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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制宣传日课件(最新20篇)

在2024全国爱牙日即将到来之际,很多单位都开展了相关的宣传活动,下面是由开学吧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活动简报,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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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国家宪法暨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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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个“宪法日”到来之际,12月2日上午,浙江省2016年国家宪法宣传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现场活动在闻涛中学举行。本次活动直接连线教育部主会场——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北京大兴),通过网络直播,学生观摩主会场活动,并参与宪法晨读。浙江省教育厅、杭州市教育局、六城区教育局等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整齐的声音,庄重的神情,学生们在宪法晨读中感受到法律的精神。全国宪法演讲决赛高校组、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各组别一等奖获得者的演讲给本次活动添上了一抹靓丽的色彩。同龄人的演讲和述说,让宪法变得具体而生动,学生们认真地聆听,宪法意识在心中萌芽。

浙江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吴永良指出,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他希望中小学生能够积极学习宪法知识,在学习和生活中成为懂法守法的人。

据了解,2014年国家宪法日设立后,教育部已连续开展了两次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产生了良好效果。浙江省教育厅积极响应,组织开展了宪法晨读活动、特别升旗仪式等方式增强学生的宪法意识;上一节宪法教育课,围绕宪法学习日主题,以专题教育、社会实践、班队活动、远程学习等形式,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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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法制宣传日优秀征文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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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因为重要,所以学法

我们从初中开始便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程,法律的重要性可见一斑。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们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帮,什么事禁止做。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就必定严重了,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

因为重要,所以守法

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 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因为需要,所以用法

我们都曾做过这样的一道题目: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是这样说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当我们真正遇到类似的事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行使权利。殊不知,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让我们一起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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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全国公安百佳刑警宣传活动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2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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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_年_月_日至_月_日,我参加了___培训班。两天的培训,紧张而充实,让我收获颇丰,现我将此次培训的学习心得小结如下:

一、新时期给工作提出更多新的难题。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这种发展趋势可以简单概括为: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及信息网络化。当今时代又被称为“信息时代”,大洋彼岸发生的事情只要几秒钟我们就可以知道。这使我们的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所谓机遇,就是科技手段的运用使工作得到发展和进步;所谓挑战,就是各种科技手段的迅猛发展增加了工作的难度,给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

二、新时期工作出现的新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是保密与交流的界限划分越来越不清楚。“应该保住的保住,应该交流的交流”是工作的原则之一。不能为了保密,就不公开、不交流。保密是暂时的、相对的,公开、交流是绝对的、永恒的。经济全球化使得保密与交流的界限难以掌握,这无形中增大了工作的难度。二是信息安全面临巨大挑战。当今时代,信息网络化使信息和安全的关系显得越发密切。特别是因计算机的广泛应用而造成失密、泄密的事件十分频繁。为此,国家保密局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如《关于加强计算机管理的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互联网的规定》等等,其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计算机信息网络的保密问题。

三、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提升防范意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任何时候均不容忽视。然而,在平时的工作中,部份涉密人员、甚至极少数领导干部保密意识有所淡化,保密麻痹思想滋长,认为“周边无战事”,可以“刀枪入室,马放南山”了,孰不知当今世界并不安宁,缓和中蕴藏着动荡和危机,特别在科技、经济领域,没有销烟的斗争无处不在,

无时不有。因此,要加大保密宣传教育力度,经常组织单位人员学习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利用各种时机敲“警钟”,使全体人员认清:保守国家机密不仅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更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的大事。同时,要经常利用失泄密的典型案例,进行保密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忧患意识,绷紧有密必保这根“弦”。

四、加强保密技能学习,养好良好工作习惯。广大工作者和涉密人员要不断学习保密知识,严格按章办事,熟知和掌握各种文件的收发、登记、清退、销毁、归档等操作规程,熟悉并认真执行计算机信息系统、通信、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保密规定。在实际工作中,要明确区分工作用和个人用的优盘和计算机,杜绝混用,在工作中接触的涉密电子文件,要及时清理,该归档的要及时归档,不能私自留存,离岗及调任时要对自己持有的涉密载体进行清理,有关部门应监督其登记、交接,不留隐患。

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党和国家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新时期给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所以,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树立“工作无小事,细小之处见成败”的意识,杜绝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小事、细事、微事往往就能决定工作的成败。就是要在脑子里绷紧一根弦,在舌头上加上一把锁,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做的不做,切实从细节入手、从小事入手、从身边事入手,严守纪律,守住秘密。篇3:学习保密知识心得体会

学习保密知识心得体会

西安市公安局法制处 肖锋涛

随着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信息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信息安全关系到国家的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科技安全和社会安全,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兴衰成败,党中央、国务院在部署全国信息化建设中,把信息安全工作提上了战略地位,指出要一手抓信息化建设,一手抓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尤其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更深刻理解了加强公安信息工作的重要性。

三是加强信息安全。当今时代,信息网络化使信息和安全的关系显得越发密切。特别是因计算机的广泛迎用而造成失密、泄密的事件十分频繁。

在日常工作中,计算机被广泛迎用,其中存在的泄密问题也是有目共睹的。特别是我国现阶段,计算机和网络关键部分的核心技术还要依靠进口,因此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技术大国有能力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在我们进口的网络设备上安装监听程序,从而达到窃取我们在网络上传输的秘密信息的目的。除了硬件方面存在劣势外,软件也问题很多,病毒感染,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病毒输送到涉密计算机上,造成整个网络瘫痪,涉密数据全部丢失或传输出去。因此要求我们加强保密管理,在管理上狠下功夫,用管理来弥补硬件上的不足。

四是新的形势给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必须保持清醒和冷静,认清工作的重要性,把工作做的更好,为我局公安重点工作顺利开展,为我局公安信息化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五是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存储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和局域网络的管理。对计算机和局域网络必须有专人管理。当本部门计算机通过通信线路向其他计算机或网络传送涉密信息时,应采取安装防火墙等技术保护措施。

六是对涉密计算机的安装、调试、维护应由市局有关部门进行。确需外部技术人员解决或外送维修的,必须在维修前清理硬盘存储的数据,事后要进行检查。凡属绝密信息一律不准存储在计算机硬盘内。对存储秘密信息的软盘,迎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期限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七是对涉密计算机的管理、操作人员,要明确保密责任,严守保密纪律。同时要进行经常性保密教育,使他们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守国家秘密的自觉性。注重对自身素质的培养。随着高科技的迅猛发展,计算机、互联网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广泛迎用,对自身素质的要求也迎该进一步提高,思想观念和

知识结构都亟待更新,适迎新的形势,挖掘自身潜能,提高自身的素质。重视对基础理论的研究,确保专业知识精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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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最新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

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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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节约集约用地,保障科学发展

2.坚持节约优先的原则,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

3.大力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加强土地督察,依法管地用地

5.严格土地执法,打击违法用地

6.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

7.发展是硬道理,节约是大战略

8.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推进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

9.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

10.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12.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

13.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14.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

15.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16.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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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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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因而选错了道路,让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因此,为了增强我们青少年的学法

普法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学校举行了“法制教育专题报告会”。为我们作报告的是我校法制教育副校长__老师。

本次报告会的主题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场及时雨,它让我们清醒地看到自身的不足。很多案例的发生让我们为那些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大为惋惜,在惋惜之余,我们也认识到他们是法律无知者,在法律面前没有“敬畏”之心,只因一时冲动而铸成大错。

纪老师首先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案例:某高级技工学校的学生王某,利用网络传播犯罪方法,从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王某仅仅是一个在校学生,一个未成年人,却犯了罪。是什么原因让青少年犯罪的呢?纪老师给我们总结了一下,主要是因为不听家长

老师的教诲,法律意识淡薄,辨别是非 好坏的能力较弱,以至于携带管制刀具 打架斗殴 偷盗 吸毒 贩毒等,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我们知道了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我想,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总认为自己做的是小事,等酿成大错时后悔已经晚了。在这些案例中,有很多人是因为一时冲动才犯了罪。

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甚至十几年,更有甚者把自己的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这最美好的时间在那失去自由的地方度过,会对自己的人生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

青少年犯罪,不仅毁了自己,而且会“连累”到自己的家人。家人把希望寄托在我们身上,我们这样做,岂不是辜负了他们?就算是为了家人,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荒.唐事”来。所以,我们要预防违法犯罪。

预防违法犯罪,首先要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守法。我们青少年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其次,要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增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第三,在交友方面,更要增强判断力,谨慎交友,从而更好地发展自我。

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是一次发人深省的心灵教诲,为我们青少年上了很好的一课。我们应牢记其中的道理,努力学习,好好做人,让自己的生命之船在正确的航线上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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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宣传标语

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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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定于2015年9月14至20日开展第18届全国推普周,2015年普通话宣传周的活动主题是“依法推广普通话,提升国家软实力”,下面是今年推普周的推荐宣传标语

1.依法推广普通话,提升国家软实力

2.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进用语用字规范化

3.积极普及民族共同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4.推广普通话,公务员要带头

5.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

6.雅言传承文明,经典浸润人生

7.说好普通话,朋友遍天下

8.讲好普通话,四海是一家

9.让标准的语言充满家园;让正确的文字流行身边

10.新闻媒体是推广普通话、规范汉字的榜样

11.四海同音,万众一心

12.普通话是我们的校园语言

13.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

14.树立语言规范意识,提高民族文化素质

15.构建和谐语言生活,提高国民文化素质

16.大力推广普通话,共塑城市新形象

17.实现顺畅交流,构建和谐社会

18.普通话--情感的纽带,沟通的桥梁

19.沟通--从普通话开始

20.中国娃,说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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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市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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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作为一部从小学课本里就出现的法律,它到底讲的是什么?什么是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宪法的适用原则有哪些?这些你不可不知的宪法常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最高行为准则、是国家的根本法。

二、什么是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宪法》第5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内容上,规定了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具有国家总章程的意义。在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法律是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效力低于宪法但高于其他法律文件,只有确保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才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2、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3、爱护公共财产的义务

《宪法》第12条中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4、遵守劳动纪律

劳动纪律是劳动者进行社会生产劳动必须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是保护劳动者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5、遵守公共秩序

自觉遵守公共秩序是一项法律义务,也是一种道德要求,对于严重扰乱和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应视其具体情节,依法给予处罚和制裁。

6、尊重社会公德

《宪法》第24条规定: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我们在尊重社会公德的同时,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处理好个人、集体、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端正人生态度,崇尚高尚道德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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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全国公安百佳刑警宣传活动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1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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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主要产通过和存在于国家各级党政机关,加强对公安的保密教育,提高他们的保密意识和保密防范能力是非常必要的。笔者认为,应根据公安的工作性质和职业特点,量体裁衣,提高保密教育实效性。

公安特点一:职业生涯较长

建议:保证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持续性

公安的工作性质和环境决定了其职业生涯较长,这就要求对公安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具有持续性。

第一,要持续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公安上岗培训、任职培训的内容,打出提前量,使公安在职业生涯刚开始就牢固树立保密意识。笔者在进入海关接受初任培训时,保密教育是单独作为一门课来讲的,当时的教员就称此举是“没进公安门,先做公安人”,令人印象深刻。

第二,要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公安的保密教育必须与时俱进,要让他们及时学习最新的保密法律法规和技能。同时,要做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让教育对象切实认识到泄密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简报、学习会、局域网等平台,开展对公安的日常保密教育。

第三,加强对重点涉密岗位公安离岗时的保密教育。公安离职时

的保密教育可形成部门规章使其制度化,如观看保密警示教育专题片、签订保密承诺书等,以避免保密教育前紧后松、虎头蛇尾。

公安特点二:具体工作直接涉密

建议: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应提高保密意识与提高保密技能并重

每一名公安既可能是国家秘密产通过的参与者,也可能是国家秘密的使用者,相对于其他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对象来讲,公安是一个涉密较直接的群体。因此,对公安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其工作岗位实际,开展学法、用法活动,提高公安在具体业务工作中遵守、履行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在提高公安保密意识抽理,要扎实开展保密技能培训,因为这直接影响到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最近,一些单位发通过了泄密事件,大部分当事人都是“稀里糊涂”泄密的:他们或因自己的电脑接收了不明邮件,或因U盘违规交叉互用。可见,由于相关技能的缺失,使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成了泄密者。

公安特点三:较多面向社会公众建议:主动向公众宣传保密知识,变被动为主动,同时处理好“保”与“放”的关系

公安所从事的工作是管理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的政务,这就决定了公安要较多面向社会公众,同时也承担了很多社会义务。针对这一特点,应促使公安承担好保密法制宣传员的角色,在自身学习的同时,适当向社会公众宣传,这样就可以变被动为主动。同时,伴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的加大,处理好“保”与“放”的关系,是每位公安要把握好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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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市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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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全面展现全市公安机关近年来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治公安建设工作成效,12月2日下午,市公安局在新区阳光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金祥参加了宣传活动。

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活动,市局党委书记、局长高毅指示由市局法制支队牵头,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市局法制支队重点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个宣传主题,积极组织协调各执法单位,印制法治宣传资料,制作法治宣传展板,定制法治宣传横幅,确保宣传工作顺利进行。12月2日下午,市局在新区阳光广场设立宣传点,抽调法制、交警、治安、经侦、禁毒、出入境、网安等部门10名民警参加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回答市民咨询等方式向广大市民集中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入境管理法》《禁毒法》等常用法律法规以及预防盗抢骗、远离毒品、电信诈骗等日常防范知识。刘金祥副局长亲临现场向群众发放法律宣传手册和安全防范传单,教育动员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制,做文明驾驶的宣传者和实践者,向群众解释便民利民操作流程,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

据统计,在今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全市公安机关共设立宣传点6个,出动民警46名,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和资料35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9条,进一步提升了我局公安队伍形象,密切了警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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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第15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

全文共 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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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25日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2、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3、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乱占耕地现象

4、严格土地管理,构建和谐社会

5、坚持科学发展观,珍惜每一寸土地

6、严格按照规划使用土地

7、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8、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

9、严格用地标准,推行集约用地

10、严格土地执法,规范土地市场

11、严把土地供应闸门,促进经济平稳发展

12、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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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全国法制宣传日标语大全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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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十八大精神,传播法治理念

2.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3.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4.普及法律知识,构建诚信侨乡

5.弘扬法治文化,传播法治文明

6.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7.依法治国,是执政兴国的基本方略

8.依法治国是公平发展的中国抉择

9.深入学习宣传法律,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10.深入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构建诚信侨乡

11.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2.创造平安就是创造财富,创造平安就是创造幸福。

13.争做学法守法好公民,共建法治和谐新水城。

14.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15.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

16.加快法治建设步伐,助推社会管理创新。

17.开创农村普法新局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8.和谐溧阳,法治先行,率先发展,法治助推。

19.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20.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

21.法治建设你我参与,和谐日照大家受益。

22.法律援助在您身边,公平正义与您牵手。

23.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24.守法律己,依法办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

25.培育法治文化,创建法治城市;树立法律权威,构建和谐水城。

26.深化法治惠民活动,依法改善民生维护民权。

27.大力推进依法治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28.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9.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法律素质。

30.您的权益需要法律保护,法律权威需要您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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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4法制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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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冬季冰雪天气来临,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为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11月28日,龙门乡司法所与乡安办、综治办共同组织召开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全体乡、村干部,面包车驾驶员参加会议。

会上,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讲读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内容,告知司机驾驶机动车必须参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严禁买卖驾驶执照,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保持良好精神状态,把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驾驶员。

在随后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的宣传资料,提醒群众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的车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并以近期的事故为例,向驾驶员讲解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危险性和法律后果。

本次活动共发放交通安全法规等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了群众法律咨询1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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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全国低碳日宣传标语汇总

全文共 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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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节能宣传周的第三天为“全国低碳日”。

“全国低碳日”自2013年设立,旨在普及气候变化知识

今天是2014年6月10日,是2014年的“全国低碳日”,也是第2个全国低碳日。

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主题是“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

以下为发改委发布的全国低碳日宣传标语口号:

凝聚低碳力量 共筑中国梦想;

为文明喝彩 为低碳点赞;

气候改善 始于低碳;

多一份低碳 少一份“霾”怨;

全民同心 低碳同行;

低碳新时尚 中国正能量;

天天低碳日 人人低碳行;

越低碳 悦生活;

同享低碳精彩 共赢绿色未来;

低碳每一天 中国美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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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简报

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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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在海口举行的2016“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场,交警贺文昌和禁毒警察胥瑞用“国际范儿”十足的原创说唱歌曲《路之星》彻底颠覆警察叔叔一贯严厉形象,令人耳目一新,交通安全宣传效果更佳。

“这道路上最亮的星,总是陪你安全一路同行,坚持这颗赤诚的心,守护平安我决不放弃……”海口交警贺文昌和禁毒警察胥瑞两人在现场配合的默契十足,用时尚动感的歌曲《路之星》传递出交警的内心想要对交通参与者说的话。

“很多人都喜欢音乐,音乐的形式跟法律法规的内容和知识结合,使得一些生硬的东西能够更好地传播,更能让广大市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接受。”贺文昌说,希望年青人能通过听歌对交警多一分理解和支持,将交通安全理念入耳、入脑、入心希望能更多人,主动遵守交通规则。

“我们会挖掘更多新的宣传形式,也从交通违法员、驾驶人等多个角度去创作歌曲内容,起到更好的宣传效果。”胥瑞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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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第十六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简报

全文共 4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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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噪声,保护听力 ——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专题报道

●孙先德副理事长在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上的致词

●中国残联领导出席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

●确定主题关注环保,科学普及百姓受益

●16部委齐重视,“爱耳日”活动续新篇

●《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在京举办

●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沪、浙、粤、等14城市大放异彩

●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推动 三大运营商公益先行

●新闻媒体主动介入报道成为听力语言康复事业有力推手

编者按:自2000年以来,我国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二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为普及爱耳护耳知识,避免和减少耳聋发生,提高听障人群生活质量,推动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2年3月3日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为:“减少噪声,保护听力”。通过中国残联、教育部、民政部、卫生部等16部委的积极推动、各级残联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本次“爱耳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圆满落下帷幕。受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中国残联委托,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现将中央本级及各省组织、开展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情况以简报形式予以印发,以便各省交流、学习。

孙先德副理事长在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上的致词三月的北京,春意渐浓。明天我们将迎来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我谨代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向出席今天音乐会的各部门领导、全国政协各位提案委员、首都各界代表和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今年全国“爱耳日”的主题是:“减少噪声,保护听力”。噪声是导致听力损伤,造成听力残疾的重要原因。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噪声治理工作,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近年来,我国噪声治理及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人民群众听力健康不断改善。由于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期,急剧变化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噪声导致听力损伤的风险进一步加大。因此,通过开展“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噪声防治和听力健康意识十分重要。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一年,党的十八大即将胜利召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将揭开新的篇章。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全面实施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方案,加强听力语言康复保障体系、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听力残疾儿童和贫困听力残疾人的康复救助力度。我们真诚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我国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事业的发展。同志们、朋友们,我国有2780万听力残疾人和13万听力残疾儿童,拥有健康听力是他们的期盼和梦想。今天“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将在北京等十个省、市、自治区同时举办,优美的音乐,将提醒我们更加珍视听力健康,为“人人享有健康听力”而努力!预祝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圆满成功!谢谢!

中国残联领导出席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 2012年3月3日是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3月2日晚,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隆重举行,中国残联领导王新宪、汤小泉、孙先德、相自成和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广电总局副局长王莉莉,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等领导以及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等16个全国“爱耳日”主办部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提议设立全国爱耳日的部分第九届全国政协提案委员和首都社会各界人士近1400人出席了音乐会。音乐会前,出席音乐会的领导同志共同观看了《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音乐会上,孙先德代表全国“爱耳日”主办部委致词,充分肯定“爱耳日”活动对我国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做出的重要贡献。强调,2012年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全面实施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方案,加强听力语言康复保障体系、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听力残疾儿童和贫困听力残疾人的康复救助力度。今年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为:“减少噪声,保护听力”,旨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噪声防治和听力健康意识,同时唤起社会为更多听障人士实现康复梦想奉献爱心,提供支持。据介绍,河北、上海、浙江、河南、广东、新疆、青海、大连、深圳等地围绕“爱耳日”同时举办了公益音乐会,共同将这一活动打造成“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品牌项目。

确定主题关注环保,科学普及百姓受益 “减少噪声,保护听力”。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的确定,旨在大力宣传噪声对听力健康的损害,提高全社会对爱耳护耳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广大群众养成健康用耳习惯,自觉减少噪声影响,保护听力健康。同时,推动政府和社会关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中的噪声危害,加强噪声治理与听力保护。鉴于此次内容涉及环境噪声治理以及企业用人单位听力保护等工作,得到了环境保护部的大力支持和赞同,并新加环境保护部为会签单位。各地残联按照16部委会签通知要求,主动协调环境保护部门,千方百计开展活动,推动相关部门重视环境噪声,落实职工听力防护措施。

16部委齐重视,“爱耳日”活动续新篇 2011年12月,由中国残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文化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老龄委办公室等16部委共同会签《关于开展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残联发〔2011〕9号)并印发各地。各地残联、会签委办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积极调动医疗、康复、环保、教育等专业机构,学术、慈善等社会组织资源,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今年是“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一年,“爱耳日”活动期间又恰逢两会召开,给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挑战。但上至16个会签部委、各级残联、会签文件委办局,下至区县、社区,都给予了“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极大的关注和支持。随着“爱耳日”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逐年开展,“爱耳日”已日渐成为一个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广的全国性宣传教育品牌。

《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在京举办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后,为创新、活跃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联合人民画报社,精心策划了以《聆听•健康•和谐》为主题的公益摄影展。为扩大摄影展作品来源范围和影响力,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向各新闻媒体和各省级聋儿康复机构发出《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征稿通知》,并联合人民画报社特邀人民日报、人民画报、新华社、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健康报、北京晚报、中国网、中国残疾人杂志社等媒体摄影记者组成拍摄小组,于2011年11月21日至25日,分赴广东、上海、宁夏、青海四省市,深入基层残联、民办康复机构及听力残疾儿童家庭,进行采访、报道、跟踪拍摄。所到省、市残联、康复机构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为拍摄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摄影记者更是将此行作为“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实践活动,敬业、务实的工作作风,给所到之处残疾人工作者、听力残疾儿童家长留下了深刻印象。随着拍摄活动的深入,记者们对听力语言康复事业的了解更加深入,宣传、报道听力语言康复事业的愿望更加强烈,回京后,九家媒体利用深入基层获得的第一手资料陆续对听力语言康复事业进行了图文并茂的报道。 2012年2月3日,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联合人民画报社举行了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作品评审。评委会特邀《人民画报》副总编辑王继雨、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副主任龙墨、光明日报摄影部主任刘新武、中国摄影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赵迎新、人民日报摄影部主任李舸担任评审专家。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主任胡向阳、人民画报社社长徐步出席了评审会。此次公益摄影展共收到来自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共计100人次近1000张作品。经评委认真评审,产生特等奖1名、金奖2名、银奖3名、铜奖5名及佳作奖25名。获奖作品以独特的创作视角,生动地诠释了此次公益摄影展主题,体现了在和谐环境下,人们感知美妙声音、拥有健康听力、关爱听觉器官的精彩瞬间,表现了听力语言康复工作者致力于听力残疾儿童康复事业的感人场面。 3月2日,《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举办,出席音乐会的主办部委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首都各界人士近1400人观看了摄影展。活动结束后,获奖作品悉数捐赠慈善机构进行认捐,所得善款用于资助贫困听障儿童康复训练。

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沪、浙、粤、等14城市大放异彩举办公益音乐会,是创新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的有效措施。自2008年首届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举办以来,已成功举办4年,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宣传效果显著。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启迪公众听力健康意识、唤起公众爱心,已成为广泛联系社会,推动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事业发展的特殊舞台。2012年1月12日,中国残联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各地举办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工作的通知》(厅函〔2012〕5号),为保证活动统一,以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为主会场,各地分会场一律冠名为“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地名)会场”。 2012年3月2日,新华网发布题为《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沪粤等地共同举行》的文章,向社会发布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围绕“爱耳日”同时举办公益音乐的消息。 3月2日-3日,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分别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上海音乐厅、浙江音乐厅、广州星海音乐厅、新疆人民剧场、青海师范大学音乐厅、大连人民文化俱乐部、深圳大剧院、石家庄市人民会堂、郑州师范学院音乐厅、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福州、哈尔滨、乐山举行。 14城市在筹备和举办音乐会的过程中,紧密围绕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重点宣传爱耳护耳知识与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广泛联系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慈善企业和社会各界代表,紧密结合工作需要,整合开展相关活动。 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举办省、市已达14个,通过举办公益音乐会,创新了“爱耳日”宣传形式,凝聚了社会力量,树立了公益形象。公众通过参加音乐会,得到一枚“爱耳日”纪念徽章,一本“爱耳日”科普宣传手册,了解残疾人事业,关注听力残疾儿童,传播“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意义。

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推动三大运营商公益先行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前夕,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积极推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三大运营商,于3月3日当天向全国范围手机用户免费发送了内容为:“3月3日是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今年的主题是:减少噪声,保护听力。噪声是一类引起人烦躁或音量过强而危害人体健康的声音。长期生活、工作在高噪声环境下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将导致永久性听力损伤。”的公益短信。各地积极按照《关于开展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主动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及移动手机运营商,向省辖范围手机用户发送公益短信。公益短信的成功发送,扩大了宣传覆盖面,使百姓足不出户就得到了宣传普及,使“爱耳日”宣传效果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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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标语

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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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十八大精神,传播法治理念

2.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3.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4.普及法律知识,构建诚信侨乡

5、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6、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宕昌。

7、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县。

8、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9、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10、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11、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民参与社会治理。

12、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夯实依法治县基础。

13、学法、用法、尊法、守法。

14、守法光荣、违法可耻。

15、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16.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17.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18.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19.学法律、讲权利、讲责任、讲义务

20.做守法市民,建法治城市

21.手拉手与法同行,心连心和谐相处

22.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2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

24.依法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25.学法知法用法,争创诚信守法企业(单位商户)

26.依靠群众抓“三打”,搞好“两建”为人民

27.抓“三打”促发展,搞“两建”惠民生

28.为人要诚信,创业要守法

29.学法用法,诚信守法

30.学法用法,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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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街道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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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

今年全国的“12·4”法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二、时间安排

从2015年11月20日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

三、宣传重点

要大力宣传宪法,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要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廉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要大力宣传“五五”普法以来所取得的成就。宣传“五五”普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民生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五五”普法在服务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宣传我区开展“法律九进”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法治城区创建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宣传在“五五”普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

四、活动内容

2015年“12·4”法制宣传月活动期间,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1、通过区办公楼广告宣传屏滚动播放12.4的法制宣传及相关宣传口号,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2、区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部门实际,以张贴宣传日活动标语、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法制成果展示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节目等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报道活动;出动宣传车到全区主要街头及部分社区开展法制宣传。

3、各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更换在主要街道、重点社区设置的法制宣传栏内容。

4、区科技、文体、卫生、农委、计生、五一路办事处等相关部门,要结合“三下乡”活动,开展“送法下乡”,向农村赠送法律图书、光盘、法制宣传挂图、法制春联等宣传资料。

5、教育系统要组织全区青少年围绕活动主题,广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6、区法宣办在“12·4”活动期间将开展“五个一活动”,即:

(1)建立一个法制宣传博客。利用网络资源在新浪网开通xxxx区法制宣传博客,设文件精神、普法活动、志愿者活动、法律知识等栏目,并利用留言板功能和评论功能进行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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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法制教育宣传片观后感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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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在绚丽多彩的大千世界,有许许多多我们向往和自己想拥有的东西,随着这种欲望的萌生,人们贪婪的心理也开始出现了。

今天我们观看了法制教育电影片《与法同行》,我们懂得了很多的人生道理,知道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影片里讲述了几个典型的真实事件,讲述了青少年,特别是学生由于幼稚无知而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的悲剧,深深地触动了我们的心灵。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基本上来源于家庭教育不当和受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未成年人因为缺乏法制观念,自制能力不强,很容易因为一念之差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在生活中有时也会见到因为家庭矛盾或一些琐事而引起打斗等事件而酿成人命关天的大祸的实例。今天法制教育片里的那个原本爱学习,懂事的青少年,却因为处理他妈妈的感情出轨问题缺乏法制观念而酿成大错。他的出发点是为了维护自己温馨甜蜜的家庭,但是他因为做事太冲动了,结果造成两败俱伤;在自己以后的人生中留下了一个永远也抹不掉的阴影。所以我们在生活中要学会宽容,遇事要冷静;要理智地处理问题、妥善地化解矛盾,不要冲动。要培养自我调节,自我控制的能力,否则会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导致走上犯罪道路。我们要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了解与掌握和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还要自觉遵纪守法。

生活不存在假设,在人生的三岔路口,我们只能选择一次。

同学们,让我们在每一个关键时期都能把握好自己的脚步,把握好前进的方向,等待我们的将是美好的希望和远大的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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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

全文共 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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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辖区内广大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6月23日上午,兴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联合石海镇交通管理办公室利用群众赶集的契机,在石海镇兴堰村场口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活动现场,相关部门设置了与交通安全常识有关的图文展板,悬挂了相关的宣传横幅。当群众观看时,现场民警就及时对展板内容进行解说,向群众普及安全知识。

除了通过展板宣传外,民警还向群众发放安全知识宣传单,接受群众的现场咨询等。此次活动共出动警力5人次,警车1台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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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简报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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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是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由省文明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主办的青海省“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西宁举行。祁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峨堡中队作为先进集体,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管理科副科长曹延军等9名最美交警、省出租租赁汽车有限公司出租车驾驶员黄玉荣等10名最好司机受表彰。

据了解,今年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我省结合实际,将开展为期10天的主题活动,由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宣传、教育行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结合“交通安全进校园”、“交通安全基地互动体验”、“警营开放日”,重点选择城乡接合部、公路沿线和农村地区小学、幼儿园免费开展“交通安全体验课”等活动,利用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和社会活动,有效带动全民关注、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积极倡导“交通文明”、践行“安全交通”。

活动当天,由西宁市公安局、西宁市文明办、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举办的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在中心广场正式启动。活动中,西宁交警向群众演出了自编自导的文艺节目,设置交通法规咨询服务台,摆放宣传展板,在3个视频点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片,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也在各地举办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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