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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你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汇总20篇)

《乌合之众》是解析群体心理的经典名著,虽然是一部学术性著作,但语言生动流畅,分析鞭辟入里,入木三分。以下是小编精心准备的推荐你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大家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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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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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不是漫画书,也不是童话书,而是《十万个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里面有好多好多的奥秘与科学知识,如果不集中精力、静下心来读它的话就不会深刻的懂得这本书讲的是什么。

这本书就像给了我一扇科学之门,又给了我一把打开这扇大门的金钥匙,当我打开它的时候,无数的奥秘就悄悄的进入了我的大脑。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以前没有听说过的知识。比如说,我喜欢嚼口香糖,但根本不知道经常嚼口香糖的好处。这时候出现了一扇知识大门,我用金钥匙打开了它,通过认真阅读,我知道了经常嚼口香糖的好处,有三个方面,第一是防止蛀牙,第二是能坚固牙齿,第三是能促进面部肌肉发育。

再比如说,为什么有人在刷牙时牙龈会出血?我看到书上说这个问题也是分好几个方面来讲的。第一个原因可能是因为患上了慢性牙龈炎,如果经常不刷牙或者刷牙不彻底,就会使牙龈边缘的残渣日积月累形成了牙垢,就可能引发牙龈炎。牙龈发炎的时候,毛细血管充血,所以只要用牙刷一碰就会出血。另外,如果刷牙方法不正确,也容易弄伤脆弱的牙龈,使牙龈出血。

除了这些,书上还有很多很多让我不明白的日常生活现象,比如说人在害羞或者是高兴、愤怒的时候为什么会脸红?人为什么会做梦?人困了为什么会打哈欠?为什么看完电视用完电脑要洗脸?为什么要勤洗手?……这些问题在这本书中都有科学的答案。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的科学知识,它成了我每天回家做完作业之后必读的一本书,我不再像以前一样那么喜欢看电视动画片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我一定要好好的珍惜它、爱护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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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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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走入我家房时,就被书柜里玲琅满目的书给吸引住了,如同一块吸铁石一样,使我不慎走入书的海洋。

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就是《雷锋的故事》,在封面的上方,有这么一句话:“阅读,你才能知道世界有多大”。读了《雷锋的故事》让我知道了他平凡而伟大的一生。他是一名普通的战士,可他无私奉献,乐于助人的精神影响着每一个人。毛主席为他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

而这几件平凡的事,却让我记忆犹新。

雷锋在读小学时,他看到了工人在没有鞋的情况下,赤脚干活。这时,他想“工人伯伯本身就很辛苦,还赤脚干活,我为何不为他们编几双草鞋呢?”雷锋说干就干,他连夜编了起来,由于经验不足,编的草鞋太小,无法穿上,全部被退了回来。雷锋又去找了一位会编草鞋的老爷爷请教,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编出了一双双既宽大又结实的草鞋,就立马邮寄了过去。

还有一次,雷锋当了新兵之后的训练中,由于身体弱小在扔手雷这一项训练中一直不合格,他没有气馁,坚持日复一日的训练,终于在期末检测中,获得了优异的成绩。他的战友们也为他欢呼起来,雷锋高兴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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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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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丹

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向远方。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经常要下乡。而葵花没有母亲,只能由爸爸带着她。但是有一天,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眼看着葵花成了孤儿,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葵花,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后又乘船回到家乡,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几乎绝望的她只好又回到家中。还有一次,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但并未找回,心中一直很难过。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葵花很懂事,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使人增添力量,增加自信。这本书启示我们,遇事要大胆,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不怕困难,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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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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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公斤的希望》作者是安娜· 嘉瓦尔达。她任职于法国教育部,是一位法语教师和获奖小说家。《35公斤的希望》是她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她说:“这部小说是献给我的那些学生们。尽管在学习上他们看上去有点笨,但在其他方面他们都是很出色的人。”

中的主人公格雷古瓦(小名叫多多),是一个差得不能再差的学生,一闻到学校粉笔和破皮鞋的味道就肚子疼的男孩,他是自行创造发明了剥香蕉皮机器图纸的梦幻骑士,两只脚只知道在面粉堆里踩脚踏车的傻小子,整天琢磨着怎么把藏在床底下个骨头给捡出来的瞌睡虫……就是这么一个被学校老师认为无可救要的小男孩,生命里发生了一场巨大的转变。而转变的原因正来自他的爷爷——老莱昂。

格雷古瓦13岁正上初一,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是格雷古瓦(我更喜欢叫他多多)的时候。多多说,有谁真正喜欢学校呢?又有谁真正讨厌学校呢?你是否也曾在心里问过自己呢!当多多被学校勒令退学了,他真是烦,好烦…。烦到了我们根本无法想象的地步。还好,这时候多多有唯一给他安慰的爷爷;爷爷的储藏室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他感到幸福的地方。

在爷爷的储藏室里,爷爷告诉多多:活得不幸比活得幸福要简单的多。爷爷不喜欢那些顺应噩运的人,不喜欢那些只知道唉声叹气的懦夫! 幸福起来,努力做你自己该做的事!让你自己幸福起来!

在爷爷的开导和鼓励下,多多写了十二份草稿给格朗尚中学的校长写信,希望能被学校录取。多多的申请信里写到“生命力不仅有成绩还有动机”, 最终打动了校长被录取了。在格朗尚技术中学里,在绘画和手工劳动课上多多是头儿;在体育课上多多战胜了“攀绳节”。他彻底变样了,他变得意向明确,说一不二;变得爱出门散步。

希望,正如潘多拉的盒子一样,是一直存在的,但也是永远在痛苦折磨之后才出现的。希望不是物质的存在,它看不见,摸不着,但可以产生实实在在的力量。一个孩子就是一个希望,一个独一无二的希望。我们都是希望,无论多少公斤,都一样美好。希望在自己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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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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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我最喜欢的一本,那就非《杨红樱优美童话系列》莫属了。这本书是由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写的。顾名思义,《杨红樱优美童话系列》是将杨红樱写过的通话仔细挑选,编写成这本书。里面的故事五花八门,精彩程度不相上下。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名叫《小红船儿摇呀摇》。小丫在树林中看到了一只蓝鸟,她非常喜欢这支蓝鸟。她想走近它,好好地看看它,最好能和它一起玩。小丫放轻脚步,悄悄地走了过去。小丫脱下鞋子,怕惊到蓝鸟。

就这样,她将鞋子落在了大树下。晚上,星星和月亮都回家了,蓝鸟也回家了。大树下,一条饿蛇正在寻找食物,它看到了蓝鸟。他爬上树,只听“嗖”的一声,蓝鸟从树上跌落下来。蓝鸟的翅膀受伤了。饿蛇从树上往下爬,蓝鸟扑扇着翅膀,可它已经飞不起来了。绝望中,蓝鸟发现身旁有一只红鞋,它使出全身力气跳入红鞋。饿蛇爬到地上,怎么都找不到蓝鸟,气咻咻的走了。乌龟看到蓝鸟在红鞋里呻吟,费尽全身之力将鞋推到了河中:“它会到一个安全的地方的。”小红鞋飘啊飘,飘到了小丫家前的小河上。小丫爱惜地把蓝鸟带回家养伤。小和尚的小红鞋摇呀摇,摇呀摇……《杨红樱优美童话系列》是一本很好的,它教会了我很多:爱心会不断的传递,在每个人心中传递,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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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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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柜里,躺着一本书——《罗宾逊漂流记》,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是一部关于冒险,智慧和勇敢的永恒经典,是航海探险小说的先驱,小说讲述了英国人鲁宾逊由于所乘的货船在海上沉没,孤身一人流落到无人的荒岛,为生存而不懈奋斗的艰辛历程。

主人公鲁宾逊乐观向上,百折不回的精神以及他那锐意进取,坚强不屈的品质一直感染着我,激励着我。每当我遇到坎坷不敢前行时,我总是会想起鲁宾逊,想起他那伟大的精神和品质。

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一道难题,想了好长时间也想不出来,越想越着急,都急的快哭了!可是,我想到了鲁宾逊,他在那样困难的环境下都能解决诸多难题,为什么我就不行呢?更何况只是一道数学题。于是,我再次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去做,果然,在用了无数张草稿纸后,我成功地算出了那道题。

记得还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在沙漠上游玩。走着走着,我离爸爸妈妈已经很远了。我看看爸爸妈妈,又跑了起来。当我回过头来寻找父母的时候,他们竟神秘失踪了!望着四周陌生的环境,我呆了,哭了起来——我迷路了,我被丢了!这时,我再次想到了鲁宾逊,面对困难,他哭了吗?不,他没有,哭解决不了困难,要勇敢地面对,于是,我静下心来,在管理员的帮助下,终于见到了爸妈。

鲁宾逊他那顽强的精神,帮助我勇敢地与困难斗争。

鲁宾逊他那伟大的品质,教会我在生活中要坚强。

鲁宾逊他那不平凡的历程,更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鲁宾逊漂流记》交给了我许多,它真是我的“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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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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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裘可,来自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是北海小学508班的一名学生。我很喜欢,下面就让我为你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吧!

我最喜欢看《听见颜色的女孩》这本书。它是美国的莎朗。徳蕾珀写给她女儿——温蒂。米歇尔。徳蕾珀的一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美乐笛,她是一个不能说话的女孩儿。于是她的爸爸妈妈和V阿姨从小就把许许多多的词语灌输进她的脑袋里,希望能弥补她不能说话这个先天缺陷。她的爸爸妈妈还给她买了一台“语音电脑”,只要把想说的话输进去,这台“语音电脑”就能代替美乐笛说出。美乐笛很聪明,她打败了许多竞争对手,赢得了参加“中小学生知识竞赛”的机会,又在比赛时,遥遥领先,最终她和她的队友获得了去美国华盛顿的机会。为此,她们还庆祝了一番。可飞机改时间了,美乐笛的队友并没有通知她,使她错过了机会。

每个人都不完美,但美乐笛的不完美很特别:她能听见所有五颜六色的话,并能像摄影机一样把它们全部记下来。她有过失落,有过伤心,有过愤怒……可她坚强、坦然地面对了生活,这就是生活的赢家。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教会了我面对生活要乐观向上、不畏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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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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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月是国际天文月,我最喜欢恰好是《恒星与行星》。它的作者是英国的伊恩.里德帕思。

书里从地球到太阳系、银河系、全宇宙全部给你一一详细介绍。现在我知道了在那美丽的夜空中蓝色的星星比太阳的温度还高,而红色的星星却比太阳温度低。

这本书介绍了很多美丽的星座,它们还有很多有意思的传说。我尝试着在夜空中找到了北斗七星、天狼星和猎户座等。

看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天文在生活中很有用,比如辨认方向:可以通过在夜空中找北极星,就知道北方在哪里了。看完这本书后我觉得很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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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读的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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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想读的一本就是这本《拉·封丹寓言》。这本书很好看,它是世界经典寓言文库。

这本书里有许多寓言故事,里面有伊索寓言,还有许多故事,比如《两个谋熊皮的伙伴》、《龟兔赛跑》、《小老鼠、小公鸡和猫》、《狮子的朝廷》。这些故事是我比较喜欢的。

《小老鼠、小公鸡和猫》讲的是一只小老鼠在外面玩耍的时候,看见公鸡迅速向他跑来,而猫装得很温和。回家后和妈妈说了,老鼠妈妈说:“公鸡凶而不吃我们,猫温柔而凶猛,所以说孩子你不要被外表迷恋。”

《狐狸和病狮》讲的是狮子捕不到食物,号召大家去看狮子,谁去看狮子,他就不吃谁。大家一听这件事都去了,只有狐狸没有去,最后狮子下旨问罪问:“你怎么不去看我呀?”狐狸说:“我是想去的,但一看人们都进去了,我等了半天,也没有动物出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要善于观察,认真思考以后再去做。

《两个谋熊皮的伙伴》讲的是两个人缺钱花想去捉熊,然后把熊皮卖给商人邻居。这两个人看见熊向他们走来,吓得如雷击一般,往回跑,结果这桩买卖泡了汤,合同也就作废了。庆幸的是商人没有提走钱。这时一个人爬上树梢。另一个人早就吓得冰凉。熊看了看,就走了。树上的人下来说:“千万不要为了图谋熊皮,去卖一头没有打死的熊。”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为了一些不现实的事情,把放弃。另一方面也告诉我们做事要动脑筋。

其实每个故事都在告诉我们怎样做人怎样做事的道理。因此,我最喜欢这本书。我能从书中学到好多有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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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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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朱自清写的散文集《背影》。

虽然我只读得懂其中的两篇文章,可它们依然留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朱自清生动的动作描写和拟人效果给人们想象力的冲击。如《背影》中父亲翻过月台去买橘子的那一段,“父亲”艰难地往上爬的细节以及“我”的泪从眼中流下,内应外和,描写出父子情深,父爱如山的景象,给人留下颇深的印象。

《荷塘月色》却与《背影》形成鲜明的对比,内容朴实,描写的是宁静夜中的荷塘,并没有什么感人至深的场面。可是月下的池塘,经朱自清的手,就变得如同仙境一般了。夜里,月光下宁静祥和的池塘,路边拂动的树,和潮湿的路,衬托出荷塘的安静和美。荷花如刚出浴的美人儿,亭亭玉立;荷叶随风摇摆着。蝉叫着,“我”走着。无论从那一个角度看,这篇文章都是美的,它给人的是宁静美丽的月下荷塘,给人身临其境的美妙感受。这篇文章对我来说近乎完美!

这两篇形成鲜明对比的文章,足以说明《背影》文集是多么好看和著名,你为什么不尝试着看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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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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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有人喜欢《不平凡的约克先生》,有人喜欢《笑猫日记》,还有人喜欢《绿野仙踪》,但我最喜欢的书是——《笨狼的故事》。

《笨狼的故事》这本书是讲了一只狼,它非常笨,但他也很善良,因此它常常被人欺负,也常常被人骗,幸好有它的朋友聪明兔在帮助它。棕小熊经常欺骗笨狼,但笨狼很善良。不知道棕小熊在骗它,所以它总是中棕小熊的计。

我觉得最好笑的一个故事是笨狼把尾巴弄丢了这个故事。有一次笨狼发现尾巴不见了,左看看右看看,都找不到尾巴,笨狼急坏了,就找棕小熊看看。其实笨狼自己的尾巴在屁股上,棕小熊故意骗笨狼说不在。笨狼就叫别人把尾巴借给它。聪明兔看到了,连忙问笨狼怎么回事,笨狼就一字不落地讲给了它听,聪明兔一看说:“你的尾巴不是在后面吗?”“可是我看不到啊!”聪明兔哈哈大笑起来说:“你当然看不到了!”

这本书特别有趣,有时看了令人惋惜,有时又让人捧腹大笑。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看人不能看表面,要看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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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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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括宽你的知识面。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冒险小虎队——太空陵墓》这本书主要写了;传说,密林深处有座太空林木,曾有外太空来客长眠与此,仲夏的夜晚,当一个园盘形的飞行物随风漂移着,降落在太空陵墓附近时,目击者们惊呼;UFO是想取回外星人尸骨,还是有别的更重要的任务?

这本书是32开的,大约200页,封面很让人感到惊奇:封面是一位冒险小虎队队员惊奇的看到太空陵墓打开了。目录中有25个小节,这本书包括:神秘的灯光信号、UFO降临、不宁静的森林……书的内容主要写了小虎队发现传说并探索事件真相的过程。其中,我最喜欢《奇异的墓碑》。这个小节主要写了小虎队的一位队员成功的找到了太空陵墓,但害怕极了。他看到了墓碑上面的碑文,并用无线电收发机联系其他的小虎队队员,告诉其他两位小队员,找到了太空陵墓的好消息,队友商量后决定马上赶到。我感受到小虎队队员们很勇敢,很有团结精神,我也要像他们一样勇敢、机智,有团队精神。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每天在我临睡觉时都把它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心烦意乱时也读上一节。这本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你们喜欢这本书吗?如果喜欢可以去新华书店买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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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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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识的海洋中,知识是源源不断的,在读的天空中,读书是源源不断的,只有读书,才能在读书的天空中翱翔,才能发现读书中的黄金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主要讲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在荒岛附近触礁,其他人都死了,只有鲁滨逊活了下来,利用船上的食物和工具在岛上生存了28年。之后,他和在他生存之时救出的人发现轮船后解救了出来。

在这故事中,鲁滨逊是一个聪明机智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人,在他身上能让我们学会很多东西,他能教我们如何生存,如何坚持,如何坚强,让我们做一个要有冒险精神,要有坚持的精神。

书中有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这句话一点儿也不错,我们在危险面前都会失去理智,而它却说不要在危险面前低头,要去坚持,要去反抗,要去战胜它,这就是我为什么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希望所有人都要向鲁滨逊那样的人学习,学会坚持,学会生存,学会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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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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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是《三国演义——连环画》,《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明朝的罗贯中。这本书是我暑假表现的好,妈妈奖励给我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一共有三十个章节,讲的是我国历史上三国时期发生的故事,我最喜欢里面的人物是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他是蜀国的军事。

最喜欢的一篇故事是第十二章草船巧借箭。这篇故事是讲吴国的军事周瑜得知蜀国的军师诸葛亮非常聪明,他想给诸葛亮出个难题。周瑜让诸葛亮十天内造出十万支箭,在古时完全依靠手工制造的条件下取得十万支箭是不可能的。诸葛亮接到任务后冥思苦想的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让鲁肃(吴国人)借给他了二十支船,六百名士兵以及青布和稻草,自有妙用!葛亮邀请鲁肃坐到船上和他一起聊天饮酒,在大雾中行驶到了曹军的水寨附近。曹军怕有埋伏,让一万多弓箭手超江中乱射,射出的箭几乎全落在了船上的稻草人上。一侧的稻草人射满以后诸葛亮下令调转方向,很快另一侧也射满了。太阳出来了,大雾也散尽了。诸葛亮带船全速返回自己的港湾,并让士兵们大声向曹军道谢。鲁肃回到了吴国对周瑜讲了事情的经过,诸葛亮顺利的完成了任务。从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出诸葛亮非常聪明,神机妙算,而且不慌张,机智的解决了所有的问题!

这个故事说明了我们不要只听到别人给你出的难题,只要细心想办法,就可以克服困难,解决问题!

我希望大家都能阅读这本书,从里面获得许多的知识和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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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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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黄的午后,走进飘满着香的书房,从书架上轻轻取下一本《中华上下五千年》,来回味、回忆一下遥远的古代,领会古代的英雄情结与战火销烟。

《中华上下五千年》是一本十分有益的书,“廉颇的负荆请罪”让我体会到了蔺相如的宽容大度与廉颇的知错就改的优良品质。“张骞通西域”写出了张骞不怕吃苦、一心为国的精神品质,十分可嘉,值得我们向他学习报效祖国的思想。但是总有一些不合拍的人物在其中,秦桧就是其中的代表。他贪生怕死,恬不知耻的向外夷求和,杀害了精忠报国的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让天下之人何以理解呀!?而岳飞这一死为人们留下了对秦桧的诸多怨恨。在沈阳亭中的对联有“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

现在天下太平,世界安宁,却不时有纷争与战乱。而古代又有许多名君给人以醒悟,也有许多暴君、昏君使国家灭亡。名君有唐太宗李世民,而暴君则有商纣王、秦始皇、秦二世等。商纣王因施行暴政,而受百姓唾弃,无休止的酷刑,更使大臣与百姓叫苦连天,最后还将比干挖心处死;秦始皇天资聪颖,统一六国之后虽做了诸多贡献,但是他征发大量农民修筑长城,使得人们怨声载道。死后,他的小儿子胡亥与赵高串通一气,秦二世登位。后又遣人在骊山修建秦始皇陵墓,又叫人修建阿房宫,后因暴政才被推翻。

在漫游过这茫茫五千年后,细细的回忆一下,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就有着像古人一样的精神与品质,不过却少有人像暴君那样凶残。不过,古人的缺点与不足已经得以改正,而古人的美好品质却被我们学习、传承与歌颂。同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都具有与古人同样的品质,宽容大度、知错就改,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具有的;诚实守信、一心为国,难到我们都该置之身外吗?当然不是。不仅仅如此,还有忍辱负重的司马迁,刻苦学习的杨时都应该是我们的榜样。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品质,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传统文明。而相继传承了五千年的文明转轮就在我们手中,等待我们去发扬、去光大、去让世人皆知!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呀!是你给了我人生的启迪,是你给了我引以为戒与努力学习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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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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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多,为什么我偏爱动物小说?那么多动物,为什么我钟爱猫?其实,这都是因为一套书,一套令我如醉如痴,浮想联翩的《猫武士》。

小时候,我就喜欢读书,成天围着爸爸转,让他给我讲故事。

长大一点,我觉得狼酷酷的,很是喜欢,就嚷嚷着让爸爸给我借关于狼的书。

上小学了,我常在图书馆中找写狼的图书。虽然书中的地位等级、语言、名字,很多是似懂非懂,但也有不小的乐趣。

然而我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乐趣,竟是误打误撞找到的。

那是我又来到图书馆,开始了地毯式搜寻。我的眼睛机械地寻找,一目二十行,一遍,一遍,又一遍……咦?一本书,一本封面精美,却又不大引人注意的书!好奇心驱使我“不务正业”地翻看起来。

当耳边再次传来管理员的怒吼时,我才发觉已经读了近二十来分钟了。书里的精彩内容像磁场一样,深深吸引了我这只求知若渴的小猫。于是,我与猫,我与《猫武士》就此结下了不解之缘。

书中的好词好句、信仰、权力的纷争……像黄牙储药洞中的一团蜘蛛网,把我粘得动弹不得。那些严谨的“族群守则”反衬出了人性的黑暗、善良,彻彻底底申明了书中的正义所在。坏脾气的、已经去了星族的老巫医黄牙;被黄牙的徒弟炭毛的灵魂宿身的煤爪;坚持正义、“多管闲事”的火星;视武士守则如命的冬叶青;盲眼超能力巫医松鸦羽……深深刻在了我的心中。

如果有人问起我一直最喜欢的一样东西是什么,那一定是《猫武士》,因为它陪伴我度过了美好的时光,这美好的时光不会有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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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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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路遥,大家肯定不陌生,在他四十二年的生命中,留下了无数的优秀作品。我最喜欢的一本,便是作家路遥所写的《平凡的世界》,这部书在1988年出版以后,被抢购一空,获得了无数读者热爱。

这部书主要描写的是孙少平和孙少安兄弟俩。

孙少安是一个农民,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就让他帮家里去砍柴。他的头脑十分灵活,所以在十七岁时,孙少安便当上了生产一队队长。也因为他的能力和智慧,一队的产量要多得多。但是孙少安并不满足,他和妻子秀莲建了一个砖场,生意兴隆之后,他们把全村生活困难的人都招过来,给他们工钱,改善了双水村的经济生活,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成为一个不再为生活发愁的成功人士。

弟弟孙少平读完高中后,因为家庭的经济问题便没有上大学。但是他不愿白白受别人的恩惠,所以当孙少安叫少平来砖场帮忙时,孙少平断然拒绝,独自跑去工地干活。少平十分喜爱读书,虽然干活十分辛苦,但他空闲时分,都会读书。也因为他喜欢读书,经人介绍后,他去了大牙湾煤矿,当上了矿工。在矿工生活中,他品味了更多的人情味儿,也明白了更多的道理。

读完《平凡的世界》,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平凡的生活中,只有自己敢于奋斗,才会让自己变得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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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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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把书比作是营养品和阳光;海伦则把书看为是船只……而作为“书迷”的我,要把书当成我的良师益友。

正是这位良师益友,把我带入了写作的殿堂,让我领略到知识海洋的无边在幼儿园时,看的是连环画《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个个传奇的故事,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赤壁之战……。我还明白了俗语“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肚子在唱空城计。”……在小学高年级,再读原着《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

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失去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

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学海拾贝,童年生活多么快乐;书中寻宝,精神世界多么美好同学们,行动起来吧!

让我们做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去书籍的万花丛中轻舞飞扬,去为冬天增添一些生机,去开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每天在我临睡觉时都把它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心烦意乱时也读上一节。这本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我们的精神旅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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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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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四(9)中队的靳浩冉同学,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我最喜欢的一本——《成语故事》。

这本书有十几个乃至几十个成语的故事和意思,可以让你快速读懂每个成语的意思。并且让你可以把这个成语的出处、意思和这个成语的故事等简单地讲给别人听。它还可以在你不懂成语的意思时帮助你,让你更快的了解成语。

其中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杀鸡取卵”这个故事。从前有个叫阿三的人,他家有一只母鸡。每天中午,这只母鸡都会准时下一个大个儿的蛋。他用这些鸡蛋来换大米,够他全家吃,日子过得很好的。 一天,阿三的妻子跟他嘀咕:“你说这鸡要是一天能下两个蛋多好啊,我们家的大米就会多出一倍呢。这母鸡每天都能下一个蛋,肚子里一定存了不少蛋吧。”阿三点点头:“那当然!” 妻子又说:“它一天只下一个蛋,也太慢了吧。不如我们一下子把鸡蛋全拿出来,就发大财了。” 阿三想了想说:“对啊,我怎么没想到这个呢?还是你聪明,我现在就把鸡蛋全取出来。哈哈,咱们就能过上更好的日子了。” 他说着就捉来母鸡,很快把母鸡的肚子打开了。母鸡肚子里没有鸡蛋。阿三和妻子都傻了眼,后悔也来不及了。再也,没有母鸡下蛋换米了,他们俩对着母鸡大哭起来。 没过几天,阿三家的米缸就见了底,他们只能回忆以前的美好日子了。

这本书可以帮你快速读成语、学成语、讲成语。希望你把这本书推荐给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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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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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欢的一本》。

十月,美丽的五星红旗在风中飘扬,令人热血沸腾的国歌在人们脑海中回荡。但更让人振奋不已的是那淡淡的缕缕书香。那发黄的纸张上印着标准的中国汉字,记载着血染成的荣誉——《铁道游击队》、《红日》、《小兵张嘎》、《红岩》······都是些多么激动人心的书啊!但是这么多书中,我最喜欢的,非《红岩》莫属。

江姐、许云峰、华子良、小萝卜头······这些名字相信大家并不陌生。没错,他们都是革命小说《红岩》中的人物。《红岩》记载的是1948年至1949年解放战争时期,重庆地下共产党组织与国民党反动派展开的激烈斗争。在“中美合作所”这个关押革命者的监狱里,敌人对共产党人实行了惨无人道的摧残,但在共产党员的坚强的意识面前,敌人却是一筹莫展,一败涂地。

看着看着,我仿佛身临其境。小萝卜头的悲惨遭遇让我愤愤不平,江姐忍受着非人的折磨让我悲痛欲绝······

看完这本书,我百感交集,既有对国民党反动派的痛恨,又有对共产党组织的钦佩,还有对那些无辜人民的怜悯······回家的路上,我神思恍惚,人,在街上走着,心,却在书里飘着。这是一本多么吸引人的小说啊!我不禁赞叹。都是那些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不好好读书,我怎么对得起他们呢?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精神的食粮,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让我们在书香中找到属于我们自己的乐趣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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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300字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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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列宁说过:“书籍是巨大的力量”不知从何起,我与书便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我看到的众多书籍中我最喜欢《狼王梦》。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四匹公狼,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什么都不顾,千方百计,竭尽全力地培养自己的孩子,虽然美好的希望一次次变成残酷的失望,三匹小公狼一只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把希望留在自己儿女的下一代。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所感动。

当我读到紫岚与金雕搏斗时,我的眼眶湿了,母狼紫岚用自己残缺的生命来换取自己的儿女和第三代的幸福,我想这就是母爱吧!

读着《狼王梦》,我不禁想起了一个故事。在汶川5.12大地震中,搜救队员发现了一位穿着红衣的母亲,他躬着身子跪在残垣断壁间,头上、背上都堆满了砖头她的双手却紧紧地将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抱在怀里。这位母亲已经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体僵硬了,但手里一直紧紧握着一部手机,只见:“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这是她留给孩子的!这是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呀!

搜救队员把婴儿抱了过来,另一位搜救队员想把那位母亲的身体放平,可是,那僵硬的尸体已成了舍己救子的誓言,那躬着身子跪在地上的姿势已成了永恒的雕塑。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我都会回忆许久。回忆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有些酸,有些苦。

[300字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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