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国家政策1000字【经典三篇】
11月3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未来五年勾勒了全新的发展蓝图。分析认为,“十三五”规划建议或引爆A股跨年度行情,节能环保、TMT、生物医药、军工等行业将最为受益,“互联网+”、国企改革等主题投资则有望持续贯穿。接下来就是开学吧为同学们精心整理的一些婚假国家政策1000字优秀作文,仅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您。
浏览
5824作文
16篇1:2024国家允许普遍二孩政策详解
全文共 960 字
+ 加入清单中国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落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今天闭幕,会议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这是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的又一次人口政策调整。一石激起千层浪,消息瞬间刷爆朋友圈。
无疑,这是一个令人振奋又欣喜的决定,决定的出台彰显了党的一切决策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也凸显了全社会的历史担当。“二孩”政策放开之后,尽管短期内社会管理许多方面将迎来巨大压力,但可能出现的婴儿潮同样能刺激消费拉动经济。而就中长期来看,对解决计生政策30年来造成的历史欠账,以及缓解未来老龄化社会的压力,新政策所产生的影响无疑是积极而深远的。
全面放开“二孩”,是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最新状况,审时度势作出的决策。30余年前,迫于当时的国情,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成为国策。
漫长的岁月,计生政策在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一些问题,引发了部分矛盾冲突。譬如,老龄化的问题已经越发严重,纵观每年全国两会,无论是人大代表还是政协委员,都在呼吁尽快放开“二孩”政策。
要知道,时代是进步的,社会是发展的,人民群众的需求也是不断增长的,独生子女政策在实施30多年后的今天,因独生子女造成的部分社会问题也值得重视,比如失独家庭的困境、饱受诟病的社会抚养费乱象等等。但随着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逐步实施,上述历史问题有望慢慢消除。
全面放开“二孩”,对中国经济的现在和未来都是利好。著名经济学家梁建章说,全面“二孩”放开后,根据估算,未来每年平均新增的小孩规模预计将在250万左右,由此带来的育婴产业规模十分可观。
再从长远看,新生人口对房屋、教育和基础设施的使用需求,都将吸引大量的政府和民间投资,拉动经济增长。而在现代的生活和教育条件下,新生人口的平均素质也将不低,他们将释放的创业和创新活力更是令人振奋。
最后,全面放开“二孩”也是中国人口和生育政策科学化、法治化的新起点。政策将更遵循人口发展的科学规律,相关政策的落实执行也将纳入法治轨道。如此,中国人口结构的新常态转变才能更加从容,应对人口老龄化也才可以更加积极主动,应该说,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就是与时俱进! >>2015年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全文)
更多热门文章推荐:
篇2:最新国家2024年婚假多少天
全文共 1044 字
+ 加入清单导语: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根据现有《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
详解:
12月2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修正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也就是说,明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
删除晚婚晚育、独生子女奖励规定?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只有13年,但“只生一个好”的计划生育政策从上世纪70年代便开始。
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即以上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
此前,我国鼓励晚婚晚育,给予额外福利。如在原有的3天婚假基础上,晚婚假可延长至10到30天不等;晚育假则是在原有的98天产假基础上延长,例如在上海和北京,晚育假增加30天。浙江为15天(婚假3天+晚婚假12天)。
此次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不过,只要新政策没实施,就按老政策执行。所以,只要12月31日前拿着结婚证去请假,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晚婚假。
除此之外,修正案草案还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提倡生育两子女、符合条件者可再生育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对允许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体办法。
具体规定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同时明确,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为了限制生育数量,法律中有关社会抚养费的条文仍然维持原样。这是“超生罚款”的具体体现。所不同的是,“超生罚款”的对象变成了生育三胎及以上多孩的人群。
更多热门文章推荐:
篇3:2024晚婚晚育婚假政策
全文共 1002 字
+ 加入清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符合政策生育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与此同时,修正案草案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可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拟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正案草案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符合政策生育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与此同时,修正案草案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可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晚婚假相关内容被删除,是否意味晚婚假取消呢?早在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除鼓励晚婚晚育相关条款时,就曾引起广泛关注。当时,长期从事婚姻法研究工作的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薛宁兰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婚姻法和人口计生法并不会对婚假或生育假的长短作出具体规定,应该由地方性法规或条例把它具体化,而各地的规定不一样。
在薛宁兰看来,当时就判断晚婚假被取消为时过早。那现在我省拟将涉及晚婚假的内容删除,是否意味着我省要取消晚婚假呢?对此,有专家表示,人口与计生条例主要规范的是生育,关于结婚的问题应该由婚姻法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来规定。
不过,记者查阅发现,婚姻法第六条虽明确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但对于婚假长短,并没有具体规定。据了解,目前人们常提的3天婚假,来自1980年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各省区市在各自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大都增加了婚假天数,但是增加天数不一。
尽管按照婚姻法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但除了人口与计生条例,记者并没有找到其他法律法规对晚婚假有过明确规定。国家卫计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人口计生法修订鼓励大家按政策生育,国家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因为年龄太大,对于母婴的安全、保健,及高龄产妇的身体健康等都不利。
对于此次我省的草案征求意见稿,山东嘉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良玉分析,删除晚婚假相关内容就意味着晚婚假将取消。当然,也不排除其他部门,例如劳动保障等部门规章、文件会对婚假作出新的规定,但这种规定可能性不大。
更多热门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