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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二年级的作文经典20篇

星期六,阳光明媚,万里无云,正是放风筝的好时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二年级的作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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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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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而我呢?当然也不例外,瞧!一进门,拉开窗帘,就有一个书橱,里面全是书,但我最喜欢的书只有一本,是《中外名人故事》。

这本书的封面十分有趣,一个小偷抱着孩子,孩子手里拿着面包,面包屑撒了满地,一只小狗咬着小偷的袜子,而且后面还有两个厨师,街边只有两个人,一男一女。看到封面我不禁笑了起来,我一下就喜欢上了这本书。

我心想:“《中外名人故事》就连封面都会都得无我哈哈大笑,那么,里面的内容一定让我很喜欢吧。”想到这儿,我开始踏进了浓浓的书香里。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不认识的地名、人,也知道了许多名人的经历。比如:文学才女冰心。冰心奶奶像我们这么大的时候,就开始读了《三国演义》、《水浒传》了,她爱读书简直到了痴迷的程度,一天到晚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头也不梳,脸也不洗。

《中外名人故事》你是钥匙,能打开智慧之门。你是明灯,能打开黑夜之门。你更是良药,可以医治愚昧之症。你现在知道我我什么喜欢这本书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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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描写我喜欢的春天二年级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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眨眼间,春天,就过了一大半了。灵湖公园里枝繁叶茂,一条条小径上绿树成荫。桃树结出了一个个小小的绿绿的桃子,杨梅树也结了一个又一个弹珠般的小杨梅。 In the blink of an eye, in the spring, more than half of it passed.Linghu Park is leafy and lush, with green trees on the path.The peach trees set out small green peaches, and the bayberry trees also ended with small bayberry one after another.

下午,我骑自行车慢悠悠地在灵湖这边欣赏风景,旁边是几个清澈的小水塘。我张开手指,清凉的水从我撒开的指间流过。我抹了抹脸,开始上路了。我走过一段高低不平的石板路,来到一块绿地。那是个足有一个操场大的草坪,绿油油的小草让人觉得喜欢极了,这景色一看就让人流连忘返,我当然也不例外。我在草地上一会儿滚来滚去,一会儿捉弄起飞到地上的甲虫,一会儿躺在地上,看着美丽的白云……突然之间,我感觉手痒痒的,伸手一抓,是那一片片的小叶子。真舒服,我的手被刺得痒痒的,但不觉得疼。

我忽然想起,我还要赶路呢!我只好丢下它们,走了。忽然之间,我发现我的四周都飘满了“雪花”,我顾不上看看旁边的柳树,伸手就往嘴里塞,“呸呸呸……这是什么鬼东西?”,我叫道。我伸手抓了一朵雪花,定神一看,原来是柳树的种子,柳絮呀。我觉得它软绵绵的,握在手里暖暖的。

我继续前行,突然,我发现了一棵结了果的树,那果子摸起来就像一小块石头,硬硬的,还有几个不太尖的小角,我咬了一口,顿时觉得舌头麻麻的,我带着疑惑把它吐了,我觉得它也许是颗没有成熟的杨梅吧。我又往前走去,无意中又发现了一株果树,我摸着那绿绿的毛茸茸的果实,断定那是一株桃树,想着也许有桃子吃,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春天在我们的手里,春天在我们的耳朵里,春天在我们的鼻子里,春天在我们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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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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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很贴切的总结了这本——《一条狗的使命》。

这本书是由W。布鲁斯。卡梅隆写的,以一只狗的视角写了它四生四世的轮回,都说“人的一生会养许多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个主人”。“狗是人的伙伴,人是狗的一辈子”。这只叫“贝利”的狗为了重回主人“伊森”身边,经历了艰难的轮回。而书名叫《一条狗的使命》,它的使命就是陪伴主人。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在无声间带给了他们快乐与温暖,使他们不再孤独。

书中的第二世,短暂却很好地诠释使命。作为一只名叫“爱莉”的警犬,每一次都帮训导员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却又是如此之聪明,从一张照片中,能很好地分析出主人的情感,而在第二天,为了救主人而英勇牺牲。狗有时又能完成一些人类很难完成的事情。无论你对它好坏,只要给它一个家,它能一直跟着你。

四次轮回看似充斥着虚幻的色彩,却又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书的结尾,贝利说的一句话“活在当下”,其实,我们谁也无法预知下一秒将会发生些什么,“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而我们就在福祸的不断交替中生活。

所以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感悟是:不要沉溺于过去,也不要幻想未来,不要去考虑生活的得与失,活在当下,享受此刻便好,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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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看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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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非常喜欢的女孩,在我没上幼儿园之前,爸爸,妈妈晚上经常给我讲故事,我就习以为常了,晚上我没听故事,就睡不着。可是爸爸妈妈工作太劳累,不想讲,我就缠着他们,他们禁不住,就把我送进了幼儿园。自从我上了幼儿园,认识的字多了,就自已找书看,不用再麻烦爸爸妈妈了。看书既让我快乐,又让我头疼

我每天若都看书,可我就那么几本书,一下就看完了,我让爸爸买,他不买,我向别人借,可她们太小气,死也不肯借。我就只好缠着爸爸,每天都要在他的面利嚷嚷几句。爸爸禁不住我的软磨硬泡,就在邻居家夏儿家借了十几本书。这些书我都喜欢看,有时,为了看书,弄得我废寝忘食,爸爸就说:“早知道就不借书给你看了。”“哼!那几天我没书看,我觉得好无聊,简直是度日如年,这次就当补偿我了。”,“唉,这孩子……”爸爸无奈地摇了摇头,转身走了。为了弄书给我看,我常常头疼。

还有一次,妈妈在家里炆排骨,我正在认真地看书,这时,妈妈接了一个电话,就对我说:“静儿,妈妈有事出去一下,厨房里炆了排骨,到了5:15分就把插头拨了。”“嗯”。我答道,可我的目光还在看书上。长针指到了15分了,我不知道,还在看书。等长针指到了30,妈妈回来了,问:“静儿,插头拨了吗?”“插头……”我的脑海里闪过一道闪电,我惊呆了。妈妈见我这副模样,就明白坏事了,赶紧把插头拨了。她打开锅盖,拿着筷子夹了一块肉,只见,肉就像水豆腐一杵,不着力,往下掉。妈妈生气了,对着我叼吼:“你真是的,十几元钱一斤的排骨就变了‘粥’了。”可是我把妈妈的话当做了耳旁风,继续看我的“宝贝”书了,不过,读书也给我带来了好处。

在上一年级的时候,我和我的小伙伴经常一起玩。有一次,我们讲故事,开始时我不知道讲哪篇。后来,我想到我以前看过一篇文章叫《三只小猎,非常有趣,我讲给了我的小伙伴听,她们都乐坏了。她们还让我讲,说是很好听,我高兴极了。回忆着以前从书上看到的故事讲给了她们听。我被她们称为“故事大王”,我的心里像吃蜂蜜那般甜。

读书真好!我喜欢读书,读书既让我快乐,又能让我获得知识。我之所以这么聪明,是因为我喜欢读书。记住: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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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300字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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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列宁说过:“书籍是巨大的力量”不知从何起,我与书便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我看到的众多书籍中我最喜欢《狼王梦》。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四匹公狼,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什么都不顾,千方百计,竭尽全力地培养自己的孩子,虽然美好的希望一次次变成残酷的失望,三匹小公狼一只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把希望留在自己儿女的下一代。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所感动。

当我读到紫岚与金雕搏斗时,我的眼眶湿了,母狼紫岚用自己残缺的生命来换取自己的儿女和第三代的幸福,我想这就是母爱吧!

读着《狼王梦》,我不禁想起了一个故事。在汶川5.12大地震中,搜救队员发现了一位穿着红衣的母亲,他躬着身子跪在残垣断壁间,头上、背上都堆满了砖头她的双手却紧紧地将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抱在怀里。这位母亲已经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体僵硬了,但手里一直紧紧握着一部手机,只见:“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这是她留给孩子的!这是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呀!

搜救队员把婴儿抱了过来,另一位搜救队员想把那位母亲的身体放平,可是,那僵硬的尸体已成了舍己救子的誓言,那躬着身子跪在地上的姿势已成了永恒的雕塑。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我都会回忆许久。回忆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有些酸,有些苦。

[300字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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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套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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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里有四个架,一个在书房,一个在大厅,一个在楼梯旁,还有一个在我屋里。

但不管是哪个屋子,哪个书架,甚至是哪个书架的格子里,我始终最喜欢的一套书都是——《恐怖的世界地理》。

我很喜欢这套《恐怖的世界地理》。因为它很搞笑,每几页都会布置一个笑话,但它们并不是毫无意义。这些笑话都是专业的地理用词编成的,让你不仅可以快速地记住地理词汇,还可以让你在很闷或很烦恼的情况下也能读的津津有味。不仅仅是这样,它的每段文字间还都配了清晰的插图,用清楚、严谨的语言来表达,让你一读就懂。

这一套书是上个学期妈妈当做一个惊喜送给我的。当时,我一看到这套书就惊喜万分,立刻把它抱上了楼去。接着,就把其中的一本书,匆匆忙忙地抽出来,迫不及待地就读了起来。我刚读了一个开头,立刻决定把它放到我的书包里,我要利用每天在校车上的时间去读。因为我每天坐校车来回需要一个小时,以前我都是发呆来打发时间,这一套书改变了我在校车上的时光。

我这套书已经在读第三遍了。记得,我们的课本上有一篇课文——《煮书》,就是说要把书读熟读透。我想我还会继续读这套书的,甚至还要读第四、五、六、七、八次,将来我也要当一名地理学家。

我要多读书,因为“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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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春天来了二年级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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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姑娘就这样一直不停地呼唤着她的孩子们。 Spring girls keep calling her children like this.

冬去春来,转眼间,温暖的春天又来到了我们身边,大地上都万物复苏,柳绿花红。

听!小鸟正停在随风摇曳的柳树枝上唱着一首欢快的歌呢!柳树旁的小溪正叮叮咚咚地在为小鸟伴奏呢!而柳树在歌声中翩翩起舞,路人听见了,心情都变得愉快起来。

看!路边的小草正一个劲儿地往上钻,似乎迫不及待地想看看这个世界。瞧!一旁的桃花树正在晒太阳呢!树上的桃花摆着各种姿态!有的桃花站最外面,想把美景看个遍;有的桃花一动不动,像是在思考问题;还有的桃花宝宝躲在叶子下面,像个害羞的小姑娘。

闻到了吗?走在林间的小路上,微风吹过一股淡淡的清香,扑鼻而来。眼前是一大片雪白雪白的梨花,中间是一个池塘,鱼儿在水中欢乐地玩耍,还不时地跳出水面,溅起一阵水花,把梨花的衣服都弄湿了。这时,温暖的太阳从稀稀落落的树叶中穿进来,照在梨花上,水珠在阳光的照射下变得晶莹剔透。

春姑娘把大地打扮地多姿多彩,让笑声充满了整个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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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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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题记

我最喜欢的书是《熊猫回家的路》,它是根据迪斯尼电影小说写成的一本书。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它主要将了主人公失去双亲的芦娃子遇到了迷失方向的小熊猫胖胖,而,、村里的专家认为,一只大熊猫只能抚养一只小熊猫,坚决要把小熊猫带走。芦娃子只好偷偷的抚养胖胖,还教会了它觅食、爬树、吃竹子……历经千辛万苦把小熊猫送回熊猫妈妈怀抱了的故事。它使我看到了熊猫胖胖那奄奄不息的生命奇迹,和芦娃子与动物之间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情意,往往使我看得如醉如痴,芦娃子和胖胖的那些悲欢离合的情节,在作者的笔下更是让我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可爱的熊猫胖胖玩耍的情景,也看到了芦娃子、胖胖的两个可怜的孤儿相依为命的情节,总是使我泪水总在眼眶中打转儿……

我有个习惯——一但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的将它看完,刚买这本的时候也一样,为了尽快的看完,我早早的起床起来看,上学下课时也看,吃饭时还看……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了,你可能会想这就完了,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可我还是一看再看,甚至现在都快会背了,因为他实在太好了。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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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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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四(9)中队的靳浩冉同学,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我最喜欢的一本——《成语故事》。

这本书有十几个乃至几十个成语的故事和意思,可以让你快速读懂每个成语的意思。并且让你可以把这个成语的出处、意思和这个成语的故事等简单地讲给别人听。它还可以在你不懂成语的意思时帮助你,让你更快的了解成语。

其中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杀鸡取卵”这个故事。从前有个叫阿三的人,他家有一只母鸡。每天中午,这只母鸡都会准时下一个大个儿的蛋。他用这些鸡蛋来换大米,够他全家吃,日子过得很好的。 一天,阿三的妻子跟他嘀咕:“你说这鸡要是一天能下两个蛋多好啊,我们家的大米就会多出一倍呢。这母鸡每天都能下一个蛋,肚子里一定存了不少蛋吧。”阿三点点头:“那当然!” 妻子又说:“它一天只下一个蛋,也太慢了吧。不如我们一下子把鸡蛋全拿出来,就发大财了。” 阿三想了想说:“对啊,我怎么没想到这个呢?还是你聪明,我现在就把鸡蛋全取出来。哈哈,咱们就能过上更好的日子了。” 他说着就捉来母鸡,很快把母鸡的肚子打开了。母鸡肚子里没有鸡蛋。阿三和妻子都傻了眼,后悔也来不及了。再也,没有母鸡下蛋换米了,他们俩对着母鸡大哭起来。 没过几天,阿三家的米缸就见了底,他们只能回忆以前的美好日子了。

这本书可以帮你快速读成语、学成语、讲成语。希望你把这本书推荐给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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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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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房,称得上是一家小书店了。书柜里摆满了书,有查理九世,有作文辅导书,还有生命科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安徒生童话了。

安徒生童话是一本好书。书里不仅讲了一个个故事,而且每个美妙的故事背后总是隐藏着各种各样的道理。有一次,我因为饭前吃了很多好吃的零食,吃饭时吃了一半都不到,就不吃了。剩下的爸爸妈妈帮我倒掉了。我感觉很自然。

第二天,我读了安徒生童话里——踩着面包走的女孩这个动听的故事。故事告诉了我们要珍惜每一粒粮食,牢记“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句千古名言。我顿时脸红了起来,像熟透了的番茄似的。羞愧地想:我真不应该把饭倒光光呀,糟蹋农民伯伯辛勤劳动的果实。今天起,我便不再乱吃零食,珍惜每一碗香喷喷的米饭。

从那以后,我便渐渐地养成了珍惜粮食的好习惯。是安徒生童话这本书让我改变得,记忆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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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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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是营养的面包。”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我觉得书就是我营养的面包。当我一看起书来,我就忘了吃、忘了睡。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本书就是《楚汉英雄传》。

《楚汉英雄传》是我的第一本有关历史的书。里面讲的是项羽和刘邦怎样争夺天下的事。在这本书里项羽是个很残暴的人,有时生气就拿老百姓出气,就把有些老百姓杀掉。

我当时真是恨不得把项羽杀掉。刘邦呢?他是一个对老百姓很好的人,就在争夺城池的时候也不让士兵杀老百姓。我可是希望刘邦快点把项羽打败。这书是勾起我对历史感兴趣的第一本书,后来借的都是有关历史的书籍。

《楚汉英雄传》让我对中国古代历史有了浓厚的兴趣与好奇,让我对古代文化的博大精深感到无限的向往。

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也是哺育我们灵魂的食物。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还让我写作得到了有效的提高。所以,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我相信,书会让你走进另一个世界,书会给你带来无穷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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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二年级英语作文:我喜欢音乐ILikeMusic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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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ike to hear music, music helps me get out of annoyance. Before I go to bed, I always need to listen to soft music, so that I can sleep soon. When I am in bad mood, I will listen to hard music, I will rock my head and then sing with the song. Listening to music is good way to relax myself, I plan to buy a guitar and learn music.

喜欢音乐,音乐帮助我摆脱烦恼。在我睡觉前,我总是需要听轻音乐,这样我就能很快入睡。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会听重音乐,摇摆着头,跟着节奏唱歌。听音乐是一种很好的自我放松的方式,我打算买一把吉他,学习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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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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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义的才是真正的好书。我最喜欢的一本好书是《鲁滨孙漂流记》。

这本书介绍的是主人公鲁滨孙在一次乘船时遇到了可怕的风暴,船上只有他一人幸存下来,他就靠着岛上的资源、大船上仅剩的物资生存了28年!

其中,他还经历了许多的危险:有一天,他住的洞穴发生了地震;还有一天,他看见了许多野人在岛上开“人肉宴”……但他毫不惧怕这些困难,永远充满希望地努力地活着。后来,他拥有了第一位“仆人”星期五。正是因为星期五,最后他才成功从岛上脱险。

其实这本书出自一个真实事件:一位苏格兰水手在海上叛变,被抛弃到了一个荒岛上。在这个荒岛上,他独自生活了5年,最后获救。读这本书之前,我从来没想过,世界上竟有生存能力这么高的人。

贝尔·格里尔斯说:“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这也正是我喜欢鲁滨逊最重要的理由。他能在这样的环境中还保持微笑,这种精神令我十分佩服。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要像书的主人公鲁滨孙一样拥有微笑着面对困难的勇气。这就是我从这本好书中领悟到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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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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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体会到童话的神奇魅力,使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

我的房间里有许多我喜欢看的书,有《小故事大道理》,有《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少儿十万个为什么》,有《一千零一夜》,还有《格林童话》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叫《101个经典童话》。这本书里有很多有趣的童话故事。

我最喜欢金乌鸦这个童话。这个故事讲了一个穷人家的小女孩,金乌鸦吃了她家的米,金乌鸦说:“我会用东西赔偿。”最后,金乌鸦让她在大、中、小三个盒子中任选一个;那个小女孩说:“你只吃了我家一点点米,我就挑个小盒子就够了。”结果,里面是一百颗宝石,从此,她家过上了幸福、富有的生活。而另一个贪心的女孩,金乌鸦只吃了她家一点点米,她马上要金乌鸦拿出许多珠宝赔给她。选盒子时,她一口咬定要大的。结果,里面是条大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脚踏实地,不要狂妄着别人的施舍,贪得无厌没有好下场,对每一件事情要谦虚面对。

读了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我们不应该像童话里那些好吃懒做的人学习,应该向勤劳肯吃苦的人学习。我们在学习上也是一样,只要不怕苦,肯动脑筋,靠自己的智慧去创造财富,生命才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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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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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黄的午后,走进飘满着香的书房,从书架上轻轻取下一本《中华上下五千年》,来回味、回忆一下遥远的古代,领会古代的英雄情结与战火销烟。

《中华上下五千年》是一本十分有益的书,“廉颇的负荆请罪”让我体会到了蔺相如的宽容大度与廉颇的知错就改的优良品质。“张骞通西域”写出了张骞不怕吃苦、一心为国的精神品质,十分可嘉,值得我们向他学习报效祖国的思想。但是总有一些不合拍的人物在其中,秦桧就是其中的代表。他贪生怕死,恬不知耻的向外夷求和,杀害了精忠报国的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让天下之人何以理解呀!?而岳飞这一死为人们留下了对秦桧的诸多怨恨。在沈阳亭中的对联有“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

现在天下太平,世界安宁,却不时有纷争与战乱。而古代又有许多名君给人以醒悟,也有许多暴君、昏君使国家灭亡。名君有唐太宗李世民,而暴君则有商纣王、秦始皇、秦二世等。商纣王因施行暴政,而受百姓唾弃,无休止的酷刑,更使大臣与百姓叫苦连天,最后还将比干挖心处死;秦始皇天资聪颖,统一六国之后虽做了诸多贡献,但是他征发大量农民修筑长城,使得人们怨声载道。死后,他的小儿子胡亥与赵高串通一气,秦二世登位。后又遣人在骊山修建秦始皇陵墓,又叫人修建阿房宫,后因暴政才被推翻。

在漫游过这茫茫五千年后,细细的回忆一下,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就有着像古人一样的精神与品质,不过却少有人像暴君那样凶残。不过,古人的缺点与不足已经得以改正,而古人的美好品质却被我们学习、传承与歌颂。同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都具有与古人同样的品质,宽容大度、知错就改,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具有的;诚实守信、一心为国,难到我们都该置之身外吗?当然不是。不仅仅如此,还有忍辱负重的司马迁,刻苦学习的杨时都应该是我们的榜样。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品质,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传统文明。而相继传承了五千年的文明转轮就在我们手中,等待我们去发扬、去光大、去让世人皆知!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呀!是你给了我人生的启迪,是你给了我引以为戒与努力学习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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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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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枝红玫瑰,沁人心脾;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的书是《动物农场》。《动物农场》这本书还对我自己的阅读起到了带领的作用。记得那个时候……

我在一个休业式的早晨,我们正听着老师慢慢地介绍着假期里要看的书,听到《动物农场》这个书名时,我脑子里的问题一下子就来了:为什么这本书叫“动物农场”呢?这又不是动物开的农场。

带着这一问题,我从放假的第一天起,就在网上买了书,等待着书的到来……

果然,书三天后就到了,我兴奋地翻开了那本书,里面主要讲的是动物占领农场的故事。里面不仅文字内容丰富,而且少量的图片也生动有趣。以前我是十分不爱看书的,可是通过这一本书,我改变了许多:一旦我遇到好书,我就很想看完。一本书一天读个五、六遍也是正常的事情。

总之,就一句话——只要有时间我就看!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让我们领略到书的真谛,让你的灵魂更加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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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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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认为小说没什么好看的,但是最近新出了一本小说《神印王座》后,我才知道小说有多么好看。

这本讲人和魔数十年的斗争,然而一个人打破这场战争,那人就是——龙皓晨,龙皓晨不畏困难从10岁就开始修炼。最后与魔族皇者展开战斗。读到了这里我仿佛看到了龙皓晨手摘日月星辰与魔族皇者展开战斗。

龙皓晨和魔族皇者战斗了两天两夜,他击退了魔族皇者,但自己也为此死去了。读完了这本书,我产生了疑问,龙皓晨是胜利者还是失败者?他成功鸡腿魔族皇者,他是胜利者。但又想一想,带着伤,又死了,也确实算不上是胜利者。“胜利”一词在这本书中意义非凡,带着这样的疑问。我又重新读了一遍《神印王座》。

这一次,我是和龙皓晨一起去对抗魔族皇者的。面对着疼痛、死亡、魔龙,我抑制不住内心的恐惧,多次向困难妥协了。可是,龙皓晨始终没有向魔族皇者妥协。它勇敢的坚持着,最后凭借着自己坚强的意志战胜了魔族,保卫了人类的家园。在通往理想的道路上,龙皓晨追求过,也奋斗过,怎能说他是失败者?他不但胜利了,还是大英雄。

龙皓晨让我懂得,人的身体是脆弱的,但人的精神却硬过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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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描写我喜欢的春天二年级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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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到来了,春天的花儿开了,小河的冰融化了,春姑娘带来了一切变化。春天不但温暖,而且还有数不胜数的多彩景物,等着你去观察呢! Spring is here, the flowers in spring are blooming, the ice of the river melts, and the spring girl brings all changes.Not only is spring warm, but there are also countless colorful scenes, waiting for you to observe!

春天万物复苏,那小河边的垂柳如一个姑娘有着绿色的长头发。头发上长着绿色的新叶,站在那垂柳下,真是不由自主地用贺知章的诗句“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来形容。还有那旁边,粉白的杏花,雪白的梨花,它们好像正在争先恐后地绽放,芬芳扑鼻。特别是梨花吸引了不少游客,它们是那么洁白、素雅。还有许多的小蜜蜂、蝴蝶来这里采蜜,它们你挤我,我挤你,谁也不让谁。

看完了这些花树,就到了小桥上,站在小桥上,看着那清澈见底的小河,像一面镜子,有的像一块无瑕的翡翠,有的可以看见河底的沙石。还可以看见小河里的小鱼、小虾,它们在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再看一看那小燕子,正为自己的宝宝做房子呢!

看完了小河,就到了田野,田野里也发生了许多变化,有小麦、野花等等,还有许多农民伯伯在那播种.种子,同时也种下了希望。

春天的雨,有的像牛毛,有的像绣花针,细雨蒙蒙,像千万条细线一样从天上扯下来。这时雨中的竹笋都长成了竹子,雨后,就可以看见小草从地里探出头来,还有四处的野花多了起来:大的、小的、五彩缤纷,可美丽了。

这就是美丽而富有生机的春天,是上天给我们的礼物,我爱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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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春天来了二年级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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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到了,春姑娘又来到南方,给大地送上各种各样的礼物。暖和的太阳出来了,小河的冰化成水,缓缓地流着。花儿开了,小草慢慢地长出来,就像大地长出绿色的头发,树木也抽出新的枝条。 Spring is here, spring girls come to the south again to give the earth a variety of gifts.The warm sun came out, and the ice of the river turned into water and flowed slowly.When the flowers bloom, the grass grows slowly, just like green hair growing on the earth, and the trees also draw new branches.

动物们睡醒了,说:“春天又来了,这个假期过得真快呀!”蛇慢慢地爬来爬去,呼吸着新鲜空气。兔子蹦蹦跳跳,看见蛇在呼吸新鲜空气,关切地说:“蛇大哥,别顾着呼吸新鲜空气,还要上班呢!”蛇说:“知道了,知道了。”

鸟儿飞呀飞,飞到南方来,看见到处山清水秀,自言自语地说:“这一年的春天比以前更美了,就像绿色的海洋。真要谢谢温暖的春天!”

不一会儿,风儿来了,春姑娘撒下消毒粉,一下子,细菌全没了。风儿吹向人们,每个人都精神抖擞,大家都高兴地说:“这个春天一定不会有非典。”

春天真好,我爱夏天、秋天和冬天,更爱美丽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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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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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架上有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我暑假读过的美国女作家苏珊柯林斯的代表作《饥饿游戏》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女主角凯特尼斯在逆境中不断抗争,在磨难面前无所畏惧、坚韧不拔的精神。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故事围绕着一个虚拟的一百多年后的美国大陆展开。此时的美国面目全非,一场战争过后,他们引以自豪的民主制度荡然无存,统一的美利坚合众国分裂成了13个区域,新的政权帕纳姆在首都掌控大权,其他的区域负责为首都制造产品。每三年,每个区域都要向首都输送一男一女两名少年,前往首都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档电视节目,是新政权为了威慑每个区域接受统治不再反抗而开展的真人秀节目,节目规则非常残忍,选手之间相互厮杀,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竞技场。住在12区的16岁少女凯特尼斯代替妹妹参加了“饥饿游戏”比赛,在比赛中她不是体力最强最有胜算的一个,但是她懂得观察,运用环境和自己的优势,在比赛中与同伴一起战胜了猜忌与怀疑,共同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赢得了比赛逃出了竞技场。凯特尼斯与同伴的胜利为其他13个区推翻帕纳姆政权的独裁统治带来了希望,他们联合起来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解放了人民。

苏珊柯林斯虽然是一名女作家,但对书中竞技场、革命场面的描写,能让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到剑拔弩张的紧张感和热血的气氛,颇有几分男性的大气。而苏珊柯林斯对书中女主角凯尼斯感情及内心挣扎、抗争、痛苦的描写又很细腻,又体现着女作家特有的细致。

《饥饿游戏》每读一遍,体会多一层。推荐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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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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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就像一块肥沃的土地,里面埋藏着许多知识的宝藏,读的书越多,挖到的宝藏就越多。在读书的日子里,我读了XXX理深刻的书,书的名字叫做《木偶奇遇记》,这本书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从前有一个老木匠叫做杰佩托,他家里非常穷,有时候还吃不饱,穿不暖。有一次,他用一块木头做了一个木偶,这个木偶做出来就会说话,而且还叫他爸爸。这个木偶大大的眼睛里闪烁着渴望的光芒,尖尖的鼻子,樱桃似的小嘴巴。老木匠很高兴,便给他取名叫匹诺曹,并把自己的一些衣服卖了,供匹诺曹读书,可他很淘气,在上学的路上,他遇到了两个骗子,这两个骗子为了骗取钱财,让匹诺曹把他的东西卖了,然后想方设法用绳子把他吊死在树上但是他被一位小仙女救了。他的一个好朋友要和匹诺曹去娱乐国,匹诺曹禁不住诱惑,便答应了。可是,他们去了娱乐国,让大家意想不到的是,他们被变成了驴拉到市场上去卖,他被买到了一个马戏团里,每天吃尽苦头,但终究还是被变了回去。匹诺曹很想成为一个好孩子,虽常常被一些困难打垮,可是他不气馁,于是经历了许多艰难险阻之后,终于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小作者用这样动人的笔调描写了人物的言行举止,引领我走进这本书中,让我身临其境,让我了解了匹诺曹的叛逆、淘气、滑稽。通过这本书中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孩子要诚实,不要淘气,要爱学习,要孝敬父母,乖乖听从父母的话,不可以随意相信陌生人的话,这样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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