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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读书作文作文(通用20篇)

导语:书是我们必不可少的朋友,我读书,我快乐,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读书我快乐作文,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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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书我快乐二年级600字话题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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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读书就是一种乐趣。你们说是吗?我想你们一定有和我一样的见解,是的读书就是一种乐趣。 I think reading is a pleasure.Do you say yes? I think you must have the same opinion as me, so reading is a kind of fun.

朋友!有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也有人说过;"书是全人类的精神粮食"我都赞同这些说法,但我最想说的是:"读一本好书是一种乐趣。"想知道为什么吗?那就听我慢慢道来。

"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这是冰心奶奶说过的话。

想知道读书的乐趣,必须先学会读书。有人会问:"读书有什么好学的?"那我要告诉你读书要学的可多了。"我告诉你在读一本你自己喜欢的书时,你要把自己当做书里的主人公,那样的话你就能在书的王国中自由的飞翔。这是读书的乐趣之一。还有要注意重要词句,看完一篇文章后,在后面写上自己的体会,训练自己的表达能力,这也是读书的乐趣之一。

要"多读书"把自己喜欢的,不喜欢的通通看一遍,用文章来陶醉自己,说不定你还能当场写下一篇作文呢!读书要像吃饭一样"细嚼慢咽"而不是"狼吞虎咽",这样你就找不到乐趣了。要慢慢看!

还要学会选择,选择一些对自己有用的书,不要尽看那些笑话书。漫画书。只能偶尔看一下下。要多看一些中外名著,如:《三国演义》。《西游记》。《红楼梦》等中国古典名著和《茶花女遗事》。《爱的教育》。《呼啸山庄》等外国名著。看完一遍再看一遍直到自己完全理解后你就能感受到读书的乐趣。与书融合,让故事与人融为一体,让自己喜欢上读书。用书来陶冶自己的情操。把自己训练成一个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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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读书伴我成长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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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还有一个古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让我更喜欢读书了。

我六七岁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爱上了读书,因为在书上能够让我学到很多知识,还能提高我的写作能力,我只要一有时间,就拿起我爱看的书《十万个为什么》这一系列的书来读,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为什么猫走路没有声音?狗为什么夏天的时候会吐舌头?等等很多为什么。但我最喜欢的书是《夏洛的网》。

《夏洛的网》这本书主要讲了在朱克曼家里的谷仓里,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最丑恶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未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欲绝的威尔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然尔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要帮助威尔。夏洛用自己的行动彻底逆转了威尔的命运。但是,夏洛的生命却已走到了尽头。

读完这本书,有些人可能为他们的友谊所感动,可有人却毫无举动。总之我看完了以后,深刻地知道了友谊的宝贵,它是个无价之宝。可能有些人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像故事那样深情,但是却让朋友感受到他俩之间的友谊。

读书伴我成长,我的成长离不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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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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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叶妮葛朗台》是文学巨匠巴尔扎克“最出色的画幅之一”,属于《人间喜剧》风俗研究中的外省生活场景。在小说中,代表着资本主义暴发户兼吝啬鬼的葛朗台形象刻画得尤为成功。然而,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并不是想要谈论老葛朗台,而是他的女儿一一欧叶妮?格朗台。

巴尔扎克不愧是文学巨匠,小说中,除了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巴尔扎克对于女人的了解程度之深,这本小说中不乏对于女人精彩的评论。巴尔扎克在小说的末章说:“女人谴责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十分狠毒的。”那么,换一个角度看,女人在同情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这本小说中,欧也妮会比老葛朗台更让我为之感叹。

小说中,欧也妮几乎是天使的化身,在她身上,鲜有瑕疵,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这样的形象,纵观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并不少见。《名利场》里的阿米莉亚,《巴黎圣母院》里的爱斯梅哈达,《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安娜……甚至于,在普遍受到大众欢迎的言情小说和偶像剧里,这样的形象往往是女主角的“专利”。然而,欧也妮仍然是有其特殊性的。她的特殊性在于她的身份一一暴发户的继承者。这一特殊下的特殊性格,也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末尾所说:“她在世俗之中却不属于世俗,她是天生的贤妻良母却没有丈夫、没有儿女、没有家庭。”

这个天使般的女人的一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夏尔未出现之前,她和她的母亲勤勤恳恳,像女工一样,终日操劳。她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装着其实是假货的镀金用具的针线匣,天真的她称那是一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东西。第一次见到夏尔时,她视他为“完美的人物”,是“从天而降的神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欧也妮在第一次见到夏尔的时候就爱上了夏尔,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所说的:“欧也妮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姑娘,平日里只是忙于缝补袜子,给父亲补衣服,在污秽的天花板下度时光。寂静的大街上一个钟头也难见一个行人,堂兄弟的出现在她心里引起一阵骚动,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夏尔来到欧也妮的家之后,欧也妮第一次梦见了爱情;夏尔即将出项之前,欧也妮第一次把自己的六千法郎送给了夏尔;夏尔离开之后,她每天早晚都要打开金匣子看叔母的肖像;父亲发现了金匣子,想要掏出刀子撬金匣子上的金板条,欧也妮气得拿起刀子,以命来保护金匣子。即便是在夏尔离开后了无音讯的七年时间里,她仍然想着他,等着他。最后,欧也妮收到夏尔的信,这个她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在心里向她索要金匣子,并且告诉了她他另有新欢的事实,信的结尾,他恬不知耻地夸赞自己是一个有良心、诚实、天真的年轻人。故事的结尾,她原谅了这个背叛他的男人,甚至不计前嫌地替他解围,帮他还债。后来,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而和她结婚的德?蓬丰庭长死后,德?弗洛瓦丰一家人又像当年克吕旭家的人一样开始包围这位有钱的寡妇,甚至连单纯的娜农也帮着侯爵张罗。

在我看来,欧也妮对待自己和夏尔之间的爱情时,是她最可爱的时候。在那一场对夏尔来说并不算是爱情的爱情里,她的痴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夏尔来说,欧也妮是他的过客,可是对于欧也妮来说,夏尔或许就是她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在希望没有破碎以前,她一直站在原地等待,等着与夏尔共同度过朝朝暮暮的光阴,却没有想到,最终等来的确是背叛。

《欧叶妮?葛朗台》这本书,巴尔扎克将它献给了玛利亚。据考证,玛利亚就是欧叶妮?葛朗台的原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要以“欧叶妮格朗台”在我所阅读的书本上的序中提到:“根据安德烈?莫洛亚的考证,她的真名叫玛丽—路易丝—弗朗索瓦?达米诺瓦,出身于一个上层法官家庭,是基?杜?弗勒内依的妻子。巴尔扎克曾跟他的妹妹谈起过她,说"她是造物主创造的最天真的女人"。一八三三年,二十四岁的弗勒内依夫人腹中怀着巴尔扎克的孩子。所以巴尔扎克在题辞中把她的名字比作庇护家庭的黄杨枝。但是《欧叶妮?葛朗台》的主题又偏偏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有意思的是,巴尔扎克为了追求韩斯卡夫人,把这本小说的原稿交给韩斯卡夫人保存。他当然不会跟韩斯卡夫人提到这位痴情女子,但他向韩斯卡夫人夸大了他与卡斯特里候爵夫人的关系,以表示愿为韩斯卡夫人牺牲他的旧情。从这里,我们难道没有在巴尔扎克的身上看到负心的格朗台侄少爷的影子吗?巴尔扎克固然是那个社会精明的观察家,但毕竟属于那个社会。他在描绘那个只讲利害、无情无义的社会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对"一笔财产,一个贵族女人"的庸俗追求。”

由此可见,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这类像天使一样的女子,最终却都只能沦落到可怜的境地。然而,欧也妮难道就这样一辈子在别人对其金钱的觊觎中度过吗?她始终无法幸福吗?那倒未必。巴尔扎克在书中曾经这样说过:“人的命运真可怕!没有一宗幸福不是因浑浑噩噩而来的。”如果欧也妮暂时闭上她那看透世间一切的眼睛,糊涂一点,将就一点,她也许能自得其乐。问题是,像欧也妮这样真切而纯洁的姑娘,她会闭上她那双早已看透世事的眼睛吗?这一点,大抵是天使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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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读书英语年级100词

全文共 1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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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owledge can be acquired from many sources. These include books, teachers

and practical experience, and each has its own advantages. The knowledge we gain

from books and formal education enables us to learn about things that we have no

opportunity to experience in daily life. We can study all the places in the

world and learn from people we will never meet in our lifetime, just by reading

about them in books. We can also develop our analytical skills and learn how to

view and interpret the world around us in different ways. Furthermore, we can

learn from the past by reading books. In this way, we won’t repeat the mistakes

of others and can build on their achievements.

Practical experience, on the other hand, can give us more useful knowledge.

It is said that one learns best by doing, and I believe that this is true,

whether one is successful or not. In fact, I think making mistakes is the best

way to learn. Moreover, if one wants to make new advances, it is necessary to

act. Innovations do not come about through reading but through experimentation.

Finally, one can apply the skills and insights gained through the study of books

to practical experience, making an already meaningful experience more

meaningful. However, unless it is applied to real experiences, book knowledge

remains theoretical and, in the end, is useless. That is why I believe that

knowledge gained from practical experience is more important than that acquired

from boo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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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学一年级喜欢读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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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翻开书本时的那股墨香味。 The ink flavor when I like to open the book.

在清闲的午后,在落日的黄昏,一杯清茶,一缕书香,看亲情如灯,悄无声息的照亮我们生命里的每一个角落,直至我们潸然泪下;品人生如棋,在无常的生活中抱一颗平常心,在平凡事中领悟到藴藏着的深情……

喜欢看的书有许多,小说、散文、诗歌、童话、漫画、历史、科技、神话,都是深受我的喜爱。读小说,我在曲折蜿蜒的心路上行走;品散文,我在诗意的天空自由飞翔;看漫画,我在幻想的世界放声大笑;学科技,我在科学的天地畅想未来。在书的芳香中,我成长着,快乐着。

喜欢杨红樱轻松幽默的写法,喜欢她笔下那聪明机智的吴缅,调皮捣蛋的马小跳,小大人似的路曼曼,善解人意的冬阳,喜欢他们的善良勇敢,喜欢他们的敢作敢当,喜欢他们的率真可爱……

喜欢秦文君贴近生活的语言,喜欢她笔下那出口成章的才女林晓梅,喜欢那永远长不大的小女孩贾梅,也喜欢那嘴硬心软的哥哥贾里。

喜欢的作家还有很多很多,伍美珍,郁雨君,商晓娜……

书是街灯,读的书多了,心中的路也就宽阔明亮起来;书是路牌,在你迷茫是为你指引方向,为你采集一路芳香;书是驿站,任你在这放松心情,谛听时代的足音,追寻生命的履记。书不会说话,却无时无刻不在与你的心灵对话;书不会行走,却时时刻刻催促着你的思索……。

在充墨香的文字里,我行走着,成长着,快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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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喜欢读书500字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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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终身的伴侣,更是我永远的朋友。我可以倾听它的诉说。古今中外,许多的名人都得益于好读书。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小书虫。每天放学回家,我做完作业总会看书。我最喜欢看的书就属故事书了。每当我看起《一千零一夜》中的故事就会很快地进入书中的世界。

每次我一看书,时间就像离开弦的箭,流逝得飞快。只要我看书看到很晚,妈妈就会唠叨个没完。可我不听,总像个小偷似的,偷偷摸摸地看。

记得有一次,我在看《农夫的故事》,看着看着就九点多了。忽然,我的房门不知被谁打开了。我往边上一探,原来是妈妈呀,差点吓得我尿床单。妈妈劝我停止看书快睡觉,以免明早赖床。以往的教训告诉我,在这个时候我要是再反抗的话,妈妈肯定又要采取实施强制性的暴力行为了。

面对妈妈严厉的言辞,我只好佯装恋恋不舍地把书放下睡觉了。妈妈见我躺下,也就回房睡觉了。可我哪甘心呢,就又开灯看起书来了。

第二天起床,我那两个“熊猫眼”还是暴露了。爸爸见我这副模样,抡起拳头想打我,我立马喊道:“爸爸,君子动口不动手”!爸爸一听,放手不打我了。呵,你看,多看书还是有好处的吧!

我爱看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快乐,带来了知识。书是我人生起航的指路灯,也是我的方向盘。它可以为我开启一条成功的道路。尽管我知道道途中有许多坎坷,但是我会坚强地面对困难和挑战,决不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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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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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读过《木偶奇遇记》的故事吧,但我们对其中的道理认识也应该不同吧,现在我们一起来交流,分享一下吧!

《木偶奇遇记》的主要讲,老木匠杰佩托因为爱心把一块能哭会笑的木头雕成了木偶,取了一个可爱的名字:匹诺曹,并把木偶当成自己的儿子。匹诺曹和许多男孩一样,调皮、捣蛋,给他的亲人带来了一系列的麻烦:父亲因他差点送了他的命……他自己也遭到了很多的惩罚……经过种.种遭遇,匹诺曹终于认识自己的错,痛改前非,并努力学习、辛勤劳动,最后救出了父亲,他变得诚实、勤劳、善良,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

和匹诺曹相比,我觉得自己就是现实版的匹诺曹:把手机充电器插进弟弟屁股里给他充电;把妈妈的手机放到鱼缸里,想让小鱼给我打电话;把家里雪白的墙壁上画画……好不容易长大了,又迷恋上了网络,每次看到妈妈生气的样子,我很是得意……

看了《木偶奇遇记》,我也认识到自己的缺点,要学习他的有错就改优点,做一个诚实、善良、坚强、上进的好孩子,相信我,到时候你们一定会看到一个全新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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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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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皇帝的新装》。看完以后,我真是又可笑,又可气。

故事是这样的,一个国王听信了两个骗子的话,他们说能给国王做出全世界最漂亮的衣服,但是只有聪明的人才能看得见。其实,他们根本就没织什么衣服,更不要提谁能看得见了,但是每个人都想说自己是聪明的,于

是都说能看见漂亮的衣服,最后还是在国王带领属下游行的时候,一个小朋友说出了实话:国王根本就没穿衣服。

看完这个故事以后,我觉得这个国王太爱慕虚荣,太愚蠢了。大臣们也很虚伪。我不可以做这样的人,我必须做个真正聪明的人,还要做一个正直,诚实的人。绝不做一个像国王及大臣们那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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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七年级作文读书真让我着迷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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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啦啦的雨水浸湿了泥土,瘦小的树儿轻轻地颤抖着……就这样的,芽儿一点点钻出来。

——题记

太阳刚刚升起来,一层层云又铺盖了整个天空,早晨的风夹着泥土的气息、冲凉地吹着。

我把树苗放在阳台的花盘上,再用泥土轻轻地盖过了树根……不小心把一棵树苗的树枝折断了,于是我把它种在最靠边的。

我给树苗浇水时,却常常把那棵折断了的树枝的树忽略了。每一滴水都是细心地浇洒,而最外面的那棵树在晴天烈日下渴得让人可怜,每一根枝条都瘦得叫人担心,叶子也小得让人可怜,然而,其它小树生机勃勃,每一颗树枝都那么有力。

等了好久,那颗在边上的小树才长出新的绿叶。在明媚的阳光下,小树每颗都在太阳下绿的发亮,唯独那棵小树的叶子,不是缺了一个洞,就是歪歪扭扭的,又或是显得无精打采的,我于是把一些叶子大落下来。光秃秃的只剩下两片叶子了。

终于下雨了,电闪雷鸣,雨打在街道上、窗边霹雳啪啦地响……。风一会儿把雨吹的往右落,一会儿往左斜空气也沾着雨的气息,狂风暴雨持续一天一夜……

雨停了,这些树东倒西歪,而有一棵树却深深地在湿透的泥土中扎根,丝毫没有歪斜,碧绿的叶子虽然很稀少,但树枝上钳着许多嫩绿色的点,走近一看,竟然是小小的芽儿。

我猛然醒悟到树的成长需要大自然中火辣的阳光,而不需精心照料的,这样在每一场暴风雷雨后总会生根发芽。

种树让我领悟到树的精神品质,真让我着迷

从此,我把树作为生活中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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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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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童话书,书名是《皇帝新装》。

从前,有一个皇帝,他什么也不关心,只喜欢他的新衣服。别人找不他时,他就在更衣室里换衣服穿。

有一天,来了两个骗子,说自己是织工,能织出最美丽的布,能缝出最最美丽的衣服。这衣服,不称职的人,不聪明的人,笨的人都看不见。 皇上一听,很好,就付了许多钱给这两个骗子,让他们马上开始工作。

皇帝想知道衣服织到什么程度了, 就派诚实的老大臣到织工那儿。这位善良的老大臣来到那两个骗子的屋子里,看见他们正在空织布机上忙碌地工作。他把眼睛睁得特别大,“我什么东西也没有看见!” 但是他没敢把这句话说出口来。他想,“ 难道我是愚蠢的吗? 决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老大臣说”哎呀,美极了!真是美极了!“后来,皇帝也去了,他也什么都没看见,但是他也不敢说!皇帝心里想,”难道我是一个愚蠢的人吗? 难道我不够资格当皇帝吗?这可是最可怕的事情。“ 于是皇帝说:”哎呀,真是美极了!我十二分地满意!“ 还就决定穿着这衣服去参加游行大典。

那天,皇帝把他所有的衣服都脱下来了,穿着这衣服走在大街上。 一个小孩子说:” 他什么衣服也没穿!“ 最后所有的百姓都说” 他实在没穿什么衣服呀!“

读完后,我觉得皇帝太傻,也太爱美。让我值得学习的是 —— 那个小孩和老百姓,他们诚实,勇敢。我以后要做一个诚实、勇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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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巴黎圣母院高一读书心得

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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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本书的了解是通过电影,看这本书的时候,脑子里全都是这本书的内容的影面,很庆幸自己先看过电影,才了解的更容易些……

巴黎圣母院》是一个善良无辜者在制制度下遭受迫害的悲剧。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其中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

,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为本书构成了一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了尖锐、让人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这也正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

女主角是个善良纯洁的少女,她富于同情,敢于舍己救人,当以卖文为生的诗人甘果瓦,深夜时误入“黑话王国”,即将被杀死时,她挺身而出虽不爱他,却愿与他结婚、当卡西莫多在烈日暴晒的广场上遭到鞭挞,口渴向人们求助时,只有她对这个丑怪异常而且又挟持过她的人表示同情,满足他的要求……她性格天真、且品格坚贞……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并将故事围绕她而引起,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在小说中,雨果十分自觉加以揭露的封建恶势力首先就是教会,克洛德就是教会的化身,他外表道貌岸然,内心却如蛇蝎般毒,表面圣洁,内心却贪求女色,过着荒淫奢侈的生活,对世人充满敌意,但最终恶人终有恶报。

作者也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身份卑微低下,但却拥有远远胜于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的人的崇高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舍己为人……小说中巴黎下层流浪者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示出的英勇无畏更证明了这一点。

这篇小说具有一定的震撼力,卷走了我们的全部感情,也让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内在美的重要性。一个人拥有美丽的外表是让人羡慕的,但我们更加看重的是他的内心是怎样的,如果他内心肮脏,品质下劣,这种人根本谈不上美。所以,我们要从一个人的内心去对待这个人,要相信内在美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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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读书的趣事小学生主题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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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分崇拜冰心。冰心从小就熟读四书五经,四大名著,而我,说来惭愧,第一本启蒙读物是《唐诗三百首》,和名人相比,我当然算不得博览群书,但自然有一点体会。

书是历史的纽带,让我了解古今中外的趣闻轶事。上下五千年,纵横八千里,这大概就是书的伟大创造力吧。书让我感受到了秦朝统一六国的雄风,三国争雄的铁戈兵马,成吉思汉‘天之骄子’的风范,王昭君出塞的凄惨。

只有懂得品味,才能从书中品尝到悠远的滋味。对于画盲来说,塞尚到凡高等于不存在,毕加索的抽象画只是几笔涂鸦,对于音盲来说,莫扎特到李斯特等于不存在,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只是一阵狂噪。而同样,对于只热衷于读街头小报的书盲来说,海明威到奥斯特洛夫斯基等于不存在,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只是一堆草纸。

鲁迅的正直,朱自清的优美,苏轼的豪放,曹操的大度,冰心的细致,都是值得我们细细品味的。书是三国情诗的缠绵,是咏絮才女的婉约,是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人们常说,读书百遍,其义自见,每一本好书都是一种思想,人接受的正确思想越多,犯的错误就越少,尽管‘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书能陶冶你的性情,更能铸造你的品质。

美国有位女作家写了一本书《汤姆叔叔的小屋》,林肯说,是一个小妇人引起了一场战争,可见书的影响力多广。在中国人民斗志薄弱的时候,鲁迅看着中华大地被蹂躏,毅然弃医从文,拿起了笔,写出了无数拯救人民堕落思想的好文章,使恍然醒悟的中国人民奋起反抗,最终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

无论现在还是未来,书永远是洞察世界的工具,永远是人类的高山流水,伴着一代又一代的人坐观泱泱世界的滔滔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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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时间简史》读书感悟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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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是人类永恒的话题。从亚里士多德的发现,到托勒密的模型,再到哥白尼的改善,最终证明太阳是太阳系的中心。而地球是绕着太阳转。这个真理是多少个天文学家、科学家奉献一生,坚持探索的成果!他们精神使我们感动。正是这份坚定,是人类的思想进行了深刻转变,使现代科学对宇宙的理解更加深刻。

宗白华曾说过:“宇宙是无尽的生命,丰富的动力,但它同时也是严整的秩序,圆满的和谐。”当我们仰望天空时,是否真正看清了宇宙的秘密?在我们疑问的同时,《时间简史》已经给了我们答复。

《时间简史》已成为科学著作的里程碑,作者迷人而生动的表达方式,用最权威的语言,最精确的数据,使宇宙这个令人敬畏的话题变得更加清晰。

时间,使这些深奥的道理逐渐被人们明白。库尔德·哥德尔发现了爱因斯坦方程的新解,这使物理定律允许时间旅行的预示,并且之后科学家们发现了超光速的时空旅行。

这就意味着你可以进行逆时空旅行。你可以回到2008年,并且如果你的旅行过快的话,你甚至可以在北京奥运会未开始前,买票去看比赛。

这些道理的总结,到归功于霍金。他虽然在21岁患了病,但他从不放弃,在轮椅上发表着他的看法。他的奋斗让我们惊异与赞美。他用他的行动证明了他人生的意义与价值,并使他被誉为继爱因斯坦后最杰出的物理学家之一。

一个人不因环境恶劣而气馁,坚持努力着,并最终找到属于自己的价值。生命都是值得敬畏的,我们要珍惜它,并要做一位坚强而勇敢的人。

我们从宇宙中探索和发现,我相信只要我们利用我们善于发现的眼睛,就一定会找到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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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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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本叫《狼王梦》的书,读后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静。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母狼紫岚有一个心愿是:想把自己的子孙培育成狼王,可是它的子孙却一个一个死去了,最后让她的一个女儿替她完成了自己的心愿,但是紫岚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和生命与金雕同归于尽。

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情节,不禁让我感受到紫岚那种无私的母爱,也让我想起生活中母亲对我们的爱。

我们每天早上都要很早起床,妈妈每天都会在凌晨4、5点起床给我们准备丰富而又有营养的早餐,妈妈的那一圈比一圈深的黑眼圈蕴含了妈妈对孩子无私的爱,在我们做作业的时候,妈妈总会帮我们打扫卫生,每一次次的辛苦和疲惫使她的手都长了老茧。每次我们考试考得不好的时候,她会为我们操心,对我们进行深深的教诲,开导和鼓励我们,她满头泊银发,这不正是妈妈对我们的爱吗?有的同学听到妈妈在教育他时,他们会嫌自己的妈妈唠叨,要知道这正是妈妈对自己孩子深沉的爱啊!

从今以后,要自己动手,不要再做“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小皇帝,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学好知识,长大后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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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父与子》读书笔记 武辰耕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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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一本由德国的埃。奥。卜劳恩画的一本漫画书——《父与子》。

《父与子》这本书讲的是儿子和父亲之间的一些有趣的事情,虽然书里没有字,但很容易让人看懂。看似简单的图片,却蕴含着很多的道理,时不时就会让人深思.

父亲有个大肚子,身子圆滚滚的,头呈椭圆形,看起来慈祥而幽默。儿子呢,留着一个刺猬头身子瘦瘦的,看起来调皮而可爱。这样的父亲和儿子再平凡普通不过,简直就是千千万万父亲与儿子的缩影。据说,人物形象及故事的灵感就来自于作者本人和他的儿子。

书中的精彩故事太多:有一次,房子里着火了,父亲把一些贵重的物品急忙搬出来,可儿子呢,却趁着着火把家庭作业全扔了进去,真是叫人哭笑不得。还有一次,父亲在屋子里抽烟,儿子正好在屋外玩耍,看见屋里冒出的烟以为着火了,把一桶水一下子浇在了父亲的头上,哈哈哈哈。

虽然父亲常常教训儿子,但我从他们俩的动作和神态可以看出他们都很爱彼此。?这本书之所以能够闻名于世,我觉得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它不但变现出来父子之间的深厚感情,还不失搞笑与幽默。

有趣的漫画虽然看完了,可这对父子却深深的留在了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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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学四年级作文读书有感600字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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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卷有益,这是我自己阅读的最深的体验。从古代的“唯读书高”到现在的“书籍是人类灵魂进步的阶梯”,都能看出读书的良好作用。

还记得曾经自己是如何厌倦读书,偶尔翻开一本书,也只是随便看看,没有耐心去品尝书中的精华所在。

无事可做的时候,我会出去玩。要么去购物,要么听音乐,要么在家玩游戏,做一些让自己快乐的事情。时间久了,便觉得得这些娱乐及其无聊。

于是,我站在窗前凝视着外面的世界,眼睛呆滞,内心空虚,就像《西游记》里的无底洞,不知道该干什么。

一次偶然的机会,和妈妈一起去书店买复习资料。当我看到别人如此专注于阅读,我被他们的专注所吸引。我也随便拿起一本书开始读。书中的故事很有趣,让我忘记了时间。

过了一会儿,妈妈走过来对我说:“我给你买这本书。”至此之后,我喜欢上书籍。随着阅读量的增加,我发现书籍的好处越来越多,它不仅可以缓解情绪,还可以让自己学习一些新的知识。

在书的海洋里,我似乎是一条的小船,永远达不到彼岸。

一开始,我只读一些小说,比如《三重门》那样的,但是后来我发现读了太多类似它的书,不是有点无聊吗?应该更改要阅读的书。

但最后我没有买任何其他东西来读。还是买了这方面的书,这才发现自己的想法是错误的。事实上,不同的书带给人的收获往往是不同的。你可以多读各种各样的书来增加你的知识。并且可以增加不同的兴趣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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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弟子规读书心得800字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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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读了《弟子规》这本圣贤书,我领悟到了不少做人的道理。这本书是圣人李毓秀所写。本书一章虽只有短短八句话—二十四个字,却蕴藏着无尚的道理。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总叙中的一段:首孝悌,次谨信。它告诉我,做人应该做到孝敬父母、敬重师长;其次要做到诚信待人。这句话简单易懂,但又有少人真正的领悟,实践呢?

一次,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一对母女在争执着什么,女儿看上去不以为然的样子。当路过她们身边时,我听到了她们争执的内容,女儿说:“哼,你不配当妈妈,连一部好的手机都不给我买,你知道别人用什么吗?用苹果(手机)!而我用小灵通……”很明显是为了换一部新手机才跟母亲吵架的。看到此情景我很是心寒,因为这位姐姐并没有按照古人所说的“首孝悌”去做,作为炎黄子孙,竟然做出如此不孝之举,怎能不感到耻辱?此刻,我想对那位姐姐说:父母辛辛苦苦地将你养大,并默默地付出,可你却对母亲这么大言不惭。若你还能问心无愧,不知羞耻,那只会让你身边的人感到可悲,可笑!当读到“次谨信”时,我也回忆起曾在幼儿园发生的事。当时,我忘记带铅笔了,就向同桌借了一支,说是第二天还给她。第二天,一来到幼儿园就开始翻书包,想赶紧把笔还给她,可是找了半天,连个影子都没出现。那时,我突然想到昨天放学回家时似乎把她的笔弄掉了!我心头一紧,看到这空荡荡的书包里,一支笔都没有。但我却暗自庆幸她记性不好,因为一般这些小事她都记不清。她来到班级了,我假装在若无其事地看书,她果然忘了那件事。那几年,这件事像一块大石头压着我喘不过气,原来这就是说谎后的滋味。从那件事发生后,我就下决心,以诚待人,不可以再对他人说谎;而在那以后,我做到了实事求是,以诚相待他人,真的快活多了。

《弟子规》是我无声的老师,它教会了我如何做人的道理,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我将遵循《弟子规》之训,伴我走好人生的每一步。我会将它教导我的一字一句都刻骨铭心,运用到以后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时时刻刻警惕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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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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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见过一只会笑的吗?而且它还会嘲笑、冷笑、狂笑,简直和人一模一样,它还能听懂人和动物的语言,它是不是很牛啊!

第二天,笑猫像往常一样来到公园,忽然一只美丽的虎皮猫在它的眼前出现了,于是它叫来了“地包天”让它好好保护虎皮猫,谁知道“地包天”泄露了秘密,招引来了著名的资格猫,有酷猫、靓猫、“乌云盖雪”、“雪里拖枪”。这些著名的资格猫恨不得现在就冲上去咬死那只虎皮猫。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虎皮猫喜欢和一只毛毛虫静静地待在一起,当笑猫的脸划伤的时候,虎皮猫就会派毛毛虫来安慰它。

这就是我最新看的一本书《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这本书使我想到未来的世界会不会有这种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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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二年级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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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有一个“小书虫”,为什么叫他“小书虫”呢?因为他酷爱读书,所以大家都叫他“小书虫”,现在我给你讲一讲他的故事吧。

小时候他就已经和书分不开了,妈妈讲的《狼来了》是他的启蒙故事。七岁时,他看了人生中的第一本“大书”――《格林童话》,里面那有趣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深深地吸引了他,就这样慢慢地他与书结伴长大。在他身上因为读书还发生过许多有趣的事呢!

有一次,他在公交车上看《窗边的豆豆》这本书看得痴迷,一时忘了下车,当他看完这本书正回味着书中的情节时,猛然发现他早已错过了应下的车站,司机师傅已经开过了三站,于是他赶紧在下一站下车,然后飞奔回家。

还有一次,“小书虫”的妈妈出去办事,让他看着锅里的米饭,他漫不经心地哦了一声。过了十几分钟,厨房里传来一股糊味儿,他拿着书赶紧跑进厨房,立刻关上锅,可是已经来不及了,饭已经糊了。正在这时他突然想到以前看过的书中讲到:如果米饭糊了,放上两三根葱,再放点牛奶就不会那么糊了,他按照书上的方法来,一试还真管用,而且米饭比之前更香了!妈妈回来后闻见厨房的香味,百思不得其解地问道:“今天的米饭怎么这么香啊?”听到妈妈的疑问,“小书虫”偷偷地笑了。

怎么样“小书虫”这个称号对他名副其实吧!想知道这个小书虫是谁吗?远在天边,近在眼前这个小书虫就是我呀!

这就是我和读书时发生的故事,怎么样?很不错吧。我想你也一定有十分有趣的读书经历吧,说来让我听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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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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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老师常说的一句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这个暑假里,我读过几本精彩的故事书,《窗边的小豆豆》就是其中之一。

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著名女作家黑柳彻子。小豆豆其实是黑柳彻子儿时的昵称。故事中的主人公小豆豆很活泼,原来学校的老师觉得她太调皮就让小豆豆退学了。于是小豆豆来到了一所奇怪的学校——巴学园。巴学园的校长小林宗作是第一个愿意听小豆豆讲四个小时话的人,在小林校长细心的呵护和耐心的引导下,她学会了乐于助人,关心他人,因此她结交了许多朋友:泰明、小林校长、高桥君、美代等等。在巴学园里,她由一个“怪怪”的小女孩变成了大家都能接受的学生。读到这里,我实在是佩服小林校长那独特的教育方法。

继续往下读着,使我更加了解巴学园,这所学校里的自由又有趣的学习方式真令人向往。同学们可以先从自己喜欢的课程学起,学校的学习一般都在上午进行,到了下午,老师和同学们一起去郊外散步,一起做游戏……

可是在最后几个故事里,就不在是欢乐的了,因为小豆豆的朋友泰明去世了,之后她最忠实的牧羊犬洛基也死了,最后就连改变她一生的巴学园以及同学们的笑声也消失在战争的硝烟中。读到这里,我的泪珠不停的往下掉,我的心也像是被谁撕扯着,好痛!那一刻,我体会到了真正的伤心。

故事结束了,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痛恨战争,祝愿世界和平。我向往自由自在的生活,要像小豆豆一样乐观。我要珍惜同学之间的友情,希望拥有一所美好的巴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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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500字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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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看完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的作者叫做缴纳森斯威夫特,是英国人。这本书讲述的是格列佛凭借他的智慧、勇气还有一颗坚忍不拔的心,游历了许多奇异的国度,最后平安归来。

格列佛游历的许多国度,有大人国,小人国,会嘶马国等等。大人国里的人都身材高大,动物也是一样,小人国恰恰相反,身高不到六英寸。慧嘶马国里有两种主要动物,一种是慧嘶马,另一种是野胡。慧嘶马长得像普通的马,却十分聪明,并且善良,很有正义感。野胡恰恰相反,它们长得像普通人,只是毛比较多,并且野胡很愚蠢,很野蛮,没有理性。

在格里佛游历的许多国度里,慧嘶马国给我印象最深。在慧嘶马国,没有谎言,没有欺骗,只有完美的生活。在这个国度中最恶心的也只有野胡,其他任何一切都十分完美。作者十分喜欢这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国家,甚至期望永远在在这个国度里生活,不会到人类生活的地方去。但是因为慧嘶马认为,让一个海外的聪明野胡在这儿生活也不太好,所以最后慧嘶马把作者送回了人类。因为在慧嘶马国呆了太久,习惯了马的味道,格里佛反而对人类产生了厌恶,因为人类丑恶的一面甚至比野胡还令人感到恶心。

这本书里,最让人感动的是格里佛的智慧和勇气,还有他那颗不畏艰险的心,以及他勇于挑战和冒险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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