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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2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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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3 字
+ 加入清单每个孩子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书是曹文轩写的《草房子》。
一个晴朗的周末,快递员送来一个大包裹,拆开之后,我一眼就发现了这本《草房子》,难道是用草建的房子?原本只是想看看内容介绍,但只读了一个开头,却忍不住接着往下看了,真想一口气把整本书都看完。最后,我已完全穿越到了那个世界里,连妈妈喊我吃饭都没有听见。
所谓的草房子,其实是一所学校。整本书讲了油麻地小学的桑桑,在小学六年生活中,发生的一些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故事。就在六年级他要升学考试的前夕,一场严重的疾病将桑桑和家人卷入了悲痛之中,虽然历经磨难,但桑桑却因此看到了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整本书有许多让我记忆深刻的道理:温幼菊的奶奶留下的“别怕”,告诉我们遇到任何事都要保持冷静;白雀和蒋一轮的故事则让我明白人生难免会遇到困难,而我们应该勇敢面对……这也是我为何把这本书当作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原因所在。
我把《草房子》这本书当作最喜爱的书推荐给你,希望你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篇2:我喜欢看书600字作文
全文共 504 字
+ 加入清单记得有一位名人曾经这样说过:生活中没有了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了翅膀。是呀,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没有了书,人们就会变得愚昧无知。
我从小就是一个书迷,家里适合小孩看的书我是本本必读,什么《十万个为什么》(少儿版)啦、《蓝猫淘气三千问》啦,我都是看了又看,爱不释手。我订了《作文世界》,家里已经有厚厚一摞,全给我看完了。我家还有一套白话版的四大名著,我都已经看了N遍了。学校里,我也订了很多书刊,看书读报使我的学习有了不少长进。上个学期,教室里设立了图书角,让我的课余生活更丰富了。去年暑假在家里,因为看书还发生过这样的小“事件”呢。
一天早晨,我醒过来以后,见爸爸妈妈还没有起床,便从书架上拿出一本《中国古代童话鉴赏》坐在床上看。过了一会儿,妈妈走过来叫我起床。她见我在看书,便笑眯眯地对我说:“宝宝,今天起这么早啊,这么认真,已经在看书啦?先去刷牙、洗脸、吃早饭吧!”我看得入了迷,压根没听见。妈妈又重复了两遍,我也当耳旁风,直到妈妈发火了,一把抢过我的书,我才不情愿地起床刷牙去,嘴里还念叨着:“拜拜,我亲爱的书!”搞得妈妈哭笑不得。
我爱看书,书能给我带来乐趣和知识。我们离不开书籍,让我们大家都来看更多的书吧
篇3:我喜欢的一本书600字
全文共 670 字
+ 加入清单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鲁西西外传》,我每天都如饥似渴地阅读它,这本书的每一个细节,都像磁铁一样吸引我。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鲁西西,她还有一个哥哥叫皮皮鲁,鲁西西是一个可爱,大方,漂亮的小女孩,她经历了许许多多有趣的事情。先是鲁西西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在这里她又碰到了新奇有趣的事情,每一件事都让我好奇,好像把我也拉进了这本书。和鲁西西一起,她走到哪儿,我就好像真的在那玩了一圈回来。
例如:眼泪湖奇遇这一篇故事就使我感动,眼泪湖是女孩子的眼泪聚成的一个湖,还有一个是男孩子眼泪聚成的一个湖,女孩子眼泪湖里的眼泪太多了,可男孩子眼泪湖里的泪水又太少了,鲁西西知道女孩子哭的次数太多了,她把女孩子眼泪湖里的泪水,放到男孩子的眼泪湖里,现在两个眼泪湖里的泪水一样多了,她说以后女孩子眼泪湖里的水不会再比男孩子的多了……这让我懂得女孩子不比男孩子差的道理。这笨书的作者是郑渊洁叔叔,他所有的作品栩栩如生,让我回味无穷。
我家的书柜上堆满了书,可我还是单单喜欢这本书,它什么地方都吸引了我,也让我喜爱,更让我念念不忘,鲁西西的特别经历让我浮想联翩,文中的人物让我流连忘返,鲁西西经过的地方让我好奇……
鲁西西有一种精神让我学习,那就是她永远那么乐观,每次在书中见到她,她总是笑眯眯的……没有看这本书之前,我很会生气,一遇到不开心的事,就会气嘟嘟的,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人哭着过也是一天,笑着过也是一天,何必不快快乐乐过每一天呢!我要放开一点,快快乐乐过好每一天。
《鲁西西外传》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人可以每天都开开心心,我们要笑着去面对生活。
篇4:高中作文我喜欢的老师
全文共 3631 字
+ 加入清单从小学到初中,我遇到的老师数不胜数,其中我最喜欢的老师只能数王青春老师和王丽老师了。
王青春老师是我们的班主任,他身材魁梧,眼睛虽不是很大,但却能在晴空万里的天气里发出惊人的闪电,瞬间将你秒杀,你要是有什么细微的小动作,也会被发现。
王青春老师是教我们历史的。课上认真听讲,课后休息一会便要准备下一节课的内容,这是每个老师上课的要求,我们的老师也不例外。于是上历史课的时候,老师先让我们认真的按照课本上的内容把学案做完,然后就叫一个同学把他的答案读出来,读完一句就叫那些不认真听讲、上课开小差的同学站起来回答刚才的那位同学读的答案对不对。这样既能吸引同学们的注意力,又能检测到同学们做题是否认真。这让我喜欢了老师的教学方式。
老师不仅上课方式特别,还十分关爱同学。记得在两个星期前,我参加户外运动受伤了,第二天早上,同学们都要到田径场进行晨练,我也带着伤口慢慢走到田径场,老师看见了,立即匆匆忙忙的跑过来对我说:“你的腿是怎么摔的?有没有去医务室治疗?医生是怎么弄的?你今天早上就不要跑了……”一连串的问题和惊惶的表情让我感动的快要掉下眼泪。在接下来的几个早上,我仍然无法继续跑步,老师也一天天的关心着我。这让我更加喜爱这位老师。
还有王丽老师。王丽老师是我们的英语老师,她的发音特别标准,这让我始终赞叹不已。
上英语课的时候,老师总是用英语和我们对话,她特别设计了一张上课时要用的英语对话表,有时她说的英语我们只有很认真地听才会理解她的意思。老师上课的方式也独特新颖,她总是播放一些视频和英文歌曲,既能激起同学们的学习热情,又可以让同学们很快的记住一些单词、句子。
所以王丽老师的上课方式也让我喜欢。你可别看王丽老师上课时表情严肃,其实在课下,王丽老师是同学们的朋友。无论你跟她说什么,她总是微笑着和你聊,要是同学们犯了什么错,王丽老师总会及时纠正我们。所以我更喜欢课后的王丽老师。
这两位老师是最关心我们的老师,他们都非常用心的教育着我们。
每次写字课的时候,老师总是监督我们写字,只要你握笔姿势和坐姿有问题,老师都会及时提醒你改正过来,知道你做到正确为止。这就是用心教育我们的老师,是我最喜欢的老师。
敬爱的老师,您的谆谆教诲如春风、似柔雨,永远铭记在我心中。我虔诚的祝福您:康乐、如意!
篇三:高中作文我喜欢的老师
他个子中等,但在我心中却很高大魁伟;他眼睛不大,但总是炯炯有神意气风发;他和我相处时间不长,但却让我记忆深刻。因为他脸上的淡淡迷人微笑,因为他为人处事的态度,因为他理解宽容的博爱之心,让我慢慢的喜欢上了他,喜欢上了历史,也学会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他就是我的班主任老毕。
在课堂上,他讲起课来总是抑扬顿挫,绘声绘色,洪亮的声音叩动着我们的心弦,黑板上的板书总写的苍劲有力,粉笔末飘飘落下,积了一层层。尽管上课是个严肃认真,专心致志的老师,下课后,他更像是我们的知心好朋友,你的所有疑惑迷茫在他那都可以找到答案,你的所有伤心沮丧在他那都可以得到慰藉。
“十班一定是最棒的”,这是他最常说的话,每当我们面对挫折左右彷徨时,这句话总能激励我们奋发向上,勇往直前,让我们的班级更有凝聚力。
他还很有唱歌天分,我猜他年轻时一定很有实力,不过是因为某些原因,使他选择了教师,真是为音乐界而深感惋惜 !没听过他唱歌的人肯定不会相信他有音乐天份吧!不过,真不是吹牛,在军训时的军歌都是他教我们唱的,当时我们全班都为之震惊!在元旦晚会上他还带领高一的班主任一起唱歌,当然也是他唱的最棒了,我想如果他再年轻些跳段街舞应该也不成问题吧。
跟他交谈你不用心急,他会带你玩遍所有花样;跟他的思路上课,你不用担心,他会把传授的知识融在幽默的话语中。天高云淡,明镜天空,他总时刻陪伴在我们左右,给我们讲有趣的小故事,教我们做人的道理,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在默默的影响着我们。
坐在教室里,望着窗外来来往往正准备上课的老师,不禁油然生出一丝敬意,无论炎炎夏日还是凛冽寒冬,老师始终为我们传道解惑,考试时为我们默默祝福。原来老师给我们的爱很简单,有时只是一句鼓励的话语,却给了我们拼搏向前的动力和勇气。
老师,我不是您最得意的学生,您却是我最尊敬喜欢的老师,很荣幸做了您的学生,我相信您的付出一定会得到回报的,我想真诚的和您说句:谢谢!
很想有一天,能和您一起驻足喜马拉雅;很想有一天,能和您一起探索金字塔的秘密;很想有一天,能和您登上长城,一起眺望祖国的大好河山。 如果有机会,我还想做您的学生! 篇四:高中作文我喜欢的老师
古之学者必有师,今之亦如此。在我十年的学习生涯中,有许多我印象深刻的老师,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现在教我们语文的大张老师。
三十岁上下,个儿挺高,带着大镜片的眼镜,更显示出他成熟的魅力。面色净白,面容清秀、端正,有些像以前的大文豪。一头黑发梳的整整齐齐,很利索。前额光溜、平滑,居然看不到皱纹。
牙齿非常洁白,一个出轨的也没有,往讲台上一站,浑身都散发着语文的芬芳。
老师的课讲的很好,他讲课时很和蔼、很幽默,时常逗得我们哈哈大笑,在笑声中领悟知识。老师的学识也很渊博,古今中外的事仿佛没有他不知道的,他也很喜欢给我们讲,扩充我们的知识面。
他讲的很详细,也很清楚,使我们神游其中,怡然自得。
老师最绝的是他的朗诵,他朗诵的语调忽而似黄河之水般奔腾高亢,忽而似小桥流水般婉转悠扬。读到关键处,他睁圆双眼振臂高呼,豪气冲天;亦可读到动人处以手抚膺,仰天长叹,声音哽咽。
他有时会呐喊,有时亦彷徨。他的朗诵,既给我们展示了一个双面的他自己,也使我们更为深刻的了解作者的思想感情。我很喜欢他的朗诵,因为他朗诵起来很像拜伦,那个激情澎湃的化身。
老师很喜欢我们问他问题,我们也很喜欢问他问题。每当我们问问题时,他总是面带微笑、很和蔼的、乐此不疲的为我们解答,并且常常会延伸到题外,使我们学到更多知识。
老师不但语文顶呱呱,其他学科也毫不含糊。有时我们认为很难的题在他看来都是小菜一碟,真是文理全才啊。
当然啦,老师有时也是很严厉的。他对课堂记律要求很严格。
每当他讲课时,下面的说话声的分贝如果超过了他所能容忍的最大限度,他就会突然停止讲课,双眉倒竖,眼中的怒火透过镜片射出。此时无声胜有声,这种无声的发怒很奏效,班级会立刻安静下来,听他讲课。
有时候对于某些屡教不改的学生,老师会一字一顿的大声教训,但他有时也会保持他那幽默的作风,既让被批评者不感到太难堪,同时也提醒我们注意。他对我们的作业要求很严,字迹潦草者一律重写,不完成作业者罚无赦。在他的严格、认真的监督下,我们的作业完成状况很好,语文成绩也稳中有升,这都是老师的功劳。“严师出高徒”,这话一点没错。
既和蔼,又严厉,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大张老师。他在我的语文学习上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我很感激他,并且会永远的敬他、爱他! 篇五:高中作文我喜欢的老师
新的学校意味着新的状态,新的环境,新的老师。
我的班主任便是这些新老师中最有特点的一位。
老师姓白名云峰,名字倒是极为飘渺,然而身材却与名字极度不服,只可用厚重二字来形容。喜着一身黑衣,顶着一头永无改进的鸟巢般的乱发,外加一副眼镜,这简简单单的衣装,便是我们的白老师平素的打扮。
老师很有个性,很幽默可爱。
个性体现在他的一番底气十足的宣言:我这个人就是这样的管理方式,改变不了!同时对于一些他看不惯的事情,敢说敢做。
幽默体现在他上课讲课是的语音语调语速,可爱则体现在他对课件超乎寻常的喜爱及兴奋。
镜头一 上课提问:
读选项ABCD时,CD的发音最特别(将“C”读成“xi”,“D”读成“de”),然后叫一个同学回答问题,同学答出问题后,只见老师表情严肃的看看他在黑板上的龙飞凤舞,沉默半晌(此时教室异常安静),双手抱胸,点点头,嗯(这个音拉的很长)。接着又怀疑的问问我们,你们听懂了吗:嗯(同学们同样拉长音答)。有的时候同学回答出问题后,老师会用探究的目光看看我们大家,语气中带着怀疑,道:他答对了么?接着一脸严肃的看看黑板,不等我们回答,自答道:对了。
镜头二 粉笔灰的故事:
一次老师上课时似乎是累了,胳膊支撑在讲台上,手掌上翻朝前,一手的粉笔灰正对着坐在第一排的一位同学。语毕,老师似乎忘记了前面有同学,轻轻一吹,引来了哄堂大笑以及前排同学的阵阵咳嗽……
镜头三 地球仪:
那次上课要用地球仪,但是我们班没有。老师嘟囔了一句:这是啥玩意儿。一同学说,用篮球代替吧,老师说好,接着就用彩色粉笔在篮球上画出n条经纬线,正当同学们为那只篮球感到惋惜时,老师又在篮球上狠狠的点出4个点,又展示了他的经典问法:ABC(xi)D(de),选哪个啊?
镜头四 能动的课件:
老师的课件都是从网下载的,而且似乎自己对它们还不甚了解,于是在某一次讲课中,他反复的鼓捣课件,边鼓捣边说这个可好了,可好看了,还能动呢,你看……老师的表情十分兴奋,像个孩子一样……结果那个地球最终还是没能动起来……
这个幽默,可爱的人便是我的班主任,白云峰老师。
篇5: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619 字
+ 加入清单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把书比作是营养品和阳光;海伦则把书看为是船只……而作为“书迷”的我,要把书当成我的良师益友。
正是这位良师益友,把我带入了写作的殿堂,让我领略到知识海洋的无边在幼儿园时,看的是连环画《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个个传奇的故事,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赤壁之战……。我还明白了俗语“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肚子在唱空城计。”……在小学高年级,再读原着《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
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失去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
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学海拾贝,童年生活多么快乐;书中寻宝,精神世界多么美好同学们,行动起来吧!
让我们做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去书籍的万花丛中轻舞飞扬,去为冬天增添一些生机,去开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每天在我临睡觉时都把它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心烦意乱时也读上一节。这本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我们的精神旅程吧。
篇6:我喜欢的一本书700字
全文共 731 字
+ 加入清单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我对《儿童文学》情有独钟,是它丰富了我的生活,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这本书的语句生动活泼,内容丰富多彩。不仅有优美的诗篇,还有让人领略非凡的人生故事和情节惊险的童话。于是,《儿童文学》像一块磁铁,深深的把我吸引住了。
又是一个漆黑的夜晚,我被故事里的内容迷住了,仿佛身临其境,被带入曲折生动的故事里:一个貌美如花的仙女照着镜子,梳妆打扮,神态安详。突然,她面目狰狞,龇牙咧嘴。转眼间,一位恶魔便出现在我们的眼前,原来……《儿童文学》给我带来了刺激,我和它就像壁上的耕牛——离不得。
《儿童文学》让我爱不释手,一有空,我便会拿起《儿童文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月落星稀,甜梦醒来是早上。哦,早上,多美好的时光——面对灿烂的旭日,我们神清气爽,精神昂扬……
《儿童文学》使我写作语句更加优美,思维更加敏捷。一次,同桌写春游时需用上春天的诗句,她绞尽脑汁也无济于事。见此状况,我随口念到《儿童文学》中“春光,竟会这样的饱满,这样的烂漫”的诗句,同桌即刻对此大加赞赏。你说,我能不对《儿童文学》产生浓厚的兴趣吗?
一天晚上,妹妹睡不着觉。于是,我给她讲了个文学书里《牙牙旅行记》的故事。妹妹听得有滋有味,不敢有半点疏忽怠慢,水灵灵的大眼睛不停的巴眨着。一讲到惊险的地方,她的眼睛就瞪得如铜铃一样大,迫不及待地询问我后来怎么样:“那,牙牙找到自己的朋友了吗?”我故意卖关子,扯了扯嗓子拉长声音说:“你——说——呢?”当她苦思冥想时,我又继续讲起生动的故事。
《儿童文学》,是你让我感受到文学的魅力,体会到语句的有趣,发现到故事的神奇;是你,让我感受到语句的优美,体会到字斟句酌的重要,发现到文学的力量。真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啊,《儿童文学》,我爱你。
篇7: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 加入清单有很多关于读书的名言,如: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我喜欢读书,读过的书也不少,如《巴黎圣母院》《简?爱》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我9岁那年买的《地球46亿年之谜》。
这是一本漫画书,分5章,讲了从地球形成到人类出现这段漫长时间,生物种类和生物与生物之间发生的事情。书中讲了许多有知识的东西,如地球是怎么诞生的、生命是怎样产生的……想知道还有什么吗?请听我细细道来。
46亿年前,宇宙中的一些尘埃云团形成了地球;35亿年前,生命出现了;5.7亿年前,多细胞动物出现了;4.39亿年前,鱼类出现了;4.085亿年前,陆地上开始有了生命;3.625亿年前,爬行类动物出了;2.45亿年前,恐龙出现了;6500力年前,恐龙灭绝了;160万年前,人类出现了……
这本书以图画的方式,写得十分生动。我前后看了几遍。它使我懂得了许多年前我不知道事的知识,我十分喜欢,爱不释手。
《地球46亿年之谜》这本书让我了解了很多课外知识。今后,我还要读更多有知识的课外书,掌握更多的知识,长大后为国家出贡献。
篇8:我喜欢的一本书900字
全文共 929 字
+ 加入清单《三国演义》和《水浒传》、《红楼梦》、《西游记》并列成为中国四大名着。《三国演义》的叙事,始自汉灵帝建宁二年(169年)四月,终于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三月。描写的是中国封建这个群雄争霸的年代,战乱的社会,群雄逐鹿中原,魏、蜀、吴三国鼎立局面形成。三个国家在不断地互相争斗中,血雨腥风,你奈我何,终于三分归一,变成晋朝一统天下的历史前程。
乱世出英雄,《三国演义》里面的英雄人物很多,我最喜欢的是诸葛亮和关羽。诸葛亮的忠是表现在掌握蜀国大权后还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辅佐后主刘禅,来报答先主刘备之恩。诸葛亮的谋表现在借东风、巧设八阵图、空城计及死了还能借木偶退魏军、锦囊杀魏延等。关羽的忠和义比诸葛亮复杂得多。
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先是忠,后是义。被人们称为“关公、关帝、武圣人”等。这在中国历史上的武将之中,唯一享受“圣人”称号的人物。二者一文一武,让我十分佩服。
我喜欢《三国演义》,还因为《三国演义》反映了我国传统的伦理道德思想,属于传统的、优秀的文化。《三国演义》还拍成了电视剧,尽管电视剧和真实的历史事件之间有很大的不同,但基本上都能反映那个年代我们国家社会现象,反映我国多年来形成优秀的道德观念。诸如人们的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道德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就是现在我们的老师教育我们人的“三商”,即“德商、情商、智商”。
我们只要维护祖国和人民的利益,我们才可能真正成为祖国的接班人。因此,我们必须要有一颗感恩的心,感谢我们的祖国、感谢现在的社会、感谢我们的老师、感谢我们的父母及所有的亲人、朋友。
是你们的努力和奋斗让我们有了今天的幸福生活,使我们远离了那种动荡不安的生活,让我们能在明媚的阳光下茁壮成长。因此,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按照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学好本领,将来把我们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富强。
《三国演义》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在此,我倡议所有的同学们抽时间应该看看《三国演义》这本书。看了这本书对我们的学习、成长有很大帮助,真的是受益匪浅。既帮我们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又教会了我们如何做人、做事。
篇9:我喜欢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5 字
+ 加入清单一本好书,就如一杯好茶,细细地品,慢慢地体会,就能使人豁然开朗,回味无穷。而《狼王梦》一书更让我倍感深切。
“砰”一声巨响,紫岚紧抱着老雕坠落在阴暗而又荒凉的石滩上。紫岚处在老雕的下方,它的脊背先落地,正好砸在尖尖的岩石角上,所有的肋骨都被折断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但四条狼爪仍紧紧地拥抱着老雕。
看到这一幕,我的心像蜘蛛网般复杂交错,思绪有点儿混乱。鲜血像流水般淌在我眼前,是那样凄惨,那样悲壮!紫岚为了黑桑,为了女儿,为了子孙,它不得不这样做,不得不牺牲自己,换就要出生的幼崽们的平安,不让黑仔的悲剧重临于自己的子孙身上。这一幕,我为紫岚感到不平,它付出了这么多——容貌、时间、精力……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枉费了它多年倾注在孩子们身上的心血,理想总以失败告终。也不禁使我对它产生了怜悯。
为什么紫岚的付出、美好愿望竟会变成现在这种情形?这个问题使我百思不得其解。某一天,我无意间听到一个同学低落地对另一个同学说:“我的妈妈总是让我学这学那的,而且学了一会儿就停,总骂我什么都学不成,学了跟没学差不多……”听到这儿,我似乎悟出了一个道理。
紫岚希望能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能够居高临下,这种期盼是所有母亲都会有的,但紫岚却过于急于求成,一心只想完成黑桑留下的遗愿。俗话说得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只有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地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才能有巨大的回报。人也一样,越是急,事情做的就越糟,不能只想着结果,忘了过程,抱有一步登天的愚蠢想法。
对于紫岚,我又更换了一种态度,为它对孩子们的爱而感动;为它刚开始对孩子的偏见而气愤;为它对子女的教法而哭笑不得;为它对黑桑的忠诚、真心而敬佩……
书,带给了我多少惊喜,因为它,人类才能向文明更进一步,走向今天的繁荣昌盛!
在页面上,由一个个笔画而组成的文字不再是简单的文字,而是一个个富有魔力的精灵,从作者笔下溜到了页面上,在我眼前演绎了一幅幅生动别致的动画。
我喜欢书,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而是一辈子、一辈子!永远不止息的阅读,让黑白的人生增添色彩!
篇10:我最喜欢的心品课高中作文
全文共 640 字
+ 加入清单每个人都有梦想,每个人都希望出生在最好的家庭和最好的时代。每个人都希望拥有体面的工作,过上好的不能再好的好日子。
——穿越十年后
今天,这个周四的心品活动课又到来了。这次的心品活动课题目是穿越十年后因为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十年后的模样,我们对这次活动很期待。
开始时,班主任找了一位同学朗读:自由呼吸,心无杂念。我将带你进行一次想象之旅。集中注意力于我的语音,并感觉你的身心开始越来越放松继续放松这时我们已经要穿越了。我们每个人都认真地对待这件事,当我要穿越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圆圆的小物体,是一个钟表。然后就看到他离我越来越近。就看到了时针和分针都指向了12感觉到了时间开始凝固。慢慢地,分针开始沿着表盘走动,而且速度越来越快。我感觉到被拖进了未来之城,当表针停下的时候整整十年已经过去了。
我看到了十年后处于理想工作环境,最好家庭,美好日子中的我。
然后我又被拉向了黑暗,睁开眼后,我又重新回到了现在,回忆起我美好的未来形象。那些美妙的成就感和满足感将在心中留驻。
穿越回来以后,我总结了从现在到想象意象的过程中获得的所有收获。
这次心品活动课不仅可以让我们通过憧憬美好的未来暂时忘掉压力和不愉快,得到一定的放松和休息。还可以让我们带着这份美好投入到学习和工作中,潜移默化的想着这个目标奋斗,直到在某一天与美好的自己相遇。
这次心品活动课即是一次穿越,也是一次憧憬和邂逅。只要我们不断想想美好的前程。用热情的双手拥抱它,用辛勤的汗水浇灌它,他总有一天变成现实。关键在于我们必须敞开心扉去迎接他它。
篇11: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391 字
+ 加入清单我喜欢书,我喜欢各种各样的书,不管是大本的还是小本的,不管是国内作者写的还是国外的,不管是有绘图的还是全文字的。
但是我最喜欢的是《感恩故事》这本书,因为里面写了好多关于感恩的小故事,我都被这些故事感动了。比如两个苹果这个故事,写的是两个好朋友在沙漠里走,上帝为了考验他们的友谊,就对他们说有两个苹果,一大一小,吃了大的就可以平安走出沙漠,吃了小的只能维持一段时间不渴死。两个好朋友都让对方吃那个大的,最后都因为劳累而睡着了。当一个人醒来时,发现朋友已经往前走了,而他手里握着的是一个小苹果,他感到朋友欺骗了他。突然,朋友晕倒了,他毫不犹豫地跑过去,轻轻地把朋友抱起来。他忽然发现朋友拿着的苹果比他的苹果还要小!我很感动,这位朋友竟然把最小的留给自己,大的留给对方,他们都很在乎对方,看来他们的友谊非常非常深。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我要学会感恩,学会感激别人!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篇12: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0 字
+ 加入清单我的书柜里有许多好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它讲的是海伦·凯勒从失聪、失明的巨大痛苦中走出来,在莎莉文老师的细心帮助下,热爱生活,发奋学习,最终成为哈佛大学高材生,以优异成绩毕业。
海伦·凯勒的形象常常浮现于我的脑海。当我遇到困难,想打退堂鼓的时候,她就会给我力量,让我坚强;当我受到挫折,灰心气馁的时候,她就会给我信心,使我勇敢。
记得有一次学自行车,我学了好长时间还是不会骑,车好像在跟我作对,经常把我摔在地上,我的手和脚都摔出了血来。当时我真的想放弃了。这时,海伦·凯勒仿佛就站在我面前,笑盈盈地说:“坚强些,坚持住,不能半途而废。”我惭愧了,扶起自行车继续学车,摔倒了又爬起来。终于,爱捉弄人的自行车被我驯服了。
还有一次班干部竞选,我因说错词被同学们笑话,落选了,当时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一年后又重新竞选了,虽然我很想当班干部,但是一年前的阴影总是挥之不去,我决定放弃。但是一想到海伦·凯勒的第一次演讲,我就改变主意了,于是我写好发言稿,认真准备,终于竞选成功,当上了语文组长。
从此,我更喜欢这本书了,因为它使我懂得只有知难而进,坚持不懈,才能把梦想变为现实。
篇13: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64 字
+ 加入清单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皆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喜爱的书,那就是非《名侦探柯南》莫属了。
《名侦探柯南》是我读3年级时,迷上的,因为这本书有很多有趣的地方,比如:小兰姐姐,有时,怀疑柯南是不是新一的时候,柯南会变成像小孩子一样爱玩具,玩玩具,就会解出小兰姐姐的怀疑。
我爸爸,不给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有时妈妈会偷偷地买几本,给我看。她买回来的时候,我会开心得不得了,我会因为我爸爸不让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所以我偷偷地躲在每一个角落里,自己在欣赏着这本书。
还有一次,我趁爸爸还没回家的时候,我开心地走到密秘箱旁,拿出这本书,坐在沙发上看,忽然,我听到有脚步声。我心想:爸爸,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想到这里。我立刻把书房进秘密箱里,然后,拿相互一本书,我干才拿好,我爸爸就开门了。我连忙跑到沙发上坐着,拿起作文书,看。爸爸看了看我,什么话都没讲。
这件事情令我更加喜欢这本书了。还令我知道看书不一定要看故事书。什么书都要看,才能像杜甫,说过的一句话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61 字
+ 加入清单有意义的书才是真正的好书。我最喜欢的一本好书是《鲁滨孙漂流记》。
这本书介绍的是主人公鲁滨孙在一次乘船时遇到了可怕的风暴,船上只有他一人幸存下来,他就靠着岛上的资源、大船上仅剩的物资生存了28年!
其中,他还经历了许多的危险:有一天,他住的洞穴发生了地震;还有一天,他看见了许多野人在岛上开“人肉宴”……但他毫不惧怕这些困难,永远充满希望地努力地活着。后来,他拥有了第一位“仆人”星期五。正是因为星期五,最后他才成功从岛上脱险。
其实这本书出自一个真实事件:一位苏格兰水手在海上叛变,被抛弃到了一个荒岛上。在这个荒岛上,他独自生活了5年,最后获救。读这本书之前,我从来没想过,世界上竟有生存能力这么高的人。
贝尔·格里尔斯说:“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这也正是我喜欢鲁滨逊最重要的理由。他能在这样的环境中还保持微笑,这种精神令我十分佩服。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要像书的主人公鲁滨孙一样拥有微笑着面对困难的勇气。这就是我从这本好书中领悟到的意义。
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12 字
+ 加入清单书是一艘潜水艇,带我遨游知识的海洋;书是一个摄像头,能把所有快乐、悲伤的心情记录下来;书是一架飞机,带我翱翔在文字的天空。如果我有一个书架,只能放一本书,那我一定会放《笑猫日记》的。
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是一本字里行间都散发着童真和有趣味道的书。每当我读到万年龟变成绿毛龟时,都会想到如果我家那只“小龟龟”变成绿毛龟的样子;每当我读到小可怜死去时,都会留下泪水;每当我读到老老鼠变成球时,都会捧腹大笑;每当我读到……总而言之,这本书中的有趣的地方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读书也给我带来了很多好处,不如说,我现在做阅读题不会理解不了了,认识的字也比较多了,性格还算文静。
书可能是有趣的,也可能是伟大的,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
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46 字
+ 加入清单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今天我要跟大家分享一本书,它让我真正体会了什么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本书用眼睛告诉我祖国江山如此多娇,用脚步丈量祖国的山河如此波澜壮阔,用心灵带我飞跃祖国山河的上下五千年历史。
这本书用了大量的诗词、史记、故事等描述了我国西域喀什、都江堰、莫高窟、江南等祖国的文化山河,看了这本书你会觉得书中的地方就跟你就置身在当地一样,感觉山河的鬼斧神工,悠悠异域风情文化,也让我徜徉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愿出来。同时书里面还用了大量的拟人、排比、比喻的修辞手法,甚至是几种一起用,对于我作文、造句实在是太实用了。
最重要的一点要跟大家分享的就是这本书的作者,他是一位很有名的文学家,但是却辞去原有舒适的工作,孤身一人去考察中华文明诸多被埋没的重要遗址。他冒着生命危险贴地穿越数万公里考察人类重要的文明故地。这种探索勇气,这种冒险精神,这种文化传播决心,也深深震撼着我的内心。当看到这本书那细腻的文字,我仿佛听到一位长者在给我娓娓道来,我感受到了他内心的忧思,他内心的无奈,他内心的勇气,他不放弃,他想去挽救,他想传承的决心。
是的,这就是余秋雨先生和他写的《山河之书》。从人到书的内容都让我非常震撼,通过他笔下的文字,让我不只是读一本书,而是让我了解了祖国的历史、文化、地理,也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余秋雨先生对于祖国江河赤诚的热爱。这也深深影响着我。我想将来有一天,我也要去走余秋雨先生走过的路,去感受当时先生的心境,那颗深深热爱着祖国的赤子之心。
大家和我一起来阅读和感受吧,余秋雨—《山河之书》!
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514 字
+ 加入清单“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法国的高尔基这样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国古代的宋真宗这样说。古今中外的大教育家、大思想家都提倡多读书,而我们这些祖国的未来怎能不多读好书?
我的爱好也是看书,而且尤其喜欢历险类的书,而《鲁滨逊漂流记》则是历险类的书中的“王者”,这本书的引人注目之处不但在主人公鲁滨逊坎坷曲折的经历之中,还在主人公鲁滨逊怀有一颗坚强、不随便向大自然认输的心中。
主人公鲁滨逊出生于一个商人家庭,一心想出海见识见识。可他的父亲却是个固执的人,只想让鲁滨逊继承他的商人事业。鲁滨逊是一个向往自由的人,他可受不了父亲的管束,就瞒着父亲偷偷叫上他的一位有钱的朋友,一起买了艘小船,就出海前往伦敦了。
在前往伦敦的路上,鲁滨逊先遇上了大风暴,船被撕了个粉碎,自己好不容易才保住了性命。第二次航行总算“苦尽甘来”,他一帆风顺地到非洲,他凭借天生的商人头脑在非洲赚了一大笔钱。第三次航行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可又一次在主人出去办事时划着主人的小艇逃跑,中途被一艘葡萄牙商船救起。
他乘着商船来到了巴西,下了船,又靠着在非洲经商赚来的钱买了一座庄园,做了庄园主。可他不甘心这样的发财致富,又再次乘船到南美洲经商。
可这次运气也不太好,船遇到风暴触礁,船上的所有人都死于非命,只有他一个人侥幸存活了下来,他在风暴中拼命游泳,最后还是晕了过去。等他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被潮水冲到了一个偏离航线、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冷静下来,把被潮水冲到岸边的沉船残骸里可以利用的东西都给搬了上来。他用从船上搜刮来的亚麻布做了帐篷和吊床,把家建在了小山旁,用削尖了的木桩在家旁边做了一圈栅栏,防止野兽入侵大本营。他用从船上拿来的枪支和弹药猎捕野味为食,以家旁的小池里的淡水为饮,用简单的工具做出了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还种植小麦并成功地做出了面包。度过了最初的困难。
当鲁滨逊已经在荒岛上居住了差不多二十年的时间,他在一次环岛旅行时看到了几个巨大的脚印和几堆已经腐烂的骨头。当时,鲁滨逊恍然大悟,这些骨头并不是动物的骨头,而是人类的骨头!他终于知道,这座岛并不是一座荒无人烟的荒岛,而是臭名昭著的食人族开过食人宴会的小岛!鲁滨逊知道这个如晴天霹雳般的消息的时候,吓得魂不附体。因此,鲁滨逊十几天内没有安稳地睡过一次觉,每次想睡觉的时候他都会做一个同样的噩梦:他被食人族捆了起来,他亲眼看见自己的同类被食人族吃掉。而且他知道,下一个被吃掉的人就是自己!每次,他都会被噩梦惊醒,害得他好久没好睡觉,长出了像熊猫的眼睛一样的黑眼圈。直到他又过了三年,亲眼看见一群食人族来到岛上吃抓来的奴隶,他实在怒不可遏,抓起猎枪和一把匕首就冲了上去,把食人族杀了个精光,只留下了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食人族。当时,鲁滨逊实在不想杀生了,便留下了一个伶牙俐齿的食人族少年做了自己的奴隶。由于鲁滨逊收他为奴隶时是星期五,鲁滨逊便给他取名为“星期五”。
鲁滨逊和“星期五”又在荒岛上生存了几年后,一艘商船来到了荒岛,他们十分兴奋,可不幸的是这艘商船的船长对他们说,这艘船以经被海盗俘获,海盗们到这里来就是因为想靠岸休息休息。最后鲁滨逊一行人利用自己的智慧和海盗斗智斗勇,最后终于收复商船,并把海盗留在了小岛上。船长十分感激地带他们回到鲁滨逊的故乡——英国。当鲁滨逊带着“星期五”回到家里时,父母亲早已双亡。他在英国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最后,我要对大家说,我们的身边有许多一见到困难就说不的人。可你看看鲁滨逊,我们应该多学习他看见困难并不是自暴自弃,而是冷静下来,仔细观察事物,利用自己的智慧努力战胜困难,并在受挫时不放弃希望,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
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4 字
+ 加入清单我读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陶小宝日记——我不再拖拉了》。因为我有很多地方和他一样。
陶小宝是四年级二班的学生。他非常拖拉,比如在课上吃泡泡糖,妈妈叫他起床他不起,在课上和别的同学说话……他拖拉的事做了一大筐,即使这样他还被选中代表班级参加体能智力比赛,陶小宝上阵后,又犯了拖拉、做事无计划的“老毛病”,不采纳同队女生的建议,自作主张导致本队在闯关中屡遭失败,拖了本队的后退。这时,他意识到拖拉所带来的不良后果,痛定思痛,彻底改变了拖拉的习惯。
有一天早上,妈妈叫我起床,我非常不想起,我就假装没听见,妈妈喊了三遍我都不想起来,妈妈说她要去上班了。妈妈走后我就继续睡,过了一会儿我一看表还有几分钟就上课了,我起床穿上衣服连早饭也没吃就冲出家门。虽然没有迟到,但是这一上午我给饿坏了,也没有心思去听讲了。
发生这件事以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我们都不能拖拉。
同学们你们拖拉吗?你们要是拖拉就马上改正这个毛病吧!
篇19:我喜欢的一本书850字
全文共 863 字
+ 加入清单这本书的出版社是中国长安,封面是由瀑布来装饰的,是淡蓝色的,与里面的故事十分融洽。这本书里讲述了146个感人故事,各个故事催人泪下,使人的心中满怀自责、愧疚。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最后的姿势》;一对喜好登山的运动员,为了庆祝儿子的一周岁生日,决定带着儿子爬上7000米的雪山。
登山伊始,天气就像预报中的那样,风和日丽。夫妇俩很快就轻松地到了5000米的高度。当他们正打算休息时,风云突起,雪花大舞,而他们却恰恰没有带定位仪,只能找个山洞避风雪。儿子在一旁三番两次的喝奶,母亲的体温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下降,她的生命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流逝。
三天后,当救援人员赶到时,丈夫已经昏倒,儿子安然无恙,那位伟大的母亲却已被冻成了一尊雕像,但她依然保持着喂奶的动作,屹立不动。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示;这世上,有好多爱,父爱母爱……有那么一种爱,只要一点,就能让人品味到天亮:有那么一种爱,不需太多语言,却让你有排山倒海的震撼。
父爱如山,父爱如海,父爱很深沉,是他无言的爱伴我在岁月里从容行走。母亲是我登天的云梯,没有她,也就没有我。母亲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成就未来的我们。有人说,母亲是纤绳,那我就是纤绳一端的风筝,我飞得越高,母亲就牵得越紧,在伟大的母爱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渺小……如果生活中缺少了爱,那就会显得十分枯燥、乏味。正如这篇文章,这里的母亲是那么伟大,可以为了自己一岁的孩子不要了性命,这让我明白了什么是母爱。
母爱是生活中母亲为我做的一点一滴。母爱是多么神圣!这本书给了我给了我那么深的启示,怎可一日不读它哪?我一天到晚把《感动心灵》这本书捧在手里,一刻也离不开它。一天不读它,心里便十分难受,仿佛有无数只蚂蚁在啃食。有好几次,我被妈妈训斥后,来到房间,当我的眼泪如珍珠一样往下掉,我又捧起这本书,我脸上的泪水,一下子就被我擦干了,拿起书看了起来。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身边的每一份爱。身边的每一份爱都是很重要的,因为它们有一天会离你而去。我十分喜爱这本书。
篇20: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64 字
+ 加入清单我特别喜欢《百变马丁》这套书。主人公马丁拥有一项特异功能,每天早晨都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开启一段奇妙的旅程。马丁每天斩妖除魔,救死扶伤,是我心中的大英雄,我要是能拥有和他一样的本领就太棒了。
早上我穿好衣服出门上学,在公交站牌等了好久,车也不来。突然,我拍了一下脑袋,“哎,我真傻,我不是会变化吗?干嘛在这里等呢。”于是,我把自己变成了一只小鸟飞向学校。飞着飞着,突然迎头出现一只大网,我就被抓了。小小的我被撞的昏迷不醒,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被关在笼子里了。这可难不倒千变万化的我,于是我变成一只蚂蚁轻松地离开了笼子。回头一看,一屋子的国家保护动物,正用哀求的目光望着我,我的英雄血一下子冲向脑门,我立刻变成斗战胜佛——孙悟空,拿出金箍棒,跑到坏蛋面前,想一棒打死这些坏家伙。但一想,不能以暴制暴,还是交给警察叔叔吧!于是,我拔出三根猴毛,轻轻一吹变出好几个我,拿着绳子,三下五去二就把他们捆的结结实实。
回到屋里,我轻轻一吹,所有的小动物都回到了自己的家园。紧接着,我就把几个坏家伙带到了警察局,警察叔叔还表扬了我。
任务完成后,一看手表,呀,快迟到了,我急忙变成小鸟飞到学校,又变成了孙悟空。同学们看到我的样子,一点儿都不惊讶,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只有一年级的小朋友很好奇,老是摸我的长尾巴,但我一点儿也不生气,还给他们表演中国功夫。
但是我一点儿也不遗憾,虽然现实的我没有特异功能,但是我可以靠着自己的双手“千变万化”:变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孩子;变成保护环境的小卫士;变成积极发言的好学生;变成乐于助人的好哥哥;变成爱做家务的好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