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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导语如何写20篇

《西方新闻自由只是传说》借西方媒体涉华报道、苏联解体的历史教训对所谓的“新闻自由”进行了客观的分析,反映西方新闻自由的相对性及局限性,而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立足中国国情,肩负着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促进国家发展的使命。为此开学吧给你们收集整理了一些关于新闻导语如何写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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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新闻写作技巧精简篇

全文共 11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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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的结构是标题、导语、第一新闻事实、背景补充、第二新闻事实、事件后续事实。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新闻写作技巧精简篇  ,欢迎阅读。

1、写作时应多使用动词,少使用形容词,使文章生动起来。

2、写作应先起标题后写文,增强文章逻辑性。

3、交稿时必须有三重标题,以题代文。[注:指报纸,不适宜广播电视新闻]

4、消息类稿件每个自然段字数不得超过100字,两个句号,给读者阅读喘息的机会。[广电新闻同理]

5、文章应多用动宾词组,少用偏正词组。

6、多用祈使句,少用叙述性语句。

7、消息以细节数量取胜,不追求细节的扩展,增强消息的信息量。

8、消息的结构是标题、导语、第一新闻事实、背景补充、第二新闻事实、事件后续事实。

9、消息应具有细节的动感,具有事实的简洁清晰,具有信息的全面。

10、信息的筛选对于消息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而筛选的关键是在写作之前;起好标题,标题是筛选信息的最好尺度。

11、标题是一个记者最高文字水平的体现。记者应多加强标题制作的能力。

12、标题是文章的广告,要使文章引起读者的阅读欲。

13、采访是全身心的采访,而不仅仅是用嘴,视觉是消息动词的来源,眼睛采访是文章生动的重要手段。

14、多提封闭性问题能最大限度地提高采访效率,节省采访时间。

15、重要采访前必须有提问大纲,一次采访的成功取决于采访前的准备是否充分。

16、记者基本功之一是找人,记者手里必须有一批人名单,要保证能在最短的时间、最迅速地找到最佳的采访人选。

17、不要过分使用录音机,录音机应与笔记本一起使用,录音机记录关键的话语数据观点,笔记本记录被访者的表述逻辑和被访者的表情。分工协作才可能提高采访效率。

18、采访前记者必须心中有数,将最重要的问题放在最前面。争取最大限度地缩短采访时间,避免与被采访者畅谈。

19、让文章生动起来的诀窍是多向被访者提这样的问题:比如;您能举个例子吗;这是不是像;将文章的内容引向自己相对熟悉领域。

20、要学会将复杂的问题分解成简单的提问,不要期待被访者会完整地理解你提出的问题。

21、学会滚动式采访,第一个被访者所谈到的内容,要成为下一个被访者的提问,滚动式采访将使你成为一个受到别人尊敬的采访者。

22、在专家面前不要装行家,虚心是赢得专家尊敬的唯一途径。

23、多做深度报道,每一篇报道都将使你向专家型记者迈进一步。

24、采访批评性报道、争议性报道,必须采访当事人双方,以示客观公正。

25、电话采访目前被大量运用,但是此种采访方式也有弊病,电话采访不能视觉参与,不能确定被访者的确切身份。因此,在使用时必须慎重。电话反打是确定被访者身份的方法;通过电话让被访者描述现场细节是获得现场感的途径。作为记者,现场仍是追求的第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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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新闻特写作文800字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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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一中的校园操场上,人声鼎沸,秋风飒飒。宽阔的跑道上,男子800米的运动员们如乘奔御风,风吹起身后的号码牌,好似像征胜利的旗帜。

2017年9月29日下午,迎着凉爽的秋风,踏着湿露的跑道,我班运动员胡艺冬在跑道就位。裁判正在对跑道与运动员严肃地做检查。备受瞩目的800米预决赛马上就要开始了。

这不是一场普通的比赛,800米的中程跑,最考验的是运动员的暴发力与体能。这不像短跑,不用太在意体力的调整;也不似长跑,无需考虑暴发力的强弱。这是最考验运动员综合素质的比赛,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极大的挑战。

嘈杂的人声忽地变安静了,每个人的目光都转向了跑道,所有人都满怀期待地目睹着将要打响的比赛,我们的座位离起点最近,每个人都清楚地看见胡艺冬脸上跃跃欲试的神色,我们都在心底为他助威,用目光将鼓励传过去。

裁判已在终点与起点就位,广播中正认真进行核查,确认无误,马上开始比赛。

看着起点的裁判举起发令枪,高声发令:“各就各位”,只见胡艺冬做作好起跑姿式,目光如利箭一样直指前方。“预备”,又看胡艺冬已抬起了右腿,身体像一张弓,绷紧着,随时准备射出去。

“啪”,只听得发令枪响,胡艺冬如一颗出膛的子弹冲了出去,随着枪声被打响的,还有会场的呐喊声,我们的目光紧跟着胡艺冬的脚步,只见他如闪电般地跑完第一圈,看得许多同学竟忘记了为他呐喊,不过,他们惊讶的表情也许是更好地助威吧,但,闪电不会持续太长时间,胡艺冬在第二圈时速度有所减弱,看得出,他还在努力加速,所以现在他还属于前列。

势如千骑疾,气卷万山来。激动人心的冲速段开始了,甩腿、摆臂运动员们都在用最后的力量拼搏着,在这时,惊人的一幕出现了,看似保持均速前进的队伍中,位于胡艺冬后的一个运动员突然加速,竞超过了胡艺冬。可惜、可惜,这是最后一点距离了,胡艺冬虽紧随其后,穷追不舍,但终于只得了小组第三。

不过,这并没有影响胡艺冬的成绩,因为这是小组赛,总成绩要经过对各组成绩的对比排出,可喜的是经过评委的裁定,胡艺冬最终得到了第四名的好成绩。

伴着热烈的掌声,几位同学拥着胡艺冬回到了休息区,看着他脸上带着几分疲惫的微笑,每个人都在心底为他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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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公司年会新闻发布会邀请函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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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xxx先生/女士:

xxxx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xxxx年xx月xx-xx日在xxxx大酒店举办“xxxxxx世纪公司年会”。我们诚挚邀请您出席本届年会。

本次年会主题为“xxxxxx”,旨在为光伏晶硅企业搭建平台,分享专家对产业、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国家产业政策趋势的分析与预测,推进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对接,推动相关政策与商业智慧的融合,为增强中国光伏晶硅企业核心竞争力、开启产业辉煌贡献绵薄之力。

本次年会将特邀多位政府相关领导、行业专家,以及光伏装备制造、光伏晶硅企业的杰出企业家出席,届时有思考力和行动力的企业家们将和卓有成就、富有远见的专家一道,以“xxxxxx”为主题,在政策、市场、技术、资本等领域倾力打造高端交流合作、宣传展示的平台,推动光伏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届时将由众多有影响力的媒体、知名行业媒体进行全程跟踪和报道。

本次年会是一场第一次由光伏企业自己举办的盛会,不同于层出不穷的行业务虚会、更不同于各式各样的行业展销会,而是思想和智慧深度碰撞、交融与分享的盛典。

谨此,我们诚挚邀请您莅临本届年会,让我们在此传递友情、分享智慧、升华思想。衷心感谢您的支持和指导。

x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xxxx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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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8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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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3月的最后一星期是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天,我观看了由湖南卫视播出的《新闻大求真》,令我感触极深。

此次《新闻大求真》讲了踩踏.吞异物.车祸.烫伤.坠楼这五个安全隐患。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踩踏事件,踩踏事件主要形成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在拥挤而狭窄的楼梯上.过道中,因一人或几人的不和谐列如:低头系鞋带,相互打闹等。二是人流逆向对冲,而正因为有些人缺乏安全意识盲点,这便是隐患的根本,如果掌握一些基本的安全要领,就能大量地减少事故的发生次数,如果当我们真的遇到以下情况要记住陆教授教的口诀“人多拥挤易踩踏,认清出口顺序走,人被推挤先护胸,弯腰提鞋万不可,一旦摔倒莫惊慌,及时保护头和胸。记住这些就能在紧急时刻有效地减少伤害。

但是,隐患的发生仅在于此吗?完全不是,若每人都按照两列队伍排,一对往上,一对往下,按照次序靠右走,不是很好吗?至于会发生如此惨剧吗?“说到底还是因为素质的问题,就是因为有些人为了一时的方便而忧乱队伍,哪里方便往哪里走,导致队伍混乱,众人一时找不准方向,本来还算有序的队伍便如同被攻破城池一般,如一锅粥了,要是我们在生活中注重如此微乎其微的细节,比如上楼梯靠右,不打闹,不蹲下来系鞋带,做一切事时按照次序,不拥挤,不插队······如果能做到,意外死亡人数就会大大减少。

俗话说得好“细节决定成败”,只要我们平时从自身做起,做个有功德心,有素质的人,我们的生活水准还会提高。

同学们,在我们生活的每一角落里,都潜伏着许多不安全的因素,生命是宝贵的,同时也是脆弱的。有时,只要你稍不留意,它就会遇到危险,受到威胁。要知道,每天因事故身亡的小学生就有上百个了,这沾满血腥的数字不只是数字那么简单,那是一条条有血有肉的生命啊!一棵刚发芽的种子却瞬间被毁灭了,所有希望都破碎了,所有一切都消失了,这宝贵的生命之火才燃起了多久啊!这生命的花季才持续多久啊!这血的教训时刻警惕着我们:安全是生命的前题,要珍爱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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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新闻大求真溺水观后感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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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让我们观看了《新闻大求真》后,我的感受很深:游泳,是一项现代人们所热爱的体育活动,可是,你有在安全、正规的环境下游泳吗?这是一个值得所有小孩和家长深思的问题。近年来,在不明水库、野外河湖等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故数不胜数,那数字的增长就像不停生长的草蔓,茂盛得让人心酸又惊讶。“溺水事故”已经成为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它用那恐怖的大口,吞没了不少朝气蓬勃的小生命……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防溺水教育万分重要!绝不可忽略轻放!

下面,要讲的是一个“溺水”事件:两个初中生办完生日宴会后,就结伴到湖边野泳,谁知,两人竟双双溺亡!事后,记者和训练有素的队员采访当地乡里村民,了解情况后决定亲身测试当地那片野湖的水底情况,测试出野湖的最高水温竟只有4摄氏度!冻得训练员双腿麻木抽筋,使出的力量受阻,无法进行潜水来探测水底情况。那你说,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普通初中学生,情况会不会更糟糕!看似平静美好的水面,其实隐藏着巨大的危险,用微型摄像机探测水底:水底下生长着许许多多的水草,陡坡,水草若不慎缠住双脚,那要立马逃脱必定希望渺茫,救生大队的专业人士表示,陡坡也是溺水事故的“高发地点”。还有不少以错误的方法盲目施救他人的学生溺亡……造成这一切的,其实就是学生没有真正认识和缺乏防溺水知识啊!

随着一件件“溺水事故”,同时,每一年,各地的学校也开始进行“防溺水”教育,大力宣传中小学生关注“防溺水教育”,新的“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同学擅自或盲目下水施救……

“让溺水事故远离校园,让平安幸福一生相伴,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总而言之,我觉得,防溺水知识是现代中小学生必须要掌握好的,因为,“防患于未然”嘛,它,也能在最危险的时候给你最理智的判断。我们小孩子是祖国未来的花朵,接班人,以后还会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还有一个充满希望、灿烂美满的人生!同学们,一定要学习了解防溺水知识,为了安全地成长和快乐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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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新闻的日记600字

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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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的机会下,看到一则很让人眼睛为之一亮的新闻,标题是“这样也能穿出门!恐龙雨鞋超吸睛”。有够特别吧!刚看到我还噗呲的笑了出来,心里想:哇!有够酷的,这鞋真的可以穿吗?

这是一位中学生,突发奇想所设计出来的,除了恐龙雨鞋还有蛋糕款、河马样式,有许多你无法想像的样子被他拿来当作雨鞋。鞋子充满巧思,最重要是有丰富的创意,看到模特儿穿上时,一旁的路人侧目,那些同班同学更尖声大叫,完全被迷上了。这鞋真的很特别,绿色鞋面仿造恐龙皮肤有凹凸不平的触感,连眼睛嘴巴都栩栩如生,真是吸引人。

我觉得这位中学生,发挥高度的创意,将脑袋里奇奇怪怪的想法真实实现,创造发明是学习过程不可或缺的要素,将梦想实现真的很厉害。最重要还兼顾实用性,把丑丑的雨鞋创造出趣味时尚,让人爱不释手,太有想法了。

我要学习他的精神,将不可能变成可能,将小小的创意开发结果,看到人人脚上的创意雨鞋,那种满足与成就感一定很惊人,我也打算好好计划,将创意涂鸦里的小点子拿出来试试,也许下个创意发明王就是我。

创造发明的过程并非一路顺畅,这位中学生也面临许多挫折,但是他都一一克服,要学习他的精神与毅力,碰到困难不退缩,想办法勇往直前,有时绕个弯也许柳暗花明又一村,期许自己与大家,未来的学习旅程奋斗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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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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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周三到周五晚上,我几乎都和妈妈坐在沙发上看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节目。这个节目主要是针对网络传言进行求证,以科学的实验来证明传言的真伪。

今天看的《新闻大求真》是一对夫妻同时患上了肺炎,住进了医院。经过医生的询问,才知道是他们的空调一天24小时开着,空调过滤器上的灰尘,经过长时间的沉淀,形成了细菌,被他们吸进了肺里,时间长了,他们就患上了肺炎。两位实验员走访了街上的群众,大部分都没有清洗过空调过滤器。然后又请了专业清理师傅给他们讲解危害性。

看完这个节目,我让妈妈把我家的空调打开看看,哇塞!好脏。我决定要和妈妈一起清洗过滤器。节目中说至少一个月就要清洗一次,到时候我会提醒妈妈。

看完这个节目,我懂得了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从健康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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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时事新闻:立法法全文最新发布

全文共 14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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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立法法根据该决定作出了相应修改,并重新公布。

2000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这次修改立法法,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立法体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制定行政法规的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对司法解释的规范和监督等。其中,对立法体制的规定作了如下修改: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 规章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第十二条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第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五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第十八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十九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二十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二十一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律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律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二十二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十九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三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三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三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第三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分送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九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在法律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法律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四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四十一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委员长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四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第四十三条 对多部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律案的,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四十八条 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九条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五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第五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第五十四条 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第五十五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五十六条 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律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案,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五十七条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第五十八条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十九条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律文本。

法律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律规定废止该法律的以外,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六十条 法律草案与其他法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议案。

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一条 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

第六十二条 法律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法律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国家机关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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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六十七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

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照前款规定确定。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七十六条 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七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节 规章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第八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第八十五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八十六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九十条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第九十八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经济特区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第一百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前款规定,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按照所提意见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一百零二条 其他接受备案的机关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审查程序,按照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由接受备案的机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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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新闻稿件的基本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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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息

2、通讯

3、评论

第一,消息的主要特点及写作要点

消息,以简洁的文字迅速传播新近变动的事实,包括新近发生的事实、某些将要变动的事实。它是目前最广泛、最经常应用的一种报道形式。

1.消息的特点

(1)采写发稿迅速、及时,叙事直截了当,语言简洁明快,篇幅短小。

(2)一般地说,消息具备“五要素”,即: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故(亦称“五个W”)。

(3)在结构上,消息一般由标题、导语、主体、背景和结尾五个部分组成,有“倒金字塔结构”与“非倒金字塔结构”两大类。

2.消息的写作要点

第一,内容要新鲜。要在选择题材中下功夫,从比较中发现什么才是新的事实、新的成就、新的经验、新的见解、新的问题。作者要有敏锐的眼光,要了解全局性的情况,要占有资料,要做有心人。写消息,力求具有一定的思想,以便能给人以启迪。有些事情,尽管事实不是那么新鲜,但有意义,那就要选择新的角度加以报道。

第二,事实要准确。采写消息,一定要把事实弄清楚,并且核对无误。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之所在。

第三,采访要快,写作要快,讲究时效性。无数事实表明,在当今世界,同一重要事件,不要说迟发一天半天,就是迟发几小时、几分钟,我们的消息便会在竞争中失利,在舆论上遭受不应有的损失。反之,我们讲究消息的时效性,就能在竞争中赢得主动权。

第四,篇幅要短,容量要大,也就是说,要提高消息的“含金量”。消息写作提倡“短些,短些,再短些”,但也不能短到空洞无物的地步,而应力求短而有丰满内容,短而实。

第五,要写得通俗、生动、形象,具有可读性。

第六,反复锤炼语言,多一字不如少一字。消息以语言简洁为上乘,要珍惜每个字,推敲每句话,力求字字句句载着尽可能多的信息。要用凝炼、传神、明白如话的文字,去点拨新闻事实,让读者品味、领略消息中所包含的丰富的内容。

3.常见消息类型实例分析

(1)简明新闻

这是新闻报道中最简练、最短小的一种新闻体裁,也叫简讯、短讯或快讯。它只报道一个事实,一般不交代背景,也不写详细内容,篇幅很小。

:石景山代表队在全市关爱女孩行动知识竞赛中获二等奖

(2)动态消息 所谓动态消息,就是指及时地反映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新事物的简短的新闻报道。这种动态新闻比较单一,只反映一个动态。其特点是文字简短,内容广阔,新鲜活泼。

:石景山区XXX乡镇不断创新计生服务机制

(3)综合消息

所谓综合消息,它既不是对一个固定人物的描述,也不是对一个独立事件的报道,而是由许多不拘泥于时间、地点的事实,经过综合、归纳、概括、提炼而成,具有鲜明的主题和很强的指导性。往往是围绕一个主题,综合较大范围,在一个时期内发生的事情。它既有面的情况概括,又有典型材料作说明,做到点面结合,反映全局。这种形式适于宣传各条战线的形势,某项工作的成就,或者反映群众运动的声势、规模、特点、趋向。它纵览全局,有事实有分析,给人们一个完整的印象。

:小康路上唱响计生歌——苇沙河镇将计生工作融入新农村建设,经济、计生两手抓

(4)经验消息

所谓经验消息,即是反映事物发展变化的阶段性、概况性、经验性或典型性的报道。它不是以一个独立的事件为中心,而是由许多事实,或者说,由一件以上的事实,经过综合、归纳、概括、提炼而成。它不是突发性的,事情的发生、发展有比较长的过程。它所选择的事实有典型意义,能在不同程度上反映某一个时期、某一项工作的全貌。它不是简单的现象罗列,而是通过纵和横的对比、分析、阐述,揭示事物的本质,对读者有启发性、指导性。

:保障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姜圩路社区为流动人口提供维权平台

第二,通讯的主要特点及写作要点

通讯是综合运用多种表达方式,详细深入而又生动形象地报道新近发生的事实的一种新闻体裁。通讯包括故事、特写、工作综述、专访、侧记、札记、巡礼、速写、集纳、散记等。

(一)通讯的主要特点

1、现实性。通讯要求报道新近发生的有意义的事实,新时代涌现出来的新人、新事、新经验,紧密配合当前形势,为现实中心工作服务。

2、形象性。通讯常采用叙述、描写、抒情、议论相结合的手法,要求对人对事进行较为具体形象的描写,人物要具有音容笑貌,事情要有始末情节,以此来感染读者。

(二)通讯的分类

1、人物通讯。人物通讯是以报道各方面的先进入物为主的通讯,以表现人物为中心,从不同角度反映人物的事迹和思想,有的写一人一生的,为人物全面立传的;有写一个人的一个或几个侧向的,集中反映人物的某一思想品质;也有写群像的。

2、事件通讯。事件通讯是以记写事件为中心,重点描绘社会生活中带倾向性和典型性的生动事件及具有普遍教育作用的新闻事件。它的特点是以记事为主,交代清楚事件的原委,从而表达某种思想。3、工作通讯。工作通讯又称经验通讯,是以报道先进工作经验或某项工作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为主要内容的通讯。写工作通讯要有针对性,抓住当前带有普遍性的,又需要解决的问题。介绍经验要科学、有理论根据。经验要写得具体,使人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

4、概貌通讯。概貌通讯也叫风貌通讯、上题通讯、综合通讯。它是反映社会生活、风土人情、自然风光和现实中的建设成就为主的报道。这类通讯取材广泛,气势大,笔墨重,给人以完整深刻的印象。

(三)通讯的写作要点

1、选好典型,确立主题。典型是通讯的筋骨,主题是通讯的灵魂。选好典型,确立主题对通讯来说十分重要。选择什么样的典型呢?要选择那些具有代表性、具有普遍意义、具有宣传价值和教育意义的人和事,选择那些在一定时期内人们所关注的问题。确立什么样的主题呢?要确立体现时代精神,表现时代风尚的主题,确立反映人物和事物、本质和规律的主题。

2、写好细节。写好细节是通汛写作的重要任务。要用人物自己的语言、行为、活动来表现人物;要写得有血有肉,有音容笑貌,有内心活动;写事要具体形象,有原委,有情节。

3、安排好结构。纵式结构,是按时间顺序、事物发展的顺序或作者对报道事物认识发展的顺序来安排结构。在这种结构里,时间发展的顺序、情节展开的顺序、作者认识事物的顺序成为行文的线索。在采用这种结构时,要详略得当,布局巧妙,富有变化,避免平铺直叙;横式结构,是指用?间变换或按照事物性质来安排材料的。这种结构概括面广,要注意不同空间的变换,恰当地安排通讯所涉及的各方面的问题。采用空间变换的方法组织结构时,要用地点的变化组织段落;按事物性质安排结构时,要围绕主题,并列地写出不同的几个侧面;纵横结合式结构,是以时间顺序为经,以空间变化为纬,把两者结合起来运用。采用这种形式,要以时空的变化组织结构。

通讯的结构形态较多,很难像消息那样找出一些有既成的模式。但是有通讯结构中三个要件却是值得重视的:标题、开头、结尾。首尾圆合,文情畅达 。就是说文章首尾要呼应,中间的主体部分不得无故残缺,线索脉络的设置精当,主次详略的搭配完美,文气畅通,浑然一体。

通讯的故事性与细节性特点鲜明,因此,什么样的事件或人物适合选择通讯这一体裁来表现,我个人认为应该从四个方面看:一是人物或事件能否体现时代精神,反映社会面貌;二是人物或事件是否有能够构成新闻的较充分的事迹; 三是人物或事件的生命形态和生活轨迹是否有一定的独特之处; 四是人物或事件是否有鲜明的个性,能否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第三,新闻评论的主要特点及写作要点

新闻评论是一种政论性的新闻体裁。它是针对新近发生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新闻事件和迫切需要的解决的问题,发议论、讲道理,直接发表意见的文章。

(一)新闻评论的特点

概括起来大致有四点:

1.针对性。所谓“文章合为时而著”,便是将现实生活中的客观事物作为评述对象的社会评论,针对性表现得尤为明显。它往往是针对某一现象、某一问题或某种思想倾向,有的放矢的发议论、谈看法。

2.时效性。社会评论是要通过对社会现象和思想动态的分析解剖,帮助人们明辨是非。因此,及时地发现有代表性的社会动向和思想苗头,抓住时机,并给与正确的引导,就显得十分重要。当然,在考试时,考生只需根据所给材料找到材料所隐含的社会现象,并进行分析解剖,给出正确是非判断,就可以了。

3.单一性。单一性的特点是由针对性与时效性所决定的,即在评述社会现象时,目标比较单纯,重点尤为突出。社会评论通常是“一事一议”、“一理一评”,针对一件事、一种情况或一个问题,讲清一个道理。

4.大众性。社会评论要面向广大读者,在论述方式上也要符合大众的口味。这就要求社会评论一方面要使思想内容与读者接近,评论大家当前关心的问题;另一方面还要注意知识性和趣味性,在写作形式上要尽量生动活泼、丰富多彩、通俗易懂,做到为大众所喜爱。

(二)新闻评论写作要求:

一是做到“言之成理,持之有据”。这就要求对论据的要求以及论据与论点之间的关系作进一步的分析,评论文章的观点是起统帅作用的,由论点统帅论据,而论据材料又是立论的依据的基础,是支撑论点的,论点靠有说服力的论据才能得以成立。

二是要使论据和论点达到和谐统一。论据必须做到:第一,真实;第二,准确;第三,充分;第四,典型。

三是由事入理,理从事出,事理相融。布局合理,层次清晰,逻辑顺畅;精心开头,简化结构,紧扣报道。

四是论题具体,一事一议。抓住新闻报道中最值得议论之处,评其一点,分析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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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0字新闻作文

全文共 1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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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闻,是指通过报纸、电台、广播、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途径所传播的信息的一种称谓。

新闻,是指通过报纸、电台、广播、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途径所传播的信息的一种称谓。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200字新闻作文供大家参考选择。

200字新闻作文一

开展 “珍爱生命”的主题班队会。这次活让我们知道生命只有一次,花草树木也有生命,要珍惜生命。名师点评:要写好新闻,小作者可以从完整的新闻“六要素”开始写起。何时:新闻事实是在什么时间发生的?

何地:新闻事实发生在什么地方?何人:新闻事实是由谁造成的?谁被牵连到这个事件之中?何事:发生了什么样的新闻事实?何故:为什么发生这个事件?结果怎么样?

200字新闻作文二

2013年3月5日,是一个特大新闻的日子。不仅是雷锋纪念日,而且还是胡锦涛致电给普京当俄罗斯总统,下面请看华新网的最新报道。

胡锦涛再致电中所,进入新世纪,俄罗斯人民为实现国家稳定和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相信俄罗斯人民在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的伟大事业中将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中俄两国是友好领邦和全面站略协作伙伴,不断巩固和睦邻友好,扩大互利合作,生化战略协作,对促进两国共同发展和振兴,对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胡棉涛主席强调协作“战略协作伙伴”现他希望普京上任时,让他搞好中俄之间的关系,督促全面战略伙伴,胡锦涛希望中国增加强大,更强美好,更希望外交关系会更好。所以从这些华中能体现出普京会对中俄关系的重视,说明胡锦涛时时刻刻处处方方面面都为中国着想。

今天的新闻到此结束,下次再见

200字新闻作文三

六月1日

大家好欢迎收看今天的娱乐新闻,我是主持人感叹号,来看看今天有什么有趣的新闻吧。

在当今这个社会上有一个人非常有趣的人,那就是句号小孩,大家一定会问这个句号小孩怎么有趣了,是因为这个句号小孩写的作文有趣,那大家又会问这个小孩写的作文又怎么有趣了,就让我来告诉大家吧。

在一次写作文上句号小孩写上了这样的一句话:“今天我放学的时候忘记了拿语文书了我就急急忙忙地跑回学校遇上了值日生我就问他看见我的语文书了吗值日生说你的语文书在你桌子上我就拿了回来”。句号的老师就问句号:“句号你怎么一口气写完,不停顿呢?”句号回答说:“这么急的事怎么能停顿呢”。

大家说这个句号小孩有不有趣呀,实在太珍惜标点了。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明天见

200字新闻作文四

夜幕降临,一轮明月悬挂在高高的夜空,那皎洁的月光曾引起人们多少美好的遐想。1969年7月20日,美国首次探索了月球,2007年月10月24日,我们伟大的祖国将探测那神秘的月球。

2007年10月24日18时05分,从西昌卫星发射中心传来了响亮的声音:“嫦娥一号发射”。2秒过后,“嫦娥一号”正式发射。随着“嫦娥一号”卫星的发射,中国航天正揭开昔日神秘的面纱,以越来越开放的姿态出现在公众面前。

此时此刻,我的内心无比激动。是啊,在“嫦娥一号”成功发射的背后,凝聚着多少科学家和科技人员的汗水和心血,正是因为他们的辛苦工作和精心研制,才会让嫦娥奔月的遐想成为现实。这使我想起一句名言:“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每个成功的背后都有着千千万万个努力。有句话说的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尽管只是一瞬间,但是付出的却是常人难以想像的辛苦。

是啊,想不经过努力而获得成功,那是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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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新闻通讯的写作基础

全文共 3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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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是报社、广播电台广泛采用的体裁之一,是一种详尽的报道客观事物及其变动的新闻体裁,充分表现新闻事实的延展性报道。下面是新闻通讯的写作基础,一起来了解下吧:

通讯报道必须是真实的,报道对象应该具有必要的思想性和典型意义。

特点:叙事的形象性;内容的具象性,内容更加丰厚;表达方式的多样性。

通讯以严格的真实性与文学相区别。通讯只能是选择典型,而不能是塑造典型;只能挖掘故事情节,而不能虚构故事情节。

调查报告与通讯的区别:调查报告不注重展开生活的画面,一般是概述式的,不予充分展开调查报告中的例子。

与一般的传记、回忆录相比,通讯突出时效性的特点,反应最新的情况进展。

按报道内容分为人物通讯、事件通讯、风貌通讯等。

按写作形式分为一般通讯、小故事、特写等。

复合型的写作样式有集纳通讯和深度报道等。

人物通讯不一定是名人,要突出人物的新闻价值性。取材上可以写“全人全貌”,也可截取片段着重写作。

事件通讯可以具体而形象地写出一件事的来龙去脉,也可以压缩成概括性的叙述,还可以把新闻事件中的某个片段加以突出的描绘。关键是写好事件本身的新闻意义以及作者对于事件的认识和处理。

工作通讯的写作要从工作实际出发,了解所存在的问题和特点,进行政策上和思想上的引导,最终目的在于指导和推进工作。一般是某项工作如何开展、打开局面的情况;或是取得的新成绩、新经验;或是回答实际工作总所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风貌通讯是反映现实生活中的变化,使受众增长知识,有时用以沟通情况,开阔眼界。风貌通讯经常运用见闻、游记、随笔等形式。取材广泛、写法灵活,展现现实的生活画面。

通讯按表现形式分为:

一般记事通讯,报纸上多数通讯属于一般记事通讯,有故事情节,有比较完整的过程,材料比较具体、形象,能体现出通讯所具有的特点。

访问记,由记者出面登场,以采访活动的过程为主要线索结构和组织材料。写作时有问有答,现场感强,可以合理的加入背景材料,使通讯具有一定的深度。专访是访问记的一种形式,但是访问面不宜太宽泛。

特写,特写注重再现生活中的某个特定的画面,通过突出局部描绘事件的某些片段,增加传播力。

通讯写作的基本表达手法及其特点

表达手法:叙述、描写、议论、抒情

叙述的表达方法有:

从头到尾或由浅入深的叙述方法;

头足倒置或者中心开花的叙述方法,有意识的把事情的结果或者精彩片段放到前面叙述;

中断过程穿插材料的叙述方法。

夹叙夹议的叙述方法。

描写是通讯非常重要的一种表达方式。可以分为人物、场景和细节描写。

人物描写可以写人物外貌,给人生动直观的形象。还可以通过写人物的语言、动作等侧面烘托。写心理,通讯的人物心理描写依然要坚持客观真实的基础。

场景描写可以帮助受众了解事件的性质、状况和意义,加深读者印象。

细节描写具有很强烈的冲击感,对于通讯写作十分重要。

议论和抒情:

1、开头之处作诱导;

2、关节之处作渲染;

3、衔接之处作粘合;

4、结尾之处作抒发。作用在于揭示本质、深化主题;使事实形象生辉;借助议论阐明事物之间的内部联系;激发读者的感想。

叙述的直观性:开门见山,直奔主要新闻事实;上下连接,过渡照应;简要穿插,对比衬托。

描写的直观性:记者亲眼所见,如实写来;事后采访,重现场景;记者出场,进入事件,成为其中的一个“角色”。有时候由于记者采访调查的艺术,还可以推进新闻事件的发展,扩大新闻线索,挖掘蕴藏其中的内涵。

寄情理于人:以深含感情的语言,深含见解的语言去描写人物,把对人物的情感和认识凝聚笔端。

寄情理于事:作者在叙述事件的过程中,情不自禁地在字里行间流露出自己对事件的认识和感情。

提炼通讯主题的一般方法

通讯的主题是在采访、写作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一般情况下是先有素材,后有题材,再有主题。

采访中收集到的大量的原始材料,尚未经过整理、加工的东西叫做素材。

题材是记者根据一定的报道思想,根据自己对生活、对事实的理解和判断,从大量素材中选择、提炼、加工成的写作材料。

主题是经过记者头脑的深思熟虑和判断分析,抓住了本质核心,形成一个明确的思想。所以通讯的主题是从实践中来,是决定选材、结构、表现形式等一系列问题的依据,是通讯的灵魂。所以,通讯要选政治上重要的、为大众所关注的、涉及最迫切的问题。

要求:集中、新鲜、深刻。

通讯的主题要集中一点,突出一点,宣传一个思想,不要企图在一篇通讯中解决很多的问题。

通讯的几种主要结构

纵式结构,按事情发生、发展的过程安排,容易为文化水平不高的受众所理解和接受,具有广泛的群众性。由浅入深法一般用于政论性、问题性通讯的写作,重在以思想启迪人。

横式的结构有时空变换法和并列铺排法。根据主题思想,把单独的几个故事或一件事的几个侧面材料,组成一篇通讯。

通讯的开头:

开头要新鲜生动,不能泛泛而谈,格调要注意与整篇文章相一致。用重要情节作开头;以尖锐的矛盾作开头;以鲜明的对比作开头;用精辟的议论作开头;以突然的转折作为开头;用优美的故事作开头;用恰当的引语作开头,例如“做人要像人,但是做官不能像官”这样的语句。

通讯的结尾:

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升华主题。

通讯的写作要点

通讯对象的选定要慎重,挖掘角度要新颖。形象地写人写事。

如何写好通讯—以人物通讯为例

角度:写人物富有戏剧性的遭遇情节,人是新闻的主体,是新闻要素中最活跃的因素,把人写活了,新闻事实就会有立体感。

人物通讯的定义:一般是指以通讯的形式报道具有新闻价值的人物,反映其行为、事迹和生活,再现其精神境界、人生轨迹和生存状态,从而达到教育启迪或监督批判、警示社会的目的的通讯。

人物通讯采写的共通性特征

现实针对性强:善于发现和表现最能体现时代精神、对人们有较大激励和鼓舞作用的典型人物。

事迹可信度高:通过深入采访获得真实的材料,经过对比鉴别以后应用。

故事情节生动;报道人情味浓。

人物通讯采写方法的个性化差异

提炼的主题不同,主题是记者对新闻材料提炼出的一种思想见解,是对材料所蕴含的新闻价值的挖掘。但是同一题材可能产生多个主题,记者可以从不同角度观察。

取材的路径不同,激烈的新闻竞争环境下,记者会突出个性差异,通过深入采访挖掘到与别的媒体不同的素材。

报道的主题决定材料的选择,确定了什么样的主题,然后再去挖掘相关的素材。谁占有第一手材料谁就能写出独家的报道来。

人物通讯最常见的结构

纵式写作:传记特色,通过人物的典型生活历程展示人物形象的历史轨迹。

横式写作:空间转换结构,以与人物相关联的事件组织、安排材料来表现人物的结构样式。

报道的形式不同,取决于报纸的出版周期、报纸定位性质和媒体个性风格等因素影响。

通讯主题的提炼和深化

主题是决定人物通讯成功与否的第一要素。主题的正确是指主题要有正确的舆论导向,鲜明是指要明确、清晰,深刻是作品要放映人物的特点和时代风貌。

通讯主题的提炼:

1、从现象看到本质,用揭示点提炼。“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他,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深刻的感觉他”。

2、微观到宏观,沟通点的提炼,努力找出两者之间的共性与差别。

3、从事实与时代的契合点上提炼,通讯报道影响社会,推动社会发展的时代感,要尽可能的同时代相联系起来。

通讯主题的深化:主动的作者用锐利的思想钻入题材内部,政府题材,在题材的表层意义上再升腾起理智的灵光,升华其思想意蕴。

通讯主题深化的方法:

1、掬浪讨源法,寻找问题本质的原因。

2、引申勾连法,作者应该进一步思考,讲题材包含的本质加以发挥,同其他现象相联系。

3、层层剥笋法,一层层的深度挖掘内涵。

4、取类归纳法,大量的材料让事物的把握变得有难度时进行分类归纳。

5、镜照对比法,通过同其他事物的对比寻找。

总结,通讯的主题提炼和深化要以大量的采访材料为依据。

角度:反映记者思维、切入点和眼光。

人物通讯如何出彩:

细节描写可以使人物形象更加丰满,语言是文章的血肉,也是人物个性和精神充分流露的渠道。对氛围进行精心描写,可以触发读者的情感。

[新闻通讯的写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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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关于国税新闻有奖征文启事

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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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税收发展环境,提高公众对国税工作的认知度,营造公正执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宿州市国家税务局与拂晓报社决定联合举办国税新闻有奖征文活动,希望广大读者踊跃投稿。

一、征文时间

自征稿启事发出之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截止。在《拂晓报》开设2版“国税新闻有奖征文活动”专栏,择优刊登来稿。

二、征文对象

此次活动面向全市广大纳税人、社会各界人士和国税干部职工。

三、征文要求

(一)来稿要以身边发生的与国税相关的税收故事、个人对税收的认知和感悟诚信纳税背后的人与事、国税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国税部门发生的变化、税收支持企业发展等问主要内容。要求内容积极、健康向上,题目自拟,体裁以消息、通讯、特写、言论为主,字数在1500字以内。

(二)参赛作品应属原创,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由此发生的法律纠纷由作品提交者承担。

(三)征文请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fxbzbb@163.com,来稿须标注“国税新闻有奖征文活动”字样。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便于通联。

四、评选奖励

征文活动结束后,由主办单位进行评奖。本次征文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200元。评选结果将在《拂晓报》上公布。

宿州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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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学生新闻大求真观后感450字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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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湖南卫视观看了《新闻大求真》这个节目,这个节目讲述了许多安全知识与如何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看完后我深受启发。

节目一开始讲了踩踏事故的发生原因:一般是因为杂物堆积堵塞通道,突然蹲下和物品掉落而逆向行驶所造成的,踩踏事故会造成很大的损害。逆向行走会遭到人群的冲击,进行了试验后我知道了5个小孩子的最大冲击力都有627公斤,而在人群密集的地方造成踩踏事故的力量是这几个小朋友冲击力的千万倍。在我们被人们推动时应双手交叉,给胸腔留下呼吸的空间,已经被推倒后应蜷缩身体,双手抱头这样不仅保护了头部,而且给胸部留下了空隙。路一鸣副院长给我们编制了一个口诀:人多拥挤易踩踏,认清出口顺序走,人被拥挤先护胸,弯腰提鞋万不可,一旦摔倒莫惊慌,保护头部蜷身体。

节目还告诉我们一个名叫鲁贝贝的小学生的遭遇,他由于不遵守交通规则被汽车撞上,自己将口哨放入口中,导致呼吸困难。我知道了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开车时集中注意力不酒驾、疲劳驾驶。小孩更不能把小东西随便含入口中。

从节目中,我还学到了冷冻的食物需要加热后再放入油锅里炸。如果家人的咽喉被异物卡住,我们要使用“海姆立克急救法”持续冲击他的肚脐部,不去直接接触高温热水与热油,不翻越栏杆,不从危险地方往下望。。。

我以后一定要多多学习安全知识,预防事故发生。我们大家都要有安全意识,只有人人都注意安全,我们才能生活得更加平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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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新闻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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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

今天是6月2日,星期四,农历四月二十七。欢迎收看七彩校园“新闻播报”节目。6月1日是国际儿童节,人大附小第五届“六一小妙会”在附小主校区成功举办并圆满收官。本届小妙会分为上午单数班和下午双数班两个场次。

今年的小妙会旨在落实郑校长“七彩育人”理念,保留了历年来的特色项目。让同学们在“我的节日我做主”中尽情展现自我。使活动办得有乐趣、有新意、有内涵、有特色,让同学们充分享受到了六一儿童节的乐趣。

小妙会现场划分有多种特色活动区域。美食区设有甜品、冷饮、小吃等摊位,才艺展示区由学生和家长共同表演。游戏区由学生独立开展,有投沙包、射击、套圈等项目。义卖区包含书画作品、文具、书籍、杂志等。在多功能厅开设有电影展示区,所播放内容均是前期同学们一手构思创作的微电影。

人大附小自2011年创办“六一小妙会”以来,已成功举办五届。这一活动为孩子们提供了增强沟通能力、灵活适应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平台,让学生们学会认知、学习做事、学会共处。人大附小始终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融入校园学习生活,让全体师生懂得在自己快乐的同时不忘需要帮助和关心的人。本届小妙会义卖捐款总额252,770元,均通过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捐赠给房山区的贫困儿童,使“六一小妙会”作为在孩子心中播种爱、传递爱的媒介,使同学们在提高自己动手、动脑能力的同时增强了社会责任感。

以上就是本次新闻的全部内容,感谢您的收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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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新闻事件

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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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下午,我校为了迎接妇女们的节日----《三八妇女节》,特意设置了活动“制作贺卡比赛”,以表示对妈妈们的敬意,同学们纷纷参加了活动。

当天下午,同学们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纷纷动手制作贺卡。

同学们展开想象的翅膀画出心中对妈妈最美好的祝福,看来同学们都很爱他们的妈妈,都希望妈妈得到快乐,现在终于有了一次能向妈妈表现的机会,他们自然很高兴,都认认真真的去做这张贺卡。有的同学以外表吸引人的注意;有的同学以颜色吸引人的注意;有的同学以话语吸引人的注意……

这贺卡装满了同学们对妈妈的浓浓厚爱和深深的敬意,愿妈妈们幸福。快乐。健康!

拓展

一、新闻的定义:新闻是用概括性的叙述方式,简明扼要的文字,迅速及时地报道国内外具有新闻价值的新近发生的事实的一种新闻文体。

二、新闻的结构:

1.标题

2.导语(副标题):是一句话或一段话,是新闻当中最有价值最核心的事实概括

3.主体:是对导语的展开补充

4.背景:是新闻的历史情况和坏境条件

5.结语:是最后一句话或一段话,具有启发与激励性的语言

三、需要注意事项:

①精心拟定标题。标题要能准确地反映消息报道的主要事实和中心意思,给人以启示。标题要力求简洁、概括、凝炼,以精炼的文字概括消息的主要内容和观点,使人一目了然。

②导语明确。要用一句话或一段话写出消息的主要事实,一般告诉读者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人(单位)、什么事以及事情的经过或结果。

③主体部分要具体充实,用事实说话,不能虚构或夸张。消息的记叙不要求详尽地展开事件的情节或细节,只是简明扼要、精炼概括地记叙事实的轮廓和梗概。主体部分还必须注意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内容充实、生动形象。

④有时可根据情况省略导语或背景或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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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新闻震撼的世界,作家何为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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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克华在重庆被击毙那天,作家邱华栋在新浪发了一条微博:“周克华被击毙了,可他为什么这么仇恨社会?……他这么干,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新闻结束的地方,是文学出发的地方。”

世界文学史上,有不少经典作品最初的灵感来自新闻报道。福楼拜的小说就是来源于一则关于一个小镇上少妇的挥霍、出轨和自杀的简短新闻。如果说,包法利夫人的原型在新闻里满足了读者对财富、自杀等狗血情节的兴趣,福楼拜在小说中则是在追问关于欲望、享乐、欺骗、背叛、忏悔等更多有关社会和人自身的问题。这些问题不像新闻报道的故事一样容易解决,而是包含无数的矛盾、不解、缺漏……文学的意义,恰恰在于它触及了深渊般的真实--那个创伤的核心。

现实社会中,新闻关心的只是恶魔的行为和事件,而文学关心的是恶魔的心理、环境、成长……相对于新闻的刻意简要,文学彰显故事的繁复与错裂。原来新闻中的单一情节在文学中必然引向更纠缠的人际网络。这些形色各异的纷杂线索和层次比起表面的“事实”更具“真实”。也可以说,“真实”不是新闻所呈现的现象,而是现象之下无法被简单事实及其逻辑所容纳的无底深渊。

而作为问题的文学,正是站在悬崖上,注视着那些悬浮或撒落在深渊里的生活碎片。

当前的时代,层出不穷的是对于震撼性事件的报道。但新闻报道往往浅尝辄止,甚或欲言又止。前几天在微博里看到有关哈根斯塑化人体标本展的消息时,我问了一个和邱华栋十分相似的问题:有谁会来写这个题材吗?莫言、余华,还是阎连科?

素材运用:新闻的终点就是文学的起点。

不断挖掘那个新闻背后的真实,或许是一个文学写作者能够不辜负时代的方式。遗憾的是,这样的文学作品已经缺席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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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新闻大求真的观后感

全文共 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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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8:00~18:30我看了在湖南卫视播出的《新闻大求真》节目。

节目一开始播出了校园踩踏如何自救,还做了两个游戏。5名小朋友和一名叔叔,中间有一块玻璃板,把他们分开。第一次孩子们一个一个上,,推力有一百多,可是没有推动玻璃。第二次孩子们一起上推力变成了六百多,变成了第一次得5倍多,他们居然推动了玻璃。

第二个游戏:在胸口放一个气球,用尽各种方法不让气球爆裂。校园踩踏的自救方法是两手抱着,留出一点空间,还有几点就先不说了。

全球每天都有2270名儿童死亡,儿童死亡的原因主要是车祸和异物卡喉等事故。

通过观看节目我知道了很多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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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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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日。第二天晚上,我收看了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这是一个安全教育节目,我深受教育,感触颇深。

节目开始先介绍了一个游戏,意思是从现场随机抽选5名小观众来做一个游戏,与大力士比拼力气。首先,同学们注意上去推隔在中间的透明板,并且上面还有压力读数。第一次,同学们的压力读数是127千克。接着,主持人让同学们一起冲向大力士推,这次的压力大得惊人,达到了627千克,使大力士主持人都支撑不住了。原来,这个游戏就是模拟身边的一些现象。

第二个游戏是模拟踩踏事件时的保护气球大战。主持人们分成两队,红队和蓝队。让他们保护住自己的气球。蓝队的保护气球方法是将双手交叉放在胸前。红队的方法使用双手支撑保护住气球。游戏刚开始,两队还势均力敌,没过一会,红队的两位选手的双手就开始颤抖,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只听“彭”的一声,红队的气球破了。所以,蓝队的方法是对的。这个游戏告诉我们遇到踩踏事件时要将双手交叉放在胸前。

节目最后,以真人鲁贝贝为主角演绎了一个宣传片。它让我知道在我们看似日常的平静生活中,随时都存在着这些安全隐患

通过对此片的认真观看学习,我们意识到,了解交通法律知识,切实履行条文规定的各种要求,避免交通事故的根本。安全得不到保障,就算韦编三绝的读书也只是徒劳。

同学们,在我们生活的每一角落里,都潜伏着许多不安全的因素,生命是宝贵的,同时也是脆弱的。有时,只要你稍不留意,它就会遇到危险,受到威胁。要知道,每天因事故身亡的小学生就有上百个了,这沾满血腥的数字不只是数字那么简单,那是一条条有血有肉的生命啊!一棵刚发芽的种子却瞬间被毁灭了,所有希望都破碎了,所有一切都消失了,这宝贵的生命之火才燃起了多久啊!这生命的花季才持续多久啊!这血的教训时刻警惕着我们:安全是生命的前题,要珍爱自己的生命。

我们身边也有过许多不幸的事情发生,有时,因为一些小事处理不好,缺乏安全意识,就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所以,我们要重视安全,了解更多的安全知识,学会自我保护。

这个安全教育节目使我受益匪浅,可以提高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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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新闻背景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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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降低”催生全面二孩新政

针对适龄人口生育意愿、妇女总和生育率、劳动年龄人口均呈降低趋势的新挑战,3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

“当前,我国人口结构呈现明显的高龄少子特征,适龄人口生育意愿明显降低,妇女总和生育率明显低于更替水平。”习近平就《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起草情况向十八届五中全会作说明时指出,现在的生育主体是80后、90后,他们的生育观念变化了,养育孩子的成本也增加了,同时社会保障水平提高了,养儿防老的社会观念明显弱化,少生优生已成为社会生育观念的主流。

说明指出,一方面,据调查,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以来,全国符合政策条件的夫妇有1100多万对。截至今年8月底,提出生育二孩申请的只有169万对,占比为15.4%。另一方面,我国人口老龄化态势明显,2014年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经超过15%,老年人口比重高于世界平均水平,14岁以下人口比重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劳动年龄人口开始绝对减少,这种趋势还在继续。这些都对我国人口均衡发展和人口安全提出了新的挑战。

为此,“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注重家庭发展。

建议还提出,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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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新闻大求真观后感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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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栏目于2012年开通,节目用科学的方法关注社会热点,用实验的方式还知识于民。昨晚的溺水专题节目让我们印象深刻。

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而纵观这些事故,又大多是因大家不遵守相关规定而引起的。有一篇报道说:我国每天都有近40名学生意外死亡,也就是说中国每天都在减少一个班级。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数字啊!

同学们,我们即将迎来期末考试,为了迎接这一学期中最重要的时刻,我们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除课堂上专心听讲外,课后要认真完成作业,更重要的是还应该合理安排时间,按时作息,中午一定要好好休息,保证下午以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使自己的学习效果更高效。

中午要好好休息,就一定要呆在家里睡觉,不可以到处乱跑,任何活动都不要参与,特别是不要私自跑去游泳。咱们高市乡没有专门的游泳池,部分同学因为天热喜欢到瓯江、水库、水潭、小溪等游泳。因为水不卫生,水下不平坦,水下也许有暗礁、暗流、杂草等,所以不要私自去游泳。

最后请同学们允许我送给你们三句话:

少一次水中嬉戏,就少一次安全隐患。

莫贪一时凉,徒留一世悲。

别让生命的火焰熄灭在冰冷的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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