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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实用20篇)

导语:书信是以前相隔较远,暂时见不到面的人们相互交流情感与思想的工具。书信拥有悠久的历史且世界各国的人们都有使用。书信在人类的交流与沟通的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三年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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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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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爱漫无边际地思索,所以我的柜摆满了一堆书,但我最喜欢的是《素材大全》这本书,因为它能给我带来很多知识。

有一次,我在吃着香甜的蜂蜜时,妈妈突然问道:“你知道蜂蜜是怎么样酿制出来的吗?”我听后,思忖良久,无果,马上想到去查查我的素材大全,才知道蜂蜜是怎样酿制出来的。《素材大全》里面其中的一页写道:春夏季节,蜜蜂们伸出细管似的“舌头”,在花朵中一伸一缩,把花的甜汁吸到蜜胃中去,再运回来,就可以酿蜜了。蜜蜂们采回来的甜汁吸到蜜胃里进行调制,又吐出来,就这样反复一百多次,才能形成香甜的蜂蜜。我把这些内容说给妈妈听,妈妈夸我真棒,其实这都是这本书的功劳。

还有一次,我发现学校的玉兰树是先开花后长叶子的,我非常疑惑,百思不得其解。这时,我想到了我的《素材大全》,急忙翻出来一看,才知道,主要是开花和长叶子需要的温度不一,花芽开放的环境温度比叶芽萌发的要低,所以玉兰就先开花了。我很高兴又用《素材大全》这本书解决了难题。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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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迎春花三年级

全文共 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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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多草中,我最喜欢迎春花,作文 我爱迎春花.

迎春花在众多花草丛中,是一个不起眼的花种,而我却偏偏喜欢它.这是因为它不但有着顽强地生命,而且还有崇高的品质.

他的外表极其普通,不像水仙花、杜鹃花一样有着华丽的外表,也有它们那样芳香.它只是一颗普普通通的植物,大体的看一下,就像一株野草,而我却不这么认为

迎春花粗壮的颈上面长满了一片片绿油油的叶子,一片叶子有指甲盖那么大,四季常青,每当到了春天,便迅速的长出一根根细茎,颈上长满了花骨朵,美丽极了.

它最大的优点就是生命力强.

一次我去舅妈家,看见那盆花滴水未浇一周多却奇迹般的活了下来.这件事让我对它产生了一种万分敬佩的感觉.

迎春花的叶子不停地进行光合作用.为人类做贡献.它并不向人们所取什么,也不炫耀自己的功劳,所以我爱迎春花更爱它那默默无闻的崇高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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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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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大家好,我叫王冰,是大家公认的“小迷”。

在这个假期中,我阅读了许多书籍:《意林》、《父与子》、《笑猫日记》、《绿野仙踪》、《爱丽丝梦游仙境》、《青铜葵花》、《绿墙上的安妮》、《草房子》、《城南旧事》……等各式各样的书我都看过。然而,在这片茫茫的书海中,我最喜欢看《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英子。她有一个保姆,也就是宋妈。宋妈的命很苦,先是嫁给了黄板儿牙——冯大明,再是她的两个孩子——而儿子小栓子和女儿丫头子一个死了,一个被冯大明卖了。英子还有一个很要好的好朋友,叫妞儿,也叫小桂子。她的亲妈却是惠安馆人人公认的“疯女人”秀贞。秀贞经常痴痴地立在胡同口寻找她丢失的女儿。

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地里遇见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为了供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最终他被警察局的人抓走了。后来,被赶出家门的兰姨娘来到了英子的家。英子想方设法把兰姨娘和德先叔凑在了一块儿,使他们俩相爱了,并坐上马车走了。

最后,英子的爸爸因得肺癌而去世了。英子随着家人踏上了去远方的路程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从中,我感到小英子生活的滋味,有喜也有忧。然而当她还没有解开所有疑惑的时候,她的童年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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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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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很多,有《小公主与矮爸爸》、《穿越时空遇见你》、《谁的假发在飞》、《梦想家唐豆》……不过,我最喜欢看《神奇女生祝如愿》这本书了。作者是郁雨君,她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了。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拥有神奇名字的女孩祝如愿,祈祷上天给她一个漂亮妈妈和一个又帅又善良的哥哥。她和她的木偶剧演员爸爸真的如愿遇见了一对奇特漂亮母子,会吹长笛的允典阿姨和吉利哥哥。他们象两个半圆一样拼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完美的四口之家。可是奇妙的遇见和幸福的生活之后,是突然的分离和心碎。祝如愿的追寻换来一个悲伤的真相,更牵引出一段奇妙的左脚哥哥的渊源。

我觉得这本书真是我学习的好老师啊!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和帮助,这本书还让我变得更加活泼、开朗了。以前,我从没有像现在那么地快乐过,可是,自从我看了《神奇女生祝如愿》这本书之后,就变得更加快乐了,更加活泼、更加开朗了。我想,如果我们人人都向祝如愿学习,那世界上就不会有人有自闭症了。

我看了这本书后,觉得这个故事从头到尾流淌着令人动容的善良的力量。而且,我觉得书中结尾的最后一句话是最好的:“我从来不曾这样乐观地相信自己,因为我是神奇女生祝如愿。不是吗?”因为我觉得这句话就像说我自己一样,要乐观的相信自己,就可以让自己把每一件事情做好。如果我们一直保持着一种坚强、乐观的心态,就可以把自己的一切一切的烦恼统统忘掉;如果我们真诚地去对待每一个人,别人快乐了,我们会更加快乐,难道不是吗?这本书带给了我快乐,带给了我幸福,还带给了我一种前所未有的自信。

我真佩服文中的女主角祝如愿啊!她是那么的坚强、那么乐观。我要像文中的祝如愿一样努力和尽力地去做好每一件事。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成功的。书中所谓的神奇,就是一种无所畏惧的乐观吧,相信乌云只是暂时的路过,阴天都会变成晴天!

最后,还想对文中的女主角说:“你真是我的骄傲,我相信你以后一定会活得更加快乐的,你们一家子一定会活得更加完满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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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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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过汤姆·索亚这个名字吗?他是美国作家马克·温吐的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一个既淘气又聪明的孩子。

在汤姆·索亚很小的时候,他的妈妈就去世了,他从小由姨妈收养。聪明顽皮的汤姆常常惹得姨妈和老师头疼。周末被罚刷墙,汤姆设计让镇上的男孩不但自愿帮他刷墙,还主动送谢礼。去墓地探险,他目睹了一起凶杀案,在无辜者即将遇难时,汤姆勇敢地站了出来,指出真凶,成了一个了不起的小英雄。去郊游时,他不仅救出自己和朋友,还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宝藏。

这本里,我最喜欢刷栅栏这件事。一次,汤姆被姨妈罚刷栅栏,但他想去玩,就用花言巧语把刷栅栏描绘成了一件非常有趣且独特的事。镇上的孩子听了后,都想干这件事,而且,还愿意用自己的东西和汤姆交换。就这样,汤姆不用劳动,而且还得到了许多小玩意。

在生活中,我也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有一次,我有事不想站岗,但大家都在写作业,我就说:“站岗看起来不好,但其实,你可以写作业,而且还能监督别人写作业,可威风了。如果老师看见,还会表扬你呢!”我刚说完,就有好几个人抢着要站岗。我心里乐开了花,选了一个同学替我去站岗。

在我读过的许多书里,我最喜欢这本《汤姆·索亚历险记》,尤其是主人公汤姆,他虽然像我们一样淘气,但是非常聪明。要是你读了这本书,肯定也会像我一样深深喜欢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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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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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诚的朋友值得一交,真正的美酒值得一尝,而好就是朋友,就是美酒,值得我们倾情深交,细细品尝。

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听妈妈讲故事,2岁识字后就开始自己看书,我特别喜欢看科普读物。《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就是我的最爱。

这本书一共有四本,只要内容有:天体漫游、生物世界、农业之窗......其中我最喜欢微生物王国这个部分。

每当我翻开书,书上的文字仿佛都变活了,它们变成一个个小导游,热情而又耐心。他们先带我去农田,让我看看根瘤菌怎么制肥,苏云金杆菌怎么杀虫;它们又带我去工业基地,让我看看氧化铁杆菌、氧化硫杆菌怎么炼矿,酵母菌怎样发酵......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源泉,是它使我成为班上的“小博士”。但是,我不会满足于现在的知识,以后我还要看更多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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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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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的众多课外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要数《西游记》啦!

以前电视上也播放过《西游记》,看了几集我就被故事中的几个人物吸引了。2015年寒假,妈妈又为我买了一本《西游记》,这下把我高兴坏了,一连几天,我每时每刻都捧着书看。没多久,我就把一本书看完了。我不仅喜欢《西游记》中几个主要人物,还喜欢书中很多精彩的故事,从这些故事中,我学到了很多新奇的知识,同时也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处事的道理。

《西游记》中有一身正气、目标专一、一心想去西天取经的师父唐僧;有神通广大、拥有百般智慧、嫉恶如仇的孙悟空;有好吃懒做、贪财好色的猪八戒;有任劳任怨、不离不弃保护师父的沙和尚。其中我最喜欢人的是孙悟空,因为他有很强的法力非常厉害;我最讨厌的人是猪八戒,因为他好吃懒做。

《西游记》主要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在取经的道路上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情。在众多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大闹天宫”:它讲述了由于悟空太顽皮喝了王母娘娘的玉酒又吃了她的仙桃和太上老君的金丹,才引起“孙悟空大闹天宫”的趣事。

我真喜欢《西游记》这本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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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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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这两句经典的读书名言都出自前苏联的著名作家——高尔基。高尔基为什么能成为作家,因为他会从一本书中找到自己想要找到的。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城南旧事》。

这本书主要讲了,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的女儿被扔到城墙底下,生死不明,英子对他十分同情。英子知道了自己的好朋友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后,又发现妞儿的脖子后面也有一块胎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可没过多久,她们母女俩就被火车压死了。英子为此伤心了好一段时间。在英子家门前,有一片无人管理的荒地,她在那里又认识了一个为了供弟弟上学,而不得不去偷东西的年轻人。当时英子还不知道“偷”是什么意思,便答应了他不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不久,英子又在这里捡到了一尊小铜佛,被警察局暗探发现,糊里糊涂地带着警察把那个年轻人抓走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书中把那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描写的淋漓尽致,我最喜欢的一点是,它不刻意表达什么,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说它自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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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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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一生的朋友!这个暑假我看了很多的好书,最喜欢的就是——肯尼斯。格雷厄姆写的《柳林风声》这本书了!

书中讲了一个美丽的森林里有四个要好的朋友——鼹鼠、河鼠、獾和蛤蟆在风光美丽的河畔所经历的曲折刺激的冒险故事!书中的蛤蟆总是乱花钱,一会儿喜欢这,一会儿喜欢那,是个喜新厌旧的人。他的朋友们千方百计的想改掉他的毛病,就是改不掉,后来还去偷车被关进了监狱!后来被好心人救了出来,回到家却发现家被黄鼠狼给霸占了。他的好朋友鼹鼠、河鼠和獾又齐心协力帮他夺了回来。蛤蟆从此也改掉了自己的错误,这种知错就改的精神还是值得我学习的。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可爱的小鼹鼠了,他聪明、活泼还很勤劳。不像我干一会儿事情就喊累!然后我也很喜欢河鼠,他性格开朗,还很好客!对待朋友就像对自己家里人一样。河鼠还多才多艺,会很多很多的本领。我想这些我都得跟他们学习。

同时读了这本书后,我也被他们之间的友情打动,知道了友情是世界上除了生命和健康第二重要的东西了。是友情的力量让蛤蟆最后改掉了坏毛病,重新夺回了城堡!

《柳林风声》真的是一本很棒很好看的书,没看过的小伙伴们赶紧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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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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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最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是美国学者海伦·凯勒的自传。这本书主要讲了:年仅一岁九个月的小海伦被一场大病无情地夺取了听力和视力,使本来活泼健康的她永远与黑暗和孤独作伴。那个无声无影的世界带给了她太多无助与恐惧。但是,萨利文老师的到来却改变了这个可怜女孩的命运。从此,小海伦在老师的指导下,在亲人的关心下,更在她自己不懈的努力下,一步步走向了成功的顶峰。

我们要向海伦学习,学习她那坚强、乐观、永不放弃的精神。我们在学习海伦的同时,也要关心身边的残疾人,只要温暖与爱永存,那么每个人都会如彩虹般绚丽夺目。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出了两个杰出的人物,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是海伦·凯勒。”如果说拿破仑是叱诧于法国时期的乱世英雄,那么,海伦则是生活中的勇士;如果是拿破仑是战场上的胜利者,那么,海伦则是拒绝向命运低头、立志驱散人生黑暗的光明使者。海伦学会了英、法、拉丁等多种语言,创造了十四余部创世着作;在绚丽彩虹的背后付出了多少艰辛的努力和汗水?在巨大的挫折面前,海伦总以坚强、乐观的心态面对着命运的考验,用坚定的意志战胜了自身的缺陷,靠着对幸福的执着追求,与命运抗争。不见风雨,哪有彩虹。凭着自己不懈的努力,最终冲破了人生的黑暗与孤独,谱写了一首不朽的人生之歌。

人生没有平坦的大路直通成功,自己的路永远都只能自己走,跌倒了,爬起来接着走。人的一生就是这样,布满坎坷与荆棘。只要有着一份执着追求的信心,有一种勇敢奋斗的精神,即使经历磨难,也始终会有成功的日子,这样才是完整的人生。饱经风霜的战士,才敢驰骋在莫测的草原之上!经风沐雨的海燕,才敢在海洋上翩翩飞舞!孤绝肃杀的雄鹰,才敢翱翔在乌云弥漫的天空!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使我明白一个人能否成功不在于他的生活条件,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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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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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本,读过之后,让你受益匪浅;有这样一本书,读的时候,你的心情会随着跌宕起伏的故事而波澜壮阔,它,就是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在荒岛上独自生活了28年,他从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他在孤岛上劳作生息,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种植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他曾与野兽斗勇,也曾与野人斗智,救出了“星期五”,他也曾祈求上帝来帮助自己,他甚至和自己的良知争吵,可是他最终熬了过来,靠着顽强的毅力和勤劳的双手熬了过来,等到了回英国的轮船。

面对挫折与挑战,绝不轻言放弃,摔倒了,爬起来;受伤了,不哭泣。只有扬起自信的风帆,心态乐观,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铸就辉煌的人生。鲁滨逊创造了不朽的传奇!

合上书,我久久不能回神,如果我是他,我不可能去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不可能去接受重重困难和波折,因为我没有那个能力和勇气。

同时,我也被丹尼尔·笛福的文笔所折服,笛福对人物的理解十分深刻,他笔下的鲁滨逊是那么聪明,那么充满活力,不信天命,相信“常识”,细节逼真,如同身临其境。

三毛曾说过:“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

毛姆说,养成读书习惯,也就是给自己营造一个几乎可以逃避生活中一切愁苦的庇护所。有了庇护所,苦闷受伤时,才有治愈的地方,才有面对这慌乱世界时的强力后盾。

有书相伴的日子,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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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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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监狱。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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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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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它是美国学者海伦·凯勒的自传。这本书主要讲了:年仅一岁九个月的小海伦被一场大病无情地夺取了听力和视力,使本来活泼健康的她永远与黑暗和孤独作伴。那个无声无影的世界带给了她太多无助与恐惧。但是,萨利文老师的到来却改变了这个可怜女孩的命运。从此,小海伦在老师的指导下,在亲人的关心下,更在她自己不懈的努力下,一步步走向了成功的顶峰。

我们要向海伦学习,学习她那坚强、乐观、永不放弃的精神。我们在学习海伦的同时,也要关心身边的残疾人,只要温暖与爱永存,那么每个人都会如彩虹般绚丽夺目。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出了两个杰出的人物,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是海伦·凯勒。”如果说拿破仑是叱诧于法国时期的乱世英雄,那么,海伦则是生活中的勇士;如果是拿破仑是战场上的胜利者,那么,海伦则是拒绝向命运低头、立志驱散人生黑暗的光明使者。海伦学会了英、法、拉丁等多种语言,创造了十四余部创世着作;在绚丽彩虹的背后付出了多少艰辛的努力和汗水?在巨大的挫折面前,海伦总以坚强、乐观的心态面对着命运的考验,用坚定的意志战胜了自身的缺陷,靠着对幸福的执着追求,与命运抗争。不见风雨,哪有彩虹。凭着自己不懈的努力,最终冲破了人生的黑暗与孤独,谱写了一首不朽的人生之歌。

人生没有平坦的大路直通成功,自己的路永远都只能自己走,跌倒了,爬起来接着走。人的一生就是这样,布满坎坷与荆棘。只要有着一份执着追求的信心,有一种勇敢奋斗的精神,即使经历磨难,也始终会有成功的日子,这样才是完整的人生。饱经风霜的战士,才敢驰骋在莫测的草原之上!经风沐雨的海燕,才敢在海洋上翩翩飞舞!孤绝肃杀的雄鹰,才敢翱翔在乌云弥漫的天空!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使我明白一个人能否成功不在于他的生活条件,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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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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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句名言,既是刘向对书的看法,也是我对书的看法。

我爱书,它能弥补人身上的许多不足。《西游记》、《三国演义》、《封神演义》、《聊斋志异》……这些都是我所热爱的书籍。但是,千万本书也胜不过我最钟爱的这一本——《猫武士》。

《猫武士》是一套引人入胜的动物小说,作者艾琳·亨特用感人的故事、精美的词藻描绘出了一只只威风凛凛、英勇善战的猫武士,一幅幅动人心弦的画面,一次次艰难困苦的迁移,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族群之战?让人读了仿佛身临其境,为一只只族猫的战死而心如刀绞,为了猫群一次次化险为夷而庆幸万分,为一只只恶猫的背叛而咬牙切齿……

我第一次听到《猫武士》这个书名时是在四年级时。当时,我正和同学们在讨论各自喜爱看的书,无意间听到有人说“我建议大家去看看《猫武士》,这本书好看极了!我翻开来就再也不想放下了!”过了几天,又有更多人在夸赞《猫武士》好看,于是,我便好奇心大起,决定也要翻开《猫武士》,一探究竟。

当妈妈给我买来《猫武士》时,我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了它,津津有味地埋头“苦读”。以后,我便“一发不可收拾”,“如饥似渴”地阅读整套《猫武士》,每本不翻上三四遍是绝不肯罢休。

有许多人心中总是觉得动物的感情世界是一片空白的,认为它们没有像人类那么丰富的感情,也不懂得怎样去体会别人的感情。但我可以肯定的说,那些人是大错特错。去看看《猫武士》,它会带领人们走入动物的世界,人们心中的这层隔膜将会由此打开。

读了《猫武士》,我体会到了动物之间的友谊和亲情,同时明白了一个道理:动物是有感情的,它们会去体会感情,去珍惜感情。这一点,动物甚至更胜人一筹。所以,我们也要向动物学习,学会体会感情,学会珍惜感情。

我爱这本书——《猫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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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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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谈起我最喜欢的一本,那我可就犯难了。因为我喜欢看的书太多了!但目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出自苏联作家高尔基之手的《童年》。

在童年一书中,高尔基化名为阿辽沙。他有一个慈祥的外婆,两个酷似野心家的舅舅(因为他的舅舅们正在为谁在家开染坊和谁将去农村种菜互相算计,却伤害了家庭和睦),一个好朋友和一个不寻常的童年。

在文章的一开头,就有一个不祥的预兆——他的父亲去世了,当时他只有七,八岁。后来他的母亲和外婆准备带他去外公家。而在登船之前,他刚出生没几天的小弟弟也去世了。从此这个家庭就像被诅咒了似的:阿辽沙的舅母,朋友在短暂的一年之内相继去世。他的一个舅舅为了钱,整天盘算着杀死外公。在几年之后,他的外婆去世了,外公也变成一个一无所有的叫花子。他从前的一切,如今也只剩下这一句单调的,让人心酸的话:“唉!你们这些东西啊……”

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阿辽沙看到了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他的心里就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不一样呢?”直到他母亲撒手离开人间时,他才渐渐明白起来,因为那时他才渐渐学会走向人间。而当时阿辽沙只有十一岁。

在啊辽沙的身上,我们会看到我们的影子吗?或许不会。因为我们在生活中都会有一些疑问,但不同的是,我们可以问父母,而阿辽沙只能强忍住好奇心。

文中阿辽沙的命运,就是高尔基自己的经历,他原名为阿历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他出生于1863年,死于1936年,在11岁时就在社会上奔波,维持生计。在人间的苦难磨练了他的斗志,使他成为苏联无产阶级文学的杰出代表,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奠基人。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单纯的字面上的喜欢,还因为与我们一样,主人公有着对未来生的恐慌,憧憬与迷茫…正是在这些人生的艰难困苦、起起落落中,练就了勇敢和坚强。它教给我们如何面对困难,如何面对曲折复杂的人生,做一个生活的坚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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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三年级作文:我喜欢冬季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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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一年有四个季节:春、夏、秋、冬,我喜欢冬季作文。春季万物复苏,百花齐放,鸟语花香;夏季烈日炎炎,骄阳似火,雷雨阵阵:秋季凉风习习,丹桂飘香,硕果累累;冬季寒风刺骨,大雪纷飞,万籁俱寂。

我出生在冬季,我也最喜欢冬季。

冬季是个美丽的季节。没有了虫鸣和鸟叫,一下子变得安安静静,夜晚仿佛可以听见雪花轻轻飘落大地的声音。早上,从暖暖的被窝里爬起来,拉开窗帘,哇!眼前一片白茫茫的。远处的紫金山被皑皑的白雪覆盖着,美极了!好像山舞银蛇。雪后的阳光也变得特别温暖,灿烂,照耀着大地,放射出刺眼的光芒。小孩子们在雪地里玩耍着,他们有的堆雪人,有的打雪仗,追逐着,嬉戏着,玩得多开心啊!我也融入到了这美丽的风景中......

冬季是个充满生机的季节。虽然没有万紫千红,百花齐放,却发现“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梅花在白雪中傲然挺立,发出阵阵的幽香,让我不禁又想起了:“保剑锋自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首诗句。

冬季,是最能考验人的意志的季节,经历了严寒的考验,才会更加顽强,有所收获。

我喜欢这个安静而充满魅力的季节,它让我生活得也更加坚强!

简评:冬季的银装素裹,冬季的白雪皑皑,这都是冬季的美。我相信生在冬季的小作者,也会有冬季的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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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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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我们爱科学》这本,因为这本书太有趣了,里面有好多的科普小知识,还有让人捧腹大笑的小故事。

我们都知道胡萝卜是一种非常有营养的蔬菜,但是,您知道它还有别的什么功能吗?通过读《我们爱科学》,我学会了怎样把胡萝卜做成笛子。先把胡萝卜钻空,然后再在侧壁上打上小空,这样就做成了一根胡萝卜笛子,怎么样?简单吧!我还学会了做相框、做小风车等等。

我最感兴趣的一篇文章是《把垃圾变成宝》,一看到这个题目,我就忍不住要看下去,先把废纸打碎,再放在水里混合,然后加热、压平,这样就做好一张纸了。里面的魔术小讲堂更是吸引人,还有一点点搞笑,能教会我们做好多有意思的小魔术,在去年我班的元旦晚会上,我就为大家展示了《变硬币》魔术。

我最喜欢的小故事是《哈哈狗侦探》,机警聪明的哈哈狗总是能把一个个难题解决掉。

每一期的《我们爱科学》,我都是爱不释手,看完了这一期,盼着下一期快快的到来。

我喜欢《我们爱科学》,它不仅让我增长了见识,还提高了我的动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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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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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20世纪,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以其勇敢的方式震撼了世界,她——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一个女性,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的弱女子。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这正是因为他有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不禁想到我自己:我的英语成绩开始不太理想,成绩总是上不去,就因为我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不能每天坚持学习英语。英语老师要求我们每天都要听录音20分钟,还要记三个单词,周末复习一小时。可我开始一段时间很好,每天听读、记忆单词。但一段时间后,尤其是作业多了一点时,我就偷懒,不再听录音,还存在侥辛心理,老师反正不知道。但是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每天都按照老师的要求勤奋学习英语,日积月累,我的英语成绩提高很快,最终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会一帆风顺,我们会遇到许多的困难,但只要我们有像海伦.凯勒一样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就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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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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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我算不上是个小迷,可我也非常爱看书。家里的书柜里几乎堆满了书,有《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十万个为什么》、《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小学生作文大世界》。。。。;但是我最喜欢的却是《小学生获奖作文》,这本书已经伴随我一年多了,它也不知被我看过多少遍,可我每次看时,它好似还是一本新书,百看不厌!

平时,我没事儿时便拿起《小学生获奖作文》开始欣赏,每欣赏一篇作文我就会拿出笔记本收集一些优美的语句或词语,长时间下来我还积累了不少呢!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祖国的大好河山,知道了一些有趣的事情,还了解了许多动物和植物的秘密。这本书中包含着生活中的酸、甜、苦、辣。自从有了这本书,我就谢绝了电视和电脑只要看《道德观察》时我才恋恋不舍的放下书,迈着轻快的步子走出了卧室。

这本书还使我的作文有了进步,有一些优美的语句,也是我从《小学生获奖作文》里面运用到自己的作文当中去的,这让我真正体会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含义。读了这本书后,我写出的作文再也不是干巴巴的了,也不再写的凌乱,更不会边想边写了。我首先思考,然后一气呵成,有了这本书,我写作的速度也提升了不少。他还让我知道:作文开始要借鉴与别人的,随着自己写作的发展水平借鉴与别人的资料可以慢慢减少,最后留下的就是自己的作文。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小学生获奖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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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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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在作文竞赛中得了二等奖,老师奖励给了我一本《木偶的森林》。我用五天的时间把它看完了,后来我和吴庆龄换了一本《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才看第一个故事,我就“毒”性发了,所以三天看完,我觉得这本挺好看的。

故事的主人公还是“我”和克拉拉。其中我觉得最精彩的是“双色狗”。克拉拉把狗分成两份,“我”一份,克拉拉一份,并把它染成看金黄色和黑色。

还有一回,他们捡到一只可怜的猫,并把它带回家里,还要给狗看,大家都知道,狗和猫是不能和好的。果然,狗和猫闹了起来:家里简直被这两只狗和猫翻了顶。不过,从这两个故事来看,“我”和克拉拉爱护动物,我想,这就是他们对小动物的“爱”吧。

但是,他们也挺调皮的。他们在一起打来打去,没有分出胜负。可是聪明的克拉拉,却把晾衣绳当作比力气的材料,结果,“我”的裤子湿了,还破坏了两瓶花。要是我,早就等着妈妈的“风暴”了,可他们的妈妈却习以为常骂了他们一顿,我想,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难题吧。

总的来说,“我”和克拉拉也是挺乖的,也就是办了点“蠢事”:克拉拉给“我”剃了个光头,异想天开地创造一个马戏团。如果让我续写的话,我会让他们都乖乖的,可那样也就没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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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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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们看过许多各式各样的书,从无字书到绘本,从绘本到童话,从童话到小说,又从小说到传记……在数不胜数的书中,总有一本使你爱不释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萤王》。

这本书十分感人,它讲的是:一个小男孩为了抓一只豆娘,不幸在高高的芦苇荡中迷了路,他在漆黑的夜晚中无助地走着,边走边掉眼泪,就在他要绝望的时候,一道美丽的亮光从远方连了过来,他跟着亮光走,这才走了出去;那亮光是成千上万只萤火虫连起来的,为了报答它们,男孩一辈子都在保护萤火虫;到了他生命的最后一天,所有的萤火虫都来了,落满了他一身;他的儿子按照他的愿望将骨灰洒在萤火虫常出没的小溪边,就在他儿子将骨灰撒向空中的那一瞬间,萤火虫如礼花绽放一般在空中出现,星星点点一直亮着,向远处飘散,好像在为他送行……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男孩在芦苇荡中被萤火虫带出来的那个部分,萤火虫在男孩最无助的时候出现在了男孩身边,为男孩带来了光明,带来了希望,并带着他走出了黑暗,走出了绝望。这让我感受到人与动物美好、充满善意的感情。

我最喜欢这本书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曹文轩笔下的《萤王》十分纯美、简单;里面的人物更是刻画得栩栩如生,他们的性格各不相同,都很有特点;里面的内容很贴近事实,讲的都是乡村里的美好生活;主角的经历总是曲曲折折,不会一帆风顺;故事情节不会平淡无奇,很耐看;最重要的是,这本书真的很感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大家都能看看《萤王》这本书,并从中体会人与动物美好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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