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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推荐一本好书》汇总20篇

“世界读书日”全称“世界图书与版权日”,又译“世界书香日”、“世界图书日”,最初的创意来自于国际出版商协会。1996年,国际出版商协会在巴塞罗那召开的第二十五届全球大会上提出“世界读书日”的设想,并由西班牙政府将方案提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后来,俄罗斯认为,“世界读书日”还应当增加版权的概念。于是,1996年10月25日——11月16日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二十八次大会通过28C/3.18号决议,正式确定每年4月23日为“世界图书与版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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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书大赛作文800字

全文共 1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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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我们妙趣横生的采桑课堂里,拍桌的响声,嘈杂的讨论声,激动的尖叫声响彻教室。让我们把时光倒退到拔比赛的开始。

我们幽默风趣的“菠菜”裁判,正在热情地主持着比赛:“女士们先生们,我们即将开始拔书大赛,有请小成先生和小生先上场!”最先上场的是小成同学,他长得瘦高瘦高的,皮肤是黑黝黝的,留着一头平发,他穿着大自然的颜色——绿色的衬衫,腿上穿着蓝色的牛仔裤,蹬着一双黑漆漆的运动鞋。一看到他那结实的身体,就知道接下来会有一场精彩的演出。接着上场的是小生同学。他长着一双眯眯小眼睛,脸上带着让人捉摸不透的笑容,皮肤白皙。他上身穿着浅白色的衬衣,腿上穿着灰色的中裤,脚上蹬着一双运动鞋。“开始!”随着一声哨响,激烈的比赛开始。小成同学努力瞪大眼睛,呲牙咧嘴,面容变得狰狞。只见他弓着前脚,使劲蹬着后脚。而小生同学则面不改色,依旧带着那使人感到神秘的微笑。见他狠狠撅着肥大的屁股,双脚一齐弓在前方,双方不相上下,小成同学不惜一切代价,像恶狼般,紧抓着书,青筋暴起。最后,时间到了,双方均以失败而告终。小生同学对小成点点头,肯定地说:“你力气不小。”

接下来是两位淑女上场。一边的小渼同学率先登场,她浓眉大眼,头发后挂了束联合国旗帜的发圈,穿着蓝中透白的海军装。后来登场的小舒同学虽然显得腼腆,但眼神透出来势汹汹的杀气。她穿着洁白的长袜。“开——始!”哨声响起,小渼露出滑稽的微笑:吐着狗一般长的舌头,全场哄堂大笑。她把前脚狠狠地前倾,双手紧紧掐住书口不放,仿佛要把书碾碎。而小舒同学,她则顶着两个牛角般的马尾辫,眼神紧紧盯着书,双手简直要把书扯断。虽然双方都全力以赴,但遗憾的是又一次失败,小渼同学无奈地吐了吐舌头,拉了个不和谐音符——翻白眼。

接着是小胖子同学上场。只见他长得白胖胖的,脸上露出憨厚的笑容,胸有成竹地走上台。他穿着深绿的大衣,腿上穿着肥大的裤子,把他那胖乎乎的身材一览无余地展现出来。“开始!”小胖子脸上所有的细胞都在运转,他的眼睛微微上扬,嘴张得仿佛能把书吞下去那么大。因战局不顺,他半蹲在地上,双手使出吃奶的力气扯着书。小胖子生气地呐喊:“怎么回事!”比赛结束。

在大家都一筹莫展的时候,我们班的“智多星”揭晓了答案:“由于两本书交织在一起,摩擦力较大,所以无论怎样拉扯都不会成功。”于是,面黄的“菠菜”裁判亲自上阵,还吹了牛“我是拿破仑的后代,战无不胜,所向披靡,吹一口仙气就能把书打开,哈哈!”可是比赛开始就出洋相:他狠狠地向书吹气,脸涨得红红的,但时还没有吹好,不过他凭借力大如牛的力气,在最后一瞬间,毫不费力地把两本书拽开了。顷刻,全场大惊失色,原本怎样拉扯都拉不开的书,在菠菜手上不一会儿就扯出来了。这不得不让我们对科学肃然起敬。

这件事告诉我们:做任何事都要用巧劲,不能蛮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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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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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我认为它可以带你驶过汹涌澎湃的大海,也可以帮助你劈山填海,它是一种仅次于亲情的感情。《夏洛的网》正是向我体现了友谊的伟大。

虽然中很多细节一笔略过,但是仍然可以感受到夏洛对威尔伯的爱,那种包含了不舍,却远胜于不舍的爱。那些爱透露在:夏洛为威尔伯织得每一个文字上,透露在夏洛鼓励威尔伯活下去的每一句话上,透露在夏洛默默地为了她最好的朋友付出的一点一滴。在夏洛生命的尽头,她依旧为她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的一个朋友编织了最后一个词:谦卑。

或许在夏洛心中,威尔伯就是一个极其完美的人。夏洛很开心威尔伯可以做她的朋友。而夏洛的身影在威尔伯眼里也日渐伟大,她并不是那么残忍,那么冷血,那么冷酷无情,她已经成为威尔伯世界里的一部分,既特殊有重要的一部分,就好似树叶与叶脉,没有叶脉,树叶就无法吸收阳光和养分,无法生存。威尔伯不在意名利、权力、金钱、荣誉,他只在意夏洛与生命,是夏洛给予了他生活的希望,在夏洛承诺说:“我救你。”的时候,心里一定是波澜万千的。在夏洛的最后,生命的尽头,没有任何一个谁陪在她身边。但是我相信,夏洛一定是怀着希望死去的,因为她做完了她要做的事。而夏洛也知道,她的寿命,蜘蛛的寿命,是那么短暂,仿佛一片枯黄的落叶轻轻飘落在寂静的湖面上,浮出一阵阵淡淡的涟漪。她也许只是威尔伯的一部分,可是,威尔伯却是她的全部。

我羡慕威尔伯,因为他有一个肯为他付出的夏洛,我喜欢夏洛,因为她无私的付出、坚定的信念感动了我,就像夏洛对威尔伯说的那样:“你要活下去,威尔伯!”《夏洛的网》讲述了夏洛的全部,友谊的伟大,永恒的精神。书中那些感人的片段使我喜欢它,我相信,夏洛是永恒的,而她也从未后悔过,那个承诺:“我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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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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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它的相遇有些许潦草,假期闲暇刷小视频时,刷到了中的一句话“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我当时觉得它象一束光一下了击中了我内心的柔软,我非常喜欢这句话,便开始在网上了解书的大概。

我还很清楚的记得当时搜这本书简介时的心情,是兴奋极切的,像刚品尝了一块蛋糕后的一角后,迫不及待地再尝下一口一样,简单了解后,不加思索地开读了。

这是一个相互救赎的故事,蒋丞在高二时得知自己相处了十几年的父母是继父母,回了亲生父亲的家。一个心高气傲的大城市学霸来到钢厂,她是挣扎的,对钢厂这块土地,她是不屑的,但是她在这个小地方遇见了顾飞。

顾飞是一个独自扛起一切的孤勇,爱当旁观者的学渣,他因为家庭避无可避的因素,不得不收起自己的光芒,不能离开这个小地方,他是被现实捆绑着的,他是一直装睡的人。

他们两个人的撞击给了我极大的冲击。

书中的丞哥,并没有受到环境的影响而堕落,他努力的生活,拼命的学习,他跟顾飞说,“我就是那种越往地下拍,弹越高的人,我不会在这儿的,我要出去”,她也带动着顾飞,成为人们口中“走出去的人”。

很现实的故事,很鲜明的人物,我也因为这本书对学习生活有了新的定义,我开始不满自己单一枯燥的生活,想做出些努力,并且将生活中的循规蹈矩做得更好,试着做之前自己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比如:弹钢琴。其实,学习钢琴是我一直想做的事,哪个女孩子不想当在钢琴键上弹出优美旋律的公主呢?之前其实跟父母讲过学习钢琴的事,妈妈非常支持,但是爸爸认为没有什么用,毕竟初中了,花费太多时间会影响学习,这件事便不了了之,但书给了我做出改变的勇气。

我重新提出学习钢琴的想法,对父母表态度表决心,一番努力我开始学习钢琴了,每晚写完作业后坚持15分钟练琴,上课时在老师的指导下,一遍遍重弹,终于学会了一首小的曲子,后来学习的曲子,节奏越来越复杂,有时一首曲子重复练习,谈半小时都弹不流畅,当然想过放弃,但妈妈总在这时鼓励我“想想你当初想学琴的决心”,我就在心中安慰自己说“学不下去想蒋丞、活不下去想顾飞”,仿佛是自己的信仰班,让我坚持了下去!坚持着一遍遍的打拍子,不厌其烦地弹奏曲子,唱音阶,后来开始能弹一首流利的曲子,自如的谈一些有些难度的钢琴曲,现在我已经有自己最喜爱的钢琴家,并且正在学习他的钢琴曲了。

生活就像登山,开始总是最难的,但人们最缺少的往往是开始一切的勇气,等你登上山峰时,你将会发现你最喜欢的还是山顶的景色,“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总会给我背后的勇气,让我在希望中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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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书的味道作文800字

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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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作者通过他的笔使我感受到酸甜苦辣,令我为书中活生生的人物痴迷。

仿佛又是鲁镇的酒楼,那个穿着破烂长衫的身材高大而又脸色惨白的孔乙己倚在台边,品着温酒,嚼着茴香豆,虽没有进学,但也是天天“之乎者也”。喜欢喝酒,不欠酒钱,却从不靠踏实工作来挣钱。几个小孩向他要茴香豆,他只是看了看豆,慢慢拿起几颗,一颗一颗给,孩子吃了一颗还想要,便眼巴巴地看着盘中豆,他却慌忙用手遮住豆,打发走孩子,暗自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矣。”最后,这位酸腐文人却是因为偷东西的毛病,最后“大约的确是死了”。孔乙己让我品到了酸,是旧社会文人酸腐的酸,是像泡菜腐肉般的酸。

隐约在一轮明月下,带着银项圈的矫健的少年站在瓜田里,那是闰土。他屏着呼吸,小心翼翼的抬起叉子,对着偷吃瓜的猹狠狠刺去。他是迅哥家的长工的儿子,下了雪后,他与迅哥扫开雪,支起一个竹筐,撒一些秕谷,躲到墙后“请鸟入瓮”,两个人小脸都被冻得红扑扑,鼻涕也流了下来,但是抓到了鸟,他们的脸上都洋溢着欢乐。他们一起去沙滩上捡五颜六色的贝壳,去看跳跳鱼。少年闰土和迅哥一起度过了快乐而又甜滋滋的童年。闰土让我尝到了甜,是儿时欢乐玩耍的甜,是像蜜糖一样的甜。

好像又是鲁镇鲁家中,那个终日干活的可怜的妇人祥林嫂。她早早成了寡妇。她模样周正,手脚都壮大,又常常顺着眼,是一个安分耐劳的人,却因丈夫染风寒死了,儿子被狼叼走了,背上了个“克夫”的名。用辛苦挣来的钱给土地庙门槛捐门槛,试图要洗刷自己身上的罪孽也是枉然。某年冬天,当家家忙着祝福时,皑皑白雪中走来破衣烂裳的祥林嫂,她真瘦啊!原本壮大的手脚变成了竹枝似的,身子单薄的就像一张纸。孤苦无依的她,像一片雪花一样轻轻倒在了雪地里,无声无息的带着茫然死去了。祥林嫂让我看到了苦,是妇女被封建社会死死压迫的苦,是像苦茶青橄榄一样的苦,

似乎是未庄赵家,那个赵太爷,衣着打扮整整齐齐,脸上布满了深深浅浅皱纹,没有老人应有的慈祥,而是一味的阴险狡诈。他先是欺负自认赵家亲戚的阿Q,不让阿Q姓赵,后来又担心被高喊“造反了”的阿Q造了反,便使出浑身解数讨好阿Q。在未庄中他表面上是“精神领袖”,其实是拥有钱财却压迫别人的封建阶级,城府极深,毒辣之极。赵太爷让我感到了辣,是封建阶级阴险狡诈的毒辣,是像老姜一样的辣。

每每翻看这些鲁迅先生写的文学作品,细细品味他犀利的笔锋下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总是那样令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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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

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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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向大家推荐的是《鲁滨逊漂流记》,假期中,我看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是一本世界名著,讲述一位叫鲁滨逊的航海商人,独自一人来到漂流到一座荒岛,他克服种种意想不到的困难,他靠顽强的意志和自己掌握的科学知识,在岛上生活了28年,终于回到了故乡,鲁滨逊的坚强不禁让我佩服,他的乐观精神也值得我佩服,初到荒岛,鲁滨逊因为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也做不出一块木板。

我被鲁滨逊这种顽强的意志和他的乐观精神深深的打动了,由此我联想到残疾人不就是这样吗?残疾人就是这样,他自己虽然残疾了,却靠它自己顽强的意志和乐观精神活了下来。这本书给我们讲的虽然是鲁滨逊有不怕困难的精神,同时烘托出了穷人的生活艰苦,和富人在自己身上发现不了的顽强意志和乐观精神,这两点是富人怎样用钱也买不到的。

我一定要向他们学习顽强的精神和乐观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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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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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别喜欢《百变马丁》这套。主人公马丁拥有一项特异功能,每天早晨都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开启一段奇妙的旅程。马丁每天斩妖除魔,救死扶伤,是我心中的大英雄,我要是能拥有和他一样的本领就太棒了。

早上我穿好衣服出门上学,在公交站牌等了好久,车也不来。突然,我拍了一下脑袋,“哎,我真傻,我不是会变化吗?干嘛在这里等呢。”于是,我把自己变成了一只小鸟飞向学校。飞着飞着,突然迎头出现一只大网,我就被抓了。小小的我被撞的昏迷不醒,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被关在笼子里了。这可难不倒千变万化的我,于是我变成一只蚂蚁轻松地离开了笼子。回头一看,一屋子的国家保护动物,正用哀求的目光望着我,我的英雄血一下子冲向脑门,我立刻变成斗战胜佛——孙悟空,拿出金箍棒,跑到坏蛋面前,想一棒打死这些坏家伙。但一想,不能以暴制暴,还是交给警察叔叔吧!于是,我拔出三根猴毛,轻轻一吹变出好几个我,拿着绳子,三下五去二就把他们捆的结结实实。

回到屋里,我轻轻一吹,所有的小动物都回到了自己的家园。紧接着,我就把几个坏家伙带到了警察局,警察叔叔还表扬了我。

任务完成后,一看手表,呀,快迟到了,我急忙变成小鸟飞到学校,又变成了孙悟空。同学们看到我的样子,一点儿都不惊讶,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只有一年级的小朋友很好奇,老是摸我的长尾巴,但我一点儿也不生气,还给他们表演中国功夫。

但是我一点儿也不遗憾,虽然现实的我没有特异功能,但是我可以靠着自己的双手“千变万化”:变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孩子;变成保护环境的小卫士;变成积极发言的好学生;变成乐于助人的好哥哥;变成爱做家务的好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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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书真好初三作文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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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生活中有一位伙伴,它也是一位无言的老师,它们有一个总称——。说起书来,大家并不陌生。书在生活中充当着必不可少的角色,它是我们生活中的必需品。下面给大家讲讲我与书的一天吧。

清晨起来,古诗书映入我的眼帘。“一天之计在于晨”,清晨记忆力最好,这大好时间我可不能浪费。有人把风景比喻“如诗如画”,可这风景哪及这诗中美:田野、瀑布、青山、碧波荡漾……不知不觉中,我便沉醉于诗的世界里……

到了中午,我又拿起名著开始翻阅。无意间找到了《西游记》。正好,回味一下经典吧。看到“悟空三打白骨精”的片段,我看的又气又急:悟空的神情、动作描写的惟妙惟肖,仿佛就出现在我的面前。看着看着,我便进入了梦乡。在梦中,我仿佛见到了他们:师徒四人走在黄昏的路上,悟空在最前面,左跳右跳,看这看那,一会不闲着;唐僧骑着马,猪八戒扛个耙子左摇右晃的说:“猴哥,你慢点儿走,老猪我走不动了!”而沙河僧挑着两大包东西说:“二师兄,快点儿走吧!不然师父一会又好说你了。”而悟空则大骂到:“八戒,你这个呆子”……

在下午,我就会看些小说、寓言故事,像《伊索寓言》、林海音的《城南旧事》、鲁迅的《朝花夕拾》……每本书中都隐藏着一只小精灵,使我对书爱不释手;每本书都有一个美丽的故事,让我对美好的明天有了全新的认识。

书——我们不能没有书。没有书的日子像鱼儿没有了水,鸟儿没有了翅膀,孔雀没有了羽毛……书,是我生活中的伴侣,它没有华丽的外表,但它有缤纷的内容,有助我成长的真谛。有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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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推荐一本书爱的教育作文400字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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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一日无粮,不可一日无”。书籍是人类的精神食粮,离开了书,生活将少了多少乐趣。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教育》。

这是意大利著名作家亚米契斯所写的一部日记体儿童小说。书中以一个四年级小学生安利柯的口吻讲述了发生在他们身边的一百个动人的故事,抒发了强烈的爱国之情,深厚的师生之情、同学之谊、亲人之爱。读完这一个个小故事,你便能受到爱与美的熏陶。

书中,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是:卡罗纳的母亲去世了,在卡罗纳回校的前一天,老师特地跟同学们说,要庄重严肃热情地对待卡罗纳,不能在他面前大笑。当卡罗纳回到学校,同学们都对卡罗纳抱以同情和怜悯,用关切的目光注视着他。就连安利柯的妈妈放学来接安利柯,都没有在卡罗纳面前接受安利柯的拥抱。这是一群多么善良的人啊,他们尽自己所能做的去呵护卡罗纳悲伤的心。

书中的同学之谊也让我很受感动。有一个故事写克莱蒂获奖了,安利柯心里其实是有点嫉妒克莱蒂的。在克莱蒂不小心弄脏安利柯的本子后,安利柯与克莱蒂发生了争吵。后来他俩在放学后终于和好了。这个故事让我不禁想到我和同学之间的争吵,我感到惭愧,我也从中明白了:与同学相处要学会宽容,不能小气。

我喜欢这本《爱的教育》,因为它让我明白爱的不可或缺,爱是人人都需要的。大家也去看看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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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与书为友作文初一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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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和谐的社会,是我们共同的需求;一个和谐的社会,才能孕育出个个人才。高尔基曾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像一个世外桃源,能让人如痴如醉在里面;书像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不但教给人丰富的知识,而且陶冶了人的情操;书是人与人之间互相沟通的纽带,可以通过它沟通思想、彼此息息相通……如果与书为友,社会就能和谐,不信,你听听。

我们村原来有一个赌鬼,他特别爱赌博。他一旦进了赌场,叫他做事,简直比登天还难,他的屁股上好像粘上了胶水,牢牢地钉在了椅子上,任你怎么拉都拉不下。别人经常在他的背后说他的坏话。

有几次,他的运气很差,输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还欠了别人一屁股的债。回家后,他大发脾气,把他的妻子打得遍体鳞伤。他的妻子忍受不了这种折磨,一气之下,回了娘家,还与他离了婚。他变卖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才还清了欠下的债。

以后,他再也没有钱去赌博。无聊的时候,只能三心二意地拿书消磨时间。读着读着,他发现读书原来也非常有趣,就津津有味阅读起来……从此,他便迷上了看书、读报,再也不去喧闹的赌场,对人也礼貌多了,还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渐渐地,村里人对他的看法有了好转,再也不在他的背后议论他,说他的坏话,反而与他友好相处了。他再也不是人们心中的赌鬼了。这一切,都因为他与书为伴。

与书为友,夏天读出凉爽,冬日读出温暖,孤寂变成充实,浮躁化为澄澈,平淡变得浓郁,人生因此更加睿智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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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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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我从小就开始看书了,我都不记得是哪一年开始读的了,但我记得从一开始读书,我和书就分不开了。

记得那时我上四年级,我家的书藏得不多,所以我就向我的同学借书,我那时就向郝洋借了本《狼王梦》,刚刚拿到手,我就不想放开,我都已经读完了,可我就不想还给郝洋,我就再看一遍。上课了,我便把书放起来,可还没上几分钟课,我就又想看了,怎么办呢?突然,我想起了个好点子!把书放在电脑那层,露出个缝看不就行了?可那样,可能被老师发现,怎么办呢?对了,用书遮住不就行了?我说就干,果然,这个方法特别好,我看了好几节课都没有被发现。这种滋味跟《窃读记》中的主人公所叙说的那种滋味一样。但我忘了一个因素,要不然我不会这样看的,那个因素就是—我的同学,在上那节数学课时,我的同学苗家兴举报了我,哎,没办法,我只好把我的狼王梦给了老师。

但说真的,狼王梦这本书,我特别喜爱,它写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狼的,写了一只母狼,紫岚,她生了五个孩子,四个公的,一个母的,她想把她那几个公狼仔们都培养成狼王,但他们一个个都死了,首先大儿子,那时,紫岚刚刚分娩,要回家,有条小河挡住了道路,到家后,那只小狼死了,然后,给那些小狼起了名,黑仔、蓝魅儿、双儿、媚媚,紫岚决定要将黑仔培育成狼王,但他却被大雕吃了,后来他们都长大了,蓝魅儿在一次外出时,被人们的捕兽夹,给夹断了腰,双儿在与狼王的斗争中眼看就要成为狼王了,可他突然变的懦弱,被狼群吃掉了,只有媚媚活着,紫岚想要媚媚和一匹勇敢的狼生一窝小狼,但媚媚喜欢向了最懦弱的狼—吊吊,紫岚就把吊吊咬死了,媚媚得了相思症,后来媚媚和最勇敢的狼相爱了,但他们却把紫岚赶出去了,在媚媚分娩的时候,那只吃了黑仔的大雕来了,估计他想吃掉媚媚产的仔吧,紫岚为了媚媚和他的狼崽去和大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很有趣,也写出了紫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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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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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克家说过是人类的良师益友,书的确给予了我无穷的知识,我从小就喜欢看书,有一次我还闹出一个笑话呢!

那时我正在津津有味的看着《魔法小仙子》紫罗兰仙子正在寻找甜蜜咒语,还即将要中了巫婆凶巴巴的咒语,在这紧张关头哥哥突然过来叫我去吃饭,我紧张的说都“:快要死了,还吃什么饭啊!”哥哥听了左右看了一下然后问我谁要死了?看见各个紧张的连汗出来了,我歉意的说:“是书里的紫罗兰仙子要死了”哥哥生气的用手指着我,连话都说不出来。

现在我已经读了许多书了,读了《超级范文》教我怎么样写好作文,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认识了一位伟大的女性海伦凯勒,告诉了我不要因为自己是残疾而自悲,而要坚强的活下去,看了《三国演义》认识了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忠心耿耿的关羽......

在书中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是人类知识的总统”我爱书更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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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好书伴我行600字话题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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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名著是人类文明与智慧的结晶,具有无穷的思想价值和艺术魅力,是每个人一生中都不应错过的灵魂驿站。它是经过了岁月的洗礼,沙里淘金留下的精华,是人类文化长河中一颗颗璀璨的珍珠。它们交相辉映,构筑起世界文学的殿堂。

高尔基就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也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是啊,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既然读书,就要读一本好的书。不仅能让自己的灵魂接受一次洗礼、经历一次成长的蜕变,也能给自己乏味的生活增添些乐趣。

在我小的时候,我常常会让妈妈给我买许多有趣的故事书来讲给我听:从《养成好习惯》中,通过一个个生动、幽默的故事告诉我们做人要从养成一个好的习惯做起。从《丑小鸭》中,给我们讲述了一只丑陋甚至受人排挤的鸭子,为了梦想不屈的努力奋斗着,最后成为了一只受人喜爱的白天鹅。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跨入了小学阶段,不在读一些幼稚的故事书了,更多的把阅读融入到课本中去。学习过《将心比心》,我懂得了,如果我们能对老人多一份尊重,对孩子们多一份关爱。这样,人与人之间就会多一些宽容,多一些理解。学习过《弟子规》我更是受益颇多,做人要有一颗仁爱之心,应该孝顺长辈、尊重师长、诚实守信、谦虚礼让、发愤图强。

光阴似箭,如今我也成为一名六年级的学生了,不仅要掌握好课本上的知识,也要更多地阅读课外书,最重要的是了解更多地名著。从《西游记》中,我明白只有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坚持不懈,才能取得一个好的结果。从《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我体会到虽然主人公有身体上的缺陷,但她却并未向残酷的现实低头,而是勇敢的面对,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自己的努力。这一种品质是值得所有人学习的。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会读书迟。趁现在我们有着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读书,何不让书给我们创造更多的财富和乐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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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书里有个我初三作文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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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豪朱自清以其著作《荷塘月色》而享誉文坛。他的语言素朴缜密,清隽沉郁,字里行间无不充沛着自己真切的感情。然而,另一篇散文真正触动了我。那便是——《背影》。

《背影》描述了在家庭变故的情况下,父亲送别儿子远行的经过。其中,父亲在我上车前蹒跚地翻越过月台为我买橘子的情形最让我为之感动: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样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读着读着,我竟不由地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想起了那年那天……

“儿子,背包那么重,爸爸来帮你背吧!”说着他伸手便想来替我背包。我天真地笑了笑,说:“我能行的!”说罢一扭身,躲过了那双大手……到了车站,爸爸陪我有说有笑地等车,在那略显疲惫的脸上,竟也绽开了那么和谐迷人的笑容,他不顾自己是个成熟男人的身份,和我打闹,与我一同欢笑,打发等车这无聊漫长的时间。一会儿,车来了,他笑着送我上了车,我趴在车窗边,冲他招手,他也扬起那只宽厚温暖但有些粗糙的大手,朝我微笑,车子开动了,我却发现,在他转身欲去的那一刹他的眼底透出一丝依恋,一丝不舍,一丝牵挂,一丝落寞……他的背影,越来越小,越来越远,越来越模糊……直至消失在这纷扰的人海中,无处可寻……不知何故,小小的我也默默地留下了眼泪。

他是我父亲,他不是最富有的,不是最温柔的,不是最神气的,不是最完美的。但那些我并不在乎,因为,他是最爱我的,最疼我的,最亲近我的,最关心我的!

父亲的背影,父亲的爱,父亲的笑,我都将一一将其铭刻在心间——那人世间亲情之所在。

从朱先生的《背影》中我看到了人间真情,领略到了深沉的父爱,也想起了这在另一个城市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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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书韵生活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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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生是一条漫长而曲折的路,那么,就是沿途随四季更替的风景。

孩提时,我迷恋炫彩的童话书和有趣的谜语书,喜欢它们多彩的艳丽插图,敬佩其中的肝胆英雄,憧憬书中美好的生活

这种让我梦寐以求的感觉,以及这欣赏美丽的过程,仿佛正在天空中与鸟儿为友,与白云结伴,遨游天际之中。我总希望生活能像激情浪漫的小诗那样直白,希望身边有同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兄弟,而书就是这些希望的“代替演员”。

渐渐地,时间褪去了我稚嫩的外衣,逐渐地成长让我明白,童话、谜语书一类的书只是让我憧憬明天罢了,它只是我开垦荒原的第一步,不能满足我的需求。我的胃口越来越大,期望中,终于找到了新的“食物来源”——散文。

如果说童话书是书中明珠的话,那么,散文就是书中之帝了吧!

寄情散文,我觉得散文就是作家望向未来,遥思过去的一种方式,这种感觉是那么强烈。我一遍一遍地读着,时而大声颂读,时而闭目深思,一颗心早已乘着文字之舟飞到了作家身旁,与他们激情呼唤,与他们怅然追忆。

这就像场盛大的音乐会,作家在台上指挥,我在台下侧耳倾听,一个个灵动的汉字谱成了一曲曲充满风韵的音律,或轻舞悠扬,或激越高亢。在节奏的洪流中,我恍然,这才是真正的书韵,我窃喜,这是我在荒原上撒下的第二批种子。

童话让我憧憬,散文让我感动,小说实令我癫狂。

刚接触小说,有点儿看不懂里面的剧情发展,不过日久天长也就能看懂了,并沉陷其中。我十分尊敬小说,读它时,我将它视一次汲取知识的过程。

这种旋律,让我流连其间,好像灵魂音乐家——贝多芬又在创造新的交响曲了呢!冯骥才的《俗世奇人》,林海音的《城南旧事》,吴敬梓的《儒林外史》无不让我沉醉其中难以自拔,虽不能自诩废寝忘食,但绝对可算如醉如痴。

有人说:“书是逆境中的慰藉。”也有人说:“年轻时读书就像迎着朝阳走路。”不管哪个,我愿意如书中所说人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让书一路伴我迎接风风雨雨,欣赏蓝天白云,艳阳高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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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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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海一样广,书像蚂蚁一样多,书像花朵一样好看在这么多的书中选一本,实在太难了!

如果一定要选,我会选《林清玄散文》。

《林清玄散文》是分很多篇的文章,都是写一件亲身经历的事和对这件事的评价与感想,每一件事趣味性都很强,让人百看不厌;每一个启示都很深奥,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

所以,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个原因格式。

但是,如果一本书再好,不认真看,恐怕就没有一本喜欢看的书了。

所以,首先拿到这本书,我会先看题目,猜想内容应该讲些什么。再看作者,了解作者的亲身经历,接着看本书的内容,同时摘抄好词好句和不懂的`句子。看到最后,总结作者的写作方法,解答那些不懂的问题。最终,我会模仿作者的写法,自己也来写下,于是我仿写下了以下文章。跟死神拼搏

有一天,妈妈为了庆祝我单元考考了全班第一,妈妈大大方方地买了一箱螃蟹回家,差不多是在那天后的三天那晚上,当我打开保鲜盖,看见里面装得都是冰,我忍不住用手去摸一摸“哇!好冰!”我忍不住大叫。于是,我就叫来阿姨和弟弟,一起把冰给铲开,没想到铲完之后,突然看见有几只蟹还在动,但马上就不动了!我突然对他们无比敬佩,他们竟然打破生命的限制,克服种.种困难,从死亡线拉回生命线,尽管最终还是死的,但那一只只弱小、柔软的食物,却能有如此大的信心与和死神拼搏的毅力。令我惊叹,心想:食物都有这种心态,人物却未必有这种心态,我们真应该像它们学习。

还有一件事,记得我小区里有位90岁以上的老爷爷,他白发苍苍,皱纹满满。也无儿无女,他就一人住在一座小房子里,靠捡破烂为生。他竟然能在这种环境下存活下来,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忙,让我吃惊,他也是克服困难,走出来的,如果是有些人的话,要么就自杀了。生命,是可贵的,生命是有魔法的,它会在你有一种珍惜生命,克服困难的心态上发挥魔力,创造不可能。

书,是精神物质的粮食,最喜爱的书就像精神的粮食,希望我能去阅读并喜爱更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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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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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的名言,是知识的宝箱。如果向你推荐一本书,我肯定会推荐《狼王梦》。它的作者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书中不仅写出了紫风的快乐和悲伤,和对孩子严格的要求,描写出了一个母亲对孩子关爱的形象。

书中写的一头母狼,她叫紫风,写的是她和她的孩子的悲惨命运。他一共有五个孩子,第一个孩子他在出生的时候就死了。第二个叫黑仔,第三个叫蓝魂,第四个叫黑仔,第五个是一头母狼,叫媚媚。黑子是死在了金雕嘴里。紫风有一个梦想,是将孩子培养成狼王,可是小公狼一个个死去。蓝魂死在了猎人的追捕中。黑仔是死在了狼王的嘴里,黑仔是被金雕杀死。紫风只好将希望嘱托在小狼孙们,可是还没等狼孙出生,自封为了孩子,和金雕同归于尽。

我很感动,因为紫风是一个尽职尽责的母亲,他肯为自己的理想而去奋斗,和对孩子的教育。最感人的母狼壮烈牺牲的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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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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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一生的朋友!这个暑假我看了很多的好书,最喜欢的就是——肯尼斯。格雷厄姆写的《柳林风声》这本书了!

书中讲了一个美丽的森林里有四个要好的朋友——鼹鼠、河鼠、獾和蛤蟆在风光美丽的河畔所经历的曲折刺激的冒险故事!书中的蛤蟆总是乱花钱,一会儿喜欢这,一会儿喜欢那,是个喜新厌旧的人。他的朋友们千方百计的想改掉他的毛病,就是改不掉,后来还去偷车被关进了监狱!后来被好心人救了出来,回到家却发现家被黄鼠狼给霸占了。他的好朋友鼹鼠、河鼠和獾又齐心协力帮他夺了回来。蛤蟆从此也改掉了自己的错误,这种知错就改的精神还是值得我学习的。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可爱的小鼹鼠了,他聪明、活泼还很勤劳。不像我干一会儿事情就喊累!然后我也很喜欢河鼠,他性格开朗,还很好客!对待朋友就像对自己家里人一样。河鼠还多才多艺,会很多很多的本领。我想这些我都得跟他们学习。

同时读了这本书后,我也被他们之间的友情打动,知道了友情是世界上除了生命和健康第二重要的东西了。是友情的力量让蛤蟆最后改掉了坏毛病,重新夺回了城堡!

《柳林风声》真的是一本很棒很好看的书,没看过的小伙伴们赶紧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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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以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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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帮我买了一本,名字叫《半小时阅读》,这本书可吸引人啦!

书的正面,画着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猪,正专心致志地读着一本书,仿佛要告诉我们:“亲爱的小朋友,看书不仅可以增添兴趣,还可以增长知识,让聪明的人更聪明,请多看书哦!”我迫不及待地打开这本书,一下子像磁铁一样紧紧地把我吸引住了。

那一个个新颖奇特的题目,如“零的突破”、“可口香味电影”、“女教师的特异功能”……直吊我的胃口,使我恨不得一口气把它们读完。看着,看着,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幕幕生动的情节,使人浮想联翩。你别急,让我就为你介绍一篇吧!

就说这“女教师的特异功能”吧。一看到这题目就把我嘘得一愣一愣的,细细地看下去更让我感慨不已。这故事发生在一个偏僻的小村庄,村头有一座小小的学校。有一天,上课必须用的粉笔突然用完了,女教师想了个办法,用手指醮水在黑板上写字。

又有一天,她走进教室,准备上课,突然发现杯子里的水已经全部漏完。就在这时,女教师突然感到,她右手的手指上,正不断渗出亮晶晶的水珠,天!她有了特异功能,这种奇怪的教育结果,便造就了一个神童被一所著名的大学破格录取了。有人化验过,那女教师手指上的水与泪水的化学成份是一样的。

在这本书里,似这样新奇的文章比比皆是,读着读着,都让你爱不释手。不信,你也来读读!

朋友,你们都知道,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请爱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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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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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坐在课堂里,聆听老师的讲解,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让自己的大脑日益充盈。我喜欢在课间,和同学为某道数学题争的面耳赤红。对了,成功的喜悦让我笑,错了我仍然会笑,因为失败让我学到了将车停靠在路边;打开车门;然后安详的倚在方向盘上。这位司机在临终前想到的是别人,想到的是社会,而不是自己。我被他的精神所感动,使我联想到自己平时一些自私的行为而羞耻,更使我能够客观的剖析自己。

我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坐在桌前,一朵小花,一杯清茶享受书中的乐趣。我抗日英雄牺牲而悲哀;为卖火柴的小女孩冻死街头而哭泣,为林黛玉小姐的含泪九泉鸣不平,为芳汀的悲惨遭遇而叹息,更为过五关斩六将的英雄关羽而敬佩。甚至琼瑶催人泪下的言情小说,金庸老先生的“武侠秘籍”,罗贯中的红楼梦,都使我流连忘返。

我十分崇敬那些出口成章,妙语连珠,博学多才的能人,他们惟妙惟俏的语言使我心驰神往,自愧不如。不用说,我也知道,正是他们博览群书才会如此。古往今来,哪个成就事业者不是读书万卷?

如果说课堂的读书让我学习,让我思考,那么课外的读书让我了解,让我思索,而人世间的读书更让我成熟,让我成长。

读书为我消除疲劳,陶治性情,使我崇尚真善美,增强我前进的勇气,鞭策我明知扬帆,去实现凌云壮志。有那么多那么多的歌颂,都化作了我心底的一声由衷的感叹:“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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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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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英国的莎士比亚也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还深深记得邱老师对我们说过:“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在阅读中,我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知识的力量。

小时候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七岁那年读的第一本课外书就叫《爱的教育》。在书中,描绘了一个个充满爱的,洋溢着浓浓亲情的,友情的真、善、美得故事。文中的那个年轻漂亮的充满爱心的那个“天使”老师是我心目中的偶像,在天使老师的指引下,我与书为友,与文中的卡罗利那成了好朋友。卡罗只是一个八岁的男孩,他从小就失去了母亲,过着孤苦伶仃的生活。我伸出温暖的小手,抚慰他受伤的心灵。我把自己融入书中,和书中的小伙伴同欢乐同哀愁。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还阅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认识了正直、勇敢、善良有爱心的阿廖沙;我还阅读了笛福,从鲁宾逊身上学会了勇敢和刚强;还阅读了《安徒生童话》,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落下了同情的泪水;为丑小鸭变成白天鹅喜极而泣;为那昏庸愚蠢的皇帝自哀自怜……一个个精彩生动的小故事像一块磁块深深吸引我,我喜欢故事中那充满真、善、美的小主人。

上了中学,我读的书更多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鲁迅全集》,《红楼梦》,《名人故事》……书中一个个栩栩如生的英雄人物,是我学习的楷模,是他们给了我前进的动力。

在作文竞赛场上,我挥笔而就,一气呵成写成一篇“大作”,我的名字被印成了铅字。我的作文常常被老师当成了范文,在全班同学面前朗读,在一片片的喝彩声中,我获得了莫大的成就感。我多么渴望自己有一只生花妙笔啊,像张爱玲、冰心、琼瑶、席慕容那样写出优美的文章,留下一些令人珍惜,令人惊叹的不朽佳作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让我们记住冰心奶奶说的那句话“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享受读书的莫大乐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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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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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丹

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向远方。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经常要下乡。而葵花没有母亲,只能由爸爸带着她。但是有一天,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眼看着葵花成了孤儿,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葵花,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后又乘船回到家乡,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几乎绝望的她只好又回到家中。还有一次,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但并未找回,心中一直很难过。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葵花很懂事,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使人增添力量,增加自信。这本书启示我们,遇事要大胆,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不怕困难,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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