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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相国小说的点评汇集20篇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丰富多采的大自然和人类社会,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取之不尽的写作材料,而且为我们提供了生动鲜活的关于写作形式与写作技巧的深刻启示。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大清相国小说的点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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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小说里安嘉璐结局

全文共 1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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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余罪》是爱奇艺、新丽传媒、天神娱乐联合出品的悬疑犯罪网剧,由张睿执导,沈嵘、张仕栋等担任编剧,张一山、常戎、吴优、张锦程等主演。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余罪小说安嘉璐结局,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余罪小说简介

《余罪》是网络原创文学作家常书欣所著的都市类小说,连载于创世中文网,小说已完结。小说主角,警校学生余罪从一场特殊的选拔开始,进入了生活和社会矛盾之中,成为一个卧底,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难以想象的痛苦生活的开始。

余罪小说里安嘉璐结局

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吊丝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延伸:余罪小说各个人物结局

林宇婧(大胸姐)结局

大胸妹 林靖宇的结局最终和余罪产生了情感纠葛,作为缉毒大队女警,性格泼辣并且身手不凡,因未婚夫在执行卧底任务时身亡而产生心结,后来因为余罪,林靖宇的心结渐渐打开,最终爱上了余罪。

许平秋结局

许处长的扮演者一定让大家觉得很眼熟吧,据了解,许处长的扮演者是常戎,出演过《青春冲动》、《x特工》等电视剧,作为刑侦处处长,许平秋屡破奇案,严肃正直,他是警校学生的偶像,经验丰富,眼光独到,选择余罪作为卧底。

许平秋结局继续当他的 干部 ,但是却把余罪的人生彻底改变,成了余罪人生中最恨的人。

傅国生结局

傅国生表面上是成人用品店老板,实则为贩毒头目,在监狱与余罪相识,后将余罪安插在郑潮身边。傅国生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曾经是一名英语老师,文化程度高,心中的欲望更是讲啊变成了一个魔鬼。

最为剧中的反派角色,傅国生的结局一定不会有好下场,不是最终伏法,锒铛入狱

郑潮结局

郑潮是犯罪团伙中二号人物,地位仅次于傅国生,行事低调且作风狠辣,因为不想得罪傅国生,所以暗中提防余罪。于傅国生一样,郑潮的最终结局自然不会有好下场。

鼠标结局

鼠标是余罪在警校时的好兄弟,后来顺利做了警察,鼠标外表憨厚,内心机灵,善于使用扑克牌,与余罪在于探案过程中携手共进。

焦涛结局

焦涛是傅国生手下,冷血寡言,在江湖上多年的打拼经历形成其沉稳冷酷的处事风格,但对傅国生忠心耿耿,并且重视江湖道义。

周文娟结局

周文娟是警校学生,也是余罪的同学,性格有些自卑并且沉默寡言,后来从训练时晕枪成长为智慧,最终做了一名细致且成熟的专业法医,暗恋成为卧底的余罪,但是她知道余罪喜欢的是安嘉璐,所以不知没有表白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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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鉴赏:都是恩人

全文共 1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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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席酒正酣。就在大家敞开肚皮、放开喉咙痛饮的时候,堂兄脸红脖子粗的逐个骂开了他的仇人,并扬言自己要是报不了仇、出不了恨的话,子子孙孙都要报下去,一定要除掉胸中的恶气。

堂兄从小没了父母,没上过学,是个十足的文盲,是家父把他带大成人的。其实家父也是从小就没了父母,只比堂兄大十来岁。在那个饥饿的年代,连饭都没得吃,时常饿着肚皮,更不要说读书了。也许正是从这个特殊环境中走过来的原因吧,养成了堂兄恩怨分明,有恩必报、有仇必还的刚烈性格。

听堂兄如此胡说乱骂,表兄和表弟开始作起了他的思想工作,劝他要想开些,都快六十岁的人了,还这样意气用事像个小年轻。常言道:“冤家宜解不宜结”,像这样冤冤相报何时是个尽头?做人应该报恩不报怨才会生活得快乐。

堂兄是一个执着已见的人,对他所骂的这些“仇人”,心中怨恨已结多年,不是三言两语所能化解的。表兄和表弟越是劝他,他心中的火气就越是升腾,竟然将矛头指向了表兄和表弟。

见事不妙,我不得不出言相劝。因为我知道堂兄的个性,知道他是一个自尊心极强,最怕人伤害他自尊心的人。抓住他的这一弱点,开口我便称赞他是一个恩怨分明的人,表明我就喜欢这样恩怨分明的人。

听我如此一说,堂兄激动的情绪开始平缓了许多,桌上弥漫的火药味慢慢消散了,融洽的气氛重又回到了酒桌上。

我见堂兄激动的情绪完全平复了下来,心想这正是劝说他的好时机。于是大声感叹道:“唉!恩怨分明这句话不知道害了多少代人哦!”

听我如此感叹,在座的人都不解其中深意。堂兄更觉奇怪,忍不住问我为何这样说,不是自古以来的大英雄和电视上的那些人都是这样说、这样做的吗?难道恩怨分明还有错?见堂兄如此问,我便详细告诉了他其中深意。

我问他明不明白“玉不琢不成器”这句话的含意,他说这句话他懂。我说其实你并没弄懂这句话的意思,现在我就告诉你这句话的深意。

美玉要是不经过刻刀雕琢的话,不过就是一块不起眼的毛石罢了,只有经过不断的雕琢才会将它的光彩显现出来,成为世间珍宝。一个人就好比是未经雕琢的玉,而那些你的所谓恩人、仇人就好比是刻刀,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对你进行“雕琢”,使你成为“美玉”。

其实啊,这个世界上的一切众生都是自己的老师,自己的恩人。这些老师言传身教,用他们的实际行动做给你看,告诉你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违悖人性的。正因为他们从不同角度的教化,自己才明白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尤其是那些从反面教育你的“老师”,更是对你有着莫大的恩情,正因为他们的激发,自己才奋发图强,在人生的旅途上不退转、不堕落,奋勇向前。

你只要弄明白了这个道理,心中也就自然没有了怨仇情恨,没有了仇人,有的只是需要报答的恩情。一个人心中没有了怨仇情恨,自然少烦恼、生活得甜蜜快乐!所以说啊,“恩怨分明”这句话,害了一代又一代的人。

堂兄听我如此一说,心中的“结”虽然还不能完全释然,但还是不住地点头称是。

接着我又告诉他,一个生活在仇恨中的人,其实自己的内心是非常劳累痛苦的。与其让自己劳累痛苦,还不如忘掉心中的仇恨,让自己生活得愉快。

堂兄听完我的话,重重地舒了一口气,举起酒杯一饮而尽。随后,大家举起酒杯共祝元宵快乐,共祝在新的一年里只有恩情没有仇!为美好的明天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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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1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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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中叶,海上发生了一件离奇而神秘的怪事。引起了渔民,商船、海军和各国政府的注意。原来是海里出现了一个体型庞大的怪物。看到过它的人说,足有100米长,比巨鲸还大得多。有的轮船还被它撞了个大窟窿。

为了保证海上交通安全,美国海军部派出“林肯”号驱逐舰,组成远征队,去寻找并除掉这个“海怪”。法国巴黎自然博物馆,生物学教授阿尤纳斯,受邀参加远征队考察。

他们从纽约出发,绕过南美洲,进入太平洋,经过几个月的海上搜寻,一直没有找到“海怪”。正在他们垂头丧气,准备返航时,发现了一个长长的黑色物体露出海面,海面上留下一行白得耀眼的浪迹。“林肯”号全速追上去,但那怪物你快它也快,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船长气得不行,下令开炮。炮弹打到“怪物”身上,直接滑到了海里。

天黑了,“怪物”停在了水面上。为了不惊动它,“林肯”号也停了机,靠惯性慢慢跟上去。只有20米了,捕鲸能手尼德举起鱼叉,使劲投了出去,像是碰到坚硬的壳体,发出响亮的声音。只见“怪物”发怒地冲过来,撞得“林肯”号剧烈摇晃,阿尤纳斯和他的仆人康塞尔,还有尼德被抛下了大海。“林肯”号落荒而逃。

他们在海里挣扎着,游到了“怪物”背上。这哪是什么动物,分明就是一艘巨大的潜艇。过了一阵,潜艇启动了,一边前行,一边慢慢往下沉。三人慌了神,使劲敲打外壳。终于舱盖打开了,出来几个人,把他们押进了舱里。

这艘潜艇叫“鹦鹉螺”号,尼摩船长开始把他们当敌人。后来了解到,他们只不过是在追逐,捉拿“海怪”,并不是要消灭“鹦鹉螺”号。同意把他们留下,作为乘客,一起行动。

潜艇到了太平洋腹地的一座小岛,叫克利斯波岛。尼摩船长邀阿尤纳斯教授去海底打猎。他们穿上潜水服,带上特制的枪,走在海底的沙滩上。阳光斜射海面,经过海水的折射,给海底的岩石、植物、贝壳和珊瑚染上了缤纷的七彩,相互交融着、变换着,美不胜收。到了100米深的海底,阳光不再明亮,只是隐约可见。成群的鱼儿在身边游来游去。最后,船长打到一只水獭,皮毛十分漂亮。

一次,“鹦鹉螺”号在靠近新几内亚的一个小岛附近,触礁搁浅了。要等到满月涨大潮,才能退出来。这期间,他们受到土著人的围攻。土人拿着弓箭长矛,趁着退潮,向潜艇围过来,足足有五六百人。阿尤纳斯教授脸都吓白了,尼摩船长说:“不用怕,我有办法”。有20几个胆大的土人爬上了潜艇,结果刚接触到扶梯,就一个个,大叫一声被打到海里。原来是尼摩船长在扶梯上通了高压电。

“鹦鹉螺”号从太平洋,驶到了印度洋的锡兰岛附近,这里的珍珠举世闻名。阿尤纳斯教授在尼摩船长的带领下,去参观采珠。每年这个时节,都有许多人来这里采珠。他们划着小船,在采珠人身上捆根绳子,脚间夹块石头,跳到海里采珠。他们可没有潜水服,每隔30秒就必须上来换气,而且不是每一个珍珠贝都有珍珠,要看运气。尼摩船长一行,穿着潜水服在海底观看。突见一条大鲨鱼,张着血盆大口向一位采珠人冲过来。采珠人闪到一边,但还是被鲨鱼的尾巴打翻在地。鲨鱼一个翻身,回过头来,眼看采珠人性命不保。尼摩船长抽出短刀,冲上去照鲨鱼的腹部猛刺一刀,鲜血染红了海水。但鲨鱼并没有死。又向尼摩船长扑来。危急时刻尼德拿着鱼叉赶到,刺死了鲨鱼。尼摩船长和采珠人得救了。

“鹦鹉螺”号从亚丁湾,通过海底隧道进入大西洋,又从大西洋南下穿过南极,然后从美洲经过北极,达到挪威海域。他们在海底,打捞了古代沉船中的珍宝。见证了地壳运动沉入海底的城堡。欣赏了海底的奇幻美景,也经历了无数险境,最后,终于回到了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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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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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一千零一夜》,讲了许多神话故事,现在我就讲一两篇吧。

第一篇是这样的,有一天一个名叫阿里巴巴的人上山赶牛,看到了强盗,于是跟了进去,然后发现了宝藏,后来哥哥问他哪里有那么多的宝藏,阿里巴巴告诉了他,接着哥哥在去取宝藏的时侯被杀了,阿里巴巴为了给哥哥报仇,在路上碰到了一位小姑娘,最后在小姑娘的带领下杀死了强盗,从此,阿里巴巴过着富有的生活。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象阿里巴巴的哥哥一样贪财,要有一个平常心。

另一篇故事是这样的,古时侯,有三个人到皇宫里娶三个公主,第一个与第二个都通过了,到第三个的时侯,国王问他带的这是什么,那个人说:“是乌木马,可以骑着它随便到哪里。”国王叫着他的儿子试试,还真的到了另一个地方,在那里王子认识了一位公主,他们相互相爱,可不久公主被人抢走了,王子为了找公主,走啊走啊,终于找到了公主,并用了机智救出了公主,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要勇敢机智、聪明,爱上一个人,就应该在一起幸福的生活。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一定也要那么机智勇敢,有错就改,不要为了玩,而忘记了做作业,整天无所事事,成天不学习,不做事,在遇到困难时不退缩,要勇敢地面对现实,敢于挑战困难。

怎么样,想知道更多的内容,那就拿起这本书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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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门第小说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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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路过台东夜市时,织锦看见了小丁,她摆了一个烤肠摊,正满面欢喜地叫卖着。何春生在她的身后,两个人不时相互呵一呵冻僵的手,或是抱在一起跳几下,跺跺冻麻了的脚。织锦失神地望着他们,回想起何春生和她在一起的几年时光,从没笑得像今晚这样纯粹和放松过。想着想着,泪水就模糊了视线,她含着泪,暖暖地笑了一下,停了车。

她下了车,迎着凛冽的风穿过了马路。她要去告诉何春生,抽个时间把离婚手续办了吧。所有真爱,都应该得到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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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围城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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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的直接时代背景是1937年及以后的若干年,正是中国遭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时期。但要理解《围城》,必须追溯到近代特别是xx战争以来,中国在帝国主义列强大炮军舰之下,被迫地、却历史性地开始了与世界的接触,中华民族的古老文明与西方文明开始了前所未有的交锋、碰撞、冲突以至交汇、融合。这种文化现象在一大批留学生——钱锺书正是他们中的一员——的身上具体地、活生生地体现出来,因而具有值得解剖的典型意义。

作为一个学贯中西的大学者,钱锺书几乎必然地要从文化上来认识“围城”的精神困境,从而产生深刻的孤独感和荒诞感,在全书的结束部分,方鸿渐在经历了教育、爱情、事业和家庭(婚姻)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第324页)。

这里已经明显地引入了存在主义哲学的人生感叹。但这种文化困境、精神困境,却是发生在衰微积弱的老大中国与近现代资本主义文明的剧烈冲突中的,于是我们看到了这样一幅令人深省的画面:经过一家外国面包店,厨窗里电灯雪亮,照耀各式糕点。窗外站一个短衣褴褛的老头子,目不转睛地看窗里的东西,臂上挽个篮,盛着粗拙的泥娃娃和蜡纸粘的风转。(第353页)

还有全书结尾处那只著名的祖传老钟,方鸿渐的爸爸作为结婚礼物送给儿子儿媳的宝贝钟,每小时“只慢7分钟”的“很准”的钟,这会儿已经慢了5个钟头的钟: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第359页)

有些西方批评家说《围城》写了西方文化影响下中国知识分子的精神危机,也有中国批评家说表现了西方现代文明在中国的失败,从而证明了资本主义文明不救中国的主题。这些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钱锺书似乎并不是采取非此即彼的立场,他更着力于嘲讽伪文化人的可笑、可怜和可耻,更多地是要写出中西文化冲突中的尴尬、窘迫和困境。而从更广阔的文化意义上来体认,《围城》更主要的是写“围城”困境,其艺术概括和思想意蕴超出了狭隘的个人经验、民族的界限和时代的分野,体现了作者对整个现代文明、现代人生的深入思考,也凝结着作者对整个人类存在的基本状况和人类的基本根性的历史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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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余罪小说栗雅芳结局

全文共 1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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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各女主的结局是什么呢?下面一起看看余罪小说栗雅芳结局吧~

公主安嘉璐

人生若只如初见,安安代表初恋,美丽,纯洁,仿佛不食人间烟火,在最后一场案子开始的时候安安的表现让我觉着老常在设计一个仙子坠落凡间的结局,安安期待她的王子,她的骑士让她过得和公主一样耀眼,但是结果却是戈战旗是个骗子,骗的安妈倾家荡产,她妈的结局我没注意到,但是这类大规模集资的中间人根据过手的金额十年是可以判到的。解冰残废,母亲入狱,家庭破产,这就是公主的结局。当然我可能有点以恶意猜度老常的想法了。假如安妈没有出事儿,警觉了戈战旗的想法及时抽手甚至小赚一笔,解冰没有残废接过重案组的旗帜,最后或许成为总队长,安安和解冰结婚的话,诸位看官是否可以接受这样的结局?

解冰和安嘉璐的结局是求仁得仁,解冰得到了爱情,安嘉璐坠落凡间却找到了本心。

女强人肖梦琪

理智,科学,美丽。肖梦琪和我们工作中碰到的一些女强人类似,但是更加走到一个极端,所以余罪永远不会选择她的,在她的眼里余罪和他的小伙伴只是升职的台阶,只不过阴差阳错之下对余罪产生了好感,但是这种好感永远低于她的官阶,所以在余罪毫不犹豫放弃国际刑警深造的机会时,肖警官“终于实现了她的心愿”,到北京深造了,或许可以说是因为余罪已经结婚了,她没有太多的理由为了这份暧昧放弃她的追求。

美貌栗雅芳

栗总和余罪在一起纯粹是很多巧合造成的,呵呵不过从这个美貌的女人开始刁难余罪结果被给难堪到被余罪感动的时候我就心里偷乐——有戏。栗总会跟余罪“那个很多很多次”的原因大概是刺激吧,砸车,吐律师唾沫,给十万块,被救误会扇余罪一巴掌,到此基本火候够了,于是老常安排一出醉戏,两人搞个昏天黑地,然后刺激过了,这段感情难以维持的时候老常安排一出吸毒,于是顺理成章的,被余罪扇完送医院的栗总彻底沦陷了。

栗总这样生意成功的女人是不是会有这样的心态我是不知道,反正老常写的看着还挺合理,虽然结局不太合理,呵呵。我总以为栗总会是“这个寂寞难耐的女人,估计又有新欢了吧”,应该是这样,但是小女人一点,对余罪忠诚一点也是可能的,毕竟现实比小说更荒诞不是吗。

外柔内刚楚慧婕

黄三养女,这个女孩儿是外柔内刚,安安静静的做残疾学校老师,但是跟狗少出去一趟充分显示这个女人的江湖气质,最后心情好一点还给了狗少一个安慰的吻。总感觉这个女人也是有很多很多可以描写的,但是老常一笔带过了,不明原因,当然这样的女孩儿指望像栗总那样也是不可能的,两个人可以有一点小憧憬小暧昧。但是我唯一不理解的是,黄三死的时候楚拽着余罪不放,后来还帮余罪办了些事儿,为啥慢慢就没影了涅,这个女人写出来最起码也是有《猫眼》里面小瞳那样的魅力啊。想不通。

最后一个,猪脚的老婆,林靖宇。

高大,强壮,美丽,性感,英气,最重要的一点是爱和包容。安嘉璐的好感是因为她的花心,对解冰不够满意,而余罪却越来越优秀,当余罪还在警察学校的时候,安美女可曾有过一点关心?所以安嘉璐刺激林靖宇的时候会说“他只是因为不够优秀所以才会轮到你”,这话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她内心的想法。是的余罪还没有优秀到能配的上她,所以安美女的结局我看着很爽。

中间有一段剧情我觉着老常是不是改大纲了,老常可能最初设计的不是让林靖宇和余罪结婚,所以来了个黑涩会情人的想法,但是突兀的又变成了老杜的问题。..反正我是没看懂,不过改过之后真是好,我喜欢林靖宇这样的,我也以为最适合余罪的就是林。只有她能够接受余罪那个不成器的老爸,能在余罪面临选择的时候告诉余罪要选择余满堂,能容忍余罪婚前糜烂的关系,能理解余罪不能陪伴她的苦衷。看着这辛苦还房贷的小两口最后能小赚一笔事业小成真是开心。

最后,老常的书很精彩啊,没觉着很虐啊,结局我感觉有点刻意的大圆满啊,虽然这种圆满看着很满意,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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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同桌为小说体裁的日记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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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入初中后,我又了新的同桌。我的同桌他是个“小男人”,

身高只有六十来厘米,如果坐在同学们一样的凳子上课,几乎只露出半个头。因此在开学后,他父亲为他做了一根特殊的凳子,他才可以正 常上课,不至于影响学习。

刚开学时,老师让我与他坐在一起,虽然我嘴上不说,心里总不是滋味,好像身边有一个“怪物”一样,每当与同学们的眼光碰到一起,总是自卑地把目光移向别处,害怕她们刺伤我那可怜的自尊心。

经过半个多学期的相处,我渐渐地改变了对他的看法,觉得他很勇敢,很坚强。

每次上课,他总是探着脑袋,双手勾在桌子上,努力地做着课堂笔记,尽管他写每一个字是那么的不方便,但他从来不因为自己是残疾人而放弃努力,因为他从来就没有把自己当作有残疾的人。

每当学生排队出操或去食堂就餐,他总是抬头挺胸地走在排头。说实话他走路的姿势不什么雅观,左晃右晃地像个黑企鹅,别班同行的同学总会瞟来另样的目光,但他总是很泰然地走在前面,尽量迈开

他的大步,他不想同学们因为他而行动迟缓。我就是欣赏他那雄赳赳的气概。

没错,他是一个先天性残疾人,但那并不是他的错,对于这样的疾病缠身,他的内心充满了悲苦。当同学在体检时,从医生嘴里报出来的身高,这都是他向往。当他的身高被人脱口而出时,他痛苦地低

下了头,皱起了眉,那会泛着泪光凝视着体检报告中那令人无奈的文字。

一天,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位在四川地震中失去了双腿的舞蹈老师,她凭着自己的意志和信念活了下来,继续在舞蹈的生涯中磨练她的情感,在电视的银屏上展现了只属于她自己的那段优美的舞蹈。整

个舞蹈展现出了残疾人心中的憧憬,心中的坚强,心中的渴望,心中那不为人知的艰辛泪花。这使我无比的震撼:残疾人比健全人更加的伟大,更加的坚强,生命力更顽固。残疾人的心是脆弱的,只有

得到健全人的尊重和理解,他们才会更加的有自信,更加的快乐,才会对未来更加在、充满希望。

我曾暗暗地想过:我要和这位残疾同学一直同桌下去,要尽我自己的力量去帮助他,让他和班里的同学一样,享受着阳光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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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七彩小公主小说作文节选

全文共 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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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主

兰儿来到人类世界什么都没有干,天天在蓝天上飞着,从不感觉到累,好像变成机器人是的了,她的精灵则在家里睡大觉,打了好大的呼噜……

(七公主)

找宝石这件事根本难不倒紫谱儿公主,她想:我可不笨,紫色的石头肯定藏在紫色的地方,我一定能找到。

第一天,她去了吐鲁番的葡萄种植地,使用魔法把葡萄地里搜了一遍,竟然没有。

第二天,她带上了滋滋一起去找紫石,这时,她想了想,对滋滋说:“几个姐姐都是在神秘的地方找到的石头,不妨我们也去神秘的地方看看吧。”滋滋说:“姐姐,你这个想法真好,我们走吧。”于是,她们去了一个黑黑的洞里面,那个洞里面有一串紫色的葡萄,小公主说:“那是什么呀?正好我也饿了,把它吃了吧。”滋滋去把那串葡萄拿了下来,送给了小公主,小公主说:“谢谢你,滋滋,你也来吃吧!”滋滋刚咬了一口,一张大网从天上掉了下来,正好盖住了滋滋,滋滋说:“姐姐,快来救我!”小公主变了身,用全身力气把滋滋救了出来,这时,有一个张牙舞爪的大恶魔在小公主前面闪了一闪,小公主大叫:“啊!这个丑陋的东西是什么啊!”他扑了过来,小公主一闪,闪到了他后面,这只笨东西东张张西望望,看不到小公主了,他一回头,看到了小公主在后面,有把尾巴竖起来,向下一剪,小公主又一闪,闪到了他背上,那只恶魔又掀起了小公主的衣裙,小公主想:这样下去可不行,马上就会被他抓到的,怎么办?小公主想了一会,说:“滋滋,你和我同时用最大的魔法能量打他,好吗?”滋滋说:“好,姐姐。”忽然,她们同念咒语,像恶魔发出刺眼的紫色光芒,那个恶魔倒地而死了。小公主和滋滋的头上流下来豆大的汗水,这时,紫石落在了小公主头上,小公主把它安好,踉踉跄跄地和滋滋走了。

小公主回家后,她天天去图书馆去买音乐书。可是,由于她很可爱,被一个绑匪盯上了,小公主回家的时候,那个人偷偷跟在后面,等小公主走到一个偏僻的小路时,那个绑匪把小公主绑架了。但是,那个时候,小公主并没有感觉到,她的精灵和紫石在放在家里面,小公主在路上清醒了,她悄悄念起咒语:“紫色、紫色、紫色音符、逃跑回家!”说完,她就回到家去了,那个绑匪还在那里傻傻地说:“那个可爱的小女孩去那里了?”

紫谱儿跑回家后,她对精灵说:“我们去一个遥远的地方吧,那里我们可以学到很多音乐。”滋滋说:“好。”于是,她们一起去了音乐之城……

[七彩小公主小说作文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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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心爱的小说拍成了电视作文

全文共 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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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七月份开始迷恋上网络小说的,尤其爱读穿越小说。从去年到现在看的大概有上千部了吧,细细想来很倒也免不了惊讶,自己竟不知道看了那么多了.虽然数量大,但是真正让我印象深刻的确屈指可数。

前段时间,同学给我推荐了一部电视剧《来不及说我爱你》,我一看简介很是惊喜,因为正是我曾经看过的又印象比较深刻的那几部小说之一,当时的心情很激动,虽然还在上课,但是心早却已飞到了宿舍。放学铃一响,我就急急忙忙的回去了。男主角是我喜欢的一个演员钟汉良,这就更加深了我对这部片子的好奇心。但是看过几集之后还是让我失望了,终究大家说的是对的,看书和看电视真是完全不同的感受和心境,电视永远拍不出书的意境。不过更可悲的是,不但效果没出来,结局也由原来的悲剧改成了大团圆,这也许是中国影视界的悲哀吧,中国人喜欢大团圆,为了收视率,大抵只能如此了。再好的剧本也会因商业因素而改的面目全非,对于喜欢原著又恰好看到对应影视作品的的读者们也只有痛心的份了,为了不让自己失望还是不看为好。

我的这是什么心态呢,可能又是凡是喜欢追求完美的病态心理在作怪吧,不希望自己心目中美好的事物有一点瑕疵,希望每当想起这些的时候都能让自己拥有一些美好的记忆。有时还真是很讨厌自己这个样子,不过仔细想一下,又没有什么害处,就不在去纠结这个问题了。

前段时间比较热火的刘诗诗主演的《步步惊心》片花以及这两天由林心如主演《倾世皇妃》的片花在百度上点击率都很高,这两本原著原本都是穿越小说,恰好也是我看过的,虽然后者也被改的与原著大相径庭,怎奈画面都很唯美,又有点小期待了,都受不了我自己了,真是个矛盾体。

相信以后还会有越来越多的网络小说被拍成电影和电视剧,希望它们不要让我太失望了,不过我也会摆好心态客观对待的。虽然我是很爱小说但更是个超级影视迷,所以期待好的影视作品,期待重温佳作的美好。

[心爱的小说拍成了电视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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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与小说作文

全文共 1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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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之所以称之为梦想,就是因为那只是一个梦,当梦想实现了,就可称之为现实。

儿时有很多梦想,也大多只是梦想,随着年龄的增长,梦想也在不停的替换着,没有付出过努力,也多渐渐淡忘了。

写一部小说,一部可以感动很多人的小说,不知道什么时候的突发奇想,困扰了我很多年。不出意外,后来也淡忘了。

一日,和多年没见的竹马相遇,得体的西装,鼻梁上架着黑色镜框,走路一扭三晃,用夸张的语调说要请我吃饭。

饭桌上他侃侃而谈,和某某歌坛天后打羽毛球,和某某知名大律师是某俱乐部的好友,云里雾里的让我很是羡慕。

临别之际,给了一个地址,让我给他新书签售会捧场。

突然想起儿时的梦想,唯一一个没有跟任何人提起的梦想。

我觉得该付出些努力,静下心写点东西了。

写作初起,自然要赋予这本书点教育意义或者为某一观点润色什么的,就这样写了大概七万多字吧,突然感觉卡文了,大脑一片空白,果断没再写了。

几年过去了,总考虑着,当初为什么开始又放弃,终是没有为自己开脱的理由。

一日,一姐们在自己空间写出一段话:如果我一直写下去,我可能也是这个高度了。突然,感觉理由好像找到了。

后来一个哥们又在空间更新:我新书在某某网站首发。看了几章没了兴趣,总觉得少了点灵气,哪怕我也写不出带灵气的文章,但就是不想看这样的。就像儿时刚接触李白的诗,虽然写不出来,但觉得那就是好的,这种感觉很是微妙。

自觉很喜欢小说,最早接触小说是上初中时,有一位同学喜欢把小说带到学校,上课的时候看,那时总是为能看到蹭书而沾沾自喜,每每看到高潮处都手心冒汗,为了不把书弄脏,总是把手心里的汗擦在裤子两侧,时间久了,裤子两侧颜色总要淡一些。

看的多了就想学着写上那么一段,我和那位同学经常聚在一起编造故事,画着简单的小人,把整个故事演绎完整。不知道为什么终归是没有留下文字性的东西,也只是一堆画满涂鸦之作的废纸。

后来就不怎么看小说了,偶尔会有朋友想跟我侃侃面包树的问题,我回应没看过,他当时的眼神我至今记得,包含着诧异与不屑,整个人挺了挺,下巴微微抬起,我也只是把眼睛眯成一条缝,不让他看见我眼里的厌恶。至今我也没看过面包树,每当去图书馆想借阅一下,总是想起那微抬高的下巴,捏了捏拳头,总想着一记上勾拳,会不会让他的下巴永远低不下来。

年龄大了,感觉对什么东西都不那么专注了,像一本厚的小说,看到一半就不想看了,那种笔者赋予的教育意义,根本提不起阅读的兴趣,也就只能看看搞笑的小段子了。

有人就会说道,你应该看看白鹿原,看看活着。看看文学小说,不要总是看家长里短嬉笑怒骂的这些。可我只是图个高兴,看那个能高兴起来吗?

[我与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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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月亮背后小说结局

全文共 1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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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看着我,难以置信地看着我。

然后他转身,我看着他开门。

我突然想喊住他,我怕他出了这道门,真的就与我从此老死不想往来。

我想冲过去抱住他的腰,把他留下。

我控制着自己,我死死握着拳头,指甲掐得手心生痛。

可是——

周突然转过身,他看着我,眼里有很深的悲哀,我看见他眼里隐隐的泪光——

离开我,他也是伤心的吧。

可能他真的对我动过情。

“歆蕤,对不起——”他轻轻的说,声音有些抖,有点哽。

我的心一下软了——

“我能抱抱你吗?最后一次?”他的嗓子有些暗哑,眼里也有朦胧的雾气。

我看见他下巴上青色的、淡淡的胡须,他曾经笑着告诉我:这个叫下午三点钟影子。

他一天没有吃东西吧!

我恨自己这个时候还忍不住关心他。

我明显感到自己底气不足。

“我能抱抱你吗?”他的声音温柔的象天籁。

终于,我忍不住点点头。

他走过来,看着我,我也看着他,我想把他的样子印进脑海中,永远不要淡忘……

然后他一把将我抱进怀里,死死的、牢牢的、紧紧的、抱得我喘不过气来,他似乎想把我嵌进怀中,与他融为一体。

我闻着他身上我无比熟悉的味道,我曾经迷恋不已,现在也爱不释手的味道。

然后他把我的下巴抬起来,用唇、温柔的吻去我脸上的泪水,一点一点,慢慢的吻。

我的心沉迷在他的吻里,不由自主闭上眼睛。

眼泪不断涌出,他也不断地吻去,然后他柔软的唇印上我的眼帘,轻轻的吸去我的泪。

我抽泣着……

他的唇落在我的唇上,我有些心虚、摊在他怀里不敢动,我怕一动,就泄露了自己太过强烈的感情。

他慢慢吻我,温柔的撬开我的唇,深深的吻我……

然后我整个人都轻飘飘的,所有的思绪都乱了、思维也停止了。

我体会到什么叫兵败如山倒……

我应该在最后一个拥抱后,让他离开。可是我没有。我始终抗拒不了他,我终于还是输了,输得一败涂地。

黑暗中、我们纠缠在一起,喘息、流汗、抵死缠绵……如同两只最原始的兽。

我们彼此需要,渴望最深的接触、饥渴得如同需要空气、阳光和水般迫切。

在周的牵引下,我颤栗着体会到生命里第一次高潮……

一切结束。

我躺在黑暗中、躺在周的怀里,满足地喘息……

他轻轻抚着我的背、一下一下拍我,让我平静下来。

然后他对我说:“歆蕤,我想我是爱上你了!”

我喜极而泣……

陈淑桦还在吟唱“我这样爱你到底对不对……我宁愿流泪也不愿意后悔……”只是已经没了幽怨、没有犹豫、多了一份坚定。

躺在周温暖的怀里——

我想我也宁愿流泪不愿意后悔吧!

房间里冷气很足,周小心的帮我把被子盖好,我们在音乐轻轻的流淌中入睡。

朦胧中,我听见周说:“你永远不要离开我!”

我意识如游丝,只用鼻子哼了一声,又睡着了。

太幸福了,幸福到所有思维都停止,只想酣睡。

早上一觉醒来,太阳光透过浅蓝色的窗帘照进来,暖暖的,天空有着暧昧的晴朗。

心情出奇的好。

咦?周已经不在身边。

我看着空荡荡的床,心里涌上一阵失落,连带心也变得空荡荡的。

他竟等不到我醒就离开了……

我在床上躺着胡思乱想了一会儿,然后跳下床,赤脚走到客厅,端起一杯冷水喝下去……

心也冰冰的!

突然有人从背后将我环住,把我抱起来,我一惊,手里的水倾数倒出,撒到地毯上……

一张脸凑猛然凑到我的面前。

是周!

他没有走!

穿戴整齐的周神清气爽地看着我,一脸坏坏的笑,为吓着我而得意洋洋……

我开心起来,刚才跌到谷地的心,突然又飘了起来。

我偷偷摸了摸心脏,大喜大悲心脏可会承受不了?

“放我下来,救救我的地毯,很名贵呢!”我望着那一小片水渍,心疼不已。

周没有理睬我,用一个吻堵住我的唇。

“我还没刷牙呢!”我转过脸抗议。

可是周根本不等我把话说完,继续吻我,直到吻得我意乱情迷起来。

然后他笑着看着我,眼睛亮晶晶的,很黑、很诱人。

我也禁不住笑起来。

“放我下来吧,你不累啊?”我想表现一下自己的体贴,其实是想找毛巾来把地毯上的水渍弄干。

周根本不理会我,霸道地抱起我,将我抱进了厨房——

我一下呆住了,餐做桌上有雪白的豆浆、圆润的小龙包子、金黄的煎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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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初中优秀作文读诸葛亮的小说有感

全文共 1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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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认为,小说是精神产品,给人带来知识、趣味。

从下笔的那一刻起,我小说中的诸葛亮,一定要闪耀出“智慧的化身”这个角色。

诸葛亮的聪明,在于他把各种军事思想领悟得比较深。在这个书中,这个“战场”扩大化了,但诸葛亮的聪明依然淋漓尽致地表现。

小说中的爱情,必然是让人感动肺腑的,对主人翁的情感,力图刻划得深刻。

为了给读者更多的感受,我不得不精心构建我的故事情节,如果读者满意了,这就代表着我的成功;如果读者不满意,说明我做得不够好。

传统中的诸葛亮,一直是一个儒将风范,在我的小说中,诸葛亮不但“料事如神”、而且“材力勇捷”。

小说中的魔族中人,大多都是一些自持强大,肆意屠杀之辈。这些人,浑然不知“冥冥之中,自有公道。”诸葛亮的聪明,是他服从了这些客观规律。诸葛亮靠着他的善良与纯真,最终他打败了这些人,也是顺从了天理。

书中,一些人文的思想,定会闪耀出来的,小说中的社会,人与人之间是相互关心与友爱的,人与人之间是相互平等的,不存在欺压与杀戮。故事中的人物小白,小说中表现了她与诸葛亮纯真的恋,另一方面,表现了她作为一个爱心大使的形象,树立于读者心中。

小说来源于现实社会,现实社会中所有的怨怒、不平,通过小说中的人物,作者将尽力地表现出来。

对于小说中的战斗场面,传统中声势浩大的兵战,本小说中是与诸葛亮熟练运用军队是连在一起的。最吸引读者的是,本小说引用《诸葛亮兵法》的诸多名句,让读者亲身领略这位杰出的军事家的才能。

对于书中女主人翁,黄子香,她是一个善解人意而又温柔多情的女子,他对诸葛亮体贴倍置,显得很成熟。

子香打心眼里佩服主人翁的才能,能爱上她,是自己的福气。

关健时刻,子香会上阵,他会帮诸葛亮一把。子香在小说故事中展现了她温柔多情,而又勇猛的一面。与诸葛亮的爱,没有太多的坎坷,有的竟是浪漫与温馨。对于与诸葛亮相爱的场面,作者力图用各种温馨的情调进行渲染,展现给读者的,是不一样的感觉,不知不觉中,读者会领略到它的美。

爱情、争斗、智慧、在这里,一起尽情地展现,每一篇,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顿丰盛的晚餐。

读者从中不仅可以得到乐趣,还能获得许多丰富的知识。面对这样的小说,你还得等什么,千万别错过哦!

当你在生活中匆忙地过着,当你心情郁闷,觉得没有什么让你心动的,打开这部小说,你会觉得世界是多么可爱!原来生活是有很多乐趣的,只是你没有发现。

最后要说的,本书的作者曾是商务类专业毕业的,其中会插入商战方面的描写,是值得现代经商阶层去看的。

当一本好书,已悄悄地在你面前打开,赶紧找开吧,悄悄地进入这个世界。

[初中优秀作文读诸葛亮的小说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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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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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草房子》,就像品尝完一杯香茗,那份自然的清香萦绕在心头,久久挥之不去。《草房子》是现代作家曹文轩写的,书中主要介绍了桑桑和几个主人公在油麻地里的快乐生活。

《草房子》的主人公桑桑,是个勇敢、可爱、顽皮、善良,有正义感的孩子。他做了许多可笑的事,比如:把蚊帐拆了做渔网,夏天穿着冬天的棉袄去上学,唱乱七八糟的歌…但他也十分勇敢。有一次知不知道什么原因,纸月经常迟到,桑桑找了一个借口想去看看究竟,他一大早就来到纸月上学要走的路上等纸月,发现原来是板仓小学的三个坏孩子每天都欺负纸月,所以纸月才会迟到。桑桑教训了他们一顿,学校也对他们进行了处理,以后再也没人敢欺负纸月了。桑桑和纸月之间那种毫无瑕疵的纯情,让人感动。

书中还有许多精彩的部分,如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的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当桑桑知道自己脖子上的肿块无法治愈的时候,他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面对,他的这种对生命的热爱让我赞叹。

你还想看精彩的片段吗?还有许多是我没讲的,想看就一起来看《草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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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中考优秀作文及点评: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反省

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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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学者池田大作说:“任何一种高尚的品格被顿悟时,都照亮了以前的黑暗。”

所以,请不要害怕犯错误;但犯错误后会反省,才可以不犯同样的错误。

( 整理)

1992年获诺贝尔物理学奖的杨振宁,他一心要做一个成功的实验,但他每每都没有成功,美国人笑他说:“只要有爆炸的地方,都会有杨振宁。”杨振宁此刻也意识到自己确实不适合做实验,他经过千百次的反省后,决定放弃它,去追求其他的梦想。

他没有一直投身于自己的弱项,而是转身寻找别的梦想,于是,他取得了成功,成了举世闻名的物理学家。

相反,德国先两次成为世界大战的元凶,关键是在于它没有反省自己。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它为争夺知民地,而向英国挑战,结果,它耗费了人力、物力,最终以失败告终。在短短的二十几年后,它又

挑起了二战,战争的阴影笼罩了全世界。无数的正义之士为此献身。但正义终究战胜邪恶,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终获最后胜利,德国法西斯自食苦果。

现在人们逐渐认识到了反省的力量,因为反省让人不会在犯同样的错误。

如今的德国,对当年犯下的罪行,他们开始忏悔,他们从不否认那段给全世界带来灾难的罪恶历史,他们积极地与全世界交朋友,他们已经成为世界和平的有力维护者。

我们不会在痛恨德国人,他们彻底的反省感动了世人,我们有理由相信他们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学会反省,你会更快乐,世界会更美好。

( 整理)

点评

本文最显著的特点是对比论证方法的运用:一方面,事例的对比具有极强的代表性,既是中外对比,又是个人与整个国家的对比,还是科学领域和政治军事领域的对比;另一方面,大对比中套有小对比,杨振宁与德国构成大对比,德国今昔的变化构成小对比。因此小作者运用对比的技巧不能不说很高超。如果小作者再把日本因不反省战争罪行而引起亚洲及世界不安与反对的内容加进去,就更为精彩了。此外,文章还运用了引证等讲道理的方法辅助对比证明观点,增强了说服力,避免了单调。如果对语句和标题进一步修改会更好,如“所以,请不要害怕犯错误;但犯错误后会反省,才可以不犯同样的错误”,前后不够连贯,可改为“所以,请不要害怕犯错误;因为犯错误后能及时反省,就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标题可改为“反省,就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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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爱看小说的我作文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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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我_介绍自己的作文(1)

我叫徐海清,一个帅气的男孩,小小的鼻子,大大的眼睛,高高的个子。我属猴,名字的意思是:爸爸希望我的胸怀像大海一样宽阔。我非常喜欢看小说,一提到小说,我就很高兴。我家有许多小说书,有《冒险小虎队》、《怪鸟传说之迷》、《查理九世》每次看书,我都要看几个小时,我觉得看书很有趣。爸爸妈妈妈都叫我书呆子。我长大了想当一名漫画家或小说家。我很聪明但脾气爆燥,我要改掉这个坏毛病!

爱看小说的我_介绍自己的作文(2)

我就是我,一个普普通通的我。即没有赵云那样威风,也没有张飞那样威武!我最欣赏的就是我那水灵灵的眼睛,好似千里眼。别人在干嘛我一看就知道!我的爱好很广,有看书、打乒乓球、上网我最爱看武侠小说,有时看一眼就以为自己是一位武艺高强的盖世英雄,有时以为自己是诸葛亮,文武双全,有时以为自己是曹操,智勇多谋!我也爱打乒乓球,双休日时,我总是叫我的好兄弟梁皓然到家里来打乒乓球,一打就五六个小时,梁皓然都不耐烦了!我也是家里的开心果,在妈妈有烦恼时,我一逗她,笑得闹翻天!在爸爸不耐烦时,我一说笑话,把他弄得哈哈大笑!这就是爱看武侠小说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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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是小说控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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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爱的事情就是看小说,在这其中最享受的过程就是在字里行间漫游嬉戏,我最常去的地方,就是书房和图书馆……由此可见,我是一个“小说”控。

一个星期天的早上,爸爸妈妈有事出门了,临走时跟我说早餐在微波炉里,到时候自己端出来吃。我嘴里“噢”着,手上却捧着一本书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看到精彩处,仿佛自己就是书里的主人公,一会去巴黎,一会去墨西哥,一会去土耳其,到世界各地去游玩,经历数不胜数的稀奇古怪的事情。忽然,我听到开门声响,抬头一看,只见妈妈的表情十分生气,好似大海在咆哮,让人心里十分紧张。噢,原来我看书忘了吃饭了,妈妈无奈地叹了口气,说:“唉,你这个“书呆子”,看书也不能忘了吃饭呀!”

记得还有一次,在一个炎热的夏天,我正在聚精会神地看书,正在外面晾衣服的妈妈突然惊叫一声,并且直喊:“疼死我了!”我立即跑过去一看,只见妈妈的胳膊肿了一个大红包,原来妈妈被蜜蜂蜇了,疼得直流眼泪,并自言自语地说:“怎么办?好疼呀!”我突然想到在一本读过的书上说被蜜蜂蛰后,肥皂可以止痛,我立刻拉妈妈去卫生间,用肥皂往妈妈的伤口上抹,不一会妈妈便说;“我不疼了,你真是个聪明的好孩子!”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心想:“多亏我看了许多书,它让我了解了许多生活中的小常识,帮助妈妈解除疼痛。

这就是我,一个名副其实的“小说”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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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学六年级写景作文300字以及点评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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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听别人说不如自己去感受,今天我带着满怀的好心情,来到了白水县林皋湖。 早晨,好清爽! 在途中,我看到了好多的东西:高大而陡峭的山赫然屹立,枝条细长的柳树,仿佛亭亭玉立的少年。还有高大挺拔的白杨树,它像军人一样,站在路的两旁。还有一座亭子在山上,那里花草很多,有绿的、黄的、红的…… 不知不觉中,我们就来到了白水县的林皋湖。我坐在湖边,等着爸爸。柳条和秋风正在嬉戏着。我来到河坝上,站在坝中央,望着湖面。听说,这是由林皋湖和白水河组成的,占地约一百三十万平方米。碧波荡漾,微风习习,使人心旷神怡。

现在,我们正坐着租来的小船,游览着美丽的风景。我们第一个游赏的是金色的沙滩,而司机就是我。我快速的把船开到沙滩的边缘,岸上有金灿灿的沙滩和豪华的餐厅。突然,我看到了两只翠鸟,它们凝视着湖面,好像要准备捉鱼吃似的。

我往回开着,静静的遐想,仿佛自己是一只翠鸟,飞上高高的蓝天,看向云和蓝天亲密接触,自由自在。

太阳亲吻着西山,我依依不舍的离开了林皋湖。

点评:小作者观察细致,按照游览顺序,描绘了林皋湖的优美风光,写景能融入感情,修辞手法运用自如,给人美的感受。

[小学六年级写景作文300字以及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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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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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江水平静下来,月亮正从水天相接的地方升起来,霎时间江面上洒遍了银光;我深深的感受到在我受伤的时候,是您用温暖的手抚平我的创伤。"我觉得自己就好象在坐牢似的,样样都要被人管,无聊极了。如果你们是孩子,你的父母这么说你,你是否感到没有信心;全书字里行间流淌的全是浓浓的爱意,对土地,对父老乡亲的亲情、友情、爱情。特别是孙少平,也是我最佩服的角色。一个出身卑微,家境极端恶劣的农村少年,一个忍辱奋进,不卑不亢的学子,又或者说,农村的孩子,因自卑而上进,以上进求尊严。少平平凡的一生,分化于农田、城市工地,还有煤烟四起的地下坑道中。田晓霞的出现,给了少平的生活更加丰富的内容。关于她的章节,我都会一遍又一遍的通读因为有她出现的时候,总会让人觉得生活充满了阳光,有了她,少平就算生活再苦也还是幸福的。田晓霞是少平的一个梦,她的牺牲,让人认识到这就是生活。总之,世间所有的真情都在这里得到了体现。

我想起冰心曾说:“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路长径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凄凉。”这爱情,这友情,再加上一份亲情,便一定可以使你的生命之树翠绿茂盛。

读完路遥先生的这一著作后,我的心如同书名一样,平静又平凡地接受了平淡的结局。但是,在这平凡的世界里,却隐藏着一些不平凡的东西。当生命的搏斗,命运的抗争,精神的洗礼,社会的变迁,爱情的萌动等第诸多人性交织在一起的时候,就是一种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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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新老师作文及点评

全文共 1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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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那是很久以前,我看了《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的新老师--李老师作文你看那天上的彩虹,。900字作文大家都知道藏族的服饰别有一番滋味?什么嘛,我也太冤枉了。妈妈很喜欢文科,就像我身边的作文百科词典,我提出的任何作文问题她都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案。你又没有生我养我,你又凭什么让我家长来!

开学第一天,妈妈带我去报名,一看表格,我已经不在原来的班级了,我被分到五(1)班,这时,我听到有人在旁边说:“哎呀!五(1)班的班主任好呀!”“对呀!对呀!只要是他带过的学生都很优秀……”我一听,感觉我得意了许多,我觉得自己很幸运,能和一位好老师,一起度过小学高年级阶段。

走见五(1)班,便看见李老师坐那收学费,他那幽默而又严肃的脸,体现出他是个好老师。下午,发课本的时候,只要有同学没有发到任何一个科目的书,李老师一定会竭尽全力帮那位同学弄到,看得出来李老师还是个负责任的老师。

在后面的几天,我们上的语文课充满了欢笑。因为李老师很幽默。比如:老师在上《窃读记》,读到“我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时读书长大的”的含义时,李老师说到:“如果我们只吃饭,不读书,那会怎么样?”有位同学笑嘻嘻地说:“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对!”接着李老师学着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表情,弄得我们全班哄堂大笑。瞧!这不是幽默是什么?

名师点评

这篇写人文章小作者通过具体的事例给我们塑造了一位既幽默又严厉的老师形象。文章条理清楚,脉络清晰。不足的是详略不当,典型事例不够具体不能更深刻地表现老师的品质。

有时候,李老师会把严厉的要求用幽默的方式表达出来。比如,有些同学的作业字没有写好,李老师就会把他的作业撕掉,因此有了“李老撕”这个外号。还有如果有些同学没有做眼保健操,或者有些事没按李老师的要求去做,就抄!而且李老师还会选一些优美的片段让你抄,于是,“李老抄”又成了李老师的另一个外号。

一说起作业。对我来说,李老师的作业是不多不少,如果有时候多了的话,大部分都是抄写或背诵,但我相信李老师是对我们好。就拿前两天的事情来说吧,从现在到开学已经五天,老师每天都布置抄写或预习的作业。我们第一次做的时候,老师跟我们说做的要求。现在已经过去五天了,还有人没按要求做,李老明生气了,还生了从开学以来最大的气。老师的大发雷霆吓到了我们,李老说:“如果下午还不带来给我看重做的话,我就罚你们抄课文!”结果下午还有人没重做,李老师对我们失望了……

我想如果我们能多多配合老师,就能使老师天天开心,我们不能辜负老师的一片苦心。我相信,在新的学期,在新的学期,在新的老师、同学的陪伴下我会更加进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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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东宫的结局

全文共 5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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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一出关,就是西域诸国的地界,李承鄞哪怕现在当了皇帝,如果硬要派追兵出关去,只怕也会让西域诸国哗然,以为他是要宣战,到时候真打起仗来,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正因为如此,玉门关内亦张贴了缉拿钦犯的海捕文告,我和阿渡扮成男人的样子赫然被画在上头,不过名字可不是我们俩的。

说实话,那画画得可真像,李承鄞只见过一次我穿男装,难为他也能命人画得出来。

不过现在我和阿渡都是女装,海捕文告上通缉的江洋大盗可是男人,所以我和阿渡就排在了过关的队伍里。只是我们没有过关的文牒,怎么样混出关去,却是一桩难事。

我并不紧张,我包里有不少金银,阿渡武功过人,真遇上什么事,先打上一架,打不赢我们再用钱收买好了。

没想到这次我们既打不赢,也没法子收买。

我瞧着关下的将军。

裴照。

我觉得李承鄞真是狡猾,我便是绕着全天下跟他兜个圈子,仍旧得从玉门关出去,才能回去西凉。现在他派裴照来守住玉门关,挨个挨个盘查,就算是阿渡武功过人,试图硬闯,这玉门关常年驻着数万人的大军,真要打起来惊动了大军,我和阿渡只怕插着翅膀也飞不出去。

我对裴照笑了笑,裴照也对我笑了笑。

我说:“裴将军,你怎么会在这里呢?”

裴照道:“末将受殿下差遣,来这里追捕逃犯。”

我竟然还笑得出来:“裴将军乃是金吾将军,统领东宫三千羽林,不知是何等逃犯,竟然惊动了将军,一直追到玉门关来。”

裴照不动声色,淡淡地道:“自然是钦命要犯。”

我又笑了两声:“钦命要犯……”

阿渡微微一动,关隘上头的雉堞之后,便出现了无数兵甲,他们引着长弓,沉默地用羽箭指着我们。

我叹了口气,对裴照说道:“反正我今日无论如何都要出关去,你若是想阻我,便将我乱箭射死在关门之下吧,反正这样的事你也不止干了一次了。”

裴照却道:“太子妃误解殿下了,殿下待太子妃,实在是一片痴心。”

我道:“什么痴心不痴心,我和他恩断义绝,你不用再在我面前提他。”

裴照道:“承天门失火,并不是灯烛走水。”

我微微一惊。

“上元万民同欢,实在没有办法关闭城门,殿下忧心如焚,唯恐刺客将太子妃挟制出城,再难追捕,所以狠心下令,命人暗中放火,烧了承天门。”裴照语气仍旧是淡淡的,“殿下为了太子妃,可以做出这样的事情,为何太子妃,却不能原宥殿下。”

这消息太让我震惊,我半天说不出话来。承天门乃是皇权的象征,自从承天门失火,朝中议论纷纷,皇帝为此还下了罪己诏,将失德的责任揽到自己身上。我做梦也没有想过,那不是偶然的失火,竟然是李承鄞命人放的火。

裴照道:“殿下身为储君,有种种不得已之处。那日射杀刺客,误伤阿渡姑娘,乃是末将一意孤行,太子妃若要见罪,末将自然领受,太子妃不要因此错怪了殿下。”

我虽然没什么心机,却也不是傻子,我说道:“你休在这里骗我了。”

裴照道:“末将不敢。”

我冷冷地道:“你有什么不敢的,不是君命难违么?没有他下令,你敢调动羽林军围歼?没有他下令,你敢叫人放箭?你将这些事全揽到自己身上,不过是想劝我回去,我再不会上你们的当。裴照,三年前我在忘川崖上纵身一跳,那时候我以为我再不会见到你们。这三年我忘了一切,可是你大约从来不曾想过,我竟然会重新想起来。李承鄞做的那些事情,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他,你今日不放我出关,我便会硬闯,要杀要剐随你们便是了。”

裴照神色震动地看着我,他大约做梦也没有想到我会想起一切事来,他怔怔地看着我,就像是要用目光将我整个人都看穿似的。我突然觉得心虚起来,这个人对李承鄞可不是一般的忠心,他今天到底会怎么做呢?

裴照沉默了好久,忽然道:“不会。”

我觉得莫名其妙:“什么不会?”

他抬起眼睛来看我:“那日太子妃问,若是刺客抓着您,末将会不会也命人放乱箭将您和刺客一起射死?末将现在答,不会。”

我突然地明白过来,我朝阿渡打了个手势,阿渡拔出刀来,便架在我脖子里。

我说:“开关!”

裴照大声道:“刺客挟制太子妃,不要误伤了太子妃,快快开关。”

关门被打开,沉重的门扇要得数十人才能一分一分地推动,外头刺眼灼人的烈日直射进来,白晃晃的,晒在人身上竟微微发疼。

玉门关外的太阳便是这般火辣,我按捺住狂喜,便要朝着玉门关外策马奔去。

突然听到身后马蹄声大作,一队骑兵正朝这边奔驰过来。迎面旌旗招展,我看到旗帜上赫然绣着的龙纹,来不及多想,等再近些,那些马蹄踏起的扬尘劈头盖脸而来,我眯着眼睛看着这队越驰越近的人马,才发现为首的竟然是李承鄞。

我心猛然一沉。

我和阿渡催马已经奔向了关门。

我听到远远传来大喝:“闭关门!殿下有令!闭关门!”

那些士卒又手忙脚乱开始往前推,想把关门给关上。

眼看着沉重的关门越来越近,中间的亮光却越来越少,那些人拼命推着门想要关上,越来越窄,越来越近,只有一匹马的缝隙了,眼看着来不及了。阿渡的马奔在前头,她回过头想要将我拉上她的马,我却扬起手来,狠狠地抽了她的马一鞭,那马儿受痛,长嘶一声,终于跃出了关门。

关门徐徐地阖上,我看到阿渡仓惶地回过头来看我,她兜转了码头想要冲回来,可是沉重的关门已经阖上,她的刀本来已经插进门里,但是什么也改变不了了。关门关了,铁栓降下来,我听到她拼命地想要斩断那铁栓,徒劳的削砍只是溅起星星点点的火花,她不会说话,也不能发出任何声音,我看着那刀尖在门缝里乱斩着,可每一刀,其实都是徒劳。

大队的羽林军已经冲上来,我转身朝着关隘奔去,一直奔到了城楼上。我伏到城堞之上,弯腰看到阿渡还在那里孤伶伶捶打着城门,那样固若金汤的雄关,凭她一人,又如何能够撼动半分?我看到她咧嘴在无声地哭泣,我忽然想起赫失,他将我托付给了阿渡,又何尝不是将阿渡托付给了我。如果没有我,阿渡也许早就活不下去了,正如同,如果没有阿渡,我也早就已经死了。

突厥已灭,阿渡比我孤苦一千倍一万倍,二十万族人死于月氏与中原的合围,可是这样的血海深仇,她却为了我,陪我在中原三年。

事到如今,我只对不起她一个人。

羽林军已经奔到了关隘之下,无数人簇拥着李承鄞下马,我听到身后脚步声杂沓,他们登上了关楼。

我倒没有了任何畏惧,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

李承鄞的颈中还缚着白纱,其实我那一刀如果再深一点点,或许他就不能够再站在这里。

他独自朝着我走过来,而他每进一步,我就退一步。我一直往后退,直到退无可退,一直退到了雉堞之上。西风吹起我的衣袂,猎猎作响,就好像那天在忘川之巅。我站在悬崖的边上,而我的足下,就是云雾缭绕的万丈深渊。

李承鄞看着我,目光深沉,他终于说道:“难道你就这样不情愿做我的妻子?”

我对他笑了笑,并没有答话。

他问我:“那个顾小五,到底有哪里好?”

我的足跟已经悬空,只有足尖还站在城堞之上,摇摇欲坠。羽林军都离得非常远,沉默地注视着我。而李承鄞的目光,有着错综复杂的痛楚,仿佛隐忍,亦仿佛凄楚。

我仿佛做了一场梦,一切都和三年前一般,这三年来浮生虚度,却终究是,分毫未改。

我说:“顾小五有哪里好,我永远也不会告诉你。”

李承鄞忽然笑了:“可惜他已经死了。”

是,可惜他已经死了。

他说道:“你跟我回去,我既往不咎,还是会对你好。不管你是不是还惦记着那个顾小五,只要你肯跟我回去,我便再不会提起此事。”

我对他笑了笑,我说:“只要你答允我一件事,我就死心塌地地跟你回去。”

他脸上似乎一点儿表情也没有,只是问:“什么事?”

我说:“我要你替我捉一百只萤火虫。”

他微微一震,似乎十分费解地瞧着我。我的视线渐渐模糊,我却仍旧是笑着的:“忘川之水,在于忘情……忘川的神水让我忘了三年,可是,却没能让我忘记一辈子。”

眼泪淌过脸颊,我笑着对他说:“像你一直都忘了,多好啊。”

他怔怔地瞧着我,好像根本不懂我在说什么,我也不知道自己的表情,我明明是在对他笑的,可是却偏偏又在哭。我说:“这一次,我是真的要忘了。”

我回转身,就像一只鸟儿扑向天空,就像一只蝴蝶扑向花朵,我毅然决绝地纵身跃下。我明明知道,这里再无忘川,下面是无数尖利的碎石,一旦跌下去,便是粉身碎骨。

我听到无数人在惊叫,李承鄞情急之下,抢上来抽出腰带便扬手卷住我。一切的一切,几乎都像三年前的重演。我整个人硬生生被他拉住悬空,而他也被我下冲的惯性,直坠到城堞边。他一手扶着堞砖,一手俯身拉住我,手上的青筋因为用力而暴起,他脖子里的伤口,开始渗出鲜血,大约已经迸裂,可是他并没有放手,而是大叫:“来人!”

我知道一旦羽林军涌上来帮他,便再无任何机会,我扬起手来,寒光闪过他的眼前,他大叫:“不!”

我割裂了他的腰带,轻薄的丝绸撕裂在空气中,我努力对他绽开最后一个笑颜:“我要忘了你,顾小五。”

我看到他眼中错愕的神情,还有颈中缓慢流出的鲜血,他似乎整个人受到什么突然的重创,竟然微微向后一仰。我看到血从他伤口中迸溅而出,落在我的脸上。我笑着看着他,他徒劳地似乎想要挽住我,而是只差了那么一点点,他的指尖只能挽住风,他凄厉的声音回响在我耳边:“是我……小枫……我是顾小五……”

我知道他终于想起来了,这便是我对他最大的报复。三年前他主持的那场杀戮,湮尽我们之间的情感;三年后我便以此,斩断我们之间所有的一切。

我看到他合身扑出,也许他想像三年前一样跟着我跳下来,可是这里不是忘川,跌下来只有粉身碎骨。我看到裴照拉住了他,我看到他反手一掌击在裴照的胸口,他定然用尽了全力,我看到那一掌打得裴照口吐鲜血,可是裴照没有放手,更多人涌上去,死死拖住了他。

天真蓝啊……风声呼呼地从耳畔响过,一切都从我眼前渐渐恍惚。

我仿佛看见自己坐在沙丘上,看着太阳一分分落下去,自己的一颗心,也渐渐地沉下去,到了最后,太阳终于不见了,被远处的沙丘挡住了,再看不见了。天与地被夜幕重重笼罩起来,连最后一分光亮,也瞧不见了。

我仿佛看见围观的人都笑起来,好多突厥人都不相信白眼狼王真的是顾小五杀的,所以他们仍旧存着一丝轻蔑之意。顾小五捧着那张弓,似乎弹琴一般,用手指拨了拨弓弦。弓弦铮铮作响,围观的人笑声更大了,他却在那哄笑声中连珠箭发,射下一百只蝙蝠。

我仿佛看见无数萤火虫腾空飞去,像是千万颗流星从我们指端掠过,天神释出流星的时候,也就是像这样子吧。成千上万的萤火虫环绕着我们,它们轻灵地飞过,点点萤光散入四面八方,就像是流星金色的光芒划破夜幕。我想起歌里面唱,天神与他眷恋的人,站在星河之中,就像这一样华丽璀璨。

我仿佛看见自己站在忘川之上,我的足跟已经悬空,山崖下的风吹得我几欲站立不稳,摇晃着随时会坠下去,风吹着我的衣衫猎猎作响,我的衣袖就像是一柄薄刃,不断拍打着我的手臂。他不敢再上前来逼迫,我对他说道:“我当初错看了你,如今国破家亡,是天神罚我受此磨难。”我一字一顿地说道,“生生世世,我都会永远忘记你!”

我仿佛看见当初大婚的晚上,他掀起我的盖头。盖头一掀起来,我只觉得眼前一亮,四面烛光亮堂堂的,照着他的脸,他的人。他穿着玄色的袍子,上面绣了很多精致的花纹。我在之前几个月,由永娘督促,将一本《礼典》背得滚瓜烂熟,知道那是玄衣、纁裳、九章。五章在衣,龙、山、华虫、火、宗彝;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织成为之。白纱中单,黼领,青褾、襈、裾。革带,金钩暐,大带,素带不朱里,亦纰以朱绿,纽约用组。黻随裳色,火、山二章也。

他带着大典的衮冕,白珠九旒,以组为缨,色如其绶,青纩充耳,犀簪导,衬得面如冠玉,仪表堂堂。

那个时候,我以为我是第一次见到他。却不知道,我们早就已经见过,在西凉苍茫的月色之下。

我最后想起的,是刚刚我斩断腰带的刹那,他眼底盈然的泪光。

可是迟了,我们挣扎了三年,还是爱上了对方。这是天神给予的惩罚,每个饮过忘川之水的人,本来应该永远远离,永远不再想起对方。

我安然闭上眼睛,在急速的坠落之中,等待着粉身碎骨。

下落的力道终于一顿,想象中的剧痛还是没有来临,我睁开眼睛,阿渡清凉的手臂环抱着我,虽然她极力跃起,可是世上却没有人能承受这样巨大的下挫之力,我几乎能够清晰地听见她骨骼碎裂的声音,她硬生生地用她自己的身躯,当成了阻止我撞上大地的肉垫。我看到鲜血从她的耳中、鼻中、眼中流出,我大叫了一声:“阿渡!”我双腿剧痛,根本没有办法站起来,我挣扎着爬起,手足无措地想要抱起她,可是些微的碰触似乎便是剧痛,她神情痛苦,但乌黑的眼珠看着我,眼神一如从前一般安详,丝毫没有责备之意。就像看到我做了什么顽皮的事情,或者就像从前,我要带她溜出去上街。我抱着她,喃喃地叫着她的名字。

我明明知道,西凉早就回不去了。我明明是想要她先走,可是我对不起她,我明明知道,她不会将我独自撇在这孤伶伶的世上。而我也知道,我不会独自将她撇在这孤伶伶的世上。阿渡已经阖上了眼睛,任凭我怎么呼唤,她也不知道了。

我听到城门“轧轧”打开的声音,千军万马朝着我们冲过来,我知道所有人都还是想,将我拉回那痛苦的人世,将我带回那座冷清的东宫。可是我再也不愿受那样的苦楚了。

我对阿渡说:“我们一起回西凉去。”

我拾起阿渡的金错刀,刚刚阿渡拿着它砍削巨大的铁栓,所以上面崩裂了好多细小的缺口,我将它深深插进自己的胸口,却一点儿也不痛。也许这世上最痛苦的一切我都已经经历,死亡,还算什么呢?

血汩汩地流出来,我用沾满鲜血的双手握住阿渡的手,慢慢伏倒在她的身旁。我知道,我们终究是可以回家去了。

一切温度与知觉渐渐离我而去,黑暗渐渐笼罩。我似乎看到顾小五,他正策马朝我奔来,我知道他并没有死,只是去给我捉了一百只萤火虫。

现在,我要他给我系上他的腰带,这样,他就永远也不会离开我了。

我带着些微笑意,咽下最后一口气。

大地苍凉,似乎有人在唱着那首歌:

“一只狐狸它坐在沙丘上,坐在沙丘上,瞧着月亮。噫,原来它不是在瞧月亮,是在等放羊归来的姑娘……一只狐狸它坐在沙丘上,坐在沙丘上,晒着太阳……噫……原来它不是在晒太阳,是在等骑马路过的姑娘……”

原来那只狐狸,一直没能等到它要等的那位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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