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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书”的作文(热门20篇)

共享单车,亲切且便利,且行且珍惜。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书”的作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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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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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时候,总能看见当老师的爸爸端着一本在沙发上“苦读”,也是受爸爸的影响,我成了书的忠实“铁粉”,也与书发生了很多难忘的故事,下面我就跟你讲一讲吧——

我们家的书非常多,像餐桌、沙发、茶几、电视柜,除了厨房和某些角落,大部分的地方都让书给占领了。这还没完,爸爸甚至还“得寸进尺”了呢,他把家里三分之二的生活费都用来买书,还订了不少杂志和报纸,我们家现在已经是典型的书香门第了。也正是因为这些书,才闹出这场特别的“亲子活动”---

那天中午,所有人都在午睡,而我的瞌睡虫却不知跑哪去了,特别的精神不想睡。于是随手拿起一本《不输在家庭教育上》来读,可刚翻了两页,就被妈妈拎回卧室,还给我盖上被子。我只好闭上眼睛装睡,以便混过去。

我眼睛半睁半闭的看着妈妈,看着她睡着了,我便悄悄起身下床,连拖鞋也不敢穿,像只猫一样蹑手蹑脚地溜出卧室。又拿起那本《不输在家庭教育上》来读,这本书虽然是给大人看的,但是里面有些小故事很好看,十分吸引人,我还是深陷在其中不能自拔了。

每天中午,我都是用相同的伎俩来迷惑妈妈,等她睡着之后,我翻找不同的书来看。比如《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在各个朝代里穿越一回;《草房子》让我和桑桑和秃鹤交上了朋友……

看了那么多书,也没白看,让我和同学讨论各种问题时“满腹经纶”的。哎呀,话说回来,我迷恋书的这个“毛病”,算是治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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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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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也许是被阳光晃了眼,我迈进校园突然很想看。于是我上到三楼图书室去拿了一本之前从没借阅过的书,顺利办理完借阅后我便飞快地跑回教室。等过会儿下课了,我的求知欲已所剩无几,我肆意和同学们玩闹早将书忘在脑后,直到上课铃打响我又一次走进教室才猛然记起。看书计划也就泡汤了。

星期天下午我完成了被大人们布置的所有任务,才有时间打开那本搁置已久的书,我翻开书想读个一二十页,可看起来很轻松的事情与我而言却很难做好。原本我可以读很多很多的字,可以把许多的时间放在看书上,让我学到更多的知识,可我没能成功。我本来捧起了书,然而过了五分钟我就走出了书房,饭桌上的小点心吸引着我,我一下子开心地拿起一杯可乐和一块面包开始享用。细嚼慢咽足足半小时我才回到了书房。不过区区20分钟,我又一次放下了书,电脑正在以它的魔力召唤我,我拿电脑玩了快两个小时的游戏才罢休。我一步一挪地去了书房,翻开书页,这次终于进入到有趣环节,我总算看得入了迷。可天色已晚,妈妈就叫我吃晚饭。我忽然意识到专注做一件事和随心做一件事的时候我的注意力有所不同。我上次读了一本叫《科学实验王》的漫画书,我开心极了,从我拿起它的那一刻起就没分心过。我琢磨吧,如果我很认真地看,没准能把吃饭都忘了。记得有一次我坐在沙发上看这本《科学实验王》五个小时内我没干别的事情只一味看书,就在这段时间里,五本书我全都看完了哦!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妈妈没有把它买全,我只得有空再去看看有没有其他好书。可惜我发现书房里的它们都没有上次好看,好在有一本封面吸引我的注意力,我把它从柜子里抽出来,还没来得及翻开就被妈妈告知该睡觉了。于是我把书放回就去睡觉了。

我想我今后做事情需要专注,读书时间也要认真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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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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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大家好,我喜欢看,想知道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吗?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是《小公主》《小公主》不仅我喜欢看,其他小朋友也都喜欢。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伯纳特写的,这本书字大,保护视力,让小孩子一看就明白。这些优点还不算,最大的优点就是吸引小读者们去看,里面还有一些好词,好句,好段,那些语句真是优美,值得我们去摘录。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聪明的小莎拉从小就失去了妈妈,与爸爸克鲁上尉相依为命。因为她家庭富裕,她成为了学校特别重视的学生,还被珍妮校长看做学校里的荣耀,他成为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公主”。但是因为家庭的突然变故,沙拉的爸爸克鲁上尉在印度死去,一夜之间沙拉变得一无所有。在绝望中沙拉靠自己的努力找到了朋友,靠善良和乐于助人的品质,重新赢得大家的尊重和喜爱,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小公主。 这本书里的小公主沙拉乐于助人,善良,坚强,勇敢的精神激励了我,她值得我们去学习,《小公主》这本书教我们应该做一位善良,同情弱者的一个人才对,还教会我们要学会看事物的两个方法,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实物发展的过程,这样做人才能够做得更好。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快来瞧瞧这本书,把他琢磨懂,琢磨透,琢磨深吧,让它也成为你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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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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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非常讨厌阅读,爸爸叫我看,我就拿着书在装。可是现在我慢慢地喜欢上了阅读。

因为我长大了,需要通过阅读懂得更多的知识,要不然会落后于其他人。于是开启了我的阅读之门。

有一次,我找到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有个人同学过来对我说:“要不要看这本漫画书?”要是以前我会毫不犹豫地接了过来,可这次我没有,因为我沉浸在我的阅读世界中。同学都知道以前我喜欢读漫画,但是现在我看的更多的是文字书。因为文字书中有更多的知识让我学习,我也能感受到更多的快乐。现在只要我看哪位同学谁有好看的书我便会迫不及待的想要借来看,感觉已经到了一日不看书,整个人没精神。

前段时间,我买了一套《查理九世》,一回家就捧在手上看起来,一页、两页、三页……看得津津有味,直到妈妈叫我写作业时,才能从书中走出来。这时发生一本书都快看了一半,这才感觉眼睛很酸,手脚也麻了,不过我浑身轻松。在接下来的几时间里,所有的课外时间我都花在看这套书上,一口气看了好几本。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学们赶紧看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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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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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我从小就开始看书了,我都不记得是哪一年开始读的了,但我记得从一开始读书,我和书就分不开了。

记得那时我上四年级,我家的书藏得不多,所以我就向我的同学借书,我那时就向郝洋借了本《狼王梦》,刚刚拿到手,我就不想放开,我都已经读完了,可我就不想还给郝洋,我就再看一遍。上课了,我便把书放起来,可还没上几分钟课,我就又想看了,怎么办呢?突然,我想起了个好点子!把书放在电脑那层,露出个缝看不就行了?可那样,可能被老师发现,怎么办呢?对了,用书遮住不就行了?我说就干,果然,这个方法特别好,我看了好几节课都没有被发现。这种滋味跟《窃读记》中的主人公所叙说的那种滋味一样。但我忘了一个因素,要不然我不会这样看的,那个因素就是—我的同学,在上那节数学课时,我的同学苗家兴举报了我,哎,没办法,我只好把我的狼王梦给了老师。

但说真的,狼王梦这本书,我特别喜爱,它写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狼的,写了一只母狼,紫岚,她生了五个孩子,四个公的,一个母的,她想把她那几个公狼仔们都培养成狼王,但他们一个个都死了,首先大儿子,那时,紫岚刚刚分娩,要回家,有条小河挡住了道路,到家后,那只小狼死了,然后,给那些小狼起了名,黑仔、蓝魅儿、双儿、媚媚,紫岚决定要将黑仔培育成狼王,但他却被大雕吃了,后来他们都长大了,蓝魅儿在一次外出时,被人们的捕兽夹,给夹断了腰,双儿在与狼王的斗争中眼看就要成为狼王了,可他突然变的懦弱,被狼群吃掉了,只有媚媚活着,紫岚想要媚媚和一匹勇敢的狼生一窝小狼,但媚媚喜欢向了最懦弱的狼—吊吊,紫岚就把吊吊咬死了,媚媚得了相思症,后来媚媚和最勇敢的狼相爱了,但他们却把紫岚赶出去了,在媚媚分娩的时候,那只吃了黑仔的大雕来了,估计他想吃掉媚媚产的仔吧,紫岚为了媚媚和他的狼崽去和大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很有趣,也写出了紫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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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书伴我成长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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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多么美好的字眼,在我的人生成长的道路上,书是不可缺少的。我阅读了许许多多的书,但我最爱《史记》,别看它里面只是枯燥无味的历史故事,但却蕴含着深刻的道理。

缕续书香,像点点萤光指引着我成长的方向。

记得有一次,天空晴朗。妈妈对说:“女儿,今天我们去图书馆,好吗?”“好!”我一听高兴极了,一蹦三丈高。心想:又可以和我的良师益友——《史记》相伴了。我兴高采烈地走进图书馆,在熟悉的书架上一眼望过去,我的良师益友早在那里等着我了,我迫不及待飞奔过去与它握手相欢。我就这样全神贯注地看书,书中精彩的内容就好像馥郁着一个挚友,与我如影相随。我喜欢这种与书交友的惬意,让我的心灵恣意飞翔。

我全神贯注地看书,直到图书馆的管理员走过来,我都没有发现。她微笑着对我说:“小朋友,那边有椅子,你可以坐着看书。”我感谢她后,继续投进书中的怀抱。我在和书中的人物在智慧的天空中翱翔,在快乐的海洋中嬉戏玩耍。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从书中汲取了许多的营养。有时候读书读到情深处,我会情不自禁地说:“这真是本好书啊!”

直到肚子咕噜噜地叫,我才缓过神来。我抬起头满意地吞了吞唾沫,就好像把书中的知识都吞进肚子里了。我朝四周看了看,发现之前的人山人海现在己经寥寥无几了。原来,已经黄昏时分了,我不得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去。

读书是件多么美好的事呀!我爱读书,读书让我的心变得安静了。老师常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喜欢徜徉在书的海洋里,感谢书,陪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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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父与子吃饭看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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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上,妈妈刚把饭菜端上桌,爸爸拿起筷子准备吃,妈妈左看看右看看对爸爸说:“儿子去哪里了?”,爸爸抬头看了看说:“我去找找。”

爸爸走到客厅里、来到院子里转了一圈没找到,便上楼走到儿子的房间门口,还没进门就听见一阵阵嘻嘻的笑声,爸爸想:儿子在干嘛,这么开心?打开门一看,儿子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漫画,不时发出阵阵高兴的笑声。爸爸笑着说:“宝贝,看书好认真啊!不过吃过饭再看吧。”儿子这才觉得肚子饿了,便下楼洗手吃饭,没有发现爸爸没跟上来。

妈妈和儿子坐在餐桌旁左等右等,就是不见爸爸下来,便对儿子说:“爸爸喊你吃饭,你下来了,爸爸又不见了!快去叫你爸爸吃饭。”

儿子刚跑到二楼就听到爸爸一阵阵开心的笑声,不由自主地笑了,推门进去就和爸爸一起看书了,而且两人不时地说着什么,完全忘记自己上来是干什么的。

妈妈在餐厅等了半天就是没见父子俩下来,就好奇地跑到儿子的房间,看到父子俩正趴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书,转怒为喜:“真是爱看书的一对父子啊,吃过饭后我们一起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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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一本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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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田韩

有一天,妈妈做好饭,爸爸来了,爸爸拿起筷子准备吃饭,被妈妈拦了下来,说:“儿子呢?”妈妈让爸爸去喊儿子。

爸爸推开儿子的房门一看,儿子正趴在地上看,腿一上一下的,爸爸说:“儿子,吃饭了。”儿子没听见,爸爸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儿子吓了一跳说:“是谁?”爸爸说:“是我。”爸爸又说:“吃饭去。”儿子说:“可以再让我看几页吗?”“不可以。”爸爸说。儿子低着头走出房间,儿子走到餐桌那,妈妈问:“爸爸呢?”妈妈就让儿子去叫爸爸。

儿子去叫爸爸,看见爸爸正在看自己的书,儿子说:“爸爸,吃饭了。”爸爸没有听见,爸爸笑着说:“好看,好看。”儿子趴在爸爸身上,爸爸说:“是谁?”儿子说:“是我。爸爸,该吃饭了。”爸爸说:“一会再去,不如咱俩一起看。”他们俩看了起来,爸爸和儿子都把吃饭的事忘了。

妈妈想:饭菜都凉了,快半个小时了,儿子和爸爸怎么还没来?妈妈便自己去儿子屋子,一看儿子和爸爸手对手,头对头,看书看得津津有味。妈妈说:“饭菜都凉了。”儿子和爸爸没听见,妈妈踢了他们一脚,爸爸说:“是谁?”妈妈说:“是我。快去吃饭!”爸爸和儿子终于走出房间准备吃饭了!

这真是有趣的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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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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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艺忻

喜欢许多的东西,比如:舞蹈、声乐、画画……这些都令我喜欢,但我最喜欢的是一本,因为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而这本书的名字是《自己的事自己做》。

有一次,我在书中读到了一个故事。一个叫亚里?克米克的小男孩,因不想做家庭作业,而在学校里雇人给他写。有一次,他的妈妈问他:“亚里?克米克,你学校的作业写完了吗?你就打游戏。”妈妈就去拿他的书,结果妈妈发现,这不是自己的儿子写的字,就立刻询问儿子:“今天的作业上的字,是你自己写的吗?”儿子小声地说:“不是。”妈妈立刻教育起他,并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妈妈听后,非常生气,就对亚里?克米克说:“孩子,你从小就要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好习惯,不能依赖别人,否则当你走向社会时,你将一无是处。不管干什么事,我们都应该记住一个原则: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别人来帮忙。”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感觉我成长了许多,自己的事情开始自己做,从而家人更加爱我,觉得我变得更加懂事、乖巧了。每当我自己做自己事,并把事做得很好时,都会变得很开心、很欢乐,就像一只鸟儿在天空中快乐地飞翔着。我永远都会记住这个道理,让它促使着我不断地成长。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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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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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话,一本美丽而又神奇的书。翻开它,像飞进了童话世界,有美丽的小人鱼,善良的小女孩,聪明勇敢的少年;翻开它,想走进了梦幻王国,会飞的马,美丽高贵的女王,邪恶的音乐女神;翻开它,像··········美丽而又神奇的童话,带你领略人世的险恶,让你感受到童话世界是多美好,多神奇。美丽的风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与人相亲相爱,一切都充满了活力,生意盎然·········

一个个美丽的.童话,能让我们感受到童话王国的奥秘。童话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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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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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大家介绍一本,书的名字是《五三班的坏小子》,里面有肥猫、米老鼠、豆芽儿、兔巴哥……

肥猫,全名鲁云飞,体重是超重的,喜欢吃东西,举个例子吧,在《课堂不是饭堂》这一文中,肥猫早上要吃两个鸡蛋,两个中国式汉堡,喝两瓶牛奶,读到这儿时,我觉得很吃惊,“一个人吃这么多!?”第四节课还要吃鸡蛋和葱香牛肉饼,难怪他体重超重。

说完肥猫说米老鼠,米老鼠全名米奇,他的性格极其相似,个儿虽小但破坏性极强,在《米老鼠的馊主意》中,肥猫被米老鼠害得请家长,米老鼠让一个卖棉花糖的中年男子冒充肥猫的舅舅,结果被严老师当场识破,错上加错,还得肥猫一阵好打。

还有豆芽儿,他的全名是黄豆豆,他头大身子小,想象力十分丰富,他和他爸爸去了沙漠,他一下子成了新闻人物,大家都听他讲“沙漠奇遇记”,他站在桌子上,便有了表演成分,当然买足了关子,大家半信半疑,“吹牛大王”从此戴在了豆芽儿的头上。

兔巴哥,全名战小欧,比兔子跑得还快,再加上他的小脑袋,大门牙,都叫他兔巴哥。每期运动会兔巴哥都是主力队员,他闭上眼睛跑,结果跑到了五四班的道,得了第三名,还有一场400米,因为摔了一跟头,兔巴哥站起来就跑,可跑反了,兔巴哥超过了所有的选手,他获胜了!

……

话不多说,快去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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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与书为友五年级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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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和谐的社会,是我们共同的需求;一个和谐的社会,才能孕育出个个人才。高尔基曾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像一个世外桃源,能让人如痴如醉在里面;书像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不但教给人丰富的知识,而且陶冶了人的情操;书是人与人之间互相沟通的纽带,可以通过它沟通思想、彼此息息相通……如果与书为友,社会就能和谐,不信,你听听。

我们村原来有一个赌鬼,他特别爱赌博。他一旦进了赌场,叫他做事,简直比登天还难,他的屁股上好像粘上了胶水,牢牢地钉在了椅子上,任你怎么拉都拉不下。别人经常在他的背后说他的坏话。

有几次,他的运气很差,输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还欠了别人一屁股的债。回家后,他大发脾气,把他的妻子打得遍体鳞伤。他的妻子忍受不了这种折磨,一气之下,回了娘家,还与他离了婚。他变卖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才还清了欠下的债。

以后,他再也没有钱去赌博。无聊的时候,只能三心二意地拿书消磨时间。读着读着,他发现读书原来也非常有趣,就津津有味阅读起来……从此,他便迷上了看书、读报,再也不去喧闹的赌场,对人也礼貌多了,还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渐渐地,村里人对他的看法有了好转,再也不在他的背后议论他,说他的坏话,反而与他友好相处了。他再也不是人们心中的赌鬼了。这一切,都因为他与书为伴。

与书为友,夏天读出凉爽,冬日读出温暖,孤寂变成充实,浮躁化为澄澈,平淡变得浓郁,人生因此更加睿智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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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好书伴我成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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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认识了古今中外的人情世故;是书,让我明白了外面的精彩世界:是书,让我学会掩卷沉思,让我玲珑剔透。

渐渐地,我喜欢到那古色古香的旧书铺里淘书。

每次进去,都有世界原本是灰暗变成澄亮的感觉。当我看到那套《战争与和平》时,心底里的微微触动令我一时“冲动”地买下了这套书。

也许是巧合吧!当我拿到它们时,摩挲着发旧却干净的封面,扉页上有几个蝇头小字——“慧·__年藏书”,我的眼睛一热,一种莫名的感受在心底涌动。

这成为我读书的一种动力,用一个个夜晚去攻读它们,直到真正把它读懂为止。我跟随作者的脚步,用那带着真诚和批判的眼光去看文章。作者列夫·托尔斯泰的一生并不平坦,可是他却用不停挪动的笔尖写下了震惊世界的名著《战争与和平》,同时也被称为“世界短篇小说三巨匠”之一。

看到这儿,眼睛有点疲劳了,我轻轻地放下书,走到阳台上看着那皎洁的月光。不知怎的,我的思绪一下子跟着书回到了那硝烟弥漫的战场,托尔斯泰在对人物塑造的同时,抒发了尊重女性权力的呼吁,希望能够感染更多的人消除性别歧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于我每一次取得的小成绩,都是源于那粒小小的书种,你灌溉它,它就会破土而出;果实的美味,花朵的芬芳,一定都会成为你源源不断地在书中汲取营养的动力。手捧好书,一路芬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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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在书中遨游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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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去图馆,因为它是书的海洋,在这里虽然听不到朗朗的读书声,但每个人的表情都是那么认真和投入。

我对书是那么的向住和痴迷,读起书来就会停留在那个充满书香的奇幻世界里,不停地穿梭着,飞奔着……

一个周末,我的同学约我去图书馆看书,我一听到“看书”两个字就兴奋不已,立刻起身和同学一起奔向图书馆。我们一踏进图书馆的大门就仿佛来到了一座知识的宝库里,我大步走到一列书的面前,热切地看了又看,突然,我两眼放光,我发现了那本我一直想看的书!我如获至宝急忙把它拿到手中,赶紧去找同学分享喜悦。“你拿到那本书了吗?”她问,我开心地说:“拿到了!”说完我就找了个座位坐下,开始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我仿佛又到了那片海,又好像走进了那座宝库,我正在飞奔着,捡拾着……突然有一只手拍了拍我的肩膀,“嗨!你听到我说话了吗?”我同学问我。我从书中抬起头,“你说什么?”“我真佩服你总是这么喜欢读书,对书那么有耐心,那么痴迷!”我的同学说。我笑着说:“如果你能安心地读一本好书的话,你也会喜欢它,热爱它!”“好的,我知道了,我试一试。”她回答。从那以后,我的这位同学也开始好好读书,迷恋读书了。

对于我来说,读书是那样快乐!就像沐浴在温暖的阳光里,就像在细雨里拍打水花,还像闻着甜美的花香,真是让人沉醉!我爱读书,我愿做书海里遨游的一尾小鱼,永远不知疲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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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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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神奇的魔法,这本书有许许多多的魔法,有的魔法可以变出许多金银财宝,有的魔法能让我飞向高空,有的魔法能让我穿越时空,还有的魔法能让我控制风雨雷电水火六种元素。

一天,我闲着没事干,就拿出我的魔法书,我打开时空穿越的魔法技能,读起来咒语:九天之圣灵,听从远古的的盟约,到时光之彼岸!四方之精灵,聆听我的请求!……可能是咒语太强了,把书也启动了,这些书飞了起来,组成一个飞船,我走进去,穿上防护服,启动了飞船。嗖的一下,一瞬间我就来到了大雪纷飞的白垩纪晚期,我慢慢地把飞船停好,下来飞船,我走到草坪的中央,听见“咚咚咚”的声音,我抬头一看,天哪,那么多的气龙在打一只华阳龙,我赶紧取出摄像机记录下这精彩的一刻。

尽管气龙一个个的奔向华阳龙,可是华阳龙没有退缩,它用尾巴一甩就把气龙打到在地了。气龙没有善罢甘休,舞动着长剑的爪子,张牙舞爪的扑了过去,但是“龙”多力量大啊,华阳龙终于体力不支,倒在地上,看样子受了很重的伤。我可是看不惯这种人多欺负人少的阵仗,于是我赶紧进了飞船,把飞船切入格斗模式,和气龙打了起来,我启动了反弹模式,攻击我的气龙都被弹了出去,落荒而逃,就这样华阳龙得救了。我感到刚才能量消耗的有点大了,于是我就回家去了,回来后,我整理好书,去睡觉了。

这本书太神奇了,不仅有这一种功能,还有许许多多的功能等待我去开发实验呢,真是一本神奇的魔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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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好书伴我行600字话题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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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在中,看尽千种风景,令人沉醉亦令人留恋。在一篇篇饱含墨香的文章里,我的生命逐渐充实。假期因书香做伴而丰富多彩。

题记

时光如梭,流年如水,节日的喧嚣渐渐散去,假期的无拘无束、逍遥自在终已结束。这个寒假,有书香做伴,我不寂寞。

漫漫冬日,捧一杯香茶,品一本好书,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假期里读了好多名着。翻开《雨季不再来》,与三毛共同踏上迷茫伤感的成长之路;细读《哭泣的骆驼》、《撒哈拉的故事》,和三毛一起在茫茫沙漠中追寻生命的真谛。

我慢慢的走进了三毛笔下的生活,一望无垠的黄沙,连到天的尽头,让人心惊让人畏惧,然而三毛选择了这片广阔的、赤裸的沙漠。她说,“撒哈拉之心,是我在这世上唯一的名字。”后来,我又读了余秋雨的书,在篇篇经典《文化之旅》中,我体味到了生命的意义,随余秋雨的脚步,我看到了中华几千年文化的精髓所在;品读曹文轩的《山羊不吃天堂草》。

我感受到了道德和正义的昂扬旋律;再次阅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又一次被海伦的坚忍不拔与自强不息所深深折服;郭敬明的《临界.爵迹》给人以心灵上的极大震撼,单纯质朴的麒零,孤傲脱群的银尘,神秘莫测的漆拉,英雄主义的吉尔伽美什虽然角色繁多复杂,但是这些人的形象已铭记于心。一页页翻过故事,王爵与使徒从书页中走出,栩栩如生。

我常常是拿起书就不愿意放下,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与书中的人物一起快乐一起忧愁,把一切世俗与烦恼抛之九霄云外。这时的我,像最单纯的风最开心的云。读书的感觉,奇妙而美好。

蓦然惊觉,我所珍爱的书,我读懂你的同时你也在深深的读我。互读中你我竟然那么意相似,心相通,情相连。我也在读你中,悄然撕开了自己心空的阴霾而彩霞满天!展读心空的白云,我将心语诉给灿星,心际尤加亮堂、明净,心绪一片悠然。寒风刺骨的冬季,有书香做伴,心田已盈满盎然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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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书的味道作文800字

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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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作者通过他的笔使我感受到酸甜苦辣,令我为书中活生生的人物痴迷。

仿佛又是鲁镇的酒楼,那个穿着破烂长衫的身材高大而又脸色惨白的孔乙己倚在台边,品着温酒,嚼着茴香豆,虽没有进学,但也是天天“之乎者也”。喜欢喝酒,不欠酒钱,却从不靠踏实工作来挣钱。几个小孩向他要茴香豆,他只是看了看豆,慢慢拿起几颗,一颗一颗给,孩子吃了一颗还想要,便眼巴巴地看着盘中豆,他却慌忙用手遮住豆,打发走孩子,暗自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矣。”最后,这位酸腐文人却是因为偷东西的毛病,最后“大约的确是死了”。孔乙己让我品到了酸,是旧社会文人酸腐的酸,是像泡菜腐肉般的酸。

隐约在一轮明月下,带着银项圈的矫健的少年站在瓜田里,那是闰土。他屏着呼吸,小心翼翼的抬起叉子,对着偷吃瓜的猹狠狠刺去。他是迅哥家的长工的儿子,下了雪后,他与迅哥扫开雪,支起一个竹筐,撒一些秕谷,躲到墙后“请鸟入瓮”,两个人小脸都被冻得红扑扑,鼻涕也流了下来,但是抓到了鸟,他们的脸上都洋溢着欢乐。他们一起去沙滩上捡五颜六色的贝壳,去看跳跳鱼。少年闰土和迅哥一起度过了快乐而又甜滋滋的童年。闰土让我尝到了甜,是儿时欢乐玩耍的甜,是像蜜糖一样的甜。

好像又是鲁镇鲁家中,那个终日干活的可怜的妇人祥林嫂。她早早成了寡妇。她模样周正,手脚都壮大,又常常顺着眼,是一个安分耐劳的人,却因丈夫染风寒死了,儿子被狼叼走了,背上了个“克夫”的名。用辛苦挣来的钱给土地庙门槛捐门槛,试图要洗刷自己身上的罪孽也是枉然。某年冬天,当家家忙着祝福时,皑皑白雪中走来破衣烂裳的祥林嫂,她真瘦啊!原本壮大的手脚变成了竹枝似的,身子单薄的就像一张纸。孤苦无依的她,像一片雪花一样轻轻倒在了雪地里,无声无息的带着茫然死去了。祥林嫂让我看到了苦,是妇女被封建社会死死压迫的苦,是像苦茶青橄榄一样的苦,

似乎是未庄赵家,那个赵太爷,衣着打扮整整齐齐,脸上布满了深深浅浅皱纹,没有老人应有的慈祥,而是一味的阴险狡诈。他先是欺负自认赵家亲戚的阿Q,不让阿Q姓赵,后来又担心被高喊“造反了”的阿Q造了反,便使出浑身解数讨好阿Q。在未庄中他表面上是“精神领袖”,其实是拥有钱财却压迫别人的封建阶级,城府极深,毒辣之极。赵太爷让我感到了辣,是封建阶级阴险狡诈的毒辣,是像老姜一样的辣。

每每翻看这些鲁迅先生写的文学作品,细细品味他犀利的笔锋下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总是那样令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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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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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万卷,行万里路。这个暑假我就读了万卷书。其中令我最难忘的一本书就是《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

也许是因为妈妈和我一起读的吧?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而且每天都读得很多也不会觉得乏味,每天读的时候我都会想一些问题和妈妈一起探讨。每天晚上,我都会梦见自己进入了书中的家庭里,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玩耍。

这本书主要讲了罗伯塔、彼得和菲利斯一家的故事。他们一家人以前生活的无忧无虑,住在一间豪华的大房子里。直到有一天,两个陌生人闯进了他们的房间,把他们的爸爸带走了。从此,他们的生活发生了改变。他们搬出了以前的大房子里,搬进了简陋的小房子,他们只有非常寒冷的时候才能烧火炉。妈妈只有投稿成功,获得了稿费以后,他们才能吃上心心念念的小面包。虽然他们的生活很艰难,但是他们仍然乐观、积极的生活。在这里他们用他们的爱心帮助了很多人。他们坚信,他们的爸爸一定会回来,最后他们的梦想成真了……。

我深深的被这三个孩子所打动,在他们的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要勇敢地面对,乐观向上的生活,相信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来临。

暑假像一片汪洋大海,而书就像一艘艘小船。我觉得《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是最美丽的那艘小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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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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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最好的老师,它教会我做人的道理,是我最好的伙伴。

小时候我很喜欢看漫画书,所以家里都摆着我的漫画书,虽然漫画书里的故事很有趣,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逐渐对漫画书失去了兴趣,喜欢看一些童话故事书。

上一年级时,徐老师送了我一套《安徒生童话》,里面的故事让我爱不释手。有一次,我看《海的女儿》这个故事,读完后,我竟哭了,因为我很同情那位美丽的人鱼公主,她用自己那颗善良的心,让王子得到了幸福,自己却变成了泡沫,我看了之后很伤心。

二年级的时候我迷上了小说,一下子把童话故事书抛到了九霄云外。记得我读外国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时,每当读到他们遇到危险的时候,我的心就会一下子揪起来,等读到他们转危为安时,我又变得很开心。

如果说最让我着迷的书,那就是英国女作家罗琳的《哈利?波特》了。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哈利?波特、罗恩?维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三个团结一致,互相友爱的精神令我感动。我最讨厌的人物就数斯内普教授了,他总是对哈利百般刁难。每当读到斯内普教授为难哈利时,我的心里总会升起一股怒火,恨不得跳进书里面去和斯内普教授理论一番,好消除心头的愤怒之气。

现在我仍然一有空就扎进书海里,去尽情享受读书的愉悦之感。以后我不知又该迷上什么书了,不过,不论迷上了什么书,它都是我最好的伙伴。

我最欣赏高尔基说的一句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你不妨和我一起来享受“书”这位伙伴带来的乐趣吧!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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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推荐一本好书红楼梦800字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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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的小雨淅淅沥沥地下着,悠扬的琴声回荡在室外——“梦中的婚礼”。任何美好的事物也比不上我手中的《红楼梦》。望着窗外的雨儿,我的心中泛起了无限的遐想,这就是我要向你推荐的——《红楼梦》。

抚摸着深沉似海的封面,我不禁暗自叹息:宝黛二人的爱情悲剧、宝钗的独守空房、晴雯的命苦、王熙凤的性格爽快、史湘云的心直口快、迎春的温柔……一个个熙熙攘攘的大观呈现在我的面前。

“可叹停机德,堪怜絮咏才。玉带林中挂,金钗雪里埋。”在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时,作者曹雪芹暗示黛玉、宝钗的悲惨结局,都是世间奇女子,都是那倾国倾城的容貌,最后怎能落得如此下场?带着怨恨而香消玉殒。不消说,看着宝钗独守空房,我觉得黛玉是幸福的。当她安静地在地下长眠时,看着宝玉仍在繁华世界寻找出路,宝钗在空房中暗自抹泪,此刻,黛玉是幸福的。

当黛玉奄奄一息时,贾府上下都忙着宝玉和宝钗的婚事,竟然无人探望。是啊,黛玉寄人篱下,又有谁会尊重呢?周瑞家的给各房姑娘送花儿时,把别人挑剩下的纱花送给了黛玉。天生思想敏捷、好猜疑的她当然会挑剔。她的挑剔并不是她高傲自赏,是因她自卑。

贾府上下除了贾母就无人关心她了,她的父母双亡,唯一爱她的人也去世了,换做谁,谁不会思乡?谁不会自卑呢?或许她真的是那美丽时间绛珠仙草,惹人怜吧!像黛玉这么清高,世间花草都不忍见她落泪。如此美人,怎会怒指苍天,气极而亡?但续者高鹗让她死了,如果她活着,她看见贾府倒台时,宝玉出家时,或许忧郁而死,幸亏高鹗让她死了,很好,很好!

黛玉不及宝钗的珠圆玉润,这也是贾母不让黛玉嫁给宝玉的原因吧!宝钗是封建家族妇女的典型代表,熏陶了“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思想。她善于应变,心机极深,当无意听见丫环的秘密时,她在短时间内就能想出十全十美的计划:“林妹妹,我看你往哪跑?”既洗清了她的嫌疑,又不会引起丫环的怀疑,此计甚妙。

墨色的书页,淡淡的书香,《红楼梦》写尽了古代人的悲欢离合。“今日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谁。”“趁着这奈何天、悲凉天、寂寥日,因此上演怀金悼玉的《红楼梦》。”《红楼梦》是一大悲剧,但它的内容深邃,值得人一读。我把这本书推荐给你,这是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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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书中的亲人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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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用的,它可以拯救一个人的灵魂。

我打小就喜欢读书,八九岁时就读完了“三大名著”。由于当时太小,不喜欢所谓的《红楼梦》,待长大时,却也喜欢上了它。

再长大些,又喜欢上了科幻,但每次看科幻小说,也会对外星人产生恐惧。我最喜欢刘慈欣写的《三体》,不过至今还未曾看完。宇宙那么大,当然会害怕!生命在浩瀚的宇宙中连尘埃都算不上。

再长大点,实不相瞒,我居然迷上了童话!

那时,郑渊洁就是我偶像!他童话里的世界恰好是我理想中的世界,尽管童话里的世界比现在还腐败,但主人公以及他的朋友都善良、有爱心、有童心、天真又机智。恰恰是这种人,才有可能改变世界!

现在的我,喜欢看别人的故事以及人生哲理类的书。时光很瘦,不经意就从我们的指尖溜走,该珍惜的还是要珍惜,毕竟每个人都不坏,都有理想,都热爱以及疯狂。没有这些的人,不足以谈青春!

别人的故事,看太多都不累,尽管那都不是属于我们自己的。

我曾经想过很久很久,没有友谊长存,没有地久天长,没有致死不渝,只有白茫茫一片。平凡并不代表卑微,低头并不代表软弱!

每一次我听着歌,看着书,想着这个世界,就觉得,它们才是我最亲最亲的人,我宁愿与它们相伴一生。

书,的确,的确可以拯救一个人的soul——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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