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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散文遇见原文(通用20篇)

爱情是什么。爱情,是盲目的,但是爱情也同样是需要理智,要明白,世上除了爱情,你还拥有很多很多,比如,亲情,友情等等,即便你拥有了爱情,也不能把全副身心投入爱情,你应该有自己的爱好,自己的朋友,自己的工作,那样的你,才是真正的你,也是他爱着的你,那样的爱情,才能更持久,更融洽,更幸福。下面是相关的爱情散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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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遇见又擦肩的少年散文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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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人生是一段旅途,这条漫长的旅途,被分成了许许多多条路。有人说,旅途中总有一段路,会有个人一直陪你走完。而这,也仅仅是旅途中的一段路罢了,人生旅途很长,长到没有几个人能一起携手走完。也正因如此,于我而言,在我不算太美的年纪,有人陪我走过一段旅程,足矣。

青春的旅途中,遍地都是惊喜,遍地也都是忧愁。我们一同哭着笑,我们一同笑着哭。六月的太阳火热,六月的心情澎湃,六月的汗水和泪水洒了一地。

而你,就如六月的一股清风一般缓缓而来,带来的不仅只有清凉,还有火热中的一方宁静。每个女孩的青春旅途中,都希望遇到一个身穿整洁干净的白衬衫,一条天蓝色的牛仔裤,外加一个阳光开朗的大男孩形象的少年吧!而我,也同样。

就这样,你走进了我的世界。就这样,我遇到了那个点亮我枯燥夏天的少年。少年,你的笑容如六月清晨的太阳一般明朗而不刺眼。青春旅途中大家都是半迷糊半清醒地度过的吧,在连我自己都尚未发现的时候,我们已经渐渐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友,我们共同谈论现在,我们一起畅想未来。你阳光开朗的性格无时无刻不在带动着我的热情。遇到你,我很幸运,你填补了我青春旅途中的遗憾。

在我看来,能被你照顾你女孩真的是非常幸运。你无微不至的关怀对于任何一个女孩来说都令人感动。少年,你很好。可惜,我最终还是辜负了你。

因为我自己明白,我们离所谓的一生,一辈子还差好远。或许,更多的是我还没有足够的勇气去面对你。人人都希望在最美的年纪遇上最好的良人,可往往都是事与愿违。就我而言,错过了你,我才迎来了我那姗姗已迟的最美年纪。他人都言,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一次擦肩,或许,前世我们刚好凑够那五百次吧!今生,遇到你,你虽未陪我把青春的旅程走完,可我却也不会存在什么遗憾。

后来的后来,我才发现,我再也没能遇到过像那年夏天一样火热的太阳,再也没能感受过像那年夏天一样清凉的微风。再也没能遇到一个像你一样的少年。你是我那些年里错过的勇气,不过好在,我的青春旅途你曾陪我走过,索性,不是一场空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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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优美爱情散文:人生最美初遇见

全文共 2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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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情感,让许多人都趋之若鹜。小编整理了相关的散文,快来看看吧。

人生最美初遇见

有一种遇见,浅笑盈盈,阳光暖暖。明媚如你,灿烂如你。

浅笑盈盈酒窝俏,

晶莹如水眼波妙。

欲语还休颔首羞,

亭亭玉立长发飘。

你的存在,惊醒了我所有美好的感觉!

人生最美初遇见。遇见你是我今生最美丽的场景,爱你是我做过的最美丽的事情。你若一直在,我便一直念。你若一直念,我便一直爱。岁月不老,我心依旧,你若不离我也不弃。

初遇见你最美的感动,我还清洗如昨。

若不是喜欢你,为何遇见你我的心如小鹿,活蹦乱跳?若不是喜欢你,为何想起你我的心如波涛,汹涌澎湃?若不是喜欢你,我对你的思念如海啸,是如此的来势汹汹? 若不是喜欢你,为何我闭上眼睛你就出现在我的脑海里?若不是喜欢你,为何你总出现在我的甜梦里?若不是喜欢你,为何清晨醒来睁开眼我第一个想见到的人就是你?若不是喜欢你,为何我的眼神全世界寻找你? 若不是喜欢你,为何闭上眼,我就感觉你带着春天的气息,活泼可爱,天真烂漫,迈着轻盈的脚步,浅笑盈盈来到我的身边?若不是喜欢你,为何 闭上眼,我就感觉到你均匀呼吸的美妙,浅笑嫣然的甜蜜,你淡淡的幽香?若不是喜欢你,为何你淡淡的发香带着我浓浓的思念?

若不是喜欢你,为何我的每个念头都是你?若不是喜欢你,为何我的心有千千结,结结都为你?若不是喜欢你,为何我的梦有千千转,转转都有你?

若不是喜欢你,为何我对话你总有一种望穿秋水的期盼?若不是喜欢你,为何我对你总有一种朝朝暮暮的眷恋?若不是喜欢你,为何我对你总有一种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寂寞难耐?若不是喜欢你,为何我对你总是有一种梦牵魂萦的痴迷?若不是喜欢你,为何我对你总有一种望眼欲穿的翘首企盼?

喜欢你,你那双眼含情脉脉的是如此的动人心魄。喜欢你,你那浅笑盈盈的美态是如此的迷人。喜欢你,你的笑声是如此的悦耳动听。喜欢你,你的出现,就像是一朵美丽绽放的茉莉花,如此的明媚娇艳,香醇甜蜜,芳香四溢。喜欢你,你回眸一笑百媚生。如此深深触动了我的神经!

遇见你,就像遇见了春暖花开的温暖和烂漫!遇见你,就像桃花绽放般的缤纷和绚丽!遇见你,就像是樱花落英缤纷和浪漫!遇见你,就仿佛是身处在一个美丽的花园里,眼前一片花红柳绿,万紫千红,满园春色的灿烂缤纷,温暖明媚!

知道吗?遇见你,我就遇见了春暖花开!遇见你,我就遇见了明媚灿烂!遇见你,我就遇见了甜蜜浪漫!遇见你,我就遇见了幸福快乐!知道吗?喜欢你,是人生中,总有一次遇见,浅笑嫣然,灿烂明媚,阳光暖暖。这世间,总有一个人,是看不厌的风景;总有一种情,是永不倦的温暖。一次不期而遇的美丽,一次不经意的欢笑,会灿烂一生的守候。若说人生是一场花开灿烂的遇见,那么最美的相遇就是你。红尘纷扰,虽然只是寻常日子里的浅浅遇,但却深深识;淡淡相处,但却深深相印。这一切仿佛就是春天里那朵不会凋谢的花,一直盛开在我的心灵深处,浅笑嫣然。

今后的日子里,若你在远方,那么,我的心,就一直在路上;若你在身旁,我的幸福,便会一直在脸上。

认识你之前,

世界是一片荒原,

认识你以后,

世界变成了一个乐园。

以往的许多岁月,

对我是一缕轻烟,

以后的无限生活,

因你而幸福无边。

你眼底的一缕光彩,

足抵万语千言。

你嘴角的一抹微笑,

胜过万千柔情,

你的一举一动,

牵引着我的视线,

你的一言一语,

触动了我心底的那根弦,

你的一颦一笑,

是我快乐的源泉,

这还不算不稀奇,

我却有缘遇见。

【十指紧扣,因为有你】

独步行走在炎热的街头,看着路过的行人,不经感叹:七月的天气总是散发出淡淡的忧伤,怎奈回忆不经想起,那时也是同样的季节,同样的时间,我们相遇香港的一个角落。

记得,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我相信了世人常说的“一见钟情。”是你的出现,改变了我原本的模样;是你的出现,让我明白了,人生何处不相逢,只要有缘就会见;是你的出现,让我深深懂得了生命的价值可贵;也是你的出现,让我有了梦想和追求。谢谢你让我遇见了你。

看着阳光刺眼的天空,我傻傻的笑着,曾经经历了那么多悲欢离合,那一场不是一次痛彻心扉的爱情。最终我还是选择了现在放弃了过去。

人生就像一个演员,不断的交换着不同的角色,而我却演过那么多的角色,看过那么多的人生风景......

如果,没有过往的烟云,是否就不会有现在无比幸福的我?

如果,我们不曾相遇,是否就不会有现在每时每刻期待看见你的我?

如果,我们最初就遇见,是否我就不会有那么多点点滴滴伤感的记忆?

其实,我们都一样,只是行走的路段不同。行一段路程,看一段风景,人生却所剩留无几......

就像梦阳说的"因为看轻,所以快乐;因为看淡,所以幸福。我们都是天地的过客,很多事,我们都做不了主。你越想抓牢的,往往是离开你最快的。所以,凡事不必太在意,一切随缘随心,缘深多聚聚,缘浅随它去。凡事看淡点看开些,顺其自然,无意于得,就无所谓失。人生,看轻看淡多少,痛苦就远离你多少。"

也许,我们有的回忆,回想起的一瞬间是快乐开心而幸福的;也许,我们有的回忆,回想起的那一刻却泪流满面痛彻心扉!

如果说,幸福的生活相遇今生所有的时间来兑换,那么我宁愿花光所有的时光去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幸福!

曾几何时,谁为了你,曾痴痴地等待;曾几何时,谁为了你,曾傻傻呆呆的看着你的照片变成狼人模样;曾几何时,谁为了你,发了疯的到处寻找你;曾几何时,谁为了你......

也许,是自己感动了上天才让我们今生相遇,今生相伴。记得那时,你微笑的看着我以为我和你开玩笑说的那句话“只愿此生得你的心,今生我们永不分离。”

时间的沙漏总让人面目全非,除了自己,记忆却一点一滴毫无保留的流存在了我的脑海里,我想把它释放出来,怎奈我的脑海不容许我这样做,只能让我不断这样的感受着记忆的回洗。

也许,正因为如此,你出现了,才有了现在活泼快乐的自己,谢谢你,我最爱的人,青儿,也谢谢上天的安排让我们一起牵手度过今生,一切的谢谢都因为的你出现,此生,你是我最美丽的风景!

十指紧扣,因为有你,我的世界才有了色彩;十指紧扣,因为有你,我的生活才有了生机......

经历了那么多的悲欢离合,到最后才明白,原来,短暂的温存始终抵不过平凡的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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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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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阅读《张晓风散文》之后,我对散文有了另一番见解。

以前读散文感觉都是比较肤浅的小故事,只有看见有意思感兴趣的才会仔细品味一番,所以不常读散文。而张晓风的散文却显得截然不同。

读张晓风的散文会让我身不由己,有一种幸福而无以言表的感觉。她的散文语言深奥,却优美如画,细细赏读会有身临其境之感。生动的内容,朴实的语言,深刻的道理,不需要华丽的辞藻,不需要灿烂的背景,依然扣人心弦般地带我们走进故事中,让我刻骨铭心,久久难忘。

我最喜欢张晓风散文《春俎》里的《山月》这篇文章。这是一篇描写并赞美山月的文章,虽然短小,但是精炼,所谓“浓缩才是精华”。认真品味、细细品读后就能够了解其揭示的深层含义,她用很简单的词句把山月的美藏在一字一句之中,一直围绕着“山月”二字,把山月那种寂寞、伟大、平凡、无情、孤傲的美描写得淋漓尽致,仿佛自己是山月一般冷漠却又很伟大。

在我们眼里,看似平凡,看似渺小的事物,在她的笔下却能栩栩如生,让我们学会放低眼界,观察事物,学会用放大镜看待事物,学会用笔写出精彩文章。

张晓风的每篇散文我都很喜欢,读后的感觉就是意犹未尽。我学会了很多写作方法和技巧,我还从中收集了很多好的句子和词语,相信会让我的文章更生动有趣。

用心读张晓风的书,会让人了解到这世上不同人与不同物不同方面的心态,以及天地人合的真谛!其实写作并不难,难的是要我笔写我心!张晓风就是这样!

这就是我读完《张晓风散文》的感想,虽然没有大师般的水准,但至少是我用心写出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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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散文:遇见另一个自己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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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说》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人在荒郊遇到老虎,慌不择路逃到悬崖下。他双手攀住野藤,回头见老虎在下面咆哮,抬头间老鼠在咬野藤。他忽然发现旁边有一颗鲜美的草莓,他摘了就吃,觉得味道真爽啊。

在人生的危险时刻,他发现了另一个自己

人生有很多的惊喜和意外。时间是另一种形式的大火,随时随地都在燃烧。有一颗澄澈的心显得多么重要。几千年前,人类的阅读是一种庄严的仪式,如今,有人将它作为沽名钓誉的手段。好在丹齐格说,阅读即是生活本身。我喜欢阅读,厚厚的《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已全部读完。阅读给我带来的收获,不只是知识的增长,更是心灵的满足。也许,有些名著我们只是囫囵吞枣,但收获一定有,它像毛毛细雨,悄悄滋润土地。

欣闻我的作文《校服的记忆》获得了市《花果山》封面人物奖。其实,它是一篇当堂作文,我的语文老师李明华老师两天前告诉我们题目,让我们去准备。我就想到我的妈妈是怎么帮我洗校服的。作文需要真情实感,遇到一些关键的地方就要停下来细细描写,并写出自己的内心的想法,这样文章的内容就会丰盈起来。

为了激励我,我妈妈喜欢给我投稿。2014年,我的《校服的记忆》《食堂那些事》《岁月的礼物》《春天里》发表了。这几篇作文都是李老师的命题作文,写的全是细小的东西。

在文字里,我们与另一个自己相遇。或许,另一个自己只是一枚落叶,一朵白云,一尾小鱼,一片草地,一个眼神或者一次独语。它与你的灵魂共享,与你的心灵相约。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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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抒情散文:遇见金秋十月

全文共 1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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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已经在来的路上。我们在九月的末尾,希望十月的路程更加平坦,更加的美好。下面是yuwenmi小编整理的作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抒情散文遇见金秋十月】

岁月匆匆,人生如梦。当我们告别了九月金桂,迎来了祖国母亲六十二岁华诞,神州大地,处处呈现金秋满地红。我们中华儿女对金秋十月,胸中有更多的激情,心头有无限的感慨,思绪滔滔响彻云空。

金秋十月,对于劳动人民来说,是最值得激情奔放、气宇轩昂。仰望火红的五星红旗,我们心潮如浪东方开。看!不可一世的西方列强日暮途穷,走向衰败,伟大的祖国如一轮朝阳,在东方地平线轰隆隆升起势不可挡,正在迸发着巨大的能量,正书写东方威武、文明,的彩虹。

金秋十月,似一首催人奋进的战歌;金秋十月,是一首激情奔放的长诗;金秋十月,是无数先烈用鲜血铸就辉煌璀璨的丰碑,先烈们的不屈精神正鼓舞一个崛起的民族前仆后继,继往开来,努力实现先烈们的强国梦。

金秋十月,我们不会忘记旧中国曾经千疮百孔,帝国列强曾一块块地宰割祖国母亲身上的骨肉,一群群恶魔杀戮祖国母亲所养育的儿女,使东方这个文明的古国遍体鳞伤,遭受巨痛!

如今的金秋十月,遍地刮起丰收的、强劲的秋风。强劲的秋风正吹散了乌云阴霾,招来了彩云绯红,装点着万里晴空,国人正与时俱进,依法治国、和平崛起、科教兴国、强我国防、神八号将遨游苍穹,盛赞祖国的秋意浓!

【抒情散文:遇见金秋十月】

金秋十月

枫叶红,菊花黄,

淮河两岸的稻子好啊!

老白姓心里喜洋洋!

柿子,石榴满树香,

菱角甜透心呦!

玉米,花生铺满地,

晒得金黄!

到处都是丰收景象!

这就是淮南,潘集我的家,

生我养我的地方......

【抒情散文:遇见金秋十月】

十月,天空飘荡着萧瑟寒秋的气息,让人流连,也让人感慨。站在季节的路口,听风的声音,呼吸着空气的味道,一丝凉意侵袭身体,才发觉,原来夏天已经走远。

十月已将秋天收尾,而文字却把心路牵引。

一个人的午后,沉浸在音乐的世界里,寂寞的影子被拉长。热气升腾的绿茶,泡开了往事;指尖流淌的温柔,缱绻着一首首离歌。

柔软的秋光,漫过眼帘,搁浅的记忆在指间悄悄盛开。一些牵念,一些取舍,一些微笑,一些怀想,亦如交错一曲萦绕不去的余音,悠然响起,轻轻划过眉间,盈盈淌过心底。

这个十月,我望穿秋水,秋心如许。那条心路上,一行行的守望之树仍然浓荫密布,一朵朵的思念之花依然灿烂绽放。

那些有关你的故事,踏着秋色而来。时光飞逝,岁月流转,历尽沧桑,又回到起点。一路走来,没有了陪伴,只有形单影只的背影遥望远方。

流沙划过指尖、时光飞过流年,带走的只是容颜,留下的是难以忘却的记忆。或许,你那甜润的声音,深藏着绵绵的柔情,始终在耳边回响。那熟悉的容颜,仍然停留在我的目光里。你让我越来越心痛,越来越惦念。然而,这一切与你无关。关于你,时而像一阵风,时而像一场雨,时而又像一首诗,不时地掀起我清晰而迷离的记忆。

那个十月,你手捧一盏月华,脚踏一片月影,微笑着向我走来。你眉间的笑意化解了我郁结的心事,你善意的眼神回答了我所有的疑问,你温情的话语撑起了我落寞的心空。这个十月,你还是手捧一盏月华,脚踏一片月影,微笑着给我送来祝福。只是,你是行走在我的梦境里。两滴清泪,滑落在脸颊,随之又跌落在心间。

遇见,不说再见,便不曾离开。等待,不问结果,便不会失望。

如果,永远只是传说,那么,是谁给我留下无尽的等待?如果,离别仅是为了重逢,那么,是谁又让我承受这距离的揪心?如果,你不说,我就不会期盼;如果,你不承诺,我就不会等待。千诺不如一诺,一诺不如不诺,如此这般,你为何还要一而再的给我许诺。如果,你不出现,也许我还会继续沉浸在那春暖花开的梦中不会醒来。

很多时候,我会因某个熟悉的画面,而思绪万千,也会为一段倾心的文字,而泪流满面。

曾经,傻傻地停在一段光阴的流年里,反复地留恋着,久久不肯离去。一切只因那场如水的邂逅,只是再美的画笔也勾勒不出那初逢的画面。原来,不能留住的不仅是时光,还有永远。

风儿能见证岁月的沧桑,却不能穿透我内心的秘密;云儿能改变天空的颜色,却不能解开我郁结的心事。我想放下过去,却还是在怀念过去。我想舍弃不该坚持的,却还是在坚持……

生命的潮汐,日以继夜地磨损着我魂魄里的锐气。我可以等待,也可以失望,却不可以放弃;我可以寂寞,也可以疼痛,却不可以后悔……

十月的天空,依旧是蔚蓝明净;十月的阳光,依旧是丰沛灿烂。只是,有些事物,逐渐演变;有些故事,缓慢收场。

十月,遇见不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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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张晓风经典散文精选:春之怀古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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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必然曾经是这样的:从绿意内敛的山头,一把雪再也掌不住了,噗嗤的一声,将冷脸笑成花面,一首澌澌然的歌便从云端唱到山麓,从山麓唱到低低的荒村,唱入篱落,唱入一只小鸭的黄蹼,唱入软溶溶的春泥--软如一床新翻的棉被的春泥。

那样娇,那样敏感,却又那样浑炖无涯。一声雷,可以无端地惹哭满天的云,一阵杜鹃啼,可以斗急了一城杜鹃花,一阵风起,每一棵柳都吟出一则则白茫茫、虚飘飘说也说不清、听也听不请的飞絮,每一丝飞絮都是一件柳的分号。反正,春天就是这样不讲理、不逻辑,而仍可以好得让人心平气和。

春天必然曾经是这样的:满塘叶黯花残的枯梗抵死苦守一截老根,北地里千宅万户的屋梁受尽风欺雪压犹自温柔地抱着一团小小的空虚的燕巢,然后,忽然有一天,桃花把所有的山村水廓都攻陷了。柳树把皇室的御沟和民间的江头都控制住了--春天有如旌旗鲜明的王师,团长期虔诚的企盼祝祷而美丽起来。

而关于春天的名字,必然曾经有这样的一段故事:在《诗经》之前,在《尚书》之前,在仓颉造字之前,一集小羊在啮草时猛然感到的多汗,一个孩子在放风筝时猛然感觉到的飞腾,一双患风痛的腿在猛然间感到的舒活,千千万万双素手在溪畔在塘畔在江畔浣沙的手所猛然感到的水的血脉……当他们惊讶地奔走互告的时候,他们决定将嘴噘成吹口哨的形状,用一种愉快的耳语的声量来为这季节命名--"春"。

鸟又可以开始丈量天空了。有的负责丈量天的蓝度,有的负责丈量天的透明度,有的负责用那双翼丈量天的高度和深度。而所有的鸟全不是好的数学家,他们吱吱喳喳地算了又算,核了又核,终于还是不敢宣布统计数字。

至于所有的花,已交给蝴蝶去点数。所有的蕊,交给蜜蜂去编册。所有的树,交给风去纵宠。而风,交给檐前的老风铃去一一记忆、一一垂询。

春天必然曾经是这样,或者,在什么地方,它仍然是这样的吧?穿越烟箩与烟箩的黑森林,我想走访那踯躅在湮远年代中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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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伤感散文:珍惜遇见的每一个人

全文共 1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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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遇见的每一个人

在我们的一生当中,我们会遇到许多人,这都是缘份,我们要懂得珍惜遇到的每一个人,有些让我们得到成长,有些人给我们关爱。繁花落尽,憔悴在风中,昔日的种种,也好像过眼的云烟,转眼便消散的毫无踪迹可寻。满腹相思,任凭沧桑风月,如何洗礼,依旧安眠于深深的旧梦之中,无人可觅。

于是,我筑了一座心的城,不管别人怎么努力,都进不来,因为,那里葬着一个,未亡之人;也不管我怎么努力,都出不去,因为,那里住着一个,让我为之惦记一生的人!是啊,多少深情,最后,都成了寂寞,寂寞地开了又谢,谢了又开,轮轮回回,时间消磨,流年无恙,唯有相思,日积月累,有增无减!只因,那样的爱,至此一生,只此一份!

我知道,你不知道我对你的思念,蔓延着一生;亦如我不知道,你选择将我如何安放!无论,你选择祝福或者怨恨,请记得,我当初,把最好的自己,给过你;无论你选择遗忘或者想念,请记得,我曾经,深深地,爱过你;无论,你选择将我如何安放,请记得,你的世界,我曾经来过!

长路漫漫,谁又知道,这一生,将会与多少人擦肩而过,又会与多少人邂逅一程山水,若我的出现,只是冷艳了时间,却并未让你懂得如何去爱,如何去珍惜,那么,我是失败的,若我的出现,冷艳不了时间,却让你愈加懂爱,懂得珍惜,那么,我是幸福的,至少我的疼痛,在让你成长,让你遇见更好的自己!那么,我虽败犹荣!

借那短暂光阴,将曾经的温暖,抒写在梦的篇章里,我的世界有那么一个你,你的世界有那么一个我,一份纯洁,一份悸动!情虽已空,相思无恙!为你弹一曲长路漫漫,却只换来一段如梦的尘缘。我知道,我们之间,隔着的不是天涯与海角的遥远,不是心与心之间的距离,而是缘来缘去的宿命。

有些人,注定是要用来怀念一辈子,祭奠一辈子的。犹如在时间中穿越的影子,忽影忽现,即便只是短暂的邂逅,或者短暂的相识。或许因为短暂,才让记忆牢牢地深锁不放,也或许是因为某些为了的遗憾而始终念念不忘。

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亦或者什么理由,我想,我们都应该感谢彼此,为那一份冥冥中的相遇,为那一份灼灼的思念,为那从中收获的懂得! 我爱短文学网首发 表白情书 表白的句子

寂寞的心城,开满着思念的花,结着祝福的果。因为思念而祝福,因为思念而懂得,那些我们爱过的人,以及爱过我们的人,都是幸运的,也是幸福的。虽然尘缘搁浅,残梦未醒,但我们的心田因此多了一份珍惜,懂得珍惜以后遇见的每一个人,每一段缘分。我们的心田也因此而变得愈加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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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张晓风散文《一个女人的爱情观》

全文共 2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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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毕业于台湾东吴大学,并曾执教于该校及香港浸会学院,现任台湾阳明医学院教授。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张晓风散文一个女人的爱情观》,希望对你有帮助。

忽然发现自己的爱情观很土气,忍不住自笑了起来。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是满心满意要跟他一起“过日子”,天地鸿蒙荒凉,我们不能妄想把自己扩充为六合八方的空间,只希望以彼此的火烬把属于两人的一世时间填满。

客居岁月,暮色里归来,看见有人当街亲热,竟也视若无睹,但每看到一对人手牵手提着一把青菜一条鱼从菜场走出来,一颗心就忍不住恻恻地痛了起来,一蔬一饭里的天长地久原是如此味永难言啊!相拥的那一对也许今晚就分手,但一鼎一镬里却有其朝朝暮暮的恩情啊!

爱一个人原来就只是在冰箱里为他留一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

爱一个人就是在寒冷的夜里不断在他杯子里斟上刚沸的热水。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两人一起收尽桌上的残肴,并且听他在水槽里刷碗的音乐——事后再偷偷地把他不曾洗干净的地方重洗一遍。

爱一个人就有权利霸道地说:“不要穿那件衣服,难看死了。穿这件,这是我新给你买的。”

爱一个人就是一本正经地催他去工作,却又忍不住躲在他身后想捣几次小小的蛋。

爱一个人就是在拨通电话时忽然不知道要说什么,才知道原来只是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拨通的,只是自己心底的一根弦。

爱一个人就是把他的信藏在皮包里,一日拿出来看几回、哭几回、痴想几回。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迟归时想上一千种坏可能,在想象中经历万般劫难,发誓等他回来要好好罚他,一旦见面却又什么都忘了。

爱一个人就是在众人暗骂:“讨厌!谁在咳嗽!”你却急道:“唉,唉,他这人就是记性坏啊,我该买一瓶川贝枇杷膏放在他的背包里的!”

爱一个人就是上一刻钟想把美丽的恋情像冬季的松鼠秘藏坚果一般,将之一一放在最隐秘最安妥的树洞里,下一刻钟却又想告诉全世界这骄傲自豪的消息。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的头衔、地位、学历、经历、善行、劣迹之外,看出真正的他不过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所以疼了他。

也因此,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听他儿时的故事,喜欢听他有几次大难不死,听他如何淘气惹厌,怎样善于玩弹珠或打“水漂漂”,爱一个人就是忍不住替他记住了许多往事。

爱一个人就不免希望自己更美丽,希望自己被记得,希望自己的容颜体貌在极盛时于对方如霞光过目,永不相忘,即使在繁花谢树的冬残,也有一个人沉如历史典册的瞳仁可以见证你的华采。

爱一个人总会不厌其烦地问些或回答些傻问题,例如:“如果我老了,你还爱我吗?” “爱!”“我的牙都掉光了呢?”“我吻你的牙床!”

爱一个人便忍不住迷上那首白发吟:

亲爱,我年已渐老

白发如霜银光耀

唯你永是我爱人

永远美丽又温柔……

爱一个人常是一串奇怪的矛盾,你会依他如父,却又怜他如子,尊他如兄,又复宠他如弟,想师事他,跟他学,却又想教导他把他俘虏成自己的徒弟,亲他如友,又复气他如仇,希望成为他的女皇,他唯一的女主人,却又甘心做他的小丫鬟小女奴。

爱一个人会使人变得俗气,你不断地想:晚餐该吃牛舌好呢,还是猪舌?蔬菜该买大白菜,还是小白菜?房子该买在三张犁呢,还是六张犁?而终于在这份世俗里,你了解了众生,你参与了自古以来匹夫匹妇的微不足道的喜悦与悲辛,然后你发觉这世上有超乎雅俗之上的情境,正如日光超越调色盘上的一样。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和他拥有现在,却又追忆着和他在一起的过去。喜欢听他说,那一年他怎样偷偷喜欢你,远远地凝望着你。

爱一个人又总期望着未来,想到地老天荒的他年。

爱一个人便是小别时带走他的吻痕,如同一幅画,带着鉴赏者的朱印。

爱一个人就是横下心来,把自己小小的赌本跟他合起来,向生命的大轮盘去下一番赌注。

爱一个人就是让那人的名字在临终之际成为你双唇间最后的音乐。

爱一个人,就不免生出共同的、霸占的欲望。想认识他的朋友,想了解他的事业,想知道他的梦。希望共有一张餐桌,愿意同用一双筷子,喜欢轮饮一杯茶,合穿一件衣,并且同衾共枕,奔赴一个命运,共寝一个墓穴。

前两天,整收房间,理出一只提袋,上面赫然写着“××孕妇服装中心”,我愕然许久,既然这房子只我一人住,这只手提袋当然是我的了,可是,我何曾跑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于是不甘心地坐下来想,想了许久,终于想出来了。我那天曾去买一件斗篷式的土褐色短褛,便是用这只绿色袋子提回来的,我是的确闯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了。细想起来那家店的模特儿似乎都穿着孕妇装,我好像正是被那种美丽沉甸的繁殖喜悦所吸引而走进去的。这样说来,原来我买的那件宽松适意的斗篷式短褛竟真是给孕妇设计的。

这里面有什么心理分析吗?是不是我一直追忆着怀孕时强烈的酸苦和欣喜而情不自禁地又去买了一件那样的衣服呢?想多年前冬夜独起,灯下乳儿的寒冷和温暖便一下子涌回心头,小儿吮乳的时候,你多么希望自己的生命就此为他竭泽啊!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不免想跟他生一窝孩子。

当然,这世上也有人无法生育,那么,就让共同作育的学生,共同经营的事业,共同爱过的子侄晚辈,共同谱成的生活之歌,共同写完的生命之书来做他们的孩子。

也许还有更多更多可以说的,正如此刻,爱情对我的意义是终夜守在一盏灯旁,听车声退潮再复涨潮,看淡紫的天光愈来愈明亮,凝视两人共同凝视过的长窗外的水波,在矛盾的凄凉和欢喜里,在知足感恩和渴切不足里细细体会一条河的韵律,并且写一篇叫《爱情观》的文章。(作者/张晓风,摘自《岁月在,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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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张晓风散文《穿风衣的日子》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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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和生存本体论的诗性阐释,是张晓风这位女作家奉献给中国现代散文史的最大功绩。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张晓风散文《穿风衣的日子》,希望对你有帮助。

香港人好像把那种衣服叫成“干湿褛”,那实在也是一个好名字,但我更喜欢我们在台湾的叫法——风衣。

每次穿上风衣、我曾莫名其妙的异样起来,不知为什么,尤其刚扣好腰带的时候、我在错觉上总怀疑自己就要出发去流浪。

穿上风衣,只觉风雨在前路飘摇,小巷外有万里未知的路在等着,我有着一缕烟雨任平生的莽莽情怀。

穿风衣的日子是该起风的,不管是初来乍到还不惯于温柔的春风,或是绿色退潮后寒意陡起的秋风。风在云端叫你,风透过千柯万叶以苍凉的颤音叫你,穿风衣的日子总无端地令人凄凉——但也因而无端地令人雄壮:

穿了风衣,好像就该有个故事要起头了。

必然有风在江南,吹绿了两岸,两岸的杨柳帷幕……

必然有风在塞北,拨开野草,让你惊见大漠的牛羊……

必然有风像旧戏中的流云彩带,圆转柔和地圈住一千一百万平方公里的海棠残叶。

必然有风像歌,像笛,一夜之间遍洛城。

曾翻阅汉高祖的白云的,曾翻阅唐玄宗的牡丹的,曾翻阅陆放翁的大散关的,那风,今天也翻阅你满额的青发,而你着一袭风衣,走在千古的风里。

风是不是天地的长喟?风是不是大块血气涌腾之际搅起的不安?

风鼓起风衣的大翻领,风吹起风衣的下摆,刷刷地打我的腿。我瞿然四顾,人生是这样的辽阔,我觉得有无限渺远的天涯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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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若无相欠怎会遇见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200字

全文共 3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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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若无相欠,怎会遇见!

我在佛前沉睡了千年,直到有一天遇到你,我落下一颗忧郁的泪。

佛说:我因无爱而成佛,你贪恋凡尘如何成佛?

我忏悔。

佛说:忏悔无用。你有未了的前缘,去吧,去续你的姻缘,我等你回来。

为此,我在菩提树下求了五百年。

你说:自你在佛前求与我相遇的那一刻起,我整整失眠了五百年。

我问:冥冥众生中,你是否是我为缘而几经伦回的那个人?

你说:是的,五百年前的那一天,你无意中经过了有我的路,我一直等你,来实现这场擦肩而过的缘。

佛说:修百世方可同舟渡,修千世方能共枕眠。前生五百次的凝眸,换今生一次的擦肩。

我苦苦哀求佛祖,让我们再结一段尘缘,相恋相伴走过月月年年。

佛说:除非海枯石烂、沧海变桑田。

于是我求佛祖,来世把我变成一只填海的燕,历尽千辛直到把大海填满,换你我的今生缘。

所以佛安排了今生的相见,让我与你尽这一段未了的前缘。缘尽,则曲终人散。

所以,如果你遇到我,请一定不要走开,因为我怕来生,再无缘与你相见……

遇到你的那一刻

每一次的遇见都值得珍惜。

——题记

我一直以为每一次的遇见都是命中注定的,所以自己才会一次次的错过。

就觉得这次的遇见只不过是为了让我学会成长,谁的人生里没有遇见几个让自己去喜欢,去爱,去珍惜的人呢?

但是我错了,错就错在自己不懂得珍惜,才会让自己一次次的受伤,慢慢地学会包裹自己,把自己包裹起来,学会了隐藏自己的内心,即使自己有了喜欢的男孩子,还是会独自去承受那份喜欢,却不知道怎么告诉他,慢慢的就不再那么喜欢了,才知道那不过就是一时的喜欢,还好自己没有告诉他,可后来,遇到了这么一个人,我才知道我是真的喜欢上了这个男孩子,虽然他在我的世界里存在了整整4年多,但是我从未发现过他,甚至从未发现过他的好。

自从他再一次走进我的世界里后,我才发现我真的应该去学会珍惜了,珍惜他,也同样珍惜这份莫名的喜欢……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当我又一次遇到他的时候,我都忘记了在中学的时候我有多没有关注过他,如果当初不是因为自己那个时候有喜欢的人,我想也不会变成现在的这个样子,现在的他变得好高,182cm。对我来讲就是我无法抵达的荒芜。自从毕业以后我就没再长过,是不是这就意味着这是一份没有结局的喜欢。

之后知道自己喜欢上你的时候,我也吓了一跳,我告诉你的时候,你给我的就是一句话“我跑得快。”我却笑了,我知道你跑得快,但是用在这里,总觉得有那么一点点的小兴奋。

后来,我多想告诉你,我有多喜欢你,可是我害怕自己的主动会给你带来不一样的感觉。毕竟不是谁都喜欢主动的女孩子,媛也告诉我,当初你喜欢的一个女孩子,你之所以放弃她就是因为她太主动。我都有点后怕了,我怕自己的主动会让你觉得我就是那种女孩子,但是你却没有,我才知道我根本不是那种女孩子,但是为什么,上天会让我们这样错过。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得到一份美好的爱情,当然我更希望能和你在一起,但是老天给我们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我们不合适,身高差的原因让两个相互喜欢的人不能在一起,我想这或许会是我最遗憾的事了吧,不能和你在一起,就应该忘记你么?我不知道,虽然现在的你对我很好,但是你却不属于我,老天啊,开的玩笑有点大了。

美好的遇见,在这个夏天,同样也让我觉得很难受,或许我们永远都不可以在一起,身高啊,怪我喽。

擦肩而过,错失今生

有许多事不断定,有许多人不可挽留。擦肩而过,错失今生;纵有飞蛾扑火的勇气,却也无皎皎如月的羞花闭月容颜可依。

红颜如梦,如江南云雨飘落在唐宋。初见之下的心生欢喜,莲的心事在六月的西湖盈盈绽放。你衣袂飘飘,白衣胜雪,似三月里瓢飞的柳絮;你浅浅而笑,像云霞锦缎;你的声音,软软款款,像是海风吻过发梢。那一刻的惊艳,心旗摇动,醉落了我今生此世的一世相思,繁花三千落尽。心如浮云,自在织梦。

我深信你是我千百年前守候的那一轮皓月,穿越千年,人海茫茫邂逅。前世如水记忆不可追也,今生上天是否就会让你与我结一段尘缘?演绎一曲华章呢。浮生叹,问世间。你却毕竟还是轻挽青丝:我配不上你!你说得如羽翼落地般轻盈,却重重砸碎我的心。千年旧梦初醒,仙缘散,夙缘难了。

凡尘红事,天缘命里定。我无力用褪色的笔墨,把你盈盈款款的身影留在我身边,,与我执手偕老,并肩观望世情风月。我知道,这一切只是我用文字写尽的梦。我无法在你浅浅的手心里找到驻足的位置。嗔我今生为痴情种,依旧在梦里等你,痴痴的守望千年,任思念如遍地藤蔓纠缠不休;凭世人展览千年。天地我可以轻易放下,却无法轻易放下你星辰般魅惑的眼神,暖和如烟火的浅笑。闭上眼,人生的夤夜一下笼罩着我,而你却时刻如精灵般,在我眼前翩然起舞,幻化成虹。你的一举一动,你的一颦一笑,像远古神秘的契约,深深刻印在我心上,令我无法忘记。

寸肠千恨如繁花堆积,所有的忧伤化成铠甲,所有缱倦的情义都找不到停靠的落脚点。流浪的情,注定无法相望,心如刀割,含泪问花:为何我心坎的盈缺无法与现实的丰歉成比较,我痴心的守候只是赢得深哭一场?

乱红不语,飞过秋千去……

踏踏实实做人,实实在在办事

踏踏实实做人,实实在在办事。人生经历的小事无数,不能计较的却很多;人生遇到的大事很少,也只能尽人事以听天命,常人无可奈何。为小事而常介怀,不值;为大事而常悲戚,不该。故,面对小事,要开心;遇到大事,要宽心。

只因有缘

梦中与你相见

只因前世有缘

今生注定终生相恋

相守到永远

千年之前

你在海角,我在天边

只为誓言今生见

那些年,像离群的孤雁

那些年,独自选择孤单

( 美文欣赏)

那些年,生活过得平淡

那些年,一人甘愿平凡

只因有缘,与你手相牵

前生缘分今生相恋

墨染为谁

心不动,则不痛!如诗如画的江山,为谁执笔,平起仄歇,激扬的文字,渲染谁的离别。

落笔缠绵悱恻,断笔缘寞离觞!

久坐枯庭,观云卷云舒,吟风弄月,一纸思念,一阙诗词,一曲离觞,婉约今生的眷念!

此生遇你已很美

(一)相忆今生如此,相思深不深?

三千繁华落尽后的沧桑,烟花冷寂后的薄凉,于每一个月光倾城的静夜,独自怅惘……

静看着浮世的飘尘,一切都在纷扰中断断续续。红尘一世,谁会为谁俯首称臣,谁会为谁停留在那混沌里,深陷泥藻之中呢?匆促过客而已。

今生相遇,不在乎可否伴我醉天明;今生倾心,不在独唱高山流水不知音;今生相伴,不再怨前世今生情难守。今生,为你独写尽相思情,倾尽一世的柔情;为你独守寂寞,只为等你一人,等你在最深的红尘里重逢,相逢在最美的花开时节。

曾经,为你静静的守望在月光下,守望每一个幽静清晨,挥写属于你我的素然时光,,增添诗意,回想有痕。

曾经为你,静静地盛开,形成你我的时空。心不再求,在夜里演绎朦胧的诗篇,千年的缘,千年的梦,眸中的红颜,刻骨的眷恋,在心中藏着一个痴心梦。然而,那些依稀的画面呈现在感性的脑袋里。

(二)三夜频梦君,情亲见君意

你说许我一生的爱恋,一世的倾心,你说许我天长地久,世世生生,永不变化的相守。后来,慢慢的才发现是昙花一现,随风飘散的梦,曾经的沧海变成了桑田,那许下的海誓山盟却已成了过往云烟。

谁,流尽了相思泪,写尽了相思情,谁泪伤了尘埃,消瘦了寂寞的等待,一生的眷恋,演绎了多少悲欢离合,凄凉了多少寂寞孤独,几度徘徊,几度忧伤,终是走了出那花开花谢的梦

谁,看尽了花开花谢,为你等待千年的梦?谁,独看过往的细水长流,在那烟雨河畔,执手等待,只为与你在看那落花静美?一生的无悔等待,几度的明月心缘,轻轻的飘然在心灵上。丝丝的忧伤化成了一曲曲长相思,再回想中弥漫心田,混度一生痴心怨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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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张晓风散文《不知有花》

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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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过花潮花汐而不知有花。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张晓风散文《不知有花》,希望对你有帮助。

那时候,是五月,桐花在一夜之间,攻占了所有的山头。历史或者是由一个一个的英雄豪杰叠成的,但岁月对我而言,是花和花的禅让所缔造的。

桐花极白,极矜持,花心却又泄露些许微红。我和我的朋友都认定这花有点诡秘——平日守口如瓶,一旦花开,则所向披靡,灿如一片低飞的云。

车子停在一个小客家山村,走过紫苏茂生的小径,我们站在高大的桐树下。山路上落满白花,每一块石头都因花罩而极尽温柔,仿佛战马一旦披上了绣帔,也可以供女人骑乘。

而阳光那么好,像一种叫“桂花蜜酿”的酒,人走到林子深处,不免叹息气短,对着这惊心动魄的手笔感到无能为力,强大的美有时令人虚脱。

忽然有个妇人行来,赭红的皮肤特别像那一带泥土的色调。

“你们来找人?”

“我们——来看花。”

“花?”妇人匆匆往前赶路,一面丢下一句,“哪有花?”

由于她并不求答案,我们也噤然不知如何接腔,只是相顾愕然,如此满山满林扑面迎鼻的桐花,她居然问我们“哪有花”。

但风过处花落如雨,似乎也并不反对她的说法。忽然,我懂了,这是她的家,这前山后山的桐树是他们的农作物,是大型的庄稼。而农人对他们作物的花,一向是视而不见的。在他们看来,玫瑰是花,剑兰是花,菊是花,至于稻花桐花,那是不算的。

使我们为之绝倒发痴的花,她竟可以担着水夷然走过千遍,并且说:

“花?哪有花?”

我想起少年游狮头山,站在庵前看晚霞落日,只觉如万艳争流竞渡,一片西天华美到几乎受伤的地步,忍不住转身对行过的老尼说:“快看那落日!”

她安静垂眉道:“天天都是这样的!”

事隔二十年,这山村女子的口气,同那老尼竟如此相似,我不禁暗暗嫉妒起来。

不为花而目醉神迷、惊愕叹息的,才是花的主人吧?对那大声地问我“花?哪有花?”的山村妇人而言,花是树的一部分,树是山林地的一部分,山林地是生活的一部分,而生活是浑然大化的一部分。她与花可以像山与云,相亲相融而不相知。

年年桐花开的时候,我总想起那妇人,那位步过花潮花汐而不知有花的妇人,并且暗暗嫉妒。(张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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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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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散文集《从你美丽的流域》收了许多写儿女情长的篇什。从写作题材而言,张晓风跟其他女作家没有任何不一样,感情、亲情、友情几乎就是她的全部。但是当她起笔运笔,便完全超越了普通女人的情感。《母亲的羽衣》开头描述的是一个温馨场面,女儿入睡前,搂着母亲的脖子问:“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接下来,甜蜜中有了感伤,再往下,又有了沧桑——世间每一个女子,究竟如何藏起羽衣,从仙女隐忍为平凡的母亲?张晓风写得极美,又极沉重,仿佛知悉世间所有的秘密。张晓风似乎有一种本事,再普通的物事,她总要忍不住翻过来,看看背面,甚至要透过经脉纹路去看它们在几千年前的模样。所以她写给丈夫的情书,写给儿子的诗篇,明明是写私人的感受,却似乎写尽了人类的共同情感,就连她写睡袍、围巾、绣品、油纸伞,也丝毫没有怡红快绿的娇弱之气。

张晓风始终是追求“大”的:大的格局,大的气象,大的胸襟,大的情感。她甚至是有点刻意为之了。

我读张晓风的感受,是仿佛放舟于岁月长河,溯回从之、溯游从之,追随着一路看来,千回百转,也被那百年烟波水气湿了一身。张晓风喜欢读古书,将它们视为夺地而出的思想泉脉,她这样写自我读《尔雅》:世界如此简单壮丽,如此明白晓畅,如此婴儿似的清清楚楚一览无遗。我读她,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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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张晓风经典散文《种种有情》

全文共 3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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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我到水饺店去,饺子端上来的时候,我总是怔怔地望着那一个个透明饱满的形体,北方人叫它“冒气的元宝”,其实它比冷硬的元宝好多了,饺子自身是一个完美的世界,一张薄茧,包覆着简单而又丰盈的美味。

我特别喜欢看的是捏合饺子边皮留下的指纹,世界如此冷漠,天地和文明可能在一刹那之间化为炭劫,但无论如何,当我坐在桌前上面摆着的某个人亲手捏合的饺子,热雾腾腾中,指纹美如古陶器上的雕痕,吃饺子简直可以因而神圣起来。

“手泽”为什么一定要拿来形容书法呢?一切完美的留痕,甚至饺皮上的指纹不都是美丽的手泽吗?我忽然感到万物的有情。

巷口一家饺子馆的招牌是正宗川味山东饺子馆,也许是一个四川人和一个山东人合开的,我喜欢那招牌,觉得简直可以画上清明上河图,那上面还有电话号码,前面注着TEL,算是有了三个英文字母,至于号码本身,写的当然是阿拉伯文,一个小招牌,能涵容了四川、山东、中文、阿拉伯(数)字、英文,不能不说是一种可爱。

校车反正是每天都要坐的,而坐车看书也是每天例有的习惯,有一天,车过中山北路,劈头栽下一片叶子竟把手里的宋诗打得有了声音,多么令人惊异的断句法。

原来是通风窗里掉下来的,也不知是刚刚新落的叶子,还是某棵树上的叶子在某时候某地方,偶然憩在偶过的车顶上,此刻又偶然掉下来的,我把叶子揉碎,它是早死了,在此刻,它的芳香在我的两掌复活,我札开微绿的指尖,竟恍惚自觉是一棵初生的树,并且刚抽出两片新芽,碧绿而芬芳,温暖而多血,镂饰着奇异的脉络和纹路,一叶在左,一叶在右,我是庄严地合着掌的一截新芽。

二年前的夏天,我们到堪萨斯去看朱和他的全家——标准的神仙眷属,博士的先生,硕士的妻子,数目“恰恰好”的孩子,可靠的年薪,高尚住宅区里的房子,房子前的草坪,草坪外的绿树,绿树外的蓝天……

临行,打算合照一张,我四下列览,无心地说:“啊,就在你们这棵柳树下面照好不好?”

“我们的柳树。”朱忽然回过头来,正色地说:什么叫我们的柳树?我们反正是随时可以走的!我随时可以让它不是‘我们的柳树’。“

一年以后,他和全家都回来了,不知堪萨斯城的那棵树的如今属于谁——但朱属于这块土地,他的门前不再有柳树了,他只能把自己栽成这块土地上的一片绿意。

春天,中山北路的红砖道上有人手拿着用粗绒线做的长腿怪鸟的兜卖,几吹着鸟的瘦胫,飘飘然好像真会走路的样子。

有些外国人忍不住停下来买一只。

忽然,有个中国女人停了下来,她不顶年轻,大概三十左右,一看就知是由于精明干练日子过得很忙碌的女人。

“这东西很好,”她抓住小投,“一定要外销,一定赚钱,你到××路××巷×号二楼上去,一进门有个×小姐,你去找她,她一定会想办法给你弄外销!”

然后她又回头重复了一次地址,才放心走开。

台湾怎能不富,连路上不相干的路人也会指点别人怎么做外销,其实,那种东西厂商也许早就做外销了,但那女人的热心,真是可爱得紧。

暑假里到中部乡下去,弯入一个叉道,在一棵大榕树底下看到一个身架特别小的孩子,把几根绳索吊在大树上,他自己站在一张小板凳上,结着简单的结,要把那几根绳索编成一个网花盆的吊篮。

他的母亲对着他坐在大门口,一边照顾着杂货店,一边也编着美丽的结,蝉声满树,我停焉为褡讪着和那妇人说话,问她卖不卖,她告诉我不能卖,因为厂方签好契约是要外销的,带路的当地朋友说他们全是不露声色的财主。

我想起那年在美国逛梅西公司,问柜台小姐那架录音机是不是台湾做的,她回了一句:“当然,反正什么都是日本跟台湾来的。”

我一直怀念那条乡下无名的小路,路旁那一对富足的母子,以及他们怎样在满地绿荫里相对坐编那织满了蝉声的吊篮。

我习惯请一位姓赖的油漆工人,他是客家人,哥哥做木工,一家人彼此生意都有照顾。有一年我打电话找他们,居然不在,因为到关岛去做工程了。

过了一年才回来。

“你们也是要三年出师吧。”有一次我没话找话跟他们闲聊。

“不用,现在二年就行。”

“怎么短了?”

“当然,现代人比较聪明!”

听他说得一本正经,顿时对人类前途都觉得乐观起来,现代的学徒不用生炉子,不用倒马桶,不用替老板狼抱孩子,当然二年就行了。

我一直记得他们一口咬定现代人比较聪明时脸上那份尊严的笑容。学校下面是一所大医院,黄昏的时候,病人出来散步,有些探病的人也三三两两的散步。

那天,我在山径上便遇见了几个这样的人。

习惯上,我喜欢走慢些去偷听别人说话。

其中有一个人,抱怨钱不经用,抱怨着抱怨着,像所有的中老年人一样,话题忽然就回到四十年前一块钱能买几百个鸡蛋的老故事上去了。

忽然,有一个人憋不住地叫了起来:“你知道吗,抗战前,我念初中,有一次在街上捡到一张钱,哎呀,后来我等了一个礼拜天,拿着那张钱进城去,又吃了馆子,又吃了冰淇淋,又买了球鞋,又买了字典,又看了电影,哎呀,钱居然还没有花完呐…”

山径渐高,黄昏渐冷。

我驻下脚,看他们渐渐走远,不知为什么,心中涌满对黄昏时分霜鬓的陌生客的关爱,四十年前的一个小男孩,曾被突来的好运弄得多么愉快,四十年后山径上薄凉的黄昏,他仍然不能忘记…不知为什么,我忽然觉得那人只是一个小男孩,如果可能,我愿意自己是那掉钱的人,让人世中平白多出一段传奇故事…

无论如何,能去细味另一个人的惆怅也是一件好事。

元旦的清晨,天气异样的好,不是风和日丽的那种好,是清朗见底毫无渣滓的一种澄澈,我坐在计程车上赶赴一个会,路遇红灯时,车龙全停了下来,我无聊地探头窗外,只见两个年轻人骑着机车,其中一个说了几句话忽然兴奋地大叫起来:“真是个好主意啊!”我不知他们想出了什么好主意,但看他们阳光下无邪的笑意,也忍不住跟着高兴起来,不知道他们的主意是什么主意,但能在偶然的红灯前遇见一个以前没见过以后也不会见到的人真是一个奇异的机缘。他们的脸我是记不住的,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记得他们石破天惊的欢呼,他们或许去郊游,或许去野餐,或许去访问一个美丽的笑面如花的女孩,他们有没有得到他们预期的喜悦,我不知道,但我至少得到了,我惊喜于我能分享一个陌路的未曾成形的喜悦。

有一次,路过香港,有事要和乔宏的太太联络,习惯上我喜欢凌晨或午夜打电话——因为那时候忙绿的人才可能在家。

“你是早起的还是晚睡的?”

她愣了一下。

“我是既早起又晚睡的,孩子要上学,所以要早起,丈夫要拍戏,所以晚睡——随你多早多晚打来都行。”

这次轮到我愣了,她真厉害,可是厉害的不止她一个人。其实,所有为人妻为人母的大概都有这份本事——只是她们看起来又那样平凡,平凡得自己都弄不懂自己竟有那么大的本领。

女人,真是一种奇怪的人,她可以没有籍贯、没有职业,甚至没有名字地跟着丈夫活着,她什么都给了人,她年老的时候拿不到一文退休金,但她却活得那么有劲头,她可以早起可以晚睡,可以吃得极少可以永无休假地做下去。她一辈子并不清楚自己是在付出还是在拥有。

资深方妇真是一种既可爱又可敬的角色。

文艺会谈结束的那天中午,我因为要赶回宿舍找东西,午餐会迟到了三分钟,慌慌张排地钻迸餐厅,席次都坐好了,大家已经开始吃了,忽然有人招呼我过去坐,那里刚好空着一个座位,我不加考虑地就走过去了。

等走到面前,我才呆了,那是谢东闵主席右首的位子,刚才显然是由于大家谦虚而变成了空位,此刻却变成了我这个冒失鬼的位子,我浑身不自在起来,跟“大官”一起总是件令人手足无措的事。

忽然,谢主席转过头来向我道歉:“我该给你挟菜的,可是,你看,我的右手不方便,真对不起,不能替你服务了,你自己要多吃点。”

我一时傻眼望着他,以及他的手,不知该说什么,那只伤痕犹在的手忽然美丽起来,炸得掉的是手指,炸不掉的是一个人的风格和气度,我拼命忍住眼泪,我知道,此刻,我不是坐在一个“大官”旁边,而是一个温煦的“人”的旁边。

经过火车站的时候,我总忍不住要去看留言牌。

那些粉笔字不知道铁路局允许它保留半天或一天,它们不是宣纸上的书法,不是金石上的篆刻,不是小笺上的墨痕,它们注定立刻便要消逝——但它们存在的时候,它是多好的一根丝涤,就那样绾住了人间种种的牵牵绊绊。

我竟把那些句子抄了下来:缎:久候未遇,已返,请来龙泉见。

春花:等你不见,我走了(我二点再来)。荣。

展:我与姨妈往内埔姐家,晚上九时不来等你。

每次看到那样的字总觉得好,觉得那些不遇、焦灼、愚痴中也自有一份可爱,一份人间的必要的温度。

还有一个人,也不署名,也没称谓,只扎手扎脚地写了“吾走矣”三个大字,板黑字白,气势好像要突破挂板飞去的样子。也不知道究竟是写给某一个人看的,还是写给过往来客的一句诗偈,总之,令人看得心头一震!

《红楼梦》里麻鞋鹑衣的痕道人可以一路唱着“好了歌”,告诉世人万般“好”都是因为“了断”尘缘,但为什么要了断呢?每次我望着大小驿站中的留言牌,总觉万般的好都是因为不了不断、不能割舍而来的。

天地也无非是风雨中的一座驿亭,人生也无非是种种羁心绊意的事和情,能题诗在壁总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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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张晓风散文《不识》

全文共 2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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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77年,时年36岁的张晓风,就被台湾地区的批评界推为“中国当代十大散文家”之一,评论赞辞说她“笔如太阳之热,霜雪之贞。篇篇有寒梅之香,字字若缨络敲冰”,可以说是对她诗意散文的第一次感性素描。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张晓风散文《不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家人至亲,我们自以为极亲极爱了解的,其实我们所知道的也只是肤表的事件而不是刻骨的感觉。

父亲的追思会上,我问弟弟:

“追诉平生,就由你来吧,你是儿子。”

弟弟沉吟了一下,说:

“我可以,不过我觉得你知道的事情更多些,有些事情,我们小的没赶上。”

然而,我真的知道父亲吗?我们曾认识过父亲吗?我愕然不知怎么回答。

“小的时候,家里穷,除了过年,平时都没有肉吃,如果有客人来,就去熟肉铺子切一点肉,偶尔有个挑担子卖花生米小鱼的人经过,我们小孩子就跟着那个人走。没的吃,看看也是好的,我们就这样跟着跟着,一直走,都走到隔壁庄子去了,就是舍不得回头。”

那是我所知道的,他最早的童年故事。我有时忍不住,想掏把钱塞给那九十年前的馋嘴小男孩,想买一把花生米小鱼填填他的嘴……

我问我自己,你真的了解那小男孩吗?还是你只不过在听故事?如果你不曾穷过饿过,那小男孩巴巴的眼神你又怎么读得懂呢?

读完徐州城里的第七师范的附小,他打算读第七师范,家人带他去见一位堂叔,目的是借钱。

堂叔站起身来,从一把就铜壶里掏出二十一块银元。

堂叔的那二十一块银元改变了父亲的一生。

我很想追上前去看一看那堂叔看着他的怜爱的眼神。他必是族人中最聪明的孩子,堂叔才慨然答应借钱的吧!听说小学时代,他每天上学都不从市内走路,嫌人车杂沓。他宁可绕着古城周围的城墙走,他一面走,一面大声背书。那意气飞扬的男孩,天下好像没有可以难倒他的事。

然而,我真认识那孩子吗?那个捧着二十一块银元来向这个世界打天下的孩子。我平生读书不过只求缘尽兴而已,我大概不能懂得那一心苦读求上进的人,那孩子,我不能算是深识他。

“台湾出的东西,就是没老家的好!”父亲总爱这么感叹。

我有点反感,他为什么一定要坚持老家的东西比这里好呢?他离开老家都已经这么多年了。

“老家没有的就不说了,咱说有的,譬如这香椿。”他指着院子里的香椿树,台湾的,“长这么细细小小一株。在我们老家,那可是和榕树一样的大树咧!而且台湾是热带,一年到头都能长新芽,那芽也就不嫩了。在我们老家,中有春天才冒得出新芽来,忽然一下,所有的嫩芽全冒出来了,又厚又多汁,大人小孩全来采呀,采下来用盐一揉,放在格架上晾,那架子上腌出来的卤汁就呼噜——呼噜——地一直流,下面就用盆接着,那卤汁下起面来,那个香呀——”

我吃过韩国进口的盐腌香椿芽,从它的形貌看来,揣想它未腌之前一定也极肥厚,故乡的香椿芽想来也是如此。但父亲形容香椿在腌制的过程中竟会“呼噜——呼噜——”流汁,我被他言语中的象声词所惊动,那香椿树竟在我心里成为一座地标,我每次都循着那株香椿树去寻找父亲的故乡。

但我真的明白那棵树吗?

父亲晚年,我推轮椅带他上南京中山陵,只因他曾跟我说过:“总理下葬的时候,我是军校学生,上面在我们中间选了些人去抬棺材,我被选上了……”

他对总理一心崇敬——这一点,恐怕我也无法十分了然。我当然也同意孙中山是可敬佩的,但恐怕未必那么百分之百的心悦诚服。

“我们,那个时候……读了总理的书……觉得他讲的才是真有道理……”

能有一人令你死心塌地,生死追随,父亲应该是幸福的——而这种幸福,我并不能体会。

年轻时的父亲,又一次去打猎。一枪射出,一只小鸟应声而落,他捡起一看,小鸟已肚破肠流,他手里提着那温暖的肉体,看着那腹腔之内一一俱全的五脏,忽然决定终其一生不再射猎。

父亲在同事间并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听母亲说有人给他起个外号叫“杠子手”,意思是耿直不圆转,他听了也不气,只笑笑说“山难改,性难移”,从来不屑于改正。然而在那个清晨,在树林里,对一只小鸟,他却生慈柔之心,誓言从此不射猎。

父亲的性格如铁如砧,却也如风如水——我何尝真正了解过他?

《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贾政眼看着光头赤脚身披红斗篷的宝玉向他拜了四拜,转身而去,消失在茫茫雪原里,说:

“竟哄了老太太十九年,如今叫我才明白——”

贾府上下数百人,谁又曾明白宝玉呢?家人之间,亦未必真能互相解读吧?

我于我父亲,想来也是如此无知无识。他的悲喜、他的起落、他的得意与哀伤、他的憾恨与自足,我哪能都能一一探知、一一感同身受呢?

蒲公英的散蓬能叙述花托吗?

不,它只知道自己在一阵风后身不由己地和花托相失相散了,它只记得叶嫩花初之际,被轻轻托住的安全的感觉。它只知道,后来,就一切都散了,胜利的也许是生命本身,草原上的某处,会有新的蒲公英冒出来。

我终于明白,我还是不能明白父亲。至亲如父女,也只能如此。

我觉得痛,却亦转觉释然,为我本来就无能认识的生命,为我本来就无能认识的死亡,以及不曾真正认识的父亲。原来没有谁可以彻骨认识谁,原来,我也只是如此无知无识。(张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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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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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晴”、“描容”、“我在”、“色识”、“三弦”一段一段不知内涵的题目,里面却深藏着不可只看表面的文学经典。

“我在”中的一篇文章“我在”使我印象深刻。我认为作者很童真、很有风趣。都长大了,出去跟团旅游,还想叫“我在”。要告诉天上、地下,所有的人有一个孩子在这里。无论亲情、友情或者爱情,所有的都是基于我刚好也在这里。“君家何处住,妾住在横塘。停船暂借问,或恐是同乡。”渺渺烟波里,只因有你在清风我在明月,只因彼此皆在这地球,而地球又在太虚,所以不免停舟问一句话,问一问彼此隶属的籍贯,问一问,昔日所生,他年所葬的故里。

这让我回忆起刚上小学时候的情景。那一天,我兴高采烈地背着书包,牵着爷爷的手,到学校上课。一位漂亮的女老师手上拿着花名册开始点名:“×××”。那个让就大声的答应:“到!”我猜测那个人当时心里一定又紧张又开心,也十分的严肃与郑重。“到”的声音一直萦绕在我的耳边,声音清脆、又悦耳。仿佛要告诉天上、地下所有的人。

快要念到我的名字了,我内心十分的紧张,双脚有些发抖,也许是我当时有些害怕。我在心里鼓励自己:“不要怕,大胆一点儿,让老师和所有的同学都认识自己不是很好吗?”老师在讲台上念着:“严梦晶。”我即害羞又紧张,而且还有那么一点开心的答了一声“到!”我的心儿像小白兔一样扑通扑通直跳,我用手摸了摸我的胸口,我做到了。

确实,现在回想起以前。我也像作者一样好想勇敢又很郑重的坐在凳子上,向天上和地下,所有的人说:“到!”让他们知道在这里有一个孩子在说话。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我认为这篇文章使我回忆起以前,回忆起那深深的一刻。我十分的喜欢这篇文章,它让我感悟了“我在”的内心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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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张晓风散文《咱们小人物要多多说话》

全文共 11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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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作家余光中赞美张晓风是“亦秀亦豪的健笔”,“这枝笔,能写景也能叙事,能咏物也能传人,扬之有豪气,抑之有秀气”。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张晓风散文咱们小人物要多多说话》,希望对你有帮助。

“狠狗不叫,叫狗不狠”,这条“狗之定律”对人类而言也完全适用。

可叵少年时期就曾经一再斟酌,到底我这辈子是该做“光咬不叫的狠狗”呢?还是“光叫不咬的虚张声势的狗”呢?这件事既是大事,宜乎仔细观察,慢慢决定。

可叵到大公司里去看,小职员毕恭毕敬:“报告董事长,关于上一次货柜的事件,为了避免以后发生同样的问题,我们业务组已经研究了一个方案... ...”董事长用鼻子回答一声:“嗯。”

可叵又到某某家庭去看,只见李大毛正委委曲曲地陈情:“橡皮和铅笔都涨价了,玻璃弹珠也涨了,王小华和张阿花的零用钱也加了,全班就剩我的零用钱最少了,妈妈说,如果你同意,她下个礼拜就把我的五块钱改成十块钱... ...”做爸爸的从烟圈和报纸之间丢下一句:“唔。”

可叵于是恍然大悟,原来做大人物的人只须会说“唔”或“嗯,,就够了。看来“大人物”这种行业是蛮容易当的。

尤其奇怪的是,除了说话,在文字方面,大人物也倾向低能。小人物洋洋洒洒地写了上万字的陈情书,大人物只须回一个“可”或“不可”(大人物如果学问大些,知道“不可”可以简写为“叵”,那就更省事了),而“可”与“不可”,都是小学一年级就会写的字,我有点怀疑大人物是因为功课不好才去当大人物的。

除此之外,可叵也效法伏羲,去观察鸟兽之道,才发现道理竞也相同。原来老鹰是不爱说话的,说话的是些吱吱喳喳的小八哥。而狮子呢,只会“呜”的一声,吼完了事,猫咪却咪咪喵喵地唠叨个没完。

两相比较之下,当然是做大人物为好,既简单,又利落,不会说话不会写字都不妨事。可是,说来悲哀,所谓万事不由人,正在可叵决定要做大人物的时候,才猛然在镜子里看到自家额头上早经上帝打好了“小人物”的“正字标记”了。

好在可叵当年研究此事之际,对于小人物要如何生存之道早已十分了然于胸,朱元璋一旦获知自己是“真命天子”时,未必知道该如何做真命天子,可叵获知自己是“真命小人物”之后,倒非常驾轻就熟,做得有模有样。

而咱们小人物的第一要件,就是要不停地说话。大象不说话,谁都会看见它在那里,但秋虫呢,当然就应该“唧唧复唧唧”啦,否则谁知道世界上有一个你呢!

有人颇不能想通可叵为什么以“中学生的三分头”为己任,唉,答案很简单,如果可叵是大人物,能“点一头而全天下之发”,你想我还会叽叽咕咕地说个没完没了吗?

说吧,说吧,凡我小人物,大家务要多做发声运动,以免牙齿生苔,既可增进自我身心健康,又可帮助大人物,免得他们连“嗯”和“唔”怎样说,或“可”和“不可”怎么写都忘了。

小人物啊,勉哉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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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张晓风散文《尘缘》

全文共 4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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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是江苏铜山人,编写戏剧、杂文、散文,当选过台湾十大杰出女青年。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张晓风散文《尘缘》,希望对你有帮助。

大约两岁吧,那时的我。中午回家吃完饭,又要匆匆赶回办公室去。我不依,抓住他宽宽的军腰带不让他系上,说:“你系上这个就是要走了,我不要!”我抱住他的腿不让他走。

那个年代的军人军纪如山,觉得迟到之罪近乎通敌。他一把抢回了腰带,还打了我——这事我当然不记得了,是自己事后多次提起,我才印象深刻。每提及此事,总露出一副深悔的样子。我有时想,挨那一顿打也真划得来啊,因而将此事记了一辈子,悔了一辈子。

“后来,我就舍不得打你了。就那一次。”他说。

那时,两岁的我不想和分别。半个世纪之后,我依然耍赖,依然想抓住什么留住,依然对上帝说:

“把留给我吧!留给我吧!”

然而上帝没有允许我的强留。

当年小小的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留不住,半个世纪后,我仍然不明白为什么非走不可。当年的我知道他系上腰带就会走,现在的我知道他不思饮食、记忆涣散便也是要走。然而,我却一无长策,眼睁睁看着老迈的他杳然而逝。

记忆中,总是带我去田间散步,教我阅读名叫“自然”的这部书。他指给我看螳螂的卵,他带回被寄生蜂下过蛋的蛹。后来有一次,我和五阿姨去散步,3岁的我偏头问阿姨道:

“你看,菜叶子上都是洞,是怎么来的?”

“虫吃的。”阿姨当时是大学生。

“那虫在哪里?”

阿姨答不上来,我拍手大乐。

“哼,虫变成蛾子飞跑了,你都不知道!”

我对生物的最初惊艳,来自,我为此感激终生。

然而自己蜕化而去的时候,我却痛哭不依。他化蝶远扬,我却总不能相信这种事竟然发生了,那么英武而强壮的,谁把他偷走了?

91岁那年,我带他回故乡。距离他上一次回乡,隔了59年。

“你不是‘带’回去,是‘陪’回去。”我的朋友纠正我。

“可是,我的情况是真的需要‘带’他回去。”

我们用轮椅把他推上飞机,推入旅馆,推进火车。火车离开南京城后不久,就到了滁县。我起先吓了一跳,“滁州”这个地方好像应该好好待在欧阳修的《醉翁亭记》里,怎么真的有个滁州在这里。我一路问,现在是哪一站了,他一一说给我听,我问他下一站的站名,他也能回答上来。奇怪,平日颠三倒四的,连刚吃过午饭都会旋即忘了又要求母亲开饭,怎么一到了滁州城附近就如此凡事历历分明起来?

“姑母在哪里?”

“褚兰。”

“外婆呢?”

“宝光寺。”

其他亲戚的居处他也都了如指掌,这是他魂牵梦绕的所在吧?

年轻时的在徐州城里念师范,每次放假回家,便帮忙做农活。想到这里,我心下有了一份踏实,觉得在茫茫大地上,有某一块田是亲手料理过的,我因而觉得一份甜蜜安详。

回乡,许多杂务都是一位叫安营的表哥打点的,包括租车和食宿的安排。安营表哥的名字很特别,据说那年有军队过境,在村边安营,表哥就叫了这个名字。

“这位是谁你认识吗?”我问。

“不认识。”

“他就是安营呀!”

“安营?”茫然,“安营怎么这么大了?”

这组简单的对话,一天要说上好几次,然而总是不能承认面前此人就是安营。上一次,回家见他,他才一岁,而今他已是儿孙满堂的60岁老人了。去家离乡59年,的迷糊我不忍心用“老年痴呆”来解释。两天前我在飞机上见读英文报,便指些单词问他:

“这是什么?”

“西藏。”

“这个呢?”

“以色列。”

我惊讶于他一一回答正确,奇怪啊,到底记得什么又到底不记得什么呢?

我们到田塍边拜谒祖父母的坟,忽然说:

“我们回家去吧!”

“家?家在哪里?”我故意问他。

“家,家在屏东呀!”

我一惊,这一生不忘老家的人其实是以屏东为家的。屏东,那永恒的阳光的城垣。

家族中走出一位老妇人,是的二堂婶,是所有家人中最老的,93岁了,腰杆笔直,小脚走得踏实快速。她看了一眼,用乡下人简单而大声的语言宣布:

“他迂了!”

乡人说的“迂”,就是“老年痴呆”的意思,我的眼泪立刻涌出来,我一直刻意闪避的字眼,这老妇人竟直截了当地道了出来,如此清晰而残忍。

我开始明白“父母在”和“父母健在”是不同的,但我仍依恋不舍。

过南京时,有老友陈颐鼎将军来访。陈伯伯和是同乡,交情素厚,但我告诉他陈伯伯在楼下,正要上来,他却勃然色变,说:

“干吗要见他?”

陈伯伯曾到过台湾,训练过一批新兵,那是1946年。这批新兵训练得还不太好就上战场了,结果吃了败仗,便成了台籍滞留大陆的老兵。

“我一辈子都不见。”一脸执拗。

他不明白这话不合时宜了。

陈伯伯进来,我很紧张。陈伯伯一时激动万分,紧握的手热泪直流。却淡淡的,总算没赶人家出去。

“陈伯伯和我当年的事,可以说一件给我听听吗?”事后我问陈伯母。

“有一次打仗,晚上也打,不能睡,又下雨,他们两个人困极了,就穿着雨衣,背靠背地站着打盹儿。”

我又去问陈伯伯:

“我,你对他印象最深的是什么?”

“他上进。他起先当‘学兵’,看人家黄埔出身,他就也去考黄埔。等从黄埔出来,他想想,觉得学历还不够好,又去读陆军大学,然后,又去美国……”

陈伯伯军阶一直比稍高,但我看到的他只是个慈祥的老人,喃喃地说些60年前的事情。

1949年,是最后一批离开重庆的人。

“我会守到最后5分钟。”他对母亲说。那时我们在广州,正要上船。他们两人把一对日本鲨鱼皮鞘的军刀各拿了一把,那算是家中比较值钱的东西,是受降时分得的战利品。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战争中每次分手,都写这句话给妈妈。那个时代的人仿佛活在电影情节里,每天都是生离死别。

后来父亲遇见了一个旧日部属,那部属在战争结束后改行卖纸烟。他给了父亲几条烟,又给了他一张假身份证,把姓名“张家闲”改成“章佳贤”,且缝了一只土灰布的大口袋做烟袋,父亲就从少将军官变成了烟贩子。背上袋子,他便直奔山区而去,以后取道老挝,转香港飞到台湾,这一周折,使他多花了一年多时间才和家人重逢。

爸爸从来没跟我们提过他被俘和逃亡的艰辛,许多年以后,母亲才陆续透露几句。但那些恐惧在他晚年时却一度再现。有一天妈妈外出回来,他说:

“刚才你不在,有人来跟我收钱。”

“收什么钱?”

“他说我是甲级战俘,要收100块钱,乙级的收50块。”

妈妈知道他把现实和梦境搞混了,便说:

“你给他了没有?”

“没有。我告诉他我身上没钱,我太太出去了,等下我太太回来你跟她收好了。”

那是他的梦魇,40多年不能抹去的梦魇,奇怪的是梦魇化解的方法倒也十分简单,只要说一句“你去找我太太收”就可以了。

幼小的时候,父亲不断告别我们,及至我17岁读大学,便是我告别他了。我现在才知道,虽然我们共度了半个世纪,我们仍算父女缘薄!这些年,我每次回屏东看他,他总说:

“你是有演讲,顺便回来的吗?”

我总“嗯哼”一声带过去。我心里想说的是,爸爸啊,我不是因为要演讲才顺便来看你的,我是因为要看你才顺便答应演讲的啊!然而我不能说,他只容我“顺便”看他,他不要我为他担心。

有一年中秋节,母亲去马来西亚探望妹妹,父亲一人在家,我不放心,特意南下去陪他,他站在玄关处骂起我来:

“跟你说不用回来,你怎么又跑回来了?回去的车票买不到怎么办?叫你别回来,不听!”

我有点不知所措,中秋节,我丢下丈夫、孩子来陪他,他反而骂我。但愣了几秒钟后,我忽然明白了,这个铮铮的北方汉子,他受不了柔情,他不能忍受让自己接受爱宠,他只好骂我。于是我笑笑,不理他,且去动手做菜。

父亲对母亲也少见浪漫镜头,但有一次,他把我叫到一边,说:“你们姐妹也太不懂事了!你妈快70的人了,她每次去台北,你们就这个要5包凉面,那个要一只盐水鸭,她哪里提得动?”

母亲比父亲小11岁,我们一直都觉得她是年轻的那一个,我们忘记了她也在老。又由于想念屏东眷村老家,每次就想要点美食来解乡愁,只有父亲看到母亲已不堪提携重物。

由于父亲是军人,而我们子女都不是,没有人知道他在他那行算怎样一个人物。连他得过的两枚云麾勋章,我们也弄不清楚相当于多大的战绩。但我读大学时有一次站在公交车上,听几个坐在我前面的军人谈论陆军步兵学校的事,不觉留意。父亲曾任步兵学校的教育长、副校长,有一阵子还代理校长。我听他们说着说着就提到父亲,我的心跳起来,不知他们会说出什么话来。只听一个说:

“他这人是个好人。”

又一个说:

“学问也好。”

我心中一时激动不已,能在他人口中认识自己父亲的好,真是幸运。

又有一次,我和丈夫、孩子到鹭鸶潭去玩,晚上便宿在山间。山中有几间茅屋,是一些老兵盖来做生意的,我把身份证拿去登记,老兵便叫了起来:

“呀,你是张家闲的女儿。副校长是我们的老长官了,副校长道德学问都好。这房钱,不能收了。”

我当然也不想占几个老兵的便宜,几经推让,打了折扣收钱。其实他们不知道,我真正受惠的不是那一点折扣,而是从别人眼中看到的父亲正直崇高的形象。

89岁,父亲做白内障手术,打了麻药还没有推入手术室,我找些话跟他说,免得他太快睡着。

“爸爸,杜甫,你知道吗?”

“知道。”

“杜甫的诗你知道吗?”

“杜甫的诗那么多,你说哪一首啊?”

“《兵车行》,‘车辚辚’下面是什么?”

“马萧萧。”

“再下面呢?”

“行人弓箭各在腰。爷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

我的泪直滚滚地落下来,不知为什么,透过一千多年前的语言,我们反而狭路相遇。

人间的悲伤,无非是生离和死别,战争是生离和死别的原因,但衰老也是啊!父亲垂老,两目视茫茫,然而,他仍记得那首哀伤的唐诗。父亲一生参与了不少战争,而与衰老的战争却是最最艰辛难支的吧?

我开始和父亲平起平坐谈诗,是在初中阶段。父亲一时显得惊喜万分,对于女儿大到可以跟他谈诗的事几乎不能相信。在那段清贫的日子里,谈诗是有实质好处的,母亲每在此时会烙一张面糊饼,切一碟卤豆干,有时甚至还有一瓶黑松汽水。我一面吃喝,一面纵论,也只有父亲容得下我当时的胡言吧?

父亲对诗也不算有什么深入研究,他只是熟读《唐诗三百首》而已。我小时常见他看的那本,扉页已经泛黄,上面还有他手批的文字。成年后,我忍不住偷来藏着,那是他1941年6月在浙江金华买的,封面用牛皮纸包好。有一天,我忽然想换掉那老旧的包书纸,不料打开一看,才发现原来这张牛皮纸是一个公文袋,那公文袋是从国防部寄出的,寄给联勤总部副官处处长,那是父亲在南京时的官职,算来是1946、1947年的事了。前人惜物的真情比如今任何环保宣言都更实在。父亲走后,我在那层牛皮纸外又包了一层白纸,我只能在千古诗情里去寻觅我遍寻不获的父亲。

父亲去时是清晨5时半,终于,所有的管子都被拔掉了,94岁,父亲的脸重归安谧祥和。我把加护病房的窗帘拉开,初日正从灰红的朝霞中腾起,穆穆皇皇,无限庄严。

我有一袋贝壳,是以前旅游时陆续捡的。有一天整理东西,忽然想到它们原是属于海洋的,它们已经暂时陪我一段时光了,一切尘缘总有个了结,于是决定把它们一一放回大海。

而我的父亲呢?父亲也被归回到什么地方去了吗?那曾经剑眉星目的英武男子,如今安在?我所挽留不住的,只能任由永恒取回。而我,我是那因为一度拥有贝壳而聆听了整个海潮音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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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遇见另一个自己散文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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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昨天已然进入五一假期,图书馆早早的就闭馆了

幸好,还有场讲座,

有关心理学的-遇见另一个自己

讲座的是雨禾老师,一个带着黑框眼镜的长发女人,最初我估摸她也就三十的样子,后来才知快四十了,情不自禁的唏嘘了下,年龄这玩意,在现在这个社会,经不起推敲。

讲座的核心是有关抑郁症的,通过她自身以来抑郁的经历,不断自我拯救,自我绝望,又自行复发,又自我拯救,到最后,很坦然,面带微笑,侃侃而谈过去走的路,那段曾经只有黑色和灰色的日子,生活中看不到一点温暖的彩色和阳光。在这不断冲破与成长的过程中,而发现了另外一个自己。并更好的认识了自己,去更好从容的面对生活。(这样概况起来,似乎没点意思,人家好歹说了2小时,被我这种枯燥的逻辑,抽去了大半趣味,BS下自己)

都说,久病成医,估计说的就是这个理。

通往天堂的路有2条,一条是直接上天堂,另一条,便是下地狱。

有的人天生就乐观,对悲观负面的情绪有天生的抗体,不管遇到多么大的灾难也好。这种人,可以直接看到天堂的路

有的人生性就多愁善感,或自童年成长以来就不断遭受苦难。就是所谓的人间地狱,要么就葬身在地狱里了,Hold住了,你也能看到天堂。

雨禾老师,是第二种,在抑郁的地狱里遇见了另一个自己。

我们总会在不断经历的事情中,发现一个个分娩后的自己,能做的只有先接纳自己。自家的儿女再丑,是个有正常之心的父母都会怜爱之。

我一直都相信,人是有很多个面的,像一个立体的多边形,只是有的被蒙蔽了,连自己都不知。只有在某些外在的刺激或内在的迸发之后,将其他的几个面展露出来。换句稍微文艺点的表述:低到尘埃,开出最美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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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张晓风爱情散文

全文共 3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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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台湾第三代散文家中的名家。笔名有晓风、桑科、可叵等1941年出生于浙江金华,江苏铜山人。8岁随母亲一起赴中国台湾,曾先后就读于北一女中和屏东女中,最后毕业于东吴大学,曾任教东吴大学和香港浸会学院。36岁时,被台湾地区的批评界推为“中国当代十大散文家”之一。阳明大学创校以后就来此校任教,一直担任该校通识教育中心教授至2006年退休。张晓风创作过散文、新诗、小说、戏剧、杂文等多种不同的体裁,以散文最为著名。她的成名作《地毯的那一端》抒写婚前的喜悦,情感细腻动人,但她的成就并不止于此。她其后的作品在内容和技巧上都不断发展和突破,从描写生活琐事,渐渐转变为抒写家国情怀及社会世态,融入哲理,不断开拓。主要作品有《白手帕》、《红手帕》、《春之怀古》、《地毯的那一端》、《愁乡石》等。

篇一:忽然发现自己的爱情观很土气,忍不住笑了起来。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是满心满意要跟他一起“过日子”,天地鸿蒙荒凉,我们不能妄想把自己扩充为六合八方的空间,只希望彼此的火烬把属于两人的一世时间填满。

客居岁月,暮色里归来,看见有人当街亲热,竟也视若无睹,但每看到一对人手牵手提着一把青菜一条鱼从菜场走出来,一颗心就忍不住恻恻地痛了起来,一蔬一饭里的天长地久原是如此味永难言啊!相拥的那一对也许今晚就分手,但一鼎一镬里却有其朝朝暮暮的恩情啊!

爱一个人原来就只是在冰箱里为他留一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

爱一个人就是在寒冷的夜里不断在他杯子里斟上刚沸的热水。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两人一起收尽桌上的残肴,并且听他在水槽里刷碗的音乐——事后再偷偷地把他不曾洗干净的地方重洗一遍。

爱一个人就有权利霸道地说:

“不要穿那件衣服,难看死了。穿这件,这是我新给你买的。”

爱一个人就是一本正经地催他去工作,却又忍不住躲在他身后想捣几次小小的蛋。爱一个人就是在拨通电话时忽然不知道要说什么,才知道原来只是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拨通的,只是自己心底的一根弦。

爱一个人就是把他的信藏在皮包里,一日拿出来看几回、哭几回、痴想几回。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迟归时想上一千种坏可能,在想象中经历万般劫难,发誓等他回来要好好罚他,一旦见面却又什么都忘了。

爱一个人就是在众人暗骂:“讨厌!谁在咳嗽!”你却急道:

“唉,唉,他这人就是记性坏啊,我该买一瓶川贝批杷膏放在他的背包里的!”

爱一个人就是上一刻钟想把美丽的恋情像冬季的松鼠秘藏坚果一般,将之一一放在最隐秘最安妥的树洞里,下一刻钟却又想告诉全世界这骄傲自豪的消息。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的头衔、地位、学历、经历、善行、劣迹之外,看出真正的他不过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所以疼了他。也因,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听他儿时的故事,喜欢听他有几次大难不死,听他如何淘气惹厌,怎样善于玩弹珠或打“水漂漂”,爱一个人就是忍不住替他记住了许多往事。

爱一个人就不免希望自已更美丽,希望自己被记得,希望自己的容颜体貌在极盛时于对方如霞光过目,永不相忘,即使在繁花谢树的冬残,也有一个人沉如历史典册的瞳仁可以见证你的华采。

爱一个人总会不厌其烦地问些或回答些傻问题,例如:“如果我老了,你还爱我吗?”“爱。”“我的牙都掉光了呢?”“我吻你的牙床!”

爱一个人便忍不住迷上那首白发吟:

亲爱,我年已渐老

白发如霜银光耀

唯你永是我爱人

永远美丽又温柔……爱一个人常是一串奇怪的矛盾,你会依他如父,却又怜他如子;尊他如兄,又复宠他如弟;想师事他,跟他学,却又想教导他把他俘虏成自己的徒弟;亲他如友,又复气他如仇;希望成为他的女皇,他唯一的女主人,却又甘心做他的小丫鬟小女奴。

爱一个人会使人变得俗气,你不断地想:晚餐该吃牛舌好呢,还是猪舌?蔬菜该买大白菜,还是小白菜?房子该买在三张犁呢,还是六张犁?而终于在这份世俗里,你了解了众生,你参与了自古以来匹夫匹妇的微不足道的喜悦与悲辛,然后你发觉这世上有超乎雅俗之上的情境,正如日光超越调色盘上的一样。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和他拥有现在,却又追忆着和他在一起的过去。喜欢听他说,那一年他怎样偷偷喜欢你,远远地凝望着你。爱一个人便是小别时带走他的吻痕,如同一幅画,带着鉴赏者的朱印。

爱一个人就是横下心来,把自己小小的赌本跟他合起来,向生命的大轮盘去下一番赌注。

爱一个人就是让那人的名字在临终之际成为你双唇间最后的音乐。爱一个人,就不免生出共同的、霸占的欲望。想认识他的朋友,想了解他的事业,想知道他的梦。希望共有一张餐桌,愿意同用一双筷子,喜欢轮饮一杯茶,合穿一件衣,并且同衾共枕,奔赴一个命运,共寝一个墓穴。

前两天,整理房间时,理出一只提袋,上面赫然写着“孕妇服装中心”,我愕然许久,既然这房子只我一人住,这只手提袋当然是我的了,可是,我何曾跑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于是不甘心地坐下来想,想了许久,终于想出来了。我那天曾去买一件斗篷式的土褐色短褛,便是用这只绿袋子提回来的,我是的确闯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了。细想起来那家店的模样儿似乎都穿着孕妇装,我好像正是被那种美丽沉甸的繁殖喜悦所吸引而走进去的。这样说来,原来我买的那件宽松适意的斗篷式短褛竟真是给孕妇设计的。

这里面有什么心理分析吗?是不是我一直追忆着怀孕时强烈的酸苦和欣喜而情不自禁地又去买了一件那样的衣服呢?想多年前冬夜独起,灯下乳儿的寒冷和温暖便一下涌回心头,小儿吮乳的时候,你多么希望自己的生命就此为他竭泽啊!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不免想跟他生一窝孩子。当然,这世上也有人无法生育,那么,就让共同作育的学生,共同经营的事业,共同爱过的子侄晚辈,共同谱成的生活之歌,共同写完的生命之书来作他们的孩子。

也许还有更多更多可以说的,正如此刻,爱情对我的意义是终夜守在一盏灯旁,听轰声退潮再复涨潮,看淡紫的天光愈来愈明亮,凝视两人共同

篇二:我们总是聚少离多,如两岸。

如两岸——只因我们之间恒流着一条莽莽苍苍的河。我们太爱那条河,太爱太爱,以致竟然把自己站成了

岸。

站成了岸,我爱,没有人勉强我们,我们自己把自己站成了岸。

春天的时候,我爱,杨柳将此岸绿遍,漂亮的绿绦子潜身于同色调的绿波里,缓缓地向彼岸游去。河中有

萍,河中有藻,河中有云影天光,仍是《国风·关睢》篇的河啊,而我,一径向你泅去。

我向你泅去,我正遇见你向我泅来——以同样柔和的柳条。我们在河心相遇,我们的千丝万绪秘密地牵起手来,在河底。

只因为这世上有河,因此就必须有两岸,以及两岸的绿杨堤。我不知我们为什么只因坚持要一条河,而竟把

自己矗立成两岸,岁岁年年相向而绿,任地老天荒,我们合力撑住一条河,死命地呵护那千里烟波。

两岸总是有相同的风,相同的雨,相同的水位。乍酱草匀分给两岸相等的红,鸟翼点给两岸同样的白,而秋

来蒹葭露冷,给我们以相似的苍凉。

蓦然发现,原来我们同属一块大地。

纵然被河道凿开,对峙,却不曾分离。

年年春来时,在温柔得令人心疼的三月,我们忍不住伸出手臂,在河底秘密地挽起。

篇三: 年轻的时候,怎么会那么傻呢?

对“人”的定义?对“爱”的定义,对“生活”的定义,对莫名其妙的刚听到的一个“哲学名词”的定

义……

那时候,老是慎重其事地把左掌右掌看了又看,或者,从一条曲曲折折的感情线,估计着感情的河道是否决堤。有时,又正经的把一张脸交给一个人,从鼻山眼水中,去窥探一生的风光。

奇怪,年轻的时候,怎么什么都想知道?定义,以及命运。年轻的时候,怎么就没有想到过,人原来也可以有权不知不识而大刺刺地活下去。

忽然有一天,我们就长大了,因为爱。

去知道明天的风雨已经不重要了,执手处张发可以为风帜,高歌时,何妨倾山雨入盏,风雨于是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找一方共同承风挡雨的肩。

忽然有一天,我们把所背的定义全忘了,我们遗失了登山指南,我们甚至忘了自己,忘了那一切,只因我们已登山,并且结庐于一弯溪谷。千泉引来千月,万窍邀来万风,无边的庄严中,我们也自庄严起来。

而长年的携手,我们已彼此把掌纹叠印在对方的掌纹上,我们的眉因为同蹙同展而衔接为同一个名字的山

脉,我们的眼因为相同的视线而映出为连波一片,怎样的看相者才能看明白这样的两双手的天机,怎样的预言家才能说清楚这样两张脸的命运?

蔷薇几曾有定义,白云何所谓其命运,谁又见过为劈头迎来的巨石而焦灼的流水?

怎么会那么傻呢,年轻的时侯。

篇四: 当我们相爱——在开头的时候——我闪觉得自己清雅飞逸,仿佛有一个新我,自旧我中飘然游离而出。

当我们相爱时,我们从每寸皮肤,每一缕思维伸出触角,要去探索这个世界,拥抱这个世界,我们开始相信自己的不凡。

相爱的人未必要朝朝暮暮相守在一起——在小说里都是这样说的,小说里的男人和女人一眨眼便已暮年,而他们始终没有生活在一起,他们留给我们的是凄美的回忆。

但我们是活生生的人,我们不是小说,我们要朝朝暮暮,我们要活在同一个时间,我们要活在同一个空间,我们要相厮相守,相牵相挂,于是我弃放弃飞腾,回到人间,和一切庸俗的人同其庸俗。

如果相爱的结果是我们平凡,让我们平凡。

如果爱情的历程是让我们由纵横行空的天马变而为忍辱负重行向一路崎岖的承载驾马,让我们接受。

如果爱情的轨迹总是把云霄之上的金童玉女贬为人间姻火中的匹妇匹夫,让我们甘心。

我们只有这一生,这是我们唯一的筹码,我们要活在一起下注。我们只有这一生,这只是我们唯一的戏码,我们要同台演出。

于是,我们要了婚姻。

于是,我们经营起一个巢,栖守其间。

在厨房,有餐厅,那里有我们一饮一啄的牵情。

有客厅,那里有我们共同的朋友以及他们的高谈阔论。有兼为书房的卧房,各人的书站在各人的书架里,但书架相衔,矗立成壁,连我们那些完全不同类的书也在声气相求。

有孩子的房间,夜夜等着我们去为一双娇儿痴女念故事,并且盖他们老是踢的棉被。

至于我们曾订下的山之盟呢?我们所渴望的水之约呢?让它等一等,我们总有一天会去的,但现在,我们已选择了从俗。

贴向生活,贴向平凡,山林可以是公寓,电铃可以是诗,让我们且来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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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描述空白的经典散文:遇见空白

全文共 11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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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眼白色的墙壁。透过玻璃看出去,一直慢慢抬头,可以看到窗外耸立的白色的高楼,真的很高很高,望不到顶。也因这高楼,没有一点阳光能斜斜地洒落进来。

放眼望去,白色的病房,白色的病床,白色的被子,白色的病号服,白色的卫生纸,一切都是白色的。白色的液体一点点从针头抽出,白色的液体一滴滴从输液瓶中流入人的体内。都是白色的。视线从输液瓶中落下,看见床头柜上放着一个不知被谁咬了一口的白色杨桃。眼睛,似乎已不会分辨出其他颜色,只有白色。

这是第几天了。百无聊赖地翻弄着白色的书页,看着一本叫做收纳空白的书。看了许久视线只停留在一行?不,恰巧相反,看了不多时,书已翻过了一半,然而内容,半点也没有印象。一片空白。

这是第几次了。从中医院,到北京协和医院,再到区医院。奶奶在病床上半梦半醒着,日复一日。医院外,老家的床上,还躺着已经卧床许久不起的爷爷。吃喝拉撒都在床上。日常生活不能自理,不能走路,甚至已经不能站立。只是送去一包包白色的尿不湿,心里涌出白色的泪水。人老了,和出生不足月的小孩,有什么分别。

当年的爷爷奶奶,是这么照顾我的父母的么。一日三餐送饭,白天守液,晚上守夜。聊天洗漱擦拭清理排泄物。貌似,尽职尽责。可是,兄弟与兄妹之间,是不应该有抱怨有争吵的吧。哪个父母,又抱怨过自己刚生出来的什么都不能自理的婴孩儿呢。

我挣钱了,白花花的,为数不多的几百元。花去一半,为父亲买了一箱广告上说的天花乱坠的黄金酒。是父亲一直想要尝尝的酒,是我一直想买给他的酒。他很高兴。眼睛眨啊眨,明黄色的液体,怎么变成白色了呢。

当父母垂垂老矣,躺在白色的病床上,我会悉心伺候,没有半点埋怨并心存感激么。作为独生女的我,自然是不会和兄弟姐妹们争吵怎么轮值,由谁出钱的问题。可自己一个人,会不会更怨呢。我不想变成那样的人。如果我也嫌弃父母事情太多,躺在病床上的父母会不会忽然想到曾经的他们对父母的态度呢,他们会不会后悔,他们会不会忽然了解理解老人的思想与感受呢。

人老了思想是不是会变,很多年轻时懂的事情老了都不懂了。年轻的时候一点也不迷信,绝不会相信什么耶稣什么老天爷什么养生堂什么命运,可是老了,怕死了。明明知道是假的,是骗人的,是不能治病根的,可是无论花多少钱花多少时间都愿意去试验。可这样的话,明明比较轻的病,一直折腾也会变中的。年轻的我们,不是都很清楚么。老了,究竟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还是宁愿用糊涂来自欺欺人。

满脸皱纹的我,半梦半醒地躺在白色的病床上。闭上眼,一片空白;睁开眼,满眼白色。我看着窗外耸立的白色的高楼,看着坐在病榻前不时抬头看看瓶内液体的孙女。她在看一本叫做收纳空白的书。我老了,儿子虽然照顾着我,可我知道他对我的不满,而孙女对我,就像我还是孙女的时候的想法差不多吧。

一甲子,一轮回,恍如一梦。其实,不过一片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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