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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优秀20篇

导语:书信是以前相隔较远,暂时见不到面的人们相互交流情感与思想的工具。书信拥有悠久的历史且世界各国的人们都有使用。书信在人类的交流与沟通的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三年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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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传统节日优秀的三年级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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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除夕

大年三十是除夕,这天家家户户喜气洋洋,灯火辉煌。

一大早,大人们开始忙上忙下地为年夜饭做准备,妈妈和奶奶杀鸡、杀鸭,爷爷和爸爸贴春联、打米粿……中午,爸爸和爷爷带上打好的米粿、鸡和鸭去祠堂祭拜祖先,祈求来年我们一家平平安安,一帆风顺。

晚上,开始吃年夜饭了,我去帮忙分碗筷。爷爷提醒我多分几个碗筷,而且不可以空着。我分完碗筷,爷爷就往碗里夹了鸡肉、鸭肉或倒入红酒,我觉得很奇怪就问爷爷:“我们家没那么多人,放那么多碗筷要干什么呢?”爷爷笑咪咪地对我说:“老祖宗们会回来吃的。”年夜饭中有几道必不可少的菜,比如鱼表示年年有余, 炒米粉表示长长久久,红蛋和红酒表示年年红……长辈们相互举杯饮酒,小孩们喝着果汁 ,真是其乐融融。

吃完年夜饭,我和弟弟跑到楼下, 一人拿着一个“仙女下凡”烟花棒,让爸爸帮我们用打火机点上火,“嗞……”烟花一下子被点燃了,我们挥舞着烟花棒跳啊转啊,烟花棒的火光映红了我们的脸颊,我们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只听见“轰”的一声巨响,邻居点燃的一颗烟花弹升到了空中,在一瞬间爆炸了,那爆炸了的烟花仿佛是一朵美丽的莲花在空中展开了花瓣。 一声声响亮的爆竹声,一朵朵光芒四射、灿烂无比的烟花,在天空中飞舞,各式各样,五光十色,把天空点缀成一个花坛,顿时变得光彩夺目。

啊 ,多么喜庆的日子呀! 这是一个全国人民团圆的日子,这是一个小孩子们最开心的日子——我们又长大了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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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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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很多,但我最喜欢《陶小宝日记——我不再拖拉了》。因为我有很多地方和他一样。

陶小宝是四年级二班的学生。他非常拖拉,比如在课上吃泡泡糖,妈妈叫他起床他不起,在课上和别的同学说话……他拖拉的事做了一大筐,即使这样他还被选中代表班级参加体能智力比赛,陶小宝上阵后,又犯了拖拉、做事无计划的“老毛病”,不采纳同队女生的建议,自作主张导致本队在闯关中屡遭失败,拖了本队的后退。这时,他意识到拖拉所带来的不良后果,痛定思痛,彻底改变了拖拉的习惯。

有一天早上,妈妈叫我起床,我非常不想起,我就假装没听见,妈妈喊了三遍我都不想起来,妈妈说她要去上班了。妈妈走后我就继续睡,过了一会儿我一看表还有几分钟就上课了,我起床穿上衣服连早饭也没吃就冲出家门。虽然没有迟到,但是这一上午我给饿坏了,也没有心思去听讲了。

发生这件事以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我们都不能拖拉。

同学们你们拖拉吗?你们要是拖拉就马上改正这个毛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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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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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对自己来说最宝贵的东西。每个人都不一样,对我这个虫而言最宝贵的自然是书了!

我至今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青铜葵花》。它以青铜一家领养因父亲淹死而孤身一人的葵花为原由,塑造了一篇波澜起伏、感人肺腑的小说。女孩葵花与哑巴男孩青铜拥有一段深厚的兄妹情谊:从送她上学、看马戏、捉萤火虫为灯等都体现出他对她的关怀。而之后的蝗虫灾、水灾、唯一的老牛去世、奶奶去世等天灾人祸又让青铜一家和“女儿”葵花体会到各种人间疾苦……

这是一本蕴含着欢笑与悲伤的故事,尽管它的结局并不美好,但他们之后的生活又该何去何从令人心生遐思。特别令人震惊的是,青铜因过度思念被迫回城的葵花绝食而导致被饿得出现了幻觉,使他出乎意料地喊出声来,从一个哑巴变回普通人。

虽然它是一篇悲剧性的故事,但是每一个人都要懂得去正视痛苦、尊重痛苦、面对痛苦。欢乐与痛苦应当都值得称颂。唯有真正去体味痛苦,方能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世时的甜蜜。让我们在少年时便养成一种面对痛苦时应有的风度,这样长大后才能成为一个强者。

它就是我最喜欢、最记忆犹新的书,因为它给予了我一个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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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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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拥有一本好,就等于拥有了一个好朋

友一样,我也喜欢读书.我经常读一些名著,并且经常从中得到一些启发.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

其实《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18世纪欧洲最杰出的思想家卢梭曾建议每一个成长中的青少年,特别是男孩子都应该读的好书.它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鲁滨逊出生于商人家庭,他不肯安分地过日子,心中一直向往着大海以及充满了冒险和挑战的生活.于是他就毅然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不管家人的反对,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他遨游世界的梦想.

他去航海不是一帆风顺的,遇到了很多磨难,有一回他出海航行,被摩尔人给捉住了,结果当了奴隶,一直到了两年后他才从摩尔人的手中逃出来.然而他并没有放弃航海,而是继续去航海.但是,他再次去航海,却遭遇了风暴,因此他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结果他便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才回到他的故乡.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主要是我喜欢书中的故事情节,以及它的主要人物:鲁滨逊.在我看来,他流落荒岛之后,顽强地生存了二十八年的经历就能够说明,他配得上英雄这个称号.其实,鲁滨逊在现在,成了冒险家的代名词与无数读者心目中的英雄.鲁滨逊之所以能在众多的读者中受到极大的欢迎,是因为他面

对困境时的所作所为,体现了他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

实际上《鲁滨逊漂流记》这部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还有精彩的故事.鲁滨逊刚流落到荒岛上时.生活非常艰苦,他没有食物、衣服、住所、武器,除了他一个人以外,什么也没有.然而,他不是个软弱的人,流落到了荒岛,也决不放弃生存的希望.他一个人克服了无数常人无法想像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生存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建造.没有食物,他自己去打猎、种谷子、养山羊、晒葡萄干.没有武器,他自己上船拿,还想办法运回岛上去.他还自己试着做桌椅、陶器面包等东西,还自己想办法记日期.而且写日记.他还机智、勇敢地与野人战斗.体现了他对文明世界生活的热爱.而且,他到最后还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回到了故乡.

独自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看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明白了:人在逆境中,只要依靠自己的智慧,不向逆境低头,决不放弃,就能克服一切困难.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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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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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橱里放着许多书。有《三国演义》、《100个启发故事》、《水浒传》、《红楼梦》、《伊索寓言》……不过,我最喜欢的是《西游记》。

《西游记》这本书是我上三年级时老师给我们推荐的课外读物之一,它也是我过八岁生日时妈妈送我的礼物。这是少儿版《西游记》,是陕西旅游出版社出版的,它的作者是吴承恩,这本书可是咱们中国古典文学宝库的四大名著之一啊。

这本书的封面上是唐三藏骑着白龙马,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分别在前后左右保护着师父,就连书页里的插图也是栩栩如生啊。这本书讲述了179个小故事,每个小故事都很精彩。它以神奇的想象和动人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这本书主要是写孙悟空足智多谋、变化多端、一身正气、火眼金睛,能分出好人和妖怪,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作风。我也很喜欢孙悟空,因为它见了坏人不慌张,而是冷静,这一点值得我学习。

每当我写完作业或星期六、星期天有时间时,我都会看上一、两个小故事,这本书对我的启发是遇事要冷静,不要慌张,这样才能做好事。我真喜欢看这本《西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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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三年级我喜欢的小动物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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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小动物,我喜欢的小动物就是我奶奶家的曼赤肯猫,我给它起名叫——小花花,这只猫的性格有:开朗活泼、友善、易与人相处、对周围反应敏感。

这只曼赤肯猫刚买来的时候,一直在箱子里睡觉,于是我就把它叫醒,我看它这么小一定很听话,我想先跟它相处,谁知我和他只在一起了一个星期,它就对我一点也不陌生。我想这时是给它起名的好时候我想了好半天,我才想出了一个非常可爱的名字叫——小花花。我经常去我奶奶家,每当我打我奶奶家的时候,这只猫就会一下子窜到我的身上,它的毛非常暖和,一会在我的身上蹭一会又在我的身上舔,它的毛在在我身上曾来曾去的,非常舒坦。

小花花也是一个捉老鼠的健将,一次奶奶家里有非常多的老鼠,中的麦子、玉米都被老鼠啃的不像样,我们想家里只有这一只猫,捉老鼠就靠他了,半夜的时候后我们把小花花放了出来,我在楼上等了半天,没听见一点动作,我想这只猫难道不会抓老鼠,就在这时我听到喵这是我一看小花花的爪子下压着一只肥胖的老鼠。

这就是我奶奶家的小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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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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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一本是曹文轩的---《青铜葵花》。看了这部小说,我热泪盈眶,因为我被两个不起眼的农村小孩打动了!青铜是一个男孩名字,因为一场无情地火灾,这位5岁的小孩失去了语言。当青铜要上学时,遇见了一位比他小两岁!村长说:“这位女孩是从县城来的”。村长让女孩——葵花选择居住地方,他居然选择青铜家,当时青桐家只能供一个孩子上学,青铜毫不犹豫地让给了妹妹——葵花。最后青桐家商量后,决定葵花上学,青铜干活儿。有一次,青铜要和爸爸出差,葵花也要去,可是青铜却拒绝了!几天后青铜和爸爸回来了!葵花扔下手里的笔,疯疯癫癫地跑过去,一下把青铜抱住。妈妈说:“葵花一听到风吹或草动都开心的说妈妈,哥哥回来了!”

还有一次葵花要走了,可是青铜并不同意葵花走!第2天妈妈让青铜砍柴,青铜答应了,没想到青铜刚出门,妈妈眼含热泪的说:“孩子,你该走了!”说完,葵花上了亲戚的车子。。。。。。我读到这儿想:两兄妹怎么分开了呢?过了几个月葵花回来了!青铜看到了葵花,用自己地全部力量大声喊了几声:“葵花”“葵花”那震撼人心地声音回荡在整个村庄!!大家想一想一个不会说话的孩子竟然说出了话!那是多么艰难的事啊!!

这篇小说不禁佩服这两位农村长大的小孩,我们在这么好的环境下成长是不是更应该认真学习,天天向上呢!现在我遇到困难就会想起那一对小兄妹:青铜——葵花。有机会的话,同学们度要看看这本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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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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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作文大全》。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干妈给我买的。

我经常在做完作业的时候拿出来仔细阅读阅读,写作水平在不知不觉中提高了。暑假妈妈带我去黄山玩,写了一篇习作,叫《走近黄山》,我将平常积累的好词好句和在《作文大全》上学到的向个范文精彩片段运用到这篇习作中,妈妈说写得不错,改了改后向《萍乡日报》投了稿,没想到居然刊用了,心中说不出的高兴。这是《作文大全》带给我的意外惊喜。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觉得这话特别亲切,以前我不太喜欢看书,现在的我,可特别喜欢看书啦,一有空就看课外书,我看的课外书可多啦!有儿童版的《三国演义》等四大著、有《小学生优秀作文》、《小学生四库全书》、《上下五千年》、《十万个为什么》和《小学生百科全书》,每拿到一本书,我总是迫不及待的想看,首先会浏览一遍,然后熟读几遍,把好词、好句、好段摘录下来,同时把最喜欢的精彩片段多读几遍,并问自己为什么喜欢这些片段,如果同样的描写,换作自己又该如何来写,总之做到阅读时既动嘴、动脑又动手。

看了这些课外书之后,我觉得,一本书就是一位朋友,书对我们有很大的作用。

多读书吧,从你识字开始,书就是你不可缺少的良师益友,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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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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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伟大的领袖毛主席曾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不可以一日不读”。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王子》,它是由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写的。

《小王子》是一本充满想象力的书,它被评为20世纪最佳法语图书,全球发行量超过了5亿册。我拿到书后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至今已经读了不下10遍了。小王子离开了自己的星球去远行,一共游历了7个星球,在旅途中见到了许多奇怪的人。他认识了威严的国王,狂妄自负的人,嗜酒如命的酒鬼、占有欲强的商人,勤劳的点灯人和地理学家等。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个点灯人了。他的工作很单调,他的星球每转一圈,他就要点灯、熄灯。结果他的星球越转越快,一分钟转一圈,因此他就要不停的点灯、熄灯。连一点休息的时间都没有。但他仍然坚守自己的岗位,他的忠诚让人敬佩。

其实,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点灯人。比如环卫工人,他们不管严寒酷暑,刮风下雨,每天都从大清早开始就工作,兢兢业业,为城市的优美环境奉献了自己的一份力。再比如边防战士,他们驻守在祖国的边疆,一年才回几天家,十分辛苦。但他们却毫不抱怨,一直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他们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知道许多有趣的东西,是一件十分美妙的事情,让我们爱上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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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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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作家高尔基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是看些什么书呢?今天,我就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原著是美国的海伦·凯勒。这本书写的是:一个本来不盲,不聋的人,因为一次高烧而失去了光明和听觉,但经过不懈的努力,最后考入了最著名的大学之一——哈弗大学。

海伦·凯勒在无光、无声的黑暗世界里,坚强面对生活,勇敢地迎接生活的挑战。虽然拥有三天光明只是一个不能实现的梦,但是海伦·凯勒丰富、生动、真实而伟大的一生,却给全世界成千上万的残疾人和正常人带来感动和激动。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你也赶快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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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传统节日优秀的三年级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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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祥和的端午节,还喜欢圆满的中秋节,但我最喜欢的是吉祥如意的春节。

春节是我们中国人过得最隆重,最热闹的传统节日。每逢春节,家家户户都张灯结彩,贴上了红红的春联,寓意着人们对新年的美好愿望。妈妈和奶奶采购了许许多多的年货,我们穿上新衣服,迎接新年的到来。在外的家人,只要到了春节,人人必定赶回家来,与家人团聚在一起,吃上一顿丰盛的年 夜 饭,津津有味地品尝美味佳肴,享受着团圆的温暖,把自己这一年来的收获和幸福讲给自己的亲人,并送上对家人新年的祝福。

吃完年夜饭,“噼哩啪啦”的炮竹声,五彩缤纷的烟花在夜空中涌现,处处可以感受到热闹与喜庆。家人可以围坐在火炉旁,一边吃着零食,一边观看一年一度丰富多彩的春节晚会。到了十二点,新年的钟声敲响,我们一起大声地倒数时针:“4、3、2、1”,新的一年到来啦!我拉着表弟依次给长辈们拜年。他们笑呵呵地给我们发压岁钱。这是我们小孩子最开心的时候,我们开心地拿上压岁钱开始守岁。我们在院子里放炮竹,开心极了!

欢声辞旧岁,笑语迎新年,新的一年承载着我们新的梦想!过春节真好,我喜欢这一圣大的节日——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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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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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柜里,收藏着许多我珍爱的书籍,其中有一本书令我无比喜欢,那就是《智慧儿童》。

说起这本《智慧儿童》,它已经伴随我多年了。

记得我二年级的时候,有一天中午,我独自一人在家里写作业。突然,门“咔”的一声打开了,我跑出去一看,原来是妈妈回来了。妈妈瞧了瞧我,问:“敏敏,作业写完了吗?”“恩。”我说着,眼睛直盯着妈妈拎着的白袋子看,“咦!这好像是新华书店的袋子耶?”“恩,这是一本新书,刚出版的,拿去看吧。”妈妈说完,便把书放在桌子上,转身去做午饭了。

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桌前,提起袋子,跑进房间,从袋子里拿出书。哇多漂亮的书啊!湛蓝的封面上画着七个可爱的小女孩,在小女孩的中间,众星拱月般地围着四的艺术字“智慧儿童”。在“童”的下面还有三个红色的小字:中外篇。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翻到目录,哇!好多故事呀。有《司马光砸缸》《曹冲称象》《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拿破仑以少胜多》《巧买“啊”和“哇”》……最让我惊奇的是《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了,为什么绑架案会藏在图书里呢?带着这一连串的疑问,我找到这个故事,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

噢,我明白了,这个故事讲的是小罗宾很爱看书,他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名叫《横渡大西洋》的书,书里有好几个字被人挖掉了,他向管理员记下了这些字,回家以后把它们拼成了一句话:如果想保住你孩子的性命,就准备十万美元。不许报警,再联络。小罗宾一看,赶快上警局报了警,经过警察们的努力,终于破获了这一桩绑架案。真是太精彩了,我越看越入神,不出半天,一本书就被我“啃”光了。

我小心翼翼地把它珍藏起来,每天时不时地把它拿出来看一看,翻一翻,生怕它哪儿脏了,哪儿皱了,把它当稀世珍宝一样看待,对它爱不释手,宝贝地不得了!

现在,当我再翻开《智慧儿童》,翻阅着中外儿童的智慧精华,看着跟我同龄的孩子们惩恶扬善的事迹时,心中就会涌出一种激动,一种感慨:是啊!正是这本书,教会了我怎样做人,怎样用自己的智慧去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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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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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学者高尔基所说的话。是啊!没有书的知识,人类就无法进步,但我认为把书叫“营养品”更为贴切。

我每天都会吃这个“营养品”,它不仅可以让我开拓眼界,而且还可以让我积累字词、提升我写作的水平,可算是再好不过了。

喜欢的书有很多,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三字经》、《百家道》、《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要说最喜欢,就一定非世界著名生物学家——法布尔所著的《昆虫记》莫属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穷人家的孩子在放羊时对生物感兴趣,然后开始慢慢研究昆虫的故事。这一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根本没有的知识。如:螳螂的生活习性、蜜蜂修巢的科学性、蚂蚁的王室制……这可比背那些资料有趣多了,看这本书仿佛就可以亲身体验与大自然贴近。看着那本书上的文学,它们仿佛在跳动着向我问好。于是,我深深看上了这本书。

在这当中我最喜欢的情节就是蝉了。蝉的生命很短暂,它们的一生要经历三次蜕皮。成蝉繁殖后就会将卵排入地下,然后等待着死亡。卵孵出小蝉,小蝉就会吃植物的根来保持自己的能量,不久后小蝉就会经历第一次蜕皮。然后小蝉就会向上一些,以保证自己第二次可以成功的蜕皮。在第二次蜕皮后蝉是绿的,身上也有了翅膀,可是这时蝉却无法使用翅膀。在快第三次蜕皮时,蝉会变成褐色,并且在离地面五六厘米处。到了小暑时,蝉就会在傍晚和晚上爬到树上进行第三次蜕皮,若蜕皮完成蝉就可以在空中飞翔了。可每到这时,人们都会趁着晚上开始捉蝉,蝉可以捉回家后用清水反复清洗后放入锅中用油炸,炸出后可食用。所以蝉一上树就会奋力向上爬,完成它最后的蜕变。成为蝉后,蝉就会在树上咬一个口来吸食树中的水分,并且开始用叫声来吸引异性。看了这些,你是不是再也不嫌蝉吵了,毕竟它们生命短暂,而喊叫是唯一让其它成蝉和人们注意到它的方法。

书是一个好东西,它传承了老祖先和名人们的知识,所以我也希望大家可以每天都吃这个“营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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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小动物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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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每次听到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歌都会让我想起我的小白,那只我喜欢的小兔子。

小白是去年过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从第一眼看见它我就深深的喜欢上它了。小白浑身都是白白的绒毛,洁白的犹如冬天里的白雪。因此,我们给它取名叫小白,一对长长的大耳朵时而耷拉着时而竖起来。一对又圆又红的大眼睛像是一对晶莹的红宝石。要问我最喜欢什么,那还要属它那又小又短的小尾巴,毛绒绒的,远远望去好像冬天里的小雪球,可爱极了。

小白兔很喜欢吃萝卜和菜叶.每次它饿的时候总是喜欢在笼子里蹦来蹦去,好像在说:“小主人,我饿了。”每当这个时候我就赶忙拿些胡萝卜或菜叶给它,它吃的可快了,只听“喀嚓喀嚓”不一会就全都吃完了。然后懒洋洋的趴在笼子里美美的睡大觉,看着它熟睡的样子,我的心里也美滋滋的。

这就是我的小兔子,给我带来快乐的小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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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小动物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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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猫。它是一只小母猫,它的名字叫花花。

花花长着一身毛茸茸的毛发,黄晶晶、白花花,漂亮极了!它的嘴巴小小的,叫起来“喵喵喵的,可爱极了!”花花的眼睛黑黑的,圆圆的,像两颗闪亮的小灯泡。

花花可喜欢玩妈妈织毛衣的毛线球了,有一次,妈妈买了一个粉红色的毛线。到了家,妈妈拿出毛线,正准备织毛衣,花花看见了,开心地“喵喵喵”直叫,后来又猛地一跳,咬走了新买的粉色毛线,跑走了,我和妈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花花口中的毛线夺回来。

花花最爱吃妈妈烧的鱼,有一天,妈妈烧了一盘又香又好吃的鱼。开饭的时候,花花闻见了鱼的香味,飞快地跑到自己吃饭的地方,我给了它一条鱼,它不一会儿就吃完了。吃完了还“喵喵”地说:“真是太美味了!”

你们喜欢可爱的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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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最喜欢花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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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楼下的桂树开的花可多了,轻轻一摇,就下起了桂花雨。

今天,我和弟弟在楼下摘桂花,只走到一楼,就能闻到隐隐随风传来的桂花香,沁人心脾。我急忙跑到楼下,享受花香,仿佛沐浴后清新的感觉就能渗透在我身上的各个角落。我伸手摘下一撮,放在手中,用鼻子一闻,那种香,使人感到浑身舒畅。我把它装在我带的袋子里,然后对弟弟说:“我们比谁摘的桂花多,好吗?”没想到弟弟答应的这么爽快,也不怕我高,占了便宜。开始摘了,我们俩个谁也不肯让谁,哪里桂花多,我就在那里摘。但是,弟弟也不甘示弱,跟我争。我在那里,他也在那里。好像在提醒我,这场比赛你输定了。但是我没有理会他,一直在往高处摘,因为下面的桂花几乎已经被我们摘光了,而弟弟比我矮三十厘米左右,他只能摘下面的。不用说,这场比赛我赢了。

虽然弟弟输了,但他也很开心,因为他把桂花带回了家,而且这是我们亲手摘下来的“劳动成果”。

十里飘香的桂花现在在我家,他把我的家变得香香的,所以,我爱它,爱这些香香的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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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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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虫”?这不是在说我的同桌杜雨霏吗?

杜雨霏瘦瘦的,梳着一个长长的马尾辫,她的脸圆圆的,弯弯的眉毛下面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对每个人都笑眯眯的。

杜雨霏她可爱看书了,只要一拿起书来就放不下。她吃饭时看,上卫生间看,甚至走路的时候都拿着一本书在看,总之是一有时间就看书。有一次,她看了一本《米小圈上学记》,然后晚上做梦还是想着《米小圈上学记》里的精彩内容,嘴里还说着:“米小圈,快交作业,不然我就告魏老师了啊!”第二天上学的时候她告诉了我这件事,把我逗得哈哈大笑。

记得有一次,下课铃声响了,大家都像小鸟一样飞奔出教室,跑到操场上去玩了。只有杜雨霏一个人坐在教室里,拿出一本《红楼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当我走进教室,她头也没抬一下,我想吸引她的注意力,就走到她身边用手指轻轻地戳了戳她,可她根本就没有被我从“书窝”里拉出来。唉,真是个“书虫”啊!

杜雨霏因为看得书多,口才极好,讲起故事来滔滔不绝,同学们都喜欢听她讲故事。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们在生活里要多读书,才能懂得更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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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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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奥秘世界大百科》。它是一本内容丰富、生动活泼、图片精美、知识系统、探索神奇奥秘天地的百科全书。

这本书介绍了各类科学文化知识。包括八个部分:神秘的外太空、光怪陆离的大自然、探索人体的奥秘、开启神奇的科学大门、闯入精彩的动物世界、奇趣无穷的植物王国、追寻遥远的古代文明、等你揭开谜底的未解悬疑等,每个部分都有许多精彩的故事和文章。我最喜欢的是开启神奇的科学大门这个部分,它告诉了我电和光的奥秘、神奇的磁铁、航空母舰和核能的奥秘等科技知识。

读了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磁悬浮列车的奥秘》这一篇。磁悬浮列车跟普通列车是不一样的,它是没有轮子的,它的速度要比一般的列车快得多,它是在列车和铁轨上都装上强力电磁铁,通过电磁铁的N极和S极随着电流方向的变化,不断变换,使列车和轨道的磁极间总能产生推动列车向前的力。它在轨道上是悬浮飞驰的,摇晃和噪音可以降到最小,因此,大家都叫它“飞行列车”。它是一部现代化的、最先进的交通工具,它的建造给我们的学习和生话带来了极大的方便,阅读后我知道了我们可以通过电流控制磁铁产生作用来为人类服务,它是科学发展的结果。

我很喜欢这本书,一有时间,我就会读这本书。这本书给我了解到很多科技知识,通过读书,我懂得了宇宙和地球的形成、神奇的流星雨、生命和人类的起源、恐龙之谜、爱听音乐的植物等等。让我掌握了课堂以外的许多科学知识,知道了宇宙、自然、人体、科学、动物、植物、历史和悬疑的精彩世界,它不仅能使我开阔视野,而且对我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这是一本好书,是我最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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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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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法国的高尔基这样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国古代的宋真宗这样说。古今中外的大教育家、大思想家都提倡多读书,而我们这些祖国的未来怎能不多读好书?

我的爱好也是看书,而且尤其喜欢历险类的书,而《鲁滨逊漂流记》则是历险类的书中的“王者”,这本书的引人注目之处不但在主人公鲁滨逊坎坷曲折的经历之中,还在主人公鲁滨逊怀有一颗坚强、不随便向大自然认输的心中。

主人公鲁滨逊出生于一个商人家庭,一心想出海见识见识。可他的父亲却是个固执的人,只想让鲁滨逊继承他的商人事业。鲁滨逊是一个向往自由的人,他可受不了父亲的管束,就瞒着父亲偷偷叫上他的一位有钱的朋友,一起买了艘小船,就出海前往伦敦了。

在前往伦敦的路上,鲁滨逊先遇上了大风暴,船被撕了个粉碎,自己好不容易才保住了性命。第二次航行总算“苦尽甘来”,他一帆风顺地到非洲,他凭借天生的商人头脑在非洲赚了一大笔钱。第三次航行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可又一次在主人出去办事时划着主人的小艇逃跑,中途被一艘葡萄牙商船救起。

他乘着商船来到了巴西,下了船,又靠着在非洲经商赚来的钱买了一座庄园,做了庄园主。可他不甘心这样的发财致富,又再次乘船到南美洲经商。

可这次运气也不太好,船遇到风暴触礁,船上的所有人都死于非命,只有他一个人侥幸存活了下来,他在风暴中拼命游泳,最后还是晕了过去。等他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被潮水冲到了一个偏离航线、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冷静下来,把被潮水冲到岸边的沉船残骸里可以利用的东西都给搬了上来。他用从船上搜刮来的亚麻布做了帐篷和吊床,把家建在了小山旁,用削尖了的木桩在家旁边做了一圈栅栏,防止野兽入侵大本营。他用从船上拿来的枪支和弹药猎捕野味为食,以家旁的小池里的淡水为饮,用简单的工具做出了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还种植小麦并成功地做出了面包。度过了最初的困难。

当鲁滨逊已经在荒岛上居住了差不多二十年的时间,他在一次环岛旅行时看到了几个巨大的脚印和几堆已经腐烂的骨头。当时,鲁滨逊恍然大悟,这些骨头并不是动物的骨头,而是人类的骨头!他终于知道,这座岛并不是一座荒无人烟的荒岛,而是臭名昭著的食人族开过食人宴会的小岛!鲁滨逊知道这个如晴天霹雳般的消息的时候,吓得魂不附体。因此,鲁滨逊十几天内没有安稳地睡过一次觉,每次想睡觉的时候他都会做一个同样的噩梦:他被食人族捆了起来,他亲眼看见自己的同类被食人族吃掉。而且他知道,下一个被吃掉的人就是自己!每次,他都会被噩梦惊醒,害得他好久没好睡觉,长出了像熊猫的眼睛一样的黑眼圈。直到他又过了三年,亲眼看见一群食人族来到岛上吃抓来的奴隶,他实在怒不可遏,抓起猎枪和一把匕首就冲了上去,把食人族杀了个精光,只留下了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食人族。当时,鲁滨逊实在不想杀生了,便留下了一个伶牙俐齿的食人族少年做了自己的奴隶。由于鲁滨逊收他为奴隶时是星期五,鲁滨逊便给他取名为“星期五”。

鲁滨逊和“星期五”又在荒岛上生存了几年后,一艘商船来到了荒岛,他们十分兴奋,可不幸的是这艘商船的船长对他们说,这艘船以经被海盗俘获,海盗们到这里来就是因为想靠岸休息休息。最后鲁滨逊一行人利用自己的智慧和海盗斗智斗勇,最后终于收复商船,并把海盗留在了小岛上。船长十分感激地带他们回到鲁滨逊的故乡——英国。当鲁滨逊带着“星期五”回到家里时,父母亲早已双亡。他在英国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最后,我要对大家说,我们的身边有许多一见到困难就说不的人。可你看看鲁滨逊,我们应该多学习他看见困难并不是自暴自弃,而是冷静下来,仔细观察事物,利用自己的智慧努力战胜困难,并在受挫时不放弃希望,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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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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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童话犹如一幅画卷,让人赏心悦目;一个故事犹如一汪清泉,使人澄净身心;一本好犹如一阵清风,令人放飞思绪。今天,我为大家推荐一本好书――《童年》。

《童年》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三部曲之一,主要描述主人公阿辽什卡辛酸而悲惨的童年生活,记录了他在外公外婆的照顾下长大成人的经历。正是这本书改变了我对生活的看法和感觉。

三年级时,姐姐给了我一本《童年》,可当时我看惯了漫画书,面对书本中一页页细小的,密密麻麻的汉字方阵,我毫不犹豫地把书给合上,放在书柜上。直到五年级,老师让我们阅读一些中外名著,其中就有《童年》。我才阅读起《童年》来。我一开始读,就停不下来了。这本书好像有一种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我,使我看完一遍之后还不够多,继续看第二遍,第三遍。

主人公阿辽什卡的遭遇催人泪下,他从小就失去父亲,其他亲人都不关心阿辽什卡,外公常常毒打他,只有外婆关心他,照顾他,爱护他,使阿辽什卡在这个冰冷的世界还能感受到一丝温暖。阿辽什卡的生活,与我们的生活形成了一个强烈的对比。我从小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越生活,丝毫不用担心未来,而阿辽什卡连饭也吃不上,还要时时刻刻面对生活困难。

《童年》带我畅游文学海洋,也带我品尝了人间的疾苦。它让我与经典同行,与岁月相伴,领悟了生命的真谛。《童年》当之无愧为文化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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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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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义的才是真正的好书。我最喜欢的一本好书是《鲁滨孙漂流记》。

这本书介绍的是主人公鲁滨孙在一次乘船时遇到了可怕的风暴,船上只有他一人幸存下来,他就靠着岛上的资源、大船上仅剩的物资生存了28年!

其中,他还经历了许多的危险:有一天,他住的洞穴发生了地震;还有一天,他看见了许多野人在岛上开“人肉宴”……但他毫不惧怕这些困难,永远充满希望地努力地活着。后来,他拥有了第一位“仆人”星期五。正是因为星期五,最后他才成功从岛上脱险。

其实这本书出自一个真实事件:一位苏格兰水手在海上叛变,被抛弃到了一个荒岛上。在这个荒岛上,他独自生活了5年,最后获救。读这本书之前,我从来没想过,世界上竟有生存能力这么高的人。

贝尔·格里尔斯说:“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这也正是我喜欢鲁滨逊最重要的理由。他能在这样的环境中还保持微笑,这种精神令我十分佩服。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要像书的主人公鲁滨孙一样拥有微笑着面对困难的勇气。这就是我从这本好书中领悟到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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