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守法作文题目(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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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56作文
85篇1:优秀党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20 字
+ 加入清单10月20日至23日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为首次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历史性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为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关于法治建设的决定、作为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对建设中共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产生深远的影响。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到四中全会,从全面深化改革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当代中国奋发向前的决心坚定不移,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方略愈加清晰。全面深化改革是必须打好的攻坚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必须解决的大课题,它们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长远发展,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关系广大人民幸福安康。
通过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识到党和国家事业特别是法治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也坚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信心。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大力加强法治建设。我们制订完善大量法律,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了国家和社会生活有法可依;积极推动法律实施,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合法权益;广泛进行法制教育,持续开展普法工作,提高了全民族法律素养。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党总结新鲜经验、借鉴人类文明成果,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任务,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如今,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法就是规范和秩序,法治代表文明和进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美好幸福生活,必须依靠法治。从轻法到重法、从惧法到信法,这种变化实为不易。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基本完成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为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创造了有利条件。“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可否认,同立法取得巨大成就相比,我们在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现实生活中,不懂法、不尊法,以身试法、知法犯法;搞变通、打折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随大溜、存侥幸,视法律为儿戏,藐视、践踏法律等现象和行为皆有之。这不仅影响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而且损害公平正义和人民利益。事实证明,社会越是发展越需要法治,法治不能仅仅停留在观念上,必须落实到行动中。这就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里的“全面”,就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社会生活各方面、各环节,就是一视同仁,一而贯之,绝不允许有法外之地和不受法律约束之人。
实行法治不会轻而易举,达成法治不可能一朝一夕,需要艰苦努力、长期努力。关键在于从现在做起,真抓实干,以知促行。从这个意义上说,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相辅相成的。全面深化改革,内在地包含打破一切不符合、不利于法治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内在地要求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同全面深化改革一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有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必须有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和韧劲。归根到底是要厉行法治,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树立法治的权威,形成法治的风尚。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描绘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蓝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方向,每一个党员干部应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
篇2:讲文明作文:知法守法敬法
全文共 965 字
+ 加入清单作为当代的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发的年代.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这些年,党一直在加强对我们的法制教育.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逐渐转换成一群正准备腾飞的雄鹰.
提起法律,就应该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与法律同行”从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起行动.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纠纷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的到来.它可以合理解决事故,可以让一切平息.没错,如果没有人违反法律,就没有事故的出现,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这里面有着很奇妙的关系,而一切都关于法律,所以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与法同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素质如何,就关系到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人品道德,甚至直接关系到我国依法制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小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强行索取他人的个人财产,发生与他人斗殴,一句话说他不对就拳脚相加,打得你求饶为止.连点学生的样子也没有,说难听点,这就是地痞流氓.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社会难题时,只相信自己,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老者的劝阻,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惊慌失措,痛恨不已.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像的事情来.这时,一切的一切已经迟了,一个人的花季被黑雨所污染了.
篇3:小学生知法守法征文
全文共 686 字
+ 加入清单法律,我们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因为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事情和法律有关。可以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律社会,因为法律、法规的约束,才得以让我们生活地如此安定。
那么,我们真的真正理解了法律这个名词的含义了吗?我们又真正的做到了吗?作为一个小学生,我们也许经常听到许多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罪与庶民同罪”等许多与法律相关的话题。那么今天,我们就来深深探讨法律这个名词。
法,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法则,规章。作为小学生的我们,我们应该学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知法,就是明白,认识法律。众所周知,我们正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这是最常见的法律。在这里,我要提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要知法呢?其实原因很简单,如果我们知道了有什么法律,我们就能用法律来保护我们。
懂法,其实就是理解法律。懂法对我们来说,其实意义还挺重大的,因为我们光知法还不行,要懂它理解它,要知道它为什么要立这条法规。
守法,这条是四条当中最重要的一条。因为如果你知法,懂法,但是你却不遵守法律的话,那你就会走向坠落和****。再回想,如果全世界的人都不遵守法律法规,那整个世界就乱套了。地球走向毁灭,人类衰败……简直不敢想象,那场面是如何的乱。
用法,是最好理解的一个。它的大致意思应为我们不但要懂法,而且还要会用。如果你只懂但却不会用,那学法,懂法,又有什么用呢?
同学们,法律是公平公正的,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塔校搭建一个文明风貌,气度非凡的模样。让我们学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让文明之花在塔校的每个角落里竞相绽放。
篇4:青少年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830 字
+ 加入清单法律,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只是生活在它所维护的和谐安宁之中,我们也许渐渐模糊了它的界限,忘了它其实与我们息息相关。从我们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我们就成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受《宪法》的保护,在我们一天天成长的过程中,又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始终伴我们同行,当我们长大后,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法律就更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婚姻法》、《交通法》……它们共同维护着我们的幸福生活,到我们年老时,还有《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对我们不离不弃。由此可见,法律始终贯穿我们的一生。因此,做一个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少年,就显得尤为重要。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名合格的青少年,我们在遵守法律的大前提下,还应该做一名遵守校纪校规的中学生。遵守纪律是基础,是我们成长的关键。我们应该正确对待校规校纪,要更加维护与遵守这些规定,也只有这样,才能为我们的人生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但是有同学因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还有的同学用极其恶劣的语言谩骂他人,其实已经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还有一些同学在校期间翻墙外出,或者小偷小摸等等,这些行为严格的讲都已经是违法行为,虽然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主要是由于学校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我们实施了保护措施。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我们应当严格要求自己,做文明合格的中学生。
我们在增强法律意识的同时,还应当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犯时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那种“忍气吞声,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咽”和采取非法手段进行报复的做法都是错误的。我们应当做到:法律提倡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有看鸿鹄之志,期待着鹏程万里的一天。如果我们连做人的基本底线都不能遵守,更何谈未来,何谈明天!同学们,法律永远是我们伤不起的规则,让我们共同为成为一名知法守法、护法,有理想、有目标的好少年而努力奋斗吧!
篇5:柜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2058 字
+ 加入清单诚信,是我们评判事物道德的基准,亦是中国人引以为豪的美德。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程中,诚信仍为整个中华民族、整个社会的支柱,是构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石。它不仅支撑着中华民族悠悠五千年的历史文明历程,而且还将一如既往的支撑着中华民族的腾飞。如今,诚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被赋予了法律的意义,在新的历史时期具有了新的内涵和效力。
正所谓“诚者,信也。信者,专一不移也”“守者,遵循也。法者,规章也。”诚信,讲的就是诚实和信用。守法,讲的就是遵章守纪。诚信和守法相辅相成、密不可分。“诚信”属于信用文化,而它作为道德规范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它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诚信是资本市场的灵魂,一个没有诚信、没有秩序的市场, 就无法保障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也就没有公司的一个立足之地。法律制度作为上层建筑,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可以说,有什么样的法律秩序就有什么样的诚信秩序,遵守法律就是要遵守诚信原则,能够恪守诚信,必能奉公守法;能够奉公守法,必能恪守诚信。诚信和守法是相互统一的。法治是规范诚信建设的基础,对诚信形成具有科学导向作用。诚信对促进法治活动发展,加强社会法治具有推动功能。
为推进证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中信建投证券倡议全体员工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立个人诚信形象,实事求是,真诚待人,恪守承诺。在实际工作当中,株洲营业部会经常举办各种类型的活动和讲座来提高员工的个人素养,促进诚信建设。
一、 惟天下之至诚,为能化
为了让新员工更快的融入营业部这个大家庭,营业部会每月举行青年员工座谈会,座谈会的主题多种多样,在活动中,领导也会有意识的培养新员工的合规意识,指导员工在与客户交流的过程当中,要做的言必行,行必果。例如在于客户推介公司理财产品,要注意合规用语,不能向客户承诺收益,或者夸大产品的收益。我们要对自己的言语负责,不能因为个人的压力而盲目的去开发客户,让客户对我们产生误解,影响公司形象。通过座谈会的交流,让我们员工联系更加紧密,也使我们深刻的认识到诚信是一切关系赖以维系的前提。失信于人,什么工作也就开展不起来。古语曰:索物于暗室者,莫良于火;索道于当世者,莫良于诚。也就是说最好借助于光亮在黑暗中取物;而只有诚信,才能取信于天下。“得道多助”古人尚能如此明白,而作为我们,更应该对客户真诚,诚信做人!
二、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法律是社会诚信与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突破它的行为就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法律也同样面临着"信用缺失"。目前,我国“有法可依”的局面已基本形成,但是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具体操作层面上,却出现了法律诚信的失范,极大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导向作用,深入普及法律基础知识教育和实践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讲诚信,先学法”的法治思想。加大对社会存在的不良诚信价值观矫正力度,促进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诚信价值观。在中国证券行业当中,洗钱已非常严重,其主要通道是证券公司营业部,洗钱方式包括支票换现金、转托管、国企高买低卖接盘等多种。为促进和规范证券公司的反洗钱工作,提高证券公司防范洗钱风险的能力,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严格执行公司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操作规程,我们营业部按照“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的要求,结合本营业部的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反洗钱工作。对任何有洗钱嫌疑的个人拒绝对他开立证券账户,对已经在本营业部开立的不符合要求的证券账户进行处理,对有洗钱嫌疑的证券账户,例如出现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账户 进行电话回访。以确保落实法制法规。我们营业部也会定期对社会公众宣传反洗钱的法律法规,让更多的公民了解反洗钱法,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三 、以法治促诚信,以法制保诚信
做人无诚则孤,治国无法必亡。我们从自身做起,做一个诚信之人,保持诚信的态度。用道德建设去培育诚信,通过法制去保障诚信。依靠强有力的法律手段,以法治促诚信,让诚信成为法治社会的一种习惯。在各个领域里肯定诚信,弘扬诚信,维护诚信,制裁违反诚信的不法行为。我们营业部充分认识到诚信建设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紧迫性,建立一套措施有力、责任明确、任务清晰、流程顺畅、考核有效的工作机制。并且结合自己的实际,将诚信建设工作深入到自身经营发展的方方面面,确保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对诚信建设的监督检查,加大奖罚力度,严肃追究失信行为的责任。
诚信是立国之本、立业之本,一个健全的社会一刻也离不开诚信。人无信不立,商无信不誉,市无信不兴,企业无信不昌。诚信是基础,守法是必须。只有诚信于别人,才能得到人们的信任,才有往来、合作、帮助等等的可能,也只有守法,才会在规范的尺度里做出合理、合法的事情,才不会违背法律和人们的道德观念。泱泱中华,诚为本;华夏子孙,信为根。
篇6:银行行长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471 字
+ 加入清单根据上级院的安排部署,应中国农业银行扶余支行之邀,2016年7月12日,扶余院联合中国农业银行扶余支行召开展了“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专题讲座会。中国农业银行扶余支行全体员工60余人参加了会议。中国农业银行扶余支行副行长郭成主持会议并宣读了《中国农业银行扶余支行“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方案》,之后由扶余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部长(松原市院宣讲团成员)姜清波部长作了“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专题讲座。
姜清波部长围绕“腐败的成因与反腐败的对策、银行系统职务犯罪趋向与预防和如何“知法、守法、敬法”等方面内容,给与会人员上了一堂精彩生动的预防课。姜部长结合当地和外地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案例,通过案例着重讲了为什么要“知法”、“守法”和“敬法”以及不“知法”、“守法”和“敬法”带来的后果,同时,讲解了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危害,叮嘱大家要加强自身修养,牢守道德底线、纪律禁线和法律防线。姜部长的讲座深入浅出,语重心长,引人深思,发人深省,对于农行系统今后预防职务犯罪、避免金融风险、促进队伍廉政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篇7:知法守法敬法作文
全文共 636 字
+ 加入清单法律是什么?人一生下来就开始受法律的保护,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中航行的船。在船上任何行动是自由的。但超过这个船的底线,就要落入水中——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慈祥的,他公平公正,使受害者恢复名誉,使我们收到关怀和爱护;法律是严厉的,超过他的范围所作的事是不允许的,凡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他丝毫不留情的予以严厉的惩罚。法律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吕某家境贫困,但他从小就好学。上了初中后,他迷恋上了网络游戏。原本家境就不富裕的他曾经多次偷窃母亲辛苦积攒下来给他念书的钱。母亲多次教育他,可他屡教不改。母亲的心已经凉透了,对儿子失去了信心。家中所有的钱都被他花光去上网了。亲朋好友也不愿借钱给他。于是他开始抢劫。在市民举报中,公安机关很快的抓捕了他。当时他还在网吧打游戏。冰冷的手铐把他铐了起来,他这才觉悟。由于他的年龄未满18周岁,所以被判为有期徒刑15年。将自己的美好前程和美好青春就葬送在监牢里了。
“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社会中犯罪分子都是从“小恶”开始一步步走向犯罪的。这好像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洞是很不起眼,但长此以往船就会沉没。
我们青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的行为的发生做起。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依法治国。法律鼓励的我们要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得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的我们决不能做。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篇8:银行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811 字
+ 加入清单三为有效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精神,不断强化对全行员工的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那曲分行迅速传达总分行通知精神,制定符合本行实际的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明确要求、推进落实,于2016年5月25日下午召开了那曲分行“知法、守法、敬法”警示教育活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会议由那曲分行纪委副书记、监察部总经理主持,以视频形式开至县支行。那曲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姚翔同志,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各支行班子成员、业务骨干及就近营业所主任共计153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纪委副书记传达了《农行那曲分行“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就如何具体落实好此项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明确活动的目的和意义;二是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开展好警示教育活动;三是切实落实工作要求。各支行、分行营业部也要召开动员会议,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广泛进行宣传动员,让全行员工充分认识开展本次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正确引导全体员工主动学习、积极参与,形成警示教育的强大声势和学习的浓厚氛围。
姚翔副行长指出:“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将会是一次很好的普法教育,能使员工从内心深处产生触动,树立行为的底线。为此要重点抓好“两个结合、一个突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一是与基层党建工作相结合。抓好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的思想基础,也是促进基层党建工作开展的重要前提。二是与“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相结合。其两者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全体党员要在各项工作中努力贯彻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学习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员工“知法、守法、敬法”。三是突出全面覆盖。首先,我行基层网点众多,“双基”管理教育尤为重要,此次活动要确保基层网点员工全员参与,及时撰写心得体会。其次,活动内容要全面涉及贪污、挪用、贿赂、失职、违法发放贷款等各个类型,确保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篇9:支行行长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1274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分行2016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支行制定的《五角场支行“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在分行参观的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图片展暨廉政漫画展,支行下发的相关资料、图册,部门党支部集中学习《党章》、系列讲话等,增强了我的法治观念,巩固了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提高了自身的案件防控意识,不仅让我意识到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下,案件防控的严峻形势,也从多层次、多维度、多岗位警示我们防微杜渐,明确底线,让我受益匪浅。
银行既是金融业,也是现代服务业,但归根究底是经营风险的行业,也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对于刚刚踏入银行业的新人来说这个答案似乎显得有些让人捉摸不透,但随着时间的沉淀与业务的不断拓展,这个答案不断地显现在每个人的脑海里,在它的背后似乎隐藏着多少血的教训,多少经济上的纠纷,多少声誉上的风险,却最终归结于普通、平常的两个字――风险。
在同业竞争不断激烈的今天,由外到内的压力给银行员工带来了诸多压力和风险。以利益最大化为目的,投机取巧的事件屡屡发生。曾几何时,那束之高阁的“合规文化”,在利令智昏的灰尘里,成为仅供观赏的文字,成为应付检查的装饰品。同行业里曾经全心全意奉献的员工,没有经受住诱惑而不惜违纪违法,让自己、让家庭蒙羞,让单位蒙受损失。在本次支行下发的图册资料中,就摘录了16份服刑人员悔过书,真实记录和再现了服刑人员从萌发作案动机,到作案、潜逃直至服刑期间的心理活动和感受,通过给本人、家庭、单位及他人带来的巨大伤害,一次次给我们敲响着警钟,时时刻刻提醒着我们,案件防控的重要性。
我现在所处的个贷中心工作更是如此,信贷岗位本身的特点、工作内容就是与风险打交道,除了自身的操作风险之外,还要深入细致的审核客户提交信贷材料,防范信贷风险,尤其是利用虚假的相关资料骗取银行信用,将银行信用转作他用等情况,只有自身对于风险防控有足够的意识,才能保证我行信贷业务无风险的运营。因此,高度的风险防范意识与风险识别能力是从事信贷岗位的必备素质,如果缺少这种素质,合规就是空中楼阁,是空想主义,根本无从谈起,不但无法将工作做好,更会影响自己的工作前途,因此只有精通银行内部规章制度、各类风险因素、信号,以及防范措施才能使自己在面对千变万化的工作当中游刃有余,既可以保护自己,也能维护好单位的声誉。此外,坚决严格按照规章制度与业务流程办理业务,不能因为人情账,疏于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当然,学习相关案例的目的也不仅仅是为了避免处罚,更重要的是时常警示自己,改正自己操作上和理念上存在不规范的行为,提高合规操作,及时排除风险隐患才是真正的目的。
鉴之以往,以资于今,在日常工作中还需要不断加强自我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把风险防范贯穿于具体工作的始终,只有把工作当成一份事业来对待,才能结下了深厚的感情,才能把工作当做自己的心血来呵护;只有对自己从事的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的人,才会把严格执行制度、依法合规办理业务当成自己的职业生命,自觉的把行业管理和自身的自律有机结合起来,提高自我思想道德和业务理论水平,构建牢固的思想防线!
篇10:银行行长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3824 字
+ 加入清单近年来,江苏农行积极推进“依法治行”方略,以制度管理为基础,以合同文本为载体,以非诉法律服务、诉讼案件管理和普法宣传教育等为手段,不断壮大法律团队,将全行业务经营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促进了各项业务的持续、稳健、快速发展。目前,江苏农行已发展成为农行系统资产规模最大、主要业务贡献度最高的分行,也是江苏省存贷款规模最大、客户数量最多、网点网络覆盖面最广的银行,先后荣获“十佳文明服务满意度银行”、“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五五普法”先进单位等多个荣誉称号,在农行系统内控评价为“一类行”,执行人行政策评价保持A类,银监局监管评级位居四大行前列,该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工作业绩也得到江苏省委的充分肯定。
健全规章制度
业务发展有规可依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国家社会的关键是立规矩、讲规矩和守规矩。法律是国家最重要的规矩,规章制度是农行的内部“法律”。建立完备的制度体系和高效的实施体系,是推动依法治行的基础性要求。
江苏农行牢固树立“制度先行,操作在后”的管理理念,完善省分行规章制度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规章制度的种类、体例、内容和管理分工,对规章制度起草、审查、报批、修改、清理、废止等程序不断完善。该行持续关注外部法律、监管环境变化,通过解读新公司法、新环境保护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新法律法规,及时将外部法律要求、监管规定转化为内部制度。经过多年对经营实践和管理经验的总结,建立了一套符合江苏农行实际的规章制度体系。同时,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四风”整改,江苏农行不断完善规章制度电子数据库建设,加强制度宣传辅导、监督检查、整改纠偏等工作,跟进规章制度后续执行情况,开展制度后评价,全年废止规章制度15项,推动了制度的有效执行。
据统计,江苏农行现行有效规章制度313件、非制度性文件39项,包括从为科技银行服务的“金穗苏科贷”业务管理办法,到服务三农发展的“三农”产品研发职责与流程,从电商平台业务管理指引,到关于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的规定,涵盖了全行业务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推动了江苏农行在法治轨道上持续、稳健、快速发展。
强化合同管理
加强法律风险防控
江苏分行注重合同管理,将法律风险防范嵌入业务流程全过程,切实将业务经营纳入法治化轨道。
该行为从源头上防范业务潜在法律风险,注重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规定,按照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搭建起覆盖全行业务的制式合同文本体系,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新规,不断及时修订完善,量身定做了70多份制式合同文本,打造出了江苏农行特色合同文本体系。
该行将法律风险防范由事后救济模式向事前预防模式转变,遵循“所有对外签订或出具的法律文本均应经法律部门审查,所有法律文本均应经有权部门制订”的法律审查高压线制度,对各项经营管理行为把好法律关口。法律人员全程参与新业务论证和合同拟定,与业务部门就业务、法律条款逐条论证、研究,以法律的语言准确表述业务特性、要素,有效防范了经营风险。
该行将合同管理与重大信贷客户风险防控工作紧密结合,对风险事件涉及的合同档案进行合法性检查、梳理,督促整改瑕疵合同,指导基层行完善诉前保全、诉讼预案中涉及的合同证据、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文本签发等手续,对及时化解风险起到了良好效果。
该行针对业务经营中的热点、难点及时开展法律论证,揭示法律风险,先后发布了《关于公告催收不当的法律风险提示》、《关于担保手续瑕疵的法律风险提示》、《关于营销行为不当的法律风险提示》、《关于防范抵押资产流拍的法律风险提示》等法律风险提示,指导下级行妥善防范应对法律风险。
重视诉讼效益
法律手段维权化险
江苏农行强化诉讼效益,秉承“以诉讼手段收回信贷资产、被诉案件减免损失就是创造了价值”的观念,出台诉讼案件管理实施细则和小额诉讼案件管理规定,建立了“被诉案件与声誉风险联动管理”机制,坚持重大案件专家会诊机制,被诉案件胜诉率逐年提升,胜诉案件执行率始终在系统内处于前列。
该行灵活把握诉讼时机,对发展前景较好、掌握核心技术、处于行业领军地位的客户,因资金暂时周转困难导致逾期的,采取有力措施盘活企业,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对违反贷款合同,到期拒不还款的客户,坚决维护银行信贷资金安全,积极运用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清收债权。
该行综合运用多种清收手段,强化不良资产清收力度,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偿还债务或逃避执行的案件,运用法院网络司法查控机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机制,扩大资产查找范围,查找与锁定可执行资产,行使不安抗辩权、代位权、撤销权等法定权利,诉讼维权和价值创造能力方面不断取得突破。
执行监管要求
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江苏农行认真执行监管部门各项规定,防范各类金融犯罪,维护公平正义,注重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各类金融消费者群体的合法权益。
该行强化内控机制建设,着力提升工作质量,在全辖区开展了营业网点风险隐患综合治理活动,从全面审视和风险诊断的角度出发,梳理诈骗案件风险、员工行为管理、现金管理、客户信息等方面开展自查及整改。针对客户交易欺诈、洗钱欺诈案件防控的严峻形势,内部完善防范机制,建设防范体系,外部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客户权益保护意识与能力,取得了良好效果。近两年来,该行成功堵截各类存单、银行卡诈骗、承兑汇票诈骗、电信诈骗等案件3241起,涉及金额3.43亿元。
该行建立反欺诈工作常态化机制,制定出台了一级支行、营业网点反欺诈工作职责及各业务条线工作规范,构建了规范化的反欺诈工作岗位职责体系,并持续开展诈骗案件防控专项治理活动,建立起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和责任网络,形成“共响共治”的强大合力。同时为保护客户信息安全,该行加强客户信息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工作,完善客户信息全流程控制,并在合同中明确外包环节客户信息保密和访问控制要求,针对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在制度、技术、员工教育等方面采取措施,防范信息泄漏和滥用。
江苏农行有效延伸普法半径,践行社会责任,将金融知识宣传与金融服务有机结合,组织开展了以“抵制非法民间融资,共创和谐金融秩序”为主题的客户金融法律知识宣传活动,积极做好“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知识进万家”、“金融知识普及月”宣传,通过举办“1+N手机银行体验”、“金融大篷车乡镇行”、“送电影下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送金融知识下乡”等活动,在宣传各类金融知识的同时,将反假防诈、依法维权的法律知识传授给了广大客户。金融知识普及成为银行和社会公众“同一首歌”,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江苏农行被评为“江苏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先进单位。
加强队伍建设
不断壮大法律团队
法律队伍建设是依法治行的基础,拥有一批专业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善打硬仗的法律专业人才,是江苏农行“依法治行”的可靠保证。
该行注重法律人员的梯队建设,建立了全省法律事务后备人才库,在省分行层面组建了法律专家组团队,聘任行内20多名法律骨干作为法律“智囊团”成员,解读和研讨新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推动法律研究成果在业务经营管理中的应用,先后形成了“三农”业务担保、信贷担保优先权法定例外的法律风险研究、资产处置法律风险清单手册等几十份法律研究报告和法律课题成果。在分支行层面,各二级分行配备2——4名专职法律人员,一级支行配备一名具有资质的专职或兼职法律人员,履行案件处理、法律审查、合同管理等法律事务基本职能。
多年来,上百位具有资质的法律专业人员脱颖而出,形成了一支实践经验丰富、专业素质高、综合能力强、能打硬仗的复合型法律团队,通过定期开展法律培训、案件会诊和全省“优秀法律意见书”、“优秀法律风险提示函”推选等活动, 加深了法律人员探讨交流,增强了运用法律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法律人员在众多业务领域发挥了积极而有效的支持作用。
崇尚法治文化
强化依法合规理念
先进的文化是法治建设的基石。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为进一步增强法治文化氛围,江苏农行党委将普法教育纳入全行发展总体要求,制定下发了普法规划和每年普法计划,法律部门配备专人负责普法工作,确保了普法工作的长期性和有效性。该行树立“大普法”理念,法律、监察、人力资源、工会、前台和营业网点等单位部门各负其责,形成普法合力,全行员工都成为“法治文化”的实践者。
该行普法活动寓法于教、寓法于赛、寓法于理、寓法于宣、寓法于娱,通过邀请专家学者讲课、举办客户经理法律知识竞赛、编写普法教材、开展普法宣传、组织法治文艺汇演和“法治文化节”等多种活动营造学法、懂法的浓郁氛围,并利用网站、、简报、宣传栏、微信、微博、短信息平台等多种宣传渠道,建立了多层次法制宣传阵地。
该行把普法与合规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丰富了全行“法治文化”。通过全行性的合规文化大讨论、合规文化宣讲、合规辩论赛、巡回演讲、先进事迹报告、违规违纪公开处理大会、表彰奖励合规先进、案件问题分析通报会等宣讲活动,举办了以“学法律,讲合规,维权利,防风险,固基础” 为基本内容的法律与合规巡回宣讲活动,组织开展“三项违规”员工风险行为排查与治理,巩固推进“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和全行尽职监督工作,深入开展案件风险排查,强化了全行员工法律“红线”和合规“底线”意识,传导了依法合规经营理念。
篇11:优秀党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05 字
+ 加入清单根据《 学法规、懂法规、守法规主题岗位练兵活动方案》文件精神,我积极投身练兵活动中,遵循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坚持固强补弱,夯实基础,着力解决自身政策法规不熟悉、基本功不扎实、方法措施不得力等问题。通过学和练,我的政工素质得到很大提高,进一步推动了中队政治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是认清形势,明确目标。自开展练兵活动以来,我在充分认清形势的基础上,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此次政工岗位大练兵活动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一个契机,客观分析当前思想政治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思想和实际行动有机结合,自觉投入到练兵活动中来,真正沉下身子、静下心来强化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和钻研,提高自身素质。活动中,我按照主题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坚决克服和杜绝消极思想,认真学习,务求实效,力争成为本岗位的行家里手,努力实现中队全体官兵思想认识有提高、业务能力有提升、工作作风有改进、理论基础更扎实的目标。
二是注重方法,突出重点。在练兵中,我注重与实际相结合,科学安排练兵内容和时间,把练兵活动与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中的政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政治工作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紧密结合起来,与其他各项学习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突出学法规、懂法规、守法规这一主题,对政治工作政策法规和文件规定进行了系统、全面、深入学习,不断强化法制政工意识,争当政治工作明白人。同时,我还对照各类政工法规制度,开展对本单位规章制度的清理,认真查找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行为,及时给予纠正。
三是学以致用,力求实效。在练兵活动中,中队党支部把练兵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形成支部重视、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全面提高的良好局面。我在认真学习新法规、研究新情况、坚持新标准,正确认识本岗位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开阔视野、活跃思维,深入思考制约部队建设、尤其是思想政治工作发展的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结合当前消防工作发展趋势,分析制约部队思想政治工作建设和发展的瓶颈,总结前人经验教训,做到学以致用。并且以此次学习学法规、懂法规、守法规岗位练兵活动为契机,着力解决自身政策法规不熟悉、业务基本功不扎实、工作方法措施不得力等问题,大力提升整体能力素质,确保政治工作服务保证作用最大限度的发挥。
通过此次学习,我从思想认识、纪律作风、能力素质、上找寻不足,认识到自身的差距,有效地认清了自己的知识薄弱点。今后我将在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全身心地投入到学法规、懂法规、守法规主题岗位练兵活动中去,真正做到参与练兵、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努力争当政治工作明白人、业务能手和标兵。
篇12:大学生村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394 字
+ 加入清单践行党章和遵纪守法是党员的义务,党章规定党员的义务有8条,其中一条规定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党员干部是我们党事业的中坚和骨干,是我们党的各项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党章的总纲第一句话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既然我们身上肩负责那么多的义务和责任,我们理所应当就应该成为“表率”,但是表率不是说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俗话说得好:干部走一步群众踏成路,党员干部不同于一般的党员群众和人民群众,一马当先方能万马奔腾,可以说不能起表率作用的党员干部,不是好党员、不是好干部。因此能不能起表率作用是能否当领导和能否当好领导的前提。
篇13:小学生知法守法征文
全文共 565 字
+ 加入清单我要说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到,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果当你走进图书室,里面静悄悄的。对于读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安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看书纪律,大家可以享受这文明读书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文明就消失了。
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果出现矛盾和摩擦,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出口骂人,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己的事。
同学们,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尊法守法、遵纪守法。一名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篇14:学校学习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1239 字
+ 加入清单上周星期三下午,同学们在学校的安排下,聆听了我校法制副校长的法制宣传讲座。时间虽只有短短的一个小时,但我的感想却颇多。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但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强,意志脆弱,自控力不强,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一步步走上不轨之路。这样的事例在我们身边是经常发生的:某市一个成绩本来很优秀的学生,受了一帮坏朋友的引诱,经不住诱惑,在街上玩了一个通宵:泡酒吧、喝酒、抽烟……,从此就渐渐地沉沦下去,不能自拔。后来竟发展到结伙抢劫!最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受到了应有的制裁。这不是又给我们敲了一记警钟吗?我们正处在花样的年华,诗样的年龄,谁愿意在失去人身自由的地方度过本该非常美好的日子呢?
虽然我们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但也时常受到侵害。现在尽管有老师、家长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呵护着我们,况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独立生活的。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了我们中学生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必要措施了。中学生大多时间都在学校,所以往往我们受到伤害都是因为同学之间的冲突造成的。为了避免同学之间产生矛盾,应该严于律己,不能自己去惹事生非,挑起事端,导致别人对你的不满,轻则吵架,重则就会出现结伙斗殴,事故也会随之而发生。到时,不仅会给自己的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还会使你受到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的折磨,后悔也来不及了。相反,如果同学们都尊重别人,互相谦让,真诚待人,这样一定会树立起一个文明的集体,你也会因尊重别人而受到别人的尊重,怎么还会受到他人伤害呢?我认为同学们,女生应该追求“淑女”形象,男生应该学做“绅士”。何为“淑女”?又何为“绅士”?“淑女”应是一个说话语言得体,不说脏话,不与同学嬉戏打闹的形象;而“绅士”则应体现出:举止文明,做事说话沉稳,动作不粗鲁,尊重他人等。这样,同学之间不仅会建立起真挚的友谊,我们的校园也会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文明景象。哪里还会出现打架斗殴,漫骂别人等不文明的事呢!
这次法制讲座给同学们上了一堂很好的“政治”课,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当代中学生吧!
篇15:知法守法敬法做优秀中学生
全文共 932 字
+ 加入清单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
做一个合格小公民。 关心体贴他人,在他人急需的时候,能主动热情地给予帮助和照顾,憨肌封可莩玖凤雪脯磨急人之急,帮人之苦,忧人之忧,救人之危,以帮助别人为快乐,这是人际交往中的一种高尚行为。 助人为乐,是建立在共同的理想和利益基础上的。在闻名世界的二万五千里长征的途中,有许多战士把仅有的粮食、药品,甚至生存的希望让给了战友,而把饥饿、苦难和死亡的威胁留给了自己。这就是因为红军战士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在关键时刻帮助别人, 是的,古代有英雄的劫富济贫,当代有雷锋精神的出现。再看一看我们现在。我们这一代是独生子女的时代。在座的不少同学是独生子女。我们这一代独生子女虽然有着自信、乐观、积极向上等优点。但是也暴露出一些缺点,如自私、以个人为中心等等。要改正一个群体的缺点是不容易的事。而提倡助人为乐、热心公益却可以很好地加强当代独生子女自立、合作精神,弥补自私这一缺点。 我们从各个乡镇来,走到同一个学校来,走到同一个班来。我们都有共同的理想。而你助人为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走进教室,随手关门,将呼呼的寒风挡在门外。当你走过卫生角,随手捡起掉在地上的纸屑。当你经过讲台,随手将零乱的讲台整理好。当你穿过马路,扶起一位摔倒的小男孩,安慰他不要哭泣。这一些平时看起来微不足道的事,都是助人为乐的表现。 亲爱的同学,当你身陷困难时,你是否渴望得到别人的帮助?你肯定会的。同样,当别人身陷困难时,我们也要助人一臂之力。 庆幸的事,现在我们的身边已悄悄地涌起助人为乐的热潮。扶弱助残,春蕾计划,希望工程,甚至有许多同学也参加了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等等。这些都让我们惊喜地发现,雷锋精神不但没有消失,而且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在我们周围蓬勃地发扬光大起来。 生活本身是酸甜苦辣的。但做人的情操和理念却是自己可以牢牢把握的。亲爱的同学们,请不要再犹豫,伸出你的友爱之手,助人并且以之为乐,世界将因你而更加美丽!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作文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 做一个合格小公民。 关心体贴他人,在他人急需的时候,能主动热情地给予帮助和照顾,急人之急,帮人之苦,忧人之忧。
篇16:银行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55 字
+ 加入清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狠抓治国理政,从严治党,惩治腐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在推进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伟大进程中,健全完善了若干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修改了《党章》、《准则》、《条例》等等。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发表了许多影响中国前途命运的系列重要讲话,对全体共产党员提出了更新、更高、更严的要求。2016年4月,中央号召全党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此基础上,农总行针对近年来案件多发的实际,于2016年5月,又号召全国农行结合“两学一做”,扎实开展“知法、守法、敬法”警示教育活动,所选案例既包括自基层营业网点至总行本部的各个层级,又包括柜员、客户经理、部门负责人、行长等各个岗位,还包括贪污、挪用、贿赂、失职、违法发放贷款等各个类型,多维度、多层次、多岗位展示了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所有这些,对增强领导干部和广大员工案防意识、提升全行内控管理和案件防控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目的就是要通过学习党纪国法、规章制度以及剖析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干部员工增强法治观念,树立规矩意识,从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通过学习,笔者认为,作为农行员工,防范风险、杜绝案件的重中之重就是遵纪守法,执行制度。因为:只有遵纪守法,才是真正的防范风险,才是真正的自我保护,才是真正的合格员工,才是真正的树立形象。现简要谈谈个人心得体会。
遵纪守法才是真正的防范风险
法律法规很多,除了国家层面的,还有我们农行内部很多的规章制度,它是规范员工工作行为、指导员工正确做事、弘扬农行职业操守、促进农行改革发展、控制农行经营风险、构建农行平安和谐、再树农行良好形象的基本法则。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农行的风险来自方方面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有外部的,也有内部的;有自然的,也有人为的(这里专指内部的操作风险)。正因为如此,农行内部各部门、岗位都制定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完整的操作程序,只要全员以行为家,认真履职,合规操作,谨慎经营,把法律法规运用到底,把规章制度执行到位,内部风险就会得到有效控制。因为过去所有案件、事故的教训,都是执行制度不到位或违纪违法造成的,所以,只有遵纪守法,才是真正的防范风险。
遵纪守法才是真正的自我保护
法律法规是农行员工自我保护的唯一武器。员工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不仅会给农行带来风险,同时也将给员工自身带来不幸,轻则受到批评教育,重则带来牢狱之灾。被开出党籍、开出公职是一个员工最大的悲哀。从服刑人员“悔过书摘录”中我们深刻感受到:自由,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因此,作为农行的一名员工,必须以行为家,以家为荣,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以法律法规为标尺,以党规党纪为准绳,熟悉农行规章制度,掌握岗位操作流程,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遵纪守法,执行制度,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时时处处保持言行合规,勤勉尽职,做到对单位、同事、家庭和自己四个高度负责,这样,在保护他人的同时,也就很好地保护了自己。所以,只有遵纪守法,才是真正的自我保护。
遵纪守法才是真正的合格员工
法律法规是农行员工创造价值的行为准则。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目标是追求效益的最大化,这种效益包括安全效益和经济效益。开展“知法、守法、敬法”教育活动,就是为了控制风险,杜绝案件,实现安全经营,促进各项业务又好又快发展。所以,活动的效果应体现在农行服务水平、控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的全面提高上,即:要在语言交流中遵循法律法规,因为守法才能生财;在柜台业务中执行法律法规,因为守法才会招财;在信贷过程中运用法律法规,因为守法才能聚财;在对外交往中体现法律法规,因为守法才能保财。所以,只有遵纪守法,才是真正的合格员工。
遵纪守法才是真正的维护形象
法律法规是员工树立农行形象的行为规范。农业银行是一家机构网点多、客户基础实、城乡市场广、业务品种全、科技含量高、综合实力强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农行的兴衰成败,取决于每一位在职员工的忠诚与敬业,因此,我们必须学习法律法规,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在深化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在建成小康社会的实践中,进一步理解“行兴我荣,行衰我耻”和“我靠农行生存,农行靠我发展”的真正含意,爱行敬业,忠于职守,立足岗位,带动他人,为农行改革发展建言献策,真抓实干,保护农行声誉,树立农行形象。所以,只有遵纪守法,才是真正的树立形象。
总之,遵纪守法是农行员工的基本素质,是农行员工展示才华的行为准则,是农行员工不懈奋斗的力量源泉,是农行员工生存发展的行为规范,是农行员工自我保护的唯一武器,是农行员工平安自由的道德标准,是农行员工完美人生的幸福工程。只有遵纪守法,员工才会好人一生平安。
篇17:优秀党员知法守法敬法学习心得
全文共 780 字
+ 加入清单“学宪法、知党章”是安邦治党之基础,“守纪律、讲规矩”是做人处事之根本。开展“学宪法知党章”主题教育活动,是推进全镇法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转变党员干部作风、提升群众满意度的迫切需要。洪山镇将按照区委部署要求,为全区活动顺利开展树立标杆,务求实效。
一是抓好活动全覆盖。举办千名党员参加的“学宪法知党章”主题教育活动培训班,集体重温入党誓词,为党员上党课,解读《宪法》、《党章》。以支部为单位组织集体学习,观看党性教育片,开展大讨论活动。对老党员、老干部、年老体弱及在外打工党员进行结对帮学、送学上门,确保参与活动全覆盖。
二是抓好领导“六带头”。要求镇党政成员、村居书记带头领学规定篇目,带头记好学习笔记,带头为党员上党课,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带头入户走访群众,带头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为全镇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三是抓好四项教育活动。在全镇党员干部中开展“学宪法,做知法守法模范;知党章,做遵规守纪模范;强党性,做服务群众模范”争创活动,继续深化“亮身份、争先锋、做表率、葆先进”活动,组织参观孟祥民纪念馆、全区安全生产教育基地及双杨镇赵瓦村等一系列现场教育活动,广泛开展以宣传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活动,打造一支讲规矩、守纪律、作风硬的党员干部队伍。
四是把教育活动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按照打造淄川东部新城、聊斋文化名镇、城区后花园“三大版块”的目标定位,全力以赴抓好年度投资27.87亿元的56个重点项目,力争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突破8816万元,招商引资突破6亿元,对上争取资金突破5000万元。集中财力办好崇正路升级改造、聊斋文化产业园路网建设等十件实事,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突出从严治党这条主线,抓好村居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三支队伍,建好党员活动阵地,深化村居工作规范化建设,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为建设富裕秀美幸福新洪山作出更大努力。
篇18:领导学习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8964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局党组安排,这次中心组学习要我作个中心发言。主要是就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谈点粗浅体会。
一、充分认识两项法规修订的必要性和同时发布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猛药去病、重点治乱的决心,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呈现出以严治党的新常态,特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法制建设的“五大体系”之列。将“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大任务”之一,凸显了从严治党的地位和极端重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各类社会矛盾日益突显,在这种环境和条件下,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急需修改和完善有关制度和纪律,对广大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进行更为明确的规范和约束。经过几年的实践,修改“条例”和“准则”应运而生。
原《廉政准则》是在1997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2010年1月颁布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适用对象过窄,规范的只是党员领导干部,未能涵盖全体党员。二是缺少正面倡导,其中“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许多条款与修订前《党纪处分条例》和国家法律重复。三是“廉洁”主题不够突出,有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无直接关联。
原《党纪处分条例》是在1997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2003年12月颁布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和严肃的责任追究。二是纪法不分,近半数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将适用于全体公民的法律规范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标准,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三是有必要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纳入条例。基于以上情况,亟须对《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这两项关联度更高的法规先行修订。通过修订,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起来,切实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则的自觉性,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修订《准则》和《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我们党的力量所在。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生命力的关键。当前我们面临着党的领导弱化和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严峻挑战。党要实现长期执政,永葆青春与活力,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经得起长期执政的考验,就必须加强纪律建设,因此在目前修订《则准》和《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二)修订《准则》和《条例》,是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的实践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深刻总结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郭伯雄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损害党的事业案件的深刻教训;狠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言出纪随,寸步不让,敢于较真;加大反腐惩恶力度,注意党纪与国法有效衔接;强化巡视监督,加大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力度,集中清理裸官、人事档案造假等问题,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和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近年来,强力的惩治腐败,“打虎”和“拍蝇”的丰富实践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坚实基础。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把这些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总结提炼出来,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三)修订《准则》和《条例》,是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线,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扎紧纪律的笼子,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学懂弄清《准则》和《条例》的“新”和“严”
(一)两个比较读懂《准则》。 新出台的《准则》,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我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准则》加上导语、小标题仅有281个字,其条文可谓精简之至;然而细究其演变及由来,其内涵又可谓深刻之至。不妨从两个比较来解读。
1.与其前身2010年颁行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比较。现在叫《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两者的差异从两个标题的不同即可一览无余。前身之准则适用对象为党员领导干部,条文有3600余字,内容涵盖“8个禁止”“52个不准”等我们耳熟能详的禁止性条款。修订后的《准则》删繁就简,紧紧扣住“廉洁自律”这一条,其适用范围覆盖全体党员,同时依然突出党员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标准。不再与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条款相重复。
2.与同时颁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比较。《准则》共8条,分为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三部分,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四个必须”原则要求。二是围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四条规范”。三是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条例》有3编11章133条,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开列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其条文甚为周密,共有1.7万余字。两相比较,前者简洁,后者繁密;前者是自律要求,后者是他律戒尺;前者为宣示性的道德倡导,后者是开出的“负面清单”;前者是可见可及的理想情操“高线”,后者为不可触碰的现实纪律“底线”。
(二)新《纪律处分条例》新在哪里?
1.新修订的《条例》有很多创新之处。新修订的《条例》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成果,有很多创新之处。与原《条例》相比,明确了《条例》适用范围,使党员清楚了底线、明白了规矩,突出了党纪特色;用负面清单方式列举六大类违纪行为及处分措施,删除与法律重复的大量条款,实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吸收了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成果,将很多新形式的违纪行为纳入处分范围;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下称《准则》)同时修订发布,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的新思路。
2.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适应范围,突出了党纪特色。在第一条开宗明义指出,制定本条例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第三条进一步指出,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根据党章制定的纪律要求,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有别于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等规则,是比法律更严的规矩。在《条例》分则规定中,将大量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但违反党纪的行为纳入处分范围,既反映了党纪严于国法的要求,也充分体现了政党特色和党纪特色。
3.新修订的《条例》实现“纪”与“法”的有效衔接。为解决原《条例》存在纪法不分,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要求的问题,修订后的《条例》删除了79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条款。但是,违法始于破纪,删除国法已有规定的内容,并不是说这些行为就不再是违纪,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条例》通过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党纪处分与国法处理的有效衔接。
一是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二是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这种情况与上一种情况的差别在于,前者规定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情节比较严重;而后者所针对的行为不涉及犯罪,仅仅在客观表现上有刑法规定的行为,但情节较犯罪行为要轻微得多。
三是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本条规定针对的是党员有违反刑法以外的其他违法行为,比如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海关法、财政法律法规等行为。
四是规定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以及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这是本次修订新增的内容,以实现纪法之间有效衔接。
五是规定党员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因犯罪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这是沿用和保留了原《条例》的规定。针对的是“党员有犯罪行为,且受到了刑事处罚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的情况。
4. 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 新修订的《条例》在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中增加了“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的内容。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在监督执纪时要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善于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是极极少数,改变以前那种在调查中不是“好同志”、就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5. 新修订的《条例》吸收了十八大以来提出的八项规定、反“四风”等最新成果。修订后的《条例》吸收了十八大以来提出的八项规定、反“四风”等新的制度成果,体现了时代性。十八大以来一共出台了30多部廉政新规,既有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的,也有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廉洁纪律方面的。为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条例》将其中最重要的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成为新的党纪部分。在六大违纪行为中,都补充了新的内容。
例如,在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方面,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对抗组织审查,党员领导干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违纪行为纳入处分范围。这些修订内容,体现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的理念,有利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把纪律摆在前面,防止由小错酿成大错、从违纪走向违法。
又如,在廉洁纪律方面,将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适用公务用车或者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接受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违规公务接待纳入廉洁纪律处分范围。
再如,在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法活动等行为纳入违反工作纪律部分;将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纳入违反生活纪律的部分。
6.《条例》与《准则》同时修订发布体现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新思路。管党治党既要靠党章和党内法规,也要靠道德伦理和理想信念。此次《准则》和《条例》同步修改,一方面是二者紧密联系,需要统筹考虑,另一方面是二者功能有别,需要分别规范。《准则》规定了党员必须遵守的高线道德标准,是共产党倡导的廉洁自律要求,体现了我们党“以德治党”的决心和要求。《条例》是党员必须坚守的底线,用“负面清单”的方式,明确规定了违反六种纪律的行为及处分措施,体现了我们党“依规治党”的决心。
(三)新修订的《条例》严在哪里?
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梳理《条例》内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念始终贯穿全文。为何要特别强调“严”字?这个“严”字又体现在哪些方面?通过与原《条例》的比较对照,就能找到答案。
1.纪在法前,对党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条例》分则中将违纪行为分为:①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②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③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④贪污贿赂行为⑤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⑥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⑦失职渎职行为⑧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⑨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10类违纪行为,其中有半数以上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比如贪污贿赂行为(原条例第9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原条例第15章)等。
党是政治组织,党规党纪保证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底线;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公民的底线。原《条例》将适用于全体公民的法律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实际上是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
正因为此,此次《条例》的修订,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重要原则。将违纪行为分为了六种:一是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二是违反组织纪律;三是违反廉洁纪律;四是违反群众纪律;五是违反工作纪律;六是违反生活纪律,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
在中央纪委近期通报的周本顺、杨栋梁、乐大克等人被“双开”的消息中,通篇“纪言纪语”。如,“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之中没有了以往常出现的“违法”二字,过去惯用的“收受贿赂”、“行贿”等字眼也不再出现,行文措辞主要体现违纪问题。这正是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的生动体现。
2.处分“加码”,违纪将挨更重的板子。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治,要害在严。如果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便容易造成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使党无法充分应对新形势下的风险和挑战。此次《条例》的修订,坚持“严”字当头,对不少处分条款进行了“加码”,倘若今后违纪,责罚的“板子”将打得更重,付出的违纪成本也将更高。
修订后的《条例》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而在原《条例》中,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与受到警告处分相对应的时间则都是一年。虽只有一字之差,却表明党员如果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承担的后果将更严重。
类似从严加码的变化还体现在修订后《条例》的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等条款。如,“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有“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等三类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等等。这些都是增补的内容,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和目的。
在增补的同时,新修订的《条例》对原有一些条款也进行了调整。如,原《条例》第六十六条“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等,第七十五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等两项条款,其最重处分为“留党察看”,而新《条例》将此两项的最重处分“升级”为“开除党籍”。
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的《条例》除了加重责罚之外,也注重抓早抓小、治病救人,体现对党员的关心爱护。如,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宣布除名”。修订后的《条例》则规定,“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
3.条款增加,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就是不断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新修订的《条例》,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使党纪党规的笼子扎得更紧。
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这次修订后的《条例》,把政治纪律排在“六大纪律”之首。相比原《条例》,在政治纪律的“负面清单”中,新增了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组织或者参加迷信活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以及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的违纪条款。
除政治纪律外,新修订的《条例》还增加了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搞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违纪条款。
三、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
(一)要多渠道多形式学习宣传,唤醒党规法纪意识。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不能等同于一般性文件的学习。省局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以组织学习宣传为契机,唤醒全体党员的党规党纪意识。学习宣传措施要实、形式要新、氛围要浓、效果要好。每个基层党组织、每一名党员,都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纪检监察室要带头学习好、严格执行好。
(二)要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创新监督执纪方式。一方面,要创新执纪方式,要运用好王岐山书记提出的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即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在重点查处全省移民系统党员干部在十大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也要重视审查一般性违纪行为,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认真回应移民群众关切,提升信访主渠道的公信力。全面深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做到“触角”灵敏,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阻断违纪进程,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少数。
(三)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推动落实“两个责任”。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贯彻《准则》和《条例》为抓手,牵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挺起来。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作为纪检组长,我履行着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坚守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开展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切实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好、执行好、坚守好。党组各成员履行着“一岗双责”责任,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在遵规守纪上把自己摆进去,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中央权威。
二是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真正使压力在肩、责任压身。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又要教育管理党员干部不踩底线、越红线。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并对照《准则》和《条例》,查摆自身问题,即查即改,立行立改,使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是坚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加大纪律执行和审查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移民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力度。明年省局将结合业务,有效整合工作力量,开展“移民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活动,按照“部署启动、自查自纠、检查验收、整章建制、严格规范”5个阶段,通过开展对移民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以达到资金内审、稽察、监测评估、绩效评价“四位一体”监管全覆盖,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严肃查处和整改贪污、套取、挪用、挤占、截留移民资金等行为,进一步规范移民资金监督管理,保障移民合法权益。做到问题线索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是坚持制度跟进,形成配套完善的遵规守纪制度保障。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省局党组制定出台了《省移民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和《省移民局关于实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问责追责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靠制度管事管人。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以“三严三实”的要求,不断完善遵规守纪的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划分任务、强化举措、巩固成果,真正把党的纪律规矩记在心里、抓在手上,不折不扣地坚决贯彻落实在行动上。
篇19:柜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742 字
+ 加入清单为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行要求,不断强化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农行衡阳分行在全行组织开展以“知法·守法·敬法”为主题的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该行从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行要求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党纪国法、规章制度以及剖析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员工增强法治观念和规矩意识,从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夯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行思想基础。
二是强化内控管理。通过警示教育活动,对重要案防制度进行解读,所选案例包括柜员、客户经理、部门负责人、行长等各个岗位,还包括贪污、挪用、贿赂、失职、违法发放贷款等类型,多维度、多层次、多岗位展示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的人。
三是强化素质提升。要求每个党员干部结合典型案例学习《准则》和《条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切实守住底线。通过《刑法》解读和案例点评,充分展示并深刻剖析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真正触及员工的内心深处,大力营造依法合规、遵章守纪的氛围,为全行的改革发展、稳健经营营造良好环境。
四是强化宣传效果。为加强学习活动信息交流与宣传,市分行将利用内部网、信息简报等载体,及时通报、宣传报道学习活动的开展情况,广泛宣传各级行、各部门在发动动员、安排部署、组织学习、检查推动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以支行为单位,每半个月要向市分行报送一期活动动态。
五是强化检查督导。活动期间,该行组建专项检查督队伍,对各支行进行督导检查、召开推进会和协调会等形式,指导、督促活动开展,帮助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对各支行的督导面不少于50%以上。对组织不力、流于形式的单位和部门,责令整改,并对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篇20:员工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2985 字
+ 加入清单7日头版头条: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守住党章党规党纪“底线”。在这个特大号字标题下,报导了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实况。市委书记徐萍华同志强调,广大党员要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守住党章党规党纪“底线”。学习会议强调:“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自觉认真研读《准则》和《条例》,做到持续深入学深学透,将两项党内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下遵照市委指示,认真研读,潜心体会。
一、研读《廉洁自律准则》,唤醒共产主义党悟,保证“四个坚持”、“四个廉洁”贯彻落实。
共产主义觉悟是中共党员的政治灵魂。党章第二条申明:“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从睡眠中醒来的政治灵魂,会引领我们忠实履行入党誓言,以誓言为准则“严以修身”,修成一身遵纪守法、拒腐防变、清正廉洁的正气和勇气。在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党员眼中,贪污腐化是极其卑鄙无耻的犯罪行为,作为“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中共党员,不但不想贪,而且不齿于贪!
《准则》开宗明义:“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这“四个必须”的核心要素是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其后“三个必须”都是追随核心要素并与之共存共荣的先进性纯洁性要素。《准则》把“四个必须”作为前导,就是要先唤醒党员内在的共产主义觉悟,为贯彻落实《准则》打下先进性思想基础。所谓共产主义觉悟,就是铭刻在心的理想信念转化为党员的自主思维和价值取向,通过言行、态度、取舍、作风乃至兴趣、爱好等形态表现出来。
经过长期学习、实践、观察、体验,在下实话实说:一般的人性自觉不足以长期坚持廉洁自律。因为人性是善与恶的对立统一体。善与恶双方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在头脑里面“轮流执政”。只有在善方取得主导地位的时间段内,才能坚持廉洁自律。当恶方占据了主导地位,就会放贪欲出笼造反。我们的党员和领导干部,经常要处理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经常要对“公或私”、“廉或贪”作出选择。如果自身的共产主义党悟还未醒来,就难免作出错误选择。无数“一念之差、坠落马下”的案例,都是选择了私、选择了贪的结果,也就是共产主义党悟还在睡觉的严重后果。所谓“一念之差”就是作出了错误选择。
共产主义觉悟是党员思想道德素质从一般人性攀登到至善至德境界。在攀登过程中让“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同腐恶事物水火不相容”的马克思主义观点,在头脑中扎下了深根,炼成了除恶扬善的特殊品质。无论何时何地,都能同贪腐之风划清界限,作出对策,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准则》把“四个必须”部署在〈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前头,就是要先唤醒同志们的共产主义觉悟,依靠大家这种正能量,保证“四个坚持”、“四个廉洁”成为广大党员的真正自觉。
二、研读《纪律处分条例》,唤醒使命感和责任感,做从严治党的积极参加者和促进者。
中共党员对党的事业党的命运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是共产主义觉悟的尖端部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等入党誓词,就是共产主义使命感责任感的简明宣示。
《纪律处分条例》总则第一章第一条阐明出台这部新条例的目的和意义:“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研读《条例》这段文字的精神实质,可以读到党员遵纪守法的意义无比重大。其一,党员遵纪守法关乎党的团结统一,而党的团结统一是党的战斗力所在,生命力所系。其二,党员遵纪守法关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的发动机和传动系统,国家法律法规是其保驾护航系统。这两大系统都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幸福安康、全民团结奋斗、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保证。
有些同志认为,这些高标准,大道理,重任务有党中央的正确领导,有上级党组织和上级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我们这些普通党员普通干部,基本上都是“打工仔”,只要“对得起这份工资”就行。反正领导要我学什么就学什么,让我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让我干什么就不干什么。
在唤醒了共产主义觉悟的同志们眼中,这些“高、大、重”事情不仅有着极不寻常的意义,而且同自己的关系非常密切。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么振奋人心、震撼世界、宏伟壮丽的奋斗目标,就是全国人民的梦想所在,利益所系。我们自己那些梦想、那份工资都包含在里面。看到中东难民的悲惨遭遇,我们深深感到国家繁荣富强是全国上下、党内党外的所有人员共同幸福之所在。这些“高、大、重”事情吸引着、激励着我们爱党爱国爱民情怀,呼唤着我们的使命感、责任感。让我们意识到,这一切就是我们志愿“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现实使命!随着使命感的醒悟,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顿时明亮起来。“遵纪守法”四字,原先看似冷冰冰的压力,现在变成了热乎乎的动力。鼓舞我们下定决心、鼓足勇气,纵身跃过违纪违法贪腐犯罪陷阱,快步跟上党中央的前进步伐!
初读《纪律处分条例,》读了“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的规定,感到它真像一张大网,又严又细又密,把6个方面85种违纪行为,一网打尽,连“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都定性为违反纪律行为,都要给予纪律处分。千万不要以为这6个方面85种违纪行为都没有违法,都够不上犯罪,问题不大,又不光是我一个人。必须看到,把这6个方面85种违纪行为堆积起来,就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就是关乎中国共产党整体形象的重大问题!就是关乎人心向背的极大政治问题!古贤有遗训:“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啊!唤醒了共产主义觉悟的同志,都懂得这些道理。
党中央决定出台这部新法规,就是要向全党、全社会展示“违纪必惩,有腐必反”的决心!就是要用党纪党规党法的尊严、权威,打掉所谓“查不出来就不怕”等侥幸心理,打掉“没有违法就没有问题”的忘纪心态,打掉“法不责众”、“人多偷牛难定罪”等等法盲意识,把将要发生、可能发生违纪行为消除在未发之时!引导推动全党同志,认认真真依照“三严三实”精神做人做事用权,全心全意办好公事,不奢不豪不脏办好私事,再现共产党“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光辉形象,凝聚党心民心,带动全社会风气净化、优化。
再读《纪律处分条例》,又有另一种体会,感到它很像一批“预防针”,把6个方面85种违纪行为制成“疫苗”,注入我们体内;让这些“疫苗”通过血液循环,进入我们的大脑、脏腑、四肢,保证我们头脑清醒,体质健壮,身手敏捷;把全身活力释放出来,不仅能够从这张大网内跃出网外,而且能够参加拉网、补网、收网……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积极参加者和促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