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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书作文初中合集20篇

写作文要渲染环境,生动感人。任何事情的发生、发展都离不开环境,抓住环境的特点来写,会很好的渲染气氛,表达感情,使文章更加生动感人。我喜欢读书作文初中作文应该怎么写?下面开学吧为大家分享一些我喜欢读书作文初中优秀作文,欢迎查阅,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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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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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初看这书名便让我觉得奇怪,《朝花夕拾》,是早上的花到傍晚再去把它捡回来吗?

翻开书,我想看看作者到底是如何朝花夕拾的。一目十行地,一会儿书便看完了,我看不懂。作者写的到底是什么?哪有什么朝花夕拾,里面可是连一朵花也没有啊。心中的失望感使我把书扔到了一边。那时的我还小。

再翻开《朝花夕拾》,现在的我明白了。作者的确是朝花夕拾,的确是在傍晚捡起了早晨的花,只是这花有些特别,这花是作者童时的记忆。

其中首先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五猖会》了。百草园在我们眼中除了杂草什么也没有,是枯燥的乏味的,三味书屋则更是无味,可这些在作者眼中却别有一番滋味。百草园是作者童时的一片乐土,那儿有着作者无尽的欢乐,美女蛇的传说更是让作者喜爱百草园,三味书屋固然无味,可其中的孩子却也天真可爱,寿镜吾老先生也算是位明理的老师吧,但这些都是身处二十一世纪,整天呆在电脑与电视前的我们无法体会的。五猖会是一直令作者念念不忘的一场盛会,但父亲的一句“背书”却使作者失去了一切看戏的兴致,不禁令人叹息,我们恐也无法体会这种心情吧。

作者写这些文章虽是别有深意,可我最深的体会却是要珍惜童年,比起那个时代,现在的我们是多么幸福啊!伴随着朝花夕拾,当我们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

窗外桂花已谢,拾起一小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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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初中昆虫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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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又看了一篇文章,名叫毛刺沙泥蜂,讲的是“我”看到一位外国人,然后给我们讲起了战争的故事,讲完之后,“我”的一位朋友送来了两只大螃蟹,那是一种被渔民称之为“海上蜘蛛”的蜘蛛蟹,下面就是蜘蛛蟹的图片。怎么样,庞大吧,蜘蛛蟹的甲克是花颜色的,还有别的颜色的。他们的蟹针,就长在腿上的爪子上,很厉害吧,他可是称霸王的,

然后那位外国人就说他已经吃过了,还说我们吃的东西品种太少,真可恶,我作为读者的还很生气。吃过就很了不起啦,有本事你就吃个地球看看,哼!

说到这,妈妈对我说:“好啦好啦,别生气啦,生气就要变成身体不良哦,我赶紧消下气,要是身体不良,我就有可能变成一根细面条啦,现在才有点胖哦!

剩下的,我还没看完呢,等我看完了,第一个就告诉你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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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读书生活作文初中600字

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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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一个人不读书,他怎能丰富知识,怎能进步呢。整个人类不读书,那我们这个世界将不会再是人类主宰。可见读书对我们的重要性。

作为这个世界上的一分子,我当然也要承担起应尽的责任:读书。

在我看来,一本好书,就是一位好老师,能够教给你很多知识;就像一位好朋友,能劝告你别做坏事;就像我们的人生,告诉我们许许多多做人的道理……总之,书的好处无处不在,乐趣也无穷无尽。

我喜欢在书的海洋里自由地遨游,享受着、吸收着书中的精华,惬意极了。书中有趣的故事常常令我流连忘返,废寝忘食;书中的情节常常使我感动得潸然泪下;书中坚强、善良的主人公常常使我肃然起敬。

读《伊索寓言》,我从伊索那神奇的笔中看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奴隶的艰苦,我从那些可爱的动物形象中读出了:做人要善良、诚实、脚踏实地……《伊索寓言》是我人生中自己读的第一本书,是他,开启了我的宝库。她,就是我读书生活中的地一颗闪着亮光的明灯。

接着,这一点亮光一点点的扩散,照亮了更多的黑暗。

读《安徒生童话》,我在安徒生笔下的故事的带领下,来到了童话的世界。卖货才的小女孩向我倾诉她的痛苦和凄凉;海的女儿吐露着对王子的深情;丑小鸭炫耀着自己变成白天鹅的幸福;踩着面包走的姑娘忏悔着自己的过错……从《安徒生童话》中,我看到了一个五彩斑斓的世界。

我的读书生活中,不再是只有光明了,并且还增加了许多美丽的色彩。

读《三国演义》,罗贯中的笔下领略了哪些英雄人物的风采。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他巧借东风,让我赞叹不绝;坦诚豪爽的张飞,对孙权忠心耿耿;有着大将风度的关云长,知恩图报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曹操虽奸,但他那运筹帷幄的才略也令我敬佩……

就这样,在我的读书生活里,又有了鸟语花香。

从小到大,从懵懂到懂事,从幼稚到成熟,从黑暗到光明。我的读书生活中不断的增加新事物,逐渐向这个世界一样,变成了一个五彩缤纷、充满诗意的世界。

这一切都要感谢书。所以,朋友们啊,一起来读书吧,在书中,你才会不断地丰富知识,不断地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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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喜欢五一劳动节初中

全文共 10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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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听说惠安聚龙山庄是一个人文、生态、湖泊、运动、休闲的世外桃源。 I heard that Huian Julong Villa is a paradise for humanities, ecology, lakes, sports, and leisure.

5。1节这天,我们一行10人,大约经过一小时的路程,终于到了目的地。下了车,风轻轻地吹佛着我,眼前一片美景深深地把我迷住了,湖水就像一条缀满闪光宝石的飘带,深深扎在富饶而美丽的土地上。一列白色的动力火车从我们眼前像箭一样飞掠而过。小草被风轻轻一吹,就纽动起身子,翩跹起舞。草地上插着一个个木牌,上面写着:我是小小草,就怕您的大大脚;保护花草树木等等。还有一个自动浇水器,一天早晚各两次。田里的老黄牛它们喜欢两、三只一群,有的正在津津有味地吃田里鲜嫩的草,有的正悠闲地漫步着,似乎正陶醉于这美丽的风景中。

一棵棵高大的树长得郁郁葱葱。这里有很多植物和各式各样的花有:黄金榕花,细叶紫薇,杍子花、伞树,非洲苿莉,炮仗花……都应有尽有的摆在大家的眼前。还有用石头做的棋盘,可惜的是,石头太重了,不然,我们就来下下棋。看着眼前迷人的景色,我不由想起南宋诗人朱熹写的“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这句古诗。

我们来到了聚龙湖心,翁真芽好奇地问我们;“这湖里有小蝌蚪吗?”正当我们冥思苦想的时候,唐浩正在湖边玩,他大声叫道:“杨玺,宇露,翁真芽,你们快来看,湖里真的有小蝌蚪。”边说,边向我们招手。我们听了,高兴死了,一人拿了一个矿泉水瓶,像闪电一样飞快地奔向湖边。

唐浩兴奋极了,说:“快看,这里有小蝌蚪,快把它捞起来。”我俯下身子,手并着手,把小蝌蚪轻轻捧在手心里,然后放进瓶子里。继续寻找别的小蝌蚪。“快来呀,这里还有一只,把它捞上来“。远处又传来了一阵叫声。这时,我都高兴得不知怎样形容。

别的小朋友用手拍打着水面,水面泛起一道道波纹,真是太美了!瓶子里也渐渐装满了胖嘟嘟,黑乎乎的小蝌蚪,小蝌蚪在水中自由自在的游来游去,它们真快活,大家玩得乐火朝天,脸上总是露着甜甜的笑容。我自已累了也不想休息。这里到处都是笑声。大人们怎么也管不住我们,叫了好几声我们的名字,我们才不情愿的去前面的音乐喷泉池观看节目,到了音乐喷泉池,那优美的歌声打断了我们的思路,喷泉一会儿喷得很高,一会喷得很低,像是钢琴键盘,随着音乐,有节奏地喷出了各种不同的花样。

回家的路上,我悄悄地许了一个愿望:小蝌蚪,快快长大,早给农民伯伯除田里的害虫。

美丽的聚龙山庄之行给我的“5·1:假期带来了快乐,带来了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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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初中繁星春水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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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星》《春水》的内容,是诗人平时随便记下的随时随地的感想和回忆。后来,她受到泰戈尔《飞鸟集》的启发,觉得自己那些三言两语的小杂感里也有着诗的因子,这才整理起来,而成为两本小诗集。冰心在当时大约不会想到,她这两本含蓄隽永、富于哲理的小诗集的出版,竟会使那么多青年的久已沉默的心弦受到拨动,从而在她的影响下,促使五四以来的新诗,进入了一个小诗流行的时代。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着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繁星春水读书笔记(3篇)。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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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读书使我快乐初中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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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尘世的喧闹繁华,走进那幽深秀丽的山间,流水潺潺,桃花飘零,青翠欲滴的小草、垂柳起舞的河道。这就是《世外桃源》给我的快乐——清新、幽雅、脱俗的世外桃源。脱离现在这和平幸福的年代慢慢溶入烽烟四起,枪林弹雨的年代,感觉那为光明而战斗的奋斗精神,那刚强不息的勇气,这就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给我的快乐——乐观、进取、刚强、勇敢的精神。五彩的童年,热情奔放的少年,这一切美好的时光中有一半是书的海洋。从幼小无知的我到现在追求梦想的我,改变了很多很多,惟独读书这一习惯,从没有改变过。

它给我的不仅仅是神奇,更多的是欢欣、快乐和人生的启迪。自从看过了《愿望树》我就更加地爱书了。我羡慕书中的幽偌,她可以说是一个女才子。她所读过的书多的没法说。她爱小说,爱到发狂的地步。特别是那部《荆棘鸟》,她推崇的不得了。看了一遍又一遍,被那本书中梅吉一生的悲哀所感动。这种感动又通过《愿望树》传到了我的体内。对于一个有着极强好奇心的我来说,心里就放不下了:不由自主地奔向了书店……令我失望的是,我没有足够的资金,对于它,我只是可遇而不可求。那种对于我来说天高的价格,我是很难承受的。我失望地向店外走去。

突然,一个书名从我的眼角闪过。我立刻停步将头慢慢偏转,那书名从我的眼角缓缓移到正中间——啊!《小王子》!这也是幽偌的最爱。我拿起它,翻开背面。令我喜悦,甚至狂欢,我有能力买下它!我转头奔向了“收银台”……书,给我以美的渴望;读书,给我以梦的天堂;我以读书为乐,有书为富。我期盼着有一天能拥有《荆棘鸟》,也期盼着能尽情享受它的快乐。

[读书使我快乐初中三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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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读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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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我坐在小小的书桌旁读书,回忆着当初遇到书时的情景。

上小学之前,妈妈经常一边看着书,一边讲着书中的故事。那时的我还小,一个个陌生的文字让我感觉不好玩。我还没喜欢上读书,但我喜欢听妈妈讲故事。妈妈告诉我,那些好听的故事,都是来自于图书里。

图书里的世界真的那么神奇?一年级的时候,我随手拿起书架上的一本《童话故事》,当时就想看看里面漂亮的图画,可谁知道,这一看竟然入了迷,我津津有味的读起来,沉浸在我的童话世界里:英俊的王子、美丽的公主、邪恶的巫婆,善良的小矮人……就这样,我爱上了读书。

自从喜欢读书以后,我改变了很多——小小的我有些怕黑,却“勇敢”的走进了地下室;从前最让我头疼的流浪狗在挨饿,我竟然可以善良的像个公主一样给它喂食。

读书不仅能改变自己的性格,还可以给我带来朋友。我有好几个朋友都是因为喜欢读书而认识的。我们经常在一起讨论某本书中自己喜欢的段落,讨论作者怎么会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可以把故事写的那么精彩。我们幻想着自己也能成为作家,写出好的作品让大家来读,为了这个梦想,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

我喜欢读书,读书给我带来了惊喜,读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从读书中增长了智慧。

我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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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狂人日记的读书笔记初中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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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

鲁迅他运用了日记和精神病人内心的独白方式把他想所表达的资料发挥地淋漓尽致。那时候的人们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而鲁迅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存亡,在这生死悠关的时刻,他抛弃了学医的梦想,抛弃了封建社会的思想主义,踏上了革命的道路,朝着文学殿堂为他展开的大门前进,用手中的笔跟敌人做战斗,用手中的笔挽救中华民族的灵魂,让人们明白祖国的荣辱兴衰。鲁迅他是一个作家,也同时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他用他手中的笔描绘着属于他自我的蓝天,他就在这片蓝天中尽情地展翅高飞,写作则是最适合他的“翅膀”。

鲁迅先生抨击了当时吃人的社会现实。他巧妙借助"我"这一主角,描绘了人性的丑恶与世界的残缺。说实话,这篇文章的色彩过于晦暗,但这晦暗中分明灼射着亮光,透露着激荡与高昂!"吃人!"真的是吃人吗?这显然不是先生的直接目的,先生眼中的吃人只可是是在社会现实的无情压迫和吞噬下,人性一点点地泯灭。或许在茫茫夜幕下,先生一人独立于窗前,望着窗外被流水般月光笼罩的夜独自叹息。"吃人的人的兄弟",天下谁不为兄弟?所以先生揭露的显然不只一人,而是整个民族。"食人"的民族,何时能清醒?先生以灰冷的一面,向尘世发泄着愤懑。然而,黑暗是如此的深广,吞噬了一切,仅有先生那炽热和焦灼的心在跳动着,熠熠发光!

读《狂人日记》,我深切体会到先生内心的痛苦。一方面他无力杯葛政府带来的压力,另一方面又为中华民族的衰亡而哀叹!所以全文结尾时,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唤。先生宁可燃烧自我,把光亮留给孩子们,因为那不仅仅是孩子,不仅仅是生命,更是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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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童年读书笔记初中生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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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着这份好奇认真地读了高尔基著名的自传体小说中的第一部《童年》,在书中我看到高尔基真实地描述了自己的苦难童年。

小说的主人公阿辽沙三岁时失去了父亲,从此生活在多事的姥爷家里。阿辽沙从小心地善良,特别是在外祖母的影响下,养成了善恶分明,能爱能恨的性格。他勤于学习,刻苦耐劳,严峻的生活使他锻炼成为一个意志刚强、有理想、有作为的人。

阿辽沙啊!阿辽沙,你真是一个苦难的孩子啊!但是你的苦难使你变成了一个意志刚强的孩子,这一点让我佩服,并且你依靠自己的勤奋学习、刻苦耐劳,成了一名著名的作家。

读完这本书,我从阿辽沙那艰难的生活中学到了很多,与阿辽沙相比,我们的生活是幸福的,而阿辽沙的生活却是苦难的,可我们却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要什么有什么,而阿辽沙却总是要挨打,我们是不是要比他幸福很多呢?答案是肯定的,看了阿辽沙的故事后,我将会更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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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初中生读书笔记红岩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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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这部作品以惊心动魄的斗争画面和崇高的革命精神震撼了广大读者的心,获得了广泛的好评,被称为具有共产主义精神和革命气节的教科书。

《红岩》这本书充满了革命的激|情,更让人难以忘怀。刚开始是因为我学过的一篇文章《狱中联欢》就是书中的节选篇目,于是我产生了读这本书的渴望。在找到这本书后,我开始了对这本书的阅读。《红岩》这本书令我爱不释手。

《红岩》这本书以描写重庆解放前夕残酷的地下斗争,特别是狱中斗争为主要内容的长篇小说。它的历史背景是1948年至1949年重庆解放。人民解放军摧枯拉朽的胜利进军和反动派的垂死挣扎,是这一时期的特点。小说把反动派在全局上不可逆转的覆灭命运,与局部上的气势汹汹,疯狂镇压;把革命事业全局上的辉煌胜利,与革命者个人的悲壮牺牲,辩证地统一起来。它的基本情节以“中美合作所”集中营(包括渣滓洞和白公馆)内的敌我斗争为中心,交错地展开了我地下党领导的城市的地下斗争、学生运动、工人运动、狱中斗争以及华蓥山区的武装斗争,集中描写了革命者为迎接解放、挫败敌人的垂死挣扎而进行的最后决战。小说以大量的篇幅描写了革命者的狱中斗争,除了《狱中联欢》所写的新年联欢活动外,还写了狱中绝食斗争的胜利,为龙光华烈士举行追悼会,写了江雪琴的从容就义,许云峰在地牢里同徐鹏飞的最后一次交锋,以及最后的武装越狱斗争等。全书共三十章,作者罗广斌、杨益言都是重庆中美合作所集中营的幸存者,他们亲身经历了黎明前血与火的考验,目睹了许多革命烈士坚韧不拔的英勇斗争和壮烈牺牲的场面。根据这些经历,他们于1957年写了革命回忆录《在烈火中永生》。随后,在回忆录的基础上创作了长篇小说《红岩》。

《红岩》这本书看了之后让我感受到了革命工作者的热情,让我体会到人们的团结协作与友情的伟大。我们现在美好的生活都是革命者们努力的成果,我感激他们,我爱戴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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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读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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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知识的宝库,书是知识的源泉。

记得很小的时候,妈妈就每天给我读书听。上学后,妈妈每天陪我读书,渐渐地,我读书的兴趣倶增。现在,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迷。

在我的家里,有好多地方都放着书,书房里、客厅里、卧室里、阳台上,到处都有我喜欢看得书。每当闲暇时,我会随手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的读着,贪婪地吮吸着书中地营养。如今,读书以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从小到现在,我已读过许多本书有《十万个为什么》《一年级的小豌豆》《窗边的小豆豆》《西游记》《笑猫日记》等等······书让我们懂得了怎么做人,告诉我们真、善、美,让我们有一颗美好的、善良的、积极向上的心······

说起读书的感受,就像一个心情的口袋,变化无穷。有时害怕、有时担心、有时高兴、有时伤心。

一年级的小碗豆讲的是一年级发生的事情,读书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思维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还让我在心灵上获得了其他不能给的东西。

读书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乐趣,我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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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读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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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有诗书气自华”。

蒙曼老师说过:“人的一生,都在看书”。

喜欢读书,每当我看到琳琅满目,花花绿绿的书籍,就会如饥似渴的读起来。我喜欢读名著,但名著高深莫测,我只能一点一点地啃,开始时感觉索然无味,但读着读着,心情也会被调动起来。比如,我读《雾都孤儿》,从淡淡的平静,到酝酿着怒气,最后,愤怒终于爆发,一朵朵气势汹汹的浪花用力的拍打着心海边的岩石,久久不能恢复原本的恬静。再比如读《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记忆大师》,从刚开始的指责杨歌,到杨歌爸爸童年的经历,再到点明一个道理。从开始的狂风大作、余怒未消到银铃般的笑声,再到大道理,心情真的舒畅极了。

只要一进入一个有书的地方,无论是书店、是书屋、是图书馆、是24小时自助图书室,我都会进去,放慢脚步,寻找我的最爱,轻轻拉开椅子,轻轻展开图书,沉浸在书的世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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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读书的作文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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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书是谁发明的,也不管是谁发明的,反正书是个好东西。

书蕴藏着人类的智慧,怪不得人们常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喜欢读书,字里行间蕴藏着未知的奇妙世界。读一本书,就要每个字都要读透,每读透一个字,就像一次奇妙的旅行,在字与字之间邀游,领略人生的真谛。

我喜欢读书,对书有种莫名奇妙的情感。一本书有它自己本身的价值,我们也有我们的价值。每当我们读完一本书,既会增加书的价值,也会增加我们的价值。

我喜欢读书,喜欢跟随书中人们去旅游,他们哭的时候我也会感到伤感。他们笑的时候,我也会觉得开心。读忧伤的文字,心里就会闷闷不乐;读喜悦的文字,心里就会很开心;可不管怎么读,文字就是文字,是它与标点符号才能构成一本书。我们总能从文字中读出忧伤、读出喜悦、读出感情。

我喜欢读书,每读完一段,就像呷着一口茶。读完一章,就像在尝一杯茶。读完整本书,就像在品味着一壶好茶。品出人类的智慧和情感。

我喜欢读书,我更喜欢读出书的意义,知识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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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中朝花夕拾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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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让我回忆童年;是他,让我精神焕发;是他,让我留恋难忘。他,就是我国有名的文学家、思想家与革命家——鲁迅。

他的作品数不胜数,有《彷徨》、《呐喊》、《朝夕拾》……他的文章抑扬顿挫,他的文章留连忘返,他的文章针针见血。最令我感兴趣的,非《朝花夕拾》莫属。

《朝花夕拾》是鲁迅一九二七年七月十一日,写完于广州。这本书中的作品都是回忆性文章,但它们不是对往事的单调记录,而是用娴熟的文学手法写成的优美的散文珍品。作者撷取那些难以忘怀的生活片段加以生动地描述,选择富有个性的情节和细节描画人物的性格,使作品充满浓厚的生活气息,人物形象鲜明生动,给人以深刻的印象。本书共有十篇文章,这十篇文章的语言都是清新、朴实,亲切感人。

本书原名叫《旧事重提》,但鲁迅觉得不太优美,于是将它改为《朝花夕拾》。这个题目带露折花,色香好了很多。这本书都是鲁迅回忆童年美好时光而写下。其中最吸引我的还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

这篇文章是鲁迅回忆自己在童年时,在百草园的美好时光。这篇文章多次用了景色描写,如:“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一句话就用了景色描写,生动形象地写出了百草园的景色优美与神奇,表现出作者对百草园的回忆。这篇文章还加入了《美女蛇》的故事,给百草园增添了一份神奇的面纱。幼时的鲁迅受此影响,天天等待着美女蛇的出现,等待着老和尚给他一个神奇的盒子,但是终究没有出现。这实在是太天真了。

这本书还有其他一系列的童年回忆,如《狗·猫·鼠》、《阿长与》、《五猖会》等等,都能体现出鲁迅幼时的天真可爱,和他对幼时美好时光的怀念之情。", "Five Rama Conferences", etc., which can reflect Lu Xuns innocence and cuteness when he was young.And his nostalgia for his childhood.

这本书中,鲁迅写过一句话:“这十篇就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与实际内容或有些不同,然而我现在只记得是这样。”它的出现,让我眼前一亮,心想:我也从记忆中“抄”出一篇文章来吧!于是我便绞尽脑汁,想把过去的记忆全部掏出来,看看有没有童年趣事,但没有。他的技艺真高!

让我们去探索鲁迅的童年美好时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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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初中作文

全文共 1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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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快到了,我心中所有的悲伤都变成悔恨。高尔基的话不断地在我脑子里浮现: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易被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时间,真的太残酷。

外公走了,在深夜里悄悄地走了,让我没有见到他最后一面,只能看见那绑着白花的棺椁。20年,外公什么样的痛苦都扛过来了,怎么说走就走了呢?外公,我来看您了,您的外孙女来看您了,您为什么不看我一眼呢?像被尖刀刺穿胸膛,我的心一阵绞痛。

往事历历在目。6岁那年,我第一次推开了外公家那扇银灰色的门,就听见了连续不断的咳嗽声。走进屋,我看见外婆正站在床边,拿着勺子喂外公吃稀饭,外公“呜哇呜哇”地说着什么,稀饭不断地从嘴角流出来,浸湿了枕巾,我的胃里一阵翻江倒海,慌忙跑到外面去了,那时的我觉得外公是那么的肮脏丑陋,不由心生厌恶。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地过着,我没有踏进外公家半步。有一天,妈妈对我说:“外公想你了……”我的眉毛迅速拧成了疙瘩,断然拒绝了,妈妈轻轻地皱了皱眉,不再说什么。我迎来了9岁的生日,家里人为我办了生日宴,当我看到爸爸背着外公回到家里时,情绪一落千丈,我冷漠地望着乐呵呵的外公,并没有上前打招呼。3年过去,外公显得更加憔悴,头发更少了,眼睛也蒙?起来,看着看着,我有种想哭的感觉。外公看见了我,兴奋得大叫起来,不停地挥舞着双臂,眼里有了几分光彩。我不情愿地向外公走去,外公伸出枯柴似的手来抚摸我的脸,浑浊的眼泪在他的脸颊上肆意地淌着,我唯一一次听懂了他说的话:“孙女儿啊,乖,要好好学习。”回头看,外婆的眼圈红了:“丫头,你外公想你啊,有空来看看吧。”我突然有了一种很大的负罪感,重重地点了点头。打那以后,我偶尔到外公家看看。上个月,我到医院看望外公,他看上去很疲惫,两只眼睛深深地陷了下去,他已经不能说话了,眼睛也起了雾,只能眯缝着眼,静静地看着在病床前走来走去的我们,听护士说,外公已经几天没吃东西了,连水也咽不下,只能靠输营养液维持,看样子,已经快不行了。我哭了,摸着外公光秃秃的脑袋,大声地喊着:“外公,外公!”外公费力地睁开了眼,看了看我,又闭上了。晚上,外公回到了家里,默默地躺在床上等待着死亡的到来。生命的残烛被风吹灭,星期二凌晨两点,外公离开了这个世界,从疾病中解脱出来。后来,妈妈告诉我,外公临死时还念着我,四处张望着……我又哭了。

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易被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高尔基的话让我懂了:时间是珍贵的,在珍惜自己的时间的同时,还要珍惜与亲人相处的时间,以免抱憾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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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最新初中生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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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我读完了《水浒传》感受颇多,文中塑造的许多有血有肉的人物让我印象深刻。

林冲刚开始的时候委曲求全,比较窝囊,但几经挫折,他变得勇猛果敢,做事坦荡,文武双全,稳重,十分重义气。比如山神庙雪恨,府尹派林冲看守草料场,转眼到了冬天,大雪纷飞,林冲回来时发现自己的屋子倒了,就搬到了山神庙里,正休息着,听见陆谦和几个人商量烧了草料场害死林冲的事,林冲火冒三丈就杀了他们,他走投无路,于是就上了梁山。

鲁智深好打抱不平,爱憎分明,见义勇为,性格豪爽,嫉恶如仇,粗中有细是个直爽的热心人,征方腊后坐于杭州六和寺。比如拳打镇关西,鲁达在酒馆喝酒,得知一个姓郑的屠户老欺负穷人,大怒,鲁达给镇关西说“来十斤精肉,不能有肥的,来十斤瘦的不能有肥的,要十斤软骨不能有肉在上面。”

镇关西提起刀向他砍去,鲁达最后打死了镇关西,鲁达看他死了,害怕官府会来抓他,就对郑屠说“你竟然装死!我不陪你打了。”说完就跑了。还有倒拔垂杨柳,一天,鲁智深和几个想拜他为师的无赖喝酒,这时,树上的一只乌鸦嘎嘎的叫个不停,鲁智深嫌乌鸦太吵一怒之下把柳树连根拔起。

无赖见此都不由得连声叫好。武松性格直爽暴躁,好打抱不平,胆大心细,乐于助人但谋略不够,几次被人暗算差点没命,最后和鲁智深投奔梁山,作战英勇。比如醉打蒋门神,武松在牢城结识了施恩,一天,施恩来找他,说是蒋门神抢走了他的快活林,让武松帮他夺回来。

武松答应了,次日他喝得醉醺醺得,把蒋门神的小妾和酒保都扔进了酒缸,不久蒋门神来了,怒冲冲地朝武松扑去,武松打得蒋门神跪地求饶,并答应退让快活林武松这才罢手。

水浒传里的英雄性格不同,长相不同,但有一样是相同的——惩恶锄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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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爸爸喜欢喝龙井初中作文

全文共 1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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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是镇上初中的一位数学老师。

我家在离镇很远的村子,骑车要一个小时。从我上小学起,便和爸爸住在了宿舍里。宿舍不大,约二十平米,爸爸把它分成里外两间,里间做卧室兼书房,外间做厨房。在这里我度过了六个春秋。

爸爸还是学校领导,每天晚上都要巡查校园,等到学生都睡熟了,他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宿舍。爸爸全身心都扑在了工作上。每年要求调到他班上的学生总是很多,让学校和他自己很为难。我升初中正好被分在爸爸班上,妈妈和我都很高兴,可是爸爸为了照顾一个特困女孩,竟把我调了班。为这事,我和妈妈有一个星期都没和他说话。

每夜,爸爸总是先认真检查我的作业,填写好我的成长记录,然后沏一杯龙井茶,铺开书卷,端坐得像尊雕像。一切都很讲究仪式,爸爸说仪式也是内容,世界上没有纯粹的形式,他说万物一理。我和妈妈说他荒谬,可他的逻辑总是能行得通。

陶巧明阿姨是我们学校出了名的政治老师,其原因不仅在于她教的政治课在全市名列前茅,更主要的是再调皮的学生都畏她三分。去年,陶老师遇到了一个软硬不吃的男生,上课居然无缘无故地向老师同学挑衅,口出脏话。让他检讨,他总是嬉皮笑脸,像是自我表扬。陶老师跟这位学生磨了一个多小时,他依然是笑嘻嘻的。这事正好让爸爸遇着,跟这位同学简单地交谈了几句,在他的头颈抚摸了几下,不到半分钟,这位同学竟然泪如雨下,悔恨交加。这件事情,让所有在场的老师莫不称奇。此后,向爸爸请教的人,又多了许多年轻教师。爸爸经常举起手中的龙井茶跟老师们作比,认为教育学生和品茶是一个道理,请教的老师略有所悟。

前年,我随爸爸单位去浙江游玩。到浙江免不了要买一些龙井茶赠送亲朋或自己享用。龙井本就享誉四海,经营业员一宣传,平日里和茶叶从不沾边的叔叔阿姨早就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好像很担心茶会脱货。视龙井为人生之宝的爸爸倒显得很沉稳。爸爸对营业员讲:“这些都是新茶,左边两个是大佛龙井,右边两个是西湖龙井。”再结合茶形和味道说:“我讲个对你们有利,我们也不太吃亏的价格,左边两个打四折,中间一个打五折,右边一个五五折,你们研究一下,谈得成我们就买,不中意也别磨口舌了。”营业员执意要加点,说些他们也不好做主,要请示经理等搪塞的话。爸爸从包中拿出昨晚买的茶叶,对营业员说:“你们看我这茶怎么样?这价格比我刚才开的价还要低六元。大家出来是玩个开心,我们也不想太多杀价,考虑考虑?”这时从里间走出一位负责人,与营业员耳语了几句。许是不想放过这么大的团队,最终还是按爸爸的方案成交。经理很是佩服爸爸对茶品质、产地、工艺、价格的了解,便问爸爸是干啥的,爸爸说是喝茶的。经理最后竟送了一套茶具给爸爸。

我六岁的时候,和爸爸去县城新华书店买书,回来路过一座茶庄。爸爸牵着我的小手,把每一种茶叶都介绍给我听。别人笑话他:跟孩子谈这些,她懂吗?爸爸有爸爸的逻辑,遇物而诲是他坚持的教育原则,我也得益于这个原则。爸爸选了几个品种,拈了两根叶片闻了闻,而后放进嘴里嚼了起来。在爸爸与店家谈茶论价时,我被一个大哥哥的遥控小汽车给吸引了,等到爸爸发现我丢了,找着我的时候,我已经跑出了一个街道,正对着大哥哥的小汽车乐呵呵地傻笑。这笑声并没有把爸爸给逗乐,反而招来了两个巴掌。在回来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一架遥控小飞机,爸爸说,汽车只会在地上爬,爸爸的好孩子要飞上天。忽然,爸爸敲了自己一下头。因为急于找我,付了钱的茶叶居然给丢在了柜台上。

爸爸常说,我是他的大女儿,茶叶是他的二女儿。有一次,我问爸爸更爱哪个女儿,爸爸说两个都爱。他说,大女儿给他快乐,二女儿给他解乏;大女儿给他动力,二女儿给他时间。今天我才懂了,原来爸爸更爱我,甚于爱茶叶和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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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读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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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课外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就像形态万千的鲜花一样。我喜欢绘画,喜欢书法,还喜欢种植一些花,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开阔胸襟的书籍。

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结,书籍是世界文明的宝库,是人类前进的罗盘,是知识的海洋,书籍深深吸引了我,成了我的良师益友。平时,在课余生活我总是拿起一本书就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小时候,我总是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而妈妈呢,也不拒绝,总是绘声绘色地讲给我听,我有时幼稚地问妈妈这些故事是从哪来的,妈妈说是从书上看来的。从此,我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想,读书的意义不只是增长知识,还可以尽情地随着书里的主人公的喜怒哀乐,一同高兴或悲伤。跟随着书的指引,我来到另一个世外桃源,让我尽情地发挥自己的想象力。从书中,我明白了中国的历史文化,让我知道了父母对我们的用心良苦,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

书就像一把钥匙,为我打开知识的大门;书就像一艘小船,带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就像一扇窗户,为我开拓视野,增长见识……“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置身于书的海洋中,难道不是一件美妙的事吗?

书,将会像路灯一样,照亮我的人生之路,指引我在绚烂璀璨的星空中,摘下那一颗属于我自己的星星!

读书不仅丰富了我的课外生活,开阔了我的胸襟,而且还使我从中明白了许多道理,理解了许多哲理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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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喜欢这样的河水初中作文

全文共 1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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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河水

我喜欢这样一种河水,看上去很普通,自自然然地流淌,从来都不会计较源头,也不在意去处。它可以不动声色地穿过城市的腹地,尽自己所能,滋养着和它一样不大不小的城市。这样的河水,很懂得看清自己,它自知没有大海浩瀚,没有深度,却从不自卑,会依然以自己的方式,我行我素地流淌;它也知道,自已并不是这世上最弱的河流,至少可以比小溪强大,却绝对不会鄙视小溪,不会在小溪面前炫耀自己。

我喜欢这样有骨性的河水。

这样的河水也会遇到难处,有时也会需要面对干涸,那种干涸的心情近似于死亡,它必须得承受人们对它的指指点点,看,没有水,还是什么河。河不是河的光阴很难熬,就像世间的一些苦日子,过得的确不像日子。但河是有骨性的,再干也是河,谁也改变不了它的名字。风雨来临时,就是这样一条不起眼的河,会敞开自己的胸怀,能包容多少,就包容多少,尽可能地保护着它的城市,不会受到泛滥的伤害。或许日日经过它身边的人,从来都没有细思量过,这样一条不起眼的河,为这个城市究竟承受了多少,但河不介意,它喜欢这样默默地担当,绝对不会像大海那样咆哮。这样的河,这样的河水,这样的骨性,它多么像世间,那些生活在底处的人,就是在难中也不气馁,心甘情愿弯着腰,躬着背,凭自己的辛苦劳作,默默地去为家人担当着一切。

最初喜欢河水,是很小的时候,因为祖父的一句话。祖父喜欢打猎,常在林中行走,他和我说,在林中迷路时,找不到家,也不要怕,遇到流水,就顺着流水走,有流水,有一定会找到家。祖父说的流水,其实应该是密林中的溪水,我没有进过密林,自然没见过那样的溪水。但祖父这句话,我却记得颇深,所以很小时,我就坚定地认为,河水,就是一种方向,可以让人不迷失。长大以后,学了点书本知识,越发觉得河水亲切。山村无论穷富,都没有被大自然抛弃,都被属于自己的一条小河青睐着;城市无论大小,是否张扬,都需要适可而止地收敛那份傲气,因为城市再高傲,也绝对离不开河水的滋养。

因为爱着这样的河水,我也就非常喜欢在河边行走。

我悟不得佛,也不懂禅意。每次行走在河边,总是觉得这河水,看上去貌不惊人,却一定极具佛性,因为它能渡我忘记尘世的恩怨,不管刚刚走过去的岁月好不好,河水都能提醒我要放下,要向前看。过去的即使错了,也不要介意,改过就好,像这河水,不也是曲曲直直的,一路走过来的嘛。不管我的人生平不平坦,就算是曾被坎坷拌住,摔倒在地上,这河水,就以自己流淌的姿态,不声不响地暗示我,要把眼光向前看,不要总觉得前路渺茫,眼下需要做的,就是尽自己的本份,是河,就要认真地流淌,是人,就要用心地生活。

虽然我是这样喜欢在河边行走,但有时候,我也会有很奢侈的念头。我经常想,要是能有一个人,不拒绝普通,不流失善意,不迷恋云端,和我一样,爱着这样需要低下头才能去爱的河水,愿意和我一起在河边行走,那该有多好。而我们携手一起走过的岁月,不会热闹,也不会孤单。如果能让这样的一段爱情,流淌在这样一条普通的河水身边,那这样的爱情,也肯定会像这样的河水,看似普通,却极为难得。而如此深厚的缘分,对我,对河水来说,若能得到,恐怕都应该算是三生有幸的事情。

我喜欢这样的河水。

我喜欢它贴着地面,踏实生活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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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初中昆虫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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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不仅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昆虫记》中详细介绍了许多昆虫,介绍了它们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在书中,我仿佛走进了一个神秘而多姿多彩的世界里,了解蜘蛛、蜜蜂、螳螂、甲虫、蟋蟀、蝉等昆虫的生活习性,让我看到了一幅有关昆虫的精彩画卷。这些朴实无华的语言和细致入微的描写,让我觉得如同身临其境一般。读“帮忙的甲虫往往不怀好意。更多的时候,它是打着帮忙的幌子,做着趁火打劫的营生”这句话,让我知道了原来甲虫也是非常的狡猾;读“四年苦工,才能换来几十天重见光明的生活”,我知道了蝉的生命意义;“天气越来越冷了,迷宫蜘蛛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替孩子们将巢咬破,而它也筋疲力尽而死”,这句话,又让我体会到了它的满足感和一位母亲应尽的全部责任。读完这本书,让我不仅能了解到昆虫世界的真实面目,更能发现大自然中蕴含着的无穷奥妙。想想我自己,以前真是太胆小,总是遇到自己害怕的昆虫就赶紧躲、逃。可读过《昆虫记》后,我就为自己做的而可笑。

这本书,教会了我很多,它让我也懂得了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让我明白,这些昆虫不论是大的还是小的,丑的还是俊的,但它们都是可爱的,都是值得我们去保护的。《昆虫记》让我爱上了大自然,爱上了这些昆虫!法布尔在我的眼中,是个值得尊敬与学习的人。他的耐心与毅力是惊人的,能够花上自我一生的时间去研究昆虫并记录。这已经远远的超出只是对昆虫有兴趣并喜爱而已,有一个人愿意为了一样东西或一件事情能够奉献出自我的生命,绝对是可亲可敬的。我多么渴望像法布尔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中的一个又一个奥秘,为人类造福啊!然而同法布尔相比,我真感到羞愧万分。法布尔能在困苦的环境下研究昆虫,平时我连做数学题都不认真,不刻苦,一遍做不出来,就不想动脑筋,有时还乱发脾气。《昆虫记》不仅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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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初中朝花夕拾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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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在《朝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

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

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爱的隐鼠。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看到这,读者在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粗俗、守旧的妇女形象。然而,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止这些。她有可爱的一面。“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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