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那狐的故事》读书笔记
全文共 892 字
+ 加入清单《列那狐的故事》一书中的每个故事,能使你看了还想看,永远忘不了。
《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主要写了:有一只狐狸,它的名字叫做:列那狐。列那狐表面和蔼可亲、文雅的一只狐狸,实际上却是一只奸诈狡猾、诡计多端、聪明、使动物感到恐惧的一只狐狸,每当有美味的食物时,列那狐总会不惜任何代价和方式来获得很美味的食物,使森林中所有的小动物都倍受欺负和伤害。在这本书中,不但有列那狐这只狐狸,其实,还有许多配角呢!比如说:勇敢大胆而最终醒悟的叫森格伦;头脑灵活而精明的梯培;贪吃蜜蜂而惹来大祸的勃仑;拔刀相助的毛儿荷;一时轻信他人,而惹来杀身之祸的爱尔蒙特;机灵、勇敢、聪明、憨厚热情的葛令拜……再告诉你一个小秘密,这个秘密就是:列那狐有亲人有朋友有家人的人。下面就请我来告诉你谁是列那狐的亲人、朋友、家人吧。列那狐的亲人有:舅舅叶森格仑、亲外甥葛令拜;列那狐的家人是:列那狐的妻子海梅琳、列那狐的两个孩子,贝斯海和马巴朗士,还有列那狐的朋友没有告诉你了,嘻嘻,稍后为您揭晓。下面请我讲一个关于列那狐被舅舅叶森格仑骗了一次的故事:
有一次,列那狐经过舅舅家,想到舅舅的夫人对自己疼爱有加,便敲响了他家的门。海逊德(列那狐的舅舅的夫人)真的对列那非常好,把原本属于叶森格仑的鸽子给了列那狐,连孩子们也一块没吃,过了一会儿,叶森格仑回来了,孩子纷纷向叶森格仑表达他们对列那狐的抱怨,叶森格仑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对列那狐说:“明天咱们一起去偷鱼。”列那狐高兴地答应了。第二天,他们来到约好的小树林中,列那狐迅速地爬到鱼车上,把鱼往地上扔,列那狐下车后,来到了他和叶森格仑约好的地点,这时叶森格仑早已不在了,后来在一个很远的地方找到了他。列那狐找到了叶森格仑,当列那狐向叶森格仑要回自己的战利品时,叶森格仑指着一只鲞鱼的骨头说:“就是那个。”列那狐简直气疯了,但想到吃了叶森格仑一家的鸽子,心里就平静了许多。
哦!对了,忘了告诉你们列那狐的朋友是谁了,列那狐的朋友是:叶森格仑的弟弟普里摩、猴子匡特洛、乌雅田斯令、松鼠卢索……哦,还有这本书的作者忘了告诉你,《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的作者是着名的法国作家季浩夫人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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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880 字
+ 加入清单《西游记》是我国古典文化的代表,是四大名著之一。它是一部优秀的神魔小说,它规模宏大,共有一百回,每一回合都十分精彩。并且它的内涵之分深刻,具有伟大的现实主义意义。
文中作者一共描述了唐僧师徒所经历的九九八十一磨难,每一场都写得惊心动魄,险象环生。作者吴承恩非常善于人物形象的塑造。取经路上各种形形色色的妖怪都描写得十分逼真。尤其是取经四人小团队:孙悟空、猪八戒、唐僧和沙僧。每一个人物都有鲜明的个性。唐僧是师傅,他是个天生的领导者与协调者。他凡事以佛祖和百姓为先,仁慈但又稍显固执。他能够平衡各位徒弟之间的关系。孙悟空神通广大,本领最强。是整部西游记中最吸引人的角色。他正义大胆,每逢有妖怪出现,他都是第一个起来去抵抗。本领高超的他是妖怪们的克星。但他做事扔稍显冲动,他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是功不可没的英雄人物。因为他的缺点,使他显得更加真实。猪八戒和沙僧两个人物也各有各的特点。猪八戒虽然贪财好色,但是却心地善良,脾气好。孙悟空欺负他的时候,他也并不在意。这样的存在时一个成功的团队中是非常必要的。沙僧是实干型的代表,他十分老实,做事总是勤勤恳恳,从来没有怨言,苦活累活他都愿意做。记得张学青老师的“考考谁是西游通”一课中有过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你是作者,该怎样分配这个小组。“这个西游取经小组的成员缺一不可,他们每一个人都是必要的存在。
作者给这四人取经路上安排了种种困难,意在考验他们是否能坚持下去,克服困难,是否能够抵抗住种种不同的诱惑。无论在什么地方,无论做什么事情,往往只有坚持,只有不畏艰险,锲而不舍,才能够达到自己的目标,这句话任何时候都是有用的。并且,想要办成一个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够获得成功。古语:”一根筷子容易断,一把筷子断不了。“如果师徒四人只有其中一个去西天取经,这样也是不会成功的。
并且西游记还反映了人民的思想,《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世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社会的投影。《西游记》中的帝王,大多昏聩无能,统治黑暗腐朽。而西天取经路上所遇的妖魔,大多与神佛有瓜葛,这同时也反映了封建社会官官相护的黑暗情景。
探险书籍《尼瑙克山探险》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0 字
+ 加入清单暑假看了一本书,叫做《尼瑙克山探险》。我觉得书里的人们的想象力很丰富,比如说有一座山,下雨的时候有一些似乎狼嚎一般的声音,人们就觉得那是怪兽的叫声。这座山就叫做尼瑙克山。所以怪兽叫做尼瑙克山怪了。尼瑙克山下有一个小村庄叫做脚背村,当然故事就发生在那里。
一天清晨,男孩儿伊丹坐在蜡烛商的车里,前往脚背村的集市,在那里他住在妹妹的家里。在那里的几天中,他经常听到一些关于他叔叔失踪和尼瑙克山怪吃人的故事。有一天,在大雨的浇濯下尼瑙克山怪又唱起了他的“歌”。伊丹心想:“我要去把山怪打死!但是我能把山怪打死吗?”好奇心促使他带着叔叔的狗贝贝出去看看,突然从远处传来-----“呜呀呜!”一声,伊丹吓了一跳,这时他妹妹抱着猫从卧室走来,便笑着说:“哈!胆小鬼!”
我确信伊丹是一个不会轻易认输的人。因为书中写到他带着狗,拿着木棒就出发了,这可把妹妹一家吓了一跳。妹妹喊着:“别走,我是逗你玩的。”但是伊丹没有听见,一夜之间,这件事全村都知道了!
第二天早上,脚背村死一样的沉寂,伊丹走在无人的小道上,他不明白昨天还是热热闹闹的街道,今天怎么就没人了呢?他回到妹妹家里,对姨夫姨妈说:“其实没有什么山怪,只是雨水打在温泉里产生的回音!”但大家都不信伊丹的话。其实书中交待伊丹说的是实话。
所以,只要有勇气就没有做不了的事。但是不一定知道真相就会快乐!在这次探险中伊丹还遇见‘失踪’的叔叔。叔叔愿意呆在山上,并不是失踪了。伊丹想起了那只狗,便把狗还给了叔叔。这本书的结尾很温馨。
读书成就梦想
全文共 983 字
+ 加入清单我是一个爱做梦的男孩,梦中经常做到蓝蓝的天空、清清的河水、碧绿的草坪。我在祖国的蓝天下,自由飞翔,茁壮成长。可醒来后却发现现实生活并非是我的梦中所见,天空并非那么蓝,时常被废气所遮挡;河水并非那么清,时常被垃圾所污染;草坪并非那么绿,时常被世人所践踏。
梦与现实为什么差距如此之大,为什么世人要随意破坏我们的生存环境?难道我们不需要美好的家园?我常常在思考这些问题。于是我就梦想着长大后要成为一名设计师,把自己的家乡建设得更美丽。爸爸妈妈教导我:要想实现自己的梦想就要多读书,勤学习,用科学文化知识来武装自己。于是书就成了我最忠实的伴侣。
为了追求我的梦想,我谨遵爸爸、妈妈的教诲,成了一个小小的读书迷,我整日遨游在书的海洋里,享受着读书的乐趣。在这里,
我可以和张海迪交流思想,和孔子孟子争论儒家学说之道,和刘邦项羽开辟楚汉之战,和马小跳争当超级市长。通过阅读书籍,我也了解了许多古今名人成就自己梦想的故事,如朱元璋放牛读书而成为明朝开国皇帝,屈原洞中苦读终成伟大诗人,匡衡凿壁偷光而成汉朝大臣,周恩来“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成就了一番伟业等等。雄关漫道真如铁,是对梦想的追求;而今迈步从头越,是对梦想的执着!这梦,就像目的地,等待着我们前往;这梦,就像是一座高峰,等待着我们去攀登。
毋庸置疑,我们每个人从小都有一个梦想,小梦连着大梦,一个个小梦加起来,就组成了中国梦。中国梦与小梦唇齿相依。我们追逐自己的梦,本身构成了中国梦的一块块基石。中国梦的构建,又为我们放飞自己的梦想提供了平台和土壤。
奋斗百年再现中国梦 拼搏千载复兴华夏魂。“神十”飞天是壮美飞翔的中国梦,奥运会的成功举办是激情四射的中国梦,辽宁舰起航是扬我国威的中国梦,经济快速发展是民族振兴的中国梦。一个个中国梦的实现让国人所感叹,让世界所敬仰。中国梦是中国自强不息的力量源泉,是华夏复兴的无穷动力。
一切梦想的实现除了仰望星空,最重要的还要学会脚踏实地!作为我们小学生,要追逐我们的中国梦,首要的就是努力学习。“知识创造未来,读书成就梦想”,这是爸爸妈妈常对我说的一句话。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读书是一种乐趣,以乐读书,乐,就在心中;读书是一种雅趣,以雅读书,雅,就在言中;读书是一种志趣,以志读书,志,就在胸中。让我们热爱读书吧!让读书放飞我们的梦想,阅读成就我们的梦想,梦想伴随着我们快乐成长!
老舍的“药方”——读书有方法
全文共 341 字
+ 加入清单我国著名作家老舍先生说:“我年轻的时候有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读了不少,可脑子里却还是空荡荡……原来因为我在读书时马马虎虎,光翻动了书页,而没有吸取应得的营养,好似把食品用凉开水冲下去,没有仔细咀嚼。”
原因找到后,老舍为自己开了一张“药方”:
1. 随读随作读书笔记;
2. 读了一个文艺作品,要找些有关这个作品的评论文章来读,还要读一读这个作家的传记。
在“药方”下面,老舍加了说明:作读书笔记,这不仅有助于记忆,而且是自己考自己,看看到底有何心得,不管自己的理解是否完全正确,反正写过笔记必能留下比较深刻的印象;把作品与文学评论以及作家的传记结合起来读,可以对那个作品有较深的了解,同时还能减少偏见,吸取营养,剔除糟粕,逐渐提高自己的文学水平……
从此以后,老舍按“药方”读书,收效极大。
2024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89 字
+ 加入清单时隔四年我又想起《活着》这本书,想起福贵儿,想起家珍,想起凤霞,想起有庆,想起二喜,想起这些小人物们在那些年代的种种悲欢,也想起曾经看的时候为之流过的眼泪。
于是我又重拾这本不算厚的小说,它的封面是黑色的,有点沉重。作者是余华,我个人比较喜欢的作家之一,虽然看《兄弟》的时候有很多地方总觉得啼笑皆非,可也曾被小说中的宋凡平深深的打动过。
小说的开头,是以“我”的视角来叙述去乡村的所遇所见所感所想。”我“遇到了很多人很多事,也遇到了一位叫做福贵的老人,他在田野间吆喝着一头老牛:“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
一头老牛却被叫出这么多名字,“我”于是好奇的走近询问其中的缘由,老人福贵解释说这头牛只叫做福贵,怕他知道只有自己在耕田,就多叫几个名字去骗它,它听到还有别的牛也在耕田就不会不高兴,耕田也就起劲啦。
孤独的老牛需要陪伴,孤独的老牛叫做福贵,他在用另一种方式让有庆家珍凤霞二喜苦根陪伴在他身边。
年轻的福贵是个混蛋,吃喝嫖赌,样样包揽,就是一个旧时代典型的啃祖宗的二流子少爷,仗着祖宗留下来的家产无法无天的挥霍。他去青楼嫖娼,让青楼妓女背着他回家,路过老丈人家门口还非得羞辱似的请安;他去赌场赌博,牌九骰子没有他不会,家珍怀着他七八个月的儿子有庆去赌场找他跪着求他回家,可那时的福贵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他嫌女人给他带来晦气,动手打了家珍,让人将家珍拖了出去,完全不顾家珍肚子里还有自己的儿子。
受了龙二的骗局,输光了家产的福贵懦弱的回家,一段路走出了他的半个人生。
母亲哭,却没有怪他,只说上梁不正下梁歪,父亲生气,要动手打他,女儿凤霞却知道维护自己的父亲,而老父亲也气不过三天便坦然接受家产尽失的事实,家珍也不怕,心中只觉这样好啊,这样福贵就不会再去赌,她一心只想着安生的跟着福贵过完剩下一生。
正是家人这样的同舟共济,才让福贵懂得了什么叫活着,也让他明白了失去什么也不能失去家人。
余华的小说总是带着悲剧性,总是让人物在生活稍稍美满后便给予惨痛的打击。
老父亲变卖家产换了两担子的铜钱,让福贵自己挑着去还清自己欠下的所有债务。回家的路,长长长长,福贵走着,走着便落下眼泪。
房子被龙二买去,他们搬去了小茅屋,而此时,老丈人敲锣打鼓的来到这里,狠狠的羞辱福贵,带走了自己的女儿家珍也带走了家珍肚子里的孩子,留下了凤霞。
福贵一夜之间从少爷变成了一个普通农民,但他有自己的优点,他坚韧,能接受现实。日子依然要继续,他还要养活自己的父母和女儿凤霞。他向龙二租了五亩地,第一次拿起锄头动手养起一个家庭。可是没多久,老父亲死了。家里只剩下母亲和凤霞。福贵也意识到家不完整了,生离死别,他也没有办法。
枯木也会逢春。残忍过后便是新的开始,新的希望终会出现,毕竟,不能总是绝望,总要留出一份希望。
一年后,家珍回来了,带着他们半岁的儿子有庆回来了。福贵这一刻,才觉得家完整了,他决心从此好好过日子。他要养活自己的母亲,自己的女人,自己的儿女。他是这个家的责任。
幸福一到,便是悲惨转折。
母亲生病,他揣着家珍带回来的仅剩的两块银元去城里为母亲请医生。正值动荡的解放年代,城里到处是抓壮丁的人,福贵被抓走。他想过逃跑,可看着逃跑的人接二连三被一枪打死后便只剩下了一定要活着的念头,他还有家珍还有母亲还有有庆和凤霞,他不能死,他得活着回去。
这这里,他遇见了老全和春生。一个教他如何保命却自己在战争中命丧黄泉,另一个最后与他一样被解放军俘虏却选择了与他不一样的道路,参了军,最后回到家乡成了刘县长,与他结下一段孽缘。
他跋涉终于归故里,家珍一个人辛苦的拉扯着两个孩子度过一岁岁光阴,母亲在他走后几个月便死去,而凤霞在一次高烧后再也不能说话。这便是他得知的全部。
时值全国解放,龙二因为不愿交出家产在城里被当作反革命枪毙,龙二是替他去死的,福贵亲耳听见那五枪,吓得尿了裤子,在这一刻,他对自己说,这下可要好好活了。
新时代来临,福贵一家的生活依然在贫苦的继续。
凤霞命苦,虽然不舍,可为了让有庆上学,他将凤霞送给了别人做工,有庆不愿意,却被福贵狠狠的打,没多久凤霞跑了回来,福贵跟家珍心疼,留了她两天,福贵又带着她去那户人家,凤霞懂事,她知道于是不闹,只是睁大了眼睛,快到门口,福贵最终选择了将凤霞又背了回去。
一家终是完整,一把辛酸一把泪。
我最喜欢的是有庆,流过最多的眼泪也是为了他。有庆也是个懂事的孩子,他是被姐姐带大的,他知道家里贫苦,吃不好还极尽所能为家里干活儿,我脑海中小小的他可爱至极。他每天跑着好几里的地去学校,鞋容易磨烂,后来,他每次都把鞋拎在手里奔跑,到了学校又穿上。可这个小小的懂事的他,从来没有半句怨言。
学校举行赛跑比赛,小个儿的他在赛道上飞快的奔跑。体育老师也说他有长跑的天赋,拿了第一名的有庆开心极了,骄傲极了。
他什么都没有,他因为没吃好而发育成了小小的他,他家里贫苦,可他依然有一颗善良的心。那天,学校的校长是县长的夫人,生产,大出血,需要有人献血,学校组织五年级的学生们排队验血,小有庆冲到了最前面,却被老师嫌弃捣乱训斥了一顿晾在了一旁,眼看着那些排队去验血的人血型都对不上,有庆着急了,他向老师承认错误,最终如愿以偿的被叫去验血,血型对上,他很激动很开心,却不知道,那些荒唐的人抽干了他所有的血。
满纸荒唐言,一书荒唐事,却那么真实的折射了那个时代的人性。悲哀至极,我隔着一页书纸,为他哭的动容。
是势利吧?普通人家的小孩儿不重要,县长夫人的命更金贵。
可对福贵儿一家,却是一个永远的伤痛。
而原来,那个县长,叫做刘春生,战争中生死相随的兄弟,天造了一段孽缘。
福贵儿说,春生,你记着,你欠我们家一条命。
一部小说十几万字,生生死死,主人公福贵儿毫无选择的活着,接受一次又一次命运的捉弄,还是活着。
有庆死了,家珍病了,而凤霞一天天继续长大,无法说话的她,福贵儿跟家珍愁着想为她寻一户好人家。村长拉红线,为他们家带来了另一个让我特别喜欢的人,万二喜。他虽然是个偏头,可他心眼儿实,人老实,话不多,干实事儿,他喜欢凤霞,没几天就带来人给他们家重新装修,娶凤霞那天,风风光光,热热闹闹。
福贵儿跟家珍开心,凤霞嫁了个好人家,苦命的凤霞有了一个好归宿。二喜待凤霞是真的好,凤霞嫁给他勤勤快快的跟他过好日子,想家了,二喜就带她回家。
后来,凤霞怀孕,四个人都是满心的欢喜,幸福的好生活似乎就近在眼前。
你看,为什么有不尽人意这个词。
凤霞生产,大出血死了,留下了一个儿子,福贵儿为他取名叫苦根。二喜坚持要自己带孩子,他去工地就把苦根绑在背上,一把屎一把尿的带着他跟凤霞的孩子。没多久,家珍也死了,再几岁光阴流逝。二喜在工地上出事,死了,苦根被福贵带回村里,几年后,高烧生病,吃福贵为他煮的豆子,撑死了。
都死了。
全都死了。
留下福贵儿一个人活着。
他没有放弃生活,他没有寻死觅活,他买了一头老牛,陪伴着他,叫做福贵儿。
可能有的书,只能读一遍,再多读一遍都是再一次对人性的考炼。短短的十几万字,远不敌那些百万字的小说来的情节更多,可是其中感情的深度却是那些小说远远不能匹及的。福贵儿是个荒唐的人,也曾是个任谁看都唾弃的混蛋,种种罪恶全是他造的孽。可他也是个坚韧的人,他也是个拿得起也放得下的人,没了少爷的身份他没有悲天悯人,而是顽强的活着。
活着,这个信念贯穿了整部小说。
小说里的每个人都在努力认真的活着。福贵是,家珍是,凤霞是,有庆也是,都是,无论有何悲苦,无论有何生死离别之痛,无论生活与命运让他们多么悲惨。
这就是《活着》这部小说在各种惨痛的事接二连三发生之后教会我们的,即便生活如此残酷,也不要轻易放弃活着。
我特意看了张艺谋拍的《活着》电影,电影远比小说更加温和,也留下了更多的希望。电影里,有庆是被一堵墙压死的,没有被抽干了血这样残忍,电影里的最后,二喜活着,家珍活着,苦根也活着,去掉了这孤独的结局。
还是要留有希望,若希望都被泯灭,会真的让人感到绝望。
所以要好好的活着,因为活着,存在多了意义和理由,纵然我们的人生,短暂的只不过是历史长河中卑微的一粒尘埃。
活着,依然是我们最大的信念。
生生世世,不息而传。
乐在读书中作文550字
全文共 1211 字
+ 加入清单导语:邀一轮明月,携一缕清风,品一盏香茗,手捧一卷书,任思绪畅游其中。千年的蒹葭散发着晚香,细品淳朴的民风,杨柳暗晓风残月的美景,铭刻着分手的惆怅,花落人亡的红楼梦断,感慨有情无缘的爱情。一路走来,有书陪伴,乐在其中。以下是小编整理乐在读书中作文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第1篇乐在读书中作文550字
同学们常说:“学生时期是一生最苦的阶段。是呀,清晨,闻鸡起舞,便早早起床,伴着晨曦涌读,而晚上,我们也要挑灯苦战。有时,可能因为一道题没解出,而急的抓耳挠腮,下了课还在思考着难点,疑点,甚至吃不下饭,睡不着觉……考试成绩上不去,各方面的压力便随之而来……真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一堂的人憔悴” 苦不胜言。 不过,虽然读书的苦难以尽言。但是,读书的乐却更多。比如上小学时,我阅读了书里可爱的白雪公主和小矮人,漂亮的美人鱼,滑稽的小丑……幼稚的童心被彻底征服,我如同一个饥饿的人闻到了面包的香味,仿佛有一股神奇的力量在推着我走进那美妙的世界。快乐如书香,伴随我左右。当然,我们读书也不光是为了满足自己,对学习更是大有益处。 记得有一次,我参加现场作文比赛,要四五百字,当场击蒙了大多数人,然而我却不然,看题“秋天”,对了,当时正值秋季,我便紧闭双眼在脑中思索,假设我置身于一片枫树林之中,秋风拂过我清凉的脸,落叶随风飘落……渐渐的,我又回到现实,当场下笔如神,结果这篇作文被老师大为赞赏,并评为一等奖,我当时多么骄傲啊!这也是好朋友--书的功劳啊! 长大了,能写五百多字的文章了,可我仍在读书,读传记,名著,书把我带到了一个广阔的天地!书,其乐无穷! 第2篇乐在读书中作文550字
同学们常说:学生时期是一生最苦的阶段。是呀,清晨,闻鸡起舞,便早早起床,伴着晨曦涌读,而晚上,我们也要挑灯苦战。有时,可能因为一道题没解出,而急的抓耳挠腮,下了课还在思考着难点,疑点,甚至吃不下饭,睡不着觉考试成绩上不去,各方面的压力便随之而来真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一堂的人憔悴苦不胜言。
不过,虽然读书的苦难以尽言。但是,读书的乐却更多。
比如上小学时,我阅读了书里可爱的白雪公主和小矮人,漂亮的美人鱼,滑稽的小丑幼稚的童心被彻底征服,我如同一个饥饿的人闻到了面包的香味,仿佛有一股神奇的力量在推着我走进那美妙的世界。快乐如书香,伴随我左右。
当然,我们读书也不光是为了满足自己,对学习更是大有益处。
记得有一次,我参加现场作文比赛,要四五百字,当场击蒙了大多数人,然而我却不然,看题秋天,对了,当时正值秋季,我便紧闭双眼在脑中思索,假设我置身于一片枫树林之中,秋风拂过我清凉的脸,落叶随风飘落渐渐的,我又回到现实,当场下笔如神,结果这篇作文被老师大为赞赏,并评为一等奖,我当时多么骄傲啊!这也是好朋友--书的功劳啊!
长大了,能写五百多字的文章了,可我仍在读书,读传记,名着,书把我带到了一个广阔的天地!书,其乐无穷!
[乐在读书中作文550字
论读书的重要性
全文共 714 字
+ 加入清单现在,我们已经进入了信息时代,读书还象以前那么重要吗?
可能很多同学都会对这个问题感到迷惘,我的观点是,读书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
互联网是我们获取信息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是,互联网代替不了读书。
读书可以充实我们的思想,可以丰富我们的情感,可以教给我们本领,可以纠正我们的过失,在书籍中,你可以真切地感受到生活原本是如此地美好!
也许有人会说,现实社会中,有许多的大老板,大富翁都不读书,不是照样发大财、赚大钱,那么,我们读书又有什么意义呢?
此话差矣,的的确确,现实社会中,有许多的大老板、大富翁不读书,发了大财,赚了大钱,但是,我们也应该反思一下,在我国的众多私人企业中,有多少能够与国外的百年老店如可口可乐、埃克森石油、杜邦化工、IBM、通用电气等世界著名的大公司、大企业相提并论呢?相反,在我国短命、失败的私人企业多的不可胜数,我们的大老板、大富翁,他们所缺乏的是什么呢?
据说,世界首富,比尔·盖茨,每天都要抽出一小时来读书,世界首富都如此重视读书,更何况我们这些离世界首富相差很远、很远的人呢,我们有什么理由轻视读书呢?
但是,现实中,确实有一些读书人,死读书,不解决实际问题,成了书呆子,这样的读书,不是我们所要提倡的。我认为,与其说不解决任何实际问题,一味地死读书,还不如不读书的好。
正确的读书方法,也许应该是,在思想上要重视读书,要在有选择的前堤下读好书,时间上对读书要给予保证,但我们也要勇敢地走出书本,勇于在实践中,去探索、去发现,去解决实际的问题,只有这样,我们读书的价值才能得到真正的体现,我们的读书行为才能真正得到社会的认可。
是否可以这样说,理论联系实际的读书,才是有意义的读书?
同学们,您是如何看待读书的呢?作文
《美丽的规则》读书笔记
全文共 439 字
+ 加入清单当我们学完了《美丽的规则》一文后,我感触深刻,因为我不仅是看到了有了规则的存在,才出现了车流进行时并然有序的美好景观,我也看到了创造这种美的人们自觉遵守规则道德美。
当我读到“因为根据我们的经验,车赛的观众一散场,就会有成千上万辆汽车往墨尔本方向开。因为这条路只有两条通道,我们都担心会堵车”。这里时,让我深刻体会到在作者所在的那个城市里,是极其容易堵车的一坐城市。
当我又读到“这是一条左右极不“衡的”车道,一边是光光的道路,一边是密密麻麻的车子”。这一小段时,我内心的一种力量一下子就涌了上来。当时我第一想到的是:那些车子都好自觉,从来都不会不把交通规则放在眼里,可是那里没有警察和监视器,有的只是车道中间唯一的一条白线,一条看起来毫无约束力的白线。就在那样的情况下,车主们都没有一个因图快而破坏秩序的人,令我渐渐地感受到了一种美的动力。
《美丽的规则》这篇课文又告诫了我们规则的重要性。如果我们能做到不违反交通规则这一例的话,那我们的祖国——中国又能向“完美国家”迈进一大步了!
读书让人快乐作文600字
全文共 940 字
+ 加入清单“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要想出成为一个高素质的现代文明人,读书就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所以我非常喜欢读书,最爱读一些名着,一些美文,来充实自己。
“欲知天下事,须读古今书”想要全面的充实自己的知识,我们不仅须要饱览现代佳作,还要勤读一些“老古董”。这些文章凝聚着前人的智慧。常言道:“半部论语治天下”。靠的是什么?就是靠古人博大精深的智慧。还有许多古代寓言故事则也可以为我们增添智慧。而我们也更须要一些现代佳作来充实自己,有的书读完后令人深有感触,有的书读完后我们会改变一些看法,还有的书读完后会令人心旷神怡,改变许多不良习惯……由此看来,读一些书对我们是大有帮助的。
“好曲不厌百回唱,好书不厌百回读。”是的,一些好书散发着诱人的书香,滋养着一代又一代的读者。有的书,真的可以放在书架上五十年不倒!比如像《钢铁怎样炼成的》一书,它带给我们纯洁,高尚的道德品质,他告诉我们: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能够说,我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人生最宝贵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我们必须抓紧时间生活,因为即使是一场暴病或意外都可能终止生命。和许多人一样,这段名言被挂在床头,贴在墙上,当作我的人生座右铭。每当读起这段名言,我都不禁热血沸腾。可见,一部好书是可以激励人奋发向上,具有拼搏意识的,不厌众人读的。
“初读好书如获良友,重读好书如逢故知”的确,温故则知新。例如笛福的名着《鲁滨逊漂流记》我读了不下三次,但每次读都会有新的感悟。第一次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读的,当时读完后仅仅是有一种奇怪的念头:羡慕鲁滨逊能在荒岛上自在的生活,于是我也希望自己能有那样的生活环境。可是两三年后,回想起来,当时我不就是生活在那样的日子里吗?于是我开始再读,但是每次读完后,我都会再次光临这本书,他在引诱着我。在两个月前我再次读了他,不禁佩服鲁滨逊的勇敢,勤劳和乐观的精神。看来名着《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让我常读常新的书。
读书,真的让我感到无比的快乐,读书还要和现实社会接触,使所读的书“活”起来,并用自己的眼睛去读社会这一部活书,快快乐乐的读每一本书!
[读书让人快乐作文600字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脱书印象
全文共 1060 字
+ 加入清单一、读书的“整体观”
脱书谈书,有时难免流于流水账。
但是我以为,这是掌握一部作品的很有效的一个方法。
至少对于我目前的状态而言,这是一句实话,也是一句无奈之肺腑之言。
原因很简单,我没有办法记住书中的很多细节。有时候,读完一本书,留在心中的仅仅是一个观念,甚至只是一个概念、一种感觉。
这和我的学养不足很有关系。
但是这也有好处,有的时候,脱开细节,方成其本质。
本质是什么,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现在的一般做法有本质主义,也有非本质主义的。而介入问题的研究,有的时候需要的是非本质主义的精神。即,把本质当作灰箱,着手研究具体问题。
这里可以先提一句,我比较认同所谓“结构主义”的思路和“解构主义”的思路。
二、乌合之众与社会心理学
有一个词,叫“群氓”,这里不取其极端化的意义,而仅取其“群众”的释义。
个人第一次面对“群氓”这个词的时候,从中读出了精英论的论调。的确,有的时候,不得不承认,笔者带有一种把自我与大众区隔开来的精英式的居高临下的优越感。但谁能保证自己不是在五十步笑百步呢。
群氓与精英,看似是对立的两个方面,实际是一体两面的。
精英论,在我的语汇体系中,第一次拿出来用,是在交大读本科的时候,讨论治理者的构成问题的时候被拿来使用的。
即,国家究竟是应当交给精英来治理,还是应当交给大众。目前的一个比较通行的解决办法是“代议制民主”。
说完我探讨“群氓”的来由,下面开始说一说个人对于社会心理学的认识。
社会心理学和人格心理学在心理学领域是成对出现的一组概念。
人格心理学研究的是一定社会情境下的人格稳定性;而社会心理学大体研究的是特定人格特质下的人在社会情境中的反应机制。
看起来,像是逻辑上的一个嵌套结构。
所以,很多时候,个人认为,单单研究一者,容易失之偏颇。当然这里涉及到【科学哲学】的问题,老马会在阅读一定资料的基础上,为大家分享我的心得的。
以上论述了社会心理学和人格心理学的关系问题。
说到社会心理学,不得不提到社会。
勒庞这里的“社会”,还是比较中观意义上的了。
这也是许多人读了《乌合之众》之后对作者勒庞抱有微词的一个源头。囿于勒庞当时所处的社会环境,一些结论在某些人看来会有些失之偏颇。好比当下的人评价马克思一样,也要有所辩证地看待。实际上,马克思本人,就十分反对静态地看待问题。
勒庞对群体的洞察是:群体会使人趋于愚昧。
当然,这只是我很粗浅的一个概括。接下来对书籍的详细解读,将和大家一起看看,勒庞是如何将这个论点逐步展开的。
笔者打算考察出勒庞书写这本书时的草蛇灰线,再作辩证看待。
我的读书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4 字
+ 加入清单从幼儿园开始我就认识了一位“小伙伴”——书。
最初,我对“书”十分好奇。上幼儿园时,妈妈给我买了许多的书,有彩色图片配上简单的文字,我常常迷失在奇幻的情节里。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丑小鸭》和《白雪公主》。书中的结局都充满了美好的憧憬。这使我更加渴望能阅读到更多的书籍了。
读小学二年级时,我终于如愿以偿了,妈妈在暑假时给我买了七八本新书,我万分欣喜。其中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就是《爱丽丝梦游奇境》。它使我想起了幼儿园时读过的两本充满了美好与希望的童话。这本书中的主人公爱丽丝,他拥有一颗天真纯洁善良的心灵,是他用自己的幻想创造出了一个又一个使人感到梦幻独特的想象世界。这是我深深的被这本书所吸引住了。
现在我上四年级了,我有了一个新的发现——其实,并不是所有的书本都有一个那么美好和谐的故事。
四下,我们的班主任,吕老师,让我们读了一本书《青铜葵花》。在这本书中根本没有一丁点美好存在。每一篇故事里只有一个接一个的苦难。第一次读完时我不禁想,这本书的作者不是“安徒生获奖者”吗?怎么会写出糟糕的文章呢?……我的心里,冒出了一串的小问题来。
之后,经过吕老师的讲解后我才明白了:原来,本书作者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有问题的是我们的理解。其实,这本书想告诉我们的是,苦难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就在我们的身旁,如果我们在年少时对苦难就有一种风度,那么以后的我们才可能成为一个强者。听了老师的话,我恍然大悟。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如果你不去阅读,在这个世上,那么你只有一次体验生命的机会,如果你学会阅读,那么你将会体验到N种非同一般的人生。
我的读书趣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1 字
+ 加入清单嘘,你知道吗,我有这样一段读书经历。
那时,我上二年级,已经能看许多课外书了,小阿姨把表妹暂时寄托在我们家里。
我经常在阳台外面的秋千上坐着看书,那天也不例外。我手拿一本《美食旅行记》看得正入神,一页、两页,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忘了时间,忘了周围的一切,仿佛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谁知,表妹悄悄靠近,站在秋千后面,一下一下,推了起来,秋千越荡越高,但我依旧一动不动,时不时吸一下口水,舔一下嘴唇,或是发出一声感叹。忽然,隔壁一声木板掉落,将我惊醒,才发现自己在半空中了。我顾不得抓住绳子,便大声尖叫起来,那声音,六楼都听得见。小表妹觉着挺有趣,也跟着叫。等到妈妈赶到现场,还以为是我在欺负她呢。
这可不行,必须把她转移或与我隔开才行。我走进卧室,关门、上锁,关窗、拉窗帘,靠在床头上,心想:这下我总可以好好地读了吧。我拿出那本如珍如宝的《美食旅行记》,翻阅起来,当我看到菠萝蜜决不能和蜂蜜一块儿吃时,我瞪大了双眼,当看到普普通通的白面馒头也有这么多种做法和吃法时,嘴角有些湿润……我看得正起劲儿,谁料,小家伙又一声:“姨妈,姐姐出事儿啦!”又把妈妈给引来了。我的粗心害得自己又挨了一顿批评。事后,我费了好大劲儿才请上表妹去帮忙求求情,别把我的书没收。
我在角落里,小心地读着故事书,突然脑子里的小灯泡亮了起来:“对了,她喜欢玩儿,我可以教她读书啊!”我拿出几本有注音的书和一些绘本,先是讲给她听,后来,她觉得内容有趣儿自己偷偷翻着看,到最后,她能和我一块儿坐在秋千上,躲在房间里,静静地看书了。
嘿嘿,这真是一段难忘的读书经历呢!
读书作文高1
全文共 1270 字
+ 加入清单在我读过的所有的书中,《小王子》大概是最与众不同的。在这里你会遇到一个金头发的小男孩,他会给你讲一段简短却又意味深长的故事。
小王子生活在一个很小很小的星球上,星球上有一朵玫瑰,小王子一心一意地照顾它,爱着它。可是玫瑰又是那么的骄傲,使小王子对他产生了一种怀疑。
小王子离开了他的星球,开始拜访别人的星球,他遇见了许多大人,他们都很虚伪,无聊。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
在地球上,小王子看到了上千朵的玫瑰花,他原本以为是独一无二的.玫瑰花变得那么普通!
可是一只爱上了小王子的狐狸却说,人的感情是建立在驯化的基础上的。小王子做的一切,使玫瑰对他而言是那么的重要,玫瑰也就不同于其它的玫瑰了。在小王子的眼中,它依然是独一无二的。狐狸告诉小王子,本质的东西肉眼是看不到的。
在狐狸的眼中,世界是被人们忘光了了的,他们不会去关心一棵玫瑰,不会为它去做事。只有孩子知道自己要去寻找什么,他们为了一个玩具付出了时间,玩具就变得很重要。本质的东西,有几个大人能真正看见?
最后,小王子为回到他爱的玫瑰身边,献出了生命,他在那一片星空下倒了下去仰望星空,想一想在某个看不见的地方,有一朵玫瑰,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故事也结束了。而我的心却不能平静,这种爱与责任,是要用心去体会去理解的。
读书作文高一3
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充满了浓浓的乡土风味,为我们展现了一种别样的风情,虽然文字平淡不饰雕琢,但那一幅幅的美好画面,早已使我沉迷。
《边城》讲了湘西小镇上一对渡船爷孙相依为命的故事。虽然文章表面上平静,平凡却掩饰不住一抹淡淡的忧伤和凄凉。主人公小姑娘翠翠那朦胧没有结局,可悲的爱情故事一直贯穿全文,或许是年龄与阅历不够,我无法继续深入品味,但是更触动我心弦的是当地人的淳朴。
不用说,那片水乡的生活自然清贫,艰苦。但是沈先生笔下的人物却一个比一个乐观,淳朴。那些可爱淳朴的乡亲们令我记忆深刻。顺顺慷慨救济他人。老渡者不收渡船钱。老渡者不幸逝世,乡亲们自发的帮忙……这一幅又一幅感人的画面,总使我不时心头一热。
相较之下,虽然我们住在大城市中,繁华喧嚣、灯红酒绿的生活却掩盖不了邻里间冷漠,冰冷的钢筋混凝土,如巨大的牢笼,隔绝了人们太多的作文/交流。在冰冷而喧嚣的都市里,真情仿佛已在人们匆匆的脚步里慢慢的流逝了。《边城》中的那如世外桃源般的净土,也越发令我向往起来,虽然日子清贫,但是那里却有着一种令我安适的东西——爱。
每次读完《边城》,眼前总会浮起那木制的吊脚楼,摇曳的红灯笼,窄窄的渡船,亭亭的白塔,忍不住想去寻觅那一幅又一幅如画般久远的岁月,去结识那纯朴的乡亲们,去享受那宁静平凡的生活。
再读《边城》,我心中涌起了一种莫明的感动,或许一个人要是真心深爱着自己的故乡的话,一定是读懂了它的艰辛,依然无怨无悔与它长相私守。沈先生的文字并不是华丽的,一如他笔下的湘西那秀美的风光,湘西的父老乡亲们,自然淳朴,美到极致。亦正是如此,他的文字才给人以一种舒适安详的感觉。
《边城》的每一句话,一抹笑,一回眸,都能触动人们内心最柔软的地方。难怪有人说,《边城》是一首最动人的情歌。
《悲惨世界》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51 字
+ 加入清单饶是在那样一个悲惨的世界,也总会一丝丝的微光温暖人心。冉阿让──十九世纪法国著名作家雨果大师笔下《悲惨世界》的主人公,他是贯穿全书也是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他的一生命运多舛让人心疼不已。
二十五岁的他在潮湿阴暗的牢房度过了人生的十九个岁月,只因为他在贫困饥饿的情况下打碎一块玻璃偷走了一片面包,他的不幸遭遇让他仇视这个世界的法律道德,他变的孤僻怪异不再相信任何人,值得庆幸的是在他就快放弃这个世界的时候,让他生命出现转折的那个人出现了,善良的神父用仁爱之心和博大的胸怀感化了冉阿让,他不但没有怪罪冉阿让偷盗他的银器具反而将之赠与他,希望他以后能好好用这一笔钱过上好日子。
冉阿让没有辜负神父的好意,从此改名为马德兰在另个城市里弄起了工艺改革当上了市长。他救济穷人乐善好施,当他得知芳汀的悲惨遭遇时,决定帮助她接回她的女儿珂赛特将其抚养长大。八年后他设法成全珂赛特和马吕斯的婚姻,并向马吕斯表白了自己曾是苦役犯,不料遭到嘲讽,并拒绝他在和珂赛特见面,冉阿让情感上受到打击已在弥留之际,这时马吕斯才知道冉阿让就是他苦苦寻找的救命恩人即受人爱戴的马德兰市长,悔不当初去看望老人,老人向他们作了最后的临终道别便黯然离开了世界。
全书中读不懂那些有关监狱、下水道和法庭的大段章节,却唯独感受到了冉阿让那颗真诚善良到令人怜惜的慈悲之心,这颗善良的心也将我们的心抚摸的柔顺平软,暖入了心窝。冉阿让临终前的那段文字我反复咀嚼,我舍不得他就那样离开,不忍心一个老人半生做尽好事却终究抵不过命运。他深爱着这个世界,哪怕这个悲惨的世界曾经给予他太多无法想象的磨难,他深爱着他身边的人,与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养女珂赛特,他照顾的那么用心无微不至,亲生女儿也怕不及如此了。
“冉阿让转向珂赛特,向她凝视着,好像要把她的形象带到永生里去那样。他虽已沉入黑暗深处,但望着珂赛特他还会出神。这个温柔的容貌使他苍白的脸发出光芒,墓窟因而也有着它的光彩”哪怕临终前,他也念念不忘珂赛特,这个他养育了八年的孩子,我每每读到这总是一阵惆怅,字字诛心,句句感人,这一刻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一位老人的念想,我想他此生也是知足了。
最后的最后,他对女儿和女婿说他爱他们,告诉他们不要伤心,为他们谋划好了以后赚钱的道路,他祝愿他俩永远相爱。冉阿让离开了,读到这我仿佛看见了天使洁白的羽翼,我知道会有天使去接引他的,好人不一定都有好报,但只求这短暂的一生问心无愧,我们也无法为好人去多做些什么,唯一能做的只有带上我们的祝福祈求好人一生平安。
#585253《悲惨世界》读书笔记6 #585253 "Tragic World" reading notes 6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悲惨世界》的书。这本书令我感悟深刻,你想了解这本书吗?
这本书大致介绍了这样一个情感淳厚的故事:让·瓦让是一位刚从监狱里释放出来的苦役犯,虽然他已自由了,却由于那张黄色通行证而遭到了别人的谩骂。万万没想到的是,一位主教大人竟免费提供给他住宿与食物,并以巧妙地方法教会了他善良的人品。从此,让·瓦让神奇般地变成了为人亲切、善解人意,还不惜生命来帮助别人的马德兰市长。后来,他还以父亲般的慈爱完成了芳蒂娜的遗愿将阿塞特培养成人。他在一次次波折中挺了过去,以乐观的态度面对情绪的低潮,用勇与尝试、急中生智的优点度过了改过自新的一生。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沉思很久,仍在回顾那感动人心的故事。在故事情节中,不知不觉地便深刻反映出了恶与善的两个极点。让·瓦让的前半生有不可救药的恶,而后半生却有着令人敬佩的善,芳蒂娜有着为了还子而付出一生,在死前还惦记着孩子的精神,泰纳迪埃一家人确有着名副其实的不靠工作,只靠狡猾的做法。这个故事给我的启示是:有好心就有好报。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相信它会让你终生受益!
关于金银岛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846 字
+ 加入清单这是19世纪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名作,也是一本举世公认的世界名著。书中讲述一个叫吉姆的孩子,在一个偶然的机遇下,得到了海盗弗林德藏在金银岛上的宝藏的藏宝图。乡绅斯奎尔,医生利弗塞带着小吉姆组织了一个船队前往金银岛寻宝。而一伙海盗也闻讯打起了宝藏的主意,因此吉姆等人与这伙凶残的海盗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最终因斯摩莱特船长指挥有方,利弗塞医生的冷静与果断,再加上吉姆的机智勇敢战胜了嚣张的海盗们,顺利的返回了祖国的怀抱。
在这次旅途中,吉姆一行人遇到了重重困难。有一次,海盗头子约翰.西尔弗带领海盗们进攻营寨,医生的仆人——亨特被一拳打晕,且打断了肋骨,当天晚上,亨特不知何时就偷偷溜去见上帝了。但这场“大屠杀”还是因为吉姆聪明机智,用了调虎离山计,才引走了海盗们,取得了胜利。
还有一次,吉姆在林子中遇见了本.甘,他愿意帮吉姆他们。吉姆假意被海盗们收买,而他的同伴——船长等人也被捕了,但是吉姆聪明的很,让医生毙了两个海盗,其他海盗见了,仓惶而逃,吉姆不仅自己逃了,医生,船长,乡绅和本.甘也逃脱了。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吉姆那机智勇敢的小男子汉形象,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中。。。。。。吉姆运用了自己的聪明才智,引导大家克服了重重困难,吉姆发挥了勇敢顽强的精神,促使大家击退了海盗们的多次进攻。吉姆善于发动大家的力量,团结一致,共同对敌,即使在最困难的情况下,更多想到的首先是别人。“人心齐,泰山移”,就是这种精神力量支撑着他们,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俗话说“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首先要沉着冷静,要像小男子汉吉姆那样开动脑筋想办法;要树立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决心,要发挥大家的聪明才智,依靠集体的力量,共同努力,那么,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
通过读书,我认识到:书是人类的营养品,书中蕴藏着丰富的知识。读书可以优化人性,提高人们的道德修养,从而摆脱无知,使人聪明起来。书是所有人必不可少的精神食粮,读书是一种享受,读书使人快乐。
《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1000字
全文共 1196 字
+ 加入清单在暑假,我妈妈带回了一本书《海底两万里》。我一听这个名字就晕,因为我觉得这本书是一种没有趣味的书和我最讨厌看的一种书,所以我连看都没看一眼就扔在了床边的柜子上……一天晚上,我百般无聊就无意拿起了《海底两万里》。
这本《海底两万里》的作者是罚过的儒尔凡尔纳。一开始,我看这本书只是用眼睛撇一撇,没想到的是我看这本书越看越神,越看越觉得好看。《海底两万里》一开头就是写了一个飞驰的礁石,关于这一个飞驰的礁石的传闻就把港口居民扰得心神不宁,令内陆公众兴奋不已,海员们更是显得特别激动,连欧美的各国ZF,一时间里都表示极大的关注。然后海军部秘书J。B。霍布森给阿罗纳克斯教授一封信,想要加入盟亚拉罕林肯号驱逐舰远征,由于这一封信阿罗纳克斯教授对出征剿独角鲸的欲望开始强烈,阿罗纳克斯教授最终明白自己的真正志向。接着阿罗纳克斯教授和龚赛伊就出发了……他们俩到达林肯号上了。
林肯号是被一位优秀的海员法拉格特舰长指挥的,他指挥林肯号是完全称职的,他和他的船已经完全混为一体了。船上的人每天都提起十二分精神看着海面上有没有出现那个可谓的飞驰的礁石。为什么他们会提起十二分精神呢?因为他们都被2000美元的悬赏诱惑了,然而阿罗纳克斯教授并没有,他是为了把这只令人类不安的海怪从这个世界上清除掉。
不久,一件可悲的事发生了林肯号的螺旋桨和舵被海怪的牙齿撞碎了。阿罗纳克斯教授掉入海中,就快沉下去的时候,龚赛伊救了他。许久,当他们两个都快撑不下去的时候尼德兰救了他们两个。这时,他们三个已经在全身是钢板,坚硬无比的大独角鲸上了。当白天已经完全变黑了的时候,他们三个人被这个大独角鲸拖着西行。到凌晨四点时这个大独角鲸加快了航行速度,海浪扑面而来,他们三个抓着一个固定在钢脊顶部的系览环上。
天亮了,船里发出一阵用力推动钢板的声音。一块钢板被掀了,里面出来了几个人,把阿罗纳克斯教授、龚赛伊和尼德兰架进了令人害怕的潜水艇……在潜水艇中,他们三个人知道了这个潜水艇上的人是海洋人。这些海阳人吃着海里的生物。
在这个潜水艇里,阿罗纳克斯教授他们生活了一些日子。他们到过太平洋下四千里。看到了许多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东西。之后他们还在陆地上生活了几天。还到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南极……到最后鹦鹉号要经过英吉利海峡的时候,尼摩艇长不见踪影,大副也不比艇长多露面,潜艇上的其他成员也没有露过一次面。阿罗纳克斯教授他们准备逃走。没想到他们成功的逃走了,回到了陆地。
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很兴奋,因为这本书能让我跟着阿罗纳克斯教授在鹦鹉号上看到了许多关于在海洋底下的事物,还能让我随着阿罗纳克斯教授一起穿越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极海域,饱览海底奇观的环游,所以现在我不觉得这本书是没有趣味的。这本书还让我体会到一个人到一个自己玩不认识的地方和一群不认识的人待在一起要怎么生存,怎么好好体会自己经历的事情的过程……
红岩读书笔记
全文共 689 字
+ 加入清单最近,我怀着十分崇敬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事文学名着。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从不畏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成瑶在共产党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迎来新中国。
在红岩里,我最钦佩江雪琴江姐。红岩开头不久,江姐的钢铁形象就已经在我心中树立起来。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她不像普通女性一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擦干了泪水,重新站起来了,因为她知道共产党托付给她的命令还没完成,要舍小家为大家。而在渣滓洞监狱的生活过程中,她还是穿着那蓝色的旗袍,始终以干净的面貌迎接大家。当敌人拷问她时,她不透露党的任何秘密,当敌人用竹签钉她的手指,她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最后江姐将要牺牲,她也让大家不要哭。
面对这些敬佩的同志,国民党只能给他们,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一分一毫。现实生活中,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我只要遇到小小的挫折,就会想到放弃。读了红岩之后,我知道了越是充满困难的路我们越要走,越是艰巨的任务我们更要坚定不移。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红岩中新中国成立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更因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永远不忘那些伟大的战士,将他们铭记在心!
《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615 字
+ 加入清单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木偶奇遇记》。虽然这本书是童话风格,但是也有教育意义。
这本书主要内容是:老木匠樱桃师傅找到了一段木头,准备拿它做一张桌子,可是这段木头又会哭又会笑,像个娃娃似的。樱桃师傅把这段木头送给了他的老朋友杰佩托。杰佩托要把这段木头做成一个木偶陪自己玩,他想完以后马上就动手做木偶,并给他取名叫匹诺曹。杰佩托出去干活了,匹诺曹把脚搁在火盆上睡觉,第二天早上醒来发现两只脚都烧掉了。杰佩托回家把自己准备吃的早饭给了匹诺曹,他给匹诺曹重新做了一双脚,还卖掉自己的短上衣给匹诺曹买回来一本识字课本,可是匹诺曹卖掉了识字课本去看木偶戏。匹诺曹虽然一直想做一个好孩子,但难改身上的坏习惯,他逃学、撒谎、结交坏朋友,几次上当还屡教不改。后来,一个仙女教育了他,每当他说谎的时候,他的鼻子就长一截。他连说三次谎,鼻子长得就连他在屋子里转身都不能了,这时匹诺曹才开始醒悟,但还是经不住坏孩子 的引诱,又跟着到“玩儿国”去了。几个月后,匹诺曹的头上长出了一对驴耳朵,紧接着就变成了一头十足的驴子 ,并被卖到了马戏团 。不久,匹诺曹在演出中摔断了腿,又被马戏团 老板卖给了商人去剥皮 做鼓面。在紧急关头,还是仙女解救了他。匹诺曹决定痛改前非 ,终于有一天变成了一个有血有肉的孩子。
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要做个诚实的孩子,不能说谎,不然就会鼻子长长。虽然鼻子不会真的长长,但是说谎会产生不好的后果,大人知道了还会生气,所以一定不能说谎。
2024年西游记读书感悟
全文共 1258 字
+ 加入清单《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着之一,美猴王从小就在的电视节目里伴随我们成长,同学们一定都不陌生吧。《西游记》在民间流行了几百年,是一部老百姓和文人创作相结合的作品,是我国最优秀的神话小说。《西游记》的作者吴承恩,字汝忠,号射阳山人,淮安府山阳(今江苏省淮安市)人。
《西游记》第一部分主要描写了石猴出世、孙悟空渡海拜师学艺、到东海龙王那里寻得兵器“定海神针”,又大闹天宫,这里是全书最精彩的章节,热闹非凡,孙悟空上天入地闹龙宫好一顿折腾,将他的反抗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孙悟空那种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奋起千钧金箍棒,横扫一切妖魔鬼怪的大无畏气概,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斗争愿望和要求。也代表了一种正义的力量,表现出人民群众战胜一切艰难困苦的必胜信念。
第二部分,主要写了唐僧的出身以及取经的缘由。唐朝第一高僧,所以被人们称为唐僧。西行取经时,唐朝太宗皇帝李世民赐法名三藏。唐僧十八岁出家皈依佛门,经常青灯夜读,对佛家经典研修不断,而且悟性极高,二十来岁便名冠中国佛教,倍受唐朝太宗皇帝厚爱。后来被如来佛祖暗地选中去西天取经,并赐宝物三件,即袈裟、九环锡杖、金箍咒。唐僧身材高大,举止文雅、性情和善,佛经造诣又极高。
第三部分主要写唐僧西天取经,路上先后收了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三个徒弟,在取经途中《西游记》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世界,人们无不在作者丰富而大胆的艺术想象面前惊叹不已。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有一定社会现象的反映,作为神魔小说的杰出代表《西游记》不仅内容深刻,在艺术上也大获成就,它想象丰富、情节生动,一个个神魔人物被刻画的栩栩如生,从而构造了精美的艺术特色。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世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社会中的投影。唐僧师徒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走到了天竺国(印度),在西天取得真经,修成了正果。
唐僧取经是历史上一件真实而伟大的事实。唐太宗贞观元(627)年,年仅25岁的青年和尚玄奘从京城长安出发,只身到天竺(印度)游学。他途经敦煌、高昌国,穿越沙漠、走过雪山;面对死亡的威胁经中亚、阿富汗、巴基斯坦,历尽艰难险阻,最后终于到达了印度。他在那里学习了两年多,并在一次大型佛教经学辩论会任主讲,受到了赞誉。玄奘在贞观十九(645)年回到了长安,带回佛经657部。他这次西天取经,前后历时十九年,行程几万里,是一次传奇式的万里长征。
后来玄奘口述西行见闻,由弟子辩机辑录成《大唐西域记》十二卷。但这部书主要讲述了玄娤路上所见各国的的风土人情、历史、地理以及交通,没有什么故事,是一部重要的文件记载。及到他的弟子慧立、彦琮撰写的《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则为玄奘的西域经历增添了许多神话色彩,从此唐僧取经的故事便开始在民间广为流传。吴承恩正是在这些民间神话的基础上进行了大幅度创作,完成了这部令中华民族自豪的伟大文学巨着。
通过阅读《西游记》我们中学生要学习孙悟空不怕天不怕地,面对妖魔鬼怪英勇无畏、不屈不饶战斗的精神。在学习中我们要奋发向上,勇敢拼博,正如六小龄童所说:“苦练七十二变,笑对八十一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