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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小说《撒哈拉的故事》(通用20篇)

结婚仿佛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出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三毛小说《撒哈拉的故事》有哪些?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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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经典小说之七:《龙枪编年史》

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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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指数 ★★★★☆

从某种意义来讲《龙枪系列》不算是网文,只不过龙珠是从网络接触到这本玄幻大作,其实这本经典大作也是今年才开始追,确实很好看啊。

它真实的刻画了每一个主角的内心世界。里面没有完美的英雄。这一群人只是拥有不凡能力的普通人,他们不是天生下来就拥有神力的海克力士,更不是刀枪不入的战神阿基里斯 。他们会自私,会害怕,就像每个生活在我们周围的平凡人一样。这里的英雄不过是努力试着寻求自己内心安定的流浪者。在龙枪的世界中,我们可以看见所谓的善良与正义并不是绝对的。善良有可能是懦弱,有可能是逃避的,邪恶有可能是温情的,有可能是人性的,这本玄幻大作一一诠释了人之常情的善与恶。

鉴于还没有看完这本大作,龙珠就已经惊为天人了,在本人的心目中龙枪系列是本年度我看过最好看的书没有之一,所以给的评分是四星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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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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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有幸第二次拜读了《西游记》。读后让我爱不释手,连连赞叹。

本书作者吴承恩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文中曲折的故事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受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语言;有人干脆把它当作道德修养小说或政治寓言。在我看来,最喜欢它具有以下几点鲜明的特色:

一、向往自由孙悟空这个形象完全激发了人们内心潜在的,根深蒂固的向往——对彻底的自由的向往。孙悟空破时而出,“不优麒麟辖,不优凤凰管,又不优人间王位所拘束”,闯龙宫,闹冥司,在花果山自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他的一切斗争也都是为了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我一种寻找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

二、出神入化的故事情节小说中处处体现了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和对真理执著的向往。现实生活当中不可能发生的事,在吴承恩的笔下却发生了,而且合情合理,每一次唐僧遇难都会在孙悟空等神仙的保护下逢凶化吉,让人不得不感叹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日常生活过于现实,使充满幻想的事物遭到排斥。神话在这样的条件下应运而生了。它具有深邃的哲学意义和丰富的文化内涵。有位学者曾经说过:“神话乃是各种艺术的必要条件的原始质料。”《西游记》是中国神话小说的颠峰,也是神话文化的至高境界,可见《西游记》的问世,在我国的神话创作是一个奇迹,对世人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

三、凸现英雄本色《辞海》中说英雄是杰出的人物,曹操说英雄要有包容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胸。总之,英雄是那些顽强地掌握自己命运,并为崇高理想而奋斗的人。孙悟空无疑是一个大英雄,他为了自由,为了自己的尊严,对唐僧忠肝义胆,对猴子猴孙有情有意,不怕与一切艰难险阻作斗争。正因为这种大无畏的叛逆的精神,才使他最终保佑师傅唐僧取得真经,自己也修成正果,凸现出其英雄本色。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只要我们能坚持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是成功与否并不重要,只要尽力去做了,就是一种成功啊!

读罢《西游记》,回味良久,发现此书竟然给我带来源自内心的激励和无穷的力量。不愧被誉为四大名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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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明清小说

全文共 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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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明代的章回小说与“四大奇书”.明朝人称《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为四大奇书。

《金瓶梅》的作者叫兰陵笑笑生,该书反映了明代中叶的社会现实。

B.伟大的现实主义小说《红楼梦》以贾宝玉、林黛玉爱情悲剧为线索,描写了贾、史、王、薜四大家族的兴衰史,反映了封建社会的日趋衰亡。作者曹雪芹,号雪芹又号芹圃,芹溪。清代小说家。

C.此外还有明代冯梦龙的“三言”(《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清人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清人吴敬梓的《儒林外史》清人刘鹗的《老残游记》,吴沃尧(字趼人)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李宝嘉的《官场现行记》、曾朴的《孽海花》被列为清末四大谴责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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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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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时拿到了一本书,黑色的封面上映着更加乌黑的大字:活着。我很少看到一本书的题目就如此深沉,怀着巨大的好奇心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是作者听了美国民歌后写下的小说,作者余华不动声色的让我们跟随着他冰冷的笔调,亲眼目睹人们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里接二连三的死去。

大致阅览了这本小说,主要是讲了“我”在乡下听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讲述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我的心情跌宕起伏,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他年轻时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当时的他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这样,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但只要像现在这样活着,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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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围城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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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读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可能含有贬义,不知是否有人会骂我早熟之类的),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关于这一点,我会在文章中向大家慢慢道来)。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

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后果"使余大失所望——这书的末尾不是结尾,而是什么钱夫人写的"附录——记钱钟书与《围城》!"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Damn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从那次经历后,我终于明白了这大学生的平常生活和艳遇等事件与"围城"二字有什么关系.

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

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Auntie,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这一点是我要"批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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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

全文共 4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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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谋杀年华》是2011年8月1日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蔡骏。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以供参考。

寂静无声的特需病房,盛世华虚弱地闭上眼睛,可能再度昏睡了过去。没有人再敢说话吵醒他,大家也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好,气氛异常沉闷而尴尬。

即便涵养一流的盛太太,也无法坐下去了,她低头走出病房,大概是想一个人独处。

这个年过五旬美丽优雅的女人,终于露出衰老的疲态,独自走出医院电梯,走出略显清冷的大楼,来到雪花飞舞的夜空下。

远处的高架桥灯光闪耀,马路对面的餐厅生意正好,街边有年轻男女们走过,还有叫卖十块钱一束玫瑰的小女孩。

盛太太在雪地里走了几步,回头看着身后的足迹,也看到了另一个女人的身影——那个女人比她年轻二十多岁,悄悄跟在她身后,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的眼睛。

“小麦,你怎么下来了?”

她皱起眉头后退了一小步,田小麦却往前靠近她一小步。

两个女人面对着面,小麦在风雪中用力深呼吸着,近到彼此能感觉对方呵出的热气。

她嗅到死神的气味。

终于,田小麦对自己点了点头,确认了所有的判断。

“伯母,我已经知道了——是谁杀死了慕容老师和钱灵!”

“谁?”

盛太太的这声“谁”问得异常平静,似乎她也猜了出来。

“就在我面前。”

小麦说完这句话,发现盛太太的目光颤抖了一下:“我?”

“是。”

“小麦,请你别开这种玩笑!”

盛太太的表情异常严肃,这时盛赞也来到雪地中,他狂怒地大吼道:“小麦,你发疯了?你是不是和我家有仇?”

田小麦已把盛赞当做空气了,继续说:“伯母,您把自己隐藏得非常好,只是有一点您没办法隐藏干净——那就是您身上的气味!”

“香水?”

“是。”小麦再次深深吸了一口气。“当我坐在你们车里,坐在您的身边,闻着普罗旺斯的薰衣草香水,却想起十年前——是我最早发现了慕容老师的尸体,我闻到她丝巾上也有相似的气味。”

“这又能说明什么?”

“虽然相隔十年,但只要我恢复了记忆,就不可能遗忘那气味。发现慕容老师的清晨,是我最深刻的记忆。十年后,钱灵死去的那天,我再次从绕着她脖子的丝巾上,问到了同样特别的气味。虽然,这时我已闻到过您身上的香水,却完全没意识到竟是丝巾上的气味。那天,跟你们全家去度假村的路上,您向我展示了心爱的香水,告诉我那是各种珍贵香料混杂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这隐藏触动了我的记忆。当时,我才会想起聚斯金德的《香水》——您也许忽略了这本书的副书名:一个谋杀犯的故事!”

盛太太镇定自若,眼神没有任何变化:“是的,我身上的香水很特别,而且也确实用了十几年,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气味。”

“没错,就是这种气味,独一无二,永不磨灭!这种气味的记忆,将永远藏在人的鼻子和大脑里——伯母,您自然也明白这一点。您肯定在作案前,仔细清除过身上的香水味。然而,如果一个人长年累月的使用同一种香水,这种气味会渗透到皮肤里。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彻底清除干净!而您因为习惯这种气味,所以并不会感觉到这一点。”

这句话则让盛太太哑口无言。但她摇了摇头:“这证明不了什么。”

雪粒积满小麦的头发,又慢慢融化下来。她从容不迫地说:“香水碰上丝巾这种东西,最容易保留气味,哪怕只有一点点味道。当凶手站在慕容老师和钱灵背后,用丝巾将她们勒死,被害人脖子上的丝巾,就是头发和衣服,一定会剧烈摩擦到凶手的头发,脖子和胸口,又是女人身上保留香水气味最多的地方!”

盛太太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乌黑的长发,轻描淡写地回答:“嗯,好像有点道理。”

“就像十年前,慕容老师死后的那个清晨,经过一夜雨水的冲刷,我仍然闻到丝巾上残留的香水。是的,那两条杀人的丝巾,它们在说话,说您就是凶手!”

秋收是通过眼睛辨认出了第一个凶手,小麦却是通过鼻子抓到了第二个凶手。

“胡说!”这回轮到盛赞跳出来,“你知道要把一个人掐死,需要多大的臂力吗?像我妈妈这样年纪的女人,怎么可能做到呢?”

“对不起,你知道Esfahan丝巾的柔韧性有多好吗?这种天然蚕丝制成的顶级丝巾就是最佳的绞杀工具!何况,上个周末在度假村,盛太太您还说过,您年轻时候是知识青年,在西北农村插队落户,经常像男人一样下地干活,胳膊变得极有力量。您现在身材保持得这么好,无疑是常年坚持锻炼的结果,我相信您的臂力绝不会小!再加上一条合适的丝巾,足够在对方毫无防备之下,杀死一个女人!”

“够了!”盛太太摇摇头说:“小麦,你说来说去还是气味!气味——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就算让我出庭作证,也无法证明我的嗅觉是正确的。其实,我也无法通过气味来确定伯母就是凶手。当我把您身上的普罗旺斯薰衣草香水,与慕容老师跟钱灵遇害时丝巾里的气味联系起来,我仍然不敢怀疑到您——在我的眼里,伯母您是那么高贵美丽,怎么可能是一个谋杀犯?而且,您也丝毫没有杀人动机。难道是报复钱灵甩掉了您的儿子?难道是当年慕容老师教过您儿子语文就起了杀机?实在想不到一个合理的杀人理由!但刚才我病房,您的丈夫坦白了与慕容老师和钱灵的私情后,您的杀人动机终于完全地符合逻辑了。盛先生在为自己澄清的时候,我悄悄注意到了伯母您——你们的眼神有交流,他知道您就是凶手,只是不愿当场说出来罢了。”

一粒雪落到盛太太的眼里,她的嘴唇有些发紫:“眼神?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不过,伯母,您有像盛先生一样的不在现场证明吗?”

“没有。”

“还是不要绕圈子了吧!”小麦说了一个最简单的方法,“警方已证实过了,他们提取到了1995年,2000年,2010年三桩命案的凶手指纹,只要与伯母您的指纹对比一下,就能证明您是不是清白的了!”

说到这里,盛太太的脸色已经变了,她满脸苍白地注视着小麦的眼睛,直到低下头来。

“好吧,我承认!”

这句淡淡地回答,让盛赞跳了起来:“不!妈妈!不是这样的!”

盛太太严厉地对儿子说:“你别插嘴!”

灯光下呼啸的雪风,并未模糊小麦的视线,她似乎看到了慕容老师和钱灵,看到她们挣扎在丝巾的绞索内。

“谢谢!”小麦柔声说。

“其实,1995年,我已发现丈夫不忠的秘密。只是,我一直深爱这个男人,我不希望因为别的女人,而与我的丈夫分开,再让我的儿子受到伤害。我只是在等待,等待我的丈夫处理好他的问题,后来,我听说那个女人被杀死了,我知道肯定是我的丈夫所为。凶器就是条紫色丝巾,我不会告发他,我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只要他继续好好过日子。”

盛赞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妈妈,这都是真的?”

“是。”盛太太抚摸儿子苍白的脸,“2000年,我发现你爸爸无法克服男人的弱点,勾搭上了那个姓慕容的女老师。我像从前一样,等待他处理好自己的问题,但一直等不到他真正的行为。我决定代替他完成——那个大于的夜晚,我悄悄等在南明路的公交车站附近,我看到那个女人也系着紫色丝巾,还有个少年陪伴在身边。等到那少年离开,车站那儿只剩下女老师一个人。趁着四下无人的雨夜,我无声无息地来到她背后,抓住丝巾用尽全力把她勒死。我担心尸体在车站很快会被发现,就拖到附近的废弃工厂。”

田小麦的目光变得犀利与冷酷:“可惜,大于并未洗去丝巾沾染的你的气味。”

“钱灵也是被我杀死的!半年前,我发现了我的丈夫和她的私情。他已经五十五岁了,却还像年轻时一样。我给了他改正错误的机会,但他同样迟迟没有动手,只能由我亲自出马了。那晚,我趁着他去北京出差,凌晨三点来到钱灵的住所。钱灵给过他一把钥匙,但他平时不用,一直锁在他的保险箱里。我的丈夫并不知道,我早就破解了他的保险箱密码。保险箱里的钥匙自然落到了我手里。没想到她那么晚还没睡觉,人正好在卫生间里。我看到桌上有条紫色丝巾——与之前我看到你系得那条一模一样,再次看到这条丝巾,它就像对我施了咒一样,让我想起了杀人的老办法,那一刻,这也是让你给我最解恨的办法。我躲在房间的角落,等到钱灵毫无防备地出来,就用丝巾从背后缠住她的脖子,好不容易才把她勒死!我到底是老了啊。”

“你再次留下了香水的气味。”

“我已经非常小心了,提前两天没用香水,特意换上一套新衣服,却还是留下了气味。”盛太太真是不动声色,到现在连一丝后悔的表情都没有,“杀死钱灵以后,我拿走了她的手机,为销毁她与我丈夫交往的证据。我看过她手机里的短信——但我不知道你是第一个发现慕容老师尸体的人。直到今晚,我也从没想到你竟然接触过那两条杀人的丝巾,更没想到你会把丝巾上残留的气味牢牢记住!即便我对你的丝巾心怀芥蒂,却对你的鼻子毫无防备。”

小麦拼命压抑剧烈的心跳,以免对方发现自己的激动:“所以,你毫不介意让我了解你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却阴差阳错地被我发现了杀人丝巾里气味的秘密!”

“对,我完全没有想到过这一点!我只是觉得我可以控制住局势,我不会惧怕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年轻姑娘。最重要的是,我想既然盛赞这么喜欢你,还是不要出面公开反对你们,以免他恨我一辈子。”

盛太太说罢看了看儿子,盛赞追悔莫及地喊道:“妈妈,我想从前爸爸说的没错——不要去警察的女儿做媳妇!这女人太可怕了!”

田小麦异常失望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这种家族的智商和情商总是一代不如一代,他连他父亲的十分之一都不如。从前对盛赞的一往情深,恐怕只是所以女人们共有的帅哥痴迷症吧。

她从新看着盛太太的眼睛,提出最后一个问题:“你,真的想过要做我的婆婆?”

“其实——”盛太太苦笑着摇头,“小麦,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谢谢,伯母,您终于说出真心话。”

“当你第一次系着那条紫色丝巾,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就有了不详的第六感,我对你所有的殷勤和喜欢都是假装出来的——我已经假装了那么多年了,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装的!一切,都是为了我的丈夫和儿子。我发现这两个我最爱的男人,竟然那么喜欢你,迷恋你到不能自拔的地步,说实话我的心底非常嫉妒。”

田小麦庆幸自己还能活到今晚:“对,嫉妒心已经让你杀死了两个女人,说不定以后我会成为第三个。”

“没错,你是在我的计划里——下个月的某一天,你还没有成为我的儿媳妇,大家会发现你神秘地死了,脖子上依然缠着那条紫色丝巾。这完全是你咎由自取,谁让你有那条丝巾?人们会联想到钱灵的死,认为是你们以前的关系惹上的麻烦。当然,也有人会怀疑盛赞,因为他与你们两个死去的女人都谈过恋爱,但我肯定会给他安排好不在现场的证明,但绝不会有人怀疑到我——只要你死了的话!”

盛太太平静地说完这些冷酷的话,仰头对着飞雪的夜空冷笑起来。

听着这不寒而栗的笑声,就连盛赞也头皮发麻地抓住她说:“妈妈!你没有杀过任何人!全是你自己幻想出来的,我要带你去接受精神鉴定!”

田小麦的表情却没有丝毫变化,一动不动地站在雪中,她刚让自己躲过了一场劫难——要不是靠着记忆力惊人的鼻子,下个月她就会像许碧真,慕容老师,钱灵一样,被紫色丝巾无情地杀死,化作又一具美丽的尸体。

忽然,看着盛太太微笑的双眼,小麦感到一阵深深的恶心,有什么要从胃里翻腾出来。

转头看着外面的世界,路边广告牌上不断闪过“merrychristmas”,还有赶着麋鹿的圣诞老人。

盛太太伸手接住几片雪花,看着雪花融化在手掌心。

“小麦,我会去见警察的。”

说罢,盛太太沿着来时的足迹,穿过医院大楼门口的那片积雪。

盛赞也低头跟在母亲身边,耿耿于怀地回头看了要买一眼。

田小麦依然一动不动地站在雪地里,痴痴地看着他们母子的背影,渐渐隐没在医院大楼里,警官老王正在等待他们。

一粒冰冷的雪落到唇上。

她从包里小心地取出一张纸条,灯光照亮一行潦草的字——

我心里难受你

这行来自十年前的字,被埋入“坟墓”迟到了十年的字,渐渐被雪水打湿化开,就像一封出土的古代书信,一遇到空气就迅速化为乌有。六个平淡无常的简体汉字,也像六只蝴蝶张开翅膀飞舞起来。直到中间那两个字完全消失在雪夜深处。

没有了中间的“里”和“难”,只剩下“我心受你”。

我心受你

田小麦看懂了这句话的意思,合起来就是十八岁那年的夏天。一个少年对自己写下的誓言——

我爱你

迟到了十年,还算不算晚呢?

又一滴眼泪,热热的眼泪,融化了纸上的雪粒,也融化了中间剩下的“心”和“受”。

终于,她高高地扬起头,穿过茫茫无边的黑夜,穿过平安夜的风雪,看着医院的第十八层楼,想象某扇窗户里是手术室,想象那个男人已安全苏醒。

他睁开眼睛,回到了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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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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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明轩

因为我们学了课文《最后的常春藤叶》,我们对欧·亨利有了一些了解。老师就为我们推荐了一本书---《欧·亨利短篇小说

欧·亨利,美国作家,和莫泊桑、契诃夫并称“世界三大短篇之王”。代表作有《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白菜与皇帝》等。

欧·亨利的写作非常有特点。他的结局常常出人意外,但是又特别合情合理。被人们叫做“欧·亨利式结尾”。

这本书里的短篇小说,个个令人印象深刻,其中我最喜欢的两个故事是《爱的牺牲》和《证券经纪人的浪漫故事》。

《爱的牺牲》,讲的是一对情侣,一个叫乔,一个叫德丽雅。他们互相瞒着对方打工挣钱,作出牺牲。其实,做出牺牲的原因,都是他们之间的爱。

《证券经纪人的浪漫故事》,讲的是一个证券经纪人和他的速记员结婚了。结果证券经纪人因为太忙,把这事儿忘了,结果向速记员再次求婚。从这件事可以看出证券经纪人工作认真。

在这本书里的人物,个个性格不一样。有的善良,有的暴躁……

从此以后我一定要读更多更好的书,长更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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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君临天下小说结局

全文共 2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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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君临天下》是一本2013年由青岛出版社出版的图书,最初是在网络上连载,作者是网络作家寂月皎皎,是《风华医女》姊妹篇。小说讲述了太子妃萧木槿的爱情故事。那么这部小说的结局是什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小说的原版结局希望大家喜欢!

是年初秋,谯明山。

向阳的坡地上,一度荒僻的药圃被收拾得整整齐齐,植了许多别处罕见的药材。

(此处简略n字,具体请看281章《不算番外的番外:绯期&田烈》)

紫藤架下,原来萧以靖倚着的竹榻已经被人占了妲。

离弦一边令人再去搬椅子,一边引萧以靖过去,悄声禀道:“皇上忽然来了!可能亲自到北狄走了一遭刚回来,没能找到公主,看模样心情不大好。”

萧以靖走过去看时,正见许思颜枕着双手倚榻而坐,石青色的衣衫犹见风尘,清俊眉眼间更是说不出的萎靡憔悴。

何况心情不好?

分明是满怀伤心……

“皇上!”

萧以靖上前欲见礼时,许思颜已拉过他道:“内兄别那么多虚礼了,快坐吧!”

萧以靖便也在榻上坐了,问道:“皇上没找到木槿?”

许思颜摇头,低叹道:“原想着从你这边问问可有消息,瞧着是白来了。你伤成这样,她居然不曾过来问候一声。”

萧以靖笑了笑,“这么久没听到我的死讯传开,她应该猜到我没事了吧?便是有事,她来了也帮不上忙。倒是把小晴许给墨儿这着棋走得好。即使我真的回不了蜀国,有这婚约在,千瑶也该可以顺利扶立墨儿继位了吧?”

“小晴……”

提到一双儿女,许思颜简直是气急败坏。

那是他的孩子,他还没看上一眼,就被她带着跑得无影无踪,还自作主张把他女儿许给她娘家了……

许思颜再也忍耐不住,恨恨道:“这死丫头,给朕的信里吩咐了一堆的事儿,说了一堆的甜言蜜语,还说什么会让朕先看看小晴小朗的模样,结果居然画了这个来敷衍朕!”

他将怀中小心折叠的两页纸笺取出,展开,便见画得那粗劣不堪的两个婴儿画像。

连萧以靖都不忍看下去,默默地抚了抚额,方劝慰道:“那个……眉眼是千瑶手笔,应该可以一看。”

许思颜道:“画得很好吗?可朕后来特地叫人抱了几个刚出世的婴儿来看,全都是这模样。你确定郑千瑶画的不是你家墨儿吗?”

萧以靖道:“刚出世的小婴儿,本来就长得差不多……”

许思颜满腹怨恚,又让他看下一幅画儿。

萧以靖辨了半天,断言道:“嗯,一枝木槿,还有一堆眼睛。木槿画得不错,没学过画画能画成这样,算是有天赋的了!”

“内兄认为她的画儿想表达的是什么?”

“这个……皇上认为呢?”

萧以靖答得谨慎,接过侍儿奉上的茶慢慢啜.着以作掩饰。

许思颜已愤然道:“这还不清楚?她在讽刺朕四只眼睛都看不住她,眼睁睁看她飞走了,飞走了……”

“噗!”

萧以靖茶水喷了出去。

旁边尚有侍从,想笑却再也不敢,忍得极辛苦。

许思颜更是不爽,冷着一张俊颜瞪向萧以靖。

萧以靖呛咳着,叹道:“都怪当年没好好教她学画儿,让她画出这四不像来……不过,皇上,你难道不觉得她画的眼睛并没在看木槿花飞走吗?”

许思颜愠道:“那也得她画得出那眼神儿啊!”

萧以靖点点那四个眼睛,“她画的应该只是四只眼睛……虽然有花瓣飞走了,可木槿的枝叶根茎都还和四眼在一起。”

“四……四眼……思颜!”

还能这样解释!

许思颜嘴角抽.搐,差点没给怄得吐血,“这死丫头,朕真想掐死她!掐死她!”

萧以靖眼见许思颜种种失态,全然没有往日相见时的机警多智,眼底有些酸意,原来总是半悬的心却已稳稳落下,轻轻笑道:“等她回来,若皇上还舍得掐死她,臣不拦就是。”

许思颜骂完了,再看那丑陋的四只眼睛和一枝木槿,立时觉得顺眼许多,只低叹道:“那也得等她先回来呀!朕事事依她,赦免许从。”随着鸿钧的话语,一条通天彻底的河流浮现而出,每一朵浪花,每一个气泡都不断的演化每一个人的一生。那些大能因为有鸿钧镇压的关系,几乎不能道命运长河,现在鸿钧召唤而出,每一个人都仔细的看着命运长河,寻找自己的命运所在,正当所有人把目光投入进去的时候,整个命运长河云雾缭绕,哪怕那可以看透九天九幽的神目,也不能透过那看似薄如轻纱的烟雾。众人知道是鸿钧阻挡自己看那自己的命运,都收回了自己的目光。

只见那个蒲团在那命运长河中轻轻的掠过,带着那丝丝的水汽,一道巨大的紫气泡浮现而出,上面刻画着一个巨大的山川,尽显紫。这就是山元的一丝投影气泡,紫高贵,代表的山元的身份的高贵。只见那个蒲团穿过汽包,停留在混沌中。

“命运牵引,寻踪。”鸿钧看着那穿过命运长河汽包的蒲团手指一点,只见那个蒲团开始想混沌中飞去。

“尔等跟随者蒲团就可以,这个是手决,若是可以控制蒲团。”鸿钧看着众人淡淡的说道,随后交了个简单的手势,众人想鸿钧拜别之后,顺着蒲团的方向开始踏上混沌之路,寻找山元所在的神木世界。

此时山元还不知道洪荒中,一批最顶尖的大能前往混沌寻找他,也没有发现自己被天魔算计,总是感觉这段时间自己亦动怒,脾气暴躁。因为一点点小事情就能引发自己的无名之火。每一次发怒,自己都感觉好奇,这可能跟自己接受天魔的传承有关。

为了不再对着其他人发怒,找回自己那洁净的道心,山元不得不独自来到混沌之中,演化自己的大道,净化自己的道心,让自己的道心在一尘不染,不被俗事所染。可山元不知道的是,当独做那混沌之中,一丝丝魔气从哪识海中溢出,笼罩着山元整个身子,慢慢的尝试着刺激山元那隐藏深处的记忆。

前世的孤独,这一世的拼搏。前世恨一切,只因自己微弱,只好装作清高,恨为什么要夺去自己的父母生命,让自己独自的生活,一个人寂寞的生活,没有一个朋友,永远的孤独,羡慕那些上学接送的孩子,可这又怎么样?命运多磨,仇恨只是隐藏于内心深处。

这一世,自己虽然出身高贵,可加入截教却知道截教的命运,自己不敢和任何一个说,生怕自己触怒天道。当封神临近的时候,心中的恐惧也无法向旁人诉说,本想隐藏于诸天之中,可自己怕了,怕失去朋友,怕失去自己的爱人。可自己就是知道太多,也无法向老师诉说,一幅幅伤心的画面,有前生,有今世···无不显示出山元的恨意。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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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国演义长篇小说读后感文本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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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特别喜欢看《三国演义》。翻开它,就犹如展开了一幅巨大的历史画卷。作者并不华丽却十分准确的文字就像点点笔墨给这幅画卷描绘出朵朵奇葩,使每一位读者都深深陶醉于其中。这本书让我懂得无论什么时候,智慧是最重要的。刘备的智慧使他和曹操在“青梅煮酒论英雄”时避免了杀身之祸。诸葛亮的智慧使刘备强大并独立起来,和曹操、孙权抗衡,形成魏、蜀、吴三国鼎立的局面,并多次战胜睿智的周瑜和老谋深算的司马懿,后来因为诸葛亮积劳成疾而没有实现统一的愿望。但诸葛亮成为了人们心中智慧的化身。曹操在官渡之战中以少胜多,战胜了强大的袁绍……

可见,智慧可以使我们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我也认识到嫉妒别人的危害。在书中,周瑜十分妒忌诸葛亮的才华。他在世时,曾说过:“既生瑜,何生亮!”,就是因为他的心胸狭窄,极度的嫉妒心使他剑伤崩裂而英年早逝,一世英才,一颗闪耀的明星就这样早早的陨落了。这就是嫉妒的危害呀!此时我情不由的想到了自己,那次英语考试,一位同学超过了我,我心中顿生妒忌,渐渐疏远她。读到书中写周瑜的情节时,我恍然大悟,我这不也是嫉妒吗?我怎么能这样呢?我在改变着自己,渐渐地,我进步了。我更喜欢这本书了。《三国演义》,一部丰富而深刻的巨作。

如今,硝烟散去,英雄不在,千年古事已俱付尘灰,只剩那“暗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古鼓角铮鸣”的淡淡哀伤。但心中永远的经典——《三国演义》却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忘。《三国演义》是一盏灯,一盏明亮而永不熄灭的心灯,它不仅照亮了我的心灵,更照亮了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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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对小说着了迷作文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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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能对足球,篮球,电脑,等等着了迷。但是最近,我却对小说着了迷。

可能以前因为年龄小的缘故,我总是对一些故事书,短篇文学感兴趣。但是自从我到书店里买了这一本书以后,从此,我就对小说着了迷。 以前,我只知道小说都是一本本厚厚的书,里面的文字多得数不清。我一点也不敢兴趣。只喜欢看一些字少画多的漫画。可自从同学们都说小说好看以后,我也去买了一本一种长篇小说来看。一开始,故事的情节就象连环锁一样,紧紧的扣在一起的。从不会说看了一节又断开一节的。我越看越入迷。它一直把故事连着写,使我睡觉时都舍不得放不下书来。实在到了要睡的时候,放下书后,我就会幻想着接下来的情节会是怎样怎样,会不会出乎我的意料呢?我一直幻想着,直到入睡。有时就连做梦也会想着呢!想起自己以前对小说的评价,那真是大错特错了。自从看了小说后,我对小说的重新评价是:精彩极了!故事的情节一个扣着一个,越看越使人入迷,越看越吸引人。而到我看了小说后我才发现,看一些故事书,字少画多的书是那么的乏味。而且我也知道看小说的好处了。看小说可以教你怎样写作文,还可以教你怎样写不离题怎样把作文写得像连环锁那样,内容不会断开一节一节的。现在,我看了不少小说了,如中国的名著,和不少外国名著了。看了那么多的小说,我的作文水平也渐渐提高了。

啊!小说!我对你越来越着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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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写小说啦初一作文

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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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我手中的书,心想:要是我也能写一本小说就好了,不过,斜小说最重要的是坚持,我经常半途而废,写了小说也没什么用吧。想着,不禁叹了口气,“唉!”“想什么呢?”雨儿凑到我跟前问。“雨儿,我想写小说了,我看过的小说很多,我想写属于自已的小说,但我又怕我半途而废。”我把我心里所想的都说出来。“原来是这个啊!你想写小说的话我看好你哦!”雨儿为我加油鼓劲。我点点头。

回到家,打开手机,继续阅读未看完的书。看着看着,我想写小说的的决定越来越强了。再看看群里,分享小说的,讨论下一章小说怎么写的,我也很想加入,可我根本没写小说。记得班长说过,书旗小说里可以写小说的,看到下载的人很多,我决定了,以后就在那里写了,即使很忙,每天也要写一章。我想写小说的心情越来越强。看着下载,25%很慢,仿佛过了一个世纪才下载完。我点开书旗小说,用我的qq登陆,找了许久才找到写小说的在哪里。

内容我都想好了,只是没有写。我开始码子,我打字速度不快,过了一个小时左右我才打完,点发布的时候我特别紧张“会不会不通过?”我犹豫了一会儿才点。审核还需要时间的,我不知道审核的时间是多久,上网查了查,有说一天的,三天的。我都不知道该相信哪个才好。

趁还没有审核,我就去写作业了,写作业时,心不在焉,心里都想着小说。发呆了好久才回过神来。用了两个小时才完成作业。我迫不及待地点开书旗小说,看看我的小说通过没有。结果让我很兴奋,“通过了,通过了。”我欢呼起来。不过下一秒我就郁闷了,书的封面,简介还有男主角还没有想好,我绞尽脑汁,半天才想出那么一点。

希望大家多支持我写的小说《霸道公主的爱情》在书旗小说里看哦!写作之路会很艰辛,但我会努力的,争取让读者们满意。

[写小说啦初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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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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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里面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比如贾宝玉、袭人、宝钗……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林黛玉,为什么呢因为作者把林黛玉与众不一样的特点。

林黛玉是古典名著《红楼梦》中的女主角,金陵十二钗之首,四大家族贾家的贾敏与扬州巡盐御史林如海之女,宝玉的姑表妹,贾母的亲外孙女。幼年丧母,体弱多病,红颜薄命、身世可怜。

黛玉聪慧无比、琴棋诗画样样俱佳,尤其诗作更是大观园群芳之冠。

在《黛玉葬花祭花魂》这篇文章里,更突出了林黛玉多疑与敏感,多疑表此刻黛玉在敲门时,晴雯没有开门,黛玉又听见宝钗和宝玉在里面说说笑笑,不禁流下了眼泪。敏感表此刻当第二天,宝玉来找黛玉,黛玉哭个不停。

黛玉用诗词来宣泄自已的离情别绪。她所写的多是些哀伤的诗句,想到的往往是死、老、分散、衰败。比如在第七十六回“凸碧堂品笛感凄清,凹晶馆联诗悲寂寞”中湘云和黛玉在月夜作诗,湘云作了上句:“寒塘渡鹤影。”黛玉对了下句:“冷月葬花魂。”就表现了黛玉离别时的情绪。

曹雪芹对每个人物的形象刻画的都不一样,并且还清清楚楚的、比较鲜明,尤其是林黛玉丰满的人物形象,这正是写作的妙处,我们要认真学习他的写作方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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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学作文我喜欢写小说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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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小年纪却迷恋上了写小说。嘿!你们可别小瞧了我,我可是我们班的“写作达人”呢!可是,就是我喜欢写小说这一爱好,却遭到了很多人的非议。

我被那些非议我的人冷眼过、嘲笑过、甚至讽刺过。你们知道一个还没上六年级的小女生被这样评价是多么大的伤害啊,这些人给我的心灵上抹上了一条不可抹擦掉的伤痕。

自从我看过“阳光姐姐小说派《我们班就是一个江湖》”评价了这篇小说后,她的一些话让我印象很深刻:至于你们写小说的目的是什么呢?我认为只有一点——为了快乐!所以你们写小说,完全不必去迷信权威的看法,你们可以完全听从自己心灵的呼唤,大胆的构思,自由的表达,只要是发自内心的文字,都是很有价值的!

我完全同意“阳光姐姐”的这一看法,我们想写小说,是我们的自由,大人们凭什么干涉我们的自由。“小孩和小孩,不带大人玩儿”大人们口口声声说为我们好,假如你们真的为我们好,请你们站在我们的角度上想一想,好吗?

[小学作文我喜欢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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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你好旧时光小说内容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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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你好,旧时光》(又名:玛丽苏病例报告)是青春文学作家八月长安所作的青春小说。主要讲述了余周周童年、青少年时期的故事。以下是小编整理你好旧时光小说内容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内容简介

余周周是一个出生在八十年代末的普通小姑娘,和妈妈相依为命,在漫长孤寂的童年中,最好的朋友叫奔奔。进入小学后她在林杨和陈桉的帮助下,度过了初期学习拼音的艰难和对学校的不适,逐渐在学校里面成了小有名气的文艺骨干。

在初中余周周逐渐放开手脚如鱼得水,并且和儿时最亲密的小伙伴奔奔重逢。余周周和班级里面成绩最差也最古怪木讷的女生辛美香成了朋友,经过努力,辛美香和余周周一同考入了省重点振华高中。

升入振华高中的余周周经历了许多波折。与林杨的重逢,对陈桉的深入了解,情窦初开的暗恋,重点高中内部因为成绩排名出国机会和保送名额等等而引发的“金枝欲孽”。外婆的病重让妈妈和几个舅妈之间矛盾重重……诸多事情让余周周急速成长。

高中毕业,曲终人散,青春不朽。每一个细微的地方都能勾起大家的无尽回忆,回忆当初的那些人那些事。

编辑推荐

一部盛大的记忆共鸣曲,写给每个人的成长之书。

1,145,901 条新浪微博动情推荐!

过万人豆瓣读书网友五星评价,国内原创青春类图书评分排名第一,最好的青春共鸣文本。

《时尚》《精品购物指南》《三联生活周刊》《北京青年周刊》《外滩画报》《风尚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浙江音乐调频、四川岷江音乐台、上海故事广播……全国数百家媒体全面推荐!

《萌芽》主编赵长天真诚推荐:“文学的作用,很重要的是引起心灵的共鸣,这不是一本哗众取宠的读物。记录下个体生命的履痕,从某种意义上,比记录重大事件更有价值。”

彼得潘终于走完了小时候,彼时的少年站在成长的尽头,回首过去,一路崎岖竟已遍地繁花盛开。

这是一部有关岁月的童话,这里有关于回不去的小时候的伤感,也有陪你到青春最后的感动。

《你好,旧时光》收获了无数赞誉,积累了堪称奇迹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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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10部经久不衰的英国经典小说

全文共 1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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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经典小说的价值意义是无限大的,因为有了这些经典小说,我们的思想才能得以一次又一次的升华,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10部经久不衰英国经典小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0. 《名利场》

Vanity Fair (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 1848)威廉·梅克皮斯·萨克雷,1848年出版

这部小说的主角或许就是英国文学史上最知名的非正统派女主角——贝奇·夏普,小说的情节围绕阶级、社会、跻身上流社会以及现代读者听来又熟悉又害怕的金融危机。《名利场》这些要素全都具备, 讲述那个年代,也讲述着每一个年代。

9. 《科学怪人》

Frankenstein (Mary Shelley, 1818)玛莉·雪莱,1818年出版

这部先锋作品集科幻和哥特式恐怖于一身,营造了一个难以磨灭的“恶魔”主题,即科学家中的“现代普罗米修斯”,几世纪以来经久不衰。

8. 《大卫·科波菲尔》

David Copperfield (Charles Dickens, 1850)查尔斯·狄更斯,1850年出版

David Copperfield is populated by some of the most vivid characters ever created. They are as much a part of readers’ world, and their way of thinking about the world, as people they have actually met.《大卫·科波菲尔》人物形象众多,性格鲜活的角色云集。这些人物角色仿佛是读者所在真实世界的一部分,和读者亲身遇见的人一样,有着相似的世界观。

7. 《呼啸山庄》

Wuthering Heights (Emily Bront, 1847)艾米莉·勃朗特,1847年出版

《呼啸山庄》“蕴含巨大的心理能量,没有其它书籍能够与之匹敌。”读者推崇《呼啸山庄》是因为其“层层叠叠的叙述结构”和丰富惊人的想象力,更因为《呼啸山庄》超越了爱情故事本身,展现了我们转瞬即逝的欲望之下“永恒的震撼”。

6. 《荒凉之屋》

Bleak House (Charles Dickens, 1853)查尔斯·狄更斯,1853年出版

《荒凉之屋》是狄更斯的小说之一,以第一人称过去时所写的章节与第三人称现在时的叙述并行,两者间的切换创新独到。

5. 《简·爱》

Jane Eyre (Charlotte Bront, 1847)夏洛蒂·勃朗特,1847年出版

勃朗特这部哥特式爱情传奇出版于1847年,内容革新,讲述了一个年轻女性追寻更为充实激情的生活,至今仍能引起现代读者的共鸣。 勃朗特小说的主人翁简·爱是个孤儿,追寻着自我的身份,主人罗切斯特先生深深吸引着她,其情至真令简`爱无法抗拒;小说真切描述了简·爱复杂的道德抉择及其有时显得有些原始的情感状态。

4. 《远大前程》

Great Expectations (Charles Dickens, 1861)查尔斯·狄更斯,1861年出版

《远大前程》或许是最地道的英国小说。成年读者重温狄更斯经典,去发现其智慧与精彩、影响与真理。《远大前程》有狄更斯经典的所有元素,讨人欢喜却不甚完美的角色、主要故事情节能牵住时局、副线情节串起道德与文化,是部情节精彩的爱情故事作品。(推荐书单,提升阅读技能,欢迎常到荐书堂来看看~)

3. 《达洛卫夫人》

Mrs Dalloway (Virginia Woolf, 1925)弗吉尼亚·伍尔芙,1925年出版

如果说这部小说作为媒介最天才之处在于其破除人类意识的囹圄、显露人们细若蛛丝的思绪、显露构成我们内心生活的记忆,那么伍尔芙的第四部小说本身就是鼎峰之作。弗吉尼亚让现代主义焕发新生、重现生机。

2. 《到灯塔去》

To the Lighthouse (Virginia Woolf, 1927)弗吉尼亚·伍尔芙,1927年出版

细腻美妙、智慧惊人,是不折不扣的原创之作。现代派的大师之作,运用意识流写法,其语言丰富、观察敏锐,不言自明。

1. 《米德尔马契》

Middlemarch (George Eliot, 1874)乔治·艾略特,1874年出版

这部小说人物角色卓越,更精妙之处在于其想法与理念。《米德尔马契》是迄今最伟大的英文社会心理学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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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爱看小说的我作文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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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我_介绍自己的作文(1)

我叫徐海清,一个帅气的男孩,小小的鼻子,大大的眼睛,高高的个子。我属猴,名字的意思是:爸爸希望我的胸怀像大海一样宽阔。我非常喜欢看小说,一提到小说,我就很高兴。我家有许多小说书,有《冒险小虎队》、《怪鸟传说之迷》、《查理九世》每次看书,我都要看几个小时,我觉得看书很有趣。爸爸妈妈妈都叫我书呆子。我长大了想当一名漫画家或小说家。我很聪明但脾气爆燥,我要改掉这个坏毛病!

爱看小说的我_介绍自己的作文(2)

我就是我,一个普普通通的我。即没有赵云那样威风,也没有张飞那样威武!我最欣赏的就是我那水灵灵的眼睛,好似千里眼。别人在干嘛我一看就知道!我的爱好很广,有看书、打乒乓球、上网我最爱看武侠小说,有时看一眼就以为自己是一位武艺高强的盖世英雄,有时以为自己是诸葛亮,文武双全,有时以为自己是曹操,智勇多谋!我也爱打乒乓球,双休日时,我总是叫我的好兄弟梁皓然到家里来打乒乓球,一打就五六个小时,梁皓然都不耐烦了!我也是家里的开心果,在妈妈有烦恼时,我一逗她,笑得闹翻天!在爸爸不耐烦时,我一说笑话,把他弄得哈哈大笑!这就是爱看武侠小说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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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人民的名义小说结局

全文共 2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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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人民名义》剧中的汉东检查院反贪局局长陈海和陆毅饰演的侯亮平这一对好兄弟,老同学已正式见面,即将一起在反腐第一线战斗。但没想到的是,陈海竟出车祸了!陈海最后到底死了没?以下是小编带来关于人民的名义小说结局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陈海与侯亮平通电话说,将要去和一位举报人见面,将会拿到重要证据。侯亮平的兴奋、激动难以言表,知道H省的反贪腐战斗肯定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持重的陈海同学没有十二分的把握是绝对不会这样说话的。陈海和他通这个电话时,正沿着斑马线过马路,一辆卡车闯红灯直冲了过来!车头正撞中陈海,把陈海整个人都撞得飞了起来。陈海的电脑提包飞到了绿化带的草丛中,马路中央一摊鲜血,浸泡着一只轧变了形的手机。

据称,这是一个酒驾司机造成这桩意外交通事故。侯亮平不相信这是车祸。功败垂成啊,只有身为战友的他知道陈海距离那巨大真相有多近!也许已经近在咫尺了!否则,陈海不会遭此杀身之祸。这是有人暗下毒手,杀人灭口!侯亮平的心在滴血,火炙般地痛,与陈海相处的桩桩往事在眼前不停闪现,悲哀阵阵袭来……侯亮平坚定的说:是遇害,不是车祸!陈海告诉我,他马上要和一个举报人见面,将会拿到过硬的证据。正因为事关重大,他才想飞北京亲自汇报!

据小说介绍,陈海车祸后伤势很重,昏迷不醒。陈海即使能活下来,十有八九也会变成植物人。可惜了这么一位好的同事竟遭如此的黑手!更没想到的是,对陈海暗下毒手,杀人灭口的竟然是昔日的同窗好友,现任的公安厅厅长祈同伟!

据原著小说介绍,祈同伟如此策划陈海车祸的:

侯亮平和赵东来联手,正在彻查陈海车祸和刘庆祝死亡案,而且很有可能已经部分逼近了真相。尤其是陈海的车祸,现在看来恐怕和面前这位大弟子不无关系,甚至就是祁同伟策划的!但他不能问,这张牌他可没必要看,君子远庖厨嘛!

祁同伟太可恶了,却非要他看,不准他离庖厨太远。于是血腥味开始在空气中弥漫。高老师,事到如今,有些事我不得不说了,其实我们面临的危险超出了您的想象。丁义珍是危险人物,还有个危险人物就是陈海。高小琴手下的财务总监刘庆祝向陈海举报了我们,在这种情况下,我只得被迫采取断然措施!高育良无法回避了,冷冷看着祁同伟。那个会计就旅游死?陈海就遭遇了车祸?提到那位不幸的学生,当老师的激动起来,他双手握拳在空中挥舞着——祁同伟,你说你,怎么能对陈海下得了手呢?陈海是你和侯亮平的同学朋友啊!

随着剧情的发展,许多网友好奇要剪掉陈海氧气管的凶手是谁呢?陈海最后结局会醒过来吗?

据悉,在《人民的名义》中,陆亦可非常担心陈海的安全,一天不把凶手绳之于法,自己就一天不得安宁,而侯亮平决定以静制动,不能乱了方寸。

后来赵东来告诉侯亮平,有人想暗杀陈海,想杀人灭口,侯亮平觉得,陈海现在没有任何的反抗能力。但是有人偷偷潜入医院,趁外面抢救病人正混乱之计,将陈海的氧气管剪断了!

果然和小编想的一样,“剪氧气管”这个场景已经被小编梦到了!

其实,从陈海车祸事件中就能看得出幕后的人想置他于死地,根本没想留活口。但是陈海命大,捡了一口气。

不过,这次“剪氧气管”事件的幕后主使是谁呢?

小编脑子已经浮现出祁同伟那张阴险的脸了。相信大家已经被剧透的差不多了吧,据悉,陈海车祸事件的幕后主使就是祁同伟。

因为山水集团的财务人员主动提供线索给陈海,祁同伟马上就要暴露了,只好先下手为强。而祁同伟的情妇是山水集团老总高小琴,自己也有股份在山水集团。

所以,祁同伟作为公安厅厅长为了自己的私利残害了自己的同窗好友。而令祁同伟没有想到的是,陈海虽然昏迷不醒但是还是活下来了!

而随着剧情的播出,李达康的妻子欧阳菁也被抓捕归案,蔡成功也被监禁。众所周知,蔡成功的大风厂和高小琴的山水集团因股权引起争纷,而高小琴和丁义珍有来往,丁义珍又和欧阳菁有来往,而蔡成功和丁义珍一起经营过煤矿。

总之,这几个人都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抓住一个就能一发动全身。

其实在播出的剧情中,大风厂和山水集团的股权纠纷案已经明朗了。

因为丁义珍和蔡成功一起开过煤矿,便替蔡成功要了三千五百万的安置费,高小琴被逼无奈,只好和蔡成功签补充合约。

这些钱刚已到账,就被向法院申请冻结蔡成功账户的民生银行划走了,其实蔡成功事先不知道他的账户被冻结了,蔡成功和四大银行一共贷款5,6个亿,其实这些就是他和丁义珍设的一个局,一起坑害山水集团的。

多亏城市银行终止了蔡成功的贷款请求,否则会有烦,蔡成功一共欠连本带息将近十个亿。而蔡成功之所以和侯亮平举报自己,是想借侯亮平把他自己保护起来。

经过这个事件之后,侯亮平觉得侦查方向错了,但是一一六背后的问题和职务犯罪问题依然存在,让大家重点关注高小琴。

而在接下来的剧情中,高小琴就成为了重点关注对象,祁同伟一伙人肯定意识到了危险的存在。所以要尽快的除掉唯一知道实情的陈海。

小编猜测祁同伟一伙人的可能性很大,毕竟一开始车祸事件就是他指使的。而网友们也会怀疑,会不会有另外一帮人也想陷害陈海呢?

从目前播出的剧情中,陈海正是因为掌握了山水集团的有力证据,才会遭此惨遇。但是小编并没有发现陈海对其他人有威胁,所以认为祁同伟的可能性极大。

而大家最关心的是陈海被剪掉氧气管之后活下来了吗?

据范子文介绍,他的大多数修改意见与检察工作的具体业务有关,艺术方面偶尔也会提出建议。比如汉东省检察院前任反贪局长陈海的人物命运。原本的设计是车祸去世,但经过研究后决定,让他最后醒来。

“最后要让大家看到信心,正义战胜了邪恶,光明战胜了黑暗,要让大家看到希望。”

而陈海的扮演者黄俊鹏也给了确切的答案:“别担心噢,亲爱的喜欢陈海的朋友们!后面我会醒过来滴!往下看噢。”

所以大家不用担心了,陈海是会醒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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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围城》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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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缝太宽,还是时间太瘦,那一千多个日夜就这样毫无知觉地从指缝间溜走。曾经抱怨,曾经感慨,可如今只剩满腔留恋。我现在能做的便是以一段拙劣的文字来祭奠我那段流逝的岁月。这些文字虽不美,但必最真。

宿舍那些趣事

说话的时候,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就是步枪和机关枪的区别。这话在女生宿舍得到了充分体现。每天中午的茶话会,深夜的晚间大会都会按时举行。话题涉及之广,讨论之群情激昂,足以令你目瞪口呆。上刻国家最新公布的利民政策,下到明星八卦绯闻,还会从明星八卦牵扯到某位同学的七大姑八大婶,甚至连食堂哪个窗口的大姐打的饭多点都要论上一论、评上一评。后来,走读后,每当闲暇时刻,我总常常想起那些在宿舍大谈天南地北、胡编乱扯、打打闹闹的日子。我想,那便是青春的模样。

班级那些记忆

在翻越了重重书山,踏过了层层试卷,跨过了片片题海后,我们的高中生涯即将落幕。可心中满是酸涩,因为怎忘?怎忘在4×100米终点线上我们落下的泪水,怎忘大家埋头迎战高考,挥洒汗水的场景,怎忘阿兵那些经典的中英文发音,怎忘你们……

心中那点别情

曾经,总想逃离这座“城”,可现在心口涌动的感觉叫不舍。原来,在不知不觉中,这座城已承载了我们那么多的记忆。席慕容说:“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不会败落。”故而,我坚信,经过时光的打磨,记忆会愈发清晰。逝去岁月,会化作美好回忆永留心房。在这个夏天,在2016年的这个夏天,我们即将离开这生活三年的“城”。可,我们说好了,不去哭泣,不说再见,因为我们后会有期!

其实,再华丽的词藻到此也会略显苍白无力,因这三年的点点滴滴已无法完全用言语表达。经历过,你才懂。

三年围城,至此剧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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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1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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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文明的战争使人类第一次看到了宇宙黑暗的真相,地球文明因为黑暗森林打击的存在如临大敌,不敢在太空中暴露自己。罗辑的威慑使三体文明被迫解除了智子的封锁,两个文明开始互相交流。

(与第二部几乎同时)航天发动机工程师程心进入行星防御理事会战略情报局(PIA)工作,为向三体舰队发射探测器提出了“航线推进”方式,促使暗恋自己的大学同学、癌症患者云天明放弃安乐死成为阶梯计划中的被执行人。

黑暗战役中幸存的战舰“青铜时代”号被唤回,却受到欺骗以谋杀和反人类罪被逮捕审判,而“蓝色空间”号在其警示下继续逃离,地球派出能够进行恒星际航行、具有发射引力波能力的“万有引力”号与三体的两个“水滴”同行对其追击。

程心由于云天明赠送给她的一颗恒星被物理博士生艾AA发现带有行星而从冬眠中被唤醒,发现这个时代的世界变得女性化,过去在PIA的上司维德为了继任执剑人枪击她未果(后由智子得知维德的威慑度为100%),程心在具象化的“智子”劝导下参加竞选。

因为罗辑的成功,程心将执剑人看作只需花费时间的一项任务。程心刚刚拿到引力波发射器的控制器后,六个水滴向地球发动攻击,程心出于“母性”未启动广播,六个水滴将地球上的引力波发射器全部摧毁。同时,进入智子盲区的与“万有引力”号同行的两个水滴开始攻击两艘战舰。随舰航行的宇宙学观测者关一帆提出了宇宙维度是病态的观点;“蓝色空间”号上的人员借助四维空间碎片摧毁了水滴,并占领了“万有引力”号。两舰全体表决启动了引力波广播,向宇宙公布三体星系的坐标。另一个智慧文明接到广播后用接近光速的粒子摧毁了刚刚捕获三体母星为其卫星的恒星。三体母星在恒星爆发中被完全摧毁。

三体世界毁灭后,被三体第一舰队截获的云天明与地球取得联系,通过自己编创的三个童话向程心透露大量情报;人类自以为悟出了生存竞争的秘密,开始进行掩体计划,程心将造光速飞船的理想和星环公司交给了托马斯·维德。由于空间曲率驱动研究受到公众和政府反对,维德等科学家试图用反物质子弹争取自由被程心终止。最终维德被处死,所有的参与者被处决。

维德死后,参与者不断从牢中被放出。花了35年才开始继续研究,留下一艘实际上的完成品飞船“星环”号。然而宇宙中还有更强大的文明,战争的方式和武器已经远远超出人类的想象,歌者文明使用一种能使三维变成二维的技术,毁灭了整个太阳系,由于逃逸速度为光速,程心的错误判断使得人类耽误了光速飞船的研究。整个太阳系变成了薄薄的一幅画,只有程心和艾AA乘坐唯一的光速飞船离开。

而程心和艾AA驾着“星环”号飞离了那里。她们在云天明送给程心那颗恒星的一颗行星上遇到关一帆,探讨了宇宙降维的真相,当云天明终于到来时却不慎触发了“死线”,整个星球陷入光速黑洞中,飞船花了一千多万年才方降落,于是程心和关一帆在云天明留给他们的小宇宙中短暂居住,直到受号召将物质归还给大宇宙,重新进入宇宙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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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高三小说作文:原来你一直都在

全文共 2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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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间迷上了吉他,并且一直迷到现在。

教我吉他的是我哥的哥们,叫左风。他和我哥很铁,因为他们从小就在一起,还因为他们有许多相同的特点:都对乐器特别精通,并且犹爱吉他。还有,他们都很帅,魅力绝不是盖的——老少通吃。他因病休了几年学,所以大我四岁却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第一次弹奏,是在他的病房。我在他的眼中看到了无法置信与惊叹。

他对我说:“你确实有一些天赋。”我看了他一眼,背上吉他,转身要走。

“你去哪儿?”他在后面追问。

“饿了。”我没回头,推门走人。

他没追出来,我想是我哥告诉他的。我从来都这样:淡淡的,不多话,不爱笑,甚至有点说是漠然,用我哥的话来说就是“毛病”。

第二十四次弹奏,是在学校的天台。他的病好了,因为他做了心脏移植手术,身体壮得和我哥一样。我在他的眼中看到了赞赏与折服。他说:“辰,你的水平太好了。我都想拜你为师呢?”

“不收。”我很是简单地说了一句。背上吉他,转身就走。可惜,没走了——左风拉住了我。

我有些恼怒地看向他,他却笑得一脸灿烂:“辰,去吃麦记!”

那一刻,我恍惚间把他当成了我哥。

从小,我哥就特疼我。我爱吃麦记,总喜欢把它当作晚餐来慰劳肚子。于是,哥就每天放学来接我,然后一脸笑得灿烂地对我说:“辰,去吃麦记!”这成了哥的习惯。这种习惯哥一直保持着,乃至于他在中考时都没有间断。

但后来,这种习惯变了,哥不再来等我放学了。他对我说:“辰,你不能再吃我的汗水结晶了。要吃麦记不能向家里要钱,需要自己去兼工。但不能太累,否则我不饶你!”哥是笑着对我说这些话的。还是笑的灿烂,灿烂里依旧有着宠溺,呃……还有一些陌生的心疼。我才知道,哥买的麦记,一直都是用他的打工钱换来的。

“喂,辰!听说要吃麦记没必要这么高兴吧?”左风的手碍眼地在我面前晃来晃去。不可否认,他的手很美,纤白修长和我哥一样。

“走吧。”推开那双碍眼的手,静静地往前走。许久,不见他跟上来。无奈地回头看他还想耍什么把戏。

“去哪儿?”他明知故问,气得我想拿吉他砸他。拿起吉他,倒数计时:三、二、一……

“麦记。”叹了一口气,重新背起吉他。吉他是我哥送的,砸他——心疼!

“辰,多吃点儿。不够还有。”左风看着大吃大嚼的我笑着递上可乐。

“不了,我吃完了,我先走了”推开他递上来的可乐,起身要走。

“等等。辰,那么着急干嘛?今天可是你生日!”左风好象有儿点着急。

“今天,也是我哥的生日。”我转过身耐着性子提醒他“我哥等我呢!”

“我知道,我也要去找你哥的。”左风平静的让我吃惊。他手中扬着我哥盼望已久的“苜蓿窗”,“给他这个,顺便向他汇报辰的劣行!”这个左风!好不容易看到他安分一点,刚有的一点兴趣,又被他嬉皮笑脸不知好歹的一句话给气了回去。

“好走吧!”我不由一脸失落——这样的平静我哥可少有。

“辰,你知道吗?你哥第一次收到情书是在小学四年级,当时追他的可是校花呢!还有……”一路上,左风给我哥来了个糗事大盘点,从小学到高中。说得我一直都想拿个板砖把他给拍晕。好让他闭嘴。不过我又庆幸他不知道我哥特怕蟑螂,晚上睡觉有磨牙的习惯。可就在这时,他话锋一转:“趁,我告诉你,你哥特怕蟑螂,晚上睡觉还磨牙呢!咦?辰,你没事吧?”我此时已经气得脸色发青了。

“没事。你走我前面吧,见你我哥肯定高兴!”我此时那叫咬牙切齿。

“嘿!这倒也是,你哥跟我比跟你还亲。吃醋了?”左风笑得这叫不怀好意!

“切!”

“好了,不和你逗了。估计你哥等抓狂了!”然后,左风加快了脚步。看着左风的背影,我忽然觉得他好象我哥,最起码背影是那么像。哼,不愧是哥们儿!

接着,我们停了下来。因为我们看到了我哥。他还是老样子,笑得灿烂的欢迎我们——再他的墓碑上。

我们就这样站着,周身是死般的寂静。然后,我听到了滴水的声音,那么轻却那么清晰那么熟悉,好似传自心底,却明显收自耳间。转身,闭眼。我知道,左风落泪了,我也是。

我听到左风对我哥说:“冉……生日快乐……这是你的礼物……还有……我回活得很好很快乐……谢谢你的……心……”左风突然不说话了。我知道,他已经说不下去了。

左风走到我身边,对我轻轻地说:“辰,替我陪你哥好吗?”静静地点头,作风便像风一样的走了。不知道,他是否还会回来。

“哥,今天是我们的生日。十九年前的今天,宣布我会有一个哥哥;十五年前的今天,你知道了你有一个妹妹。”“每年的今天,我们都会过生日。你总是记得我的生日,却忘了自己的生日。很好奇,你怎么会又这样的记忆。于是,每年的今天我和左风都会为你过生生日。”“你看,今年左风送你的是你盼了好长时间都没买到的‘苜蓿窗’。”“哥,我知道你一直都想听到我弹奏的吉他。今天,这是你的礼物。”

取出吉他,轻轻地拨动,淋漓的音律畅快地跳跃。泪,已模糊了双眼——我看到了哥。看到他笑得一脸灿烂地对我说:“辰,去吃麦记!”看到哥平静地对我说:“辰,我得了白血病,是晚期。”看到哥静静地在器官捐赠书上签了字,看到哥对我笑着说:“辰,我的心脏给左风。”……

“砰!”刺耳的声音,钻心的疼痛——铉断了。

“哥,我走了,再见。”背上吉他,轻轻地数。铉断了,曲终了,哥已经听到了。

转身,风吹来一阵落叶。我突然听到哥的轻语:“辰,谢谢你。”

愕然回首,看到了如风般的左风。他伫于那里,对我灿烂地笑,他好像我哥。他对我说:“辰,叫我一声‘哥’好吗?”

忽然泪如泉涌:“哥,原来你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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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十大励志小说NO6.《士兵突击》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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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兰晓龙

兰晓龙,1997年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后进入北jing军区战友话剧团成为一名职业编剧。曾创作话剧《红星照耀中国》,电视剧《石磊大夫》、《步兵团长》。话剧《爱尔纳·突击》于2002年获得全军新剧目展演编剧一等奖。2005年2月《爱尔纳·突击》获得老舍文学奖、曹禺戏剧奖。

【阅读推荐】  推荐指数:★★★★★

士兵突击》是一部展示军人的励志小说。这部小说中的士兵叫许三多,这个“阿甘”似的士兵,在中国军队严酷的训练中百炼成钢,演绎了一则从乡村到军营的成长故事。许三多像是两个人,可根子里的他还是让你佩服、让你回味,甚至是他的“傻”,也足以让你去喜欢。面对这样一个活生生的鲜活的士兵形象,我们有理由相信,当代军人特别是当代的战士们依然保持着最可爱的口质!人们的确是最可爱的人。

这部书是在中国大陆热映后引起了一股“士兵热”。许三多和钢七连那句“不抛弃,不放弃”相信让曾经脆弱的我们感到力量。从连队的拖油瓶到老A兵王,许三多向我们展示了平凡人执着的伟大。

【内容简介】  励志指数:★★★★★

《士兵突击》真的不是一部励志小说,它是哲学、是人生,是我们成长的历史。每一位读者都能在许三多身上找到自己的一些影子。许多三像是两个人,可根子里的他还是让你佩服、让你回味,甚至是他的“傻”,也足以让你去喜欢。你会觉得:“一本好书,能教会你怎样做人!”

金戈铁马,斗志男儿,士兵的精神世界丰富和冷峻;一个有着性格缺点的普通农村孩子,他单纯而执着,在军人的世界里跌打滚爬。因为他的笨,让全人受累;因为他的认真,让全连队为之感动;因为他的执着,让全营战士为之骄傲。虽然他的家乡祖屋在爆炸声中变成一堆瓦砾,却无法阻止他坚毅的军人步伐;善良的怜悯,并未使他忘记军人的职责,枪杀毒犯……他在种种困厄和磨难中百炼成钢。他的名字叫——许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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