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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四年级作文【优秀20篇】

我们都学过关于鲁迅的课文,但是对他的故事有了解多少呢?下面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四年级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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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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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养宠物,有人喜欢做手工,有人喜欢看电视,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看。因为看书能增长知识,积累词语。我每天至少有三个半小时在看书,至今为止至少积累了成百上千个好词好句,难道还不让你惊讶?

对于我来说,书已经是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了。没有书,对于我来说就像没有一生命一样。不过,长期以来的看书习惯,让我写作下笔如有神,从来不用打草稿、查资料,都是一气呵成,半个小时内搞定,积累的好词好句使我的作文栩栩如生,几乎就是用好几百个成语连起来的作文;还给我的绘画带来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虽然我没学过画画,但老师都夸我的画作远远超越了同龄人的水平。

我一开始接触书的时候,妈妈说我还很小,刚满月,当时我以为它是个玩具,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地从色彩鲜艳的图片、绘本到文字小说都会读了。让我增长了不少见识。

但是喜欢看书也是我的一个缺点,有一次吃饭,我拿着书走到餐厅,一边津津有味地看书,一边慢悠悠地吃饭,妈妈看见了,一下子抢过的的书,对我说:“边吃饭边看书对肠胃不好!”我没把这当回事,顺手拿起妈妈抢过的书,一边看一边吃饭,这个样子接二连三,妈妈已经筋疲力尽了,可我还在看。没办法,妈妈只好让我一边看书一边吃饭。

书使我的生活绚丽多彩,希望大家也能养成阅读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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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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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阅读课外,而我最喜欢的就是《一千零一夜》。

《一千零一夜》是一部阿拉伯民间故事总集。“一千零一”是形容数目之多。《一千零一夜》也被叫作《天方夜谭》。这本书涉及的地方十分广,从沙漠到欧亚大陆到海洋,从印度、波斯到中国......故事中的人物形形色色,有王公贵族、哈里发商人、哲学家、诗人、牧民、科学家、医生、骗子、强盗、奴隶、魔法师......甚至还有能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神灵与魔鬼,有些故事还描写奇珍异宝和名贵的动植物。这本书大多揭露统治者残暴、奢华、愚蠢和赞杨贫苦人机智、勇敢、勇于反抗的精神。

《一千零一夜》的每一个故事都包含着一个道理,那就是善良的人会得到幸福、光明的生活,而一切黑暗势力最终会被消灭,得到应得的报应。我最喜欢书中《鸟兽与木匠的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古代的一对孔雀因受到猛兽的侵袭,就飞到另一个岛屿安家。一天,他们遇到一只鸭子,鸭子之前先后遇到狮子、毛驴、黑马、骆驼和一个木匠。

毛驴、黑马和骆驼都受到人类的危害,狮子为保护它们而想去杀人除害。但是,木匠的花言巧语使狮子放松了警惕,被木匠骗进笼子里烧死了。鸭子看到这一幕,十分害怕,逃了两天两夜的路,来到孔雀栖息的大树下。鸭子把它的经历告诉孔雀,让孔雀知道了最可怕的不是猛兽而是人类。后来有羚羊来了,为了御防人类的捕杀,羚羊和孔雀结为盟友一起过安定的生活。可是有一天,人类还是找到它们,吓得孔雀和羚羊跑了,只有鸭子拿不定主意,呆呆地站地那儿不动,被人类捉住了。

剩下羚羊和孔雀在那儿生活下去,它们齐心协力一起防止人类对它们的伤害。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破坏大自然,不要滥杀野生动物,不然的活总有一天,所有的动物都会离我们人类而去,而我们人类的朋友就会越来越少了。 我经常捧着《一千零一夜》这本书来读,故事中的人物斗智斗勇和离奇的故事,那大如海岛的鲸鱼、翼若垂天的神鹰、巨石般的鸟蛋、在空中自由飞翱翔的鸟木马、神奇的戒指......令人匪夷所思,看得我眼花瞭乱。这些离奇曲折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我越读越想知道故事的下文,想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一千零一夜》在我空闲的时候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还开拓了我的视野,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所以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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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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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往今来有许多人被誉为‘书法家’、文学家等一系列文学上出名的人物,包括莎士比亚说的;‘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还有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是我喜欢的书是《水浒传》因为我喜欢这部古典名着中的及时雨宋江的那种仗义疏财和九纹龙史进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精神。

还有花和尚鲁智深的神奇故事有倒拔垂杨留大闹五台山。在这108位英雄好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豹子头林冲因为他在受到高俅设置的圈套后,自己心里非常清楚,这次就算去打官司也不可能赢的,毕竟那时元末明初的时代,皇帝昏庸无能,而在民间更是贪官挡道,民不聊生。还有鲁智深大闹野猪林,在野猪林救了林冲,从这里可以看出鲁智深是一个有勇有谋、粗中有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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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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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读童话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即将融化的神秘城堡》这本,有趣离奇的故事内容牢牢地吸引了我的眼球。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情节,作者的想象力太丰富了。例如:有巨大的冰淇淋城堡。城堡里大到城墙、小到花瓶,都是用各种口味的冰淇淋做的;令人想想都觉得过瘾……书中还有像迷宫一样大的蚂蚁洞、有半人高会说话的蚂蚁,蚂蚁还和人进行拔河比赛;令人想想都觉得有趣……书中还有一种大扫帚形状的金色棒棒糖,里面含有胆子和自信增长剂。帮助人重新树立信心,增加战胜困难的勇气;令人想想都觉得渴望……

我喜欢书中的人物,他们都很有性格。例如:会魔法的棒棒老师,她能带领同学在玩中增长知识;收发室的阿婆是位悠悠球高手;主角是“捣蛋头儿”高大威;还有个“假小子”巴佳佳;电脑高手小本;爱吃零食的牛一……在他们身上,我都能找到我们同学的影子。

我喜欢书中的语言,生动活泼,联想丰富。例如:描写冰淇淋化了的样子:“冰淇淋像得了软骨病一样,越来越弯,越来越软,最后终于站立不住,脖子一歪——‘啪’地从扇形蛋筒上一头载到了地上。”描写风吹树叶时的样子:“风吹过来,树叶悠闲地给大树扇着风。”……书中这样独特生动的联想还很多。

我最喜欢这本书,它既像我的一位知心朋友,又像我的一位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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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小猫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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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小动物有很多:顽皮的小狗、可爱的大熊猫、敏捷的猴子…….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小猫,因为小猫非常可爱、顽皮、聪明.

,我,小伙伴的家里就养了一只小猫.有七个月大,我经常和它玩耍……

那只小猫很可爱.身上有一条条彩色相间的花纹.有黑色的条纹,有黄色的条纹、并还夹杂着少许白色和灰色……它的爪子特别尖,爬树非常迅速。记得一次,我无意间吓到了它,它,眼间,就爬到门前的一棵大树上,还对我着我喵喵的叫着,感觉它很委屈似的。我突然想起,老虎也是猫科动物,可老虎就不会爬树呢.据说老虎还要拜猫为师呢,想想真有趣!

它不但可爱还很顽皮.一次,我带了一只玩具老鼠去朋友家,那只小猫看见那只“老鼠”.表现得非常兴奋,它一口叼起“老鼠”嘴里还发出呜呜的叫声.过一会儿,它用脚踩着那只“老鼠”的尾巴,并用它那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注视着那只“老鼠”,发觉那老鼠一动不动,它就小心奕奕的放开它,并就它的小爪子去触摸那“老鼠”的耳朵.后来发觉那老鼠还是不动,就干脆趴在“老鼠”的对面看这它,仿佛是在琢磨这只“老鼠”怎么就不会动呢……过了很久,它终于发现这是只假“老鼠”了,于是就弃之而去了.

听小伙伴说,他家只要有老鼠的出没,都逃不出小猫的眼睛,不出几日都被清理干净了 还有几只都被吓跑了呢!真不知道那聪明的老鼠是怎么就被小猫给捉住的呢,我想那是因为小猫更加聪明的原故吧!

我已经把这只小猫当成了我的一个小伙伴了 因为我真的很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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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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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谈起我最喜欢的一本,那我可就犯难了。因为我喜欢看的书太多了!但目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出自苏联作家高尔基之手的《童年》。

在童年一书中,高尔基化名为阿辽沙。他有一个慈祥的外婆,两个酷似野心家的舅舅(因为他的舅舅们正在为谁在家开染坊和谁将去农村种菜互相算计,却伤害了家庭和睦),一个好朋友和一个不寻常的童年。

在文章的一开头,就有一个不祥的预兆——他的父亲去世了,当时他只有七,八岁。后来他的母亲和外婆准备带他去外公家。而在登船之前,他刚出生没几天的小弟弟也去世了。从此这个家庭就像被诅咒了似的:阿辽沙的舅母,朋友在短暂的一年之内相继去世。他的一个舅舅为了钱,整天盘算着杀死外公。在几年之后,他的外婆去世了,外公也变成一个一无所有的叫花子。他从前的一切,如今也只剩下这一句单调的,让人心酸的话:“唉!你们这些东西啊……”

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阿辽沙看到了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他的心里就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不一样呢?”直到他母亲撒手离开人间时,他才渐渐明白起来,因为那时他才渐渐学会走向人间。而当时阿辽沙只有十一岁。

在啊辽沙的身上,我们会看到我们的影子吗?或许不会。因为我们在生活中都会有一些疑问,但不同的是,我们可以问父母,而阿辽沙只能强忍住好奇心。

文中阿辽沙的命运,就是高尔基自己的经历,他原名为阿历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他出生于1863年,死于1936年,在11岁时就在社会上奔波,维持生计。在人间的苦难磨练了他的斗志,使他成为苏联无产阶级文学的杰出代表,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奠基人。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单纯的字面上的喜欢,还因为与我们一样,主人公有着对未来生的恐慌,憧憬与迷茫…正是在这些人生的艰难困苦、起起落落中,练就了勇敢和坚强。它教给我们如何面对困难,如何面对曲折复杂的人生,做一个生活的坚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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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的一本书800字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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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非常喜欢读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道理》。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教育我们该怎样做人做事;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纯洁的人。总而言之,读了《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我真是受益非浅。

其中一个小故事讲的是美国前总统罗斯福家失盗,被偷去了许多东西,当朋友安慰他时,他却说:“谢谢你的关心,我很好,感谢上帝:因为第一贼偷去的是我的东西,而没有伤害我的生命;第二,贼只偷去我的部分东西,而不是全部;第三,最值得庆幸的是,做贼的是他,而不是我”。对任何人来说,失窃是件不幸的事,而罗斯福却找出三条感恩的理由。看了这个小故事,我感到非常汗颜。

在这之前,我常常为自己过重的学习负担而烦恼,羡慕爸爸妈妈小时侯作业少,学习轻松,没有没完没了的考试,不用弹琴唱歌。甚至当爸爸妈妈告诉我,他们小时侯放学后要出去割草,洗衣,农忙时要下田帮大人干活时,我都满不在乎地说,我不愿意现在这么辛苦地学习,宁愿和你们小时侯一样干活。可当我看完这个故事,换一种思路再来看待两代人的学习和生活时,我却为自己是生长在这个时代而感到幸福。

现在的我虽然学习任务重了一点,可我想吃什么都有,想穿什么都有,出门有汽车,天热有空调,无聊可以看电视,和同学打电话。弹琴唱歌虽然辛苦了,可我学到了很多本领,当同学们羡慕我歌唱得好时,我不都应该感谢父母培养了我,给了我机会吗?从此以后,我也要学罗斯福一样感恩社会,知足自己的现状,笑迎充满希望的明天。

我能换一种思维来热爱我的学习,我的生活,都是这本书的功劳。整本书,三百多个小故事,简单地阐明了三百多个浅显的道理,我将不断用这些道理来指导我的学习,鞭策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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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秋天四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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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秋天,为什么呢?因为秋天是丰收的季节。

秋天,苹果熟了。谷子低下了头,高粱也累弯了腰。酸甜可口的葡萄,鸭梨。

也懒洋洋的走出来了。菊花怒放,黄的。白的。粉的。

玉米早已长了胡须。一片又一片的树叶落下来。所有装扮大地的东西-树。花朵。玉米苗。

等差不多全消失了。

有着一丝凉意的秋风吹来,使人感到清爽。在秋风的半随下,玉米。麦子。

吹起了一曲欢送秋天的歌。可我却不希望秋天离去。

秋天虽然已经过去了,可我还是喜欢秋天,认为秋天是四季中最美的。每当我吃起苹果时,我就会想起美丽。快乐。无私的秋天。

这些就是我喜欢秋天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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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本好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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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的是不少的。但我今天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黄蓓佳倾情小说系列之一——《我要做好孩子》。这是一部适合少年儿童和家长、老师共同阅读的长篇小说。之所以推荐这本书,

是因为这本书给我一种真实、贴切的感觉,就像在写自己似的。

这本书的梗概是: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灵、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纯洁、天真,和家长

、老师做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这篇小说艺术地展示了一个小学生的学校、家庭生活,成功地塑造了金铃、于胖儿、尚海、杨小丽等小学生和妈妈、爸爸、邢老师等大人的形象,情节生动、情感真切、语言流畅,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和浓郁的生活气息,并能给读者思考与启迪。

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她一头卷卷的头发,一脸天真的笑容,让人看不出她是一名四五十岁的大作家,倒像一个亲切的大姐姐。黄蓓佳出版过很多书,主要作品有《目光一样透明》、《我飞了》、《

藤之舞》和《我要做好孩子》等等。

这本书的封面也十分有趣。画的是一个笑呵呵的、胖胖的小女孩,她个子不高,扎个羊角辫,一脸稚气。她背个粉红色书包,抱着一个摞书(本子),像是在往家里走。一个小女孩的天真可爱就淋漓尽

致地出现在我们面前。拿着这样一本书,立刻就会让人爱不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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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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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我算不上是个小迷,可我也非常爱看书。家里的书柜里几乎堆满了书,有《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十万个为什么》、《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小学生作文大世界》。。。。;但是我最喜欢的却是《小学生获奖作文》,这本书已经伴随我一年多了,它也不知被我看过多少遍,可我每次看时,它好似还是一本新书,百看不厌!

平时,我没事儿时便拿起《小学生获奖作文》开始欣赏,每欣赏一篇作文我就会拿出笔记本收集一些优美的语句或词语,长时间下来我还积累了不少呢!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祖国的大好河山,知道了一些有趣的事情,还了解了许多动物和植物的秘密。这本书中包含着生活中的酸、甜、苦、辣。自从有了这本书,我就谢绝了电视和电脑只要看《道德观察》时我才恋恋不舍的放下书,迈着轻快的步子走出了卧室。

这本书还使我的作文有了进步,有一些优美的语句,也是我从《小学生获奖作文》里面运用到自己的作文当中去的,这让我真正体会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含义。读了这本书后,我写出的作文再也不是干巴巴的了,也不再写的凌乱,更不会边想边写了。我首先思考,然后一气呵成,有了这本书,我写作的速度也提升了不少。他还让我知道:作文开始要借鉴与别人的,随着自己写作的发展水平借鉴与别人的资料可以慢慢减少,最后留下的就是自己的作文。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小学生获奖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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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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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自我读过冯骥才的《俗世奇人》之后,对这句话的感悟更深了。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短篇小说集。全由十八个短篇构成,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的生平事迹,故事生动有趣,人物跃然纸上。

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人就是刷子李了。他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每次刷墙穿着黑衣,如果刷墙时身上有白点,就不收工钱。他干活的时候,刷子一举,往墙上一拍,划出一道匀匀实实的白,刷出的墙面好比平平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刷子发出的声音如同优美的乐章,不禁使人暗暗赞叹。书里有句话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社会是一个人才社会,以前这样,现在也是这样,你必须有一技之长才能更好更体面地生存。

有人擅长绘画,如果再勤学苦练,就可以当一名画家;有人善于写作,如果更上一层楼,就能成为一名作家。如今在大城市里,司机都要会讲英语,公司的员工还要会使用互联网。有了一技之长,你就可以在社会上安身立业,而如果你什么都不会,就只能被社会所淘汰。

曾经有一个人在酒店当清洁工,他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每天把厕所都洗得干干净净。有一天,一个顾客嫌弃马桶太脏,他当场舀了一杯马桶里的水自己喝下去。顾客惊呆了,问他:“你怎么敢喝马桶里的水?”他骄傲地回答:“马桶是我洗的,我虽然只是一个清洁工,但我能把马桶清洗得非常干净,里面的水都可以喝,这也是一个特长啊!”是啊,他虽然只是个清洁工,但他也有自己的一技之长,虽然微不足道,但也可以凭此立身。

手艺人靠的是手上的绝活,有绝活,吃荤、亮堂,站大街中央;没有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

冯骥才笔下的苏七块、蓝眼、酒婆、认牙、泥人张等等都是身怀绝技的普通人,他们都是凭着自身的绝技立足社会。一个普通人,只要肯用功,也可以把事做到极致,变成自己的特长。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手上需要一技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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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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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20世纪,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以其勇敢的方式震撼了世界,她——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一个女性,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的弱女子。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这正是因为他有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不禁想到我自己:我的英语成绩开始不太理想,成绩总是上不去,就因为我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不能每天坚持学习英语。英语老师要求我们每天都要听录音20分钟,还要记三个单词,周末复习一小时。可我开始一段时间很好,每天听读、记忆单词。但一段时间后,尤其是作业多了一点时,我就偷懒,不再听录音,还存在侥辛心理,老师反正不知道。但是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每天都按照老师的要求勤奋学习英语,日积月累,我的英语成绩提高很快,最终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会一帆风顺,我们会遇到许多的困难,但只要我们有像海伦.凯勒一样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就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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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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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为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叫《淘气包马小跳》。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我发现了马小跳一1个活泼可爱、调皮捣蛋、用快乐填满心灵,用童真,童心点缀生活的小男孩!他使我阳光向上,他带走了我所有的忧郁,使我感到快乐的气息。“淘气包马小跳”主要讲的是马小跳、唐飞、张达、毛超四个铁哥们在小学时代的一个个感人的小故事,其中他们那种阳光、诚实、有骨气、善良的精神感染了我。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每个人的童年都有不同的意义,都希望自己快乐、自由、幸福。

在空余时间我常常捧起它品读几遍品尝他们那种童真、童趣和童心,如果你对它有兴

趣我会把它借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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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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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问起我最喜欢的一本,我会毫不犹豫地脱口而出:“《鲁滨逊漂流记》!”

不要认为这部书已然过时,这部书是在大浪淘沙后筛选出来的传世经典。书中的人物、全书的内容、思想精神已然在我们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它成为我们心中的一道亮丽而永恒的风景线!

然而对我来说,这部书的价值不至于此,它对我的影响与感化是更深刻的!它的内容对我而言是给我上了一堂生动而震撼的生活科。

原来的我自理能力很差,不爱承担家务,不爱自力更生,不能脱离父母的关爱、帮助与呵护,这导致了我缺乏独立、缺乏自主,这是一个大弊病。因为独立自主对于一个人来说极其重要,它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重要保障。而我却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这就等于失去了人生前进的武器,两手空空的我却不了解这一切的可怕,依然在依赖下尽情享受,不听家人的劝告。

在我身上,水开了不知所措,衣服不会自己洗,被子不会自己叠的景象时常发生。我也曾为此感到苦恼,但这苦恼过于肤浅,并未使我下定决心脱离依赖走向自主,直到——

小学时读到了一篇《鲁滨逊漂流记》的节选,初读之后感到很兴奋,觉得这部书应是本刺激精彩的冒险小说。出于好奇,我小心地打开了封面——生怕破坏这精彩的冒险情节。在认真读过内容简介后,兴奋跌落了一半,失望涌了上来,不就是说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轮船遇难后孤身飘落至一荒岛而独立自活二十多年的故事嘛,这有啥意思?一点也不刺激,但出于一种莫名的感觉,我还是翻开了第一页。

花了十来天,整本书读完了,那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当我合住这本书时,我在沉思、我在设想,若是我独自飘落到了这样一个荒岛上,我会像鲁滨逊一样去自主生活吗?我能像鲁滨逊一样自主生活吗?阳光照在封面上那个衣衫褴褛的鲁滨逊上,我突然看见他身上在放射自主、独立、自强的光芒。

我下定决心,要摆脱依赖,去做一个像鲁滨逊一样的自强自立的人。我学习洗衣服,学习做饭,并经常自己干家务,竭力去改变自己。人生当自立,男儿当自强,自己一定要做一个独立自主的人!

现在我已然不再依赖,这多亏了鲁滨逊。是他震撼了我,打动了我,帮助了我,我感谢鲁滨逊,我热爱这本《鲁滨逊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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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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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西游记》,它是我读过的四大名著中的第一本。

小时候,奶奶教我唱:“唐僧骑马咚那个咚,后面跟着个孙悟空;孙悟空,跑得快,后面跟着个猪八戒……”。那是我3、4岁的时候就听奶奶哼唱的儿歌,直到现在,朗朗上口的旋律,节奏分明的短句,憨态可掬的八戒,鬼怪精灵的悟空,憨厚老实的沙僧,老好人唐僧,都在童谣里上蹿下跳。等到我学会了识字,第一次捧起大部头《西游记》 时,我是又惊又喜,终于要跟童谣里的主角们见面了,你们还好吗?

这本书果然对得起我的惊喜,我常常看得忘了形,学悟空转动如意金箍棒,学八戒啃西瓜糊满嘴。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在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的保护下,骑着白龙马去西天取经,途中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回真经的故事。我最喜欢其中的孙悟空,因为他有一根金光闪闪的金箍棒,一路上斩妖除魔,保护团队去往西天取经。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章节有: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大战红孩儿等等。特别是大闹天宫,精彩极了,我甚至都可以倒背如流了:孙悟空被册封为弼马温之后,不知道头衔的大小,还以为自己是个很大的官,结果玉帝只是让他看守天庭的马匹而已,当他得知王母娘娘宴请各路神仙,却没有他的份时,一气之下偷吃了仙桃,戏耍了神仙,仅凭一人之力就把天宫掀了个底朝天。这只猴子怎么就这么胆大包天呢,真是让人佩服。每次我读得手舞足蹈,将精彩的情节讲给妹妹听时,三岁的妹妹都拍手叫好。她也跟在我后面学起了童谣 ,唐僧骑马咚那个咚,后面跟着个孙悟空……

这本书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我常常想,是不是真的有这么一个美猴王,能上天入地,然后就被吴承恩看见了,想出了这么一个神奇的故事呢?爸爸说,不是的,里面有些是现实中存在的,唐僧在唐朝叫唐玄奘,到古印度取来佛经,这个是真的,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这些呢就是想象虚构出来的。我真有点失望,还想着能找孙悟空借金箍棒来耍一耍呢。不过这个作家想象力可真丰富呀,故事情节像坐过山车一样刺激,还有他们说话夸张又好笑,我经常被逗得捧腹大笑。从此,我一有空就拿起这本书来反反复复地阅读。

我也喜欢和爸爸妈妈一起分享《西游记》,刚开始,爸爸妈妈说不懂得这本书的内容,我就一字一句的读给他们听。在爸爸妈妈的引导下,我渐渐地能背下一部分精彩章节,在整个分享阅读的过程中,爸爸读,我来背,书房里充满了郎朗的的读书声。

这本书不仅仅情节精彩,更让我懂得了要想办成事情就要有排除万难,必达目的的决心和勇气,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也要像唐僧和他的三徒弟,再苦再难也要咬紧牙关,不达目的不罢休。

书是引领我们前进的阶梯,虽然我还只是站在最低的那一级,但我相信,每天前进一点点,我一定会站到塔顶,看到一个美妙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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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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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不知道你是否看到过这句话,或许也会有些眼熟吧?它就来自《老人与海》。

我还是蛮喜欢《老人与海》这部的。

这部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最杰出的一部作品,也是一部荣获诺贝尔奖的优秀之作。乜向读者们讲述了一个在湾流中打渔的老人,在八十四天出海未果后,又一次独自远航的惊险故事。老人以自身的经历,充分塑造了一个不向命运屈服,顽强战斗、永不言败的形象,歌颂了“硬汉精神”。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老人,是一位真正的硬汉,即使连续八十四天一无所获,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在他和大马林鱼和鲨鱼的较量中,可以看出他是那样的坚忍。即使最后他只得到了一具马林鱼的骨架,但他取得了精神上的胜利。

与老人相依为命的那个小孩,他是老人生活中最好的帮手。即使老人一条鱼都没有捕到,但他仍是小孩心中最好的渔人。小孩细心照顾着老人,可以说小孩是老人另一种生存状态的象征。

而马林鱼就象征着美好的理想和光荣。老人对于大马林鱼没有丝毫敌意,却时时表现出喜爱和崇尚,仿佛把马林鱼当成了朋友。所以在老人和马林鱼搏斗的过程中,老人始终心怀敬意。即使在他最终战胜大马林鱼时,也不禁为对手叹息。

鲨鱼这个角色,可能读者都不喜欢的吧,包括我。在这部小说中,它们是各种邪恶势力的化身。它们一次又一次阻挠着老人和马林鱼,用各种方法阻挠着人们的理想。更深一层说,鲨鱼也是殖民主义者的化身。

《老人与海》真的值得一读。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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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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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鲁宾逊漂流记》,他的作者是著名作家笛福。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他告诉了我如何在野外生存,另外,我非常欣赏里面那个机智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主人公——鲁宾逊。”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是妈妈送我的,我刚看了几页便爱不释手。

这是一本历险小说,它主要写了:小说的主人公鲁宾逊非常喜欢航海,他不顾家人的劝阻,执意去航海,终于,在一次航海中,他所乘坐的一艘轮船在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海浪把它卷上了一个小岛,这座小岛荒无人烟,他开始了自己的历险生活。

他做了一只木筏,将沉船上所有能用得着的东西一一送到岛上。他用帆布搭了一个帐篷,作为栖身之处,并将船上运来的东西储存在这里,靠从船上运下来的食物生活。

有一次,他偶然发现了一些大麦种子,并把他们种下,到秋天后,他收获了许多小麦,并用它们制做出了面包。他又捕捉并驯养了一批山羊作为他肉食和奶的来源,又养了一群小动物作伴。

若干年后,他从野蛮人手里救回了一个俘虏并给他起名为“星期五”。从此,“星期五”成为了他忠实的朋友与仆人。他们在荒岛生活了整整28年后,终于得到了离开荒岛的机会,接着便回到了自己日夜思念的故乡。

读了这本书后,我体会到了为生命而奋斗的滋味。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鲁宾逊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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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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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一本不是爱美女生看的时尚杂志,也不是书呆子们看的文学小说,更不是漫画,而是一本科幻已经成为显示的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

这本书是一位脑洞大开具有超乎常人想象力的英国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所编写的科幻小说。它不仅仅是本小说也是本能让现代人类增长见识且有趣的名著!这本书中的科技与物品都与当时年代较差极其大,正是这样才使这本书吸引了我。不过,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比较喜欢看科幻、奇幻的电影这一方也使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住了我。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神秘的人物他用尽全国各地最先进的器材等物品来建造一个人类中奇迹的“鹦鹉螺号”巨型潜水艇,这艘巨型潜水艇不仅豪华而潜水艇内的物品更是奢侈高雅,艇内大到房间客厅的花纹雕刻小到连一颗种子都是精心研究筛选出来的,这艘潜水艇上的主人已经与地面上的人类脱离了任何关系,你们一定在想那他的出与用的物品从哪里来呢?当然现在我就帮你们解开你们的疑问!

潜水艇上的主人写字时用的墨水是章鱼用来保护自己而喷出来的墨,艇上消耗的能源是海底生物纯天然制作经过加工而来的……

每当拿起海底两万里就会想象下一篇张会不会更惊险、新奇;当我读到惊险的地方就要马上停下来喘上几口气好像在为作者而感到紧张似的喘完气接着在读下一个新奇的篇章,这可比看那写科幻、奇幻的电影有趣多了!

从那以后,《海底两万里》便成了每晚的伴侣;睡前,当我每晚读完某一情节或篇章时,就会放下书本带着奇妙的微笑进入梦箱;在我的梦境我我自私的把自己想象成潜水艇上威武的主人,所有人都要听我的指挥并且只有我才能在这艘巨型的潜水艇上称霸……

当然,在第二天梦境被“铃,铃,铃”的闹钟吵醒,醒来还是一个中学生,还是要刻苦学习才是。每次上学,都盼着星期天的到来,因为这样便可以在我的梦境中无限翱翔,永远称霸了,一直梦到自然醒为止。

这本书是本非常有趣的书,不仅能增长见识,还能提高大家的想象力,我们不能只局限于时尚杂志和漫画之类的书籍那样久而久之还会降低我们的智商还会影响我们的想象力与创造力;所以大家要多去看些有趣奇幻的名著多多增长见识提高我们的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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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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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这本书里埋伏着各种预兆,并且在各种预兆揭秘过程中阐述了人生道理。

作者是保罗·柯艾略,曾因性格奇怪而三次进了精神病院。这样的一个人,却最终写下了这么一本传奇的书,被世界各地的人争相传阅。

这本书围绕了一个词——“命运”发展的。书上讲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命,可能是寻找宝藏,也可能是别的。可是你得到的不仅仅是宝藏或是别的,还有旅途中面对困难的坚强、同甘共苦的朋友,黑暗中的勇敢……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假如你无法掌控自己的生活,命运就会主宰你的人生,这是最大的谎言!命运是随着我们自身所改变的,我们只能被我们自己主宰。

某一年的某一天,这位少年,圣地亚哥,从一个教堂出发前往金字塔寻找宝藏,完成自己的天命。谁也没有想到,金字塔只是告诉他宝藏就在教堂的果树下。这只是一个环,从起点回到起点,对于某些人来说,他们会疯掉,因为经历了那么多只为了回到起点。而对于圣地亚哥来说正好相反,因为这段旅途才是他想要的“宝藏”,他明白了世间的一切,学会了和宇宙交流,他得到了太多、太多。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记住了它——《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描述的奇幻却又不无道理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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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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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义的才是真正的好书。我最喜欢的一本好书是《鲁滨孙漂流记》。

这本书介绍的是主人公鲁滨孙在一次乘船时遇到了可怕的风暴,船上只有他一人幸存下来,他就靠着岛上的资源、大船上仅剩的物资生存了28年!

其中,他还经历了许多的危险:有一天,他住的洞穴发生了地震;还有一天,他看见了许多野人在岛上开“人肉宴”……但他毫不惧怕这些困难,永远充满希望地努力地活着。后来,他拥有了第一位“仆人”星期五。正是因为星期五,最后他才成功从岛上脱险。

其实这本书出自一个真实事件:一位苏格兰水手在海上叛变,被抛弃到了一个荒岛上。在这个荒岛上,他独自生活了5年,最后获救。读这本书之前,我从来没想过,世界上竟有生存能力这么高的人。

贝尔·格里尔斯说:“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这也正是我喜欢鲁滨逊最重要的理由。他能在这样的环境中还保持微笑,这种精神令我十分佩服。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要像书的主人公鲁滨孙一样拥有微笑着面对困难的勇气。这就是我从这本好书中领悟到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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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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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体会到童话的神奇魅力,使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

我的房间里有许多我喜欢看的书,有《小故事大道理》,有《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少儿十万个为什么》,有《一千零一夜》,还有《格林童话》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叫《101个经典童话》。这本书里有很多有趣的童话故事。

我最喜欢金乌鸦这个童话。这个故事讲了一个穷人家的小女孩,金乌鸦吃了她家的米,金乌鸦说:“我会用东西赔偿。”最后,金乌鸦让她在大、中、小三个盒子中任选一个;那个小女孩说:“你只吃了我家一点点米,我就挑个小盒子就够了。”结果,里面是一百颗宝石,从此,她家过上了幸福、富有的生活。而另一个贪心的女孩,金乌鸦只吃了她家一点点米,她马上要金乌鸦拿出许多珠宝赔给她。选盒子时,她一口咬定要大的。结果,里面是条大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脚踏实地,不要狂妄着别人的施舍,贪得无厌没有好下场,对每一件事情要谦虚面对。

读了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我们不应该像童话里那些好吃懒做的人学习,应该向勤劳肯吃苦的人学习。我们在学习上也是一样,只要不怕苦,肯动脑筋,靠自己的智慧去创造财富,生命才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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