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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阅读:我喜欢树叶(精品20篇)

我喜欢画马,那是因为我喜欢马的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作文阅读:我喜欢树叶,请各位读者好好欣赏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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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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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6 Read the novel "Living" reading notes 6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我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能够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简便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我,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当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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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培根随笔》阅读感受和启示

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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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随笔》为英国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和哲学家的弗兰西斯,培根所著。《培根随笔》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思想家》、《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一生中相当的重要。

在《论猜疑》中培根说道:“当你产生了猜疑时,你最好还是有所警惕,但又不要表露于外。这样,当这种猜疑有道理时,你已经预先做了准备而不受其害了。当这种猜疑无道理时,你又可避免因此而误会了好人。可见在人生中猜疑是人的思想在作乱。

在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论美》篇,这是一篇关于“美”之作,语言简洁,内涵丰富,充满哲理性。“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人生观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要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在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才是令人肃然起敬的。只有这样,美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论嫉妒》中,我也领会不少,彼此越了解,嫉妒心将越强,人可以允许一个陌生人的发迹,却不能容下让身边人出现种种上升的趋势。但一个循序渐进地高升的人却往往不会招来嫉妒。因为这种人的提升被看作是正当的。

嫉妒在人的生涯中是必经的道路,而同情心总是医治嫉妒的一味良药。但有多少人能明白文中的道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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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阅读《茶馆》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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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在这个寒冷的季节里总让人有一种“暖气熏得学子醉”的感觉。为了让自己不那么有睡意,我总要在学习到有点乏意的时候随便找一本书来看看。这一天下午,《茶馆》跑到了我的手里。

应该是上大学后,有了更多的机会可以看到舞台戏剧演出。学校的两大话剧社团——“梵音”和“黑白”的给力演出也让我对这一艺术形式有了更多的兴趣。细数上大学以来,看过《称心如意》、《太阳城》、《忠孝两全》、《借我一个男高音》、《求是魂》等剧。

其中《称》看过两版,觉得最赞的是《忠孝两全》,最近才看的是《求是魂》——还是两家社团的合演,也着实不错。每每看剧,都会让我有一种正能量传递过来,一方面是演员们演出的成功和看剧的缓解压力,更重要的方面我觉得还是演员的热情,这种热情总能打动我。我想我还会继续关注这一领域的吧,渐渐地让这也发展成为一种兴趣,也挺好的。

还是说回《茶馆》吧。要说最大的感受,那无疑是认识到看剧本和看表演是两种迥然不同的经历——这也让我不得不佩服编剧、导演和演员。如果没有很好的舞台感受天赋(例如我),很难把这样的文字转换为舞台的东西。当然了,更难的是把舞台的要表达的东西凝聚在纸上面,这就是编剧的能力所在啊。

老舍的《茶馆》让他成为了不仅仅是一名出色的小说家,更成为了一名懂得多种艺术形式的作家——就像他把小说转换成话剧,一种舞台感更强的事物。他自己也说过:自己曾经把舞台剧剧本写得一团糟。当然我们知道所谓的一团糟不是没有生活性、艺术性、深刻性,而是一种舞台感。

在老舍刚开始接触这一艺术形式的时候,正是宣传抗日、宣传思想的重要时期。他深深明白“演”的重要性,虽然一开始“小说味”太浓是最大的舞台败笔,后来老舍也成功写出了像《龙须沟》的成功话剧。也正是有了老舍的努力,才有了与《雷雨》齐名的《茶馆》。

其实说句实在话,我还真看不懂《茶馆》经典在哪里,不知道是少了时代体验还是艺术细胞还有待训练。事实上,我在看完纸质版后,更希望有机会到剧场看舞台表演去。就像老舍说过的那样“演员也是艺术家”。就让这些艺术家来给我解惑吧。在此之前,我还是先写作业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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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我喜欢上了阅读作文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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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妈妈帮我买了一本周老师推荐的《走进阅读》。

昨天晚上妈妈对我说老师在家长会上说得话,说:“现在做阅读要从平时抓起,原来那本《走进阅读》太乱了,我帮你买了本新的,你从头重新做起,每一篇用15分钟左右完成,你今天就完成两篇,有仔细认真。”“好!”我兴奋地说。

吃完晚饭我就开始做了。第一篇并没有什么难点,都可以从文中找出答案。可第二篇就难多了,有些题目就要靠动脑筋完成了。“挺得意?”我说“挺应该是不错的意思。”我把不错放进了句子中读了一下,可怎么也读不通,看来不是这个单词。我绞尽脑汁不停地想。突然我眼前一亮,“十分”。我把“十分”放进句子中读了一下:“小松鼠左看看,右看看,还十分得意哪!”读出来了,想出来了,我心里又是开心又是激动,这是我有史以来做阅读让我开心的场面!做着做着,又做到一题,也是——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我在课余还参加了个语文训练班,语文老师曾和我们说过,概括文章只要记住:一句话,什么时候,谁,在什么地方干什么,结果怎样,就可以了。于是我拿起铅笔在文中划出以上要求的句子,最后我用了简短的两句话概括了这段文章。我又一次开心地叫了起来。这时我才发现我一点点喜欢上了阅读。我把阅读给了妈妈让她帮我对一下。我只错了一道题,我开心地叫了起来。我又主动提出再做一篇,结果也是全对。我悟出了一个道理:阅读并不难,题目的答案基本都可以从文中找到。只要多读几遍文章就一定会找到答案的。

我就这样喜欢上了阅读。它让我变得快乐,也让我懂得更多的道理和许多课外知识。

[关于我喜欢上了阅读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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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名人传》阅读体会感想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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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向善,爱自由高于一切。就是为了御座,也绝不背叛真理”——贝多芬

“愈是我痛苦的就愈让我喜欢。”——米开朗基罗

“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托尔斯泰

这是《名人传》中出现的三个人,而《名人传》包括了《贝多芬传》、《米开朗基罗传》、《托尔斯泰传》三篇传记,描写的一个是音乐家,一个是雕塑家,一个是小说家。他们虽然各自所处的领域不同,但是在人生忧患困顿的征途上,他们为寻求真理和正义,为创造表现真、善、美的不朽杰作,而献出了毕生的精力。他们坚信只要自己的灵魂能够坚韧果敢,不因悲苦与劫难一味地沉沦,那么就一定能冲破肉体的束缚,奔向人生的崇高境界。

在这三位伟人当中,我最佩服的就是贝多芬了。他们对音乐有火一般的热情。先后创作了许多优秀的作品。他的作品深邃而辉煌壮观,充满了幻想。但是灾难还是无情的降临到他的头上,在1802年,他意识到自己的听力障碍已经无法愈治,而且会很快恶化。那意味着他可能永远不能进行创作了,这是多么大的打击啊!但他却能顽强地和命运抗争,这也许是他后期能写出这么多不朽的作品的原因吧,这种对生活对命运永不放弃的精神正是我们该学的。

作为现在的6年级学生,学习上的苦难越来越多了,面对一系列的困难和压力,我们是不是也要向贝多芬那样的精神呢?

让我们借着贝多芬的光芒、《名人传》的光芒,再一次擦亮自己的眼睛,学习他们的精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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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鹿斑比》亲子阅读感悟

全文共 1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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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之前一直听说过由奥地利著名作家所著的《小鹿斑比》这本书,却一直没有机会去阅读。这是一部关于爱和生命的长篇童话,讲述了一只小鹿的成长故事,故事从小鹿斑比出生后,结识了森林中的其他同伴,经历了季节更替、生存磨难,遇到了很多疑惑、困难、迷茫和挫折,在这过程中它不断地了解外部世界的复杂和残酷时,也让心灵在不断的成长,最终成为一个像老鹿王一样有威严、可以独挡一面的新鹿王。整本书其实描述的就是一个孩子完整的成长过程。

今天以一个母亲的身份和视角翻开这本书时,看到的和感悟到的却是更多不一样的东西:

一、让孩子学会独立思考

每个母亲在历经了艰难的十月怀胎后,对呱呱坠地的小生命都会付出一种无法用任何言语来表达的无尽的爱,以及整个家庭对小生命的呵护和关爱,让孩子从小都在众星捧月般的环境里成长,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让很多孩子失去了独立生存和独立思考的能力。而小斑比在出生后不久,开始喜欢思考时,鹿妈妈会故意不给他完整的答案,而是让他自己去寻找答案,小斑比会觉得很有意思,因为这样他能学到更多的东西,渐渐的会爱上思考。孩子也是一样,在遇到问题时,家长引导,让孩子自己去寻找答案,爱上思考,以后遇到问题便会习惯性的自己去思考,而不是一味的寻求帮助。

二、让孩子学会自我保护

小动物们从生下来开始,妈妈教授的最重要的一项技能,便是学会自我保护,如何在遇到危险时,可以全身而退。而被人类收养过的戈波,重返森林后已经丧失了自我保护的能力,不知道什么是危险,如何保护自己,最终倒在了人类的枪下。在当今的社会里,我们家长所要做的是不断的去教会孩子如何学会保护自己,如何在遇到危险时,不慌乱,运用自己所学到的技能和知识来保护自己。美好的生命高于所有的一切。

三、让孩子学会独立

最重要的,也就是贯穿整本书的,学会独立!当斑比渐渐长大时,每当想靠近妈妈在怀里撒撒娇时,妈妈总是把他推开,告诉他已经长大了,经常会训练斑比独自一个人在家;斑比也永远记得第一次见老鹿王的时候,老鹿王就告诉他:“得学着独自生活”“必须一个人生活,只有这样才能学到更多知道,懂得生存的道理,而且也会活得更久。”这也我们每个家庭应该教会孩子做到的,不要总是觉得孩子还小,不会做,要让孩子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独立能力较强的孩子责任心也会比较强,以后走上社会更是可以独挡一面,成为对祖国、对社会有用的人。其实很多时候,不是孩子不够独立,而我们做家长的舍不得放手。

《小鹿斑比》这本书是值得细细品味和研读的,向鹿妈妈和老鹿王学习,努力让孩子成为像小斑比一样勇敢、坚韧、会思考、有自我保护能力、独立坚强的小鹿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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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最新喜欢美丽的春天话题

全文共 11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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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呀,看呀,春天它来了。大地一片生机,一个迷人的季节,看,它来啦,迈着悄无声息的脚步正在向我们走来,向大地的一片生机展示它的美。小草偷偷的冒出它那尖尖的头,正在探视着春天的色彩。它那纤细的小手臂也随之迎风飘扬,就像由于春天的到来而欢欣鼓舞,冰冻的河水也随春天的到来融化了,一条条溪流向东而去,看,这充满生机的一切都在告诉我们,春天来了。 Look, see, it is here in spring.The earth is vibrant, a charming season, look, it is here, and the silent footsteps are walking towards us, showing the beauty of the earths vitality.Xiao Cao secretly emerged from its pointed head and was visiting the colors of spring.Its slender small arm also fluttered, just like the arrival of spring, and the frozen river water melted with the arrival of spring.Tell us that spring is here.

春,一个团圆的字眼,一个悦耳的字眼,一个奋斗的季节。她迈着轻碎的小步伐随着微风向我们走来,同时她也带了滋润万物的春雨,淅淅沥沥,淅淅沥沥,竹笋弟弟妹妹们听见雨弟弟的脚步声都不约而同的探出脑袋好奇的望着周围的一切,听那节奏般的音乐吸引着他们努力向上生长着。冬眠的动物听见雨弟弟的呼唤声,都睁开那明亮的眼睛,随着雨弟弟的到来去寻找春天的脚步声。听,一曲美妙的声音,向我们宣示春天来了。

温暖的春呀,闻着便能得到沁人心脾的香,那种香是多么令人舒适,春天带来了色彩。桃树开了花,嗅一嗅,满鼻飘香,香的让我们感受到春天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欢呼。躺在开满花香的草地上,使劲用鼻子嗅一嗅,便猛然间觉得清新的空气中弥漫着花香的味道。

让我们沉醉于鸟语花香的世界,让我们感受到春天的脚步近了,让我们感受到春天带来温暖和安慰。农田里,农民伯伯们那忙碌的身影,燕子们纷纷从南方飞回来了,油菜花开了,河水唱起悦耳的步伐向前冲了。

春天是人们所向往的季节,人们总是在这个季节做好了自己的打算。俗话说得好:一年之计在于春,每一日之计在于晨。春天的到来就已经暗示了我们应该从今天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年中春的到来做起,好好学习,发挥自己最好的潜力,取得一个好的成绩,长大后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努力建设祖国的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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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傲慢与偏见阅读感想800字

全文共 1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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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出自英国作家奥斯丁之手的浪漫爱情小说,其中一直夹带着浪漫最大的“敌人”——现实!没有浪漫的爱情就失去了其本身的美好的色彩,但小说中种种门当户对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却充斥其间。

小说共写了四桩婚姻故事,可以说这四桩婚事代表了世界上各种类型的婚姻。文中着重描写的是最单纯、最纯粹的爱情——不是为了财富,不是为了地位,仅仅是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爱情。

其中最荒谬、最令人不齿的是贝内特家族的小女儿与威科姆的婚事。威科姆是一个表里不一的伪君子,险些欺骗伊丽莎白,后伊丽莎白在其舅舅舅妈的规劝以及自己理智冷静的控制自己的感情之下,没有上他的当。是谎言终究会被揭穿:达西戳穿了他的谎言。可是谁知小女儿放荡无知,竟和他私奔了!最后还是在达西的资助下才有钱成婚,婚后还自诩幸福。这种由无知导致两人不顾一切结婚,自以为幸福,却不知遭了多少人的唾弃、鄙视。

第二桩婚事明显简单了许多:结婚的目的就是为了金钱和财富,没有任何感情基础。夏绿蒂和科斯林可所谓门当户对,金钱成为他们俩唯一的挂钩。虽然婚后并不算幸福,但不得不承认,钱改善了生活,过的并不差。现在像这样为钱而婚的、没有感情的婚姻早已屡见不鲜。

宾利与简的爱情故事算是大众的表现了,两情相悦,众望所归。虽免不了过程有些曲折,但终究在亲友祝福、父母见证下完婚。婚后幸福而美满,和睦且融洽。

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爱情可算的上是难能可贵了。达西对伊丽莎白的一见不钟情,二见却倾心的感情一直持续了下去,伊丽莎白对他则算是日久生情。两个人闹过矛盾,吵过架,翻过脸,伊丽莎白还曾一度讨厌他,但最后在达西的耐心解释下,一封真情流露的长信,揭穿了威科姆的真实面目,为自己洗脱那些污蔑他的谣言,使伊丽莎白对他刮目相看。后来达西对伊丽莎白一家人给予帮助,一点也没有他那傲慢的特性和那种上流社会的偏见,终于感动了伊丽莎白——她曾今还拒绝过达西的求婚,达西竟然还能伸出援手,不变感情——文中许多描写两人心理的句子很值得回味。两人最终结成百年好合,也算是来之不易的幸福。

全文四桩婚事犀利批判当时社会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在于金钱财富,而文章中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则犹如镜中花、水中月,似乎遥不可及。所以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持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等现实因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自己的真爱,要学会珍惜相爱的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而改变自己,相信自己,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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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暑假阅读《三国演义》读后感五年级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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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人中吕布,马中赤兔”。吕布虽勇冠天下,可他有勇无谋,还尽干一些卖主求荣的事。想那时,国贼董卓只用了一匹赤兔马,就收得吕布前来归降,而吕布竟杀死了自己的义父丁原。这正如张飞所骂:“三姓家奴”!

想当初,吕布其实是可以和刘备一起成就一番事业的。可是他骄傲自大,根本听不进军师陈宫的良言劝告,反而一再相信那些小人的谗言,最终被曹操活捉,身首异处。

再看诸葛亮,他才华横溢、足智多谋、料事如神。有勇有谋的他最终帮助刘备成就帝业,他自己也当上了一国的丞相。

三国演义》中,周瑜不停地为难诸葛亮,有一次让他在十天内造十万支羽箭,而诸葛亮凭着智慧,在三天内就完成了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就是著名的“草船借箭”。面对司马懿大军兵临城下,诸葛亮还上演了一出“空城记”,成功击退强敌,凭的同样是胆略和智慧,这正是吕布所欠缺的。

更重要的是,在刘备白帝城黯然去世后,诸葛亮并没有像魏国的司马氏那样越位登顶,而是遵循先帝托孤遗嘱,一心一意辅佐阿斗,先后六出祁山,北伐曹魏,真可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尽管最后未能如愿,但他的一腔赤胆忠心,与日月同辉,永远为世人所景仰。

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不能像吕布那样自以为是、目空一切,意志软弱、见异思迁。要多学学诸葛亮,胸怀远大理想,凡事都能动脑子,有勇有谋,做好每件事,走好人生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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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学一年级作文喜欢大海600字左右

全文共 11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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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船缓缓移动着,天也跟随着一起移动。这时候对海阔天空这个词才真正有一些理解。带上一天的心情…… The ship moves slowly, and the sky also follows.At this time, there is really some understanding of the word Haikuo Sky.Bring the mood for a day ...

风迎面吹过来,沁入心底,凉凉的,把酷暑的炎热一点点带走。海水卷起一层层浪花,那一朵朵浪花,就像欢快孩童相互追赶着,尽情的在浩瀚的海面上撒欢。风从远处带来了许许多多的尘土和污垢,肆意撒向海面,海浪把它们卷起,神奇的变幻出新的面容,而又保持着自己蔚蓝的颜色,保持着自己的美丽和干净。让人感觉一种不可思议的幻想!

海上常常飘来一堆堆浪渣,大海悄悄把它吞没了,毫无声息,仍然荡着微微的波,笑迎着飞来的一切。坐在轮船上,就像从海的头顶上经过,海水把我们托得高高的,欢欣鼓舞的把我们送过一程又一程,回过头马上又将自己被轮船揉乱的头发整理的顺顺滑滑,不留下一丝痕迹。安安静静的了望着天空。

百川向大海奔流,大海高兴的迎接着,挽着她们的手,欢快的向辽阔中心奔去,河水在大海中立刻有了一个博大的心怀。涓涓的溪流,日日夜夜想成为大海里的一员,因此向着大海终身奔流不息,是大海那无限的宽广产生了吸引力,让溪水那么执着。

大海接受着种.种打击,接纳了无数的风风雨雨,经历了多少的历史的变迁,却没有留下任何历史的痕迹,没有留下一个人的脚印,她世世代代不变,年年月月依旧,保持着自己的模样,坚持着自己的原则,用浩瀚的胸堂接受世间的千变万化、万事万物,用一样的眼光看着世间冷暖,用一样的脚步走过春夏秋冬。

经过大海时,眼望着海水与天相接的地方,你看,天是那样低,水是那样蓝,蓝蓝的海水就荡漾在心里,心跳缓缓的,悠悠的,有一种说不出的舒畅,心中就像没有云彩的天空一片,宽了、静了,渐渐的觉得人活着是多么好。

辽阔的大海,真是魅力无穷,宽容就是这大海的胸襟,就是这大海的气魄,就是大海的灵魂。它接纳了世间许多的风风雨雨,它荡涤了一切想侵蚀她的尘埃污垢,始终用一面平镜对着每天都有千变万化的天空。

人生常常也会有很多的不如意,其实那一切的不如意,就像是海上的漂流物,接受它,容纳它,吞没它。能宽容一切,一切就改变了,一切就平静了,一切就过去了。

人生何必太苛求,珍惜了眼前的拥有,眼前的拥有就变成了一种享受。谅解了错误,错误不会回过头来再把你带走,宽容了别人也就宽容了自己。

人常常对着生活笑笑,生活也就常常笑对你。从大海上回来后,大海那辽阔气势常在脑海里闪现,面对大海,皱起的眉头慢慢散开。

学会放开与珍惜!也许任何人都不信你,但只要问心无愧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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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假期阅读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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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傅雷家书》的,仅仅用了4天的时间就读完了这本书。要知道我以前往往一个学期才读两本书,看来我的确很喜欢这样的书。

我读《傅雷家书》时很是开心,没有读《红星照耀中国》时的提心吊胆。每读付雷的书信,就有一种自己的父亲给自己写信的感觉。付雷给儿子付聪写信当中,付雷提出的问题,我也会自我检讨一番。

付雷说过这样的一番话:“自己责备自己而没有行动表现,我是最不赞成的。这是做人的基本作风,不仅对某人某事而已,我以前常对你说,只有事实才能证明你的心意,只有行动才能表明你的心迹。”

看到这句话时,突然想到了自己。妈妈也批评我“光说不做”。有一种付雷批评我的感觉,话风很像妈妈。付雷告诉我们:一切都要靠实际行动来证明,人的心意如何,也应该通过行动证明给别人看。

付雷的书信大多是给付聪讲钢琴知识了,作为“行外人”,我也多多少少知道了一些东西。看了付雷的书信,倒有些冲动学钢琴了。

大多家庭是父严母慈,在付雷家亦是如此。父亲的信中,3分之2都是讲钢琴,让儿子好好学习。而母亲却是让孩子保证营养,告诉儿子家里的事,不让孩子过多担心。

付雷与付聪一写信就是十二年,每一封信都是父母给付聪的教诲。

那一封封家书,就像一次次珍贵的谈心,拉近了两人的距离。无论天南地北,身处何方,就仿佛两人一直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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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阅读《茶馆》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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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先生是人民公认的人民艺术家,他塑造的很多任务也早已经深入人心。而《茶馆》则是老舍先生最成功的剧本之一,这其中的故事、人物以及语言都、为人们津津乐道。

每一本书,都是一个很好的时代缩影,《茶馆》也不例外。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净、简洁,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

故事讲述了茶馆老板王利发一心想让父亲的茶馆兴旺起来,为此他八方应酬,然而严酷的现实却使他每每被嘲弄。最终被冷酷无情的社吞没。经常出入茶馆的民族资本家秦仲义从雄心勃勃搞实业救国到破产;豪爽的八旗子弟常四爷在清朝灭亡以后走上了自食其力的道路。在满清王朝即将灭亡的年代,北京的裕泰茶馆却依然一派“繁荣”景象:提笼架鸟、算命卜卦、卖古玩玉器、玩蝈蝈蟋蟀者无所不有。

年轻精明的掌柜王利发,各方照顾,左右逢源。然而,在这个"繁荣"的背后隐藏着整个社会令人窒息的衰亡:洋货充斥市场、农村破产、太监买老婆、爱国者遭逮捕。到了民国初年,连年不断的内战使百姓深受苦难,北京城里的大茶馆都关了门,唯有王掌柜改良经营,把茶馆后院辟成租给大学生的公寓,正厅里摆上了留声机。尽管如此,社会上的仍波及茶馆:逃难的百姓堵在门口,大兵抢夺掌柜的钱,侦缉队员不时前来敲诈。

又过了三十年,已是风烛残年的王掌柜,仍在拼命支撑着茶馆。日本投降了,但民党和美帝国主义又使人民陷入了内战的灾难。吉普车横冲直撞,爱国人士惨遭镇压,流氓特务要霸占王掌柜苦心经营了一辈子的茶馆。王利发绝望了。这时,恰巧来了两位五十年前结交的朋友,一位是曾被清廷逮捕过的正人君子常四爷,一位是办了半辈子实业结果彻底垮了台的秦二爷。三位老人撒着捡来的纸钱,凄惨地叫着、笑着。最后只剩下王利发一人,他拿起腰带,步入内室,仰望屋顶,寻找安然了结一生的地方。在整部戏剧中,有个场景是我始终都不能释怀的。我不能理解,我也不能接受这样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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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喜欢放风筝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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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忙趁东风放纸鸢的儿童中,一定有一位儿童遇到了和我一样的经历。

春天到了,窗外春光明媚,百花盛开,今天的风不同往日,“呼呼”地刮着,大树们都不停地摇摆着身子。我内心充满自豪,迫不及待地想把我亲手绘画的风筝——具有五彩缤纷的七色大翅膀的“蜻蜓”,高高地飞上蓝天。一路上我连跑带跳,望望四周,连路边的花花草草都在以它们的艳丽向我贺喜。

到了放风筝的地方了!我立刻用小棍撑起风筝,又急忙系上线,把它放在地上。这时,一阵大风刮来,风筝一下子离开了地面,飞得跟篮球架一般高。只见那只“蜻蜓”的七彩翅膀迎风抖动着。远处,杨柳拂堤,欢快不已。我哈哈一笑,“原来放风筝如此简单!”不料,又刮来一阵非常猛烈的风。这阵风像台风一样,打着漩涡冲了过来,使刚飞到半空的“蜻蜓”一头栽到了地上。我连忙调整,再次放飞,可风筝又坠落下来。我尝试了许多次,都没成功。

虽然没有飞成,但我很开心,因为我能和亲手画的风筝一起奔跑。还可以真情实感地记录下这次与众不同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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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阅读名著四世同堂读书笔记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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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对故人思故园,且将新火试新茶,诗酒趁年华。”这是苏轼的《望江南》中的一句。这首词描写了清明时节,作者却不能返乡祭祖的一种遗憾的情感。因为有句俗话说:“有根才有家。”可是有一群人,他们却为了自身利益,不惜“忍辱负重”,甚至出卖自己的国家和民族……最终自取灭亡。

四世同堂》,是老舍先生写的一篇长篇小说。小说中描绘了抗日战争中北平人民的艰苦生活。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战争的残酷,其中有许多人物,如祁瑞宣,祁瑞丰,钱默吟先生,冠晓荷等,他们每个人物都有十分鲜明的特点。但要说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祁瑞宣了。

祁瑞宣是祁家的长孙,是祁家的“当家主父”,可以说是上有老下有小。他的身上有一种令人钦佩的爱国情怀,宁可被日本人捉进监狱,也不会向黑暗势力低头,甚至甘愿吃就算是猫狗都不愿吃的东西,也不愿给日本人做事而衣食无忧。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种民族气节,一种不忘根的民族气节,一种宁死不屈的民族气节!

祁瑞丰虽说是祁家的次孙,可是他和大哥瑞宣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瑞宣勤俭朴实,谨慎小心,老成持重的读书人。瑞丰则是个看重金钱利益,大肆挥霍,好吃懒做的花花公子。为了利益,出卖了国家和民族,做了汉奸。我十分厌恶他这种“忘根”的行为。

可是,想着想着,我不禁惭愧起来。我想到了外婆,她老人家70多岁了,外公去世后她一直一个人住,有什么事不麻烦妈妈,总是自己想方设法解决。爸爸和妈妈因为单位工作忙,即使外婆家就在单位旁边,也不能常去看看,所以妈妈对外婆总怀着愧疚,一年也只能见几次面。可我总对外婆不理不睬的,甚至还说外婆土,俗,一直到上中学后,有时我想见外婆都没有时间,现在我一见到外婆总会有说不完的话。一会儿是班上的趣闻,一会儿是在书上看来的笑话段子,聊天说地不像祖孙,倒像一对朋友。

人,无论到哪儿,都不能忘本,忘根,不能忘记在你身后为你默默付出的人。不能在后悔中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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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秋天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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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年里的每一个季节,但相比之下,我更喜欢秋天。它虽然没有春天那么万紫千红,百花争艳,也没有夏天那么生机盎然,郁郁葱葱。但我喜欢秋姑娘,它有自己特殊的美。瓦蓝瓦蓝的天空,秋高气爽,对刚过完三伏天的人们来说总算感觉到了一丝凉意,让人觉得舒服至极。

我喜欢秋天,因为秋天是一个丰收的季节。每年的国庆节放假正好是我们老家收各种庄稼时候。当然也就少不了我了。站在村口,一眼望去,目之所及,满是令人心醉的金色,在阳光的照射下。越发光耀夺目,好像满地都是金黄色的。每当看到这丰收的景色,我就和爷爷奶奶一样有道不完的喜悦。你瞧!那满地的玉米饱满的果实吐着粉的紫的胡须像神仙老爷爷,有的龇着牙像淘气的宝宝。金黄的大豆在秋风中摇着豆荚好像在哗啦啦的演唱。那红彤彤的辣椒,沉甸甸的连空气中都充满着火辣辣的气息。更让人高兴的是现在的丰收季节农民伯伯也不用那么劳累了,收割庄稼的各种大型机械在地里穿梭。秋天的丰收季节这景象你假如身临其中,也会让你陶醉的。

我喜欢秋天,因为我是一个吃货。秋天也是各种水果丰收的季节,我们不管到哪家水果店里,都会让你大饱眼福。各种新鲜的水果琳琅满目,五光十色。甜甜的苹果、香蕉、石榴。酸酸的橘子、柚子、葡萄等等。还有很多我叫不上来名字的各种水果。应有尽有。每当我和妈妈来到水果店,收获都是满满的。我相信小朋友你也和我一样吧!每当到了水果店即开了眼,又开了胃,更开了心。

我喜欢秋天,因为秋姑娘是善良的,它提前告知了动物们:冬天快来了。于是动物们就提前做好了过冬的准备。大雁成群南风,熊、鼠开始挖洞……它也在叮嘱那些调皮的孩子:入秋了,天凉了,快多穿衣服了。

我喜欢秋天,因为漫长的暑假终于结束了,我可以回到充满活力、朝气的校园了。可以和教我们知识的老师们朝夕相处。可以和亲爱的同学们一起学习一起游戏了。

秋天是让我充满无限遐想的季节。让我陶醉,让我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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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描写我喜欢我的家的优秀

全文共 1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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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是船的家;天空是鸟儿的家;土地是草儿的家……我也有个家,一个温馨、幸福的家。我们一家有四口人,爸爸、妈妈、我还有表姐。我们每个人都有各自不同的特点。 The dock is the home of the boat; the sky is the home of the bird; the land is the home of Caoer ... I also have a home, a warm and happy home.There are four people in our family, my father, mother, and I have cousins.Each of us has different characteristics.

电脑迷——爸爸

在人们眼中,记者应该是个摆文弄墨的人,绅士、帅气。但是我的老爸呢?要绅士,是挺有男子风度的,要帅气,长得是挺不赖的!不过,他不仅是个工作狂,还是一个纯正的电脑迷。

每到周末,不用工作的他,依旧十分忙碌,早餐往嘴里塞个包子,便兴冲冲地跑出了家门,去办公室上网去了!一个成熟的“半老”男人,又身为一名记者,读读书,看看报,写写文章,生活的多么惬意啊!可他偏不!他爱打游戏,《红色警戒之尤里的复仇》,一听这名字,便知道是打打杀杀的游戏了!他可以为了这个游戏中午不吃饭。每次都要老妈吼着嗓门,他才愿罢休,老老实实回家!

说他是个电脑迷,还真是没有冤枉他!

爱唠叨——妈妈

和许多同龄的孩子一样,我也拥有一个爱唠叨的妈妈。我的妈妈曾经是一名又是,也正是因为这样,造就了她现在喋喋不休的本领!

每天晚上,时时刻刻,边玩着电脑边唠叨!你在做作业吗?有没有偷懒啊?做完作业看会儿书,不要老是要人盯着!(我汗死,没人让她盯着,她自己要盯着!)这些经典之中的经典话语,早已超过了周星驰的“爱的誓言”

但是,正是这些小唠叨时时刻刻提醒着我,不要走神,要认真完成作业,这不也是母爱的一种么?!

爱美——姐姐

我的表姐,是我见过爱美的人之中最爱美的了!

每天早上,选衣服、搭配衣服十分钟;穿衣服、在镜子前面显摆十分钟;整理发型十分钟,每天早晨美好的半个小时就是这样被糟蹋了!等外型一切准备就绪后,才从容不迫地走进卫生间,开始洗漱!换作是我,半个小时时间,解决外型、洗漱还有吃饭!接着就拎起书包闪人!像她这样综合了乌龟和蜗牛的速度,上学不迟到才怪嘞!

如果不说她爱美,我还真觉得对不起她!希望她千万不要看到我写的这篇作文,否则我的小命可就不保了啊!!

这便是我的家,一个温馨可爱的家。我爱我家,就像水与花儿之间,谁也离不开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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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喜欢读书600字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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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什么?我凝视着金色的树叶缓缓落下,痴痴地说。它是世间最美味的甘露;是为成功播下的一粒小小的种子;是人生的向导……对于我来说,书,给了我无尽的知识:从令人费解的历史疑案,到神奇的昆虫世界;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到平行宇宙;从与作家的交谈,到美妙的童话世界……我用指尖轻轻抚摸着书柜里花花绿绿的书,我感受到,一股强大的书香的味道迎面而来,里面夹杂着人生百味。

记忆的蒲公英一片片地飘落,而我读书的记忆仍然还像昨天的事一样。

我从小就爱看书,我最早看的书是有许多插图的童话书,那时,我看得如痴如醉,早上一爬起来,满脑子都在想,昨天看到什么地方了,那本书在哪里,会不会不见了……焦急万分的找到后又开始没有白天与黑夜地读起来。有些时候,跟着书中的人物落泪、忧愁、开心。

上小学了,我爱上了各式各样的小说,我常常在下课时废寝忘食地看。《爱德华的奇妙之旅》和《穿靴子的猫》让我与他们一起开启神奇的冒险;《感动人心的故事100集》和《成功的哲理》使我若有所思;《我只是一个小小孩》和《长袜子皮皮》常常使我捧腹大笑……

记得有一次,我独自一人到书店看起书来,我的眼睛急切地在书柜里转来转去。我穿过拥挤的人群,拿起一本书,找了个位置就一屁股坐了下来。我像一匹饿狼,急忙地打开书,开始吸取书中的营养。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不久,我的腿开始麻木起来,我极不情愿的伸了伸腿,又开始目不转睛地看起来。一不小心,我的头重重地打在了后面的书架上,真疼!没关系,继续!我用手轻轻地揉了揉,但还是隐隐作痛,可是,我已完全投入到书中,跟着书中的人物一起走进历史的碎片,渐渐把他们拼合起来。我合上书,喝了一口水,好像把所有的知识都吞进去了,才又取下另一本书,又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有些时候,我会早早地来,因为人很稀少,就可以慢悠悠地看书了。有些时候,我会将没看完的书买下来,回到家,边做笔记边看书。有些时候我日思夜想的书被人买光了,我会知趣地看起另外的书来。

如果你问我,你会选择什么陪你环游世界,我会回答:“一本能给予我知识与品德和涵养的书!”我爱书,我愿意在全国各地,一遍又一遍的读那本书,尽管你读了一百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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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以喜欢荷花作文600字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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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荷花,喜欢她的淡淡清香,喜欢它的淡淡粉红,喜欢她的亭亭玉立,喜欢它的濯清莲而不妖,喜欢它的柔情似水眼里,除了怜爱还是怜爱。就像雨巷里的那位带着丁香般幽怨的少女,在梦里,挥也不去散也不去。除了她的身影还是她的身影,除了她的俏丽还是她的俏丽。牡丹?玫瑰?百合?菊花?面对这些后宫佳丽,我却像一位挑剔的美食家,一位追求完美的艺术家,总觉得它们少了点什么,不能给我完全喜悦的感觉。也许这正是偏爱莲的原因吧!

情人眼里出西施。莲,让我觉得它就是花中,无可比。朋友说我过于喜爱它,忽略了其他花的美丽,也许是吧!暮春三月,百花争艳,牡丹芍药,艳丽妩媚,使人为之震惊;夏日炎炎,紫罗兰、玉兰散发淡淡幽香,祛除夏意,让人心旷神怡;秋高气爽,菊独傲枝头,正直傲洁油然而生;隆隆寒冬,梅独自争妍,不畏严寒,吐放清香,赞美之词不可胜数。但是,我仍固执地认为莲才是完美。对莲的喜爱,使我成为百花不公正的裁判。在生活中,对事物的是非曲直,我们也常常是不公正。

夜深了,我静静地躺在床上,被这个问题烦扰着。回忆的匣子被偷偷地打开,往事,重现眼前。

因对个别人的崇拜,我成为他的守护者,旁人稍有异议,便拳脚相加,小伙伴们对之畏惧,便缄口不语,使我内心稍稍喜悦;因和亲密伙伴要好,便不理事情对错,不分青红皂白,硬着脸皮要站在朋友一边;因对个人稍有偏见.一出现可疑之处,聚焦点便投向他;因为自己的喜好盲目顺从,人云亦云,都不知道在干些什么。

猛然发现,曾经,自己是如此没有主见,成了失根的兰花,追逐的浮萍,飞舞的秋莲,因风四散的蒲公英,我又当了生活不公正的裁判。

世界甚大,要认清每一事物,应抛开自我的个人感情,透过现象看本质,让我们的生活更有主见,更能感觉自己的存在。就像一棵巨松,扎根在山崖之间,不随山水、飓风而改变自己的位置;就像一棵独自开在山谷里的野百合,不管有没有人路过,仍开得那么鲜艳那么快乐。

爱莲,却不溺莲。爱生活,应该做个公正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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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描写我喜欢的春天小学生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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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梦想中的春天,在早晨中,太阳的光芒温暖了大地,给大家光明和温暖,也给了花草温暖的阳光。 The spring in my dream, in the morning, the light of the sun warms the earth, gives everyone light and warm, and also gives flowers and grass warm sunshine.

我梦想中的春天,每一朵都鲜花怒放开的多么鲜艳,小草开始长出新的嫩芽,大树粗壮的手臂开始长出嫩嫩的新叶,老树坚定的信心保证一定要保护这些可爱的小婴儿,这一片大地,也开始长出一大堆的嫩芽。

我梦想中的春天,蜜蜂小姐忙着在花儿上採花蜜,东飞飞西飞飞,蜜蜂小姐真忙碌,蝴蝶小姐真美丽蝴蝶小姐的双翼一展开真的美丽动人让人无话可说,毛毛虫先生真奇特,有各式各样的毛毛虫真奇特。

我梦想中的春天,大树伸出粗壮的手臂让小鸟在他的手壁上唱出快了又轻快乐的合唱,小鸟是个喜欢唱歌的歌星。

我梦想中的春天,是一个美丽又热闹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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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冬天六年级话题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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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是一个美丽的季节。

在冬天的南方,最美的就是雨了!都说春雨贵如油,我觉得冬雨一点儿也不比春雨逊色。虽正值寒冬,可冬雨妹妹就是不下来和我们玩!可今天,不知怎的,竟然被我们“找”到了!

瞧,雨妹妹来了!它细细的,像一根根银针,又像一缕缕头发,把手伸出来,几乎感受不到它的存在。细看之余,它又像一个贪玩的孩子刚从封闭的密室里面逃出来似的:一会儿坐在了屋檐上做的滑滑梯,一会儿又爬上了干枯的枝头……

细听之余,淅沥沥中好像还有“呼呼”的声音,是的,那是你的好伙伴——风。你俩总是一唱一和,有说有笑,那么的天衣无缝。

人们常说:“春雨带来了生机。但我觉得春雨是“第二手”,而那“第一手”正是冬雨。冬雨是无私的,它把大地唤醒,却悄悄地离去,让春雨去开发,去点缀!

这时,冬雨妹妹又不知在何时,悄悄地回去了!

比起冬天地雨,人们似乎更喜欢冬天的太阳。冬日的清晨,一缕缕的阳光从窗外照射进来,这温暖就连火盆里的火炭也比不上!晒着太阳,最先暖和的是那颗冻僵了的心,心暖和了,全身也就暖和了!沐浴着阳光“温泉”。如果再看本自己最喜欢的书,那就再闲逸不过了!

冬天,一切都是那么的和谐,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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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喜欢多彩的春天的小学生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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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最早从哪里向我们走来? Spring, where did the earliest come to us?

太阳公公变地有责任心了,月亮阿姨一下班就急匆匆得跳了起来,好像要努力把所有的温暖撒向大地,冬天,我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回家冻得哆哆嗦嗦的,现在我穿着同样的衣服,还是走地同样的路线,全身却被汗水浸透了,太阳公公已经不再是那个冬日里的小懒惰,赖床的太阳公公了!

玉兰、迎春这对姐妹花,也早已等不及了,校园里、公园内,随处都可以见到她们活泼的影子,在温暖的春风中一起摇摆着。

广场上已经有了放风筝的老人们和孩子们了,他们脱下了厚重的棉衣,换上了漂亮的毛衣,五颜六色的,像一朵朵花儿开在春风中,尽情地绽放着,摇摆着。

道路两边在法国梧桐树枝上挂着一只只的“毛毛虫”,在迎着春风摇摆,只等着春风一吹,它们便一个接一个地跳下来了。

最早绿得树,可能就是柳树了,别的树枝干还是光秃秃的,它可等不及了,提前给自己刷上了一点绿色----柳叶还没长,可枝头已经有花生大的叶苞了,真是个急性子的孩子,院子里的小草,远远望去,已经绿了,可走近了却找不到了,初春的小草真像一群顽皮的孩子和我捉迷藏。

啊!我找到春天,春天就在美丽的大自然里,春天就在我们的生活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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