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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茶代酒的典故出自哪位历史人物推荐20篇

以茶代酒的典故出自哪位历史人物有哪些?关于鲁迅的事迹你了解多少?许多人并不是很清楚了解,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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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自神话传说的典故

全文共 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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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腾蛟起凤,孟学士之词宗:《西京杂记》卷二说董仲舒梦蛟龙入怀,乃作《春秋繁露》。又说杨雄作《太玄》,梦见自己吐出凤凰,飞集书上。文章借此形容孟学士文章

之美。

2、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相传衡山有回雁峰,雁至此就不再南飞,待春而归。文章借此说明水边断断续续地传来一阵阵惊寒的雁声。

3、酌贪泉而觉爽,处涸辙以犹欢:古代传说广州有水名贪泉,人喝了这里的水就会变得贪婪。《庄子?外物》记载的处在涸辙里的鲋鱼求救的故事。文章借此表达作者不甘沉沦的思想。

4、今兹捧袂,喜托龙门:传说鲤鱼跳过龙门,就可以变为飞龙。作者借此表示,由于谒见了名人而抬高了自己的身价。

5、紫电清霜,王将军之武库:《中华古今注》说,吴大帝孙权有宝剑六,其二名紫电。据《西京杂记》卷一云,汉高祖斩白蛇剑,每十二年一加磨,锋刃常莹若霜雪。文章借此夸赞王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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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经典历史典故:叶公好龙

全文共 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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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公好龙比喻口头上说爱好某事物,实际上并不真爱好。小编整理了叶公好龙的典故,欢迎欣赏与借鉴。

[释义]叶公:春秋时陈国的一个人;好:爱好。比喻表面上爱好某种事物;但并非真正地爱好它;甚至畏惧它。

[语出]《三国志·蜀志·秦宓传》:“昔楚叶公好龙;神龙下之;好伪彻天;何况于真?”

[正音]好;不能读作“hǎo”。

[辨形]龙;不能写作“尤”。

[近义]表里不一言不由衷

[反义]名副其实名实相符

[用法]含贬义。一般作定语、宾语。

[结构]主谓式。

[例句]:他表示愿意帮助别人;但当有人向他求援时;却避退三舍;这与~毫无差别。

【典故】

鲁哀公经常向别人说自己是多么地渴望人才,多么喜欢有知识才干的人。有个叫子张的人听说鲁哀公这么欢迎贤才,便从很远的地方风尘仆仆地来到鲁国,请求拜见鲁哀公。

子张在鲁国一直住了七天,也没等到鲁哀公的影子。原来鲁哀公说自己喜欢有知识的人只是赶时髦,学着别的国君说说而已,对前来求见的子张根本没当一回事,早已忘到脑后去了。子张很是失望,也十分生气。他给鲁哀公的车夫讲了一个故事,并让车夫把这个故事转述给鲁哀公听。然后,子张悄然离去了。

终于有一天,鲁哀公记起子张求见的事情,准备叫自己的车夫去把子张请来。车夫对鲁哀公说:他早已走了。

鲁哀公很是不明白,他问车夫道:他不是投奔我而来的吗?为什么又走掉了呢?

于是,车夫向鲁哀公转述了子张留下的故事。那故事是这样的:

有个叫叶子高的人,总向人吹嘘自己是如何如何喜欢龙。他在衣带钩上画着龙,在酒具上刻着龙,他的房屋卧室凡是雕刻花纹的地方也全都雕刻着龙。天上的真龙知道叶子高是如此喜欢龙,很是感动。一天,真龙降落到叶子高的家里,它把头伸进窗户里探望,把尾巴拖在厅堂上。这叶子高见了,吓得脸都变了颜色,惊恐万状,回头就跑。真龙感到莫名其妙,很是失望。其实那叶公并非真的喜欢龙,只不过是形式上、口头上喜欢罢了。

【释读】叶公:春秋时楚国贵族,名子高小学生作文  你也可以投稿,封于叶(古邑名,今河南叶县)。比喻表面上爱好某事物,实际上并不真爱好。

【出处】汉刘向《新序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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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关竹林七贤的人物历史典故

全文共 5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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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涛

山涛字巨源,似乎这名字就设定好了他一生,无论是文化造诣上,还是官场政治上,他都是当得上“巨”之一字:身处竹林列七贤,近居庙堂为高官。就连识度——见识气度也绝配那“巨”字,他的妻子在把他和阮籍、嵇康比较时便说过:“你的才气不及他们,但识度胜之。”

他是竹林七贤中第一个真正走出竹林和司马氏合作的人。毋庸置疑,他受到的压力绝非常人所能接受。嵇康当时便写了《与山巨源绝交书》,指名道姓,直接把山涛贬为一介屠夫,说他自己的手占满了血腥污秽还要拉别人一起操刀。朋友的不理解和怒责无疑是巨大的打击,但想必更痛苦的还是山涛他自身的挣扎和矛盾。毕竟能和阮籍、嵇康这般人走到一起的必然不是那只顾追名逐利的俗子。

应该说山涛是挣扎过的,是选择那些隐逸的生活和出色的好友,还是选择民生、国家和功名?山涛最终选择了后者,这个选择要求他必须放低自己的原则,无论是君子还是小人,都要能与之融合而处,不复竹林中把酒闲散的情调,也不及与好友挥琴长啸的自在。官场之中有太多尔虞我诈,他小心翼翼的同时要挣扎着接受那些肮脏。

对于山涛,我们是不够资格责难他的。他虽终向浊世妥协,但他不同流合污,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他做到了;虽然嵇康罹难,官居高位的他为求自保而沉默,但嵇康死后却能将嵇康之子视为己出,不管是不是出于愧疚,都是难得的。就连嵇康自己都对嵇绍说了“有山涛在,你就不是孤儿”这样的话,可见他最后终究是原谅了并了解了山涛。连嵇康都已释然,我们又何必总是耿耿于怀?

总是会把山涛和薛涛弄混,不过这两人均是有才,又同为无奈屈协于浊世,一个是可爱的男子,一个是可爱的女子,有时候会想,他们若生在同一时代,可否作令人羡煞的比翼,连“洵美且异”的连理?又是怪念头。

二、王戎

“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

多么灵动精巧的话。有妻如此,王戎是有福的,更不难看出,他同他妻子一样,是个灵动精巧的人。

身为高级知识分子,王戎选择的不是加官晋爵、争取功名,相反他做了个商人。巧妙而矛盾:一边是社会顶端的知识分子,受人尊敬;一边又是社会底端的商贾之辈,受人鄙薄。甚至连娶妻也不娶书香门第的女儿,反娶商贾之女。我忍不住要猜测这是不是他对整个世俗的嘲讽。以这样尖锐的矛盾完成这样巧妙的讽刺,这怕在中国史上难寻其二。

说起来他是竹林七贤中最遭后人诟病的——因为爱财。但想必他自己是不在意别人的讽语的,他爱财爱得坦荡荡,更不掩其吝啬,卖李子要钻核,嫁女儿还讨债,侄子结婚送件单衣婚后又要回来。每每想到他和他妻子,一个老翁,一个老妪,挑灯夜战铜板,津津乐道地筹数家资,我就忍不住要乐上一把。《世说新语》中9篇《俭啬篇》,他一人就占了4篇。不怪阮籍酒正酣时要骂他:“你这个俗物中途又来,真是扫人雅兴。”

但换个视角来说,王戎也很有意思的。你看阮籍那般骂他,他还不愠不怒,摸摸鼻子自找台阶:“你们这几个雅士的兴致也未免太容易被人败坏了。”诙谐的动作加上幽默的语气,到底还是个可爱的人,坏就坏在太吝啬,从小时就精怪、不厚道,弄得声名狼藉,贬为俗物。但若无这吝啬,也自然没这精细的怪与可爱。

——若是不怪又何必作那竹林七贤?

三、刘伶

看到刘伶就会想到左思,两人都是相貌极丑却也兼负才情,还放情肆志,同样有魏晋名士之风,同样行趣事万千。很不谦虚地说,刘伶绝对算得上最爱酒之人,只怕酒量在文人之中也是无人能出他其右。这种人,是为了酒可以连命都不要了的。《晋书?列传十九?刘伶》记载刘伶常驾鹿车,携美酒,一路痛饮。还带了个仆人,让仆人扛把锄头,吩咐仆人道:“死便埋我。”爱酒至斯,如此放浪形骸,可见其洒脱。

记得前些日子与人争论竹林七贤之事,他评之“无稽”,还引了刘伶来客不着衣之事——其时值刘伶任建威参军,一日于家中一丝不挂地饮酒,有客人来访,他也不回避穿衣,还狂笑道:“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裤衣。诸君何为入我裤中?”

当时尚未找到驳斥之语,如今细细想来,不由要赞刘伶聪明。

刘伶此行难免有荒唐之嫌,但若来客是友,必然不会以此惊乍,老友了解刘伶,自也是习惯于他的“荒唐”之举;便是生人,若能释怀,也必是可结交一番的友人。若来客非友,这一句就成了绝妙的讽刺,是漂亮的逐客令。

——事是逸事,问是巧问,自然也只为趣人所设,不是让俗子来搅和的。

何必说他无稽下流?倒应问问自己是不是他眼中俗子。

四、阮籍

始终不能忘记阮籍吐的那数升血。每一滴都是痛心,每一滴都是伤怀,每一滴都是真情,每一滴都是对那浊世的洗礼和反讽。

阮籍的逸事很多,每一件均是至情至性。

送嫂子归家,别人笑他不懂礼法,他不在意,只说:“礼法岂为我辈所设耶?”淡淡的语气,连不屑都是漫不经心的,这是对司马氏所谓以名教治天下的虚伪的一种对抗。

《晋书》中记载他“性至孝,母终,正与人围棋,对者求止,籍留与决赌。既而饮酒二斗,举声一号,吐血数升。及将葬,食一蒸肫,饮二斗酒,然后临诀,直言穷矣,举声一号,因又吐血数升,毁瘠骨立,殆致灭性。”

有的人看的不全,只道他丧母还与人下围棋,不显伤心之色,诟病他不孝。

当母亲逝亡的消息传于阮籍之耳,不是不悲伤,只是棋局未完酒未尽。他的悲伤藏得很深,是下到棋里去的了,饮酒是为浇愁。是因为在座多俗人,所以他才不肯流露真情?许是吧!本性里的骄傲清高在潜意识里阻止他在那么多俗人面前痛苦的,他默默压抑这伤痛,连后来的大食酒肉也是压抑,用我们现代的说法是以暴饮暴食消除悲伤。然,终不可抑,吐血数升。

这种隐匿而真切的悲恸是与那些人前尽丧悲泣、人后瓜分遗产的伪君子形成的鲜明对比。也许正是因为这样对比反衬出那些伪君子的道貌岸然,所以更不容见于那些只拘礼法的俗士和小人吧?才有了指责他不孝的言论。

可以说阮籍是孤独而寂寞的,鲜少有人真正理解他,这种不被人理解的孤独他虽面上若不在意,但这孤独是蛀进骨子的痛。所以当嵇康抱琴携酒而来,“籍大悦,乃见青眼”。当嵇康为他奏曲、陪他饮酒时,他心中的感动和震撼是无以言说的,所以结了这忘形之交。可以说嵇康是他这一生惟一一个真正的朋友,在嵇康死后,孤独加上失落,一起砸回,阮籍是受不住的。

阮籍死前曾对自己的儿子说:“阮咸已经入了我这一流,你不要再学我了。”我不知道这是要有多大的无奈才说得出的话,所有难言之苦经这一句全部道出,否定了他那一生。

如同历史上的文人,阮籍是矛盾的。虽然在最后他否定了自己一生,但同样可以肯定的是——他,不悔!

五、阮咸

阮咸虽然是阮籍的侄子,但他和阮籍却有着不同的性格,他是豪爽而幽默的。

如同历代的世家,阮家也有贫富之分。一边是富丽堂皇、阁楼水榭,一边却是砖瓦不齐、破屋破院。阮咸虽属贫者,但性情格调之高,又岂非常人可及?

当盛夏七月,富人们忙着晒衣物以炫耀时,阮咸也不急不忙地晾晒了一条粗布裤头于街边,末了,别人惊问,还不以为然地耸肩摊手道:“未能免俗,聊复尔儿。”

未能免俗?好一句“未能免俗”!是未能免俗还是已经破俗?

世人糊涂,偏发俗问。还不聪明,没听明白,阮咸在笑他呢!

阮咸的豪爽和幽默从他的“与猪共饮”中也是可以看出的:诸阮皆能饮酒,仲容至宗人间共集,不复用常杯斟酌,以大瓮盛酒,围坐,相向大酌。时有群猪来饮,直接去上,便共饮之。(《任诞篇》)。

阮咸是妙人。以大瓮盛酒,见其豪爽;时有群猪来饮,直接去上,便共饮之,见其幽默洒脱。人猪同好酒,人是妙人,猪是趣猪,人猪同好酒,共饮又何妨?倘若换作那般凡夫俗子,只怕阮仲容反倒还要不乐意了。

六、嵇康

终于写到我最喜欢的嵇康,却不知道从何下笔,明明已经是烂熟于心的故事却理不出头绪,生怕写得俗了,配不上这个男子,反倒辱没了。

——康早孤,有奇才,远迈不群。身长七尺八寸,美词气,有风仪,而土木形骸,不自藻饰,人以为龙章凤姿,天质自然。

《晋书?嵇康传》这样描绘他。

最开始时觉得他应是着一身白衣,在微光中散出一种白新的锐意,是他清高的气韵,隐隐中带一抹孤傲;后来又觉得白衣应是旧的,洗了多篇,以至不再发亮,还泛了些旧旧的黄,很淡很淡,淡出一抹光晕,像是从那逸中开出了朵朵白菊,柔和并给人舒适之感。

思来想去,猛然醒悟,人家嵇康是在打铁——哪里有人打铁时着一身儒装?更何况以嵇康的随意,又哪里会于此斤斤计较?

倒是我自己糊涂了。

不知道怎么说嵇康的收稍。看他站在刑台上而无畏惧,还有三千太学生为之请命,从这一面上来说,是风光的。但还是忍不住的心疼心酸。

——他生命的尽头,手中不是他的笔,不是他的琴,不是他的酒,不是他的铁锤,只有一根铁链铐住他空空如也的手,握着抓不住的空气,贯过去的风,飘逸轻灵而迅捷,像他的一生。

不知他看到三千太学生为他请命,心中会是何等滋味。应该有欣慰吧,有了这么多的肯定,他最后一段路走得那么坚定而平静。似乎不忍《广陵散》那样的名曲一落,他“手挥五弦”遗名曲。

乐音起伏,有些杂乱。

——那日小人钟会前来拜访,喧嚣混杂,他眉头微蹙,不理不睬,不留面子就问:“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钟会拂袖而去。

乐音回荡,清泠动人。

——是他和向秀、吕安与林间把酒,琴音泠泠,回绕于翠竹之间,久久不去。

乐音高昂,微带怒颜。

——那日听闻吕巽夺弟之妻还反诬吕安,他当即怒起,与巽绝交,不料反遭祸端,但他又何惧?

乐音低沉,哀伤凄冷。

——为什么他愈是珍惜朋友反愈易失?山涛是,吕巽是。他落笔去写那绝交书时心中是何等之痛?

乐音婉转,渐至收稍。

——他眼望三千太学生,指微颤。

音竭,曲终,他长叹起身:“《广陵散》如今绝矣!”

都落幕了,竹林把酒之闲,路边打铁之乐,友人相交之欢,从完美的开端到完美的收稍。嵇康摔琴,从容赴死——如何?你司马氏自以为掌上权便可令我七尺男儿折腰?如何!不过一死,我又何惧。

许是三千太学生中有精通音律之人,听曲记谱,凑成一残曲,得后人修理,终得以流传,但其间只怕已遗韵味万千。便是一模一样的谱子,除了嵇叔夜,谁弹得出那般风骨气韵?

——《广陵散》如今绝矣!

千年历史长河彼岸,那个翩翩浊世佳公子仰天长叹,而于今世,我们以仰望的姿势去看去听去想像,也不得不同叹——《广陵散》如今绝矣!

七、向秀

向秀的印象是和嵇康连在一起的,他是那个会在嵇康打铁时陪嵇康说说话的人,有时也会打打下手吧,但一身儒装很快便被汗水浸湿,毕时举袖擦额。

不知是不是因为他的名字,他给我的第一印象便是“清秀”,原本应该用来修饰女子的词,用在他身上却有了一份男子的儒雅和智慧。他给人的感觉不是大咧的洒脱,而是一种干净清爽的潇洒。比之于山涛,他少一分大志;比之于王戎,他少了一分精细;比之于刘伶,他少了一分放情肆志;比之于阮籍,他少了一分恃酒放旷;比之于阮咸,他少了一分豪爽幽默;比之于嵇康,他少了一分爽朗清举。但向秀便是向秀,他自有他的雅淡和冷静,虽是少了一分放浪形骸,但多了一分书生的清秀文弱。

他是聪慧而冷静的,《晋书》上说他“清悟有远识”,他既没有像山涛一样追求功名,也并不像嵇康他们太沉醉于自己的生活。如果说七贤中有一个“局外人”,便一定是他。

局外人——不是说他不入局,而是说他看的最为清楚。向秀是明白那些林中之日不可长存的。当嵇康孩子一般惹尽麻烦时,他是看得很清楚的,几次欲言又止,一方面他太了解嵇康,知道劝说无用且会使两人横生隔阂,另一方面他自己也不愿意以这些俗世之语坏了竹林的清泠。他不愿意打破那些林间把盏、交心、挥琴、长啸的美好日子,那是竹林七贤共同的快乐和美丽的梦。向秀是比任何一个都要珍惜这场梦的,因为他最清楚地知道这梦有多易碎。

想必他自己也是沉溺到这场梦里的吧,所以纵心间明白,却依旧是可与嵇康“相对欣然,旁若无人”。然而当嵇康死后,向秀清醒地认识到这梦临近破灭了,所以一年后便应司马昭之意出仕洛阳。

不知道途经以前和嵇康、吕安一起住过的竹林时,他心中会是怎样的痛。都破灭了,物是人非,只能思旧,只是“思”,思念的思,思想的思,真正写出来又是另一种欲言不敢言的悲哀。这悲哀不仅仅是在写《思旧赋》的时候有,在司马昭讽他,他不光要忍下来,还要低声下气地去恭维司马昭时更甚。

向秀的心,在那梦幻般的快乐消逝后就已死了大半,剩下的那些是不够他再用以反斥司马氏的。

比之嵇康从容赴死的漂亮收尾,向秀的结局是委屈的,甚至有那么一点窝囊。

曾有一个朋友说竹林七贤都比较孩子气。是的,真是像小孩子的一群怪人。说他们像孩子不仅是因为他们孩子般的执着和脾性,更因他们保有一颗赤子之心。

竹林七贤,七弦古琴。

若将竹林比作琴胆,那七贤便是古琴之七弦,举手抬足间,挥七弦,奏名曲,气韵自生,交响映衬,与林间翠竹中绕了千遍,渐融作一曲绝妙聆乐,冲破那魏晋灰天,无处一片竹林的清明。然,再向外展散,便被那乌云反弹而回,砸断琴弦,砸破琴胆。一把稀世珍琴就这样壮烈地破碎。

七弦古琴名士弹。“琴”毁,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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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历史典故:志在四方

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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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晋献公在宠妾骊姬的挑拨下,杀了太子申生,公子重耳和夷吾也被迫分别逃亡到狄国和梁国。后来,晋献公死了,夷吾在秦穆公和齐桓公的帮助下做了国君,他担心重耳会回来争夺王位,便派人去追杀重耳。于是,重耳又从狄国历尽艰险,逃到了齐国。

齐桓公对重耳以及追随他的子犯、赵衰、狐偃等人都十分优待,还把自己的女儿齐姜嫁给了重耳,送给他20辆四匹马拉的车,并且在各方面都很照顾他。重耳在齐国一住7年,日子过得十分舒服,不想回国了。他的随从子犯、赵衰等人对于重耳如此胸无大志很是不满,但也无可奈何。

不久,齐桓公死了,齐孝公做了齐国的国君。子犯、赵衰、狐偃等觉得齐孝公不是一个贤能之人,不会有什么作为,于是便到桑园里秘密商议,要想办法让重耳离开齐国。

不料,正巧齐姜的一个小丫鬟在树上采桑叶,把他们说的话全听去了,小丫鬟立即把这件事告诉了齐姜。齐姜希望丈夫能做一番大事业,害怕这丫鬟泄露了秘密,就把丫鬟杀了,然后对重耳说:“公子,知道你有远大的志向,我很高兴。你走吧!男子汉大丈夫总得做一番事业,为了实现自己的抱负,不惜走遍天涯海角,留恋妻子和贪图安逸是没有出息的!那个听到你部下秘密商议的丫鬟,我已把她杀掉灭口了。”重耳听了很惊讶,说:“可是我并没打算离开你,离开齐国呀!”

齐姜听了,知道重耳不想走,便不再劝他了,和子犯等人商量了一个计策,把重耳灌醉后,送出了齐国。后来,重耳在62岁的时候,终于回到晋国,当上了晋国的国君,史称晋文公。

形容有远大的抱负和理想,愿意到遥远的地方做一番伟大的事业。

志向高远与否,使人们的性格和行为产生很大的不同。有的人天生没有志向,有的人志向卑微,有的人志向高远,他们进步和成功的程度和他们志向的大小是相称的。“大丈夫四海为家”、“好男儿志在四方”,都说明了人们对于志向的一种追求。不要蜗居于自己的狭小天地之中,做一只井底的青蛙,而应该走出去,去看看外面的大千世界,去关注天下苍生,站在一个更高的立场去看待世间的万物,以一种更广阔的胸怀去面对自己的人生。

[历史典故:志在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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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豫让漆身吞炭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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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襄子灭了智伯之后,老是提心吊胆地怕有人给智伯报仇。有一天,他上厕所,刚到门口,眼前有个黑影一晃。他觉得好像在地下蹲得工夫大了突然站起来就眼花缭乱似的。他有点怀疑,叫手下的人先上厕所瞧瞧去。果然逮着了一个刺客。赵襄子一瞧认得他是智伯的家臣豫让,就问他:“你干什么来了?”豫让说:“我来给智伯报仇!”两边的人把他捆起来,让赵襄子杀他。赵襄子反倒说:“智伯的一家子全都灭了,豫让还想替他主人报仇。就算成了,也立不了功,得不到赏。他真是个义士。把他放了吧!”手下的人只得放了他。豫让刚要往外走,赵襄子问他,说:“我这回好好儿地放了你,咱们的仇总算解了吧!”豫让说:“您放我是私恩,我报仇是大义!”他们又把豫让捆上,对赵襄子说:“这小子太没有良心,您要是放了他,赶明儿准出麻烦。”赵襄子说:“我已经说过放他,不能说了不算。”

豫让回到家里,天天想着行刺的法子。他的媳妇儿说:“你这是何苦呐?智家已经没有人了,你就是报了仇,谁领你的情呐?你去投奔韩家或魏家不是一样能够得到富贵吗?”豫让听了,赌着气撇下他的媳妇儿出去了。后来听说赵襄子住在晋阳,他打算上那边去。可是赵家已经有不少的人认识他,他不能再露面。他想出个法子,把头发和眉毛都剃了,然后在脸上、身上涂上点油漆,活像个浑身长癞疮的人,身上披上一件破破烂烂、邋里邋遢的衣裳。他到了晋阳城里,躺在街上要饭,自以为没有人认得他了。哪儿知道他说话的声音给一个朋友听出来了。那个人偷偷地对他说了几句话,拉他上他家里去喝酒。喝酒之间,那位朋友劝他:“你要报仇,就得想个计策。比方说,你去投降赵家。他知道你的才干,准能用你。碰巧了,你再下手,不就容易吗?”豫让不赞成这个主意,他说:“我最恨的就是这种人!既然投了人家,就该效忠,要是回头又害人家,这是最不忠实的了!我替智伯报仇,就为的是给那些反复无常、心怀二意的人瞧瞧,让他们听到我这种作风,好觉得害臊!”

这回豫让给他朋友听出了声音来,他知道光是打扮成这个样子还不行,就吞了几块炭,把嗓子弄坏了。打这儿起,这个哑嗓子要饭的天天候着赵襄子。

赵襄子因为智伯已经挖了一条河,他一想有条河也挺方便,所以他不但没把它填上,反倒在河上修了一座桥。桥修好了之后,赵襄子先要上去瞧瞧。他正要上去的时候,就瞧见一个尸首在旁边倒着。他想:“桥刚修好,哪儿来的尸首呐?别是豫让假装的吧。”他立刻叫手下的人细细地察看察看。他们过去一瞧,回报说:“是个路倒。”赵襄子说:“搜搜他身上!”果然在他身上搜出一把匕首来!一下子就把他抓起来。喝,不是豫让是谁呐?赵襄子骂着他说:“上回我晓了你,这回又来行刺,可见你是人容天不容啊——把他砍了吧!”豫让哑着嗓子,冲着天哭号,眼泪和血流了一脸。两旁的人问他:“你怕死吗?”豫让说:“我死之后,再没有替智伯报仇的人了。我是为了这个哭的。”赵襄子对他说:“你早先是范氏的家臣。范氏给智伯灭了,你就投降了智伯。你怎么不替范氏报仇呐?如今智伯死了,你非要替他报仇不可,这是什么意思?”豫让可有他自己的主张,他不管智家和赵家到底是哪一家理对,哪一家理亏,这些他都不管。他也不管主人是谁,只要哪个主人待他好,他就替哪个主人卖命。他说:“君臣之间要看情义而定,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君对臣如手足,那么臣对君如心腹;如果君对臣如牛马,那么,臣对君就如过路人。范氏拿我当个普通人看待,我也就拿普通人的态度去对付他;智伯拿我当作全国杰出的人看待,我当然要像全国杰出的人去报答他。”赵襄子见他挺倔强,就拔出宝剑,叫人递给豫让,叫他自杀。豫让拿着宝剑,恳求着赵襄子,说:“上回您没处治我,我已经感激万分了。今天我当然不想再活了。可是我两回报仇都没报成,心里的怨恨没处撒散去。您是个明亮人,总能体会到我的苦楚。我央告您把衣裳脱下来,让我砍三刀。我死了口眼也就闭了。”赵襄子很讨厌豫让,可是他确实希望自己的臣下都能像豫让那样肯替他卖命。他就脱下外衣叫人递给他。豫让拿过来,一连气砍了三刀,笑着说:“我现在可以去见智伯了!”说着就自杀了。

他哪儿知道一个人为国为民为正义而死,死才重如泰山。这种暴徒刺客一类的人,为了个人的恩怨,不管怎么死,只能是轻如鸿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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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长征中的六次会师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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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虽然结束了,但中国革命的道路却没有结束,在红军战士们的顽强拼搏和努力下,中国革命的未来更加光明,更加充满希望。

回首长征,有许多重要的事件,使红军领导人带领着红军战士一步步转危为安。六次会师就是红军队伍的希望。

有人说:“会师是革命力量的汇聚,一部红军长征史,就是一部红军会师史。”

是的,万里长征路上,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共同的战略目标和理想信念,使长征路上的各支队伍不畏艰险,奋勇向前。

一次次的会师,是一次次力量的融合,涌现出各路红军大团结的局面,为粉碎蒋介石的阴谋,为中国革命转危为安,也为中国工农红军成功实现北上抗日的目的,打下了基矗木黄会师长征的序幕,是由红六军团西征开始的。

1934年8月7日,红六军团九千七百多人由江西出发,开始西征。经过近八十天的艰苦转战,十月二十四日,红六军团主力到达了贵州印江县的木黄,与贺龙、关向应领导的红三军(不久恢复红二军团的番号)胜利会师。

此后,成立了以贺龙和任弼时为领导的总指挥部。

这是长征路上的第一次会师。红六军团和红二军团都万分喜悦,为了成功和同志相会而兴高采烈。随后,两支部队向湘西进军。

此时,中央红军正在准备战略转移。红六军团和红二军团的进攻,有效地牵制了敌人的兵力,吸引了敌人的注意力,对中央红军的战略转移起到了配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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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历史典故:纪昌学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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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蝇是古时的一名神射手。他只要张弓射箭,飞鸟就会应声落下,走兽也会翻倒在地。他的弟子名叫飞卫,飞卫虚心地向甘蝇学习射箭,他的技术超过了老师。

有个叫纪昌的年轻人拜飞卫为师。飞卫对他说:“你先要学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眨眼睛的本领,然后才谈得上学习射箭。”

纪昌回到家里,仰面躺在他妻子的织布机下,两眼死死地盯着穿来穿去的梭子。这样练习了两年以后,就是锥子已经快刺到他的眼睛了,他的眼睛也不眨一下。

纪昌高兴地把自己的成绩告诉飞卫。飞卫说:“这还不够,你还得练好眼力才行。当你能够把极小的物体看得很大,把模糊不清的目标看得清清楚楚,到那时候,你再来找我。”纪昌回到家,捉了一个虱子,用牛尾长毛拴着,吊在窗户上。他每天面朝南方,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只虱子。十多天后,虱子在他眼中渐渐变得大了起来;三年以后,竟变得像车轮一般大小。再看其他的东西,都跟山丘一样巨大。他便用燕国牛角做成的弓,搭上朔冬篷杆制成的箭,对准虱子射去。箭头贯穿了虱子的心脏,而牛尾还好端端地悬在空中。

纪昌把学习成果告诉飞卫,飞卫高兴地说:“你学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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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春秋时期历史典故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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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干戈为玉帛

大禹受舜的禅让而继位,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朝代——夏朝的奠基者。据说大禹活到了一百岁,死后葬在会稽山。大禹是夏后氏部落首领鲧的儿子,据传为颛顼(zhuānxù)曾孙,是中国历史上的名君。

大禹幼年时便随鲧东迁,来到中原。其父鲧被尧帝封于崇(即中岳嵩山),叫崇伯,实际上是一个封国国君。当时中原闹水灾,尧帝便叫鲧治水。因为治水的组织是半军事性质,号令很严,所以鲧的地位和权势迅速上升,以致发展到有能力以暴力破坏氏族社会“禅让制度”的地步,尧帝看到了这种威胁,便命舜以“治水无状”的罪名,把鲧处死于羽山。

大禹的父亲被杀之后,舜又向尧推荐说:“可以让鲧的儿子禹接替父职,继续治水。”禹深知这里面隐藏的政治意图,因此,他“薄衣食,卑宫室”、“声为律,身为度”、“左准绳,右规矩”、“疏九河,陂九泽”、“度九山,开九州”,为平定水患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他忠于职守,克勤克俭,身先士卒,埋头苦干,还把地域划定为九州,即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雍州。

不仅如此,大禹还功成不居,好让不争,谦卑自律,责躬罪己,仁厚爱民。以前,大禹的父亲鲧在自己的封地上建造了很高的城墙来保卫自己,使得自己属下的部落及族人纷纷离他而去;也使得其他部落的人认为有机可乘,都虎视眈眈地等待着机会。大禹当上首领后,注意到这个情况,就马上派人拆掉了城墙,填平了护城河。不但如此,他还把自己的财产分给大家,毁掉兵器,以道德来教化人民。大禹带领部下,因地制宜,教民众学种稻谷、种杂粮,发展农牧业生产。这时候下安定,国富民强,老百姓家里集聚了够好几年吃的粮食,国库中的贮备也足够用好几十年。

大禹带领整个部落的人都各尽其责,别的部落相继来归附。大禹在涂山开首领大会时,来进献玉帛珍宝的首领有上万人。舜也觉得大禹是一个能够治理下的贤能之人,就在老了以后把帝位禅让给了大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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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历史典故:白头如新

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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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陽是西汉时期的齐国人,他听说梁孝王礼贤下士,就到梁国来游学,并上书给梁孝王,纵谈天下大事,以展示自己的才华。羊胜和公孙诡都是邹陽的朋友,他们也都是有才之人,但是羊胜嫉妒邹陽的才华,几次在梁孝王面前说他的坏话,终于有一天,梁孝王信以为真,下令将邹陽关进监牢,准备处死。

邹陽十分激愤,他不甘心就这样被人陷害,于是,在狱中给梁孝王写了一封信,信中列举事实说明:待人真诚就不会被人怀疑,纯粹是一句空话。他写道:“荆轲冒死为燕太子丹去行刺秦始皇,为燕国报仇,可是太子丹还一度怀疑他胆小畏惧,不敢立即出发;卞和将宝玉献给楚王,可是楚王硬说他犯了欺君之罪,下令砍掉他的双脚;李斯尽力辅助秦始皇执政,使秦国富强,结果被秦二世处死。俗话说:‘有白头如新,倾盖如故。’意思是:双方互不了解,即使交往一辈子,头发都白了,也还是像刚认识一样;真正相互了解,即使是初交,也会像老朋友一样。相知与否,不在于相处时间的长短。”

梁孝王读了邹陽的信后,很受感动,立即把他释放,并奉为上宾。友情是一种不能完全用理智去对待的情感。两个人之间的友谊,与地位无关,与年龄无关,与时间亦无关。有些人,你即使与他相处一生,他也无法了解你内心深处的想法;但有些人,你们即使只是初相遇,他也已经可以看出你心底最深处的渴望。朋友也是要讲究缘分的!朋友是人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之一,你不仅要知道财富为何物,还要善于创造财富,善于从茫茫人海中找到那个知你心的朋友,并及时将那些永远无法沟通的人从朋友行列中驱逐出去。

【成语】白头如新

【发音】bái tóu rú xīn

【注音】ㄅㄞˊ ㄊㄡˊ ㄖㄨˊ ㄒㄧㄣ

【英译】to remain aloof from each other though associated till the hair is white

【释义】白头:头发白了;新:新交。指交朋友彼此不能了解,时间虽久,仍跟刚认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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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800字

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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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亮,字孔明,“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飘飘然有神仙之慨”,是我最喜欢历史人物。他躬耕陇亩,高卧草堂,自号“卧龙先生”。他乐于事农桑树,本来并不想参与政事,但是,他被刘备思贤若渴、礼贤下士的精神所感动,为了报答刘备的知遇之恩,他在隆中为刘备谋划了建国策略,并决心亲自出山相助,为刘备建立功业鞠躬尽瘁。

奇人必有奇才。孔明出山以后,第一次博望坡用兵,在新野地这个小地方,靠几千人马,居然杀退了夏侯惇的十万大军,赢得了关羽、张飞的“拜伏”。从此打开了刘备争夺霸权的新局面。

孔明足智多谋,具有远见卓识。他主张北让曹操占天时,南让孙权占地利,刘备信义卓著,可占人和。为此,他决定先取荆州为家,后夺四川建立基业,这样就可以成鼎足之势,然后再图中原。为了联合孙吴共同抵抗曹操,他纵谈天下形势,火烧新野地,舌战群儒。他明知道周瑜年轻气盛,妒才嫉能,却能处处顾全大局,果敢沉着,巧妙地利用鲁肃作掩护,草船借箭,既使周瑜的陷害不能如愿以偿,又不让孙刘联盟分道扬镳。终于在赤壁之战后,他趁势占领了荆襄九群。他三气周瑜,致使周瑜临死只有“既生瑜,何生亮”的慨叹。

孔明赏罚分明,严于律己。他知道司马懿的大军必取街亭,决定派马谡把守,并一再嘱咐“街亭虽小,干系甚重,倘街亭有失,吾大军休矣!汝虽通谋略,此地奈无城郭,又无险阻,守之极难。”不料,马谡自高自大,浮夸骄敌,拘泥“兵法”,任意违反孔明的军令,不听部下的建议,刚愎自用,致使街亭失守。孔明执法严明,一方面“挥泪斩马谡”,正军纪以服众;一方面又仁至义尽,答应死后照顾他的一家老小。对于自己,他也不推卸责任,痛悔用人不明,自作表文申奏后主,“请自贬丞相之职”。

刘备死后,孔明忠心耿耿地辅佐后主刘禅,外拒曹魏,内征蛮番,博纳众议,整顿军纪,七擒孟获,六出祁山,最后积劳成疾,壮志未酬,死在北伐曹魏的军营里,真正做到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被司马懿赞叹是“天下奇才”,被杜甫感叹:“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巾。”

诸葛亮运筹帷幄,著称智慧的化身,我特别欣赏他的才华和人品,并以他为榜样激励我前一路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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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孝顺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3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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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顺父母是每一位子女的责任,下面小编为你介绍一下关于孝顺的历史典故,希望大家喜欢!

一、涌泉跃鲤

姜诗,东汉四川广汉人,娶庞氏为妻,古代孝敬父母的故事。夫妻孝顺,其家距长江六七里之遥,庞氏常到江边取婆婆喜喝的长江水。婆婆爱吃鱼,夫妻就常做鱼给她吃,婆婆不愿意独自吃,他们又请来邻居老婆婆一起吃。一次因风大,庞氏取水晚归,姜诗怀疑她怠慢母亲,将她逐出家门。庞氏寄居在邻居家中,昼夜辛勤纺纱织布,将积蓄所得托邻居送回家中孝敬婆婆。其后,婆婆知道了庞氏被逐之事,令姜诗将其请回。庞氏回家这天,院中忽然喷涌出泉水,口味与长江水相同,每天还有两条鲤鱼跃出。从此,庞氏便用这些供奉婆婆,不必远走江边了。

二、闻雷泣墓

王裒,魏晋时期营陵(今山东昌乐东南)人,博学多能。父亲王仪被司马昭杀害,他隐居以教书为业,终身不面向西坐,表示永不作晋臣。其母在世时怕雷,死后埋葬在山林中。每当风雨天气,听到雷声,他就跑到母亲坟前,跪拜安慰母亲说:"裒儿在这里,母亲不要害怕。"他教书时,每当读到《蓼莪》篇,就常常泪流满面,思念父母。

三、乳姑不怠

崔山南,名,唐代博陵(今属河北)人,官至山南西道节度使,人称"山南"。当年,崔山南的曾祖母长孙夫人,年事已高,牙齿脱落,祖母唐夫人十分孝顺,每天盥洗后,都上堂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婆婆,如此数年,长孙夫人不再吃其他饭食,身体依然健康。长孙夫人病重时,将全家大小召集在一起,说:"我无以报答新妇之恩,但愿新妇的子孙媳妇也像她孝敬我一样孝敬她。"后来崔山南做了高官,果然像长孙夫人所嘱,孝敬祖母唐夫人。

四、卧冰求鲤

王祥,琅琊人,生母早丧,继母朱氏多次在他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使他失去父爱。父母患病,他衣不解带侍候,继母想吃活鲤鱼,适值天寒地冻,他解开衣服卧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跃出两条鲤鱼。继母食后,果然病愈。王祥隐居二十余年,后从温县县令做到大司农、司空、太尉。

五、恣蚊饱血

吴猛,晋朝濮阳人,八岁时就懂得孝敬父母。家里贫穷,没有蚊帐,蚊虫叮咬使父亲不能安睡。每到夏夜,吴猛总是赤身坐在父亲床前,任蚊虫叮咬而不驱赶,担心蚊虫离开自己去叮咬父亲。

六、扼虎救父

杨香,晋朝人。十四岁时随父亲到田间割稻,忽然跑来一只猛虎,把父亲扑倒叼走,杨香手无寸铁,为救父亲,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急忙跳上前,用尽全身气力扼住猛虎的咽喉。猛虎终于放下父亲跑掉了。

七、哭竹生笋

孟宗,三国时江夏人,少年时父亡,母亲年老病重,医生嘱用鲜竹笋做汤。适值严冬,没有鲜笋,孟宗无计可施,独自一人跑到竹林里,扶竹哭泣。少顷,他忽然听到地裂声,只见地上长出数茎嫩笋。孟宗大喜,采回做汤,母亲喝了后果然病愈。后来他官至司空。

八、尝粪忧心

庾黔娄,南齐高士,任孱陵县令。赴任不满十天,忽觉心惊流汗,预感家中有事,当即辞官返乡。回到家中,知父亲已病重两日。医生嘱咐说:"要知道病情吉凶,只要尝一尝病人粪便的味道,味苦就好。" 黔娄于是就去尝父亲的粪便,发现味甜,内心十分忧虑,夜里跪拜北斗星,乞求以身代父去死。几天后父亲死去,黔娄安葬了父亲,并守制三年。

九、弃官寻母

朱寿昌,宋代天长人,七岁时,生母刘氏被嫡母(父亲的正妻)嫉妒,不得不改嫁他人,五十年母子音信不通。神宗时,朱寿昌在朝做官,曾经刺血来书写《金刚经》,行四方寻找生母,得到线索后,决心弃官到陕西寻找生母,发誓不见母亲永不返回。终于在陕州遇到生母和两个弟弟,母子欢聚,一起返回,这时母亲已经七十多岁了。

十、涤亲溺器

黄庭坚,北宋分宁(今江西修水)人,著名诗人、书法家。虽身居高位,侍奉母亲却竭尽孝诚,每天晚上,都亲自为母亲洗涤溺器(便桶),没有一天忘记儿子应尽的职责 。

十一、拾葚异器

蔡顺,汉代汝南(今属河南)人,少年丧父,事母甚孝。当时正值王莽之乱,又遇饥荒,柴米昂贵,只得拾桑葚母子充饥。一天,巧遇赤眉军,义军士兵厉声问道:"为什么把红色的桑葚和黑色的桑葚分开装在两个篓子里?"蔡顺回答说:"黑色的桑葚供老母食用,红色的桑葚留给自己吃。" 赤眉军怜悯他的孝心,送给他三斗白米,一头牛,带回去供奉他的母亲,以示敬意!

十二、扇枕温衾

黄香,东汉江夏安陆人,九岁丧母,事父极孝。酷夏时为父亲扇凉枕席;寒冬时用身体为父亲温暖被褥。少年时即博通经典,文采飞扬,京师广泛流传"天下无双,江夏黄童"。安帝(107-125年)时任魏郡(今属河北)太守,魏郡遭受水灾,黄香尽其所有赈济灾民。著有《九宫赋》、《天子冠颂》等。

十三、埋儿奉母

郭巨,晋代隆虑(今河南林县)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

十四、怀橘遗亲

陆绩,三国时期吴国吴县华亭(今上海市松江)人,科学家。六岁时,随父亲陆康到九江谒见袁术,袁术拿出橘子招待,陆绩往怀里藏了两个橘子。临行时,橘子滚落地上,袁术嘲笑道:"陆郎来我家作客,走的时候还要怀藏主人的橘子吗?"陆绩回答说:"母亲喜欢吃橘子,我想拿回去送给母亲尝尝。"袁术见他小小年纪就懂得孝顺母亲,十分惊奇。陆绩成年后,博学多识,通晓天文、历算,曾作《浑天图》,注《易经》,撰写《太玄经注》。

十五、行佣供母

江革,东汉时齐国临淄人,少年丧父,侍奉母亲极为孝顺。战乱中,江革背着母亲逃难,几次遇到匪盗,贼人欲杀死他,江革哭告:老母年迈,无人奉养,贼人见他孝顺,不忍杀他。后来,他迁居江苏下邳,做雇工供养母亲,自己贫穷赤脚,而母亲所需甚丰。明帝时被推举为孝廉,章帝时被推举为贤良方正,任五官中郎将。

十六、刻木事亲

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内(今河南黄河北)人,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面见,从不懈怠。久之,其妻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丁兰回家见木像眼中垂泪,问知实情,遂将妻子休弃。

十七、卖身葬父

董永,相传为东汉时期千乘(今山东高青县北)人,少年丧母,因避兵乱迁居安陆(今属湖北)。其后父亲亡故,董永卖身至一富家为奴,换取丧葬费用。上工路上,于槐荫下遇一女子,自言无家可归,二人结为夫妇。女子以一月时间织成三百匹锦缎,为董永抵债赎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荫,女子告诉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帮助董永还债。言毕凌空而去。因此,槐荫改名为孝感。

十八、戏彩娱亲

老莱子,春秋时期楚国隐士,为躲避世乱,自耕于蒙山南麓。他孝顺父母,尽拣美味供奉双亲,70岁尚不言老,常穿着五色彩衣,手持拨浪鼓如小孩子般戏耍,以博父母开怀。一次为双亲送水,进屋时跌了一跤,他怕父母伤心,索性躺在地上学小孩子哭,二老大笑。

十九、鹿乳奉亲

郯子,春秋时期人。父母年老,患眼疾,需饮鹿乳疗治。他便披鹿皮进入深山,钻进鹿群中,挤取鹿乳,供奉双亲。一次取乳时,看见猎人正要射杀一只麂鹿,郯子急忙掀起鹿皮现身走出,将挤取鹿乳为双亲医病的实情告知猎人,猎人敬他孝顺,以鹿乳相赠,护送他出山。

二十、芦衣顺母

闵损,字子骞,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弟子,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渊并称。孔子曾赞扬他说:"孝哉,闵子骞!"(《论语·先进》)。他生母早死,父亲娶了后妻,又生了两个儿子。继母经常虐待他,冬天,两个弟弟穿着用棉花做的冬衣,却给他穿用芦花做的"棉衣"。一天,父亲出门,闵损牵车时因寒冷打颤,将绳子掉落地上,遭到父亲的斥责和鞭打,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父亲方知闵损受到虐待。父亲返回家,要休逐后妻。闵损跪求父亲饶恕继母,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父亲十分感动,就依了他。继母听说,悔恨知错,从此对待他如亲子。

二十一、百里负米

仲由,字子路、季路,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早年家中贫穷,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父母死后,他做了大官,奉命到楚国去,随从的车马有百乘之众,所积的粮食有万钟之多。坐在垒叠的锦褥上,吃着丰盛的筵席,他常常怀念双亲,慨叹说:"即使我想吃野菜,为父母亲去负米,哪里能够再得呢?"孔子赞扬说:"你侍奉父母,可以说是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哪!"(《孔子家语·致思》)

二十二、啮指痛心

曾参。字子舆。事母至孝。参曾采薪山中。家有客至。母无措。参不还,乃啮其指。参忽心痛,负薪以归,跪问其母。母曰:“有客忽至。吾啮指以悟汝耳。”后人系诗颂之。诗曰:“母指方缠啮,儿心痛不禁;负薪归未晚,骨肉至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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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毛泽东《七律·长征》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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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律·长征

毛泽东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

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

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

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

十二个月光阴中间,天上每日几十架飞机侦察轰炸,地下几十万大军围追堵截,路上遇着了说不尽的艰难险阻,我们却开动了每人的两只脚,长驱二万余里,纵横十一个省。请问历史上曾有过我们这样的长征么?没有,从来没有的。长征又是宣言书。它向全世界宣告,红军是英雄好汉,帝国主义者和他们的走狗蒋介石等辈则是完全无用的。长征宣告了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围追堵截的破产。长征又是宣传队。它向十一个省内大约两万万人民宣布,只有红军的道路,才是解放他们的道路。不因此一举,那么广大的民众怎么会如此迅速地知道世界上还有红军这样一篇大道理呢?长征又是播种机。它散布了许多种子在十一个省内,发芽、长叶、开花、结果,将来是会有收获的。总而言之,长征是以我们胜利,敌人失败的结果而告结束。”(引自毛泽东的《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一文)

这首诗首联是全诗的统领,一开场就道出红军不怕艰难,视万水千山的漫漫征途为小事一桩。在此不仅写了红军不惧自然界的困难,也明显地暗示了围追堵截的敌军更不值一提,对于红军来说,他们只是等闲之辈,不堪一击。

接着颔联、颈联四句从首联所营造的浩大的外在与内在的空间中脱颖而至,进入具象的细部勾勒,诗人从容地告诉我们到底什么是“万水千山”。诗人开始习惯自然地运用他精湛的典型毛氏诗艺的剑法,优美而具神奇效果的地理名称以及动词。连继出现“五岭”、“乌蒙”、“金沙”、“大渡桥”这一连串的地理名词递进(毛诗特点,前面论及,此不赘述)不仅是交待了故事的递进,也交待了心理感受所引起的层层情绪递进。艺术造型上也显得极为工整,从山再到水。是什么山呢?“逶迤”、“磅礴”之崇山高岭,但在诗人的眼里却如小小细浪以及小小的泥丸,不足挂齿也,其实质是艺术地再现了红军不屑于万般艰难险阻,视之为小事。这个再现的艺术过程中通过行云流水般的对比及夸张来达成的,得来并不费功夫,全仗经年历月的生活观察及艺术修养。那么又是什么水呢?金沙江水拍打温暖的悬崖,意境美妙绝伦,风景本身就如诗如画,作者在此没有正面描写巧渡金沙江的战斗,因当时情况亦是紧急的。1935年5月3日,中央红军干部团在后有强大敌军的追击下在云南禄功绞车渡,仅用七只小船,经过九天九夜偷渡过了金沙江,全歼对岸守敌,甩掉了追兵,突破了重围。对于这次如此惊险的胜利,诗人运用象征主义的通感艺术手法把严酷的战斗隐了下去,却把寒冷的江水写得温暖如春,它正怀以从容不迫的欣喜之气缓缓拍打着夹江的悬崖,诗人得以在江畔流露出胜利的宛若春水般的欢悦。紧接着是冰冷的铁索桥横跨在大渡河上。红军抢夺泸定桥是长征中最英勇、最不可思议的激战,虽不是大规模的人海战,却是显现单独个人的天才精兵之战,铁血亡命之战,旋风般的理想之战,真正堪称红军之鹰飞过了泸定桥。那时,红军刚过了金沙江,“跳出了数十万敌人围追堵击的圈子,取得战略转移中具有决定意义的胜利”(刘伯承《回顾长征》)。随即而至的强渡大渡河谈何容易。连太平天国时的一代名将石达开也身败于大渡河,竟是英雄末路,可悲可叹。但红军在大诗人毛泽东的率领下,一举冲桥成功,那就是我们从小耳熟能详的十八勇士全身武装,攀踏着悬空的寒冷铁索,拿了敌人的桥头堡。后继部队才得以跟进踏桥过了大渡河。对于这一次惊天动地的恶战,诗人仅用“铁索寒”三字便已使场面栩栩如生、英勇激烈了。这二句中的一“暖”一“寒”二字,含有不尽之意味,张弛奔竞,起落生姿,不露拔工而又有天然之光辉。

最后二行(即尾联),诗人终于发出出自肺腑的赢得长征胜利后的喜悦之情,二万五千里转战的目的地已经到达,三军大会师近在眼前,全军上下都在喜笑颜开。按毛主席1958年12月21日的批注:“三军:红军一方面军、二方面军、四方面军。不是海陆空三军,也不是晋国所说的上军、中军、下军的三军。”

“更喜”二字用得好,有婉转回肠之意,喜上加喜之概;“三军”用得妙,这个词语本来就是自然带有古汉语之美,加上按前面毛主席自己的说法是指当时的红一、二、四方面军,这古意盎然的“三军”又凭添了当代汉语之美,岂不是难能可贵,羚羊挂角获了一个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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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打过包座上甘南的长征历史典故

全文共 2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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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三五年,红一、四方面军在雪山脚下会师后,经过中央军委的反复研究,制定了夏洮计划。把红军分成左右两路军,分别北上。中央军委随右路军行动。

八月二十日,又在毛儿盖地区召开会议,批评了张国焘的西进主义政策,决定向东发展,取得陕甘地区,作为新的根据地。随后,右路军就进入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

经历了无数的艰难险阻,排除万难的红军终于走出了草地,并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泥泞(nìnɡ)和饥饿,在八月底以前到达了班佑、巴西地区,这是十分不易的。与此同时,左路军也于八月二十日开始,经过草地到达了预定的阿坝地区。

若尔盖县求吉乡和包座乡交界处,有一个叫包座的地区,分上、下包座,多为高坡、森林地带。此地位于松潘北部,在群山环绕之间,地势十分险要。

在这里,有胡宗南的独立旅第二团,分别在上包座的大戒寺驻扎一个营、在求吉寺驻扎两个营。敌人凭借山坡陡峭,树林茂密,筑起了许多碉堡,卡在红军进入甘南的必经之路上。

要想东进陕甘,必须从这里打过去。胡宗南发现红军要过草地北上,又紧急调来第四十九师,由松潘以北的漳腊地区快马加鞭,支援包座。并在上、下包座至阿西茸一线安下重兵堵截红军。

此时,消灭包座之敌,开辟前进的道路,成了摆在右路军面前最迫切的任务。徐向前主动向党中央提出请求,要求把攻打包座的任务,交由红四方面军来承担。中央军委考虑了他的意见,同意了他的部署。

徐向前不仅要消灭包座的敌人,还要把前来支援的敌人也一网打荆具体部署是这样的:三十军第二六四团负责攻击在大戒寺的敌人;同时三十军的主力第八十八师、八十九师,埋伏在上包座西北的山林中,准备消灭敌人的援军——第四十九师;而四军第十师攻击求吉寺的守敌,四军主力则负责控制各处要道,随时准备战斗;这样,徐向前还是不放心,于是又派了红一方面军第一军为预备队,在巴西和班佑地区等待时机。

二十九日黄昏,红四方面军的部队按照部署,向敌人发起了攻击。一时间尘土飞扬,杀声震天。枪炮声响了一夜,战士们呐喊着组织了一次又一次冲锋。到黎明时分,红军已经扫清了敌人外围的据点,炸毁了好几座碉堡,并攻占了大戒寺。

战士们个个欢欣鼓舞,敌人却肝胆俱裂。剩下的敌人都退到大戒寺后山的碉堡中,妄想等着他们的援兵来救他们。为了把援军引到大戒寺来,一举消灭。红军战士们围住碉堡,就是不进攻。

三十日夜里,天黑漆漆的,树林中更是一片漆黑。敌人的援军,第四十九师的先头部队二九一团赶到了大戒寺南部。守在林中的红三十军一看敌人到了,立刻打起精神。

为诱敌深入,红三十军派二六四团出击。指挥员对二六四团团长三令五申:“记住,许败不许胜,做得漂亮点儿,别让敌人起疑心。”

“首长放心!保证完成任务!”

“你小子!别打上瘾了,忘了任务。”

团长呵呵一笑,说“您就瞧好吧!”

二六四团领着任务,出去跟敌人周旋。他们打一会儿,就退几里地,不一会儿就撤到大戒寺东北方的山区中,奉命隐蔽起来。

许多战士都不明白怎么回事,纷纷来找团长,团长哈哈大笑,说:“一会儿有你们打的,急什么!”

战士们摸不着头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团长拍了拍身边一位战士的肩膀,说:“指挥员又在动心眼儿了,等着包围援军吧!”

同志们这才懂了,都竖起了耳朵听着不远处的动静。

敌人见红军阻击无力,一会儿工夫就逃得没了影子,包座的敌人又不停告急,就放心大胆地急速前进,赶向大戒寺。

红军隐蔽在林中不动,一直等到当天下午,敌人的二九一团和二八九团开进了包座河西岸,二九四团开进了包座河东岸,而第四十九师的师部开进了大戒寺以南,全都被诱入红军的伏击圈内。

下午三点,红军向敌人的四十九师发起了总攻。隐蔽在山上林间的红军将士一齐冲出来,向敌出击。红军第八十八师的第二六八团,从包座河以西,像一把钢刀一样,插入敌二九一团和二八九团之间,迅速切断了东西两岸敌人的联系。此时,敌人的四十九师,被红军分割成三块,谁也顾不上谁。

自从爬雪山,过草地以来,红军战士好久没有和敌人进行过正面的战斗了。总是被敌人追在身后,总是在紧张地赶路。这一次,走出了草地,奔着更光明的未来前进的红军战士,在气势上完全压倒了敌人。

反观敌人,在红军身后疲于奔命了许久之后,也没对红军造成什么影响。从将领到士兵,他们哪里受过这样的苦?所以,虽然他们从身体条件上看,比红军战士强壮,但从精神上讲,就比红军战士疲惫很多。本来就不高的战斗力,自然更加下降了。

一小时后,敌人的二九一团被完全消灭;又经过七、八个小时的激烈战斗,胡宗南的第四十九师,终于被英勇的红军战士全部消灭。他们的师长伍诚仁在受重伤后跳河。而固守在大戒寺后山的二百多名敌人,见大势已去,在红军说服下全部自动投降了,与此同时,在红军的猛烈攻击下,求吉寺中的敌人也被消灭了。

战士们见打了个大胜仗,高兴得唱起《凯旋歌》来:

高举起来我们胜利的红旗,

看日本强盗和汉奸正在死亡和崩溃。

我们铁的红旗胜利了,

打坍(tān)了卖国贼。

……

勇敢前进,

勇敢前进,

红军胜利万岁!

大家一边忙着打扫战场,一边比着谁杀的敌人多,谁比谁更英勇。上包座的山林间,到处是红军战士们的欢声笑语。爬雪山,过草地以来,他们还从没这么高兴过呢。

这场战役,是红一、四方面军会师之后的第一个大胜仗。两方面军密切配合,行军部署井然有序。这一仗,消灭和俘虏了敌人五千多人,重型机枪和长短枪近两千支。

长征以来,还没有哪次战役上获得过这么多的战利品。

除了武器,还有红军队伍急需的骡马、粮食和弹药。红军下一步就要北上,这些物资正好补充军中所需,也为红军北上提供了一部分物质条件。

包座战斗的胜利,扫清了红军北上的障碍,打开了向甘肃南部进军的通道,使敌人企图把红军困死在草地的阴谋彻底破产。也使红军北出四川,创建川陕甘根据地的计划得以成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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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有关一线天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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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在多少年前,诸暨有个年轻人,名叫石娃。他既聪明又健壮,不但是种田能手,还是个手艺出众的石匠。每天早晚,他总是带着榔头、凿子,招呼村里的青年们一起,到山上去打凿岩石。不管春夏秋冬,不论风霜雨雪,一天也没有间断过。慢慢地他把村边的山头都有变得玲珑俊秀,景色特别美丽。

石娃住的村子里,有个姑娘名叫花妹。花长得像一朵刚开放的牡丹。她心灵手巧,绣花绣得好极了,没有一个姑娘能赶上她的,每天,花妹和村里的姑娘们一道,坐在窗口绣花,绣呀绣呀,她们把所有美丽的花朵都绣在锦上,再把这些美丽的锦绣做成衣裳穿,大家都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花妹还会唱歌,只要她开口一唱,花儿就会开放,鸟儿就会飞舞,村里的男女老少都有会欢笑。石娃在山上凿石头,听到她的歌声,颈头更大了。

石娃爱着花妹,花妹喜欢石娃,他俩有一个共同的心愿;一定要等到石娃把山上的石头都凿完。等到花妹把四季的花朵都绣完,到这时候,他俩才成亲。全村人都喜欢花妹和石娃,说他们是天生的一对。

好日子终于盼到了,这一天是八月十五中秋节,石娃凿完最后一块石头,花妹也绣完最后一根丝线,他俩双双跑到村外的小溪边。花妹撒开自己的辫子,让清清的泉水冲洗着长发。花妹的长发浸在水中,溪水就打起漩涡来了,“哗啦,哗啦”不住地欢笑;溪边的那棵桃树,见了美丽的花妹,便在树顶上开出一朵特别鲜艳的桃花来。石娃攀上去,摘下桃花,插在花妹第一次挽起的发卷上。月亮当空照,星星眨眼笑,天上的仙女们一个个都探头张望,谁不羡慕这人间的这一对呀!

站在云头的雷神也看见了;石娃和花妹是那么快活,那么亲密。他越看越眼红,恨恨地想:人间竟有人比我活得快活,那可不成,这样美丽的姑娘应该是属于我的呀!于是他抹了一下黑脸,变成一个粗大的黑脸汉,到地下来了。

花妹打扮好了,和石娃双双地回到村里来,村里人把他俩拥上最美丽的一座小山上,在那里,大家已经给他们盖好了一座新房。全村的男女老少,在山上欢天喜地过了一夜,直到快天亮的时候,才渐渐散了回去。

客人散尽了,石娃和花妹正想进屋去,突然,月亮不见了,乌云压住头顶,只听得从远处滚来一阵可怕的声音,雷神在山头上出现了,雷神嘻皮笑脸地去拉花妹,说道:“美人儿,随我到天上去吧,”花妹又急又气,一伸手“噼啪”打了两记耳光。石娃赶过来。一膀子把他撞得老远。雷神挨了打,怎肯罢休!他眼珠子一转,就是两道闪电,嘴巴一张,就是一声响雷;他袍袖一挥,狂风刮来了,暴雨落下来了。闪电刺得人眼花,响雷震和人耳聋,狂风刮得人站不住脚,暴雨打的人抬不起头。花妹和石娃紧紧依偎着,誓死也不分离!雷神用手在石娃和花妹中间一劈,“忽”地一道青光闪过,山头劈成两半;雷神以吹了一口气,花妹站着的这一半山头,立刻就飞将起来。石娃机灵地纵身一跳,攀住这半边山头上树藤。飞呀,飞呀,愈飞愈快,愈飞愈高。石娃只听到耳边呼呼风响,渐渐地,他的头晕了,眼花了,他的双手不知不觉变成了两只翅膀,再也攀不住了。他就用牙紧紧地咬着树藤不放;可是,他的嘴巴也越来越长,越来越尖,越来越硬……最后,这半边山头飞到了杭州灵隐的上空,“轰隆”一声落到地面上,把石娃震得昏晕过去了。

石娃清醒过来,看看自己已变成了一只长嘴巴的鸟儿,觉得很伤心。这时,他隐隐约约地听到一阵歌声,多熟悉的歌声呀!于是,他就展翅飞到山头上,朝四周看看:山上的石刻是自己领头雕的,山上的树木是自己领头栽的,他下就认出来了,这就是从他的家乡飞来的那半边山头呀!他把耳朵贴在岩石上听听,歌声更清晰了,再厚的岩壁也隔不断花妹的歌声呀,花妹一定在这山头底下!石娃听好了一个位置,便在岩石上啄起来,啄了一天,又啄一天,啄得岩石直冒火星。

花娃正在唱歌,忽然隐隐地听到头顶上有“笃,笃”的声音,他屏住呼吸静静地听,一点也不错!声音一声比一声清晰,一声比一声响亮,这一定是石娃在凿石头!花妹高兴极啦!就拔下头上的银钗,对着洞顶发出声响的地方挖起来,他要让石娃少费一点力气,早点把岩石凿穿。这样,石娃上山顶上啄,花妹在山洞里挖,石娃尖喙啄破了,花妹的银钗也磨得只剩短短的一截了。过了不知多少时候,石娃一啄啄到一支银钗,岩石终于啄通啦!一线和煦的阳光射进黑洞,石娃从来这一线缝隙飞进洞里去,在花妹的身边飞了三圈,花妹立刻也变成一只美丽的鸟儿,双双迎着太阳,向天空飞去。

飞呀,飞呀,石娃和花妹冲破蓝天,穿过白云,一直飞到天上。他们找到了雷神,一齐拍拍翅膀冲过去,“笃,笃”两声,把雷神两只铜铃眼都啄瞎了。从此以后,雷神成了个瞎子,只能在天上吼叫,再也不敢到地下来为非作歹了。

至今诸暨城外还有一座“半边山”;从那里飞走的另外半座山,就是现在杭州灵隐寺的“飞来峰”。飞来峰上有个小孔叫“一线天”,那就是当年石娃把花妹救出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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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悬梁刺股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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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梁刺股”这个成语虽然告诉我们废寝忘食地刻苦学习是值得提倡的,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为了学习也不能一直努力到累垮自己的身体,读书也是需要适可而止的。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悬梁刺股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悬梁刺股:发奋刻苦,求学始成

【出处】《战国策·秦策一》暨宋·李昉《太平御览》卷三六三引《汉书》。

【释义】股:大腿。将头发悬在梁上,用锥子刺大腿,以防止打瞌睡。形容读书学习发愤刻苦。

悬梁刺股的【历史典故】

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名叫苏秦,字季子,是当时有名的政治家。他年轻时,曾与张仪一起师从鬼谷子学习兵法。学成之后,他到各国去游说,希望各国的君主可以采纳他的政治主张,但却始终一无所获。最后,他的钱全都花光了,只能回家。

回家后,家人对他也很冷淡,瞧不起他,邻居们也都在暗地里嘲笑他,这对他的刺激很大。所以,他下定决心,发愤读书。从此,他闭门不出,埋头苦读,常常读书到深夜,有时疲倦得直打盹,想睡觉,他就用冷水冲醒自己。但是,到后来冷水也没有什么用了,于是他想出了另一个方法,准备一把锥子,一打瞌睡,就用锥子往自己的大腿上刺。这样,猛然间感到疼痛,使自己清醒了,再坚持读书。

几年的苦读之后,他掌握了丰富的知识,于是他再次去游说,后终于成为一位声望颇高的大纵横家。

东汉时期,也有一个像苏秦一样勤学苦读的人,他叫孙敬,字文宝,是当时著名的政治家。开始由于知识浅薄得不到重用,于是,他下决心认真钻研,经常关起门,独自一人如饥似渴地读书。每天从早到晚读书,常常是废寝忘食。读书时间长,疲倦得直打瞌睡。他想了很多办法来刺激自己,但是到后来都失去了效用。

他怕影响自己读书,就想出了一个特别的办法。他找来一根绳子,一头牢牢地绑在房梁上,一头则绑住自己的头发。当他读书疲劳打盹时,头一低,绳子就会牵住头发,这样就会把头皮扯痛了,自己马上清醒,再继续读书学习。功夫不负有心人,孙敬后来终于成为一个大学问家。

悬梁刺股的【成长心语】

拉美特利说过:“大海越是布满暗礁,越是以险恶出名,我越觉得通过重重危难去寻求不朽是一件赏心乐事。”在逆境中,只有懦夫才会一蹶不振,视此为人生的终结。综观历史,强者都是在大苦大难中取得成就的。求知也是如此,不经历风雨,怎么会见到美丽的彩虹?没有百转千回的“山重水复疑无路”,又何来“柳暗花明又一村”?要想获得大幅度的提升,便要经历“华山天险一条路”,要有百折不回的韧劲、闻鸡起舞的苦干、悬梁刺股的志气和奋发,这样才能够“破壁”,一定能够“走通”,一定能够华山登顶、一览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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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冰糖葫芦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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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糖葫芦,酸甜适口,老少皆宜,它不仅好吃,而且还十分好看,红彤彤的山植果按大小排列穿在竹签子上,外面裹着晶莹透明的糖稀,出售它的人往往把一只只糖葫芦串插在特制的木棍上,像一颗结满硕果的小树,煞是诱人。

早些年在北京春节的庙会上,厂甸里,还时常看到串得长长的糖葫芦,最顶上贴着一面小彩旗,一串上足有百十来个山植果,被红红的果实压弯了的竹签子,拿在手中一颤一颤的,更增添了节日的热闹气氛。提起冰糖葫芦的来历,还得说说南宋的宋光宗皇帝呢。

宋光宗,名赵停(公元1147——1200年),是宋孝宗赵慎的第三个儿子。公元11对年,孝宗立他为皇太子,任临安府尹。公元1187年10月受孝宗内禅而继位,第二年改年号为“绍熙”。

赵伸长期生活于深宫,不达世务。即位时,他43岁,却已满头白发了。臣下献上何首乌,说服后能使头发转黑,但他不肯服用,说:“我头发已白,可叫天下人知道我是老成的。”即位后,他为李皇后所左右,罢免周必大、辛弃疾等主战派大臣,起用留正为宰相,朝政为主和派所操纵。

赵倍和大上皇孝宗的关系长期不和,孝宗死后,他不去服丧,致使丧礼无法进行,满朝大为骚动。知枢密院事赵汝愚和知阁门事韩化胄上奏,建议太皇太后下诏令赵停退位,传位于其子赵扩,由赵扩主持孝宗丧礼。太皇太后同意赵停禅位,称大上皇,闲居寿康宫。他每回忆在位时的事情,总要自言自语地咒骂,有时还会痛哭。

公元1200年春,皇帝赵扩从郊外祭礼回来,鼓乐之声传入深宫。赵停问是什么事,左右回答说是街上百姓在奏乐游戏。赵悼大怒道:“你们这些奴才也如此欺骗我!”一拳击去,因收制不住而跌倒在地,从此不起,8月辛卯日,病死于;阳安寿康宫。葬于永崇陵(今浙江省绍兴县东南35里处宝山)。

那是绍熙年间,赵停最宠爱的黄贵妃有病了。她面黄肌瘦,不思饮食。御医用了许多贵重药品,皆不见什么效果。皇帝见爱妃日见谁淬,也整日愁眉不展。最后无奈只好张榜求医。一位江湖郎中揭榜进宫,为黄贵妃诊脉后说:“只要用冰糖与红果(即山植)煎熬,每顿饭前吃五至十枚,不出半月病准见好。”开始大家还将信将疑,好在这种吃法还合贵妃口味,贵妃按此办法服后,果然如期病愈了。皇帝自然大喜,展开了愁眉。

后来这种做法传到民间,老百姓又把它串起来卖,就成了冰糖葫芦。原来,山植的药用功效很多,它能够消食积、散淤血,驱绦虫,止痢疾,特别是助消化,自古为消食积之要药,尤长于消肉积。也许是黄贵妃所食山珍海味积住了食,做下的病,小小山楂解除了病痛。明代杰出的医药学家李时珍也曾经说过:“煮老鸡硬肉,入山植数颗即易烂,则其消向积之功,盖可推矣。”

今人研究证明,山植还有降血脂、降低血清胆固醇等作用。因此而更加受到人们的青睐,山植食品也花样翻新,品种繁多。但酸甜香脆的冰糖葫芦直至今日仍是受人们喜爱的吃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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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描写历史人物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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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的历史长河中流淌着多少英魂,而《三国》中的诸葛亮便是其中之一,同时也是最让我感动的历史人物

诸葛亮出生于琅琊郡一个官吏之家,自小和兄诸葛瑾投奔叔父诸葛玄,后居隆中,人称“卧龙先生”。他的一生,可用“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八个字来概括。诸葛亮26岁那年,刘备“三顾茅庐”恳切拜请诸葛亮帮助他兴复汉室,完成大业,诸葛亮遂出山辅佐刘备,形成三国鼎足之势。

每每看三国给我感触尤深的就是:一位隐居山林的青年有着惊天动地之才,他满腹经纶,能言善辩,自比管仲;不求文达诸侯;淡泊名利,宁静致远;他未出茅庐已三分天下,为求明主,设下“三顾茅庐”以试探刘备。说他淡泊名利,他可是比谁都想做官,这样才能让自己的“学富五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才华能够得到展示。也就是这位青年,他左右了天下,他造就了三国,他使那原不成气候的刘皇叔坐镇荆州,正因为有了他,天下格局随之而变;正因为有了他,从而奠定了“三分天下”。

可以说诸葛亮的一生是潇潇洒洒,他把自己毕生所学发挥的是淋漓致尽,青史留名;他又善于计谋,把曹军挫杀的是死伤无数,让周公瑾口喷鲜血而亡。自从有了他,一个个惊心动魄的历史画面一一呈现在我们面前:从草船借箭到巧借东风,表现了他通晓天文,神机妙算;从隆中对到舌战群儒,充分展现了他运筹帷幄,才华出众;接着攻取益州到设八卦阵围困陆逊;六出祁山到挥泪斩马谡;空城计到智斗司马,最后病亡五丈原,葬于汉中。他的一生是如此辉煌,正真是“三顾频繁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啊!

最让人感动的是蜀国第一次北伐失败,诸葛亮在汉中前线向全体将士公布檄文,公开表示希望大家今后能勤于指出诸葛亮的缺点,才算是忠于国家之人。他曾听从谋士杨洪的建议,急速派兵支援在江中和曹操陷入苦战的刘备,以稳定北方防务;他征求过邓芝的策略,遵从过马谡”攻心为上”的策略,南征蛮夷。或或许这些也是他心中早作的决定,但他绝不居功,让优秀的部署不要让自己的光芒所掩盖,使每个人都能乐于发挥自己的智慧,用心于公事。三国鼎立中,蜀汉的力量最小,但人才最多,所以才有力量,屡次向曹魏攻击。这些优秀的人才,的确都是因诸葛亮“不居功”、“不恃才”、“虚心纳谏”作风,才能获得。

诸葛亮早期造就了三国,虽晚期一统中原未果,但诸葛孔明那身披八卦衣,手摇鹅毛扇,焚香抚琴的形象仍深深地印在我的记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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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刑天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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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天,原本是一个无名的巨人,因为后来被黄帝砍掉了脑袋,这才叫做“刑天”。刑天就是砍了头的意思。

刑天是炎帝神农氏的族人,是个多才多艺的臣子。他生平酷爱音乐,创作了很多的乐曲,炎帝还在的时候,他替炎帝作过一只曲子,叫做《扶犁》,除此之外,还有《丰年》,这些都是歌颂神农的农业生产,歌颂在炎帝神农的统治下人们所过的幸福生活。其实,刑天更是一员英勇善战的猛将,对炎帝忠心耿耿,自从炎帝被打败之后就一直伴随着炎帝。

后来,蚩尤首先举兵反抗黄帝,并且也极力邀请刑天参加。刑天当然完全赞同蚩尤,心中也燃起了希望的火焰,他要帮助炎帝把中央天帝的位置夺取过来。于是,他到仁爱的炎帝面前去请求,想同蚩尤一起去攻打黄帝。柔弱和委曲求全的炎帝制止了他。后来,蚩尤在跟黄帝作战中打败,还被黄帝被杀死。此时的刑天,就再也按奈不住了,他决定避开炎帝,单独采取行动,决心与黄帝决一死战。

他悄悄绕过炎帝,左手拿着盾牌,右手握着一柄巨大的斧子,一路势不可挡,一直杀到黄帝的宫门前。黄帝的儿子颛顼派遣好几员大将出战,都被刑天杀败,颛顼无法,只得紧闭城门,坚守不出,并急急忙忙遣派人去报告黄帝。

黄帝听说刑天已经杀到了自己的宫门,怒发冲冠,一下就从宝座上跳了起来,提着一口宝剑,出来迎战刑天。

刑天见黄帝亲自出来应战,二话没说,怒目圆睁,便如恶狼扑羊般向黄帝冲杀过来。一把利斧照着黄帝头顶一阵乱劈乱砍。黄帝深知刑天有勇无谋,只有一时之猛,这次只是仗气来拼命的。因而不跟他硬拼,自己首先应该沉住气,稳重一点,以静制动,等到刑天怒火郁结,招法失去了套路,无心戒备时,自己便能瞅准空档,给刑天致命一击,进而取胜。

于是,黄帝成竹在胸,跟刑天作战时不紧不慢,只是防守并不进攻。就这样,尽量激起他的怒火。刑天斧子锋利力气又大,斧斧都不离黄帝的脑袋顶门,可是因为黄帝防守很严密,怎么也伤不到黄帝一根毫毛。

这样一直拼杀,两人腾云驾雾,从天上打到地上,又从地上打到天上;从西南打到中原,又从中原打到东南,杀声震天,飞砂走石,烟尘遍地。不知不觉,两人打到了炎帝出生地的常羊山旁边。刑天因为总是不能取胜,心里很着急,出战时的一腔怒气全部郁结在丹田,不能发泄,胸膛都快憋得爆炸了。他的大斧头挥舞的速度渐渐慢了下来,钢牙咬得咯咯作响,附近的山河也被他劈得粉碎。刑天越是急,黄帝也就越是不慌不忙。

冷不防,黄帝瞅了个空,虚晃一剑,转身假装逃走,刑天以为能得胜,步步进逼,根本就忘记了防守。猛然间,只见黄帝一个翻身,青亮的剑光一闪,向猝不及防的刑天的脖颈抹去,一道血光喷射,轰然间,刑天如山般大的头颅掉到了地上,滚到了常羊山的山脚下。

刑天虽没有了头颅,但并没有死,只是心里很发慌,忙将斧子移到左手一并拿着,蹲下身子,在地上来回摸着寻找自己的头颅。因为他很急,很匆忙,右手胡乱地挥动,把那参天的大树都给触折了,那巨大的石头也被他捏得粉碎。整个常羊山周围,烟尘弥漫,木石横飞。

黄帝见到如此情景,恐怕刑天就要摸着头颅安上了,急忙挥起宝剑,向常羊山奋力劈去,只听见震天的巨响,常羊山被黄帝一分为二,从中间裂开了一条很宽的缝隙。刑天的头颅一骨碌就滚进这条缝隙里面去了。只听见“喀嚓”一声巨响,黑沉沉的常羊山又合二为一,把刑天的头颅埋在山底下。

正蹲在地上摸索头颅的刑天,知道自己的头颅被埋进了常羊山,常羊山本是他本族居住的地方,这样,他的头颅就再也不可能出来了。

虽然他的头颅被埋葬,身首异处,但是他还是不甘心失败。突然间立起身来,左手握盾,右手持斧,用两个乳头作眼睛,用肚脐眼当嘴巴,向着黄帝这边猛劈狠砍。

黄帝看到刑天如此的刚勇不屈,心中暗暗叹服,下令女祭、女戚两个女巫,在刑天尸体的北边,容酒四升,用犀牛角盛着,同时捧上满满的祭品,向刑天的亡魂祭奠。到这时,刑天这才得以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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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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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棋

历史中有千万个人物,各有各的长处。而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莫过于汉昭武帝刘秀了。

刘秀是汉高祖刘邦的后代。只是一个假后代,因为当时刘秀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农民。一般来说,农民当皇帝只不过是异想天开,然而,奇迹发生了——刘秀竟硬生生的从农民打成了皇帝!

不仅如此,刘秀当了皇帝后,把匈奴、蒙古等周围的贼收拾了个一干二净。让匈奴人一听见汉光武帝刘秀的大名时就浑身发抖。也正因为刘秀爱打仗,暴打匈奴,才把自己给封为武帝。让我觉得哪怕汉高祖刘邦和第一位皇帝秦始皇和刘秀相比也不过如此。

刘秀除了自身本领之外,刘秀用人也很厉害。正因为手下厉害,而又发挥在该发挥的地方,这才让刘秀能把匈奴给暴打。

刘秀的事业正如他的名字“秀”,一生中极少出现失误,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刘秀太爱作战了,经常亲自带兵与匈奴作战,这让很多刘氏皇族对皇位虎视眈眈。如果没有厉害的武将的话,恐怕刘秀会继续自己作战,自己作战的话,朝廷中必然有刘氏皇族偷偷争王位,那么刘秀辛苦建立起来的王朝就被毁灭。所以,君王厉害还不够,武将、文官也要厉害。

刘秀,这个凭着武力打出奇迹的皇帝;这个神一样的皇帝,就是我心中最强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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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封神榜的历史典故长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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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神,其实就是从修真界和人间选出三百六十五位神仙,然后进行册封。而这张册封的名单,就叫“封神榜”。这张榜单是谁定的,名单上都有哪些人物,这还都得从武王伐纣的故事说起。

商纣王名叫殷受,本是个明君,虽说不是兢兢业业,殚精竭虑,但至少也是每日临朝问政,亲近贤臣,听取忠言,可为什么后来会变成人人得而诛之的暴君呢?他的转变与一个女人有莫大的关系。

那年正好是纣王在位七周年,他传下旨意,要在三月十五这天,率领众臣到女娲宫降香。消息一出,都城朝歌的百姓都沸腾了。大家一个个欢天喜地,举家庆祝。大王降香老百姓乐什么呢?你想想,大王为什么去上香呀,还不是为了给百姓祈福,祈求这一年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这让百姓怎么能不高兴呢?

三月十五这天,商纣王带着文武大臣浩浩荡荡地来到女娲宫。此时,正逢女娲娘娘的真身云游天宫,殿内无人,只有金童玉女守在两侧。只见殿内云烟缥缈,幔帐内悬挂着女娲娘娘的圣像,若隐若现,一派肃穆庄严的景象。忽然,一股轻风刮来,掀起幔帐,恰好露出了女娲娘娘的圣像。那纣王刚好此时抬头,他一见女娲娘娘的塑像,顿时目瞪口呆。哎呀,这女娲娘娘实在太漂亮了,简直是国色天香啊。虽他看到的只是雕像,但这雕像中却透着一种超凡脱俗的气质,令人仰慕不已。那纣王看得如痴如醉,他看着看着,竟然色起心头,提笔在神殿的柱子上写了一首淫诗。

不久,女娲娘娘回到神殿,看见纣王题的诗,顿时羞得满脸通红。她怒从心起,狠狠地骂道:“好你个昏君,竟敢在如此神圣的地方羞辱我,看我怎么惩治你!”说完,只见她玉手一招,手里顿时多出一个金光灿灿的葫芦。女娲娘娘将葫芦口的封盖解开,摇了摇,从里面倒出一面幡,这可不是一面普通的幡,它是专门用来招妖的。

女娲娘娘摇动了几下招妖幡,顿时,天地间刮起一阵阴森的狂风,紧接着是一片幽幽的雾气,四面八方的妖魔鬼怪一齐冒了出来,恭敬地跪成一排,准备接受女娲娘娘的法旨。女娲娘娘望着众妖,将手一挥,说:“千年狐狸精、九头雉鸡精和玉石琵琶精留下,其他人暂时退下。”众妖听令后,除了被点名的三妖留下,其余的立即退下了。

女娲娘娘对三妖说:“商纣王荒淫无道,商朝气数已尽。在凤鸣岐山,有个叫西周的地方,那周武王将会取代商朝。我要你们隐藏妖形,进宫惑乱军心,助将来武王成功伐纣。但是,你们要切记,不可祸害众生。否则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知道了吗?”三妖连连点头称是,随后化成一股疾风离去了。

再说那商纣王,回到皇宫后,日日茶饭不思,惦念着女娲娘娘的美貌,最后连朝政都不理了。当时闻太师在北海打仗,朝廷被费仲和尤浑两个奸臣把持着。为了升官,诸侯们都对他们百般巴结,只有冀州侯苏护根本不把他们放在眼里。费仲和尤浑气不过,正好纣王此时又对女娲娘娘的美色念念不忘,于是,他们装作一副替纣王分忧的模样,禀告纣王说:“大王,听说苏护的女儿像天仙一样美丽,堪比女娲娘娘。您何不把她招进宫来,以解相思之苦?”纣王听了,觉得他们说得有道理,立刻下旨,命苏护把女儿送进宫来。

苏护知道后非常生气,在午门上题下一首大骂纣王的诗后就回了冀州。纣王一看,这苏护不但不积极献女,竟然还写了这样一首诗,他恼羞成怒,决定出兵攻打冀州。

苏护早就料到会有这样的结果,一回冀州就开始部署兵马,准备迎战。这时,西伯侯姬昌给苏护寄来了一封信,信中说道:“苏护啊,你还是把妲己送到朝歌去吧,不要因为爱女儿而使冀州的百姓遭受战争的痛苦啊。”

苏护看完信后,想了想,觉得姬昌说得有理,便决定依着他的意思,把女儿妲己送给纣王。于是,当晚他们一家抱头痛哭,忍痛别离。第二天,苏护便带着女儿和家丁,快马加鞭向朝歌赶去。

几天后,他们来到恩州驿馆,此时天色已黑,苏护决定先休息一夜,第二天再赶路。谁知驿丞却面露难色,说:“大人有所不知,我们这里妖精时常出没,您还是去别的地方休息吧。”苏护从不相信这些邪鬼传说,再说此时早已经入夜,还能到哪里住宿?他便坚持住了下来。为了确保妲己的安全,他特意把女儿和自己安排在一个房间里。夜里,妲己在卧室睡觉,苏护就在客厅守着。

二更时分,窗外突然吹来一阵阴风,吹到苏护身上,苏护顿时觉得毛骨悚然。就在这时,窗外传来仆人的叫喊声:“妖精来了!妖精来了!”苏护吃了一惊,赶紧冲进卧室去看妲己,他轻声问:“女儿,你还好吗?看见妖精了吗?”

“父亲不必担心,我并没有看见什么妖精。”妲己回答说,“一路劳累,我刚才睡得很香甜。不过有人喊‘妖精来了’把我吵醒了,我刚睁开眼睛,爹爹就来了。”

听女儿这么一说,苏护那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转身离开了卧室。其实,他根本不知道眼前的这个妲己已经不再是他的女儿了,就在他进门的那一刻,他女儿的魂魄已经被千年狐狸精给吸走了。

他们一路奔波,多日后,终于到达了朝歌。纣王看到妲己,果然如仙女般美貌无双,顿时血脉贲张,激动得说不出话来。此时,他哪儿还顾得上计较苏护辱骂自己啊,眼里心里只剩下眼前的美人妲己了!为此,他还特别嘉奖了苏护,给他加了薪俸。

打这以后,纣王就迷上了妲己。他封妲己为娘娘,天天和妲己在寿仙宫寻欢作乐,对朝廷的事一概不理。

一位在终南山上修炼的神仙——云中子察觉到了这只藏在宫里作乱的狐狸精。他特地来到王宫,警告纣王说宫中有妖怪,并送上一把可以除妖的松木宝剑,让纣王挂在分宫楼上。

说来也巧,这剑刚刚挂上,妲己就突然得了暴病。

“爱妃,你这是怎么了?”纣王焦急地问。

“大王,都是那把剑把我害成这样的。”妲己气喘吁吁地说,“我刚才走到分宫楼,突然看见把宝剑,心里吃了一惊,不由得吓出一身冷汗,回来就病倒了。”

听了妲己的话,纣王立刻命人把剑取下来烧掉。不用说,妲己的病自然也就好了。

自从妲己进宫以来,纣王便夜夜升歌,与妲己厮混。朝也不上,奏章也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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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高考作文素材:历史典故赵武灵王胡服骑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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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纵、连横,动荡不定。公元前302年,赵武灵王决定进行军事改革,改穿胡服,学习骑射。

赵武灵王是一个眼光远、胆子大的君主。赵国的大臣楼缓、肥义、公子成,全是他的帮手。赵武灵王想改革军事已经想了很久。有一天,他对楼缓说:“咱们北边有燕国,东边有东胡,西边有林胡、楼烦、秦、韩等国,中间还有中山。四面八方全是敌人,什么是咱们的保障呢?自己要是不再发愤图强,随时都能给人家灭了。要发愤图强就得做好些事情。我打算先从改革服装着手,接着说可以改变打仗的方法。你瞧怎么样?”

楼缓说:“服装可怎么改呢?”

赵武灵王说:“咱们穿的衣服,袖子太长,腰太肥,领口太宽,下摆太大。穿着这种长袍大褂,做事多不方便。”楼缓把话接过去,说:“还费衣料。”

赵武灵王把袖子晃了晃,下摆兜了兜,说:“多费衣料倒在其次,穿上长袍大褂,不但做事不方便,而且走起路来摇摇摆摆的,干起活儿来就迟慢。因此,也就减少了急起直追的精神。全国的人全都这样,国家哪儿强得起来?我打算仿照胡人(西北方的游牧和半游牧民族)的风俗,把大袖子的长袍改成小袖儿的短褂,腰里系(jì)一根皮带,脚上穿双皮靴。穿上这种衣服,做事方便,走路灵活。你再想大模大样、摇摇摆摆地走也就办不到了。”

楼缓听得很高兴地说:“咱们仿照胡人的穿着,打起仗来灵便,是不是?”

赵武灵王说:“是啊!咱们打仗全靠步兵,就是有马,只知道用马拉车,可不会骑着马打仗。我打算穿胡人那样的衣服,学习胡人那样骑马射箭。那可多么灵活!”

楼缓听得来劲,就去告诉肥义,肥义也很赞同。

第二天上朝的时候,赵武灵王、楼缓和肥义,都穿着小袖子的短战衣出来。一般大臣们瞧见他们这个样子,吓了一跳,他们还以为赵武灵王跟那两位大臣犯了疯病呢。赵武灵王把改变服装的事宣布了。大臣们总觉得这太丢脸了。这不是把中原的文化、礼义都扔了吗?可是赵武灵王下了决心,非实行不可。他拿种种理由把他那个最顽固的叔叔公子成说服了。大臣们一见公子成也穿上了胡服,只好随着改了。

然后赵武灵王下了一道改革服装的命令。过了没有多少日子,全国的军队不分将军士兵,全部穿上了胡服。在民间,有的人起头觉得有点不像样,后来因为胡服比起以前的衣服实在方便得多,反倒时兴起来了。

赵武灵王第二件向胡人学习的事,就是骑马射箭。不到一年工夫,赵国大队的骑兵训练成了。军事改革后,赵武灵王亲自把临近的中山国从魏国接收过来,又收服了东胡和临近的几个部族,接着打发使者去联络秦国、韩国、齐国、楚国。赵国就这么强大起来了。到了实行胡服骑射的第七年,不但中山、林胡、楼烦都已经收服了,还扩张势力,北边一直到代郡、雁门,西边到云中、九原,一下子增加了好些土地。

接着,赵武灵王打算到秦国去摸摸底。国内的事由谁管呢?他见小儿子很能干,就把太子废了,传位给小儿子,就是后来称为赵惠文王的,自己改称为主父。赵主父拜肥义为相国,李兑为太傅,公子成为司马,封大儿子为安阳君。国内的政权布置妥当之后,他要动身去考察秦国的地理形势,还要去侦察一下如今在位的秦王,看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了。

赵主父打扮成个使臣,自称为“赵招”,带了几十个手下人,上秦国去访问,沿路察看山水要道,画成地图。他到了秦都咸阳,以使臣的身份见了秦昭襄王,还向他报告了赵武灵王传位的事情。

秦昭襄王问他:“你们的国君老了吗?”他回答说:“还正在壮年。”秦昭襄王就问:“那为什么要传位呢?”他回答说:“我们的国君叫太子先练习练习。国家大权可仍然在主父手里。”

秦昭襄王跟这位“使臣赵招”瞎聊天。他说:“你们怕不怕秦国?”“使臣赵招”说:“怕!要是不怕,就用不着改革服装,练习骑马射箭了。好在如今敝国的骑兵比起早先来增加了十多倍,大约能够跟贵国结交了吧!”秦昭襄王听了这话,还挺尊敬他。“使臣赵招”辞别了秦王,回到驿馆里去了。

当天晚上,秦昭襄王想起赵国使臣的谈话,又文雅、又强硬,态度又尊严、又温和,倒是个人才。他还想跟他谈谈。第二天,秦昭襄王派人去请他。“使臣赵招”的手下人说:“使臣病了,过几天再去朝见大王吧。”就这么又过了几天,秦昭襄王又派人去请赵国使臣,一定要他去。可是“使臣赵招”不见了,他的随从人员也不见了,使馆里只留下一个人,自称是赵国的使臣赵招。

秦昭襄王的手下人就把他带到秦昭襄王跟前。秦昭襄王问他:“你既是使臣赵招,那么上次见我的那个使臣又是谁呢?”

真赵招说:“是我们的主父。他想见一见大王,特意打扮成使臣。他嘱咐我留在这儿给大王赔罪。”

秦昭襄王咬牙切齿地说:“赵主父骗了我!”立刻叫大将白起带领三千精兵,连夜追上去。他们追到函谷关,守关的将士说:“赵国的使臣已经出关三天了。”泾阳君白跑一趟,只好回去向秦王报告。秦昭襄王没有办法,索性大方点儿,把那个真赵招也放回去了。

赵国的改革,也增强了合纵国的力量,对秦国也是一种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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