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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推荐一本好书》(汇集20篇)

“世界读书日”全称“世界图书与版权日”,又译“世界书香日”、“世界图书日”,最初的创意来自于国际出版商协会。1996年,国际出版商协会在巴塞罗那召开的第二十五届全球大会上提出“世界读书日”的设想,并由西班牙政府将方案提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后来,俄罗斯认为,“世界读书日”还应当增加版权的概念。于是,1996年10月25日——11月16日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二十八次大会通过28C/3.18号决议,正式确定每年4月23日为“世界图书与版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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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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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充实。

俗话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书不但能提高人类的知识水平,而且还能从中得到快乐。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煮菜,我手忙脚乱的胡乱做了一道菜,端到桌上,妈妈没说什么,我却觉得不好意思,妈妈那么多的事情,整天忙里忙外,我那么大了,应该帮助她做一些家务活了,到底去哪儿偷师学厨呢?想了一下,有了,去请教不会说话的厨师——菜谱吧。我连忙到新华书店,买到了两本家常菜谱,就照样做了起来,小火煮,大火炒,嘿!还别说,真的很好吃,把菜端上桌子,看到妈妈惊喜的目光,我不由得在心里感谢不会说话的厨师。

经过这件事我书中有许许多多我们不知道的知识,我也慢慢喜欢上了看书,每次只要一有空闲的时间,我就会拿起课外书,津津有味的读起来。书中的字,就像一个个小精灵一样,在我的脑海里,跳来跳去。几乎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学校里,我的手总是离不开书。我坚持自己的读书路,我相信读书能给人带来无限的“财富”,能给人带来无比的快乐。

“书中自有黄金屋”从古至今,人们都认为书是一个巨大的宝藏,只要你用心去读;用心去品味;用心去思考;就一定能开发出这座巨大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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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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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常说在我襁褓时,她一翻就可以让我“咯咯咯”笑个不停,所以年轻的妈妈在那时就下定论,说我与书有不解之缘。

还有,在我呀呀学语的时候,就模糊不清的开始读那些儿童读物,我最早看的书是用铁环串起来的识字卡片呀、数字卡片呀,并用稚性未脱的童音一遍又一遍的读那些字和数字,因此我说出来的话比同龄的小孩清晰很多倍,还得到了同龄人所没有达到的知识,这就是读书的益处。

直到上小学时,我才改掉了这个坏毛病,一至三年级,我没有固定的读书方向,看书也是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四、五年级时,也就是现在,才知道怎样读才能读出书的真正意义,那就是要慢慢的读,细细的品味,然后再做一些读书笔记,这就是正确、好的读书方法,这就是看书的意义。

现在五年级了,我也渐渐品味到了读书的益处,我的作文就是受了书的恩惠,写的越来越好,至于书的好处,三十年都说不完,总之,我对书的评价就是“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使我们从生命之初的愚昧无知到现在的文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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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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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读《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说到这里,你们一定都会问:“爸爸怎么可能被装在口袋里呢?”这一点我刚开始看的时候也很疑惑,但现在我明白啦,就让我来告诉你们吧!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是著名作家杨鹏的代表之一,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杨鹏发明的身体调换机,这样杨歌和他的爸爸都可以随时和别人交换身体。在这本书中,杨歌的妈妈只要一吵杨鹏,杨鹏就会缩小一尺,一直到现在,一米八的爸爸便成了只有拇指大小的人啦!

我特别羡慕杨歌,有一个这么小的老爸,可以随时随地都带着他,这样杨歌就有一个可以陪着他玩的小伙伴啦。而他的老爸有一个身体调换机,杨歌就可以随时和别人调换身体了,如果我也有一个这么小的老爸,并且还有身体调换机的话,我就想变成《王者荣耀》的创使人,把这个游戏给黑了,这样就没人再玩了,没人日夜沉迷于游戏了,那是多么的好啊!

这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也告诉了大家,杨歌的爸爸不能把身体调换机发布出来,虽然大多数人是善良的,但是还有一小部分的人还是很自私的,他们为了钱财,什么事都做的出来,不然世界会是非常不和平的。

杨鹏有一颗永远长不大的童心。而且他还非常幽默,他虽然已经四十岁了,但他那瘦小的身子,把它显得还没有杨歌大的岁数似的。并且它变小了显得他更加淘气、不懂事,就像个三岁小孩儿似的,就年比他大十几倍的杨歌也有几分怕他,杨鹏可真是一点也不安分啊!

这本书就像是一个令我终身难忘的好友!它让我拥有奇妙无比的想象力,让我沉迷在书的世界里呢!它可真是很有趣,希望你们也能找来给看一看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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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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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儿童节到了,妈妈让我选择一套喜欢作为节日礼物。我高兴地来到汉唐书店,精心地挑选了一套很有意思的彩色绘本,书名叫《法布尔昆虫记》,是法国著名的生物学家,动物学家法布尔写的。

这套书每一幅图画都栩栩如生,每一个故事都生动有趣,在故事中能不知不觉的了解很多昆虫知识。当我阅读时,就像走进了法布尔的昆虫世界,做了一次次惊奇的探秘旅行。那里有充满爱心的毒蜘蛛,残忍的杀手泥蜂,用生命歌唱的音乐家蝉,可怜的奴隶蚂蚁,吃掉新郎的螳螂新娘,伪善的杀手萤火虫,铁嘴铜牙的天牛,还有一只快乐的推着粪的圣甲虫……它们的生命虽然很短暂,但一生却很精彩。

读完后,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则是《闪电飞行员---蜻蜓》。文中讲道:红蜻蜓千木是蜻蜓家族中的佼佼者,他勤学苦练梦想成为一名闪电飞行员。在选拔赛这天,千木为了救一只掉入淤泥中的小蜻蜓,错过了一生只有一次的选拔比赛,再也无法实现飞行员的愿望,可他没有后悔救小蜻蜓,仍然每天坚持练习飞行。一天,食虫芒袭击蜻蜓家族,千木发现后,拼命飞行赶回报信,并疏散同伴,救了大家,最后成为了闪电飞行队的一员。故事中的千木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他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喜欢《法布尔昆虫记》,它让我更加热爱昆虫,更加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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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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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位无声的老师;书是你成长道路上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书是补助我们写作文的好帮手。

在以前,我读了好多书,其中,海伦·凯勒写的自传体小说《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最为我印象深刻。因为这本书的主人公又聋,又盲,又哑,但是,她会是乐观的面对生活,从没感到过自卑,好好的利用生命,绝不让它流失,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因为她知道:不管哭多少天,流多少泪,都不能使自己和普通人一样,那哭又有什么用呢?为什么不乐观的面对生活呢?

其次,我最喜欢看的就是这本《笑死你绝不偿命》。读了这本书,能让我们从学习的压力中走出来,让己放松一下,使自己的心情变得开朗。

最近,我在看一本叫《上下五千年》的一本书。这本书讲了从古代到现代的大事。所以,我明白了:书不光可以提高语文水平,还能记录历史文采,我一下觉得,书的本领可真大!

书有许多分类,比如说:智益,童话,校园小说分类。我最喜欢童话分类,因为童话可以带我们走进一个童真般世界。所以,我最喜欢童话。

书,你真是一个全功能机器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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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好书伴我成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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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就像小草爱大地;我恋书,就像白云恋蓝天;我离不开书,就像鱼儿离不开水…最难忘的每一天,有过伤感的泪水,有过发自内心的微笑更有过心灵的思考。

年幼的时候的我,喜欢在田野里自由奔跑,感受微风的清凉。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了《丑小鸭》一文,它深深地打动了我幼小的心灵。从那以后,我便沉醉于童话世界。

《灰姑娘》让我懂得心灵美是最重要的,《白雪公主》让我无比的同情她的遭遇,而感到伤感,但是后来的结局又让我为她感到高兴,《海的女儿》让我明白了爱的力量是多么强大。

随着岁月的流逝,我告别了充满幻想的童话世界,开始了名著之旅。那一本本格调不同的名著、散文无时无刻都在滋润着我的心田。

《西游记》教会我要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才会取得最后的胜利;《鲁滨逊漂流记》告诉我,要乐观面对生活、勇敢去面对困难;《凡卡》让我泪流不止。

书是多姿多彩的,为我的童年留下珍贵的回忆。

是书教会我——没有汗水,何来成功;没有播种,何来收获;没有付出,何来果实。

也是书教会我——爱国家,爱亲人,爱自己,爱朋友。

更是书教会我——要诚实做人,诚恳待友,诚信做事。

如果说书是一盏明灯,那它为我照亮了未来;如果说书是一片海洋,那我就是那只在海洋里畅游的鱼儿;如果书是天边的七色彩霞,那我就是在云层中穿梭翱翔的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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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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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伊璇

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丰富我们的知识,陶冶我们的情操,是学习和生活的一大乐趣。我也喜欢读书,在我所读的众书之中,我最喜欢的还要数《夏洛的网》。

《夏洛的网》的主人公是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猪威尔伯长大后被送到农场里,整天快乐地生活着,而当它知道自己难逃被宰割的命运后,垂头丧气。这时,它结识的朋友夏洛决心帮助威尔伯。于是夏洛便在网上织出“王牌猪”等字,成功解救了小猪威尔伯,但也因此耗尽精力而死。

这本书中我特别欣赏小蜘蛛夏洛,书中夏洛说:“虽然我很渺小,但为你能做出一点贡献,也算我的生命有一些意义吧。”然后它真的日夜不辞劳苦地帮助小猪,最后使威尔伯逃脱被宰割的命运。一个小蜘蛛是那么地渺小,而它却说出如此有同情心、有哲理的话,真是令我佩服。在后面它也为此付诸行动,为朋友的安好而失去了自己短暂的生命,小蜘蛛的言而有信,为同伴以命相舍,这种精神更是我们所崇敬和赞美的。它的行为,有时我们人类都自愧不如,我们应该向夏洛学习,帮助他人,遵守诺言。

我喜欢《夏洛的网》这本书,它教会了我许多人生的哲理,启示我们,生活在祖国这个大家庭里,要互相帮助,架起心与心之间沟通的桥梁,将心比心,与人友善,共建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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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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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迷,最近迷上了一本书——《神奇校车之追寻恐龙》,因为我很喜欢恐龙。

读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恐龙知识。书中讲卷毛老师带着学生坐着神奇校车,到恐龙化石发掘现场去参观。后来,这辆神奇校车带他们去追寻恐龙的生活足迹。他们先来到三叠纪晚期,那个时代的地球上,生活着各种恐龙:腔骨龙、植龙、板龙等。之后他们又来到侏罗纪晚期,这是巨型恐龙最多的时代,像雷龙、异特龙、霸王龙等。

从书上,我知道了一种动物或植物中的最后一个个体死亡后,这种动物或植物就灭绝了。恐龙生活在地球上的时间是人类生活在地球上的时间的1600倍。我还知道了地质年代,从古至今依次是:前寒武纪、古生代、中生代、新生代。恐龙生活的时代是中生代的三叠纪、侏罗纪和白垩纪,在白垩纪突然灭绝。

读了这本书,我们不仅可以学到很多关于恐龙的知识,还有很有用的记笔记的方法,简单又清楚。我以后也要学习记这种笔记。

这种到实地身临其境、能看得到摸得到的学习,真实有趣,我很喜欢。我还发现,他们的学习方法和我们不一样。学生在学习恐龙之前,是有家庭作业的,他们先自己收集整理了各种资料:恐龙生活的时代、恐龙知识大集合、巨无霸恐龙、植食性恐龙、肉食性恐龙……之后再去到恐龙时代,同学们就能把自己想要知道的弄清楚,把不确定的弄明白,就能学到更多的知识。读到这儿,我恍然大悟,其实老师让我们课前预习,不就是这个道理嘛!还有,我们学校的走读研学活动,不就是去实地实践体验吗?

这本《神奇校车之追寻恐龙》真的很精彩,买回家我就爱不释手。喜欢探险喜欢恐龙的的同学,赶紧去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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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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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老朋友,每天都陪伴着我,不管发生什么事都在我身边。记得有两件事令我难忘。

有一次,我听到有人说书店有一本新出的书非常好看。放学后,我兴高采烈地把这件事情告诉我亲爱的妈妈,妈妈温柔地说:“不能买,这本书是非常贵的。”我不停地请求,最后妈妈才答应给我买。我喜出望外,急忙打开书,像匹饿狼贪婪地读着。吃饭时间到了,妈妈大声叫我出来吃饭,但是我还沉迷在五彩缤纷的书本世界中。妈妈走到我身边,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才回到现实中。我看了看闹钟,发现已经读了五个小时,我只能出来匆匆吃饭,吃完接着看。

记得还有一次,我的那本新书突然消失无踪,我心里好像被人插进了几把小刀。我不停地寻找,我边找边说:“书啊,你在哪里?我没了你就好像失去了珍宝一样。”我在房间、客厅、厨房都找不到那本书。我不小心跌倒在床上,我小心翼翼地站起来,生怕把爸爸妈妈吵醒。我刚离开,忽然我看见新书就在床上,我心里想:你这个淘气鬼,原来躲在床上,待会我教你怎么做个好人。我开心地拿起新书看了七个小时,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

这就是我的老朋友,它是我心爱的书,每天都带给我不同快乐和惊喜,谢谢你——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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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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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大家介绍一本,书的名字是《五三班的坏小子》,里面有肥猫、米老鼠、豆芽儿、兔巴哥……

肥猫,全名鲁云飞,体重是超重的,喜欢吃东西,举个例子吧,在《课堂不是饭堂》这一文中,肥猫早上要吃两个鸡蛋,两个中国式汉堡,喝两瓶牛奶,读到这儿时,我觉得很吃惊,“一个人吃这么多!?”第四节课还要吃鸡蛋和葱香牛肉饼,难怪他体重超重。

说完肥猫说米老鼠,米老鼠全名米奇,他的性格极其相似,个儿虽小但破坏性极强,在《米老鼠的馊主意》中,肥猫被米老鼠害得请家长,米老鼠让一个卖棉花糖的中年男子冒充肥猫的舅舅,结果被严老师当场识破,错上加错,还得肥猫一阵好打。

还有豆芽儿,他的全名是黄豆豆,他头大身子小,想象力十分丰富,他和他爸爸去了沙漠,他一下子成了新闻人物,大家都听他讲“沙漠奇遇记”,他站在桌子上,便有了表演成分,当然买足了关子,大家半信半疑,“吹牛大王”从此戴在了豆芽儿的头上。

兔巴哥,全名战小欧,比兔子跑得还快,再加上他的小脑袋,大门牙,都叫他兔巴哥。每期运动会兔巴哥都是主力队员,他闭上眼睛跑,结果跑到了五四班的道,得了第三名,还有一场400米,因为摔了一跟头,兔巴哥站起来就跑,可跑反了,兔巴哥超过了所有的选手,他获胜了!

……

话不多说,快去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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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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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也许是被阳光晃了眼,我迈进校园突然很想看。于是我上到三楼图书室去拿了一本之前从没借阅过的书,顺利办理完借阅后我便飞快地跑回教室。等过会儿下课了,我的求知欲已所剩无几,我肆意和同学们玩闹早将书忘在脑后,直到上课铃打响我又一次走进教室才猛然记起。看书计划也就泡汤了。

星期天下午我完成了被大人们布置的所有任务,才有时间打开那本搁置已久的书,我翻开书想读个一二十页,可看起来很轻松的事情与我而言却很难做好。原本我可以读很多很多的字,可以把许多的时间放在看书上,让我学到更多的知识,可我没能成功。我本来捧起了书,然而过了五分钟我就走出了书房,饭桌上的小点心吸引着我,我一下子开心地拿起一杯可乐和一块面包开始享用。细嚼慢咽足足半小时我才回到了书房。不过区区20分钟,我又一次放下了书,电脑正在以它的魔力召唤我,我拿电脑玩了快两个小时的游戏才罢休。我一步一挪地去了书房,翻开书页,这次终于进入到有趣环节,我总算看得入了迷。可天色已晚,妈妈就叫我吃晚饭。我忽然意识到专注做一件事和随心做一件事的时候我的注意力有所不同。我上次读了一本叫《科学实验王》的漫画书,我开心极了,从我拿起它的那一刻起就没分心过。我琢磨吧,如果我很认真地看,没准能把吃饭都忘了。记得有一次我坐在沙发上看这本《科学实验王》五个小时内我没干别的事情只一味看书,就在这段时间里,五本书我全都看完了哦!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妈妈没有把它买全,我只得有空再去看看有没有其他好书。可惜我发现书房里的它们都没有上次好看,好在有一本封面吸引我的注意力,我把它从柜子里抽出来,还没来得及翻开就被妈妈告知该睡觉了。于是我把书放回就去睡觉了。

我想我今后做事情需要专注,读书时间也要认真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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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推荐一本好书五年级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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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尔卡说过:读一些好的,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说话。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黑天鹅紫水晶》。

此书主要讲了约翰·维廉斯去澳大利亚完成祖先留下的遗嘱,却意外的当上了黑天鹅紫水晶的丈夫。经过种种困难,紫水晶的四只小天鹅终于长大,而约翰·维廉斯祖先留下的羊皮卷也一页页地翻到了尽头,原来遗嘱就是要约翰·维廉斯亲手杀死四只黑天鹅,用它们的血,祭奠他的祖先。最终,约翰·维廉斯掏出打火机,将羊皮日记焚烧了……

这本书反映了人类的残忍:沛朗·维廉斯他们吃紫水晶(300年前的那只黑天鹅也叫紫水晶)的宝贝蛋,和它的丈夫,却不容许紫水晶有基本的反抗,难道,等人类残忍地把动物杀害时,还不容许动物们有殊死的反抗吗?只是因为紫水晶投了几块石头,就要让沛朗·维廉斯的后代们都每人杀死四只黑天鹅吗?家族颜面至今,已经有十多代传人,每一代继承家业的男子,都要杀害四只无辜的黑天鹅,血腥的屠杀,已持续了三百年,已杀害了40多只可爱的黑天鹅。

这本书还歌颂了紫水晶无私的母爱:为了赶走针鼹,紫水晶身上被刺扎得遍体鳞伤;为了赶跑澳洲蜥,紫水晶珍贵的婚羽全被澳洲蜥咬掉,血红色的皮囊渗出一粒粒血珠;为了赶走袋獾,保护红宝石,紫水晶永远的失去了一只脚;为了使宽嘴雄和黑丝带从死神手中逃脱,紫水晶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一位母亲必定是一位英雄。

希望大家喜欢这本沈石溪写的《黑天鹅紫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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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一本有魔力的书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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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陈思

一天中午,小明在卧室里看,妈妈做了一顿美味的饭菜,真是香极了!爸爸问:“可以吃了吗?”妈妈说:“小明还没来呢,要不,你去叫他吃饭。”爸爸放下筷子叫小明吃饭!

爸爸打开门看见小明的双腿翘得高高的,两手托着下巴,趴在地上,聚精会神地看着书,小明嘴里好还说着:“好看,好看,这书真有趣!”

爸爸说:“小明,吃饭了!”小明站起来,摸着发麻的双腿,嘴里不住地叫:“别动我的书,别动我的书!”小明恋恋不舍地走出了卧室,爸爸想:这是什么书,让儿子吃饭都不想去,我一定要看看这是什么书?爸爸低下头一看,哦,原来是德国著名漫画家卜劳恩的《父与子》,爸爸不由自主地看了看,不料,爸爸被那本《父与子》吸引住了。

小明出来了,可是爸爸还没来,妈妈问小明:“小明,爸爸呢?”小明回答道:“爸爸好像在卧室里吧!”“小明,你去叫爸爸吃饭。”妈妈说。

小明打开门说:“爸爸,你不让我看,自己还看了起来,不行,我也要看。”于是,小明和爸爸趴在地上看了起来,他们头挨着头,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

妈妈受不了了,她打开门走了进来,看见父子俩津津有味地在看书,妈妈大声说:“这本书这么好看吗,连午饭都不吃了?我要看看这到底是什么书!”

最后,妈妈也被吸引住了!可惜了妈妈做的午饭!

妈妈等不到二人,也去了儿子的房间,突然妈妈也看入神了,结果,一家三口都没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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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书中有个我高一作文

全文共 1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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泠泠雨落下,终是渗透青石板,洒落了满地的思潮。记忆也愈渐地浓墨重彩,斑驳的回忆里风雨雷电,形形色色的人儿匆匆而过卷起遍地风尘。一卷卷里,激扬文字写尽了那酸涩抑或甜蜜的往事。就在这交织旋舞的零零落落的人事物里,惊鸿一瞥间,恍惚我看到了自我。

依稀记得,我是一场空空旧梦里红楼深处纨绔而温文的公子;依稀记得,我是大漠风烟弥漫里长吁短叹孤烟太直的诗人;依稀记得,我是空落落的金屋里独念断愁肠的落寞的妃子。依稀记得,好像千百年前的这一天,我是这个人。这一天,我又是这个人。

生活中,我确不是这些千古传奇的人物,但若在孑然一身的想象之中,在无边际的卷卷书中,我是他们,就是他们。

最深刻是李后主的诗集。喜欢他那惆怅得凋落了满地桃花的浓愁和笔力,喜欢他一身文雅儒生气却做了一亡国之君的无可奈何,喜欢他南唐后主李煜的字字皆血。

妄想挣脱了眼眶前冻结起的悲切,耳畔仍是阵阵杀伐不歇。多年后史书页中,会把这页全全撰写了进去么。王城姓氏,从此改写。“李”字的飘扬旗帜,被外夷的战马铁蹄踏碎,尘土艳烈。逝去江山冰冷,飘零世事了结。

永远难忘。何其俊俏的美男子无言,只独上西楼。依稀是旧时节,城门上下一弯弦月,夜色清冽。见一抹月色如钩,神往着飞到天边的月儿那里去,心神倏地吸拢,才蓦然发现眼前深不见底的深林苑囿里,清寒凄秋,几株萧索梧桐倒锁住了我一辈子似锦年华,故国的哀戚于天际回响,久久落在南唐的大地上,眼前朱栏砌玉,黛纱镶珠,凭栏处亦有夜风吹满了襟袖。却长叹一句往事多少。

茶饭不思,如鲠在喉,却听见几度彷徨,人嫌憔悴,衣带宽陋。

长夜未央,酒乐欢愉,却添演三分假象,倒作足了,凄凄惶惶。

心如死灰。生在帝王家,我本非一治国治世之材,末了,竟毁了故国旧土多少万里。多情温润的李煜,终落得毒酒灌肠,南唐覆灭。生于七夕,亦死于七夕,注定的每年乞巧,那年遥叹月如钩的人儿,如今你是否在广寒宫里头看着呢,看你万古流芳的文字。

不知觉,泪满衫。竟也是满心痛,痛地透彻心扉死去活来,刀枪武力,毒药死亡,却永远杀不死李煜的诗词,杀不死文学。他的文学。

不知觉,心激荡。竟是文思泉涌,思绪贯彻一瞬深沉冥想,失败挫折,不喑世事,却永远灭不了我的一腔热血,灭不了文学。我的文学。

心绪倏忽涌动。眼角滚烫,似是有什么温热的液体流经面庞。一瞬间以为自我是那亡了国的人,记忆混杂不清,好似书里的人,全是我,全全是我的人生,我的思绪。

这万卷书,万个人里头。我坚信,我断定。万书万人中,总会有一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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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书是我的好朋友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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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萌

,是千变万化的,它可以告诉我们各种各样的知识,也能告诉我各种各样的道理。

书,时时刻刻提醒着我。在我骄傲时,它告诉我要谦虚;在我伤心时,它告诉我要乐观;在我生气时,它告诉我要冷静;在我脆弱的、不堪一击的时候,它告诉我要坚强。

书,记载了历史,记载了未来,更是记载了无穷无尽的知识。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从满是图画的拼音识字书开始,到记载过去的四大名著;从一笔一画开始,到现在充满文学气息的作文;从认识简单的物体开始,到知道各种各样的事物。这又何尝不是进步呢?

书,让我的世界充满欢声笑语。科幻书说:“未来有会飞的房子,。”历史书说:“诸葛亮神机妙算。”童话书说:“有巧克力做的房子。”心理书说:“请保持乐观。”政治书说:“想统治国家就要获得人心。”……各种书的话语,形成了一个知识的黑洞,我在里面飘着飘着……

书像一叶小舟,把我从无知的小河带到知识的海洋,人人都需要书,人人也离不开书。不知道,没有了书,人们的生活会不会遭到破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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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推荐一本书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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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很多,我最喜欢的是《三国演义》,我喜欢这本书,所以我要推荐给大家。

《三国演义》是古代历史小说中成就、影响的一部作品,它广泛流传,魅力无穷,在中国文学和人民生活中都有着难以估量的深影响。它描述了约有200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张飞等人。《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诉说了一个个传奇生动的故事,如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赤壁之战,草船借箭等。它不仅仅使我懂得了许多历史知识,也让我从中学到了一些为人处世之道。

文中给我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关羽,他身高九尺,胸前长须飘飘,一双单凤眼,两条卧蚕眉,相貌十分威武。很讲义气。智勇双全,我最佩服他的坚强,因为,有一次他的左臂中了毒箭,需要用小刀划开肉,把骨头上的毒一刀一刀的刮下来,虽然这个“手术”会使“病人”十分痛苦,但是,他依然一边强忍住疼痛,一边专心致志的和谋士下围棋。虽然关羽在麦城一战中身馅埋伏,被魏吴联军杀了,但关羽忠义两全英雄形象依旧长存在我的心中。

看完《三国演义》,我才感觉到了中国文学的博大精深,作者罗贯中把所有的人物性格描述的显露无遗,活灵活现,如:关羽的义,张飞的直,诸葛亮的忠及曹操的__等……也说明了我们每个人的性格好坏都不能隐埋,我们要改掉缺点,做到更好。《三国演义》真是一本值得在再看的好书,我期望透过我的勤奋和努力做一个博学多才、聪明能干的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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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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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一本好,像交了一个益友。”是的,读了一本好书,就像多了一个朋友,我也有这样的一位朋友,它的名字叫《金龟虫在黄昏飞起》。今天我就介绍给你们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玛丽亚·格里珀,她是瑞典儿童文学,她出生于1923年7月25日,2007年4月5日去世。他的代表作品有《神秘的公寓》、《少年国王传奇》等等。这本书是由新蕾出版社出版。

这本书的内容新奇而充满了神秘色彩,作者独特的想象,制造了一种无形而有力的气息。书中古老的庄园,有感情的西德兰花,通过电话下象棋的老太太,附着了诅咒的埃及雕塑,尤其是一次次奇怪的巧合,让人在揭密的过程中陷入另一个谜局,产生更多的期望。隐藏在雕塑背后的秘密究竟是什么?三个好朋友以他们的智慧、勇敢和探索精神,在金龟虫一次次的启示、指引下,终于揭开了掩盖在雕塑上的神秘面纱……这些内容让人非常好奇,有想读下去的欲望。

这本书中的人物性格迥异,个性鲜明。安妮卡是一位仔细、谨慎的姑娘。也是书中的重要人物之一。每做一件事,她都会仔细看、想、听。大卫成熟懂事,脑子里总是闪烁着智慧和灵感。勇纳斯吃着味道刺激的糖,让自己的头脑随时保持着清醒。但他们也有共同的目标,三个好朋友在困难面前始终互帮互助、团结一致,所以才得到了金龟虫的“不经意间”的帮助,这让我想到,我们在生活中也要有这种互帮互助、团结一致的精神,这种坚持不懈、做事细致谨慎的精神。

这本书妙笔生花,故事充满了神奇感。希望你们可以喜欢上这本书,也能成为《金龟虫在黄昏飞起》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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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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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山伯爵》是法国作家大仲马最著名的历史小说之一。它以真实历史事件为背景,把历史和虚构融为一体。大仲马曾经说过:“何谓历史?就是钉子,用来挂我的小说!”在数部挂在钉子上的小说之中,我最推荐的就是曲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基督山伯爵》。

它的情节一波三折,跌宕起伏。主要讲了年轻水手爱德蒙·唐泰斯因比唐格拉和费尔南陷害被捕,而且又遇到了为自己的前途不顾一切的代理检察官维尔福,被投入伊夫堡监狱。在狱中和法利亚神甫结成忘年交,并得知了藏宝地。神甫死后,他假扮尸体,逃出了监狱,找到了宝藏,开始了正义且残酷的复仇。

它的语言极其生动,还蕴含着哲理。基督山伯爵在临走前,留给了马克西米利安一封信,其中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人类的全部智慧可概括为以下几个字:等待和希望!”就是这一句话,给了马克西米利安和瓦琅蒂娜极大的安慰。

它的内容不但充实,还十分耐人寻味。唐泰斯逃出监狱后,在大海中死里逃生,这是对于唐泰斯的一次至关重要的洗礼。基督山伯爵诞生了。可也是他的复仇让他意识到,自己永远无法与上帝相提并论。只有爱才能使他得到救赎,爱黛的爱拯救了他,他们一起走了,去迎接新一天的太阳。

没有爱,人生就没有了意义。

如果你也对这本产生了兴趣,就去找来读一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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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好书伴我行600字话题

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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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的精神食粮,与书为伴,让我健康成长。

题记

我喜爱读书,它让我从盲目走向成熟,让我理解了幸福的真正含义。幸福是“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的牵挂;幸福是“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美好祝愿;幸福更是“衣带渐宽终不悔”的思念。

我喜爱读书,它让我从无知走向成熟,让我明白了何为爱国。爱国是“死去原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的死不瞑目;爱国是“遗民泪入胡尘里,南望王师又一年”的期盼;爱国更是“夜来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的旷世情怀。

我喜爱读书,它让我健康,成熟,让我懂得了爱情的内涵。爱情是“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的亘古眷恋;爱情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不睨与坦荡;爱情更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追求。

读书伴我成长,给我启迪,为我指引正确的方向。

李白的潇洒与不羁“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他的自信与博大“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让我为之震撼。

李清照的凄婉“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她的悲壮“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让我震撼不已。

谭嗣同的正气“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辛弃疾的豪壮“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杜甫的忧国忧民“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让我情绪澎湃。

在我失落时,它给了我自信;在我失败时,它给了我坚强;在我成功时,它给了我鼓励。

漫漫人生路,会有得有失,有悲有喜,朋友会背叛,亲人会离开,可唯独书不会,它会给人精神的支柱,为人指明前进的正确方向,是人最忠实的朋友。

与书为伴,共度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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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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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的是:《平凡的世界》。

这本书的作者是路遥他的原名是王卫国一共活了42年。

这本书讲的是孙少平和他的家人过着贫穷的日子,孙少平在学校只能吃2个高粱面膜,和一些剩菜剩汤。后来孙少平和他们一家坚持不懈,最后,创作了奇迹。不是他们一家给别人借钱了,他们经过努力现在都是别人向他们借钱了。最后,孙少平决定带着家里给的15块钱和一些被褥,出去流荡,后来在外面挣了有一千来块,大部分的钱给了家里,自己留了200元为自己买一些生活用品,在挣钱给他的妹妹“兰香”让她上大学。最终孙少平和他们一家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里面的内容不止这些,还有更精彩的地方,等着你们去找。这本书是让我们拼搏努力,现在我们什么也不用干,我们只要好好的学习,比什么都好。我送大家一句活:“学习不是尽力而为,而是竭尽全力。”我希望大家能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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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书是我的引路人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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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一生,好似早已命中注定,让来做我的引路人。

——题记

从幼小无知的孩童到今日活泼可爱的少年,我每时每刻都在成长。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有过坎坷和泥泞,也有过困惑和迷茫。在我最孤独无助的日子里,总有一位良师益友——书,为我指引前进的方向。

小时候,我是一个热爱看童话故事的孩子,读过的童话故事数不胜数。我每看完一个童话,都会喜欢上故事里的主人公,憧憬着他们的幸福生活。同时,我也会因为喜欢而去学习故事里主人公的善良、勇敢和真诚,这些就像种子一样种在了我幼小的心灵上。

渐渐地我长大了,不再热衷于看童话故事了,阅读品位上了一个层次。

我爱上了读作文书,不再带着以前那种有任务的压迫感去阅读,而是带着一份愉快的心情读完整本书。

在读每一篇佳作时,我都感觉好像在与同龄人交流,一起分享童年趣事。在这个过程中,我变得开朗起来,写作水平也有了一个质的飞跃。

现在我是一名少年,不再局限于看这些小儿科的书了,开始看一些名著和随笔。

现在学校正在开展读书活动,每两周我都会阅读一本好的名著,如《童年》《培根随笔》《简·爱》……一本本名著让我大饱眼福。每看一本书时,我都会如同一只贪婪的饿狼一样扑上去,如饥似渴地汲取书里的精华。书引领着我走进了不一样的世界。在那里,我看到了人世间的冷暖,也增长了不少见识。

休闲时,我也会看一些《意林》《读者》等这样的杂志。这些杂志里的一篇篇佳作,也让我如痴如醉。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手捧一杯香茗,摘抄上一段名人佳句,背诵出一篇佳文,已然觉得自己是一位女王,那可真能称得上一件乐事啊!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我的引路人。它让我见多识广,想象力丰富,性格美好,人生充实。如果没有了书,我的人生或许会很迷茫;如果没有了书,我的灵魂可能永远也找不到所在之地;如果没有了书,我的每一天又是何等煎熬呢?

书,这位引路人,愿你能一直陪伴着我走下去,让我们生生世世都能做一对老友。有书相伴,我是幸福的。

有了书,即使我走的路是艰难的荆棘之路,我也不怕;有了书,我便拥有了全世界。一路兼程,我们风雨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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