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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郁金香作文【汇编20篇】

同病相怜和兮兮相惜其实是同一个到底。今天小编就来分享我喜爱的郁金香作文,希望读者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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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小鸡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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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养着一只活泼可爱的小,它身上的毛软绵绵的,感觉就像一团团的棉花一样;它的小身子是红色的,胖嘟嘟的,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很有趣;小鸡还长着一双像钻石似的小眼睛。

小鸡喜欢和我玩。有时候,我穿一双小鞋子,它会看看然后跑过去就啄;有时候,我把它放到地上,它就到处跑还乱吃东西;有时候我故意在纸上点上一个小黄点,它就会当成小米去啄,多有趣啊!

这只小鸡不光外表有意思,原来生活上更可爱。

有一次,我把一粒小米放到地上让它找,它就一直找啊找,找到后就会“叽,叽,叽”的叫,好像在说“小主人,我找到小米了,你看我棒不棒呢?”我摸了摸它的头开心的笑了。还有一次,我和小鸡玩抓小偷的游戏,小鸡当小偷,我抓它。小鸡跑的特别快,一直和我捉迷藏,我扑到东,它一下子跑到了西,我扑到西它又一下子跑到了东,害得我怎么都抓不住它。

真有趣!我喜欢我们家的小鸡!

[小鸡作文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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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爱的花

全文共 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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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艺培

春天的园里,各种各样的花花枝招展。有玫瑰花,蔷薇花,蒲公英和菊花……,它们姹紫嫣红,争奇斗艳;朵朵绽放出美丽,高贵的姿态;真是热闹。

在夏天的小池里开满了荷花,睡莲和菖蒲花,朵朵万紫千红,惹人喜爱。爱凑热闹的青蛙合唱团跳呀跳的,跳上荷叶高歌一曲,将夏天的池塘点缀的更加美丽动人。好奇的路人不时的停下来赏花,俯瞰着池子里婀娜多姿的舞者,欣赏着青蛙乐团的演奏,多么美丽的风景呀!

在秋天的花田里,我仰望着红通通的枫树,那满天的红搭配着黄色的菊,就是一幅神奇的画面,而我也对这种画面情有独钟。

在冬天的花园里,梅花散发着淡淡的花香,在漫天飞舞的雪花中更加显得不畏风寒,不惧秋霜!将整个冬天点缀的更加美丽,更加迷人!

在四季里各种各样的花都各有特色,各有秋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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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爱旅游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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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小小旅游家,去过许多旅游胜地,有中国首都——北京的颐和园,有泰国曼谷的皇宫等等。我最喜欢的要数美国好莱坞的环球影城了。

一次国庆节,妈妈带我去美国的好莱坞玩。当然,环球影城可是好莱坞的一大景点。瞧,一进入环球影城,抬头就可以望见许多游乐设施,随处都可以听见叫声、笑声,真是让人有一种新鲜感。

环球影城最具特色的设施就是模拟场景观光车。我拉着妈妈坐上长长的观光车,带上3D眼镜,简直就像要开一场盛大的电影会。没过多久,观光车就缓缓的行进起来。“前面有个山洞!”不知是哪个游客大喊起来。我们一行的目光随着那个游客一下子转移到了前面黑乎乎的山洞中。进入山洞了。里面不仅黑暗无光,时不时还会传来几声吼叫声。不一会儿,就出现了一些庞大的身躯。我一看,差点吓得惊叫起来:“有恐龙!”妈妈一见,使劲摇着我,我这才想起我戴着3D眼睛呢!这可真是把恐龙模仿得惟妙惟肖。出了山洞,我们又来到用来布置电影场景的几排屋子前。突然,我发现天上好像下起了倾盆大雨,仿佛还有雷电的声音。“天气这么好,怎么会下雨呢?”我向妈妈抛出了这个问题。妈妈笑着告诉我:“你忘了吗?这不是真的下雨,只不过是电影布景呀。我们现在可是在看电影哟!”我听了,暗地里佩服起来现代制作电影的技术。没几分钟,还来了一场“洪水”。在这之后,我们还见识到了发生地震和山洪的场景,人物的生活场景等。就在观光旅程结束时,我们还意犹未尽。

后来,我和妈妈还去玩了有趣的“侏罗纪公园”,恐怖的“黑暗鬼屋”和刺激的“暗中过山车”。环球影城的乐趣可真多,让所有人都流连忘返。

直到现在,我还是那么喜爱旅游,也游览了更多名胜古迹。每到放假,我都会让妈妈带我去旅游,妈妈说我几乎“走火入魔”了,可我还是想去旅游。你们觉得我是个“旅游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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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爱的月季花作文300字

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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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爱月季花

月季花的茎只有小拇指那么大,而且越往上长越细。茎上还有许多深黄色的尖刺,如果一不留意就会被它划伤的。刚长出来的茎是嫩黄色的,慢慢变成浅绿色,最后变成墨绿色。

月季花的叶子呈椭圆形,叶子周围还带有锯齿状的刺,摸起来非常扎手。叶子周围还带有深红色和暗红色。

月季花最美的部分当然是花了。花瓣的颜色是红色的,而且还是一层层的挨挤在一起,花蕊的颜色是淡黄色的。它的姿态也非常多,有的像含羞带笑的小姑娘,有的像亭亭玉立的少女,有的像咧开嘴笑的小朋友……月季花的香味是淡淡的,一阵微风吹过,那香味迎面而来,沁人心脾。月季花的颜色也非常多,有红的、白的、紫的、黄的……美丽极了!

月季花的花瓣可以美容,还可以用来泡澡呢!月季花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快乐,我爱月季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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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郁金香观察日记三百字

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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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爸爸从花卉市场买回来三株美丽的郁金香。我非常喜欢它们。

这三株郁金香也很不一样。其中两株郁金香是红色的,非常美丽,很像我每天扎头发用的橡皮筋上的蝴蝶结图案。另外一株郁金香比较神秘,只是出现了一个花骨朵儿,还没有完全开放,也不知道这是什么颜色的花。

有一天早上,我起床来到了阳台上,看见其中有一株郁金香已经完全绽放了。这一株郁金香开的花却是灿烂的金黄色,嫩黄嫩黄的,而且小巧玲珑,非常可爱。

为了让郁金香开得更加美丽,我十分勤劳,天天给它们浇水。然而,没过多久,我就发现其中两株红色的郁金香变得有点儿憔悴,原本翠绿色的叶子已经向下垂着,蔫蔫的。我居民忙跑去问爸爸,原来是我每天浇水太多了。

为了让郁金香重新恢复生机,我还特地查看了与郁金香有关的资料,按照正确的方法照顾郁金香。在我的精心呵护之下,郁金香又重新焕发出勃勃生机,变得更加美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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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全文共 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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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躲在某一个时间,想念一段时光的掌纹。手上捧着一本书,泛黄的,抑或是崭新的。书陪我走过了一条名叫年华的山路,不曾离开过。

与书的渊源要从好多好多年前说起,那时候我还是一只软声软语的小雉鸟,不懂外面的世界有多大。有一次,一位大姐姐来家里吃饭,她嘴角勾起暖心地笑:“你好呀,小妹妹,你可以叫我小引姐姐。”那时她提着一个蓝布袋,我好奇地打开看,见是几个薄薄的东西,泛着清香。才问小引姐姐,她亲切地说:“这是给妹妹的书啊,喜欢吧。”旁边爸爸妈妈欢喜地笑了:“真费心了。女儿,你要向姐姐学习,多看书哦!”那时候一片其乐融融,我心里也抹上一层厚实的愉悦感。那之后我就静静坐在椅子上看图画书,看人物的动作,看纯净的亮色,一种不由分说的释感。

从此我就迷恋上那种释感。不再只是看图画,而渐渐地吸收文字,思考人物的心理。其难度对于小小的我不会低于哈姆雷特在生存与毁灭之间的痛苦挣扎。当有一天捧着《长袜子皮皮》时,我的内心在吼叫着,我爱上了看书!

我看《西游记》的九九八十一难,看《福尔摩斯探索集》的惊险破案,也看《城南旧事》小英子的成长……我看忧伤而清澈,看幽默而明理,看破裂而悲凉……多少本书,手指的摩擦碰撞,都是岁月的回忆,是内心知识的沉淀。

我总喜欢捧着一本书,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因为它串起了我太多回忆,所以想把它放在离心脏最近的地方,也许我对书的喜爱已经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所以想时刻捧在手心里,又也许我只是享受这种抱着厚厚的书行走的释感。

书陪伴着我。当我伤心时,委屈时,孤单时……那种只属于它自己的纸墨香,都残留在我的指间和心里。我希望这种沉浸在读书没有忧伤的幸福时光能长久,如果一定要给这个时光加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如果说第一次看书时内心积攒的是好奇,而现在的我仍是一样,留恋旧的,期待新的。期待那些不知道多久以后就会与我交织的书中的人物。

我无法预知的未来里,我读的最后一本书,它将是我那种释感的终止号,又或许是省略号,我会带走那颗爱看书的心,无休止地延续下去。

书陪伴了我,春夏秋冬,白昼黑夜,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我坚信我坚定的心一定会持久。与书的故事,也会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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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爱的猎天破

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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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柏佐

猎天破是我爸爸的一个学生送给我的,远看猎天破是一条大金龙。变形成车之后近看就是一辆可以急速飞奔的涡轮引擎的帅气赛车,他还有四个无属性晶片呢!

一个帅气的绝醒晶片,三个超级无敌厉害能打败全部最强爆烈飞车的绝招晶片。最厉害的还是他的专属必杀晶片:空间破碎。

我就一直拿着猎天破放都不肯放呢!我告诉你们很好的一个小秘密哦:猎天破打败过罗刹的爆烈飞车大章鱼帝陨呢!他还是飞伦临时的飞车伙件哦。

我会把猎天破放在一个很好的地方,那里可是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想到的。原来我决定把他放在玩具箱里可会弄掉贴纸;放在床下,可猎天破会有很多的脏东西和灰尘;所以我才想到放在书柜的最顶层,在我房间里随便看一下就可以看猎天破。

在睡觉的候,时时刻刻都能看见。我进入了甜蜜的梦乡,我发现我到了猎天破和帝陨战斗的时候。不一会儿猎天破把帝陨给Ko掉了,猎天破果然是最强的!

这就是我喜爱的猎天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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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最喜爱的小动物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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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许多小小的蝌蚪,它们可爱极了!

他们的头圆圆的,有一根细长的小尾巴如果你不仔细看,还真没有发现。它尾巴的顶端其实有一点凸了起来。

瞧他多可爱呀!在水中游来游去的,好像感觉不到一丝的疲劳!

我这可爱的小蝌蚪过了几天,你猜他们怎么了?尾巴竟然慢慢的不见了!长出了一双后腿!那条腿细细的,在膝盖的那一节,他的腿稍稍的弯了一下。他的脚小小的,看起来跟爬山虎的脚一样大。他再也不是我以前那种可爱的小蝌蚪了!他变得让我觉得有些恶心!

同样的,又过了几天,它的尾巴已经完成消失不见了。它长出了前腿,他的前腿跟后腿差不多,只不过他的前腿是往前倾的。

从蝌蚪到这个样子过了四天,才四天,他就能变化的如此快。可想而知,蝌蚪的变化还是十分的快的!十分惊人的!

如今,蝌蚪已经长成了青蛙了。他们跳出了我家的阳台,似乎想要得到自由。我也随他去了,因为动物的自由不是我们能够掌管的。不管他们去了哪我还是十分的想念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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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爱的颜色

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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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成暄

我最喜欢的颜色是白色。

白色是纯净无暇的。那如柳絮般飘飞轻灵,而又如藕丝般缠缠绵绵的柔云啊,带着那一尘不染的纯白,轻吟着小溪叮当作响的欢歌,踮着脚尖,提着纱裙,仙意顿生。她带着桂的清香遍野,携着风的闲情逸致,自由地,如流水浮云般,在广阔无垠的天空中,游荡着。

白色,是扑朔迷离的。那梦幻而又朦胧的雾帘,轻盈地跳动着。一伸手,仿佛可以将它紧紧地握在手心里,却殊不知,在抬眼观瞧间,它从自己手指缝间穿梭而去,不留下任何痕迹,仿佛一切都未发生过一般。

白色,是包容大度的。她如一位慈祥的母亲,怜爱地用自己的柔情温爱着每个颜色。热情豪放的红色,在与白色的相处下,变成了如梦一般令人陶醉的嫩粉色;冷酷无情的蓝色,在跟白色的相交下,变为了柔倩似水般的浅蓝色;固执顽强的墨绿色,在和白色的接触下,转成了晶莹剔透而又如同初春新生的嫩芽般美丽,象征着生命的新绿……

白色,是圣洁纯洁的。那白衣天使的圣洁,给人们带来了新生。医生们的救人心切,护士的救死扶伤,都是这纯洁如雪的白色。

我最喜欢的颜色是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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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爱的一个汉字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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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汉字的起源,有“一”才有二,有二才有三。每个汉字都有“一”的身影,我喜欢“一”!

从小时候,我们就开始接触“一”,第一次走路,第一次上学,第一次学写字。

第一次走路,在“一”岁时,我还是一个只会爬的小毛孩,但随着慢慢的好动,我不禁想走起来。在家,我试着站起来,但依旧站不过一秒就下来了。我没有放弃,还是继续尝试,失败了,再站起来,经过一次次努力,我学会了第一次走。

第一次上学,我是一个害羞、内向的小男孩,刚进幼儿园谁也不认识,只知道贴着爸爸妈妈。当他们走时,我哇哇大哭跑了出去,幼儿园阿姨马上抱住我,把眼泪滴答的我接进去,安慰我,渐渐地熟悉了这儿,在这儿第“一”次交友,第“一”次唱歌……

第一次学写字,这时的我已经是小学一年级的小少年。我第“一”次握笔,写得就是一。老师说:““一”别看它那么简单,一定要把横写得直,就好比人要做得正直。”每次当我写“一”我都会想起老师说的这句话。

中国汉字博大精深,别看“一”只有一个笔画,但它象征着中国的文化,它是中国汉字的起源,所以我喜欢汉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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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爱的一个词作文800字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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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曾钓过鱼,但我了解沉稳的心态乃收获之本。我不曾对过弈,但我深知沉稳的棋路乃取胜之途。我不曾遇过险,但我明白沉稳的头脑乃脱险之方。沉稳乃是我最爱的一个形容词,纵然我有过浮躁,沉稳一词仍是我人生路上的指引我想,我并不矛盾吧?

或许并非每一个沉稳之人最终能成大事,但一个浮躁之人却必定成不了大事。当年武乡候兵出祁山,即使马谡失街亭导致了满盘皆输,他也未曾乱了方寸,新城上一出空城戏吓退司马仲达。若不是沉稳的心态,此番蜀人怎能全身而退?纵然随后上方各火计未成,五丈原延寿未果,一代奇才还是留下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佳话,即使未曾完成先帝托孤重任,又有谁会否定孔明传奇般的一生?

赵国之赵括,三军之统率,只凭纸上谈兵欲与秦国虎狼之众决一雌雄。作战时毫无目标,只凭男儿的血气方刚,意气用事。几十万大军葬身虎口。至此诸国再无力与秦国对抗。等待它们的只是灭亡的丧钟声。

凭着对沉稳一词的喜爱,我不断说服自己做一个沉稳之人。但父母的唠叨,师长的叮咛总让我浮躁,我无法忍受他们总将我当成孩子一般,只有童心未泯的年代我才需要太多的叮嘱。一旦这些朝我接踵而至,浮躁之情即刻涌上心头。就算我再推崇沉稳乃成事之本,也难说服自己还原回沉稳的心态。

一回在与父亲斗嘴风波之后,我怀着郁闷的心态拿起钓竿品一回垂钓之乐,鱼塘周围多是花甲的老人,一袋水烟,一支钓竿,倚着大树,怡然心境尽显脸颜。我席地而坐,或许是首次垂钓,或许是郁闷的心情传给了鱼竿,半晌过后,鱼竿已丢在一边,只剩一个压抑的我茫然望着水面。几条鱼被细线牵出水面,传来收获的笑声更加刺激了我。随手拾起几块砖头,用力甩进水中,漾开的涟漪仿佛在嘲笑我的无能。年轻人,意气用事可不行啊!老人见我不语,接着说下去。我没有回答,也没有钓鱼,只是叹了口气提竿回走,留下一连串无言的脚步。

回家之后,写字台上多了一张纸片,沉稳二字清晰可见。不清楚它能给我压抑的心境带来多少舒缓,但至少我明白了该做一个沉稳的人。或许我成不了大事,但这并不妨碍我学会沉稳。

多少年来,如同孩提时学走路一样,我在学习沉稳的道路上摸索。纵使我对沉稳一词爱得炽热,我至今未曾学会沉稳,现在没有,以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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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爱的季节

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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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采文

周末放假的时候,我做完作业,爷爷带我下楼到小区里骑车。忽然,我在楼前的小广场西边看到两棵粉中带红的垂丝海棠正在悄悄开放。我数着上面的花骨朵儿,告诉自己,盼望已久的春天终于来了。

喜爱春天,因为春天美丽无比。很多的花儿醒来了,她们争相开放。我喜爱春天,因为春天带来了温暖,我们就可以脱掉厚厚的棉衣,换上轻盈的春装,自由自在地在公园里奔跑。我喜爱春天,因为春天有我喜欢吃的春笋。春天的雨后,春笋冒出了头,我可不只是一个小馋嘴,我还是爷爷挖春笋的小帮手。每次挖的满头大汗,可一想到在锅里有好吃的春笋,也就不觉得累了。我喜爱春天,因为春天可以放风筝。放假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去森林公园放风筝。我拿着风筝,爸爸拿着风筝线盘。我数完“一”、“二”、“三”,就放开风筝。爸爸向前跑啊跑啊,风筝就飞起来了,飞得很高很高,比天空中的鸟儿还要高。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季节—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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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仍然喜爱文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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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天来,刚刚进入中学,就经常听着教室里的同学们,谈论着有关于文学的话题。有些模棱两可的概念,在他们口中却硬是成了“无用”和“鸡肋”,虽然我不明原因,但总觉得我对于文学的喜爱,从小到大竟是从未减轻。或许,他的魅力逐个逐个拆分开来,便是如此三个令人心醉的理由。

一、汉字与历史

五千年时间的轮回,早已能使海枯石烂。多少个春秋冬夏让后人用什么来铭记?文字!上海,这个国际化的大都市,最让我心痛的一点是,英语比汉语更管用了。但回首远古,轻轻呼吸着每一丝旷古永恒的美感,便可知道,我始终为我是一个中国人、为我的母语、为祖先的智慧而感到骄傲!从甲骨文到金文,再慢慢演变到今天我们所熟悉的身姿。有如一片片纤细的柳叶,轻轻地握在手中,似乎马上就会消逝,却紧紧夹住、沉醉在他的韵味中。

总有人时常问起,中国文化的精粹是什么,我总会不假思索地告诉他:“汉字”。中国人的历史,中国人的革新,兴与衰,建与废,从空城一座到楼房林立;从茫茫大漠到柳荫绿洲;从当年的血色残阳到如今蓬勃日出,不都由他来书写,来歌颂吗?

“嘿!小高,‘配’字怎么写?”同桌拍了我一下,我回到了现实,却无比心痛,轻轻翻开字典,把上面那些由智慧与血泪所缔造的汉字一个一个印刻在大脑中,这样的汉字有什么理由来忘却呢?在醉心的同时,我更怕失去他们。

二、文化与感情

再美妙的汉字,孤孤单单的,永远也无法真正发挥他的神奇,总是寻找同在笔下缓缓的结字成句,集句成段……。还记得上个月的《古诗词大会》吗?引起了一时轰动。诗词歌赋,是我们最能贴近古人内心与思想的桥梁。春天的浪漫,夏日的蓬勃,秋风的萧瑟,冬日的极寒,梅兰竹菊,绿柳红花,有什么不能在那些斑斑驳驳的纸上书写?老师总是告诉我,读些古人的著作对我有益。从前总不知晓,许多儿时背得出读不懂的诗句,在一点一点揭开他们神秘的面纱。从历史的沧桑下,一眼望穿,没有现在孩子们的“为赋新词强说愁”,字里行间皆是情。渐渐了解,李白的“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苍海”的决心,屈原吟出“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亡国之痛;能看到南宋才女李清照从年轻时的童心未泯,到“只恐双溪舴艋船,载不动许多愁”的愁绪情怀;更能看见“问君能有几多愁,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的酸楚。为什么这样诗人寥寥几笔的文章诗词,能让历史不好也没有什么文学修养的我不能自已?答案就在一个“情”字。就算是再能忘却凡尘,也是与我们一样的人,有他们的七情六欲,有他们的魂牵梦萦,由他紧系心间的人。无论在画卷上、在书上、还是在人们口中,唯有他们所留下的一笔一画、一字一句才能让我们感受到千百年前的他们。

同样的文化,同样的方式,一边缔造,一边代代传承。我们是同样的中国人,在华夏子民的心中,这些不止是虚无缥缈的回忆……

三、文学与新兴

古典文学的艺术之美,夹带着千秋万代般的沧桑感。但现代的文学作品,却另有一种无法比拟的美,他通俗、恬静,平凡得让人喜爱。我说,现在仍把母语当作国粹一般重视的人的确不多了。但笔尖能流淌这种熟悉的墨香的人,仍然还愿意坚持下去。翻开一本本散发着智慧光芒的书籍,就像是藏了半个世纪的老窖名酒,越品越香。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我不由得轻轻念出声来。鲁迅先生的杂文是一把匕首,总能刺中要害。这早已不止是一篇文章,不只是素材,更是一面没有杂质的镜子,清清楚楚的映照了那个冷漠颓废的时代。《故乡》、《朝花夕拾》是怀念,他们的隐义或许我不懂,但即使只是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学生,我也能意识到,这是呼喊,是一个真正的中国人在面对祖国的困境下,从骨子里透出的希望,从心底发出的呐喊—“救国!”。

但虽说时代、作者不同,现代的文学作品,无论是鲁迅的《呐喊》、朱自清的《背影》,亦或是萧红,无论是激进坚挺,还是含蓄委婉,都有着一种属于中国人的骨气。渐渐地,我们离开了战争岁月,在和平无事的今天,似乎人更冷漠了?其实不然,中国的文学直到今天,仍在新兴。直面人性与成长,是如今的话题。林海音的《城南旧事》,看着英子的变化,我想既是让自己受益无穷,也更有了信心。中国的文字、文化、文学能让我心醉,亦能让我为之努力!望天空云卷云舒,坐看庭前花开花落。今天我读,明天可写,长大后,用笔记下一切……

轻轻放下笔,望向窗外,天空格外的明朗,我的心也一样。能在书海中徜徉,是我最幸福的事。我知道,为什么我能在这个盛行“数理化”的社会上,依旧不放弃文学,是因为精神,因为传承。文学的真谛,能够造就一生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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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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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书籍一定对你产生过影响,或者让你感动,让你快乐,折服,敬佩……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汤姆·索亚历险记》,它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笔下的一首美国“黄金时代”的田园牧歌。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资本主义社会的孩子为了摆脱现实,追求梦想而作的种种打算和冒险。书中的小主人公汤姆·索亚聪明活泼、天真开朗,对家庭、学校和教室抱着反感。他不但随时和他们的姨母开玩笑,还在学校拿教师和牧师寻开心。他厌烦枯燥的功课、骗人教义和死板的生活环境,向往于侠盗之类的传奇小说中的英雄。哈克·弗恩是镇上公认的一个“野孩子”,但汤姆却把它当做是知心朋友,跟他和另一个玩伴一同偷跑到大河里的一个小岛上去当“海盗”,追求自由和冒险的生活。

汤姆和哈克这两个孩子,都是资本主义社会中所谓的“调皮捣蛋”、“不守规则”的“顽童”,可是,却在作者的笔下,他们就显得生机勃勃,十分可爱。那个完全不顾儿童兴趣、一味强求他们循规蹈矩的姨母,那个专会鬼混、以责罚学生为消遣的老师,那个无聊、催眠的牧师,却只令人觉得讨厌。

作者以细腻的笔触描画出当时美国社会生活的缩影。在汤姆和哈克这两个孩子的衬托之下,当地的“有教养的”社会显得毫无光彩。正如汤姆·索亚在学校里的调皮捣蛋反映了资产阶级腐败的教育失败一样。

在这本书里,作者轻松的幽默表现了他当时对普通人和他们生活的热爱。

我喜爱《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是因为可以让我从一些地方,看出:马克·吐温的创作于当时美国得那些庸俗、反动的资产阶级文学是截然不同的。

他让我感受到,汤姆与哈克这两个可爱的孩子虽然对于学校和教室抱着讨厌的心态,但是他们却以一种快乐的心态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我读了这本书最大的收获是:去干自己喜欢的事情,起码在这方面,你就一定会比别人出色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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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郁金香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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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回大地,万物复苏,春天的使者——郁金香开了。

我和爸爸妈妈去公园里看郁金香花展。进入大门,几个由花拼成的八个大字扑入眼帘,大字旁还有几只机灵活泼的小猴子。绕过花字,走进去一点儿,我看见了一大片地上的“彩虹”——那是园艺家们的杰作,他们把红、黄、粉、蓝、绿、白各种颜色的郁金香,像描绘彩虹一样摆放好,给我们一个大大的惊喜。

走近一些,我发现一些郁金香开得很美,美得不知道怎么来形容,红得那么热烈,像一位穿红衣的少妇;黄得那么高贵,像一位待嫁准新娘;粉得那么优雅,像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还有神秘的黑郁金香、象征友谊的双色郁金香、和情意绵绵羽毛郁金香。郁金香的四周还有小蜜蜂和一些不知名的虫子在飞来飞去呢,像是在侍候它们的宫女。我轻轻吸一口气:啊!这花好香啊!这么美的郁金香,是不是它们喷了香水?我能把它们美丽的样子用手机拍下来,可是怎么能把它们的香味留下来呢?

公园里来了许多人,他们都是来赏花的:有步履蹒跚的老人,他们走走停停,感受着春天的气息;有扛着“长枪短炮”的男人,想用相机留住春天的美丽;有成群结队的相约而来的女人,她们说说笑笑,感受着春天的温暖;有带小孩的家庭,小孩子在春天里欢快的奔跑着;还有一对对甜蜜的情侣……

美丽的郁金香,你是春天的使者,带来了春的信息!听听,树上小鸟的在为你歌唱,这是一副多么诗意的春景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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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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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连环画,故事,最喜欢看还是内容丰富的《十万个为什么》,因为他让我知道了许多闻所未闻的事情和道理。

又一次,我听雅琴姐姐说,只要把鸡蛋放在冷水中泡一会儿,蛋壳就会软。回到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将一个鸡蛋放在水中,等了很久鸡蛋一动不动,稳稳地沉在水中我想:“怎么没用呢?也许那不做声的老师知道。”于是,我找出《十万个为什》,翻开目录表,终于在上面找到了答案:“把鸡蛋放在醋里泡,蛋壳就会变软。”于是,我拿着醋瓶倒了半碗醋,把鸡蛋放了进去,等了一会儿,鸡蛋的四周奇迹般冒出了一个个的小气泡,鸡蛋也慢慢的浮了上来,我小心翼翼地一摸,啊!蛋壳软了,我像发现新大陆一样,高兴得手舞足蹈!一不小心,把醋碗打碎了,醋洒了一地。这下我慌了,又拿扫帚又拿拖把,正在我手忙脚乱的时候,妈妈下班回来了,她看到地上一塌糊涂,便问:“婧婧,怎么回事?”我只好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说:“没关系,爱动脑筋是好学生。”

《十万个为什么》使我尝试到了成功的喜悦:“以后我要多读像这样的好书,我要向知识的高峰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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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爱小动物的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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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候我就喜欢小兔,喜欢它雪白雪白的毛,雪白雪白的棉花,毛有些短但很柔顺,脑袋上竖着一对又尖又长的耳朵脸上嵌着一双宝石般喜欢它温顺的性格。

妈妈见我这么喜欢兔子,就给我买了一只,我十分亲切地叫它“惠惠”。他的身体就像一团的眼睛,眼里流露出一种特别温顺的眼神。它对我十分友好,经常用舌头舔时着我的手,还竖起一对长耳朵。也许,这就是我喜欢他的缘故吧!

我最喜欢的还是那两颗嵌在脸上的“宝石”,它们总是熠熠生辉。到了晚上,“惠惠”的“宝石”眯成了一条缝,听到一点响动就逃跑。这是怎么回事呢?我查了查书,书上说,兔子在野外生活的时候,经常被其他动物猎食,因此它就有了这种习性。噢,原来是这样啊!

最有意思的还是喂食的时候。我拿一根青菜逗它,当他快吃到青菜的时候,我故意把青菜举高一点,它便把前腿翘起来,用前爪死死地拽住青菜,不让我拿走。同时,用三瓣嘴咬下一大块十分贪婪的吃起来。看着它那副贪吃相,我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什么烦恼都没有了!

[我喜爱小动物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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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喜爱读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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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书,这是我最确定的话,从上学时期开始就喜欢读一些文章,有时语文课本刚刚发下来的时候就满心欢喜,快速地翻看里面的文章。

不光是课本里的文章,也不仅仅是名著,一些杂书我也是看的津津有味,只要是书,我都喜欢看。不过看书对我来说只是一种享受,被里面的情节故事所吸引,随着人物的成长而使自己心率路起伏。

看得多了,心里总止不住地想去书中描绘的世界去看一看,满足自己的幻想。有时甚至会把生活上的人带入书中的某个人物,一下跃入现实当中。

读书确实让我很享受,一个安静的角落,给我一本书,便不会感觉孤独。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只要拿起书,外面的世界与我无关。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也渐渐长大,网络中兴起了一股小说风,喜欢读书的我一看到这样的蛋糕我就忍不住想要品尝,于是我走上看网络小说之路。

玄幻类的、都市类的、纪实类的、科幻类的这些小说中的情节深深吸引着我,我越读越沉迷于此不可自拔。甚至还想要自己写上一本,不会在我拿起纸笔一个字也写不出的时候,我便放弃了。

想来自己读书只是读而已,从来没有过自己的思考,也从来没有去做一些读书笔记,自己的写作能力实际并没有多少的提高,反而因为沉迷于网络小说而使自己的写作水平降低。

后来的我带着功利心尝试去读一些巨著,不过太过深奥,所以也读不懂里面的内容。尝试做一些笔记,却发现自己没有什么感悟,不过在纸上抄写一些优美的句子罢了。

这样的结果一度打击了我的自信心,丧失读书的兴趣,不过日常游玩时,依然后在书店门口驻足,然后不知觉地进入书店翻看书籍,碰到感兴趣的书籍就拿出来读一读,与书店的人一起分享自己的感受,渐渐形成了自己读书的方法。

书一直与我相伴,每次情感宣泄都是在读书中度过,我与书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有时情绪达到顶峰时,便拿起笔抒发一下,结束便立即停下,过上几天再来翻看,另有一种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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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我喜爱的草莓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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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骄阳似火的夏天,我会想起我喜爱的水果--草莓

草莓属蔷薇科。草莓的形状像一个心形,使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刚刚长出的草莓秧,全株密布细细的茸毛,叶子的把柄是嫩绿色的,十分惹人喜爱。随着时间的推移,大约一个多月的时间,草莓就开始打骨朵了。草莓有五片花瓣,中央是金黄的花蕊。再过一个月左右,这花朵便是诱人的草莓果了。

草莓的果实是椭圆形的,成熟的果实红艳艳的,表面疙疙瘩瘩。草莓的果实鲜艳红颜,柔软多汁,酸甜可口,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所以人们管它叫“美容果”。拿起一个放到口中轻轻地嚼动,那又酸又甜的汁随着鲜嫩的果肉在嘴里有一种甜滋滋和酸溜溜的美妙感觉。

草莓原产于南美洲。草莓品种繁多,有二千多个品种,草莓喜欢温暖的天气,不耐寒冷。

草莓故有“水果皇后”之美誉。它在德国被誉为“神奇之果”。草莓可以减肥,中国医学认为,草莓性凉味酸,具有润沛生津,清热凉血,健脾解酒等功效。

草莓的食法比较多,常见的是将草莓冲洗干净,直接食用,或将洗净的草莓拌以白糖或甜牛奶食用,风味独特,别具一格。随着食品工业的发展,草莓已制成果酱、果冻、果汁等,市场前景十分可观。

我喜欢草莓,它不仅美味而且还有很多用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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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爱的李老师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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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数学老师是一位个子高高的,瘦瘦的英俊潇洒的男老师,从我上一年级开始到现在一直教我们班,当时数学李老师也是刚开始当老师,他总是对我们说,我们来互相帮助,一起学习一起进步。对于李老师,我是从心底里喜爱和佩服。

李老师是一位非常负责的老师,上课总是充满激情,在那小小的讲台上,他总能带动着台下的我们随着他的节奏一起向前走。因为他的负责和严谨的教学态度,使得我们班从一年级到四年级的历次考试中都能取得年级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这不能不说是李老师的功劳。

李老师讲课经常会把枯燥的数学知识跟生活常识结合到一起,在讲到重量问题时,我们大家经常会出错,如果是直接比较大小,我们都能做对,可是换成一袋盐和一只鸡比较时,我们就爱犯迷糊,老师上课就带糖块来,让我们分析比较,答对了可以吃糖,这回我们可都做对了,而且记住了,老师还鼓励我们到超市中观察生活用品的重量和价格,然后写出数学日记,这样对我们的数学能力提高特别有帮助。

李老师上课时严肃认真,条理清楚,有着为人师表的风范,而课下,他又是一位很好的朋友,和我们谈天说地,有什么时尚话题,流行电影也会跟我们说,就像一位大哥哥。李老师给人的印象总是充满活力,一直是那么的认真和负责,即使是在他嗓子沙哑的时候还是要坚持给我们上课。

我喜欢李老师,喜欢李老师的数学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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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爱的动物熊猫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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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好习惯,就是爱看书,一拿起书就停不下来,所以,我家就放了很多书籍。

小时候,妈妈经常给我讲故事,听着听着,我就想看看这个可以“讲”的说的书。慢慢长大了,看的就不是那会“讲”的书了,而是要自己用眼睛看的书了。

慢慢的,我不知不觉的喜欢看书了,现在,要每天看一会儿书,如果,每天不能看一会儿书的话就会吃不下饭,睡不了觉的。因为受看书的影响,所以,我也很爱逛书店。我经常逛天河购书中心,我爱看人家写的作文及日记。我最喜欢去南沙购书,因为,那里的书非常新鲜,那里的书广州没有。除了在内地逛书店,我去旅游都逛书店呢,我去北京、丽江、昆明等地都逛过书店呢!就这样,我就这样爱看书。

这就是我的习惯?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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