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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精品20篇)

《我的前半生》电视剧改编自香港女作家亦舒的同名小说,讲述了由马伊琍饰演的罗子君与雷佳音饰演的陈俊生是一对幸福夫妻,家庭和睦。却在现实生活中矛盾暗涌,慢慢消逝爱情,经过一番波折,他们各自寻找幸福,理想地结束了前半生生涯的故事。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灵魂战车二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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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灵魂上的健康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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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采曾说“感恩即是心灵上的健康”;卢梭曾说“没有感恩就没有真正的美德”;洛克也曾说“感恩是精神上的一种宝藏”。由此可见,感恩于人言,便是灵魂的建筑师,筑就我们鲜活,丰富,健康的心灵。

当我们感受每一缕微风,嗅得每一份馨香,触碰每一汪泉水,那都是自然赋予我们的喜悦;当我们迎来一轮初升的朝阳,目送一次夕阳,卧看满天星光,那是时光丰富了我们的生命。甚至当我们走过了一段泥泞,承受了一次风雨,见证了一次花谢叶落,都是世界给予我们的礼物。若我们能因此对自然,对世界心生感恩之情,那么也会常怀愉悦之心。正因为有了对世间之物的感恩之情,我们的灵魂便可终日浸润在如晨露般晶莹的营养液中,可常年生长在如精心翻掘后的沃土上。

美国总统罗斯福曾家中失盗,许多物品皆被盗走。其友劝慰他别因此难过,罗斯福却回信一封令其友敬佩不已。他在信中写道“谢谢你来信安慰我,我现在很好,感谢上帝:因为第一,贼偷去的只是我的东西,而没有伤害我生命的;第二,贼偷去的只是我的部分东西,而不是全部东西;第三,最值得庆幸的是,做贼的是他,而不是我。”罗斯福遭遇失盗,却依然从中找出了令自己对此感恩的三个理由,走出来其友认为他会陷进的哀伤境地,这便是一种由根植在他灵魂中的感恩所释放的乐观与释然。

倘若换了一个心中毫无感恩之情,如同那些认为父母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是理所应当的子女;或是漠视老师对其谆谆教诲而流下汗水的的学子;亦或是把社会,国家,乃至自然所给予的使我们生活更加美好的一切看做自己本该拥有的人。他们大抵都会对此怨天尤人,抑郁不已,甚至埋怨吧!

当我们身体生病时,有各种医生,各种药物加以痊愈,而当我们灵魂生病时,又有何物加以治疗呢?身体不适,我们总是千方百计寻找治疗之道,那样的痛苦也可以熬过去,而当我们灵魂不适,当我们再也感觉不到几日阴雨见阳光的那种欣喜,再也体会不到当家人在你生病之际精心照料时的那种温暖。只是因为我们失掉了感恩,失掉了对太阳的感恩,失掉了对亲人的感恩……一旦失掉了感恩,我们还会失去更多愉悦的情感,以至于——失去健康的灵魂。

为了使灵魂痊愈,为了时刻握住世界的美好,更为了不辜负在世一生,让我们怀一颗感恩之心,延续华夏子孙千百年的美德,让发自内心的感恩之情筑就我们美好健康的灵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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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可贵的诚信完美的灵魂作文450字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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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折射你的灵魂

在做一件只有所谓“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事儿时你诚信与否,将折射出你灵魂的崇高或卑劣。比如说,在没有监考老师的考场中,你手里又恰好有你不会做的那道题的话;比如,在监视器坏了的超市里,你看中了一样小东西却又没带足够的钱。比如……

或许,作弊能给你带来虚荣心的满足;或许“顺手牵羊”能给你送去“计划外”的收获;或许……

但是,你所付出的,将是非常非常宝贵的品格——诚信。诚实,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

不讲“诚信”的人,对自己对他人都不负责任,那还谈和崇高?就算他身体健康,外表美丽,又很机敏有才华,但是这一切都是无用的,因为他的人格并不健全,他的心灵更不健全。就别说他的灵魂健全了。

诚信,升华你的灵魂。

每一个人都渴望成为崇高的人,于是就像哪个渡水的年轻人一样,因为渴望平安的到达理想的彼岸,而在颠簸的水域丢掉了看似多余的诚信。但那个最为重要的诚信被丢弃后,你将变成平庸,世俗,你再也无法找到可以通往成功的道路了。

对自己诚实,对他人信用;对自己负责任,对任何人都负责任;你将成为一个诚信的人,你将会拥有一个或许平凡,但却闪闪发光的心灵,一个完美的灵魂!

同学们!做一个诚信的人吧!完美你的灵魂吧!让你的生活更加多姿多彩,快乐非凡。

[可贵的诚信完美的灵魂作文4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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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玄镜司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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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距离六道轮回最近的世界,所有世界的生灵在投胎之前都要来这里走一遭。前世与今生在这里紧紧纠缠,每一个生灵都有伴生魂具,魂具种类由前世印象最深刻的事物决定。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玄镜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这是一所相当奢侈的宫殿,与所有已知的宫殿不同,这里虽大却只住了很少很少的人,少到双手双脚都能够数的过来。l|

这一天,古沉推开宫殿大门进入其中,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躺在太阳椅上的孟晓。在他身边的不是两个倾国倾城的老婆,反而是一个穿着泳衣带着大蛤蟆墨镜的小萝莉。

“哎呦!这小丫头还没有投胎啊!”古沉撇着嘴很是不屑的将小七拎起来丢到一边,接着旁若无人的躺了上去。

张牙舞爪的小七一口咬在古沉身上却发现嘎嘣一声咬了个空。

小七愣了愣摇头离开,孟晓摘下脸上的墨镜转头笑道:“已经三百年了吧,你也够能活的。”

古沉无奈的耸了耸肩,“渡厄舟只承载灵魂,要想来你这里就必须死一次,我可舍不得宝宝贝贝他们。再说我又不是离了你就活不了,反正早晚有一天要见面,干吗那么着急自杀啊!”

孟晓好笑道:“你来了我可以用往生树给你重塑身体的,就像嫣然和珑儿那样。”

“还是算了吧,你这里太冷清了,都没有什么人。”古沉满脸鄙视的四周撒么一圈,“她们呢?”

孟晓回道:“嫣然去操控渡厄舟了,珑儿在看着神镜。”

古沉一脸懵逼,“渡厄舟和神镜还用看着?”

孟晓无奈,“总有些疑神疑鬼的灵魂不想上渡厄舟,若是没有嫣然及时将他们捞起来,他们会直接被净世之水泯灭的。还有地狱道现在挺吓人的,所以明明该往右走的总想朝左面跑,珑儿得看着啊!”

古沉噗嗤一声笑出来了,“你这是自找的,谁让你什么事都往身上揽,多找些帮手啊!”

孟晓很是幽怨的白了他一眼,“你们都不来帮我,我也很绝望啊!”

古沉嘻嘻笑道:“金三和小鱼他们可比我要天赋好,现在早都是地道高手了,离死亡的时候还早呢。”

“是你自己偷懒吧,我可是知道你小子夜夜欢歌,根本就没有把精力用在修炼上,这子嗣都一堆了吧!再说,你们在外面最多就只能修炼到地道,还是快到我这来吧,领悟生死法则就能达到天道哦!”

古沉猛然大笑道:“对,等到天道之后你就可以卸下重任去游山玩水了是吧!你以为他们辣么傻吗?”

孟晓没有好气的哼道:“一帮坑货关键时刻没有一个靠得住啊!大家兄弟一场就不能救救急?”

“救急没什么,但要说一辈子在这地方呆着,还是算了吧!”古沉摊了摊手,一副爱莫能助的模样。

孟晓无奈,“这个道理我是用了一百年才想明白的,我就不该对你们这帮坑货抱有幻想!所以这阵子我都在积极造人,然后培养个继承人让其领悟生死法则,我们就能够出去浪了!”

古沉闻言眼睛一亮,“哦?她们两个谁怀上了?我猜猜,是雪嫣然!”

孟晓撇撇嘴,“是金绝,这妹纸在我创立世界之后直接自杀了,比嫣然他们还快,这么多年的情意我也实在不好意思辜负,所以喽!”

“所以个屁啊,多个妹纸你还挑三拣四?还有按照你的尿性,要怀也该是雪嫣然她们先怀上吧?”

孟晓欲哭无泪的控诉道:“你相信吗?连天道高手都敢硬怼的她们竟然害怕生孩子!”

古沉愣了一下接着笑的满地打滚,“那你要怎么办?”

孟晓恨恨道:“先这样吧,我再努力一下,凭我的能力,我就不信她们怀不上!到时候可由不得她们。”

古沉闻言捂嘴憋笑半天,好不容易平息下来道:“其实你可以将那些残留的魔族找来做手下的吧。”

孟晓顿了下道:“当初水晶宫主求过情,魔族过的太苦了,所以我放任他们多逍遥了三百年。如今你这一提醒,也是时候将他们找回来了。愿意留下的可以留下,其余的我可以送他们为下一世选个好前程。”

古沉感叹道:“你倒是够意思,这三百年他们可是给大家惹了好多麻烦,虽然影响不大,但都挺恶心的。”

“放心,给你们惹麻烦那些我会重点照顾一下的。”孟晓一副我了解的样子挥挥手。

古沉也不再说抬头又一次打量着周围,“话说我来这有一阵子了,还不知道你这里叫什么名字。”

孟晓闻言顿了一下,却是有些尴尬道:“我当初创立世界也不过是应运而为,后来就忙着处理灵魂的事,却是根本没有起名的什么想法。”

古沉眉毛一挑贱兮兮的呵呵道:“这简单啊,有神镜、有你、有我,这当然是要叫悬镜司喽!当初我们相遇就是因为镜主的事嘛,做人得有始有终不是?”

孟晓嘴角抽了抽,“悬镜司这名字岂不是跟泱泱大国的那个重复了!”

“重复怕什么,大不了改几个字嘛!”

孟晓挥手打断古沉跃跃欲试的劝说,古沉见状也不强迫,嘿嘿笑着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条。

孟晓一怔接过后脸黑无比,只听古沉笑嘻嘻的说道:“一场兄弟帮个忙,这些是我的要求清单,下辈子我想投胎到一个皇室家族,做一个逍遥王爷,怎么纨绔都没事的那种,嘿嘿!”

孟晓双眼凌厉无比,忍无可忍飞起一脚将古沉踢向六道轮回,眼看着古沉晃晃悠悠落进了万物道,哼道:“看你投胎成动物后还怎么纨绔!”

古沉张牙舞爪的往万物道里落,远远的一声吼叫传进孟晓耳朵,“就算变成动物老子也浪的起来!”

孟晓翻了个白眼转头又往躺椅上仰了过去,“行,那就让你做动物界里的纨绔好了。”

小七蹦蹦跳跳的从远处端着一盘葡萄过来,“唉?古沉呢?”

“去做种兽了,嗯,小七啊,你说玄镜司这个名字怎么样?”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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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月亮是我们灵魂的家园作文

全文共 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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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既是伟大的,也是悲伤的,更是温馨的,作文灵魂的家。唐代诗人李白曾经写出过不朽的诗篇:“今人不识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古人今人若流水,共看明月皆如此。”正像李白所说,无论是今人还是古人,都对月亮产生了一份独特的感情。

晚霞消退,太阳渐渐褪去了明亮的光辉,留给大地的是暗红中的忧伤,也许是一份恐惧,把人间带进了黑暗之中。忽然一种莫名的银白洒在了大地上,我抬头一看,好不惊喜,啊,月亮,原来是月亮!月亮用她那皎洁的光辉抚摸着大地,大地更有了一些妩媚和神秘,我们也就少了一些恐惧,多了一些梦幻。

看一看,想一想,深感月亮是伟大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月亮反射着太阳的光辉,当一个二传手,把光明在人们最需要的时候奉献给人们。有了夜晚的光明,人们就特别喜爱月亮,月亮代替了路灯,这黑暗里的光明啊,是多么的真贵呀,使人们的心里也亮了起来。夜空中的月亮,不仅照亮了天空和山川自然,照亮了大地,更照亮了人类的心灵,小学五年级作文《作文 灵魂的家》。月亮,心灵之夜的明灯。

月亮又是悲伤的。她的苦楚只有她自己才知道。寂静的夜里,她是孤单的,没有任何知己陪伴,也没有任何一点点人声的热闹,有的只是如水的空冥,无边的寂寥。她还有什么法子呢?也只好把自己微弱的光洒在了环宇,自己为自己解闷,制造一些阳阳的感觉,这也许就是她最殷实的欣慰了。

月亮更是温馨的。她陪伴了散步的人们,陪伴了旅途劳累的游子,更安抚了远在他乡的亲人。正如李白诗中写到的“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月亮充满了人文关怀,他不嫌弃任何一个人,当你高兴的时候,忧伤的时候,不知所措的时候,她都是你的好朋友,与你娓娓道来。

在中秋节,月亮是最圆的,那时,她才得意洋洋地放出她那明亮的光辉,也许这天晚上是月亮最得意的时光。

月亮并不总是顺心如意,有时瘦瘦的,可怜兮兮,弯弯的,像是有什么劳役累弯了她的腰,像一只孤零零的小船,怎经得起旷宇中的海啸巨浪呢,,也似一把总在劳作的镰刀,够累的。看到了弯月,宋朝词人就发出了“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此事古难全”的感慨。

月亮的美,在于她美若天仙的气质,更在于她幽幽怨怨的灵魂。月亮,我们灵魂的家园

[月亮是我们灵魂的家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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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深入灵魂的热爱

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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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几千年的书香缭绕得骨清魂香,几千年的诗心陶冶得如此美丽。对梅花深入灵魂热爱,让作者的感悟如此深刻,在不同国度的友人间热情传播梅之精神。

纵观所有,好像没有对哪个动物、植物会如此上心,以达到热爱的程度。

似热未热的初夏,大学毕业来京面试的时候,第一站落脚在高楼耸立的建外soho楼宇中,遥望着不远处的大裤衩,心里默念,我要在这里开启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了。

在那个公交还是两毛钱车票的时候,每当双休的周末与同学相聚的时候,总是约在大北窑西的公交站,望着来来往往进出城的人们,这里既有穿着简单身上沾满泥土的打工大叔,也有努力打扮入流但并不时尚的打工妹,还有穿着朴素精神矍铄的北京大爷大妈们。在那个 还不能去黄太吉喝豆腐脑思考人生的时候,总是喜欢坐在这个路边观察人流,顺便思考人生。

当京城退下白天燥热的外衣时,不加班的傍晚,喜欢散步在通惠河边看夕阳西下,那是想家的时候。

国贸CBD一个看似繁华的地段,有多少外面人的向往和多少里面人的要逃离。大北窑,一个看似很土的名字,听到的一瞬间就记住,也喜欢了。

在百度上,对大北窑的解释是出东便门,东北方向离城3里,地势广阔,土质细腻,向来烧得好砖。多年以来,砖窑密集。其中最大的是在北边的一座大窑,烟囱高耸,远远就能看到。所以远近居民到此都以大窑为标记物。

遍地窑坑,故名大北窑!

聚集在大北窑范围内的企业特别多,虽然只是少量的楼宇,但谁能知道每个通宵不灭灯的格子屋里孕育了多少上市的公司,也积攒了多少为了上市而拼搏的梦想者。如今的互联网er有多烦躁复杂,还是回头看看大北窑吧。喜小宝婚宴预订网的初创团队就是在这里熬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

谁说,爱上一座城市,只是因为一个人。爱上一个地方,也只是因为一个美好的氛围。刻骨铭心之爱,也许只是一个简单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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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结局作文800字

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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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的开始,每个人都有着美好愿望,而最后的最后,身为父母的他们,又留下了什么……

平平常常的一个周六,我大步跃进车里,将手上捧着的书抛到座垫上,慵懒地靠着,母亲拍拍我,示意让我往右边坐点儿,我看到,是隔一条路与我们家相望的那个老奶奶,她颤巍巍地上了车,每一个动作那么缓慢,那么艰难。

又是她!

这位老奶奶常坐我家的车上街,她应该比我奶奶年纪大些,约摸七十岁,头发很白很白,也掉了一些,腔上水波般细细的皱纹,记录着时间的故事。

虽然年纪大了,但老奶奶似乎还很有活力,与我的父母聊着天,她时不时地,会笑。

妈妈说她耳朵不是很好,因为年纪大,爸爸说她腿脚不太方便,因为老了。

我凝视着她,凝视她的每一条皱纹,凝视她明显突起的青筋……不由地产生疑问:老奶奶的子女呢?他们在哪儿?

或许,在孩子幼年时,她很勤劳,是个贤惠的妻子,整天将家里打扫得一尘不染,同时,她是一位温柔美丽的母亲,抱着孩子,搂着孩子,读故事,讲外面的世界……她会告诉孩子:“你们呀,赶快长大,带妈妈去周游世界!”

而今孩子是走出了,却似乎忘了什么。

我不知道,老奶奶在清晨独自一人听新闻吃饭的时候,会不会想再给她的孩子读一小段故事?会不会想再舀起一勺一勺的粥,送入孩子的小嘴里?她会不会想听听孩子玩闹、读书、甚至哭泣的声音?会不会……

无论如何,现在她,真的是孤身一人……

她还叫得出我父亲的名字,却也许已经忘记儿女的电话。――思念或者无助时,她该怎么办?

儿女有时回来,只是随便聊几句,又到了返回的时刻……她是否,只能望着窗外,望着那想抓,却再也抓不住的身影……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每一位父母,是否都会有这样的结局?孩子成才了,却离开:他们骄傲,却孤独了,泪眼的婆娑中,他们可曾想要,这样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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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

全文共 1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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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电视剧《芈月传》正在热播,剧中人物结局也引起了观众注意,以下为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简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众所周知,电视剧《芈月传》根据同名小说而改编,主要讲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太后芈八子的传奇一生。

以下是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介绍!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芈月:

作为剧中最大的boss,芈月成功当上史上第一太后的背后自然是历经艰辛、费尽周折。

芈月爱过三个男人,春申君黄歇、秦惠文王嬴驷以及义渠王翟骊。

可是,所谓高处不胜寒,芈月没能与他们白头到老走到一起,虽然芈月最后当上了皇太后,但是却也算是孤独了一生。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芈姝:

秦惠文王赢驷死后,这时的芈月芈姝已经反目,芈姝儿子嬴荡得势将芈月母子发配燕国后举鼎而亡,芈月回到秦国平定内乱,芈姝死于宫中。

不过在历史上关于芈姝一人的死法各有其说。

其一:善终而死

据《史记·穰侯列传》记载,惠文后在秦武王未死之前便已去世。

其二:政变被杀

据《史记·秦本纪》记载,秦昭襄王二年(公元前305年),庶长壮和大臣、诸侯、公子作乱,叛乱平息后,叛乱者都被诛杀,而惠文后不得善终。

而据《史记索隐》引纪年记载,秦武王死后,秦国内乱,惠文后与公子雍、公子壮都被杀。

《史记索隐》又载:秦武王死后,惠文后支持公子壮僭立,而在魏冉的支持下秦昭襄王得以继位,而后诛杀公子壮与惠文后。

其三:忧郁而死

《史记索隐》记载:秦武王死后,惠文后想立公子壮为君,到公子壮被诛杀后,而惠文后忧郁而死。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芈茵

芈茵嫁入燕国做了王后,最后在战乱中了为了保全性命又嫁给了年老的郭淮为妾,最终被郭淮所杀,一生凄惨。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南后郑袖

作为楚国的红颜祸水,郑袖的结局下场自然是不得善终,死于非命。

据历史记载,郑袖与屈原有着暧昧的关系,楚怀王因此流放了屈原,而楚怀王昏庸的一生多半以上都和郑袖有着密切的关联。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楚怀王

小说中楚怀王远远要比电视剧中昏庸的多,小说中是写楚王把向氏当成普通宫女调戏,而没有想到向氏是他庶母。

楚威后因此将向氏赶出宫并把向氏强嫁给魏甲,后向氏自杀。

芈月恨透了楚怀王,等秦国强大以后,秦楚会盟,把楚怀王扣下来了,攻破郢都。楚怀王被困在秦国自杀。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楚威后

楚威后的一双儿女芈姝与楚怀王最终都不得善终,楚威后绝望之至,下场凄惨。

女儿芈姝一直与芈月争斗最后失败,而儿子即位后几乎把楚国断送在手里。随着她的一对儿女的消亡,威后老境孤独,国家也走到存亡之秋,最后落得国破家亡的凄惨下场。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黄歇

在小说中,黄歇对芈月的感情从至爱到至恨,两人青马竹马的感情不得善终,令人惋惜。

更虐心的是——

芈月登上太后宝座后,黄歇在秦国为质期间芈月想把他留在身边,但他的心属于楚国,为保楚国,黄歇两次入秦都为人质与初恋情人芈月斗志斗法,甚至不惜对芈月设计陷害。

他对芈月说:你要灭楚,我要保楚。两个站在权力顶端的情人,却因为理念不同,结果至爱成为至敌,情仇爱恨纠结一生,相爱相杀从开始到最后。

黄歇最终被楚怀王所杀,一生钟情于芈月。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秦惠文王赢驷

秦惠文王一生知人善用、慧眼识珠、任贤用能、甄拔人才扩充疆土,是一代铁血君王。喜欢芈月,对芈姝也算是喜欢。

在小说以及历史中,秦王赢驷(秦惠文王)是病死的,也就是现在的过劳死,秦王一生探谙人性,深沉内敛,在历史上是一代明君。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义渠君翟骊

这个有着痞子气质的男人是芈月一生中挚爱之人,义渠君翟骊比秦惠文王更为铁血,对芈月一见钟情。

后来芈月下嫁到义渠,两人的感情是不可置疑的。

可惜芈月的人设天生是小霸星,肩负着一统天下的重要使命,不得不利用义渠君翟骊平定秦国内乱。

芈月宣后后,义渠君翟骊抹脖子而亡,死的壮烈。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玳瑁

芈月得到秦王的宠爱后玳瑁多次对其进行陷害,最终被芈月赐死,自己拔刀剖腹,芈姝因此与芈月正式翻脸开撕。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葵姑

芈月芈戎魏冉成人后,葵姑灯枯油尽,悄然而亡。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魏琰

魏琰内心诡计多端,关键时刻能狠心也能舍弃。可惜魏琰一生为国,却被自己的国家所抛弃,最终死的凄凉悲惨。

其余与芈月作对的秦宫姬妾们的结局大多都死了,助芈月谋权的大臣们大多都升官发财人生得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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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

全文共 4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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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谋杀年华》是2011年8月1日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蔡骏。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以供参考。

寂静无声的特需病房,盛世华虚弱地闭上眼睛,可能再度昏睡了过去。没有人再敢说话吵醒他,大家也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好,气氛异常沉闷而尴尬。

即便涵养一流的盛太太,也无法坐下去了,她低头走出病房,大概是想一个人独处。

这个年过五旬美丽优雅的女人,终于露出衰老的疲态,独自走出医院电梯,走出略显清冷的大楼,来到雪花飞舞的夜空下。

远处的高架桥灯光闪耀,马路对面的餐厅生意正好,街边有年轻男女们走过,还有叫卖十块钱一束玫瑰的小女孩。

盛太太在雪地里走了几步,回头看着身后的足迹,也看到了另一个女人的身影——那个女人比她年轻二十多岁,悄悄跟在她身后,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的眼睛。

“小麦,你怎么下来了?”

她皱起眉头后退了一小步,田小麦却往前靠近她一小步。

两个女人面对着面,小麦在风雪中用力深呼吸着,近到彼此能感觉对方呵出的热气。

她嗅到死神的气味。

终于,田小麦对自己点了点头,确认了所有的判断。

“伯母,我已经知道了——是谁杀死了慕容老师和钱灵!”

“谁?”

盛太太的这声“谁”问得异常平静,似乎她也猜了出来。

“就在我面前。”

小麦说完这句话,发现盛太太的目光颤抖了一下:“我?”

“是。”

“小麦,请你别开这种玩笑!”

盛太太的表情异常严肃,这时盛赞也来到雪地中,他狂怒地大吼道:“小麦,你发疯了?你是不是和我家有仇?”

田小麦已把盛赞当做空气了,继续说:“伯母,您把自己隐藏得非常好,只是有一点您没办法隐藏干净——那就是您身上的气味!”

“香水?”

“是。”小麦再次深深吸了一口气。“当我坐在你们车里,坐在您的身边,闻着普罗旺斯的薰衣草香水,却想起十年前——是我最早发现了慕容老师的尸体,我闻到她丝巾上也有相似的气味。”

“这又能说明什么?”

“虽然相隔十年,但只要我恢复了记忆,就不可能遗忘那气味。发现慕容老师的清晨,是我最深刻的记忆。十年后,钱灵死去的那天,我再次从绕着她脖子的丝巾上,问到了同样特别的气味。虽然,这时我已闻到过您身上的香水,却完全没意识到竟是丝巾上的气味。那天,跟你们全家去度假村的路上,您向我展示了心爱的香水,告诉我那是各种珍贵香料混杂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这隐藏触动了我的记忆。当时,我才会想起聚斯金德的《香水》——您也许忽略了这本书的副书名:一个谋杀犯的故事!”

盛太太镇定自若,眼神没有任何变化:“是的,我身上的香水很特别,而且也确实用了十几年,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气味。”

“没错,就是这种气味,独一无二,永不磨灭!这种气味的记忆,将永远藏在人的鼻子和大脑里——伯母,您自然也明白这一点。您肯定在作案前,仔细清除过身上的香水味。然而,如果一个人长年累月的使用同一种香水,这种气味会渗透到皮肤里。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彻底清除干净!而您因为习惯这种气味,所以并不会感觉到这一点。”

这句话则让盛太太哑口无言。但她摇了摇头:“这证明不了什么。”

雪粒积满小麦的头发,又慢慢融化下来。她从容不迫地说:“香水碰上丝巾这种东西,最容易保留气味,哪怕只有一点点味道。当凶手站在慕容老师和钱灵背后,用丝巾将她们勒死,被害人脖子上的丝巾,就是头发和衣服,一定会剧烈摩擦到凶手的头发,脖子和胸口,又是女人身上保留香水气味最多的地方!”

盛太太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乌黑的长发,轻描淡写地回答:“嗯,好像有点道理。”

“就像十年前,慕容老师死后的那个清晨,经过一夜雨水的冲刷,我仍然闻到丝巾上残留的香水。是的,那两条杀人的丝巾,它们在说话,说您就是凶手!”

秋收是通过眼睛辨认出了第一个凶手,小麦却是通过鼻子抓到了第二个凶手。

“胡说!”这回轮到盛赞跳出来,“你知道要把一个人掐死,需要多大的臂力吗?像我妈妈这样年纪的女人,怎么可能做到呢?”

“对不起,你知道Esfahan丝巾的柔韧性有多好吗?这种天然蚕丝制成的顶级丝巾就是最佳的绞杀工具!何况,上个周末在度假村,盛太太您还说过,您年轻时候是知识青年,在西北农村插队落户,经常像男人一样下地干活,胳膊变得极有力量。您现在身材保持得这么好,无疑是常年坚持锻炼的结果,我相信您的臂力绝不会小!再加上一条合适的丝巾,足够在对方毫无防备之下,杀死一个女人!”

“够了!”盛太太摇摇头说:“小麦,你说来说去还是气味!气味——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就算让我出庭作证,也无法证明我的嗅觉是正确的。其实,我也无法通过气味来确定伯母就是凶手。当我把您身上的普罗旺斯薰衣草香水,与慕容老师跟钱灵遇害时丝巾里的气味联系起来,我仍然不敢怀疑到您——在我的眼里,伯母您是那么高贵美丽,怎么可能是一个谋杀犯?而且,您也丝毫没有杀人动机。难道是报复钱灵甩掉了您的儿子?难道是当年慕容老师教过您儿子语文就起了杀机?实在想不到一个合理的杀人理由!但刚才我病房,您的丈夫坦白了与慕容老师和钱灵的私情后,您的杀人动机终于完全地符合逻辑了。盛先生在为自己澄清的时候,我悄悄注意到了伯母您——你们的眼神有交流,他知道您就是凶手,只是不愿当场说出来罢了。”

一粒雪落到盛太太的眼里,她的嘴唇有些发紫:“眼神?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不过,伯母,您有像盛先生一样的不在现场证明吗?”

“没有。”

“还是不要绕圈子了吧!”小麦说了一个最简单的方法,“警方已证实过了,他们提取到了1995年,2000年,2010年三桩命案的凶手指纹,只要与伯母您的指纹对比一下,就能证明您是不是清白的了!”

说到这里,盛太太的脸色已经变了,她满脸苍白地注视着小麦的眼睛,直到低下头来。

“好吧,我承认!”

这句淡淡地回答,让盛赞跳了起来:“不!妈妈!不是这样的!”

盛太太严厉地对儿子说:“你别插嘴!”

灯光下呼啸的雪风,并未模糊小麦的视线,她似乎看到了慕容老师和钱灵,看到她们挣扎在丝巾的绞索内。

“谢谢!”小麦柔声说。

“其实,1995年,我已发现丈夫不忠的秘密。只是,我一直深爱这个男人,我不希望因为别的女人,而与我的丈夫分开,再让我的儿子受到伤害。我只是在等待,等待我的丈夫处理好他的问题,后来,我听说那个女人被杀死了,我知道肯定是我的丈夫所为。凶器就是条紫色丝巾,我不会告发他,我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只要他继续好好过日子。”

盛赞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妈妈,这都是真的?”

“是。”盛太太抚摸儿子苍白的脸,“2000年,我发现你爸爸无法克服男人的弱点,勾搭上了那个姓慕容的女老师。我像从前一样,等待他处理好自己的问题,但一直等不到他真正的行为。我决定代替他完成——那个大于的夜晚,我悄悄等在南明路的公交车站附近,我看到那个女人也系着紫色丝巾,还有个少年陪伴在身边。等到那少年离开,车站那儿只剩下女老师一个人。趁着四下无人的雨夜,我无声无息地来到她背后,抓住丝巾用尽全力把她勒死。我担心尸体在车站很快会被发现,就拖到附近的废弃工厂。”

田小麦的目光变得犀利与冷酷:“可惜,大于并未洗去丝巾沾染的你的气味。”

“钱灵也是被我杀死的!半年前,我发现了我的丈夫和她的私情。他已经五十五岁了,却还像年轻时一样。我给了他改正错误的机会,但他同样迟迟没有动手,只能由我亲自出马了。那晚,我趁着他去北京出差,凌晨三点来到钱灵的住所。钱灵给过他一把钥匙,但他平时不用,一直锁在他的保险箱里。我的丈夫并不知道,我早就破解了他的保险箱密码。保险箱里的钥匙自然落到了我手里。没想到她那么晚还没睡觉,人正好在卫生间里。我看到桌上有条紫色丝巾——与之前我看到你系得那条一模一样,再次看到这条丝巾,它就像对我施了咒一样,让我想起了杀人的老办法,那一刻,这也是让你给我最解恨的办法。我躲在房间的角落,等到钱灵毫无防备地出来,就用丝巾从背后缠住她的脖子,好不容易才把她勒死!我到底是老了啊。”

“你再次留下了香水的气味。”

“我已经非常小心了,提前两天没用香水,特意换上一套新衣服,却还是留下了气味。”盛太太真是不动声色,到现在连一丝后悔的表情都没有,“杀死钱灵以后,我拿走了她的手机,为销毁她与我丈夫交往的证据。我看过她手机里的短信——但我不知道你是第一个发现慕容老师尸体的人。直到今晚,我也从没想到你竟然接触过那两条杀人的丝巾,更没想到你会把丝巾上残留的气味牢牢记住!即便我对你的丝巾心怀芥蒂,却对你的鼻子毫无防备。”

小麦拼命压抑剧烈的心跳,以免对方发现自己的激动:“所以,你毫不介意让我了解你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却阴差阳错地被我发现了杀人丝巾里气味的秘密!”

“对,我完全没有想到过这一点!我只是觉得我可以控制住局势,我不会惧怕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年轻姑娘。最重要的是,我想既然盛赞这么喜欢你,还是不要出面公开反对你们,以免他恨我一辈子。”

盛太太说罢看了看儿子,盛赞追悔莫及地喊道:“妈妈,我想从前爸爸说的没错——不要去警察的女儿做媳妇!这女人太可怕了!”

田小麦异常失望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这种家族的智商和情商总是一代不如一代,他连他父亲的十分之一都不如。从前对盛赞的一往情深,恐怕只是所以女人们共有的帅哥痴迷症吧。

她从新看着盛太太的眼睛,提出最后一个问题:“你,真的想过要做我的婆婆?”

“其实——”盛太太苦笑着摇头,“小麦,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谢谢,伯母,您终于说出真心话。”

“当你第一次系着那条紫色丝巾,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就有了不详的第六感,我对你所有的殷勤和喜欢都是假装出来的——我已经假装了那么多年了,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装的!一切,都是为了我的丈夫和儿子。我发现这两个我最爱的男人,竟然那么喜欢你,迷恋你到不能自拔的地步,说实话我的心底非常嫉妒。”

田小麦庆幸自己还能活到今晚:“对,嫉妒心已经让你杀死了两个女人,说不定以后我会成为第三个。”

“没错,你是在我的计划里——下个月的某一天,你还没有成为我的儿媳妇,大家会发现你神秘地死了,脖子上依然缠着那条紫色丝巾。这完全是你咎由自取,谁让你有那条丝巾?人们会联想到钱灵的死,认为是你们以前的关系惹上的麻烦。当然,也有人会怀疑盛赞,因为他与你们两个死去的女人都谈过恋爱,但我肯定会给他安排好不在现场的证明,但绝不会有人怀疑到我——只要你死了的话!”

盛太太平静地说完这些冷酷的话,仰头对着飞雪的夜空冷笑起来。

听着这不寒而栗的笑声,就连盛赞也头皮发麻地抓住她说:“妈妈!你没有杀过任何人!全是你自己幻想出来的,我要带你去接受精神鉴定!”

田小麦的表情却没有丝毫变化,一动不动地站在雪中,她刚让自己躲过了一场劫难——要不是靠着记忆力惊人的鼻子,下个月她就会像许碧真,慕容老师,钱灵一样,被紫色丝巾无情地杀死,化作又一具美丽的尸体。

忽然,看着盛太太微笑的双眼,小麦感到一阵深深的恶心,有什么要从胃里翻腾出来。

转头看着外面的世界,路边广告牌上不断闪过“merrychristmas”,还有赶着麋鹿的圣诞老人。

盛太太伸手接住几片雪花,看着雪花融化在手掌心。

“小麦,我会去见警察的。”

说罢,盛太太沿着来时的足迹,穿过医院大楼门口的那片积雪。

盛赞也低头跟在母亲身边,耿耿于怀地回头看了要买一眼。

田小麦依然一动不动地站在雪地里,痴痴地看着他们母子的背影,渐渐隐没在医院大楼里,警官老王正在等待他们。

一粒冰冷的雪落到唇上。

她从包里小心地取出一张纸条,灯光照亮一行潦草的字——

我心里难受你

这行来自十年前的字,被埋入“坟墓”迟到了十年的字,渐渐被雪水打湿化开,就像一封出土的古代书信,一遇到空气就迅速化为乌有。六个平淡无常的简体汉字,也像六只蝴蝶张开翅膀飞舞起来。直到中间那两个字完全消失在雪夜深处。

没有了中间的“里”和“难”,只剩下“我心受你”。

我心受你

田小麦看懂了这句话的意思,合起来就是十八岁那年的夏天。一个少年对自己写下的誓言——

我爱你

迟到了十年,还算不算晚呢?

又一滴眼泪,热热的眼泪,融化了纸上的雪粒,也融化了中间剩下的“心”和“受”。

终于,她高高地扬起头,穿过茫茫无边的黑夜,穿过平安夜的风雪,看着医院的第十八层楼,想象某扇窗户里是手术室,想象那个男人已安全苏醒。

他睁开眼睛,回到了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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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寻秦记原著小说结局

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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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秦记小说结局是怎样的呢?下面请欣赏关于寻秦记原著小说结局,希望你们喜欢!

(寻秦记原著小说结局)第二十五卷 第十三章 统一六国

由于今次叛乱的吕不韦和醪毒均是六国的人,加上郑国渠一事暴露了韩人的“破秦计“,而更为赢政担心的是怕六国来的人继续散播“谣言“,竟一意孤行,颁下了“逐客令“,使从东方来的客卿人人自危。

李斯知道自己实在知道太多不该知的事,但却更清楚赢政要统一天下的渴望,遂冒死进谏。

其词曰:臣闻吏议遂客,窃以为过矣!昔缪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来丕豹、公孙支于晋。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缪公用之,并国二十,遂瞩西戎。“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牧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邵、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

昭王得范唯,为镶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

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

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

向使四君却客而下纳,疏士而下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名也。“

词中又道:“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之术也。“

李斯慷慨陈词的上书,不但表达了对赢政的绝对忠诚,还阐述了铁铮铮的历史事实。

终使赢政收回成命,撤销了“逐客令“。

项少龙和纪嫣然的老朋友韩非就在此时被赢政慕其名强索入秦。

然因他始终心怀故国,处处为韩说话,兼之口齿不伶俐。故不为赢政所喜。最后更因开罪了姚贾和李斯,加上两人忌他才华,被毒死狱中。

赢政扫除了吕不韦和缪毒后,收揽了秦国的大权,遂展开征服六国的大业。

六国这时早失去了独力抗秦的力量。

但他们联合起来,仍能在赢政即位后的第六年使秦人吃了三晋和楚人的一个亏,但韩闯却于是役不幸战死沙场。

田单由于失去了吕不韦的支持,失势下台,齐国从此再无杰出人才。

赢政亦学乖了,改采用李斯和尉僚的献计,巧妙地运用贿赂、间离、分化等三个手段,把六国逐一击破。

秦王政十四年,韩王安首先对秦屈服称臣。翌年秦军杀人新郑,灭韩。

被项少龙一手提拔的恒奇,此时积功至上将军,不幸遇上可使项少龙惨吃败将的李牧,被其大破于合肥,无面目再见赢政,避隐燕国。

终于到了王翦和李牧两大名将对垒的时刻。

秦军在王翦和杨端和的率领下大举攻赵,李牧迎之邯郸城外,彼此僵持不下时,岂知郭开受李斯反间计所惑,竟怂恿赵王换将,李牧拒不受命,结果被赵王赐死。

大树既倒,赵国再无可抗王翦之将,遂被秦军以狂风扫落叶之势,扫入历史往昔的回忆里。

秦王政十九年,太子丹派荆轲入秦国刺赢政,事败后当场惨死。

赢政便出师有名,派王翦攻燕,大破燕人于易水之西,翌年攻入燕人的蓟都,杀太子丹。

王翦之子王贲,亦攻占楚人十余城,次年他再大展神威,决水灌大梁,破之,魏亡。

二十三年,王翦攻楚,在平舆大破楚军,次年蒙武破寿春,楚王和李园同被俘,李嫣嫣服毒自杀,楚亡。

秦王政二十六年,王贲攻入临淄,齐王田健投降。

六国至此云散烟消,尽归于秦。

赢政仍记着项少龙所说的“始皇帝“三字,于是命群臣研究是否适合他统一六国后的身份。

众人自是大声叫好。

于是赢政自号始皇帝。废分封诸侯之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收天下兵器,铸金人十二;统一度量衡;定币制;使车同轨、书同文;徙天下富豪十二万户到咸阳。

确立了日后中国的规模。

当赢政登上始皇帝的宝座时,宏伟的怀清台亦同时建成。

子民都以为是因他们的帝君为怀念寡妇清而建成。

只有像李斯、王翦等有限几个知情者,才知赢政实是因念着已远离中土的项少龙而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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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北京北京》大结局

全文共 3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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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长城酒家的店面真的很长,五张长条桌子从东到西连续摆成长长的一溜,周围坐满了三十多个各色男女,丝毫不影响酒家其他客人进进出出。

这个二零零一年春节前夕的大酒局是一个做电子书的网站组织的,请的都是知名作家,我一个都不认识。二零零零年春节,网站正火的时候,他们春节团拜的酒局是在人民大会堂办的。一年下来,旧钱烧得差不多了,新钱还没到来,于是强调做事要低调,找了一家公司写字楼附近的小馆子。

前两年我在美国上MBA的时候,百无聊赖,写了我第一个长篇小说,内容和小红、小白、辛荑没有多少联系。我辗转托人找到这个网站的主编王含,他看了说,好东西,绝对大气象,这个电子书网站正在转型,要走网上和网下结合的道路,他说,他决定把出版我这本小说当成公司转型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王含主编邀请我春节前见面,签合同,顺便吃个饭。一桌子三十多个人,他是我唯一一个认识的。其他的人,男的基本都挺老,女的基本都挺小,我想都是吃文字饭的吧,介绍时,无论男女,我一一点头或者握手,叫,老师,说,久仰久仰。

酒局从下午五点钟开始,现在已经是十点了。吃残的饭菜撤掉,新的菜还在陆续地上来,川粤鲁淮阳湖南贵州,什么菜系的都有,都像味精一样鲜美,都像鸡精一样鲜美。空啤酒瓶在旁边已经堆了四箱,和某些小个儿女作家的胸口一样高。

因为谁也不认识,不知道聊什么,我在和左边一个中年白圆胖子以及右边一个中年黑圆胖子闷头干小二锅头。这是四年以来,我第一次重沾烈酒,发觉二锅头还是只适合干杯用,把人迅速搞高或者搞倒,迅速分出彼此抗酒精击打能力的高低,如果慢慢品,二锅头比福尔马林更难喝。

左边的白圆胖子说二十年前他上大学读英语专业的时候,是个清癯的白衣少年,对面坐着喝酸枣汁的一个浓妆少女表示严重不信,白圆胖子从裤裆里掏出钱包,过程中露出比脸更白的肚皮,微微带毛。钱包里的确有一张旧彩照,和他的身份证在一个夹层,里面一个麻秆一样的少年,戴大黑眼镜,穿发黄的白衬衫。我从不主动看电视,好像还是在电视里见过这个白圆胖子。

他的广告有一个特点,看过之后,对他的印象非常深刻,但是从来记不住广告试图推销的是什么。其中有一个广告,他好像演一个中年男人,表情极其庄重,好象急于证明没有和演妈妈或是演女儿的演员有过任何不正当关系似的。另一个广告,他好象跑到一个巨大无比的胃里去折腾,他穿一身紧身衣,饱满而灵动,特别是一脸坏笑,怎么看怎么觉得是一个精虫。

右边的黑圆胖子比白圆胖子害羞,刚坐下来的时候几乎不说话,小二锅头让他慢慢从壳里钻出来。一个小二锅头之后,他的表情开始舒展,两个小二锅头眨眼睛,三个小二锅头哼小曲,四个小二锅头开始抓旁边坐着的姑娘的手。姑娘误以为他喝高了,也不恼,也不把手抽出来,任由黑圆胖子抓着。

黑圆胖子把喝空的小二锅头瓶子整齐地在他面前摆成一排,我问,我们为什么不喝大二锅头呢,反正你我几乎已经喝掉了两瓶大二锅头。黑圆胖子反问,你为什么用避孕套而不是大塑料袋?我说,真有道理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我也把我喝空的小二锅头瓶子在自己面前摆成一排。

透过绿莹莹的小二锅头瓶子,我看到长长的酒桌对面,男男女女的脸,有些变形,眼睛越过他们,我看到酒家的玻璃窗户,窗户外的麦子店西街。街上偶尔职业女性走过,她们穿着纯白色的羽绒服、白色袜子、白色的皮靴,像是一根奶油雪糕,在北京的冬夜里非常耀眼,她们真的很甜美吗?她们冷不冷啊,她们要不要喝几口小二锅头,这么晚了,还有人吃雪糕吗?

绿莹莹的小二锅头瓶子,是我的望远镜,绿色的水晶球。

我的眼睛沿着东三环路,看到麦子店以南的一个叫垂杨柳的地方,我出生在那里。从我出生,我从来没有在那里见到过一棵飘拂着魏晋风度和晚唐诗意的垂柳,杨树爬满一种叫洋剌子的虫子,槐树坠满一种叫吊死鬼的虫子,满街游走着工人阶级,衣着灰暗眼大漏光,怎么看怎么不像这个国家的主人。苦夏夜,男的工人阶级赤裸上身,女的工人阶级大背心不戴奶罩,为了省电,关掉家里噪音巨大的风扇,或坐或站在杨树槐树周围,毫不在意洋剌子和吊死鬼的存在。我每天走354步到垂杨柳中心小学上学,走354步回家吃饭。

我小学二年级的一天,学校组织去人民印刷机械厂礼堂看《哪吒闹海》,从垂杨柳中街一直走到垂杨柳南街的最东端,作为小朋友的我们两两手拉手走,整整1003步,真是遥远,我的手被拉得酸痛。电影散场,我站在垂杨柳南街上看旁边的东三环南路,当时还没有任何立交桥,三环路是好大一条河流啊,一辆辆飞奔而过的212吉普、130卡车都是一团团的河水,河的对面是人民印刷机械厂的厂房,像个遥远的另外的城市。

海要比这大河更凶猛,我想,龙王真是可恶,哪吒的脑子也一定被驴后蹄子踢了,怎么能闹得过海。我长大了,仰面躺下,成为一条木船,xxxx竖起,内裤就是风帆,西风吹起,我就扬帆而去,横渡这大河,脱离北京。

我的眼睛沿着长安街,看到麦子店以西的东单北大街,我的xxxx在那里生长成粗壮的帆船桅杆。我听见辛荑狂敲我干面胡同那间平房的门,他狂喊,秋水,你在吗?这两个星期你都去哪儿了?小红在屋里吗?你知道小红在哪儿吗?你别不开门,我不是校领导派来的,我不是抓奸的,我祝福你们。小白也没跟着我,我一个人。

小红,你在吗?小白说,你不和他好了,你爸心脏病发作了,在仁和医院CCU(心脏重病监护室)呢,你妈要跳楼,她问过小白好几次了,要多高才行。小白说,四楼以上,摔死的几率是一样的,保险一点,找个十楼阳台吧。

我听见小红一声大哭,我的小红,我的小人鱼,甩掉鱼尾,穿上双腿,套了件圆领衫就跑出去了。剩给我半箱康师傅,一打红皮鸡蛋,两个避孕套,一打脐橙,十瓶红星小二锅头。

我听见小红对我说,三天三夜,她爸终于救过来了,他拒绝和小红说话。她妈总担心,再高的楼也不能一下子摔死,终于没跳。

她妈说,秋水那样的人你也敢要?就你,什么也不会干,脾气又大,就这张脸还能看,将来不能看了怎么办?小红说,咱们算了吧,我胆子小,我怕别人伤心。我说,好啊。小红牵我的手来到四楼东侧的楼道,夜里三点了,小红说,我想最后吃吃它。我说,它同意。

我听见,在东单三条的自习室,小红向我走过来,“怎么了”我问。“我怕自己来烦你,我自己一个人在东单王府井附近走了一圈。”

“那你现在还想走走吗?”

“好。”

我们手牵手,走过长安街、东华门、午门、北长街、角楼、景山前街、五四大街、王府井、灯市口、东单。我们走过燕雀楼酒家,我望见小白、辛荑、杜仲、大鸡几个在室外的一张桌子上喝酒,吃松花皮蛋和煮五香花生。我牵着小红的手,低头走过,小白拎着一瓶啤酒跟了过来,说,我喝多了,我想听听,你们两个说些什么。

我说,小红,你送他回酒店吧。小白说,我喝多了,我要尿尿。小红说,回酒店尿吧,我送你回去。小白说,我喝多了,我要尿尿。

我说,好,尿尿,街边找个停着的车,到车后面去尿,找个好车啊。

绿莹莹的小二锅头瓶子,是我的望远镜,绿色的水晶球。

我对面一个长得酷似煮五香花生米的中年男子在十一点钟的时候跳到桌子上,在我六个小二锅头之后跳到桌子上,他反复朗诵两句诗,“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我说,下去,是你做的诗吗?他说,我和你决斗,我和你喝酒!我说,怎么喝?你是啤酒,我是二锅头。

白圆胖子和黑圆胖子一起说,半个小二锅头相当于一瓶啤酒!

又两个小二锅头之后,“五香花生米”还在桌子上诗歌朗诵,我听不见了,我也看不见绿色的水晶球了。

我的手撑着椅子,我的头重重地压在桌面上,胃中半消化的食物从嘴的两边汩汩涌出。

我听见王含主编在耳边喊,你手机呢,你手机呢,我不认识你家啊。

我听见王含主编继续在耳边喊,找个人送你过去,找个人送你过去。

我说,你按我的手机,按1,快捷键1,一直按着。王含主编说,没人接啊。我对着手机喊:小红,接电话,为什么和小白结了婚不好好过呢?婚礼隆重吗?照婚纱照了吗?好看吗?我给你准备了礼物,我的七种气体,但是一直没给你,这么多年了,封口的胶皮也老化了,气体都不在了,都跑了。你和小白不是都过了快两年了吗,为什么要离婚啊?为什么要在美国那个没有麻辣火锅没有美男的地方呆啊?小红,接电话啊,别吃抗抑郁药,Prozac是毒药。小红,接电话啊,别化了妆之后,呆在家里,一晚上,一个人喝两瓶红酒。

我听见王含主编继续在耳边喊,另找个人,另找个人。

我说,我的手机,按2,快捷键2,一直按着。王含主编说,没人接啊。我对着手机喊:小白,接电话,在上海还是北京?无论在哪儿,找鸡要小心啊,小心仙人跳,兜里不要带两百块以上啊。

小白,接电话啊,我知道你苦,出来喝酒,我还有燕京啤酒,你先喝完,然后用酒瓶子砸我。

我听见王含主编继续在耳边喊,再找个人,再找个人。

我说,我的手机,按3,快捷键3,一直按着。王含主编说,没人接啊。我对着手机喊:小黄,辛荑,我是小神,接电话,快回北京吧,我想你啊。听说妖刀为了工作面试把婚礼教堂的预订都取消了?教堂不是牙医啊,取消了不吉利啊。小黄,接电话啊,哈佛都念到博士了,想不明白的事情就忘掉或者当成公理好了,别自己和自己较劲了,你有再多想不清楚的问题也不要信邪教啊。

没有一个人接电话,我完全忘记手机上其他快捷键都是谁了,我听不见王含主编在喊什么了,我最后听见的是麦子店西街上救护车的鸣叫声,我放心地失去了全部意识。

2005年4月至2007年3月,旧金山,纽约,北京,香港,上海,青城山,哈瓦那,大理,吉隆坡,阿姆斯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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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雨,润泽灵魂的柔美

全文共 1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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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间最灵动的精灵,有着最纯洁的身体,有润泽灵魂柔美-----题记

雨,在窗外欢跃,给寂寞的天空,平添了一份清脆的乐音,那声响落在屋顶,落在参差的叶子中,只听到远处雨儿与叶子缠绵的声音,看不到它们的暧昧。雨,柔和的影子,旖旎成灯光下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美极了,顷刻,让繁琐一天的心,在这斜斜密织的,如烟如丝,又如帘的雨声中,有了依赖和皈依,雨,轻巧而婉美。

忽而一阵车辆的疾驰,压醒了马路上的雨,它们也随着车辆的灯光旋起,又落下,如是的被一辆辆车儿,反复着,不知疲倦的碾压着。轮胎下的雨水,在寂静的夜色里,发出有节奏的沙沙声,打破了深夜的岑寂,唤醒着我的点点睡意,和衣静默的坐在床头,如同心归佛门的弟子,寂寂无言,如莲的心事,氤氲成此刻的澄净。

扭头,看看沉睡中的他,而后,悄悄的,很轻,很轻的翻阅着一本朱自清的散文, 如此纤美的夜,适合阅读,可是无论我多么的小心翼翼,那翻看书页的细微声响,还是惊扰了他,终还是迎来了他微微 的一个侧身,他从一条线的眼隙里,似看非看的斜睨了我一眼,倦意的没有作声,扭过头,继续的睡去。

只因深夜,连我细微的翻书声,都显得格外的刺耳,感觉却如同做贼一般,显然是可笑和别扭的,甚至连喝一口水,都要小啜的模样,他的瞌睡,实在太小了,连一个粗声的呼吸,都可能把他吵醒了。只好端了茶,关了灯,蹑手蹑脚的抱着书,换了房间。这个房间与他隔了一个小屋,走进窗台,拉开窗帘的幕布, 恰好窗口不远处的灯光,在我拉开窗帘的功夫,跑到了我的房间,路灯的光,卧室的光,辉映成一篇静美祥和的诗章。

抬头,雨还是那灵动的可爱模样,此刻,我可以随意的翻书,任由翻书的声音跳跃在整个房间,也不怕惊扰了谁,他在他的梦里甜蜜,我在我的书中享受,一个人的天堂,美好舒服,一个人的夜晚,心思云淡风轻。我可以随意欣赏夜色里迷离之美,可以随意喝着我的茶水,斑驳的灯光,让夜不太过于黑暗,眼眸里,飞舞着雨的朦胧诗意。

如果说人生是一部大书,那么此刻的闲然心情,还有天空下飘落的雨滴,绝对都是这书里的一个段落,一个标点,亦或者一个情节!

雨夜,因为街头那皎洁的路灯,才能使眸中触及到一片片的景物,不会黑暗,多一份清晰和美丽。路灯,是雨夜深处的一盏明灯,照亮了雨儿优美的身体,醉了夜色的悠长,照亮了夜归人的路,还有那悠长的街巷。可是路灯,始终不够月亮的明亮,射着渺渺的浑沌的光晕,正如朱自清先生在他的散文《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中写道:但灯光究竟夺不了那边的月色;灯光是浑的,月色是清的。

确实如此,无论灯光它有多么的明亮,可是在它的周遭,总是闪着浑浊的晕,也无法触及更远的地方,如何都比不上月亮的清光。这就如同在人的心里一样,也应该闪耀着一盏明灯,不至于让我们的灵魂,在世廛红尘的黑暗中迷失方向,让你的人生走的更远。当心里藏着一盏明灯,心也就多了一份禅心,少了烦恼,多了快乐,不被灯红酒绿诱惑,不会被纸醉金迷贪嗔。一个人拥有一个快乐的思想,才会美好的活着。心若没有智慧的明灯,他的世界就是黑暗的,人生就是悲哀的。

凝望远方,夜越发安静,心也随逐清宁,静静的沉醉在一个人的世界,任由满屋的栀子花香弥漫。叶片参差滴翠,姿态温婉如初,静若淑女,含着涩涩的娇羞。一直是贪睡的,然而今晚,却莫名的欢喜这场夜雨,是小小的欢喜,没有跌宕,只是诺诺的小美。雨,依旧在天空洒下滴滴空灵和悠远,我听到风追逐着雨的脚步落在我的窗台,还有屋顶,我还听到雨和天空的密语,如此惬意。那一声声的滴答,滴答声,是跳动在心上的音符,清脆明亮。

读着朱自清的散文《匆匆》: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为什么我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四季更迭,花开花落昔年同,今朝人不同,时间是回不去的,我们站在今天的门口,伸手早已经摸不到昨天的衣袂,惆怅辜负了昨日的时光。正如今夜这场雨,假如我错过了这美好的情愫,那么这幽雅的情怀,错过了就不再。即使以后依然有这样雨丝恣意的夜晚,却难保有这样的闲情逸致了,再有这淡然情味,想必也很难。人生中有太多的事情会错过,错过一次邂逅,错过一段良缘,错过一段友情,有些事情,有些人,一旦错过,就是一生的遗憾。

因此,我不想错过这场润泽了我灵魂的雨,它是那样的隽永,恬淡,那么的有滋有味,沉寂的小镇,在这场夜的雨雾中,愈显的无比的朦胧之美了,爱极了这样静谧不被打扰的时刻,可以肆意在墨海渲染我最欣然的心事,为眼前的雨,落下最应心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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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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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阳台,望向傍晚斜阳映出的光彩下那小小的、自在的身影,我们恍然明白:深入灵魂热爱,可以不是相濡以沫,长相厮守,而是你若要自由,我便让你走。

她长得很有特色,后背黑如墨,肚皮白如雪——脏的时候就变灰了。一双金色的眸子透出精光,竟像高傲的雄鹰,只是,她鼻子下那一缕黑毛,活生生一张抗日剧中大反派的脸,让人看了就忍俊不禁:因为她集滑稽与精锐于一身,很不协调却又融合的很好。

我热爱她的性格——她简直是我梦想中的自己:向往自由。没搬家时,窗户还有护栏,她经常在那凝望外面的世界,眼中带着期盼的目光。我怕她憋坏了,偶尔打开窗户让她出去玩,她略显瘦削的身影轻巧一晃,甩着优雅的黑尾巴向外面的世界奔去,飞出去的她,带着我向往自由的心一起飞了出去。可以的话,我也想变成一只猫,与她一起像自由的世界奔去。

我热爱她的生活方式——想吃就吃,想玩就玩,想睡就睡,当然,要抓耗子时也从不失手。冬天屋子里一直不暖和,可每次一摸暖气,给的热挺足。直到那天,我看见她修长的身子仰在暖气上,几乎遮住所有热量,我瞪着她,示意她从那走开,她望着我,似乎眼神在说:我就不起来,居然还惬意地翻了个身,露出了那雪白的肚皮,这时我便拿出了杀手锏:弹球,随手一扔,她便窜了出去,满屋子追着球跑。

可搬了家后,一楼住到了三楼,她彻底成了笼中的鸟,再也没机会出去,一开始,她对新家的好奇让她兴奋了一段时间,对新家熟悉了后,她继续向往外面的世界,并越来越抑郁,终于得了病。我心疼她,便抱她下楼,让她去玩,我最终选择让她自由。

一年后,我偶然一瞥,见楼下一个小小的、自在的身影,正仰头朝我家窗户鸣叫。我与她相隔十几米遥遥相望,我望见她眼中自由的光芒,她望着我眼中的思念,然后她转身离去。

眼前突然有些模糊,五味杂陈。

我想我时爱她的,她也是爱我的。因为我们向往自由生活的灵魂是想契合的,所以我愿她连同我的那份一起,自由的生活下去。

原来,深入灵魂的热爱,可以不是相濡以沫,长相厮守,而是你若要自由,我便让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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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中优美作文:一个完美的结局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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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封的秘密到老去,岁月流淌东西,形影不离千万里。

我是一个带着古老秘密的漂流瓶,一个人闯荡,没有方向……

突然有一天,起风了,风太大,把我向陆地吹去,我惊喜万分,因为我可以到陆地上去生活了,不用在海洋里再去闯荡了。闭上眼睛,静静地对自己说:让风儿来的更猛烈些吧!

天真的我,以为到了陆地上,我就可以跟那些在岸上生活的一切一样可以自由生活了,随着离岸距离的改变,我的心情越发的激动。

我的疲惫让我在上岸之前,就已经睡着了。当我再醒来的时候,我已被海风吹上了岸。可事实却不像我想象中的那么完美

我不能动了,只能在原地叹息,等待好心人把我送回海洋成了我解脱的唯一理由……

我等待着涨潮,把我带回海洋;我等待着好心人,帮我送回海洋;我等待着那些忘不了的秘密,让我在海洋深深埋藏。

当我在烈日的烧灼下,被干裂的伤痕惊醒时,我突然发现长期苦心经营与埋藏的秘密竟被一个无知的人偷走了。

我木然的躺着,一动不动。失去海水的滋养,身体出现了伤痕,我没有力气再去挣扎现象,静静的闭上双眼满是绝望,眼神若即若离的在回忆之门上游荡,回忆着曾经在海洋里的快乐。我不禁留下了后悔的眼泪。

“妈妈,妈妈,快来看啊!我发现了一个漂流瓶。不过,有伤痕了耶!我们帮帮它,把它修好吧!”一个稚气的孩子说。

“好的,那,宝贝啊!我们要把它变成最好的,好吗?”我朦胧的听到。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发现我变得比原来更漂亮了,经营了一个新的秘密,我被放到了海洋里,重新起程了。

我很高兴,我得到了以前没有得到的很多东西,我变得比以前更热爱生活了。我不在幻想,不在抱怨,有的只是,朝着新生活前进的动力。

后记:

其实,生活中的我们每个人都是漂流瓶,有过坎坷,走过绝望,厄运不会永远在你的身边,它终究会离开。

风雨过后,等待你的便是彩虹,用心去编织生活。只要心存信念,我们每个人都会拥有一个完美的结局,蜕变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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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如懿传小说每个人结局

全文共 1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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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装大戏在《甄嬛传》播出时引起一番轰动,随后就越来越多类似的剧情而今年也有一部类似的古装片《如懿传》,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如懿传小说每个人结局,希望能帮到大家!

作为《甄嬛传》姊妹篇的《如懿传》是改编自流潋紫小说《后宫·如懿传》,讲述乌拉那拉·如懿与乾隆皇帝爱新觉罗·弘历在宫廷里演绎了一段从恩爱相知到迷失破灭的婚姻历程。该剧由霍建华、周迅、张钧甯等人联合主演。从定妆照看果然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feel,也有不少网友调侃称周迅的定妆照不美怎么能比得过孙俪版的甄嬛呢,这就尴尬了,还没播出就遭此评论,求周迅的心里阴影面积。但其实周迅的演绎成绩并不少完全不行,在先前的预告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她那小眼神中满满的充满了戏像是要说明什么一样,至少在演技上还是值得等待的。

如懿不同于甄嬛“打怪升级”式的人生,机关算尽,仍难逃被废后的命运,追其原因,帝王无情是一方面,但如懿的悲惨结局,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没有得力的帮手。如懿从娘家带的侍女就是阿箬,那个蕊心是宝亲王府里面带进宫的,和叶心,茉心,莲心等人一样从了“心”字辈。那么这里就有个问题了蕊心会不会是皇后或者太后安插在如懿身边的奸细,或者是皇上安排的,后来的如懿断发会不会是她出卖如懿了或者与她有间接关系呢?

小说中写到阿诺穿的太张扬,如懿训斥她,还告诉蕊心提点一下她,阿诺去和蕊心抱怨,蕊心不仅不提点她还附和她,以后别在皇上面前穿就好,意思告诉她穿的没错呗,而且阿诺也说这身打扮先问过蕊心说没有不妥才穿的,一个奴才的打扮超越宫里的小主,蕊心会看不出来吗,她没有制止,还帮腔至少说明她对如懿不是百分百忠心的。

感觉不是惢心就是阿箬,这两个里面总会出一个叛徒的。如懿比甄嬛难太多了,没有温太医,没有崔谨夕,没有沈眉庄。。。纯嫔跟海兰都比她等级要低,不仅帮不上忙,还要被她们拖累反观《甄嬛传》,甄嬛身边不仅有流朱和浣碧,还有衷心耿耿,一心为她谋划的槿汐,难怪能赢得最后的胜利!

而乌拉那拉·如懿家道中落之继后,惜情却伤情之妻。少时骄傲任性,家道中落后日渐沉稳。入宫屡受磋磨,更习得谋略与手段,但始终不改倔强与真情。明知后宫难得一人心,仍渴望夫妻间的尊重与信任。也得乾隆珍重扶持,一路由冷宫走至继后。却在位居中宫之后,与乾隆渐行渐远,终至断发被废,独守青樱弘历的美好回忆而去。

爱新觉罗·弘历少不得志之帝,用情难专情之夫。出生丧母,备受父嫌,与养母相互利用而上位,一生难脱童年阴影。才华横溢,运筹帷幄,也自卑多疑,腹黑权谋。英俊潇洒,渴望情感,懂得欣赏不同女子的美丽,动情不动心,多情亦薄情。与如懿识于微时、相知相惜,排除万难将其扶上继后之位,却难逃帝后夫妻困境,摩擦渐生终至决裂。

各种方面相对比起《甄嬛传》你们觉得如何,在小编看来很难去反击《甄嬛传》,那已经成为了国人心中的经典又该怎样去颠覆人们心中的理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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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秀丽江山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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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丽江山》 ,李歆所著小说,共有青龙卷、白虎卷、玄武卷、朱雀卷四卷,再版多次。一个现代女子突然介入已是定局的历史,一个寻常农夫如何登上帝位,巍巍汉宫内有着怎样的权力与爱情角逐?而千年一见的帝后深情结局又将如何,阴谋、政治、爱情、亲情交织成一部气势磅礴的华丽穿越经典。2013年由林心如工作室改编并投拍为电视剧《秀丽江山之长歌行》,林心如、袁弘等人主演。

《秀丽江山》一部女性华丽穿越的浪漫言情故事,描述了两千多年前王莽改朝称帝时期的历史传奇。一个现代女子突然介入已是定局的历史,直面宿命的安排,她能适应自己的新身份吗?她会如何对待刘秀的感情攻势?她在短暂的余生里会引发何等别样传奇?

汉一统天下。随着四皇子刘阳逐渐长大,皇太子和他之问的争斗也逐渐浮出水面……建武十七年,皇后党和贵人党之间的矛盾激化,阴丽华所生的九皇子刘衡无故夭折,刘秀最终怒而废后。建武十九年,刘秀又废刘疆,立刘阳为太子……中元二年,刘秀去世,阴丽华强忍悲痛,将儿子扶上皇位,并一步步地苦心教导他……

兵荒马乱的年代,一个寻常农夫如何登上帝位?巍巍汉宫内有着怎样的权力与爱情角逐?而千年一见的帝后深情结局又将如何?阴谋、政治、爱情、亲情交织成一部气势磅礴的华丽穿越经典——青龙卷、白虎卷、玄武卷、朱雀卷。作者李歆以厚重的历史功底、行云流水的优美文字为你描绘出秀丽的江山美景和至真至美的历史爱情故事。

江山如比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秀丽江山之长歌行》走的是历史路线,大打宫廷牌,这一点与原著小说有所不同。历史上阴丽华是在永平七年(64年)驾崩的,享年六十岁,葬礼尤为隆重。同年二月初八,与刘秀合葬于原陵,谥号“光烈”。后来和熹太后邓绥下葬时的礼仪完全比照了阴丽华当年的规模和程序。阴丽华虽然在年轻时忍受了一段丈夫和别的女人共享的日子,但她的大度却也换来了日后的好日子。汉世祖光武皇帝刘秀驾崩前将自己和阴丽华所生的刘庄立为太子,汉世祖光武皇帝驾崩后刘庄即位,而阴丽华也从皇后升级为皇太后,去世后同丈夫刘秀合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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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感恩灵魂上的健康作文

全文共 1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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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采曾说:“感恩既是灵魂上的健康。”关于这句话,我是极度赞同的。但我认为应该再添上一句话,便是“又是使灵魂快乐的养料。”

我身边有很多同学,时常因为孤独而感到恐惧,而我则不然,我热爱独处。但同样是人,为什么感觉不同呢?我认为很大一点,便是灵魂上快乐与否。灵魂快乐者,无论独处还是群聚,灵魂依旧快乐;不快乐者,离开了众人,便感觉无尽的孤寂。那么,什么东西能作灵魂快乐的养料呢?我认为便是感恩。

感恩的形式有很多种,其中最大的一种便是“孝”。为什么这么说呢?人类拥有的最初感情便是亲情,即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这是任何人都无法避免的。中国古代就在提倡孝,甚至将那些孝子的故事写成一本书,予以赞颂。

当然古人不止重视孝,更注重各种情,而这些情都是感恩的一种,这里就不做一一详述。就我自己而言,对我影响最大的还是师情,这也是让我灵魂快乐的养料之一。

我们前面提到过,感恩是使灵魂快乐的养料。任何一个人的一生都不应当丧失感恩之情,如果丧失了,那么这个人的人生是不完整的,特别是对于青少年而言,则更为重要。因为,一个人三观的养成阶段就是在青少年时期,如果一个人在青年阶段学不会感恩,那么他的三观就会出现差错,个人主义就会滋生,那么当他年老时,他的灵魂一定是不快乐的。

就我自己而言,我为什么热爱独处呢?因为我懂得感恩,所以我独处时,灵魂很快乐。我今年17岁了,在我人生的道路上,有很多陪伴我的人。他们给带给我的有快乐,也有忧伤。但是无论他们给予我什么感觉,我都很感激他们。感激他们让我成长,如果没有他们,能有现在自己成熟的思想吗?

但总有一些人,认为自己某些时候不好的遭遇是那些曾经伤害他的人造成的。所以,一遇到困境,就怨天尤人。这种思想值得赞赏吗?显然不值得。卢梭20岁时曾被他的未婚妻伤过心,导致他离开了小镇。30年后,当卢梭名誉欧洲,以一名学者的身份回到小镇时。有人问他,是否还记恨那位姑娘,卢梭则回答没有。因为他觉得如果30年期间一直记恨,就好像一直提着一袋死老鼠走在路上,闻到臭味的还是自己。最后,他还匿名送了那位姑娘很多金币以缓解她贫困的处境。显然,卢梭是明智之辈,如果没有那位姑娘的背信弃义,卢梭也许还在小镇里,成不了大器。但我想他心里一定很感激那位姑娘当初伤害他,不然也不会有他当时的成就。如果我们也能学习卢梭,感恩伤害自己的人,也许我们不能拥有卢梭拥有的声誉,但我们的胸襟一定能宛如宇宙一般,装下天地万物,当面对伤害自己的人时,能够不温不怒。

最后,我相信如果社会上各阶层人士,都能学会感恩天地万物,常怀感恩之心去入世,那么他们的灵魂一定会感受到无尽的欢乐与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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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都市风流狂医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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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得未来兵王记忆融合,实习医生林昊的妖孽人生正式开启。走出大山只是开始,未来不可想象,且看林昊如何游走花都,穿梭美女之间,成就无上医道。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都市风流狂医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刻名!”林昊沉声道,是在提醒震撼中的小九。

小九看到永恒天碑之后就愣住了,永恒天碑的强大,出乎了小九的意料。

没有迟疑,一人一兽直接在上面开始用伟力刻名,林昊前世的圣祖真名是周文,但这一世他却是林昊,不再是周文。

所以,他所刻的第一个是林字,正一笔一划的刻上去。

可是在刻了林字之后,昊字只是刻了一个一字之后,就已经有些后继无力,他知道这是自己的实力不够。

而小九却已经刻了小字和一撇,同样是不能把九字刻上去。

也就在这时,命运巨眼降临了!

“毁灭!祖兽!你们真是好大的胆子,竟敢在我的眼皮底下刻你们的真名,当我不存在吗?”命运巨眼冷声而语。

“命运!你杀我兄弟,今日这血仇也是时候报了!”林昊沉声怒喝。

“哈哈!就凭借你毁灭和祖兽就想和我斗,你平还差得远!”命运巨眼哪怕看到林昊和小九已经刻了名字在永恒天碑上,但是依然狂妄无边,没把一人一兽放眼里。

它已经和永恒天碑有着无尽纪元的联系,与林昊和小九相比,它和永恒天碑的关系要亲近得多。

只见命运巨眼打出混沌之力,直接控制着永恒天碑向着一人一兽镇压而下!

一人一兽努力的抵抗,但是依然有心无力,只能眼睁睁看着永恒天碑一点点镇压而下。

林昊怒吼:“我不甘心!我要为我的兄弟报仇,我要杀了你!”

命运巨眼却冷笑:“你毁灭确实厉害,在永恒天碑上留下了九笔,而祖兽也留下了四笔,但你别忘记了最重要的一点。

谁在永恒天碑上留下的比划多,又没有人留下全名时,是以比划多的人控制永恒天碑!哈哈!”

“你!该死!”林昊再次怒吼,拼劲全力在抵抗。

可是没有用,命运巨眼在上面留下了十二笔,比林昊足足多了三笔,他掌控着永恒天碑的控制权。

小九和林昊再怎么努力也没用!

林昊感觉自己的身体即将要崩溃,哪怕已经达到了圣祖境巅峰的身体,依然要抵抗不住了!

小九也有这样的感觉,它不断的嘶吼,可是却在做无用功。

就在这时,异变突生!

本来一直受命运巨眼掌控的永恒天碑,开始有些不受控制起来。

“盘古!阴阳!鸿钧!你们三个混蛋是想死得彻底吗?”命运巨眼气急败坏的威胁。

没错,这正是三位陨落的圣祖在帮助林昊和小九,他们没有死,并且被永恒天碑吸入其中。

他们在合力帮助林昊和小九,甚至让林昊的昊字多了几笔,变成了林日!

小九看到这方法可行,居然直接在永恒天碑上抹去自己的名字,而是在为林昊刻画名字!

它要相助于林昊,让林昊的名字彻底留在永恒天碑之上!

林昊在小九的努力下,变成了林旦,并且还在继续!

“不!不可能这样!”命运巨眼恐慌了,此时林昊在永恒天碑之上的名字,比它还要多了一笔,控制权即将归林昊所有!

在命运巨眼的疯狂之下,它也在永恒天碑上多留下了一点,命云外加一点,比划和林昊相当。

林昊紧咬牙关,嘶吼:“我以我血染苍天,今日燃尽生机斩命运!”

疯狂的举动,彻底的引燃自己的生机,以无尽生机为代价,林昊将最后的大字刻在了上面,永恒天碑光芒大作,林昊二字彻底激活了永恒天碑。

永恒天碑的控制权,瞬间到了林昊手中,林昊没有和命运巨眼客气,控制着永恒天碑杀向了命运巨眼。

命运巨眼带着森然煞气,悲凉的嘶吼:“放过我!我愿意受你奴役,让你掌控天下人的命运!”

“我只要你的命!让你彻底消散于天地间,我命由我不由天,你不该存在于世!”林昊冷冷道。

永恒天碑洞穿命运巨眼,命运巨眼陨落之际,产生了恐怖的能量风暴,但是林昊却一手镇压,让其归于平静。

一切散去,林昊将永恒天碑收入体内,双眼之中带着如释重负的解脱。

现在命运巨眼已死,这天下间再无人是他林昊的对手,同时他也成了无尽虚空的主宰者。

林昊手掐法诀,三道人影出现在林昊面前,赫然是谈一昙、鸿钧对祖和阴阳圣祖。

看到三人出现,林昊道:“以后我们再也不用受命运所掣肘,我会帮你们重临巅峰!”

“多谢道友!我们相信你能行!”鸿钧圣祖含笑而语。

“真是厉害啊,居然把命运给斩了,你现在是什么境界了?”阴阳圣祖问道。

“厉害了我的哥,我就知道我老大是最强的,命运算什么玩意,哪是我老大的对手。”谈一昙很是嘚瑟。

林昊微微一笑:“突破圣祖之境之后,可在永恒天碑之上留名,我名它为天祖境。”

“天祖境吗?老大已经是天祖,我肯定也会成为天祖!”谈一昙大言不惭的说。

没有反驳什么,因为有着天外天的存在,别说是谈一昙,就算是阴阳圣祖和鸿钧圣祖也能做到。

大战已结束,林昊回到了九州世界,身为这一方空间的主宰,林昊一个念头就已经到达九州世界。

若是林昊想的话,随时能把九州世界剥离出来,将之融入天界之中。

十万年之后,谈一昙等三大圣祖重临巅峰,成为了圣祖后期巅峰的存在,而谈一昙依然跟着林昊,和以前一样没变。

九州世界地球之上。

国际最著名的贵族学院,能来这里读书的,皆是全世界最有钱最有势力之人的小孩。

一个名为乐乐的小孩又一次被人在嘲笑着,只因乐乐每次都是坐高铁来读书,而别的小孩,不是千万豪车相送,就是直升飞机送来上学。

“乐乐!你家既然没钱是怎么混进来的?这里可不适合你!”

“说得对!明明没有钱没有势,却混到我们的学校,真给我们丢人!”

“滚出去!这里不适合你,没有千万级别的座驾送你来上学,拉低了我们的档次!”

一个年轻男子向乐乐走过来,微笑道:“儿子,又被同学们看不起了?我说了不要那么低调,你就不能告诉他们,高铁是我买给你的生日礼物吗?

要是他们觉得一架高铁太低端,要不我让林氏集团给你造个宇宙飞船送你上学?”

听到这话,还有看到年轻男子的从小孩,皆是直接石化,因为他们认出了年轻男子是谁,正是掌控着全世界百分之八十金钱和土地,林氏集团的董事长,林昊!

(全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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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深入灵魂的热爱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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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记录了古人的经历、习俗,但她与我的关系甚密,我们的经历交错杂糅,最后深入灵魂

我喜欢她的特殊,她在书海中总能鹤立鸡群,自成一派。她不与现代的恶俗小说同流合污,保持着自己的清高,她是那么的纯洁、高雅。第一次遇见她是在上小学后不久,她的内容深深地吸引着我,牵着我的手,一步步走向圣洁优雅的文学殿堂。首先看到的是《吕氏春秋》,其中“郑人买履”、“刻舟求剑”等趣味横生的小寓言故事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我就是在那一刻开始了与她的交流。当有些同学忙着玩手机时,我总愿捧着一本古文书,她是那么的与众不同,给我的学习生涯开辟了一条充满新奇的道路,我喜欢她的特殊。

我喜欢她的简洁与魅力。她的文字,毫无累赘与尘垢。在与她的交往中,我知道了“也”是结尾词,“乎”“与”“焉”“耳”也可以是结尾词。她的话有的富含哲理,有的音韵和谐,听上去仿佛可以包容一切。但可以包容一切的东西,只有“概念”,而她,和“概念”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我喜欢捧着她,享受着她每天都在分享给我的全新认知,我明白了“爱”与“德”,是她教会了我“内得于己,外得于人”的道理。因为简洁,所以便携,我带着她走南闯北,我喜欢在雨中凝望着她,她告诉我:雨景中读她更加易懂。父亲善书画,他向父亲展现了自己的魅力,每次我抱着她,坐在窗前,听着跃动的雨点敲击树叶发出的吟唱,望着父亲手中饱含浓墨的秋毫在宣纸上曼舞,我的读书声和着雨声仿佛一次又一次奏响人文与自然交融的协奏曲。我喜欢它的简洁与魅力。

我还喜欢静静品尝她的味道。我带上她跨上我的自行车,直骑行到大山里去,和幽谷中的夕阳共睹她起舞翩翩,与明灭的星星深嗅她散发出的氤氲幽香。“是离愁,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吟出了她的悲伤与孤独,这悲伤一步步吞噬着她,知道她彻底沉沦。“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吼出了她的悲壮与雄浑,这气魄直冲九霄,志在千里。我喜欢静静品尝她的味道。

我喜欢她的一切:她的特殊、它的简洁、她的魅力、她的味道。她是我的良师与益友,灵魂之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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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感恩我的老师:灵魂的工程师

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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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节日唯一给人的感觉就是怀旧了。那些给予我们知识和引导我们成长的人,成为每个人生命中的一个个阶梯,一个个烙樱。

九月金秋,丹桂飘香、柔风送爽,辛勤的园丁又沐浴在职业带来的荣光。9月10日“教师节”是如此的响亮,神州大地礼仪之邦,穿越时空激情回荡。从东海之滨到雪域西藏,从南国宝岛到塞外边疆,从三尺讲台到知识殿堂,无不沉浸在欢乐的海洋。“老师,您辛苦了!”一声声真诚的问候浓缩了所有的期望;“老师,节日快乐!”一句句深情的祝福蕴涵了无数的吉祥!时代的强音不断撞击着传道授业者的心房,尊师重教已成时尚,科教兴国绽放清香,教师就像耕耘的老农挑起了箩筐,沉甸甸的收获虽然压弯了脊梁,却把幸福写在脸上,这就是中国教师的写照,中国教师的度量!

有人说,教师是烛光,燃烧自己释放光芒;有人说,教师是翅膀,能让学子在太空翱翔;有人说,教师是奠基,构筑的人才大厦高万丈;

可我认为,老师是真正推动社会进步的精神巨匠,他们用柔弱的双肩承载着民族腾飞的希望,传播着社会进步积蓄的能量:科技、理念、信仰!为了桃李芬芳,他们呕心沥血、挂肚牵肠,为了培育栋梁,他们废寝忘食、执着顽强,从风华正茂到双鬓染霜,从慷慨激昂到退休还乡,有多少个夜晚挑灯到天亮?有多少汗水播洒在课堂?引领学子披荆斩棘攀登书山殿堂、乘风破浪泛舟知识海洋。

从黎民百姓到文臣武将,从一招一式到驰骋赛场,从蹒跚学步到凌空翱翔,从呀呀学语到放声歌唱,从点撇竖横到文采飞扬,从加减乘除到运算流畅,谁没有感悟老师的滋养?谁没有体验老师的衷肠?谁没有品味老师的佳酿?老师有海纳百川的胸膛,老师有取之不尽的宝藏,从儒家思想到素质引航,从粉尘飞扬到到浏览上网,从“臭老九”到“教书匠”,老师走过的路艰难坎坷、泥泞漫长,却愈战愈勇、愈挫愈强,一代一代源源流长,因为他们传递的是接力巨棒,留下的是精神食粮,注入的是拼搏刚强,才使炎黄子孙昂首挺立于世界的东方。

从睡狮苏醒气势浩荡,到巨龙腾飞赶超列强,从神舟飞天圆千年梦想,到潜艇入海探世纪宝藏,从港奥回归游子返乡,到雅典称雄世界景仰,哪一样没有幕后英雄的力量?可人们总爱把赞美的颂歌献给“鲤鱼跃龙门”“骄子射天狼”,其实,老师才是时代的英雄、社会的榜样,乖巧的百灵鸟应该为老师纵情歌唱,老师能使沙漠不再荒凉,孕育绿洲溪水流淌,老师有灵丹妙方,能让愚笨变得富有智商。即使倾长江为墨,也画不全老师的光芒,纵然让大地作纸,也写不完老师的华章。

一滴水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芒,无数滴灵感的水则汇聚成智慧的海洋,灵魂工程师们总是从一点一滴开始,用心血和汗水托起明天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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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放弃我抓紧我大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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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片方透露,东方不败与吸血鬼的造型将真实在剧中出现,古装造型更是邀请到香港造型师吴宝玲操刀。该剧讲述的是时尚集团设计总监厉薇薇与两大时尚集团总裁陈亦度、霍骁之间的故事。为了展现时尚圈的奢华与流行,全片拍摄将在中国上海和法国进行。剧中涉及的服化道投入达上千万,从纽约、法国等地直接采买,甚至还有许多未上市,仍在保密期的时尚孤品。

此次首发的两款绝杀版海报,既有东方武侠人物东方不败,又有西方哥特吸血鬼,经典、复古、魔幻、诡魅等元素融合在一起,十分炫酷,不少网友对片方的创意点赞。东方教主重现江湖令人期待,王凯变身吸血鬼更是让人尖叫。

但东方不败和吸血鬼同时出现在都市夜空中,令人捉摸不透。到底东方不败和吸血鬼在剧中是以什么形式呈现,如何完美融进时尚都市剧的谜题也只有等正式播出时候才能揭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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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背影,触碰了谁的灵魂?

全文共 1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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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以为自己的感情已经干涸的无法给予,也总会有一个时刻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弦。我们毕竟不是生来享受孤独的……

---题记

时光悄悄,捎走好多。你是否,别来无恙?

有人说,若时光有情,我愿折一段光阴,于后来在这段日子里,临花而居;我却说,若岁月如歌,我愿化一个音符,跳跃在光阴的素手上,静静守候。然后,你,我,都成了岁月的俘虏,消失于茫茫的星河里。

岁月蹉跎,光阴荏苒,在静静的午夜,矗立窗前,遥望九天银河,那里是繁华如梦,还是寂寞如水呢?月里嫦娥,是否懊悔,那一瞬间的转身离去?否则,哪有嫦娥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之说呢。

曾经的跋山涉水千里,又是怎样的痴迷遇见。陌生,熟悉,执子之手,轻许一段无悔的相逢。即使,缘灭,离去,皆不许忧伤,天涯海角,各自安好。

想来,世间事,有很多都无须追问理由。缘起,美好;缘散,悲伤。如果是两颗相似的灵魂,一经相遇,便是永恒;如果是两颗各异的心灵,擦肩而过,也是永远。

回忆,总是在离去之后。一件旧物,承载着过多的记忆;一段旧时光,纪录了太多的悲欢。一半明媚,一半忧伤。

有时,站在时光的一端,翻阅那些过往的岁月,青翠葱茏,落花泪痕,未必是是伤感。只是那一抹云烟一样无法复制的往事里,总有某种让人心碎的美好。一如今日这样平淡无波的岁月,在明日的回眸里,也会是一种无限静好的美丽。

每一段路,都是一种领悟,哪怕是背影。漫漫人生路上,总是需要一些温暖,哪怕是自以为是的纪念。看着,淡淡离去的背影,会想起那些曾经的岁月吗?有时,放下是一种解脱,成全了别人,也释怀了自己,何苦念念不忘?

纳兰容若说,初见即是收梢,不用惋惜,不用落泪。留得住初见时心花无涯的惊艳,才耐得住寂寞终老。可是又说,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西风画悲扇?

这两句话,渗透了世情,问懵了苍生。

相守时的清欢,离别后的惆怅。站在流年的渡口,静静地看着有些人来,有些人走。一直相信,那些忙碌的身影中,定都是有着自己想要奔赴的行程。其实,他们所要追求的无非是一份属于自己的安稳。遇见了,走一程。合适了,接着走下去,天荒地老;不合适,选择转身,留给对方一个背影。这个背影,哪怕是绝情的,也是给自己一个最好的安慰。何苦,敷衍了别人,委屈了自己?

人生,是一条没有返程的旅行。有时,用沉寂来伪装难过,用平静来融化内心的苍凉。慨叹,光阴带走的永远是快乐,留下的总是遍地落花,伤感流水东去,不复返。特别,在寂静如水的夜里,辗转反侧,无法平静。夜,究竟忧伤了谁的心?

一座城,一个人,一段记忆,次第影像。想忘,却历历在目;想记,却天涯海角。很多时候,总是无能为力,身心以及灵魂,只能在路上前行。疲劳,伤心,流血,不可避免,关键在于是否能走出心灵的误区,调整心态,将心靠岸,再等一等路上的灵魂。然后,拍拍身上的尘土,卸下所有负累,身心会变的轻盈,脚步变得从容,这样灵魂才能与你如影随行!

恰如,激情燃烧的夏,总有离去的时候,留给秋的永远是记忆!七月,栀子花的幽香,莲花的风韵,皆渐行渐远,不经意间,流年已偷换。不久以后,秋一样淡去,还给世界一个安宁的冬。冬,可否记住秋的摸样?

徘徊,失望,痛苦,然后清醒。时光会淡化一切的美好东西,花开岁月静好,花落时光变迁。看天高云淡,念红尘烟火,忆往事如风,听四季流淌,一个背影可以主宰谁的幸福?

问世间,情为何物?能让人生死相随?

月圆是幸福,月缺可以忧伤吗?如果能,看笑风云淡,坐对云起时,不以物喜,不以已悲,对着逐渐模糊的背影,轻轻地道一声:你若安好,便是晴天。或许,那个时候,真正的成熟了,也不负相遇的一段或激烈,或美好的光阴。

匆匆过客,茫茫红尘,时过境迁,物非人非。我们很小,世界很大,前方灿烂,岂容踯躅?我们只是光阴的过客,一晃眼,珍贵生命即将终结,哪有时间,将自己放逐在迷茫之中困惑?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

时间,让人懂得;经历,使人成熟。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看开,看淡,便会快乐。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未尝不是最美的收官,光阴易逝,岂容你待。

轻轻地对着渐行渐远的背影,道一声:珍重,你我各自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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