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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破天荒(推荐20篇)

导语:从前,有一个勤劳的小伙子在地里捡到一只大田螺,他高兴地拿回家,养在水缸里,细心照顾它。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相关的典故,欢迎查阅与学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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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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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遵,字弟孙,东汉初年颍陽人。祭遵虽然出身豪门,但生活非常俭朴。他从小就喜欢读书,知书达理,贤孝博学。

公元24年,刘秀攻打颍陽一带时,祭遵前去投奔,刘秀便将其收到帐下。刘秀发现祭遵为人正派,做事讲究原则,便任命他为军市令,负责军营的法令,管理军纪。祭执法严明,不徇私情,为大家所称道。

有一次,刘秀身边的一个小侍从犯了罪,祭遵查明真相后,依法把这名小侍从处以死刑。刘秀知道后,十分生气,欲降罪于祭遵。有人劝谏刘秀说:“严明军令,本来就是大王的要求。如今祭遵坚守法令,上下一致做得很对,这样号令三军才有威信,保证以后再也没人敢以身试法了。”

刘秀听了觉得有理,笑着说:“这个侍从死得太妙了,他一个该死的人让我看到了我的营帐中的两个贤人。”于是,他不但没有降罪于祭遵,还提升他为刺奸将军。后来,祭遵因屡立战功,又被封为征虏将军,颍陽侯。

祭遵为人廉洁,为官清正,做事谨慎,克己奉公,常得到刘秀的赏赐,但他将这些赏赐都拿出来分给了手下的人。他生活十分俭朴,家中也没有多少私人财产,即使在安排后事时,他仍嘱咐手下的人,不许铺张浪费,只要用牛车装载自己的尸体和棺木,拉到洛陽草草下葬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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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历史典故:霹雳手

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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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pī lì shǒu

历史故事】

唐朝时期,年轻漂亮的裴琰之任同州司户参军,刺史李崇义看不起他,给他出难题,把州中积压多年的旧案数百件交给他,让他短期内判完。裴琰之很快判完,而且判词非常妥当。李崇义大吃一惊,从此刮目相看。裴琰之因此获“霹雳手”的美称。

【出处】崇义大惊,谢曰:‘公何忍藏锋以成鄙夫之过!’由是大知名,号为‘霹雳手’。 《旧唐书·裴漼传》

【解释】指断案敏捷的人。

【用法】作宾语、定语;指能吏

【结构】偏正式

【同韵词】面朋口友、酒肉朋友、章台之柳、竹马之友、出乖露丑、寓言十九、出入相友、赞不容口、貂裘换酒、山行海宿、......

【年代】古代

【示例】诉牒旁午来,剖断不留宿,虽非霹雳手,遇事颇神速。 明·于谦《昼夜昼夜长短》

[历史典故:霹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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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金榜题名祝酒令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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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宋代永兴地方,有一财主姓赵,名开。

这一年,他的儿子得中举人,全家欢喜。为了感谢先生,他特地办了一桌筵席作招待,并请了邻居一家老农和女婿、女儿、长工作陪客。

先生满意的是东家热情的招待,不满的是老农和长工同坐,认为有失身份。为了抹老农和长工的相,并显示自己的才学,酒过三杯后,先生站起来说:“今日多谢东主盛情,特备佳肴美酒,我为我学生金榜题名而祝贺。大家不能冷冷清清喝酒,还是各行一个酒令助兴才是道理,哪个说不出一个酒令,就免吃酒菜。”接着先生又说:“说酒令有个条件,要说三字同头,还要说出三字同边,要说出个不是,还要说出个哪里,那就由我开始吧!”

“三字同头芙蓉花,三字同旁姑嫂妈;不是姑嫂妈,哪里去摘芙蓉花。”说完轻蔑地瞟了长工一眼,然后得意洋洋地吃菜。

东主的女婿也读过一些书,当然难不住他,他也念起来:“三字同头大丈夫,三字同边姐妹姑,不是大丈夫,哪里有姐妹姑。”

邻居老农虽没有读过书,但年纪大,见识多,也站起来说:“三字同头左右友,三字同边清淡酒,不是左右友,哪里有清淡酒。”

最后轮到长工,他已意识到这鬼先生今天行酒令的目的,是要为难于他,心想要刺他一下,于是站起来说:“三字同头先生牛,三字同边塘坝丘,不是先生牛,哪里能梨塘坝丘。”说完后,也瞟先生一眼,吃起酒菜来。

那先生弄巧成拙,讨了个没趣,又气又恼,但却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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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历史典故:苦肉计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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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kǔ ròu jì

【成语故事】

春秋时期,吴王阖闾杀了吴王僚,夺得王位。他十分惧怕吴王僚的儿子庆忌为父报仇。庆忌正在卫国扩大势力,准备攻打齐国,夺取王位。

阖闾整日提心吊胆,要大臣伍子胥替他设法除掉庆忌。伍于胥向阖闾推荐了一个智勇双全的勇士,名叫要离。阖闾见要离矮小瘦弱,说道:“庆忌人高马大,勇力过人,如何杀得了他?”要离说:“刺杀庆忌,要靠智不靠力。只要能接近他,事情就好办。”阖闾说:“庆忌对吴国防范最严,怎么能够接近他呢?”要离说:“只要大王砍断我的右臂,杀掉我的妻子,我就能取信于庆忌。”阖闾不肯答应。要离说:“为国亡家,为主残身,我心甘情愿。”

吴都忽然流言四起:阖闾弑君篡位,是无道昏君。吴王下今追查,原来流言是要离散布的。阖闾下令捉了要离和他的妻子,要离当面大骂昏王。阖闾假借追查同谋,未杀要离而只是斩断了他的右臂,把他夫妻二人关进监狱。

几天后,伍子胥让狱卒放松看管,让要离乘机逃出。阖闾听说要离逃跑,就杀了他的妻子。这件事不断传遍吴国,邻近的国家也都知道了。要离逃到卫国,求见庆忌,要求庆忌为他报断臂杀妻之仇,庆忌接纳了他。

要离果然接近了庆忌,他劝说庆忌伐吴。要离成了庆忌的贴身亲信。庆忌乘船向吴国进发,要离乘庆忌没有防备,从背后用矛尽力刺去,刺穿了胸膛。庆忌的卫士要捉拿要离。庆忌说:“敢杀我的也是个勇士,放他走吧!”庆忌因失血过多而死。要离完成了刺杀庆忌的任务,家毁身残,也自刎而死。

典故】亏杀那苦肉计黄盖添粮草。 元·关汉卿《单刀会》第一折

【释义】故意伤害自己的肉体以骗取敌方信任的计策。

【用法】作宾语、定语;用于欺骗对方

【结构】偏正式

【同韵词】令人满意、掀天动地、香火兄弟、傲然挺立、蝇名蜗利、各如其意、有气无力、偷声细气、层崖峭壁、丰筋多力、......

【年代】古代

【谜语】周瑜打黄盖

【邂逅语】王佐断臂

[历史典故:苦肉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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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古鲁的三位老师历史典故

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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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度,有一位德高望重的古鲁即将去世,一弟子向他求教:“先生,您的老师是谁?”

古鲁微闭双目,沉思片刻,缓缓答道:“在我的一生中,曾有过无数个老师。即使给我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我也难以将他们一一说出来。不过,真正让我受益终生的,是这样三位老师。

古鲁的三位老师”我的第一位老师是一个乞丐。有一次,我在山中迷了路,眼看天色已晚,不知何处得以容身。黑夜中,我在崎岖的山路上徘徊,遇到一位乞丐。我向他请教,我到什么地方可以借宿一夜。乞丐对我说,‘这里是荒郊野外,方圆几里都没有人家。如果你愿意和一个乞丐住在一起的话,你就跟我走’。于是,我就跟了他去,一待就是一个月。每天早上,我随他一起上路乞讨。乞丐的生活漂泊不定,常常食不果腹、居无定所,可他总是非常快乐,从未有过失望。每天晚上睡觉前,他总是对我说,‘感谢上天的眷顾,相信明天会更好’。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都在坚持冥思苦修。我的生活就像那位乞丐一样,时常陷入困顿之中。于是,我开始感到绝望,失去信心,甚至要放弃自己的功课。每每在这样的时候,我都会想起那个乞丐,想起他每天晚上对我说的那句话,‘感谢上天的眷顾,相信明天会更好’。

”我的第二位老师是一条狗。有一天,我因为口渴来到河边,碰巧,有一条狗也来到河边喝水。狗朝水中望去,突然发现水里也有一条狗——它自己的倒影。那条狗感到非常恐慌,它狂吠着落荒而逃。可口渴难耐,那条狗又不得不回到河边。尽管非常害怕,它还是一跃,跳进了水里,立刻,水中的那条狗不见了。由此我感悟到这是上天给我的一个启示:尽管你会感到害怕,可你一定要跳到水里去。

“我的第三位老师是一个小孩。一天傍晚,我在一个小镇上遇到一个小男孩,他的手里捧着一根点燃的蜡烛,他要到寺里去敬献他的蜡烛。我对小男孩说,‘这蜡烛是你自己点的吗’?小孩回答,‘是的,先生’。我又问他,‘点燃的时候,蜡烛就会发出光,而在未燃之前,蜡烛却不会发光。你能告诉我,这光是从哪里来的吗’?小男孩咯咯地笑着,并不急着回答,而是一口气吹灭了蜡烛,然后问我,‘你看,我现在把蜡烛吹灭了。你能告诉我,那蜡烛的光跑到哪里去了吗’?让我自视渊博的学问顿时化为乌有。那一刻,我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无知浅薄、愚蠢迟钝。”

其实,人无常师,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没有学习的机会——世间万物皆为吾师。学习乃人生之常道,然师常师者未若师自然也。天上的云朵,地上的树木,自然万物皆可为我师。

如果说一个老师是一座游泳池,那你可以在此学会游泳。而一旦你学会了游泳,整个海洋就都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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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历史典故:宠辱不惊

全文共 1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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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时期,有个人叫卢承庆的人,为官清廉,做事认真,讲求实际。他当的是考工员外郎。这是隶属于吏部的官职,主要负责考察官员。当时,考察官员有级别标准,先大体分成上中下,然后每一级再分成上中下,比如最好的是上上,差一点的是上中,以及中中、中下、下下之类。

有一次,卢承庆考核一个兼督运粮的官员。这个人在运粮食的过程中,由于翻船把不少粮食掉进了河。因此,卢承庆只给他定了一个中下,"没给你弄个下下就是照顾你的面子了。你把船都弄翻了,国家的粮食丢失了那么多,所以只能给你中下这么一个评价。"可是,这个运粮官得到中下的评语,一点也没生气着急,反而谈笑自若,该怎么着就怎么着。卢承庆觉得,我给他这么低的一个评价,他都没生气,说明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这人还行;从这点上来讲,这个人有认错表现,有责任心,改个中中吧。改成中中后,这个运粮官也没因此而高兴。卢承庆心想这个人真绝,"宠辱不惊",无论怎样,他都能坦然面对。他又调查到,那次船翻了,不是他管理不善造成的,而是因为突然遇到刮大风,把粮船给吹翻了。总之,不是人为的原因。卢承庆一想:我给他中中看来也不合适,又改成了中上。这个运粮官还是没有因此而特别高兴。从此卢承庆对他印象很好,以后在吏部考核的时候,就注意提拔了他。

据说,卢承庆自己也是一个宠辱不惊的人。他认为作为一个官员,主要是为国尽忠,官职是升是降都不在乎。他最初当过考工员外郎,后来往上当过尚书左丞,最后还当过兵部侍郎,由于老说实话,得罪了皇上,获罪被贬出去做简州司马。当简州司马的时候,卢承庆也一点没感觉到窝火。后来,朝廷把他又调回朝中当刑部尚书,卢承庆也没有因此特别高兴。

到了晚年病危的时候,卢承庆儿女们叫到床前嘱咐说:"我死后,丧事一定要从简。穿的这身衣裳就算是我的装裹,不要再给我买衣服。棺材外边也别设什么椁,也别套好几层棺材,用一层棺材装着埋了就可以。坟头不要太高,只要能让人看得见就可以了。碑文不要乱写,吹嘘我这一生有什么功绩,只要老老实实写上我的履历,什么时候死的,就行了。"这就是卢承庆的遗言。可见,卢承庆不仅清廉,而且也是个对虚荣看得非常淡的人。

"宠辱不惊"这个成语,意思是指无论宠辱,都不在意;用来形容不因个人得失而动心。

指不因个人得失而动心。

宠辱不惊,是一种经历繁华之后的恬淡,是一种笑看人生风云变幻的洒脱,同时也是一种遇事镇静沉着的稳健和气度。我们只有在成长中经历岁月的淘洗方能达到这一人生境界。自古真正做到宠辱不惊的人,必有广阔的胸襟和高度的智慧。他们不为荣辱所左右,行为举止才不会失常失态,凡事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其实,荣辱不仅是暂时的,也是相对的,若是一味好荣厌辱,将之完全对立起来,反应激烈,就难以冷静面对,其结果不免出现偏差。从思想上淡化荣辱观念,方可放下功利主义,真正领略人生的自由境界。

[历史典故:宠辱不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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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一块烧饼退敌十万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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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626年,唐太宗登基刚两个月,趁着唐太宗尚未站稳脚跟,突厥首领颉利可汗亲自挂帅,带领十万铁骑直扑中原,一路攻关夺城,所向披靡,唐军节节溃败。不久,兵锋直指都城长安。

为了探明长安城内兵力虚实,狡猾的颉利可汗派心腹大将执思力前去宫中送挑战书。唐太宗满脸微笑,镇定自若接过挑战书,看了一眼,不以为然道:“回去告诉你的主人,赶紧整兵备武,迎接我们的决战!”

执思力回去后,一五一十详述了他在长安的所见所闻。颉利可汗听后,眉头紧锁,心头不禁打个寒战,因为他早就耳闻唐太宗骁勇善战、用兵如神,暗忖:“今天使者前去,唐朝皇帝依然谈笑风生,神情自若,可见他已经做好了充分准备。一般情况下,兵临城下,一个关系到社稷江山生死存亡的皇帝不会如此临危不惧的,这里一定有诈,不可轻举妄动,一棋不着,满盘皆输。”

就在他一筹莫展之际,副将哈本德献言:“常言道,兵不厌诈。三国的孔明用空城计将司马懿十万大兵吓跑。今天的那位唐朝皇帝是不是使用的‘表情计’来蒙骗我们呢?趁着援兵未至,我带领十万铁骑踏平长安,活捉唐朝皇帝!”

颉利可汗略一沉吟道:“打仗并非仅仅是武力的拼搏,更主要的是谋略的较量。你这样有勇无谋犯了兵家大忌,这样一来,正中对方下怀……”见颉利可汗优柔寡断,哈本德便打了退堂鼓,之后再也没有人前去进言了。

翌日,唐太宗带领六人骑着快马向敌营方向而去。他们来到渭河大桥上,敌营就在眼前。有士兵报告了颉利可汗,说唐朝的皇帝只带六个人在帐外不远的渭河桥上。颉利可汗带人急忙走出营帐。

唐太宗见颉利可汗出帐,便冲着他大声高喊:“颉利可汗,你快滚回去,你们是孤军直入,否则雪雨天一到,你们就会前无进路,后无退路,势必全军覆没,死无葬身之地。”突厥官兵听完唐太宗的话均害怕:他们一路只顾攻城夺地,后方的军需供应根本没有及时送达,靠沿途掠夺的少量粮草,哪能供应得了十万大军的消耗。如果城攻不下,后有援兵堵截,必败无疑。唐太宗说完,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大烧饼津津有味地大嚼大吞起来。颉利可汗看到这一幕,眼睛里泪水潸潸,悄悄地钻进军营去了。

唐太宗带来的人催促他见好就收。唐太宗一边吃着烧饼,一边回答:“烧饼太好吃了,我就在这里把烧饼吃完,也就吃下了颉利可汗的十万铁骑。”众人听后皆愕讶。

唐太宗微笑着说:“我为何选用甩锅烧饼在敌营前食用,是大有玄机的。因为突厥人食用这种甩锅烧饼是庆祝生日的必备品,寓意为和美、吉祥、团圆。因此,我食用甩锅烧饼,就是让敌军睹物思情,念乡想家,他们思想动摇,丧失了战斗力,就会不攻自破!”

不出唐太宗所料,颉利可汗见到唐太宗吃烧饼一幕,想到了妻儿父母,想到了十万铁骑士兵身家性命,望着近在咫尺的唐都长安,长叹一声。

官兵们看到了唐太宗吃甩锅烧饼一幕之后,情绪低落,思乡想家之情在心中萦绕,厌倦了这种你争我夺无休止的战争。

深夜,月朗星稀,北风呼呼。颉利可汗一声令下,拔寨除营,撤兵而返。唐太宗没有费一兵一卒就能退敌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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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历史典故:一诺千金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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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诺千金是汉语成语,意思是指许下的一个诺言有千金的价值。比喻说话算数,极有信用。也叫千金一诺。不妨看看一诺千金。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西汉)司马迁《史记·季布栾布列传》。

【释义】诺:许诺。许下的一个诺言有千金的价值。比喻说话算数,极有信用。

历史典故

秦朝末年,在楚地有一个叫季布的人,性情耿直,为人侠义好助,只要是他答应过的事情,无论有多大困难,他都会设法办到,因此广受大家的赞扬。

楚汉相争时,季布是项羽的部下,曾几次献策,使刘邦的军队吃了败仗。项羽兵败后,季布孤身一人杀出重围,开始了他亡命天涯的生活。而当了皇帝的刘邦一想起这事,就气恨不已,于是下令通缉季布。

那些仰慕季布的人,都在暗中帮助他。不久,季布化装后,到山东一户姓朱的人家当佣工。朱家明知他是季布,仍收留了他。后来,朱家去找汝陰侯夏侯婴说情。在夏侯婴的劝说下,刘邦不仅撤销了对季布的通缉,还封他做了郎中,不久又改做河东太守。

季布有一个同乡曹邱生,听说季布做了大官,就马上去见季布。但季布对他有些误会,知道他要来,就虎着脸,准备发落几句,让他下不了台。谁知曹邱生一进厅堂,不管季布的脸色多么陰沉,话语多么难听,只是对着季布又是打躬,又是作揖,要与季布拉家常叙旧,并说:“你我都是楚地人,既是同乡,便应该珍视乡情才对。我听说楚地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得黄金千两,不如得季布一诺。’您是怎么能够有这样的好名声传扬在梁、楚两地的呢?皆因你是我的同乡,我才到处宣扬你啊。你为什么不愿见到我,与我结为朋友呢?”季布听了曹邱生的这番话,对于他的误解顿时消除了,两人从此成为至交。

【成长心语】

诚实守信、信守诺言是为人处世的一种美德,更是为人处世之本。如果一个人言而无信,失去了别人对自己的信任,就如同失去了比千金还宝贵的东西。诚实的人能忠实于事物的本来面目,不歪曲,不篡改事实,同时也不隐瞒自己的真实想法,光明磊落,言语真切,处世实在。诚实的人反对投机取巧,趋炎附势,见风使舵,争功推过,弄虚作假,口是心非。诚实守信首先是一种社会公德,更是做人的基本要求。

[历史典故:一诺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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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素女与大鸿历史典故

全文共 1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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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辕黄帝有个妹子,名叫素女,嫁给了黄帝的大臣大鸿。大鸿追随黄帝到涿鹿去灭蚩尤,一去三年不回,素女日夜思念着自己的老公。部落每日分给她的肉食果子什么的,她总留着些,想等大鸿回来吃。晚上总做恶梦,她经常从梦中惊醒,呆坐着说胡话:“这一仗败了,大鸿叫蚩尤杀了。”只有一次的梦她很满足,她正在梳着自己黑油油的头发,大鸿走来,悄悄地站在她身后,看着这个山花一样悦目的姑娘,眼里布满了柔情……素女提着竹篮在山上摘野果,“噢?嗨?”远远的平原上传来了大鸿粗犷的声音……他们又成亲了。大鸿走在男性的最前边,蛮精神的,咧着大嘴巴笑。素女和姐妹们端着烤肉和玄酒欢笑着迎接……她和大鸿手拉手在一个满是鲜花的山坡上走呀,飞呀……素女日思夜想,只盼着黄帝早日战胜蚩尤,使全国人都能过上安宁日子,也盼着大鸿早日回来团聚。她盼呀,想呀,不知流了几许相思泪。

这一天总算盼到了!黄帝骑在高头大顿时气宇轩昂,好多士兵扛着金戈、金斧,握着金刀,神气十足。素女挤在欢迎的人群里,急切地在部队中搜寻着大鸿……风后、力牧、应龙都回来了,惟独不见大鸿。素女急了,仿佛有些发狂,拦住黄帝,问大鸿哪里去了?黄帝低下头,停了一下说:“大鸿到另外地方执行任务去了,后边就回来。”可是素女的心却不由得扑扑地跳,她隐约以为哥哥在骗她。本来大鸿追随黄帝去作战,一直十分勇敢,每次上阵都挥动着石斧左右砍杀,蚩尤的人马无人能抵挡。这一天,全国着大雨,双方还在交战。黄帝命应龙借助水力摆一个水阵,抵挡蚩尤的进攻,谁知蚩尤的士兵全是南边人,他们水性好,一个一个;中过了水阵。大鸿看到这种景象,抡起石斧就和蚩尤战在了一起。应龙、力牧也各和蚩尤的一个上将拼杀。这时,凤伯雨师(蚩尤的两个上将)也冲过来围住大鸿血战。大鸿十分勇敢地挥动着石斧,以一当十,左砍右挡,不退一步。黄帝带领雄师叫嚣着冲过来。突然,风伯的金刀削过大鸿的肩头,大鸿负伤了!但是他仍旧拼力砍杀……风声、雷声、雨声掺杂在一起,像乱舞的战鼓轰鸣……大鸿一斧下去,蚩尤不及招架,滚向后去。大鸿回身架住雨师的金斧,冷不防,蚩尤从背后砍来……

黄帝终于忍痛告诉了素女,大鸿牺牲了。素女抽泣着,声音哀婉悲凄,谁听了都要流泪。举办葬礼的这天,素女没有哭。天近傍晚,部落前面的空隙上,燃起了三堆大火。素女双膝跪倒在大鸿的尸体旁,双手抱成拳贴在额前,虔敬地替老公祷告。来到坟地,人们把死者头西脚东安放进土坑里,一个人把陶壶里的玄酒倒在手上,向死者身上弹洒。素女噙着泪把自己亲手做的食物,连同平时为大鸿留下的果子一个一个装进陶罐,放在大鸿的右手边。黄帝从身上取下自己的长稍大弓,轻轻地放在大鸿的左手旁……

回到屋里,素女才想起了哭。她双肩抽动着,哭呀,哭呀,声音细细的,长长的。一钩残月挂在夜空,素女凄凄切切的哭声传得很远,很远……

黄帝用铜造了二十面大镜,送给素女慰藉她。素女对着镜子,更感到自己形单影只。她的眼睛清楚地凹了进去,眼光也凝滞了,表情惨白。伶伦造出乐器后,黄帝要求每个女性都得学会演奏。轮到素女了,她披散着头发,穿一身白色衣服,鼓瑟,那声音哀不自胜,在座的人都跟着瑟声落泪。素女越弹越哀痛,黄帝也以为太悲痛了,就将五十根弦的瑟破为二十五弦。

素女纪念大鸿,眼泪流干了,声音哭哑了。一天,她对看她的人讲,她梦见大鸿活过来了,在南山替黄帝放马,大鸿叫她去哩。素女终于随大鸿而去了。黄帝为了怀念素女的痴情和大鸿的功勋,就仿照素女的哭声,亲自制作了一种乐器,因为是两根弦一张弓,就取名为“二胡”。今后,每到夜晚,无论谁拉响二胡,人们一听到那凄凄婉婉的声音,就说是素女在哭大鸿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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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雌雄剑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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雌雄剑相传春秋时吴人干将铸二剑﹐雄号干将﹐雌号莫邪。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关于雌雄剑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春秋时期,越国被吴王打败,越王勾践负辱在吴,卧薪尝胆,终于取得了吴王的信任,被放回越国。

勾践记恨在心,他一面继续讨好吴王,贡奉古木修筑姑苏台,选送绝代佳人西施给吴王,巧施美人计;一方面富国强兵,暗自铸造精良兵器。勾践为使自己有一把世上独一无二的宝剑,特意挑选了当时最好的工匠郑勤来为他铸造。

郑勤和他的儿子郑刚凝聚平生心血,整整用了七七四十九天时间,终于锻铸出一对雌雄剑。

那天深夜,郑勤按照越王的吩咐,刻好“超王勾践自作用剑”八个字后,便对他儿子说:“我明日早朝,将雌剑献给越王,此去必然凶多吉少,性命难保,或许连你也要受到株连,你赶快带着这把雄剑,连夜投奔楚国去吧。”说完父子俩抱头痛哭,洒泪而别。第二天早朝,越王勾践传郑勤献剑。郑勤递上剑,越王将剑拔出剑鞘,只见光芒四射,耀眼夺目,越王顿时喜形于色,众大臣也赞不绝口。

勾践为了炫耀一番,手执宝剑,对着大臣的兵器,初试锋芒,果然削铁如泥,锋利无比。

越王得意之余,心想:郑勤若再造出如此好剑,我勾践岂能称雄于世?想到此,他陡然声色俱厉,命武土将郑勤推出午门斩了,并通缉全国捉拿郑刚。郑刚听说父亲被越王杀害,悲痛欲绝,又见到处有通缉自己的告示,感到身佩宝剑易于暴露,只好将宝剑埋藏在雁荡山中,并乔装打扮成一渔女,日夜兼程逃出越国,只身投奔楚国去了。

郑刚来到楚国后,把从小随父亲学到的冶炼手艺,精心传授给楚人。很快使楚国的冶炼业得到发展和提高,与越齐名不相上下。郑刚从而得到楚王的赏识,被封为冶炼吏。这时,楚国进一步广征役卒,大造精良兵器,一时国威大振。之后,楚王亲率数十万大军去讨伐越国。楚军英勇善战,只杀得越兵丢盔弃甲,抱头鼠窜,很快就攻破越都,直追王宫。越王见大势已去,只好用那把雌剑自刎而死。恰巧楚王一步走来,连忙从地上捡起了越王剑。

楚王久闻此剑盖世无双,真是梦寐以求,本想留作自用,但又觉得它已不是吉利之物,便灵机一动,把它赏给了一位立了战功的武官。后来,这位武官病亡,越王剑就成了他的殉葬品。

郑刚定居楚国后,虽然被楚王封为冶炼吏,但他怕再引起杀身之祸,一直没把铸造雌雄剑的事说出来。因此,那柄被郑刚埋在雁荡山中的雄剑,至今下落不明。

[关于雌雄剑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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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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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诗人贾岛,字阆仙(一作浪仙),年轻时因考试不中,曾出家当过和尚,法名无本。后来又还俗应试,到底没有考进进士,只做过长江主簿等小官,医生穷愁潦倒。他的诗风格清丽,非常注重锻字炼句。 《隋唐嘉话》、《唐诗纪事》和《苕溪渔隐从话》都载有他的这样一则故事:

贾岛因赴考到京(长安)。一天,骑着驴,一边走,一边吟诗,忽然得了两句道: 鸟宿池边树,僧推月下门。

贾岛自己觉得这两句还不错。可是,又觉得下句推字不够好:既是月下的夜里,门早该关上,恐怕推不开了,不如改为僧敲月下门。心里这么琢磨着,嘴里也就反复地念着:僧推、僧敲,他的右手也不知不觉地随着表演起来:一会儿伸手一推,一会儿举手作敲的姿势。这时,著名的大作家、京兆尹兼吏部侍郎韩愈恰巧从这儿经过,随从仪仗,前呼后拥地过来了。按当时规矩,大官经过,行人必须远远回避让路,否则就要犯罪。贾岛这时正迷在他的那句诗里,竟没有发觉,等到近身,回避也来不及了,当即被差役们扭住,带到韩愈马前。韩愈问明原委,不但没有责备贾岛,还很称赞他认真的创作态度。对于推、敲两字,韩愈沉吟了一下,说:还是敲字好。

两人于是并骑而行,谈了一些关于诗文写作的问题。从此成了朋友。

成语推敲的出典,就是由于这个故事。后来,形容反复地研究措词、斟酌字句,就叫推敲。

上述贾岛的诗句,见《题李凝幽居》,是一首五律,全诗如下:

闲居少邻并,草径入荒原。

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

过桥分野色,移石动云根。

暂去还来此,幽期不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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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鸿门宴历史典故

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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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攻破秦都咸阳,随后,项羽的40万大军也到了。刘邦的十万军队驻扎在灞上,项羽的军队驻扎在新丰鸿门。刘邦的左司马曹无伤见项羽势力强大,想巴结他,就告密说:“刘邦一心想称王关中,派人守住函谷关不让你进来,使子婴当宰相,然后就可以占有秦宫室所有的珍宝。”项羽听后,非常愤怒,准备第二天歼灭刘邦的军队。

刘邦得知消息后,十分恐惧,他的军队怎么能抵挡项羽的进攻呢?他请张良出主意,张良说:“我认识项羽的叔父项伯,通过他给项羽说情,然后,明天一大早,你亲自去鸿门向项羽谢罪,或许可以缓和一下紧张气氛。”

第二天一大早,刘邦带着百余骑来到鸿门,亲自向项羽解释和谢罪。项羽大摆酒宴接待。项羽的谋士范增极力主张在宴席上杀掉刘邦,以绝后患,但项羽不置可否。在宴席上,范增三次暗示项羽动手,项羽都默然不答。范增见机会难得,私下叫来将军项庄,希望他利用宴会舞剑的机会,杀死刘邦。项庄遵照范增的吩咐,舞剑时,多次想杀刘邦,但都被项伯挺身挡住。正在情况十分危急的时刻,刘邦的参乘樊哙(kuài)闯进了宴会,他当面指责项羽不讲信义,想诛杀有功的人。项羽觉得自己理屈,最终放弃了杀掉刘邦的想法。

鸿门宴上,双方剑拔弩张,各怀鬼胎,杀机四伏,稍有风吹草动,就可能导致双方厮杀火并。

含义及用法:后用“鸿门宴”比喻暗藏阴谋,不怀好意的邀请;又用“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的典故表示言行表面上虽有名目,实则另有所图。

注:参乘,将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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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朱元璋江南封坟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3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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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朱元璋十五六岁的时候,因为经常吃不饱饭饿肚子,就到离家不远的皇觉寺当起了俗家弟子。当时,朱元璋一直跟着师傅通灵和尚外出化缘。师徒俩走南闯北,风餐露宿,就跟乞丐相差无几。

这日,朱元璋和师傅来到了江南水乡的一个小镇,只见小巷深深,绿树环绕,而镇后那一片片竹林更是幽静至极。朱元璋顿觉心旷神怡,好不惬意,不知不觉走进了竹林。正看得入神,就觉得脚下一阵剧痛,低头一看,只见一条蛇钻进了草丛。朱元璋感觉眼前发黑,浑身发软,恍恍惚惚间被一个女孩背进了家门。

等朱元璋醒来,坐在身旁的师傅才松了口气,说:“阿弥陀佛!你刚才被蛇咬了,幸亏这位姜姑娘及时相救,是她用嘴把你脚上的毒液给吸出来的,要不然恐怕你已没命了。”

在朱元璋的床前站着一位楚楚动人的村姑,只见她两颊绯红,似两朵含苞待放的荷花,而那双水汪汪的眼睛更是活泼可爱。朱元璋真不敢想象,这样年轻的姑娘竟然会用嘴吸他脚上的毒液。他感激地坐了起来,想向姑娘表示一下谢意,可话还没说出口,就又倒了下去。姜姑娘赶紧掏出手帕替他擦去额头上的汗珠。姜姑娘说,她叫姜小南,从小就跟随父亲学治蛇伤,所以用嘴吸毒已是习以为常了。

朱元璋在小南家调养了十来天,这才依依不舍地和师傅离开了姜家。临走时,他偷偷地把小南给他擦汗的那块手帕给带走了。手帕上绣了一对鸳鸯,朱元璋想,这一定是小南亲手绣的,所以他把手帕藏在最贴身的口袋里。

经过几年的闯荡,朱元璋大开眼界,他再也不愿意过饥一顿饱一顿的乞讨生活了。此时,元朝气数已尽,江淮大地上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反元高潮。

安徽定远郭子兴的“红巾军”,头扎红巾,身穿红色战衣,举着红色旗子。朱元璋一见就动了心,立马报名参了军。

参军没多久,郭子兴就发现朱元璋有胆有识,智勇双全,是个天生的将才,便把他调到元帅府,升任左副元帅。自那以后,朱元璋如鱼得水,经常带着红巾军在淮河两岸杀贪官救百姓,很快便威名远扬。

再说小南,自打朱元璋走后,她的心里觉得空落落的,终日神不守舍,丢三落四。她知道朱元璋临走时悄悄拿走了她的手帕,肯定是对她动了心思,所以她有事没事就往竹林里溜达,好像朱元璋在里边等着她呢。

这日,小南刚走近竹林,忽然传来一阵马蹄声。她赶忙紧走几步,只见竹林边上有一匹战马,马上趴着一位军人,头扎红巾身穿红衣,浑身上下血迹斑斑。那军人见小南走到近前,一下从马上摔了下来。小南走近细看,见这人浓眉大眼,两耳下垂,非常眼熟,可一时半会儿又想不起在哪儿见过。

估计血流得太多了,那人显得非常虚弱,张着嘴却说不出话,只有那双无力的眼神不停地望着小南,似乎在求小南救救他。

小南用尽全力把军人搀扶到家,那军人刚躺下就疼得晕过去了。小南因为是蛇医,经常给人宽衣治伤,所以她不像别的女孩那样羞羞答答的。她先端来一盆热水,慢慢解开军人的上衣,就在她想用药水给军人擦洗伤口时,忽然发现那人的内衣口袋里藏着一块手帕。“这手帕好生眼熟。”她拿起细看,这一看眼泪就再也忍不住了。

这手帕正是当年被朱元璋拿走的那块。不用问,眼前这个军人就是自己日思夜想的小和尚了。看着朱元璋身上的伤口,小南的心里像刀割般地难受。她一边流着泪一边为朱元璋擦洗伤口。渐渐地,朱元璋醒过来了。

朱元璋告诉小南,他现在正领兵攻打元军,他一定要推翻腐败的朝廷,驱逐蒙元,恢复中原。这次因为他一时疏忽,被元军钻了空子,幸亏他拼命厮杀,才冲出重围。说来奇怪,这马好像通人性,不用牵引,就跑到了这里……

此时,已是傍晚,小屋内晚霞辉映,微风习习。小南坐在朱元璋旁边,脸上热辣辣的,心中暗暗嘀咕,看来自己和这个小和尚真是心心相印,这大概就是缘分吧。

第二天,小南的父亲采药回来,见当年的小和尚现在已是大名鼎鼎的朱元帅了。再仔细打量,只见朱元璋颧骨突出,目光炯炯有神,声音洪亮,容貌威仪,真是一副大将军的风度。又见小南如此钟情,便当场提出将小南许配给朱元璋。

朱元璋激动地跪地发誓:“等我推翻元朝,打下江山,就立马将小南娶进我朱家。”朱元璋在姜家待了半个月。这半个月来,小南对朱元璋是体贴入微,照顾有加,二人是甜甜蜜蜜,情深意浓。

半个月后的一个晚上,朱元璋要告别了。小南拉着他的手依依不舍,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吧嗒吧嗒往下掉。“小南,我一定会来找你的。”说着,朱元璋从床上拿起那件血迹斑斑的衣服,“这是我的衣服,你把它藏好,以后见到衣服就像见到我一样。”

朱元璋走后,小南是度日如年,整天牵挂着朱元璋的安危。只要父亲外出采药回来,她就一个劲儿地打听外边打仗的事。要是听到元军打了败仗,她会激动得睡不着觉;如果得知元军打了胜仗,她会几天吃不下饭。这天,父亲一进门就急急地对小南说:“这仗打得太厉害了,前几天苏州城里来了好多红巾军。”

小南问:“那你有没有看到元璋啊?”

父亲说:“看见这么多军队,我吓都吓坏了,哪里还有心情去找人呢。再说,就是去找,这人海茫茫的,一时半会儿恐怕也难找到。”

父女俩正说着,忽听远远地传来一阵马蹄声,由远而近。父女俩出门一看,只见门口有几个兵丁正扶着一个将军模样的人往里走。进了门,为首的那个兵丁说:“大夫,刚才我们将军在巡逻时被蛇咬了,你快给治治吧。”

见这些兵丁不是元军的装束,小南想他们肯定是来打元军的,说不定还和朱元璋是一个部队的。想到这儿,小南赶紧蹲下身给将军检查伤口。将军的脚脖子已肿得像牛大腿,不过还好,毒液并没有跑到上边去。小南先用带子绑住将军的小腿,不让毒液往上走,随后用针挑破伤口,再用嘴把毒液一口一口吸出来。当看到一口口发黑的血液从小南嘴里吐出来时,这位疼得满头大汗的将军感动得流下了眼泪。

几天后,小南才知道,这位将军叫张士诚,也是来苏州打元军的。小南想问他认不认识朱元璋,可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想想自己是个大姑娘,怎么好意思去打听一个在前线打仗的将军呢?如果人家问朱元璋是你什么人,那不是太难为情了!

话没说出来,小南心里老觉得压着块石头似的。这天机会终于来了。因为前线军情紧急,不管小南如何劝说,张士诚坚决要走。他对小南说:“军中不可一日无帅,我已经离开了几天,不敢再耽搁下去了。”说着,他又很惋惜地叹了口气,“要是你能到我军中当个军医该有多好!”

一句话提醒了小南,她拉着父亲走进里屋,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我要女扮男装去从军。”父亲了解女儿的心思,从军是假,找元璋是真。俗话说“女大不中留”,父亲没办法,硬着头皮答应了。得知小南要去从军,张士诚激动不已,他拍着胸脯对小南的父亲说:“大叔,你放心,小南交给我,我不会让她受半点伤害。”

小南被张士诚安排在后营,虽然很安全,可对前线的事儿了解甚少。仗一直在打,几乎每天都有伤员送过来,可是小南却从来没有见到朱元璋的影子。时间一长她就心烦了,心想现在元璋是指挥官,根本不容易受伤,老是待在这鬼地方,什么时候才能见到元璋呢?

这天她实在憋不住了,就悄悄地问边上的伤员:“你可见过朱元璋?”

那伤员先是一愣,随后气愤地说:“怎么没见过,昨天还和他打了一仗,我的腿就是被他的军队打伤的。”

这话像是晴天霹雳,差点把小南给打晕了。等了老半天她才回过神来,问:“我们不是在和元军打仗,怎么……”

那伤员咧咧嘴说:“兄弟,你太落伍了。元军早被我们打败了,朱元璋已在南京做了皇帝,他想劝我们周王投降,周王不答应,所以才打了起来……”

朱元璋既然做了皇帝,他为什么不来找自己呢?小南不相信这是真的。第二天她悄悄来到前营,混在军队里一起爬上了城头。城头下黑压压的围满了军队,正中央竖着一杆黄彪旗,旗上有一个斗大的“朱”字,旗杆下有二匹战马,马上坐着一男一女正在观看战况。那个男的小南一眼就认出来了,正是她日思夜想的元璋哥,而边上那位年轻女子却不认识。正在这时,边上有个军士发起了牢骚:“你看这朱元璋美的,打仗还带着老婆。”

“那是他老婆?”小南惊得脱口而出。

“你还不知道啊?”那军士说,“那就是郭子兴的女儿,嫁给了朱元璋,现在已成了马娘娘了。”

看来自己真的上当了,要是不当面向朱元璋讨个说法,小南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此刻,军中擂响了战鼓,小南不顾一切和军士们一起冲了出去。一阵激烈的厮杀后,两军鸣金收兵。小南没有回去,而是直向对面的军营冲了过去……

小南被当作俘虏抓了起来,关在一间黑乎乎的牢房里。她拿出那件血衣,拍打着牢门叫喊道:“朱元璋,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家伙,你为什么要欺骗我……”不管小南怎么呼喊,外面没有一人搭理她。

夜深了,牢房里静得出奇。忽然门外一阵大乱,随即门被砸开,冲进来几个人,背起小南就往外跑。等小南清醒过来时,她已被张士诚救出来了。

原来,自从小南为张士诚吸蛇毒,他就暗暗下了决心,这辈子一定要娶小南为妻。最近由于军情紧急,张士诚才没和小南提这事。刚才得知小南被俘,他是心急如焚,所以当晚就召集他的敢死队冒死相救。

由于思念朱元璋,小南的心情一直好不起来,没多久竟骨瘦如柴。张士诚只好命人把她送回老家,希望她在家里慢慢调养。不料,半路上小南就离开了人世。得此噩耗,张士诚心如死灰,万念俱灭,再也无心打仗了,不久便成了朱元璋的俘虏。

张士诚死后,人们按照他的遗愿把他埋在了姜巷村附近。怕有人盗墓,人们就在四周挖了七十二个坑,堆了七十二个坟墩,这样便弄不清他埋在哪个坑里了。

后来这事传到朱元璋耳朵里,他也觉得内疚,便亲自来到姜巷村,追封小南为妃子,她的坟被称为朱墓墩。看在小南的分上,为了在江南显示一下他这位新皇帝的度量,朱元璋也给张士诚封了个将军坟。直到现在,当地的百姓茶余饭后还经常会说起这段故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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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历史经典故事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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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个成语故事:《叶公好龙》。

这个故事主要讲:古时候有一个人叫叶公。叶公非常喜欢龙,又因为他生活在富贵家庭中,家里所有的东西都是上等的,所以他的衣服上、帽子上、鞋子上、家里的柱子上、被子上、枕头上……家里上上下下的东西,都刺有龙的图案。一转眼,五年过去了。这五年里,叶公一家平平安安,生活地非常幸福。可是,叶公一家并不知道:天上的真龙知道,叶公一家既然这么喜欢我,那见到真龙……岂不是更喜欢了吗?好!就这么决定了,我明天下凡去见一见那个名叫叶公的人!第二天,真龙来到了叶公的家里,透过窗户看到了正在呼呼大睡的叶公,叶公也被这如此巨大的呼吸声吵醒了,一看,两眼直冒金心,吓晕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些人只是表面上喜欢某样东西,并不是发自内心的喜欢某样东西,所以小朋友千万不要学叶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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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中国古代四大美女之闭月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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貂蝉是东汉末年司徒王允的歌女,国色天香,有倾国倾城之貌。

见东汉王朝被奸臣董卓所操纵,于月下焚香祷告上天,愿为主人担忧。王允眼看董卓将篡夺东汉王朝,设下连环计。王允先把貂蝉暗地里许给吕布,在明把貂蝉献给董卓。吕布英雄年少,董卓老奸巨猾。为了拉拢吕布,董卓收吕布为义子。二人都是好色之人。从此以后,貂蝉周旋于此二人之间,送吕布于秋波,报董卓于妩媚。把二人撩拨得神魂颠倒。吕布自董卓收貂蝉入府为姬之后,心怀不满。一日,吕布乘董卓上朝时,入董卓府探貂蝉,并邀凤仪亭相会,貂蝉见吕布,假意哭诉被董卓霸占之苦,吕布愤怒。这时董卓回府撞见,怒而抢过吕布的方天画戟,直刺吕布,吕布飞身逃走,从此两人互相猜忌,王允便说服吕布,铲除了董卓。

“闭月”,是貂婵的代称。

她是三国时汉献帝的大臣司徒王允的歌妓,能歌善舞,很受王允的宠爱。当时,董卓专权,挟天子以令诸侯,大臣们敢怒而敢言。王允每天闷闷不乐,茶不饮,饭不进。貂婵很为主人优愁。在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他在后花园烧香跪地,为主人祈祷,“月亮啊月亮,你虽清白如洗,可哪知我们老爷心中的烦恼!苍天啊苍天,你虽那样深邃,却难容我们老爷如火如焚的心情。我是老爷的婢女,愿为国为民,万死不辞。”赶巧,王允也来花园散心。顿时,他感情激动,赶忙走上前去将貂婵扶起。王允说:“你能为我分忧,我忧在何处,你知道吗?”“知道,大人。”“那你时哲我讨国贼,杀董卓吗?” “只要大人信得过奴婢,奴婢拐肝脑涂地。”王允听罢,两手一合,当即给貂婢一拜。从此、便和貂婵以父女相称。一年多以后,王允先将其女许给董卓,后又许给吕布。董、吕二人争风吃醋,发生火并,董卓被杀。这就是王允巧使连环计,一女二聘杀国贼。 那么貂婵怎么叫“闭月”呢? 貂婵在后花园拜月时,忽然轻风吹来,一块浮云将那皎洁的明月遮住。这时正好王允瞧见。王允为宣扬他的女儿长得如何漂亮,逢人就说,我的女儿和月亮比美,月亮比不过,赶紧躲在云彩后面,因此,貂婵也就被人们称为“闭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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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文化名城常州不为人知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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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于常州城区中心的前北岸、后北岸历史文化街区,一间间苏南明清时期民居风格的房屋,黛瓦粉墙,曲巷通幽,东西不过500多米,南北不过200多米,小小的地方其传统底蕴却非常丰厚,集中了宋至明清时期的历史遗产精华,集中展示着常州文脉在中华文化中所占据的重要位置。

漫步其间,前后北岸真的可以堪称常州的一处繁华胜景,这里曾经碧波环抱,烟桥画柳,曾经龙舟竞渡,百舸争流,这里是三面环水的半岛,古称白云尖,明清以来,名士云集,灿若群星,清代全国诗坛闻名的“毗陵七子”中,就有五位出自这里,那前北岸、后北岸的名字是怎么得来的呢?

民俗专家季全保介绍:“他是由于这里面有一条河,产生了河这边和河那边,所以要解释前北岸后北岸的名字,一定要讲到一个白云渡也叫白云溪,因为只有白云溪这条河,才能取决河这边和河那边。 白云渡是宋朝时期,由常州把这条河前后开通,原来的常州城里有两条河,一条是前河,一条是后河,也就是一条是市河,我们运河入城是从西市河进城,东市河出城,到了市中心原来就是从青果巷后面的那条河走的,但是到了宋代把后河疏通后,就打通了常州的文脉,常州的文脉就是在前后北岸这个地段,叫白云溪,又叫云溪古渡。”

据相关资料记载,这里在历史最巅峰的一百多年间,全国有九名状元中就有一位状元喝着白云溪水长大的,这里出现了非常多的状元、榜眼和谈话,在这么小一个地方,怎么会出现这么多文化名人呢?

民俗专家季全保告诉记者:“文人全部集中在前岸后岸,这里是顾塘桥,顾塘桥边就是大文豪苏东坡寄居在常州的孙家,这里是吕宫府,这里是很多常州的大户人家都在这里,那么后河就是白云溪古渡的渡口,前河就是小营前东大街的主要马路,旁边就是文庙,所以在这个地盘,是所有常州最具文脉特色的地方,所以现在打造前后北岸街区,其实就是打造常州文脉的地方,所以前后北岸能够产生常州最大文气,也是为了体现常州2500年来千载读书地的最大亮点。 为什么大文豪苏东坡,生在了密山,又要终老在常州呢?原因很简单,就是这条白云溪,使他能够感觉到他的文风、文脉,他能够终老在这是很好的归宿,其实这里也就是常州的文脉所在。”

这个模型是清朝时期,整个常州城的全貌,而前后北岸当时和整个常州城也是密不可分的。季全保介绍:“运河入城,这就是我们的运河,市河,这条是运河的东市河,那么我们的前后北岸,这里前北岸就是在运河市河的南边,后北岸是在运河市河的北边,这里就组成了一个运河的白云溪,北边有白云古渡,南边有好几座桥,比如顾塘桥,八仙桥等等, 使我们的白云渡河小营前连接在了一起,所以白云渡也是我们常州市中心的一个岛,这里的风光非常漂亮,环境很好,很多文人雅士选择在这里生活做文章。”

这里有清代大学士吕宫状元府,有清代漕运总督管干贞的府邸,有清代道台府四合院和将军楼,有苏东坡终老地藤花旧馆, 这么多文人雅士住在这,也难怪这里的文化氛围如此浓厚!

说起赵翼,相信很多人都不熟悉,但是提起一首诗呢,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这首诗就是出自赵翼之手,那我们也都知道以赵翼的才华当时是中了状元的,可是老百姓都称他为不中状元的状元,当时也成为了一段佳话,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一个怎样有趣的故事呢?

季全保介绍:“赵翼是常州出去考状元殿试的第一名,皇帝就讲了,怎么每年的殿试第一名总是你们江南人,不是杭州,就是苏州,不是苏州就是常州,乾隆皇帝一看啊呀,又是常州,那个陕西到了他手里,历来都没有出过状元,他就跟下面人说今年就把第一名变成第三名,状元就变成了探花,碰到赵翼本身对官又不是太看重,他对中举也不是看的太重,他说所有有本事的人有才华的人太多了,各领风骚数百年,你皇帝批就批吧 。常州流传一个故事,凡是状元要去考,不管是乡试,一直到殿试,凡是去考状元之前都要请大家吃蹄膀,为什么要吃蹄膀呢?大家不知道吧,金榜题名,蹄膀就是皇帝的帝,吃了蹄膀就可以高中举人、状元、进士,所以在赵翼背后,不仅把常州读书人的品格显示出来,更重要的是把我们的高风亮节展示出来,让给陕西的王杰做状元,说到这个也是我们常州的荣耀。”

现在前北岸、后北岸正在打造历史文化街区,虽然只有给这些古建筑注入新兴事物,才能重新恢复它们的生机,不过在这里我们也希望,在打造文化街区的同时能够尽可能的保留原汁原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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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伍子胥过昭关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3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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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春秋楚平王七年(前521),楚国太子建娶秦国绝色美女孟嬴为妻。他的父亲楚平王贪恋孟嬴的美貌,将她转纳为妃。当时,伍子胥的父亲伍奢是楚太子之傅,性格刚强耿直,直言进谏,批评楚平王不该纳儿子之妻为妃。

周景王二十三年(前522),楚平王听信奸臣费无极谗言,废除了太子建,残杀了太师伍奢及其儿子伍尚,并派人画了伍奢二儿子伍员的画像,挂在各关口,悬赏捉拿。

伍员,字子胥,生得十分魁伟,有扛鼎拔山气概,能文能武,很有才气。当他获悉父亲和兄长遇难的消息后,知道楚平王决不会放过自己,于是便毅然逃往国外。他本想投奔吴国,向吴国借兵伐楚,可是在途中,听说太子建已经逃到宋国,便也往宋国而去。

伍子胥见到了太子建,两人不由得抱头痛哭,各人都诉说了自己的冤屈。这时,宋国起了内乱,乱党向楚国借兵。伍子胥知道宋国不是久留之地,便与太子建偷偷地到了郑国。

郑定公收留了太子建和伍子胥。尽管郑国脱离楚国,归顺了晋国,但郑国毕竟是小国,郑定公对太子建和伍子胥的遭遇只能报以同情,至于为他们伐楚复仇之事,只能劝他俩去跟晋侯商量。

太子建觉得郑定公说得在理,就让伍子胥留在郑国,自己上晋国去见晋顷公。晋顷公听太子建哭诉了冤屈,便召集大臣们商量办法。大臣荀寅献计道:“郑国反复无常,一会儿归附楚国,一会儿又归附晋国,说不定哪天又会离开咱们,不如趁早把郑国灭掉。现在郑国收留着楚太子,我们可以与太子建约好,让他私下里去收买一帮勇士,在攻打郑国时,由他作为内应。

如果攻下了郑国,就把郑国的国土封给太子建,然后再跟他一起去消灭楚国,这是以敌攻敌的好方法!”晋顷公和大臣们全都赞成荀寅的计策,并告诉了太子建。当下,太子建高兴地答应了。

太子建回到郑国,便把晋国的计谋告诉了伍子胥。伍子胥一听,当即表示反对说:“这不行!郑国好心好意收留我们,我们怎么可以恩将仇报呢?我看你还是彻底打消这个念头吧!”仅管伍子胥坚决反对,但是太子建急着想要得到君位,哪里肯听伍子胥的话。背地里就干起了收买勇士的勾当。他串通了一帮郑定公左右的人,叫他们再去勾结别人。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太子建的所作所为还是被郑定公发现了。一天,郑定公邀请太子建去后花园喝酒。太子建兴致勃勃,应约前往。可是到了那儿,却见一溜排20多个人被绑在那儿,仔细一看,都是那些自己收买的勇士。太子建知道大事不妙,刚想拔腿逃跑,早给守卫在两旁的武士们拿住。

郑定公怒不可遏,指着太子建大声斥责说:“我好心好意收留了你,你却恩将仇报,跟晋国勾结起来要谋害我,我岂能容你!”说罢,不容太子建分辩,便吩咐左右武士将他连同勾结的一帮人,统统杀了。

伍子胥听到太子建被杀的消息,急忙带着太子建的儿子公子胜逃出郑国。

在伍子胥带着太子建的儿子公子胜逃跑的一路上,他们白天躲起来,晚上赶路,历尽千辛万苦,才走到陈国。陈国是楚国的属国,他们只得继续东躲西藏,向东逃去,一直到临近昭关时才停下来。昭关是一个险要的关口。出了昭关,就能够照直上吴国去了。昭关本来就有重兵把守,楚平王和费无极料定伍子胥准上吴国搬兵,早就派了大将薳越带着军队守候在那儿。

一天,伍子胥和公子胜来到离昭关不远的地方。他们正在林间小道上走着,刚想坐下来歇一会儿,前方拐弯处来了一个老头儿,突然走到近前开口问道:“伍将军,你上哪儿去?”伍子胥吃了一惊,连忙问答说:“老先生,你看错人了吧?我根本不姓伍!”老头儿笑着说:“我是东皋公,一辈子给人治病,在这儿多少有点小名望。前几天薳越将军身体不舒服,叫我去给他看病,我在昭关关口看见挂着缉拿伍子胥的告示和画像。今天一见你,就认出来了。你这样跑过去,不等于自投罗网吗?我家就在山背后,你还是跟我来吧!”

伍子胥看出这位老头儿不是普通人,便跟着他到了家。东皋公请伍子胥坐上首,伍子胥指着公子胜说:“这是我的小主人,楚王的孙子,该由他坐上位。”于是东皋公和伍子胥坐在下首。伍子胥把楚平王杀害伍奢、伍尚,赶走太子建,太子建死在郑国的情况一一说了。东皋公劝慰道:“这儿没有人来往,将军只管放心住下,待我有了万全之策,再送你们君臣过关去。”伍子胥听了,十分激动,连忙跪下拜谢。

东皋公每天以好酒好菜款待伍子胥,可是七天过去了,却不提过昭关的事。伍子胥再也忍耐不住了,便向东皋公央求道:“我大仇未报,天天这样混日子,心里似滚油煎熬一般,还是请老先生想办法早日送我出关才好!”东皋公说:“办法已经有了,但是必须有个帮手,待他一到,我就送你们过关。”伍子胥只得再住下去。可是他为难极了,害怕天长日久,也许会走漏风声。自己想闯过关去,却又怕被薳越拿住。他进退两难,愁得一连几夜睡不着觉。

过了几天,东皋公带了一位朋友回家来,见了伍子胥,他大吃一惊说:“伍将军,你的胡子和两鬓怎么全白了?大概是发愁的缘故吧!”伍子胥还不敢相信,但取来铜镜一照,就失声大哭起来:“天哪,我大仇还未报,怎么已经衰老成这个样子了!”东皋公却拱手称贺道:“恭喜恭贺伍将军,你是交了好运了!”

伍子胥不明白老先生的意思,擦擦眼泪问道:“怎么能说这是交了好运呢?”东皋公说:“你头发、胡子全白了,人家就不容易认出你来了,这不正好可以蒙混过关去吗?。”说着,他就把带来的老朋友皇甫讷介绍给伍子胥说:“他身材高大,容貌也与你相仿,我让他扮成你的摸样,你扮成他的家人出关去。倘若昭关的守兵将他误认出来,你趁此机会就可以夹在人群里混出关去。”伍子胥说:“办法倒是不错,只是连累朋友,我心里很是不安。”东皋公说:“请你放心,我们已经商量好了对策,即使他被抓住,我也有办法搭救。”

接着,东皋公用汤药给伍子胥洗了脸,使脸色变了样。到了黄昏时分,让伍子胥脱下衣服给皇甫讷穿上,再给伍子胥换上仆人的衣服。一切准备停当,伍子胥向东皋公拜了四拜,便带着公子胜跟随皇甫讷连夜赶路。黎明时分,伍子胥一行到达了昭关,等待开关放行。楚将薳越严把着关门,早就下了命令:“凡是从北边来的人往东,一定要盘查明白,才能放行!”关门上高高挂着伍子胥的画像,守兵如临大敌,气氛十分紧张。

不一会,关门打开了,守关的士兵们细细盘问着每一个过关的人。皇甫讷走到关口时,显得有点儿紧张,士兵们见了顿生疑心,仔细一瞧,见来人跟画像上的伍子胥相似,就把他逮住了,押到薳越跟前。薳越一见,认为十拿九稳是伍子胥,随即命令士兵们将他绑了起来,准备押解到郢都去。官兵们见拿住了伍子胥,立了大功,乱哄哄的非常高兴。

关前关后的老百姓,听说捉住了那个久闻大名的逃犯,都跑上前来观看。这时候,扮着家人的伍子胥,却趁着关口大乱之机,混在老百姓中间,悄悄溜出关去。过了一会儿,东皋公故意来到了关下求见薳越说:“我老头儿想出关东游,听说将军把伍子胥逮住了,特来向你道喜祝贺。”薳越说:“士兵们拿住了一个人,外貌很象伍子胥,可是细听口音,觉得似乎不对!”

东皋公说:“那人在哪里?让我对对画像,就看出来了!”薳越命令部下将那人拉出来。那人见了东皋公就嚷了起来说:“哼,你倒好,这时候才来,害得我莫名其妙地被抓了起来!”东皋公笑着对薳越说:“将军,你误会了,他是我的同乡好友皇甫讷,跟我约好在关前见面,一块儿出去游玩。怎么倒把他当成伍子胥逮捕了?”

薳越连忙赔礼说:“这都是士兵们认错了,请别见怪!”东皋公说:“将军为朝廷捉拿逃犯,我怎么能怪您呢!”薳越当场命士兵放了皇甫讷,并取出一些银钱,资助他们东游去了。伍子胥逃出关后一路上要饭,投奔到了吴国。吴王很是欣赏伍子胥的才干,拜为相国,同时又担任军中主将。由于伍子胥对吴国水、陆各种战法及兵器使用技术都进行了改革,使吴国逐渐强大,最后终于打败了楚国,报了杀父兄之仇。

当年,伍子胥所过的昭关在哪里?史学界有种种说法。一说昭关在安徽省含山县北约7.5公里的小岘山西。但也有另一说:伍子胥所过的昭关即是现在的镇江西津渡。

明代万历十年,镇江官府在修缮西津渡过街石塔时,特意在过街石塔上镌刻了“昭关”两个大字。明代小说家丁耀亢(笔名梦笔生)曾在所著《金屋梦》(又名《续金瓶梅》)中作词描写金山和西津渡的美丽风景:“江间隐现,遥听两岸钟声;石势参差,依稀中流树影,郭璞墓前碑不没,伍胥关上月常圆。”丁耀亢说的“伍胥关”就是西津渡的“昭关”。

另据《焦东阁日记补》记载:“昭关旧有小石,镌‘谗铦孝血’四字,为崇祯八年吴尔辰吊伍帅书。”清人王商霖也写有《昭关》诗道:

“群山万壑合成围,仗剑东来愿已违。

驱马关门悲故国,回头此垒隔斜晖。

已看江上千帆过,莫讶芦中一叶飞。

亦有鸡鸣方得度,秦关虽险竟能归。”

这首诗被丹徒诗人、学者解为干收在《润州事迹诗抄》中。解为干还在王商霖《昭关》诗前特意加注云:昭关“在县(丹徒)西江口,内有子胥血泪石。《史记》云:‘伍子胥橐载而出昭关,夜行昼伏,至于陵水。’陵水即溧(溧阳)之平陵城,今之旧县也”。可见,古代有许多文人和学者都认为,镇江为古代吴头楚尾,西津渡为吴楚通津,伍子胥所过的昭关,就在今天的镇江西津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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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毛泽东《七律·长征》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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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律·长征

毛泽东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

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

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

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

十二个月光阴中间,天上每日几十架飞机侦察轰炸,地下几十万大军围追堵截,路上遇着了说不尽的艰难险阻,我们却开动了每人的两只脚,长驱二万余里,纵横十一个省。请问历史上曾有过我们这样的长征么?没有,从来没有的。长征又是宣言书。它向全世界宣告,红军是英雄好汉,帝国主义者和他们的走狗蒋介石等辈则是完全无用的。长征宣告了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围追堵截的破产。长征又是宣传队。它向十一个省内大约两万万人民宣布,只有红军的道路,才是解放他们的道路。不因此一举,那么广大的民众怎么会如此迅速地知道世界上还有红军这样一篇大道理呢?长征又是播种机。它散布了许多种子在十一个省内,发芽、长叶、开花、结果,将来是会有收获的。总而言之,长征是以我们胜利,敌人失败的结果而告结束。”(引自毛泽东的《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一文)

这首诗首联是全诗的统领,一开场就道出红军不怕艰难,视万水千山的漫漫征途为小事一桩。在此不仅写了红军不惧自然界的困难,也明显地暗示了围追堵截的敌军更不值一提,对于红军来说,他们只是等闲之辈,不堪一击。

接着颔联、颈联四句从首联所营造的浩大的外在与内在的空间中脱颖而至,进入具象的细部勾勒,诗人从容地告诉我们到底什么是“万水千山”。诗人开始习惯自然地运用他精湛的典型毛氏诗艺的剑法,优美而具神奇效果的地理名称以及动词。连继出现“五岭”、“乌蒙”、“金沙”、“大渡桥”这一连串的地理名词递进(毛诗特点,前面论及,此不赘述)不仅是交待了故事的递进,也交待了心理感受所引起的层层情绪递进。艺术造型上也显得极为工整,从山再到水。是什么山呢?“逶迤”、“磅礴”之崇山高岭,但在诗人的眼里却如小小细浪以及小小的泥丸,不足挂齿也,其实质是艺术地再现了红军不屑于万般艰难险阻,视之为小事。这个再现的艺术过程中通过行云流水般的对比及夸张来达成的,得来并不费功夫,全仗经年历月的生活观察及艺术修养。那么又是什么水呢?金沙江水拍打温暖的悬崖,意境美妙绝伦,风景本身就如诗如画,作者在此没有正面描写巧渡金沙江的战斗,因当时情况亦是紧急的。1935年5月3日,中央红军干部团在后有强大敌军的追击下在云南禄功绞车渡,仅用七只小船,经过九天九夜偷渡过了金沙江,全歼对岸守敌,甩掉了追兵,突破了重围。对于这次如此惊险的胜利,诗人运用象征主义的通感艺术手法把严酷的战斗隐了下去,却把寒冷的江水写得温暖如春,它正怀以从容不迫的欣喜之气缓缓拍打着夹江的悬崖,诗人得以在江畔流露出胜利的宛若春水般的欢悦。紧接着是冰冷的铁索桥横跨在大渡河上。红军抢夺泸定桥是长征中最英勇、最不可思议的激战,虽不是大规模的人海战,却是显现单独个人的天才精兵之战,铁血亡命之战,旋风般的理想之战,真正堪称红军之鹰飞过了泸定桥。那时,红军刚过了金沙江,“跳出了数十万敌人围追堵击的圈子,取得战略转移中具有决定意义的胜利”(刘伯承《回顾长征》)。随即而至的强渡大渡河谈何容易。连太平天国时的一代名将石达开也身败于大渡河,竟是英雄末路,可悲可叹。但红军在大诗人毛泽东的率领下,一举冲桥成功,那就是我们从小耳熟能详的十八勇士全身武装,攀踏着悬空的寒冷铁索,拿了敌人的桥头堡。后继部队才得以跟进踏桥过了大渡河。对于这一次惊天动地的恶战,诗人仅用“铁索寒”三字便已使场面栩栩如生、英勇激烈了。这二句中的一“暖”一“寒”二字,含有不尽之意味,张弛奔竞,起落生姿,不露拔工而又有天然之光辉。

最后二行(即尾联),诗人终于发出出自肺腑的赢得长征胜利后的喜悦之情,二万五千里转战的目的地已经到达,三军大会师近在眼前,全军上下都在喜笑颜开。按毛主席1958年12月21日的批注:“三军:红军一方面军、二方面军、四方面军。不是海陆空三军,也不是晋国所说的上军、中军、下军的三军。”

“更喜”二字用得好,有婉转回肠之意,喜上加喜之概;“三军”用得妙,这个词语本来就是自然带有古汉语之美,加上按前面毛主席自己的说法是指当时的红一、二、四方面军,这古意盎然的“三军”又凭添了当代汉语之美,岂不是难能可贵,羚羊挂角获了一个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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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历史典故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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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后期,一度称雄天下的魏国国力渐衰,可是魏王仍想出兵攻伐赵国。谋臣季梁本已奉命出使邻邦,听到这个消息,立刻半途折回,风尘仆仆赶来求见魏王,劝阻伐赵。

魏王见他如此匆忙,很奇怪,就问他:“你有什么急事吗?难道出了什么大事?”季梁没有从正面回答魏王,他严肃地说道:“大王,我在路上遇见了一个怪人,他做的怪事我从未听说过,特来禀报大王,请求大王指教。”

魏王听了很好奇,就催促季梁快点说。季梁很严肃地说:“我在外出办事的路上,看见一个人在急急地往北走。我问他到哪里去,他说到楚国去。可楚国在南边啊。我见他走的方向不对,便对他说:‘到楚国应往南走,你怎么往北去呢?’他却回答说:‘那不要紧,我的马是上等的马。有这样的好马,还担心到不了楚国吗?’听了他的回答,我不理解,又告诉他:‘即使你的马是上等的马,走得快,可你所走的路却不是通向楚国的路啊!那是枉费力气呀!’那人听了我的话,仍不觉悟,反而还对我说:‘我的马好,路费也多。如此的好条件,还发愁到不了楚国吗?’我见他如此糊涂,感到惊讶,也很气愤,就对他大声喊道:‘你的费用多也不管用,这条路并不通向楚国!’那人又指着给他驾车的人,有点故意炫耀地又对我说:‘您看看,我的这个驾车人也是一等的驭手啊,所以呀,我根本不用发愁到不了楚国。’说完这话,他高声命令那驭手扬鞭催马,仍然朝北边方向奔驰而去。”

魏王听罢这个故事,不禁笑道:“这个赶路人也太糊涂了!世上哪有这么愚蠢的人,他该朝南走才是楚国的方向啊!”季梁听了这话,知道魏王还没有明白他讲这件事的目的。于是他严肃而又恳切地说:“大王说得对。那个赶路人方向错了,他的马越好,路费越多,驾车人技术越高,他离楚国就越远。大王您认为是这样吧?现在,您想成为霸主,取信于天下,可您想依赖国家大,兵强马壮,去攻占别国来扩充领土,以此提高威望。我以为,您越是这样做,离您想成就大业的实际愿望就越远!这就像那个赶路人啊。我说得若不对,请大王恕罪。”魏王听了,连连点头,放弃了攻打赵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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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萧曹两相国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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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惠帝即位第二年,年老的相国萧何病重。汉惠帝亲自去探望他,还问他将来谁来接替他合适。

萧何不愿意表示意见,只说:“谁还能像陛下那样了解臣下呢?”

汉惠帝问他:“你看曹参怎么样?”

萧何和曹参早年都是沛县的官吏,跟随汉高祖一起起兵。两个人本来关系很好,后来曹参立了不少战功,可是他的地位比不上萧何。两个人就不那么和好。但是萧何知道曹参是个治国的人才,所以汉惠帝一提到他,他也表示赞成,说:

“陛下的主意错不了。有曹参接替,我死了也安心了。”

曹参本来是个将军,汉高祖封他长子刘肥做齐王的时候,叫曹参做齐相。那时候,天下刚安定下来,曹参到了齐国,召集齐地的父老和儒生一百多人,问他们应该怎样治理百姓。这些人说了一些意见,但是各有各的说法,不知听哪个才好。

后来,曹参打听到当地有一个挺有名望的隐士,叫盖公。曹参把他请了来,向他请教。这个盖公是相信黄老学说的(黄老就是指黄帝老子),主张治理天下的人应该清静无为,让老百姓过安定的生活。

曹参依了盖公的话,尽可能不多去打扰百姓。他做了九年齐相,齐国所属的七十多座城都比较安定。

萧何一死,汉惠帝马上命令曹参进长安,接替做相国。曹参还是用盖公清静无为的办法,一切按照萧何已经规定的章程办事,什么也不变动。

有些大臣看曹参这种无所作为的样子,有点着急,也有的去找他,想帮他出点主意。但是他们一到曹参家里,曹参就请他们一起喝酒。要是有人在他跟前提起朝廷大事,他总是把话岔开,弄得别人没法开口。最后客人喝得醉醺醺地回去,什么也没有说。

汉惠帝看到曹相国这副样子,认为他是倚老卖老,瞧不起他,心里挺不踏实。

曹参的儿子曹窋(音zhú),在皇宫里侍候惠帝。惠帝嘱咐他说:“你回家的时候,找个机会问问你父亲:高祖归了天,皇上那么年轻,国家大事全靠相国来主持。可您天天喝酒,不管事,这么下去,怎么能够治理好天下呢?看你父亲怎么说。”

曹窋趁假期回家去的时候,就照惠帝的话一五一十跟曹参说了。

曹参一听,就上火了,他骂着说:“你这种毛孩子懂得个什么,国家大事也轮到你来噜苏。”说着,竟叫仆人拿板子来,把曹窋打了一顿。

曹窋莫名其妙地受了责打,非常委屈,回宫的时候当然向汉惠帝诉说了。汉惠帝也感到很不高兴。

第二天,曹参上朝的时候,惠帝就对他说:“曹窋跟你说的话,是我叫他说的,你打他干什么?”

曹参向惠帝请了罪,接着说:“请问陛下,您跟高祖比,哪一个更英明?”

汉惠帝说:“那还用说,我怎么能比得上高皇帝。”

曹参说:“我跟萧相国比较,哪一个能干?”

汉惠帝不禁微微一笑,说:“好像不如萧相国。”

曹参说:“陛下说的话都对。陛下不如高皇帝,我又不如萧相国。高皇帝和萧相国平定了天下,又给我们制订了一套规章。我们只要按照他们的规定照着办,不要失职就是了。”

汉惠帝这才有点明白过来。

曹参用他的黄老学说,做了三年相国。由于那时候正在长期战争的动乱之后,百姓需要安定,他那套办法没有给百姓增加更多的负担。因此,当时有人编了歌谣称赞萧何和曹参。历史上把这件事称为“萧规曹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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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张说不做伪证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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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仁杰死了以后,魏元忠当了宰相。那时候,武则天宠幸两个官员,叫张昌宗、张易之。这两个人权势大得不得了,满朝文武官员见到两张,都让他们三分。可是,宰相魏元忠就不把他们放在眼里。

魏元忠是个有名的硬汉,在周兴、来俊臣得势的时候,他三次被诬陷遭到流放,有一次差点被处死。但是他始终没有屈服过。后来他担任洛州刺史的时候,张易之的仆人在洛阳大衔上仗势闹事,欺压百姓。洛阳官员因为闹事的是张府里的人,不敢奈何他。这件事传到魏元忠那里,魏元忠把那个仆人抓了起来,一顿板子打死了。

魏元忠做了宰相后,武则天想把张易之的弟弟张昌期任命为长史,一些大臣迎合武则天的意思,都称赞张昌期能干。魏元忠却说张昌期年青不懂事,干不了这样的大事。这件事就只好搁了下来。

为了这些事,张昌宗、张易之两人把魏元忠恨得要死,千方百计想把魏元忠除掉。他们在太后面前诬告魏元忠,说魏元忠在背后议论:太后老了,不如跟太子靠得住。

武则天一听就火了,把魏元忠打进了牢监,准备亲自审讯,并且要张昌宗他们两人当面揭发。

张昌宗恐怕辩不过魏元忠,就偷偷地去找魏元忠部下官员张说(音yuè),要张说作伪证,并且说,只要张说答应,将来就提拔他。

第二天,武则天上朝,召集太子和宰相,让张昌宗和魏元忠当面对质。魏元忠说什么也不承认有这回事。两人争论了半天,没有结果。张昌宗说:“张说亲耳听到魏元忠说过这些话,可以找他来作证。”

武则天立刻传令张说进宫。跟张说一起的官员听说他要上朝作证,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一个官员宋璟(音jǐng)对张说说“一个人的名誉是最可贵的。千万不要为了保全自己,去附和奸臣,陷害好人啊!为这个得罪了朝廷,被流放出去,脸上也光彩。”

史官刘知几也在旁边提醒张说说:“不要玷污你的历史,连累后代子孙啊!”

张说明知魏元忠冤枉,但是又害怕两张的权势,思想斗争得挺厉害,头上直冒汗,听了宋璟他们的一番话,才觉得胆子壮了些。

张说进了朝堂。武则天问他说:“你听到魏元忠诽谤朝廷的话了吗?”

魏元忠一见张说进来,就高声叫起来说:“张说,你想跟张昌宗一起诬陷人吗?”

张说回过头来哼了一声说:“魏公枉做宰相,竟说出这种不懂道理的话来。”

张昌宗一看张说的话不对头,就在旁边催促他,说:“你别去管他,快来作证。”

张说向武则天说:“陛下请看,在陛下面前,他还这样胁迫我,可以想象他在宫外是怎样作威作福了。现在我不能不实说,我确实没听魏元忠说过反对陛下的话,只是张昌宗逼我做伪证罢了。”

张昌宗一见张说变了卦,气急败坏地叫了起来:“张说这小子是魏元忠的同谋犯。”

武则天是个聪明人,听了张说的答话,知道魏元忠的确冤枉,但是她又不愿给张昌宗他们下不了台阶,就骂张说说:“你真是反复无常的小人。”说着,就命令侍从把张说抓起来。以后,武则天又派人审讯张说。张说横下一条心,咬定他没有听到魏元忠说过谋反的话。

武则天没有抓到魏元忠谋反的证据,但是还是撤了魏元忠宰相职务,又把张说判了流放罪。

公元705年,武则天病重,她的侄儿武三思和张昌宗、张易之勾结起来,把持政权。宰相张柬之和一些官员趁武则天病重,夺取禁卫军军权,把两张逮捕起来杀了,迎接唐中宗复位。不久,那个显赫一时的女皇帝武则天病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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