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我最喜欢的一本课外书作文【推荐20篇】

读后感是指用心读完一本书后,所得到的的感悟。这个感悟会对你之后的生活以及人生有莫大的帮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课外书作文,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浏览

6880

作文

596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83 字

+ 加入清单

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学者高尔基所说的话。是啊!没有书的知识,人类就无法进步,但我认为把书叫“营养品”更为贴切。

我每天都会吃这个“营养品”,它不仅可以让我开拓眼界,而且还可以让我积累字词、提升我写作的水平,可算是再好不过了。

喜欢的书有很多,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三字经》、《百家道》、《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要说最喜欢,就一定非世界著名生物学家——法布尔所著的《昆虫记》莫属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穷人家的孩子在放羊时对生物感兴趣,然后开始慢慢研究昆虫的故事。这一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根本没有的知识。如:螳螂的生活习性、蜜蜂修巢的科学性、蚂蚁的王室制……这可比背那些资料有趣多了,看这本书仿佛就可以亲身体验与大自然贴近。看着那本书上的文学,它们仿佛在跳动着向我问好。于是,我深深看上了这本书。

在这当中我最喜欢的情节就是蝉了。蝉的生命很短暂,它们的一生要经历三次蜕皮。成蝉繁殖后就会将卵排入地下,然后等待着死亡。卵孵出小蝉,小蝉就会吃植物的根来保持自己的能量,不久后小蝉就会经历第一次蜕皮。然后小蝉就会向上一些,以保证自己第二次可以成功的蜕皮。在第二次蜕皮后蝉是绿的,身上也有了翅膀,可是这时蝉却无法使用翅膀。在快第三次蜕皮时,蝉会变成褐色,并且在离地面五六厘米处。到了小暑时,蝉就会在傍晚和晚上爬到树上进行第三次蜕皮,若蜕皮完成蝉就可以在空中飞翔了。可每到这时,人们都会趁着晚上开始捉蝉,蝉可以捉回家后用清水反复清洗后放入锅中用油炸,炸出后可食用。所以蝉一上树就会奋力向上爬,完成它最后的蜕变。成为蝉后,蝉就会在树上咬一个口来吸食树中的水分,并且开始用叫声来吸引异性。看了这些,你是不是再也不嫌蝉吵了,毕竟它们生命短暂,而喊叫是唯一让其它成蝉和人们注意到它的方法。

书是一个好东西,它传承了老祖先和名人们的知识,所以我也希望大家可以每天都吃这个“营养品”。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6 字

+ 加入清单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高。读书可以帮助我们增长见识,开阔眼界,提高写作能力。在众多的书籍中,中国四大名著可是中外闻名。平时喜欢读书的我无意间捧起一本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没想到这本书使我越看越爱看。

《水浒传》共有一百零四回,书中写了一百零八位好汉陆续被逼上梁山,宋江领导农民起义的故事。这本书写于元末明初,作者是我国著名作家施耐庵,它形象的反映了封建社会的现实。书中对人物的描写栩栩如生,着力刻画了广纳贤士的及时雨宋江;足智多谋的智多星吴用;勇武刚烈的山东好汉武松;见义勇为的花和尚鲁智深;鲁莽可爱的黑旋风李逵等等鲜活生动的英雄形象十分吸引人,书中的故事个个也使我印象深刻。

最精彩的要算武松打虎了。那天武松和宋江、柴进告别后,走到景阳冈上喝了十八碗酒,听说山岗上有一只恶虎,已经害了三四十人,武松便想帮百姓除掉老虎。他趁着酒力,踉踉跄跄的穿过树林,躺在一块光溜溜的大石头休息。就在这时,老虎猛的扑过来,武松一跃而起手拿哨棒拼命打向老虎,老虎一跳,棒子打在松枝上断成了两截。老虎发怒了,连续几次扑向武松,都被武松巧妙的闪开了。说时迟,那时快。武松瞅准时机翻身跳到老虎的背上,双手揪住老虎后颈,一阵拳打脚踢,不一会儿老虎就断了气。从武松打虎这件事中,我不仅被他的豪爽和勇猛所震撼,还被他为民除害的精神所感动

《水浒传》这本书里的每个故事都会让人回味无穷,也会被其中人物的勇敢、坚忍、友爱、自强等品质所感染。并从中受到教育,这正是我喜欢《水浒传》的原因,也正是这部名著的魅力所在。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75 字

+ 加入清单

要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那就莫过于《感动心灵》了。 这本书的出版社是中国长安,封面是由瀑布来装饰的,是淡蓝色的,与里面的故事十分融洽。这本书里讲述了146个感人故事,各个故事催人泪下,使人的心中满怀自责、愧疚。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最后的姿势》;一对喜好登山的运动员,为了庆祝儿子的一周岁生日,决定带着儿子爬上7000米的雪山。登山伊始,天气就像预报中的那样,风和日丽。

夫妇俩很快就轻松地到了5000米的高度。当他们正打算休息时,风云突起,雪花大舞,而他们却恰恰没有带定位仪,只能找个山洞避风雪。儿子在一旁三番两次的喝奶,母亲的体温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下降,她的生命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流逝。三天后,当救援人员赶到时,丈夫已经昏倒,儿子安然无恙,那位伟大的母亲却已被冻成了一尊雕像,但她依然保持着喂奶的动作,屹立不动。 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示;这世上,有好多爱,父爱母爱......有那么一种爱,只要一点,就能让人品味到天亮:有那么一种爱,不需太多语言,却让你有排山倒海的震撼。

父爱如山,父爱如海,父爱很深沉,是他无言的爱伴我在岁月里从容行走。母亲是我登天的云梯,没有她,也就没有我。母亲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成就未来的我们。有人说,母亲是纤绳,那我就是纤绳一端的风筝,我飞得越高,母亲就牵得越紧,在伟大的母爱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渺小......如果生活中缺少了爱,那就会显得十分枯燥、乏味。正如这篇文章,这里的母亲是那么伟大,可以为了自己一岁的孩子不要了性命,这让我明白了什么是母爱。母爱是生活中母亲为我做的一点一滴。母爱是多么神圣! 这本书给了我给了我那么深的启示,怎可一日不读它哪?我一天到晚把《感动心灵》这本书捧在手里,一刻也离不开它。

一天不读它,心里便十分难受,仿佛有无数只蚂蚁在啃食。有好几次,我被妈妈训斥后,来到房间,当我的眼泪如珍珠一样往下掉,我又捧起这本书,我脸上的泪水,一下子就被我擦干了,拿起书看了起来。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身边的每一份爱。身边的每一份爱都是很重要的,因为它们有一天会离你而去。我十分喜爱这本书。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喜欢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22 字

+ 加入清单

喜欢

非常喜欢。

因为,看书让我快乐、心静,让我懂得善良、乐观,让我有了好脾气、交到更多好朋友。每次捧着书的时候,每次沉浸在书的精彩故事里的时候,每次淋漓尽致地阅读所体验到的快感的时候,我都会很激动。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如今,在我的书架上,已经堆满了各类书籍。但是,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基本经典书。

看《稻草人》让我懂得善良

这一本童话书里的内容我都喜欢,但更喜欢《傻子》这篇。我感觉宁愿做一辈子“傻子”也不做一天聪明人,因为这里的“傻子”不是说一个人很傻,而是一个从不贪心的人。他愿在国王生气的时候,砍掉自己的头博取国王的快乐;捡到钱,一定要等待失主回来才肯走,在冬天的时候帮别人干活,自己不睡觉把被单让给师兄……他是多么善良,心里装着别人。

这种“傻子”似的善良,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我身边的同学、老师,有时候也是这样“傻”,心里只想着别人。而我呢?有时候也跟这个“傻子”一样,那次有个同学没有带美术用品,而我慷慨地借给了他,最后自己没有了,被美术老师批评一顿,最后还要向同桌借。不过,我愿意做这样的“傻子”,因为我很快乐。

读《木偶奇遇记》让我懂得乐观

这本书的主人公当然是匹诺曹,匹诺曹是一个木偶,他原来性格很不好,爱撒谎、自欺欺人、不爰学习……后来他被朋友叫去到玩具国玩,一到玩具国就变的更贪玩,导致后面变成了一只毛驴,最后有了仙女的出现才把匹诺曹改过自新,成了一个守信、爱学习、不贪玩的一个人,最后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匹诺曹的经历,不就是一个孩子的成长历程吗?

每个孩子在成长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也会像匹诺曹一样,爱撒谎、自欺欺人、不爱学习……可是经过老师和家长的教导,慢慢变好了。我原来也是如此,不够乐观,爱说慌,现在我也变的守信了,也变得乐观了。遇到问题时,我都会积极地克服。

读《坏脾气的玛格力特》让我有了好脾气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做人脾气不能太坏,因为玛格力特以前脾气很坏,导致没有人愿意跟她交朋友,她很孤单,后来,她慢慢改变了自己,收敛了脾气,人也变得乖巧懂事,就连她的姐姐小六、小七、小八也喜欢自己的妹妹了,大家都喜欢玛格力特了。

所以,一个人有好脾气是多么重要,我以前脾气也不好,因为一点小事都会跟同学大吵大闹,乱发脾气,很多同学不愿意跟我玩。慢慢地,我改变了自己,收敛了脾气,像玛格力特一样,拥有了许多朋友。

有人说,书像朋友,阅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好朋友。其实,书还像老师,每次读一本书,就像一位老师站在跟前,谆谆教导我,让我懂得许多道理。

就因为我爱读书,让我懂得善良、乐观、心静、好脾气,同时拥有许多“好朋友”。我将继续做一个阅读达人,继续在书海里畅游,努力到达知识彼岸,希望大家也做一个爱阅读的人哦。

喜欢书。

非常喜欢。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08 字

+ 加入清单

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他说的对极了,书可以让人得到丰富的知识;可以让人更有修养,让人受益匪浅。

我非常喜欢牧玲写的一本书--《丛林守护神》,它是《艰难的归程》姊妹篇,是我在看完《艰难的归程》后担心牧犬“阿蓬”的命运,缠着妈妈给我买的。该书主要讲了退休牧工老金带着牧犬阿蓬回到了城里的家,儿子、媳妇并不孝顺他,也不喜欢阿蓬,而且阿蓬不适应城里的环境还闹出了许多笑话,别人都嫌弃它。后来,因为阿蓬捉住小偷,大家对它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老金的儿子想发财,于是就把阿蓬偷偷卖掉了,好在老金几经努力把阿蓬找了回来。一次,老金邻居家发生火灾,阿蓬奋不顾身冲进火海救出了邻居家的婴儿,又救出了邻居家的女人,被火灼伤的阿蓬最后救出了邻居家的小狗娃,连命都快没有了,却因为把小狗娃的脖子上咬了一个印,男主人不愿意了,对阿蓬一阵拳脚相加。阿蓬对城市、对城里人的信任被彻底地摧毁了,于是,老金带着阿蓬离开了城市,回到了山林。老金成了护林员,阿蓬成了“护林犬”。在神奇的山林里,它结识了护林犬黑皮,丰富的山林生活给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在一场与疯豺的战斗中,阿蓬发现自己的儿女被垂死的母豺偷换,围绕是否收留义子,阿蓬和黑皮几近反目,后经老金调停,阿蓬充当了红豺的“义父”和“教练”,使幼豺健康成长。幼豺回归山林时,竟“恩将仇报”咬伤义母,阿蓬又经受了新一轮的考验......

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分:城市从来不是牧犬的归宿,牧犬是属于山林的,被牧犬养大的红豺最终离开了人类的庇护,回归了自然。不管是它们,还是我们,最终还是要踏上回乡之路......

同学们,让我们好好读书,丛书中汲取更多的知识、更多的营养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171 字

+ 加入清单

烽火连天,硝烟弥漫,尽显英雄本色;铁骨柔情,忠肝义胆,彰显男儿豪情。

——题记

可能这部的同名电视剧有很多人知道,但是书却鲜为人知,但是不管书也好,电视剧也好,共同展示的,都是那个年代的男人们不屈的本色,这部书也有一个响亮的名字——《亮剑》。

其实,我们所看的电视剧并不完全,删去了许多重要的内容,可能书真的很少有人读过,但重要的是自己喜欢

每当读这本书时,都会被书中男人们的精神所感动。书中把在抗日战争那种残酷的环境下中国军人们“死不做亡国奴”的气节完美的展现了出来。李云龙那战斗到最后一人宁死不降的骑兵连,坚守阵地八小时,决不放弃的六连,都是那个年代完美的爱国者。

读完这本书,也真正明白了草莽英雄的含义。李云龙,丁伟,孔捷都是草莽出身,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斗大的字不识一筐”,可就是这些人,把侵略者毫不留情的赶出国门。草莽又怎样,不照样打得那些黄埔高材生们落花流水。草莽之所以会成为英雄,是因为他们的信念,是因为他们的斗志,是因为他们能够死守自己的气节,都梁写的不错,我们敢于承认自己的草莽出身,但是我们这些草莽就是要做好给那些所谓的名门子弟优秀人才们看。

俗话说,“患难见真情”。这本书也毫无保留的体现了这一点。

作为李云龙与赵刚,两人真是生死与共的弟兄,两人的境遇也是如此相同——同样在战争中死里逃生,同样的经受了文化大革命的考验,又同样的宁死不屈,又同样的……两个人多少年不离不弃,两个人会毫无保留的互相批评甚至对骂,同样的,他们也毫无保留地吐露真情。战争中他们互相依靠,共同杀敌;政治场上,他们互相激励,不为乱党们的威逼利诱所击退,他们不亚于“高山流水”中的俞伯牙与钟子期。

其实,不只是他们俩,孔捷冒着政治危机,在李云龙最困难的时候出手相助,虽没有救走,但却保留了李赵两家血脉,也真算是兄弟了。他对警卫员说过:“保证李云龙绝对安全,有人阻拦,可以使用任何手段!”虽然有些鲁莽,但却是一片真情。同一个班里混出来的弟兄,刀光剑影这么多年过来了,还有什么不能帮的呢?

书中把电视剧中没有的攻打台湾,文化大革命的部分写得很好,写出了他们刚强的一面与柔情的一面。当李云龙知道自己的特种兵部队被困,全军覆没的时候,他悲伤的留下眼泪,仅是伤心与自责;当得知丁伟被害时,那种迷茫的眼神,尽是无限伤感;当赵刚把孩子交付给他时。两人话语中流露出的情感,无不是铁汉柔情的一面。可铁骨还是铁骨,宁死不投降,宁死不逃走,就是要让别人知道自己是将军,是那个曾经拼搏一生,戎马一生,枪林弹雨中誓死保卫国家的忠诚战士。

亮剑的精神已无须多作解释,人人皆已知晓。如果某些国家的人也能看到这本书,我相信,他们会对中国军人再添几分敬意。中国的军人是压不倒打不跨的战士,中国的人民是永远不做亡国奴的人民。《亮剑》中的精神就是永存心中的中国精神。

——逢敌必亮剑,剑锋所指,所向披靡……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9 字

+ 加入清单

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说。

没有书,我们的生活就不会那么充实。我爱读书,因为书能使我懂得做人的道理,让我明白什么是善恶,什么是美丑。

德国作家米切尔·恩德著的《犟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故事说的是一只叫陶陶的乌龟决定赶去参加狮王二十八世的婚礼,路上遇到蜘蛛、蜗牛、壁虎、乌鸦的嘲笑和劝阻,即使是听说狮王二十八世已经去世了,仍然坚定地继续往前赶路,最终参加了狮王二十九世的婚礼,实现了自己的愿望。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故事情节生动,吸引我,更重要的是在这本书中,我找到了(next88)自己的影子。我仿佛就是那只犟龟,做什么事都慢慢吞吞,别人都开始写作业了,我的笔还没有拿出来;放学了,其他同学都排好路队了,我还在教室里整理书包……不管做什么事情,我总是比别人慢一点,妈妈老说我是一只乌龟。我速度虽然慢,但不管什么事情,我总是把它做得最好。这不,英语书写我总是得A五星,语文老师也经常表扬我作文写得好。这不就是“犟龟”的执着精神吗?

我喜欢这本书,我喜欢犟龟陶陶。“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我会像陶陶一样,认准目标,永不放弃。我坚信“有梦想谁都了不起,有勇气谁都能创造奇迹。”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我喜欢的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7 字

+ 加入清单

高尔基曾经说过一句话:籍是人类进步析阶梯。我看过很多书,有《小红帽》、《长袜子皮皮》、《昆虫记》……但我最喜欢的是《昆虫记》。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布尔。法布尔非常喜欢观察昆虫,他把自己观察到的昆虫都真实地记录了下来。法布尔也很仔细,用不同的方式来找昆虫的特点,他写的昆虫记大多有二十几本呢!

有一次,我到图书馆里准备借一本有关蜜蜂的书,忽然,那本《昆虫记》映入了我的眼帘,被我深深地吸引住了。我知道这书里面的内容跟蜜蜂有很密切的关系,于是我找了很久的蜜蜂来仔细观察。

我借了《昆虫记》回到了家以后,就把书放到阳台上看。突然,有一只蜜蜂飞过来,书上的和这一模一样,哦!原来这是节腹泥蜂呀!《昆虫记》还说了节腹泥蜂是个厉害的捕捉能手,可以捉住全部的象鼻虫,不管再好、再强、再厉害的象鼻虫都可以被随时捉住的。啊!原来捕捉能手——节腹泥蜂这么厉害啊!有着无敌的能力啊!

第二个艺术专家那就是——砂泥蜂,砂泥蜂的外形十分有趣,起先是一个矮矮胖胖的幼虫,慢慢地就变成了高高瘦瘦的砂泥蜂,大概有一根面条和铅笔这么高,看起来非常苗条。砂泥蜂有很多种类,比如银色的砂泥蜂……

我看完关于砂泥蜂和节腹泥蜂的内容,它们的确都是很厉害的昆虫。法布尔的《昆虫记》,都是他认真、仔细观察的结果,才写出了各式各样个性鲜明的昆虫。以后,我要博览群书,像法布尔一样仔细观察生活中的事物,做一个热爱大自然的有心人!

同学们,你们喜欢看书吗?那就看看《昆虫记》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8 字

+ 加入清单

,就像一对翅膀带我们自由飞翔;书,就像一轮红日温暖我们的心房;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们展现出一幅幅优美的画卷。在我读过的众多书中,让我百看不厌的一本书是《王二小》。

《王二小》这本书给我们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从前有一个小英雄叫王二小,他常常一边放牛,一边替八路军放哨。有一天,日本鬼子来扫荡,走到山口迷了路。日本鬼子看见王二小在山坡上放牛,就叫他带路。王二小装着顺从的样子走在前面,把日本鬼子带进了八路军的埋伏圈。突然,四面八方响起了枪声。日本鬼子知道上了当,就用刺刀刺穿了王二小的胸膛。这时候,八路军从山上冲下来,消灭了全部日本鬼子。小英雄王二小就这样牺牲了自己保护了全村人。他牺牲时年仅十三岁。

读了这本书,我被小英雄王二小的临危不惧、机智勇敢的精神所深深感动。今后在生活和学习上遇到困难时,我也要像王二小一样勇敢、坚强、机智!做为一名现代的小学生,我们要加倍珍惜革命前辈给我们带来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做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2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我要跟大家分享的是美国作家怀特的童话《夏洛的网》。

先介绍一下这本的作者怀特,怀特在美国有多重要呢?1985年,86岁的怀特逝世,《纽约时报》发表讣告,其中有这样的句子,称“如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一样,怀特的风范与世长存”,而且,美国知名文化类刊物《纽约客》对怀特做出了一个最为世人认可的评价,说他是全世界最适合做朋友的作家。

这本书讲的故事非常新奇,是一只蜘蛛和一只猪之间发生的故事。具体地说,就是一只蜘蛛织出的字救了一只猪的故事。怎么样,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像绕口令呢?那你恐怕就会很好奇了吧,什么样的蜘蛛不但能织网还能织字?织了字为什么又能救了猪?蜘蛛和猪,到底是什么关系?

故事里面的这只小猪威尔伯,在和蜘蛛夏洛交朋友以前,他一直是长期自卑的,因为他生下来是一只落脚猪。什么叫落脚猪呢?猪妈妈生下一窝小猪,最后出生那只一般体型比较弱小,吃奶的时候抢不到前面去,总是抢不过比他强壮的哥哥姐姐,最后的命运一般就是被淘汰掉了。威尔伯就是这样一只可怜的落脚猪,所以他一直有心理阴影,很自卑,多亏后来幸运地碰到了夏洛这样一个好朋友,有了她的帮助,这才逐渐自信起来的,成为一只谦卑的明星猪。小猪经历了一个这样从自卑到谦卑的成长过程。

读完这本书我对“谦卑”一词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谦卑不是自卑,自卑是一种不健康的心理状态。谦卑呢,前提是自信,就算取得了某种成功也永远不骄傲,永远接地气,不摆架子,不高高在上。把这本书分享给大家,希望我们都能从中受益。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我的课外书

全文共 628 字

+ 加入清单

我爱上课外还是因为一件偶然的小事呢!

记得在我二年级的时候,有一个周末,我象往常一样做完了所有的功课,感到无事可做,有些无聊,便顺手从架上拿了一本崭新的《童话故事》,这本书是妈妈一个月前给我买的,可是平常不太爱看书的我却一直没有碰它,它已经躺在我的小书架上足足睡了一个月的觉了。

我随意地翻开书,漫不经心地读了起来。渐渐地我被书里那动人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仿佛身临其境,置身于那美妙的童话世界。我仿佛亲眼看到了那愚笨的国王 被奸诈的大臣戏弄;聪明的王子利用智慧识破了商人诡异的计划;诚实的农夫拾金不昧,那一篇篇童话故事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从此以后,我真的爱上了读书,并以它为乐趣。现在我的书架上已经摆满了各式各样的课外书,有《格林童话》、《三国演义》、《十万个为什么》、《少年文学》、《神秘的地球》……虽然每天的课程安排得都很紧张,但我每天还是挤出时间来看课外书。

一天晚上,做完作业后,我手捧一本《中华上下五千年》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书中图文并茂,它让我知道了中华民族的悠久的历史,从远古的传说到夏、商、周文 明,从十六国到南北朝,从隋、唐、五代到宋、元、明、清……在历史长河中,中华民族生生不息,拼搏不止,英雄豪杰辈出。不知不觉时针已经指向了十二点,在 妈妈的再三催促下,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上床睡觉。

课外书不仅使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它还是我的良师益友,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它给我的课外生活增添了无穷的乐趣,它将伴随我成长的每一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50 字

+ 加入清单

我最喜欢的一本是《鲁宾逊漂流记》,他的作者是著名作家笛福。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他告诉了我如何在野外生存,另外,我非常欣赏里面那个机智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主人公——鲁宾逊。”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是妈妈送我的,我刚看了几页便爱不释手。

这是一本历险小说,它主要写了:小说的主人公鲁宾逊非常喜欢航海,他不顾家人的劝阻,执意去航海,终于,在一次航海中,他所乘坐的一艘轮船在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海浪把它卷上了一个小岛,这座小岛荒无人烟,他开始了自己的历险生活。

他做了一只木筏,将沉船上所有能用得着的东西一一送到岛上。他用帆布搭了一个帐篷,作为栖身之处,并将船上运来的东西储存在这里,靠从船上运下来的食物生活。

有一次,他偶然发现了一些大麦种子,并把他们种下,到秋天后,他收获了许多小麦,并用它们制做出了面包。他又捕捉并驯养了一批山羊作为他肉食和奶的来源,又养了一群小动物作伴。

若干年后,他从野蛮人手里救回了一个俘虏并给他起名为“星期五”。从此,“星期五”成为了他忠实的朋友与仆人。他们在荒岛生活了整整28年后,终于得到了离开荒岛的机会,接着便回到了自己日夜思念的故乡。

读了这本书后,我体会到了为生命而奋斗的滋味。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鲁宾逊漂流记》。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我的一本课外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3 字

+ 加入清单

哲学,听起来很深奥,离我们很远。“并不是这样的,它其实就在每一个人的身边。”仿佛是苏菲在我耳边轻轻地说道。苏菲是谁?她就是《苏菲的世界》中的女主人公。

一个名叫席德的小姑娘,收到了父亲艾伯特少校为她的生日所写的一本关于哲学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苏菲有一天收到了一封信,上面有三个“奇怪的问题”。从此,苏菲开始和神秘的“哲学课老师”学习哲学。《苏菲的世界》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相信你一定听说过这个著名的哲学问题。假如仔细地推敲起来,一定会越想越糊涂。本书开头的那封来信就提到了这个问题。就是它,勾起了苏菲的好奇心,也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接下来,从苏格拉底开始,一部西方哲学史慢慢出现在苏菲和我的眼前。在学习哲学的过程中,苏菲无意中和老师艾伯特发现两人不过是一本书中虚构的人物,他们所在的世界发生了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的幕后主使就是作者——席德的父亲少校艾伯特。于是两人密谋逃出这本书,在两人成功之后,艾伯特的书就结束了。

但是我们手中的《苏菲的世界》却没有结束,席德隐隐约约地感觉到,苏菲确实逃离了这本书,并且她真的来到了席德的身边。而故事到这儿,留下了一个“席德能否感知到苏菲的存在”这个悬念,就没了后续。只留下我无限的遐想与迷茫。

迷茫来自于一些萦绕在我心头已久的问题:“如果我们人类的文明总有一天会消失,那么我们奋力在宇宙间留下自己的痕迹究竟是为了什么?甚至,有没有可能我们的世界也像苏菲所在的世界那样,只是一个由作者操控的书中的世界,或者是在一个人的幻想之中?”这些问题都是我无法解答的,却引领着我,一步一步地走近那神秘而陌生的哲学。

假如我意识到某个东西终有一天会消逝而不是永恒,那么我会更加珍惜它哲学,对于我来说,它可以在让我们意识到生命的渺小与短暂之后更加去珍惜这个美好的世界。

伴着书香,请让我在沉思之中,揭开哲学的面纱,初识哲学世界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399 字

+ 加入清单

这是一本集有新编小小说的,它反映了人间的真情和善良,是一本感人肺腑的书。

这本书的来历不同寻常,是老师赠送于我的。拿到这本书,我粗略地翻了翻,立即被里边生动的语句,感人的故事迷上了。

“叮零零”,下课了,我捧起书。津津有味地看着,不时抹了抹掉出来的泪珠,继续往下读。“叮零零”,上课了,我见老师还没来,忙抓紧时间,老师来了,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包里。

一整天,我都魂不守舍,就像被书勾走魂。

放学,走在路上我不敢看书,生怕出了什么事。一到家,我便迫不及待地拿出书,有滋有味地读了起来。我遨游在书的王国里,忘了别人,也忘了自己。“开饭了!”我被奶奶的呼声拉回了现实。我眷恋地看了看书,拿起筷子,赶紧吃饭。三下五除二,我吃好了饭,又沉浸在一篇篇动人的小说中。

就这样,我仅花了一天的时间就看完了这本书。现在也只要一有空,我就会忍不住再拿来看。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欢乐,也丰富了我的业余生活。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我喜欢书优秀

全文共 495 字

+ 加入清单

我最喜欢的一本是《西游记》,书中写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在取经路上遇到了很多困难险阻,最终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我看完了这本书,思绪万千,下面我就来讲讲我想了什么。

首先,我要学习他们身上的优点。唐僧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在《三打白骨精》这一回中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尽管他分辨不出人妖,但他看到孙悟空打死了变化成人形的白骨精后,急火攻心,念紧箍咒惩罚他,还要赶他回花果山??这全都是他那颗仁慈的心驱使他这么做的呀!由此可见他有多么善良。孙悟空心里总是装着师傅,就算自己被赶回了花果山依然时刻牵挂着唐僧,生怕他被妖怪抓去。多么重视的徒弟呀!猪八戒原本是一个贪生怕死、迷恋酒色的家伙,但经过取经这几十年的“改造”,逐渐克服并改正了自己的缺点,成为了一个正直的人。至于沙僧,他虽然比较愚钝,但他和孙悟空一样忠诚,愿意誓死保卫唐僧。这四个人都是我学习的榜样!

这部书的情节紧凑,一环扣一环,引人入胜。有一天晚上,九点多了,妈妈叫我去睡觉,当时我正在看《西游记》,便请求她让我看完这一回。她同意以后,

就先睡了。结果,我看完这一回又看了两回。回过神来时,已经十一点一刻了。 啊!《西游记》,你是我生活中一颗璀璨的金星!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18 字

+ 加入清单

喜欢有很多很多,像一颗颗在天上闪亮的星星,它门都给我带来了快乐、知识,让我快乐茁壮的成长,但是我最喜欢的书是《阅读世界》。

那是我5岁的时候妈妈给我买的的一本书,当我翻到第一页时,看到的是关于新年的,像新年的传说……还有一个小传说,那可是我怎么看也不烦的小知识,同学们你们知道最年长的寿星有多少岁吗?花甲重开,又加三七岁月,古稀双庆,更多一度春秋,小朋友们你们猜是少?嘿嘿,对了,就是141岁,因为花甲是指60岁,重开是指2个60岁,三七岁是21岁,所以就是141岁,古稀是70岁,双庆就是2个70岁,更多一度春秋是1岁,当然也是141岁,两个都等于141岁所以中国长寿就是141岁,还有咱们家家都吃团圆饭——饺子,还有饺子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的故事。

这本书现在还在我的书柜和脑子里,每当我看到新书,我都会再看一看,就像尖刀了久违的朋友,那样亲切,书给了我们知识,给了我们理想,书像一把金钥匙打开了我求知的门,也带我的走向人生之路。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我喜欢看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83 字

+ 加入清单

我是一个非常喜欢的女孩,在我没上幼儿园之前,爸爸,妈妈晚上经常给我讲故事,我就习以为常了,晚上我没听故事,就睡不着。可是爸爸妈妈工作太劳累,不想讲,我就缠着他们,他们禁不住,就把我送进了幼儿园。自从我上了幼儿园,认识的字多了,就自已找书看,不用再麻烦爸爸妈妈了。看书既让我快乐,又让我头疼

我每天若都看书,可我就那么几本书,一下就看完了,我让爸爸买,他不买,我向别人借,可她们太小气,死也不肯借。我就只好缠着爸爸,每天都要在他的面利嚷嚷几句。爸爸禁不住我的软磨硬泡,就在邻居家夏儿家借了十几本书。这些书我都喜欢看,有时,为了看书,弄得我废寝忘食,爸爸就说:“早知道就不借书给你看了。”“哼!那几天我没书看,我觉得好无聊,简直是度日如年,这次就当补偿我了。”,“唉,这孩子……”爸爸无奈地摇了摇头,转身走了。为了弄书给我看,我常常头疼。

还有一次,妈妈在家里炆排骨,我正在认真地看书,这时,妈妈接了一个电话,就对我说:“静儿,妈妈有事出去一下,厨房里炆了排骨,到了5:15分就把插头拨了。”“嗯”。我答道,可我的目光还在看书上。长针指到了15分了,我不知道,还在看书。等长针指到了30,妈妈回来了,问:“静儿,插头拨了吗?”“插头……”我的脑海里闪过一道闪电,我惊呆了。妈妈见我这副模样,就明白坏事了,赶紧把插头拨了。她打开锅盖,拿着筷子夹了一块肉,只见,肉就像水豆腐一杵,不着力,往下掉。妈妈生气了,对着我叼吼:“你真是的,十几元钱一斤的排骨就变了‘粥’了。”可是我把妈妈的话当做了耳旁风,继续看我的“宝贝”书了,不过,读书也给我带来了好处。

在上一年级的时候,我和我的小伙伴经常一起玩。有一次,我们讲故事,开始时我不知道讲哪篇。后来,我想到我以前看过一篇文章叫《三只小猎,非常有趣,我讲给了我的小伙伴听,她们都乐坏了。她们还让我讲,说是很好听,我高兴极了。回忆着以前从书上看到的故事讲给了她们听。我被她们称为“故事大王”,我的心里像吃蜂蜜那般甜。

读书真好!我喜欢读书,读书既让我快乐,又能让我获得知识。我之所以这么聪明,是因为我喜欢读书。记住: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9 字

+ 加入清单

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有自己喜欢,而我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它的作家是杨红樱。

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养着一只腊肠狗,腊肠狗在那个家里非常受宠。那家里的腊肠狗具有纯种德国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比如忠诚、机智、刻苦、坚韧,它几乎就是这家人的骄傲。后来,刚出生不久的牧羊犬帅仔来到了这个家,腊肠狗就成了帅仔的保姆狗。他全心全意的照顾帅仔,几乎寸步不离,帅仔对腊肠狗(老头儿)也是百般依恋。帅仔一天天长大了,越长越漂亮,真是人见人爱。主人们渐渐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身上,腊肠狗老头儿失宠了。老头儿认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他的爱,所以他嫉妒帅仔,他要除掉帅仔。

后来,保姆狗为了除掉帅仔,在翠湖公园里制造了几起十分可怕的凶案,后来被笑猫和马小跳几个孩子依次救活。最后保姆狗死于一场奇怪的车祸。嫉妒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使人,也会使狗,使猫丧失理智,做出一些疯狂的蠢事来。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灵仿佛受到了神圣的洗礼。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美丽的天空下,好好活着。保姆狗老头儿也一样,但是他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帅仔头上的那片天空呢?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68 字

+ 加入清单

我最喜欢的一本歌颂了人们的美好的心灵,这本书故事有时令人感动,有时也令人捧腹大笑,它就是加拿大作家蒙格玛丽写的-----《绿山墙的安妮》。

这本书的大致内容是:安妮、雪莉从小父母就不在她身边,好心的邻居将她扶养到了6岁,就把她送进了孤儿院,住在绿山墙岛上的马修和玛瑞拉收养了她,玛瑞拉严厉地教育安妮,她上了学,在家里也是一位能干的小姑娘,并认识了戴安娜,很快,安妮因为诚实纯真的性格得到了真挚的友情,她和戴安娜是一对不分彼此的好朋友,安妮因为天真活泼爱幻想而闹出了不少笑话,她通过努力学习,考上了一所很有名望的大学,马修被击倒后,安妮为了照顾生病又寂寞的玛瑞拉,放弃了大学,到家乡当了小学教师。

在马修和玛瑞拉收养安妮时,我体会到了他们的善良;在安妮和戴安娜所发生的事情时,我体会到了她们纯真的友谊;在安妮努力学习时,我体会到了她强烈的上进心;在玛瑞拉严厉教育安妮时,我体会到了她的用心良苦……

街道上,一位衣衫简陋的小女孩用乞求的目光看着过路的行人,可没有一个人可怜她停下来给她钱…‥我问了问她的情况,原来这位小女孩的父亲去世了,母亲最近又病倒了,她不得不放弃学习来这儿乞讨,为母亲治病,我联想到了与她身世有几分相似的安妮,便把身上所带的钱都给了她,行人也纷纷赞叹这位小女孩的孝敬心,都解囊相助。

这就是《绿山墙的安妮》带给我的启示和帮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400 字

+ 加入清单

喜欢可多了,五花八门。可属我最喜欢的书,那就是《女生领地的捣蛋鬼》。

当我刚看《女生领地的捣蛋鬼》这本书时,还不懂里面所要告诉我们的含义。觉得这本书一点儿也不新奇。可我又想起妈妈曾对我说,读书不能囫囵吞枣,一定要精读,读懂里面每一句话的意思才行。我又下定决心,打算再仔仔细细地读一遍。

我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读啊读,我越读越起劲。我读到第五篇时,仿佛进入了这本书中,吸取着这本书的知识,分享着快乐。与作者在沟通似的。我感到无比的幸福,我读了好一会儿,终于再一次把这本书读完了。我好像重新认识了这本书。因为我在这本书身上找到了许许多多的知识,与他的心灵沟通了一下。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情变得轻松了。身上那块有着压力的石头彻底不见了。读了这本书,仿佛身边的东西都是崭新的。读了这本书,我像是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感到这个世界非常的美好。这就是我读完这本书之后的感受。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因为他给我带来了快乐。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99 字

+ 加入清单

在我的房间里所有的都会把你引进知识的海洋,那些画着精美的图案和写得生动的故事书都不如我意,而我最喜欢的是《皮皮鲁和舒克贝塔》

这本书大概的内容是:一只小老鼠叫舒克,它生长在一个名声不好的家庭里,驾驶玩具飞机离开了家。贝塔也是一只小老鼠,它因为经常吃不到饭,只好开着玩具坦克出走。舒克贝塔经过一场战斗,才彼此成为好朋友。它们经常做好事,得到了动物们的欢迎,之后,舒克贝塔又和一个热心的男孩---皮皮鲁成为好朋友。两只老鼠的做法曾让猫感动,曾让猫改变了对老鼠的看法。……最终,舒克贝塔成立了飞行公司,并有一只叫海盗的坏老鼠给它们捣乱,舒克贝塔始终与海盗战斗着……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要退缩,要勇于去面对。两只渺小的老鼠竟然成立了飞行公司,并不断向成功走去。这说明了任何弱小的事物只要努力,就会成功。我们不能从一个家族的名声而看待对方。要与他现在做的事情看待。舒克贝塔虽然只是两只小小的老鼠,但它们做的事情却令人感动。动物们没有知道它是老鼠而躲它,而是用关爱的心态看待它们,某些方面我们要向动物们学习,见到需要帮助的人要去帮助他,做个助人为乐的孩子。

这本书内容精彩,使我回味无穷。我喜欢这本书。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