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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阅读大世界_六年级作文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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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不必说那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也不必说那优雅的文字渲染,单单就能进入他人的精神世界和穿越空间和时间的阻碍这一点来论的话,也许世界上便没有比读书更快捷的方法来了解世界了,即使是科技发达的今天,读书也是了解世界独一无二的选择。

你不读水浒传,你就不能看到北宋末年逼民反的黑暗社会背后一个个英雄好汉的辛酸,只有历史老师滔滔不绝的一个个繁琐的知识点。一个个小小的故事的背后不知隐藏了作者多少的辛酸,“满纸荒唐言,谁解其中味。”曹雪芹感叹道,天下读书人不少,但能读懂他的人又有多少?有些伟人穷其一生,写出了自己内心的想法,而这些泛黄的纸张是作者一生所学所想的精华,可以说读懂了一本书便是学得了这些伟人一生的知识和感悟,这不是比自己去感悟去理解去沉淀更快吗?更何况自己也没有时间去感受,阅读便是这超越时间,超越空间的载体。

倘若把一个人的大脑比作一个枯井,书就是一条永不干枯的涛涛大河,而阅读就是一条水渠,如果你肯努力掘渠,你的大脑迟早会变成汩汩清泉,但你不勤劳的话,即使有捷径,哪怕大河就在你附近,你的大脑依旧也是一口枯井,即使是大文豪的鲁迅先生也非一日两日就有了这样成就,所以,阅读也是一种积累的过程。

书中自有黄金屋,小小的阅读也蕴含着大世界,但却不要把读书当做任务做,只有认真钻研,并把读书当做一件有趣的事来做,正如鲁迅先生那样把读书当做逛公园一样才能真正了解作者的思想,了解当时的社会人生。

[小阅读大世界_六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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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阅读故事495字

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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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一句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的确是我们的好朋友。现在,书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就像蜜蜂离不开花,鱼儿离不开水,羊儿离不开草,我也离不开有精神营养的好老师——-书。

有一天,我在书房认真地看书,遨游在书的海洋里。妈妈正在厨房烧饭,便大声叫:“黄晴川,拿两个鸡蛋来。”我没有听见,还在书的海洋里遨游。过了两三分钟,妈妈喊:“晴川,我要的鸡蛋呢。”我聚精会神地看书,没有听见一点声音,又过了两三分钟,妈妈来到书房里揪着我的耳朵问:“你在干什么?我叫你拿的鸡蛋呢?”我满脸无奈地说:“我在看书,我刚才什么也没有听见。”妈妈只好自己拿了鸡蛋去厨房烧房了。

妈妈走了以后,我继续看《西游记》。当一个人要打一位好人的时候,我恍如身临其境,便情不自禁地喊:“刀下留人。”妈妈正在切菜,听成了“刀下留菜”,就怒气冲冲地来到书房问我:“你要干什么?为什么要阻止我切菜。”我用可怜的眼神看着妈妈说:“我在喊刀下留人,是你听成了刀下留菜。”妈妈只好走了。

读书真是一种享受,让我尝到了比蜜还甜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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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写不少与800字的文章

全文共 1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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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年轻人跋山涉水历尽艰辛去寻找宝物,最终在热带雨林找到一种能散放香气,放在水里却沉到水底的植物,他想这肯定是宝物,就满怀信心地把香木运到市场去卖,可是却无人问津,隔壁的木炭总是很快卖光,开始还能坚信自己的判断,可是最终改变了想法,把香木烧成木炭,结果很快一抢而空,他很高兴,回去告诉他父亲。父亲却老泪纵横。原来,青年烧成木炭的香木,正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树木——沉香,只要切下一块磨成粉屑,价值就超过了一车的木炭。

要求:全面理解材料,但可以选择一个侧面、一个角度构思作文。自主确定立意,确定问题,确定标题;不要脱离材料的含意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别亲手扼杀了自己的信念

一生的旅途,总有个信念在支撑。坚定了自己的信念,才会越走越远,不会荒废时间亦不会让汗水白流。

需要的不只是一双慧眼

“借我借我一双慧眼吧,让我把这世界纷纷扰扰看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年轻人去寻求宝物,发现了这世界上最珍贵的树木——沉香。他差的是一双慧眼吗?不是。但后来为什么让他的父亲老泪纵横,不怪他没有弄清自己寻来的香木的价值,而是他并没有坚持自己的判断,没能坚持自己的信念。

我们总被周围模糊视线

谁都渴望成功,于是翘首未来。每一个人出发前都是信心满满的,都是充满希望的。可是却总被半路上周遭的环境遮住了双眼,模糊了视线。白天也成了黑夜,就在通往未来的路上出现了许多的岔路。

“跟着大伙儿走,准没错。”这是大家都有的普遍想法。于是簇拥着,甚至还欢呼着。拥挤的人潮还以为这便是明天,却不曾低头看看自己脚下的路。

为什么要讲信念动摇呢?为什么不能一如既往的坚持呢?

泯灭今天就告别了明天

赵本山是著名的笑星大师。现在的他有自己的公司,有一大堆的徒弟,甚至有私人飞机。然而显赫的背后总有一段很长的历程。

年轻时候的他在乡村里靠卖艺为生。坐在街边,拉着二胡哼小曲儿。好心人听完给点儿吃的,给点儿零钱。没啥事儿的听完也就算了。一路的漂泊练久了他坚定不移的信念,他要给大家制造快乐,要把东北的二人转推向世界的舞台。从每年春晚的固定演出,到他带着弟子们到美国表演二人转。无疑不证明了他的信念的选择是正确的,是成功的。

我又想起一个小故事:一个人找到一块徒弟,深信只要挖下去就会有水。他不停的挖却见不到一滴水,于是他放弃。可他不知道,只要他再挖下去 1m,等待他的就是清澈的泉水。

不要总觉得自己生活处处是“悬崖”,也不要太早去“勒马”,坚定自己的信念,直达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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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阅读第1章

全文共 12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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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六年,我们保中女子中学的排球队一行八人,由教练老文康率领,到泰国集训。我在芭提雅第一次看到面包树,树高三十多公尺,会开出雄花和雌花。雌花的形状象一颗圆形的钮扣,它会渐渐长大,最后长成像人头一样的大小,外表粗糙,里面塞满了像生面包一样的果肉。将这种果实烤来吃,味道跟烤面包非常相似。那个时候,我没有想过,我是一个既想要面包,也想要爱情的女人

八六年,我读中七。我和朱迪之、沈光蕙是在中二那一年加入排球队的,我们被球队那套红白间条制服迷死了!而且五十岁的老文康教练在学校非常有势力,他喜欢挑选样貌娟好的女孩加入排球队。当时能够成为排球队队员,是一份荣誉。

跟我们同时加入球队的,有韦丽丽、乐姬、宋小绵、叶青荷和刘欣平。韦丽丽是一个例外--她长得不漂亮,健硕黝黑,头发干硬浓密卷曲,活脱脱象一块茶饼。中二那年她已经身高五尺七寸,后来更增到五尺十一寸,她那两条腿,粗壮得象两只象拔。她是天生的球员,老文康找不到拒绝她的理由。

乐姬是校花。她的确美得令人目眩,尤其穿起排球裤,那两条粉雕玉琢的美腿,真叫人妒忌!也许因此,她对人很冷漠。

我叫程韵。

在保中七年,我们没有见过什么好男人。连最需要体力的排球队教练,都已经五十岁,其他男教师,更是不堪入目。

朱迪之比我早熟。她喜欢学校泳池新来的救生员邓初发,他有八块腹肌和一身古铜色皮肤,二十岁,听说从南丫岛出来。

为了亲近他,迪之天天放学后都拉着我陪她去游泳。

为了吸引邓初发的注意力,迪之买了一件非常暴露的泳衣。穿上那件泳衣,会让人看到乳沟--如果主人胸部丰满的话。可惜,读中二的迪之,才十四岁,还未发育,穿上那件泳衣后,我只看到她胸前的一排肋骨。那个时候,我们几个女孩都是平胸的,除了韦丽丽。她发育得早,身高五尺七寸,曲线也比较突出,她又不戴胸围,打球的时候,一双乳房晃动得很厉害。我猜想她不大喜欢自己的乳房,所以常常驼背。我和迪之、光蕙、小绵、青荷、欣平私底下讨论过一次,我们不希望乳房太大,那会妨碍我们打球。

到了冬天,学校泳池暂时关闭,邓初发放寒假。我不用再陪迪之在乍暖还寒的十月底游泳,暗暗叫好。迪之虽然有点失落,却很快复原。少女的暗恋,可以是很漫长的。

那个寒假,发生了一件大事。宋小绵在上英文课时,第一次月经来了。她把浅蓝色的校服弄得一片血红,尴尬得大哭起来。她们说,她第一次就来这么多,有点不正常。第一次通常只来很少量。这件事很快传开,小绵尴尬得两天没有上课。

「我希望我的月经不要那么快来。每个月有几天都要在两腿间夹着一块东西,很麻烦!」我说。

「听说月经来了,就开始发育。」迪之倒是渴望这一天,一旦发育,她便名正言顺恋爱。

终於,来了!

迪之在上历史课的时候,发觉自己的第一次月事来了,乍惊还喜地告诉我。当天正是星期三,放学后要到排球队练习,迪之到总务处借了卫生巾,又大又厚,非常不自在。我暗里庆幸自己的麻烦还没有到。怎知道在更衣室沐浴时,我的第一次月事也来了。

「程韵来月经啦!」迪之在更衣室高呼。我难堪死了!迪之常说,我们是在同一天成为女人的。也许因为这个缘故,后来我们曾经误会对方,也能够和好如初。

我和迪之住在同一条街,父母都不大理我们。月事第一次来的晚上,我们一起去买生平第一包卫生巾。那时是一九八一年,超级市场不及现在普遍,买卫生巾要到药房。药房里都是男人,有些女人很大方地叫出卫生巾的牌子,但我鼓不起勇气向一个男人要卫生巾,迪之也是。那天晚上,我们在药房附近徘徊了两个多小时,药房差不多要关门了,我们才硬着头皮进去买卫生巾。由于「飘然」卫生巾的电视广告卖得最多,我们选了「飘然」。后来,又轮到沈光蕙。到暑假前,青荷、欣平、乐姬都有月事。这时,韦丽丽才告诉我们:

「我小学六年级已来了!」

我们目瞪口呆,小学六年级就来?真是难以想象!

听说现在的女孩子,六年级来月经并不稀奇。有些女孩十二岁已经有性生活。我们十四岁才有月经的这一代,也许因此比她们保守,仍执迷于与爱并存的性。

后来,我和迪之都有勇气自己去买卫生巾。许多许多年后,迪之还可以叫男朋友去替她买卫生巾。但,我不会。我看不起肯替我买卫生巾的男人。

朱迪之说得对,女孩子的第一次月事来了,身体便开始发育。每次练习结束后,我们躲在体育馆的更衣室里,讨论大家的发育情况。

「我将来一定是平胸的,我妈妈也是平胸的。」小绵有点无奈。

「我喜欢平胸!平胸有性格,穿衣服好看。」青荷说。

青荷是富家女,住在跑马地,父亲是建筑商。她的家有两层高,单单是那个平台,也比我们的体育馆大。她是家中幺女,两个姐姐在美国读书,父母最疼她。我们参观过她的衣柜,衣服多得不得了,全是连卡佛的(是一九八一年的连卡佛!)。如果拥有这几个衣柜的衣服,我也愿意平胸。

「平胸有什么好?」沈光蕙揶揄她。

光蕙对青荷一直有点妒忌。青荷家里的女佣每天中午由司机驾着酒红色的平治送午饭来给她,我和迪之时常老实不客气要吃青荷的午餐,只有光蕙从来不吃。

刘欣平家里也有女佣,但气派就不及青荷了。欣平的母亲余惠珠是学校的中文老师,父亲是政府医院的医生,家住天后庙道。

那时候,我不知道,我们虽然是好同学,却有很大的距离。光蕙不喜欢青荷,也许是她对这种距离,比我敏感。数年前,有一个男人追她,人不错,她就是不喜欢。后来我才知道,他住在屯门。对她来说,嫁去屯门太不光彩,最低限度,也要嫁入跑马地!

宋小绵长得比较瘦小,八百多度近视,除了打排球时显得非常勇猛,其余时间都很斯文。

她父母在西营盆经营一间云吞面店。

小绵的父母都很沉默,尤其她母亲,是个很干净骨子的女人。她很会为儿女安排生活和朋友。我看得出她最喜欢小绵跟青荷和欣平来往,她很想把自己的女儿推向上层社会。

韦丽丽住在铜锣湾,我上过她的家多次。一次,她母亲刚好回来,我简直不相信那是她的母亲。韦丽丽的母亲长得年轻漂亮,衣着摩登,她有一头浓密的曲发,丽丽的头发也是遗传自她,但丽丽的象一块茶饼,她却象芭比娃娃。她和丽丽同样拥有高佻身段,笑容灿烂迷人。

我从来没有见过丽丽的父亲。怎么说呢?她的家,当时是连一点男人的痕迹都没有的。没有父母亲合照,没有全家福,没有男人拖鞋。浴室里,也没有属于男人的东西。

夏天来了,泳池开放,邓初发也回来了。朱迪之再次穿起那件性感的泳衣,已不是露出一排肋骨,而是露出深陷的乳沟。

我不明白迪之为什么会看上邓初发,他不过泳术很出色而已,而且据说是两届渡海泳冠鍕。

「他的蝶式游得很好。」迪之说。

「喜欢一个男人,就因为他的蝶式游得好?」我惊叹。

「就是这么简单,爱情何需太复杂呢?」迪之说。

「我认为爱情应该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我说。

「程韵,你将来要爱上什么男人?」迪之问我。

「我不知道,总之不是一个只是蝶泳游得好的男人,也不是去参加渡海泳,跟垃圾和粪便一起游泳的傻瓜。」

「我知道邓初发打算参加下个月举行的渡海泳。」迪之说,「我准备跟他一起参加,这是一个接近他的好机会。」

「二十五公尺你都力有不逮,还说渡海泳?」

「我已经决定了!我们一起参加。」

「我才不要!要渡海,我不会坐渡海小轮吗?」

「那我自己去!」

朱迪之果然说服邓初发带她去参加渡海泳。

比赛在浅水湾举行,真的有许多傻瓜参加,迪之跟在邓初发后面,不时向我们招手,还借故拉着邓初发的手。

比赛开始,邓初发首先带出,迪之努力地前进,我们高声为她打气。想不到迪之为了一个男人,可以置生死于度外。海里的人太多,大家又戴着同一款式的泳帽,很快便不见了迪之的踪影。海里突然有人呼救,救生艇上的救生员立即跳下水救起一个女子,好象是迪之。

被救起来的女子真是迪之,她不是遇溺,她是给一只大水母炸伤了整个臀部!她被救生员送上岸时,伏在担架上,痛苦地哭叫。

邓初发仍在海里,迪之被送去医院,医生替她涂了药膏,说没有大碍。她要伏在病床上跟我们说话。

「你这次真的是为爱情牺牲!」我说。

「邓初发不见得也喜欢你,我看你别再一厢情愿了。」光蕙劝她。

「我的屁股会不会有疤痕?」她忧心。

「邓初发不会介意吧?」我揶揄她。

「朱迪之,你没事吧!」邓初发捧着奖杯冲入病房,他看来很着急。

「我伤得很重。」迪之装出一副痛苦的表情,没想到她演技精湛。

「我来背你。」邓初发把奖杯交给迪之。

「你拿了冠鍕?」迪之问他。

邓初发点头:「送给你。」

迪之伏在邓初发背上,温柔地说:「谢谢你!」

迪之和邓初发就这样相恋,二十一岁的邓初发,原来也是初恋,恋爱在保中女中,是一项禁忌。训导主任王燕是一个脸上长胡子的中年女子,三十六岁还未嫁,她对中学生谈恋爱,深恶痛绝。每天放学时间,她会站在学校大门监视,不准男孩子来接女生放学。

如果她知道邓初发和保中的女生谈恋爱,一定毫不犹豫立即把他辞退,并肯定会在早会时向全校公告这件事,痛心疾首,义正辞严地告诉我们,恋爱是洪水猛兽。再以她个人为例,她就是一直放弃许多恋爱机会,才有今天的成就。我们一直怀疑,这些机会是否确曾出现。

这件事也不能让教练老文康知道,他一直细心挑选学校里最出色的女生加入排球队。她们样貌娟好,成绩中上,玉洁冰清,如果有一个队员,十四岁开始谈恋爱,且跟学校泳池的年青救生员恋爱,他肯定会大发雷霆。保中女排,是他的。

我一直也觉得,迪之不象保中女生,她完全不是那种气质的人。保中女生忠心、勤奋、合群、听话、任由摆布,是很好的追随者,决不是领导人。迪之有主见,不甘被摆布,也不肯追随。当然,我也不象保中学生,我不合群,也不肯乖乖听话,老文康曾说:「程韵,我真不知道将来有什么工作适合你!」

后来,我才知道,是恋爱。

邓初发把迪之霸占了,从前是我和迪之、光蕙三人行,如今只剩下我和光蕙两个人,一个海滩或一个泳池,才有一个救生员,她一个人便等于一个海滩。

我不是看不起邓初发,只是我常常觉得,一个男人,选择去做救生员,是否比较懒惰呢?

「他不过暂时做救生员。」迪之说,「他最大的理想是成为香港游泳代表队,参加奥运。」

「参加奥运?他廿一岁,是不是老了一点?」我说。

我不是故意瞧不起邓初发,那时,我也不可能理解,一个男人总会为自己的不济找出许多藉口,我只是觉得,他霸占了我的迪之,所以不喜欢他。

多个月后的一天,迪之兴高采烈跑来告诉我:「邓初发不做救生员了!」

邓初发有一个朋友在湾仔经营一间体育用品公司,找他到店里帮忙。

「好呀!以后买球鞋有半价。」我说。

暑假后,邓初发离开保中。我们买球衣和球鞋,果然也有半价优待。星期日不用上课,迪之会到店里帮忙,俨然是老板娘。

那时,我以为她会一直跟邓初发在一起,他们看来很幸福。后来,我才知道,迪之不是一个想安定的女人,幸福不是她追求的目标,也许当时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中五和预科的那一批球员,相继因为升学离开,老文康决定集中训练我们。当然,我们也知道,老文康的所谓训练,不会十分严格,他自己都五十三岁,才没有那么多精力训练我们。集中训练的意思,是学期结束前,在我们当中挑选两位正、副队长。

能当上保中女排队长,自然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

我们这批人之中,以韦丽丽的球技最好,但韦丽丽肯定不会被选为队长,因为她长得不漂亮。

剩下来的,只有我、迪之、光蕙、青荷、乐姬。乐姬的技术,在这两年间进步了很多,而且她长得这么漂亮,我们都担心她会当选。她是那种一旦让她做了皇后,她便会排除异己的人。最想当选的,是光蕙,她时常希望能用一些事情证明自己,尤其向叶青荷证明。

那一年,中国女排拿了世界杯女排冠鍕,香港掀起一片女排热。我们都各有偶像,韦丽丽的偶像是郎平。我和迪之、光蕙的偶像是周晓兰,她是最漂亮的一个。那时,我已经明白,作为一个女人,你最好很出色,或者很漂亮。

中五这个学期开始后的第一次排球队练习,老文康向大家宣布他已决定由沈光蕙和我出任正、副队长。迪之、小绵、青荷、欣平、丽丽都热烈鼓掌,我注意到乐姬眼里充满妒意。她就是那种女孩子,以为她这么漂亮,不应该失去任何东西。

老文康选光蕙的原因,我很明白。光蕙的球技不是最好,也不是最差。她这个人比较有组织能力,比较理智。但,我猜想最重要的,是老文康喜欢光蕙这种类型的女孩子。她并非很漂亮,却是娴淑的小家碧玉,脸蛋圆嘟嘟,腰肢也浑圆,象个听话的小媳妇。

老文康的小儿子和我们差不多年纪,他常常想找个小媳妇。我们常常这样取笑光蕙。光蕙也喜欢老文康,她最崇拜他。

至于我,我不崇拜老文康,也不听话。老文康选我,是某一程度的修理。

会考到了,我们应付得很轻松,还可以每星期回去练习一次排球。

放榜那天,成绩最好的,是青荷,她拿了七个a ,我也有四个a。老文康请我们吃了一顿潮州菜作奖励,那时,我觉得他很疼我们。直至中七,我才发现他并非我想象那样。

预科第二年上学期的一个下午,我本来约好光蕙一起去找老文康商谈订造新球衣的事,临时不见了光蕙,我唯有先去找老文康。敲门敲了很久也没有人应门,我以为他不在,掉头走了一段路,回头竟看见光蕙从他的房间走出来。光蕙和我在走廊上看见对方,她没有跟我说话,从另一边离开。我把这件事告诉迪之。

「你是说教练他--不会吧!他都五十五岁了!而且,他那么正直。」迪之说。

「我也这样想,也许光蕙有心事要向老文康倾诉吧!她一向崇拜他。」我说。

这件事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光蕙也若无其事地跟我们一起玩。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们相约在湾仔一间清吧喝咖啡,光蕙也来了。

「老文康喜欢我。」光蕙告诉我们。

「我知道!他很疼你。」我说。

「不!不是这样。他……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但不是男女之情那么世俗,是爱情,是一种升华了的爱情,他爱我,我也爱他。」光蕙甜蜜地说。

我和迪之都吓呆了。

「你跟老文康搞师生恋?」我有点难以置信。

「可以这样说。」光蕙说。

「但,但老文康已经五十五岁,你……你才十九岁,也比你大三十六年!他可以当你的爷爷!」迪之说。

「年龄不是问题。」光蕙说。

「你怎知道他爱你?」我说。

光蕙说:「你们要发誓不告诉别人,他吻了我。那天,在他的办公室里,他说,我不久便要离开保中了,他想吻我一下,我点头,我以为他会吻我的额头,但他吻我的嘴唇,接着,他吻我的胸部。」

「什么?你和他做这种事?」迪之吃惊地望着光蕙。

「什么这种事,我们没有做过什么。」光蕙说。

「还说没有什么?你们接吻!」我说。

「你们接着又怎样?」迪之问她。

「他脱去我的校服,抱着我很久。」光蕙说。

我真的很吃惊,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男女之情并不涉及肉体。

「迪之,我想问你,一个男人是不是喜欢一个女人才会吻她的。」光蕙问迪之。

「应该是的。但,光蕙,你和老文康是不正常的。我真是不敢相信,他会跟你做这种事,你是他的学生呀!他最小的儿子年纪也比你大。」

光蕙说:「迪之,爱不是这样的,我不计较他的年龄和背景,我觉得我和他之间,象父亲和女儿,他吻我,也是象父亲吻女儿。」

「父亲怎会吻女儿的胸部!」迪之说。

「所以我和他的爱情,象父女,也象男女。」

「怪不得那天我看见你从他的房间走出来。」我说。

「你们要发誓,不告诉任何一个人。」光蕙说。

当时的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迪之会比我清楚,她和邓初发一起五年了,光蕙把事情说出来,是想听听迪之的看法。

那一夜,我们喝咖啡直到凌晨,光蕙比蜜糖还要甜,她觉得自己正在开始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

当老文康再次在我们面前,义正辞严,痛心疾首地批评如今的学生不懂得尊师重道,我有点鄙视他,由他来说「尊师重道」?

我和迪之的看法一致,老文康和光蕙之间,绝对不是什么父女之爱,师生之恋,而是男女之情。

一天,我和迪之一起下课,迪之对我说:「我问过邓初发,他说一个男人吻一个女孩子的胸部,绝对不会没有企图。」

「什么?你把事情告诉邓初发?你答应过光蕙不告诉任何人的。」

「怕什么!邓初发又不是外人,况且他也不会告诉任何人。」

「那你该告诉光蕙,别再跟老文康继续下去。」

「程韵,你到底懂不懂?一个女人决定要爱一个男人的话,谁也没法拦住她!」迪之说。

「这就是爱情?」我说。

「直到目前为止,我比你了解爱情。」

是的,那时的我,凭什么跟迪之争论爱情呢?她有五年恋爱经验,而我,什么都没有。对于爱情,我只有幻想,而且因为看小说看得多,以为爱情都是玉洁冰清的。

「对于男女之间的事,直到目前为止,我也比你清楚。」迪之接着说。她脸上露出一种骄傲的神色,以示我不必跟她争辩。

这却令我狐疑:「什么男女之间的事?你跟邓初发……」

迪之尴尬地回答我:「没什么,别乱猜!」

很惭愧,那时的我,以为男人和女人恋爱,是不会跑到床上去的。我在当时也告诉自己,光蕙的想法也许是对的,她和老文康的爱情,超脱、浪漫而痛苦。一个垂暮之年的男人,爱上一个如花朵盛开的少女,是一个悲伤故事。世上并非只得一种爱情。

迪之跟邓初发是一双令人艳羡的小情侣,而光蕙和老文康的秘密,不为人知,剩下我,可以全心全意应付a-level 。a-level结束以后,我们便可能各散东西。光蕙最不舍得老文康,因为这个缘故,她向大家提议举行最后一次集训。

青荷、丽丽、小绵、欣平都赞成,连一向漠不关心的乐姬也同意。

地点选了邻近的泰国芭提雅,因为旅费比较廉宜,又是热带地方,有点艰苦训练的味道。集训当然不能缺少老文康。除了青荷和欣平已经去过美国迪士尼乐园,我们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出门,家人都来送机,我又看到丽丽漂亮的母亲。光蕙的家人没有来,我想是她叫他们不要来,她不想他们看到老文康。但,老文康的妻子来了。

老文康的妻子穿了一套朴实的套装,薄施脂粉,可是,站在我们之中,她显得太老了,即使她比老文康年轻,也已经五十开外。那时,我觉得老真是罪恶。现在,我觉得认为老是罪恶,才真是罪恶。

老文康的妻子,外表贤良淑德,可是,我留意到她的目光闪烁不定,她不断打量我们八个女孩子,她花了较多时间留意乐姬,她是最漂亮的。她并没有把光蕙放在眼里。妻子是最聪敏的,她了解她丈夫,了解老男人可能受不住少女的诱惑。但,妻子也是最愚昧的,她错认了目标。

飞机抵达芭提雅,我们住在一间拥有海滩的酒店,开始为期七天的集训。我和迪之同住一间房。

集训的第二天晚上,光蕙拿着一瓶白葡萄酒来到我和迪之的房间。

「我想去老文康的房间找他。」

「你找他有话说吗?」迪之问她。

「我快要离开他了,我要把我最珍贵的东西送给他。」

「你想和他睡?」迪之骇然。

我吓了一跳。

「我不会后悔的,这就是爱情。」光蕙笑着说。

「你跟他睡了又怎样?他已婚,比你大三十六年,他不会跟你结婚的,你别傻。」迪之说。

「我不需要有将来。」光蕙拿起三只酒杯,倒出三杯酒,要我们为她的爱情举杯,真是一件荒谬的事。

「如果是朋友,该让我做我想做的事!」

「好!我跟你干杯!」迪之站起来。

「程韵,你也来!」迪之把我从床上拉起来。

我们三个人举杯,光蕙把酒干了,我还是头一次喝葡萄酒。光蕙放下酒杯,我们不知说什么好,她微笑离开房间。

「我觉得我们好像送光蕙去死。」我跟迪之说。

「我们是成人了,自己喜欢做什么都可以!」

我觉得这件事很荒谬,我从没想过我竟举杯为一个处女饯行。再回来时,她已变成女人。我的心无法平伏,跟迪之把馀下的白葡萄酒干了,昏昏沉沉地入梦。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光蕙睡在我和迪之中间。

「你跟老文康已经--」我问她。

「我们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老文康他不想?」

「我不知道,我们躺在床上,大家都脱了衣服,但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光蕙,他太老了。」迪之笑得很蛊惑。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光蕙说。

「将来你会明白的,我头很痛,让我睡吧。」迪之闭上眼睛。

那一刻,我觉得老文康是个好人,在最后关头,他不忍夺去一个少女的贞操,光蕙也这样想。

后来,我们都有经验了,才明白老文康那天晚上,是无能为力,并非怜惜她。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男人。光蕙日后不肯承认受骗,是她无法接受自己被这样一个男人骗倒。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在芭堤雅的最后一天,我们大伙儿在海滩吃露天晚餐。我仔细地重新研究老文康。他已经五十五岁了,染过的头发这几天给海水漂得褪色,露出原本花白的颜色。脸上久经日晒,堆满皱纹,腰间挂着两堆多馀的赘肉,脸孔一贯地严肃,可是我已经不怕他了,因为我知道他和光蕙的事。光蕙爱上一个那么老的男人,真是难以想象。而老男人在我们中间,显得很快乐,他要在掉落衰老的黑洞前,抓住一个青春的躯体。

那一夜,我们一起唱歌、跳舞。迪之带来了林正平的新歌,那首《没法忘记你》是讲一对男女分手的,听得最感动的,是光蕙。

我举杯说:「友谊永固。」

在歌声中,我与七年的中学生活分手。

回到香港不久,a-level 放榜,我中文和历史拿了a,报读港大中文系。光蕙的成绩不大理想,只能报读理工,都是给老文康累的。但,迪之的成绩令我很意外,她统统不及格。

「再考一次吧!」我说。

「不!不想再考一次,没意思。」迪之说。

其实如果迪之在那几年没有谈恋爱,她的成绩应该不至于那样差,又是给男人累的。

「恭喜你,程韵,你是大学生。光蕙,你也好,理工很难考入呢。」迪之说。

我和光蕙都不懂说什么好。

乐姬也报了港大。丽丽读师范,她想做体育教师。小绵的成绩也是差强人意,她报读护士课程。欣平去英国升学,青荷的成绩最好,但她们一家人要移民美国。

迪之决定工作,她进入乐音唱片公司当秘书。乐音当时是一间中等规模的公司,歌星不多,但每个人都有知名度,也很有特色。乐音的皇牌正是红透半边天的林正平。我们听他的《没法忘记你》听得如痴如醉。

迪之每天都向我报告,她那天遇上哪一位歌星。对于这份工作,她兴致勃勃,使我稍为安心。某一天,终于让她认识林正平。

「他真人跟上镜一样迷人,还跟我聊天呢,一点架子也没有。」迪之兴奋地告诉我,她好象给林正平迷住了。

「听说他是同性恋的。」我说。

「别人诬蔑他罢了!听公司里的人说,他有一个十年的女朋友,只是对方一直不曝光。」

一个月后,林正平在红勘体育馆开演唱会,迪之替我们拿到前面的座位。演唱会完了,还有本事带我和光蕙到后台跟林正平合照。在林正平的休息室里,我看到一个没有化妆的女人默默替他整理服装,那个大概就是他背后的女人,那个女人毫不起眼,要配林正平,她还差很远。不过漂亮的女子也许无法忍受那种委屈。

一天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半途,她的传呼机响起,她覆了电话回来。

「林正平传呼我!」迪之笑得相当甜蜜,林正平竟然在晚上传呼她,证实她是个十分有魅力的女孩子。

「他找你干什么?」

「他说刚刚录完音,问我有没有时间跟他喝杯茶。」

「他找你喝茶?」我觉得事情不简单。

「或者……或者他喜欢我,他女朋友这么丑!」迪之似乎准备接受追求。

「结帐吧,林正平现在来接我。」

我目送迪之坐上林正平的保时捷绝尘而去。她已经离开邓初发很远了。可怜的救生员。

深夜,我接到迪之的电话。

「我们在浅水湾漫步,他还牵着我的手呢!」迪之兴奋地告诉我。

「那邓初发怎么办?」

「我告诉他,我今天晚上跟你一起。程韵,我越来越发觉,一个人一生中不可能只得一段爱情。」

「但邓初发是你的初恋。」

「他是我第一个情人,因此即使我离开他,也不欠他什么,我已经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女人喜欢把自己的贞操当成礼物送给男人。

那一夜,迪之首次向我承认,她和邓初发有肉体关系,而且发生在相恋半年之后。她一直没有告诉我,是因为我没有男朋友,我不会了解。

「你快点找个男朋友,你便会明白,男人爱你,便要跟你做那件事。」

当时的我,突然有一种很滑稽的想法,二十岁的我,仍然是处女,着实有点难堪。

「你喜欢邓初发,还是林正平?」我问她。

「我不知道……」

当她答不知道,她跟邓初发的爱情已成过去。一个救生员,即使后来是一间体育用品公司的小股东,凭什么跟天王巨星林正平较量?迪之的虚荣,我完全明白。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竟然向她展开追求,她注定逃不掉。

一个清晨,迪之告诉我,她跟林正平做了那件事。

「在哪儿?」我问她。

「在他的保时捷上。」

迪之决定跟邓初发分手,不断逃避他。

邓初发天天晚上在迪之家楼下守候,要看看她是不是交上新男朋友,一天晚上,迪之终于忍无可忍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掴了迪之一巴掌。

「你有还手吗?」我问迪之。

「没有,我要他欠我。他掴了我一巴掌,我对他,连仅馀的感情都没有了。」

两天后一个晚上,邓初发请我吃饭。

我在餐厅见到他的时候,他很沮丧。

「你一定知道迪之的新男朋友是谁?」

「你不要在这个时候逼她。让她冷静一下,也许她会回到你身边。」

「不会了!她不会回来了!我掴了她一巴掌!」邓初发惨笑。

一个有八块腹肌的男人竟然伏在桌上嚎哭起来,爱情把他的尊严夺走。

他掏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给我。

「我写了一封信给迪之,你看看。」邓初发把信递给我。

「我怎好意思看你的情信。」

「不!你看看,如果能感动你,便能感动迪之。」

「迪之比我铁石心肠。」

我开始阅读他的情信。虽然他那么难过,但,但我想笑!他的情信,写得十分差,字体丑得象小学生不在话下,文笔又差劲,共有十三个错字,还想去感动一个女人?我不敢抬头看他,我怕我会忍不住发笑。他该多读点书。

「怎样?」他问我。

我很努力找出一些东西来称赞他:「你的感情很真挚。」

「你可不可以替我写一封,我知道我写得不好。」

第一次有人托我写情信。

「我不能代你写,我不想欺骗迪之。」

邓初发捉着我双手:「我求求你,帮我这一次。」

我觉得他太可怜,答应了他,替他写了一封情信,他自己抄了一次后,送去给迪之。

三天后,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泣不成声。

「什么事?」我问她。

「我看过邓初发写给我的信,很感动。」

一封赚人热泪的情信,并不能挽回一个女人的心。邓初发却不明白。他以为我替他写一封情信,便能令迪之回心转意。迪之也太糊涂了,她跟一个男人相处五年,竟无法分辨他有没有写那封情信的才情。

邓初发的情信只能换到最后一次见面。邓初发约迪之在铜锣湾那间简陋的马来亚餐厅见面,那是他们初次约会的地方。他期望用旧情留住她,可是他不知道,迪之跟林正平去浅水湾餐厅、雅谷和卡萨布兰卡,两个人吃饭,要数千元。迪之不再喜欢那种马来亚餐厅,人不能走回头路。

「我不能再见他,我见他一次,便更加讨厌他。我宁愿留一点美好回忆。」迪之说。

当然,失败的男人,还有什么魅力?邓初发不该出来献世,如果他躲在暗角,黯然神伤,还能赢得一点同情。

在跟迪之见面后的第二天晚上,邓初发来找我。

「谢谢你替我写情信,虽然没有什么结果,我还是想谢谢你,我决定回去南丫岛。」邓初发说。

伤心的邓初发回到老家去,他履行诺言,没有再骚扰迪之。迪之却对我说:

「我有点挂念他。」

「你不是挂念他,你是可怜他。」

因为女人先抛弃男人,所以,她可以升上上帝的宝座来怜悯他。邓初发正是受不住这种怜悯,所以宁愿躲起来。

「你会爱上他吗?」迪之笑着问我。

我有点愕然,她竟然怀疑我会爱上邓初发。她太自大了,她以为即使她弃如敝屣的男人,都是一个配得起我有馀的男人。而且当时我还没有男孩子追求,而她先有邓初发和天皇巨星林正平。我有点愤怒,想告诉她,即使在五年前,我也不会选择邓初发,何况今天?

「跟你说笑罢了!」迪之看见我有点愠怒,拉着我的手。

当然,我知道她不是说笑,她觉得自己上岸了,很想做一件善事将邓初发推给我,或者将我推给邓初发。我才不会爱上一个连我的好朋友也不要的男人。

光蕙来了,刚好打破我和迪之的困局,我们三个人,很久没有一起吃饭了。

「我们的未来测量师很忙吗?」光蕙在理工读屋宇管理及测量系,迪之有点妒忌光蕙可以考上大专。

「谁说的?我替学生补习呀,今天收到薪水,可以请你们吃饭。」

「不,你和程韵还在念书,这顿饭该由我来请。」迪之说。

「好,我不跟你争,你现在是林正平的女朋友啊,手头阔绰得多了。」光蕙取笑她。「听说邓初发回南丫岛去了。唉,男人都是可怜的动物。我也挂念老文康。」

「邓初发和老文康不同,老文康对你不是真的,毕业后,他没有找过你!」我说。

光蕙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我知道我说错了话。迪之伤害了我,我伤害了光蕙。

光蕙对老文康的感情很复杂,她爱他,可是也怀疑他是否欺骗自己。但怀疑他太痛苦了,到不如相信他。

「老文康对我是真是假我自己最清楚。」光蕙咬着牙说。

「那最好。」我说。

「程韵不是这个意思,她关心你。」迪之对光蕙说。

我没有表示同意。向光蕙道歉,我下不了台,我心情也不好。

「老文康寄过一张卡给我。」光蕙说。

「他说什么?」迪之问她。

「问候我,我和他,打从开始,便知道没有结果,我们相差三十六年。」光蕙说。

「林正平也有女朋友,我和他的事,不能让他女朋友知道。」迪之说。

「那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很刺激,也很痛苦。」光蕙对迪之说。

「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使我们相聚的时光更快乐。」迪之告诉光蕙。

她们把我摒出局了!两个情妇在抒发当情妇的感受,好象情妇是世上最伟大也最伤感的身份。

「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要当一次第三者。」迪之说。

「是的,做过第三者,才会明白,爱一个人,是多么凄凉。我们想要的人,并非常常可以得到。」光蕙说。

「一对一的爱情太单调了。我和邓初发曾经有过快乐时光,我们在床上调笑、接吻,以为理所当然。但,跟林正平一起,即使只是接吻,我也会血脉沸腾,想得到更多。他令我觉得自己象一个女人,一个想偷情的坏女人。」

「你现在的样子很姣!」我揶揄她。

我跟迪之一起乘车回家,电台刚好播放林正平的新歌。

「你留心听听,这首歌很好听!是一位新进填词人写的!」迪之说。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该有雪,刷去脸上的模糊……」

林正平唱得很好,不象他以往所唱的那些肤浅的情歌。歌名叫《人间》。

迪之听得很陶醉,好象林正平单单为她一个人而唱。我有点悲伤,莫名其妙地被歌词牵动心灵。我倚在迪之的肩上,她的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们竟然在那一夜,被一首歌,感动得说不出话。

「填词人是谁?」我问迪之。

「好象叫林放。」

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又从电台听到那首歌,无端地伤感。那是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早上,雨中的港大并不美丽。我忽然觉得,我并不怎么喜欢那地方。开课一个月,并没有找到一个跟我特别投契的人。读中文系的人,并不活泼。下课后,他们都忙着去替学生补习。我最不能忍受替那些小白痴补习,我没有那份能耐,我会杀死那些补习老师讲解三次他仍不明白的小白痴。我参加过两次女排的练习,那群女孩子都是高傲的波牛,技术不好,却很自信,很排外。我决定不参加。在校园里,我偶然会碰到乐姬,常常有一群男孩子包围着她,听说他们选了她做港大校花。

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个男孩子都面目模糊。

上唐诗讨论的时候,第十一个男生闯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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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伴我成长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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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书犹药也,善读能医愚。”——刘向;“贫者因书而富,富者因书面贵,贵者因书而守成”——王安石……古往今来,有多少位名人赞叹了读书的好处。

从幼儿园到小学三年级,我已经读了许多书。《鲁滨逊漂流记》讲了一个冒险的故事;《作文森林》让我们在快乐中学写作文;《哈佛家训》讲了许多类型的故事,其中有一篇关于面包的故事,在一个贫穷的小镇,面包师在每天早晨都会给一些可怜的孩子发面包,有一位小姑娘,她每天都让别人先拿,自己等到最后一个,尽管自己拿得最小,但她还是会给面包师一个吻,以表达谢意。有一天,小女孩发现有一些钱在面包里面,急忙追上去还钱,可面包师说:“这是上天奖励你的,请收下吧!”小女孩听了这话,笑了。看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到了小女孩的诚信,懂得了感恩,收获了快乐,从而让我树立了要为小女孩学习的感悟。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正是读的书多了,头脑也充实了,长大才能成材。小朋友,让我们抓紧时间读书吧!让阅读伴我们成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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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让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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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作文阅读让我快乐。它给我知识,它让我快乐并从书中得到启迪,我喜欢读书,因此书变成了一个无时无刻伴随着我左右的精灵,成了我心灵的安慰。

我读过许多的故事,我被白雪公主的美丽和幸福生活充满了憧憬,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悲惨遭遇而哭泣,被阿拉神丁的机智勇敢所征服。有一次考试,我没考好,便对学习顿时失去了信心。当我读了爸爸介绍的《张海迪的故事》,才知道人应该要坚强,从此我更加用功了。渐渐的我长大了,读的书也逐渐增多。

我发现读书就像喝茶,一杯永远都喝不完的茶,感觉由淡变浓,越品越有味道。很快,我喜欢上了杨红樱和阳光姐姐写的小说。读书让我快乐,读书充实了我的生活。只有在读书的时光里,才能获得这份人生的感悟……

书,它是知识的殿堂;它是智慧的宝藏;它是通向真理的路;它是遨游知识海洋的小舟;它是我的好朋友。有人说:世界上最动人的皱眉,是在读书时苦思的刹那;世界上最快乐的一刻,是在读书时那会心的微笑。我读书,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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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伴我同行400字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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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的人生旅途中,读书伴我同行……

我与书的不解之缘是从我四岁开始。那天恰逢我生日,妈妈给我带回了几本连环画。书上那丰富多彩的图案彻底吸引了我。从此,我便一发不可收拾,迷恋上了书。我整日沉浸在书海中,狼吞虎咽地吸收着书中的知识,以风卷残云般的速度阅读,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

渐渐长大的我,仍一如既往地阅读书,只不过手中的连环画早换成了图文并茂的图书。《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克雷诺夫寓言》,皆为我喜好也。有了书的世界更丰富,更精彩。我曾为卖火柴的小女孩感到伤痛,痛恨当时黑暗,毫无生气的社会;我曾为丑小鸭庆幸,庆幸它成了一只漂亮的白天鹅,也由此受益匪浅;我也曾为凶恶的狼遭到报应而兴高采烈,是的,坏人总有不好的下场!

眨眼间,我上了初中。如今的我,一味地流连于各种古典名著,小说之间。研读四大名著,让我真实地认识到了当时社会,也加深了对人文史学的兴趣。小说莫是最吸引人的。《巴黎圣母院》让我认识了这座宏伟的著名建筑,雨果笔下曲折的情节,让我又惊又喜,不想结果竟那般悲惨,我不禁深深叹口气,即为卡莫西多,也为埃及姑娘,更为当时的社会。《飘》这部长篇巨著,让我流连忘返。小说情节曲折惊险,以恋爱故事开头,写了一个浩浩荡荡的精彩故事:我看见了一个女子由娇弱到后来的独立,也看见了那时混乱的社会,野蛮的军兵,还看见的是一个家庭因战乱的破落到后来的崛起,更看见了一份坚强,不管是文字里头的坚强,还是主人公的坚强,但它们的是超乎常人的!想这也便是这部巨著在文坛上永远不朽的原因吧!

不知不觉间,书伴我约莫也有十年了。十年间,读书伴我成长,知识不断输入我的大脑。闲时下来,我总喜欢捧着书本读读。是书充实着我的生活。曾多少次,它带我劈风斩浪,奋勇拼搏,一个个难题迎刃而解。如果要我选择,我只选择书,因为——

成长路上,读书伴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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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阅读的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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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学到老,活到老。”

有的人认为读书是很乏味的、很无聊的,而有的人认为读书是很有趣,多姿多彩的。

为什么会有这样明的对比呢?原因很简单,那些觉得乏味的人,从来没有静下心来,认真的看过一本书,他们领会不到书的世界里的乐趣。甚至他们认为读书的人是死读书。

读书,爱阅读的人。他们会觉得知识如海洋,无穷无尽,可以在阅读中找到知己,一起读书,互相分享,互相交谈彼此的感受,还可以互相鼓励。古人常说:人生得一知己,死无遗憾。我们平常生活中若不是相互学习,相互交流感受的,哪来的趣味相投的人,甚至找不到。

爱读书,爱阅读的人。内心都是很有个人的想法,个人主张的人,他们内心充满热情,对待任何人任何事情都会冷静分析、勇敢面对,因为他们从书中的海洋里读懂很多东西,领会其中道理。

爱读书,爱阅读的人。无论你是那一行业的人,都会在茫茫人海中寻找到爱阅读的人。俗话说:“三十六行,行行出状元。”状元哪里来的,他们也是经常阅读、了解关于自己行业的书籍,从中领会,找到突破,做到最好,加上自己的想法,创意,成就今天的状元。你只看到状元光辉的一面,却看不到背后的心酸,不为人知的一面。

爱读书,爱阅读的人。无论走到哪里,都懂得充分利用时间,打吊针的时候,等人的时候,坐车的时候……可能很多人认为那是读死书的表现,却领会不到,书的乐趣,当你看到一些情节很有趣,很激烈的时候,你会情不自禁的想要往下看。

现在很多在封建思想中走过来的长辈,也都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摒弃了那些陈旧的思想,他们以前所学到的技术和理论,可能已经被后人所反驳,所以他们也需要多看书,多增长自己的知识,增进自己对社会的看法,加强自己的技术。

爱读书,爱阅读。会让你自己受益无穷,增长知识,好好享受知识的海洋吧!让你的生活充满乐趣,丰富无穷!

[爱阅读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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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阅读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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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以前有人问我:“你最喜欢干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对他说,我喜欢阅读。最爱闲暇十分漫步于书海中,聆听;来自书的声音,书中所表达的万千气象,使我心驰神往,受益匪浅。阅读,让我享受到了无穷的乐趣。

我爱阅读,每个星期六,我都会去布克书店看书。当我读了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似乎看到一个坚强的女性站在我的面前,她让我懂得面对逆境要勇往直前,不屈不挠地和命运做斗争。当我捧起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时,不仅让我读到了有趣、惊险、刺激的故事,更让我明白,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可怕一万倍。我进入《草房子》,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珍贵的友情;进入冰心奶奶的世界里,我读到了她对孩子的热爱……每读一本书都给我无穷的启示。

记得一次上补习班,老师给我们讲《红楼梦》,同学们大多都是听说过这本书而没读过。有几个同学非常神气,因为他们读过一点,了解其中的一些人物。老师让他们谈谈对书中人物的看法,他们却卡壳了。这时我举起了手。男同学狐疑地看着我,女同学则流露出担心的表情,生怕我也是“听说”而已……当我流利地介绍书中的人物,又绘声绘色地讲了一段故事后,同学们都向我投来钦佩地目光……

阅读给我的乐趣不仅于此,还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了我的观念,陶冶了我的情操,改变了我的一些性格习惯,我欣赏书中的人物,也希望能像书中的人物一样勇敢,果断,聪明等

啊,阅读,对于我就已经像呼吸一样自然。我爱阅读,从中享受到了无穷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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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还是“卢城”》阅读练习题

全文共 1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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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这首传诵千古的《出塞》,抒发了王昌龄追昔抚今的感慨。一般认为,诗中的“飞将”指西汉名将李广,他长期戍守北部边境,以勇敢善战著称,匈奴呼之为飞将军,一听到他的名字就畏惧、惊退。那么,诗中的“龙城”又指何处呢?

历来唐诗集多作“但使龙城飞将在”。清朝沈德潜《唐诗别裁集》也持此说,认为“唐人边塞诗中所用的地名,有但取字面瑰奇雄丽而不甚考地理方位者”。此处的“龙城飞将”,“乃合用卫青、李广事。指扬威敌境之名将,更不得拘泥地理方位。而诗中用‘龙城’字,亦有泛指边关要隘者。”就是说,“龙城”不过是象征性的地名,并非特指某一具体城邑。

宋朝王安石《唐百家诗选》,将“龙城”改为“卢城”。为何做此改动呢?阎若璩《潜邱札记》作了解释:“李广为北平太守,匈奴号曰飞将军,避不敢入塞。右北平,唐为北平郡,又名平州,治卢龙县。唐时有卢龙府、卢龙军。”所以龙城就是右北平,应为卢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编写的《唐诗选》即取此说,将“但使龙城飞将在”改作“但使卢城飞将在”,认为卢城即现今河北卢龙。但是,无论汉朝还是唐朝,右北平从来就没有称过卢城,只有《汉书·西域传》中有一个无雷国,其国王“治卢城,去长安九千九百五十里”。显然,此卢城不是右北平。况且,《汉书·卫青霍去病传》记载的那次威震敌胆的龙城大捷是卫青指挥的,并未提及与李广有关。

清朝孙洙《唐诗三百首》引《晋书·张轨传》的记载:匈奴曾筑姑臧城,“地有龙行,故曰龙城”。据此说,“龙城”是指姑臧城,即今天的甘肃武威。

张际在《“龙城”考》中则认为,据《史记》《汉书》等多处记载,龙城是匈奴祭祀龙神、祖先之地,地方并不固定,但在匈奴境内统称为“龙城”。汉代史籍往往采用音译,分别写成“龙城”“笼城”“龙庭”,“龙城”可能是音近而误讹为“卢城”,两词实为同义。西汉初年,匈奴连年犯境,汉朝无力抵御,直到汉武帝时,国力强盛起来,才命卫青、霍去病等实施反击。元光六年的龙城一战,首战告捷,一扫汉朝70多年的屈辱,大大振奋了军心民心。龙城之战成为汉朝军民心目中扬威敌境、雪耻大胜的象征。李广是屡建战功、威震敌胆的英雄,是汉家大将的杰出代表。因此,王昌龄将大捷的象征――龙城,冠于西汉名将的象征――李广头上,将卫青和李广的业绩糅合在诗中,表达杀敌制胜、扬威敌境的意思。

王昌龄取“龙城”一词,还出于音律的需要,而且字面又瑰奇雄丽,选用了他,使诗句达到了音、义、色具佳的境地。

1.《唐诗选》不取“龙城”而用“卢城”,以下不属依据的一项是( )

A.宋朝王安石在《唐百家诗选》中将“龙城”改为“卢城”。

B.李广曾做右北平太守,右北平在唐为北平郡,治所卢龙县就是“龙城”。

C.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编写者们认为,“卢城”就是今河北卢龙。

D.汉代史籍采用音译,“龙城”与“卢城”音近而生误讹,两词实为同义。

2.从体会“但使龙城飞将在”寓意的角度看,以下表述中不含象征意味的一项是( )

A.唐人边塞诗中所用地名,有但取字面瑰奇雄丽而不甚考地理方位者。

B.诗中用“龙城”字,亦有泛指边关要隘者。

C.“龙城”是指姑臧城,即今天的甘肃武陵。

D.将卫青和李广的业绩糅合在诗中,表达杀敌制胜、扬威敌境的意思。

3.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沈德潜认为,“龙城飞将”是把卫青的事迹加到了李广身上,不能过于拘泥。

B.无论汉朝还是唐朝,从来就没有任何一个地方被称为“卢城”。

C.张际认为,龙城是匈奴祭祀龙神、祖先的地方,因其地点并不固定,故而在匈奴内统称为“龙城”

D.王昌龄用“龙城”一词,除着眼于诗句的深刻寓意、字面的瑰奇雄丽,也是出于诗歌音律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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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文学常识与名著阅读

全文共 3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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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复习文学常识名著阅读

一、文学常识;

1.《童年的朋友》节选自《》,体裁小说,作者,是;

2.《一面》作者,原名,江苏涟水县人;

3.《我的老师》作者,原名,现代作家,他的主要作;

4.赵普是(朝代)政治家,关于他,有“”的说法,;

5.《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作者鲁迅,原名,我国;

6.《月迹》作者,当代作家,他的著名长篇小说《》;

7.《我们家的男子汉》作

专项复习 文学常识与名著阅读

一、文学常识

1.《童年的朋友》节选自《 》,体裁小说,作者 ,是 (国籍)作家,他的代表作是自传体三部曲《 》《 》《 》。

2.《一面》作者 ,原名 ,江苏涟水县人。文中提到的苏联作家 写的《毁灭》是一部长篇小说。

3.《我的老师》作者 ,原名 ,现代作家,他的主要作品有散文集《 》 ,和长篇小说《 》。

4.赵普是 (朝代)政治家,关于他,有“ ”的说法,文中“太祖”指 。

5.《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作者鲁迅,原名 ,我国伟大的 家、 家、 家,本文选自他的散文集《 》。鲁迅在《自题小像》诗中说“ , ”是他生活的真实写照。

6.《月迹》作者 ,当代作家,他的著名长篇小说《 》是一部世情小说,描写了当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状态。

7.《我们家的男子汉》作者 ,当代著名女作家,她的小说《 》获茅盾文学奖。

8.《列子》的作者是 ,是 时期郑国人。

9.《核舟记》选自 代 编辑的《 》。文章的作者是 ,明末人。

10.《为梦想,相约在北京》主要讲的是第 的相关内容。

11.《为学》选自《 》,原题是《为学一首示子侄》。作者 ,字乐斋, 代

文学家。

12.毛泽东《沁园春 雪》中写道“唐宗宋祖,稍逊风骚”,其中“宋祖”指 (人名),“风骚”原为《 》中的《国风》和《楚辞》中的《 》,这里指 。

13.《〈礼记〉一则》选自《 》。《礼记》,是 间(时代) 家礼学论著选集。

二、名著阅读

《西游》

14.《西游记》共一百回,可以分为两大部分:第一回至第十二回是全书的引子,其中前七回讲 和 等故事;第八回至第十二回则介绍唐僧,交代取经的缘由。第十三回至第一百回是故事的主体,主要写 。

15.孙悟空的兵器原是大禹治水的 ,又唤 。他大闹天宫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后皈依佛门,为保唐僧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一路降妖除魔,如三打 ,真假 ,三借 等。后被西天佛祖封为 。

16.名著阅读。

那八戒食肠大,口又大,一则是听见童子吃时,便觉馋虫拱动,却才见了果子,拿过来,张开口,毂辘的囫囵吞咽下肚,却白着眼胡赖,向行者、沙僧道:“你两个吃的是甚么?”沙僧道:“______________。”八戒道:“甚么味道?”行者道:“悟净,不要睬他!你倒先吃了,又来问谁?”八戒道:“哥哥,吃的忙了些,不像你们细嚼细咽,尝出些滋味。我也不知道有核无核,就吞下去了。哥啊,为人为彻;已经调动我这馋虫,再去弄个儿来,老猪细细的吃吃。”

(1)以上文段节选自古典名著《西游记》,文中沙僧回答应是:(人参果)。事情是在师徒四人西

天取经途经(五庄观)时发生的,后来事情败露,两个童子不依不饶,悟空一怒之下把树推倒。(镇元大仙)知道此事后把唐僧一行人抓了起来,逼他医好果树,悟空求救各路神仙都不能解救,最后千方百计把(观音菩萨)请到那里,用玉瓶里的水把树救活。

(2)下面与猪八戒有关的选项是( )

A.高老庄 B.五行山 C.戏嫦娥 D.闹天宫

E.金身罗汉 F.净坛使者 G.贪吃懒做 H.慈悲坚韧

17.名著阅读。 你看那些道童害怕,丢了皮鞭,报道:“师父啊,为徒打的是大唐和尚,这一会打的都是柳树之根!”大仙闻言,呵呵冷笑,夸不尽道:“孙行者,真是一个好猴王!曾闻他大闹天宫,布地网天罗,拿他不住,果有此理。你走了便也罢,却怎么绑些柳树在此,冒名顶替?决莫饶他,赶去来!”那大仙说声赶,纵起云头,往西一望,只见那和尚挑包策马,正然走路。

(1)《西游记》中的孙悟空善变。选文中他成功将四棵柳树变成了师徒四人冒名顶替,而在小说第六回将自己变成土地庙时,却遇上了“尾巴不好收拾”的麻烦,他是怎样处理的?

(2)大仙道:“??曾闻他大闹天宫,??”请概括孙悟空大闹天宫故事中的典型情节(至少写出两个),并指出大闹天宫的故事反映了他的什么性格。

专项复习(四) 文学常识与名著阅读

一、文学常识

1.《童年的朋友》节选自《童年》,体裁小说,作者高尔基,是苏联(国籍)作家,他的代表作是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

2.《一面》作者阿累,原名朱一苇,江苏涟水县人。文中提到的苏联作家法捷耶夫写的《毁灭》是一部长篇小说。

3.《我的老师》作者魏巍,原名魏鸿杰,现代作家,他的主要作品有散文集《谁是最可爱的人》,和长篇小说《东方》。

4.赵普是北宋(朝代)政治家,关于他,有“半部《论语》治天下”的说法,文中“太祖”指赵匡胤。

5.《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作者鲁迅,原名周树人,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本文选自他的散文集《朝花夕拾》。鲁迅在《自题小像》诗中说“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他生活的真实写照。

6.《月迹》作者贾平凹,当代作家,他的著名长篇小说《废都》是一部世情小说,描写了当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状态。

7.《我们家的男子汉》作者王安忆,当代著名女作家,她的小说《长恨歌》获茅盾文学奖。

8.《列子》的作者是列御寇,是战国时期郑国人。

9.《核舟记》选自清代张潮编辑的《虞初新志》。文章的作者是魏学ィ明末人。

10.《为梦想,相约在北京》主要讲的是第二十九届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幕式的相关内容。

11.《为学》选自《白鹤堂文录》,原题是《为学一首示子侄》。作者彭端淑,字乐斋,清代文学家。

12.毛泽东《沁园春 雪》中写道“唐宗宋祖,稍逊风骚”,其中“宋祖”指赵匡胤(人名),“风骚”原为《诗经》中的《国风》和《楚辞》中的《离骚》,这里指文学才华。

13.《〈礼记〉一则》选自《礼记学记》。《礼记》,是战国秦汉间(时代) 儒家礼学论著选集。

二、名著阅读

《西游》

14.《西游记》共一百回,可以分为两大部分:第一回至第十二回是全书的引子,其中前七回讲孙悟空的出身和大闹天宫等故事;第八回至第十二回则介绍唐僧,交代取经的缘由。第十三回至第一百回是故事的主体,主要写唐僧师徒去西天取经,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战胜妖魔鬼怪,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15.孙悟空的兵器原是大禹治水的定海神针,又唤如意金箍棒。他大闹天宫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后皈依佛门,为保唐僧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一路降妖除魔,如三打白骨精,真假美猴王,三借芭蕉扇等。后被西天佛祖封为斗战圣佛。

16.名著阅读。

那八戒食肠大,口又大,一则是听见童子吃时,便觉馋虫拱动,却才见了果子,拿过来,张开口,毂辘的囫囵吞咽下肚,却白着眼胡赖,向行者、沙僧道:“你两个吃的是甚么?”沙僧道:“______________。”八戒道:“甚么味道?”行者道:“悟净,不要睬他!你倒先吃了,又来问谁?”八戒道:“哥哥,吃的忙了些,不像你们细嚼细咽,尝出些滋味。我也不知道有核无核,就吞下去了。哥啊,为人为彻;已经调动我这馋虫,再去弄个儿来,老猪细细的吃吃。”

(1)以上文段节选自古典名著《西游记》,文中沙僧回答应是:(人参果)。事情是在师徒四人西天取经途经(五庄观)时发生的,后来事情败露,两个童子不依不饶,悟空一怒之下把树推倒。(镇元大仙)知道此事后把唐僧一行人抓了起来,逼他医好果树,悟空求救各路神仙都不能解救,最后千方百计把(观音菩萨)请到那里,用玉瓶里的水把树救活。

(2)下面与猪八戒有关的选项是(ACFG)

A.高老庄 B.五行山 C.戏嫦娥 D.闹天宫

E.金身罗汉 F.净坛使者 G.贪吃懒做 H.慈悲坚韧

17.名著阅读。 你看那些道童害怕,丢了皮鞭,报道:“师父啊,为徒打的是大唐和尚,这一会打的都是柳树之根!”大仙闻言,呵呵冷笑,夸不尽道:“孙行者,真是一个好猴王!曾闻他大闹天宫,布地网天罗,拿他不住,果有此理。你走了便也罢,却怎么绑些柳树在此,冒名顶替?决莫饶他,赶去来!”那大仙说声赶,纵起云头,往西一望,只见那和尚挑包策马,正然走路。

(1)《西游记》中的孙悟空善变。选文中他成功将四棵柳树变成了师徒四人冒名顶替,而在小说第六回将自己变成土地庙时,却遇上了“尾巴不好收拾”的麻烦,他是怎样处理的? 将尾巴变作一根旗杆,竖在土地庙后面。

(2)大仙道:“??曾闻他大闹天宫,??”请概括孙悟空大闹天宫故事中的典型情节(至少写出两个),并指出大闹天宫的故事反映了他的什么性格。

情节示例:①得知“弼马温”就是个养马的官位,打出天门去了;②偷吃蟠桃;③定住七仙女;④哄骗赤脚大仙;⑤偷吃仙宫玉液琼浆;⑥吃光太上老君金丹;⑦炼成火眼金睛,蹬倒八卦炉;⑧摔倒太上老君;⑨偷走仙酒和八珍百味;⑩勇斗神兵天将等。 性格示例:疾恶如仇,叛逆反抗,桀骜不驯,敢作敢当,勇敢无畏。

[精选 文学常识与名著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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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阅读我做主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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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现在继续看《时间机器》,别的书不许看!大家不要不想看,这本书中有许多深刻的道理,你们现在的水平要多读几遍才能体会到这个道理的含义啊!”what!又要看这本书,都看了十几遍了,还没看够啊!大家纷纷沮丧的从书包里拿出这本页都快被翻烂了的《时间机器》,随便翻开一页就看了起来。

不知为什么,我们班主任老师总是规定我们每天看什么书,就连回家以后也一样。而这本《时间机器》从开学初一直看到现在,还不是很好看。因此为了不看这本书,我常常手上拿着老师规定的书,立起来挡住自己的头,好像在认真地看书,头却低下来偷偷看自己喜欢的书。

好多同学也这么干,但大部分都被老师发现了。老师发现后便会没收我们偷看的书,还说:“看《时间机器》!这本书你们还没读透呢!你以为你阅读能力很好吗?读一遍就行啦?给我留在这里看书!”拜托老师,这本书我都看了十几遍了,光是笔记就可以写一本书了。不只我一个,许多同学听了老师这句话也反感,有时还嘀咕:“这都读了n遍了,能不“透”吗?这页还没读完就能用“透视眼”知道下一页的内容了。而老师为了让我们无机可乘,还刻意在我们看书时像巡逻兵一样在教室里走来走去。

老师啊!你知道吗?你的这个规定让我的阅读量少之又少,幸好暑假时可以自己自由阅读,看一些我们喜欢看的书,如:《笑猫日记》、《猫王》、《查理九世》等,不然在读书这一方面,我真的可以说是太落伍了。因此,老师,我强烈抗议:把我的自由阅读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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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的碎片阅读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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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个新鲜的词汇进入的大众的世界——碎片阅读。有许多人会认为:”碎片阅读不是很好吗!只需要通过身边的电子产品随时随地了解了很多知识,是件十分方便的事。”

碎片化生活和碎片化阅读真的给我们带来的是更快捷、更方便的生活吗?我想,不是的。

在平时的空闲时间,我通常都会打开手机中的微博,刷刷实时动态,或者是朋友圈。对我来说是满足了自己获取外界信息的需求。但是在这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消息的传播变得更快,我总在翻阅的过程中感到许多信息的不真实、甚至让我难辨真伪。

有次我在碎片时间拿起了一本曾经最爱看的故事书,却发现自己已经不能像小时候一样静下心地阅读了,一些国内外的文学书或者是课本都会让我感到枯燥乏味。碎片时间的碎片阅读总会让我不能静下心细细品读,时常是眼中看了,口中读了,但没往心里去。

某个周末,我拿着手机刷着实时新闻,一个个吸引着我的文章标题进入我的眼帘,让我不由自主地点了进去。到后来,我越看越入迷,最后甚至忘记了要出门补课的时间。在上课时,我也会不由自主的被自己以前看过的文章带跑,回想其中的内容,又或者是好奇后面的内容,有时候甚至还会的同学讨论。碎片式的阅读总会影响我之后的上课状态。

碎片式的阅读虽然一直带给我许多烦恼,但是慢慢的,我却发现,其实是因为有太多事情影响着我们,这才有了碎片化时间最终形成了碎片化的阅读。而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时不时地整理自己的碎片化时间,用这些时间更认真的学习知识。

我相信,只有学会利用好碎片化时间阅读的人,才会有更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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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遇见更好的自己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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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是一个很没自信的女孩。从一年级开始,我的学习成绩在班级中一直不是很稳定,甚至有时候考得很不理想,因此我感到很自卑。有的同学虽然学习成绩不是很好,不过他们还有别的一些特长,比如唱歌、跳舞、画画、乐器等方面的特长。每当想到这些让我更加没有了自信。

大概从三年级开始吧,我渐渐喜欢上了阅读,每天放学回家写完作业,一有时间我就看我喜欢的书籍。每个周末,妈妈都会带我去图书馆看各种类型的书,让我自由自在地畅游在书的海洋里。通过阅读我了解了外面精彩的世界,还有很多伟大的人物,比如《八十天环游世界》中的福格先生、《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保尔、《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的海伦凯勒……。他们那无畏无惧的勇气、不屈不挠的精神和非常强大的自信都深深地感染了我激励了我。这使我能感受到阅读帮我找到了最好的人生道路。

阅读使我越来越自信。就在去年我报名参加了《太仓日报》的小记者活动,通过这个活动我有许多的习作发表在《太仓日报》的小记者版块,并非常幸运地被评为“优秀小记者”。在学校我被评为“小书虫”和“阅读之星”。多次走上学校的“星光大道”的红地毯……。这些点点滴滴都是阅读给予我的正能量,让我不断地前进。

认识阅读,喜欢阅读,让我从一个自卑的女孩逐步变成一个充满自信的女孩,阅读将继续陪伴我成长。阅读,让我遇见了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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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我的丛书阅读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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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和我一样,已经对《语文主题学习》丛书不陌生了吧。从一年级开始到现在,《语文主题学习》丛书一直陪伴在我们身边。

读着读着,我已经上三年级了,主题丛书已经陪伴了我整整5个学期。寒假到来之际,我心里默默的期盼着能与主题丛书再次相约,盼望着盼望着,四本丛书终于发下来了!别提我心里多么高兴啦!拿到书,看着漂亮的封面,更是激发了我阅读的兴趣。我马上翻了起来,一个个生动、动听的故事,一段段优美的句子,让我爱不释手。这时,我下定了决心:我一定要好好地把《语文主题学习》丛书读一读。

真巧呀!寒假,老师布置让我们读主题丛书,“知我者,老师也”,心里暗自高兴。我把丛书中的每一篇文章都读了两遍,又把后面问的问题工工整整的写在丛书上。三天过去了,一本书被我读完了。我情不自禁的陶醉在丛书的海洋里。读着读着,感觉每一本都像一朵美丽的鲜花,发出了淡雅的清香,那清香是那么的迷人;每一本又都像一盏盏站立的路灯,帮我们照亮未知的前方,指引着我们一路向前。这一本本的书就像一片苍茫的大海;这一篇篇文章就像个奔腾的潮头;这一个个文字就像一滴滴的海水;这一个个标点符号就像一条条欢快的小鱼,点缀着苍茫的大海,使海洋更加光彩夺目。读着读着,我发现如果你喜欢读书,那就算千万本书也不撑读。

《语文主题学习》丛书是我一个很特别的好朋友,还是我作文道路上的好帮手。我相信,我坚信,《语文主题学习》丛书会一直陪伴我到六年级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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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使我快乐作文500字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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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可谓是我们一生的朋友,为什么呢?有的同学可能会说:“我十分讨厌阅读,阅读怎么可能是我一生的好友呢?”其实不是,你看漫画不算阅读吗?浏览游戏规则不算阅读吗?你在手机上看漫画不算阅读吗?甚至于你煮方便面,也不是要阅读食用方法吗?

所以与我们相伴一生的好友就是阅读。

假如你不会阅读,那么生活中的很多事都是干不成的,从简单的开始就是煮面条,如果你不会阅读,你就无法知道它的保质期在什么时候,还有它的食用方法,这些你都无法知晓。

还有到网上买衣服,如果你不阅读它的评价和款式的话,买回来可能都不是你喜欢的。

还有超市里面买东西,你不看一下那个东西它是什么,买回来也没有用,不是白买了吗?还浪费钱。所以阅读还是和生活息息相关的。

阅读还是一件快乐的事,比如你在看电影或电视,你不是就在阅读它的内容吗?

比如你看一场十分好笑的相声或小品时,你不光在欣赏它,你还在阅读它每一个好笑的包袱。

比如你到超市买一包你喜欢吃的方便面,看它的制作过程这还不算阅读吗(中间你还可能想吃)?

同时阅读一篇好的文章不也一样开心吗?

所以从今天开始,我们要快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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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与作文

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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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阅读一些书籍后,就相当于走过那些著名的建筑,欣赏了那里的美丽风景,了解了那里的风土人情。一说起书来,很多人都知道它的好处。书能带给我们知识,充实我们的大脑,我们待在家里,不用经过长途跋涉的旅行就能知道其他地方的风景。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智慧之窗;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在我脑海的深处,是一片书的海洋。我只要一看起书来,便忘了自我,沉浸在书的世界里,仿佛我就是书里的主人公似的。

以前,我一直认为读书是为了自己的梦想,但阅读了《奠基幸福人生》中的一句话,改变了这个观点。这句是:“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让我明白了:做什么事不要犹豫不决,要坚定信心,才能创造出美好的事物。

然而,我想加大自己的阅读量,并在学校里预订了《少年博览》。它充满了五彩缤纷的课外知识。让我在书本上学到了平时学不到的东西。

回到家里,空余时间我会兴致勃勃地拿起我喜爱的科幻书《哈利·波特》,脑海里我经常畅游在魔法世界中,看到了一个个奇妙的动物、环境。我的心顿时轻松了许多!

让我受益非浅的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说的一句话:“知识给人以光明,给人以智慧,应该说知识就是梦想”!

读书使我快乐。知识是学无止境的,相信每个人都明白这个道理。只要我们还活着,就应该一直读书一直学习。有了丰富的阅读,才能使梦想的翅膀在天空中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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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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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知识的宝库,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我的伙伴。是书让我慢慢地认识这个世界;是书教给我无穷的知识;也是书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我和书之间有许许多多的故事。

只要有空时,我的手里总是拿着一本书。经常有人问我:“你为何对书如此着迷?”其实,我也说不上来,书

就像磁铁一样深深的吸引着我。如果我看见书店又出新书,而且还是我最爱看的“儿童文学”或“世界名著”这两类的话,我就会控制不住自己,非要去看一看不可。如果我手里拿着一本好书,我可以连续几个小时看书,直到把书看完。我和书之间已经有了深深的“感情”。假如我好几天没看书,还会有点思念,迫不及待的想看书。

有一天,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书时,妈妈说她有事出去,叫我等会儿把煮开水的壶的插头拔掉,我点了点头。可我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早把答应妈妈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了。等妈妈回来时,她看见我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把插头拔掉了吗?”“哎呀!我忘了。”这时,一股难闻的焦味扑鼻而来。我和妈妈马上跑到厨房,只见那壶水烧得只剩下底儿了。妈妈生气地对我说:“你怎么能这样呢?你这个月的零花钱甭想要了!”尽管我想要零花钱,但是我更喜欢书,与书相比,零花钱又算的了什么呢?

我爱看书。在我伤心的时候,是书让我忘记了悲伤;在我快乐的时候,是书与我分享;在我冲动的时候,是书教我冷静。我想对书说:“书,我永远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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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名著四世同堂读书笔记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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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对故人思故园,且将新火试新茶,诗酒趁年华。”这是苏轼的《望江南》中的一句。这首词描写了清明时节,作者却不能返乡祭祖的一种遗憾的情感。因为有句俗话说:“有根才有家。”可是有一群人,他们却为了自身利益,不惜“忍辱负重”,甚至出卖自己的国家和民族……最终自取灭亡。

四世同堂》,是老舍先生写的一篇长篇小说。小说中描绘了抗日战争中北平人民的艰苦生活。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战争的残酷,其中有许多人物,如祁瑞宣,祁瑞丰,钱默吟先生,冠晓荷等,他们每个人物都有十分鲜明的特点。但要说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祁瑞宣了。

祁瑞宣是祁家的长孙,是祁家的“当家主父”,可以说是上有老下有小。他的身上有一种令人钦佩的爱国情怀,宁可被日本人捉进监狱,也不会向黑暗势力低头,甚至甘愿吃就算是猫狗都不愿吃的东西,也不愿给日本人做事而衣食无忧。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种民族气节,一种不忘根的民族气节,一种宁死不屈的民族气节!

祁瑞丰虽说是祁家的次孙,可是他和大哥瑞宣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瑞宣勤俭朴实,谨慎小心,老成持重的读书人。瑞丰则是个看重金钱利益,大肆挥霍,好吃懒做的花花公子。为了利益,出卖了国家和民族,做了汉奸。我十分厌恶他这种“忘根”的行为。

可是,想着想着,我不禁惭愧起来。我想到了外婆,她老人家70多岁了,外公去世后她一直一个人住,有什么事不麻烦妈妈,总是自己想方设法解决。爸爸和妈妈因为单位工作忙,即使外婆家就在单位旁边,也不能常去看看,所以妈妈对外婆总怀着愧疚,一年也只能见几次面。可我总对外婆不理不睬的,甚至还说外婆土,俗,一直到上中学后,有时我想见外婆都没有时间,现在我一见到外婆总会有说不完的话。一会儿是班上的趣闻,一会儿是在书上看来的笑话段子,聊天说地不像祖孙,倒像一对朋友。

人,无论到哪儿,都不能忘本,忘根,不能忘记在你身后为你默默付出的人。不能在后悔中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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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的世界》阅读心得感悟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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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拿起了《苏菲的世界》这本怪异而又神秘的书,读完后,我想了很多很多……

这本书主要讲了:14岁的少女苏菲某天放学回家,发现了神秘的一封信。——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就这样,在一位神秘导师的指导引下,苏菲开始思索从古希腊到康德,从祁克果到佛洛伊德等各位大师所思考的根本问题。与此同时,苏菲不断接到了些极不寻常的来信,世界就像谜团一般在她的眼底下展开。苏菲运用少女天生的悟性与后天知识,企图解开这些谜团然而事实真相远比她所想的更怪异、更离奇等

读完后,我觉得苏菲就是代表着人类本身,她对宇宙和世界的探求代表着人类对哲学和世界的认识以及探索。所以优秀的世界观是人类的探索活动提供正确的引导。我们应该像苏菲学习,要做一个勇于探索,勇于尝试,敢于发现的人,说不定你会发现一个新的世界!

生活中探索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探索,需要经受种种的挫折。一个人需要在生命的磨难和失败中渐渐成长。新东方学校的俞敏洪曾经历过两次对自己有转折意义的失败。一次是连续两年高考失败,一次是出国留学梦的破灭。不过,正是这些磨难使他找到了新的机会,于是他抓住了生命中的一次机会创办了北京新东方学校。人生不如意十有,失败固然可惜,但它可以磨炼人们的意志。正如腐朽的土壤中一样能够生长新鲜的植物,腐朽的土壤也一样能够为植物提供丰富的营养。

《苏菲的世界》,即是智慧的世界,梦的世界。它将会唤醒每个人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与对人生终极意义的关怀和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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