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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推荐作文优秀20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励志的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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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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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喜欢的一本

《西游记》记叙了唐代高僧唐三藏与四个徒弟,历经八十一难,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大徒弟孙悟空虽然天性顽劣,有“大闹天宫”的黑历史,却是徒弟四人中最厉害的,也是取经意志最坚定的。西去路上斩妖除魔,立功无数。与白骨精斗,“三打白骨精”;与六耳猕猴斗,看谁是真谁是假;与红孩儿斗,看谁更胜一筹;还与自己的“拜把子”兄弟牛魔王抢芭蕉扇……总之呢,孙悟空是与妖怪、与天与地斗,其乐无穷。

不过,最吸引我的不是这些取经故事,而是他当初在他第一个师父——菩提祖师门下学习的生活。

当初他去拜师时,他的那些师兄们对他并不好,挤兑他,嘲笑他,让他干活,几乎所有的狠毒招都用上了。好在孙悟空心大,不计较,继续帮他们干苦活。也好在菩提祖师慧眼识珠,对他这个任劳任怨、悟性很高的小徒弟悉心教导。

后来孙悟空刻苦学习,学到了不少招数,最后,他还学到了比“日行千里”更厉害的神功——十万八千里高的筋斗云。学完这个,菩提祖师也教不了他了。于是,孙悟空便从菩提祖师的门下毕业了。

回头看看,支撑着孙悟空走完漫长西天路的,不是他多怕紧箍咒,也不是孙悟空对西天多向往,而是当初他拜师时学到那股的坚韧劲。

当初的孙悟空苦练七十二变,吃遍了学习的苦,才在后来的取经路上能做到笑对八十一难,从容面对一切。这正应对中国的一个成语——苦尽甘来。最终封圣成佛。

其实,像这种先苦后甜的日子,不也就是我们即将要走的路吗?

小学时培养习惯,初中时夯实基础,才能在高中游刃有余的学习,面对高考时镇定自若,不至于在高中复习时毫无头绪、心烦意乱地面对,结果到头来,就成了“年与时驰,意与日去”的悲剧。高考考砸了,后来的路就更不好走了,走上社会,潮水般的困难一浪接一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仿佛永远解决不了,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最后就成了“逐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我们若想像孙悟空那样,能“笑对八十一难”,就必须在现在“苦练七十二变”。

现在吃不了学习的苦,将来生活就会双倍加赠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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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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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大家推荐一本林海音的《城南旧事》。

这本主要讲了:林海音小时候有趣、悲伤的故事。从“疯女”的悲剧表现她的可爱、可怜、可亲,体现了那个时代的悲惨结局;透过宋妈的悲剧——丧失儿女,却仍然善待东家的孩子,反映了当时农村妇女的悲苦命运,表达了作者对宋妈的同情;通过小偷的“可恨”写了他的无奈。因为太穷,他让母亲吃饱,让弟弟读书,反映了当时穷苦人的悲惨处境;通过兰姨娘的现在看到他苦难的童年;也通过父亲的身亡事实,看到父亲的爱。

这本书的情节十分的好,比如主人公林英子在和小偷每一次交谈的时候,都抓住语言、细节、神态的描写,写出我们俩交谈的细致,还主要的突出了小偷的家境贫穷,他弟弟的学习优异。这一系列足以说明《城南旧事》的好。这篇文章表达了作者通过主人公林英子童稚的双眼,平凡的事情,写出了复杂的情感。告诉我们在童年的时光里尽情的体会童年。

这本书的故事十分好,希望大家能去读读林海音的这本《城南旧事》。希望这本书能给予你更多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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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与书为伴初三作文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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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像一局落子无悔的棋,像一场锣鼓喧天的戏,像一片波涛汹涌的海……虽然我只是生活中一个平凡的过客,但也有一份属于我自己的精彩。

挟一双翅膀,翱翔于知识的天空;乘一叶扁舟,弄潮于知识的浪巅;捧一本好,漫步于知识的海洋。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捧一本好书,浓郁的书香撩动我的心弦。

读书,似与童趣的孩子嬉戏,在一举一动中享受天真;读书,似与老者促膝谈心,在一词一句中领悟真理;读书,似与亲人呢喃细语,在字里行间体会柔情;读书,似与朋友推心置腹,在畅怀开言中铭记情谊。

读书似在品味人生。读《骆驼祥子》体会人间冷暖;品《红楼梦》洞悉人间人情世故;赏《三国演义》赞扬人世义薄云天……“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是文天祥的胸襟;“人们不认识世界,反说它欺骗了我们”是托尔斯泰的深知;“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鲁迅的志向;“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原来书中一切都有!人间的光明,黑暗,冷暖,温情,哲理,真善美,假恶丑。

读书,似与名人畅所欲言。失落时,与李白畅饮一番,在醉生梦死中一切烦恼烟消云散,喜悦时,与杜甫促膝谈心,在忧国忧民中找回人性的本真;愤怒时,与霍金谈论科学,在平淡中淡漠怒火;嫉妒时,与李清照推心置腹,在华美词句中荡涤内心。

从书中走来,缕缕的书香拂去了我身上的铜臭,从书中走来,思想的长河荡涤了我年少的无知;从书中走来,精神的大树为我挡下了不良因素的侵蚀。生命因阅读而有力,生活因读书而精彩!

啊!读书,美哉,妙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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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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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坐在课堂里,聆听老师的讲解,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让自己的大脑日益充盈。我喜欢在课间,和同学为某道数学题争的面耳赤红。对了,成功的喜悦让我笑,错了我仍然会笑,因为失败让我学到了将车停靠在路边;打开车门;然后安详的倚在方向盘上。这位司机在临终前想到的是别人,想到的是社会,而不是自己。我被他的精神所感动,使我联想到自己平时一些自私的行为而羞耻,更使我能够客观的剖析自己。

我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坐在桌前,一朵小花,一杯清茶享受书中的乐趣。我抗日英雄牺牲而悲哀;为卖火柴的小女孩冻死街头而哭泣,为林黛玉小姐的含泪九泉鸣不平,为芳汀的悲惨遭遇而叹息,更为过五关斩六将的英雄关羽而敬佩。甚至琼瑶催人泪下的言情小说,金庸老先生的“武侠秘籍”,罗贯中的红楼梦,都使我流连忘返。

我十分崇敬那些出口成章,妙语连珠,博学多才的能人,他们惟妙惟俏的语言使我心驰神往,自愧不如。不用说,我也知道,正是他们博览群书才会如此。古往今来,哪个成就事业者不是读书万卷?

如果说课堂的读书让我学习,让我思考,那么课外的读书让我了解,让我思索,而人世间的读书更让我成熟,让我成长。

读书为我消除疲劳,陶治性情,使我崇尚真善美,增强我前进的勇气,鞭策我明知扬帆,去实现凌云壮志。有那么多那么多的歌颂,都化作了我心底的一声由衷的感叹:“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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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本好书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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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就像是交了一个知己的朋友。每当你读好书的时候,就像与你一位知己的朋友聊天一样,你的心情将跟随着他,他喜,你也喜;他怒,你也怒;他哀,你也哀;他乐,你也乐……比如说《小狼小狼》,当你看到陈阵和他的几个朋友一起去狼窝趁母狼不在掏狼崽的部分时,心里就会感觉很刺激。而看到快要结束的部分,也就是在小狼在生不如死时陈阵用铁锹一下子结束了小狼的生命的部分时,心里就会感觉悲伤不已。

读一本好书,就像是去一处美好的景点。每当你读完了一本好书后,就宛如你去过了一处美好的风景,让你流连忘返,百看不厌。就好比《找死的兔子》,这本书是一本没有字的漫画,主要讲几只兔子用多种搞笑的方式去死。还记得当我在哥哥家里看过了一遍后,这本书就让我印象极其深刻,每次到哥哥家里时都要看上个两三遍。

读一本好书,就像是经历一次人生。你每读完一本好书,就像是在活第二遍人生,虽然还没到生死关头,却有了一生的经验。比如说《父母送给青春期男孩子(女孩子)最好的礼物》,这本书将男孩子(女孩子)在青春期时会遇到的种种奇怪的情况都通过故事的方式来为我们解答。看完这本书以后,如果在青春期时再遇到一些奇怪的情况时,就不用父母来为我们解决了,这样,难道不宛如已经经历了一次人生吗?

让我们多读好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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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一本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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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它的名字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是一本新奇有趣、语言优美生动、情节曲折离奇、人物个性鲜明,思想会给人带来启迪的书。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1909年获得诺贝尔奖奖金。拉格洛夫生于瑞典西部的一个陆军中尉家中,幼年时下肢瘫痪,但她爱文学自强不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她的代表作品有:《有形的锁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等。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森,他之前是一个爱欺负动物又不太听父母话的调皮男孩,动物们都很讨厌他,父母也对他感到失望。在一次奇特的际遇下,尼尔斯见到了传说中无所不能的小精灵,他顿时有了捕捉小精灵的邪恶想法。就在他正得意自己的计划时,小精灵先发制人的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小得连动物们都瞧不起他。

在后来的日子里,尼尔斯。豪格尔森学会了帮助其它动物,跟动物们交流谈心。他和大雁们经历了种种困难,受到了真正的锻炼,改正了他以往不爱学习、调皮捣蛋的缺点,最后以完美的成长回到了父母身边。

其实,书中的小精灵就是人们心中的小恶魔,来提醒人们不能做什么,也是人们心中的小天使,来帮助人们该如何选择。

我非常喜欢书中的尼尔斯,因为他年纪虽小,却很勇敢。有一次,他被老鹰捉住了,老鹰说要把他吃掉,尼尔斯却没有害怕,反而冷静的待在洞里想办法怎么逃出去。他先给老鹰的`小宝宝们讲故事,等小宝宝们睡着后,尼尔斯就让老鹰去找食物,等老鹰飞远后,他就趁这个时机偷偷逃出去了。

与此同时,尼尔斯非常乐于助人,动物们受伤时,有困难时,他都能解决。比如,有一只松鼠它去找食物,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手给划伤了,尼尔斯看见了,就赶紧去安慰它,一边安慰还一边帮它包扎伤口。这让动物们非常的喜欢他,这也是让我喜欢他的一幕。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当中,人类和动物都应该互相尊重,生命都应该珍惜,世界才会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如此的美好与幸福。

你们喜欢这本书吗?这是一本成人和学生都可以看的童话哦!喜欢的话,就赶紧去书店买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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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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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高尔是一个推销员,他为了帮父亲还债而被迫每日辛苦工作,甚至还想要送妹妹去音乐学院学习。他那薪水使他受到了全家人的尊敬。

一天早晨醒来,格里高尔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甲虫,于是,噩梦般的命运降临到他的头上。没法工作,不能赚钱了,全家人对他的态度发生了巨大的转变。没有人为他请医生,家人都憎恶、嫌弃他,最后他孤独地死去了。

这是奥地利作家弗兰兹·卡夫卡创作的中篇小说《变形记》,卡夫卡被誉为现代派小说的鼻祖,被公认为是具有病态才华的世界文坛巨匠。

这篇小说将现代文学与寓言融合在一起,具有二十世纪文学创作的一大显著特点,寓言化。作者用夸张的手法、巧妙的题材,刻画出一个小人物的悲剧人生。使得《变形记》成为其系列作品中最精彩、最典型的一篇。

格里高尔睡的房间拥挤狭小,象征了压迫、禁锢人们的社会;格里高尔的身体变了形,而当时那个世界当中的人,不是身体变形,却是心被扭曲、改变。在这种黑暗的社会中,格里高尔体会到的世态炎凉,与世界上千千万万人所体会到绝望比起来,只是九牛一毛。而格里高尔的死亡,也是那些生活在底层的小人物结局的缩影。人们追求钱财,一切甚至是亲情都被金钱踩在脚下。《变形记》在表面上显得十分荒诞,卡夫卡正以这种描绘的手法,揭示、暴露了当时社会对人的摧残,反映了生活在世界上的很多人的无奈与悲哀。卡夫卡让当时世界中扭曲的灵魂得到了全面的展观!

《变形记》还有更多奇妙的思想与深刻的道理,希望你们也去其中探索一番,欣赏这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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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有关我与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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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凯勒说过:“一本新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是的,书是一位博学的老师,是一位可敬的长者,它给了我知识和力量,它教我爱生活、爱世界,它让我拥有一颗纯洁向上的心。

以前,我特别不喜欢读书,每当父母要求我读书时,我就会想:“烦死了,读那么多书干吗呢。”作文但是,因为一件事使我跟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有一次,语文课上老师举行了一场课外知识竞赛,看着同学们纷纷举手、侃侃而谈的样子,而自己什么都不会,我真后悔自己没有好好读书,我感觉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心里很羞愧。于是下定决心要按冰心所说的“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来读有意义的书。

在书中,我认识了贝多芬和马可·波罗;在书中,我找到了人生的目标和动力。每当我遭遇挫折时,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保尔的坚定、张海迪的毅力、海伦·凯勒的顽强,他们鼓励我去战胜困难,获得成功。

初识保尔,便被保尔那种一往无前、勇敢面对困难的精神所折服。一个热爱祖国的青年,在工作之余还不忘读书,他把读书作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读书造就了他钢铁般的意志和坚定的信念。最后,他在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完成了《暴风雨所诞生的》这部著作。保尔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只要星星还在空中闪烁,我们就不必害怕生活的坎坷。”人的一生不是一帆风顺的,多多少少总会有些不如意。后悔过去有何意义,不如展望未来。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失败了却再也站不起来了。要相信,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屈原遭流放乃写出《离骚》,司马迁身受宫刑却写出《史记》……受他们的影响,我不再彷徨,不再迷惑,我要向未来挑战,与困难搏斗。

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我要用这把钥匙去开启智慧的大门。我不再懦弱,因为我知道书可以给我勇气;我不再哭泣,因为书使我变得开朗;我不再一蹶不振,因为书给了我力量。

就像花儿需要阳光的沐浴,树木需要河水的灌溉,大地需要雨水的滋润,人也需要书的熏陶。只有多读书,才能提高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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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推荐一本书红楼梦作文

全文共 1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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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当代青少年,理应了解中国五千年的悠久历史,这对我们的学习和成长都是非常有益的。今天我要推荐的这本位居四大名著之首的《红楼梦》就是关于历史的籍。

想必大家都了解过《红楼梦》,它的作者是曹雪芹,又名《石头记》。原著偏向文言文,这对我们这些青少年来讲实属难懂,我要介绍的这本书是青少年版的《红楼梦》,它是由何小陆改编的,虽然是白话文,但其中包括了原著中所有的章节。

起初接触这本青少版《红楼梦》是在我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当时,看到同桌拿着这本书津津有味地看时,我就已经被具有古典美人物的图片吸引了。当这本书被买来后,我仅用了三天课余时间,就把这本书咀嚼了一遍。

《红楼梦》中的林黛玉,是个坦率真诚、才华横溢的贵族小姐,但悲惨到临终前都未能见心爱的人最后一面。贾宝玉是个衔着玉出生的贵公子,具有强烈的反封建叛逆性,始终站在封建主义之外,也许正是书中的两大鲜明的人物,让我对《红楼梦》的兴趣只增不减。

通过三次对青少版《红楼梦》的拜读,我了解到《红楼梦》这本书是以林黛玉因丧母,被外祖母贾母接到贾府拉开帷幕的,主要写了林黛玉在贾府与贾宝玉发生的凄惨爱情故事。也许有人看了《红楼梦》之后,会对先天虚弱、诗化了的才女林黛玉心生怜悯和喜爱。《黛玉葬花》是《红楼梦》的经典片段,林黛玉怜花惜花,她认为落花进入污水会被糟蹋,所以她觉得落花埋在土里最干净,同时才华横溢的林黛玉又对此写了葬花词,以花比喻自己。她惜花其实就是爱惜自己,但鲜花的凋零仿佛让她看到了自己的将来,这也正反映出了林黛玉思想方面的消极。我一度为林黛玉的博览群书、坦率真诚所吸引,但也为她的消极思想和为爱被动所惋惜。

相比而言,我更喜欢书中的另一位女主角,那就是娇艳欲滴、博学多才的薛宝钗。这是继林黛玉之后,另一位对贾宝玉心动的女子。薛宝钗是大家闺秀,举止娴雅,而且精通文学、历史、医学等,涉猎广泛。虽说出身显贵,但衣着朴实,不沉迷于富贵,我总觉得薛宝钗的身上散发着一种与众不同的人格魅力。薛宝钗这个大家闺秀是个识大体的人,她对林黛玉处处忍让,在四十五回之前,因为金玉良姻,林黛玉对薛宝钗多有挑衅,但薛宝钗除了迁怒于贾宝玉之外,便无无礼行为。即使林黛玉的当面顶撞和借机讽刺。这也正让我对薛宝钗增加了好感。

我喜欢《红楼梦》这本书中刻画的每一个鲜活的人物,因为他们的性格特点不同,所以故事就不同。环环相扣的故事以及栩栩如生的人物,仿佛将你带到了大观园中,让你感受悲欢离合的同时,却又让你无法自拔。

这本青少年版《红楼梦》大不同于原著,它采用的是白话文的形式,语言通俗易懂,言简意赅,虽然是改编书籍,但也表达出了曹雪芹在原著中一字一句想表达出的“悲欢离合”。简洁的文字更能让我们了解到故事的所有一百二十回情节。这本书最具特色的一点就是书中几乎每页都有栩栩如生的、色彩丰富的插图,即使是不认字的小孩儿,也能从插图中了解内容。

“《红楼梦》我至少读了五遍,开头当故事读,后来当历史读。”这是我国伟大的领导人毛泽东对其的评价。鲁迅先生也给予了《红楼梦》高度的评价。可想而知《红楼梦》这本书的历史价值。而我认为曹雪芹先生能够以自己和亲人家庭的败落为素材来创作《红楼梦》就是其中的一大看点。这样不但故事真实,而且更能反衬社会现象。

当我读到刘姥姥二进大观园,在宴会上被拿来取笑时,曹雪芹先生描写的每个人笑时的动作以及表情,让我感受到了曹雪芹语言的魅力,不但人物刻画逼真形象,连对话也运用得出神入化,这也正是我们学生应该学习的。

听了我的介绍,大家是否对这本青少版《红楼梦》感兴趣了呢?是否想感受一下曹雪芹语言的博大精深?是否想与林黛玉一同感受“悲欢离合”呢?相信你阅读这本书后,一定会收获满满。不但会对原著产生更大的兴趣,也会对阅读原著起到功不可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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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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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高尔基说的.。我非常喜欢看书,除了游泳这个爱好以外,我最喜欢的就是看书了。

我爱看书爱到了极点,所以他们给我取了一个外号——“小书虫”。我经常看一些闲书,比如:《拇指班长》、《木偶奇遇记》、《查理九世》等等之类。

我一看上书,就什么都有不知道,别人叫我,我就当作没听见,而且一下子就是两小时呢!

有一次,我在看《木偶奇遇记》,正好妈妈煮好了饭,就开始叫我吃饭。妈妈叫了好久,我只是应了一声,身体却一点也不肯支一下,好像被什么东西定住似的。可是,妈妈说:“再不去吃,等着吃竹笋炒肉丝吧!”我不怕,想继续看。可我也得去吃饭,只好恋恋不舍地去吃饭了。

书就像知识的海洋,我愿做无帆的小船。我需要书,我爱读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是我永恒的精神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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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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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也许是被阳光晃了眼,我迈进校园突然很想看。于是我上到三楼图书室去拿了一本之前从没借阅过的书,顺利办理完借阅后我便飞快地跑回教室。等过会儿下课了,我的求知欲已所剩无几,我肆意和同学们玩闹早将书忘在脑后,直到上课铃打响我又一次走进教室才猛然记起。看书计划也就泡汤了。

星期天下午我完成了被大人们布置的所有任务,才有时间打开那本搁置已久的书,我翻开书想读个一二十页,可看起来很轻松的事情与我而言却很难做好。原本我可以读很多很多的字,可以把许多的时间放在看书上,让我学到更多的知识,可我没能成功。我本来捧起了书,然而过了五分钟我就走出了书房,饭桌上的小点心吸引着我,我一下子开心地拿起一杯可乐和一块面包开始享用。细嚼慢咽足足半小时我才回到了书房。不过区区20分钟,我又一次放下了书,电脑正在以它的魔力召唤我,我拿电脑玩了快两个小时的游戏才罢休。我一步一挪地去了书房,翻开书页,这次终于进入到有趣环节,我总算看得入了迷。可天色已晚,妈妈就叫我吃晚饭。我忽然意识到专注做一件事和随心做一件事的时候我的注意力有所不同。我上次读了一本叫《科学实验王》的漫画书,我开心极了,从我拿起它的那一刻起就没分心过。我琢磨吧,如果我很认真地看,没准能把吃饭都忘了。记得有一次我坐在沙发上看这本《科学实验王》五个小时内我没干别的事情只一味看书,就在这段时间里,五本书我全都看完了哦!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妈妈没有把它买全,我只得有空再去看看有没有其他好书。可惜我发现书房里的它们都没有上次好看,好在有一本封面吸引我的注意力,我把它从柜子里抽出来,还没来得及翻开就被妈妈告知该睡觉了。于是我把书放回就去睡觉了。

我想我今后做事情需要专注,读书时间也要认真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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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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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明天又要数学考试了。”我抱怨地说,“要是能跳过明天的话就可以玩了。”想着想着,渐渐地我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起床时,我看见桌子上多了一本看起来很古老的。我马上跑过去拿起来,“不就是一本看起来很古老的书吗?”我嘀咕道。我翻开书的第一页,突然,出现了一个满脸皱眉的老爷爷,他慢悠悠地对我说:“我是时间爷爷,听说你想要把时间过得快一点,是吧?今天,我就帮你实现这个心愿,你只要在书上写出你想要到哪个时间段,就可以到达那个时间,但是,记住你写过的时间,只要写下,就永远回不去了。”听完时间爷爷的话,我心里开心极了。对这本有魔法的书更充满了好奇。

“那我先跳过什么时间呢?”我纠结道,“对了,先跳过今天早上的数学考试,到和小伙伴们编花绳的时候吧!”于是,我在书上写了“到今天和小伙伴们编花绳”果然,过了一会儿,我就到了“今天”编花绳,“今天”我玩得很开心,因为不用考数学,只有开心玩的时间。可是,明天又要上学了,对了,我要穿越到大学时,看看我考了哪所大学,我在纸上写了“大学时代”四个字,没过一会儿,我来到了我的大学时代,我找到了那个我,原来,我考不上大学,在农村种田,我觉得在农村种地好辛苦,我被火辣辣辣的太阳烤黑了皮肤,我每天都要在田里工作10个小时,好累好累。谁叫我小时候读书不好好努力,只想着玩,我后悔了。

看完大学时候,我又在纸上写了“成人时”,到“成人时”到那里我带着孩子干着沉重的农活,而隔壁家因为孩子是大学生,运用在大学所学到的知识科学种田,既轻松又高产。我又想看看我老时长什么样,于是,我就在纸上写了那“老年时”三个字。到那时,我病重了,走路要用拐杖,心里却在后悔少年时没有好好读书,想改却来不及了。终于,我走到了生命的终点,这可吓坏我了,脸上有一颗颗汗水,吓“死”我了。

“乐榕,起床啦!”妈妈说。原来是一个梦,我以后一定要珍惜每分每秒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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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我与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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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喜欢听故事,也喜欢读。长大后,妈妈给我订了《儿童文学》。每次收到这本书,我会马上欣喜若狂地打开,一看就是几个钟头。有一回,我又在看书,午饭熟了,妈妈叫我吃饭,连叫了好几声,我都没有反应,妈妈只好将书“抢”了过去,我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了书桌。

家里的书在我地猛攻之下,再也没有可看的了。我就让妈妈给我买或借书。一个星期天,妈妈从同事那里为我借了三本厚厚的书,我高兴地一蹦三尺高,迫不及待地翻开书看了起来。三本书,不到两周就看完了。这件事,让妈妈和她的同事大为震惊,他们见人就说我如何如何爱看书。

有一天,妈妈为了检查我看书是不是囫囵吞枣,问我书中讲了什么故事?我绘声绘色地给妈妈讲述着,妈妈不住地点着头。 为了看更多的书,我除了买和借外,还经常光顾书店。书店里的叔叔、阿姨对我特别熟。“小姑娘,我们该下班了”常常响在耳畔。此时,我知道该回家了。

我特别喜欢我的绰号“小书虫”,妈妈也经常在别人面前自豪的这样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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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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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李晗冰,我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我有许多爱好比如:下棋,画画,做手工,看,其中我最喜欢看书。

有一次,很晚了,我还在看书,突然,妈妈大叫一声:“你不要看了,快洗澡,你已经好几天没洗澡了。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放下书去洗澡了。(这里我告诉你一个小秘密,其实我早有准备,事先把一本书放在了洗澡的地方)我奔向洗澡室,准备好洗澡的东西后,妈妈笑眯眯的和我说:“冰冰,现在是夏天了,妈妈建议你泡澡比较好,这样你会很舒服。”我想;泡澡?对了,如果泡澡还可以睡着,如果再加上看书那该有多舒服啊!”我连连点头,表示同意妈妈的建议。、开始泡澡了,我放好水,跳进浴缸,哇,好爽啊!随后,我把浴帘拉上,又拿起书开始看起来了。时间过得很快,一眨眼,40分钟过去了,这时听见妈妈在叫:“冰冰,你好了没有?”说着,妈妈就拉开了浴帘,就说:“你书哪来的,怎么在洗澡的时候还看书?真是个小书虫!”说着就把书给我没收了。

你看我像一个小书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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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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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开始接触,渐渐的,我从被动变成主动,我深深的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从此,我和书便结下了不解之缘。

从那以后我就不停地缠着爸爸妈妈买书,整天沉浸在书的世界中。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读书欲望越来越强,读书的数量也在不断的增多,于是我的爸爸为了让我的“好朋友”有一个舒适的“家”,就给我买了一个大书架,为此我高兴得一夜没睡,以后我读书的时候方便多了。

记得有一次,我看书看得太投入,就连外公和我说话我也没听见,到最后,外公猛地合上了我的书,把我从书的海洋里强行捞了上来,我才惊醒,外公生气地对我说:“你干脆把书当饭吃吧!”我一脸疑惑的看着外公,外公见我这副模样,不禁笑起来,说:“好啦好啦,继续看你的宝贝书啦!”我听了立刻从外公手里抢过书,又一次跳进了书的海洋。

我不仅喜欢我的“好朋友”还特别的爱护它。每次买来的书我都用纸把它擦了又擦,最后小心翼翼地放进它的“新家”。别以为我只是刚开始对“好朋友”这样好。我每次读书,要把“好朋友”从它的“家”里请出来时也十分小心,生怕弄疼了它。我不仅取书这样小心,就连读书翻页时也小心翼翼,从不让它折起一个角。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在我寂寞时,书为我驱走孤独的心情;在我疑惑时,是书让我茅塞顿开,解除疑问……是书让我懂得分辨善与恶,是书让我辨析是与非。总之在我需要我的“好朋友”——书时,它总是立刻出现在我的面前,为我排忧解难,真是我的“好朋友”。

我要对全世界说:“我相信我与好朋友——书的不解之缘会持续到永远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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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推荐一本书爱的教育作文400字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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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一日无粮,不可一日无”。书籍是人类的精神食粮,离开了书,生活将少了多少乐趣。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教育》。

这是意大利著名作家亚米契斯所写的一部日记体儿童小说。书中以一个四年级小学生安利柯的口吻讲述了发生在他们身边的一百个动人的故事,抒发了强烈的爱国之情,深厚的师生之情、同学之谊、亲人之爱。读完这一个个小故事,你便能受到爱与美的熏陶。

书中,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是:卡罗纳的母亲去世了,在卡罗纳回校的前一天,老师特地跟同学们说,要庄重严肃热情地对待卡罗纳,不能在他面前大笑。当卡罗纳回到学校,同学们都对卡罗纳抱以同情和怜悯,用关切的目光注视着他。就连安利柯的妈妈放学来接安利柯,都没有在卡罗纳面前接受安利柯的拥抱。这是一群多么善良的人啊,他们尽自己所能做的去呵护卡罗纳悲伤的心。

书中的同学之谊也让我很受感动。有一个故事写克莱蒂获奖了,安利柯心里其实是有点嫉妒克莱蒂的。在克莱蒂不小心弄脏安利柯的本子后,安利柯与克莱蒂发生了争吵。后来他俩在放学后终于和好了。这个故事让我不禁想到我和同学之间的争吵,我感到惭愧,我也从中明白了:与同学相处要学会宽容,不能小气。

我喜欢这本《爱的教育》,因为它让我明白爱的不可或缺,爱是人人都需要的。大家也去看看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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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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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曰: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但不可一日不读。我们现在应该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我来为你推荐一本书吧!

我向你推荐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爱,后大学生被警察抓走,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英子对她非常同情。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结果母女俩惨死在火车轮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英子在荒草地上捡到一个小铜佛,被警察局暗探发现,带巡警来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丈夫卖给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真本书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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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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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似乎从小就有不解之缘。

在我刚刚呀呀学语时,便开始缠着爸爸妈妈为我讲那充满神秘色彩又略带稚气的童话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命运悲惨的卖火柴的小女孩,聪明勇敢的拇指姑娘,还有心狠手辣的继母;都成了我脑海中挥之不去的画面。多彩的童话世界便是我与书的第一次见面,伴我走过了幼年。

长大后,我便开始向往那些美丽充满青春色彩的散文诗歌,从《童年》中感受高尔基儿时的艰苦命运与顽强的学习精神;从《悲惨世界》中感受当时的黑暗,社会底层人民的痛苦。我与书中的人们一起喜、怒、哀、乐,感受他们的悲、欢、离、合。常常在书店里一待就是一天。书夹带着青春的欢乐与奔放,又伴我走过了稚气的时代。

就是这般,书与我共同走过了一步又一步,在青春的道路上留下了深深的脚印。

书就我的朋友,在我心灰意冷时它会告诉我:“坚定信心,不要气馁,相信成功就在脚下。”

在我懒惰的时候,它又会告诉我:“如果你颇有天赋,勤勉会使其更加完美;如果你能力平平,勤勉会补充不足。”

当我因为没有一个目标而感到无所事从的时候,它又会告诉我:“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

书,它是我一个忠实的良友,也是我一个最好的老师,它伴我走过点点滴滴的童年日子,也将陪伴我逐步走向五彩缤纷的青春花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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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2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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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曾说:"一一世界。 --题记 儿时读书只是纯粹喜欢纸张磨搓手指时那种奇妙的感觉,只为心中那份莫名的悸动,只为了书中那可爱的小白兔

儿时读书只是纯粹喜欢纸张磨搓手指时那种奇妙的感觉,只为心中那份莫名的悸动,只为了书中那可爱的小白兔与乌龟。

如今读书不是为了那黄金屋,不是为了那颜如玉,也不是为了千钟粟,只是由于我已悄悄爱上这指间的世界。

读《红楼梦》,那悠悠大观园尽现眼前,与黛玉一同悲葬花,与湘云一同醉卧芍药园,感宝玉"富贵闲人"之叛逆,叹岁月的更送,人生百态。

读朱自清,领悟深沉的父爱,平民百姓平凡而认真的生活,与他一同在荷塘边赏月,把酒共尝夏荷之香。

读《简o爱》,让我懂得女性的自尊。女性与男性一样平等,同样无尊卑贵贱之分,懂得束缚人的心灵的其实是人的思想。

在这指间的世界里,我看到苏轼大唱:"大江东去浪海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迈洒脱,仿佛饮一盏白干,让我激情飞跃;我看到李清照"寻寻觅觅凄凄惨惨戚戚"的情真意切,恰似品一杯红酒,让我意深情浓;我亦看到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奇特思绪,好比干一瓶老窑,令我回味无穷。

在书里,我看到了洪战辉,当他还是个孩子时已经对另一个更弱小的孩子担起了责任,他在贫困中求学,在艰辛中自强,从一个小男孩变成了男子汉。

在这指间的世界里,我如一只彩蝶,翩跹起舞;如一只野鹤,在秋日高洁的蓝天里无所羁绊;在这指间的世界,我看到了大千世界的缩影。

在这奇幻的指间世界里,我看见了生活的缩影,尝遍了生活的百态,学会了认真的思考,学会了理性与睿智。

这指间的世界,让我的生命不断增值。

我爱这指间的世界。

Childrens reading is just the wonderful feeling when I like paper grinding fingers, just for the inexplicable throbbing in my heart, just for the cute little white rabbit and turtle in the book. />

Now reading is not for the golden house, not for the Yan Ruyu, nor the thousands of clocks, but because I have quietly fell in love with the world of fingers.

Read "The Dream of Red Mansions ", Then the leisurely viewing garden is now in front of him, burial flowers with Daiyu, and drunk and lying on Xiangyuns rebellion with the" rich and rich people ", sighing the time of the years, life in life.

BR/>Read Zhu Ziqing, understand the deep fathers love, the ordinary and serious life of civilians, appreciate the moon with him with him, and taste the fragrance of Xiahe in the lotus pond.

Read "Jane o love ", Let me know the self -esteem of women. Women are as equal to men, and they are equally distinguished from humble and low, and those who know how to restrain people are actually human thoughts.

In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I saw Su Shi singing: "Dajiangdong goes to the sea, and the eternal characters". The love is true, just like a glass of red wine, which makes me affectionate; I also see Li Bais "flying down three thousand feet, it is suspected to be the strange thoughts of the Galaxy falling nine days", like dry a bottle of old kiln, which makes me have an endless aftertaste.

In the book, I saw Hong Zhanhui. When he was still a child, he already took responsibility for another weaker little child. The boy became a man.

In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I like a colorful butterfly, dancing; like a wild crane, there is nothing in the blue sky in the autumn day; In the world, I saw the microcosm of the thousands of worlds.

In this fantasy finger world, I saw the epitome of life, tasted all the life, learned to think carefully, learn to learn, learn to learn Rawnate and wisdom.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s keeps my life increased.

I love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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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书中的亲人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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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用的,它可以拯救一个人的灵魂。

我打小就喜欢读书,八九岁时就读完了“三大名著”。由于当时太小,不喜欢所谓的《红楼梦》,待长大时,却也喜欢上了它。

再长大些,又喜欢上了科幻,但每次看科幻小说,也会对外星人产生恐惧。我最喜欢刘慈欣写的《三体》,不过至今还未曾看完。宇宙那么大,当然会害怕!生命在浩瀚的宇宙中连尘埃都算不上。

再长大点,实不相瞒,我居然迷上了童话!

那时,郑渊洁就是我偶像!他童话里的世界恰好是我理想中的世界,尽管童话里的世界比现在还腐败,但主人公以及他的朋友都善良、有爱心、有童心、天真又机智。恰恰是这种人,才有可能改变世界!

现在的我,喜欢看别人的故事以及人生哲理类的书。时光很瘦,不经意就从我们的指尖溜走,该珍惜的还是要珍惜,毕竟每个人都不坏,都有理想,都热爱以及疯狂。没有这些的人,不足以谈青春!

别人的故事,看太多都不累,尽管那都不是属于我们自己的。

我曾经想过很久很久,没有友谊长存,没有地久天长,没有致死不渝,只有白茫茫一片。平凡并不代表卑微,低头并不代表软弱!

每一次我听着歌,看着书,想着这个世界,就觉得,它们才是我最亲最亲的人,我宁愿与它们相伴一生。

书,的确,的确可以拯救一个人的soul——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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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在书中找亲属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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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幻想前世为佛前一朵金莲,不染纤尘却又贪恋于红尘烟火。今世为人,穷极一生学一份慈悲,悟,何为真佛。

悟空在五指山下修行五百年,方得随唐僧西渡。一路斩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三打白骨精,大闹盘丝洞,磨炼其心志,可见其勇敢;头顶金箍,收敛心性,甘愿护唐僧周全,可见其慈悲;是非分明,不被伪善所囚禁,可见其率真。

本为石猴,却尽有佛祖本色。

我比他幸运,不需要那暗无天日的五百年,也摘下了受制于人的金箍。只身一人行于人世,他学佛,我学他。

也曾身入歧途。心比天高,认为学习皆是无关紧要,大概真的没有吃过什么苦头,对于上课总少了一份崇敬,就算老师讲得声嘶力竭我也只关注那些不经意的错误。当我突兀的笑声在宁静的课堂里充满嘲讽地响起来,我接收到了老师愤怒而不解的目光。那时年少,不懂何为伤害,竟然就那么睁着黑色的瞳孔和老师对视,神态无辜。就像孙悟空大闹天宫那样破开重重阻挡,给人心灵至深处来个致命一击,还可以嘲笑地说你们怎么这么弱。殊不知最可悲的永远不是被伤得最重的,而是给人伤害的那个。

这时,走错路的悟空遇到了他的如来佛祖,给了他用来想清这一点的五百年。

五百年于我不长,就一个暑假,六年级的我升入初中后便正式踏上了取得真经归的路途。班主任像唐僧,把孙悟空从自闭的五指山下救了出来,对于班上一些强盗般的学生永远是舍不得放弃的。冒着九九八十一难的危险也要让妖怪迷途知返。同时总能在孙悟空顽劣时给予他最沉重的打击。

所幸,误入歧途过的孙悟空并没有扰了本心,我还是那个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的孩子。八十一难不好度,孙悟空也会解不开数学题,也需要面对忽上忽下的成绩,也要为体育测试每天练跳绳,也会在友情里忽冷忽热不知所措。

甚至可以说,悟空的勇敢是生活逼的。

有些事情无可退避,比如升旗仪式的演讲稿偏要一朗读就笑场,丝毫不懂何为庄重的我来读。站在秋天乍暖还寒的风里,我突然发觉,我渺小得像那一片瑟瑟挣扎了一阵,最终还是黯然落下的秋叶。

内心挣扎。然则无果,即使我有那么浓重的忧思,还是站上了冷风吹拂的升旗台。淡红色的稿纸却似随时想离开属于我的手的束缚。

我知道我必须开口,这是我的责任。我的声音通过话筒传播到风里,习主席的治国新标在自己耳边振聋发聩。像孙悟空大闹天宫时那般骄傲。

孙悟空勇敢了一次,所幸成功的信念是强大的。

慈悲源于本心,看到衣衫褴褛,动作畏畏缩缩,仿佛被生活打击透了的老人或小孩,不论真假,总会有一种本能的不忍心。就像我再也不在上课时随便走神。修行路走到一半,原来让别人难过和失望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

很奇怪吧。

孙悟空勇敢、慈悲、正义,所以他可以由行者蜕变成大圣,成为真佛。

我于《西游记》中遇见他,他一路伴我于取得学业真经的路上,守护我本心,教会我勇敢,我将毕生的梦想寄托在他身上。

我敬他为长者,是我在万卷中寻寻觅觅,最终给我启示的那个,是冥冥之中的另一种精神世界。

我成不了真正的佛,我不想归西,也做不到放弃人间情爱,但真佛在我心中,不能普度众生,却可度我。让我在社会的淤泥中永远不染尘埃。

生命之上,需虔诚。佛法不朽,敬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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