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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法全文解读(17篇)

观后感是我需要写的,各位,我们看看下面的反家庭暴力法全文解读,大家一起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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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第二章家庭暴力的预防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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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

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

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协助。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预防知识教育等服务。

第十条 人民调解组织应当依法调解家庭纠纷,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

第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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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十三五规划建议全文解读

全文共 1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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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建议全文昨日发布,这是一张未来五年中国发展的蓝图。

推进股票和债券发行交易制度改革、推进高收益债券及股债相结合的融资方式、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超前布局下一代互联网、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深化国企改革、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推进能源革命、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等等,将改写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路径和状态。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上就《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起草的有关情况向全会作说明时明确指出,确保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2016年至2020年经济年均增长底线是6.5%以上。

6.5%!这是中央划定的“十三五”期间经济增长的底线。

6.5%意味着什么?

关于“6.5%是经济增长底线”早有“预热”。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上周末在韩国首尔首尔出席韩国经济界欢迎午餐会并发表主旨演讲时表示,“中国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这需要今后五年经济年均增长6.5%以上。保持中高速增长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既定目标。”

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司长徐林也不止一次在公开场合解读:如果今年经济增速按7%测算,那么到2020年要实现“两个翻番”的目标,年均增速必须达到6.56%,即6.5%左右是底线。

对于未来五年经济增长,中央的定位是保持中高速增长,而这个增长的底线是6.5%。这意味着什么?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员张立群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发展目标包含了一个区间运行的概念,即给定了增长的底线,也给出了适度增长的区间。这意味着‘十三五’期间的宏观调控要更加注重区间调控。同时也反映出我们对经济运行认识上的进一步深化。”

与“十二五”期间接近8%的年均增速相比,“十三五”时期,经济增速会明显放缓。但在习近平看来,“随着经济总量不断增大,增长速度会相应慢下来,这是一个基本规律。”

并且,值得注意的是,与经济增速相比,中央更注重就业、教育、社保、住房、医疗等民生指标。

正如李克强多次强调的“只要就业平稳,GDP增速高一点或者低一点都是可以接受的”。

习近平在五中全会上强调,“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既要看速度,也要看增量,更要看质量,要着力实现有质量、有效益、没水分、可持续的增长,着力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中实现经济增长。

6.5%是底线,但不一定是目标

6.5%是未来五年经济增长的底线,但这不一定就是“十三五”期间经济增长的预期目标。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章俊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十三五”期间的经济增速要维持中高速增长以实现到2020翻一番的目标,以及确保过剩和落后产能出清、就业不出大的问题为经济转型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的话,经济增速可能要介于6.5%和7%之间。“因此,我理解6.5%是底线,而同时隐含7%的目标。目标不一定要完全达到,但底线是不能突破的。”

“既然中国有能力保持更高的速度,为什么要向下引导预期呢?”交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对上证报记者说。他认为,“十三五”经济增长目标定在7%比较合适,“因为中国潜在增长率没有问题,城镇化、改革等创造的空间还很大。而结构调整也需要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

目前国内外主要研究机构普遍认为,“十三五”时期我国年均经济潜在增长率为6%-7%。但中央高层对于未来经济增长预期可能更为乐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上就明确表态,“我国经济今后要保持7%左右的增长速度是可能的。”

为何中央对经济增长潜力如此有底气?潜力来自何处?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给出了答案:从外部来看,全球经济对中国经济发展是有利的;从内部来看,区域发展、新型城镇化、创新驱动都是推动力。

此外,徐绍史还特别强调了一个重要因素,“我们有13亿人口、9亿劳动力、7000多万市场主体”。这句话也经常出现在李克强总理的讲话中,翻译过来就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也是大家一直指称的经济增长新引擎。

:十三五规划十大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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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全文解读

全文共 7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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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认为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顽强拼搏、开拓创新,奋力开创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国际影响力又上了一个大台阶。尤为重要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勇于实践、善于创新,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形成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

全会深入分析了“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的基本特征,认为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我们要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继续集中力量把自己的事情办好,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

全会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全会强调,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国,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党的领导。

全会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到二○二○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二○一○年翻一番,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明显加大,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

全会强调,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这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全党同志要充分认识这场变革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发展,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必须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培育发展新动力,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拓展发展新空间,形成沿海沿江沿线经济带为主的纵向横向经济轴带,培育壮大若干重点经济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分享经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实施一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在重大创新领域组建一批国家实验室,积极提出并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构建产业新体系,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实施《中国制造二○二五》,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培育一批战略性产业,开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构建发展新体制,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产权制度、投融资体制、分配制度、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税收制度,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大定向调控力度,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

全会提出,坚持协调发展,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增强国家硬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国家软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增强发展协调性,必须在协调发展中拓宽发展空间,在加强薄弱领域中增强发展后劲。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塑造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加快文化改革发展,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倡导科学精神,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坚持发展和安全兼顾、富国和强军统一,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全会提出,坚持绿色发展,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

全会提出,坚持开放发展,必须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构建广泛的利益共同体。开创对外开放新局面,必须丰富对外开放内涵,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协同推进战略互信、经贸合作、人文交流,努力形成深度融合的互利合作格局。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推进双向开放,支持沿海地区全面参与全球经济合作和竞争,培育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和经济区,提高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水平。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同有关国家和地区多领域互利共赢的务实合作,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全面开放新格局。深化内地和港澳、大陆和台湾地区合作发展,提升港澳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地位和功能,支持港澳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进民主、促进和谐,以互利共赢方式深化两岸经济合作,让更多台湾普通民众、青少年和中小企业受益。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朝着平等公正、合作共赢的方向发展,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积极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谈判,主动参与二○三○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全会提出,坚持共享发展,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分类扶持贫困家庭,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提高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促进就业创业,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缩小收入差距,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理顺药品价格,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全会强调,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各级党委必须深化对发展规律的认识,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动员人民群众团结奋斗,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宣传和组织群众能力,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协商,依法保障人民各项权益,激发各族人民建设祖国的主人翁意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共识和力量。加快建设人才强国,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坚决维护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信息、国防等安全。

全会分析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就是深入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把《建议》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全党要把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继续顽强奋斗,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如期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任务。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着力解决一些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形成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刘晓凯、陈志荣、金振吉为中央委员会委员。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令计划、周本顺、杨栋梁、朱明国、王敏、陈川平、仇和、杨卫泽、潘逸阳、余远辉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令计划、周本顺、杨栋梁、朱明国、王敏、陈川平、仇和、杨卫泽、潘逸阳、余远辉开除党籍的处分。

全会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万众一心,艰苦奋斗,共同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

新闻热点:五中全会公报的民生看点

十八届五中全会于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了“十三五规划”,明确了今后5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会议结束后发布的大会公报,也引起了广泛关注,出现了许多新的看点。从公报的内容来看,一个非常鲜明的特点,就是在“十三五”乃至今后相当一段时间,民生都将是最为重要、最受关注的方面。

脱贫、解困、缩小地区差异

解决贫困问题,无疑是引人注目的民生看点。公报指出,一是要让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二是贫困县全部摘帽,三是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别看短短的三句话,内容可是十分丰富,任务也相当艰巨。要知道,按照现行标准,中国还有数千万人处于贫困线以下。要在5年之内全部脱贫,难度可想而知。公报特地在脱贫的前面加上“现行标准”,也进一步说明了脱贫的难度。尽管如此,既然把这一目标写进了公报,就一定会想方设法去实现这样的目标,并有可能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在“现行标准”上作出更多优化和提高,这也可以称之为自加压力吧。

而让贫困县摘帽,听起来很简单,做起来却很艰难。因为,在中国,还有许多经济欠发达地区,且发展极不平衡。要摘掉贫困县帽子,不仅需要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还必须加强协调发展,提高平衡发展能力。公报把协调发展作为“十三五”第二重要的发展理念,也是充分考虑到了协调发展对中国的重要,对脱贫、解困、缩小地区差异的重要。如果“十三五”期间能够让所有贫困县脱贫,那实现第二个中国梦的基础就会更加牢固,第一个中国梦的收官就会相当圆满。

至于区域性整体贫困,则是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且这样的区域还在呈震动式转变,处理不好,还会形成群体式传染,造成各种人群的板块式贫困。如产业调整中出现的不同产业的贫困状况变化。所以,如何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也是脱贫工作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特别在消除贫困县方面,不能形成脱贫县内部的严重的区域性贫困。只有消除了区域性贫困的脱贫和消除贫困县,才有意义、才有价值。

不断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而消除贫困,毫无疑问应当不断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所以,公报提出了到2020年经济增长速度与居民收入两个翻番的目标。虽然公报没有像外界预测的那样,具体提出“十三五”期间的经济增长速度和居民收入增长速度,但是,从定性表达中也可以判断出“十三五”期间必须保持怎样的经济增长速度和居民收入增长速度。

公报提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要想实现翻番,那么,“十三五”期间的平均经济增长速度将不能低于6.5%。即便个别年份能够低于这一增长速度,那也只能是个别,且其他年份必须补上。否则,就很难实现翻番目标。而按照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的要求,这期间的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将不能低于经济增长速度,应当在6.5%,且要考虑价格因素。不仅如此,还必须把“平衡性”放在突出位置,以避免可能出现的内部结构不合理、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

实行全面放开二孩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争论较大、议论较多的话题——放开二孩问题,在公报中也明确了。那就是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基础上,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虽然政策执行的结果到底会怎样,会不会因此出现人口数量的迅速反弹,还有待观察。但是,政策意图却是非常明确的,其对民生可能产生的作用也是值得关注的。

一方面,放开二孩政策是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到来,避免形成人口断档,避免出现用工难、用工贵等方面的问题,从而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增加动力;另一方面,是为了增强劳动力红利,因为,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以及劳动力成本的不断攀升,劳动力红利已经逐步消失。在经济转型还没有到位的情况下,能否依靠人口红利来弥补劳动力红利消失的不足,也是政策制定必须认真考量的问题之一。即便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出现人口快速增长的现象,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人口过快下滑引发的社会矛盾。可能出现的现象是,高层次家庭生二孩的概率会低一些,低层次家庭、尤其是生活相对贫困家庭生二孩的概率要更大一些,如何平衡这方面的关系,解决放开二孩政策以后可能出现的人口素质下降、教育水平降低等方面的问题,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给予职业教育更多倾斜

也许正是考虑到这方面可能出现的情况以及针对目前中国教育的现状,公报在教育方面,也给了很多看点。公报指出,提高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这段表述,有一个特别引人注目的地方,就是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的问题。要知道,这不仅仅是一个是否减免费用的问题,而是一种政策导向,那就是在下一步的发展中,职业教育将成为非常重要的板块,现在的许多普通高等教育有可能逐步转化成职业教育,这将对下一步整个中国的教育体制产生积极而明显的影响。同时,为提高整个中国教育的基础水平、基础能力、就业素养打下坚实基础,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创造更好的条件。更重要的是,通过这样的转型,对就业和居民收入增长将提供更好的支撑。其包含的民生内涵,应当是非常深的。关键在于,如何在今后加大投入和政策扶持方面,给予职业教育更多的倾斜。

当然,义务教育、高中阶段的普及教育等,也会受到非常重视,但随着职业教育的普及,基础教育也会出现一些转型。

总之,五中全会公报的民生看点很多,如社会公平、收入分配、环境保护等,也都是非常重要的民生看点,但以上分析的几个方面,还是更加明显和重要的,对“十三五”期间各项目标任务实现的影响也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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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十三五规划全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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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起草的有关情况向全会作说明。

一、建议稿起草过程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制定和实施好“十三五”规划建议,阐明党和国家战略意图,明确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基本理念、重大举措,描绘好未来5年国家发展蓝图,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的协调推进,事关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

为此,今年1月,中央政治局决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十三五”规划建议,成立由我担任组长,李克强同志、张高丽同志担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地方负责同志参加的文件起草组,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承担建议稿起草工作。

1月28日,党中央发出《关于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研究“十三五”规划建议征求意见的通知》,在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和建议。2月10日,文件起草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建议稿起草工作正式启动。

从各方面反馈的意见看,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重点研究“十三五”规划建议问题并提出建议,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综合判断,“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战略机遇期内涵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发展既面临许多有利条件,也面临不少风险挑战。大家普遍希望,通过制定建议明确“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主要目标,特别是要以新的发展理念推动发展,提出一些具有标志性的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举措,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文件起草组在起草过程中,充分考虑、认真吸收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文件起草组成立9个多月来,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多次召开会议进行讨论修改。根据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7月底,建议稿下发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包括征求党内部分老同志意见,还专门听取了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其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3次会议、中央政治局召开2次会议分别审议建议稿。

从反馈情况看,各地区各部门对建议稿给予充分肯定。大家一致认为,建议稿体现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决策部署,顺应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在要求,有很强的思想性、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建议稿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新的突破,对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建议稿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和期盼,提出一系列新的重大战略和重要举措,对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各方面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议对“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作出更加深入和更具前瞻性的分析概括。二是建议进一步突出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就业、教育、社保、住房、医疗等民生指标。三是建议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带来的机遇,将优势资源集聚到重点领域,力求在关键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四是建议进一步提高绿色指标在“十三五”规划全部指标中的权重,把保障人民健康和改善环境质量作为更具约束性的硬指标。五是建议重视促进内陆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六是建议更加注重通过改善二次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明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举措,把更多公共资源用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中央责成文件起草组认真研究和吸纳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文件起草组全面汇总、逐条分析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做到了能吸收的尽量吸收。

二、建议稿的主要考虑和基本框架

建议稿的起草,充分考虑了“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要求。

第一,“十三五”规划作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必须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表现出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三大特点,增长速度要从高速转向中高速,发展方式要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经济结构调整要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发展动力要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这些变化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是我国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必然要求。制定“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建议,必须充分考虑这些趋势和要求,按照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总要求进行战略谋划。

第二,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新机遇和新矛盾新挑战,谋划“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确立新的发展理念,用新的发展理念引领发展行动。古人说:“理者,物之固然,事之所以然也。”发展理念是发展行动的先导,是管全局、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的东西,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发展理念搞对了,目标任务就好定了,政策举措也就跟着好定了。为此,建议稿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并以这五大发展理念为主线对建议稿进行谋篇布局。这五大发展理念,是“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也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发展经验的集中体现,反映出我们党对我国发展规律的新认识。

第三,“十三五”规划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规划,必须紧紧扭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存在的短板,在补齐短板上多用力。比如,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就是一个突出短板。我们不能一边宣布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另一边还有几千万人口的生活水平处在扶贫标准线以下,这既影响人民群众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满意度,也影响国际社会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认可度。此外,在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等方面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短板。谋划“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全力做好补齐短板这篇大文章,着力提高发展的协调性和平衡性。

另外,考虑到建议通过后,还要根据建议制定“十三五”规划纲要,两个文件之间要有合理分工。所以,建议在内容上重点是确立发展理念,明确发展的方向、思路、重点任务、重大举措,而一些具体的工作部署则留给纲要去规定,以更好体现和发挥建议的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

在建议稿起草过程中,我们注意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既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倒推,厘清到时间节点必须完成的任务,又从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顺推,明确破解难题的途径和办法。二是坚持立足国内和全球视野相统筹,既以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主动适应和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又从全球经济联系中进行谋划,重视提高在全球范围配置资源的能力。三是坚持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既着眼于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对外开放、国防建设和党的建设,又突出薄弱环节和滞后领域,集中攻关,提出可行思路和务实举措。四是坚持战略性和操作性相结合,既强调规划的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又突出规划的约束力和可操作、能检查、易评估,做到虚实结合。

在结构上,建议稿分三大板块、八个部分。导语和第一、第二部分构成第一板块,属于总论。第一部分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形势和指导思想,总结“十二五”时期我国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分析“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的基本特征,提出“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必须遵循的原则。第二部分讲“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基本理念,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提出并阐释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第三至第七部分构成第二板块,属于分论,分别就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进行阐述和部署。第三部分讲坚持创新发展、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从培育发展新动力、拓展发展新空间、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构建产业新体系、构建发展新体制、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7个方面展开。第四部分讲坚持协调发展、着力形成平衡发展结构,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4个方面展开。第五部分讲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筑牢生态安全屏障6个方面展开。第六部分讲坚持开放发展、着力实现合作共赢,从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化内地和港澳以及大陆和台湾地区合作发展、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积极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6个方面展开。第七部分讲坚持共享发展、着力增进人民福祉,从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就业创业、缩小收入差距、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促进人口均衡发展8个方面展开。

第八部分和结束语构成第三板块。第八部分讲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实现“十三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从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体制机制、动员人民群众团结奋斗、加快建设人才强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确保“十三五”规划建议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6个方面展开。结束语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艰苦奋斗,共同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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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需要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

建议稿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发展要求和重大举措。这里,就其中几个问题作简要说明。

第一,关于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建议稿提出今后5年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的目标。主要考虑是,确保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必须保持必要的增长速度。从国内生产总值翻一番看,2016年至2020年经济年均增长底线是6.5%以上。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一番看,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9109元和5919元。到2020年翻一番,按照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的要求,“十三五”时期经济年均增长至少也要达到6.5%。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有利于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更加切实感受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果。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产能过剩化解、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创新驱动发展实现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空间,经济下行压力明显,保持较高增长速度难度不小。考虑到正向引导市场预期和留有一定余地,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建议稿提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的目标。

国内外主要研究机构普遍认为,“十三五”时期我国年均经济潜在增长率为6%-7%。综合起来看,我国经济今后要保持7%左右的增长速度是可能的,但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也比较多。这是因为,未来一个时期全球经济贸易增长将持续乏力,我国投资和消费需求增长放缓,形成新的市场空间需要一个过程。在经济结构、技术条件没有明显改善的条件下,资源安全供给、环境质量、温室气体减排等约束强化,将压缩经济增长空间。经济运行中还存在其他一些风险,如杠杆率高企、经济风险上升等,都对经济增长形成了制约。同时,随着经济总量不断增大,增长速度会相应慢下来,这是一个基本规律。

“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既要看速度,也要看增量,更要看质量,要着力实现有质量、有效益、没水分、可持续的增长,着力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中实现经济增长。

第二,关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直接反映城镇化的健康程度。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预测,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45%左右。按2013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5.9%计算,年均提高1.3个百分点,年均需转户1600多万人。现在,按照常住人口计算,我国城镇化率已经接近55%,城镇常住人口达到7.5亿。问题是这7.5亿人口中包括2.5亿的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外来常住人口,他们在城镇还不能平等享受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带来一些复杂的经济社会问题。

建议稿提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是要加快落实中央确定的使1亿左右农民工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定居落户的目标。这1亿人主要指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和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

实现1亿人在城镇落户意义重大。从供给看,在劳动年龄人口总量减少的情况下,对稳定劳动力供给和工资成本、培育现代产业工人队伍具有重要意义。从需求看,对扩大消费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扩大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具有重要意义。实现这个目标,既有利于稳定经济增长,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是全面小康社会惠及更多人口的内在要求。这就要求加大户籍制度改革措施落实力度,加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这一目标实现。

第三,关于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我国现行脱贫标准是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按2010年不变价计算为2300元,2014年现价脱贫标准为2800元。按照这个标准,2014年末全国还有7017万农村贫困人口。综合考虑物价水平和其他因素,逐年更新按现价计算的标准。据测算,若按每年6%的增长率调整,2020年全国脱贫标准约为人均纯收入4000元。今后,脱贫标准所代表的实际生活水平,大致能够达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所要求的基本水平,可以继续采用。

通过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7017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目标是可以实现的。2011年至2014年,每年农村脱贫人口分别为4329万、2339万、1650万、1232万。因此,通过采取过硬的、管用的举措,今后每年减贫1000万人的任务是可以完成的。具体讲,到2020年,通过产业扶持,可以解决3000万人脱贫;通过转移就业,可以解决1000万人脱贫;通过易地搬迁,可以解决1000万人脱贫,总计5000万人左右。还有2000多万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可以通过全部纳入低保覆盖范围,实现社保政策兜底脱贫。

第四,关于实施一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在重大创新领域组建一批国家实验室。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把重要领域的科技创新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实施一批关系国家全局和长远的重大科技项目。这既有利于我国在战略必争领域打破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更有利于开辟新的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领域、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2014年8月,我们确定要抓紧实施已有的16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进一步聚焦目标、突出重点,攻克高端通用芯片、集成电路装备、宽带移动通信、高档数控机床、核电站、新药创制等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形成若干战略性技术和战略性产品,培育新兴产业。在此基础上,以2030年为时间节点,再选择一批体现国家战略意图的重大科技项目,力争有所突破。从更长远的战略需求出发,我们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在航空发动机、量子通信、智能制造和机器人、深空深海探测、重点新材料、脑科学、健康保障等领域再部署一批体现国家战略意图的重大科技项目。已经部署的项目和新部署的项目要形成梯次接续的系统布局,发挥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优势,集中力量、协同攻关,为攀登战略制高点、提高我国综合竞争力、保障国家安全提供支撑。

我国同发达国家的科技经济实力差距主要体现在创新能力上。提高创新能力,必须夯实自主创新的物质技术基础,加快建设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的创新基础平台。国家实验室已成为主要发达国家抢占科技创新制高点的重要载体,诸如美国阿贡、洛斯阿拉莫斯、劳伦斯伯克利等国家实验室和德国亥姆霍兹研究中心等,均是围绕国家使命,依靠跨学科、大协作和高强度支持开展协同创新的研究基地。当前,我国科技创新已步入以跟踪为主转向跟踪和并跑、领跑并存的新阶段,急需以国家目标和战略需求为导向,瞄准国际科技前沿,布局一批体量更大、学科交叉融合、综合集成的国家实验室,优化配置人财物资源,形成协同创新新格局。主要考虑在一些重大创新领域组建一批国家实验室,打造聚集国内外一流人才的高地,组织具有重大引领作用的协同攻关,形成代表国家水平、国际同行认可、在国际上拥有话语权的科技创新实力,成为抢占国际科技制高点的重要战略创新力量。

第五,关于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着经济健康发展。现代金融发展呈现出机构种类多、综合经营规模大、产品结构复杂、交易频率高、跨境流动快、风险传递快、影响范围广等特点。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主要国家均加大了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力度,核心是提高监管标准、形成互为补充的监管合力和风险处置能力。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发展明显加快,形成了多样化的金融机构体系、复杂的产品结构体系、信息化的交易体系、更加开放的金融市场,特别是综合经营趋势明显。这对现行的分业监管体制带来重大挑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加强金融监管提出了完善监管协调机制的改革任务。近来频繁显露的局部风险特别是近期资本市场的剧烈波动说明,现行监管框架存在着不适应我国金融业发展的体制性矛盾,也再次提醒我们必须通过改革保障金融安全,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建立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统筹协调监管、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主要经济体都对其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主要做法是统筹监管系统重要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尤其是负责对这些金融机构的审慎管理;统筹监管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包括重要的支付系统、清算机构、金融资产登记托管机构等,维护金融基础设施稳健高效运行;统筹负责金融业综合统计,通过金融业全覆盖的数据收集,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维护金融稳定。这些做法都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

第六,关于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问题,必须采取一些硬措施,真抓实干才能见效。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就是一项硬措施。这就是说,既要控制总量,也要控制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的强度。这项工作做好了,既能节约能源和水土资源,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也能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我国经济发展绿色水平。

“十一五”规划首次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十二五”规划提出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现在看,这样做既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根据当前资源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在继续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消耗强度双控的基础上,水资源和建设用地也要实施总量和强度双控,作为约束性指标,建立目标责任制,合理分解落实。要研究建立双控的市场化机制,建立预算管理制度、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更多用市场手段实现双控目标。

第七,关于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经过长期发展,我国耕地开发利用强度过大,一些地方地力严重透支,水土流失、地下水严重超采、土壤退化、面源污染加重已成为制约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矛盾。当前,国内粮食库存增加较多,仓储补贴负担较重。同时,国际市场粮食价格走低,国内外市场粮价倒挂明显。利用现阶段国内外市场粮食供给宽裕的时机,在部分地区实行耕地轮作休耕,既有利于耕地休养生息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又有利于平衡粮食供求矛盾、稳定农民收入、减轻财政压力。

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国家可以根据财力和粮食供求状况,重点在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开展试点,安排一定面积的耕地用于休耕,对休耕农民给予必要的粮食或现金补助。开展这项试点,要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影响农民收入为前提,休耕不能减少耕地、搞非农化、削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急用之时粮食能够产得出、供得上。同时,要加快推动农业走出去,增加国内农产品供给。耕地轮作休耕情况复杂,要先探索进行试点。

第八,关于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生态环境特别是大气、水、土壤污染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扭转环境恶化、提高环境质量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是“十三五”时期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现行以块为主的地方环保管理体制,使一些地方重发展轻环保、干预环保监测监察执法,使环保责任难以落实,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大量存在。综合起来,现行环保体制存在4个突出问题:一是难以落实对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二是难以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干预,三是难以适应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的新要求,四是难以规范和加强地方环保机构队伍建设。

建议稿提出的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主要指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市(地)县的监测监察机构,承担其人员和工作经费,市(地)级环保局实行以省级环保厅(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县级环保局不再单设而是作为市(地)级环保局的派出机构。这是对我国环保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有利于增强环境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有效性。这项改革要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力争“十三五”时期完成改革任务。

第九,关于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当前,我国人口结构呈现明显的高龄少子特征,适龄人口生育意愿明显降低,妇女总和生育率明显低于更替水平。现在的生育主体是80后、90后,他们的生育观念变化了,养育孩子的成本也增加了,同时社会保障水平提高了,养儿防老的社会观念明显弱化,少生优生已成为社会生育观念的主流。一方面,据调查,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以来,全国符合政策条件的夫妇有1100多万对。截至今年8月底,提出生育二孩申请的只有169万对,占比为15.4%。另一方面,我国人口老龄化态势明显,2014年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经超过15%,老年人口比重高于世界平均水平,14岁以下人口比重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劳动年龄人口开始绝对减少,这种趋势还在继续。这些都对我国人口均衡发展和人口安全提出了新的挑战。

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可以通过进一步释放生育潜力,减缓人口老龄化压力,增加劳动力供给,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这是站在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国家卫计委等部门经过认真测算,认为实施这项政策是可行的。

同志们!讨论、修改、通过“十三五”规划建议,是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做好这项工作,对指导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引领“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大家要全面把握和深刻领会建议稿提出的目标、理念、任务、举措,认真思考,深入讨论,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使建议稿更加完善。最后,让我们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共同把这次全会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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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家庭暴力教育作文

全文共 1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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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的情怀,无心的诉语,看不见的真爱,一切的一切在在说明情之一字,使人沐浴其中的光彩,但也有很多轮丧在它的欲念之下,痛苦的回忆始终缠绕,不曾有半点的歇息,那无边恶梦挥之不去,竟似成了我人生最大的羁绊!

有些心烦意乱,有些无名心痛,是自己太失败,还是真的不明所以,我不敢想象其中究竟隐藏着怎样的感情隐密,总之每一次的踏出随之而来的永远是莫名的埋怨和无名的怒火,什么都不明言,只是发火,沟通真就这么的难麽?

“情敌的彼此思念,比亲人的彼此思念还要多。”——钱锺书。情敌是潜在的危险,直接切中要害,因此无论是谁,一旦发现有了情敌,警觉性绝对的极高,这种潜意识与生俱来,没甚麽复杂性,只有当情敌消失时,危险才算解除。

我今天想说的是家庭暴力,提到家庭暴力的时候多数人脑海里首先想到的是男人对女人施加的身体暴力,但是现今的社会很多时候可怕的不是这种身体暴力,而是无形中的精神冷暴力。

这种暴力行为彼此都能造成,具体表现在夫妻之间长期的互不理睬、互不交谈,难得说上几句话,又或者出口伤人、冷嘲热讽,在精神上和心理上威胁恐吓对方,甚至停止性关系,它不会爆发激烈的肢体冲突,表面上看风平浪静,相安无事,实则危机重重,此情形下被动的一方受到了慢性的精神煎熬折磨,最终精神上极度紧张恐惧,对婚姻产生绝望,严重者甚至会罹患精神疾病。

这不分男女,甚至有很多时候是女方采取主动,而男方是受害者。

提起家庭暴力,是因为最近心情超不好,有点对号入座的感觉,很怀疑自己是不是正在遭受家庭软暴力,一直没有好好交谈,各种因素都有,但我受不了的是每一次的电话都挂掉,心里如今都产生阴影了,打电话还是不打都得思考再三,除了女儿的欢笑,实在享受不到婚姻应有的幸福感觉。

有专家说家庭冷暴力包括轻视、冷淡、疏远和放任,最明显的特征是漠视对方的存在,两人的交流降低到最低限度。

看来真是如此了,这情形绝不因宗教、文化、教育背景的不同而不同。

我感觉自己好像得了严重的心理疾病,现在的一切都不过是在自欺欺人,如何改变这一现状,此刻真的是一筹莫展,精神上的折磨真的让人发疯,有时有心想说些甚麽,也被对方一口噎死,有时候也想究竟问题出在谁的身上,但是没有答案,没有交流的情形下很难得出结论的,我只希望这一情况尽快结束,再这样下去我想自己真的会发疯的,家庭冷暴力,精神的折磨,我心中好似压着一座大山,久久喘不过气来,要甚麽时候才是个头啊……

想轻轻的从身后拥抱你,但你的冷漠却使我望而却步,接受我的爱真就那么的难麽?彷徨无措的感觉让人心醉迷离,讲不出口的爱意萦绕心间,爱情是把双刃剑,爱的深,恨的也深,但伤的也更很,远方的你能明白我痛苦的心麽?

你喜欢的人不一定喜欢你,喜欢你的又不一定是你喜欢的;不是没勇气说出口,而是害怕永远的失去,害怕连偷偷喜欢你的权利都被剥夺;那种想从身后紧紧抱住你的冲动,你又怎么会懂,我一直都在,但你却从未回头看过一眼。当我离开时,悲伤的只有我自己,与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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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适用话题:家庭暴力、生命、安全、争吵、人性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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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丈夫可能把中国妻子丢进大海。"德《图片报》27日称,意大利海岸近日发现一个被遗弃的行李箱,里面装着一具高度腐烂的女尸。意大利媒体怀疑,这可能就是2月在游轮上失踪的38岁华裔女子李英蕾(音)。

报道说,在意大利东北部海滨小城里米尼的海港,25日有人发现海水里漂着一个奇怪的大行李箱。有好奇者把行李箱拖上岸,竟发现里面装着一具女尸,随即报警。法医透露,箱子里的女尸有"亚洲人外貌,年龄大约35岁"。这让人联想到今年2月的一个案子。

今年2月9日,李英蕾与45岁的德国丈夫贝林及两个年幼的儿子一起登上一艘前往希腊的游轮。2月20日,游轮来到意大利一个港口,游轮员工清点乘客时发现,李英蕾竟然不见踪影。意大利警方接到报警后,在机场逮捕了准备乘飞机返回爱尔兰的贝林。

贝林在德国出生,在爱尔兰做IT顾问。中国出生的李英蕾在爱尔兰首都都柏林经营一家婚庆公司。妻子失踪后,贝林并没有报警,他狡辩说,妻子在希腊港口失踪,但她此前也做过类似的事,他以为她自己回家了。

李英蕾最后一次露面是2月10日,当时游轮抵达意大利热那亚。这家人走进一个旅游纪念品商店。店主说,中国女子和丈夫发生激烈争吵。男子还脱了鞋掷向女子。警方透露,贝林的大儿子说,妈妈不见后再没有出现,而爸爸要他们保持安静。

目前,贝林不承认杀妻,他的律师要求做DNA测试。意大利通讯社安莎社说,行李箱女尸身上没有发现暴力痕迹,一切还有待警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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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解读:最新民诉法司法全文

全文共 1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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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4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该司法解释从当日起实施。

这部“史上最长司法解释”有何看点?从以下七个关键词可窥一斑。最高法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杜万华对此进行了解读

【关键词:程序正义】

民诉法司法解释强调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兼顾公正与效率,重视程序的公开透明,落实“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和高效行使审判权”等原则,力图使民事诉讼制度更加科学和更具有操作性。

【法官点评】确保民事诉讼程序公正性是贯穿这部司法解释的主线,全文552条规定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体现程序公平正义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立案登记制】

司法解释规定,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此外,司法解释明确了因重复起诉不予受理的判断标准,并对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或者增加诉讼请求作出了细化规定。

【法官点评】诉权是当事人启动和推动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权利,也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权,是民事诉讼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功能。

【关键词:公益诉讼】

司法解释规定,有关机关和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除了符合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还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应当在十日内书面告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法官点评】民事诉讼法在2012年修改后增加了公益诉讼制度内容,但仅有一个条文规定。司法解释对民事公益诉讼作出了一系列细化规定。

【关键词:证据】

证据制度是现代民事诉讼制度的基石。本次出台的司法解释对民事诉讼的举证证明责任分配原则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对逾期举证及其后果作出了分层次、分情形予以处罚的规定。

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证据。

【法官点评】司法解释着重于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指引和规范法官组织质证和进行认证活动,并要求法官公开对证据审查判断的理由和结果,还对专家辅助人以及鉴定、勘验制度等问题做出了规定。

【关键词:诚实信用】

为促进诉讼诚信,司法解释明确,对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冒充他人提起诉讼或者参加诉讼,证人签署保证书后作虚假证言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进行处罚。同时,司法解释增加对虚假诉讼行为予以制裁的规定,打击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司法解释规定,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拒绝到庭、拒绝接受询问或者拒绝签署保证书,待证事实又欠缺其他证据证明的,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法院在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签署保证书。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法官点评】近年来民事诉讼中的虚假陈述、伪证、虚假调解、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规避执行等现象时有发生,必须予以严厉制裁。

【关键词:小额诉讼】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专门规定了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对此,本次出台的司法解释对小额诉讼程序作了细化规定。

司法解释明确,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银行卡纠纷,物业、电信等服务合同纠纷等九类金钱给付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涉外民事纠纷,知识产权纠纷,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以及其他不宜适用一审终审的纠纷,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法官点评】小额诉讼标的小,程序简单,当事人维权成本相应比较低。推动小额诉讼程序的落实,对于进一步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及时快捷保障当事人权利,意义重大。

【关键词:法庭纪律】

司法解释规定,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未经准许进行录音、录像、摄影的,未经准许以移动通信等方式现场传播审判活动的,其他扰乱法庭秩序,妨害审判活动进行的,法院可以暂扣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进行录音、录像、摄影、传播审判活动的器材,并责令其删除有关内容。拒不删除的,法院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制删除。

对于以上行为,法院还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处理。

【法官点评】有的当事人未经法庭许可,私自录音录像并单方面把对自己有利的一面放在网上,误导网民,不利于对方当事人实现诉讼权利。司法解释在这方面作出规定,就是要更好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利益,实现他们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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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家庭暴力的作文

全文共 1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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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爱,难道只可以苦苦地守着,却不能开诚布公地去说.守着,就象沉闷的火山,内里深处激荡翻滚,期待着一朝喷发.单单地守着,比不曾有过还痛苦,没有是迷茫,有了,却被锁在一个黑暗幽深的角落里,明知在眼前飘浮,但无力抓住,那种压抑,困惑和煎熬,真的好难过.]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话就多了,似乎我结婚后憋着的话,全都给他留着似的.不论酸甜苦辣,我都一古脑地抛给他,他倒好,无条件接受.

有几次,我总有些歪念头,我们一块去看场电影或到乡下走走.我苦苦的这些想法,却被他那个诡秘而温婉的笑给生生拒绝了。我到底怎么了?他在心里的份量越来越重,我时时在警醒自己,然而却是那么的软弱无力。

每当我被黑夜层层包裹时,不由自主地想起他,想看看他的笑,想和他说说话,想他站在身边,哪怕时间短暂。

然而最要命的是,在梦里竟与他牵手并肩,促膝相偎,我知道,他已是我心中不可或缺的依靠和信赖了。

我久已干渴的心注入了一眼清泉,疲惫困乏的身心,终于找到了一个栖息之所。这一别样感情难道真的是爱,如果是爱,难道只可以用来苦苦地守着,而不能开诚布公地去说。守着,就象沉闷的火山,在内里深处激荡翻滚,期待着一朝冲天而发。单单地守着,有时就是一种折磨,比不曾有过还要痛苦。没有,只是迷茫,有了,却又紧紧地锁在一个黑暗幽深的角落里,明知在眼前飘浮,却又无法捕捉,那种压抑、困惑、煎熬真的好难过。

我开始有了怕见他而又非常想见他的浑帐心理。不见心里空,见了情更怯。

我说过,与韩雨我们也是那么平淡无奇地过来的,一直没有那种揪心扯肺,朝思暮想的感受,如今都有家有小了,怎么就冒出如此强烈汹涌的爱之潮来,难道是对无爱人生的一个补偿。我感觉自己陷入了一片沼泽地。

家里弟弟盖新房,打电话要我给他赞助,如今建房都时尚,不是闹着玩的,弟弟张口就下了任务,不能低于二万。

我和弟弟是母亲一手拉扯大的,父亲有病去世得早,母亲含辛茹苦,风吹雨打为着我们姐弟二人,也算操碎了心,累弯了腰,给弟盖房说亲成家,几近榨干她那把老骨头,如今弟需要帮助,我这个唯一当姐的亲人,又怎能无动于衷,不加帮衬呢?

但此事还得和韩雨说一下,毕竟不是小数字。

晚上趁吃饭之机,我向韩雨摊牌,韩雨一言不发,好久,气哼哼地,迸出一句:“就你家事多,填不满的窟窿。”当时我便有点生气,常言说,亲帮亲,邻帮邻,有事还要靠对门。他倒好!我怒气升腾:“啥意思,拖累你啦!嫌烦啦?”韩雨一点也没让人,是又怎样?你看看从结婚以来,你家的破事就不断,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按下葫芦起来瓢,我是心灰意冷了,填不满的无底洞啦!”我脸都青了,那你干脆就断了这门亲戚,从此也就少烦你了”“早都想快刀剁麻,两头清。”我咬牙切齿,浑身打颤,“好!好!!很好!!!你可以六亲不认,但我不能不要亲娘和胞弟,今天把话撂这儿,钱我先借用,啥时你需要我砸锅卖铁还你。”我转身而去。

等我从银行回来,怒气冲冲地要与韩雨一决清算时,他却蒸发了,打几个电话,均告不知,钱已被他取走多半。

一场昏天黑地的闹剧注定要上演,我坐着痴了心地等他,这一次不说个水落石出,绝不罢休。

半夜我听到细微的声响,知道他回来了,果然他又钻进儿子的房里,见我到来,他旁若无人似的,好象他身边的我并不存在,我耐着性子求他,“钱呢?”

不言不语。

“请问咱存折里的那些钱呢?”

头也没抬,“取啦!”

“什么时候取的?做啥用的?”

沉默。

我又气又恼又急。

“你是聋了还是哑了?说呀!”“上月,给他爷爷看病啦!”

“那为何瞒着我。”

“忘啦!难道只许给你妈,不能给我父母?”

“可以,很会编,看能编得天衣无缝,洒土不漏吗?你出来,我们再好好说说。我再求你一遍算借我行吧?”

热脸贴上个冷屁股。

我实在恼怒,掀了桌子,恰好盘子飞起砸在他脸上,他得理不让人,对我痛下杀手,头上身上留下了罪恶明显的有力证据。这一夜我基本无眠。

第二天,我请了假,回到娘家。

[关于家庭暴力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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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要点解读

全文共 4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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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微博网聊记录等可作为民事案件证据、公益诉讼受理条件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制定、民事诉讼审理未经准许录音录像可强制删除……伴随着这一系列与民众密切相关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条文最多、篇幅最长,内容最为丰富、十分重要,参加起草部门最多(17个部门)、参加起草人员最多,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中适用最为广泛的司法解释2月4日起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表示,司法解释全文552条规定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体现程序公平正义的具体措施。

这部司法解释有哪些要点,本网记者为您一一解读

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依法保护起诉权,民事诉讼实行立案登记

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把加强对当事人诉权的保护作为重点修改内容,新增加规定了公益诉讼制度、第三人撤销诉讼两项重大诉讼制度以外,还通过完善起诉制度、证据制度、送达程序、审前程序、审理程序、再审程序、执行程序等,进一步加强了对当事人诉权的司法保障和程序要求,充分体现了对当事人民事诉讼主体地位的尊重。

杜万华介绍,为贯彻落实民诉法新规定,民诉法司法解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进一步完善:

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的要求,依法保护起诉权,建立立案登记制。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二是依法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一审、二审、再审各个阶段申请撤诉行为;

三是增加规定反诉构成的要件;

四是明确规定因重复起诉不予受理的判断标准;

五是对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或者增加诉讼请求作出细化规定;

六是细化规定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的适用条件、审理程序、审理方式以及救济途径等,以防止有关救济程序制度之间重复交叉,为当事人实现诉讼救济提供明确的途径指引,切实维护当事人、案外人、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既判力、严肃性和稳定性。

保障司法公开——

规定申请查阅裁判文书的范围和方式

审判公开是实现审判公正的重要保障。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判决书应当写明裁判结果和裁判理由,公众有权查阅发生法律效力裁判文书的规定,对于保障和落实诉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具有重要意义。

为落实民事诉讼法的上述规定,民诉法司法解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一是严格执行开庭审理规定,对二审、再审程序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情形予以限制;

二是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制作;

三是规定申请查阅裁判文书的范围和方式。

“民事诉讼法的实施是一个配套的系统工程,除了这部552个条文的司法解释之外,对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和对民事案件的案由的修改工作也在同步进行中,力争尽快公布。”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实施修改后民事诉讼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孙佑海表示。

规范证据的审查与运用——

短信微博网聊记录等可作为“呈堂证供”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但是,法律条款中并未对上述证据类型给予具体界定。

而民诉法司法解释明确,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于电子数据的规定。”据此,网上聊天记录、微博客、手机短信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都可以视为民事案件中的证据。

证据制度是现代民事诉讼制度的基石。民事诉讼法的修改,立足于完善举证责任规则,提高当事人举证能力,充分吸收了审判实践经验,从增加证据种类、专家辅助人制度、证据时限制度,到细化证人出庭义务、证据保全制度、鉴定制度等方面都作了重要修改完善。

民诉法司法解释主要对以下问题作出了新规定:

一是增加举证证明责任分配原则的规定,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

二是对逾期举证及其后果作出了分层次、分情形予以处罚的规定;

三是增加关于法官组织质证、进行认证的规定,指引和规范法官组织质证、进行认证活动;

四是增加关于法官审查判断证据的原则的规定,要求法官公开对证据审查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此外,民诉法司法解释还对专家辅助人以及鉴定、勘验制度等问题做出了规定。

提高民事审判工作效率——

明确小额诉讼适用范围 九类案件可一审终审

“民事诉讼法修改重点之一是研究诉讼效率问题,并对相应的制度作了重大的修改完善。”杜万华说。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完善了简易程序,规定了实行一审终审的小额诉讼制度,银行卡纠纷、水电气热合同纠纷等9类金钱给付案件可适用小额诉讼,实行一审终审,而涉外民事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则不适用该程序。同时还规定了立案阶段繁简分流,完善了送达制度,修改了执行程序,这些制度的完善对于提高审判效率,减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合理配置和利用司法资源,具有重要作用。

民诉法司法解释则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细化:

一是规定各个诉讼程序有关期间和送达问题,促使当事人依法及时行使诉讼权利,保障诉讼程序顺畅有序进行;

二是完善简易程序案件和小额诉讼案件的适用范围、程序转换、裁判文书简化等内容,积极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关于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的最新规定;

三是根据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关于在立案阶段实行繁简分流的规定,增加规定审理前准备和庭前会议制度,以提前梳理当事人相关诉讼请求和意见、组织交换证据、归纳争议焦点,为提高庭审效率奠定基础;

四是规定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案件的申请人资格、提交材料及审查范围、审理方式等内容,缩短权利人实现担保物权的周期,降低维权成本,提高司法效率。

贯彻诚实信用原则——

民诉被执行人失信将向其单位及征信机构通报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在总则部分增加了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在分则部分增加了禁止虚假诉讼、规避执行的规定,并修改提高了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上限,加大了制裁力度。

杜万华表示,事诉讼中的虚假陈述、伪证、虚假调解、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规避执行等现象时有发生,必须予以严厉制裁。

为促进诉讼诚信,民诉法司法解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一是增加关于制裁违反诚信原则行为的规定,明确对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冒充他人提起诉讼或者参加诉讼,证人签署保证书后作虚假证言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进行处罚;

二是增加对虚假诉讼行为予以制裁的规定,打击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是对当事人签署据实陈述保证书、证人签署如实作证保证书的程序及后果作出规定,民诉法司法解释当事人拒不签署保证书的法律后果,待证事实又欠缺其他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四是增加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对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需满足四条件

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公益诉讼制度,但是仅有一个条文规定。该法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使公益诉讼制度能有序进行,民诉法司法解释按照立法原意,结合有关审判实践,作出了以下规定:

一是细化规定提起公益诉讼的受理条件。《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有关机关和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除了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还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被告;(二)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三)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是明确了公益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污染海洋环境提起的公益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对同一侵权行为分别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必要时由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三是规定了告知程序。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应当在十日内书面告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四是对其他有权提起公益诉讼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参加诉讼作出规定。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依法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准许参加诉讼的,列为共同原告;

五是协调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的关系。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影响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

六是规定了公益诉讼案件可以和解、调解,但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将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进行公告。公告期间不得少于三十日。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经审查,和解或者调解协议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出具调解书;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出具调解书,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判;

七是对公益诉讼原告申请撤诉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即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八是对公益诉讼案件裁判效力作出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其他依法具有原告资格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就同一侵权行为另行提起公益诉讼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进一步完善法庭纪律——

民事诉讼审理未经准许录音录像可强制删除

杜万华表示,近年来,随着现代科技和信息网络的快速发展,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个别诉讼参与人未经准许进行录音、录像、摄影和利用邮件、博客、微博客、微信等方式报道庭审活动现象;出现了个别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冲击、哄闹法庭,在法庭上公然殴打对方当事人,辱骂法官的现象,这些问题引发了舆论关注。

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根据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关于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相关规定,民诉法司法解释在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等规定的基础上,对有关法庭纪律的相关规定作了修改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对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处理:(一)未经准许进行录音、录像、摄影的;(二)未经准许以移动通信等方式现场传播审判活动的;(三)其他扰乱法庭秩序,妨害审判活动进行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暂扣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进行录音、录像、摄影、传播审判活动的器材,并责令其删除有关内容;拒不删除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制删除。

二是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由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训诫的内容、被责令退出法庭者的违法事实应当记入庭审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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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家庭暴力教育作文

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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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看了一篇微信,一个女人诉说,我好难过,此时的我正在床边哭着写下这篇文章,孩子在睡觉,一岁半个月的宝贝。我该怎么说,刚刚的我,为了和老公聊天,想好好的解决白天发生的问题,可是却被打了胳膊,眼睛也打青了,狠狠的,好疼。

我不知道我是用什么心情去看完这篇文章的,一个打人,一个被打,其中的是非恩怨我看完也无法判断,但是,我认定这是一种典型的家庭暴力,不容置疑。

打人,是将拳头挥向另一个人,但是,当我们的拳头挥向的不是我们的仇人,也不是我们的敌人,而是陪我们朝夕相处的爱人的时候,就在这一瞬间,我们是不是应该想一想,她会疼吗?把她打伤了孩子怎么办?家怎么办?我知道你可能是忍无可忍,可能是怒从胆边生,所以你才动手。但是,我们还是得回头想一想,爱人是拿来疼的,毕竟她为我们留下了后代,为这个家操碎了脑筋,不说功劳也有苦劳,罪不容打呀!

看完文章,我开始反思自己,我打过爱人吗?打过,她疼吗?肯定疼,不就是因为她先打我才还手吗!其实,现在看来这个理由太没有道理了,她打我,我打她,这公平吗?毕竟男人和女人的力量都相差这么大,谁会更疼呢?所以,我至今都后悔这三场搏斗,年轻气盛,太缺乏包容心,太不懂的珍惜和爱惜,唠叨是女人的天性,我们为什么就一定要去和自己的爱人斤斤计较呢?一个钉子一个眼,家几时才可以和谐呢?我渐渐明白一个道理,让你说吧,让你骂吧,说够了,骂累了,再给你倒上一杯水,什么都平静了,或许你会破涕而笑呢!

文章写到,虽然不吵架的时候,我老公还不错,也总是给我买东西,哄着我,但是他发疯起来,太可怕了。每一次发疯,我都心寒。这段话真的值得男人思考,当爱人或者是被爱的人已经感觉心寒的时候,恐怕危机也就来了。

深思,不要伤害,不要暴力,看不惯,见不惯,习惯了就好了,收起我们的拳头,善待家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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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家庭占全国三分之一财产解读

全文共 1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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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目前的收入和财产不平等状况正在日趋严重。顶端1%的家庭占有全国三分之一的财产,底端25%的家庭拥有的财产总量仅在1%左右。此外,从教育机会到医疗保障,中国社会的不平等现象整体呈现扩大趋势。日前公布的《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5》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作出了上述判断。

《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5》显示,中国目前的收入和财产不平等状况正在日趋严重。近30年来,中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从80年代初的0.3左右上升到现在的0.45以上。而据CFPS2012资料估算,2012年,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约为0.49,大大超出0.4的警戒线。财产不平等的程度更加严重。

估算结果显示,中国家庭财产基尼系数从1995年的0.45扩大到2012年的0.73。顶端1%的家庭占有全国约三分之一的财产,底端25%的家庭拥有的财产总量仅在1%左右。除了收入和财产上的不平等之外,不同人群在教育机会、健康保障等方面的差异也非常明显。

以教育为例,“只要努力就一定能考上大学”,这样励志的话语正在越来失去说服力。教育这项重要的公共服务存在巨大的城乡差距、东中西区域差距和性别差距。尤其是城乡差距十分显著。《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5》显示,60年代出生的人群教育不平等程度最低,此后不平等程度不断上升,80年代出生的人群教育不平等程度达到历史最高。

在性别方面,女性往往受教育水平更低,工作和收入更差,相应健康水平也比男性更差。女性更容易有抑郁倾向,自报慢性病的比例更高。但是,在决定个体就医机会的医疗保障方面,女性拥有医疗保险的比例却低于男性,在看病时自己负担的医疗费用比例更高。

城乡居民也存在巨大的健康和医疗不平等。农村居民的抑郁水平更高,其慢性病类型主要为高血压、呼吸系统疾病和胃肠炎,而后两者主要由落后的生活条件和医疗卫生服务导致。农村居民的新农合医保虽然覆盖率高于城市,但是保障力度明显低于城市,因而,农村居民的自付比例仍然高于城市。

除了收入和财产上的不平等之外,不同人群在教育机会、健康保障等方面的差异也非常明显。

以教育为例,“只要努力就一定能考上大学”,这样励志的话语正在越来失去说服力。教育这项重要的公共服务存在巨大的城乡差距、东中西区域差距和性别差距。尤其是城乡差距十分显著。《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5》显示,60年代出生的人群教育不平等程度最低,此后不平等程度不断上升,80年代出生的人群教育不平等程度达到历史最高。户口、父母的教育水平、党员身份、出生所在省份等一系列并非通过个体努力可以改变的因素对教育资源获得的影响份额在过去三十年有所上升。这表明未来相关公共政策应该着力于减少劣势境况对人力资本发展的负面影响,使社会成员获得平等的教育机会。

在医疗保障上,本应起到减小收入差距作用的社保体系反而起到逆向调节的作用。《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5》主要负责人、北京大学教授李建新的研究表明,健康状况更差的个体往往更加缺乏医疗保障资源,面临更大的就医压力。从收入上看,高收入人群享有更多的医疗补贴,医疗补贴不成比例的补贴给了富裕人群而不是穷人。

在性别方面,女性往往受教育水平更低,工作和收入更差,相应健康水平也比男性更差。女性更容易有抑郁倾向,自报慢性病的比例更高。但是,在决定个体就医机会的医疗保障方面,女性拥有医疗保险的比例却低于男性,在看病时自己负担的医疗费用比例更高。

城乡居民也存在巨大的健康和医疗不平等。农村居民的抑郁水平更高,其慢性病类型主要为高血压、呼吸系统疾病和胃肠炎,而后两者主要由落后的生活条件和医疗卫生服务导致。农村居民的新农合医保虽然覆盖率高于城市,但是保障力度明显低于城市,因而,农村居民的自付比例仍然高于城市。

李建新等人在《报告》中阐述,上述不均等现象无论从社会结构、社会阶层视角,还是跨城乡、跨地区的视角去度量,都显现出扩大的趋势。这些问题亟需得到有效解决,否则很有可能威胁到社会的稳定,进而成为未来社会发展的瓶颈。

除此之外,《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5》还考察婚姻和家庭在转型社会的极速变迁,包括夫妻间财产分配、子代对年长父母的社会支持、流动人口对家庭的支持和担当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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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家庭暴力教育作文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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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一遇到家庭暴力问题,人们就会对施暴者口诛笔伐。但人们往往忽视了家庭暴力问题后面的很多原因和因素;其一是夫妻两人性格存在着严重的差异、矛盾重重、性生活不和谐、女方轻视、虐待男方父母、男方看不起女方父母、男或女有外遇,日积月累,最终导致家庭暴力发生;处于弱势的女性就容易被男方殴打和欺负,当然也有女性对男性施暴者。其二是患有心理疾病和精神障碍的人群,由于生活、工作压力大、遇到突如其来的恶性事件、酒后失控等,使平时压抑在心中不满的情绪在精神混沌状态下暴发出来。所以家庭如果出现暴力行为,(只要不是施暴者品德恶劣)就要进行分析,找出问题的关键,从而妥善解决家庭暴力的发生。

在家庭暴力中,患抑郁症的人中最易产生暴力倾向,这部分人对自己和家人、他人表现为无兴趣,易怒、不愿与人交谈、经常自责、自我否认、容易疲劳、注意力分散、思维减慢、结了婚的人对性生活没有一点激情,50%的人有自残、自杀倾向;最危险的是这其中大部分患者对自己的这种心理疾病意识不到,不愿就诊,因此,往往导致不良的恶果发生。

其次是躁狂症。主要特征是活动频繁、情绪波动很大、能量增加、一时高兴一时气愤、缺乏爱心和耐心、性行为有时会出现亢进;生活与工作环境导致的各种压力也是最常见的诱因;加上现代社会快节奏的特征,特别是男性承担着远比女性要多的社会压力、生活压力、工作压力,男性往往容易产生“疲劳综合征”,出现烦躁、易怒、性功能下降、神经衰弱等不良状态;使大多男性失去成就感,在工作环境中又不敢随意发泄;回到家中,又得不到妻子的安慰和关心,有些妻子对丈夫还冷嘲热讽,这样就极容易发生家庭暴力。

另外还有酒精和药物中毒、婚外情容易使人失去自控能力,而导致的家庭暴力发生。

针对上述两种最容易产生家庭暴力的心理疾病,全社会都不应当消极地对待,听之任之,用不良方式把患者推向危险的境地;应当积极的采取对策,做为正常人,要时时替患者着想,夫妻之间要开诚布公、多交流、多沟通,尽量给患者一个正确的宣泄渠道,让积蓄在内心的压力和烦闷发泄出来;也可以求助心理专家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严重者还要进行药物治疗或住院治疗,只要家庭、患者与心理专家积极配合,是完全可以康复的。家庭暴力问题也就随之消失。

[家庭暴力教育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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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解读:公告全文

全文共 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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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6年贺岁普通纪念币图案

该普通纪念币正面刊“中国人民银行”、“10元”、汉语拼音字母“SHIYUAN”及年号“2016”,底纹衬以团花图案。背面主景图案为一只传统装饰造型的猴子,抬手远眺;其上方为桃形花灯和梅花图案,币面左侧刊“丙申”字样。

二、2016年贺岁普通纪念币面额、规格、材质和发行数量

该普通纪念币面额为10元,直径为27毫米,材质为双色铜合金,发行数量为5亿枚。

三、2016年贺岁普通纪念币采取预约发行和现场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分两批次发行。

四、2016年贺岁普通纪念币第一批次调拨1.7亿枚,第二批次调拨3.3亿枚。每批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调拨数量见附件2。

五、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分别承担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约发行工作,具体安排见附件3。

各地承担现场发行工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安排并公告

六、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于2016年1月6日至1月15日办理第一批次2016年贺岁普通纪念币的预约,2016年1月16日至1月30日办理第二批次2016年贺岁普通纪念币的预约。公众可通过承担预约发行工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官方网站或前往其营业网点进行预约登记。

七、第一批次2016年贺岁普通纪念币于2016年1月16日至1月28日预约兑换,公众可按照约定的时间,持在预约系统中登记的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约定的营业网点办理预约兑换业务。第一批次2016年贺岁普通纪念币于2016年1月29日至1月31日办理现场兑换,公众可在承担现场发行工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兑换。

八、2016年贺岁普通纪念币第一批次发行每人兑换限额为5枚,第二批次发行每人兑换限额为10枚。

九、2016年贺岁普通纪念币第二批次预约兑换和现场发行工作安排将另行公告。

十、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在预约、兑换期内,每天通过官方网站公布辖区各地市预约、兑换工作进展情况;承担预约发行工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每天公布预约、兑换工作进展情况。现场发行工作结束后,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在发行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现场发行结果。欢迎公众查询并监督。

十一、2016年贺岁普通纪念币与现行流通人民币职能相同,与同面额人民币等值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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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解读

全文共 2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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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等网聊记录可作民事案件证据。

经过历时两年的论证起草和5次审委会讨论,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制定条文最多、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月4日起正式施行。

“2012年8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此后最高法便着手制定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并确立了‘搞批发,不搞零售’的思路,即对1992年发布实施的民诉法司法解释进行全面修订,以便于法官、律师和当事人查阅与适用。”最高法审委会专职委员杜万华说,《民诉法司法解释》分23章,共552条,最高法在起草过程中召开各类座谈会共150多场,使得这部司法解释成为内容最为丰富、参加起草部门和人员最多的司法解释。

保障诉权

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规范撤诉行为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关于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的要求,依法保护起诉权,建立立案登记制,《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民诉法司法解释》还依法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一审、二审、再审各个阶段申请撤诉行为,增加规定反诉构成的要件,明确规定因重复起诉不予受理的判断标准,对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或者增加诉讼请求作出细化规定。”杜万华说。

法庭纪律

未经许可现场传播审判信息,法院可强制删除

近年来,随着现代科技和信息网络的快速发展,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个别诉讼参与人未经准许进行录音、录像、摄影和利用邮件、博客、微博客、微信等方式报道庭审活动现象;出现了个别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冲击、哄闹法庭,在法庭上公然殴打对方当事人,辱骂法官的现象,引发舆论关注。

对此,《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未经准许进行录音、录像、摄影的,未经准许以移动通信等方式现场传播审判活动的,人民法院可以暂扣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进行录音、录像、摄影、传播审判活动的器材,并责令其删除有关内容;拒不删除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制删除。

审判公开是实现审判公正的重要保障。《民诉法司法解释》严格执行开庭审理规定,对二审、再审程序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情形予以限制,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规定了申请查阅裁判文书的范围和方式。

“作为与《民诉法司法解释》配套的成果,我们正在制定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全面梳理、规范民事诉讼涉及的法律文书,制定可操作性规则,以此切实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和质量。”最高法贯彻实施修改后民事诉讼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孙佑海说。

电子证据

明确短信、微博、网聊记录等可作证据

证据制度是现代民事诉讼制度的基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的要求,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对此,《民诉法司法解释》增加举证证明责任分配原则的规定,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对逾期举证及其后果作出了分层次、分情形予以处罚的规定;增加关于法官组织质证、进行认证的规定,指引和规范法官组织质证、进行认证活动;增加关于法官审查判断证据的原则的规定,要求法官公开对证据审查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也可以作为民事案件的证据。

诚信原则

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纳入“黑名单”

“近年来,民事诉讼中的虚假陈述、伪证、虚假调解、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规避执行等现象时有发生,必须予以严厉制裁。”杜万华说,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在总则部分增加了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在分则部分增加了禁止虚假诉讼、规避执行的规定,并修改提高了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上限,加大了制裁力度。

为促进诉讼诚信,《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拒不签署保证书,待证事实又欠缺其他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对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公益诉讼

提起公益诉讼需有公益受损初步证据

2012年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公益诉讼制度,但仅有一个条文规定。该法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规范公益诉讼有序进行,《民诉法司法解释》按照立法原意,结合有关审判实践,细化规定提起公益诉讼的受理条件。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有关机关和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除了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还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为明确公益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污染海洋环境提起的公益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对同一侵权行为分别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必要时由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小额诉讼

明确物业、电信服务合同等小额诉讼一审终审

什么是小额诉讼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根据此规定,我国确立了小额诉讼程序,而本次出台的司法解释进行了细化。

《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明确,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银行卡纠纷,物业、电信等服务合同纠纷等九类金钱给付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涉外民事纠纷,知识产权纠纷,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以及其他不宜适用一审终审的纠纷,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1、2015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

2、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要点解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最新(全文)

4、2015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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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第三章家庭暴力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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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第十八条 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第十九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第二十一条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第二十二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进行法治教育,必要时可以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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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解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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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号,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正式公布。今年的一号文件继续聚焦三农,强调在成本与价格的“双重挤压”、资源与生态的“双重约束”下,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此外,今年的一号文件还指出,农村是法治建设相对薄弱的领域,要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加快完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请听记者的报道。

2013年和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分别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延续了这一传统,继续将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作为主题,提出要尽快从主要追求产量和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分析了当前中国农业面临的主要矛盾:“国内生产成本在上升,我们农产品价格已经高于国际市场,成本上升好比是地板,在逐步抬高;国内价格高于国际价格,就好比人家的价格是我们的天花板,这样就出现了地板抬高和天花板向下的双重挤压的情况。另一个矛盾是双重约束,我们是人多地少水缺的国家,人均耕地和淡水资源分别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3和1/4;生态环境又严重受损,承载能力越来越接近底线,环境绷的越来越紧,我们把它称作双重约束。”

宋洪远认为,今年的一号文件继续强调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为解决我国农业近年来遭遇的“双重挤压”与“双重约束”这两对矛盾,提出了根本解决之道。

“面对双重挤压,我们就要研究,比如怎样支持保护农业、怎样提高竞争力,从根本上来说还要考完善支持政策,提高农业效率来提高竞争力。双重约束下,就面临怎样保证供给、保证质量安全、怎样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解决这个问题,文件着重提出,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创新农业经营方式,通过调结构来解决双重约束问题。”

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一号文件提出要不断增强粮食生产能力、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以及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加强农业生态治理等要求。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指出,过去我国片面追求农产品供应数量充足,给资源、环境造成较大压力;提出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也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题中之义。

“我们现在农产品供给数量很充足,但代价很大,主要是消耗资源太多,资源利用方式不合理,出现农产品质量、食品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另一个造成不可持续、资源环境代价比较大的问题。要加大农业生态治理力度,让农业不再污染环境,同时加大农业结构调整,通过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让资源能匀速利用,环境能够友好,食品安全让百姓更有信心,这应该是硬骨头,必须取得新突破。”

相较过去几年的一号文件,今年的一号文件还有个突出特点,即强调要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文件指出,农村是法治建设相对薄弱的领域,必须加快完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同步推进城乡法治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三农”工作。李国祥认为,加强法治建设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保障。

“这几年我们通过土地流转,培育了新型主体。新型主体土地的经营权怎么保护,转出土地的农民的权益怎么保护?为了让现代农业的发展能够健康推进,需要法律来规范。随着农村改革的推进,法治的保障越来越重要。只有法律保障了,现代农业发展与建设步子才能迈的更稳定,方向才不至于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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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中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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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首部反家爆法于3月1日开始实施,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家暴法实施的后的相关消息。

2016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开始施行。法案施行首日,北京、山东、湖南、江苏、浙江等地发出首张人身保护令。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这是我国首部反家暴法。该法案对家庭暴力的范畴、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和法律责任作出规定。

其中,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指,当事人受到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状况,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应该受理。对一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强制、威吓无法进行申请的特殊人,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还可以代为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必须受理,人民法院一般情况下在72小时要做出裁定,特殊情况24小时必须做出。

关于人身保护令的内容,法律也作出了相关规定,比如停止家庭暴力,规定不得跟踪、追踪以及骚扰申请人及申请人相关的亲属,可以责令被申请人迁出当事人住所等等。若违反人身保护令,严重者可追究刑事责任。

多地人民法院发出首张人身保护令

北京房山的首张人身保护令

据《京华时报》3月2日报道,1日,房山区口头村61岁的谷老太,成为新法落地后北京市的首个“获益者”。谷老太因不堪丈夫赵大爷30多年来长期家暴,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1日下午,房山法院作出了该院、也是北京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赵大爷对谷老太实施辱骂、殴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禁止赵大爷跟踪、骚扰、接触谷老太。

1日下午,房山法院河北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此案。庭审现场,赵大爷承认家暴并表示会改过自新,不再对谷老太使用暴力。经过庭审质证,法院查明,谷老太与赵大爷登记及婚后,赵大爷多次殴打谷老太。

去年8月,谷老太经医院诊断为“鼻外伤、鼻出血”。去年12月25日,谷老太将59岁的丈夫赵大爷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今年2月29日,谷老太又向房山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提供了照片、诊断证明书等证据。谷老太称,两人结婚30多年以来,自己长期遭受家暴,苦不堪言。去年8月,赵大爷用枕头捂住她的口鼻,将她打得鼻子流血、头面部肿胀、眼睛缝了4针,她还因此报警。

半小时后庭审结束,法院认定,根据谷老太提供的证据,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并依据《反家暴法》相关规定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赵大爷对谷老太实施辱骂、殴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禁止赵大爷跟踪、骚扰、接触谷老太。

谷老太拿出去年8月被打后的照片给记者看,照片中谷老太脸上以及白色上衣上满是血迹,双眼明显红肿,并称,“我为了两个孩子,才忍到现在。如今儿女都大了,我也应该为自己着想了。”庭审结束后,谷老太边流泪边告诉记者,赵大爷不光打她,还经常打儿子和女儿,“因为家庭暴力,女儿已经搬出去住,很少回来。儿子在成都上学,也很少回家。”

山东蓝翔校长妻子申请人身保护令

1日上午,山东蓝翔技校校长荣兰祥的妻子孔素英,来到济南市天桥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她请求法院禁止荣兰祥实施家庭暴力,并禁止对方骚扰、跟踪、接触她和亲属。

孔素英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昨天上午10点半,她和代理律师赶到法院递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并将自己被刀砍伤住院的住院记录以及相关票据、手续一起作为证据提交。“昨天下午,法院回复我说,已收下我的申请,说等研究后会给我答复。按照新法,法院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我现在就等待法院的回复。”

孔素英称,她所提交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中写道,她和蓝翔技校校长荣兰祥1987年登记结婚,婚姻持续期间荣兰祥屡屡打骂她,致使她整日处于担心与恐惧之中。她认为丈夫荣兰祥有严重的家庭暴力倾向,不仅对自己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而且也已经威胁到了其家人安危。“我常年遭受荣兰祥的家暴,尤其是在他找了上百人跨省打人之后,我非常的恐惧、害怕,不断地换地方住。听说新反家暴法实施后,我很高兴,我觉得它可以更好地保护我,避免类似跨省斗殴事件的发生。”

湖南、江苏、浙江等地发出首份人身保护令

1日上午,湖南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收到长沙市妇联代一名家庭暴力受害人周某向法院递交的人身安全保护申请,依据最新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作出裁定,发出了湖南省首份单独立案的人身保护令。

1日,江苏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向陈女士发出了首份“人身保护令”。去年12月,清浦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庭审中,被告陈女士称,曾因生活琐事遭受过丈夫赵某撕扯头发、打耳光等家暴行为,甚至一度晕倒后被送至医院,后经民警出警协调解决。但考虑到近40年夫妻感情,陈女士不同意离婚。可是丈夫赵某虽然承认了家暴行为,但仍多次扬言“不好就打”、“忍不住就打”,想用家暴达到离婚的目的,后被法官劝阻。离婚官司虽然不了了之,但是陈阿姨却非常担心回家后丈夫仍然继续殴打自己,便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1日上午,浙江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涉家暴离婚纠纷案,根据当事人需要当庭作出裁定并送达温州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份有效期为六个月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张某殴打、威胁徐女士;并裁定在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处理价值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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