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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你的好作文写事(通用20篇)

有理想是一件好事,它为我们指导了努力的方向,开学吧小编整理了有关忘不了你的好作文写事,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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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忘不了我家的狗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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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佳是我的一只宠物,它是一只贵宾犬,一身雪白的绒毛,头戴一顶小礼帽,系着领结,穿着崭新的马甲,显得格外神气。

佳佳不仅相貌堂堂,而且机敏聪慧,嗅觉过人。

有一次,我把卧室里的五个玩具球给佳佳看,我给一个球做了标记,给它嗅了一次那个球,之后信心满满地走开了。

我把球藏到各个角落,让佳佳去找那个被标记的球。佳佳很快找出了五个球,并从中找到了被标记的球,我一看,球上有一个小小的“X”,但是,我却失望地摇了摇头,转过脸去。

佳佳明白我的意思,这次它用了很长时间去分辨,这一次,它又停在了那个球上,并充满期待地看着我。

我仍然摇头,又生气地瞪了它一眼,努努嘴,示意它继续去找,它那快活的小尾巴垂在了地上,但它没有放弃,重整旗鼓出发了。这一次,它在每个球前都停留了一会,试图从我的脸上捕捉到蛛丝马迹。终于,它停在了一个球旁:我微微笑了一下,接着,它把这个球叼了出来。

当然,这是错的。

我一阵大笑,当佳佳意识到这是一个骗局时,泪水从他那明亮的双眸中溢了出来!突然,它头也不回地冲了出去。

“你……去……哪?”我还是在笑,以为它是与我赌气,很快就会回来的。没想到,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一周过去了……它再也没回来。我变得孤独起来,没有佳佳陪我的日子,生活变得无聊乏味。

它用自己的行动狠狠地惩罚了我,它告诉我:“尊严重于生命,哪怕是条狗,也是有尊严的。”从此之后,这条狗就永远留在我的记忆中,挥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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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学作文:忘不了的回忆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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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回忆、笑声、背影我都还记得……转眼间,离开母校已经数月,但是哪里的一草一木,我还依旧留在记忆里,一刻都不曾抹去。

那些年携手一起走过的朋友,还是那么熟悉,还是那么亲切。

依稀记得毕业那天,校园的一切都是那么的亲切,看着小同学无忧无虑的奔跑,心中就由感慨万千。好羡慕,他们还可以多在母校待几年。

好几个月了,老师,您还好吗?我永远忘不了,这六年中,您为我们操碎了心,秀发逐渐被岁月之手染白,您从没喊过累,六年了,您从没掉过一滴眼泪,但是在毕业那天,您哭了,您对我们讲了好多好多。

班长,你还好吗?你是最好的班长,你严谨,认真,为了同学们付出了一切。我还记得,那是一个坏天气,狂风夹着暴雨,班里有同学感冒了,你义无法顾的去校医室那药,你感冒了,那位同学感谢你,你只是笑一笑,说:这是我的责任!

熟悉的母校;敬爱的老师;可爱的同学,我忘不了你们,我永远都记得,在我最开心的小学日子里,有你们陪我一起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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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那件事我永远忘不了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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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的记忆里应该都会有些难以忘怀的事,比如第一次做过什么,又或者是谁给予过你无私的帮助。而我此生永远也忘不了的是那次从哥哥嘴里喊出来的“爸”。

我家应该算是一个幸福的家庭。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是妈妈再婚后和爸爸生下的孩子,而哥哥则是妈妈在第一次婚姻中生下的孩子。因为爸爸不是哥哥的亲生父亲,所以哥哥一直不肯和我一样叫爸爸。为这,妈妈也苦口婆心说过好多次:“现在我们有一个幸福的家了,就算是为了你妹妹你也叫他一声爸吧…。”哥哥却总是一句话回绝妈妈:“我还没做好准备,这件事再缓缓吧!”

就在哥哥始终如一的态度里,我们一家人终究只能是客客气气地过着。何时哥哥能真正融入这个家庭呢?真期待哥哥早日打开心结。

零零零……“哥!有电话!爸打的!”

“给我!”

“喂爸……”当听到这个让人期待好久的声音后,我激动地冲出了卧室,喜极而泣:心中的那个深深的坑终于在这一瞬间被填补了起来。

我为哥哥感到自豪,因为他不经意的一声称呼,让我们的家有了意义非凡的一刻,而这一刻让我们的家终于成为了真正和谐美满的家庭。而这一刻让我们全家人永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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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忘不了话题作文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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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连于有你的世界,回忆一起的岁月,不论时间如何流失,你都在我心里留痕,为我的天空留下一程又一程美好的想象。

似乎有你存在的时光,显得越发匆忙,还未来得及体味,便已悄然而去,唯有你那爱笑的眼睛,一直刻在我的梦里,不被惊扰。

奔赴人生的路上,兜兜转转间,你的决绝,荡漾开这壶世俗的水,迷离了这场茶靡的花季,断了我所有念想。

多情而又萧索的夜,纷飞的思绪,夹杂着心碎的祝愿,透过如墨的夜色,寄向属于你的远方。你若安好,是不是晴天已不重要。

多少次不经意的回首,想把你我的故事写成一篇千古流传的剧本,尽管我只是你生命中一个姗姗来迟的配角。戏里,你在我的心里寻觅。戏外,我在你的心里寸步难行。我写的出剧情,却怎么也写不出结局的悲欢。

时间染白现实的面纱,将你我的距离划分。而我还留在原点,细细咀嚼你给的伤痛。徘徊那条熟悉而又陌生的街道,你一如当初那般凝眸涉水而来。路过我单薄的身影,于寒风凛然中,擦肩一个轮回。

都说,相遇容易,相识不易,相知的彼此更需要莫大的运气。让人遗憾的是相识的过程是那么简短,逝去的让人错愕。假如可以重来,你会不会留住我们之间的感动?会不会在意我没有你后的感受?山和水可以两两相忘,日与月可以毫无瓜葛,不知你我是不是注定了该相忘于江湖。

阔别多年,关于曾经早已物是人非。只是风雨还是那一场,唯独少了当年撑伞的人,道路还是那一条,少了那年行走的你。山野上刻在青竹上的生辰历经洗礼愈发沧桑。恍然想起,那是我们曾经信誓旦旦的承诺啊!绢秀的字迹还在,飘逸的清香犹存,而关乎它的成长却少了有你的痕迹。

我假想了无数次重逢的情形,是在古老破败的街巷,还是在残枝叶落的秋天。若是按照意料中的情况发生,那该多好。到时或许还能一起完成还未完成的承诺。也不会留有遗憾!

守在相思的渡口,等一季没有结果的伤春悲秋。让记忆化作繁星,一遍又一遍的数着共同的故事。

我只是世间最平凡的一位背包客,收拾起零碎的行囊,整装待发,为的是去赶赴一场有你的难忘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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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七夕节作文300字:忘不了的七夕

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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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今天,忘不了今天的你!你的名字时时浮现,我就是那柏桦林里的等着诚诺实现的人。依然等着你,纵使是地老了,天慌了,还是会爱着你。

你还记得你的江山,你的爱人吗?为什么你的一生是这么的让人痛心?人世的苦难仿佛全加在了你的身上!命苦的人儿!你的生日到了:我祝你生日快了!我想看到你那对酒狂歌的样子。多情的君王啊!你令我魂牵了,梦断了!曾在多少个夜晚梦见你,想抓住你,可是你依然挂着泪,却不知你脸上已是写满苍桑,在听你的那首让无数人断肠梦扰的《虞美人》,我不忍心打扰你,我只在一旁静静的听。今天也是你逝世的日子:黄泉路,断魂处,想眼中有多少泪珠儿,怎经的春流到冬,秋流到夏。索性带着你那一江的愁顺水东流去吧!从此了无牵挂。

来也空空,去也空空。

愿来世再有一煜,一蛾皇女英,余之心足矣!叹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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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关留恋的作文600字:忘不了

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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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忘不了的不一定是日出日落的壮美,不一定是百年一见的奇观异景,不一定是轰轰烈烈的大事,不一定是激烈的场面!

永远忘不了的,也许只是夜空中闪烁的一点儿星光,照亮你回家的路也许只是吹拂过的一缕清风,撩去你眼角的泪水也许只是一份无言的默契,告诉你成功的路在何方也许只是陌生人的一个微笑,帮你从失落中重新站起。

一位老年人永远忘不了在一家商店门口一位年轻妇人替她推开沉重的大门,当她道谢时侯,那位年轻的妇人轻轻拥住她说:“我也有一个和您年纪差不多的妈妈,我也只是希望有人也为她开门。”

一位儿子永远忘不了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父亲背着生病的他吃力地趟过冰冷的河水往医院奔去。他一向瞧不起自己的父亲,因为父亲是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从未做过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现在他忽然觉得父亲才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父亲,这就是伟大的父爱,他永远忘不了在闪电的映照下父亲那张疲惫而苍老的脸,永远忘不了父亲身体的温度。作文

一个女儿永远忘不了……

一个妻子永远忘不了……

一个母亲永远忘不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永远忘不了的事,永远忘不了的人,不管等到何时,不管走到哪里都不会忘记。时间是无情的,它使昨日依稀,面影模糊,它把黑发染成白发。时间却又是有情的,它不会埋没一切,它把人生中一道道靓丽的风景线化成永恒的回忆。当我们在回首的时候,又会觉得那些“平凡”却是那样的美丽。

记忆是奇特的,许多曾经认为是轰轰烈烈的大事,被时间所淹没,没有留下痕迹。许多平平淡淡的小事却让人难以忘怀,往往是极其普通的一件小事,极其朴素的一句话,极其平常的一个眼神,却能叩开我们的心扉,并且留下深深的痕迹,正是这点点滴滴的痕迹,连缀着我们美好的人生。

需要记住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但有的人记住的却是灾难,仇恨,却忘记了幸福,它并不是与财富,地位,声望同步,它只是你心中的一个小匣子,所以当我们一无所有时,我也能够骄傲地说我是幸福的。因为在小匣子中有山有水有花有草有瀑布,那是那些永远也忘不了的回忆堆砌起来的美好世界。

会忘记的总会忘记,纵然是写在纸上,刻在石头上,也会随着时间一起消磨掉,从记忆中抽掉。不会忘记的永远不会忘记,即使不经常念起,也可以深深地留在记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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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忘不了情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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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般的坚强是您的性格,傲雪的梅般的一枝独放是您的缩影。您没有玫瑰般的艳丽灿烂,也没有牡丹般的雍容华贵。母亲呵,您就是那么的质朴,却包容着女儿的春天和冬天,喜怒哀乐。

然而,透过您坚毅质朴的性格,我更看到了作为一位母亲您那伟大无私的爱。

一直以来,您为了女儿的学习和生活,为了女儿的艰苦成长,而日夜操劳。寒冬,您抵过了飕飕寒风的刺骨冰凉;炎夏,你抵过辣辣烈日的灼烤,然而,您却不曾说过一个“累”字。记得有一个晚上,女儿心疼地在耳边问您累不累时,您抚摩着我的头,温柔地对我说“不累!”母亲啊!难道您真的不累吗?

那年夏天,也是我小学毕业前夕。繁重的学业压得我喘不过气。每当我发泄起来时,你总是心甘情愿地做我的受罪羔羊,事后,还安慰我,劝戒我要好好学习。而我那时根本就不曾理会过您的感受。其实,您的老毛病早就又犯上了,但您依旧没跟我们说,默默承受,还一直包容我的一切。

那天放学,很意外,您不像往常在校门口等着接我,我突然有种伤心的预感。我飞快地跑回家了,一进家门,家里静悄悄的,我跑进卧室,发现您瘫在床上,很痛苦地捂着肚子睡着了。现在才发现。母亲,您老了,您原先乌黑亮泽的头发已有了无数的银丝,皱纹也在不知不觉间爬上了您的脸。这些都是为了女儿我操劳所致啊!而我……这时泪水夺眶而出,哽咽的声音惊醒了您——母亲!

望着泪流满面的我,您惊慌失措,不停地问我什么事,谁欺负我了。并向我问询,是否是因为她没有去学校接我放学。我不停地摇头,说:“妈妈,我饿了,您饿了吗?今天我来做饭吧!”心理这时却暗暗发誓,以后不要再让妈妈担心了。

母亲啊,在生活的道路上,您哺育我健康成长,您教会了如何以春风待人。千言难表孤雏情,寸心自报三春晖,您的恩情,我永远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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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有关留恋的作文600字:忘不了

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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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伴着鸟儿的歌唱来到学校;晚上伴着夕阳的余辉放学回家。就这样一天又一天的渡过了六年的时光。现在,我离开母校,跨入中学,心里有多么的不舍啊!

虽然离开了母校,但是我永远也忘不了那小学里的一切。忘不了我那如花园般美丽的校园。它使我的童年变得丰富多彩;它使我的学习变得更加轻松;它使我在校园的生活更加美好。我永远也无法忘记这个领我走向知识殿堂的学校;这个递给我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的学校;这个带我遨游知识的海洋的学校。我忘不了学校的恩德,也更忘不了校园的一草一木。忘不了花坛的芳香;忘不了铺着鹅卵石的小路;忘不了那熟悉的上课铃声。

忘不了伟大的母校也更忘不了像园丁一样的老师。老师,一个多么神圣的职业呀!在她的身上我懂得了伟大的师爱。她的音容笑貌我至今难以忘怀。我永远也忘不了这个像园丁一样勤奋工作的老师;像蜡烛一样无私奉献的老师;像灯塔一样照亮我前进道路的老师。像这样一位关心学生。工作认真的老师我能忘记吗?

忘不了母校,忘不了老师,更忘不了的是我那些挚友。她们是我永远也忘不了的朋友。她们的真诚,她们的乐于助人,她们的……我至今无法忘记。她们在我伤心时给我送来安慰;在她们开心时和我分享;在我开心时她们也会开怀大笑。她们在我玩耍时陪伴着我;在我困惑时帮我解决难题;在我需要帮助时向我及时的伸出帮助之手。她们让我懂得了什么事真正的好朋友;她们让我懂得了友情的真正含义;她们让我懂得了世界上最宝贵的是友情。这样一群挚友我能忘记吗?

这段过去的时光是我最美好的回忆。它像是一幅画,里面有绚丽的色彩;它像是一本书,记录着一个动人的故事;它像是一本相册记录着每个精彩的片段。这段时光因为有了美丽的校园;因为有了辛勤的老师;因为有了真诚的挚友才变得更加耀眼。并且这时光把我从胆小变得胆大;把我从软弱变得坚强;把我从一个童稚的女孩变得懂事。这段时间见证了我成长,我永远也忘不了。

忘不了,我永远也忘不了。忘不了美丽的校园;忘不了辛勤的老师;忘不了可爱的朋友们。这些人这些物这些事将珍藏在我的心中,永远。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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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忘不了的谎言作文

全文共 2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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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没有念过一天书的女人,却倾尽一生的爱编织了那么多谎言,用她独有的方式塑造了我现在的幸福……

1

3岁那年,我被送到小镇上她的身边。

她一个人住在小小的老房子里,靠摆小烟摊为生。她穿着破旧的黑衣服,脸上皱纹很多,走路慢而细碎,我对这样的老太婆充满了好奇。最让我好奇的是她那双像粽子一样尖尖的小脚,竟比我的大不了多少。

她洗脚的时候,我看到那五只脚趾都朝内蜷成了一团,看不到脚丫。我歪着头问她,你的脚怎么和我不同呢?

她抚着我的头说:“奶奶小时候喜欢踩蚯蚓,就烂成这样了。”那双脚真丑啊,我可不想长成那样。于是我不再踩蚯蚓,不再踢小鸡,我走路的时候仔仔细细。有一次我不小心踩死了几只蚂蚁,吓哭了。她告诉我:“真心实意向蚂蚁说对不起,蚂蚁会原谅你的。”于是我向蚂蚁说了对不起,坦然轻松地和她回家了。

这是她给我的第一个谎言。这个谎言骗了我很多年。在那些年里,我养成了一颗善良的心,懂得了人与人之间的礼貌,以及做错了事就要勇于认错的勇气。

2

刚上幼儿园的我,当然不懂得她的贫苦。每一次她饿着肚子给我添满饭,我却把饭粒撒得满桌都是,并且趁她不注意时偷偷把饭倒进下水道,然后骗她说我吃完了。

有一天她突然问我:“丫丫,你想知道为什么天上会打雷吗?”我睁大了眼睛看着她,我最怕的就是打雷了,我当然想知道。她说:“因为雷公公时刻在天上看着呢,他最恨别人浪费粮食,只要他一发脾气就会打雷下雨,他昨天晚上还在梦里告诉我,如果再看到谁倒饭,就会把雷劈到那个人身上。”

我听得毛骨悚然,小小的心里满是恐惧。为了不被雷劈到,我每天都把饭碗扒得干干净净,掉在桌上的饭粒都重新捡到碗里。我慢慢长胖长壮实了,也很少生病了。

这个谎言又骗了我好几年,让我养成了艰苦朴素、绝不铺张浪费的好品质。

3

小学的时候,我同桌的小燕身上总有怪怪的气味,难闻死了,特别是出汗以后。

和她讲起,她连忙问我和小燕说了没有。我说还没有。她轻轻吁了一口气道:“还好,还好。”然后一脸郑重地告诉我,“丫丫,千万不要当着小燕的面说她身上臭,也不能当着她的面捂鼻子啊,这种气味只要当面说出来或者捂鼻子就会被传染的,那么你也会和她一样臭了。还有,你要把小燕当成其他的同学一样,她的臭就会慢慢消失,你的鼻子也就没那么难受了。”

我听了她的话,对小燕热情起来。有时听到同学们说她臭,我就做个“嘘”的手势,然后把她告诉我的话神必兮兮转述给同学们。都是些不到10岁的孩子,和我一样被唬住了,从此再没有人嘲笑小燕,大家也都肯和小燕一起玩游戏了。小燕的学习成绩很快提了上来,性格也变得开朗大方。

这个小燕,成年后做了除腋臭的手术,成了我最好的闺中蜜友。因为对我的感激,每每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她总是第一个伸出援手。

仍然是她的谎言,让我收获了朋友,养成了不取笑别人缺陷、乐于助人的优点。这使得我在如今这个人人为己的社会里,像一株出淤泥而不染的莲,清新脱俗,别样美丽。

4

初二的夏天,我开始懂得爱美了。

她给我买了裙子,但没有长丝袜。我知道她穷,有裙子给我穿她就已经很努力了。但那种白底红花的长筒丝袜,配在裙子下面别提有多好看,我一连数天的梦里全都是它。我很羡慕班上的一个女同学,她爸爸是当官的,可以给她买很多漂亮的长筒袜,女同学有些得意洋洋,经常在我们面前炫耀显摆。

有一天我们上完体育课,那位女同学满头大汗回到教室就把袜子脱了,一股汗臭扑鼻而来。她用两只指头拎着袜子,准备放回书包时停下来想了想,然后扬起来大声叫:“哎,谁要这袜子?还是新的呢,我懒得带回去洗了!”“给我吧。”我竟然脱口而出,说完脸就红到了脖子根。

晚上回家,她在我的书包里发现了,问我哪来的。我实话告诉了她。她摇了摇头说:“傻孩子,你差点酿大错了,别人穿过的衣服袜子是不能要的,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体气,别人的体气在你身上你就会生病,穿得越久病越重。”

我沮丧地扔掉了那双袜子。她却突然弯下身子,从床底下的好几个破瓷碗下搜出几个零币,塞到我手里说:“旧袜子还给人家,明天你去买双新的。记住,要别人施舍的东西是会生病会慢慢死掉的,不管是吃的穿的还是用的。”

在她的恐吓下,我成长为一个有骨气的人,不受嗟来之食,不贪图小便宜。因此,我赢得了许多的尊敬与欣赏。

5

我上高中了,父母便结束了多年的打工生涯,把我接回了身边。

我成绩优异,性格又好,男生女生都喜欢我。我星期天上她那儿,很骄傲地告诉她这些。她先是夸我,然后说:“有件事我必须早点告诉你。你现在长大了,要注意不能和男同学有亲密接触,比如搂搂抱抱呀,比如亲嘴呀。”我问她如果那会怎么样,她一本正经地说:“那会怀孕的。你应该知道,如果这么小就怀孕,所有的人都会看不起你,那个男生也会抛弃你。”

我心虚地低下了头,她怎么像有千里眼一样呢?情窦初开的我,就在前一晚还和帅气的班长拉过手,心跳得小兔子似的,那种感觉很新鲜。那个年代,我们没学过很正规的生理知识,于是她的话吓坏了我。我再也不敢理那个班长了,每天把头埋在深深的书堆里不看他。日子渐长,他也不再找我了,我们的一点朦胧情愫淡了下来,精力都重新放到了学习上。

知道怎么样才能怀孕时,已是大学时的事了。笑过之后我顿然觉悟,庆幸自己被她蒙骗,我才在迷茫的青春期里懂得了一个女孩该有的自尊自爱。

6

从念大学到走上工作岗位的期间里,我很少有时间再去看她。父亲说她身体很不好,一直挂念着我。我给她打电话,她的耳朵已经很背了,需要我大声叫喊才听得见。她说不到两句话就开始咳嗽,吭吭哐哐像拉风箱一般,上气不接下气。问起来,她总说是老毛病了,没事。

她老了,而我长大了。我的心里有些酸。

终于有一天,借着出差的机会,我回到那个生活了十多年的小镇。她听说我要来,早就把屋子拾掇得干干净净,坐在屋门口等我了。我给她带了很多治疗支气管炎和止咳的药,她接了过来,感动得老泪纵横。她抱着那些瓶瓶罐罐说:“我孙女对我可真好,这把老骨头死了也值了。”

说完这句话她又开始咳嗽,像要把五脏六腑都咳出来。我扶着她到洗手间吐痰,却赫然看到里面有丝丝的红色。我大惊,还没开口问,她就一边冲水一边有些不好意思地笑,指着茶几上的一盘草莓说:“这人年纪越大越贪吃,刚才咽得急,草莓都呛鼻子里去了,咳出来现在舒服多了。”我悬着的一颗心放了下来,叮嘱她以后慢一些吃。坐了一会儿,有朋友打电话约我去喝咖啡,我匆匆向她告辞了。

只是我永远也没有想到,真的没有想到,她这么老了还能骗到自以为成熟的我。那是她一生里给我的最后一句谎言,她已经到了癌症晚期,一直咳血,所以她才故意摆了一盘红色的草莓。如果我像她爱我一样地爱她,用心去观察她,就应该想到她不是贪吃的人,也该想到长年累月的咳喘怎么会没事呢。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啊,她养育了我13年,我却只陪了她半小时……

跪在她的坟前我泪流满面。我小的时候她总是对我说,不要哭,眼泪多的人眼睛会长得像金鱼一样,所以我一直很坚强,遇到挫折从不轻易掉眼泪。可是这一次我无法听她的了,我所有的坚强都在失去她的悲痛中分崩离析,因为没有她也就没有我的今天。这样一个没有念过一天书的女人,却倾尽一生的爱编织了那么多的谎言,用她独有的方式塑造了我现在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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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永远忘不了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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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消消流逝。童年的记忆,被岁月的风沙埋没。可是,却有一件事让我永远也忘不了

五岁那一年,我突然得了阑尾炎,须要做手术。爸爸一听,慌了神,可是又无能为力。我清楚地记得,他在手术同意单上签字时,手是那样的无力,颤抖着抓住笔,可是却又犹豫不决。可是,爸爸看到我难受的样子,一咬牙,签了字。

三天后,我要去做手术了,爸爸跟着护士,一直把我送到手术室门口。

一路上,爸爸脸色苍白,他千叮万嘱,让我听话。在手术室门口,爸爸无法跟进去,只好用焦虑而又无可奈何的眼神望着我。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睁开了眼睛,爸爸正用关切的目光注视着我。他脸色苍白,双眼布满了血丝。我向爸爸一问,才知道我整整睡了一夜。很明显,他一夜没有合眼。他见我醒来,忧郁的脸上顿时露出了笑容。可我还是发现,爸爸的头上又多了许多白发。这时,我才真正理解:“一夜愁白了头”这并不是童话。

由于我刚做完手术,两天不能吃东西。所以,任凭我怎样喊饿,爸爸也一口否决。爸爸怕我馋,也跟我一块不吃东西。第三天,我终于能吃饭了。爸爸是那样的激动。他怕食堂的粥太硬,于是出去买了一个电饭锅。细细的淘着米。用慢火慢慢地熬。做好后,用小勺盛出来一点,慢慢地吹,凉了之后再小心的喂给我。

那场景,我永远不会忘记,爸爸那伟大的父爱,也让我铭记心间,永远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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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那件事我永远忘不了作文

全文共 1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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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第一次学自行车,忘不了第一次做饭,忘不了第一次写作文,忘不了……这些事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可是,它记录着我们的点点滴滴,见证了我们的成长历程。其中,有一件事,触动了我的心灵,使我受益匪浅,永远忘不了。

那是发生在读小学六年级时的事了。那天是星期天,我和朋友相约一起去书店看书。带着愉悦的心情踏进店门,我被琳琅满目的书深深吸引。

我精心挑选了一本作文书,找到一个靠窗的椅子坐了下来,在满屋书香里,心满意足地看起来。读完一篇,正当我暗自夸奖作者的语言优美时,突然,我的手边传来“嘶”的一声,这声音在安静的书店里听起来是那么的刺耳。我忐忑地朝书的右下角看去,糟了,这一页被我撕了一个洞!看着这完美的一页被我不小心毁了,显得那么格格不入,愉快的心顿时沉了下来,我显得很不安。坐在身边的朋友,抬起头疑惑地问我:“怎么了?”我连忙用手把那个洞捂住,支支吾吾地说:“没什么,快看书吧!”“哦。”朋友脸上显出释然的表情,又低下头继续看书,沉浸在书中。

可是,因为这个意外,我发现似乎有无数双眼睛在看着我,我再也无法静心读书。于是,我站起来,对朋友说:“我肚子不舒服,要先回去了!”“不要紧吧?”朋友关切地问。“没什么,你继续看吧!”我说。“嗯,那好吧!我还要看会儿。”朋友说。

下楼后,我匆忙地跑回家中。

回到家,我尽量不往那事上想,平复了一下心绪,开始做作业。可是,却老是出错。看书吧,却又总是心不在焉。我的心,再也无法安宁。

思来想去,我还是决定到书店去,给老板讲明原因,承认错误。但是,如果老板骂我怎么办?罚款怎么办?骂就骂吧,罚款就罚款吧,错了就错了,不能逃避。做错了事,就得付出代价。

我拿出储钱罐,将把平时节约下来的零花钱取了出来,数了数,足够买那本作文书的钱。我揣着钱,立即向书店跑去。

来到书店,书店里的老板,正忙着整理架上的书籍。看见满头大汗的我,亲切地问:“你要买什么书?”我擦了擦头上的汗,带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告诉了老板事情的来龙去脉。然后,掏出一大把零钱,歉然地说道:“你看够不够?我赔你。”

老板没有接钱,而是从抽屉里拿出那本作文书,赞许地看着我说:“你是一个善良诚实的孩子,你喜欢,就送你了,算是我对你诚实的奖励!”这真是让我喜出望外。我双手接过书,连声说着“谢谢”。

我捧着书,如释重负,满心欢喜地走出店门。

这件事虽小,却触动了我的心灵,让我深深明白:犯错不可怕,但要勇于承认错误,积极改正错误。诚实是道德之本,我要做一个诚实的人!

那本书,至今还放在我的案头。那页被我无意撕破的洞,我精心地进行了修补。我常常翻开它,让它提醒我,怎样对待自己的错误和别人的错误,诚信做人,宽以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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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忘不了话题作文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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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了,咱俩分手一周了,这一周我过得好辛苦,好艰难。朋友陪我去买酒,抽烟,写东西,参加各种活动,他们说忙了就好了,我也以为这样就能把你给忘了。可我却忘不了,真的忘不了啊。

昨晚做梦梦到了你,咱俩甜蜜如初,可梦醒了,又回到了现实,你已不再是我的了,我们已经分手了。一直都在自欺欺人,你已进入我心太深太深了,整整一天,你可爱的模样,甜美的酒窝,你的一切不可抑止般滋长。是的,不再隐藏,不再压抑了,是了,我依然爱你不变,依然忘不了,忘不了你的一切,一切的一切。

苦苦地伪装太累了,谁让你我曾真心相爱。我相信你的爱正如你相信我的一样,真的是一样。你要走一定有原因,你承受着更大的苦痛,亲爱的,我了解你,更了解你的爱。

晚上聊天时,听人说你们宿舍楼好像有宿舍被查封了,我第一个想到的是你,想给你打电话……这时我才发现,心里其实一直都装着你。真的忘不了你。我是不是很傻,很可笑?真爱过,便没有后悔,缘分,缘分,为何是有缘无分。

我认定的事哪怕明知是错的,我也会坚持下去,你是我的女人,我说过。我爱你,只爱你,永远爱你,我忘不了你,我此时好想抱着你,永远都有你在我身边。一周了,我尝试了各种办法,疯狂地跑步,疯狂的抽烟,疯狂的睡觉……我记得我说过的话,为了你才疯狂,不为你还能为谁疯狂,我记得,一直都记得,这是我的承诺,对你的承诺。不伪装了,爱你就是爱你,忘不了真的忘不了,那就不再寻求千方百计的遗忘了,也许,遗忘不一定就是解脱……

呵呵,你现在快乐嘛,别的都不管了,每天能再看着你我就满足了,我就开心了。恐怕自己很难再爱上别人了,谁让心里真的装的全是你了。希望我会幸福吧,你也希望看到我快乐。

亲爱的,以后就让我在心里这么默默叫你吧,我不会打扰你,更不会纠缠你,我的亲爱的,我的爱就让他属于我一个人吧,也许以后咱俩不会再打招呼,甚至我会对你冷漠。但这份爱将只属于我自己,我一个人的思念,也许这样会很傻,可我愿意默默地看着你,也不能虚伪地说不爱了。

晚安喽,亲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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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那件事我永远忘不了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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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人生中都会有一些难忘的事情,它永远都埋藏在你记忆的最深处。而让我最难忘的却是那一次演讲。

记得我读四年级时,是学校广播台的主持人。有一次,学校里有一个机会,要选一个人去县里参加演讲比赛。我们全班同学包括其他班里的几位同学都认为这个机会非我莫属,那我的心里自然也就有些飘飘然了。可是让我没想到的是,学校是在每个班里挑选一两个人,利用淘汰赛制来选出最终去县里比赛的人。虽然我表面上觉得每个人都特别厉害,可心里却想着:学校那么多老师都认识我,他们一定都认为是我喽!可是远远没有那么简单。

我觉得他们都不是我的对手,所以我回家也就没有好好练习。

可当老师让我们一个个演讲给她听时,我却什么都不记得了,就在那傻傻地站着。那天,校长把我叫去办公室,狠狠地批评了一顿,他让我不要自以为是,就算自己有先天因素也要努力。经过那一次,我明白了只有勤奋才能成功。可是这又有什么用,人家却比我更用心,也更加努力。最终我被淘汰掉了。大家都为我感到可惜,可是更多却是感到失望。那几天,我一直魂不守舍的,连上课都提不起精神来。学习成绩也有所下降。

后来,离比赛不到两个星期的时候,我从同学口中得知学校已经定好了人选。而这个人就是我最好的朋友——涂子涵。这次我并没有羡慕,而是发自内心的祝福。希望她能够得奖。

可突然有一天,我们的辅导老师问我:“你还想去县里演讲吗?”听到这话我有些吃惊。我回答到:“当然想了,这么好的机会,怎么能够就此错过呢?但不是已经没有机会了吗?”我问道。老师却没有急着回答我,而是笑了一笑,让我回去好好练习。我吸取了前面的教训,每天一有空就认真练习。

终于等到了这一天,辅导老师喊我去演讲给学校几位老师听。老师在后面给我做了一个加油的手势。当我演讲完以后,老师们都给出了赞许的目光,我也激动地哭了。

没想到故事最后出现了一个大反转,这件事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能骄傲自满,只要踏实地学习,才能不断的进步。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的,它是我人生中的一个里程碑,指引我前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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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忘不了话题作文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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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像一条条小溪流,汇成小河,奔向大海,再也不回头。但在记忆的沙滩上,留有我的一行深深的足迹。那是充满儿时天真与幼稚的一件小事。

儿时,我很喜欢养小金鱼。有一次生日,哥哥给我买了三只可爱的小金鱼。两条雄的,一条雌的。有一条雄的是一条黑色的金鱼,两只大眼睛鼓了出来,它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可乐”。另一条雄的则是一个英俊潇洒的帅哥,没有可乐的大眼泡和大尾巴,它叫“可可”,是个有异性缘的家伙。还有一条就是唯一的女性,叫“可心”。她可是一位雍容华贵,举止大方得体的穿着粉色裙子的白雪公主,可心的所属种类和可可一样。三条小金鱼天天在鱼缸里游涞游去,可开心了!

一天放学回了家,我像平常一样去看三个小可爱。我捏了几粒鱼食,撒进了鱼缸。可乐马上冲了上去,可可非常有绅士风度地请可心先吃。看着它们吃食的样子,我笑了。正在这时,我脑子里萌生了一个念头:给金鱼洗洗澡吧!我拿来了沐浴露,挤了一点儿进鱼缸。贪吃的可乐看到这乳白色的沐浴露,以为是吃的,吞了几口。还是可可聪明,躲开了沐浴露。“慢慢洗,我去写作业!”我走进了卧室。

过了半晌,妈妈回来了:“儿子,屋里怎么有一大股香味儿?”我漫不经心的回答:“金鱼在洗澡呢!”妈妈慌忙跑到鱼缸旁,一看,天呀!可乐肚皮朝上,可可和可心奄奄一息。我跑出卧室,看到三个小可爱都死了,都快要哭了。妈妈说:“金鱼又不是人,怎么可以用沐浴露洗澡呢?”我羞愧的低下了头。每当看到小金鱼时,我总会想起三个小可爱。那件事我总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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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亲情作文800字亲情,永远忘不了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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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是我永远忘不了的词,一直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

亲情,就像迷茫中的一块指路牌,为你指引前方的道路;亲情,就像一盏灯,照亮你应走的人生;亲情,就像一杯茶,可以温暖你的心灵

马上就要期末考试了,那天晚上我正在复习,妈妈敲门走进来说:孩子,你别太辛苦了,小心累坏了身子,我特意炖了一碗鸡汤,给你补补脑子。妈妈微笑着关切地说。

可是我却不领情,不耐烦的对她说:我连复习的时间都快没有了,还有时间喝东西吗?我不想喝了,拿出去吧!我不冷不热的对她说。

养好了精神再去考试,这难道不好吗?妈妈依然是很温柔的语气,喝完汤就睡吧!养好精神来妈妈的语气中带着一丝焦虑。

我好像是别人越对我好,我就会厌烦的人。出去出去,你打扰我看书了。我朝妈妈大吼。气氛一下子变得很死寂,很尴尬。

你你这孩子,你自己看着办吧!我不管你了!她甩出这句狠狠的话,就立刻跑出了我的房间。妈妈就像没有甲壳的乌龟一样被我扎得遍体鳞伤。我知道妈妈是关心我的,我也知道,我伤害了妈妈。其实,我真的不想说那些尖利、刻薄的话,可不知为什么,一张口,这些话就像连珠炮一样射了出来。听着妈妈走去的声音,我恨懊丧、很后悔;我为什么要跟妈妈吵架,她明明是为了我好,可我却

我准备去想妈妈道歉,走到妈妈的房间,却听见爸爸在安慰妈妈说:你就不要伤心了,她怎么做还不是为了好好学习,你因该为她感到自豪呀!对不!你以前不是期盼她这样呀!不是,你是没看到她那刁蛮样,真是快把我给气死了!我真后悔养他这个女儿呀!你看你,现在还在说气话

我想,我因该进去了,我敲敲门,就进去了,妈妈,我妈妈扭头不看着我,我就坐到她的身边,妈妈,对不起,我不因该说那些话气你,这次是我错了,你原谅我好吗?妈妈还是不理我,这时,爸爸在旁边也替我求情:你看,孩子都来给你道歉了,你还不知足呀!妈妈是个很要强的人,也不好说怎么快就答应了。就用爸爸当借口了,看在你爸爸的面子上,我,原谅你了。

好的,谢谢妈妈。,我欢喜的对妈妈说

你只要以后不惹我生气了就可以了

没问题,放心吧!

哈哈哈,全家笑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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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那件事我永远忘不了

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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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翻开相册,看到自己曾经在乡下的那些生活照,我就忍不住哈哈大笑。而其中最让我忍俊不禁的,当然要数妈妈偷偷拍下的我和哥哥一起抓小龙虾的相片了。

那是炎夏里的一天,我没事做闲的发慌,看到我烦躁的样子,哥哥提议:“要不,我们去河里抓龙虾吧!”听到这个好主意我一蹦三尺高,连忙换好衣服,拿起“装备”,牵着妈妈的手赶忙向小河边飞奔。

到了河边哥哥说:“我们来比谁抓的龙虾多吧!输的一方负责今晚的家务活。”兴致勃勃的我等了半个小时都没抓到一只,偷偷看下哥哥的桶:“好家伙,居然都抓了大半桶了!显然他胜券在握”。不甘心就这么输了,我赶紧向哥哥讨教经验:“你是怎么抓的这么多的啊?”“是你动静太大把小龙虾都吓跑了。”“哦!原来是这样……”

于是我放轻了动作,沉下心来慢慢摸,突然碰到个长长的,滑滑的东西“水蛇啊!”我一甩老远,哥哥在旁边早已笑得直不起来腰了,我定睛一看,原来是根水草。惊魂未定的我对哥哥翻了个白眼,又接着去找小龙虾了。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不远处水草上那个红红的东西不正是我梦寐以求的小龙虾吗。我三步并作两步,赶紧上前,没想到小小的龙虾力气居然这么大,它那细细的钳子死死地夹着我的手指,我只好上下摆动手拼命想把小龙虾甩出去,可是我越用力,它就夹得越紧,还好哥哥赶来,帮我把小龙虾弹开了。

我对着流血的手指吹了口气,心想:“我今天非抓到小龙虾不可。”这回我来了个“声东击西”—在岸上拿起一块大石头向小龙虾的东北方向砸去,等小龙虾转过身时我就到小龙虾背后抓住了它,我脸上满是胜利的喜悦,再抬头看看天空已经渐渐暗了下来看看比赛结果,40:1,显然哥哥取得了绝对的胜利。

虽然有点不甘心,但这件事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因为这不仅仅是相册里的回忆。更是我美好童年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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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匆匆那年小说 第一卷 忘不了

全文共 8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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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茴对我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1)

之所以选择出国留学是因为大四那年的第一场招聘会把我吓着了。

其实我条件挺不错的,至少我自己坚持这么认为。

北Y大不算什么一流大学,但是足够我在写简历时不用遮遮掩掩。大一时曾借机混在学生会里,以帮忙搬桌椅之名和同系女生搭讪,所以在学校工作一栏,我理直气壮的冒充了下外联部长,把几个听上去挺响亮其实总共不超过50人参加的活动包圆在自己帐下。专业课成绩虽然偶有岌岌可危的情景,但在我软磨硬泡百般讨好不择手段牺牲色相的努力中,老师们都很配合的在期末给了我60分的合格。所以成绩表不算亮眼,但至少一片蓝色。外加上我不够英俊潇洒,但还勉强风流倜傥的外貌,我还真比较自信。

“月薪3000以下根本不考虑!单位给配车我还得问问索纳塔还是帕萨特!年终奖至少够万才能和我谈,否则,没戏!”

这是那天我去参加招聘会前跟同屋放的话。虽然比较搞笑,但还证明我曾经万丈豪情过。

我的自信在排了2小时队仍没能进入会场时已经几近消失。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深的论述了一遍人口论,社会发展论,独生子女生存现状,中国就业问题等等。

想当年我们刚出生的时候争床位,入幼儿园的时候争小红花,入少先队的时候争第一批,小生初争保送名额,初升高的时候1:8,高考时1:4,找工作的时候1:N!真是在独木桥上成长,在战火中前进啊!

最后我得出结论:我们真TM的不容易!

好不容易进到会场内,我以为终于可以大展拳脚,那想到挤身接近展台都困难。满地传单简历,满处吆喝叫喊,放眼望去各色人等纷纷使出绝招前进。

一男生鄙视身边某联大学生,递简历时大声说:“我是北科的!”

联大败退。

另一男生马上站出来:“我是北航的!”

北科败退。

又一男生推开他说:“我是北大的!”

北航败退。

就在他得意洋洋傲视群雄时,身后有一声音响起:“我也北大的,研究生。”

众本科生皆败退……

此情此景让我想起《报菜名》那相声完全可以改为《报校名》来娱乐大众。

再往前走看见很多女生挤在一展台前,她们的简历封皮上最醒目的不是毕业院校,不是专业水准,而是几乎5寸大的靓照,让我以为自己误入超级女生选拔赛现场。

两个女孩从我身边走过。

甲说:“你觉得有戏么?”

乙说:“悬,那几个二外的看着还行。那经理都对她们笑出皱纹了!”

甲叹气:“她们是弄得挺好看的。你知道一班XX么?她提前3月拉的双眼皮,看着就自然。XXX前两天才拉,明显假。还描眼线,哎哟。”

乙说:“所以她才照380一套的那种照片,掩饰一下呗!”

我惊愕地看着她们,心想就业问题果然拉动内需,整容市场和写真市场就这么被扩大了。

终于找到一个我还符合条件的单位,就在我想介绍一下自己优势的时候,一个大叔走了过来,递上一份简历给负责人。

“您看看我这个,我有相关工作经验!”他谄媚的说。

我上下左右的看都不觉得他是22岁左右的大好青年,于是打断他:“那个……叔叔,今天的招聘会不是面向毕业大学生么?您……”

“我也是毕业的大学生呀!看看,这是证书复印件!比你没早几年!”他一脸义正言辞。

我心想这人怎么这么不懂事,跟孩子辈的抢饭碗,还排队加塞理直气壮,笑笑说:“您不能这么说,还是早那么几年的。您领第一份工资的时候,我估计刚刚呱呱落地。你驰骋商场的时候,我正和泥拍画儿。您结婚洞房的时候,我刚戴上红领巾加入少先队。您壮志未酬和我相遇的时候,我刚正式成为祖国花朵打算为社会主义奉献终身。怎么着我还得管您叫叔叔呢,是不?”

他叹了口气:“没错,所以我上有老下有小急地没辙的时候,你还溜达着边玩边找工作呢!”

这下我没得说了,看看他一脸沧桑,那也是天涯沦落人啊!

“你在S公司做过助理?”负责人突然问。

“啊对对对。”大叔点头如捣蒜,“所以相应业务还是很熟悉的!您可以进一步考察!”

眼看人家对我没什么兴趣了,我顺势作出牺牲,要回了自己每份价值5.5元人民币的简历,在会场转悠了两圈就出去了。

那时候我就决定,条条大路通罗马,工作这事,看来要曲线自救!

(2)

其实找找家里关系,安排个工作也不是什么太大的难事。只是当时我高估了自己,所以压根没想走这条路。现在感觉到形势严峻,又不想凑合了事。于是我选择了出国留学。

最近这几年确实很流行留学,留学回来身价就高了,先不管你之后是海归海待,总之带了个海字,比土特产就金贵点。不过说实在的,出国留学不见得是多出息的事。家里有权的,孩子都当公务员了。家里有钱的,孩子都直接继承家族产业了。家里有权有钱的,孩子在我未知的想象不到的领域自由发展。家里没钱没权的,孩子都考研了,如果不争气点就去服务大众了。家里有点小钱小权的,不太缺孩子这份工资,又对未来有美好的设想,对未知的高级世界有憧憬的,就像我一样,飘洋过海了。

公平的愿望是美好的,现实的表现是残酷的。我们很幼稚,但我们明白事理。

后来我报了新东方,考了雅思,和同学吃了散伙饭,带上老爸老妈的血汗钱,收拾了大小行李箱,在鞋磕里装上黄连素和牛黄解毒丸,穿着羽绒服所有兜都塞的满满的,飞向了地球另一边。

那个时候我并不能看清未来,我想可能同代的我们都这样,从选文理科开始,一直到选专业留学,我觉得我没能掌握自己的人生,是人生在掌握我,他蒙着脸向我招手,我就懵懂的跟去。因为看不清他的表情,所以我不知道前方到底是劫是缘。

初到澳洲的日子五味陈杂。我迷过路,丢过包,最惨的时候每天吃三个面包却不想再伸手向家里要钱。上课不敢开口说话,下课急匆匆的打工,站在明媚的阳光下仰望蓝天,看着现代都市看着不同种族的人悠闲走过,觉得自己很茫然,很悲哀……

现在回想那时,我也不会抱怨遗憾,至少我没趴下,没去骗别人的钱,没待在华人的圈子里沉沦,没被学校赶出去,没丢脸。有些矫情,但这也是一种PRIDE。

也许长大就在一瞬之间。

之所以认识方茴,是因为欢欢。

欢欢是我女朋友,比我早一年到澳洲。其实留学生谈恋爱挺简单的,异国他乡好象就更需要人陪伴,所以爱情也顺理成章的速食,从认识到同居,我们总共花了28天的时间。

欢欢已经有了自己的朋友圈,我的生活随之丰富多彩了起来。那天我们和她几个朋友一起去钱柜唱歌,唱到半截的时候,又来了两个人。

“AIBA!你们怎么这么慢啊!”欢欢说。

“狗没拿伞!(日语,对不起的意思。)”那个叫AIBA的仿佛是日本人的女孩说,“塞车塞车!”

其实形容AIBA的这几个词当时我是拿不准的,因为她虽然头一句说的是很标准的日语,但后来的中国话也特别利索,还有,在她没张嘴之前,我还以为她是男孩呢!

AIBA个子很高也很瘦,穿了件大花T恤,工装裤,还带着顶歪歪的棒球帽,不仔细看绝对认为她是个俊俏的小男生。以至于后来我看到李宇春,顿时觉得特亲切。

“这就是你新找的那个啊?”AIBA坐到欢欢旁边打量着我说。

“对,这是AIBA和方茴,这是我DARLING,张楠。”欢欢笑着介绍。

这时我才注意到在AIBA身后进来的那个女孩。

第一眼看方茴的感觉,我说不清楚。

她长发披肩,耳朵上戴了一对大银环,不是漂亮的扎眼的女生,但仿佛又有本事让人过目不忘。我印象最深的是她那天穿了件鲜红的长裙,裙摆很大,到脚踝,把她纤细的腰和完美的臀线尽显无遗。

“你好。”方茴冲我笑了笑,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很有风情。

“HI!”我挥了挥手。

她们没再理我,上另一边点歌去了。

AIBA插播了几首日文歌,方茴坐在一旁,静静的听。

因为方茴装扮特殊,我又偷瞄了她几眼,她身材娇好,眉目妩媚,但不知道为什么,浑身却有一种禁欲的味道。

“嘿!看什么呢?”女生最敏感,欢欢很快发现了我的眼神有异。

“没。”我忙说。

“看上人家啦?”她掐了我一把。

“哪儿呀!”我搂过她说,“谁看上她了!有你我一生足以!”

当时我真谈不上看上方茴,就觉得这女孩骨子里透着一股和别人不一样的劲儿。

“切!看上我也不怕,你,没戏!”欢欢笑了笑,笑得很有内容,让我隐隐感到不寻常。

“人家喜欢女的,她和AIBA是一对儿。”

欢欢得意的看着我。

“啊?”我大叫一声。

方茴往我们这边瞥了一眼,我急忙别过了头。

就算我对她有点想法,在那一刻,也立马烟消云散了。

(3)

方茴的事,本来我以为这就是我留学生活中的一段小插曲,这在留学生中不算什么稀罕事,比她邪乎的有的是。有的出来的孩子岁数比我们小的很多,他们甚至不能分辩是非,不知道年轻既是资本也是危险,所以总会发生些不可思议的事。对于方茴,我听听也就过去了,估计以后也不会再有交集。女同这种东西,虽然我不特别排斥,但心里多少有点格硬。

那成想没过多久,我们居然住在了同一屋檐下。

起因是欢欢和我们的胖房东闹翻了。其实之前她们就一直互相看不顺眼,欢欢经常背地说她又老又蠢,丈夫是酒鬼加色鬼,儿子长得像名人——《哈里.波特》里的达利。而胖房东也经常用一种侦探特有的目光从上至下瞄着欢欢,向她不怎么象正派人的老公耳语几句。

就这样,由一袋垃圾,彻底引发了中澳大战。欢欢操着一口带四川味的英语和胖女人骂了个痛快,可是她虽然痛快了,那胖女人却使出了杀手锏,坚决的命令我们“GOOUT”,所以我们只好卷铺盖走人。

正在我们踌躇懊恼的时候,上帝发威了,他特仗义的在关了一扇门的同时给我们开了一扇窗。恰巧AIBA和方茴的邻屋回国,我们月底就搬了过去,欢欢非常得意,说这叫天无绝人之路,让丫胖房东得不了逞。

而我就没有那么高兴,说实话我没觉得胖房东多可恶,她对我还挺好的,有时候欢欢的确太挑剔了,在人家屋檐下你就得低头嘛。而且现在这房子比我们原来的租金高了些,离我学校更远了。最重要的是,隔壁住着对蕾丝边,我还是有点障碍,生怕听见什么特别的声音,看见什么特别的场景。

好在,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AIBA很喜欢出去玩,打工也好几番,一般在家的时候少,出去的时候多,有时还趁方茴不在,带另一个女孩回来。让我大呼同性恋间也有第三者云云。

而方茴,很安静,甚至安静的让我产生隔壁没住人的错觉。她好像格外喜欢红色,总是穿着红色的外套,裙子,还有披风。偶尔碰见她,那鲜艳的颜色和她淡然的神情总形成一种独特的对比,就像用色块分割了空间,猛然让我恍惚一下。

慢慢的时间长了,我觉得和她们在一块还挺方便的。她们来澳洲的时间比我和欢欢都长,哪买菜便宜,假期去哪玩的,哪个餐厅打工给的多,她们都知道。尤其是AIBA,其实这人除了性向有点问题,哪儿都挺好,热心、爽快、还风趣。我和她是同一所学校的,所以早上经常一起上学。

有一次,我们坐车,检票的时候出了差错。她和我用的都是过期的颜色票,AIBA说,老外根本不怎么查,所以能省一澳是一澳,反正他们赚的都是侵略压榨我们先辈的,跟他们不用客气。结果没想到我们点背,让人给查出来了。

现在想想,那会我还是纯良少年,脸皮薄,在检票员的询问之下什么都说不出来了,用AIBA的话说,我当时就像初次偷腥的小寡妇,红着脸低着头玩命往后蹭,就差没揪起衣角抹眼泪了。

AIBA就不像我,她马上装出天真无邪的少女模样,双眼含泪的说:”I’msorry……WecomefromJapan……WejustleaveinAustrliatwomothes.Wecan’tspeakEnglishverywell.Wecan’tfindthestation.I’amverysorry……”然后她就一边鞠90度躬,一边操着她流利的日语“狗没拿伞”了,我则在她身边把嘴张成了O型。

那检票员显然被AIBA蒙晕了,他很热心的告诉了我们应下车的站台(我们估计比他知道的还清楚),也没让我们补票。AIBA挥着手“阿丽噶朵狗宰你妈死”(日语:谢谢)的和他道了别,我也很配合的鞠了鞠躬。

开出站台,我拍了她一下,笑着说:“你干吗说咱们是小日本啊!”

AIBA皱了皱眉说:“澳洲人对日本人都客气着呢,再说,丢脸也不能丢咱中国人的脸呀!”

“你丫不哈日么?”我说。

“你丫才哈日呢!”AIBA瞪了我一眼,“我呀,就是倒霉!人生是一出比莎士比亚还莎士比亚的悲剧!当年我是多直的女生啊,企盼能谈个轰轰烈烈的恋爱,嫁个男人养只狗,从此幸福的生活下去。结果好不容易喜欢个人,靠,她居然是日本人!更靠的是,她居然还是女生!我有什么办法,命运跟我开玩笑,我难道能说你哪来的回哪儿去吧,奶奶我不玩了!?”

“日本人?方茴是日本人?”我惊讶的问。

AIBA白了我一眼:“你们不是上次说过都是从北京来的吗!”

“哦对对对!那你……你说喜欢的人……是日本人。”我声音越来越小。

AIBA白了天一眼:“欢欢个小娘皮就胡说八道吧!她跟你说我和方茴是那什么对不对?”

我猛点头。

AIBA笑了笑说:“你以为方茴真是同性恋?”

我犹豫的点了点头,其实我觉得她什么恋都不是,看她的神情就压根没有恋谁的欲望。

“她不是同性恋,她是爱男人爱惨了的,和我住一块就是为了不给自己机会再去爱谁了。”

AIBA望着窗外叹了口气。

(4)

那天之后,方茴在我心里又重新定义了。

我对她很好奇。因为我怎么也想不通她为什么把自己置于这样一个无爱无欲的境界,按AIBA的说法大概是失恋,可失恋就至于如此么?要真这样那世界人口早控制住了!我也就不用大老远的来澳大利亚镀金了。然而其他的原因,我又猜不透。

晚上我问欢欢:“我要把你甩了,你会不会一气之下去找AIBA那样的?”

欢欢掐了我一把说:“哼!如果你把我甩了,我就卧薪尝胆,早晚找一又帅又有钱的男人,气死你!”

我抓住她的手说:“就不会觉得身心俱疲,宁可和女同性恋一起搞同,也不想再爱男人了?”

欢欢把手抽出来说,两眼一瞪说:“张楠,你要是有想法了直说,不用把我往同性恋那推!告诉你,我就是找个有残疾的男人,也不会找女人!”

我赶紧搂住她说:“我逗你呢,我就是想看看你有多在乎我,唉,看来想让你为我守身是没戏啊,要是我那天出师未捷身先死,估计我尸骨未寒你就红杏出墙了!”

欢欢扭了扭,“咯咯”的笑着说:“要不我明天找AIBA去试试,看有没有为你成为同性恋的可能?”

我翻身压上她说:“别别别,您大小姐还是别去同性恋的世界搅和了,老老实实在咱‘成人’的世界里折腾吧!”

欢欢的确没去同性恋的世界搅和,她上人外国人的世界搅和去了。

简单的说,就是她跟一老外跑了。

分手的时候,欢欢还显得挺难受的。她说她其实更爱我,但是来澳洲以后才发现,有很多事特现实。比如华人就是低人一等,她就得被胖房东那样的人欺负。她一个人能力有限,不可能改变整个华人世界,让同胞们挺胸抬头活出自尊,但她不想过这样的生活了,而什么能改变现状呢,那就是找个老外,融入到他们的生活中去。这样她就可以理直气壮和胖房东吵架,而不害怕被轰走了。所以,作为一名华人为了能平等的在澳洲生活,她舍弃了和我的儿女私情,为中华之崛起而选择了一个她并不怎么爱的老外。

我沉痛哀悼了我们的爱情,并对欢欢的做法表示了深切的理解和支持,我也没办法不支持,我一个一穷二白的留学生拿什么让欢欢在澳洲立足?拿什么让她用四川味英语和澳洲人理论?

说归说,我还是懊恼了一阵,尤其晚上的时候,身边少了个人的感觉实在不很爽。

AIBA很同情我的际遇,所以虽然欢欢搬走了,我和她们还一样是朋友。不仅如此,我还多了与方茴接触的机会。

那天,是方茴主动找我的,在她一向平淡的脸上出现了少见的慌张,她敲开我的门,有些局促的说:“张楠,你……能过来看看么?”

我赶紧跟着她去了她们的房间,一进屋我就惊呆了,一股臭味冲门而出,整个地板被某种恶心的液体加少量固体侵占了。

她站在我旁边红着脸说:“我回来就这样了,好像是厕所的管道裂了,AIBA又不在,所以……你看怎么办?”

我一把拉住她,往外走了两步说:“你快别在这待了!上我那屋等着去!”

她挣开我的手,疑惑地看着我。

“啊,不好意思!”我赶紧手背后说,“我弄吧,你甭管了,快去快去!这屋没法待人!”

“那谢谢了。”

我以为方茴会有点感动什么的,没想到她又恢复了淡漠,扭头就走了。我琢磨着肯定是我刚才的一伸爪让她别扭了。

和租房中介联系了之后,我进行了短暂的抢救。那些澳产新鲜XX总不能让方茴收拾呀!当然,我估计她也不会收拾,但凡她有办法,绝不会来找我。

我趁机观察了下方茴的房间,想看看有没有她过去的蛛丝马迹,但一会我就放弃了。一是我实在没看出什么特别的,二是那味道实在不适合我继续搜索。

总算弄了个大概,我一刻都不想待的往外走,结果在马上走出门口的时候我滑了一下,顺手带翻了旁边一个小花瓶,一块小石头就转呀转的滚到了我脚下。

我捡起来看,那是某一年代北京小摊上随处可见的署名石,用金粉银粉在上面画上歪歪扭扭的名字,比如“贝贝”“帅帅”什么的,我曾经也有一个,早就不知道扔到哪去了。

“给我。”方茴大概听见了响声,走了进来。

“啊?”她的神色很严峻,很强烈的压迫感,让我发愣,

方茴没再说话,她看都没看我一眼就一把抢过来了那块石头,就好像那是什么宝贝似的。

我还没来得及洗手,那石头必然已经脏了,我甚至可以清晰的看见她白皙的手染上了一些不洁净的东西,可是她却仿佛丝毫不在意,只是紧紧的攥着,呆呆地蹲在我身边,眼神飘忽。

“那个……脏……”我不知道怎么办,只好说了这么一句。

她颤了颤,好像回过了魂,“噌”的站了起来径直走到窗边,打开窗户挥出一道漂亮的抛物线,把它扔了出去。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她的背影,终于感觉自己找到了要找的关于她的故事。

那块石头上有一个名字:陈寻。

(5)

后来吧,方茴就没再搭理我。

但是我对那件事的印象很深。像她那样的人,你放一干干净净的澳洲大海螺在她面前她都不一定抬眼。可是她竟然会不顾一切的抢块脏了的石头,而抢过来之后居然又给扔了,简直匪夷所思。光那个画着名字的破玩艺就足以让她情绪的失控了,可见陈寻对她而言很不一般。

本来方茴的神秘往事让我暂时缓解了失恋的痛苦,可是时间一长,我也就没什么兴趣八卦人家的生活了。转眼到了我生日,之前欢欢还兴致勃勃的说要送我限量手表,去酒店来个浪漫一夜,现在却只剩下我一个人,落差产生的效果,比我想象的要猛烈。

回家的时候路过一个蛋糕店,橱窗很漂亮,架子上摆满了各种花式蛋糕。我站在门口看了看,有一种樱桃芝士的,做得非常让人有食欲,是欢欢最喜欢的口味。但那会我们谁也舍不得花钱买,她说等我过生日时一定要买来尝尝。

里面胖胖的蛋糕师隔着玻璃冲我笑了笑,我咬了咬牙径直走进去,指指那个蛋糕说,我要这个。

和蛋糕师随便聊了聊,他知道是我的生日,便很慷慨的送了我蜡烛和并以促销价卖了我一小瓶桃子汽酒。然而,独自拎着包装精美价格不菲的蛋糕走出来,我却发现自己更加可怜了。那个谁说过,寂寞面前,温馨只是种苍凉的掩饰。

在公寓楼道里我遇见了方茴,若是平时我肯定迎上去说说话,可我那天情绪实在低落,仅仅点了点头,于是方茴脸上的奇妙表情,便被我错过了。

“今天你生日?”她看着我手里的蛋糕和蜡烛问。

“嗯。”我一边掏钥匙一边说。

“8月29日?”她仿佛不相信似的。

“对。”我打开门,随口说:“进来坐坐?”

没想到方茴真的跟了进来,这倒让我有点不知所措了。好在还有蛋糕掩护,我拆开丝带说:“一……一起吃吧,我自己吃不了这么多。”

“樱桃芝士?”方茴看着蛋糕眼睛闪了闪。

“哈,女孩子都喜欢这个吧。”我笑着说。

“也有男生喜欢。”她拿出蜡烛说。

“嗯,我也喜欢。”我说,而她又用那种特别的目光看了我一眼。

“那你还喜欢什么?”她笑着问。

她从未如此温柔待我,因此我也就来了精神。

“我是万金油,永远跟不上潮流,不会来事儿,喜欢的都特土。当年看圣斗士,人家都崇拜星矢,可我就觉得他是打不死的小强,结果我们班女生都不借我书看了。再说男孩都不喜欢吃甜的吧,可我就喜欢,还老老实实跟别人说……还有啊,现在特流行喝这种汽酒吧,你知道我喜欢什么吗?”

“百事?”她挺认真的问。

“那多洋气啊!我告诉你,你可不许笑。”我摆了摆手神秘的说:“冰红茶,统一的。”

方茴深深的看了我一眼,让我竟然有点不敢回望。

“今天我也流行一把,桃子味儿,来点么?”我摇摇手里的小酒瓶,遮挡自己的忐忑,方茴的眼睛随着淡粉色的玻璃晃来晃去,终于还是盯住了我,那种注视让我茫然,我不知道是自己做了什么还是怎样,总之今天的方茴对我有些……特别。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她却垂下了头,轻轻的说:“好,给我一杯。”

我拿出两只马克杯把酒到了进去。其中一只是欢欢的,她没带走我也没丢掉,人原来对过去都有不可思议的执念。

方茴已经把蜡烛点燃,整个屋子被微微一点光晕笼着,浪漫而不真实。

“不好意思,偷吃了樱桃。”方茴指了指残缺以下快的蛋糕俏皮的笑了,那个时候我以为自己看到幻像。

我也捡起了一只樱桃扔进嘴里,努力几下吐了出来,樱桃梗漂亮的打了个结,是我舌头的杰作。

“如果能把樱桃梗打结,就说明很会接吻!”我不知所谓的说着,面对这样的方茴我不知道该怎么做,该怎么说。

因为不一样,真的不一样。

可惜那只打了结的樱桃梗没能让我脱离尴尬,相反的,它起了到现在我也说不清是好是坏的作用。

方茴平时略显苍白的脸颊泛起了微微粉色,两只眼睛雾蒙蒙的,她透过樱桃结,看着我,举起杯,嘴唇一张一翕的说:“生日快乐!”

桃子酒一饮而尽,或许甜香的东西最易蒸发,她的眼角滑出了一点眼泪。

继而她哭出声音。

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

今夜的方茴,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可爱的小动作,每一次微笑,每一滴泪,都不是给我的。

我默默等她的肩膀停止颤抖,然后问她:“今天,也是陈寻的生日么?”

方茴抬起头,刚才存在的那副生动面孔已经消失不见,这才是在我面前真正的方茴。

奇怪的是,发现了这点之后,我有些难受。

“你相信么?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就算时间再久,躲的再远,也不管用。心里放不下,只一点点,就够了。”她握着欢欢的马克杯轻轻地说,“你们一天生日,8月29日,处女座……”

后来,在我和陈寻生日那天,方茴在我的澳洲小屋里缓缓的讲了很长的一个故事,长得我站在海这一头却看到了那一头,长得我和他们一起重新过了那年那月,长得TM跨越了足足十年时光,长的让我看见青春突然白发苍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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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依然忘不了你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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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夕阳下的一碗醇酒。

那是苍穹下的一抹锋刃。

那是黑暗中的一声悲叹。

生于乱世,也亡于乱世,不禁慨叹你的惋惜。满心踌躇,誓杀金贼,威武的“八字军”。因为你的忠贞,你的恤民,铸造了一座不朽的英雄丰碑。

披上那鲜红的战袍,跨上那高大的战马,挺着钢槊,刺穿金人坚固的铁浮屠,斩杀一个个头领,令其闻风丧胆,气震山河。在你和韩世忠的率领下,军律严明,体恤民生,大败金军,十战十捷。

他们不知,虽“将在外不受君命”,但你的身体中流动的是忠贞的赤血,跳动的是一颗永不离叛的心。大战正酣时,腐败无力的朝廷却接受了屈辱的议和条件,向金称臣。却又有何用呢?你不甘,也许你也流过滚烫的泪。

又一年,又一年,无动于衷的宋朝终是抵抗不住金军铁骑的蹂躏,打开了坚固的都城城门。金军处处烧杀抢掠,又俘虏了钦宗和徽宗,这时的宋朝只不过是暴徒脚下的一团烂泥。但你却仍然充满信心,高唱:“收拾旧河山,朝天阙!”却也只是一个美好的幻影,摇摇欲坠的朝廷终是塌了,你成了那陪葬的牺牲品。小人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处死你。临行前,将士与百姓来为你送行:“岳将军,请喝下这一碗酒再上路吧!”你噙着热泪,将这碗甘醇的美酒一饮而尽,手起,瓷碗粉碎,等待你的忠诚的回归……

时光荏苒,往事已越千年。在全国各地的岳庙中,仍能看见你那豪迈的雄姿,仿佛又听见你“还我河山”的呐喊。岳飞,伟大的民族英雄将永远在世人的记忆中长存。岳飞,我依然忘不了你,忘不了你那被赤血点染的家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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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忘不了话题作文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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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过了这么久了还是没有忘记,我怎么会这样,远远超出了自己的意料之外。

不想自己停下来,可是每次都在自己闲暇我的时候有那么多的回忆,人生真的需要那么多 回忆吗?

我在想,如果不是冰,我想我早就离开了,回到那个我认为自己该去的地方,上天喜欢作弄人,把不该留的留下了,不该离开的离开了,我不知道该对冰说什么了,20年里我三次面对死亡,20年里我四次面对死别,20年里我又了一些自己永远都忘不了的事,20年里我遇到的人只有两个知心朋友,可是当我们约定一起走完人生的时候,两位好友已经不再了。

没想到是现在的我是那么喜欢听忧伤的歌,我觉得那些歌背后都好像有一个故事在述说。

我忘了我以前是个快乐的人,我会笑的对朋友说,世上无难事,万事皆可,我忘了我喜欢交朋友,喜欢和那些朋友开玩笑,喜欢偶尔捉弄他们,喜欢在他们背后吓他们,可是现在我已经看不到以前的那个我了。难道这个就是时间可以改变一切吗?难道我回不到以前了吗?

我没了以前那种热情,不再想去交朋友,不再想去理会以前的事,我甚至一个朋友我都不想要。孤僻了,心也定了。

想做点什么?想抓住点什么?想改变点什么?想能不能回到过去?现实回答我,无能为力了,是无可救药了。

哎,没有十全十美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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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永远忘不了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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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岁生日会那一天,当主持人李卓衡说:“有请黄泓伟”上台为我们来讲他与妈妈之间成长感人的故事吧!掌声有请!”台下响起了一片热烈的掌声。此时此刻,我激动万分,听说黄泓伟的作文写的很好呀!真想快点听到他的作文。

“老师同学们大家好!接下来由我来讲述我和妈妈之间感人的故事吧!有一朵奇异的花,使我的世界……”一句话还没说完,黄泓玮就已经热泪盈眶了。忽然他跑下了台就抱着妈妈痛哭,看到黄泓玮哭了,台下的家长和同学,以及曹老师都哭成一片了!他妈妈对他说:“没事的啊!泓玮,你就把这篇文章,当做平时读作文一样读出来就好了!乖!别哭了!”黄泓玮点了点头,就再次勇敢地站上了台,可是没说多少,他又下台扑到了妈妈的怀里,哭了好一会才上台,可没多久他又哭了。“这么一点小事,还要哭啊!照着读不就行了么!”我心想。

曹老师看到他又哭了就连忙上台去安慰他。黄泓玮妈妈,看他哭的那么伤心欲绝,就连忙跑上台抱着黄泓玮,他才断断续续的把作文读了出来。

在他朗读的过程中,我哭了。“妈妈!我好想你啊!”台下的同学和爸爸妈妈们也哭了。当黄泓玮又一次哽咽的读不下去时,台下的同学们纷纷给予热烈的掌声,给他力量,鼓励他继续读下去。

此刻的黄泓玮一直紧紧的抱着他着妈妈,没松开过。要是我妈妈能来该多好啊!我好想她!如果妈妈没生病多好啊!

在最后,让大家最感动的是,黄泓玮说:“爱不需要太多华丽的语言,在402小叶子十岁生日会之际,妈妈,让我用一个深深的拥抱,来表达我对您的爱吧!”

说完黄泓玮和他的妈妈深深拥抱在一起!台下的同学、爸爸、妈妈和老师们都哭了,并用热烈的掌声欢送黄泓玮。虽然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却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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