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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散文《菏泽游记》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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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汪曾祺散文《下水道和孩子》

全文共 1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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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以下是小编带来的汪曾祺散文下水道和孩子》,希望对你有帮助。

修下水道了。最初,孩子们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只看见一辆一辆的大汽车开过来,卸下一车一车的石子,鸡蛋大的石子,杏核大的石子,还有沙,温柔的,干净的沙。堆起来,堆起来,堆成一座一座山,把原来的一个空场子变得完全不认得了。(他们曾经在这里踢毽子,放风筝,在草窝里找那么尖头的绿蚱蜢——飞起来露出桃红色的翅膜,格格格地响,北京人叫做“卦大扁”……)原来挺立在场子中间的一棵小枣树只露出了一个头,像是掉到地底下去了。最后,来了一个一个巨大的,大得简直可以当做房子住的水泥筒子。这些水泥筒子有多重啊,它是那么滚圆的,可是放在地下一动都不动。孩子最初只是怯生生地,远远地看着。他们只好走一条新的,弯弯曲曲的小路进出了,不能从场子里的任何方向横穿过去了。没有几天,他们就习惯了。他们觉得这样很好。他们有时要故意到沙堆的边上去踩一脚,在滚落下来的石子上站一站。后来,从有一天起,他们就跑到这些山上去玩起来。这倒不只是因为在这些山旁边只有一个老是披着一件黄布面子的羊皮大衣的人在那里看着,并且总是很温和地微笑着看着他们,问他姓什么,住在哪一个门里,而是因为他们对这些石子和沙都熟悉了。他们知道这是可以上去玩的,这一点不会有什么妨碍。哦,他们站得多高呀,许多东西看起来都是另外一个样子了。他们看见了许多肩膀和头顶,看见头顶上那些旋。他们看见马拉着车子的时候脖子上的鬃毛怎样一耸一耸地动。他们看见王国俊家的房顶上的瓦楞里嵌着一个皮球。(王国俊跟他爸爸搬到新北京去了,前天他们在东安市场还看见过的哩。)他们隔着墙看见他们的妈妈往绳子上晒衣服,看见妈妈的手,看见……终于,有一天,他们跑到这些大圆筒里来玩了。他们在里面穿来穿去,发现、寻找着各种不同的路径。这是桥孔啊,涵洞啊,隧道啊,是地道战啊……他们有时伸出一个黑黑的脑袋来,喊叫一声,又隐没了。他们从薄暗中爬出来,爬到圆筒的顶上来奔跳。最初,他们从一个圆筒上跳到一个圆筒上,要等两只脚一齐站稳,然后再往另一个上面跳,现在,他们连续地跳着,他们的脚和身体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弧形的坡面,习惯了这样的运动的节拍,他们在上面飞一般地跳跃着……

(多给孩子们写一点神奇的,惊险的故事吧。)

他们跑着,跳着,他们的心开张着。他们也常常跑到那条已经掘得很深的大沟旁边,挨着木栏,看那些奇奇怪怪的木架子,看在黑洞洞的沟底活动着的工人,看他们穿着长过膝盖的胶皮靴子从里面爬上来,看他们吃东西,吃得那样一大口一大口的,吃得那样香。夜晚,他们看见沟边点起一盏一盏斜角形的红灯。他们知道,这些灯要一直在那里亮着,一直到很深很深的夜里,发着红红的光。他们会很久很久都记得这些灯……

孩子们跑着,跳着,在圆筒上面,在圆筒里面。忽然,有一个孩子在心里惊呼起来:“我已经顶到筒子顶了,我没有踮脚!”啊,不知不觉的,这些孩子都长高了!真快呀,孩子!而,这些大圆筒子也一个一个地安到深深的沟里去了,孩子们还来得及看到它们的浅灰色的脊背,整整齐齐地,长长地连成了一串,工人叔叔正往沟里填土。

现在,场子里又空了,又是一个新的场子,还是那棵小枣树,挺立着,摇动着枝条。

不久,沟填平了,又是平平的,宽广的,特别平,特别宽的路。但是,孩子们确定地知道,这下面,是下水道。

※选自:《汪曾祺作品自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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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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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我在朋友圈发了一条微信:“在家傻待,谁约我”结果本来在和同学约会的女儿放弃约会,给我回了条微信:“我约你”就和女儿来到东方广场。来到东方书城一个新开的书吧。买了杯饮料开始了我们的周末约会。当时女儿拿起一本汪曾祺散文《随遇而安》说:“我喜欢看汪曾祺的散文”,“为甚”?女儿说:“他有几本是全是写吃的”——汗,又暴露了我的女儿是个吃货。顺着女儿的推介我就拿汪曾祺散文《随遇而安》看起来。

看了几页就吸引了我, 他的文字里透着浓浓的“中国味”不乏味,且蕴含着民主心灵和性灵的美质。 却又淡淡的,时而把带进了北京的四合院大街小巷;时而把我带回了童年月光下妈妈在大树底下给我们讲述那些年她做过的“牛鬼蛇神”;时而又把我带进了舌尖上的中国那大川南北的中国民间美食景象。看他书令你身在烦嚣的闹市却犹如穿越到另一个世界。 —— 其实我也挺喜欢这样写作风格。我自己一直也有像他这样写写自己的生活,写写自己的感想以及看到一些事的所见所闻。但当我看到同事们在博客上写的都是专业的,高水平的大作,总觉得自己的文章不适合登大雅之堂。所以一直不敢在这大雅之堂丢人,但为了 ——你懂的。

表面上看这书其实是一本茶余饭后的消遣书籍,但慢慢品味却也从中得到人生的感悟。书中我感受到了 他从容,他淡然,他身处逆境却不以为苦,他达观潇洒,随遇而安! 其中我最喜欢他的这一段:

“ 丁玲同志曾说她从被划为右派到北大荒劳动,是”逆来顺受“。我觉得这太苦涩了,”随遇而安“,更轻松一些。”遇“,当然是不顺的境遇,”安“,也是不得已。不”安“,又怎么着呢?既已如此,何不想开些。如北京人所说:”哄自己玩儿“。当然,也不完全是哄自己。生活,是很好玩的。 随遇而安不是一种好的心态,这对民族的亲和力和凝聚力是会产生消极作用的。这种心态的产生,有历史的原因(如受老庄思想的影响),本人气质的原因(我就不是具有抗争性格的人),但是更重要的是客观,是”遇“,是环境的,生活的,尤其是政治环境的原因。中国的知识分子是善良的。曾被打成右派的那一代人,除了已经死掉的,大多数都还在努力地工作。他们的工作的动力,一是要实证自己的价值。人活着,总得做一点事。二是对生我养我的故国未免有情。但是,要恢复对在上者的信任,甚至轻信,恢复年轻时的天真的热情,恐怕是很难了。他们对世事看淡了,看透了,对现实多多少少是疏离的。受过伤的心总是有璺的。人的心,是脆的 ”

所以说 做人一门学问, 做事更是一门学问。很多人之所以一辈子都碌碌无为,那是因为他活了一辈子都没有弄明白该怎样去做人做事。 看了这本书似乎令我有所感悟。

放下书,天已黑了,找吃的,谢谢女儿给了我一个充实的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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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汪曾祺散文《贴秋膘》

全文共 1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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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立秋,民间用吃炖肉的办法把夏天身上掉的“膘”重新补回,此称之“秋膘”。以下是小编带来的汪曾祺散文贴秋膘》,希望对你有帮助。

人到夏天,没有什么胃口,饭食清淡简单,芝麻酱面(过水,抓一把黄瓜丝,浇点花椒油);烙两张葱花饼,熬点绿豆稀粥……两三个月下来,体重大都要减少一点。秋风一起,胃口大开,想吃点好的,增加一点营养,补偿补偿夏天的损失,北方人谓之“贴秋膘”。

北京人所谓“贴秋膘”有特殊的含意,即吃烤肉。

烤肉大概源于少数民族的吃法。日本人称烤羊肉为“成吉思汗料理”(青木正《中华腌菜谱》里提到),似乎这是蒙古人的东西。但我看《元朝秘史》,并没有看到烤肉。成吉思汗当然是吃羊肉的,“秘史”里几次提到他到了一个什么地方,吃了一只“双母乳的羊羔”。羊羔而是“双母乳”(两只母羊喂奶)的,想必十分肥嫩。一顿吃一只羊羔,这食量是够可以的。但似乎只是白煮,即便是烤,也会是整只的烤,不会像北京的烤肉一样。如果是北京的烤肉,他吃起来大概也不耐烦,觉得不过瘾。我去过内蒙几次,也没有在草原上吃过烤肉。那么,这是不是蒙古料理,颇可存疑。北京卖烤肉的,都是回民馆子。“烤肉宛”原来有齐白石写的一块小匾,写得明白:“清真烤肉宛”,这块匾是写在宣纸上的,嵌在镜框里,字写得很好,后面还加了两行注脚:“诸书无烤字,应人所请自我作古。”我曾写信问过语言文字学家朱德熙,是不是古代没有“烤”字,德熙复信说古代字书上确实没有这个字。看来“烤”字是近代人造出来的字了。这是不是回民的吃法?我到过回民集中的兰州,到过新疆的乌鲁木齐、伊犁、吐鲁番,都没有见到如北京烤肉一样的烤肉。烤羊肉串是到处有的,但那是另外一种。北京的烤肉起源于何时,原是哪个民族的,已不可考。反正它已经在北京生根落户,成了北京“三烤”(烤肉,烤鸭,烤白薯)之一,是“北京吃儿”的代表作了。

北京烤肉是在“炙子”上烤的。“炙子”是一根一根铁条钉成的圆板,下面烧着大块的劈材,松木或果木。羊肉切成薄片(也有烤牛肉的,少),由堂倌在大碗里拌好佐料——酱油,香油,料酒,大量的香菜,加一点水,交给顾客,由顾客用长筷子平摊在炙子上烤。“炙子”的铁条之间有小缝,下面的柴烟火气可以从缝隙中透上来,不但整个“炙子”受火均匀,而且使烤着的肉带柴木清香;上面的汤卤肉屑又可填入缝中,增加了烤炙的焦香。过去吃烤肉都是自己烤。因为炙子颇高,只能站着烤,或一只脚踩在长凳上。大火烤着,外面的衣裳穿不住,大都脱得只穿一件衬衫。足鄧长凳,解衣磅礴,一边大口地吃肉,一边喝白酒,很有点剽悍豪霸之气。满屋子都是烤炙的肉香,这气氛就能使人增加三分胃口。平常食量,吃一斤烤肉,问题不大。吃斤半,二斤,二斤半的,有的是。自己烤,嫩一点,焦一点,可以随意。而且烤本身就是个乐趣。

北京烤肉有名的三家:烤肉季,烤肉宛,烤肉刘。烤肉宛在宣武门里,我住在国会街时,几步就到了,常去。有时懒得去等炙子(因为顾客多,炙子常不得空),就派一个孩子带个饭盒烤一饭盒,买几个烧饼,一家子一顿饭,就解决了。烤肉宛去吃过的名人很多。除了齐白石写的一块匾,还有张大千写的一块。梅兰芳题了一首诗,记得第一句是“宛家烤肉旧驰名”,字和诗当然是许姬传代笔。烤肉季在什刹海,烤肉刘在虎坊桥。

从前北京人有到野地里吃烤肉的风气。玉渊潭就是个吃烤肉的地方。一边看看野景,一边吃着烤肉,别是一番滋味。听玉渊潭附近的老住户说,过去一到秋天,老远就闻到烤肉香味。

北京现在还能吃到烤肉,但都改成由服务员代烤了端上来,那就没劲了。我没有去过。内蒙也有“贴秋膘”的说法,我在呼和浩特就听到过。不过似乎只是汉族干部或说汉语的蒙族干部这样说。蒙语有没有这说法,不知道。呼市的干部很愿意秋天“下去”考察工作或调查材料。别人就会说:“哪里是去考察,调查,是去‘贴秋膘’去了。”呼市干部所说“贴秋膘”是说下去吃羊肉去了。但不是去吃烤肉,而是去吃手把羊肉。到了草原,少不了要吃几顿羊肉。有客人来,杀一只羊,这在牧民实在不算什么。关于手把羊肉,我曾写过一篇文章,收入《蒲桥集》,兹不重述。那篇文章漏了一句很重要的话,即羊肉要秋天才好吃,大概要到阴历九月,羊才上膘,才肥。羊上了膘,人才可以去“贴”。

载一九九三年《中国美食家》试刊号

※选自:《人间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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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汪曾祺散文《北京人的遛鸟》

全文共 1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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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鸟,谓带着笼鸟到幽静的地方去。以下是小编带来的汪曾祺散文北京人的遛鸟》,希望对你有帮助。

遛鸟的人是北京人里头起得最早的一拨。每天一清早,当公共汽车和电车首班车出动时,北京的许多园林以及郊外的一些地方空旷、林木繁茂的去处,就已经有很多人在遛鸟了。他们手里提着鸟笼,笼外罩着布罩,慢慢地散步,随时轻轻地把鸟笼前后摇晃着,这就是“遛鸟”。他们有的是步行来的,更多的是骑自行车来的。他们带来的鸟有的是两笼——多的可至八笼。如果带七八笼,就非骑车来不可了。车把上、后座、前后左右都是鸟笼,都安排得十分妥当。看到它们平稳地驶过通向密林的小路,是很有趣的,——骑在车上的主人自然是十分潇洒自得,神清气朗。

养鸟本是清朝八旗子弟和太监们的爱好,“提笼架鸟”在过去是对游手好闲,不事生产的人的一种贬词。后来,这种爱好才传到一些辛苦忙碌的人中间,使他们能得到一些休息和安慰。我们常常可以在一个修鞋的、卖老豆腐的、钉马掌的摊前的小树上看到一笼鸟。这是他的伙伴。不过养鸟的还是以上岁数的较多,大都是从五十岁到八十岁的人,大部分是退休的职工,在职的稍少。近年在青年工人中也渐有养鸟的了。

北京人养的鸟的种类很多。大别起来,可以分为大鸟和小鸟两类。大鸟主要是画眉和百灵,小鸟主要是红子、黄鸟。

鸟为什么要“遛”?不遛不叫。鸟必须习惯于笼养,习惯于喧闹扰嚷的环境。等到它习惯于与人相处时,它就会尽情鸣叫。这样的一段驯化,术语叫做“压”。一只生鸟,至少得“压”一年。

让鸟学叫,最直接的办法是听别的鸟叫,因此养鸟的人经常聚会在一起,把他们的鸟揭开罩,挂在相距不远的树上,此起彼歇地赛着叫,这叫做“会鸟儿”。养鸟人不但彼此很熟悉,而且对他们朋友的鸟的叫声也很熟悉。鸟应该向哪只鸟学叫,这得由鸟主人来决定。一只画眉或百灵,能叫出几种“玩艺”,除了自己的叫声,能学山喜鹊、大喜鹊、伏天、苇乍子、麻雀打架、公鸡打架、猫叫、狗叫。

曾见一个养画眉的用一架录音机追逐一只布谷鸟,企图把它的叫声录下,好让他的画眉学。他追逐了五个早晨(北京布谷鸟是很少的),到底成功了。

鸟叫的音色是各色各样的。有的宽亮,有的窄高,有的鸟聪明,一学就会;有的笨,一辈子只能老实巴交地叫那么几声。有的鸟害羞,不肯轻易叫;有的鸟好胜,能不歇气地叫一个多小时!

养鸟主要是听叫,但也重相貌。大鸟主要要大,但也要大得匀称。画眉讲究“眉子”(眼外的白圈)清楚。百灵要大头,短嘴。养鸟人对于鸟自有一套非常精细的美学标准,而这种标准是他们共同承认的。

因此,鸟的身份悬殊极大。一只生鸟(画眉或百灵)值二三元人民币,甚至还要少,而一只长相俊秀能唱十几种“曲调”的值一百五十元,相当一个熟练工人一个月的工资。

养鸟是很辛苦的。除了遛,预备鸟食也很费事。鸟一般要吃拌了鸡蛋黄的棒子面或小米面,牛肉——把牛肉焙干,碾成细末。经常还要吃“活食”,——蚱蜢、蟋蟀、玉米虫。

养鸟人所重视的,除了鸟本身,便是鸟笼。鸟笼分圆笼、方笼两种。一般的鸟笼值一二十元,有的雕镂精细,近于“鬼工”,贵得令人咋舌。——有人不养鸟,专以搜集名贵鸟笼为乐。鸟笼里大有高低贵贱之分的是鸟食罐。一副雍正青花的鸟食罐,已成稀世的珍宝。

除了笼养听叫的鸟,北京人还有一种养在“架”上的鸟。所谓架,是一截树杈。养这类鸟的乐趣是训练它“打弹”,养鸟人把一个弹丸扔在空中,鸟会飞上去接住。有的一次飞起能接连接住两个。架养的鸟一般体大嘴硬,例如锡嘴和交嘴鹊。所以,北京过去有“提笼架鸟”之说。

※选自:《人间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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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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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古朴的屋舍中,一张桌,一把藤椅,一位老人坐于藤椅之上,微仰着头,意态悠远。

他在回忆往事,那些已经逝去的青春年华——有对家乡美食美景的无限眷恋,有对母校西南联大的光辉追忆,更有对风俗文化的悉心寻探……这,都是纯粹的美,美在身边。美在本分,

我最喜欢《我的家乡》这篇文章,汪曾祺的家乡是水乡,碧波荡漾的水上,偶尔有一只,两只打鱼的小船划过,只需两点竹篙,便可到达。汪老那时看打鱼、看船、看西堤美景,不亦乐乎。黄昏时,最打动人的是天空上的紫。傍晚时分,江边一带的船,都点起橘红色的灯,星星点点地分布着……正如沈从文说的那样,这里真是一个圣地!好山好水好风光!

汪曾祺的散文中总有水,那水是平静而雅致,欢快并无拘束的,平平淡淡却又令人回味无穷,正如他家乡之水。他的文章就如清澈之泉,饱含了那些令人会心一笑的小美,令人读起来舒雅闲适……

或许我们都是匆匆生命中的过客,在办公室中两眼紧盯着电脑,接打着无休止的电话,开着无穷尽的会议……这些,竟将人与自然隔离,无法留心那些纯粹的美。但无论怎样,请保持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一颗纯粹自然的心!

不觉间,耳边传来了慈祥的声音:看,孩子!那吸附在青草上的露珠,多美啊!摸摸它,像不像天上撒下来的甘露?好美,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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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汪曾祺散文《夏天》

全文共 1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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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中国当代作家、散文家、戏剧家、京派作家的代表人物。以下是小编带来的汪曾祺散文《夏天》,希望对你有帮助。

夏天的早晨真舒服。空气很凉爽,草上还挂着露水(蜘蛛网上也挂着露水),写大字一张,读古文一篇。夏天的早晨真舒服。

凡花大都是五瓣,栀子花却是六瓣。山歌云:“栀子花开六瓣头。”栀子花粗粗大大,色白,近蒂处微绿,极香,香气简直有点叫人受不了,我的家乡人说是:“碰鼻子香”。栀子花粗粗大大,又香得掸都掸不开,于是为文雅人不取,以为品格不高。栀子花说:“去你妈的,我就是要这样香,香得痛痛快快,你们他妈的管得着吗!”

人们往往把栀子花和白兰花相比。苏州姑娘串街卖花,娇声叫卖:“栀子花!白兰花!”白兰花花朵半开,娇娇嫩嫩,如象牙白色,香气文静,但有点甜俗,为上海长三堂子的“倌人”所喜,因为听说白兰花要到夜间枕上才格外地香。我觉得红“倌人”的枕上之花,不如船娘髻边花更为刺激。

夏天的花里最为幽静的是珠兰。

牵牛花短命。早晨沾露才开,午时即已萎谢。

秋葵也命薄。瓣淡黄,白心,心外有紫晕。风吹薄瓣,楚楚可怜。

凤仙花有单瓣者,有重瓣者。重瓣者如小牡丹,凤仙花茎粗肥,湖南人用以腌“臭咸菜”,此吾乡所未有。

马齿苋、狗尾巴草、益母草,都长得非常旺盛。

淡竹叶开浅蓝色小花,如小蝴蝶,很好看。叶片微似竹叶而较柔软。

“万把钩”即苍耳。因为结的小果上有许多小钩,碰到它就会挂在衣服上,得小心摘去。所以孩子叫它“万把钩”。

我们那里有一种“巴根草”,贴地而去,是见缝扎根,一棵草蔓延开来,长了很多根,横的,竖的,一大片。而且非常顽强,拉扯不断。很小的孩子就会唱:

巴根草,

绿茵茵,

唱个唱,

把狗听。

最讨厌的是“臭芝麻”。掏蟋蟀、捉金铃子,常常沾了一裤腿。其臭无比,很难除净。

西瓜以绳络悬之井中,下午剖食,一刀下去,喀嚓有声,凉气四溢,连眼睛都是凉的。

天下皆重“黑籽红瓤”,吾乡独以“三白”为贵:白皮、白瓤、白籽。“三白”以东墩产者最佳。

香瓜有:牛角酥,状似牛角,瓜皮淡绿色,刨去皮,则瓜肉浓绿,籽赤红,味浓而肉脆,北京亦有,谓之“羊角蜜”;虾蟆酥,不甚甜而脆,嚼之有黄瓜香;梨瓜,大如拳,白皮,白瓤,生脆有梨香;有一种较大,皮色如虾蟆,不甚甜,而极“面”,孩子们称之为“奶奶哼”,说奶奶一边吃,一边“哼”。

蝈蝈,我的家乡叫做“叫蚰子”。叫蚰子有两种。一种叫“侉叫蚰子”。那真是“侉”,跟一个叫驴子似的,叫起来“咶咶咶咶”很吵人。喂它一点辣椒,更吵得厉害。一种叫“秋叫蚰子”,全身碧绿如玻璃翠,小巧玲珑,鸣声亦柔细。

别出声,金铃子在小玻璃盒子里爬哪!它停下来,吃两口食——鸭梨切成小骰子块。于是它叫了“丁铃铃铃”……

乘凉。

搬一张大竹床放在天井里,横七竖八一躺,浑身爽利,暑气全消。看月华。月华五色晶莹,变幻不定,非常好看。月亮周围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大圆圈,谓之“风圈”,近几天会刮风。“乌猪子过江了”——黑云漫过天河,要下大雨。

一直到露水下来,竹床子的栏杆都湿了,才回去,这时已经很困了,才沾藤枕(我们那里夏天都枕藤枕或漆枕),已入梦乡。

鸡头米老了,新核桃下来了,夏天就快过去了。

载一九九四年第六期《大家》

※选自:《人间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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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汪曾祺散文《沈从文先生在西南联大》

全文共 50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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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师从沈从文,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以下是小编带来的汪曾祺散文沈从文先生在西南联大》,希望对你有帮助。

沈先生在联大开过三门课:各体文习作、创作实习和中国小说史。三门课我都选了,——各体文习作是中文系二年级必修课,其余两门是选修,西南联大的课程分必修与选修两种。中文系的语言学概论、文字学概论、文学史(分段)……是必修课,其余大都是任凭学生自选。诗经、楚辞、庄子、昭明文选、唐诗、宋诗、词选、散曲、杂剧与传奇……选什么,选哪位教授的课都成。但要凑够一定的学分(这叫“学分制”)。一学期我只选两门课,那不行。自由,也不能自由到这种地步。

创作能不能教?这是一个世界性的争论问题。很多人认为创作不能教。我们当时的系主任罗常培先生就说过:大学是不培养作家的,作家是社会培养的。这话有道理。沈先生自己就没有上过什么大学。他教的学生后来成为作家的,也极少。但是也不是绝对不能教。沈先生的学生现在能算是作家的,也还有那么几个。问题是由什么样的人来教,用什么方法教。现在的大学里很少开创作课的,原因是找不到合适的人来教。偶尔有大学开这门课的,收效甚微,原因是教得不甚得法。

教创作靠“讲”不成。如果在课堂上讲鲁迅先生所讥笑的“小说作法”之类,讲如何作人物肖像,如何描写环境,如何结构,结构有几种——攒珠式的、桔瓣式的……那是要误人子弟的。教创作主要是让学生自己“写”。沈先生把他的课叫做“习作”、“实习”很能说明问题。如果要讲,那“讲”要在“写”之后。就学生的作业,讲他的得失。教授先讲一套,放学生照猫画虎,那是行不通的。

沈先生是不赞成命题作文的,学生想写什么就写什么。但有时在课堂上也出两个题目。沈先生出的题目都非常具体。我记得他曾给我的上一班同学出过一个题目:“我们的小庭院有什么”,有几个同学就这个题目写了相当不错的散文,都发表了。他给比我低一班的同学曾出过一个题目:“记一间屋子里的空气”!我的那一班出过些什么题目,我倒不记得了。沈先生为什么出这样的题目?他认为:先得学会车零件,然后才能学组装。我觉得先作一些这样的片段的习作,是有好处的,这可以锻炼基本功。现在有些青年文学爱好者,往往一上来就写大作品,篇幅很长,而功力不够,原因就在零件车得少了。

沈先生的讲课,可以说是毫无系统。前已说过,他大都是看了学生的作业,就这些作业讲一些问题。他是经过一番思考的,但并不去翻阅很多参考书。沈先生读很多书,但从不引经据典,他总是凭自己的直觉说话,从来不说阿里斯多德怎么说,福楼拜怎么说、托尔斯泰怎么说、高尔基怎么说。他的湘西口音很重,声音又低,有些学生听了一堂课,往往觉得不知道听了一些什么。沈先生的讲课是非常谦抑,非常自制的。他不用手势,没有任何舞台道白式的腔调,没有一点哗众取宠的江湖气。他讲得很诚恳,甚至很天真。但是你要是真正听“懂”了他的话,——听“懂”了他的话里并未发挥罄尽的余意,你是会受益匪浅,而且会终生受用的。听沈先生的课,要像孔子的学生听孔子讲话一样:“举一隅而三隅反”。

沈先生讲课时所说的话我几乎全都忘了(我这人从来不记笔记)!我们有一个同学把闻一多先生讲唐诗课的笔记记得极详细,现已整理出版,书名就叫《闻一多论唐诗》,很有学术价值,就是不知道他把闻先生讲唐诗时的“神气”记下来了没有。我如果把沈先生讲课时的精辟见解记下来,也可以成为一本《沈从文论创作》。可惜我不是这样的有心人。

沈先生关于我的习作讲过的话我只记得一点了,是关于人物对话的。我写了一篇小说(内容早已忘记干净),有许多对话。我竭力把对话写得美一点,有诗意,有哲理。沈先生说:“你这不是对话,是两个聪明脑壳打架!”从此我知道对话就是人物所说的普普通通的话,要尽量写得朴素。不要哲理,不要诗意。这样才真实。

沈先生经常说的一句话是:“要贴到人物来写。”很多同学不懂他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以为这是小说学的精髓。据我的理解,沈先生这句极其简略的话包含这样几层意思:小说里,人物是主要的,主导的;其余部分都是派生的,次要的。环境描写、作者的主观抒情、议论,都只能附着于人物,不能和人物游离,作者要和人物同呼吸、共哀乐。作者的心要随时紧贴着人物。什么时候作者的心“贴”不住人物,笔下就会浮、泛、飘、滑,花里胡哨,故弄玄虚,失去了诚意。而且,作者的叙述语言要和人物相协调。写农民,叙述语言要接近农民;写市民,叙述语言要近似市民。小说要避免“学生腔”。

我以为沈先生这些话是浸透了淳朴的现实主义精神的。

沈先生教写作,写的比说的多,他常常在学生的作业后面写很长的读后感,有时会比原作还长。这些读后感有时评析本文得失,也有时从这篇习作说开去,谈及有关创作的问题,见解精到,文笔讲究。——一个作家应该不论写什么都写得讲究。这些读后感也都没有保存下来,否则是会比《废邮存底》还有看头的。可惜!

沈先生教创作还有一种方法,我以为是行之有效的,学生写了一个作品,他除了写很长的读后感之外,还会介绍你看一些与你这个作品写法相近似的中外名家的作品。记得我写过一篇不成熟的小说《灯下》,记一个店铺里上灯以后各色人的活动,无主要人物、主要情节,散散漫漫。沈先生就介绍我看了几篇这样的作品,包括他自己写的《腐烂》。学生看看别人是怎样写的,自己是怎样写的,对比借鉴,是会有长进的。这些书都是沈先生找来,带给学生的。因此他每次上课,走进教室里时总要夹着一大摞书。

沈先生就是这样教创作的。我不知道还有没有别的更好的方法教创作。我希望现在的大学里教创作的老师能用沈先生的方法试一试。

学生习作写得较好的,沈先生就做主寄到相熟的报刊上发表。这对学生是很大的鼓励。多年以来,沈先生就干着给别人的作品找地方发表这种事。经他的手介绍出去的稿子,可以说是不计其数了。我在一九四六年前写的作品,几乎全都是沈先生寄出去的。他这辈子为别人寄稿子用去的邮费也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目了。为了防止超重太多,节省邮费,他大都把原稿的纸边裁去,只剩下纸芯。这当然不大好看。但是抗战时期,百物昂贵,不能不打这点小算盘。

沈先生教书,但愿学生省点事,不怕自己麻烦。他讲《中国小说史》,有些资料不易找到,他就自己抄,用夺金标毛笔,筷子头大的小行书抄在云南竹纸上。这种竹纸高一尺,长四尺,并不裁断,抄得了,卷成一卷。上课时分发给学生。他上创作课夹了一摞书,上小说史时就夹了好些纸卷。沈先生做事,都是这样,一切自己动手,细心耐烦。他自己说他这种方式是“手工业方式”。他写了那么多作品,后来又写了很多大部头关于文物的著作,都是用这种手工业方式搞出来的。

沈先生对学生的影响,课外比课堂上要大得多。他后来为了躲避日本飞机空袭,全家移住到呈贡桃园,每星期上课,进城住两天。文林街二十号联大教职员宿舍有他一间屋子。他一进城,宿舍里几乎从早到晚都有客人。客人多半是同事和学生,客人来,大都是来借书,求字,看沈先生收到的宝贝,谈天。

沈先生有很多书,但他不是“藏书家”,他的书,除了自己看,是借给人看的。联大文学院的同学,多数手里都有一两本沈先生的书,扉页上用淡墨签了“上官碧”的名字。谁借了什么书,什么时候借的,沈先生是从来不记得的。直到联大“复员”,有些同学的行装里还带着沈先生的书,这些书也就随之而漂流到四面八方了。沈先生书多,而且很杂,除了一般的四部书、中国现代文学、外国文学的译本,社会学、人类学、黑格尔的《小逻辑》、弗洛伊德、亨利·詹姆斯、道教史、陶瓷史、《髹饰录》、《糖霜谱》……兼收并蓄,五花八门。这些书,沈先生大都认真读过。沈先生称自己的学问为“杂知识”。一个作家读书,是应该杂一点的。沈先生读过的书,往往在书后写两行题记。有的是记一个日期,那天天气如何,也有时发一点感慨。有一本书的后面写道:“某月某日,见一大胖女人从桥上过,心中十分难过。”这两句话我一直记得,可是一直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大胖女人为什么使沈先生十分难过呢?

沈先生对打扑克简直是痛恨。他认为这样地消耗时间,是不可原谅的。他曾随几位作家到井冈山住了几天。这几位作家成天在宾馆里打扑克,沈先生说起来就很气愤:“在这种地方,打扑克!”沈先生小小年纪就学会掷骰子,各种赌术他也都明白,但他后来不玩这些。沈先生的娱乐,除了看看电影,就是写字。他写章草,笔稍偃侧,起笔不用隶法,收笔稍尖,自成一格。他喜欢写窄长的直幅,纸长四尺,阔只三寸。他写字不择纸笔,常用糊窗的高丽纸。他说:“我的字值三分钱!”从前要求他写字的,他几乎有求必应。近年有病,不能握管,沈先生的字变得很珍贵了。

沈先生后来不写小说,搞文物研究了,国外、国内,很多人都觉得很奇怪。熟悉沈先生的历史的人,觉得并不奇怪。沈先生年轻时就对文物有极其浓厚的兴趣。他对陶瓷的研究甚深,后来又对丝绸、刺绣、木雕、漆器……都有广博的知识。沈先生研究的文物基本上是手工艺制品。他从这些工艺品看到的是劳动者的创造性。他为这些优美的造型、不可思议的色彩、神奇精巧的技艺发出的惊叹,是对人的惊叹。他热爱的不是物,而是人,他对一件工艺品的孩子气的天真激情,使人感动。我曾戏称他搞的文物研究是“抒情考古学”。他八十岁生日,我曾写过一首诗送给他,中有一联:“玩物从来非丧志,著书老去为抒情”,是记实。他有一阵在昆明收集了很多耿马漆盒。这种黑红两色刮花的圆形缅漆盒,昆明多的是,而且很便宜。沈先生一进城就到处逛地摊,选买这种漆盒。他屋里装甜食点心、装文具邮票……的,都是这种盒子。有一次买得一个直径一尺五寸的大漆盒,一再抚摩,说:“这可以作一期《红黑》杂志的封面!”他买到的缅漆盒,除了自用,大多数都送人了。有一回,他不知从哪里弄到很多土家族的桃花布,摆得一屋子,这间宿舍成了一个展览室。来看的人很多,沈先生于是很快乐。这些挑花图案天真稚气而秀雅生动,确实很美。

沈先生不长于讲课,而善于谈天。谈天的范围很广,时局、物价……谈得较多的是风景和人物。他几次谈及玉龙雪山的杜鹃花有多大,某处高山绝顶上有一户人家,——就是这样一户!他谈某一位老先生养了二十只猫。谈一位研究东方哲学的先生跑警报时带了一只小皮箱,皮箱里没有金银财宝,装的是一个聪明女人写给他的信。谈徐志摩上课时带了一个很大的烟台苹果,一边吃,一边讲,还说:“中国东西并不都比外国的差,烟台苹果就很好!”谈梁思成在一座塔上测绘内部结构,差一点从塔上掉下去。谈林徽因发着高烧,还躺在客厅里和客人谈文艺。他谈得最多的大概是金岳霖。金先生终生未娶,长期独身。他养了一只大斗鸡。这鸡能把脖子伸到桌上来,和金先生一起吃饭。他到处搜罗大石榴、大梨。买到大的,就拿去和同事的孩子的比,比输了,就把大梨、大石榴送给小朋友,他再去买!……沈先生谈及的这些人有共同特点。一是都对工作、对学问热爱到了痴迷的程度;二是为人天真到像一个孩子,对生活充满兴趣,不管在什么环境下永远不消沉沮丧,无机心、少俗虑。这些人的气质也正是沈先生的气质。“闻多素心人,乐与数晨夕”,沈先生谈及熟朋友时总是很有感情的。

文林街文林堂旁边有一条小巷,大概叫作金鸡巷,巷里的小院中有一座小楼。楼上住着联大的同学:王树藏、陈蕴珍(萧珊)、施载宣(萧荻)、刘北汜。当中有个小客厅。这小客厅常有熟同学来喝茶聊天,成了一个小小的沙龙。沈先生常来坐坐。有时还把他的朋友也拉来和大家谈谈。老舍先生从重庆过昆明时,沈先生曾拉他来谈过“小说和戏剧”。金岳霖先生也来过,谈的题目是“小说和哲学”。金先生是搞哲学的,主要是搞逻辑的,但是读很多小说,从普鲁斯特到《江湖奇侠传》。“小说和哲学”这题目是沈先生给他出的。不料金先生讲了半天,结论却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他说《红楼梦》里的哲学也不是哲学。他谈到兴浓处,忽然停下来,说:“对不起,我这里有个小动物!”说着把右手从后脖领伸进去,捉出了一只跳蚤,甚为得意。我们问金先生为什么搞逻辑,金先生说:“我觉得它很好玩”!

沈先生在生活上极不讲究。他进城没有正经吃过饭,大都是在文林街二十号对面一家小米线铺吃一碗米线。有时加一个西红柿,打一个鸡蛋。有一次我和他上街闲逛,到玉溪街,他在一个米线摊上要了一盘凉鸡,还到附近茶馆里借了一个盖碗,打了一碗酒。他用盖碗盖子喝了一点,其余的都叫我一个人喝了。

沈先生在西南联大是一九三八年到一九四六年。一晃,四十多年了!

1986.1.2.上午

※选自:《汪曾祺作品自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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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1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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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伪)吃货,我是很想和汪老先生打一架的。

经常看到段子里写到,若想结束一段争辩,就突然提起“你是甜豆花党还是咸豆花党”,然后一群人马上分成两边,进行无法相互理解又无休止的争论……当然你知道,和吃货打架就是个热闹有趣的事情。

汪曾祺先生是个真诚的吃货。在“一果一蔬”里头他老练地介绍一些果蔬的各种吃法。诸如“豆叶在古代是可以当菜吃的”、“绿豆的最大用途是做粉丝”、“我在泰山顶上一个招待所里吃过一盘炒棍儿扁豆,非常嫩。平生所吃扁豆,此为第一”、“蚕豆是很好吃的东西,可以当菜,也可以当零食”……简直对于事物的了解全方面围绕吃了!谢谢他的坦诚交流,我觉得要是我的话是没办法跟他过到一块儿去的。我对抓起一把葱一把蒜一把胡萝卜一把栗子等等等等生吃是没有什么可说的了。(笑)

说起生吃东西,我倒不是对所有没煮熟的食物都抗拒,但好像对许多生的东西确实没有太大兴趣。但是我非常喜欢吃半熟的鸡蛋,无论是半熟的溏心蛋还是三分熟的温泉蛋,或许等到某天能接受生鸡蛋的时候,我就去尝试一些生鸡蛋酱油拌饭——《银之匙》里头把这种饭描述得太好吃了。确实如果对许多做法、许多食物不能接受的话,会失去享受很多美食的机会,就如我认为妈妈不敢吃不熟的东西,不吃半熟蛋真的太可惜了……(我也不敢在她面前吃也就是了)。许多肉全熟都是不好吃的,全熟的肉肉质会变糙变老,比如熟透的白切鸡、全熟的牛排,吃起来太可惜了。不过也有做法的问题就是了,毕竟熬熟炖熟的肉也还是挺好吃的。

很多人喜欢吃生的花生、玉米、栗子等等,这些我是真的不喜欢吃。大概有种“甲之蜜糖乙之砒霜”的感觉,喜欢吃的人觉得的鲜甜在我嘴里是腥甜。土腥气我大概不是特别喜欢。雨后草地的土腥气倒也还好。

生吃大葱我是见过的。生长在岭南对这种吃法并不熟悉,唯一直面的一次是社团烧烤的时候,山东的师兄拿起一棵圆柱形的青青白白又长又直的大葱说道“下面让我来表演一下生吃大葱”,然后咔嚓一下,比吃甘蔗还脆爽地咬了一大口……惹不起惹不起。

小岚子不吃生的却偏喜欢去吃寿司,看着转盘转了几圈只拿了几碟鳗鱼,是有够难受的了(笑)。

但是汪老先生吃的真是多,懂得的也真的多,天南地北的特产小吃吃过很多,也懂煮法。写的也真好,许多我百度搜索到实物的东西看上去倒不如他写的那么诱人了。虽然描写简单字少,风格还平实真诚得絮絮叨叨的,该呈现的想法也一个不少。

他写枸杞子“礼花似的,喷泉似的垂挂下来,一个珊瑚珠穿成的华盖”,写粉盐豆“长可半寸,盐炒,豆不收缩,皮色发白,极酥松,一嚼即成细粉”,写一些现在已经不多见的小吃写得贼香,所以叫人分外遗憾,还想照着他说的做法做一遍尝尝。这种对食物的安利力度倒让我想起受欣了——一个热衷于吃热衷于做也热衷给别人卖安利的好友,不过个人以为她的点菜水平恐怕还未能比得上汪先生,差强人意。而汪先生(据他本人说)是被称赞过点菜水平的。

小岚子的安利手法就极其拙劣了(斜眼),就只会一个劲儿地说去吃西多士去吃面,建议去学习一下安利水平(笑)。

觉得汪老先生分外可爱是因为他的一些直抒胸臆的话。

听说一个剧团团长不认识“蚂蚁上树”这道菜,于是评论“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当团长呢?”

可惜几位北方同志不吃酸藠头,感慨“哀哉,人之成见之难于动摇也!”

孙女爱吃汪老嫌弃的北京绿豆糕,他便说:“我的孙女很爱吃,一气吃了几块,我觉得不可理解。”

在“黄豆”一篇写道,黄永玉的儿子黑蛮吃了汪老做的口蘑豆后在日记里写“黄豆是不好吃的东西,汪伯伯却能把它做得很好吃,汪伯伯很伟大。”

这些或是对安利卖不出去的可惜、或是对别人口味的不理解、或是对自己点菜煮菜水平的自信……都是极其有代入感的,吃货的可爱想法。即便是要因为口味打架了,也还是觉得那么可爱。

历史上真诚可爱的吃货,还有一位——鼎鼎大名的`苏东坡先生。在三登子的漫画里头他简直是个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紧、有好吃的真棒这样的坚强乐观型吃货。我在想热爱吃各种各样东西的人是不是也非常热爱生活,热爱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人间烟火,也爱天地之间草木原料的自然馈赠。

为吃货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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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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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并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它!

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如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至于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这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平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子他面如朗月,声如钟磬,聪颖好学,在随舅舅出家做了和尚渡船时,遇上了小英子,渐渐的,他们就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他们一起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他们一起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特别是他们挖荸荠后回家的一段白描,“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过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多美的描写啊,把少男少女初恋时的心态描摹得曲尽其妙,婉而成章。最是最后他们一道进城,一个去善因寺受戒,一个给家里买东西,他们同坐一条小船,一道归去来,最后终于逼出了小明子的心里话:希望小英子做他老婆。

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此沉静,如此美好,人就会不自觉地与环境浑然一体,产生无限遐想,《受戒》,世外桃源般的梦境,让我无限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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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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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的书,用文学少女的话说,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女儿节的茶巾寿司,上等多汁的蘑菇,香喷喷的白芝麻,栗子。加入这么多配料的醋饭,用稍带甜味的薄薄蛋饼仔细的包裹着。虽然不是最近的作品,却非常亲切、可爱、紧紧揪住胸口,可是读著读著,醋的味道也不断变浓,直到最后变成深切的无常观充塞胸中。

我觉得汪曾祺的书最大的特点,就是地方民俗特色很浓。尤其是饮食文化,让人感觉这不是一本散文,倒像是金庸的武侠小说了。不能不让人想起《射雕英雄传》中黄蓉烧菜给洪七公吃的那一段。包括他的语言,都是半掺着文言的,读起来反而让人有一种顺化流畅的感觉。羽毛般又轻又薄的甜甜煎蛋慢慢四散在口中,心脏扑通扑通地跳著期待包在里头的松软康吉鳗、碎栗子的出现。就像是这样的感觉!

古往今来,上至九龙天子,下至平民百姓,无不向往着羽化登仙的生活,若是做不到,便梅妻鹤子,隐逸孤山做个隐士。然而,他们却忽略了尘世带给人的快乐生活。舒婷在她的《神女峰》中写道:“金光菊和女贞子的洪流正煽动新的背叛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长生不老,淡泊名利固然值得欣喜或钦佩,然而对酒当歌,寻山问水,觥筹交错却有着那些所谓的神仙隐士们体会不到的一番乐趣与风情。

汪曾祺的书,告诉我们的就是这一个道理。他写那些人都是些市井中最最常见的小人物,他写的食也是路边小摊上的并不怎么高级的地方小吃,他写的事也是一些常见的鸡毛蒜皮。可人们可从他那看似平淡无味的语言中品出人与人之间的美丽情感。命运在最大的不公平中有时会偶尔留下一丝温暖慰藉的余温,让人对这尘世难舍难弃,又好像一些另有深意的安排,一人一事都不是随便出现的,全看你心智够不够来领悟天意。

儿子与父亲间深切的交流等等,每一样都值得品味。

用力咬下椎茸瞬间流出的美妙汤汁!

融化在嘴里的康吉鳗!

成块的醋饭和栗子的甜味成了绝妙的搭配!

就连缠著蛋皮的葫芦乾也是充满弹性非常好吃呐!

这或许就是这本书的美妙之处。想到书中人事那些美丽的误会与牵绊,哪怕再僵硬的嘴角,也终会露出一抹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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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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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汪曾祺虽然生活在完全不同的时代,但他散文字里行间那种热情和幸福,我读起来也能感同身受,我想这是因为我们都很爱生活。读完他的散文集,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北京的秋花》。

在我的印象里北京的秋天好像只有菊花和红叶,可是汪先生却还写到了北京秋天的鸡冠花、凤仙花、秋海棠、黄栌、爬山虎……他笔下北京的秋海棠尤其可爱“银星海棠,大叶甚坚厚,上洒银星,杆亦高壮,近似木本”,很健康茁壮,一点儿不像秋天万物凋敝的样子。汪先生写完北京的秋海棠话锋一转,回忆起他家乡“伶仃瘦弱”的海棠,在他母亲生病过世后,不知道是谁在他母亲曾居住的小屋门口种了两三棵秋海棠。这秋海棠虽然花色苍白,却在秋天也能开花。汪先生每次看到秋海棠就会想到他的母亲。读到这里我很感动,这秋海棠就犹如他的母亲,洁白而让人哀伤,虽然离开了,但还在他的心里,时时刻刻都陪伴在他身旁。

今年春节我也买了一盆海棠,就像汪先生的散文里写的,它也是四个花瓣。我的海棠是粉色的花瓣、黄色的花蕊,花朵小小的,娇嫩的花瓣微垂在绿油油的枝叶上。我生怕一碰花瓣就掉了,所以连浇水也格外小心。我听卖花人说它喜阳,就把它放在窗前。可是即使是冬天的阳光,晒了半天时间,它的花就落了、叶子也开始卷了。我赶紧把它转移到没有阳光直射的书桌上,天天浇水,一周后才恢复生机。海棠花真是很娇弱,但我会照顾好它,因为我也想像汪先生一样,每天都有花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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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汪曾祺散文《豆汁儿》

全文共 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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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汁是老北京独具特色的传统小吃,根据文字记载有300年的历史。以下是小编带来的汪曾祺散文豆汁儿》,希望对你有帮助。

没有喝过豆汁儿,不算到过北京。

小时看京剧《豆汁记》(即《鸿鸾禧》,又名《金玉奴》,一名《棒打薄情郎》),不知“豆汁”为何物,以为即是豆腐浆。

到了北京,北京的老同学请我吃了烤鸭、烤肉、涮羊肉,问我:“你敢不敢喝豆汁儿?”我是个“有毛的不吃掸子,有腿的不吃板凳,大荤不吃死人,小荤不吃苍蝇”的,喝豆汁儿,有什么不“敢”?他带我去到一家小吃店,要了两碗,警告我说:“喝不了,就别喝。有很多人喝了一口就吐了。”我端起碗来,几口就喝完了。我那同学问:“怎么样?”我说:“再来一碗。”

豆汁儿是制造绿豆粉丝的下脚料。很便宜。过去卖生豆汁儿的,用小车推一个有盖的木桶,串背街、胡同。不用“唤头”(招徕顾客的响器),也不吆唤。因为每天串到哪里,大都有准时候。到时候,就有女人提了一个什么容器出来买。有了豆汁儿,这天吃窝头就可以不用熬稀粥了。这是贫民食物。《豆汁记》的金玉奴的父亲金松是“杆儿上的”(叫花头),所以家里有吃剩的豆汁儿,可以给莫稽盛一碗。

卖熟豆汁儿的,在街边支一个摊子。一口铜锅,锅里一锅豆汁,用小火熬着。熬豆汁儿只能用小火,火大了,豆汁儿一翻大泡,就“”了。豆汁儿摊上备有辣咸菜丝——水疙瘩切细丝浇辣椒油、烧饼、焦圈——类似油条,但作成圆圈,焦脆。卖力气的,走到摊边坐下,要几套烧饼焦圈,来两碗豆汁儿,就一点辣咸菜,就是一顿饭。

豆汁儿摊上的咸菜是不算钱的。有保定老乡坐下,掏出两个馒头,问“豆汁儿多少钱一碗”,卖豆汁儿的告诉他,“咸菜呢?”——“咸菜不要钱。”——“那给我来一碟咸菜。”

常喝豆汁儿,会上瘾。北京的穷人喝豆汁儿,有的阔人家也爱喝。梅兰芳家有一个时候,每天下午到外面端一锅豆汁儿,全家大小,一人喝一碗。豆汁儿是什么味儿?这可真没法说。这东西是绿豆发了酵的,有股子酸味。不爱喝的说是像泔水,酸臭。爱喝的说:别的东西不能有这个味儿——酸香!这就跟臭豆腐和启司一样,有人爱,有人不爱。

豆汁儿沉底,干糊糊的,是麻豆腐。羊尾巴油炒麻豆腐,加几个青豆嘴儿(刚出芽的青豆),极香。这家这天炒麻豆腐,煮饭时得多量一碗米,——每人的胃口都开了。

八月十六日

※选自:《人间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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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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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汪曾祺散文》。这本书收录了汪曾祺先生的散文,包括他的日常生活、美食、自然环境等方面。这里面,我最感兴趣的是“美食”这方面。

书中记录了许多美食,如高邮鸭蛋、蒌蒿等。虽然这些都不是像海参、鲍鱼这样的顶尖食材,但作者运用了多种描写,如写蒌蒿的视觉描写:“蒌蒿……粗如笔管,有节,生狭长的小叶,初生二寸来高”;写咸菜的味觉描写:“不咸,细、嫩、脆、甜”;写做枸杞的动作描写:“用开水焯了,切碎,加香油、酱油、醋,凉拌了吃。”这些细致的描写,体现出了作者对故乡和故乡美食的热爱。

我和汪爷爷一样,也热爱故乡的美食。我的母亲是福建福州人。那里的特色美食有拌紫菜、南煎肝以及各种海鲜。每次去闽菜餐馆吃饭,如“莆田”、“景福轩”,我都喜欢吃这些海产品,如蒸大黄鱼、煎海蛎,因为这是家乡的味道。蒸大黄鱼用的清蒸手法,将鱼的本味保留到极致,是一种鲜味,再浇上酱油,使咸、鲜融合,是闽菜常见的味道。灯光照射下,鱼皮表面金黄得发光,异常漂亮。煎海蛎是把海蛎裹上蛋液,煎成一张大饼,既有海的味道,又有蛋的香味。海蛎非常鲜嫩,正宗的闽菜中的海蛎是要用捞完不久且无沙的。这是我的家乡菜——闽菜!

我的家乡菜,无论我品尝过什么美食,我都不会忘记你;我的故乡,无论我走到什么地方,我一定会记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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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汪曾祺散文《萝卜》

全文共 2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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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卜是世界古老的栽培作物之一。远在4500年前,萝卜已成为埃及的重要食品。中国各地普遍栽培。以下是小编带来的汪曾祺散文《萝卜》,希望对你有帮助。

杨花萝卜即北京的小水萝卜。因为是杨花飞舞时上市卖的,我的家乡名之曰:“杨花萝卜”。这个名称很富于季节感。我家不远的街口一家茶食店的屋下有一个岁数大的女人摆一个小摊子,卖供孩子食用的便宜的零吃。杨花萝卜下来的时候,卖萝卜。萝卜一把一把地码着。她不时用炊帚洒一点水,萝卜总是鲜红的。给她一个铜板,她就用小刀切下三四根萝卜。萝卜极脆嫩,有甜味,富水分。自离家乡后,我没有吃过这样好吃的萝卜。或者不如说自我长大后没有吃过这样好吃的萝卜。小时候吃的东西都是最好吃的。

除了生嚼,杨花萝卜也能拌萝卜丝。萝卜斜切的薄片,再切为细丝,加酱油、醋、香油略拌,撒一点青蒜,极开胃。小孩子的顺口溜唱道:

人之初,

鼻涕拖;

油炒饭,

拌萝菠。(注:我的家乡萝卜为萝菠。)

油炒饭加一点葱花,在农村算是美食,所以拌萝卜丝一碟,吃起来是很香的。

萝卜丝与细切的海蜇皮同拌,在我的家乡是上酒席的,与香干拌荠菜、盐水虾、松花蛋同为凉碟。

北京的拍水萝卜也不错,但宜少入白糖。

北京人用水萝卜切片,汆羊肉汤,味鲜而清淡。

烧小萝卜,来北京前我没有吃过(我的家乡杨花萝卜没有熟吃的),很好。有一位台湾女作家来北京,要我亲自做一顿饭请她吃。我给她做了几个菜,其中一个是烧小萝卜。她吃了赞不绝口。那当然是不难吃的;那两天正是小萝卜最好的时候,都长足了,但还很嫩,不糠;而且我是用干贝烧的。她说台湾没有这种小萝卜。

我们家乡有一种穿心红萝卜,粗如黄酒盏,长可三四寸,外皮深紫红色,里面的肉有放射形的紫红纹,紫白相间,若是横切开来,正如中药里的槟榔片(卖时都是直切),当中一线贯通,色极深,故名穿心红。卖穿心红萝卜的挑担,与山芋(红薯)同卖,山芋切厚片。都是生吃。

紫萝卜不大,大的如一个大衣扣子,扁圆形,皮色乌紫。据说这是五倍子染的。看来不是本色,因为它掉色,吃了,嘴唇牙肉也是乌紫乌紫的。里面的肉却是嫩白的。这种萝卜非本地所产,产在泰州。每年秋末,就有泰州人来卖紫萝卜,都是女的,挎一个柳条篮子,沿街吆喝:“紫萝——卜!”

我在淮安第一回吃到青萝卜。曾在淮安中学借读过一个学期,一到星期日,就买了七八个青萝卜,一堆花生,几个同学,尽情吃一顿。后来我到天津吃过青萝卜,觉得淮安青萝卜比天津的好。大抵一种东西第一回吃,总是最好的。

天津吃萝卜是一种风气。五十年代初,我到天津,一个同学的父亲请我们到天华景听曲艺。座位之前有一溜长案,摆得满满的,除了茶壶茶碗,瓜子花生米碟子,还有几大盘切成薄片的青萝卜。听“玩艺儿”吃萝卜,此风为别处所无。天津谚云:“吃了萝卜喝热茶,气得大夫满街爬”,吃萝卜喝茶,此风亦为别处所无。

心里美萝卜是北京特色。一九四八年冬天,我到了北京,街头巷尾,每听到吆喝:“哎——萝卜,赛梨来——辣来换……”声音高亮打远。看来在北京做小买卖的,都得有条好嗓子。卖“萝卜赛梨”的,萝卜都是一个一个挑选过的,用手指头一弹,当当的;一刀切下去,咔嚓嚓的响。

我在张家口沙岭子劳动,曾参加过收心里美萝卜。张家口土质于萝卜相宜,心里美皆甚大。收萝卜时是可以随便吃的。和我一起收萝卜的农业工人起出一个萝卜,看一看,不怎么样的,随手就扔进了大堆。一看,这个不错,往地下一扔,叭嚓,裂成了几瓣,“行!”于是各拿一块啃起来,甜,脆,多汁,难可名状。他们说:“吃萝卜,讲究吃‘棒打萝卜’。”

张家口的白萝卜也很大。我参加过张家口地区农业展览会的布置工作,送展的白萝卜都特大。白萝卜有象牙白和露八分。露八分即八分露出土面,露出土面部分外皮淡绿色。

我的家乡无此大白萝卜,只是粗如小儿臂而已。家乡吃萝卜只是红烧,或素烧,或与臀尖肉同烧。

江南人特重白萝卜炖汤,常与排骨或猪肉同炖。白萝卜耐久炖,久则出味。或入淡菜,味尤厚。沙汀《淘金记》写幺吵吵每天用牙巴骨炖白萝卜,吃得一家脸上都是油光光的。天天吃是不行的,隔几天吃一次,想亦不恶。

四川人用白萝卜炖牛肉,甚佳。

扬州人、广东人制萝卜丝饼,极妙。北京东华门大街曾有外地人制萝卜丝饼,生意极好。此人后来不见了。

北京人炒萝卜条,是家常下饭菜。或入酱炒,则为南方人所不喜。

白萝卜最能消食通气。我们在湖南体验生活,有位领导同志,接连五天大便不通,吃了各种药都不见效,憋得他难受得不行。后来生吃了几个大白萝卜,一下子畅通了。奇效如此,若非亲见,很难相信。

萝卜是腌制咸菜的重要原料。我们那里,几乎家家都要腌萝卜干。腌萝卜干的是红皮圆萝卜。切萝卜时全家大小一齐动手。孩子切萝卜,觉得这个一定很甜,尝一瓣,甜,就放在一边,自己吃。切一天萝卜,每个孩子肚子里都装了不少。萝卜干盐渍后须在芦席上摊晒,水气干后,入缸,压紧、封实,一两月后取食。我们那里说在商店学徒(学生意)要“吃三年萝卜干饭”,谓油水少也。学徒不到三年零一节,不满师,吃饭须自觉,筷子不能往荤菜盘里伸。

扬州一带酱园里卖萝卜头,乃甜面酱所腌,口感甚佳。孩子们爱吃,一半也因为它的形状很好玩,圆圆的,比一个鸽子蛋略大。此北地所无,天源、六必居都没有。

北京有小酱萝卜,佐粥甚佳。大腌萝卜咸得发苦,不好吃。

四川泡菜什么萝卜都可以泡,红萝卜、白萝卜。

湖南桑植卖泡萝卜。走几步,就有个卖泡萝卜的摊子。萝卜切成大片,泡在广口玻璃瓶里,给毛把钱即可得一片,边走边吃。峨嵋山道边也有卖泡萝卜的,一面涂了一层稀酱。

萝卜原产中国,所以中国的为最好。有春萝卜、夏萝卜、秋萝卜、四秋萝卜,一年到头都有。可生食、煮食、腌制。萝卜所惠于中国人者亦大矣。美国有小红萝卜,大如元宵,皮色鲜红可爱,吃起来则淡而无味,异域得此,聊胜于无。爱伦堡小说写几个艺术家吃奶油蘸萝卜,喝伏特加,不知是不是这种红萝卜。我在爱荷华南朝鲜人开的菜铺的仓库里看到一堆心里美,大喜,买回来一吃,味道满不对,形似而已。日本人爱吃萝卜,好像是煮熟蘸酱吃的。

※选自:《草木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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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汪曾祺散文《金岳霖先生》

全文共 2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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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毕业于西南联合大学,许多有趣的教授给其留下深刻的印象。以下是小编带来的汪曾祺散文金岳霖先生》,希望对你有帮助。

西南联大有许多很有趣的教授,金岳霖先生是其中的一位。金先生是我的老师沈从文先生的好朋友。沈先生当面和背后都称他为“老金”。大概时常来往的熟朋友都这样称呼他。

关于金先生的事,有一些是沈先生告诉我的。我在《沈从文先生在西南联大》一文中提到过金先生。有些事情在那篇文章里没有写进,觉得还应该写一写。

金先生的样子有点怪。他常年戴着一顶呢帽,进教室也不脱下。每一学年开始,给新的一班学生上课,他的第一句话总是:“我的眼睛有毛病,不能摘帽子,并不是对你们不尊重,请原谅。”他的眼睛有什么病,我不知道,只知道怕阳光。

因此他的呢帽的前檐压得比较低,脑袋总是微微地仰着。他后来配了一副眼镜,这副眼镜一只的镜片是白的,一只是黑的。这就更怪了。后来在美国讲学期间把眼睛治好了,——好一些,眼镜也换了,但那微微仰着脑袋的姿态一直还没有改变。他身材相当高大,经常穿一件烟草黄色的麂皮夹克,天冷了就在里面围一条很长的驼色的羊绒围巾。联大的教授穿衣服是各色各样的。闻一多先生有一阵穿一件式样过时的灰色旧夹袍,是一个亲戚送给他的,领子很高,袖口极窄。联大有一次在龙云的长子、蒋介石的干儿子龙绳武家里开校友会,——龙云的长媳是清华校友,闻先生在会上大骂“蒋介石,王八蛋!混蛋!”那天穿的就是这件高领窄袖的旧夹袍。

朱自清先生有一阵披着一件云南赶马人穿的蓝色毡子的一口钟。除了体育教员,教授里穿夹克的,好像只有金先生一个人。他的眼神即使是到美国治了后也还是不大好,走起路来有点深一脚浅一脚。他就这样穿着黄夹克,微仰着脑袋,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联大新校舍的一条土路上走着。

金先生教逻辑。逻辑是西南联大规定文学院一年级学生的必修课,班上学生很多,上课在大教室,坐得满满的。在中学里没有听说有逻辑这门学问,大一的学生对这课很有兴趣。金先生上课有时要提问,那么多的学生,他不能都叫得上名字来,——联大是没有点名册的,他有时一上课就宣布:“今天,穿红毛衣的女同学回答问题。”

于是所有穿红衣的女同学就都有点紧张,又有点兴奋。那时联大女生在蓝阴丹士林旗袍外面套一件红毛衣成了一种风气。——穿蓝毛衣、黄毛衣的极少。问题回答得流利清楚,也是件出风头的事。金先生很注意地听着,完了,说:“Yes!请坐!”

学生也可以提出问题,请金先生解答。学生提的问题深浅不一,金先生有问必答,很耐心。有一个华侨同学叫林国达,操广东普通话,最爱提问题,问题大都奇奇怪怪。他大概觉得逻辑这门学问是挺“玄”的,应该提点怪问题。有一次他又站起来提了一个怪问题,金先生想了一想,说:“林国达同学,我问你一个问题:‘Mr.林国达is perpenticular to the blackboard(林国达君垂直于黑板),这什么意思?”

林国达傻了。林国达当然无法垂直于黑板,但这句话在逻辑上没有错误。

林国达游泳淹死了。金先生上课,说:“林国达死了,很不幸。”这一堂课,金先生一直没有笑容。

有一个同学,大概是陈蕴珍,即萧珊,曾问过金先生:“您为什么要搞逻辑?”逻辑课的前一半讲三段论,大前提、小前提、结论、周延、不周延、归纳、演绎……还比较有意思。后半部全是符号,简直像高等数学。她的意思是:这种学问多么枯燥!金先生的回答是:“我觉得它很好玩。”

除了文学院大一学生必修逻辑,金先生还开了一门“符号逻辑”,是选修课。这门学问对我来说简直是天书。选这门课的人很少,教室里只有几个人。学生里最突出的是王浩。金先生讲着讲着,有时会停下来,问:“王浩,你以为如何?”这堂课就成了他们师生二人的对话。王浩现在在美国。前些年写了一篇关于金先生的较长的文章,大概是论金先生之学的,我没有见到。

王浩和我是相当熟的。他有个要好的朋友王景鹤,和我同在昆明黄土坡一个中学教学,王浩常来玩。来了,常打篮球。大都是吃了午饭就打。王浩管吃了饭就打球叫“练盲肠”。王浩的相貌颇“土”,脑袋很大,剪了一个光头,——联大同学剪光头的很少,说话带山东口音。他现在成了洋人——美籍华人,国际知名的学者,我实在想象不出他现在是什么样子。前年他回国讲学,托一个同学要我给他画一张画。我给他画了几个青头菌、牛肝菌,一根大葱,两头蒜,还有一块很大的宣威火腿。——火腿是很少入画的。我在画上题了几句话,有一句是“以慰王浩异国乡情”。王浩的学问,原来是师承金先生的。一个人一生哪怕只教出一个好学生,也值得了。当然,金先生的好学生不止一个人。

金先生是研究哲学的,但是他看了很多小说。从普鲁斯特到福尔摩斯,都看。听说他很爱看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有几个联大同学住在金鸡巷,陈蕴珍、王树藏、刘北汜、施载宣(萧荻)。楼上有一间小客厅。沈先生有时拉一个熟人去给少数爱好文学、写写东西的同学讲一点什么。金先生有一次也被拉了去。他讲的题目是《小说和哲学》。题目是沈先生给他出的。大家以为金先生一定会讲出一番道理。不料金先生讲了半天,结论却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有人问:那么《红楼梦》呢?金先生说:“红楼梦里的哲学不是哲学。”他讲着讲着,忽然停下来:“对不起,我这里有个小动物。”他把右手伸进后脖颈,捉出了一个跳蚤,捏在手指里看看,甚为得意。

金先生是个单身汉(联大教授里不少光棍,杨振声先生曾写过一篇游戏文章《释鳏》,在教授间传阅),无儿无女,但是过得自得其乐。他养了一只很大的斗鸡(云南出斗鸡)。这只斗鸡能把脖子伸上来,和金先生一个桌子吃饭。他到处搜罗大梨、大石榴,拿去和别的教授的孩子比赛。比输了,就把梨或石榴送给他的小朋友,他再去买。

金先生朋友很多,除了哲学家的教授外,时常来往的,据我所知,有梁思成、林徽因夫妇,沈从文,张奚若……君子之交淡如水,坐定之后,清茶一杯,闲话片刻而已。金先生对林徽因的谈吐才华,十分欣赏。现在的年轻人多不知道林徽因。她是学建筑的,但是对文学的趣味极高,精于鉴赏,所写的诗和小说如《窗子以外》、《九十九度中》风格清新,一时无二。林徽因死后,有一年,金先生在北京饭店请了一次客,老朋友收到通知,都纳闷:老金为什么请客?到了之后,金先生才宣布:“今天是徽因的生日。”

金先生晚年深居简出。毛主席曾经对他说:“你要接触接触社会。”金先生已经八十岁了,怎么接触社会呢?他就和一个蹬平板三轮车的约好,每天蹬着他到王府井一带转一大圈。

我想象金先生坐在平板三轮上东张西望,那情景一定非常有趣。王府井人挤人,熙熙攘攘,谁也不会知道这位东张西望的老人是一位一肚子学问,为人天真、热爱生活的大哲学家。

金先生治学精深,而著作不多。除了一本大学丛书里的《逻辑》,我所知道的,还有一本《论道》。其余还有什么,我不清楚,须问王浩。

我对金先生所知甚少。希望熟知金先生的人把金先生好好写一写。

联大的许多教授都应该有人好好地写一写。

1987年2月23日

※选自:《蒲桥集》,作家出版社199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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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汪曾祺散文《罗汉》

全文共 1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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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汉,是阿罗汉的简称,梵音译(Arhat)。含有杀贼、无生、应供等义。以下是小编带来的汪曾祺散文《罗汉》,希望对你有帮助。

家乡的几座大寺里都有罗汉。我的小学的隔壁是承天寺,就有一个罗汉堂。我们三天两头于放学之后去看罗汉。印象最深的是降龙罗汉,——他睁目凝视着云端里的一条小龙;伏虎罗汉,——罗汉和老虎都在闭目养神;和长眉罗汉。大概很多人都对这三尊罗汉印象较深。昆曲(时调)《思凡》有一段“数罗汉”,小尼姑唱道:

“降龙的恼着我,

伏虎的恨着我,

那长眉大仙愁着我:

说我老来时,有什么结果!”

她在众多的罗汉中单举出来的,也只是这三位。——她要是挨着个儿数下去,那得数多长时间!

罗汉原来是十六个,傅贯休所画“十六应真”即是十六人,后来加上布袋和尚和一个什么什么尊者,——罗汉的名字都很难念,大概是古梵文音译,这就成了通常说的“十八罗汉”。李龙眠画“罗汉渡江”就已经是十八人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队伍扩大了,变成了五百罗汉。有些寺里在五百塑像前各竖了一个木牌,墨字某某某某尊者,也不知从哪里查考出来的。除了写牌子的老和尚,谁也弄不清此位是谁。有的寺里,比如杭州的灵隐寺竟把济公活佛也算在里头,这实在有点胡来了。

罗汉本是印度人,贯休的“十六应真”就多半是深目高鼻且长了大胡子,后来就逐渐汉化。许多罗汉都是个中国和尚。

罗汉大致有两种。一种是装金的,多半是木胎。“五百罗汉”都是装金的。杭州灵隐寺、苏州××寺(忘寺名)、汉阳归元寺,都是。装金罗汉以多为胜,但实在没有什么看头,都很呆板,都差不多,其差别只在或稍肥,或精瘦。谁也没有精力把五百个罗汉一个一个看完。看了,也记不得有什么特点。一种是彩塑。精彩的罗汉像都是彩塑。

我所见过的中国精彩的彩塑罗汉有这样几处:一是昆明筇竹寺。筇竹寺的罗汉与其说是现实主义的不如说是一组浪漫主义的作品。它的设计很奇特。不是把罗汉一尊一尊放在高出地面的台子上,而是于两壁的半空支出很结实的木板,罗汉塑在板上。罗汉都塑得极精细。有一个罗汉赤足穿草鞋,草鞋上的一根一根的草茎都看得清清楚楚,跟真草鞋一样。但又不流于琐细,整堂(两壁)有一个通盘的,完整的构思。这是一个群体,不是各自为政,十八人或坐或卧,或支颐,或抱膝,或垂眉,或凝视,或欲语,或谛听,情绪交流,彼此感应,增一人则太多,减一人则太少,气足神完,自成首尾。另一处是苏州紫金庵。像比常人小,身材比例稍长,面目清秀。这些罗汉好像都是苏州人。他们都在安静沉思,神情肃穆。如果说筇竹寺罗汉注意外部筋骨,颇有点流浪汉气,紫金庵的罗汉则富书生气,性格内向。再一处是泰山后山的宝善寺(寺名可能记得不准确)。这十八尊是立像,比常人高大,面形浑朴,是一些山东大汉,但塑造得很精美。为了防止参观的人用手扪触,用玻璃龛罩了起来,但隔着玻璃,仍可清楚地看到肌肉的纹理,衣饰的刺绣针脚。前三年在苏州直看到几尊较古的罗汉。原来有三壁。东西两壁都塌圮了,只剩下正面一壁。这一组罗汉构思很有特点,背景是悬崖,罗汉都分散地趺坐在岩头或洞穴里(彼此距离很远)。据说这是梁代的作品,正中高处坐着的戴风帽着赭黄袍子的便是梁武帝,不知可靠否,但从衣纹的简练和色调的单纯来看,显然时代是较早的。据传紫金庵罗汉是唐塑,宝善寺、筇竹寺的恐怕是宋以后的了。

罗汉的塑工多是高手,但都没有留下名字来,只有北京香山碧云寺的几尊,据说是刘銮塑的。刘銮是元朝人,现在北京西四牌楼东还有一条很小的胡同叫做“刘銮塑”,据说刘銮原来就住在这里,但是许多老北京都不知道有这样一条名字奇怪的胡同,更不知道刘銮是何许人了。像传于世,人不留名,亦可嗟叹。

中国的雕塑艺术主要是佛像,罗汉尤为杰出的代表。罗汉表现了较多的生活气息,较多的人性,不像三世佛那样超越了人性,只有佛性。我们看彩塑罗汉,不大感觉他们是上座佛教所理想的最高果位,只觉得他们是一些人,至少比较接近人,他们是介乎佛、菩萨和人之间的那么一种理想的化身,当然,他们也是会引起善男子、善女人顶礼皈依的虔敬感的。这是一宗非常重要的文化遗产,不论是从宗教史角度,美术史角度乃至工艺史角度、民俗学角度来看。我们对于罗汉的重视程度是很不够的。紫金庵、筇竹寺的罗汉曾有画报介绍过,但是零零碎碎,不成个样子。我希望能有人把几处著名的罗汉好好地照一照相,要全,不要遗漏,并且要从不同角度来拍,希望印一本厚厚的画册:《罗汉》;希望有专家能写一篇长文作序,当中还要就不同寺院的塑像,不同问题写一些分论;我希望能把这些罗汉制成幻灯片,供研究用、供雕塑系学生学习用,供一般文化爱好者欣赏用。

六月十三日

载一九九八年第一期《收获》

※选自:《人间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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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汪曾祺散文《跑警报》

全文共 4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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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散文不注重观念的灌输,但发人深思。以下是小编带来的汪曾祺散文《跑警报》,希望对你有帮助。

西南联大有一位历史系的教授,——听说是雷海宗先生,他开的一门课因为讲授多年,已经背得很熟,上课前无需准备;下课了,讲到哪里算哪里,他自己也不记得。每回上课,都要先问学生:“我上次讲到哪里了?”然后就滔滔不绝地接着讲下去。班上有个女同学,笔记记得最详细,一句不落。雷先生有一次问她:“我上一课最后说的是什么?”这位女同学打开笔记夹,看了看,说:“您上次最后说:‘现在已经有空袭警报,我们下课。’”

这个故事说明昆明警报之多。我刚到昆明的头二年,一九三九、一九四○年,三天两头有警报。有时每天都有,甚至一天有两次。昆明那时几乎说不上有空防力量,日本飞机想什么时候来就来。有时竟至在头一天广播:明天将有二十七架飞机来昆明轰炸。日本的空军指挥部还真言而有信,说来准来!

一有警报,别无他法,大家就都往郊外跑,叫做“跑警报”。“跑”和“警报”联在一起,构成一个语词,细想一下,是有些奇特的,因为所跑的并不是警报。这不像“跑马”、“跑生意”那样通顺。但是大家就这么叫了,谁都懂,而且觉得很合适。也有叫“逃警报”或“躲警报”的,都不如“跑警报”准确。“躲”,太消极;“逃”又太狼狈。唯有这个“跑”字于紧张中透出从容,最有风度,也最能表达丰富生动的内容。

有一个姓马的同学最善于跑警报。他早起看天,只要是万里无云,不管有无警报,他就背了一壶水,带点吃的,夹着一卷温飞卿或李商隐的诗,向郊外走去。直到太阳偏西,估计日本飞机不会来了,才慢慢地回来。这样的人不多。

警报有三种。如果在四十多年前向人介绍警报有几种,会被认为有“神经病”,这是谁都知道的。然而对今天的青年,却是一项新的课题。一曰“预行警报”。

联大有一个姓侯的同学,原系航校学生,因为反应迟钝,被淘汰下来,读了联大的哲学心理系。此人对于航空旧情不忘,曾用黄色的“标语纸”贴出巨幅“广告”,举行学术报告,题曰《防空常识》。他不知道为什么对“警报”特别敏感。他正在听课,忽然跑了出去,站在“新校舍”的南北通道上,扯起嗓子大声喊叫:“现在有预行警报,五华山挂了三个红球!”可不!抬头望南一看,五华山果然挂起了三个很大的红球。五华山是昆明的制高点,红球挂出,全市皆见。我们一直很奇怪:他在教室里,正在听讲,怎么会“感觉”到五华山挂了红球呢?——教室的门窗并不都正对五华山。

一有预行警报,市里的人就开始向郊外移动。住在翠湖迤北的,多半出北门或大西门,出大西门的似尤多。大西门外,越过联大新校门前的公路,有一条由南向北的用浑圆的石块铺成的宽可五六尺的小路。这条路据说是古驿道,一直可以通到滇西。路在山沟里。平常走的人不多。常见的是驮着盐巴、碗糖或其他货物的马帮走过。赶马的马锅头侧身坐在木鞍上,从齿缝里咝咝地吹出口哨(马锅头吹口哨都是这种吹法,没有撮唇而吹的),或低声唱着呈贡“调子”:

哥那个在至高山那个放呀放放牛,

妹那个在至花园那个梳那个梳梳头。

哥那个在至高山那个招呀招招手,

妹那个在至花园点那个点点头。

这些走长道的马锅头有他们的特殊装束。他们的短褂外部套了一件白色的羊皮背心,脑后挂着漆布的凉帽,脚下是一双厚牛皮底的草鞋状的凉鞋,鞋帮上大都绣了花,还钉着亮晶晶的“鬼眨眼”亮片。——这种鞋似只有马锅头穿,我没见从事别种行业的人穿过。马锅头押着马帮,从这条斜阳古道上走过,马项铃哗棱哗棱地响,很有点浪漫主义的味道,有时会引起远客的游子一点淡淡的乡愁……

有了预行警报,这条古驿道就热闹起来了。从不同方向来的人都涌向这里,形成了一条人河。走出一截,离市较远了,就分散到古道两旁的山野,各自寻找一个合适的地方呆下来,心平气和地等着,——等空袭警报。

联大的学生见到预行警报,一般是不跑的,都要等听到空袭警报:汽笛声一短一长,才动身。新校舍北边围墙上有一个后门,出了门,过铁道(这条铁道不知起讫地点,从来也没见有火车通过),就是山野了。要走,完全来得及。——所以雷先生才会说“现在已经有空袭警报”。只有预行警报,联大师生一般都是照常上课的。

跑警报大都没有准地点,漫山遍野。但人也有习惯性,跑惯了哪里,愿意上哪里。大多是找一个坟头,这样可以靠靠。昆明的坟多有碑,碑上除了刻下坟主的名讳,还刻出“×山×向”,并开出坟茔的“四至”。这风俗我在别处还未见过。这大概也是一种古风。

说是漫山遍野,但也有几个比较集中的“点”。古驿道的一侧,靠近语言研究所资料馆不远,有一片马尾松林,就是一个点。这地方除了离学校近,有一片碧绿的马尾松,树下一层厚厚的干了的松毛,很软和,空气好,——马尾松挥发出很重的松脂气味,晒着从松枝间漏下的阳光,或仰面看松树上面的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都极舒适外,是因为这里还可以买到各种零吃。昆明做小买卖的,有了警报,就把担子挑到郊外来了。五味俱全,什么都有。最常见的是“丁丁糖”。“丁丁糖”即麦芽糖,也就是北京人祭灶用的关东糖,不过做成一个直径一尺多,厚可一寸许的大糖饼,放在四方的木盘上,有人掏钱要买,糖贩即用一个刨刃形的铁片楔入糖边,然后用一个小小铁锤,一击铁片,丁的一声,一块糖就震裂下来了,——所以叫做“丁丁糖”,其次是炒松子。昆明松子极多,个大皮薄仁饱,很香,也很便宜。我们有时能在松树下面捡到一个很大的成熟了的生的松球,就掰开鳞瓣,一颗一颗地吃起来。——那时候,我们的牙都很好,那么硬的松子壳,一嗑就开了!

另一个集中点比较远,得沿古驿道走出四五里,驿道右侧较高的土山上有一横断的山沟(大概是哪一年地震造成的),沟深约三丈,沟口有二丈多宽,沟底也宽有六七尺。这是一个很好的天然防空沟,日本飞机若是投弹,只要不是直接命中,落在沟里,即便是在沟顶上爆炸,弹片也不易蹦进来。机枪扫射也不要紧,沟的两壁是死角。这道沟可以容数百人。有人常到这里,就利用闲空,在沟壁上修了一些私人专用的防空洞,大小不等,形式不一。这些防空洞不仅表面光洁,有的还用碎石子或碎瓷片嵌出图案,缀成对联。对联大都有新意。我至今记得两副,一副是:

人生几何

恋爱三角

一副是:

见机而作

入土为安

对联的嵌缀者的闲情逸致是很可叫人佩服的。前一副也许是有感而发,后一副却是记实。

警报有三种。预行警报大概是表示日本飞机已经起飞。拉空袭警报大概是表示日本飞机进入云南省境了,但是进云南省不一定到昆明来。等到汽笛拉了紧急警报:连续短音,这才可以肯定是朝昆明来的。空袭警报到紧急警报之间,有时要间隔很长时间,所以到了这里的人都不忙下沟,——沟里没有太阳,而且过早地像云冈石佛似的坐在洞里也很无聊,大都先在沟上看书、闲聊、打桥牌。很多人听到紧急警报还不动,因为紧急警报后日本飞机也不定准来,常常是折飞到别处去了。要一直等到看见飞机的影子了,这才一骨碌站起来,下沟,进洞。联大的学生,以及住在昆明的人,对跑警报太有经验了,从来不仓皇失措。

上举的前一副对联或许是一种泛泛的感慨,但也是有现实意义的。跑警报是谈恋爱的机会。联大同学跑警报时,成双作对的很多。空袭警报一响,男的就在新校舍的路边等着,有时还提着一袋点心吃食,宝珠梨、花生米……他等的女同学来了,“嗨!”于是欣然并肩走出新校舍的后门。跑警报说不上是同生死,共患难,但隐隐约约有那么一点危险感,和看电影、遛翠湖时不同。这一点危险感使两方的关系更加亲近了。女同学乐于有人伺侯,男同学也正好殷勤照顾,表现一点骑士风度。正如孙悟空在高老庄所说:“一来医得眼好,二来又照顾了郎中,这是凑四合六的买卖”。从这点来说,跑警报是颇为罗曼蒂克的。有恋爱,就有三角,有失恋。跑警报的“对儿”并非总是固定的,有时一方被另一方“甩”了,两人“吹”了,“对儿”就要重新组合。写(姑且叫做“写”吧)那副对联的,大概就是一位被“甩”的男同学。不过,也不一定。

警报时间有时很长,长达两三个小时,也很“腻歪”。紧急警报后,日本飞机轰炸已毕,人们就轻松下来。不一会,“解除警报”响了:汽笛拉长音,大家就起身拍拍尘土,络绎不绝地返回市里。也有时不等解除警报,很多人就往回走:天上起了乌云,要下雨了。一下雨,日本飞机不会来。在野地里被雨淋湿,可不是事!一有雨,我们有一个同学一定是一马当先往回奔,就是前面所说那位报告预行警报的姓侯的。他奔回新校舍,到各个宿舍搜罗了很多雨伞,放在新校舍的后门外,见有女同学来,就递过一把。他怕这些女同学挨淋。这位侯同学长得五大三粗,却有一副贾宝玉的心肠。大概是上了吴雨僧先生的《红楼梦》的课,受了影响。侯兄送伞,已成定例。警报下雨,一次不落。名闻全校,贵在有恒。——这些伞,等雨住后他还会到南院女生宿舍去敛回来,再归还原主的。

跑警报,大都要把一点值钱的东西带在身边。最方便的是金子,——金戒指。有一位哲学系的研究生曾经作了这样的逻辑推理:有人带金子,必有人会丢掉金子,有人丢金子,就会有人捡到金子,我是人,故我可以捡到金子。因此,他跑警报时,特别是解除警报以后,他每次都很留心地巡视路面。他当真两次捡到过金戒指!逻辑推理有此妙用,大概是教逻辑学的金岳霖先生所未料到的。

联大师生跑警报时没有什么可带,因为身无长物,一般大都是带两本书或一册论文的草稿。有一位研究印度哲学的金先生每次跑警报总要提了一只很小的手提箱。箱子里不是什么别的东西,是一个女朋友写给他的信——情书。他把这些情书视如性命,有时也会拿出一两封来给别人看。没有什么不能看的,因为没有卿卿我我的肉麻的话,只是一个聪明女人对生活的感受,文字很俏皮,充满了英国式的机智,是一些很漂亮的Essay,字也很秀气。这些信实在是可以拿来出版的。金先生辛辛苦苦地保存了多年,现在大概也不知去向了,可惜。我看过这个女人的照片,人长得就像她写的那些信。

联大同学也有不跑警报的,据我所知,就有两人。一个是女同学,姓罗。一有警报,她就洗头。别人都走了,锅炉房的热水没人用,她可以敞开来洗,要多少水有多少水!另一个是一位广东同学,姓郑。他爱吃莲子。一有警报,他就用一个大漱口缸到锅炉火口上去煮莲子。警报解除了,他的莲子也烂了。有一次日本飞机炸了联大,昆明北院、南院,都落了炸弹,这位郑老兄听着炸弹乒乒乓乓在不远的地方爆炸,依然在新校舍大图书馆旁的锅炉上神色不动地搅和他的冰糖莲子。

抗战期间,昆明有过多少次警报,日本飞机来过多少次,无法统计。自然也死了一些人,毁了一些房屋。就我的记忆,大东门外,有一次日本飞机机枪扫射,田地里死的人较多。大西门外小树林里曾炸死了好几匹驮木柴的马。此外似无较大伤亡。警报、轰炸,并没有使人产生血肉横飞,一片焦土的印象。

日本人派飞机来轰炸昆明,其实没有什么实际的军事意义,用意不过是吓唬吓唬昆明人,施加威胁,使人产生恐惧。他们不知道中国人的心理是有很大的弹性的,不那么容易被吓得魂不附体。我们这个民族,长期以来,生于忧患,已经很“皮实”了,对于任何猝然而来的灾难,都用一种“儒道互补”的精神对待之。这种“儒道互补”的真髓,即“不在乎”。这种“不在乎”精神,是永远征不服的。

为了反映“不在乎”,作《跑警报》。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六日

※选自:《汪曾祺作品自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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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汪曾祺散文《手把肉》

全文共 2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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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把肉是呼伦贝尔草原蒙古、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等游牧、狩猎民族千百年来的传统食品。以下是小编带来的汪曾祺散文《手把肉》,希望对你有帮助。

蒙古人从小吃惯羊肉,几天吃不上羊肉就会想得慌。蒙古族舞蹈家斯琴高娃(蒙古族女的叫斯琴高娃的很多,跟那仁花一样的普遍)到北京来,带着她的女儿。她的女儿对北京的饭菜吃不惯。我们请她在晋阳饭庄吃饭,这小姑娘对红烧海参、脆皮鱼……统统不感兴趣。我问她想吃什么,“羊肉!”我把服务员叫来,问他们这儿有没有羊肉,说只有酱羊肉。“酱羊肉也行,咸不咸?”“不咸。”端上来,是一盘羊犍子。小姑娘白嘴把一盘羊犍子都吃了。问她:“好吃不好吃?”“好吃!”她妈说:“这孩子!真是蒙古人!她到北京几天,头一回说‘好吃’。”

蒙古人非常好客,有人骑马在草原上漫游,什么也不带,只背了一条羊腿。日落黄昏,看见一个蒙古包,下马投宿。主人把他的羊腿解下来,随即杀羊。吃饱了,喝足了,和主人一家同宿在蒙古包里,酣然一觉。第二天主人送客上路,给他换了一条新的羊腿背上。这人在草原上走了一大圈,回家的时候还是背了一条羊腿,不过已经不知道换了多少次了。

“四人帮”肆虐时期,我们奉江青之命,写一个剧本,搜集材料,曾经四下内蒙古。我在内蒙古学会了两句蒙古话。蒙古族同志说,会说这两句话就饿不着。一句是“不达一的”——要吃的;一句是“莫哈一的”——要吃肉。“莫哈”泛指一切肉,特指羊肉(元杂剧有一出很特别,汉话和蒙古话掺和在一起唱。其中有一句是“莫哈整斤吞”,意思是整斤地吃羊肉)。果然,我从伊克昭盟到呼伦贝尔大草原,走了不少地方,吃了多次手把肉。

八九月是草原最美的时候。经过一夏天的雨水,草都长好了,草原一片碧绿。阿格长好了,灰背青长好了,阿格和灰背青是牲口最爱吃的草。草原上的草在我们看起来都是草,牧民却对每一种草都叫得出名字。草里有野葱、野韭菜(蒙古人说他们那里的羊肉不膻,是因为羊吃野葱,自己把味解了)。到处开着五颜六色的花。羊这时也都上了膘了。

内蒙古的作家、干部爱在这时候下草原,体验生活,调查工作,也是为去“贴秋膘”。进了蒙古包,先喝奶茶。内蒙古的奶茶制法比较简单,不像西藏的酥油茶那样麻烦。只是用铁锅坐一锅水,水开后抓入一把茶叶,滚几滚,加牛奶,放一把盐,即得。我没有觉得有太大的特点,但喝惯了会上瘾的(蒙古人一天也离不开奶茶。很多人早起不吃东西,喝两碗奶茶就去放羊)。摆了一桌子奶食,奶皮子、奶油(是稀的)、奶渣子……还有月饼、桃酥。客人喝着奶茶,蒙古包外已经支起大锅,坐上水,杀羊了。蒙古人杀羊真是神速,不是用刀子捅死的,是掐断羊的主动脉。羊挣扎都不挣扎,就死了。马上开膛剥皮,工具只有一把比水果刀略大一点的折刀。一会儿的工夫,羊皮就剥下来,抱到稍远处晒着去了。看看杀羊的现场,连一滴血都不溅出,草还是干干净净的。

“手把肉”即白水煮切成大块的羊肉。一手“把”着一大块肉,用一柄蒙古刀自己割了吃。蒙古人用刀子割肉真有功夫。一块肉吃完了,骨头上连一根肉丝都不剩。有小孩子割剔得不净,妈妈就会说:“吃干净了,别像那干部似的!”干部吃肉,不像牧民细心,也可能不大会使刀子。牧民对奶、对肉都有一种近似宗教情绪似的敬重,正如汉族的农民对粮食一样,糟踏了,是罪过。吃手把肉过去是不预备佐料的,顶多放一碗盐水,蘸了吃。现在也有一点佐料,酱油、韭菜花之类。因为是现杀、现煮、现吃,所以非常鲜嫩。在我一生中吃过的各种做法的羊肉中,我以为手把羊肉第一。如果要我给它一个评语,我将毫不犹豫地说:无与伦比!

吃肉,一般是要喝酒的。蒙古人极爱喝酒,而且几乎每饮必醉。我在呼和浩特听一个土默特旗的汉族干部说“骆驼见了柳,蒙古人见了酒”,意思就走不动了——骆驼爱吃柳条。我以为这是一句现代俗话。偶读一本宋人笔记,见有“骆驼见柳,蒙古见酒”之说,可见宋代已有此谚语,已经流传几百年了。可惜我把这本笔记的书名忘了。宋朝的蒙古人喝的大概是武松喝的那种煮酒,不会是白酒——蒸馏酒。白酒是元朝的时候才从阿拉伯传进来的。

在达茂旗吃过一次“羊贝子”,即煮全羊。整只羊放在大锅里煮。据说蒙古人吃只煮三十分钟,因为我们是汉族,怕太生了不敢吃,多煮了十五分钟。整羊,剁去四蹄,趴在一个大铜盘里。羊头已经切下来,但仍放在脖子后面的腔子上,上桌后再搬走。吃羊贝子有规矩,先由主客下刀,切下两条脖子后面的肉(相当于北京人所说的“上脑”部位),交叉斜搭在肩背上,然后其他客人才动刀,各自选取自己爱吃的部位。羊贝子真是够嫩的,一刀切下去,会有血水滋出来。同去的编剧、导演,有的望而生畏,有的浅尝即止,鄙人则吃了个不亦乐乎。羊肉越嫩越好。蒙古人认为煮久了的羊肉不好消化,诚然诚然。我吃了一肚子半生的羊肉,太平无事。

蒙古人真能吃肉。海拉尔有两位书记到北京东来顺吃涮羊肉,两个人要了十四盘肉,服务员问:“你们吃得完吗?”一个书记说:“前几天我们在呼伦贝尔,五个人吃了一只羊!”

蒙古人不是只会吃手把肉,他们也会各种吃法。呼和浩特的烧羊腿,烂,嫩,鲜,入味。我尤其喜欢吃清蒸羊肉。我在四子王旗一家不大的饭馆中吃过一次“拔丝羊尾”。我吃过拔丝山药、拔丝土豆、拔丝苹果、拔丝香蕉,从来没听说过羊尾可以拔丝。外面有一层薄薄的脆壳,咬破了,里面好像什么也没有,一包清水,羊尾油已经化了。这东西只宜供佛,人不能吃,因为太好吃了!

我在新疆唐巴拉牧场吃过哈萨克的手抓羊肉。做法与内蒙古的手把肉略似,也是大锅清水煮,但切的肉块较小,煮的时间稍长。肉熟后,下面条,然后装在大瓷盘里端上来。下面是面,上面是肉。主人以刀把肉切成小块,客人以手抓肉及面同吃。吃之前,由一个孩子执铜壶注水于客人之手。客人手上浇水后不能向后甩,只能待其自干,否则即是对主人不敬。铜壶颈细而长,壶身镂花,有中亚风格。

载一九九三年第二、三期《新苑》

※选自:《人间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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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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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汪曾祺散文》,处处流露出一个有趣的老人对生活无限的热爱和这个世界的唯美动人。汪曾祺老人是以讲故事的亲切口吻来叙述的,语言生动通俗。这一个个有趣的小事,真正打动了我内心。

汪曾祺是江苏高邮人,他的文章字里行间都体现了自己对家乡深切的思念和热爱。这本散文集有一大部分都是关于汪老的家乡。高邮是水乡,在南方。那里有许多有历史的建筑、有趣的习俗和独特的吃食。随意但又严谨的语气,平易但又高雅的语言,还有那深沉,充满了爱意的眼神将一个游子对故乡的怀念之情传递了出来。

最让我感动的是他在一篇美食杂谈里说的两句话:“我很想喝一碗咸菜慈姑汤,我想念家乡的雪。”短短一句话,道出了多少回忆与思念,让我产生了共鸣。咸菜汤本不好喝,可如果增加一味故乡情,它就变了副模样。这不禁让想起我的故乡……

小时候,我和姥姥住在陕西农村老家。后来,来北京上幼儿园了,我就不能经常回去了。近年疫情严重,我已有两年多没回去了。“每逢佳节倍思亲”,在这举家团圆的春节里,我越发的思念那个村子,包括那些曾经被我嫌弃的种种……印象中,我那时候经常坐在小凳子上看着姥姥用大柴火锅做饭,饭香诱人,但添柴口的热气常会把我赶跑。呛得我连连咳嗽,也就不敢靠近了。那时,我特别不喜欢这种灶,现在想起却是那样温暖。此刻,我竟有点想念那个烧火的老灶。那是家乡的感觉啊……

除了家乡,这本书中还描述了许多有趣的人和地方。它们都是那样充满爱与阳光,洋溢着甜和笑。最打动我的还是汪老对生活的无限热爱与敬重。

如果每天都能像汪老一样,用散发着爱与希望的,发现美的一双眼睛去看世界,享受生活。我相信,我们的人生将会变得更有意义,会洋溢着幸福,也向别人,传递一份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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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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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很多人不知汪曾祺,也许有很多人认为中国现代难见散文大家,这是一种误读,更是一种谬论。

《汪曾祺散文》是我01年时偶在市集中买到的,记得还是盗版书,当时对汪先生所知甚少(应式教育的后果),只知汪先生应该算得上是一个著名作家。

闲暇之余,开始是以一种慵懒的心情看《汪曾祺散文》的。哪知,一读之下竟不能放下。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是听一位经历抗战、解放战争的历史老人在向我们娓娓动听地倾述生活小事,而在倾听之中,这种生活小事似乎更是一种无形中的人文和历史教育。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看到了曾经的西南联大教授们的风采,我们读到了当时人们对于政治、文化的评判,我们如同读一位历史老人的故事。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读到了中国文人不屈的傲骨,看到了中国学者在艰苦的环境中对思想与学术的孜孜追求……。

汪老以一种充满人文色彩的笔调,向我们讲述着曾经的往事,向我们传来种种可供学习的精神与思想。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在读历史,更如同在向众多先贤和在世的思想老人学习为人处世!

读了汪老的书,相信大家都能明白,其实中国不缺乏文化大家和散文大家,我们只是缺乏学习和认知的机会。读了此书再说中国无散文大家,也许会是一种笑话!

汪曾祺之书,不读后悔,读了不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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