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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你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精彩20篇)

《乌合之众》是解析群体心理的经典名著,虽然是一部学术性著作,但语言生动流畅,分析鞭辟入里,入木三分。以下是小编精心准备的推荐你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大家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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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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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圣人曾说过“万般皆下品,唯有读高!”读书既能增长我们的智慧,也可以告诉我们人生的道理。

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坐在阳台上看书,在我的书柜中,我经常翻阅的就属《简爱》了,百看不厌,虽然书的封面已经悄悄泛黄了,可是我还是把它当作珍宝。看着这本书,我仿佛身临其境,融入了主人公简爱这个角色,时悲时喜,时忧时乐!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中,从小就承受着他人无法承受的生活压力,姨妈的嫌弃,表哥表姐的排挤,但是她并没有向命运低头,失去自我。在生活的重重压迫下磨炼出了她的坚强意志,破茧成蝶。简爱用她的行动向我们展示了一种坚持信念,永不放弃的人格力量。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简爱对罗切斯特说过“我们的灵魂,站在上帝面前完全是平等的”,困难的压迫,并没有让简爱感到自卑,她觉的人性本来是平等的,没有高低富贱之分,这也让罗切斯特深深地被她打动,义无反顾的爱上了她。罗切斯特也曾多次对简爱说过我们是平等的,他跟简爱一样,一样追求的是真爱,一样追求的是美好的心灵,而不是美丽的外表,因为这样简爱也深深爱上了罗切斯特。简爱的正直、高洁并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我深深的被简爱的可贵精神给打动了,并且从心底里敬佩她。

《简爱》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使我受益匪浅。拥有一本好书不仅可以陶冶情操,也可以提高自己的道德品质。“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唯有读书可以让世人走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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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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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一本是曹文轩的---《青铜葵花》。看了这部小说,我热泪盈眶,因为我被两个不起眼的农村小孩打动了!青铜是一个男孩名字,因为一场无情地火灾,这位5岁的小孩失去了语言。当青铜要上学时,遇见了一位比他小两岁!村长说:“这位女孩是从县城来的”。村长让女孩——葵花选择居住地方,他居然选择青铜家,当时青桐家只能供一个孩子上学,青铜毫不犹豫地让给了妹妹——葵花。最后青桐家商量后,决定葵花上学,青铜干活儿。有一次,青铜要和爸爸出差,葵花也要去,可是青铜却拒绝了!几天后青铜和爸爸回来了!葵花扔下手里的笔,疯疯癫癫地跑过去,一下把青铜抱住。妈妈说:“葵花一听到风吹或草动都开心的说妈妈,哥哥回来了!”

还有一次葵花要走了,可是青铜并不同意葵花走!第2天妈妈让青铜砍柴,青铜答应了,没想到青铜刚出门,妈妈眼含热泪的说:“孩子,你该走了!”说完,葵花上了亲戚的车子。。。。。。我读到这儿想:两兄妹怎么分开了呢?过了几个月葵花回来了!青铜看到了葵花,用自己地全部力量大声喊了几声:“葵花”“葵花”那震撼人心地声音回荡在整个村庄!!大家想一想一个不会说话的孩子竟然说出了话!那是多么艰难的事啊!!

这篇小说不禁佩服这两位农村长大的小孩,我们在这么好的环境下成长是不是更应该认真学习,天天向上呢!现在我遇到困难就会想起那一对小兄妹:青铜——葵花。有机会的话,同学们度要看看这本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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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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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就好比人生中的一艘小船行驶在海面上,有时风平浪静,有时会遇到汹涌的海浪。有欢笑,也会有烦恼。我已经12岁了,也算一个半成年人了,也应该有自己的生活想法,有自己的打算。可父母却要为我规划一切。

吃饭时,我对妈妈说:“妈,老师说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专长,你……可不可以让我报一个特长班啊?”妈妈的脸顿时由晴转阴,说:“学它干什么?又没有用,你现在应该好好学习,把语文、数学学好就可以了。”我对妈妈说:“妈,我必须有一个专长,这样才能立足社会,在大学时,专长对一个人十分重要,多学一项,就会多一条出路。”妈妈脸色阴沉沉地说:“我是过来人,不想让你因为别的东西而耽误学习!”“妈,我保证不会耽误的,现代社会需要的不是只会读死的书呆子!我也不想成为那样的机器人!”“妈,我不小了,我也能规划自己的未来了,我也有我自己的想法,你的意愿只是你的,它永远也不会是我的,我也有我想走的道路啊!”“好了,你别说了,你的那些大道理我不懂,现在你只要学好该学的就可以了。”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把门锁了起来。泪水控制不住地流了出来。妈妈这就是对我好吗?我就不能有自己的想法和一点点自由吗?妈妈是过来人,可她们所经历的,我一定会经历吗?我按着大人的计划走,人生的道路就会平平坦坦吗?他们了解孩子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吗?有时,我真想永远呆在学校里,因为在那里我可以和同学们毫无顾忌地说出自己的心里话,可以不用再像笼子里的鸟儿一样飞不出去。在学校里,我可以拥有自己的一番思想和一片蓝天。

但愿有一天我能冲出“牢笼”,在蓝天下自由地展翅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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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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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架上有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我暑假读过的美国女作家苏珊柯林斯的代表作《饥饿游戏》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女主角凯特尼斯在逆境中不断抗争,在磨难面前无所畏惧、坚韧不拔的精神。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故事围绕着一个虚拟的一百多年后的美国大陆展开。此时的美国面目全非,一场战争过后,他们引以自豪的民主制度荡然无存,统一的美利坚合众国分裂成了13个区域,新的政权帕纳姆在首都掌控大权,其他的区域负责为首都制造产品。每三年,每个区域都要向首都输送一男一女两名少年,前往首都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档电视节目,是新政权为了威慑每个区域接受统治不再反抗而开展的真人秀节目,节目规则非常残忍,选手之间相互厮杀,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竞技场。住在12区的16岁少女凯特尼斯代替妹妹参加了“饥饿游戏”比赛,在比赛中她不是体力最强最有胜算的一个,但是她懂得观察,运用环境和自己的优势,在比赛中与同伴一起战胜了猜忌与怀疑,共同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赢得了比赛逃出了竞技场。凯特尼斯与同伴的胜利为其他13个区推翻帕纳姆政权的独裁统治带来了希望,他们联合起来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解放了人民。

苏珊柯林斯虽然是一名女作家,但对书中竞技场、革命场面的描写,能让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到剑拔弩张的紧张感和热血的气氛,颇有几分男性的大气。而苏珊柯林斯对书中女主角凯尼斯感情及内心挣扎、抗争、痛苦的描写又很细腻,又体现着女作家特有的细致。

《饥饿游戏》每读一遍,体会多一层。推荐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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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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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读的女孩,在闲暇之时总要读一些小说散文或杂志上的文章,但比起这些充满幽默、传奇色彩的书刊,我更钟爱于卢勤姐姐写的《做人与做事》。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高尚的人;而它更像是一面无私而又伟大的镜子,把我的不足之处与闪光点毫无保留地照出来,促使我不断地改正缺点,让优点像天上的星星越来越多,越来越亮。总而言之,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使我受益非浅啊。

记得我以前很自卑,凡是遇到一点微不足道的困难,常常会灰心丧气,用消极的心态去面对,结果我常常发现,自己有时离成功已经不远了,但由于自卑使我与触手可及的成功只能说Bye-Bye了。

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是一个良好的心态,即使失败了,只要你毫不气馁,勇敢地面对,这时,成功就会向你微笑。我心想:是啊,不经风雨怎见彩虹?每个人都会有失败,但失败之后仍有一个好心态的人将会是成功者。

从此以后,我变得自信了起来,凡是面对平常很多人看起来很糟的事,我就会大声地对自己说:“没关系”,之后坦然面对。渐渐地我发现,生活中的很多困难,其实只要你勇敢面对,保持良好的心态,它就会向你低头。

啊,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做人与做事》的功劳啊。

……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智慧之门的金钥匙,我将继续在书的海洋中,不断地遨游着,探索着,发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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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读的书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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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著名前苏联俄罗斯作家高尔基写的三部自传体小说之一《童年》。它也成为我最爱读的一本,在短暂的假期里,我把这本书整整读了三遍。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不管它是快乐的,还是令人厌烦的,它都使我们一生难以忘怀。童年反映了我们儿时的喜怒哀乐,我想这么些个喜怒哀乐早已在我们幼小、纯洁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么,《童年》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又是怎样令人忘怀,令人感慨的呢?

阿廖沙在幼年时,父亲就永远地离开了他,不得不使他感到孤独寂寞,也不得不让人产生怜悯之情。幸好阿廖沙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优美故事来使他受到熏陶。可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夺得家产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早已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记印。

我觉得阿廖沙是一个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的孩子,也就是说对自由生活的热烈追求。在本书第七卷中写到了小主人公常常受到整条街上孩子们的痛打,通常是鼻子被打出了血,嘴唇也被打破,脸上到处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浑身都是土。外祖父下了禁令不许他再跑到街上去了。如果大街上静悄悄的,大街对他就不那么有吸引力了,可是一听到孩子们快乐的喧嚷声,他就顾不得外祖父的禁令,从院子里溜出去了。可见,阿廖沙也是一个比较贪玩的孩子,我还可以再举一个例子。在本书的最后,作者写道:从开学的第一天起,学校就引起他的厌恶,因为教师和神甫都不喜欢他,后来神甫让他退学,不过这并不使他伤心,他离开了学校,一直到放学之前都在镇上的几条肮脏的街上闲逛,细细地察看镇上的喧闹的生活。尽管如此,但作者又是一个知错就改、善于听取别人意见的人。后来学校来了一个叫赫里桑夫的主教,他认真地跟小主人公交谈了一番,使他十分激动,所以也就表现得比水还要安稳,比小草还要顺从。

童年属于你,同样也属于我。当我们在内心感到空旷时,回想一下童年时代的自己,它会净化你的灵魂,让你生出无限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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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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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很多经典的小故事后,觉得《小故事大道理》这本,所阐述的道理简单实用,对指导我们待人处世的意义也很大。

书中有一个木桶法则的故事,说的是老国王给他的两个儿子一些长短不同的要木板,让他们各做一个木桶,谁的木桶装的水多,谁就可以继承王位。大儿了把桶做大,在最后一条档板时没有木材了。而小儿子使用长度均匀的木材,做出了一个看上去不高的木桶,结果装的水却最多,最终得到了王位。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多时候,我们的事情做得好与坏,恰恰取决于那块短木板,所以,我们应该时刻注意取长补短,把缺点转变为优点。在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中,要多发现和改正自己的缺点,并变成好习惯和优势。

所以,《小故事大道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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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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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枝红玫瑰,沁人心脾;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的书是《动物农场》。《动物农场》这本书还对我自己的阅读起到了带领的作用。记得那个时候……

我在一个休业式的早晨,我们正听着老师慢慢地介绍着假期里要看的书,听到《动物农场》这个书名时,我脑子里的问题一下子就来了:为什么这本书叫“动物农场”呢?这又不是动物开的农场。

带着这一问题,我从放假的第一天起,就在网上买了书,等待着书的到来……

果然,书三天后就到了,我兴奋地翻开了那本书,里面主要讲的是动物占领农场的故事。里面不仅文字内容丰富,而且少量的图片也生动有趣。以前我是十分不爱看书的,可是通过这一本书,我改变了许多:一旦我遇到好书,我就很想看完。一本书一天读个五、六遍也是正常的事情。

总之,就一句话——只要有时间我就看!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让我们领略到书的真谛,让你的灵魂更加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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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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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喜欢的书《一千零一夜》。打开这本厚厚的书,我反复地看了又看,被深深地吸引住了。传说,从前有一个残暴的国王,他每天都要娶一个妻子,然后在第二天把她杀掉。有一位聪明的姑娘为了避免这样的命运,就在夜里给国王讲故事。故事迷住了国王,他一夜一夜地听下去,姑娘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听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这就是那神奇的《一千零一夜》。

我喜欢书里面《阿里巴巴和四十个大盗》这个故事,因为这故事的词语特别生动、优美,比如:“只见洞里到处堆满亮闪闪的珍珠玛瑙,整捆整捆的绫罗绸缎,一筐一筐的金币银币,一盘一盘的宝石首饰。各种金银器皿横七竖八地堆放在各个角落。”多美的语言啊!我要一遍一遍地读,一次一次地学习。我还喜欢故事里面的女仆马尔佳娜,因为在面临快要被杀时,家人急得团团转,只有她,女仆马尔佳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办法,赢得了生命,而且她每次都能识破大盗们的诡计。

我特喜欢这本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写得很详细、很吸引人,用智慧让自己更加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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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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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自我读过冯骥才的《俗世奇人》之后,对这句话的感悟更深了。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短篇小说集。全由十八个短篇构成,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的生平事迹,故事生动有趣,人物跃然纸上。

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人就是刷子李了。他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每次刷墙穿着黑衣,如果刷墙时身上有白点,就不收工钱。他干活的时候,刷子一举,往墙上一拍,划出一道匀匀实实的白,刷出的墙面好比平平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刷子发出的声音如同优美的乐章,不禁使人暗暗赞叹。书里有句话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社会是一个人才社会,以前这样,现在也是这样,你必须有一技之长才能更好更体面地生存。

有人擅长绘画,如果再勤学苦练,就可以当一名画家;有人善于写作,如果更上一层楼,就能成为一名作家。如今在大城市里,司机都要会讲英语,公司的员工还要会使用互联网。有了一技之长,你就可以在社会上安身立业,而如果你什么都不会,就只能被社会所淘汰。

曾经有一个人在酒店当清洁工,他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每天把厕所都洗得干干净净。有一天,一个顾客嫌弃马桶太脏,他当场舀了一杯马桶里的水自己喝下去。顾客惊呆了,问他:“你怎么敢喝马桶里的水?”他骄傲地回答:“马桶是我洗的,我虽然只是一个清洁工,但我能把马桶清洗得非常干净,里面的水都可以喝,这也是一个特长啊!”是啊,他虽然只是个清洁工,但他也有自己的一技之长,虽然微不足道,但也可以凭此立身。

手艺人靠的是手上的绝活,有绝活,吃荤、亮堂,站大街中央;没有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

冯骥才笔下的苏七块、蓝眼、酒婆、认牙、泥人张等等都是身怀绝技的普通人,他们都是凭着自身的绝技立足社会。一个普通人,只要肯用功,也可以把事做到极致,变成自己的特长。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手上需要一技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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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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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我认为它可以带你驶过汹涌澎湃的大海,也可以帮助你劈山填海,它是一种仅次于亲情的感情。《夏洛的网》正是向我体现了友谊的伟大。

虽然中很多细节一笔略过,但是仍然可以感受到夏洛对威尔伯的爱,那种包含了不舍,却远胜于不舍的爱。那些爱透露在:夏洛为威尔伯织得每一个文字上,透露在夏洛鼓励威尔伯活下去的每一句话上,透露在夏洛默默地为了她最好的朋友付出的一点一滴。在夏洛生命的尽头,她依旧为她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的一个朋友编织了最后一个词:谦卑。

或许在夏洛心中,威尔伯就是一个极其完美的人。夏洛很开心威尔伯可以做她的朋友。而夏洛的身影在威尔伯眼里也日渐伟大,她并不是那么残忍,那么冷血,那么冷酷无情,她已经成为威尔伯世界里的一部分,既特殊有重要的一部分,就好似树叶与叶脉,没有叶脉,树叶就无法吸收阳光和养分,无法生存。威尔伯不在意名利、权力、金钱、荣誉,他只在意夏洛与生命,是夏洛给予了他生活的希望,在夏洛承诺说:“我救你。”的时候,心里一定是波澜万千的。在夏洛的最后,生命的尽头,没有任何一个谁陪在她身边。但是我相信,夏洛一定是怀着希望死去的,因为她做完了她要做的事。而夏洛也知道,她的寿命,蜘蛛的寿命,是那么短暂,仿佛一片枯黄的落叶轻轻飘落在寂静的湖面上,浮出一阵阵淡淡的涟漪。她也许只是威尔伯的一部分,可是,威尔伯却是她的全部。

我羡慕威尔伯,因为他有一个肯为他付出的夏洛,我喜欢夏洛,因为她无私的付出、坚定的信念感动了我,就像夏洛对威尔伯说的那样:“你要活下去,威尔伯!”《夏洛的网》讲述了夏洛的全部,友谊的伟大,永恒的精神。书中那些感人的片段使我喜欢它,我相信,夏洛是永恒的,而她也从未后悔过,那个承诺:“我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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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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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们称为文明的“长生果”。这个比喻,我觉得十分亲切,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阅读一本好书,就像同智慧而高尚的人对话,而不论时间和空间。许多成功人士,也正是从书中汲取了养分,才走上了成功之道。

在我的童年生活中,我也读过许多书,印象最深的一本叫《秘密花园》。这本书是我的最爱,因为它影响了我的学习生活。

这本书,让我一生受用不尽。这本书,让我明白:快乐是给予,而不是索取;快乐是奋发向上,而不是碌碌无为。快乐,离我们尽在咫尺。有些人觉得快乐离自己很近,是因为他们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有些人觉得快乐很遥远,是因为他们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秘密花园”,只要我们积极向上,奋发图强,就可以找到开启这座心灵花园的钥匙,就可以让快乐永驻心中。从开始读那本书,我便若有所思!

从那时开始,我便以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记得那决赛般的期末考试,我考得十分不好,到家后,受到爸爸妈妈的批评,我变得十分沮丧,直到又一学期的第一次月考。在月考前,我想“以我这样的心态参加考试,肯定考不好。”我猛得想起了《秘密花园》这本书,于是,我变得坚定,心里想“我要沉着冷静,积极向上,争取考个好成绩,加油!”你还别说,我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从那件事后,我便立志让心中那座“心灵花园”开花结果,生气勃勃,让快乐永驻我的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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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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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_《鲁西西外传》,我每天都如饥似渴地阅读它,这本书的每一个细节,都像磁铁一样吸引我。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鲁西西,她还有一个哥哥叫皮皮鲁,鲁西西是一个可爱,大方,漂亮的小女孩,她经历了许许多多有趣的事情。先是鲁西西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在这里她又碰到了新奇有趣的事情,每一件事都让我好奇,好像把我也拉进了这本书。和鲁西西一起,她走到哪儿,我就好像真的在那玩了一圈回来。例如:眼泪湖奇遇这一篇故事就使我感动,眼泪湖是女孩子的眼泪聚成的一个湖,还有一个是男孩子眼泪聚成的一个湖,女孩子眼泪湖里的眼泪太多了,可男孩子眼泪湖里的泪水又太少了,鲁西西知道女孩子哭的次数太多了,她把女孩子眼泪湖里的泪水,放到男孩子的眼泪湖里,现在两个眼泪湖里的泪水一样多了,她说以后女孩子眼泪湖里的水不会再比男孩子的多了……这让我懂得女孩子不比男孩子差的道理。这笨书的作者是郑渊洁叔叔,他所有的作品栩栩如生,让我回味无穷。

我家的书柜上堆满了书,可我还是单单喜欢这本书,它什么地方都吸引了我,也让我喜爱,更让我念念不忘,鲁西西的特别经历让我浮想联翩,文中的人物让我流连忘返,鲁西西经过的地方让我好奇……鲁西西有一种精神让我学习,那就是她永远那么乐观,每次在书中见到她,她总是笑眯眯的……。没有看这本书之前,我很会生气,一遇到不开心的事,就会气嘟嘟的,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人哭着过也是一天,笑着过也是一天,何必不快快乐乐过每一天呢!我要放开一点,快快乐乐过好每一天。

《鲁西西外传》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人可以每天都开开心心,我们要笑着去面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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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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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到大看过很多的,比如说:《一千零一夜》、《十万个为什么》、《作文大全》……不过,在这些书当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冒险小王子》。

《冒险小王子》这本书分十二部,我看的是第八部,名叫“好运气的兔子脚”。我很爱看这本书,是因为它写得好,教育我们要团结友爱,要相互帮助。让我们来看看吧!

《冒险小王子》系列书是一套优秀的儿童小说读物。此系列书刻画了一群智慧、勇敢、敢于向困难挑战的优秀儿童人物形象。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是:包小龙、于萌萌、汤诺等。故事中的主人公包小龙,天生拥有一种神奇的魔力,他和小伙伴汤诺、于萌萌等人,来到了与人类社会相互依存的“纳尤精灵”国度,和小精灵们一起对抗力量强大的邪恶魔法师,挫败了精灵师一个又一个险恶的阴谋。包小龙有很强的正义感,他善良、勇敢爱冒险,喜欢研究稀奇古怪的东西,喜欢问各种各样奇怪问题。于萌萌十分聪明,做事认真,喜欢摆出小大人的样子对人说话,看上去十分高傲却很够义气,会为了朋友冒险。汤诺十分平和,胆子有点小,对任何事都抱着能不去做就不去做的态度,做事总是慢半拍,但很重义气,尽管很害怕也会参与朋友们的冒险。

正是因为有了这三位爱冒险的孩子,才让《冒险小王子》这本书写得那么好,这本书共分十三章,第一章是:成长穿衣镜。写的是包小龙他们进了自己不该进的“粉红色冰吧”。所以被罚留校一个月。第二章是他们在留校时无意中进了一名叫冰茶茶的男生的生活地。从第三章到第十三章写的是他们在冰茶茶那里的神奇冒险。

我这下更加喜欢《冒险小王子》这本书了。因为,是它让我的空闲时间有了欢乐。我已经把第九部买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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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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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勒·凡尔纳”这个名字,六年级的同学们应该都不陌生,这个著名科幻小说家,带我们走入一个又一个奇幻之旅。其中,《地心游记》是我最喜爱的一本

“地心游记”,顾名思义就是去地心探险。这几乎是一件闻所未闻的事情:脾气暴躁、对科学痴迷的黎登布洛克教授带了热爱科学、循规蹈矩的侄子阿克赛和沉静、稳健而又充满热情的向导汉斯,按照前人的指引,从一个火山口下降,历经缺水、迷路、暴风雨等艰难险阻,最终受火山熔岩的冲击,又从另一个火山口回到了地面。

环环相扣的紧凑情节、种种奇观让爱科学爱探险的我跟着主人公同喜同悲。合拢书,那些情景还在我脑海里像电影般一幕幕上映

一颗永不泯灭的好奇心加上寻求未知世界的信心,会让你看见一些你从未看到过的情景,发现一些你从未找到过的真理,创造一些你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东西。我被凡尔纳虚构的这个世界深深吸引了。我想:若我处处留心身边的事物,在书本中汲取知识,敢于探索,那么,我是否也会有像他们一样有趣、神秘、新奇的经历呢?我是不是可以在一条河流中追溯远古的影子,在司空见惯的东西中找到未来的能源?

一本书就是一个导师,它把我带到一个我向往的世界,它引领我规划着自己的人生路。书在我心中,路在我脚下。

《地心游记》,这样精彩的情节,这样鲜明的人物难道不足以吸引你吗?读者们,赶快看起来吧,它会带你们飞到你们从未到过的地方,带给你不一样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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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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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我是个爱看书的小女孩。书,是人类精神的食粮,就像陈寿说的:“一日无数,百事荒芜”一样。其实我从前并不爱读书,再爱上读书的过程中还有一个小故事呢!

那时,我读小学三年级,老师让我们买《笑猫日记》系列的书。我一开始只买了一本,名字叫做《想变成人的猴子》,这本书见了马小跳和唐飞他们一起把一只猴子救了出来,吧猴子放在了马小跳的家里;这只猴子在这里见到了许多东西,有冰箱、电视、跑步机等,看到这些,猴子产生了一个想法:“我”一定要变成人。还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最后,马小跳的爸爸把猴子送回了山区。

看完这本书,我还想买《笑猫日记》系列的其他书,妈妈又给我买了几本,我欣喜若狂。几天的时间就把这几本书看完了,后来又和同学们交换着看了几本。我现在已经把《笑猫日记》系列的书看得差不多了。

人们都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是我却觉得:书让人类进步,让人类的生活不再枯燥烦闷。读书对我们肯定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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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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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突然想起老师布置的作业,让我们回家写征文,当我看见家长信背面推荐目中有一本《樱桃沟的春天》这本书,我才想起我以前看过这本书,这本书很有趣,便正好用在我的作文中。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阿姨,书中主要讲了清明刚过,笑猫和虎皮猫还有小猫们碰到了万年龟正好一起离开了翠湖公园,因为万年龟能闻出孩子的味道,便把我们带到了望龙山下美丽的樱桃沟,千方百计才找到了马小跳的爷爷和奶奶家,他们家里很热闹,动物也很奇怪,有爱管闲事的阿黄,有忠诚并会滑板的母白鹅,有拥有一副金嗓子的鹩哥,还有得了相思病的阿黑和溜冰大王黑旋风,他们之间发生了很有趣的故事。可是不久全世界都变得很反常,所以动物便都开始逃亡,连球球老老鼠也说世界末日就要到了,可是笑猫坚决不走……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觉得母白鹅的咬人事件这个小故事很感人,鹩哥装战斗机的声音为了赶走偷吃樱桃的剪刀怪嘴鸟,用嗓过度导致嗓子出血,可是全村人都以为它是扰乱人们的生活,还纷纷责骂,并殴打鹩哥,但是他仍然在坚持着,并默默的守护着人们的财产。他的这种牺牲自己,关心他人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我还从溜冰大王黑旋风和滑板高手母白鹅的身上学到皇天不负有心人,只要努力就能成功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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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看书是我最喜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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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越嵩

。书,我的生活中全是书,车上、桌子上、椅子上……

可见我真恋看书啊!

一天晚上10点,我才刚刚把全部作业“打倒”,我写得腰酸背痛,我上床时,妈妈大声地对我喊道:“别看书了!已经很晚了,快睡,不然明天不能早起。”但妈妈的这句话也不能阻挡我对书的迷恋,于是,我悄悄地把书拿来,坐在床上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我完全沉浸在书的世界里,也完全没注意已经11点了,我漫游在小说里,突然,妈妈来了,她看见我在打哈欠,就叫我不许看书了。

还有一次,我在车上看书,我把每一个字都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呀!好痛,”原来妈妈踩了一个急刹车,我因为看书所以就没注意,然后我就重重地把脸撞在了书上。

我是一只“书虫”我迷恋“吃书”,我有无数本书,一本本的书被我“吃完”,我脑子里装的东西也很多,我有时觉得头好重好重,看来看得多脑子就很重吧!

我迷恋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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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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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世界上最好的营养品。我是一名小学生,我的最大爱好就是看书了。因为书中有许多知识和新鲜奇丽的事儿。

我有很多很多书,其中我喜欢看一些童话书、漫画、作文书、还有军事、科幻之类的书。因为这些书不但可以增加知识,而且还有许多好文章、好词语和好句子,可以供我们学习、参考和积累。

在这些书中,我最喜欢看童话故事书或军事书。在童话故事书里,有的故事可以让我们明白一个道理。比如说在“格林童话”里,有一篇叫做“圣母玛丽亚的孩子”的故事,讲的是圣母不许珍丽打开那第十三道门,可她不听话,不但打开了第十三道门,而且还欺骗圣母说没有打开。因此圣母把她从天上打到了地上。但她做了王后,还生了三个小孩,还骗圣母没有打开,因而没有了孩子。最后因为她说出了实话,所以圣母不但把三个孩子还给了她,而且还祝福她永远幸福。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诚实,不要撒谎。

在军事书中,你可以了解到许多新式武器,如水陆两用坦克、世界上最大的军舰------航空母舰、水中蛟龙------潜水艇、空中堡垒------轰炸机……同时还可以知道许多战争历史,可有趣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以后还要读更多更好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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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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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监狱。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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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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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把我带到猴哥面前,让我同它一起上天入地,服妖除魔,也使我喜欢上了这位本领齐天的大圣。

它英勇无畏,反抗邪恶,胆大而又机智。一出场,便用令众猴惊骇地一跳—跳入水帘洞。玉皇大帝、诸位神仙,根本唬不住它,即使在法力无边的如来佛面前,那股天不怕,地不怕的精神也丝毫不折不扣。

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增加。当《西游记》再一次摆在我面前时,我发现,在身处逆境时,猴哥的那种不屈不挠,积极乐观,疾恶如仇的斗争精神,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五指山下,它没有气馁,更没有绝望,而是默默地等待了五百年,因为它心中希望的火苗从未熄灭;取经路上,风餐露宿,妖魔鬼怪都不能放慢它 西去的步伐。它 一步步征服艰难旅程,凭着智慧,勇气和乐观,终至目标,困难吓不倒它,斗争精神被磨砺得日以高昂。

我不禁钦佩起猴哥来。我要学猴哥,追求理想勇往直前。我会更加勇敢,怯懦只会助长敌人的气焰,我会坚韧一些,成功从不是唾手可得的。我不会屈从与邪恶,一定会同它们斗争,生活中的磕磕碰碰伴随着每一个人,我们不必哀怨,更不能消沉,与困难,积极乐观地斗争吧!这是猴哥精神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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