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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前一步这本书【汇集20篇】

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畅游在知识的海洋里。下面是小编采集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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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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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我被深深的感动了。书的名字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海伦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里,可她不到几岁就失去了话语,失去了听力,失去了双眼。在这个没有声音,不能说话,看不见事物的孩子心中,却充满了幻想和灵感,海伦从小就很聪明,她还有个好伙伴与她心爱的狗,海伦非常好学,当她该上学时,父母请来了家教:莎丽文小姐,从此,海伦就受到了教育。但在教育中,海伦也有一些困难,比如:水和杯子,她总是分不清,在一次次痛苦和绝望之中,老师并不着急,她让海伦穿好衣服,到公园里去,到了公园,莎里文小姐让海伦摸了摸喷泉里的水,在海伦的手心里写上了water(水)这个单词,海伦终于明白了,世界上各种东西都有自己的名字。在一次次胜利和成功之中,海伦考上了大学……

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连这个残疾的孩子都能在这种环境中学习,我们应该更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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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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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果说:“一个孩子的头上无论有什么样的天花板或者窟窿,在他的眼睛里反射出来的总是天堂。”读了这本好,我知道了杰出人物的童年生活,所以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杰出人物的童年故事》。

这本书主要讲了杰出人物的童年故事。通过书中生动俏皮的笑话故事,在一问一答中收获欢乐和智慧的脑筋急转弯,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一分钟破案故事,给人以启迪发人深思的《孙子兵法》故事,以及一些杰出人物和奥运冠军的童年故事,大大提高我们的阅读水平,丰富我们的知识结构,锻炼我们的文字驾驭能力,培养我们良好的情趣和完美的性格,为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奠定坚实的文学基础。

在我们求知的眼中,未知世界总是多彩的。用书籍这只多彩的画笔,为我们的世界添加一份亮丽的色彩,让这个世界变成一个最美丽的天堂。

这本书语言通俗优美,内容精彩生动情节跌宕,结构严谨版是新赢输中不但配有标准的主意函附有精美的图片,让我们在阅读中轻松地理解书中的深刻含义。

《孙叔敖砸蛇救人》,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他是一个勇敢的人。

《数星星的孩子——张衡》,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他是一个聪明好学的人。长大后他创作了我国第一张星空图,首创天文仪“浑天仪”,为后世的天文学研究奠定了基础。

你们想知道其他杰出人物的童年故事吗?那就来看《杰出人物的童年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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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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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开始接触,渐渐的,我从被动变成主动,我深深的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从此,我和书便结下了不解之缘。

从那以后我就不停地缠着爸爸妈妈买书,整天沉浸在书的世界中。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读书欲望越来越强,读书的数量也在不断的增多,于是我的爸爸为了让我的“好朋友”有一个舒适的“家”,就给我买了一个大书架,为此我高兴得一夜没睡,以后我读书的时候方便多了。

记得有一次,我看书看得太投入,就连外公和我说话我也没听见,到最后,外公猛地合上了我的书,把我从书的海洋里强行捞了上来,我才惊醒,外公生气地对我说:“你干脆把书当饭吃吧!”我一脸疑惑的看着外公,外公见我这副模样,不禁笑起来,说:“好啦好啦,继续看你的宝贝书啦!”我听了立刻从外公手里抢过书,又一次跳进了书的海洋。

我不仅喜欢我的“好朋友”还特别的爱护它。每次买来的书我都用纸把它擦了又擦,最后小心翼翼地放进它的“新家”。别以为我只是刚开始对“好朋友”这样好。我每次读书,要把“好朋友”从它的“家”里请出来时也十分小心,生怕弄疼了它。我不仅取书这样小心,就连读书翻页时也小心翼翼,从不让它折起一个角。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在我寂寞时,书为我驱走孤独的心情;在我疑惑时,是书让我茅塞顿开,解除疑问……是书让我懂得分辨善与恶,是书让我辨析是与非。总之在我需要我的“好朋友”——书时,它总是立刻出现在我的面前,为我排忧解难,真是我的“好朋友”。

我要对全世界说:“我相信我与好朋友——书的不解之缘会持续到永远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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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读了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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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会读过无数本,总会有一本让你恋恋不舍,难以忘怀。我也有这样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安妮日记》。

当我第一次打开这本书时,我就深深的爱上了它。每读一章,就让我渴望读下一章。安妮快乐,我也会跟着乐起来:安妮忧伤,我心里也难受。我总是身临其境,跟着主人公一起面对重重困难……

这本书表达了人类对战争的控诉,厌恶。和平这个词就是主人公渴望而不可及的梦想。

故事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安妮一家是犹太人,为了躲避德军,安妮一家和邻居一起藏到了他爸爸公司的密室。在公司员工的帮助下,躲避了德军的疯狂追杀。可是最终又一个人告了密,所有人都被抓走了,只有公司的打字员小姐带着安妮的日记逃了出来……

在故事的后续中,描写了德军的残忍。每次重温这本书时,我就会想到安妮的悲惨命运,让我们远离战争的警钟,把和平再次放在心中吧!

这就是我的最爱——《安妮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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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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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西游记》,它是我读过的四大名著中的第一本。

小时候,奶奶教我唱:“唐僧骑马咚那个咚,后面跟着个孙悟空;孙悟空,跑得快,后面跟着个猪八戒……”。那是我3、4岁的时候就听奶奶哼唱的儿歌,直到现在,朗朗上口的旋律,节奏分明的短句,憨态可掬的八戒,鬼怪精灵的悟空,憨厚老实的沙僧,老好人唐僧,都在童谣里上蹿下跳。等到我学会了识字,第一次捧起大部头《西游记》 时,我是又惊又喜,终于要跟童谣里的主角们见面了,你们还好吗?

这本书果然对得起我的惊喜,我常常看得忘了形,学悟空转动如意金箍棒,学八戒啃西瓜糊满嘴。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在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的保护下,骑着白龙马去西天取经,途中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回真经的故事。我最喜欢其中的孙悟空,因为他有一根金光闪闪的金箍棒,一路上斩妖除魔,保护团队去往西天取经。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章节有: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大战红孩儿等等。特别是大闹天宫,精彩极了,我甚至都可以倒背如流了:孙悟空被册封为弼马温之后,不知道头衔的大小,还以为自己是个很大的官,结果玉帝只是让他看守天庭的马匹而已,当他得知王母娘娘宴请各路神仙,却没有他的份时,一气之下偷吃了仙桃,戏耍了神仙,仅凭一人之力就把天宫掀了个底朝天。这只猴子怎么就这么胆大包天呢,真是让人佩服。每次我读得手舞足蹈,将精彩的情节讲给妹妹听时,三岁的妹妹都拍手叫好。她也跟在我后面学起了童谣 ,唐僧骑马咚那个咚,后面跟着个孙悟空……

这本书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我常常想,是不是真的有这么一个美猴王,能上天入地,然后就被吴承恩看见了,想出了这么一个神奇的故事呢?爸爸说,不是的,里面有些是现实中存在的,唐僧在唐朝叫唐玄奘,到古印度取来佛经,这个是真的,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这些呢就是想象虚构出来的。我真有点失望,还想着能找孙悟空借金箍棒来耍一耍呢。不过这个作家想象力可真丰富呀,故事情节像坐过山车一样刺激,还有他们说话夸张又好笑,我经常被逗得捧腹大笑。从此,我一有空就拿起这本书来反反复复地阅读。

我也喜欢和爸爸妈妈一起分享《西游记》,刚开始,爸爸妈妈说不懂得这本书的内容,我就一字一句的读给他们听。在爸爸妈妈的引导下,我渐渐地能背下一部分精彩章节,在整个分享阅读的过程中,爸爸读,我来背,书房里充满了郎朗的的读书声。

这本书不仅仅情节精彩,更让我懂得了要想办成事情就要有排除万难,必达目的的决心和勇气,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也要像唐僧和他的三徒弟,再苦再难也要咬紧牙关,不达目的不罢休。

书是引领我们前进的阶梯,虽然我还只是站在最低的那一级,但我相信,每天前进一点点,我一定会站到塔顶,看到一个美妙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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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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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看书能够令人忘记全部忧虑与苦恼。在上幼儿园中班的情况下,我也把一、二年级的必读书给看完了,三年级的情况下,又把四、五年级的必读书一扫而光,长时间的学习习惯要我练成了一副好进行,还我明白了来到很多专业知识。

有一段时间,我的培训机构非常少,除开工作我基本上一天到晚都窝在家里,扑在沙发上,边上放着的,是一叠叠书,我很喜欢手机看书,尤其是世界名著:《红与黑》、《羊脂球》、《双面人》。富华书店那标着“世界名著”的铁架子旁,常常看到我的影子。

还记得一次看书的短故事:一天,我还在富华书店看那本沈石溪的《鸟奴》,突然,广播节目里响起來将要闭店的通告。我那时候想:也有15分钟看书的時间呢!再看一小一会儿吧!看见看见,书使我忘记了一切,被书里的“老毛”打动了。一盏灯灭了,我没发现;两盏灯灭了,我还是没发现……

“嚓”,书店忽然深陷了一片黑喑,我了吓一大跳。“有人吗?”害怕的询问道。没有人回应,仅有书店里空落落的回音在逐层萦绕。

回来好长时间,.我被书店老总发现。

嘿嘿,很搞笑吧!我与书的故事也有许多 !如今不多说了。我喜欢看书,只愿,这一习惯性能维持下来。给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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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未来的书

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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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者:杨思睿

现在有很多人喜欢看。但是想看的书都要买,很麻烦,而且价格很贵。所以我就发明了一本书。大家想看吗?想看的读者可以往下看哟!

这本书的封面是天蓝色的。它的上面写了一个大大的“书”字,还有很多小图案。书的第一面还写了小读者的信息和名字。神奇吧?你想看看我下面写的是什么吗?往下看看吧!

这本书的最顶处有“搜索”二字。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那是因为你可以点它,然后打出你想看的那本书的名字,你就会发现它真的变成了你想看的那本书。例如,我点了一下“搜索”二字,打出“哈利波特”,书就会变成《哈利波特》那本书。不仅封面变了,内容也变了呢!如果你不想打字的话你就闭上眼睛心里默念《青鸟》这一本书就可以了。

大家觉得我的发明怎么样?我觉得不管怎么样,只要我努力,未来一定可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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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推荐一本书的主题

全文共 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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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给人以爱,给人以光明,给人以智慧,应该说知识就是幸福,因为有了知识,就是摸到有史以来人类的脉搏,否则就不懂人类生命的音乐!”这段话是来自美国作家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部著作。这段话使我终身受益。我一开始看这本就爱不释手了,它成为了我的“贴心朋友”。事实的确如此,正如海伦所说的那样,知识的力量是无穷的,它甚至神奇到可以创造人间的奇迹。

这本书是爸爸送我的开学礼物,说希望我也能学习海伦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

这本书写的是海伦自己一生经历的事。海伦在小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那是她人生中最大的灾难。这场灾难使她成为了一个盲聋哑人。当时的她完完全全是处在一个封闭的环境里,不能和人正常交谈,看不到生活着的美丽世界,听不到窗外那愉悦的鸟叫声。她的内心世界是多么的痛苦!她挣扎过,可是,在心底回应她的却是无边无际的黑暗和死一般的寂静、最后,她改变了,那是缘于她的老师——沙利文耐心的教导和她自己不懈的努力!她的努力,让人敬佩,让人心疼,她像一块海绵,尽情吮吸着知识的甘霖,那是她成功的秘诀。

海伦非常想要看一看她生活的世界是怎样的。她在书中写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第一天,我要看人,看她们善良,看她们温厚与友谊,这也是我的生活中很有意义很有价值的一件事。还有,我要看看世界,看看人类进步的奇观,不过嘛,当然是要去博物馆。第二天,要去看看黎明,看曙光,还有通过艺术来搜寻人类的灵魂。最后一天要看我生活的地方,那是多么美好!”

三天,那只是三天,对于我们来说,是微不足道的。只有三天,这个三天对于海伦来说是多么珍贵呀!那是海伦从小到大梦寐以求的,她是多么渴望能拥有一双明亮的眼睛看看外面精彩的世界啊!回头想想我们生命中有多少个三天呢?也许谁也不曾数过,也觉得没必要数。跟海伦比起来,或许我们太幸运了,那我们是不是要把握生命中的每一天呢?因为人生难以预测,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会失去现在拥有的一切,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天,每一时,每一秒!不要等到失去了才后悔!

我非常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现在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让它受到更多人的喜爱,它真的是一本很好的书,会给你带来许多有益的人生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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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这本书真有趣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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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晚上,妈妈做好了一桌丰盛的晚餐,爸爸下班回到家、闻到饭菜的香味,就立刻坐到餐桌旁,着急着要吃饭。

妈妈微笑着说:“先等等,儿子还没来。”爸爸指着儿子的小板凳气呼呼地说:“这小子又去哪了呀?”妈妈指了指儿子的房间,爸爸一下子就明白了。他大步地走向儿子的房间,敲了敲门,可是没有人回答,爸爸只好推开门大喊一声说:“快去吃饭,饭菜都要凉了!”

这时候,儿子正托着头翘着脚、津津有味地看着。儿子祈求地说:“爸爸,你最好了,让我看完这本书再吃行吗?”爸爸坚决地说:“不行,现在马上去吃饭!”

儿子只好去吃饭,他嘟着嘴依依不舍地走向餐桌。爸爸看儿子走了,心想:这本书很有趣吗?他忍不住瞧了一眼,果然是一本有趣的故事书。

儿子和妈妈在餐厅左等右等,就是等不到爸爸回来吃饭。妈妈可等急了,她指着房间对儿子说:“去,把你爸叫过来 吃饭!”

儿子闷闷不乐地去找他爸爸。他推开房门一看,呀,爸爸也趴在地上看那本故事书呢!儿子可开心了,他马上趴在地上和爸爸一起看书了,父子俩都忘了吃饭的事情。

妈妈饿得都等不及了,一生气就把饭菜全吃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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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推荐一本书主题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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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高尔基曾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书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部罗曼·罗兰的名著《名人传》。

《名人传》包括三步传记,分别是《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以及《列夫托尔斯泰传》。这部小说叙述了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意大利画家和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三人苦难的一生和坎坷的经历,赞美了他们的高尚品格和顽强奋斗的精神。

在这本书中,作者真实的再现了这三位伟人的生活,成功的塑造了他们的形象。

贝多芬,外表结实,目光犀利,毅力顽强,充满着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和创造力。他任何时候都不会向命运屈服,竭力为善,爱自由胜于一切。虽然他是一个不幸的人,但他却创造了欢乐给予世界。

米开朗琪罗,内心丰富,思想唯美,在艺术上的创造无与伦比。对于自己喜欢的一切,有独到的想法。但他却十分固执,内心孤独,多猜疑,有悲观主义倾向,但他面对困难却总是选择逃避。

托尔斯泰,他的相貌极其丑陋,勇于尽责,有一颗炙热的爱国之心,他是一个文学巨匠,想法独特,大胆。从不放弃艺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下定了摆脱贵族的决心。

从他们三人的经历来看,给人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们可以感受到他们面对困难的那种不屈不挠的态度,对自己理想的执着追求,忍受巨大压力生活的情况,这一切的一切都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读完这本书,我们会获得很多人生的启迪,我们会理智的对待生活中的挫折和磨难。

因此,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让我们一起享受读书的喜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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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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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的有《鲁兵逊漂流记》、《绿山墙的安妮》、《森林报》、《爱的教育》、《昆虫记》在这里,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名叫《森林报》的书。

一听“森林报”这个书名,很多人都会以为它是报纸。可《森林报》并不是报纸,而是一本像报刊一样的书。他是苏联科普作家——维?比安基的代表作。在他的笔下,所有的动物、植物都有着丰富的情感。

不止是我们人类有新闻,住在森林的动物们也有新闻。《森林报》就是来记述这些新闻的。森林里面的新闻可真不少呢!比如说:“兔妈妈什么时候生下了小兔?黄鹂的住宅是什么样的?森林大汉——麋鹿为什么打架?……”这些新闻你都能在《森林报》中看到。

在众多的森林的新闻里,最吸引我的新闻是一个森林起火案:森林里突然起火了,是谁放的火?有许多被怀疑的动物、植物,但都被一一排除了,最后确认为一种非常香的花。原来,那种非常香的花只要一遇到干燥或者是高温的天气,就会自动燃烧。

在这本《森林报》中,你既可以学到知识,也能知道森林中关于动物与植物的各种趣事、新闻。还等什么呢?赶快找到它来读一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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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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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9岁,上三年级了,是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有一双水灵灵的眼睛,还有一张小嘴巴和一头的短发。我很喜欢看课外

有一次,妈妈出门买菜,让我看好火上的米饭,我随口答应着:“嗯嗯嗯,我知道了。”妈妈还不放心的说:“记得看看啊?”我头都没抬不耐烦的说:‘‘好,好,好!妈妈这才出门买菜了,我搬着凳子,坐在厨房门前,一边看书,一边看着饭。书中那精彩的片段让我沉浸在了书中,妈妈交代我的事情早抛在了九霄云外。“婷婷,厨房什么味?”我忙回过头,妈妈站在了我的身后,大声说“你呀你,你瞅瞅,看书入了迷,饭烧糊了,都不知道,真是一个小“书虫”。我听了妈妈的话,吐吐舌头,跑到自己的房间,继续看我精彩的故事了。

这就是我,你们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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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书是我的好朋友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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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是我的好朋友

书告诉我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它告诉我越是恐怖,越要坚强,越是难办,就越要去做,它告诉我,如果害怕的话,那就去战胜恐惧。它带我来到几百年前的古埃及,一览沙漠风光和法老的残暴。它带我来到尼罗河,观看尼罗鳄狩猎的瞬间。它带我来到几亿年前,一睹地球霸主的风采……

从我两岁开始,我就在和书一起玩耍,六岁开始,我开始看带拼音的四大名著,十岁开始,我看唐家三少的《斗罗大陆》。

《人间失格》让我看见了人世的丑陋和作者的懦弱。《斗罗大陆》让我明白了如果被人看不起,那就努力让他刮目相看。《动物世界》让我知道动物的习性和人类不如动物的地方。《战争年代》让我去看人类相互斗争,抢夺领土的景象,让我明白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来之不易。《枪械大全》让我看清了人类发明的东西,对自己、动植物、地球的伤害。

书,让我看清了自己,让我认识了很多自甘堕落的人,很多暴君,和很多伟大的人。

长大后,我要用从书中学到的东西报效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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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好读书读好书

全文共 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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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可以相伴终生,多读好书,是可以受益终生的。 书,有好有坏,有利有弊,老师主张同学们读好书,好读书,多读书。 读好书,是指要把一本书读好,读后要细细品味,多加思考,更要勤摘抄好句好段。这样才能把一本书读好。另外,老师还让我们“读好书”,是想让我们多读名著,名家名作,从中吸取其精髓,从而做到“学以致用”。暑假里,我读了著名作家杨红缨写的一本《杨红缨童话系列》,里面有3个故事,第一个故事《亲爱的笨笨猪》中的笨笨猪虽然笨,但是它诚实、善良,因此小动物们都愿意和它交朋友,愿意帮助它;《流浪狗和流浪猫》中的流浪狗、流浪猫虽然在流浪,没有固定的住所,也没有稳定的三餐,但是它们没有被这种生活环境所吓倒,依然勇敢、乐观地生活着;第三个故事《没有尾巴的狼》中的狼被一个小孩陶陶所感化,由一只人见人怕,人人憎恨的狼变成了一只见义勇为、深受大家喜爱的狼。这些故事教育我从小就要做一个诚实、善良、勇敢、乐观的人,使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读好书,可以明智,可以慧心;好读书,则是指:读书,是要有兴趣的,读一本好书,更是要有平和的心态,一个人读书时,如果静不下心来,那肯定读得不知其所然,这本书也就算白读了,但,喜欢书,爱读书的人就不一样了,只要一捧起书,便会完全沉尽其中,被作家的优美文笔所陶醉,被作家笔下的动人故事所感动,会为其悲,同其乐。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所以,想要读好书,更要爱读书。只有爱读书,才能真正从书中汲取精华和营养,从而使自己精神不断升华,文学素养不断提高。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我还不识字时,妈妈就常常给我讲《格林童话》和《安徒生童话》中的小故事,从那时起我就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对书充满了向往;当我背起书包上学时,我就开始看自己喜欢的书了;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师推荐我们看更多的好书。这让我能时常融入书中,体会书香的独到之处,更重要的是让书成为了我成长中不可缺少的必需品,让书香时刻点缀着我的生活,使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充满了浓浓的书香味!

我爱读书,更爱读好书!书会是我永远的朋友,它会伴随我度过快乐而幸福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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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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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么熟悉的字眼!记得歌德曾经说过:“阅读了一本好书就好像与一位高尚的友人谈话。”在人生中一直陪伴你的不是朋友,因为朋友不管怎样都会离你而去,而书才是可以陪伴你的最佳选择呢。

与书为伴,书将赐予你无穷无尽的知识。还有无论对待什么事物都会抱有一种认真的态度,绝不会因为那件事对你来说没什么用就不去做了,那是最为愚昧的。在与书为友的日子里,我的视野一度的被开拓了,情操亦都被陶冶了。不带礼物、不邀游伴就可以去拜访这位知识渊博的老朋友呢!向它请教它所知道的一切问题它都会十分乐意的帮你解答,直到你最终解决了问题。与书为伴,书将驱走你的疲倦,把自己最好的一面献给你。

读三国、水浒,领略英雄的豪气。品岳飞、杜甫想救国却无能为力只能空等着的无奈。辨秦桧、童贯,识别他们的奸诈狡猾的本性,并且痛斥他们对社会的危害。看荆轲刺秦王,豪气冲天的荆轲留下了时刻令人心痛的名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当年的水池的水依旧寒冷不已,至今还没有变。感范仲淹在岳阳楼上发出的千古悲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书中带给我的乐趣是无穷的,这就是我自信心的一大源泉。与书为伴,书将使我们常怀感恩知之心,不再因为莫名的小事就发牢骚。书在跟随我们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逐渐的净化我们的心灵,使我们变得更加高尚。与书同行,书将使我们改变所有不好的态度,在人生上决定的作用是无与伦比的。书是美好的,幸运女神总是眷顾所有手里捧着一本书的人,坐而论道的人是绝对不会成功的。书到用时方恨少,只有在平时好好积累关键的时候才会达到文思泉涌。无论时代如何的变迁,我与书为友之心永远不会改变。因为——与书为友,其乐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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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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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极普通的字,全世界的人每天都与它打交道。从牙牙学语一直到今天,我也如此。我与书的故事可谓是源远流长呀!

三四岁时,妈妈为我念的第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那时,我什么都不懂,只是用那双天真的小眼睛,静静地注视着妈妈的嘴,倾听着文中的故事,心中有诸多的疑问和好奇,不知怎么发问。

五六岁时,我有了独立意思,自己捧起漫画书《爆笑校园》,认真看了起来。那一组组小小的漫画,使我发笑,让我每天看得失魂落魄。

八九岁时,我已经知道“凡读无益之书,皆是玩物丧志。”,我要感谢王豫,是他的话引导我读有益的,让我没有误入歧途。我放下了那搞笑的《爆笑校园》,手中捧着名家名著,徜徉在知识的海洋中,尽情享受书的熏陶。渐渐地,渐渐地,我对书从好感到痴迷,我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最近,我被不老泉系列的《真正的贼》迷住了。记得那个夜深人静的夜晚,我无意间拿起了它,却不知道已是夜里十点了,我看得越来越起劲,连妈妈劝我睡觉都成了耳边风。我看完,已是十一点半了。虽然睡晚了,但是我从书中明白了:有错误就要站出来,不能因为关系到自己的利益就去冤枉别人,我要做个有担当的人。

书是知心朋友,它会带你走向人生中成功的道路。如果你还没有和它交上朋友,就赶紧动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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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在书中找亲属800字作文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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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过很多人。虽然他们大多终将会成为过客,但偏有这么一群人,我这辈子都不会忘,他们就是——亲人。

我读过很多。虽然它们大多终会被我忘记,但偏有这么一本书,我至今未忘,它就是——《长袜子皮皮》。

“我的爸爸在南方的一个小岸上当着黑人国王,当他造好一只船时,会回来接我的!我的妈妈是天使,她一直在天上望着我呢!”

这句话对我的触动很大。

皮皮的父母是一个肥胖的船长,在一次出海时,船被巨浪打翻了,当船员们都脱离了危险时,皮皮的爸爸却已经消失了。而皮皮的妈妈,也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可是,单纯而善良的皮皮始终相信,她妈妈在天上一直保护着她。

我们的父母也是这样的。他们在远方忙于工作,总是没能和我们待在一起。我们对此常常抱怨,也许还有一丝的不满。可皮皮从来没有担心过这些问题,或许,她自己一个人也能过得很好吧。

她一个人住在小屋里,一个人吃着三人份的蛋糕,一个人坐在自己的马旁边,品着茶,还时不时望着身旁箱的金币,哼着歌,一个幽静的下午就这么平静地过去了。这是属于皮皮的生活。

而我,坐在自己的房间里。书桌上放着电脑,茶杯里装着气泡水,身旁的布娃娃整齐地排列着,彩灯一闪一闪地变闪着颜色。我嘴里含着酸酸甜甜的糖,手机里放着音乐,窗外放着烟花。

天气预报里说,明天是晴天。没有作业的烦恼,没有考场上的紧迫感,把所有的事都抛在脑后,每周一次的“周末放松”使我变成了“皮皮·韦”。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让我充满了对生活的希望。至少,我每年都会有一段时间和我的父母在一起,这也是值得欣慰的。

皮皮真像我的亲人一样,她让我懂得“此时无声胜有声”;忧郁时,她教会我“做好自己就行了,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思念时,她还教会我要转移注意力;困惑、悲伤时,她甚至会告诉我解决的方法。

从长袜子皮皮身上,我看到了自己,也学到了坚强和独立。毕竟,生活是自己的,和别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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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第一本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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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咏鹅》,这是我会背的第一首诗,出自《唐诗三百首》,顺理成章它也成为了我读的第一本

对于这一本书,我可是“宠爱有加”。印象中,我是因为听起小伙伴们读起故事时朗朗上口的押韵声,才开始鹦鹉学舌地学着读。学完一首,又希望在学下一首诗。从此,越发得喜欢上了唐诗,即使不懂它的含义,但仍是喜欢。

慢慢地,我开始期盼自己也能有一本,我跟妈妈说了自己的愿望。妈妈听了很是高兴,答应地十分爽快,可是太多的琐事缠得她将这事忘的一干二净。我也不死心,只要一呆住空闲的间隙,在妈妈闲暇时,我就不时提起这事。禁不住三番五次的“软磨硬泡”。妈妈大手牵小手地走进了书店的大门,美滋滋地买下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书。眉宇下笑弯的眼睛像两片掰弯的豆荚。

书本的来之不易使我更加珍惜。那是,我几乎整天都是书不离手。空闲是,就会翻开读一读。为了不让这本书变得陈旧,我特地为它“量身定做”了一个书皮,以防,会有折痕。我用那时最公整的字,一本正经地写上我的名字。

都说即使“不会作诗,也会吟”。久而久之,我已会背一百来首的诗。一个二年级的暑假,其中有个作业就是背古诗,当别人都在唉声叹气时,唯独我高兴得不亦乐乎。开学那天,无论老师抽哪首诗,我都是倒背如流。老师也为我扬起大拇指,为之我也感到小小的光荣。

现在时隔八年左右,虽已八年,书已陈旧。但热衷于这本书的热情却从未减少一分一毫。

我的第一本书,至今对它的喜爱仍是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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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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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古代谚语也表示,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这更说明,书不仅有种休闲的雅致,还蕴含着无穷的智慧。

记得小时候妈妈要去进货,就把我寄在书店。没想到这无意之举,使我和书籍交下不解之缘,擦出知识的火花。无聊之时,我找出一本《丑小鸭》,津津有味地读起来。读到鸭妈妈孵出一只不像鸭的动物时,我百思不得其解;读到丑小鸭被主人抛弃,被同类歧视时,我心里为它感到难受,像被什么塞住了,堵得慌;督导丑小鸭变成白天鹅时,我又情不自禁地拍手叫好,惹来众人异样的眼光。书是我的心情瓶,保存着我真实的喜怒哀乐。读书真好!

等我上小学时,我便对《智慧背囊》这种蕴含着深奥道理的书产生了兴趣。从书中我能感到一脉优美古典的传统,体会博大;一篇篇写母爱的文章既感人肺腑又令我声泪俱下;在书中善良朴实的人物又让我从心底涌出一股敬佩之情。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大千世界中那万种情、亿颗心组成的相连大网。我也读《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典藏着无穷的智慧。在一个个马上要解开的谜团中,我得到启发:人类的世界是一汪海洋,我们所知道的只是其中的一小勺子水。所以,世界还有许多未挖掘的宝藏等待我们去开发。这都是我读书的启发。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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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最新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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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蜘蛛为什么不会被自己织的网粘住吗?你知道萤火虫为什么不会发光吗?你知道蟋蟀为什么会唱歌吗?这些问题都可以在《昆虫记》中找到答案。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这本《昆虫记》。《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国的让-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法布尔出生于法国普罗旺斯的圣雷恩村的一家农户。生活十分的贪苦没钱买书。但法布尔喜欢昆虫,全身心地投入到各种观察与实验中去,通过自己不懈努力写出了《昆虫记》这本书。

《昆虫记》被译成多种文字出版获得“昆虫的史诗”的桂冠。作者法布尔获得昆虫荷马“科学诗人”等桂冠。这本书生动描绘了几种昆虫的生活,其中包括蜘蛛、蜜蜂、蝎子等。介绍了他所观察和研究的昆虫的外部形态、生物习性,真实地记录了几种常见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死亡等。

《昆虫记》这本书让我十分着迷,作者用生动活泼的文字向我们描述了昆虫世界的一幕幕。比如我印象最深的那一段,地上的蟋蟀虽歌声单调,缺乏艺术修养,但它淳朴的声音与万象更新的朴实欢乐又是多么和谐。看,法布尔对昆虫的那份好奇、那份爱,非常人能理解。他笔下的小虫子,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充满灵性,让人看了之后觉得十分可爱。

这就是我推荐的《昆虫记》,让我眼界变得开阔,真是一本值得推荐的好书。快去书店买一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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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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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淘气包马小跳》这本里面的主角之一马小跳。他10岁,读四年级,是学校有名的淘气包。

他还在幼儿园的时候,喜欢他们班长路曼曼,秦老师还派路曼曼去和马小跳作同桌。这更让马小跳喜欢路曼曼了。因为马小跳太顽皮了,派路曼曼去做他的同桌,秦老师就放了一百个心。但路曼曼却不喜欢马小跳,她喜欢丁文涛。丁文涛是个非常有涵养、爱读书的学霸,他喜欢攻难题,简直就是一个天才,爸爸妈妈非常帅气漂亮。丁文涛的爸爸根本不把老师放在眼里,也不像有的老爸,孩子犯一点儿错,就要说个不停。

到了四年级,班上来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她的名字叫做夏林果。马小跳第一次看到像白雪公主一般的女生。

班上几乎一大半男生都喜欢夏林果。自从她来了,马小跳就改变了注意,下定决心:这个女孩要定了。

学校竞争大队长,只有两个人坚持到了最后。她俩是一对好朋友,就是夏林果和路曼曼。到了最后,夏林果当选了!

现在,马小跳虽然已经是四年级的小学生了,秦老师还是特别担心,他越长越大,也越来越顽皮,真是不好管。该怎么办呢?对了,秦老师就让同桌路曼曼来管他,给了路曼曼一个本子,专门记马小跳的不良习惯。就这样,马小跳就成为了秦老师办公室常来喝茶的茶客,可每次进去时,马小跳总是愁眉苦脸的,一出办公室就欢天喜地。反正,这一点就符合了我这种人,似乎我就是马小跳。

马小跳还有一个特点,真的是令人羡慕、嫉妒、恨——他敢作敢当,心态好,不在意别人说他什么。

有一次,他被别人诬陷了——“好!可以!我接受惩罚!”他并没有哭,这让班上不喜欢他的人非常失望。

马小跳,不愧是我心目中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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