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读书笔记600字左右
全文共 1770 字
+ 加入清单从《红楼梦》问世至今二百年以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等人都成了人们熟悉的人物。人们为贾宝玉叹息,为林黛玉流泪,对王熙凤又爱又恨。打开《红楼梦》,就是打开了一个熙来攘往的人物世界,而最能吸引人们目光的,还是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这三位主人公。
在《红楼梦》的大观园中,有两个人想做“变性手术”,一个是探春,另一个就是宝玉。究其原因,正如宝玉自己所说的那样:“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浊臭逼人。”这在封建社会是一种叛逆,但在宝玉看来,除了少女们的纯洁可爱能使他尊敬和爱悦之外,生活中再也没有什么事物值得他献出青春和生命了。
并且他只求过那种随一心一所一欲的生活,在他心中,人只有真善美、假恶丑之分,而没有高低贵贱之别,所以他才敢于向当时儒家的道德标准挑战。潘知常教授曾美名曰:“贾宝玉是中国的第一个‘亚当’。”从某些方面看,宝玉的这种性格反应了人性解放、个性自一由和人权平等的要求,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泪美人”林黛玉赚取了读者太多的眼泪。她清灵清丽而又多疑多妒的性格和气质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和宝玉一样,她也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黛玉的生活是爱与美的世界,从至纯至美的“黛玉葬花“这一情节可以看出,她非常爱护生命、珍惜生命,她的多愁善感也借此被曹雪芹渲染到了极至。
林黛玉的才气的确过人。但是她不知道当时社会需要“无才便是德”的贤良女性。赏风月、做诗词不过是贵族小一姐无聊消遣和多余的点缀,更别说让女子自一由恋爱了。所以宝黛的爱情虽然天真、无邪,但却注定是一个悲剧。敏一感多病的林黛玉也注定无人可以依赖。于是她怀着纯洁的爱和对尘世的悲怨,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实现了“质本洁来还洁去,不叫污掉陷渠沟。”的誓言。
薛宝钗则是一位封建道德礼法的自觉恪守者。天资聪颖的她知道自己无论有多大的才干,在这个男权社会中无论怎样反抗,最终都要以失败告终,所以她养成了一种罕言没语但却八面玲珑的个性。他宽厚随和,豁达大度,几乎得到主子奴婢所有人的肯定。她不仅人缘好,才智也高,以为典型的“女夫子”。但是,她明白“女子无才便是德”,于是便经常把自己的才干掩藏起来,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未来夫婿身上。无奈,贾宝玉无论如何也停不下她的话,所以,在议婚的时候,她开始低头不语,后来暗自垂泪。可见,贾宝玉也不是她理想的人选。
《红楼梦》全书描写了以反抗封建思想为主的人物和故事,批判了封建统治集一团一的无能。也许,曹雪芹做梦也想不到当年禁止发行的《红楼梦》在今天是这样的红火。
#178435《红楼梦》读书笔记600字左右6 #178435 "Red Mansion Dream" readingNote about 600 words 6
自从读过红楼梦以后我发现这本书太悲痛了,我发现红楼梦里边的人物太苦了,比如林黛玉,自小就失去了自己的母亲,来到自己的外婆家,而且她还有一种病,这种病就像是永远也好不了一样,在我的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段林黛玉初见贾宝玉的那个时间,还有很多公子姑娘在一个地方文思作画,还有就是林黛玉写的诗句,林黛玉通过傻大姐知道贾宝玉今天结婚和贾宝玉发现洞房花烛后的人不是林黛玉,而且林黛玉在自己洞房花烛那段时间烧掉了自己和林黛玉一起写过的诗,和林黛玉四千是那么的伤心痛苦内心是什么感觉?
不知道为什么自从看见红楼梦自己总是觉得最后林黛玉应该和贾宝玉在一起的,我真不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曹雪芹到底是糊写的还是在这世上真的有那么一件事,为什么零待遇和贾宝玉就不能作梁山伯和祝英台一样,就算死了,但是最后他们两也能一起化成蝴蝶一起飞走。
说实话,读前面一点我对这本书还感兴趣,快要读完这本书的一半我就不感兴趣了,要不是我想看一看后面的结果是怎么样的,我才不会去看这本书,但是看完这本书就好像是我们的人生一样,有酸甜苦辣,就是黛玉酸就是林黛玉吃那些姑娘们的酸一样很不舒服,甜就是林黛玉和贾宝玉俩人在一起作诗,苦就是贾宝玉和那些姑娘们在一起把林黛玉一个人扔在那里看着他们一个个欢快高兴的笑脸。
我希望我的人生不要和贾宝玉和林黛玉一样痛苦,两个人没有在一起,我想起然后两个人有缘人又不能在一起,所以要是我,我不会吧太多感情放在爱情上面。
所以最后读后感是这本书不能说不好看,也不能说好看。所以随大家看不看都不关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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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快乐
全文共 429 字
+ 加入清单书籍是全人类的朋友,更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喜欢看童话书,沉浸在那梦幻般的世界里,我就会忘记所有的烦恼,忘记了世界,也忘记了自己……
我喜欢看儿童文学,每当我闲暇时,总能感到书中的主人公向我招手,不知不觉,我就随它们置身于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之中……
我喜欢看各类期刊杂志,尤其是在小饭桌休息时,一本《读友》就能让我逃离众多小朋友的喧闹……
我最喜欢看动物类的书籍,李微漪的一本《重返狼群》,仿佛把我也带入了若尔盖草原,和作者共同经历了救狼崽、养小狼、野化训练小狼,最终成功将小狼放归狼群的全部艰辛与收获。既让我了解到狼族的生活习性,亲情责任,也感受到作者和小狼之间如同亲子般的深切情感……
有时,我还对大人们的书本杂志突发兴趣,有些文章浅显通俗,富有生活哲理;有些文章深奥难懂,但似乎有种神秘的感召力呼唤我走向远方……
“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每每翻开一页书,就仿佛开启了一座神秘花园的大门,漫步在一个静谧而蕴藏丰富的宝库中……
感谢书籍的陪伴,让我快乐而幸福的成长……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522 字
+ 加入清单寒假里,我阅读了巴尔扎克的名著——《欧也妮.葛朗台》.
这本书主要讲了老葛朗台很会利用大革命的好时机,他在共和政府拍卖产业时,买通了监督官,花很少的钱买到了当地最好的葡萄园;他当市长时,说是为"本地的利益",造了几条通往自己产业的公路;他还十分会精打细算,酒桶比酒还贵时,他总有酒桶出售;别人100法郎就脱手的酒,他要等到每桶涨到200法郎才抛出来.他虽然有一千几百万法郎的财产,但他的家却破旧不堪.由于他十分有钱,克罗旭一家和格拉桑一家都想与欧也妮结婚,好继承财产.可是欧也妮却爱上了一位巴黎小伙,叫夏尔.葛朗台,他父亲破产了,还欠了别人400万法郎,欧也妮帮夏尔还清了债务,但夏尔却被打发到了大印度,最后,他发了财,也变得贪得无厌。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金钱并不是万能的,它并不能创造幸福.欧也妮虽然有巨额的财产,却没有家庭,也没有幸福,只能成为一帮利欲熏心之徒追逐围猎的对象.老葛朗台,表面上是金钱的主人,其实是金钱的奴隶.在他的心里,钱比任何东西都重要,甚至在他生命垂危的时候,看到了钱便感到了"温暖".这样一个人,我们不能说他"爱钱如命",因为在他的眼里,钱比命更珍贵.他们都是一帮可怜虫。
这是一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
读书的乐趣
全文共 758 字
+ 加入清单“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一点儿也没错。我从小是一个酷爱读书的人,为此,我还闹出笑话呢!
那天,正赶上国庆节,家里来了不少客人,妈妈正在厨房里“演奏”“交响曲”。而我呢,却坐在沙发里,津津有味地捧着一本《安徒生童话》看着,随着主人公的命运,脸上泛出喜怒哀乐的表情。看得正入迷时,妈妈的一声“巨雷”打断了我的思绪:“婷婷,帮妈妈打一瓶黄酒来。”我一边看书,一边顺手拎起个书包,递给妈妈。这使妈妈弄得哭笑不得:“我是叫你打黄酒,你把书包给我干嘛?”我顿时无地自容,拿着瓶子转身就跑,把手里的书也忘记了。于是我一边看书,一边走在小路上。
不知不觉,店门口到了。我把瓶子放在柜台上,说:“老板,打一瓶……”我突然想不起打什么了,于是看了看瓶底的黄色液体。“打一瓶醋。”我还是两眼盯着童话书对老板说。“小朋友,你走错地方了,这儿不是商店,是药店。”药店老板笑眯眯地说。我羞愧极了,连忙换了一家店打了醋回家去了。“咚咚”我敲着家门,可开门的却是邻居小丽。原来我看书看得太入迷,连家门都走错了。我立刻打开家门,把醋给妈妈,又躲到一边看书去了。“哎呀!”厨房里传来妈妈的声音,“你打的是什么呀?”“醋。”我不耐烦地叫道。“我叫你买的是黄酒,你却打成了醋,这叫我怎么招待客人?”妈妈一脸的埋怨。客人们一听,都哈哈大笑起来。这样一来,我就成了国庆节的笑料了。不过,即使是这样,也不能改变我对书的喜爱。
我不但爱看书,也十分爱护书。每当爸爸妈妈买回书时,我都用漂亮的包书纸把它打扮得漂漂亮亮,不让它一点损害。要是谁把它弄皱了,我非得好好地数落一番呢!
有了书做伴,就像在和高尚的人谈话;有了书做伴,生活就充满了无限乐趣。书不仅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学习上的好老师。我与书就像是一对亲密无间的好朋友,谁也离不开谁,这也许就是书给我的乐趣吧!
快乐阅读书香暑假作文
全文共 1364 字
+ 加入清单暑假像一本受益匪浅的书,记录着快乐与智慧;暑假像一个多姿多彩的梦,梦中飞翔着我们的难忘趣事;暑假像一轮弯弯的月亮,汇集着有趣的繁星。我今天就走进暑假,向你透露那快乐的时光。
博览中心开展了一项有趣的活动,“修身明志,书香润城”。其中还有中山市青少年的现场书法大赛呢。那么吸引人的活动我怎么可能不去呢?
我参加的是小学硬笔书法,准备好工具,来到了现场。我看见有许多和我差不多年龄的参赛者也来到了现场。人群中,有几个是我们学校的参赛者。竞争对手那么多,看来,要赢不是件容易的事咯。我领了参赛证,坐到自己的座位上。桌上摆着两张书法纸和一个小垫本。说完了比赛要求,打开了选题,我们写的是“落花生”这一课的其中一段。我信心十足的写了第一遍,不小心错了一个字。又赶紧开始写了第二遍,仍然错了一个字,我只有最后一张纸机会了。我紧张的学习深呼吸,调整心态,一抬头在人群中看见了我的书法老师沈阳老师!——她正微笑看着我,我顿时明白了:我这次的比赛,不只是为我一个人,还满含着老师家长的期望。我换了一张纸,拿起笔,认认真真的写了起来:提笔,顿笔,出锋,回笔,都不马虎。不一会儿,一张完整的作品出来了。这时,一位管理员说:“时间到了!停下笔。”我交上了作品,不由得吁了一口气。
离颁奖仪式还有几十分钟,我和爸爸看了看其他的活动。这里的活动真丰富啊。有做月饼的活动,有品尝月饼的活动,有画灯笼的活动,还有猜灯谜的活动等等,各种各样。我先来到了猜灯谜的项目。这些灯谜挂在线上,标着序号。我一下就看中了一个比较简单的灯谜“杀鸡取卵—(猜一个成语)”不多想就去排队说答案。“阿姨,第380号有没有人说啊?”“还没有。”“那是不是‘大材小用’?”管理员看看手里的答案“不对。”“那是不是‘多此一举’呢?”“也不是哦,但很相近,可是还是有点差别的,你再好好想想哦。”我又回到380灯谜前,仔细想了想。这时我看到了一个灯谜“因小失大—(猜一成语)”哎,‘因小失大’,因为小小的卵失去了整只鸡,可以啊!我又跑去排队。“阿姨,是不是‘因小失大’啊?”我激动得问。阿姨慷慨的说:“算你对吧。”我高兴地领到了奖品,一本小记者专用本。后来我才知道,那个灯谜的正确答案是“得不偿失”,得到的无法补偿失去的东西。
还有尝试月饼的活动。这里的月饼各式各样:有绿茶的,有巧克力的,还有冰皮的。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只供参观的大月饼,比一口锅还要大,我还以为是木头雕刻出来的呢,因为做这么大的月饼,要花多少工夫在里面啊。
这里面还有根雕。根雕是将形态各异的老树根挖出来,通过艺术雕刻家的加工,都做成了精美的工艺品。有老牛,有观音菩萨,还有弥勒佛。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弥勒佛了。弥勒佛虽然只刻出了头部,可是他笑容可掬的样子令人喜爱,一对大大的耳垂,光滑的脑袋,十分独特。
“各位家长、同学们,现在来公布这次比赛的获奖结果。我们的奖项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颁奖仪式要开始了。我坐在舞台前,期待的听着名单。“孙园园……”终于读到了我的名字。我获得了三等奖。我们排着队走上舞台,手里捧着证书,拿着奖品,与书法老师们合影。奖品是一支漂亮的笔,激励我们好好学习。
我依依不舍的走出了博览中心。我喜欢“修身明志书香润城”,喜欢它的有趣,喜欢它的丰富,也喜欢它的广泛,它给我的暑假带来了许多快乐与智慧。
我读书我快乐作文2500字
全文共 2887 字
+ 加入清单快乐是什么?每个人对快乐都有不同的看法,有的人说:快乐是一种享受,只要自己得到,不管来源如何只要自己快乐就觉得快乐,可是,你是否想过,你得到的是否是别人不慎失去的,别人是否还在痛苦的寻找。今天,小编为您介绍的是我读书我快乐作文2500字,欢迎欣赏与借鉴。
人的成长中最不可缺少的就是读书。古人亦云“宁可三日食无肉,不可一日居无书”。可见书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性。儿时的我,在“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诗歌声中长大,每次端起书,看着那毫无生命的方块字,我总是大喊没意思。读书是我最头疼的事了。我慢慢的长大了,知道自己知识的缺乏,每次老师布置作文,我都差点喊出声来,爸爸知道我作文很差,就常常给我买一些作文书,过年的时候阿姨给我买了一本《获奖作文》,我常常阅读,但还是提不高,可能是我讨厌它吧!
我常常看了一下就不看了,直到10岁,爸爸要我写成语,我想了想我积累的成语,手笔一挥,“九牛十毛”,爸爸看了哭笑不得,我看着爸爸脸心里感到挺纳闷的,爸爸看到我惊异的脸,把我写的给我看了,我才发现自己把“一”写成“十”了,脸顿时红了起来,爸爸严肃告诉我:“以后要多注意读书,才能积累更多的成语和作文。我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这样一段话“读书能医愚,读书能治穷,读书能疗病,读书能砺志,读书能致远,读书能练达,读书能聪慧,读书能知道怎样交友,怎样识人,怎样说话,怎样做事,怎样活着才身心健康,读书能明白什么样地人生称得上完美无憾。”是啊!读书得好处无穷无尽。读书给了我知识,读书给了我乐趣,读书更给了我力量。从那以后,我真的喜欢上了读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
所以读书给我的最大东西是:知识。它丰富了我的大脑,增长了我的知识。你能说读书不快乐吗?生活里书籍,就好比大地阳光;智慧里书籍,就好像鸟儿失去翅膀。书城,是一家四口最乐意去的地方,只要一有空,就会去店里淘书。有时不买书,去书店看上几本,心里就会觉得踏实,感到非常惬意。每当淘到一本好书,我就会高兴得一蹦三尺高,像遇见一位多年不见的老友。在书店里,忘记了,忘记了饥饿,这正应了高尔基的一句话:“书中自有面包在。”星期天,我偶然读到一本名叫《格列佛游记》的奇书。刚读了一段,就感觉“陷”进这本书里了。
我让妈妈给我买了下来。这本书后,我欣喜若狂!此时:天更蓝了;草更绿了;花更香了……我从书中到祖国的风光是那样的秀丽与繁华,这与我感受到的一模一样:桂林山水是清奇俊秀的,杭州西湖是浓妆淡抹的,黄山庐山是云雾飘渺的,长江、黄河是波澜壮阔的,海南三亚的日出是迷人的,维多利亚海港的灯火是璀璨的……我爱读富含哲理的好书。在那如诗如画的意境里,我与李白一起攀登天姥山,采摘白云红霞;与李煜一起登上西楼,品味“剪,理还乱”的愁思;同李清照一起,在莲花深处争渡,领略红肥绿瘦的乐趣;与辛弃疾一起在黄沙道中观赏夜景,稻花香儿阵阵,多么让人留恋;与王昌龄一起在芙蓉楼送别辛渐,听着王昌龄那“一片冰心在玉壶”的表白;同朱熹一起,在荷塘深处,倾听先生“为有源头活水来”的哲理……
读书,让我快乐;读书,让我每天沐浴新的朝阳;读书,让我在阳光下快乐成长;读书,让我更有修养!……我是个钟爱读书与写字的人。那么现在,我要将其中的快乐一点一点地讲出来,与大家分享。一、读书话说:“饭可一日不吃,觉可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书让我了解了很多,懂得了很多,学会了很多。中秋佳节,当我在为不能与好友在一起而遗憾、而难过时,我读到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于是心中便释然了。当遭遇失败,灰心丧气时,我读到了阿甘的“人生就像巧克力,谁也拿不准下一颗是什么滋味”。于是我懂得:人的前程都是捉摸不定的,是成是败都要靠自己去努力、去拼搏、去掌握。下雨天,在窗前看着雨落感叹着青春年华。于是,郭敬明的书里,我读到了“青春是到明媚的忧伤”。然后就似乎真的体会到了那似水明媚的青春留过的地方,留下了若有若无的忧伤。我明白,这其实是成长。
是由读书引导出的成长。二、写字我这笔字不能算优美,但还说得上干净、整齐。于是,我就一直深深地喜欢把玩我的笔,然后握着它,将一行一行的字迹留在纸上。我爱写字,爱将言语从心里一点点通过笔尖流淌到纸面上的感觉。阴天,开着灯的房间里。你总会听到“沙沙”的笔尖与纸面摩擦的声响。心中如这个阴天般的压抑。但是我知道,这没有关系。我可以和自己交流,把一切的一切都写出来,写出来。从桃花送走雪花的春,到浪花裂开心花,荷花展开青霞的夏,再到稻禾沾满金露树木寄走一封封枯叶的秋,只是地面覆白雪水面凝银冰的冬。可以一直这样写下去。这是我最大的快乐。三、写在最后的,如果可能,我希望一直不停的读书、写字,一直这样下去,直到天昏地暗。因为,这是让我快乐的最高境界。如果你和我一样,那么,从现在起,读书写字,安静地做个好孩子。最佳答案我读书我快乐儿时的我,在“锄禾日当午,汗滴何下土”的诗歌声中长大,每次端起书,看着那毫无生命的方块字,我总是大喊没意思。读书是我最头疼的事了。渐渐长大了,我感到了知识的缺乏,每次作文,我都不知从何说起。爸爸、妈妈为我不喜欢读书而烦恼,常常买许多书让我阅读。直到有一天,那天晚上,我们家里开展成语比赛,该我说成语,妈妈说意思,我翻开成语词典,说道:“金蝉脱壳(ké)。”刚一说完,爸爸、妈妈都哄堂大笑,我感到奇怪,不知道他们笑什么,妈妈看我一脸的惊诧,说:“自己看看拼音,到底读什么。”“噢!是‘金蝉脱壳(qiào)’!”我恍然大悟。爸爸严肃的对我说:“以后要注意多读书,那才能积累知识呀!”
于是,我便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多读书,懂得好多好多的知识。从那以后,我真的喜欢上了读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当读到安徒生的童话集——《卖火柴的小女孩》时,我曾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命运做过祈祷;当我看到《狼牙山五壮士》时,我为狼牙山五壮士的悲壮流过眼泪;当我读到《三国演义》时,我为诸葛亮的雄才大略钦佩不已。我深深地陶醉在书的海洋中,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这样一段话“读书能医愚,读书能治穷,读书能疗病,读书能砺志,读书能致远,读书能练达,读书能聪慧,读书能知道怎样交友,怎样识人,怎样说话,怎样做事,怎样活着才身心健康,读书能明白什么样地人生称得上完美无憾。”是啊!读书得好处无穷无尽。现在,当我捧起《钢铁识怎样炼成的》,深深融入到里面时,我感到自己是多么的幸福,因为我拥有健康的身体,保尔虽然残废,但他那种不向命运低头,坚强的毅志和顽强的精神,深深地把我折服,让我佩服。我对今后的学习、生活充满了希望。我更爱读书了。
读《三国演义》、《水浒传》可以让我们对中国名著有所了解;看《十万个为什么》可以使我们的知识更加丰富;读《作文大全》可以提高我们的作文水平;就是看一些漫画、搞笑之类的,也可以让我们更加幽默,更加富有想象力。读书给了我知识,读书给了我乐趣,读书更给了我力量。我读书!读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酸?什么是甜?什么是苦?什么是辣?读书让我知道了怎么为人处事?读书给我的最大东西是:知识。它丰富了我的大脑,增长了我的见识。你能说读书不快乐吗?
读书的感受
全文共 365 字
+ 加入清单书犹如我们的一个好朋友,它是一片心灵深处的绿荫。书的翅膀可以带我们到科技的雪地里;书可以使人沉浸在只是的海洋里。读书使一个无知的孩童,知道了什么是数字,图形和周长,面积,还知道了无穷的宇宙奥秘,一年四季的美丽……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是呀,读书能使精神健康起来。身体健康,但精神不健康的人不完全健康,反之。只有精神,身体也健康的人,才是真正健康的人!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的翅膀。
高尔基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既然书籍能够让人类进步,那么,书籍就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了书,我们怎么进步呢?知识是开启社会的钥匙,而获得这把钥匙必须通过书,只有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才能更好的融入社会。
书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读书能够让我们变成一个高尚的人!
[读书感受为话题的作文
读书的乐趣作文结尾
全文共 659 字
+ 加入清单开头:早晨,推开窗旁阳台的门,小心地扶着木把手。坐在木椅上,抬头看外面,是一望无际的蓝天白云和数也数不尽的灰墙瓦片……在西塘古镇的两天一夜,我按下关机键,让手机静静躺在包里。当视线从几英寸的小屏幕移向眼前的美景,我在现实世界里找到了久违的乐趣。
解放了双眼,我发现小桥流水的缠绵与感性;启动了嗅觉,我闻到空气的清新与柔软。漫步着,我竟突然生出一种自己身处“桃花源”的错觉来了。那是从屏幕上从来没有得到过的乐趣。
想起昨晚的游船,昨晚的潋滟水波,昨晚明亮的红灯笼。我坐在乌篷船里,浓重的夜色将整个小镇笼罩在无穷无尽的墨色中,小船置身于温柔水波的轻歌曼舞中,飘飘然于世间。桨公站在船的最前头,将嘎吱嘎吱的木头船慢慢推向岸的那一头。这样的乐趣,手机屏上变换不出呀!
对了,岸边还搭着个戏台,几个演员站在台上咿咿呀呀地唱些什么,我听不懂,却觉得好听。可能是因为那软糯的嗓音,也可能是因为那清脆悦耳的玲珑曲调,沿着水波,流向那边墨一般的夜空去了。桨公继续摇着船,想起鲁迅先生在《社戏》里描写的场景,仿佛自己摇身一变,成了其中的“迅哥儿”。十月不凉的风轻轻扑上,又转瞬消失在身边,小船儿摇啊摇,红灯笼曳啊曳,我在游船中醉了又醒,醒了又醉,流连在无尽的波浪中了。这样的乐趣,手机屏里怎能流淌出来?
结尾:当智能手机成了我们接触世界的入口,当地铁里、校园中、聚会上个个都成为“低头族”时,我们究竟对多少真实的乐趣视而不见?尽管,我们终究不能也不必彻底放弃手机,但适时与它暂别,把视线从虚拟世界移向现实世界,你一定会发现:线下的世界,大有乐趣!
读书使我成长
全文共 671 字
+ 加入清单“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有人将读书作为故人,他可以安慰自己受伤的心灵,抚平内心的忧虑,使我知识面更加广阔,使我快乐,教会我更多的内容与经验,最重要的是:这个故人会使我成长!
读书使一个人增加知识。记得一首文言文写道吕蒙,他本来不识大字一个,虽有全身力气刷得一手好武力,但没有足够的知识基础而奠定他的用兵之法。孙权便多次劝他读书,他终于听了孙权的建议,饱读兵书,果真变得与从前大相径庭,变得更加有礼貌,懂得使兵计策,文才武略浑于他一身,使得孙权拥有一名虎将,连鲁肃见了都觉得“非吴下阿蒙”于是“拜蒙母”“结友”可见读书的好处便在这里。
读书使一个人更有文采。宋代文学家苏东坡学识渊博,大部分的原因便是他喜欢读书,乐于读书。他认为一本书每读一遍只要理解和消化一个问题就行了,一遍又一遍的读,就能读透全书。他之所以能写出那么好的诗句,一部分来源于天赋,另一部分便是他好学,好读书!反之,伤仲永中的仲永,虽有一身的天赋,五岁便能写出一番有嚼头的诗句,但因其父亲贪财,没有及时予他知识的泉流与思想的授予,没有让他在书中成长,所以天生的财富全被埋没,由金变沙。由此可见读书的关键也在这!
不仅要好读书,还要会读书。陶渊明不求甚解,孔子的思学结合,韩愈的主要分明,都可以让我们学习,供我们鉴赏,找到合适自己的读书方法,才能使我们更好地汲取书中的知识、要点,使我们如何更快的成长。
读书能医愚,能治穷,能励志,能致远。谁能用读书来充实自己谁就十分聪明。“书,读而孜孜不倦持之以恒,可育德行,可导人生。”只要读书,便能使你看清方向,是你走的更远,使你成长!
爱读书的爸爸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3 字
+ 加入清单俗话说的好:“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所以我爸爸每天晚上都在和“高尚的人谈话。”
爸爸在双“十一”那天买了十几本书呢!有《西游记》、《三国演义》、《红楼梦》、《水浒传》、《上下五千年》、《东周列国志》……第二天的一大早,爸爸便坐在书桌前,贪婪的读了起来。爸爸从早上9点钟,读到晚上的11点(除了吃饭以外)才睡觉。
爸爸每一次上班都带三本书去。吃中午饭时,爸爸是与众不同的,别人都是一边吃中午饭,一边看手机,而我的爸爸,他是一边吃中午饭一边看书的。别人在睡中午觉时,我的爸爸就在办公桌上看书。没过两周,爸爸的背包里的书就都看完了。假如他的背包里没有带书,他就会在外面买上两三本厚厚的名著。这时,我才知道我的爸爸是多么多么喜欢读书啊!
在我爸爸逐渐影响下,我也慢慢地爱上了读书,这时我才知道读书是这么有趣的事情,它教会了我很多知识,使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我有一个爱读书的爸爸真好,我要以他为榜样。等到以后,我长大了,我也要做一个爱读书的爸爸。
我爱读书话题年级初一
全文共 879 字
+ 加入清单俗话说:“腹有诗书气自华”。对,只要是爱书的人,气质都会在不知不觉中“华”起来。书也是我的最爱。我喜欢书如同喜欢华丽的幕布一般。 As the saying goes: "Poetry of poetry is self -confident."Yes, as long as it is a person who loves books, his temperament will "Hua" unknowingly.The book is also my favorite.I like books like a gorgeous curtain.
我爱书,更爱读书。因为书会丰富我们的知识,改善我们的生活,华丽我们的气质,和谐我们的社会。古人说过“书尤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愚钝的人读书,会变的聪明,聪明的人读书会变的明智。我爱读书也正是因为我的学习与生活。
书的种类繁多,而我最喜欢读的,便是科普书、童话书、与哲理书。我爱读科普书,就会如醉如痴地随着一条条介绍。一组组数据进入那个充满科学的境界中去。就如同沈复小时神游山林那样。我读科普书,迷醉其中经常不分时间不分地点如饥似渴地读书。
无论是什么人,都不能打断我读书的念头。有一回,我与爸爸去书店购买词典,买过之后,我和爸爸就到科普书区,我发现一本《天文的故事》,于是我迫不及待地抽出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爸爸发现一本新书,便喊我过去。叫我好几声,我却没有听见。于是,爸爸过来拉我,我这才知看得太入迷了。
尽管我已是一名初中生,但是我还是对那富有趣味、道理的童话书喜爱万分。尽管是已经“奥特”了的书籍,但是读起他们不但让我感到有趣,更多地勾起了我对童年的回忆。我有一次读《小猫钓鱼》,我对小猫“一会捉蝴蝶,一会捉蜻蜓”的动作感到有趣,也想起来小时候自己也一样做过如此可笑的事而发出笑声。
对于哲理小说,我更对其中的情节而感兴趣。其中的哲理我更是认真体会,我也从中学到了不少做人的道理。
这就是一个爱读书的我。我希望“书读百遍,其义自现”。我希望“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更希望“腹有诗书气自华”!
我爱读书。
读书日记300字
全文共 339 字
+ 加入清单我买了一本小说,书名叫《格列佛游记》,读完以后,我深有感触。
《格列佛游记》讲的是一个叫格列佛的冒险家,他很喜爱坐船出海去冒险。一天,他遇到了海难,到了一个叫小人国的地方,于是,他的奇妙经历从此拉开了序幕人生感悟个性签名
他到了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洇国。这些国家都很奇妙小人国的人都比我们小,他们只有一跟手指那么高。大人国的人都比我们大,对于他们来说,我们就像小人国的那些人一样小,飞岛国在一个能够飞的岛屿上,那里的人们总是在想问题,但是想来想去却没有想出任何有用的东西。慧洇国能够说是一个最另类的存在了,在那个地方,自称慧洇的马儿才是主角,而我们人却是叫野胡的畜生
但是,也是正因看了这本书,我才真正明白了人性的不足,看到了世间那丑陋的一面,认识到了光明的后面还隐藏着一些什么
关于爱丽丝梦游仙境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55 字
+ 加入清单今天我读完了《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里面讲的是:爱丽丝和她的姐姐在河边,姐姐在看书,爱丽丝无所事事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爱丽丝在梦中开始了她的历险。
在梦里她看见一只穿着背心的粉红眼睛的小兔子从她身旁经过,于是爱丽丝就跟了过去,但是当他钻进兔子洞的时候,转眼间他掉进了一口深井里,但是当他落到底时,他发现并没有水,而是一堆枯叶,接住了他,就在这时,那只兔子又出来了,但是爱丽丝给迷路了,他又走啊走,发现了一条通道,四面八方都是门,爱丽丝试过了所有的门一扇也打不开,于是他有走啊走,发现一张桌子桌子上有个小钥匙,他用小钥匙打开了一扇超级小的门,但是因为她身子太大所以根本进不去,但她回到那个小桌子旁发现有一个小瓶子上面写着“喝我”爱丽丝找了找并没有发现“毒药”
两个字,于是她壮着胆子喝了拿瓶子里的水,立刻变得只有30厘米高了,当他正要去开这个门时,又发现那个钥匙又重新放回了桌子上,于是他只好爬桌子腿,但是没爬多高就摔下来、没爬多高就摔下来………,但是他正要放弃时他看见了一个蛋糕,于是她吃了后又长得特别高……后来爱丽丝还遇到了许多困难和麻烦,但都没有难倒爱丽丝,因为她很爱动脑筋还很有耐心,就在她快没有耐心的时候,突然自己把自己唤醒了,发现已经是傍晚了,姐姐抱着她,她们还在小河边。小爱丽丝给姐姐讲述了她奇怪的梦,然后从姐姐身边跑开了,姐姐仍然静静的坐在那里,想着小爱丽丝的梦,恍恍惚惚姐姐也进入了梦境。
我很喜欢这本书中小爱丽丝的神奇的梦中历险,我想这些故事我也只能从书中看到吧。
但愿我也能有这样美妙的梦中奇遇。
老人与海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560 字
+ 加入清单经过一星期的坚持,我终于读完了《老人与海》这本书。看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本书讲述了老人圣地亚哥经过艰苦努力,终于捕获了一条大马林鱼,但在老人回来的时候,鱼肉却被几条鲨鱼夺去,老人空手而归。这位普通而又可敬的老人使我深深的懂得了:“做人不应该被任何困难所压服,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老人最后说的这句话富含哲理。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这些不能被打败的是勇气,这些不能被征服的是高贵。更令人深省的是:是那个男孩使得老人活了下来!“爱”是人类生存下去动力!
在生活中,我们碰到了困难,也许会迎难而上;但也会畏难止步。比如说张海迪,她小时候双脚就已经残废,但是她并没有向挫折屈服,而是以积极、乐观、自信的态度去挑战挫折。她天天把词语贴在床头、墙壁上、厨房……经过张海迪的不懈努力,她终于战胜了挫折,而且还获得了荣誉,为祖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伟大的胸怀,应该表现出这样的气概—用笑脸迎接悲惨的命运,用自信的勇气来应付自己的不幸。”是啊!当我们碰到厄运和不幸时,与其埋怨命运的不公,还不如鼓起勇气,振作精神,以刚毅的态度与厄运抗争。
所以,今后我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信心十足地去面对,坚持到底,决不退缩!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1000字
全文共 1379 字
+ 加入清单《傲慢与偏见》出版于1796年,诞生于一个社会转型期,是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之一。小说主要讲述了乡绅之女伊丽莎白.本内特和名门贵族达西的爱情故事。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通过朴素、讽刺、幽默的人物对话以及心理活动描述,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女主伊丽莎白是内特家的二女儿,她身上有许多值得女性大众学习的地方,正如小说中所说的她活泼可爱、聪慧善良、优雅健谈,她的诚实善良、优雅智慧让她能够从她所属的社会阶层的低俗、无聊中脱颖而出。然而,她犀利的语言和先入为主过早地给别人下定论也造成了一些误解。伊丽莎白是几个姐妹中优雅理性对待爱情的优秀代表,同时也是一个细心观察、善于思考,懂得反思的女性。她的这种品质,也使她在感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
“夏洛特和柯林斯”现实的婚姻。
夏洛特容貌普通但很有头脑,是个非常精明的人,她对于婚姻的选择完全是出于现实的考量。当第一次见柯林斯时,她就见识了柯林斯的阿谀逢迎和愚蠢。但在柯林斯向他求婚时,她还是答应了。她选择了通过婚姻嫁给有钱人,通过婚姻获得财富,通过财富获得自己在经济上的安全感,至于结婚的伴侣是否是自己心仪的人,结婚之后能否幸福完全不在自己考虑的范围。夏洛特以牺牲自己的青春和爱情去追求世俗名利反映了当时社会大多数女性的心态。婚姻对于夏洛特夫妇来说是一种合作,双方通过这种合作得到彼此想要的东西,共同组建一个家庭,过上安稳富足的生活,这是他们对婚姻的理解。
“莉迪亚和威克汉姆”荒唐的婚姻。
莉迪亚是个头脑简单、性格轻浮又爱慕虚荣的女人,小小年纪热衷社交,喜欢和梅里顿的军官来往并以此为荣。只要有人怂恿,她会随时投入任何人的怀抱。威克汉姆外表英俊,但道德败坏,谎话连篇,挥霍无度,先是引诱达西小姐私奔,企图侵吞财产,没能得逞后又向伊丽莎白大献殷勤,之后又对富裕的金小姐展开追求,最后引诱莉迪亚私奔。二人的婚姻荒唐至极,莉迪亚只不过迷恋威克汉姆俊朗的外貌,他们的关系既不现实也不走心,完全是建立了外表和情欲之上。两人只顾眼前的挥霍,不做长远打算,婚后还靠两个姐姐的接济过活,婚姻的不幸结局可想而知。
“简和宾利”幸福的婚姻。
简是一个近乎完美的女性,无论是性格还是美貌。她温柔娴静,美丽善良,宾利先生对她一见倾心。在第一次舞会上,全场那么多女性,只有她受到了宾利先生的两次邀请。同时,简也是一个热情勇敢、富有智慧的女性。宾利先生英俊潇洒、年轻富有,宾利为简的美貌、善良和善解人意吸引,简为宾利英俊潇洒和绅士风度所吸引。两人在感情的道路上,虽然也遇到一些波折,但两人一直未放弃对真爱的追求,最终突破了身份、地位、门第等重重传统束缚,最终获得了幸福婚姻。
“伊丽莎白和达西”完美的婚姻。
伊丽莎白美丽率真、有胆识,自尊心强且有主见,达西因受封建资产阶级社会环境的影响之前傲慢不羁、自恃清高,刚开始二人相互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伊丽莎白认为达西自恃、傲慢、无礼、阴暗,而达西固有阶层观念,以及她对本内特太太等人粗俗无礼行为的不认可,让他怀疑二人是否合适。通过慢慢接触了解,达西看到了伊丽莎白身上的优点与美德,在求婚被拒后,深刻认识到自己性格方面的弱点,慢慢变得谦虚亲和,最后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消除了伊丽莎白的误解和偏见,最后两人相互赏识、彼此尊重,变成了更好的自己,赢得了刻骨铭心的爱情。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550 字
+ 加入清单最近我和家人一起读了《爱丽丝漫游奇境》,爱丽丝和她的姐姐一起看书,看见了一只奇怪的兔子,爱丽丝跟着兔子进了兔子洞,她遇见了很多的奇奇怪怪的东西,有可以使她变大变小的点心,有可以让她变长变短的蘑菇,爱丽丝变小了以后像只小蜜蜂,飞进了花园里,在花朵上采蜜。她还看见了火烈鸟和刺猬在打球,还看见了好多扑克牌变成的机器人,她看见自己要被一个扑克牌国王审判,被吓醒了,原来她时做了一个奇奇怪怪的梦,这个梦就将永远存在于她的童年及愉快的回忆中。
不同于爱丽丝的做梦,我和家人在国庆期间真实的展开了一场美好的旅游,就像爱丽丝的梦境一样。我们去了黄山,黄山是天下第一奇山,我看见了传说中的迎客松、送客松,我从陡峭的前山经过了有趣的冒险,通过了百步云梯,到了平缓的后山,整个爬山的过程很有意思,还看见很多像动物的岩石。我们还去了婺源,看到了人们用谷物拼成国旗、庆祝十一等形状来晒秋。在婺源,我还在怪屋里看到很多奇怪的东西,所有的物品都是反挂着,下面的房屋还是倾斜的,所有人在里面都有些倾斜,出来的时候都天旋地转。我们还去了有玻璃栈道的垒心桥,中间有一段是玻璃的有些人很害怕,都不敢过去,我和奶奶通过了整个桥,我还在玻璃上摆出各种造型拍照留念,在上面玩耍很开心。
国庆期间的出游经历,我欣赏了祖国的大好河山,真的是好精彩呀!
观看围城读书笔记六百字左右
全文共 761 字
+ 加入清单早就听说钱钟书先生的语言幽默风趣,于是趁着这假期稍微空闲的时光,选读了《围城》一书。
看《围城》首先给人印象最深的便是里面人物语言的风趣睿智。整本书处处都有新奇形象的`比喻,这些比喻或讽刺或幽默,总在适当的时候出现,给小说的叙述输入新鲜的血液,仿佛给那炸土豆条抹上番茄酱一般——令人百般回味。
当然纯粹的搞笑不是什么新奇的事情,而《围城》语言的高明之处在于:它在给人一笑之后还可令人百般品味,在风趣的背后是丰厚的内涵。例如“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除非他是坏人,你要惩罚他”一句,乍一看读者脸上必定是一笑,然而细细品味之后,你会发现你不得不由衷地认同这一句话,越加品味便越能觉得其哲理之所在。
上面是初看《围城》时对文字的感触。而当看完了全文时,我又不得不对人物的命运有所思考。最后鸿渐的命运可以说是当时一些知识分子的命运的真实写照。他有着一种特有的淳朴。这可以从他买文凭时候的心理活动中看出,虽然作假,但是却依然在心理上保持着正直,以读书人的道德标准约束自己。而他买完文凭之后,却不去使用它,因此只在三闾大学混到了个副教授的职位。相比之下,那些买文凭并且厚着脸皮拿出来的人的丑恶嘴脸可见一斑。不得不说这是对黑暗社会的一种真实写照。
而另一段反映现实的地方,则是他们去三闾大学路上的所见所闻,以及同行的人们的所作所为。公路站长的只认外表穿着,司机的暴躁,李梅亭的乘机倒卖药品,无不显示着社会的空虚,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落后与污浊。相比之下,鸿渐倒是有一种特别的可爱了。
而小说描写鸿渐在上海生活的两段,其中在战争之下,人们的思想却是麻木的,依然聚会玩乐,上层社会人们的生活依旧腐朽,讽刺意味更为浓重了。
总之,初读《围城》一书,以上便是一些肤浅的感受,或许,其中有些更加深层次的含义,要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日后的细细品味才可以得出吧。
2024初中生《简爱》读书心得
全文共 567 字
+ 加入清单名著是世界瑰宝,每一本名著都经得起岁月的沧桑。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名著—《简爱》。
《简爱》是英国作家夏洛克的作品,它成功地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争取自由和平的妇女形象,文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简爱的父母过早地去世了,她从小在里得舅妈家长大,一直受舅妈和表姐妹的欺负,并被迫送到了老渥的学校,但简爱一直坚强面对。在老渥的学校,简爱受到无微不至的关怀,也经历了与好友的生死离别。
毕业后,简爱在桑菲尔徳当了家庭教师,认识了丈夫—罗切特先生。又因发现罗切特还有一个疯妻子,她十分伤心,离开了桑菲而徳。后漂泊到圣约翰家,圣约翰家兄妹得知简爱小时候的故事,深受感动。在圣约翰家一段时间以后,简爱又回到了桑菲而徳。等她再次回到圣约翰家时,那里已被大火烧光了,好不容易找到已失明的罗切特先生,从此,简爱同罗切特先生过上了开心生活。
简爱维护自己的尊严,正如她说过的一句话:“当我无缘无故挨打时,我们应该狠狠回击……”这便是简爱具有反抗精神的体现。在里的舅妈家、在老渥的学校、在桑菲而徳、在圣约翰家,简爱始终没有放弃这种反抗精神。
《简爱》让我学会了要敢于爱,虽然貌不惊人,身材矮小,但她拥有不同寻常的气质,懂得反抗,争取自由等,这让她变得光彩夺目。简爱她有自己的尊严,她努力维俗势力反抗,要有勇于追求平等的精神,正是这种精神让夏洛克笔下的简爱形象得到永生!
简爱读书笔记七年级
全文共 757 字
+ 加入清单在忙碌的学习生活中,我抽空阅读了《简 爱》。
《简 爱》是一部外国名著,是一个出身低微、相貌平凡却自尊自爱的女子与不公平的命运作斗争的故事。
主人公简爱年幼失去父母,在临终的舅舅要求下,舅母收养了她。但简爱在这寄人篱居的生活下受尽舅母、表兄妹的轻视与欺凌,在经历多次欺凌后简爱忍无可忍,不顾一切地反抗。后来被送去一家教会学校,任由她自生自灭,大概在简爱十八岁时,她离开了炼狱般的学校,到一家庄园做家教。在此之间,她爱上了这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正当他们举行婚礼之际,得知罗切斯特已有一个夫人,且是个疯子时,简爱伤心离去,被一户兄妹所收留,隐姓埋名做学校临时教师。后来发现简爱与三兄妹是表兄妹关系,并得到死去亲人的大笔遗产。寻回亲情,拥有财富的简爱悄悄回去看罗切斯特,却发现罗切斯特在疯妻纵火下,受伤成了盲人。最终简爱重回没有束缚的罗切斯特身边,开始了幸福生活。
小说情节波澜起伏,由始至终,简爱自尊自爱、坚毅倔强的性格贯穿全文。她的性格也深深地震撼了我。在教会学校,她在如此艰辛的条件下,顽强地生活着,学习着,在这种恶劣环境下提升了自己的修养,会书会画会缝会奏,在学校逐日显露出来的坚毅、倔强不禁让人敬佩万分。
在爱情前面,她自尊自爱。面对绅士——罗切斯特,她没有妄自菲薄,而是勇敢地去追求自己所向往的感情。在得知罗切斯特已婚,原配尚在人间,即使她有多么爱罗切斯特,她仍选择维护自己尊严,不顾罗切斯特再三恳求,毅然离去。这种面对诱惑却坚定维护自己尊严不被迷惑的品质最让我震撼。
在金钱方面,她更是有自己的原则。在罗切斯特为她装扮,购买繁多珍贵的装饰物、衣物,她坚持不让罗切斯特大费钱财置办这些,只希望从简。在获得叔叔遗产时,她立即将大部分遗产转赠给贫困的表哥、表姐。她这种淡泊利禄、关心他人的品质也是我值得学习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