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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你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精品20篇】

《乌合之众》是解析群体心理的经典名著,虽然是一部学术性著作,但语言生动流畅,分析鞭辟入里,入木三分。以下是小编精心准备的推荐你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大家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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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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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人们的生活处处离不开书。

就说我吧,我特别爱看书,每天睡觉前一定要看一会儿书,不然我就睡不着。说到我最爱、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当然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魔法石》了,它也是哈利波特的第一部。为什么我会喜欢看哈利波特这种书呢?也是出自我的兴趣。我喜欢神奇、科幻,能让人有异想天开的感觉的东西,而哈利波特却完全包含了这些特点,而且内容丰富、情节动人,让我一下子爱上了这本书。

主角哈利是一个孤儿,自幼失去了父母,由姨夫姨妈带着。虽然他活了下来,但受尽苦难和家人的排挤,是一个倒霉、令人嫌弃的孩子。但幸运之神也眷顾着他,让他进入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一个充满魔法的世界,让人的心情起起落落,这也是这本书的迷人的特点之一。哈利进入学校就交了许多朋友,一起学魔法,面对生生死死的选择,对抗强大的敌人,让他不感到孤单。书中有许多现实中没有的,令人想也想不到的事物和魔法,都能让人深深入迷,无法自拔。

我慢慢看着这本书,心情一下子高涨,一下子低落,看到许多奇特的东西,脑子里就会浮现出许许多多的画面。我仿佛也跟着哈利波特一起骑着魔法扫把,跟着朋友们一起举行魁地奇比赛;我也有一根魔法棒,用神奇的魔法变化着任何事物;我甚至想到我和朋友们一起互相帮助,对抗强大的敌人,和哈利成了知心朋友。这本书,不!这本神奇的书让我想象力大增,还让我体会了哈利的那种生活。

看完这本书,深吸一口气平缓一下,还在回味那些紧张激动的情节,让我难以忘记。我爱这本书,爱它给我那种行走在魔法世界,和朋友经历各种生死的感觉;爱它那个让我身入其境的感觉;爱它给我的世界观又打开了一道门。那闪电刀疤和闪闪发光的红宝石仿佛又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又看见了我、哈利一起和朋友们又开始冒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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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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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这两句经典的读书名言都出自前苏联的著名作家——高尔基。高尔基为什么能成为作家,因为他会从一本书中找到自己想要找到的。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城南旧事》。

这本书主要讲了,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的女儿被扔到城墙底下,生死不明,英子对他十分同情。英子知道了自己的好朋友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后,又发现妞儿的脖子后面也有一块胎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可没过多久,她们母女俩就被火车压死了。英子为此伤心了好一段时间。在英子家门前,有一片无人管理的荒地,她在那里又认识了一个为了供弟弟上学,而不得不去偷东西的年轻人。当时英子还不知道“偷”是什么意思,便答应了他不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不久,英子又在这里捡到了一尊小铜佛,被警察局暗探发现,糊里糊涂地带着警察把那个年轻人抓走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书中把那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描写的淋漓尽致,我最喜欢的一点是,它不刻意表达什么,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说它自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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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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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热爱吧---这是知识的泉源!”;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许许多多高尚的人谈话”。我读书我快乐,我读书我幸福!今天,我为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那就是曹文轩的《草房子》。

曹文轩是当代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其著名的代表作有长篇小说《山羊不吃天堂草》、《草房子》、《红瓦黑瓦》、《根鸟》、《细米》等。在这些作品中,我还是比较喜欢他的《 草房子》。

《 草房子》这部长篇小说,主要讲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通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故事。

在这本书中,我特别喜欢那个喜欢追梦的小男孩桑桑。他顽皮可爱,为了让自己养的鸽子有个像样的家,就把家里用的碗柜改制成了一个高级鸽舍;他感想敢干,看到渔船上的人用网捕鱼,就把家里的蚊帐剪开做成一张渔网捕鱼;他善良勇敢,在同学受到坏孩子欺负时敢于挺身而出。当然在他身上也有一些缺点:为了表现自己与从不同, “大热天穿着棉衣棉裤在校园里奔跑……”,被人称为“脑残”;为了耍弄小聪明,放学路上掀翻别人停在路边的自行车,并用脚乱踹,结果招来别人一顿痛打……

我喜欢《草房子》,是因为它真实地描写了那个特殊年代痛苦并快乐着的校园生活。正如作者所说:“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痛苦,重要的是面对挫折的勇敢与坦然。”

我喜欢《草房子》,是它让我想明白了父爱的伟大、同学之情的珍贵、校园生活的美好!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有一个多彩的《草房子》,那就是我们金色的童年!这就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好书《草房子》,你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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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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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小学五年来我读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了。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独特女孩——安妮的成长故事,安妮,一个十一岁的孤儿,一头红发,满脸雀斑,整天耽于幻想,嘴巴喋喋不休。安妮的内心充满阳光,她对生活和大自然中的一切始终保持一颗热爱与感激之心。她拥有两种极其宝贵的财富:一是对生活的景气干,二是乐观丰富的想象力。对于安妮来说,每一天都是新的开始,每一天都有新的期望,生活在她的想象和努力中变得丰富多彩,她给绿山墙农舍和整个亚芬里村庄带来无尽的欢乐和朝阳般的气息。

这本书中安妮活泼可爱,她一生经历了许多坎坷,但她毫不惧怕,乐观地面对困难,从不退缩。她的想象力丰富的惊人,时不时就跌入幻想的世界中:她幻想自己有一头漂亮的黑头发;幻想自己穿着白纱衣,衣服上有渴望的泡泡袖;幻想自己是一个勇士,正在经历探险;幻想大自然有水神、树神,甚至有鬼……她还不断地闯祸曾对嘲笑她长着红头发的林德太太发脾气,用石板教训了讽刺她的男同学吉尔伯特,在一次茶会中误把知心朋友戴安娜灌醉,因为争强好胜从房顶上摔下来,为了漂亮错把头发染成绿色……她的故事让人忍俊不禁,却又不得不对她另眼相看。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充满朝气,充满正能量,能使人学到许多东西,比如在安妮身上就能学到很多:热爱生活、勇于担当、知错就改……

《绿山墙的安妮》就是这样一本书,他俘获了无数孩子和大人的心,相信每个人都能从安妮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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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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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勒·凡尔纳”这个名字,六年级的同学们应该都不陌生,这个著名科幻小说家,带我们走入一个又一个奇幻之旅。其中,《地心游记》是我最喜爱的一本

“地心游记”,顾名思义就是去地心探险。这几乎是一件闻所未闻的事情:脾气暴躁、对科学痴迷的黎登布洛克教授带了热爱科学、循规蹈矩的侄子阿克赛和沉静、稳健而又充满热情的向导汉斯,按照前人的指引,从一个火山口下降,历经缺水、迷路、暴风雨等艰难险阻,最终受火山熔岩的冲击,又从另一个火山口回到了地面。

环环相扣的紧凑情节、种种奇观让爱科学爱探险的我跟着主人公同喜同悲。合拢书,那些情景还在我脑海里像电影般一幕幕上映

一颗永不泯灭的好奇心加上寻求未知世界的信心,会让你看见一些你从未看到过的情景,发现一些你从未找到过的真理,创造一些你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东西。我被凡尔纳虚构的这个世界深深吸引了。我想:若我处处留心身边的事物,在书本中汲取知识,敢于探索,那么,我是否也会有像他们一样有趣、神秘、新奇的经历呢?我是不是可以在一条河流中追溯远古的影子,在司空见惯的东西中找到未来的能源?

一本书就是一个导师,它把我带到一个我向往的世界,它引领我规划着自己的人生路。书在我心中,路在我脚下。

《地心游记》,这样精彩的情节,这样鲜明的人物难道不足以吸引你吗?读者们,赶快看起来吧,它会带你们飞到你们从未到过的地方,带给你不一样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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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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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很多,有哈利。波特,迪士尼公主故事,纳尼亚传奇……而我最喜欢的书是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

笑猫日记的主人公是笑猫,他会很多种笑:微笑,狂笑,冷笑,大笑,狞笑,嘲笑,苦笑,连最难的皮笑肉不笑他也会。他还能听懂人话,真是一只与众不同的猫。这只会思想的猫,娶了一只虎皮猫,虎皮猫生了四个孩子。老大叫胖头,胖头胖脑。老二叫二丫,非常美丽。老三叫三宝,长的很可爱。老四叫小可怜,非常虚弱。在四个孩子当中,孩子中三宝继承了他爸爸的笑容,二丫头长得像极了她的妈妈,身上也有一身虎的斑纹,眼看快到春天了,可突如其来的这最后一场暴风雪,把小可怜冻死了,他们一家都非常悲伤……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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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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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多少事,渔唱起三更”,千古兴亡,数风流人物,还看《中国皇帝全传》。

《中国皇帝全传》是我今年暑假去杭州参加法比赛时买回来的。因为太喜欢,所以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读完了。这本书里面有雄才大略,统一六国的秦始皇嬴政;有“三尺长剑打天下,约法三章”的汉高祖刘邦;还有创造了“贞观之治”的唐太宗李世民……当然,我最喜欢的皇帝是曹操和康熙。

曹操字孟德,公元前155年出生。我佩服他在乱世统一了北方,欣赏他“宁教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的血辣性格。他既有“送关羽哭典韦”的惜才性格,又有“血洗徐州”的暴性。在华容道败北,他仰天大笑,表现出特有的乐观和顽强。但在江边赋诗“对酒当歌”,又表现出了他软弱消沉的一面。所以我对他既爱又恨,又佩服的不得了!

康熙八岁继位,聪慧好学,又富有心机。少年灭鳌拜,中年平定三番,晚年剿灭葛尔丹,一生功绩数不胜数。他武功高强,尤其善射。他在晚年曾说过:“我用弓箭射死老虎135只,用火铳射死熊二十只,打死豹25只,麋鹿14只,肉搏打死狼58只……"他是天降之任,是我心中最佩服的皇帝!

千古风流,已属过去。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我辈当牢记使命,将来为祖国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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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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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里,我房间的架上有很多书,其中一本《名校日记》书,我现在最喜欢看了。

在这本书里有“自满是学习的天敌”“医院门口”“小吃店里”“智救青蛙”“救救天鹅”“街头”等短文特别精采,情节丝丝相扣引人入胜。

这些文章写得真实生动,文笔流畅。我反反复复看了好多遍,越看越爱看。尤其是短文里的好词,好句,好段子,对我的作文质量提高帮助很大。我也会不断的阅读其他好书,来培养我的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只要我持之以恒,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的书写能力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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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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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爱读的我家里有许多书,幼儿园时就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上小学以后老师更是鼓励我们要多读书。所以我每天都会翻看它们,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阅读》这本书了。它里面的知识是那么的丰富多彩,无所不有。从这本书里,我不仅学到了多种知识,还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有一篇叫做《礼貌的力量》给了我很大的感触,原来说话也是一种学问。“君子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这是孔子教育世人要讲文明,懂礼貌。同样一句话用不同的方式来说会得到不同的结果,就像故事里的主人公灵茜一样,她是在一次打电话中才真正懂得了礼貌的重要。她在第一次拨打电话时,也不问对方是谁,也没有称呼对方的姓名,却喊着同学的外号,太没有礼貌了,结果对方没有理睬就挂掉了电话。在好朋友的指导下,灵茜第二次拨打电话,并有并礼貌的称呼对方并询问,得到的是礼貌的答复。

文明礼貌就像照镜子,你对镜子微笑得到的一定是一张可爱的笑脸。文明礼貌不只限于形式,而应体现在说每一句话,做每一件事情上。这是我在《阅读》里读到的,领悟的。我爱《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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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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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可多了,五花八门。可属我最喜欢的书,那就是《女生领地的捣蛋鬼》。

当我刚看《女生领地的捣蛋鬼》这本书时,还不懂里面所要告诉我们的含义。觉得这本书一点儿也不新奇。可我又想起妈妈曾对我说,读书不能囫囵吞枣,一定要精读,读懂里面每一句话的意思才行。我又下定决心,打算再仔仔细细地读一遍。

我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读啊读,我越读越起劲。我读到第五篇时,仿佛进入了这本书中,吸取着这本书的知识,分享着快乐。与作者在沟通似的。我感到无比的幸福,我读了好一会儿,终于再一次把这本书读完了。我好像重新认识了这本书。因为我在这本书身上找到了许许多多的知识,与他的心灵沟通了一下。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情变得轻松了。身上那块有着压力的石头彻底不见了。读了这本书,仿佛身边的东西都是崭新的。读了这本书,我像是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感到这个世界非常的美好。这就是我读完这本书之后的感受。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因为他给我带来了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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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读的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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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想读的一本就是这本《拉·封丹寓言》。这本书很好看,它是世界经典寓言文库。

这本书里有许多寓言故事,里面有伊索寓言,还有许多故事,比如《两个谋熊皮的伙伴》、《龟兔赛跑》、《小老鼠、小公鸡和猫》、《狮子的朝廷》。这些故事是我比较喜欢的。

《小老鼠、小公鸡和猫》讲的是一只小老鼠在外面玩耍的时候,看见公鸡迅速向他跑来,而猫装得很温和。回家后和妈妈说了,老鼠妈妈说:“公鸡凶而不吃我们,猫温柔而凶猛,所以说孩子你不要被外表迷恋。”

《狐狸和病狮》讲的是狮子捕不到食物,号召大家去看狮子,谁去看狮子,他就不吃谁。大家一听这件事都去了,只有狐狸没有去,最后狮子下旨问罪问:“你怎么不去看我呀?”狐狸说:“我是想去的,但一看人们都进去了,我等了半天,也没有动物出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要善于观察,认真思考以后再去做。

《两个谋熊皮的伙伴》讲的是两个人缺钱花想去捉熊,然后把熊皮卖给商人邻居。这两个人看见熊向他们走来,吓得如雷击一般,往回跑,结果这桩买卖泡了汤,合同也就作废了。庆幸的是商人没有提走钱。这时一个人爬上树梢。另一个人早就吓得冰凉。熊看了看,就走了。树上的人下来说:“千万不要为了图谋熊皮,去卖一头没有打死的熊。”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为了一些不现实的事情,把放弃。另一方面也告诉我们做事要动脑筋。

其实每个故事都在告诉我们怎样做人怎样做事的道理。因此,我最喜欢这本书。我能从书中学到好多有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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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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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自我读过冯骥才的《俗世奇人》之后,对这句话的感悟更深了。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短篇小说集。全由十八个短篇构成,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的生平事迹,故事生动有趣,人物跃然纸上。

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人就是刷子李了。他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每次刷墙穿着黑衣,如果刷墙时身上有白点,就不收工钱。他干活的时候,刷子一举,往墙上一拍,划出一道匀匀实实的白,刷出的墙面好比平平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刷子发出的声音如同优美的乐章,不禁使人暗暗赞叹。书里有句话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社会是一个人才社会,以前这样,现在也是这样,你必须有一技之长才能更好更体面地生存。

有人擅长绘画,如果再勤学苦练,就可以当一名画家;有人善于写作,如果更上一层楼,就能成为一名作家。如今在大城市里,司机都要会讲英语,公司的员工还要会使用互联网。有了一技之长,你就可以在社会上安身立业,而如果你什么都不会,就只能被社会所淘汰。

曾经有一个人在酒店当清洁工,他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每天把厕所都洗得干干净净。有一天,一个顾客嫌弃马桶太脏,他当场舀了一杯马桶里的水自己喝下去。顾客惊呆了,问他:“你怎么敢喝马桶里的水?”他骄傲地回答:“马桶是我洗的,我虽然只是一个清洁工,但我能把马桶清洗得非常干净,里面的水都可以喝,这也是一个特长啊!”是啊,他虽然只是个清洁工,但他也有自己的一技之长,虽然微不足道,但也可以凭此立身。

手艺人靠的是手上的绝活,有绝活,吃荤、亮堂,站大街中央;没有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

冯骥才笔下的苏七块、蓝眼、酒婆、认牙、泥人张等等都是身怀绝技的普通人,他们都是凭着自身的绝技立足社会。一个普通人,只要肯用功,也可以把事做到极致,变成自己的特长。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手上需要一技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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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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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很喜欢的学生。我喜欢读各种科普类、军事类的书,也喜欢读那些优美的经典名著。这里,我要介绍的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从一个12岁的少年成长为一名英勇的红军战士的过程。

保尔·柯察金是一个经典人物,而他的创造者尼·奥斯特洛夫斯基更是给予了保尔那种对革命的神圣向往,并向世人表达了“生命的意义”。书中那些经典的句子值得我们永远铭记:“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为人卑劣、生活庸俗而愧疚。这样,在临终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已把自己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精力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将革命事业讲述给了世人,将保尔那种对革命的向往带到了全世界。保尔一直都很坚强,他在双目失明、双腿瘫痪的情况下,还能写出一部优秀长篇小说,光这一点就足以证明,保尔是一位坚强的红军战士!在这么艰难的情况下,保尔不但坚强地活了下来,而且拿起了新的武器,投入了新的战斗——保尔虽然失去了拿枪的战斗能力,但最终因文学创作的成功,仿佛拿上了新武器,开始了新的战斗!

在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各种挫折时,要像保尔一样坚强。保尔,你永远是我们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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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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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题记

我最喜欢的书是《熊猫回家的路》,它是根据迪斯尼电影小说写成的一本书。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它主要将了主人公失去双亲的芦娃子遇到了迷失方向的小熊猫胖胖,而,、村里的专家认为,一只大熊猫只能抚养一只小熊猫,坚决要把小熊猫带走。芦娃子只好偷偷的抚养胖胖,还教会了它觅食、爬树、吃竹子……历经千辛万苦把小熊猫送回熊猫妈妈怀抱了的故事。它使我看到了熊猫胖胖那奄奄不息的生命奇迹,和芦娃子与动物之间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情意,往往使我看得如醉如痴,芦娃子和胖胖的那些悲欢离合的情节,在作者的笔下更是让我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可爱的熊猫胖胖玩耍的情景,也看到了芦娃子、胖胖的两个可怜的孤儿相依为命的情节,总是使我泪水总在眼眶中打转儿……

我有个习惯——一但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的将它看完,刚买这本的时候也一样,为了尽快的看完,我早早的起床起来看,上学下课时也看,吃饭时还看……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了,你可能会想这就完了,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可我还是一看再看,甚至现在都快会背了,因为他实在太好了。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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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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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他说的对极了,书可以让人得到丰富的知识;可以让人更有修养,让人受益匪浅。

我非常喜欢牧玲写的一本书--《丛林守护神》,它是《艰难的归程》姊妹篇,是我在看完《艰难的归程》后担心牧犬“阿蓬”的命运,缠着妈妈给我买的。该书主要讲了退休牧工老金带着牧犬阿蓬回到了城里的家,儿子、媳妇并不孝顺他,也不喜欢阿蓬,而且阿蓬不适应城里的环境还闹出了许多笑话,别人都嫌弃它。后来,因为阿蓬捉住小偷,大家对它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老金的儿子想发财,于是就把阿蓬偷偷卖掉了,好在老金几经努力把阿蓬找了回来。一次,老金邻居家发生火灾,阿蓬奋不顾身冲进火海救出了邻居家的婴儿,又救出了邻居家的女人,被火灼伤的阿蓬最后救出了邻居家的小狗娃,连命都快没有了,却因为把小狗娃的脖子上咬了一个印,男主人不愿意了,对阿蓬一阵拳脚相加。阿蓬对城市、对城里人的信任被彻底地摧毁了,于是,老金带着阿蓬离开了城市,回到了山林。老金成了护林员,阿蓬成了“护林犬”。在神奇的山林里,它结识了护林犬黑皮,丰富的山林生活给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在一场与疯豺的战斗中,阿蓬发现自己的儿女被垂死的母豺偷换,围绕是否收留义子,阿蓬和黑皮几近反目,后经老金调停,阿蓬充当了红豺的“义父”和“教练”,使幼豺健康成长。幼豺回归山林时,竟“恩将仇报”咬伤义母,阿蓬又经受了新一轮的考验......

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分:城市从来不是牧犬的归宿,牧犬是属于山林的,被牧犬养大的红豺最终离开了人类的庇护,回归了自然。不管是它们,还是我们,最终还是要踏上回乡之路......

同学们,让我们好好读书,丛书中汲取更多的知识、更多的营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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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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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说。

没有书,我们的生活就不会那么充实。我爱读书,因为书能使我懂得做人的道理,让我明白什么是善恶,什么是美丑。

德国作家米切尔·恩德著的《犟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故事说的是一只叫陶陶的乌龟决定赶去参加狮王二十八世的婚礼,路上遇到蜘蛛、蜗牛、壁虎、乌鸦的嘲笑和劝阻,即使是听说狮王二十八世已经去世了,仍然坚定地继续往前赶路,最终参加了狮王二十九世的婚礼,实现了自己的愿望。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故事情节生动,吸引我,更重要的是在这本书中,我找到了(next88)自己的影子。我仿佛就是那只犟龟,做什么事都慢慢吞吞,别人都开始写作业了,我的笔还没有拿出来;放学了,其他同学都排好路队了,我还在教室里整理书包……不管做什么事情,我总是比别人慢一点,妈妈老说我是一只乌龟。我速度虽然慢,但不管什么事情,我总是把它做得最好。这不,英语书写我总是得A五星,语文老师也经常表扬我作文写得好。这不就是“犟龟”的执着精神吗?

我喜欢这本书,我喜欢犟龟陶陶。“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我会像陶陶一样,认准目标,永不放弃。我坚信“有梦想谁都了不起,有勇气谁都能创造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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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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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虽然看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淘气包马小跳》,《淘气包马小跳》系列讲的是废话大王毛超、贪吃鬼唐飞、快步力大的张达和淘气包马小跳四个调皮蛋在一起发生的所有的事

他们怀有一颗好奇、善良一群调皮可爱的小学生在课堂内外发生的故事,书里的故事幽默生动、十分逗人。比如说:被同学们称为河马大叔的张达吧!因为他嘴长得大,舌头也大,所以说话含糊不清,把马小跳喊成马到,是不是说成气不气,闹了不少笑话。再说废话大王毛超,你不得不佩服他的口才,有一次,妈妈生气不理他的时候,他竟然对着一盆花说: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给你点水你就泛滥。气得妈妈朝他干瞪眼。马小跳更逗,他之所以这么调皮好玩,还因为有一个和他一样好玩的爸爸。他爸爸十分同情他的作业多,多得和爸爸玩的时间都没有,于是忍不住帮儿子做,可糟糕的是还写了个错别字,把真字少写了一横,结果被老师查出来罚他老爸抄100遍认真的真字,你说逗不逗?

书中有有很多人物如:淘气包马小跳,漂亮女孩夏林果,同桌冤家路曼曼,笨女孩安琪儿,疯丫头杜真子,小大人丁文涛每次读到他们的故事都感到快乐无比,对生活充满自信,有时还把自己当成故事中的一员,写的栩栩如生我真是太喜欢这本书了!

后面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如果想知道就快看书吧!书能告诉你天涯海角每个地方发生的事。《淘气包马小跳》真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了一个调皮但善良的小男孩,马小跳成了我在书中找到的最好的朋友,给我的课外生活带来很多的欢乐,让我从此更加喜欢读书,并从书中找到更多的朋友,学到更多知识吧!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真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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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一本书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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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好是《安徒生童话故事集》。

里边的故事很有趣,我最近看了一篇《皇帝的新装》,有趣极了,居然还有不穿衣服的皇帝!还有《丑小鸭》的故事告诉我生活中要做一个不骄傲的孩子。有一篇《树精》的故事很精彩:“树精很喜欢自己的生活和环境,喜欢阳光和鸟儿的歌唱,然而她最喜欢的是人类的声音。她能像听懂鸟兽的语言一样听懂人的语言。蝴蝶、蜻蜓和苍蝇,是的,一切会飞的东西都来拜访她。他们要聊天闲谈,讲城市,讲葡萄园、树林、古老的宫堡和宫堡里的花园里的情形。花园里还有人工河和水坝,水里有生物,这些生物会用自己的方式从一处飞向另一处,是有智能、有思想的生物;它们什么也不会说,但就是这么聪明。还有曾经钻进水里去的燕子。他们谈论美丽的金鱼,肥鲫、胖鲈和浑身长了青苔的老鲤鱼。燕子绘声绘色地描述着他们,不过她说,还是亲自去看看更好一些。可是树精哪能看见这些生物!她只能满足于看眼前的美丽景色和感受一下人类的忙碌活动罢了。”

我的评价是这是一本可以让我们得到快乐和成长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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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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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百问百答》。这本书是小学三年级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一直都好好保存着。

《百问百答》是一本科学书,也是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书中的内容大多数都是以漫画故事来说明一种科学理论。《百问百答》的作者是安广贤和苟振红,他们的目标是:创作能给儿童带来欢笑和希望的学习漫画。

每逢周日,我都会安静地坐在椅子上,拿出《百问百答》,静静地欣赏着作者所创作的科学漫画,认真理解科学理论。读着读着,突然,我手中的笔一动,把漫画人物姜坦坦说的一句话记了下来:吃的食物不同,营养成分也不同,可能因此得病或预防疾病。这句话使我明白了,食物营养是多么的重要,如果不好好吃食物,就会出现不良的后果。

写好了句子和我的理解后,我就接着往下看。

日落前,我真正看完了这本书。这时候,我又动起手中的笔,写下了读书后的感受和心得:科学是理解世界的一部分,了解科学才有感觉,才能看见世界。

日落后,我也写完了读书后的感受和心得,这一刻,我仿佛看到了未来科学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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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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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吴承恩写的《西游记》啦!儿时家穷,无钱便无书可读。那时喜欢读书的孩子多数都用自己的零花钱去买“小人书”,北方的城市称之为“画本”。这小人书也是我最早的少儿读物和启蒙老师,想来我在没上学的时候就已经读了“四大名着”。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了,要问为什么喜欢啊!我喜欢他坚韧不屈的性格,契而不舍坚持到底的工作作风。你看他呀!不畏玉皇大帝的强暴大闹天宫,偷蟠桃,战天兵,把那天上的神仙们闹得个个灰头土脸。结果被玉皇大帝的一号保镖“如来”骗了去,反手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保唐僧西天取经孙悟空可以讲是立下了汗马功劳,上天入地,降妖伏魔。想想看,如果没有孙悟空那个唐僧不知自己能翻几道山能过几道岭,也不知道被那些妖怪吃过几遍了!可以说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成正果,孙悟空在这西行取经的四人团队中功劳第一。

要说这本书中我厌恶的人物当数这唐僧了,唐僧的前生是“佛界”的一个小人物,下凡转世以后在人间吃了几年的苦。但这一切都是“如来”他老人家安排好的,先到“基层”锻炼锻炼,再找几个人保着去西天取经,因为“如来”也知道,凭唐僧的能力西天取经的工作他是无法单独完成的。唐僧在取经的长征路上可谓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最吃苦的当属他三个徒弟,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所以我说,唐僧作为当时佛界的一个“关系户”,我们根本在他身上学不到什么。他只是比那三个徒弟会念经吃斋而已,就像现在的“富二代”只会炫耀自己美丽的衣裳一样。

我想,无论是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都要学习孙悟空的精神,做像孙悟空一样的人!做实事,不浮夸,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和爱戴,也才能最终享受到成功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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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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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大家好,我叫王冰,是大家公认的“小迷”。

在这个假期中,我阅读了许多书籍:《意林》、《父与子》、《笑猫日记》、《绿野仙踪》、《爱丽丝梦游仙境》、《青铜葵花》、《绿墙上的安妮》、《草房子》、《城南旧事》……等各式各样的书我都看过。然而,在这片茫茫的书海中,我最喜欢看《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英子。她有一个保姆,也就是宋妈。宋妈的命很苦,先是嫁给了黄板儿牙——冯大明,再是她的两个孩子——而儿子小栓子和女儿丫头子一个死了,一个被冯大明卖了。英子还有一个很要好的好朋友,叫妞儿,也叫小桂子。她的亲妈却是惠安馆人人公认的“疯女人”秀贞。秀贞经常痴痴地立在胡同口寻找她丢失的女儿。

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地里遇见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为了供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最终他被警察局的人抓走了。后来,被赶出家门的兰姨娘来到了英子的家。英子想方设法把兰姨娘和德先叔凑在了一块儿,使他们俩相爱了,并坐上马车走了。

最后,英子的爸爸因得肺癌而去世了。英子随着家人踏上了去远方的路程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从中,我感到小英子生活的滋味,有喜也有忧。然而当她还没有解开所有疑惑的时候,她的童年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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