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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9作文
1000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365 字
+ 加入清单书,人们称它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我爱读书,不仅仅是因为读书能增长知识,还能陶冶人的思想。像蝴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我每忆及小学的读书生活,就不禁涌起视听的愉悦之感。在记忆的心扉中,那时的读书生活好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
我最先读的书是一些漫画书。开始,我看的津津有味,被书中幽默搞笑的情节给迷住了。但时长日久,就感到不过瘾了。于是,我央求父母给我买一本又大又厚的《十万个为什么》。我得到它后,欣喜若狂,便立即开始读。在读这本书中,我知道了许多知识。在一次上课中,老师问我们:“地震是怎样形成的?”开始的时候,没有人回答这个问题,教室里鸦雀无声。后来,我想起《十万个为什么》里介绍地震是怎样形成的内容。便流利地回答了这个问题,得到了老师的夸奖。这次经历,使我明白了:读书真好!
当然,读书不仅能使人增长知识,还能陶冶人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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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915 字
+ 加入清单许多人来过我家,都会感叹这样一副景象:两面大大的书柜倚着墙,里边挤满了书。几缕阳光钻进书缝里,光滑的书皮,映得满屋里亮堂堂的。几点“金涛”滚动,书页的翻动声,仿佛窗外落叶飘零之宁雅,整个柜前罩上了一抹书香。
不久前,打算搬新家,母亲专门择了个闲日,让我来挑些书走。我这一来,倒犯了难。这些书,有的是凑了几月零钱,敲了几个存钱罐买来的;有的是死皮赖脸从别人那借来忘还的;有的则是哪个挚友当礼物赠来的。此番看来落了哪本,都当属罪过。我想着想着,挑了两三本,习惯地坐在红色小孔椅上,指尖翻动,记忆却回溯从前。
小时候,我贪玩,不爱看书,知道得比人别人少,把母亲弄得都急了。好几次,母亲向语文老师提议,多让孩子看点书。在家里,也经常对我苦口婆心好言相劝,但也没见得几点成效。那是一年寒假,老师说,谁假日里看的书多,就会拿到奖励。那时还揣着颗娃娃心,一听到奖励就两眼放光。于是一放假,便去书店里买了一袋子书,想带回家应付几下,到时再在学校糊弄一番。谁想,店前那只招财猫晃手“欢迎光临”时,我便与书结下了缘。那一袋书,寒假里,我终是认认真真彻头彻尾的看完了。只是因为我无意间翻了几页,便被那诱人的书虫勾住了双眼。我竟发现,一个个曲折的故事,能带给我比在阳光下热汗盈头更多的乐趣。
母亲总跟我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你这书,看过了还是跟新买的似的。”她总告诫我,看书时要握根笔,随时批注,随时摘抄。
我没有写小记的习惯,更别提在书上批注。我总觉得看书就看书,写几个字打断读书的思绪,不如不写。现在想来倒还真有些后悔。有时,我看到一两段被母亲逼着评上的批注,还会笑上个半天,当时作为孩童天真无邪的见解。这番想来,我也体会了母亲当时的良苦用心。
待我回过神来,时间也已经不早了。正午的金芒穿过玻璃,燃起房内的书海,耀眼的日光,卷起千丈书涛。顿时,我做了个决定:决心把两柜书保留下来,重新在新家里,积累新的书,记录关于书的新故事,守住我与书的从前。
母亲没有说什么,只是欣慰地笑了,嘴角轻轻上扬,像是水面上的一道涟漪,镶嵌在眼波深处……
许久后的今天,我站在书柜前,将一本本刚批上注的新书存进柜里。
淡淡的暖阳挤进隙缝,投射着斑驳书影,谱写着,我与书的故事……
篇2:本好书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679 字
+ 加入清单今天是好书书展的最后一天,爸爸带着小明来到了好书书展。整个书展摆满了书柜,每个书柜都有十层,一层就有二十五米,大概有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书柜,书像下的小雨滴一样多,数都数不过来,书有各种颜色,像花儿般的艳丽,红的、黄的、蓝的、绿的小明拿出了一本蓝色的书《鼹鼠的月亮河》,他翻开后序,上面写着“鼹鼠的月亮河有一种恬静的、体贴的、细致的关爱”他说我要这本书,推销员叔叔走了过来,“小孩,你的眼光还不错嘛,其他的书还有很多,只有这个书只剩一本了。”
离开了书展,小明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一只黑色的小鼹鼠他既是魔术师,他会变魔术,把一张纸变成了蓝色的树叶,也是一个设计师,他设计了一个皮球洗衣机爸爸看到了儿子看得很入迷也凑了过去,结果绕了50个弯才回到了家。儿子对爸爸说,我好渴,于是他们走进了厨房,误把墙当成了门,结果两个人头上都有了一个鸡蛋包,但是他们不觉得痛,因为他们的注意力还在书里,水开了漫了出来,可是他们还是没发现,因为他们的思想还沉浸在书里。忽然儿子对爸爸说,爸爸你怎么怎么臭,爸爸也对儿子说,你怎么也怎么臭,于是爸爸一把夺过儿子手中的书,结果衣服都没脱,就走进了浴缸里,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三个小时过去了儿子在门外等得不耐烦了,把门一推开看到爸爸在看书,便说你竟然偷偷看书,然后和爸爸一起津津有味的看起了书。热水变成了凉水,凉水变成了冰水,爸爸问儿子“你冷不冷”“不冷”可儿子说。我说啊,你们父子俩也该睡觉了吧!
这一切都是这本好书惹的祸,好书啊,你看看你今天都干了些什么。不过这也是儿子最快乐的一天,因为这一整天都有爸爸的陪伴。
篇3: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625 字
+ 加入清单书,是我密不可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至于我是如何与书打上交道的,还得从一个晚上说起。
那天晚上,我睡下后,正做着美梦。楼下突然传来一阵狗叫声,惊回了我的千里梦。我一看闹钟,才3点,便又侧身入睡,但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我年纪尚幼,如此之久不能入睡,便放声大哭。父母闻之,马上起床。掏出食物为我压惊,惟恐惊醒了邻居。我见是食物,又哭。父母无意之中掏出了书。我一见,两眼有光,速夺。一翻遍哭声渐消,父母这才放心,回了卧室。我却拿着书爱不释手,直到早晨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了书,转身起床。从此,我与书打上了交道。
往后几年,我回家一完成作业便看书,萧规曹随,雷打不动。作文成绩从二年级的中游一跃到高年级的上游,甚至前三!可见书是一种多好的东西,是它增长了我的知识,也是它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它真是我的好伙伴。
还有具体事例呢!一次,我做完作业,闲来无事。便拿出一本成语词典,一翻,便翻到了“无的放失”这个成语。我牢牢地记住了它的意思。第二天,期末阅读卷就有关于这个词的填空式选择,我轻而易举地做了出来。老师在讲卷子时,只有我能说出这个词的意思,真让我“鹤立鸡群”了一回。
书对我好,我当然也不能亏待书。我对书柜上的每本书都照顾得无微不至,折了一角也会伤心半天。啊,你千万别把我的书撕了!哈,开个玩笑。当然,我也会“得寸进尺”,几个星期就要让爸爸买一本书。一来可以让我大饱眼福,二来也能增加几个新伙伴呢!哈哈。
好,今天就讲到这儿。不过我还是要说一句:“书真是我的好伙伴!”
篇4:书陪我成长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2 字
+ 加入清单书被人们称为“自由王国”。这个比喻,我觉得特别亲切。就像诗中说的一样:“即令你一贫如洗,也没有任何栅栏能阻挡你在书的王国遨游的步履。”
从我上小学开始,书就与我形影不离。书包里每天都有一本像《安徒生童话》一样的书,一下课便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海的女儿》中,小美人鱼的淳朴善良让我感动;《卖火柴的小女孩》中,小女孩可悲的经历让我泪落如珠;《拇指姑娘》中,拇指姑娘的可爱和善良让我久久难忘;《皇帝的新装》中,皇帝愚笨、滑稽的样子让我捧腹大笑……
随着年龄的增长,便不再看小朋友的童话故事,开始接触幻想小说。《凤凰石的魔咒》让我废寝忘食,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让我神魂颠倒,少女克拉拉在作家笔下栩栩如生,既勇敢又坚强,既善良又可爱,既诚实又乐于助人,奋力从黑暗中挣脱出来,光这一点就把我感动得泪落如珠……它们吸引着我的眼球,让我看得眼花缭乱,有时不由发出“咯咯”的笑声或“呜呜”的哭声。
人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书是人类不可或缺的伙伴,也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一个人的成长,既需要饭来哺育身体,又需要书来哺育灵魂。每读一书都会有新的发现、新的领悟、新的惊喜,获取一份享受不尽的财富。步入阅读“自由王国”,让我们领略到精美的语言,感受到文化的精髓,在欢笑中懂得更多的道理。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是知识的海洋,是人们过江的船。书中不仅有工整的文字,还有生动的图画,更重要的是可以吸吮其中的知识。只有放情在属于自己的“自由王国”里驰骋,才能愉悦心情,陶冶情操,从中找到快乐,走得更高、更远。
篇5:我在书里看太阳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2 字
+ 加入清单有人爱躺在阴凉处看太阳,有人爱隔着大树看太阳,而我则独爱那书中的“太阳”。书里的太阳与别处不同,它散发着诱人的气息,吸引着我的眼球。书中的太阳是诚实守信,是尊敬师长,是勤奋好学。它引导着我的人生。
明朝时期,出生在一个贫寒家庭里的小男孩。他自幼喜好学习,可无奈家中供不起,有时只能勉强凑一点。那时,村里只有一个老秀才,叫陈二爹,也就是小男孩的老师。小男孩在那里十分认真地学习,不敢怠慢老师讲的任何一个细节,也不敢浪那里学习的一分一秒。陈老师很喜欢他对学习一丝不苟的态度,就破例免去了他的学费。从此,他更加积极的学习了,他就像一颗天边永放光芒的太阳,东升西落,日复一日地努力散发温暖的光芒,这光芒影响着同学,照耀着老师的双眼。
小男孩非常爱看书,但家中买不起,他就去别处借,一借到书就赶紧抄,不敢过了日期。他每次都能赶在截止日期前及时地把书还回去,所以大家都很乐意把书借给他。
那是一个寒风凛冽、大雪纷飞的严冬,小男孩如约去山中拜访一位老师。于是他披上一件很单薄的外衣就出门了,他的母亲见状惊讶地喊道:“你今天就别去了,外面这么冷,天寒地冻的,你就穿这么薄的衣服,会被冻坏的呀!”小男孩摇了摇头说:“不行,我跟老师约好了,不能失约啊!不能不守信啊!”于是,他一路上顶着风雪,挺到了老师家。老师看着披身是雪的他,心里既心疼又欣慰,连忙请他进屋,直夸他是一个诚实守信的好孩子。小男孩微笑着拍去身上的积雪,他的笑容就如同冬日里的一缕阳光,温暖着老师的心窝。
最终,这位勤奋好学的小男孩成为了一名史学家,他就是宋濂。
书中的宋濂,就是一颗太阳。他的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勤奋好学的品质散发着光芒,感染着我,使我的人生有了目标。
篇6:七年级推荐一本书的
全文共 548 字
+ 加入清单我喜欢童话书,特别是杨红樱写的童话,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毛毛虫的天空》。
《毛毛虫的天空》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毛毛虫经历的一些事情。这些事情是这样的:一只毛毛虫长得很丑,很多昆虫都嘲笑他长得丑。
一天,一只蝴蝶对那只毛毛虫说:“你长得真可爱!”
毛毛虫听了哑口无言,好不容易才说出一句话:“真的?那为什么很多昆虫都说我长得丑呢?”
蝴蝶斩钉截铁的说:“当然。因为我小时候也和你一样,但长大了就是现在这样了。”
“那太好了,我真想早点变成蝴蝶。”
“当蝴蝶虽然美丽,但生命短暂,你确定要早点变成蝴蝶?”
“确定。我只想变美,哪怕是一秒、一分钟,只要变美丽,我什么都愿意。”
过了几天,毛毛虫开始吐丝了,它把自己包在里面。从前嘲笑毛毛虫的那几只昆虫也发现毛毛虫不见了,虽然觉得它长得很丑,但是也开始担心起来。它们在那里讨论着,谁也不知道毛毛虫去了哪里,只有那只蝴蝶知道。
毛毛虫在它吐的丝里面做了好多个梦,终于有一天,它飞了出来。
“哇,我已经变成一只蝴蝶了!”毛毛虫说。其他昆虫都不敢相信曾经那只丑丑的毛毛虫如今变得如此美丽。从那以后,这些昆虫再也不会嘲笑其他人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谦虚,不能骄傲。每个人都有优缺点,我们不能拿别人的缺点跟自己的优点比。同时我们也要多多学习别人的优点,这样才会真的越来越优秀。
篇7:关于书的力量500字
全文共 902 字
+ 加入清单学期快结束了,这学期我读了很多书,有《格林童话>>,有《宝葫芦的秘密》,有《雷梦拉八岁》,还有《动物世界》,可我最喜欢的是《鲁滨逊漂流记》。 The semester is coming soon. I read a lot of books this semester, "Green Fairy Tale >>," The Secret of Bao Gourd "," Leimeng La is eight years old, eight years old"And" Animal World ", but my favorite is" Robinson Drifting ".
这本书是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的著作。书中那种富有有传奇色彩的冒险故事,深深的扣动我的心弦,使我受益匪浅。鲁滨逊这个十九岁青年由于各种原因漂流到一个荒无人迹的孤岛上,在那里生活了二十八年。到了那样一个胡天不应,叫地不灵,一无食物二无住所的环境里,非但没有死去,而且过得还算不错。鲁滨逊为什么能做到这一点呢?这也是我益的地方,听我给你们讲讲吧!
首先,鲁兵逊具有顽强的意志。当他面对没有任何希望的环境,并没有悲观绝望,而是想尽一切办法死里逃生,从沉船上弄回自己需要的东西,为以后在岛上生存打下了基础。要是换做意志薄弱的人,别说二十八年,就是二十八天也难活下去。
关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其次,鲁宾逊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百折不挠的毅力。鲁滨逊凭他一个人的力气,凭他勤劳的双手,凭他那不怕失败,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顽强劲,在一个荒岛上建立起了自己基本的生活环境,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他所付出的艰苦劳动使一般人难以承受的。
这篇小说使我真的被鲁滨逊的顽强和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中都能活下来,想想自己,在生活或学习中遇到一点困难就想放弃,不想付出一点劳动,我感到惭愧。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只要我们都像鲁滨逊一样肯付出艰辛的劳动,把自己的祖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强国又有何难。
同学们听完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也想看看这本书啊,赶快去书店买一本吧,真的很好看哦!
篇8: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21 字
+ 加入清单童话书,一本美丽而又神奇的书。翻开它,像飞进了童话世界,有美丽的小人鱼,善良的小女孩,聪明勇敢的少年;翻开它,想走进了梦幻王国,会飞的马,美丽高贵的女王,邪恶的音乐女神;翻开它,像··········美丽而又神奇的童话,带你领略人世的险恶,让你感受到童话世界是多美好,多神奇。美丽的风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与人相亲相爱,一切都充满了活力,生意盎然·········
一个个美丽的.童话,能让我们感受到童话王国的奥秘。童话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篇9:推荐—本书初中作文
全文共 572 字
+ 加入清单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书是五彩缤纷的百花园,红、橙、黄、绿任你欣赏……
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位高尚的智者在交谈。今天我就向你推荐一本本书,它是我国著名的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狼王梦》。
这本书的封面非常引人新奇。瞧,一只狼在草原上嚎叫着,好似在呼唤着什么。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一本书,读着读着,我就像受到一股强磁力似的,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恨不得一口气全读完。
书中讲述的是一只母狼和它的儿女之间发生的故事。情节非常感人。本来,我以为狼在我们心目中是残忍的,但读完了内容,我十分佩服母狼紫岚,它梦想让自己的孩子能成为狼王,无私奉献地养育它们,可以说是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不幸的是它的孩子们一个个死去,成为狼王的梦想一次次的落空。最后只剩下了女儿媚媚,即使这样,母狼紫岚也没有放弃梦想,她梦想女儿媚媚的后代能继续完成当狼王的梦。可是,就连最后的这一丝希望也没成实现。可恶的黑雕杀死了黑仔,最后,母狼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
读到这里,我的眼眶里不禁流出了感动的泪水,母狼紫岚为儿女们奉献了一切,最后,变得十分瘦弱,身上的到处是伤口,但它居然还在拼搏,这种精神怎能不让人感动呢?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明白了爱是无私的,也是无价的,爱是人间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同学们,书也是人间不可缺少的,就像"开卷有益"如果你对《狼王梦》感兴趣,不防也来读一读。
篇10:摩擦力拉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0 字
+ 加入清单“这节课我们来玩游戏。”今天,老师笑嘻嘻地说。同学纷纷议论起来:“玩什么游戏啊?”“到底好不好玩呢?”……
“俞黎杰,你去拿两本厚书。”王老师说。许多同学跟着去,俞黎杰拿了两本厚书递给老师。老师让同学看看书里有什么东西,我们看啊,翻啊,摸啊,闻啊,普普通通的。于是,老师把两本书穿插在一起,像是在洗扑克牌,嘴里还默默地念着我们听不懂的,像是在念密语过了很久,才把书插好,最后重重地压了一下。
老师拿着书问:“谁愿意来拉?”同学们争先恐后地举起手,原本安静的教室忽然变得热闹起来。
老师叫女汉子吕婉颖来拉,吕婉颖拿着书,只是轻轻地往外拉,就放弃了,因为她怕用的力气过大把书给掰破了。
老师又叫班里的大力士丁翃和张元昊上去,他俩咬紧牙,使劲地拉着,可是不管怎样用力,书就是不分开。这时,又来了两位同学,他们四个人用力拖拉,脸都涨红了,可书还是没有被分开,我们都看懵了。
“增援部队,全部上!”全班同学上来,一起拉了起来,像一群狼在分食一只羊,可是,这书像涂了胶水一样紧紧地贴在一起。
“看来就是来两辆卡车也拉不动啊!”同学们感叹道。我拿起书一页一页地翻着,仔细地观察着,思考着,想不出一个知乎所以来,难道这两本书是被双面胶粘在一起了吗?可刚才摸没发现啊。
这时,老师揭开了秘密:“如果用放大镜看纸面,你会看到一个个小疙瘩,小疙瘩咬在一起,这样会产生摩擦力,是摩擦力让书本黏在一起。”我听后恍然大悟。
篇11: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649 字
+ 加入清单“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话。
我读过的书有很多,《水孩子》、《城南旧事》、《昆虫记》、《我是马小跳》在这茫茫书海中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是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挑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我是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每当我打开这本书时,就觉得我的童年也是那样精彩。马小跳一生下来,其实不叫马小跳,叫马小骥,一匹骏马的意思,这是他爸爸的爸爸也就是他的爷爷几乎翻烂一本新华字典才取出这样一个好名字的。马小跳一生下来就活蹦乱跳,所以爷爷就让马小跳改了名字。
这本书中描写的主人公有:马小跳、杜真子、丁文涛、路曼曼等。他们都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他们就像我身边的同学、伙伴。马小跳有事不惧怕,长得像“胖狗熊”一样的唐飞最爱吃零食,猴子一样的毛超是个废话大王,总比别人多一个心眼,班长路曼曼又是马小跳的同桌冤家马小跳是一个成绩不太好的学生、一个调皮捣蛋、不怕危险,拥有了一颗积极向上的心的男孩,一个老顽童爸爸、一个天真老妈,一家人又生活在充满活力的家园里。
马小跳有一个好品质,只要他想做的事情就一定会认真去做,坚持不懈,他拥有一颗上进的心,用石头打走了小偷,保护了国家财产,他遇到坏人敢于勇敢面对,当了个小英雄,很值得我佩服。我喜欢马小跳的个性!
《我是马小跳》这本书很精彩,会伴我成长,伴我一生!
篇12:以一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632 字
+ 加入清单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草房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主要讲的是桑桑、纸月,杜小康等人在油麻地六年的小学时光。
在这本书中每个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例如:杜小康,他从一个富家天之骄子滑落到学校门口摆小摊、放鸭子养活家人的穷人子弟。虽然他们家变得非常可怜,但他在桑桑有困难时,把他仅有的财产——五个双黄鸭蛋给了桑桑。他是用他那幼小的肩膀来承担重振家业的大任。生活的不幸并没有让他灰心丧气,而是用坚韧不拔的精神撑起家庭,因为他助人为乐的精神让桑桑感动,桑桑就卖了鸽子,把卖鸽子的钱给了杜小康,让杜小康渡过难关,让他和桑桑的友谊之桥变得更加牢固更加宽大了。
这本书它体现的就是大爱。桑桑和杜小康之间的爱是大爱,秦大奶奶为救油麻地小学的一个大南瓜,而险些丢了性命也是大爱。他从一个破坏油麻地小学的一个坏人变成一个保护油麻地小学的人,都是因为大爱的伟大,在生活中处处都有爱,很多人就像秦大奶奶一样被爱感动,成为一个愿为社会服务的人。
这本书不仅处处体现着人性美,而且优美的句子也很多,特别是描写油麻地的时候,让人一看就感觉到自己身临其境,在描写油麻地小学的环境时,我知道了油麻地小学是一个四面是河的地方,校园里还有菜地和花园,简直像一个世外仙境一般。这本书的封面也特别好看,封面上是几个孩子坐在麦堆上,特别的淳朴自然。
这就是我向大家推荐的一本书,你是不是心动了呢?心动不如行动,你也赶快来买一本读读吧。
篇1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5 字
+ 加入清单书改变了我单调的生活,就像一缕缕温馨的风吹进了我的心扉,同时开阔了我的视野。
那天,下课的铃声一响,我便飞一般冲出教室,直奔图书馆而去。
“那本书一定还在第六个书架的第三行”——我边跑边想,竟差点撞到门上。
我打开门,蹑手蹑脚地走进去,生怕破坏了这里安静的氛围。我一下就找到了那本书,像一匹饿狼见到肉一样,贪婪地读了起来。我被书中的故事情节吸引着,为书中主人公的悲欢离合而牵肠挂肚,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
又到了上课时间了,我不情愿地合上书本,但一想到这节课还有考试,我又三步并作两步,飞奔到教室。
考试开始了,大家都在奋笔疾书。突然我碰到了一道拓展题,绞尽脑汁也只写了一半,剩下的部分怎么也想不出来,我只好先把它放下,想着等其他题做完再来研究它。
很快,我做完了试卷上的其他题目,回头来再解决刚才的难题。正在我左右为难之时,我忽然想起刚才在书中看到的一句话:“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我一下子觉得这句诗用在这里再贴切不过,我欣喜万分,马上完成了最后的解答。真是“无巧不成书”啊!
通过这件事,我终于明白了“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的含义。
篇14: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340 字
+ 加入清单小时候,妈妈经常带我到图书馆读书,里面各类书籍一应俱全,让人看得眼花缭乱。我迫不及待地棒着自己喜欢的书读起来,每当我读到兴奋处时,就会大声叫好;读到悲伤处时,则会唉声叹气。
我经常在图书馆里一呆就是大半天,而每次看完也都是依依不舍地离开图书馆。后来,妈妈因为工作忙,不再带我去图书馆里读书了。一时间,我就像失去了好朋友似的,经常怀念在图书馆里读书的日子。上了中学后,每到星期天我都会骑着自行车飞速向图书馆奔去。在书中,我知道了保尔的生命历程,知道了鲁滨孙和格列佛俩人的传奇经历,感受到了他们坚持不懈的精神;在书中,我知道了许许多多我曾经不知道的东西,上至天文,下至地理,里面的风景美不胜收。“书到用时方恨少。”
如果你从前不喜欢读书、不热爱读书,那么请你从现在开始喜欢读书热爱读书吧!
篇15:书中的知识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2 字
+ 加入清单我们的课余生活像一座七彩桥,丰富多彩、绚丽多姿。有的同学喜欢画画、有的同学喜欢跳舞、有的喜欢弹钢琴……可是我最喜欢的是读书,书带给了我无穷无尽的乐趣。
在闲暇之余我总会翻开洁白的书页,找个安静的地方坐下来津津有味地读起书来。没过多长时间我仿佛进入了书中,身临其境般跟着书里的人一起游览美景,一起追逐嬉戏。小女生美妹和妹妹正一起玩得不亦乐乎,但是没过多久奇迹发生了。我感到大吃一惊,便惊慌失措地喊道:“妈妈快来看啊,有一位仙子……”妈妈闻声立即赶来,什么也没看见,一脸疑惑地问我:“发生什么事了?”我顿时回过神来,傻笑着说:“没什么,没什么。”妈妈满脸笑容地对我说道:“真是个小书虫”,我听后害羞地低下了头。
记得那一次我去同学家玩,同学说:“我们讲个故事听听吧。”她绘声绘色地为我讲了一小段农夫与蛇的故事,我听后觉得蛇不应该不知恩图报去伤害农夫。在这个故事当中,她还加了许多有趣部分,我听得入了迷。
在书中我们找到了快乐,收获了知识。书可以净化人的心灵,所以我喜欢读书!
篇16:阅览室看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403 字
+ 加入清单今天,我盼望已久的阅览课终于到了,我很高兴又能去阅览室看书了,我从书中学到了不少东西。
一进阅览室,我的心情很分外激动,因为我好不容来看一次书,真是好高兴,可是这些书就令我眼花缭乱,我不知是挑哪一本好了,我挑来挑去,最后我就选了一本《赛尔号——节日》的这本书,这本书讲了许多的节日是几月几日的,而且很吸引我,我非常喜欢,这本书里讲了,儿童节是6月1日,端午节是8月15日,腊八节是1月17日,国庆节是10月1日,教师节是9月1日……着每个节日里都有一个很好看的小故事呢,比如书腊八节是因为天气很冷所以家家户户都熬腊八粥,而且腊八粥里面还有许许多多的食物,有绿豆、黄豆、米……
着这本书里令我收获很多,以前我不知道很多节日,如今我只知道了不少的节日呢!而且我也知道了这一天是干什么的,有什么意义在里面,我都知道了,所以这本好看的书令我收货了许多。
今天阅览室我可真是高兴,我从收获了许多,我希望下一次阅览室快点到。
篇17:推荐一本书精选五年级
全文共 474 字
+ 加入清单今天放暑假,可外面的雨下个不停,我从书包里拿出了那本前几天在学校图书馆借的《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是历险小说是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的著作,他的著作《鲁滨逊沉思集》、《辛格尔顿船长》和《罗克萨娜》很受读者的欢迎,他还博得了“英国和欧洲小说之父”的称号。
小说的主人公鲁滨逊从小就痴迷航海,为了实现他的航海梦,他不顾父母的反对与劝诫,毅然出走,最终寻找机会踏上了航海的路途,他也因此让自己陷入了苦难的深渊。在一次海难中,他被巨浪送到了一座荒岛之上。
从此,就开始了历险28年的孤岛生涯。他自己动手,丰衣足食——造房屋、制器具、种粮食、养牲畜等等,克服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在荒岛上以顽强的意志生存了下来,以勤劳的双手和超人的毅力创造了孤岛生存的奇迹。他独自生活了多年以后,遇见一些土人到岛上来举行人肉宴。他从中救出一个土人,收为自己的奴隶,取名“星期五”。他在岛上生活了28年,最后帮一名船长制服叛变的水手,乘船返回。他得到了冒险积累的财物,成为巨富。并派人到他经营的岛上继续垦殖。
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些道理:只要有持之以恒的努力,每个人的梦想都可以成真。
篇18: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优秀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3 字
+ 加入清单《鲁滨孙漂流记》描写的是一个19岁的青年鲁滨孙为了实现航海的梦想,不顾父母的劝阻,放弃了安定舒适的生活,最终踏上了航海征途。鲁滨孙十分喜爱劳动。一次海难过后,他自己幸存了下来,可身上除了一把刀、一根烟管和一袋烟外,别无它物了。鲁滨孙依靠劳动,原来境况渺茫的他,非但没有饿死,反而每天都有营养丰富的粮食摆在他面前。鲁滨孙不但爱劳动,而且很坚强。他一个人在荒岛上手活了28年2个月零19天。这将近3o年的风风雨雨酸甜苦辣只有他自己最清楚。如果他没有坚定的信念,如果他没有坚强的意志,如果他没有勇敢战胜困难的精神,那么他就不可能独自生活在荒岛上那么久。后来,鲁滨孙遇到了一个野人,给他取了个名字叫星期五。多年以后,鲁滨孙在海岛附近发现了一艘航行的大船,并收复了大船,将船长和船里的人质一起带回英国。就这样鲁滨孙回到了他阔别已久的故乡——英国伦敦。
这本书以极大的篇幅描写了鲁滨孙落难荒岛、不畏艰险、自力更生、与恶劣环境作斗争的一幕幕动人情景,歌颂了人的智慧和勤劳的美德。虽然我不一定会像他一样流落荒岛上,可是我可以学习他那种爱劳动,不怕困难的精神,并且把它用到实际的生活中去,我想这样就足够了。
篇1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853 字
+ 加入清单书,是人的良师益友。书,人进步的阶梯。书,人类历史的结晶。总之,书是非常美好的东西。读书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如果你喜欢读书,那么我们会有一致的肯定,读书就是一种享受,是一种不一样的感觉。所以我喜欢读书。而我与书的故事,真是非常有趣!
从我开始认字,我便开始学着大人的模样看起书来。我和书的缘分可以说是从小就有的。但是小时候不知道什么书好,是书就读。常常还沾沾自喜。为此闹过不少笑话……
小时候的我简直是一个“小书虫”,见书就啃。有一次看见书柜里的一本书,书的名字我早就忘了,不过记得是一本恐怖小说。可我并不知道,还看的津津有味。遇到不认识的字也没关系,总能知道大概意思。就这样一知半解的读了起来。因为书在我屋里,妈妈也没发现。有一天,妈妈来屋里叫屋吃饭:“桐桐,吃……”妈妈一脸惊讶的看着我,话说一半没了声音。“怎么了妈妈?”她顿了顿“桐桐,你怎么看这种书啊,这不是你该看的书!”“啊!”我非常疑惑:“这本书很好看啊,为什么不让我看?”妈妈一脸无奈,“宝宝,这不是你该看的书,看了晚上会做噩梦的。”我当时不懂妈妈的话,却也答应下来不再看了。后来经过妈妈为我解释我才知道,那是一本恐怖悬疑小说。其实我因为字认的不多,错过了好多可怕的情节,才没那么害怕!后来在妈妈的引导下,我才知道读书也要读适合自己的书,否则看了也没有营养,学不到知识也得不到共鸣。我应该读什么书?妈妈为我挑选了几本书《老人与海》《狼人莫克利》《夏洛的网》,果然每一本书都很有意思。我还记得不认识的字一定要查字典。嘻嘻!从此我正式踏入书海里。现在想想,当初的自己真是又傻又好笑。如今的我已经读了很多的书,只要有空闲时间,我都会用来读书,在书里我仿佛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快乐,我和主人公一起冒险,一起经历快乐与悲伤,一起享受生活,学习知识。读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也让我打开了眼界。
看!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是不是非常有趣?其实只要书适合你,就一定能够读进去。如果你觉得我的故事很有趣,那就跟我一起读书吧!让书为我们插上翅膀,让书带我们走进更广阔的世界。
篇20:书中的亲人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9 字
+ 加入清单书是有用的,它可以拯救一个人的灵魂。
我打小就喜欢读书,八九岁时就读完了“三大名著”。由于当时太小,不喜欢所谓的《红楼梦》,待长大时,却也喜欢上了它。
再长大些,又喜欢上了科幻,但每次看科幻小说,也会对外星人产生恐惧。我最喜欢刘慈欣写的《三体》,不过至今还未曾看完。宇宙那么大,当然会害怕!生命在浩瀚的宇宙中连尘埃都算不上。
再长大点,实不相瞒,我居然迷上了童话!
那时,郑渊洁就是我偶像!他童话里的世界恰好是我理想中的世界,尽管童话里的世界比现在还腐败,但主人公以及他的朋友都善良、有爱心、有童心、天真又机智。恰恰是这种人,才有可能改变世界!
现在的我,喜欢看别人的故事以及人生哲理类的书。时光很瘦,不经意就从我们的指尖溜走,该珍惜的还是要珍惜,毕竟每个人都不坏,都有理想,都热爱以及疯狂。没有这些的人,不足以谈青春!
别人的故事,看太多都不累,尽管那都不是属于我们自己的。
我曾经想过很久很久,没有友谊长存,没有地久天长,没有致死不渝,只有白茫茫一片。平凡并不代表卑微,低头并不代表软弱!
每一次我听着歌,看着书,想着这个世界,就觉得,它们才是我最亲最亲的人,我宁愿与它们相伴一生。
书,的确,的确可以拯救一个人的soul——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