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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读书的作文(通用19篇)

深圳是中国最年轻的城市。虽然它有7000年的历史,其真正的发展才开始直到1980年中国开始政策,所以我相信大部分中国会认出这是最年轻的城市。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欢迎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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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作文以读书为题

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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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的好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名言告诉我们要多读书,书读得多,下笔写文章就写得更轻松了,读书使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的高尔基曾经说过的,他告诉我们要多读书,人类才不会停止进步和发展,所以我也爱读书。

每次经过书店,我便会在那里站好久,目光停留在橱窗里的那一本童年,我是多么希望可以得到他,但是今天我拿着我已经存够的钱把他带回家了,以前没有得到时就站在门口看,现在已经得到后我便爱不释手了,上厕所的时候拿着它看,一看就是10多分钟,外面的外婆问我上个厕所要那么久吗?你在干什么?我才发现我沉迷于在书中了,外婆叫我才醒来,吃饭时如果外婆不叫,我根本不会去吃,记得有一次在看到精彩的那一张的我外婆说,出来吃饭啦,有你最爱的茄子,我顺口答应了一声,说完便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像一只饿了的狼一样吞噬着书中的文字,看着看着我便掉下了眼泪,抽泣声,接着一声又一声,早已经过了20分钟,我还没有出去吃饭,只隐约地听见了外婆说,菜都快要凉了。

晚上8:00了,外婆早已经回来,看见我房间里是关着的,冲进来一下说你吃饭了没有?我瞬间回到了现实中对着外婆说,没有我忘记了,外婆说真是个书呆子,要不是外婆把我从书中叫醒,不知道我现在飘到哪里去了。

我不仅仅是在上厕所的时候看吃饭前看,就连买个东西,我都是抱着他走的,不想让他离开我,不仅读过童年,还读过很多有名的书籍,比如城南旧事,朝花夕拾等等,还有我现在看的红星照耀中国,我爱读书读好书好读书,这是冰心奶奶说的,我们必须要爱读书成为我们的生活中的一个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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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论读书的初一作文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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懵懂的我踏进初中的大门,心中的敬佩感和骄傲感油然而生,但是,刚刚升入初中,难免会有些不适应,心情很沉重,总是在想要怎么做才好,要怎么掌握每一科的知识。

初中并不像小学那么简单,在初中要学好每一课才有可能考上重点高中,否则只能在那种普通高中徘徊。与小学的语文、数学两科截然不同。作业量增多了,要记的知识增多了。我的脑子一时接受不了,我开始担心了……

有时,我甚至觉得自己根本不可能学好,我不知道要怎么办了,我有时想要放弃,说做一个普普通通的打工妹,别读书了,让自己放轻松吧,但是又想想自己可能会辜负很多人对我的期望,我不得不重新拾起课本,在无奈中学习,我发现自己厌倦了学习,我开始害怕了……

每当拿起各科的作业,总是要在纸上“唰唰唰”写个不停,我开始烦了,每天的作业总是一堆一堆的,还要加上家庭作业,我还不能一下子承受这么多,我作业经常做到很晚,经常想把作业放着,让老师好好骂骂我,但是,我并没有,因为我不想就此放弃。我又一次认为自己已经没希望了,我开始恐惧了……

现在,我不由自主的想到自己的将来,我想,现在不努力,后果会怎么样,我连忙打断这种想法,不敢想象下去,我忽然意识到自己的危险性,我连忙在即将闯红灯的时候,踩紧了油门,不肯松懈,不读书,就等于一个废人,你做什么都等于白做,但是,我也未必不是个废人,因为我还不敢肯定自己的将来,但是,无论将来是怎么样的,我都能做到问心无愧。

[论读书的初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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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初一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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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名人传》的最后一页,我的思绪便像奔腾的野马般飞奔了起来。

《名人传》是罗曼·罗兰的一部著作。这本书由《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托尔斯泰传》三传组成。其主人公分别为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

贝多芬是一个不幸的音乐家。他没有感受过家庭温情,爱情也屡屡化作泡影,而他的侄子又浪荡无能。这一切都是如此地无情,而后的耳聋使他近乎绝望。耳聋,对于一个音乐家是多大的打击,而这简直可以将一个音乐家摧毁。在面对痛苦的时候,贝多芬想到了自杀,然而,在死亡的边缘,贝多芬亦发出了要扼住命运的咽喉的呐喊。而他经过这一思想转变,成为了命运的强者。他还用顽强的意志奏出了生命中的优美旋律。

米开朗琪罗是一个充满创造力的雕塑家。他所雕刻的塑像都是近乎完美的。但他在生活中是一个怯弱的人,他总是选择屈服,然而他会斗争,他同自己的弱点斗争,即使失败,他也不会放弃。这事米开朗琪罗成为了一个棱角分明的人。

托尔斯泰是一个不屈服于命运的人,他有过两次精神裂变,最终保持了一颗坚强的心,一种不屈的信念。这使他成为了俄国的一面镜子,一个伟大的作家。

他们都是英雄,因为他们都在抗争,他们能直面苦难,以顽强的生命意志投身艺术,以艺术之花驱散苦难,寻找生命的意义。我们亦要如此,坚强面对困难,不被命运所屈服。我们要有坚定的意志,坚强的心。只要这样,我们就可以找到生命的意义,不为活着而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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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读书真让我着迷初一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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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在幻想,自己是一个伟大的`文学家。我总想拥有一本属于自己的书。

读书,是我的爱好之一,我最爱读书。我想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在书的天堂中散步;在书的天空中展翅高翔……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是一种儿童书籍,虽不是什么长篇大论,不是什么令人着迷的科普书籍,但我确实分喜爱这本书。

《长袜子皮皮》的主要人物是长袜子皮皮。这个角色是一个近似神秘主义的形象。在皮皮身边有一个猴子它叫尼尔松。皮皮的邻居有两个可爱的孩子,阿妮卡如同美少女,杜米是一个阳光帅气的男孩,他们听话懂事又聪明。

皮皮的爸爸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她,她总是在幻想自从来到了维拉古拉小镇,就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

在皮皮过生日这集中,讲述了皮皮在她过生日的前一天,用笔写出了几个歪歪扭扭的字。“明天我要过生日,起来我家参加聚会。”到了皮皮生日那天皮皮忙的是不亦乐乎,自己做蛋糕,屋里乱七八糟,鸡飞蛋打……

皮皮是一个怎样的人呢?她一定会超乎你的想象。她力大如牛,富如财神,大方得体,坚强勇敢。连我都没有想到,你呢!

读书,让原本内向的我变得活泼开朗,本来沉默的我变得大方。是书让我找回属于我的那一面,是书让我着迷!

我在想:书时不时我千年的挚友,是不是我失散多年的姐妹!

书,让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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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初一年级英语作文:读书的好处

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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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think reading is important in the whole life for people. There are many benefits of reading. Firstly, reading increases our knowledge and we can learn the world affairs without going out. Secondly, reading is a good way to improve reading and writing skills. Before you learn to write, you must know how others write. Thirdly, reading can broaden our knowledge and horizon, which is important to job hunting in the future. Finally, reading helps us become self-cultivation that would be beneficial to our whole life. Therefore, start to reading, no matter how old you are and what you are doing. Then, you may find the great charm and benefits of reading.

我认为阅读对人们来说是终身受用的.阅读有许多好处.首先,读书可以使我们增长见识,不出门,便可知天下事.其次,读书能够使我们的阅读和写作能力得到提高.在你学会如何写之前,你得首先知道别人怎么写.再者,阅读能扩宽我们的知识面和眼界,这对我们将来找工作是很重要的.最后,阅读使我们变得有修养,这对我们一生都是很有好处的.因此,不管你现在多大,不管你在干什么,现在就开始读书吧.然后,你就会发现阅读的魅力和好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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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读书我快乐初一作文600字

全文共 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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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才能增长课外知识,通晓古往今来的各个有趣的事,还可以增长作文水平,在作文中用上好词,好句。总之,书是人生中必不可少的。我渴望读书! Book, is a ladder for human progress. Read more to increase extracurricular knowledge.Good words.In short, the book is essential in life.I long for reading!

在刚学会认字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格林童话这本书,是带拼音的,本来我很厌倦他,可是,当我耐着性子把它里面的第一个故事读下来时,我发现我竟然停不下来了,越读越想读,渐渐陶醉其中。我花了一个下午把这本书全部看完。平常的这个时候,我要么跟小朋友在玩耍,要么自己在玩玩具,把屋里弄的“鸡飞狗叫”,第一次这么安安静静呆在屋里这么长时间,连妈妈也感到奇怪。从这以后,我就爱上了读书。

那段时间,我非常然爱看童话书,妈妈给我买来了四大名着,我却连翻都不翻,一直缠着妈妈给我买童话书。上了三年级我接触到了更多作者的书杨红樱?笑猫日记?马小跳系列的?皮皮鲁总动员?郁雨君的?神奇女生祝如愿?还有阳光姐姐伍美珍的?小公主与矮爸爸?可是看了这么多书,我的作文确不是很好。

因为这些书都是课外书,这时,我才意识到,原来读名着也很重要。但是翻开了红楼梦,里面的故事内容我竟然都看不懂,所以我一直都不是很乐忠于读名着。

怎么办呢?为了积累好词好句,每看一本书,我的身边就会有一个小本子和一支笔,看到比喻句,拟人句就把它抄下来,好词和四字成语也把它抄下来,一个学期下来了,那个本子也用完了,我的作文有了那么一丁点的改善,可还只是一丁点的改善。因为一篇作文只有好词好句还不够,还要掌握描写人和物的方法。到了六年级,老师对我们说,“一定要读名着,读名着比你们看的那些课外书有用多了。”终于,我再次拿起了四大名着中的水浒传,读完了以后才发现,原来名着也不是那么的难懂,而且水浒传里的一百零八条好汗被描写的生动形象,让我学习到了描写人物的很多方法,有的名着还会带给我们许多有用的道理,所以读名着的好处是无限大的。

冰心奶奶曾说过一句话: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这句话说的太有道理了,我们要把课外书和有用的书结合在一起读,才会读出精彩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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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初一草房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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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曹文轩写的少年长篇小说,写了男孩桑桑终身难忘的六年的小学生活,写了六年间在他身边发生的许多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文章的题目多以人名或地名为主,写出了桑桑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桑桑是油麻小学校长桑乔的儿子,他机灵聪明,善于交友,但有些调皮:把柜子锯了鸽子窝,挨了妈妈一顿揍,但他几天就忘了妈妈的话,又把自己的蚊帐当渔网打鱼,夏天睡觉时被叮的满头大包。秃鹤、细马、纸月、杜小康和阿怒都是他的好朋友。

那个“秃鹤”,总是光光脑袋的,但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当学校的文艺演出缺少一个秃头的演员时,他毅然站出来,承担起了这个重要的角色,而且把这个角色演得,活灵活现。在生活中表现的十分自信。“秃鹤”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着坚守上的。也许,自信,尊严是我们向“秃鹤”所学习的吧!

而被邱家收养的细马,是坚强的、勇敢的孩子。虽然他本能的抵触他的养父母岳二爷和岳二妈,始终计划着有一天逃离油麻地这个地方。当可以真正离开时,他又回到了这个家,当这家面临千灾百难时,细马毅然地挑起了这个家,我不经意间感叹:细马是个真英雄!

而杜小康是富人家的孩子,他家是开杂货铺的,他不仅着全校唯一的自行车,学习还很好,当上了班长,努力为班级做贡献,多次把班级从“困境”中“救出”,后来因为把自己的自行车借给了爱骑车的桑桑还成了桑桑的好朋友,他们一起玩,一起学习。但在一次玩耍中烧毁草垛的事让他们反目成仇,桑桑还因为这事挨了一顿揍。他们不再友好了。之后,杜家的一次投资失败让杜小康的家境陷入低谷,家中的一切——包括那辆自行车全部卖了,他连上学都上不了。可热爱读书的杜小康偷来了课本,在家自学。然后他们父子到外地养鸭,经受了不少困难,终于得到了成功。我们要好好学习啊!

草房子就是这么一个个生动的故事,里面还有许许多多的精彩故事,希望大家也来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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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读书初一作文350字

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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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一句句名言在我脑中浮现,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书籍的重要性和它对我们的好处。

有一次,我被妈妈强迫看书,没办法只好在书房看了2个小时的书。第二天,我去上学时,老师突然来测试我的知识点。一听到老师讲的题目,我感到万分熟悉,一举手,一答题,一表扬。我一下子就感到书对我有着很大的作用。考试时也有些课外小知识。只要多看书就会知道该怎么回答。实践证明,看书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一想起书籍的好处,我真是有感而发:书籍可以让我增长知识,提高写作水平。

的确,"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喜欢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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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水浒传的初一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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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读书笔记(1)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作者施耐庵以北宋宋江的史料为主要依据,成功塑造了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的形象,如:宋江、李逵、花容、鲁智深等。

施耐庵(1296-1371),江苏兴华人,原名施彦端,字肇端,号字安,别号耐庵。施耐庵祖籍江苏泰州海陵县,出生于江苏兴华。他是一位著名的元末明初的作家,施耐庵自幼聪明好学,元延祐天年(1314)考中秀才,泰定元年(1324)中举人,至顺二年(1331)登进士。

《水浒传》里面有许多性格不同,却一样是为民除害的英雄,比如性格莽撞的李逵,有受人敬仰的宋江,还有力大无比的鲁智深。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机智冷静的林冲,因为他在《水浒传》这本书中,表现出了机智聪明的头脑,也不失大男子汉的气概啊!

《水浒传》里面有许多好看的文章,精彩的片段,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林冲棒打洪教头,这一故事的大概内容是林冲遭受高太尉陷害,被开封府发配沧州,后来,来到柴进府上,柴进便厚礼款待,然后,洪教头不相信林冲是真教头,便要合他比武,后来,洪教头输了,便离开了。这段故事充分体现了三个不同性格的人,通过对洪教头无礼的描写,反衬出林冲有礼的态度,让这位英雄更加的有传奇色彩,也让林冲的温文尔雅更深一层。

我希望大家也来读读《水浒传》,一起感受一下吧!

水浒传读书笔记(2)

大家都读过水浒传。有没有人发现这是一本英侠小说,而三国演义则是一本历史演义。

而且,施耐庵对水浒的改编也非常多,本来以"梁山泊记事本末"为中心来写,但是施耐庵更注重英雄们的个人命运,其中几个重要人物都有个人传记,作者用列传的形式来将他们串联在一起。但是施耐庵也并没有完全忘记历史事件。在梁山泊英雄排座次事件之前,就有了三打祝家庄这一历史事件。在梁山泊英雄排座次事件之后,又写了招安等事件,而且再也没有出现相对独立的个人传记。

再看水浒的人物中,我认为宋江被推为老大是不对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他自己不会武功。你看当时哪个英雄不会一点武功。但是宋江呢?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2、他无勇也无谋。平日打仗时,大部分计谋都是军师吴用想的,自己也没出多少力。

3、他做了一件很不对的事,那就是招安。被招安后,与自己的弟兄分开,自己也很难过。被朝廷赐死后,还带了几个人一起去死。

水浒传与三国演义有诸多不同,可从依据的史料中看出。

三国演义主要是从陈寿的《三国志》和裴松之的《三国志》注所引的。而水浒传中所描写的宋江起义,在记载宋史的书中都有记载,但都很简略。可以说明,作者是将许多短篇有关水浒的小说汇在了一起,就成了水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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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红楼梦初一读书笔记

全文共 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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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听过说过,他最喜欢品读《红楼梦》:红楼梦的最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落败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了没落,适当反抗也捍卫自己利益必须的。以悲剧做结尾的中国古典并不多见。

我不明白---说的意思,于是我带着好奇的心又重新走进了《红楼梦》的世界。曾经,我一直认为那富丽堂皇的大观园是温柔的女儿乡,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地方。而现在重读红楼梦的我知道自己错了。在那如此富裕的红灯绿酒生活下,竟掩盖了世界如此肮脏的一面。小说的内容很多,但令我最动容的贾宝玉和林黛玉那爱情悲剧。

或许吧,林黛玉是有些小肚鸡肠,是有些娇柔做作。但我们仍从她的一言一行中感受她的温柔与多才。我也并不否认薛宝钗很完美,她的大方,孝敬是书的亮点。但是,她在完美,也只是封建社会的塑造品,没有自己的思想,如娃娃般只知道一味的服从长辈的命令。相比之下,叛逆的贾宝玉和孤寂冷傲的林黛玉却给我另一番体会。

“花飞花谢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也许有人会说花谢是自然规律,又那样假惺惺的葬花呢?你们不懂,黛玉这是把花比喻自己,感叹自己会不会这些花一样,等到花期一过,也会像花儿一样孤零零的落下,没人问?我只能佩服作者了,黛玉葬花已经暗示了最后她悲惨的结局。

当所有人都沉浸在与亲人团聚时的喜悦中,只有黛玉在哪独自一人伤心。没人会懂她,自从她踏进贾府的那一刻,她必须小心谨慎,注意自己的言行,一不小心说错了什么或做错了什么,就会惹来人的嘲笑。寄人篱下久了,使她变成了在一些人看来小肚鸡肠的样子。

当贾府一片喜气洋洋时,所有人都在为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婚事做准备的时候。潇湘竹院却是另一番景象,面色苍白的黛玉等着贾宝玉的到来,没想到等待的却是心上人要成亲的消息。哭,恨已经无济于事了,黛玉带着无奈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有些人认为这本书无非只是写了一个三角恋爱的纠葛,但《红楼梦》也折射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人们不知反抗的观念。·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尤二姐的吞金自杀……都证明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确实如此我们必须要有反抗精神。如果当时薛宝钗不答应嫁给贾宝玉,那故事的结局就不会这样了。所以我们在现代这个社会,要有反抗精神,如果当初日本侵略我们,我们如果不站起来反抗那么也不会有现在的新中国。所以我呼吁大家适当的反抗是必然,不要到以后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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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描写初一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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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此时正拿着《朝夕拾》这本书回味着,它依稀带我回到了民国时代。我站在喧闹的街上,突然一辆马车从我身边飞驰而过,泥水溅了我一身。哎!那不是陈莲河先生吗?满脸的“义正词严”,听说现在正与西医搏斗呢!看到他的人,脸色却各自不同。有的充满敬畏,有的怀恨在心,有的却羡慕他的名利与地位。

继续往前走,看到了那“精明”的衍太太,她已是祖母了,看着小孙儿和人家孩子比赛打旋子,眼看要输,衍太太一记“绣花腿”把别人家孩子的旋子给钩倒了。由于没法分辨,只好平局。衍太太太好强了,要她的孙儿输,她总是不肯的。

到了一家酒店。我准备歇歇脚,却发现了孔乙己正在店里喝酒,身上仍旧穿着破旧不堪的长衫。掌柜和“短衫”都在笑他,他正红着脸,说着一堆让人听不懂的话为自己辩解。孔乙己还没为自己辩解完,孩童们便一拥缠上了他,争着要吃茴香豆。他只得给了几颗,又怕自己喝酒时不够,显得好无奈。

继续前行,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三味书屋。我悄悄走进去看,寿镜吾正捧着古书摇头晃脑地读得如醉如痴。孩子们却在描图画,玩捉来的蚂蚱,弄得课堂好不热闹。孩子们的吵闹声终于打断了先生读书,先生发现了自己的学生竟然在课堂上调皮捣蛋而不好好读圣贤书,他怒斥着吹须瞪眼,调皮的孩子们这才回到座位上装模作样开始读书……

《朝花夕拾》这本书带我遨游了鲁迅先生整个的精神世界。让我看到了许多从清朝到民国期间的事情。犹如亲眼目睹了社会的各种黑暗:邪恶势力压迫“低等人”,还有因千年封建思想的熏染而被禁锢的人们,也看到了知识分子为中国的存亡而做出的贡献和牺牲。我深深感受到了近代人民的痛苦和自己生活的幸福。这使我深刻意识到只有祖国富强了,人民才能有安定的幸福生活。

鲁迅先生的这本书同时激励我们:一定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只有这样才能让祖国富有强大,祖国才能永远在世界之林屹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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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精彩读书行初一作文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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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的世界里,沙粒变成珍珠,石头化作黄金;书的魅力,应当叫枯枝长出鲜果,荒漠布满森林。让我们畅游在书的海洋中,感受书的精彩与魅力吧!

我流泪于鲁迅的《孔乙己》。我目睹了孔乙己极为穷困潦倒的生活,深感同情。他虽然心地善良,但在封建制度的摧残下了竟沦落到盗窃!悲哉悲哉!是谁让孔乙己沦落到如此地步?我想,黑暗的封建社会才是罪魁祸首啊!此时此刻,一种对昏暗旧社会的憎恶之情油然而生!我不禁为孔乙己,为处于水深火热的劳苦大众感到悲痛!因为有了这深深的触动,我感慨流泪,不禁发出由衷的感叹:读书真精彩!

我痴迷于《鲁滨逊漂流记》。我在荒岛上和鲁滨逊一起冒险,我扛着鸟枪,巡视着岛上的每一个角落。我们与野人族奋力搏斗,把他们打倒,救出白人俘虏;我们善动脑筋,开垦荒地,自力更生。强烈的孤独感与寂寞使我更加钦佩鲁滨逊的顽强意志,我从中学到了勇敢与进取,学会了孤岛救生的许多方法……最终,鲁滨逊历经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踏上了久违的归乡之路,我从心底里为他感到庆幸!于是,我大呼读书真精彩!

我投身于《腊月之城》中。我与红军战士在遵义城里并肩作战,与反动势力作斗争,彻底粉碎敌人的阴谋。在漫漫长征路上,红军兵力不足三万,伤兵满营,饥寒交迫……面对危局,红军将士军纪严明,恪守诚信,与反动势力展开了一长惊心动魄的金融战。他们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他们团结一致,拯救中华!我深切地感受到红军战士大义凛然的精神,我心潮澎湃,高呼读书真精彩!

我流连于唐诗宋词中,感慨万千!我虽身在远方,每每读到“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我仿佛亲身来到黄河边,感受李白壮阔激荡的情怀,令人感悟深远;遥望那广阔的天空,仿佛回想起孔子“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的广宽心胸,一种豪情万丈的感觉涌上心头,这就是真君子!我受益匪浅,无可否认,读书真精彩!

读书就像一次旅行,带我游遍大江南北,古今中外;读书又像跟随一位博学睿智的教授,一路教我感慨历史的兴衰,让我随着书中的情节或喜或悲……

精彩读书行!让我们在新的一年里,更多地畅游于书的海洋里,汲取更多知识的琼浆,让读书精彩我的人生!

[精彩读书行初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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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初一草房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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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城里的孩子,整日在娇生惯养中度过,不了解外面的世界,甚至有一点小脾气,总爱以自我为中心。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后,我才了解到乡下孩子的生活和最纯洁的友谊。

桑桑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他是一个调皮、善良、具有同情心的一个小男孩,他叫了许多和他年龄相仿的好朋友:文静聪明的纸月、想获得别人尊重的陆鹤、家庭富有的杜小康、年事已高、善良的秦大奶奶、撑起家庭重担的细马,个个都是勇敢的。

乡下的孩子们都很淘气,动不动就要打架,来回抛砖头,在我看来非常危险,特别随便,但是,所有的孩子都是那么纯真,那么可爱。

用诗一般美丽的语言,为我们描绘了一副百看不厌的江南水墨画: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

纯净的美。文弱、恬静、清纯、柔和的纸月,不仅学习好,而且生性善良、懂事,她是那么完美,她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蕴含着巨大的能量,感染和改变着周围的每一个人,仿佛是真善美的化身。

陆鹤是个秃顶的孩子,常常被人戏弄,陆鹤十分苦恼,孤独,常常坐在河边偷偷的哭泣,想尽办法掩盖自己的缺陷。但他从不放弃对自己尊严的守护,勇敢的承担了学校参加汇演的秃头角色,并出色的完成了任务,让同学和老师对他刮目相看。

杜小康家曾经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活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但是一夜之间,父亲病了,为了给父亲治病,他的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一起到离家很远的大芦荡里去放鸭。

杜小康,他没有自己怜悯自己,更没有让别人来怜悯他。他用稚嫩的肩头毅然地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的故事告诉我,富有的时候,不能浪费,不能高傲自大,贫穷的时候,也不要自卑,尽自己所能,克服种.种困难,想尽一切办法渡过难关。

这就是人性之美散发出来的独特力量,《草房子》用这些最纯真的爱告诉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都充满了酸甜苦辣,苦难和幸福犹如白昼和黑夜一样,永远与我们相伴,当苦难来临的时候,我们不能逃避,要满怀希望,微笑着去面对。

草房子,洗涤人们身心的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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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红楼梦初一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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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红楼梦》,大家最先想到的可能就是贾宝玉和林黛玉之间的那段恋情吧,这恋情因生不得在一齐,死后也无法相见而显得难能可贵,刻骨铭心。我阅读《红楼梦》后,也对他们的恋情感到可惜,然而我却还是不为他们没在一齐而感到惋惜。

林黛玉只适合养在深闺中保护起来,如一只容易受伤的金丝雀,没了主人的保护和爱惜便不能久活。而贾宝玉正好就是那位不能带给她幸福的主人,贾宝玉这个人,说傻不傻,但也不是太过聪慧,他只是一向都在随心所欲的活在世界上,他的存在和这个社会格格不入,这种格格不入有好的地方也有不好的地方。好的地方在于他表现了作者的意识和当代社会的阴影面的投射,不好的地方在于正是他的性格造成了他和林黛玉不幸的一生,不能拥有美满的结局。

要我说还是薛宝钗和贾宝玉更加相配,薛宝钗要容貌有容貌撑得起一个家族的面貌,足够有当家奶奶的气场,且也懂得如何与人相处,不像林黛玉一样处处敏感,总觉得别人话中有话,最终因为这多感的心而劳累了身体,最终香消玉殒。薛宝钗容貌,性格,气质,对贾宝玉的关心都足以为她赢得当家少奶奶的头衔,然而就因为当时社会的以夫为天的封建思想,使得她如此一位有才气,集美貌与智慧与一身的女子败在了一纸休书上。从此一蹶不振,再也没能起来,只能郁郁寡欢,最终也落得个不太美满的结局。

而贾宝玉呢,他辜负了一个女子的一生,又毁了另一位女子的一辈子,最终也只是考的状元却最终落得个皈依佛门的终局,正如曹雪芹自身在文章的开头便写到的那些伏笔一般,一个似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最终分散两地,全是虚幻,也全是泡影。

小说中主人公的不幸结局也暗含着作者的落魄和不幸的人生,原是豪门的曹雪芹却因正值革命时期而没能当上状元,也没能在官场上有所大出息,小说中贾宝玉的前半辈子幸福的人生可能就是作者的过去吧,也只能说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落魄了的作者其实内心深处还是在深深眷念着过去纸醉金迷的繁奢的生活吧,而贾宝玉之后所经历的贾府落魄,也正是作者生活开始衰败的投影吧。

可能也正是由于作者生前经历过的真实生活的巨变,贫富的差异,生活的不顺心,使得他最终从过去那种腐烂,颓败的生活中看到了社会的阴暗面和隐藏在社会深处的黑暗气息。人心的异变与自身身份的改变给了曹雪芹一个蜕变的机会,正是因为他亲身经历过了奢靡的生活,他才通晓那些大家族里的规矩和方寸,也明白那些复杂的人心和大宅里的勾心斗角吧,结合了自身的人生经验,曹雪芹使得《红楼梦》中那些人物生活都活了起来,那些人物的言语,行为,动作,仿佛跃然纸上。

不见其人先闻其声的王熙凤,树下悲歌葬花的林黛玉,说出男女是泥和水的贾宝玉,有那通身气派的老祖母,一个个人物在小说中活出了他们精彩的一生,不可谓曹雪芹以示面面俱到了,还有众人那影藏了一生悲欢离合的人物诗,和那一出出暗含的玄机,直令看的人觉得内心痛快。

但在阅读书中人物的一生时也不禁引起我们对于当今社会的反思,那时候的封建社会的坏习性和不良风气是否延续到了今日那时候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社会地位的不平等是否在今日仍然出此刻了当今的社会主义社会当中,那时的对百姓的迫害,大家族对百姓的欺压,法律对贵族的庇护是否在今日还活在社会那个阴暗的角落我们需要反思的东西实在是太多太多了,这并不只是一个人的思考,也不是一群人的深思,而是一个国家乃至一个世界全体人民的深深自我反省与自我监督。

《红楼梦》的魅力当然不仅仅只是这些,其中所蕴含的文化是如此的出彩和丰满,看着《红楼梦》,仿佛就看到了整个社会的气息,仿佛触摸到了古代珍贵非物质文化的躯体。那不仅仅只是一本书,一本小说,它是另一个名为《红楼梦》的世界的载体,使得另一个世界得以以这种媒介和我们这个社会相接触。这或许就是红学的诞生缘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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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鲁滨孙漂流记》初一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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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是一部好名著,我读了一遍又一遍,仍舍不得放手。回想鲁滨孙那坚强的意志,像一把钢锁一样,牢牢地扣住了我的心。我渐渐地陷入了沉思之中。

本故事的主人公鲁滨孙,不安于父母中产阶级的平凡生活,决定开船去远航,去闯一闯世界。但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鲁滨孙在巴西的果园做生意,后来买了一艘船去做买卖,没想到这竟是不幸的开始。他们在船上遭遇了海上暴风的袭击,最后,只有鲁滨孙活了下来,但却漂流到了一个荒岛上。在后来的28年里,鲁滨孙开荒、打猎、造房子、养牲口,靠自己的力量来维持自己的一些生活需要。利用一些余下来的时间,把那儿变成了一个世外桃源,又从一些叛逆者手中把一艘船夺了回来,回到了欧洲。回到欧洲后,他变卖了自己的财产成了一名百万富翁。

读完以后,我的心情像海上波涛一样,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因为我被鲁滨孙那种永不服输的精神所感动,他是多么的坚强、多么的伟大,对于困难,他毫不退缩,而是勇敢面对种.种到来的困难。

他是一个有愿望的人,他的愿望就是能去远航。经过他的努力,他终于实现了这个愿望,终于实现了这个伟大理想。从他的言行中,我体会到,鲁滨孙想要完成这个愿望,他是多么努力,有着钢铁一样的意志。我也体会到了一个人生道理---个人,要想达到自己的梦想,就要努力去实现它,不管你遇到多少困难,都不能放弃这个梦想,都要努力、勇敢地向前冲,突破困难。

啊,《鲁滨孙漂流记》,你真是我的好伙伴,因为,你不但让我读到了好看的故事,还教育了我应该如何面对生活中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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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红楼梦初一读书笔记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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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一部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小说以讲述上层社会中的四大家族为中心图画,真实、生动地描述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把一个个的人物写的活灵活现,有以神话故事中的女娲为开头引出着一故事——石头记。有以甄隐士为线索开始即结束了整个的故事。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感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激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杯具,可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杯具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相比之下,应当说,宝钗是一个深受传统思想文化禁锢的女孩,文中也没有提及她究竟是不是喜欢宝玉,只是明示了贾府最高权威元春站在了宝钗的一边。没人会在意宝钗的意见,她和宝玉一样。只是封建贵族制的牺牲品。

宝玉犯错挨了打,宝钗义正言辞,劝道“你是要改过了罢。”于是她被学者定位封建统治的卫道士。等我们看到了红楼的结局:黛玉的惨剧,宝玉的杯具,宝钗的闹剧。

品读之后,就会发现能够受伤也是一种福气,即使是像黛玉那样失恋了,一夜之间老了十岁也不介意,假如能大哭一场就好了。有多少人能像她一样抱着自我的抱负与才华和对宝玉的爱和恨走呢?

我的意思是:假如有一种人生归宿能够选择,那么,死于悲痛,比活在心如枯槁不发芽的灰暗生活里,更合我意。

林黛玉那种“碧云天,黄花地”的哀愁,并不是空泛无由的,好的感情总是最接近人类美的本质。女子对此的追求要更偏执些,注定也要受更多的苦。

宝黛二人的故事告诉了我们:感情是一种如此稀缺的资源,除了珍惜,我们别无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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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爱读书_初一作文700字

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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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书,所以也爱读书。别的人读书是为了查资料、消磨时间……而我只是把读书但做学习中的一种乐趣。我读书常常入迷,为此,妈妈生了不少气呢!我虽然喜欢读书,但家中的书并不多。爸爸妈妈很少给我买书。我就经常去图书馆借书。

每次都要借来四五本,如饥似渴的把他们读完。图书馆了的书差不多都被我看了个遍。读书可以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读不同的书给人的启发和感受都不一样。读历史书可以让人回到遥远的古代,了解古代的知识读小说可以让人沉醉于小说的曲折动人的故事情节读科幻书能让人置身于神奇的幻想世界读科普书能让人从文章和图片中解决复杂的科学知识……有一次,我看科幻书入迷了。妈妈叫我买一袋酱油。我只答应了一声“知道了!”可是我的屁股却一动不动。妈妈叫道:“再不去,小心你的屁股!”可是我一点也不怕,读到有趣的地方还哈哈大笑。

妈妈气呼呼的走进来,我只好依依不舍的放下手中的书,三步五回头的离开家。到了商店,我忘了买什么,直想起来“一袋”这个词。我就买了一袋盐,飞快地跑回家,以为可以读书了。没想到妈妈哭笑不得地说:“我要的是酱油,不是盐!”我只好又跑回商店,买了一袋酱油。回到家里又津津有味(地)的读起来,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想到这里,我又想起一个笑话来。有一个人去图书馆还书。管理员说“这本书怎么破破烂烂的!”还书的人说:“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管理员又问:“书怎么少了两页?”

还书的人说:“高尔基说过‘看一本书就像一个人扑在面包上’,那两页被我吃掉了!”——大家可不能像他一样呀!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甜有苦,有酸有辣,这就是读书的乐趣。

[我爱读书_初一作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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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初一读书心得作文600字:读书的心得体会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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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铸造人格”,若养成良好的习惯便可铸造品德高尚的人格。我喜欢读书,现读书已成为我养成的良好习惯,我愿意将我的读书的心得体会,与大家分享!

我喜欢读书获得的快乐。因为读好书就像与名人圣贤促膝谈心,聆听教诲,何不充实?读书如与知音闲聊神侃,心不设防,口无遮拦,何不舒畅?与作者思想碰撞,偶有灵感之花,茅塞顿开,何不惊喜?俗话说得好,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博览群书如得知音无数,有知音的理解与共鸣,何不满足?读书者足不出户,天下大事无一不晓,如何不聪?

如何读书才能乐?必须是不为功名利禄而读,若你是为升官发财而读书定是无乐可言。快乐的读书应是“乘其兴之所适”。古人云:“读书太乐则散漫,太苦则枯燥乏味。”这两者都可能导致精神偏枯如痴,失去读书的真乐。读书不能尽信书,也不能沉迷于书中不能自拔。书,各有其趣,各有不足。作者的认识,情绪各有偏颇。如有的愤世妒俗、慷慨激昂,有的高谈阔论、天马行空。如果长期沉迷于某一类书可能走火入魔,不能自拔。书能移性情,故君子应博览群书、相互参照,以免偏听不明。情志误谴。读书若信书,不如无书。

读书有乐必有苦,正所谓好书难觅、知音难求。这何尝不是一种痛苦呢?读书之所以苦,是因为你急切想了解作者思想却往往晦涩难解、意深难测;又因为外界精彩的世界太喧哗吵闹,读书的冷板凳难坐;还因为与遥远的知音无缘对话或相见恨晚,书友天南海北难相聚。读书成了一种孤独。

读书使我结实了许多知音,从书中我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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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初一作文:读书真好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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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读书使人避恶,读书使人友善,读书使人聪慧,读书使人高尚。就在那次偶然的一天,书成为了我最知心,最忠实的伙伴。

其实,从前我并不爱读书,妈妈成天给我买一大堆书,想尽办法把我关在房间里看书,那时我只能老老实实地躺在书橱里睡大觉。

一个阳光明媚得周末,妈妈带我到图书馆里,走进图书馆,一股书味使我难受。妈妈用柔和的声音对我说:你先在这看书,妈妈公司有点急事,待会就来接你。看着妈妈着急的表情,我也信以为真。

过了好一会儿,迟迟不见妈妈,望着图书馆的四周,除了书还是书。只见周围的人都如痴如醉地看着书。我无聊到一个极点,便拿起一本《简爱》看了起来。我越看越入神。心想:这本书真有意思,待会一定要妈妈买下来。这本书讲简爱自幼失去双亲,被寄养在舅舅家,之后受到了种种磨难。真没想到,一本不起眼的书里,居然有如此精彩的篇章!我贪婪地读着每一个字,简直就像好几天没有吃东西的人似的。不知不觉中,当妈妈走到我声旁时,我也全然不知。此时已是中午了,伴着淡淡的书香,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

从那次以后,我喜欢上了读书,它就像我的好伙伴,在我无聊时陪伴我,它开启了我知识的大门,带我遨游了许许多多的地方。读书,不仅使我增长了知识,提高了作文水平,而且让我懂得了不少做人的道理。读书并不求快,最主要的是要用心去读,一本好书是永远都看不腻的,只有细细的品味,才能明白其中的奥秘。

读书犹如交一个朋友,它教你辨别善恶;读书犹如品味一杯香茶,余香缭绕,回味无穷;读一本好书能使人心灵得到净化,灵魂得到升华。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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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书推荐的初一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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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精神的食粮;书,使我们更加脱离禽兽而上升到人类;书,是我们人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没有了书,我们会怎没样呢?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从三岁时看的连环画,到五岁时看的《儿童精选故事》,到十岁时看的《哈利。波特》瞧,这个假期开始时,为了使我的生活更充实。我又买了一本书,叫《龙族。一。火之晨曦》 ,是江南写的,这是一部以青春和热血为题的科幻小说,很好,我强烈推荐你们看一下。还有《此间的少年》也不错。也可以看一看。

我喜欢读书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书中有许许多多的有趣的故事,它能告诉我许许多多我不知道的事,我还可以从中学到许多知识。一些有趣的书,其中总是告诉我一些道理。

小时候,我就十分喜欢看书。每天晚上,妈妈都要给我讲个故事,如果不讲,我就又哭又闹,妈妈没办法就只好给我讲故事。

现在我的书越来越多,但是还是填不饱我的肚子。于是我每天都去读书社看书。

我爱读书,因为书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

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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