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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8年国家宪法日主题(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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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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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4”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蓝山县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这一主题,在县城繁华街道举行“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向全社会倡导文明法治的行为方式,号召大家从我做起,自觉遵守宪法法律,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来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活动采取悬挂法治挂图、赠送法治用品、发放普法书籍及法制宣传册、宣传资料、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为居民送上一顿法治文化大餐。活动中重点对宪法的基本思想、宪法的根本任务以及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及民法商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这种贴近群众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和帮助群众树立法治意识,凝聚法治正能量,传播法治精神,真正做到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百姓生活,让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紧密结合。

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品5000余份、宣传资料3000余张,接待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近年来,蓝山县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同时提高全民法律意识素养,促进法治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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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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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维权和依法反暴的能力。12月4日,新城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活动方式主要采取悬挂横幅,工作人员、志愿者向居民发放有关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宣传册,引导居民在任何时候都要依法办事,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营造和谐文明的社区,推进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居民们纷纷表示欢迎开展这样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活动使更多的居民了解法律知识,给他们以法律的援助。

这次活动旨在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营造社区法制氛围,为提高社区的全民法律素质以及社区的安全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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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国家宪法日观后感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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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在大家的身边,生活中处处有法律,大家不仅要学习知法 懂法

守法。作为一个小学生,就要学会用法。曾经就有一个小男孩不懂法而不去上学,整天玩网络游戏cs: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由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

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这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所以,法律对于我们是很重要的。就如列宁所说的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一样,我们一定要自觉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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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学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全文共 3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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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背景】

做好法制宣传活动,举行“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主题班会,积极响应号召。

【活动目的】

1.通过班会,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完善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

2.引起学生的现实关注,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将校内法制教育学习与社会生活实践:相结合,有助于学生自觉地提高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感、社会认识能力。

【活动方式】

班干部主持,师生共同参与,以讲解、朗诵、讨论、竞赛等形式展开。

【活动要求】

注重人人参与,讲究活动秩序,联系实际。

【主持人】

【活动地点】九年四班教室

【活动过程】

一、主持人开场导语,说明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意义。

甲:学习法律是社会进步对个人的外在要求。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人们的生活与法息息相关。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不懂法、不学法的人在现今社会将寸步难行,无法立足,因此,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社会对人的要求。

乙:法制精神是现代人的一种内在修养。伴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的内在素质的内涵正在逐渐丰富。以前的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现代人除了具有丰富的文化知识之外,还应该具有人文和法律精神。

甲:尊法守纪是每个社会公民的义务,

乙:尊法守纪是保护每个人个人利益的保障。

合:为此我们开展主题为“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的主题班会。

二、《宪法》法律知识简介(学生10人)

主持人:《宪法》共四章: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10名学生带领同学们学习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案例结合,讨论法律案例

主持人:同学们,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鲜活的事例已然清楚地告诉我们,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学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学们都有十七、八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案例一:据《闽西日报》报道:2005年6月26日中午,某中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同学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8时许钟某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1月17日,县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例二: 2010年12月11日上午7点20分左右,楚雄市紫溪中学高二1班学生小阳与同班同宿舍同学小磊在男生公寓401室因发生口角冲突,小阳用刀捅伤小磊,另一名同班同宿舍的同学小宇在劝架过程中也被小阳捅伤,之后小阳割腕自杀。当学校领导赶到现场将3名学生送往州医院救治时,小磊和小宇经抢救无效死亡,小阳在医院包扎后被公安机关控制。

案例三:06年,一名19岁青年利用木马程序通过极复杂的手段,在三天内从一名网友的网上银行账户分16次盗走存款1.5万元。上午,黑龙江青年于龙因涉嫌犯有盗窃罪在朝阳法院受审。法庭上,于龙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痛哭流涕。被带出法庭的一刻,他回过头向旁听席上早已泪流满面的母亲喊了一句:“妈,对不起。”于龙实施犯罪时刚满18岁。据于龙讲,他上初中的时候曾在一家电脑公司打工,从事电脑配件工作。被捕前于龙处于无业状态。

案例四:06年,15岁的小杰是一名网络游戏的玩家,有一天看到化名“白天使”的玩家,竟然有等级相当高的装备,让小杰好生羡慕,小杰和“白天使”聊了起来,发现“白天使”竟就在不远的网吧,突然心声歹念,打算带着一群朋友前去,胁迫“白天使”将装备交出来…为了网络装备,不少青少年宁愿以援交、诈骗、恐吓手段来得到宝物,类似这样的案例,已成社会隐忧。

案例五:16岁的少年胡某在合肥市一网吧里玩“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坐在旁边的一同龄少年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捅向这位少年,致使其当场死亡。而胡某依旧深浸在暴力游戏中。

案例六: 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晓雪今年17周岁。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色情淫秽电影,甚至夜不归宿。叔叔得知此情況后告诉了晓雪父母,并劝说他们多管管孩子。可他们却说晓雪已经懂事,不会出问题的。无奈,叔叔又找到留宿晓雪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卻反唇相讥:“你侄女愿意住在这儿,叫我有什么办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请问,晓雪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案例七:“才5块钱就要判刑呀”几个中学生谈及下面这个案例时,几乎都表现出惊讶,都不理解:区区5元钱怎么和触及刑法呢? 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人将路过此处的陈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因在缓刑期内,他们为此失去了宝贵的高考机会,但悔之晚矣。

案例八:16岁的男孩小华虽然从小爱玩好动,但学习成绩还算不错。这个年纪的孩子,爱打游戏机的挺多,小华也不例外。一次,在游戏机房里,小华认识了一群“哥们”。他们掏出一种白色粉末,围坐在那里吸,一副“飘飘欲仙”的样子,一下子就引起了小华的好奇。当“哥们”怂恿他尝一口时,小华毫不犹豫地伸出了手。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后来,为了弄钱吸毒,小华开始学会说谎,学也没心思上了,甚至骗起低年级同学的钱。

案例九:“我爸是李刚” 。 2010年10月16日晚,一辆黑色轿车在河北大学校区内撞倒两名女生一死一伤,司机不但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去校内宿舍楼接女友。返回途中被学生和保安拦下,该肇事者不但没有关心伤者,甚至态度冷漠嚣张,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后经证实了解,该男子名为李启铭,父亲李刚是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长。此事一出迅速成为网友和媒体热议的焦点,“我爸是李刚”语句也迅速成为网络最火的流行语。

案例十:“药家鑫事件”。 21岁大学生药家鑫,深夜驾着私家车看望女友,途中撞倒骑电动自行车的女服务员张萌(化名),下车后发现张萌在 看自己的车牌号,药家鑫拿出刀子,对张萌连捅8刀,致其死亡。

小结: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法盲现象严重,在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触犯刑律的事也屡有发生;而因缺乏法律意识,在自身受到侵害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时却不会保护,吃哑巴亏的人也确有不少。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学法,知法和守法,更要学会用法。

四、讨论:青少年犯罪原因(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

沉迷网络,盲目攀比,交友不慎,沾染恶习,情感纠葛,模仿追风,骄纵溺爱,粗暴管教,流浪失控。

国家的有关的规定: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同时刑法还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五、学习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杜绝犯罪。

1.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 不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考试时进行抄袭,对考试结果不以为然,留级也无所谓;

2.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

3.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厌恶学校生活,这种孩子如果与校外的不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就会越来越不愿意回家;

4.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

5.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甚至怀有敌意,恶语顶撞,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看笑话;

6.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法行为的人,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

7.原本养成的生活规律出现变化,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 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甚至肮脏,或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

8.道德品质起了变化,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 爱说空话、大话、假话,从谦虚变成傲慢,从斯文变成野蛮,喜欢逞能,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背后却胡作非为;

9.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或与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结交, 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 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乱;

10.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如抽烟喝酒等。

六、法律知识抢答

我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竟答,法律知识竟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两部分,必答题20分(每组抽5题);抢答题答对10分,答错扣10分,最后看哪个小队得分最多就是优胜小队。知识竞赛题目由法律知识中抽取。

必答题: 共20问(略);抢答题: 共14问(略)

七、活动总结:

不管一个人的知识多么丰富,一个人的家庭背景如何好,当他带上法盲的眼镜时,就容易走错路,跨过法律的界线。让我们擦亮法律的镜片,让他们与法同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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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国家公祭日缅怀悼念主题活动

全文共 11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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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过了《南京大屠杀》这部影片。不少朋友可能对这部影片并不是很了解。的确,这部影片可以说实在我“无意”中发现的。后来才了解到这部影片的制作者只有“三个人”。编剧是两个美国人。制片人和配音都是吴海燕(这个名字原来好像在那里听说过)。

刚看这部影片的时候,我觉得有很厚的民族色彩,甚至有一点种族色彩。其实看到后来就会发现这并不为过,或者说这是一种很自然的情绪,否则中国人就太麻木了!

在这部影片中,我看到了平时我所不了解的史实。有些内有就连历史教科书都没有很详细地提及。在70年以前,日本人对中国人犯下了滔天罪行。也许会有人看到我上边的那句话会感到不屑一顾。或许他们认为这句话太干燥了,干巴巴地不知被老师灌输了多少遍。但其实,这句话并没有错。仔细想想,不理解这句话的人也没有太大的过错。(我想在中国人中很少有人不理解这句话。)而错误的就是教育。无知者无罪。对,是日本军国主义和帝国主义的教育!向猪一样怎么能够知道人类之间的爱呢?它们只知道满足自己的欲望!

也许有人会对我现在的激动和气氛感到奇怪。但是如果各位朋友看过这部影片或者是认真地看过有关南京大屠杀真实的资料后,就会觉得我本人在上文中的言辞已经很随和了!如果详细地说明我在这部影片中所看到的一切,也许我敲击键盘的手就不会不颤抖。想想,如果一个和你一样的人站在你的面前,拿着屠刀,屠杀你的父母亲人,蹂躏的姐妹,你会怎样做?许多人当然会毫不犹豫地说,冲上前去,和他拼个你死我活。但这句话毕竟是说着容易。在生命的威胁前,许多人会放弃尊严和自由的。

于是,在这场灾难中死去的无辜的老百姓都没有做任何抵抗的。麻木地看着自己的同胞别敌人残忍地杀害后,自己也被残忍地杀死。甚至连抵抗都没有。30万同胞,我想要是齐心协力地去抵抗也是一股不小的力量。

再仔细想想,其实造成这场悲剧的罪魁祸首就是人类思想的奴役性。日本儿童一直都在接受这军国主义的教育。也许这也不是他们的错。他们从降临到日本这片土地后,就强制地被剥夺调了自由思考的权利。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真正的意义。只是知道一切无条件地服从天皇的旨意。天皇说得永远是对的。自己就是为了天皇实现他的“伟大的理想”的牺牲品。真是一人开心,全国努力啊!对这种精神我们应该给予一种同情和怜悯。想想,在日本的那片土地上,人们只知道拼命地工作,至于工作的结果?我想他们根本我心去想。因为人所拥有的独立思考的能力它们已经退化了。它们要做的只是服从它们的上帝。

在谈谈中国那些受害的老百姓吧。它们麻木的思想也许也是由于奴性思想所造成的。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统治,人们只知道屈服于比自己地位高的人。这也是造成那悲剧的原因之一。

也许我再激昂的陈词也没有用。在这里我还是推荐大家去迅雷资源下载一下这部影片。

我也许不能再写下去了,我的心情不能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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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国家宪法日观后感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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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强调,“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修改宪法,正是为了更好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此次宪法修改,反映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实践,对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进行了及时确认,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意志。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才能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我们要把实施宪法摆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为保证宪法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以宪法修改为契机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天下之事,无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首先要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我们党首先要带好头,坚持依宪执政。要把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历史证明,凡是宪法修改和实施得好的时候,法治就能发展进步,党和国家就能在法治轨道上不断进步。反之,人民利益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损失。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宪法做出适当修改恰逢其时,将有效契合全面依法治国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为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打好基础,筑牢新时代治国安邦的“定海神针”。宪法只有不断适合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做出新规范,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法者,治之端也,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制化。宪法修改顺应党心民心,要推动宪法实施,维护宪法的尊严,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牢筑法治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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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全国推普周主题:依法推广普通话,提升国家软实力

全文共 1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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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第三周是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主题为“依法推广普通话,提升国家实力”。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将于9月14日和9月20日分别与河南省政府在安阳市、与甘肃省政府在白银市会宁县共同举办第18届全国推普周开幕式和闭幕式,于9月16日与浙江省政府在诸暨市店口镇举办推普周重点活动。

今年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实施15周年,本届“推普周”的重点也将围绕“充分认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准确把握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赋予的重要职责,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传统”展开。今年设计并发放全国各地张贴的推普周宣传画为一套两幅,其一主题是引用宪法第十九条第五款“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突出“依法”二字,强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其二是引用习近平总书记赴欧洲访问期间对语言文字的重要论述,“掌握一国语言,就掌握了通往一国文化的钥匙”,突出语言文字的重要作用。宣传片则采用动漫形式,以智慧城市为背景,以卡通形象小明为主人公,讲述了普通话在生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以著名播音艺术家方明老师为推普形象大使,号召大家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本届推普周承办开幕式和重点活动的三个地区也各有特色。安阳市是七朝古都,甲骨文的故乡,“红旗渠精神”的发源地,建有我国第一座以文字为主题的博物馆——中国文字博物馆,在此举办推普周开幕式突出对中华文字和文明的传承,以及对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传统的弘扬。店口镇素有“五金之乡”称誉,省“百强镇”第4位,全国“千强镇”第18位,常住人口6.1万、外来建设者近7万,普通话已成为保障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浙江省已全部完成县级以上城市的语言文字规范化评估工作,下一步向县乡以下区域延伸将是重点。同时,全国推普工作重点也向基层、农村、边远和民族地区转移。会宁县是历史文化名城、红军会师圣地,重点活动契合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通过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79周年、回顾建国66周年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凸现党史教育和红色教育,长征精神、会师精神和“三苦两乐”教育精神相融合的会宁文化,通过推普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传统。

推普周是由1997年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批准举办,从1998年起每年举办一届。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由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宣部、文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出版和广电总局、国家公务员局、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等九部门组成,共同组织和指导全国推普周活动的开展。推普周期间,全国各地将由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牵头,与教育、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广电、共青团和驻地部队等部门、组织共同配合,围绕本届推普周宣传主题,结合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示范校建设、教师语言文字能力培训、普通话测试和比赛、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通过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网络等主要新闻媒体以及校园、城区主要广场、公园、街道宣传栏、灯箱广告、电子显示屏、公交车和出租车等刊播、悬挂、张贴推普宣传画、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等形式,举办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经典诵读节目展演等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传播中华文化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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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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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宣传宪法,增强法制观念,弘扬宪法精神,12月4日起,我县开展宪法日暨“12.4法制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县四大家领导邱晓燕、张翠梅、任各、李志龙出席宪法日宣传活动。

据悉,本次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永寿》为主题,紧紧围绕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为宣传重点。活动从11月8日起至12月20日,将开展县级系列示范活动,法制文艺精品制作、征集和推荐活动,窗口单位宪法宣传活动,全屏宪法宣传活动,宪法精神网络传播活动,公务员法律培训,干部理论知识考试,宪法日宣传活动等多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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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宪法在我心中主题征文3000字

全文共 2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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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赋予了我们最基本的义务与权利。就如同宙斯之盾,矗立于地面,就是行为之界;放诸于战场,就能阻挡越界之矛。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宪法在我心中主题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她承载着最大民意,她根植于法律源头,她有形又无形,她和我们关系万缕千丝,却又少为人们适用。原本这可以是一个元宵节灯会上的普通谜面,但她的至高无上,让人们敬而远之,以至于忽略了她几经风雨的修正,始终只为"人民"二字。这个谜面就是宪法,尊贵而平实的宪法,属于我们的宪法。

宪法赋予了我们最基本的义务与权利。就如同宙斯之盾,矗立于地面,就是行为之界;放诸于战场,就能阻挡越界之矛。

宙斯是希腊神话中的天神,他的盾在天阻剑,触地成墙。我们国家的宙斯就是人民,包括每一名普通合法公民在内的"人民"."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集中行使权力,人民代表来自各行各业,有知识分子、农民、企业家、文体明星、洗脚妹等等,她承载的是最广大的民意,维护的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这样的全国人大有权对宪法做出修改,只有这样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对宪法做出解释。

说到宪法的制订,我们可以放眼认识一下其他国家。如美国的宪法,它制订之初经由大小诸州116 天的激烈讨论产生,但是其制宪会议的55 位代表,有9 人是种植园主,有15 人是奴隶主,有14 人曾任法官,有一半以上的人是律师,有29 名代表受过高等教育,是一场小部分新旧阶级领导者为主的势力较量的结果。最终,资产阶级作为统治阶级,旧贵新宠的意愿在宪法之中得到充分表达。然而,"资产"之列的人毕竟是少数,多数依然是没有"资产"的。而我们的宪法,其"人民"的范畴却覆盖了绝大多数有和没有"资产"的。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宪法更有代表性,更值得尊敬。

我们宪法的至高无上,不仅在于出身,还在于这副久经打造的盾牌上呈现出的时代智慧。她记载了四次与时俱进的自我完善,犹如镌刻其上历史剑痕;她记载着1840 年以来中华民族的伟大变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犹如烙印其上的民族图腾。中华民族在曲折中前进,宪法也在曲折中不断完善。正因为如此,这样的宪法更值得信任,也更有未来。

这副信仰的盾牌,释放的是自由的力量,铸就的是权力的牢笼,看不到却又无处不在。

宪法赋予我们权利,正如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同时我们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我们日常工作、生活点滴,都与宪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网上曝光某人在公交上不给老人让座的视频,有网友就对其进行人肉搜索,导致公民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自然信息公之于众,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虽然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我们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宪法第三十八条保护着"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尽管我国法律条文中没有明确提出隐私权这个定义,但是未经任何合法授权,公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已然侵犯了宪法赋予公民的人格尊严权。这把本来指向"不给老年人让座"不良现象的利剑,在不经意间,伸得太远触到了宙斯之盾了,其本身演变成了一起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我们能在心中常树一面行为边界之盾,也许很多违法的行为在酝酿之初便被自行遏止了,因为她是令人生畏、默然止恶的。

不仅之于私权,之于公权亦如此。虽然未能如其他的法律法规那般被频繁地运用于司法审判实践中,但是没有一条法律条文,一个审判案例或一项政府举措可以违背宪法的基本条款。她时刻提醒着我们无论是从法律还是政治的角度,都是以人民的权力始终制约着国家机器的运转。"情系于民,利谋于民,权用于民"应是一切公权使用者的座右铭。正如,镌刻在"南通市政务中心"的入口处"为人民服务"五个鲜红的大字,它时刻告知着办事群众这里"服务行政"的理念,也时刻警示着工作人员这里"以人为本"的归宿。

公权力如何行使,不仅需要的行使者的努力,更离不开群众的支持。美国一个叫B ·盖伊·彼得斯的学者认为,只要有一个不完美的政府,人们就会持续不断地寻求理想的治理形态。如果这里的人们可以代表我们的广大人民群众,那这句话恰巧与我们宪法不谋而合。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这正是我们寻求理想治理形态的路径,"群众路线".正如,"政务服务中心"这个政府接待群众最多最直接的机构,为了更好地实践"服务行政"的理念,每月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办事群众进行回访,并公布结果。公布的结果受到工作人员的极大关注,他们不但希望了解满意度,更希望了解不满意的是哪些问题,如何才能不再发生。这些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中提出如是看法值得思考:对公共事务的讨论,应当不受抑制、充满活力并广泛公开。

"人民"创造了我们的宪法,但不能奢侈地躺在这最终之盾的庇护下,一劳永逸,等待折断的长矛,那样即使矛头掉落也能伤到自己。宪法能量的释放,地位的巩固,依赖我们对它的信仰和维护。作为人民的一份子,我们不能因为惰于行使,而放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力躺在历史的长河中锈。我们需要所有人的共同努力,造就一个有容忍雅量的"公",带领引导一群积极参与的"非公",疏通"中国梦"之路上的障碍,建造更多的道德之墙,树立更多的律法之门,在堵与疏之间筑起公平秩序之城,维护我们宪法的尊严,这是我们能为她做到的,谁都没有借口把自己排除在维护者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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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全文共 1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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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目的:

通过这次班会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使同学们了解各种法律法规,知道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利和利益,让同学们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二、活动过程:

1、开场白,说明本次活动的意义

甲:各位同学,在今年的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具体时间是每年的12月4日。

乙: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

甲:所以,为了更好地做到懂法守法,在12月4日即将来到的日子里,我们来学习一下我国的宪法。

2、宣布活动开始

合:我宣布,五(1)班《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治文化》主题班会现在开始。

三、宪法日介绍

乙:同学们,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甲: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深厚的意义。关于“宪法”你们到底了解多少呢?让我们多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吧!

(一)、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各项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规定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原则,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大法。它集中反映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和根本利益,是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它在国家的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最大的法律效力,既是国家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公民立身行事的总依据。在本质上,它是国家的根本法,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实现阶级统治的重要工具。

(二)、宪法的作用

1、宪法对统治权的作用主要表现在:①确认维护和巩固国家权力;②规范国家权力有效运行,防止权力滥用,这正是宪法民主性的体现。

2、宪法对法制的作用主要表现在:①促进法制的完备和健全;②促进法制的统一。

3、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作用主要表现在:①宪法确立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内容;②宪法为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规定了必要的保障。

4、宪法对政治制度的作用表现在:①确立和维护国家政治制度;②改革国家的政治体制。

5、宪法对社会经济的作用主要表现为:①确认、保护和巩固自己的经济基础;②确认其他制度,为经济建设服务;③在宪法的指引下和范围内进行经济体制改革。

四、让我们一起懂法、守法

乙:我相信大家也了解了许多知识,接下来,让我们听两个小故事,希望大家有所警觉。

故事一: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 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

甲:法律像眼睛时刻伴我行,安全像耳朵把我来提醒,让我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法律常识承记心窝。

五、宣布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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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直播观后感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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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这两个字,大家应该并不陌生。但是,所谓“法律”,是庄重的、威严的,是不可侵犯的。而在全世界60多亿人之中,又有多少人真的是遵纪守法的呢?

我想,如果真的每个人都遵守法律、法规,还会有车祸吗?还会有偷窃吗?有些人会说:“我遵守了!”违法的呢?跟老鼠似的躲在角落里不敢说话?!

大家不要以为,未成年人违法就没什么大碍,其实,未成年人犯法的话,危害更严重!身心伤害更大!

不信你看,就是自家附近,还是会有车祸发生——

我们盐城现在不少地方都在修路、施工,而过路的行人往往会忽视这里的危险。在大庆路与盐马路交界处的十字路口,工人叔叔们正在热火朝天地修着路,一台庞大的压路机正缓缓开来。这时,有个年龄十来岁的小姑娘走来,或许是好奇心的驱使,她走到了未压平的柏油马路上……悲惨的一幕发生了……压路机里的人因角度不够看不到前面的女孩,于是,压路机沉重地轧过了这弱小的生命……

也许这就是不守规则的后果吧!法律明确规定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各位要知道,就算有“好奇心能促使人战胜一切”这样的名言,好奇心也不能“战胜”法律!

还有,法律是无处不在的,一点点违法都不行——小错误会酿成大灾难——

那是几十年前的事了,在美国一家火箭燃料厂里,有一位工人正在津津有味地吸着烟。而厂门上十分清楚地标着“No

smoking(禁止吸烟)”的标志,那工人却对此视而不见。吸完后,他把烟头随便一扔,走了。可谁都没想到的是,那烟头居然正好落在一个装着化学燃料物的铁桶里!很快,铁桶的燃烧引起了一连串的“多米诺效应”:一号燃料罐“轰”的一下爆炸了;二号燃料罐随即也“骨折”了;其余的燃料罐依次获得被粉身碎骨的资格。320度的超级高温以及由爆炸引起的强大的冲击波,让整座小镇成了一堆废墟……

一个小小的烟头,毁灭了一座小镇!如果那工人遵守纪律,他也不会死了,这厂也不会爆炸了,那小镇也不会毁于一旦了……

同学们,你们知道遵守法律的重要性了吧!一定要记住,只有法律在心里了,快乐就能一直伴我们行了。

我们要让快乐永远伴我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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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国家宪法日征文

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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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带我们学习了宪法,通过学习宪法,我了解到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它的作用是维护国家权力;促进经济的发展等。宪法让公民平等;能管理和规范社会的秩序。

我们日常生活,都与宪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网上曝光某人在公交上不给老人让座的视频,网友就对其进行人肉搜索,导致公民的姓名、家庭住址等信息公之于众,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虽然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我们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宪法第三十八条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这把本来指向"不给老年人让座"不良现象的利剑,在不经意间,伸得太远了,其本身演变成了一起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

所以,我在这里倡导同学们:让我们了解宪法,学习宪法。在遇到“麻烦”时会用宪法来保护自己,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阳光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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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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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制度,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我县于12月2日在中心广场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喻孝迦,县人大副主任程国,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侯中华,县政协副主席王庆文参加宣传活动。

今年的宣传日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资源,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重点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活动中,组织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重要法纪法规宣传活动,旨在进一步推动“七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培养全县干部群众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据了解,资源县长期以来,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同时提高全民法律意识素养,促进法治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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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国家公祭日缅怀悼念主题活动

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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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一段段震撼人心的情节,一句句感人肺腑的话语,一个个震惊愤怒的字眼,让人痛哭流涕,愤怒不已,这就是1937年12月日本鬼子侵占南京,展开了六个多星期的南京大屠杀。

“南京大屠杀”这五个血淋淋的打字,应该人人都深深刻在心上。到底死亡了多少平民?这个问题的答案足以让人惊声尖叫。历史上,我国推测死亡于40多万人,而日本却因要逃避责任,而将数字估算低到3000人,日本人还不承认自己犯下的滔天罪行,对我们受伤惨重的中国人并没有表示丝毫歉意,在全世界人民看来,日本是恶魔,而中国就是天使,恶魔终究会被天使至高无上的法力所制服。

在南京大屠杀终,有无数屠城血证在揭露者日本的罪恶,汤正有是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之一,他怀着沉重的心情和愤怒诉说了证言:我被日本鬼子抓到湖边,有二三百人一同站着,鬼子开枪扫射,无数人倒了下去,我被压倒,才没被机中。李秀英奶奶也是幸存者,她怀着七个月的小孩,在地下室躲着,她撞墙自杀,却侥幸活命,日本兵企图强奸她,她反抗,被日本兵划下了三十多处伤痕。像幸存者已没有多少,但他们誓死要揭发日本罪行。这正是一个民族从灾难站起来的见证!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日本只有中国一个省那么大的小国,可以在南京杀掉那么多中国人?为什么人口如此多,土地如此广的国家,会死去那么多同胞?是什么原因?是一个国家的腐败无能,想想当时的慈禧太后在逃难时都要花掉上万两钱来庆祝大寿。是我们国家因此缺乏钱财,人民饥饿难忍,更别说有什么力气来反抗了。想想当时,外国的子弹,大炮威力巨大,光一个大炮就可以炸毁整个村庄。而中国的武器只停留在刀,剑之中,想杀掉一个村庄的人要费多长时间,当然不能够去阻止日本兵了!这都是因为一个国家王朝的辛酸,人民百姓的贫苦。

这难忘的伤痛将永远刻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上,我们中国人永远不能忘记这段国耻,我们的国家要更加强大,人民百姓要团结一致,要更加努力,更加富强,让“东亚病夫”这个帽子永远摘除,让富强的中国傲立于世界东方!

我们要勿忘国耻,发愤图强,让历史的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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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班会

全文共 1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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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班会目的:

1.使学生知道一些简单的安全常识。

2.使学生掌握一些在家遇到火灾,触电,食物中毒,遇到坏人的处理方法辅导。

(二)活动地点: 教室。

(三)教育重点:学习防火,防触电,防中毒,防坏人破坏的生活常识,培养有关防范力。

(四)班会流程:

1、第一组代表表演防火:(一人读情节过程,三人表演)

2、大家认真观察表演后讨论:

(1)发生了什么事 他们是怎么处理的 发生火情应该怎样与消防队取得联系 (打火警119,讲清出事地点详细地址,火势情况)

(2)总结:情景表演向我们介绍了哪些方面知识.还有什么情况可能发生火灾 发生火灾怎么办 怎样防火 打什么电话求救

3,学习防触电知识的情景表演:

(1)第二组代表表演:

(2)大家认真讨论观察表演后讨论:

a.提问:发生了什么事 他们是怎么做的

b.总结:情景表演向我们介绍了哪些方面知识 还有什么情况可能发生触电危险 发生触电应怎么办 怎么防止触电事情发生 出了事打什么电话求救

4,学习防中毒知识的情景表演:

(1)第三组代表表演:

(2)大家认真观察表演后讨论:

a.发生什么事了 他们怎么做的 小英的说法对吗 生吃瓜果不洗干净,容易造成不良后果 应该怎么做?

b.总结:情景表演向我们介绍了哪些方面知识 还有什么情况可能发生食物中毒 发生了食物中毒怎么办 怎么防止中毒 出了事自己处理不了打什么电话求救

5,学习防坏人破坏知识的情景表演:

(1)第四组代表:

(2)大家认真观察表演后讨论:a.刚才发生一件什么事 小红这样做好不好 会发生什么危险 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办 应该怎么做 b.总结:情景表演告诉了我们什么问题 怎么防止此类事情发生 出了事自己处理不了应打什么点火求救

(五)巩固总结1,匪警,火警,急救中心电话各是什么 遇坏人打110,着火打119,急救中心120.

2 遇到火情,危险情况时,要保持镇静,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事项: 防火:不要在易燃物品(棉织物,柴草堆,木板堆,柴油汽油库等)附近玩火,放鞭炮.注意(液化气)灶的合理使用,用完电熨斗,电炉后应立即拔出插头. 防触电:自己不随便摆弄电器,用久的电器设施要注意检查,维修. 防中毒:不吃过期,腐烂食品,有毒的药物(如杀虫剂,鼠药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 防坏人:不轻信陌生人的话.不能随陌生人离家出走,夜晚不独自外出,遇到坏人要记住他的外貌特征,不把贵重,稀有物品暴露外边,平时不带过多的钱。

(六)学生发表本节班会课的感想

(七)班主任总结:

同学们,生命像是一根丝线,一端系着昨天,一端系着明天.站在两端之间,我们才知道:因为生命,我们才会拥有今天,因为今天,我们的生命才得以延续.生活中总有一些突发事件,这些突发事件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自救互救的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今天我们的目的便是培养大家的这种意识和能力,在紧急时刻我们能用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去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我们的生命是宝贵的,也是脆弱的,一次小小的意外就可能吹破生命那张薄弱的纸,一点点烛光可能很微弱,寒风,冷雨会将它随时浇熄,但如若我们将它捧在手心,细心呵护,那一点微弱的烛光就可能照亮整个世界.让我们把心中的温暖献给这美丽的生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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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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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宪法日和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等33个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单位在城南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各单位通过设立法律咨询点,展示法治宣传展板、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等形式,就群众关心的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禁毒、反邪教、妇女权益等相关法律知识向过往群众进行讲解宣传,并针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宪法知识、《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进行重点宣传。不少市民表示,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对于他们了解更多法制知识、提高法律意识非常有帮助。

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展示宣传展板33块,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200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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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国家宪法日手抄报内容

全文共 11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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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决定指出,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步宪法的继承和发展。

决定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法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决定指出,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这一决定。

★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宪法所规定的内容不同于一般的法律,它所规定的都是一个国家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

——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宪法是在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的那个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各种社会力量的对比关系决定并影响着宪法的具体内容。

——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效力和修改程序不同于一般的法律。

★宪法的地位

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宪法的历史

——1949年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法,却为宪法的订立奠定了基础。

——第一部宪法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在对建国前夕由全国政协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

——第二部宪法

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部宪法。

——第三部宪法

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部宪法。

——第四部宪法

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宪法进行了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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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国家宪法日晨读观后感

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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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第二个宪法日到来之际,我们学校举办了“弘扬宪法精神,争做守法公民”主题教育活动,集体晨读宪法,学习宪法知识。

追朔宪法的历史,我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颁布了一个宪法性文件和4部宪法,即1949年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后来又以修正案的方式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4次修改。2001年开始,我国将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为重点的广泛的普法活动。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国家宪法日的设定,有利于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自古以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正所谓没有规定不成方圆,无论是上至国家还是下至个人,都应该有一定的规定来约束行为,否则便会出现肆虐张狂的人,吧国泰民安的国家搅得一团糟。

正因为法律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我们高中生就更应该遵守纪律,不应该以身试法,带来严重的后果。

遵守纪律应以身边的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遵纪守法不是一向夸大的号召,不是一纸空文,而应落实到实际的行动中去,切实从细微的小事做起。

“爱护公物”,“不随地吐痰”,“遵守交通规则”,“做文明市民,不摘花草树木”,“保护地球,爱护环境”这些都不是空空的标语,而是要我们以自己为出发点付出实际努力的。随手捡起地上的一张纸屑,拧紧打开的水龙头,为干渴的鲜花浇一点水,这些都是我们中学生力所能及的事,举手之劳,却可以创造出一个更和谐的世界。

作为祖国明天的栋梁,我们要以此次宪法日为契机,学习宪法及相关法律,做到遵纪守法。遵纪守法是我们高中生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既是珍爱自己,又是关心别人,更是为了一个更加繁荣昌盛的祖国和一个更加和谐美满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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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国家公祭日缅怀悼念主题活动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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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攻占南京,在此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30多万名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和放下武器的中国士兵被血腥屠杀,制造了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惨案乱说南京大屠杀。

我不禁想起过去明朝时期有名的抗倭将领胡宗宪、俞大猷、戚继光,还有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的军师徐渭【徐文长】,他们率领戚家军、俞家军金戈铁马、五战五捷,击杀上万名倭寇,使倭寇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血的代价,令倭寇闻风丧胆,溃不成军。最终使倭寇30年不敢踏入福建一步乱说南京大屠杀。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率领蒙古铁蹄踏遍中欧,被欧洲人形象的誉为“上帝的铁鞭”,创建联通亚欧的庞大的帝国。

为何昔日泱泱大国、华夏儿女竟被小小的日本鬼子欺负到这般地步,一排排绑着双手的中国人被日本鬼子推着、嚷着丢入坑中,看!那个母亲用身体保护孩子,为孩子支撑一片小天地;最下层的老人因为窒息而凝固的那双绝望的双手;年轻的青年直到被推入坑中也没有放弃抵抗……血将河水染成了红色,那哭嚎声、叫骂声,仿佛成为了“人间地狱”。如今的我们是否忘记了那个日子,我曾问过许多人12月13日是什么日子?有人告诉我:“偶像的生日?”“劳动节?”“地球日?”等等,千奇百怪,回答正确的寥寥无几,今天的人们怎么了?那个苦难的日子为什么没人记得?那个《木笛》中的方阵是梦还是现实,那朦胧的红烛却没有警醒我们惨痛的回忆。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少年富则国富,少年穷则国穷,少年乃国之根本,国之栋梁。如今的人们斤斤计较于成绩、分数,却丝毫不关注素质教育,人们的理想已经被考重点大学,有个好工作,娶个好老婆所占据,那还有周恩来的“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气概,哪还有岳飞的还我河山的豪迈?我们是否应该反思一下我们要的是什么?我不是在搞社会批判,只是希望从小培养大胸襟,树立“国家兴亡人人有责”。假如我们每个人都能“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那么哪还有钓鱼岛事件,哪还有领土纷争?那时我们就会成为真正的世界强国,人们为会说汉语为荣,会为自己是中国人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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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影片《黄克功案件》观后感

全文共 1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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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胡耀邦同志诞辰100周年,重大历史题材电影《黄克功案件》于2015年11月20日晚在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全国首播,尽管该电影已于去年宪法日首映,但影片的现实价值及教育意义仍值得我们每个人去细细体会。

该片真实再现了1937年10月,在全面抗战之际,延安发生了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黄克功因逼婚而枪杀女青年案件。凶手黄克功是红军团长战斗功臣,被害者是由太原投奔延安参加革命的16岁女青年刘茜。如何审判黄克功?成立才两个月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不在,重任落到审判长雷经天身上。雷经天曾参加过南昌起义、广州起义、百色起义,与黄克功一同走过长征路。红军法官要审判红军将领,简陋的边区法院从未经历如此大案。毛泽东、贺子珍、张闻天、胡耀邦都不可回避地参与此案。面对国内外的舆论,面对愤怒的学生百姓,面对老红军的请求,雷经天承受各方压力,采用公开审理,民主判决的方法审判此案。在陕北公学的操场上,二千多人参加,胡耀邦作为代表公诉人发言,有12位群众代表发言,黄克功当庭辩论,最后审判庭五人展开了法制、人情、价值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的激烈争辩。在党的法制思想指导下,最终合议庭决定判处黄克功死刑,并立即执行。

1937正值抗战爆发之初,中国共产党也正处在局部执政的特殊背景下,在面临国民党大肆歪曲报道及国际舆论的压力下,党的领导人毫不含糊的选择了尊重法制,尊重民主,破除特权思想、倡导平等观念,执法如山、取信于民。尽管刚刚成立不久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还没有可充分适用的法律,还没有基本的人员配置,但在该案的审理中我们依然可以感受到法制的权威,感受到民主与公平,这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打下了基础,这也对当今我党正在大力推进的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价值。

论资历,黄克功征战无数,履立战功,可谓将才;论人情黄克功与毛泽东、贺子珍、雷经天一起出生入死过。但毛泽东在给雷经天的信中写道: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

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这足以给我们广大党员干部一个警示:党员干部无论对党作出了多大贡献,无论个人历史如何光荣,无论权有多大,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在法律面前没有功劳和人情,只有对与错。只要做了危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事情,就必须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黄克功案件》的教育警示价值与时下的“打虎拍苍蝇”不谋而合,党员干部应当引以为戒,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坚定思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

《黄克功案件》向我们传递的不仅仅是对党员干部的警示价值,该影片也向观众展示了民主、公开审判的一个历史样本。影片把法院立案、挑选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调取证据、公开审理、合议案件、判决、执行各个环节都完整无缺的表现了出来。看似是故事的发展过程再现,实则是在向我们展现出案件审理的程序合法性,尤其是对旁听人员、陪审人员的选择及合议庭合议案件环节描写的尤为仔细,旁听人员和陪审员的选择既考虑到专业性又注重不同阶层民众的参与同时还兼顾当事人权益的保障,合议庭合议案件充分保证审判人员的发言权。这实际是从侧面反应出程序的合法才是权利保障的根基,更进一步的深化了民主法治意识,这也充分展示了党在延安时期就确定的司法理念,这也正是当下司法体制改革的应有之意。

影片中雷经天是一个不得不提的人物,他无疑是一位合格的审判员,忠于党、忠于法律、不畏权贵,秉公执法,实为楷模。作为一个从事法律行业的人都应该以他为榜样,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公平公正的司法理念,敢于坚持真理,敢于伸张正义,这也是每一个从事法律行业的人应当坚守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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