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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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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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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三:巴雷尼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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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因病成了残疾,母亲的心就像刀绞一样,但她还是强忍住自己的悲痛。她想,孩子现在最需要的是鼓励和帮助,而不是妈妈的眼泪。母亲来到巴雷尼的病床前,拉着他的手说:“孩子,妈妈相信你是个有志气的人,希望你能用自己的双腿,在人生的道路上勇敢地走下去!

好巴雷尼,你能够答应妈妈吗?”母亲的话,像铁锤一样撞击着巴雷尼的心扉,他“哇”地一声,扑到母亲怀里大哭起来。从那以后,妈妈只要一有空,就给巴雷尼练习走路,做体操,常常累得满头大汗。有一次妈妈得了重感冒,她想,做母亲的不仅要言传,还要身教。

尽管发着高烧,她还是下床按计划帮助巴雷尼练习走路。黄豆般的汗水从妈妈脸上淌下来,她用干毛巾擦擦,咬紧牙,硬是帮巴雷尼完成了当天的锻炼计划。体育锻炼弥补了由于残疾给巴雷尼带来的不便。

母亲的榜样作用,更是深深教育了巴雷尼,他终于经受住了命运给他的严酷打击。他刻苦学习,学习成绩一直在班上名列前茅。最后,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了维也纳大学医学院。大学毕业后,巴雷尼以全部精力,致力于耳科神经学的研究。最后,终于登上了诺贝尔生理学和医学奖的领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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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和乌鸦的故事

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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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在大树上做了个窝,大树底下有个洞,洞里住着狐狸。有一天,乌鸦飞出去给孩子找吃的,她找到了一片肉。乌鸦叼着肉站在窝边的树枝上,心里很高兴。这时候,狐狸看见了乌鸦嘴里的肉,很想抢过来。它笑着对乌鸦说:“亲爱的乌鸦,您的孩子好吗?”乌鸦不做声。狐狸又说:“亲爱的乌鸦,您的羽毛真漂亮!”乌鸦有些开心了。最后,狐狸说:“您的嗓子真好,谁都爱听您唱歌,您唱几句吧!”乌鸦听了狐狸的话,得意极了,就唱起歌来:“呱…”她刚一嘴,肉就掉下来了,狐狸叼起肉,美美地吃了一顿。

狐狸和乌鸦的寓意: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定要认准自己的位置,不要盲目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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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英雄小故事精选:鸡毛信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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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发生在华北抗日根据地。龙门村儿童团团长海娃只有十三岁,他每天一面放羊,一面放哨,监视着前边平地里敌人的据点。

一天,炮楼里的鬼子进山去抢粮食了,只剩下猫眼司令和几个鬼子兵,海娃的爸爸是民兵队长,他急匆匆地把一封信交给海娃,满脸严肃地说:“这里面是攻打鬼子炮楼的路线图,你一定要想办法把它交给八路军张连长。”海娃一看信封上面插了鸡毛,知道这是十分重要的消息,他拍拍胸脯说:“您放心吧,我保证完成任务!”说着他就藏好鸡毛信,赶着一群羊作掩护送信去了。

海娃忙着赶路,没想到在山沟里碰上了鬼子,他心里想,要是鬼子搜身,搜走了鸡毛信可就麻烦了,这可怎么办啊?海娃冷静了片刻,看着羊群,灵机一动,把鸡毛信拴在了“老羊头”的尾巴下面藏了起来,鬼子小队长拦住了海娃,他们叽里哇啦地说了一会儿话,对海娃瞪着眼说:“你的,小八路的干活?”鬼子队长又命令两个小鬼子把海娃从头到脚搜了一遍,什么也没发现,于是鬼子又打起了羊群的主意,要海娃给他们带路,并且想吃羊肉。

一路上海娃受尽了折磨,到了深夜他好不容易从睡得像死猪一样的鬼子窝里溜了出来,他赶到羊圈里,小心地把鸡毛信取了下来,一口气跑出了几里路,鬼子发现海娃跑了,很快就追了上来,他们用枪逼着海娃让他带他们上山,海娃把鬼子带到了一条靠近八路军埋伏圈的山路上,乘鬼子没有防备,拼命往山上爬去,愈爬愈远,身后响起鬼子的枪声,有一枪还打中了海娃的手。想到鸡毛信的重要,海娃忍着疼痛继续向山上爬,嘴里还高声喊着:“八路军叔叔,快打鬼子啊!”

张连长和八路军听到枪声和海娃的呼喊,很快冲了上来,把鬼子打了个落花流水,最终海娃把鸡毛信交给了张连长,张连长根据信上的情况。成功地捣毁了敌人的炮楼,击毙了猫眼司令,打了个大胜仗。

海娃也因为他的机智和勇敢成为抗日小英雄,他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我 们 一定要 铭 记 历 史 ,不 记 国 耻 ,发 愤 图 强 ,振 兴 中 华 !做一个合格的共产主义接班人,把祖国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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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哲理故事与感悟

全文共 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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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个朋友是医生,一次癌症手术,打开后发现切不了,只好再缝上。去和病人解释情况,那病人农村来的,听不懂术语,坚持认为手术过了,病就好了。只好让其出院,一年后回访,真的好了,癌细胞消失了

感悟:乐观的心态是最好的手术

2、那年,他坐在咖啡店等朋友,一位女孩走过来问:你是通过王阿姨的介绍来相亲的吗?他抬头打量一下她,正是自己喜欢的类型,心想何不将错就错,于是忙答应道:对,请坐。结婚当天,他坦白,当时自己不是去相亲的。老婆笑,说:我也不是去相亲的,只是找个借口和你搭讪……

感悟:机遇来了,要毫不犹豫的抓住它

3、女生公开投票选班花,相貌平平的小梅发表演说:如果我当选,再过几年,在座的姐妹可以向自己先生骄傲的说,我上大学时,比班花还漂亮!结果,她全票当选!

感悟:说服别人支持你,不一定要证明比别人都优秀,而是要让别人觉得,因为有你,他们才变得更优秀、更有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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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作文600字:一片叶子的故事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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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春雨绵绵地下着,似乎在告诉我,我就要出世了! 我钻,我钻,我钻钻钻!哇,好美的景色呀!草地上小孩子在草地上踢着足球,老人在湖边散步,青年人则在树阴下看书。天空中除了白白的云还有五彩斑斓的彩虹 我是玉兰家族的一名新成员,我为自己能成

“哗哗哗,哗哗哗”,一阵春雨绵绵地下着,似乎在告诉我,我就要出世了!

我钻,我钻,我钻钻钻!哇,好美的景色呀!草地上小孩子在草地上踢着足球,老人在湖边散步,青年人则在树阴下看书。天空中除了白白的云还有五彩斑斓的彩虹……

我是玉兰家族的一名新成员,我为自己能成为玉兰家族的成员而感到荣幸,因为我可以天天闻到玉兰花清新的香味,而且每当路人赞美玉兰树时,我也很欣慰。

一晃三个月过去了,我再也不是以前的小嫩听了,我现在是又厚又绿的叶子。雨水冲走我的污垢,让我们绿得发亮。每天都会有游客把我的姐妹们带走,去做书签或标本。我十分开心,因为他们是那么爱惜并喜欢我。

秋天来了,秋风和秋雨姐姐为我换上了一件黄色的衣裳。我知道我的一生快要结束了。生命的声音不会再为我奏鸣,而死亡之曲则凄凉得开始响起,无意中秋风姐姐的经过让我也同蝶般飞舞,离开了我的家。

这就我的一生,平心的一生,短暂却丰富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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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炳炎将军的人物故事]

全文共 1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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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第1军军长兼青海军区司令员、四川省军区司令员、西南军区副司令员、成都军区司令员等职。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1960年7月1日于成都病逝。 1935年11月19日,红二、红六军团在贺龙的指挥下,从桑植县刘家坪轿子垭地区出发,开始了长征,此时的贺炳炎任红五师师长。在突破澧水、沅江一线的封锁后,红二、红六军团向新化、溆浦发展。但在突破溆浦时,国民党大军也重兵压来。贺龙果断下令:“折向西行,沿着雪峰山山脚,直奔瓦屋塘,从瓦屋塘翻越雪峰山西进贵州!”而此时,攻击瓦屋塘的重任落在了作为先头部队的贺炳炎的红五师十五团身上。

贺炳炎亲率十五团向瓦屋塘突进,可在快接近瓦屋塘东山时,遭到了敌人的阻击。由于敌人的火力太猛,部队一时冲不上去,贺炳炎火了,一边命令团长王尚荣到后方向贺龙汇报情况,一边组织冲锋队并手提大刀亲自带领冲锋队向东山冲锋。虽然东山山势陡峭,无法架设机枪掩护,但贺炳炎不管,他明白,东山之役,决定着整个大部队的生死存亡!面对敌人暴风骤雨般洒下的子弹,贺炳炎一挥手:继续往上冲!

冲锋队一个弹坑一个弹坑地匍匐前进,当到距敌不到100米时,贺炳炎霍地站起大吼一声:“同志们,杀啊!”便带领战士们与敌人拼刺刀。此时,贺炳炎如关公再世,挥舞大刀左劈右砍,顷刻间便结果了好几个敌人,吓得其他敌人丢了阵地掉头就逃。战士们一看,士气更振,一举拿下了东山。可就在这时,贺炳炎不幸被敌人炮弹弹片击中,倒下了。当战士们发现他时,他已昏迷不醒,整个右臂血肉模糊。贺炳炎随即被抬下战场进行治疗。

贺龙知道这件事后,便心急火燎地跑来看望并询问病情。卫生员告诉贺龙,贺炳炎的整个右臂已被炸成了肉泥状,骨头全碎了,只有锯掉胳膊才能保住性命。贺龙大声命令道:“无论想什么办法,只许成功,不许失败!”但当时医疗器材十分短缺,仅有的一些又刚被驮运转移了,一时半会运不回来。至于药品,更是稀缺,不但没有麻药,连消毒水都没有。在这样的情况下,医护人员只好找来一把锯木头的旧锯子锯骨头,熬了一锅盐水消毒。开始手术时,贺炳炎还昏迷着,可进行到一半时,他疼醒了。当知道必须锯掉自己的右臂时,他毫无惧色地对几个害怕他乱动前来摁他的战士说:“都靠边。”又对医生说:“开始锯吧!”于是手术又开始了。可医生的手怎么也不敢使劲,生怕贺炳炎太疼。贺炳炎笑了笑:“我自己都不怕,你还怕什么,来吧!”并把一条毛巾塞在嘴里。就是这样,贺炳炎完成了整个手术。手术前后共用了2小时16分钟。贺炳炎见到贺龙的第一句话是:“总指挥,我以后还能打仗吗?”贺龙紧紧地握住他的左手,用肯定的语气说:“你还有一只手嘛!只要我贺龙在,就有你贺炳炎的仗打!”贺炳炎把贺龙的手抓得更紧了:“老总,我的胳臂没了一只,但是我的心还在,我一定要继续坚持下去,继续跟狗日的老蒋干!”手术后,贺炳炎仅在担架上躺了6天,便又投入战斗了。

后来,贺龙每当进行战斗动员的时候,总会把手术时包贺炳炎骨头渣的手帕拿在手中,肃然告诉同志们:“这手帕包过红军师长贺炳炎的骨头渣!那是党的好儿子的骨头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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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阅读故事

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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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古往今来,无数的成功人士之所以能在各方面取得成功,就是因为他们读了许多好书,有着对书的强烈的热爱与兴趣。现在,从书中获益匪浅的我也对书产生了巨大的好感,有时还会沉醉于书的情节中,无法自拔。

记得我爱看书是从一年级开始的。当时我有一本厚厚的注音版《安徒生童话》,因为刚学会了拼音,不懂的字便能很快地掌握,所以我识的字越来越多,知识面也越来越广。班里的小朋友遇到了什么不认识的字,基本上都来找我。

现在,在家里,我可算得上是一名“小书虫。”书橱里大约有500本书呢!每天回到家做完作业我便会立刻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陶醉在书的海洋中,有时竟然连吃饭都忘记了呢!记得有一次,我们快要期终考试了,妈妈亲切地嘱咐我:“这段时间别看书了,免得耽误你的学习。”我呢?理直气壮地为我看书的举动辩护:“谁说我看书会影响我的学习呀?俄国大诗人普希金说过‘阅读——是最好的学习’——”当时我列举了从古到今国内外许多名人对阅读的评价讲给妈妈听。妈妈听后大吃一惊,问:“你是从哪里知道这些的?”我得意洋洋地说:“这还用问,从那里——”顺手指向那一本本我读过的书。于是妈妈没有再阻止我看书,但她语重心长地对我说:“看书也好,可以开阔你的视野,不过要合理安排时间,不耽误学习你能做到吗?”“遵命!”我信心十足,一溜烟跑到房间里又看起书来。妈妈见状,又是高兴又是无奈地说:“看来,你早晚会得‘书痴症’的。”

我对读书越来越痴迷,就连每次和别人“打赌”的时候,赌的也是书,有一次我一下子赢了爸爸13本书;到郊外旅游时,只要有空闲,我都会把带去的书拿出来阅读;晚上睡觉前,我也要看书,看到好晚才睡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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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包的故事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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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包,伴我走过了无数条林荫道;陪我阅读千万篇美文。——题记

每当走在路上,我都会抱怨书包过重。而且,有很多人都说书包背在肩上会让自己长不高。于是,我开始特别讨厌书包背在身上的感觉,尤其在夏天,两边的书包带会将肩汗湿,那种感觉糟透了!

但我之后听说过一句话,你在讨厌一件事物的同时,就已经不知不觉地依赖上它了。我认为说这句话的人一定有一件非常讨厌的东西,但他还必须会用到这个东西,因为我跟他一样。

这里夏天很多天不下一滴雨,一旦下雨,就能体会到什么才叫倾盆大雨。一天中午,我就遇到了这种大雨,但幸运的是我已经提前带了伞。在这种时候,没有什么能比得上你拥有一把雨伞更重要了。不过这一切都不会那么简单,这么大的雨靠一把伞就能躲得过吗?我尽量让自己走得快一点儿,这样就少让一些书本接受雨水的触碰。雨水落下的声音越大,我就越着急。大约十五分钟后,我终于到家了。快速放下书包,看到书包上的水,拿书的动作又快了很多。最后,经过我的再三确认,书没有湿,这才将原来紧张的心情慢慢地放松。

但看着在不停滴水的书包,好像书包也挺好的,在开学时帮我带回一堆新书;在夏日的清晨陪我一起读课文;在聒噪的午后充当我的枕头;还有在雨天陪我一起保护书本……

现在,虽然已经不用以前的那个书包了,但每次回家看到角落里的旧书包,好像能听到他在说“老朋友,今天在学校过得怎么样?”

这就是书包与我的故事,也是那段忙碌时光最珍贵的记忆。我认为,在那个不大的书包里,我摸到了很多重要的东西,而那些重要的东西中,凝聚着我那位老朋友最真挚的关爱。我会小心地拉好拉链,留住最美好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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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家风小故事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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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规是指一个家庭所规定的行为规范,是教育规范后代的准则,也叫家法。好家规会造就好家风,家风即门风,不同的家庭有不同的家风,顾名思义,家风是一个家庭的风气,风格与风尚,也就是家规、家训形成的习惯。善、孝、仁、礼等品德,尊老爱幼、勤俭持家、重德修身等品质,都可以引领家庭成员积极向上、健康成长。

每一个家庭都有淳朴的家风,每一个家长都会以自己体悟出来的处世之道教育自己的孩子。家是孩子成长的第一空间,在孩子身上处处会烙有家风的印记,可以说,家风就是文化和道德的言传身教,是智慧和处事方略的潜移默化。

记得小时候,每到节日,特别是春节,年三十,一家人在一起看春节晚会,吃年夜饭,我父亲就开始给我们讲他小时候的事:他爸爸(我的爷爷)是一个大家庭20多人,吃饭的时候,我爷爷先给我太爷盛饭,太爷动筷了,他们才敢吃饭,我太爷就把好吃的给我爸吃一口,这就体现了我们“尊老爱幼、孝敬长辈”的家风。每到节日,农闲时节,村里的有些人就聚在一起赌博,父亲就告诫我禁止参与赌博,赌博能造成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不准吸烟:烟有百害,无一利,酒少喝怡情,喝多伤身,我就养成了不吸烟不赌博,少饮酒的习惯。母亲每天都讲:养成讲究卫生的好习惯;吃饭时不能说不吃或不想吃什么什么菜,不剩饭,不浪费;尊老爱幼,不能顶撞父母,从小养成懂礼貌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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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鼓作气成语故事

全文共 10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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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一鼓作气形容做事情时振奋精神,鼓足劲头,趁势头一下子就把事情干完。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该词的成语故事及解释,欢迎查阅。

【汉字书写】:一鼓作气

【汉语注音】:yī gǔ zuò qì

【成语出处】:春秋.鲁.左丘明《左传.庄公十年》:“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成语语法】:紧缩式;作谓语、定语;含褒义;强调鼓足干劲,趁热打铁。

【一鼓作气的意思】:鼓:指敲响战鼓;一鼓:指第一次击鼓;作:振作;气:指勇气。原指战斗开始时,每次击鼓都能够振作士兵的勇气。现用于形容做事情时振奋精神,鼓足劲头,趁势头一下子就把事情干完。

【一鼓作气的近义词】:趁热打铁、乘胜追击、一气呵成;

【一鼓作气的反义词】:一败涂地、偃旗息鼓、半途而废;

【一鼓作气的故事】

春秋时期的时侯,齐国出兵大举进攻鲁国,鲁国的一个普通百姓曹刿向鲁庄公请求随军参加战斗。在齐军的战鼓第一轮敲响时,曹刿对鲁庄公暂时不要出兵相迎;到了齐军再次敲响战鼓时,曹刿仍然叫鲁庄公不要出兵;当齐军的战鼓第三次响过以后,曹刿对鲁庄公说出兵进攻。这时侯鲁国军队的战鼓第一次敲响,鲁军的士兵们等待战鼓的时间已经很久了,这时侯鲁国军队的士气很旺,将士们奋勇的向敌人冲去,以势不可挡的力量一举击败了齐国的军队。战争打完以后,鲁庄公向曹刿请教这是为什么,曹刿对鲁庄公说:“当齐军的战鼓第一次响的时侯,他们的士气很旺;战鼓第二次响起的时侯士气相对第一次要弱很多,到了第三次战鼓响起的时侯齐军的士气基本上已经全部没有了,可是这时侯我们军队的战鼓才第一次响起,我们的士气比他们的旺很多,因此我们的士兵杀敌的力量比齐军的要强得多,所以我们很快就取得了胜利。”

【一鼓作气例句】

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四十八回:“初听这话,还是一鼓作气的。 ”

叶圣陶《老沈的儿子》:“她拿着女用自来水笔,一鼓作气,细针密线地写满了五张信笺。”

闻一多 《时代的鼓手》:“我们得一鼓作气来渡危机,完成大业。”

【一鼓作气造句】

这项任务对他来说并不难,稍微准备一下一鼓作气就可以完成了。

趁着敌人还没有把军队稳定下来,他带着一队人马一鼓作气就把阵地给拿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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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德鲁夫:可口可乐之父故事

全文共 2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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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可口可乐这神奇的饮料不过是一种配错了的治头疼药水。而创造这一奇迹的头号功臣,当数罗伯特·伍德鲁夫,他被美国人誉为“可口可乐之父”。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物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在当今世界206个国家和地区,可口可乐的广告铺天盖地,随处可见,而它的独特风味,又深深吸引着全世界的广大消费者,平均每天销售量达10亿瓶(罐)以上。1992年,可口可乐的年销售额高达560亿美元,占世界软饮料市场的45%,而在100多年前,可口可乐问世后的头一年,日平均销售量只有9杯。从9杯发展到现在的10亿瓶以上,这无异于一个天方夜谭般的神话!但是,你也许不知道,这巨大的成功竟源于一次偶尔的失误,这神奇的饮料当初不过是一种配错了的治头疼药水。而创造这一奇迹的头号功臣,当数罗伯特·伍德鲁夫,他被美国人誉为“可口可乐之父”。

19世纪80年代,在美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市有一家药店。老板约翰·庞巴顿是个业余药剂师,闲来总好摆弄实验用的玻璃器皿和各种药水,希望能发明一点新药剂。头疼病是当叫人们常犯的一种疾病,他便着力于头疼药水的研究。他发现古柯树叶和可拉树果具有提神兴奋的作用,印第安人和西非人长期以来就把它们用作醒脑的药物,心想为什么不能把它们配制成一种健脑补脑的治头疼药水呢?经过多次试验,这种用古柯叶、可拉果、蔗糖、食用油和香精等配成的健脑药水炼制出来了。他用“古柯”和“可拉”这两个词的谐音,为这种浅棕色的液体取名“可口可乐”。作为一种新型治头疼药水,可口可乐受到患者的欢迎,但它毕竟是一种药剂,销售量是微乎其微的。

1886年5月的一天,一个头疼病人来到药店,要求给他一杯可口可乐药水服用。店员稀释这种药水时,一时疏忽,错把苏打水当成冷开水掺了进去。那位患者不明就里,举杯就喝,只觉浑身畅快,连声喊道:“你今天的可口可乐药水真是太棒了,味道简直妙极了!”庞巴顿闻声从里屋出来,呷了一口杯中所剩药水,也觉得味道与往常不同,确实妙不可言。他问清事情的经过后,便决定将错就错,以新配方配制可口可乐。那顾客意犹未尽地又痛饮了一杯。在他的宣扬下,很多顾客接二连三地跑来要求品尝这种特殊风味的药水,有的干脆就把它当做日常饮料来饮用。一个店员工作中心不在焉的一次失误,竟带来了奇迹,可口可乐就此发迹,从一种药剂魔术般地变为人见人爱的饮料。

精明的庞巴顿以其丰富的药理知识和潜心钻研的精神,很快定下可口可乐的14种原料,并将配方密封在亚特兰大市银行的保险柜里,成为秘不示人的专利。他还请自己店中的会计、出色的书画家鲁宾逊设计商标。鲁宾逊精心琢磨,绘制成精美别致的商标“CocaCola”。100多年来,可口可乐历经风风雨雨,鲁宾逊设计的商标一直沿用至今,在世界各地随处可见,成了可口可乐的传统徽记。

可口可乐在它的发明人庞巴顿手中小有发展,到1887年,销售量增加40多倍,从当初日销量9杯增至370杯,年销售量从25加仑增至1049加仑。但是,庞巴顿虽有新创意,却不善推销。他给产品起了个好听的名字,注册了个醒目的商标,申请了专利,配方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也花费几十美元作广告,写上“健脑智能”、“青春永驻”等宣传词语。由于他对当时美国的饮料市场并不了解,他所创制的可口可乐,究竟是药水还是清凉饮料,品质含混不清,而且就日常饮用来说,它的药味儿太浓,不受一般人欢迎。因此,庞巴顿仅仅经营了一年就濒临困境,加上身患重病,不久,便在一文不名中郁郁死去。

在庞巴顿临去世之前,亚特兰大的药剂师阿萨·康德勒以283美元的微小代价买下了可口可乐配方专利和制造销售权,成为可口可乐的第二个主人。康德勒不仅是个药剂师,而且是个善于推销、经营有方的商人。他仔细分析了可口可乐销路不畅的原因。首先,康德勒与助手经过反复尝试,在可口可乐的配料上加以改进,他把糖浆巧妙地溶进可口可乐的液体,改变了它的味道和颜色,使它更适合于世人的口味。其次,康德勒把庞巴顿所忽视的商品性质,加以明确。他提出:“可口可乐不是药剂,而是百分之百的滋补健身的清凉饮料,而且是迎合大众口味、连女性和小孩都可以饮用的饮料。”以此为基础,他拟定了宣传广告的基调是“清凉爽口的饮料”。从那时一直到现在,“可口可乐,可口芳香,妙趣横生,提神清爽”的广告一直被沿用着。

在经营方式上,康德勒继承并发展了庞巴顿的只批发可口可乐原液而决不出卖配方及生产权的方式。凡欲经销可口可乐的企业必须向公司申请,获得“许可证”之后才能购买到原液。这样就防止了经销商之间无益的竞争,而把全部精力放在促进可口可乐在当地的销售上。此外,康德勒还改变产品的包装,设计出美观大方的细腰身玻璃瓶。这种别具一格的瓶子,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可口可乐,拿在手里感觉舒适,而且不易被仿造。

康德勒的努力没有白费。可口可乐以新的面貌刚一推出,便迅速在亚特兰大畅销。此时又恰逢美国兴起“禁酒运动”,可口可乐被誉为“圣洁的水”,而备受人们的青睐。不久,可口可乐在整个佐治亚州盛行起来。到了1902年,可口可乐的销售量骤增至36万加仑,在世界许多地区都成了最热门的美国货。康德勒也因此成了百万富翁。

1917年,康德勒退休。可口可乐在随后的两年几度易手,由于经营不善,销量日趋减少,陷入了严重的财政危机。就在这时候,罗伯特·伍德鲁夫的父亲却敏锐地觉察到可口可乐的潜在市场。于是,他在1919年不惜花费2500万美元,高价收购了可口可乐汽水厂以及可口可乐专利权,创建了可口可乐公司。

由于老伍德鲁夫年事已高,便召回已在怀特汽车公司任副总裁的儿子——35岁的小伍德鲁夫。1923年,罗伯特·伍德鲁夫当上了可口可乐公司的第二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在他的苦心经营下,公司转危为安并迅速崛起。

伍德鲁夫1890年出生于美国佐治亚州的哥伦布市,年轻时受过军事教育。20岁那年大学未毕业,便弃学经商,后以推销卡车而出名。他入主可口可乐公司后,常对人说这样一句口头禅:“我不过是个推销员。”他确实是个天才的推销员,在他掌管公司大权的60多年中,可口可乐被推销到全世界,夺得“世界软饮料之王”的桂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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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理小故事画里的字谜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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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个名动京城的年轻画家,他画技高超,许多达官贵人为了求到他的一幅好画常常一掷千金。不过,这位画家却不是一个贪图富贵的人,他喜爱自由自在的生活,于是有一天,他带着行囊云游四方去了。

这天,画家来到了风景如画的江南名城——扬州,他心想,人们都说扬州城里人才济济,我倒要亲眼见识见识。于是他来到闹市大笔一挥,在纸上画了一只黑毛狮子狗。围观的人们见画上的狮子狗栩栩如生,不禁啧啧称奇,更有人激动地掏钱想买画了。可年轻画家微微一笑,说:“这画我是不卖的。不过这画中藏有一字,若是谁猜出了这个字,我就把画送给他。”众人一听有这等好事,便纷纷猜起谜来。

这时,人群中走出一个清秀的少年,他不声不响地将那画卷起来,夹在腋下,转身就走。众人一时惊呆了,画家也忙上前问:“小娃娃,你还没猜呢,怎么就拿走我的画了呢?”

少年还是不说话,自顾自地往外走,任凭众人在他耳边嚷嚷着“你倒是先猜谜呀”。看到这里,画家突然笑了起来:“哈哈,有趣的娃娃,果然是猜出了我的谜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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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故事:世俗的张爱玲

全文共 4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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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们这些与张爱玲交臂而过的人,就只能从她留下的文章去认识她。在散文里,她显得清晰和直接一些,小说则要隐晦与曲折一些。而说到底,认识张爱玲,是为了认识她的小说,因为于我们来说,唯有小说,才是张爱玲的意义。所以,认识的结果就是,将张爱玲从小说中攫出来,然后再还给小说。

先看张爱玲的散文。我在其中看见的,是一个世俗的张爱玲。她对日常生活,并且是现时日常生活的细节,怀着一股热切的喜好。在《公寓生活记趣》里,她说:“我喜欢听市声。”城市中,挤挨着的人和事,她都非常留意。开电梯的工人,在后天井生个小风炉烧东西吃;听壁脚的仆人,将人家电话里的对话译成西文传给小东家听;谁家煨牛肉汤的气味。这样热腾腾的人气,是她喜欢的。在另一篇散文《道路以目》里,她写的街景,也是人间冷暖的:煮南瓜的气味与那种明亮的桔红,给她“暖老温贫”的感情;寒天早晨,有人在人行道上生小火炉,呛人得很,可是,“我喜欢在那个烟里走过”;一个绿衣邮差骑车载了他的老母亲,使她感动;有人在自行车轮上装着一盏小红灯———在我们的时代,已经看不见了。小时候,有人在车轮上系彩色的绒线,大约是一样的意思———她认真地观赏着,赞道:“流丽之极”。在《谈画》中,她看塞尚的《抱着基督尸身的圣母像》,大感惊讶的是,圣母是最普通的妇人,清贫,论件计值地做点缝纫工作,灰了心,灰了头发”,并且注意到,圣母并不是抱着基督,而是,“背过身去正在忙着一些什么”,抱着基督的则是“另一个屠夫样的壮大男子”。而基督呢?没有使她联想起世间的任何一个人,“他所有的只是图案美”,于是,他就错过了她的兴趣。她喜欢的就是这样一种熟稔的,与她共时态,有贴肤之感的生活细节。这种细节里有着结实的生计,和一些放低了期望的兴致。

张爱玲对世俗生活的兴趣与苏青不同。胡兰成对宁波人苏青的评价很对,他说宁波人过日子多是兴兴头头的,但是缺少回味,是真正入世的兴致。张爱玲却不是,她对现时生活的爱好是出于对人生的恐惧,她对世界的看法是虚无的。在《公寓生活记趣》里,她饶有兴味地描述了一系列日常景致,忽然总结了一句:“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于是,这短促的人生,不如将它安在短视的快乐里,掐头去尾,因头尾两段是与“长的磨难”接在一起的。只看着鼻子底下的一点享受,做人才有了信心。以此来看,张爱玲在领略虚无的人生的同时,她又是富于感官,享乐主义的,这便解救了她。《道路以目》里,她写她上街买菜,遇到封锁,只得停留在封锁线以外的街道上。有一个女佣想冲过防线,叫道:“不早了呀!放我回去烧饭吧!”然后,“众人全都哈哈笑了”。这是合乎张爱玲人生观的地方,大难临头,回家烧饭的钟点却一丝不苟。在那无意识的女佣,是一种积极,但在张爱玲,却是消极。因她是要比女佣了解“封锁”的含义,了解这个时世里的灾难。她却又不是一个现实主义者,能够就事论事地面对现实。

她并不去追究事实的具体原因,只是笼统地以为,人生终是一场不幸,没有理由地一径走着下坡路,个人是无所作为的。像她在《更衣记》的末尾写的,一个小孩子,在收了摊的小菜场,满地的垃圾里面,骑了自行车,撒开把手,很灵活地掠过了。于是,她写道:“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吧?”就是在这轻盈地一掠之中,有了小小的冒险,终却是安全的,便小小地得意着。就是这么一点雕虫小技的手腕。张爱玲喜欢归喜欢,其实又是不相信它们的意义的,否则,她就是宁波人苏青了。否则,她就不会如此贪馋地抓住生活中的可触可感。

她在千古之遥,尸骨无存的长生殿里,都要找寻出人间的触手可及的温凉。在《我看苏青》里,写杨贵妃和唐明皇闹气,逐回娘家,“简直是‘本埠新闻’里的故事”。她不喜欢小提琴,因为太抽象,而胡琴的声音却贴实得多,“远兜远转,依然回到人间”。

这是散文中,由自己直接告白出的张爱玲,在小说里,张爱玲就隐到了幕后。大约仅有一次,没藏好,显现出了真身。是在《倾城之恋》里,白流苏刚到香港,与范柳原的关系处于胶着,暗底里使着劲。

他们在浅水湾饭店分住两个客房,晚上范柳原将电话打进白流苏的房内,向她念起《诗经》:“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底下还附有一大篇解释。却像张爱玲在说话,而不是范柳原。

在张爱玲的小说里,是少有如此自觉到人生的苍茫,并且有诗情的人物,张爱玲从不曾将自己放进小说中,扮演一个角色。因连她本身都是虚无的,不适合作世俗的小说的材料和对象。在她的小说里扮演角色的,多是些俗世里的人———市民。最具俗世的特征的,怕就是上海了。香港也有一些,但比较夸张,更像是俗世的舞台,是戏剧化的俗世。《沉香屑第一炉香》与《沉香屑第二炉香》,这两则故事就要奇异一些。而发生在上海的故事,则更具有俗世的情调。

《花凋》里那家的女儿们,我以为是再真切不过的上海小姐。父亲是个轻佻不尽责的人,大约是像《金锁记》里的三少爷,妻子却不如三少奶的贤慧,无能且又无味。我以为,《红玫瑰与白玫瑰》里的白玫瑰,烟鹂,老了以后,就是她。女儿们晓得谁也靠不上,只有靠自己,到社会上汲取养料,挣一份好生活。张爱玲写道:“小姐们穿不起丝质的新式衬衫,布褂子又嫌累赘,索性穿一件空心的棉袍夹袍,几个月之后,脱下来塞在箱子里,第二年生了霉,另做新的。”摩登里面粗陋的,泼辣的芯子,经得起折腾。姊妹多,也成了一个小社会,互相倾轧着,有些弱肉强食的意思。像川嫦这样老实,柔弱,带几分情致,命运就不济了。她生的是痨病,这也有着些哀婉的情致,可这情致却被病期的拖延,一点一点侵蚀掉了。学医的未婚夫自然早知结局,但算得上有耐心了,两年后才另有了人。然后,家里连买药的钱也计较起来,每日吃两个苹果成了家人的说嘴。最后,她想来个多情的了结,自杀,却买不来安药。她只得坐着黄包车兜一转,吃一顿西餐,看一场电影。这大约就是一个上海小姐闲暇中的全部乐趣,她要最后地享一享。这是相当感伤的一幕,可这感伤却被病期的拖沓又腐蚀了。川嫦还又做了两双绣花鞋,一双皮鞋,用一只脚试了鞋,很长远地说:“这种皮看上去倒很牢,总可以穿两三年。”三周之后,她方才谢世。这就是俗世里的人了,死都逼在眼前了,这世界早已经放弃她了,她却还愚顽地留意着一些小事,不自量力地挣一挣。

张爱玲小说里的人,真是很俗气的,傅雷曾批评其“恶俗”,并不言过。就像方才说的,她其实也是不相信这些俗事有着多大的救赎的意义,所以便带了刻薄的讥诮。而她又不自主地要在可触可摸的俗事中藏身,于是,她的眼界就只能这样的窄逼。《留情》里,米先生,敦凤,杨太太麻将桌上的一伙,可不是很无聊?《琉璃瓦》中的那一群小姐,也是无聊。《鸿鸾禧》呢,倘不是玉清告别闺阁的那一点急切与不甘交织起来的怅惘,通篇也尽是无聊的。在这里,反过来,是张爱玲的虚无挽救了俗世的庸碌之风,使这些无聊的人生有了一个苍凉的大背景。这些自私又盲目的蠢蠢欲动,就有了接近悲剧的严肃性质。比如,《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始终在作着她丑陋而强悍的争取,手段是低下的,心底极其阴暗,所争取的那一点目标亦是卑琐的。当她的争取日益陷于无望,她便对这个世界起了报复之心。然而,她的世界是狭小的,仅只是她的亲人。于是,被她施加报复的,便是她的亲人了。在她扼杀自己的希望的同时,也扼杀了她周遭的人的希望。

生活就这样沉入黑暗,这黑暗是如此深入,以至粗鄙的曹七巧也泛起了些许感时伤怀的情绪,想到她抗争的不果与不值:她要是选中了与她同一阶层的粗作的男子,“往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可是,在张爱玲的笔下,这也已是三十年前的旧事了,连曹七巧的懊悔都已经死去了。如曹七巧这般积极的人生,最终又留下什么呢?逝者如斯,虚无覆盖了所有的欲望。而张爱玲对世俗生活的爱好,为这苍茫的人生观作了具体,写实,生动的注脚,这一声哀叹便有了因果,有了头尾,有了故事,有了人形。于是,在此,张爱玲的虚无与务实,互为关照,契合,援手,造就了她的最好的小说。

《倾城之恋》也是她最好的小说之一。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时的男女,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做成了夫妻。这是张爱玲故事里,少有的圆满结局。如文中所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可那也是不可琢磨的,凑巧了的,世界依然,甚至更加不可理喻。人生,还是苍茫的。在此,张爱玲也为这苍茫作了合情合理的注脚。白流苏和范柳原在各自的利欲推动下,迂回着,探试着,欲擒故纵着,却不料世事大变,生存之计为上,忽才珍惜起眼面前的一点慰藉,它给人一种盲目的安全感。在这里,张爱玲是与她的人物走得最近的一次,这故事还是包含她人生观最全部的一个,这含有着对虚无的人生略作妥协的姿态,是贴合张爱玲的思想的。就因走得太近,露了真身,人物略有些跑题,就像前边说过的,在月夜里,范柳原的喟叹。多亏白流苏说了句:“我不懂这些”,才将事情又拉回了情景。

就这样,张爱玲的世俗气是在那虚无的照耀之下,变得艺术了。

她写苏青,写到想与苏青谈“身世之感”,便想象苏青的眼神是:“简直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大概是艺术吧?”苏青是不“艺术”的,她的世俗后面没有背景。在此,可见得,张爱玲的人生观是走在了两个极端之上,一头是现时现刻中的具体可感,另一头则是人生奈何的虚无。在此之间,其实还有着漫长的过程,就是现实的理想与争取。

而张爱玲就如那骑车在菜场脏地上的小孩,“放松了扶手,摇摆着,轻倩地掠过。”这一“掠过”,自然是轻松的了。当她略一眺望到人生的虚无,便回缩到俗世之中,而终于放过了人生的更宽阔和深厚的蕴含。从俗世的细致描绘,直接跳入一个苍茫的结论,到底是简单了。

于是,很容易地,又回落到了低俗无聊之中。所以,我更加尊敬现实主义的鲁迅,因他是从现实的步骤上,结结实实地走来,所以,他就有了走向虚无的立足点,也有了勇敢。就如那个“过客”,一直向前走,并不知道要到哪里去,并不知道前边是什么。孩子说是鲜花,老人说是坟墓,可他依然要向前去看个明白,带着孩子给他裹伤的布片,人世的好意,走向不知名的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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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人的故事小学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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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一个多么美好的名词,那样纯洁,那样高贵,让我们每个人都被她深深折服。生活了十六年了,我不得不承认从第一声啼哭开始,我就开始感动着--我被妈妈那份呵护的爱所感动,被老师循循善诱的教导所感动,被朋友失败时的一声安慰而感动,更被社会上存在的爱而感动。

还记得四川地震时那些好心人可爱的笑容,是他们的存在才让这个社会如此温暖,才会让我们如此感动;还记得小浩博的悲惨遭遇,让我们每个人都心痛加剧,辛晓琪的那个歌声,更让我们潸然泪下;还记得那些被H7N9夺去生命的亲人们,他们那份失望无助的眼神更让无能为力的我们惭愧。

但我却在伤心里产生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感动,因为四川虽然发生了地震,但有那么多有良知的人的帮助,我感动;小浩博虽然永远的睡了,但有那么多好心的叔叔阿姨为你祈祷,我感动;那些被疾病无情的夺去生命的人,我们正在努力找寻治疗的方法,社会上的所有人都在默默祝福你们,我感动。

我逐渐学会了微笑,因为我知道社会上的每个人都值得得到微笑,因为我们是一个社会,是一个整体,更是一位品德高尚的中国人,我们自豪,我们会感动是因为我们有血有肉,我们要感动是因为我们的社会上有真善美,我们谈感动更因为我们是有情有义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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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准合适的角色哲理故事

全文共 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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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一位陶工制作了一只精美的彩釉陶罐,他把这只精美的陶罐搬回家中放到了屋角的一块石头上。

陶罐认为主人把自己放错了地方,整天唉声叹气地抱怨说:“我这么漂亮,这么精致,为什么不把我放到皇宫里作为收藏品呢?即使摆放到商店展出,也比待在这儿强啊!”

陶罐底下的石头听了忍不住劝它:“这儿不是也挺好吗?我比你待的时间还久呢。”

陶罐听了讥讽石头说:“你算什么东西?只不过是一块垫脚石罢了,你有我这么漂亮的图案吗?和你在一起我真感到羞耻。”

石头争辩说:“我确实不如你漂亮好看,我生来就是做垫脚石的,但在完成本职任务方面,我不见得比你差……”

“住嘴!”陶罐愤怒地说,“你怎么敢和我相提并论!你等着吧,要不了多久,我就会被送到皇宫成为收藏品……”它越说越激动,不提防摇晃了一下,“哗啦”掉在地上,摔成了一堆碎片。

一年一年过去了,世界发生了许多事情,一个又一个王朝覆灭了,陶工的房子早已倒塌了。

石块和那堆陶罐碎片被遗落在荒凉的场地上。历史在它们的上面积满了渣滓和尘土,一个世纪连着一个世纪。

许多年以后的一天,人们米到这里,掘开厚厚的堆积,发现了那块石头。

人们把石块上的泥土刷掉,露出了晶莹的颜色。“阿,这块石头可是一块价值连城的宝玉呢!”一个人惊讶地说。

“谢谢你们!”石块兴奋地说,“我的朋友陶罐碎片就在我的旁边,请你们把它也发掘出来吧,它一定闷得够受了。”

人们把陶罐碎片捡起来,翻来覆去查看了一番,说:“这只是一堆普通的陶罐碎片,一点价值也没有。”说完就把这些陶罐碎片扔进了垃圾堆。

社会是一座舞台,要想在这个舞台上当一名好演员,就必须根据自己的素质、才能、兴趣和环境条件,选择好适合自己的杜会角色,只能演配角就不要去争当主角,适合当士兵就别奢望当将军。如果认不清自己,不满足于普通的角色,像故事中的陶罐那样,一心想成为皇宫的收藏品,把自己摆错了位置,到头来只会白费力气,一事无成。反之,一旦选准了适合的角色,走向成功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心灵感悟:

在生活中,谁都想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能量,在更大程度上获得社会的承认。而要想做到这一点,你就必须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选准适合自己扮演的社会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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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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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生活在一个热爱读书的家庭里,在家人的熏陶下,我也变成了一个“小书虫”。

从小,妈妈就开始教育我:“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别老顾着玩了,多看看书吧!”一开始,我还按捺不住玩的冲动,渐渐的,我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当月明人静的时候,就会捧起一本书看。每当书中的主人公遇到危险时,我的心就会“怦!怦!怦!”地跳起来,仿佛自己身临其境;每当主人公被人冤枉时,我心中就会替他抱不平,当然了,当主人公化险为夷时,我也会长长地吁一口气;每当我在书中看到“鸟语花香”、“春意盎然”、“绿草如茵”之类的词语,我仿佛听到小草长出来的声音,闻到花的香味,感受到春的气息。

一次阅读,就像是一次惊险的冒险,也像是一次插上翅膀飞翔的旅行。从某种意义上讲,书是你的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而我觉得,书就像一叶小舟,带领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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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话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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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白的魔法森林奇遇记

白兔妈妈生了一窝小小白,数一数,哇!有四只呢!第一个生出来的小小白叫大白,第二个生出来的小小白叫二白,第三个生出来的小小白叫三白,第四个生出来的小小白叫小小白。小小白是他们兄弟姐妹中最为调皮的一个。有一天,小小白不听妈妈的话,偷偷跑出去玩耍,结果玩着玩着就迷路了。它走啊走,走啊走,发现前面有一个大树洞,“哎,这颗大树洞的前面为什么会有一堆藤条?待我进去看一看!”于是小小白撩起了藤条,走进了大树洞,“哇,这真是一个神奇的世界啊!”树洞里面是另一个世界,这个世界叫魔法森林,魔法森林里住着一位魔法老婆婆,但是一般人都不会见到她。小小白走啊走,森林里好黑啊!时不时的有蝙蝠飞来飞去,小小白害怕了,“呀,这可怎么办呀?有人吗?有人吗?我想要回家。”这时候天空中突然下起了一阵小雨,小小白吓了一跳,“诶,什么情况?”小小白发现身边的蘑菇突然间长高,长大了。小小白看了看蘑菇又看了看下次的小雨,于是把蘑菇摘下来顶在头顶挡住了雨,然后他发现这个蘑菇头在发出亮晶晶的东西,这些像小星星一样的东西,渐渐地排成了一条线引着小小白往下走。小小白走啊走,走啊走不,知不觉间竟然走到了家门口,小小白开心地蹦了起来,然后它回头一看,手里的蘑菇不见了,下起的小雨也停了,而他回到了家。

于是小小白回到家之后写了一篇日记,就叫做《小小白奇妙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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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作文笔尖流出的故事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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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小越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南澳旅游。车辆行驶在南澳大桥上,阳光在海面上洒下点点金光,深蓝的海水就像一幅展开的绸缎,海鸥在上空飞翔着。

小越一想到可以到海边挖螃蟹,到林间找小昆虫,心里就按捺不住地兴奋。他可是一个小小动物迷。

转眼到了目的地,小越下了车,向宾馆走去。这时,小越看到宾馆附近有一群小孩围在一起,好像在看什么东西。小越也挤了进去。原来草丛边的沙地上有一只好像蜥蜴一样的爬行动物,但它的头很大,眼睛也很大,尾巴向下卷,身上有红橙黄绿等七种颜色。小越一下子就认出了它是一种罕见的七彩变色龙。

这时,一个皮肤黝黑的男孩走了上去,嘴里嚷着:“这么奇怪的东西,还是踩死了好。”说着就要踩死那条变色龙。小越连忙一把抓起变色龙,走出了人群。那个男孩追了上来,问道:“你要干嘛?”小越说:“爱护小动物是每个人都该做的,更何况这还是野生的七彩变色龙!”那个男孩一脸惊讶,只好偷偷跟着小越,看他怎么做。

小越发现那个男孩一直跟着他,就回车里拿出随身带着的迷你饲养箱。小越把七彩变色龙放进了迷你饲养箱里,又到草丛里抓了几只叶虫放进迷你饲养箱,带回宾馆。第二天一早,小越收拾好行李,看见饲养箱里的变色龙已经吃光了叶虫。小越在回家的路上找到了一处适合的地方把七彩变色龙放了。

清风拂过树叶发出沙沙的响声,仿佛在赞扬小越保护小动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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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青春故事中考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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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一团火,挫折便是一阵风;青春是一束花,梦想便是一缕光;青春是一首歌,亲情便是一段旋律。我的青春故事,翻开崭新的一页,独特而又精彩……

我的青春故事,谱写新的篇章,青春的火因挫折的风而燃得更旺……

黄昏,独自走在小路上,脚下踩着被风吹黄的落叶,“嘎吱嘎吱”声像是我的心在一点点碎裂。考砸了,又是考砸了。“没关系,只是马虎而已,下次继续努力。”我又一次拿着马虎的借口来敷衍自己。书桌前不断移动着右手的影子,手边的一沓用过的草稿纸,抽屉里一支支空的笔芯……真的不能再向前迈一步吗?我抬起头,似乎在不远处看到了希望的光芒,快步向前走去,迈着坚定的步伐回到家,拿起笔准备下一轮奋斗。

我的青春故事,谱写新的篇章,青春的花因梦想的光而开得更芬芳……

“请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自己,比如自己的梦想,爱好……”我的梦想是什么呢?我看向厨房里忙碌的妈妈,“您有梦想吗?”妈妈意味深长地谈起:“我以前想当医生,但成绩不够优秀,考不上医学院。当时我可以选择卫校或师范大学,可是家里人觉得去卫校太累,所以最后就考上了师范大学。”这一番话在我心里埋下梦想的种子,时刻告诫我要为梦想而付出不懈的努力。

我的青春故事,谱写新的篇章,青春的歌因亲情而唱得更高昂……

空气中弥漫着火药味,妈妈朝我吼道:“你这孩子什么时候能体谅体谅我……”我“砰”地关上门,气呼呼地在心底埋怨妈妈。这一切的起因只是我放学后忘记叠衣服。火药味逐渐散去,我的胃唱起了空城计。我悄悄地趴在门缝瞧着厨房,妈妈用娴熟的手法揉着面,面板上是一小盆肉馅。我猛然记起,自己曾经夸过妈妈做的包子,从那以后,饭桌上常常会出现一笼白白胖胖的包子。我的眼眶微微湿润了,泪水不争气地流了下来,最后,所有的矛盾自然化为乌有了。

我的青春故事,谱写新的篇章。缺失了挫折的青春没有艰苦的磨炼,缺失了梦想的青春没有大雾中的灯塔,缺失了亲情的青春没有爱的滋润。我的青春故事,是顽强拼搏,是努力向上,是心系祖国,是奋发图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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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哲理小故事

全文共 1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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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是菜鸟一只的时候,曾经被发配到远远的一个大客户那里常驻服务。

那家公司里有位神一样的传奇人物,我记得很清楚,当年她才三十六岁,已经官至SVP,工科女,技术人员出身,营销总监做了七年,我认识她的时候正调整分工,接管大供应链系统。

她并不漂亮,但很顺眼,朴素得令人发指,一年四季永远穿各式白衬衫配不同颜色的西装裙低跟鞋。并不特别强势或者犀利,也没有特殊的亲和力或者幽默感,就是挺自然平常的一个人。没人特别怕她,但是人人都知道她是对工作水准有要求的。在那里,包括董事会的大老板在内都这么评价她:就没有她做不成的事!

面对我好奇的八卦,她手下的一个男生带着哭腔跟我这样描述:“每天早上我都准时上班,但是,我总会发现我的办公桌上贴着一两张她留给我的便签,有时候是强调某个工作的要点,有时候是表扬或批评。

我从来不知道是她什么时候留下的这些便签,但是当我在公司里第一次升职时,我内心的第一反应就是感谢她,我觉得她特别花了很多心血在我身上!而且,她在便签上安排的事,我都会第一时间去做,因为我很感谢她给我留了面子,没有当众或者当面批评我,但是又及时指导了我怎样做是对的。她一直很关照我!”

为这家企业工作了两年之后,我发现了她的秘密:除非出差,她永远每天比公司其他人早到办公室至少30分钟,即使她当天上午在外面有公务,她也会先到公司,然后再离开。她就是利用这30分钟时间给其他人写便签,速度飞快。在这个时代,她用的不是邮件,也不是短信,而是便签!便签印着一个她的漫画笑脸,帅极了。

特别是冬天的早晨,当所有人从通勤大潮中挣扎出来、狼狈不堪地带着各种起床气赶到公司,她的办公室总是已经开着门、亮着灯,她穿着白衬衫,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在喝咖啡看材料。那幅场景,简直像林中圣母那么令人心生安宁。

久而久之,连大老板也养成了习惯,一到公司总是先路过她的办公室碰个头,然后才回自己的房间。

她一直是我暗自敬仰的一个女人,因为不见她高声大嗓,但自有一番气度稳住全场。当时还没有“女王范儿”这个说法,但是当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形容词时,脑海里第一个浮现出来的还是她在冬天的早晨穿着白衬衫看材料的样子。

十年之后,我终于成为主管这个客户的合伙人,正巧她刚刚在外界瞩目中当选为新一任董事长。我给她写了一封信,回忆了十年来她对一个菜鸟的影响。

她很快亲笔回了一封简短的信,蓝色带漫画头像的私人信纸,里面有一句话,让我永难忘怀:“商业是一个与不确定性共舞的游戏,让我们努力去做其中最确定的因子。”

也许是阅历渐多,对她的行为方式有了些感同身受的分析。对于从办公室女生到办公室女王的修炼过程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营造一种上上下下对自己的“信任度”。而信任度正来自于她所说的这种“确定性”:工作方式有准备度,启动总比其他人早一步,时间管理更加自主;个人形象有识别度,给人留下始终如一的稳定印象,最大程度上淡化个人色彩但形成强烈差异化;沟通界面有可控度——这一点对于手握生杀大权的老板特别重要,也恰恰是很多女生野心勃勃求上进的时候最容易忽略的,要让大老板觉得,你永远都在那里,你的状态永远都可控。

当老板真的这样想时,恰恰是你暗暗HOLD住自己命运的转折点。而至于蓝色便签,则是她一个重要的技巧,通过这种方式她让每个下属都觉得似乎与她之间有一种私密的联结感,形成一种不是师徒胜似师徒的情感纽带。

在办公室这个道场里,气定神闲秒杀气急败坏,让人看出你的强势就输了。女王陛下,您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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