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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故事作文专题栏目,提供与故事相关内容的作文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故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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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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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书,我就和它结下了不解之缘,因为我从小就喜爱读书

一次放学回家,我背着沉甸甸的书包,跑进屋里,放下书包开始写作业。可是有一个字不会写,便到书架旁边找字典。找着找着,我翻到一本新书,于是我把查字典这件事抛在脑后,看起这本新书——>。这本书可真精彩啊!血字的研究后面紧接着就是扣人心弦的吸血鬼事件。四签名又紧跟吸血鬼时间的后面……看着看着,我就发现自己把时间忘了,从回家到现在已经过了一个小时,作业也忘记写了,就连查字典的是都给忘得一干二净了,姥姥几次叫我,我都没有答应,只顾着这本精彩的书。慢慢的,时间已经过了很长时间,我已经融入书里面了,我好像身处福尔摩斯的身旁,破获了一个个缠人又诡异的案子,好似成了一个大侦探。我也仿 佛看见吸血鬼案发时的样子,那女人把可怜婴儿的血给吸了……

我刚刚看到葛莱森先生走进来和歹徒搏斗时,就听见有人敲门,便跑出去大声喊:“歹徒,哪里逃?”给刚要进门的妈妈和客人都吓坏了,幸好姥姥给我解了围,要不,客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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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写外公作文:记忆深处的故事

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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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国庆,我又回到了乡下外公外婆的家。

外公已74岁高龄了,身体大不如前,总是咳嗽。上次见到外公,他还是那么的容光焕发、精神抖擞。我的眼迷离了,记忆的闸门慢慢打开……

那也是一个国庆节,科学老师让我们回家养鱼或田螺并观察、记录它们的生长情况。正好要回乡下,我便打算到那儿找。回到乡下的外公家,我向外公说了这件事,外公爽快地答应明天就去找。

第二天吃过早饭,外公外婆便带着我出发了。走在乡间小路上,蓝天白云,清风拂面,四周山峦起伏,绿树环绕,满眼是快要溢出来的翠绿色,阳光普照,鸟鸣声声,令人心旷神怡。提着小桶,带着满怀的好心情,我尾随在外公身后。

不一会儿,一个圆圆的池塘出现在我们眼前。外公向里面一瞥,眉头舒展开来,眼前一亮:一只大田螺正懒洋洋地贴在池塘边上呢。我见了,喜出望外,心中一阵狂喜:才一会儿就有了收获,真够轻松的!外公弯着腰,拾起一根小木棍戳戳那田螺,呵,是只死的。外公摇摇头,转身回来。我也垂头丧气,顿觉光线暗了许多,景也不那么美了。外公拍拍我的肩,说:“别急,那山头后面有一口井,说不定有呢。”我振作精神,跟着外公外婆爬过小山。

外公抄小路到井边看,我陪外婆在一旁望着。不久,外公皱着眉返回,示意继续前进。我失落极了,四周更加灰暗。

一路上水田众多,外公挨个上前去看,就一直到了公路上。公路对面,一片水田。外公凑过去瞧,我忙喊:“外公,您别去啦,太危险啦!”我拉着外婆,紧走几步,搀住外公。外公执意过去,无奈,我扶着外公,来到田边。外公一只脚踩在高高的田坎上,另一只脚踩在水田里面湿软的土上。他一手扶着田坎,一手拿木棍划拉着。寻找片刻,外公如获至宝:“有田螺!”我拎着桶,接住外公手中的田螺,又扶他上来。望着笑容满面的外公,我鼻子一酸,忍着没哭出来:年逾古稀、酷爱干净、曾在城里工作的外公为了我,竟……

外公的咳嗽声拉回我的思绪。因剧烈咳嗽而涨得通红的脸,不停颤动的身躯,让我不禁鼻子又一酸,胸口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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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故事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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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其实是无处不在的。我站在这里的理由就是感恩。感谢老师同学的支持爱戴,感谢学校给予的机会,感谢母亲的培养,感谢我自己的付出。因为感谢着这些,我今天便站在这里了。

山感恩地,方成其高峻;海感恩溪,方成其博大;天感恩鸟,方成其壮阔。“感恩”是出于真诚恳切的对别人的帮助表示感谢,但感恩,并不止于此。当一个人经常说“感恩”的时候,他的生活便少了一份报怨,多了份珍惜;当一个社会经常说“感恩”时,他的世界便少了份纷争,多了份和谐。感恩是一种生活态度:它是一种知足,一种珍惜,一种前进。

宗教是最崇尚感恩的。他们感谢天神,感谢主。当然,我们感谢的,远比他们要多很多。从婴儿的“哇哇”坠地到哺育我们长大成人,父母们花去了多少的心血与汗水,编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从上小学到初中,乃至大学,又有多少老师为我们呕心沥血,默默奉献着光和热,燃烧着自己,点亮着他人。

所以我们感谢父母,感谢他们给予的生命,抚养我们成人;感谢老师,感谢他们教给我们知识,引领我们做“大写的人”;感谢朋友,感谢他们让我们感受到世界的温暖;感谢对手,感谢他们令我们不断进取、努力。并把感恩的心像一支支光明灿烂的火炬传递下去。箫伯纳就有这样一句格言:“人生不是一支短短的蜡烛,而是我们暂时拿着的火炬,我们一定要把它燃得十分光明灿烂,然后交给下一代人们。”这不正是传递感恩的体现吗!

感恩,让我懂得“天下父母之心尤为贵”;感恩,让我懂得“承膝于祖辈的乐趣”;感恩,让我领略到阳光的妩媚;感恩让我明白什么是披肝沥胆,风雨同舟;感恩,让我明白鸟语花香…蔚蓝的苍穹…

感恩深深,真情切切,感恩使我懂得如此之多,?因为有了爱,所以感动;因为感动了,懂得了感恩。亲爱的同学,有过这样的感动吗?如果你曾感动于一个微笑、一个眼神、一声祝福、一句劝勉,如果你曾感动于一缕阳光、一片绿叶、一颗露珠、一泓清泉,如果你曾感动于乳羊跪母、乌鸟反哺、落红护花、落叶归根……那么,让我们合上双手,闭上双眼,向上天诚心的祷告,愿天下人都学会“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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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荣与梅艳芳的爱情故事

全文共 1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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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在《爱》中这样写道:“于千万人之中遇到我所遇到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刚巧遇上了。”

张国荣的音乐中,男女对唱很少,只跟梅艳芳、陈洁灵、辛晓琪等少数几个女歌手合作过。我总感觉,在气场和唱功上,能与张国荣搭配的人很难找。数来数去,还真是梅艳芳最合适。两人在舞台上一亮相,就能看出来很登对。张国荣与梅艳芳合作的《缘分》和《芳华绝代》,都是华语歌坛的典范之作。特别是他们俩在舞台上的一举一动,实在是巨星风范。

张国荣与梅艳芳,是公认的最佳拍档和舞台情侣。

我们常说,歌以传情。听《缘分》,我总是情不自禁地想起张国荣和梅艳芳的真实生活,想起他们的人生经历,想起他们的情感浮沉。

在香港歌坛,张国荣和梅艳芳被赞誉为金童玉女。她对他真的亲,他对她真的好。张国荣欣赏梅艳芳的重情重义,梅艳芳喜欢张国荣的体贴入微。至于歌唱才华,他们都是重量级,棋逢对手,惺惺相惜。

张国荣与梅艳芳,两人不是兄妹,胜似兄妹。

因为张国荣与梅艳芳曾经同属一个经纪公司,所以两人常常一起外出演出。据说,有一次演出结束休息后,一个黑衣男子闯进了梅艳芳的房间,让她深受惊吓。从此以后,每次外出演出,张国荣都登记一个有门相通的套间,以便随时可以照顾梅艳芳。梅艳芳曾经说:“我有事都会找他倾诉,可能讲电话两三个小时,可能十年再见也无所谓。”不恰当地套用一句诗:“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在事业上,两个人更是进行过多次无间合作。无论是电影还是歌曲,都为我们奉献了很多经典作品。在合作过程中,他们都发现了对方的才华,两人的友谊也越来越坚固。记得在拍摄《胭脂扣》时,还发生过“交换人质”事件。当年,《胭脂扣》的原著李碧华认为如花和十二少的演员非梅艳芳和张国荣莫属。但是,因为两人不在同一家公司,想合作很难。由于当时张国荣的公司也想找梅艳芳拍电影,于是,梅艳芳提出她为张国荣所在的公司拍一部电影,换取张国荣与自己的一次合作。从这次“人质交换”中,我们可以发现两人私交甚笃,也都重情重义。

1985年,梅艳芳刚刚出道,还没开过演唱会。为了帮助梅艳芳提升人气,张国荣在1985年的演唱会上,特别请她作为演唱会嘉宾,共同演唱《将冰山劈开》,把她介绍给广大歌迷。后来在张国荣的很多演唱会上,也可见梅艳芳的身影。特别是在“跨越97”演唱会上,梅艳芳更是惊艳亮相。

张国荣曾经郑重地承诺,只要是梅艳芳的演唱会,无论怎样,他都会义无反顾地当嘉宾。恕不知,张国荣一语成谶,在梅艳芳入行二十年演唱会期间,他犯了胃病,疼痛难忍。不过,张国荣是个守承诺的人,他抱病登台,给梅艳芳和所有歌迷带来了惊喜和感动。

她永远是那个娇弱爱撒娇的妹妹,他永远是那个坚强勇敢的哥哥。

虽然张国荣与梅艳芳心灵相通,但是,他们之间的友谊最终并没有演变成爱情。不知道他们是否有过爱情的表白,但是,多年以后,他们俩依然是一对无话不谈的兄妹。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梅艳芳的几段感情全部落空;张国荣在几经浮沉之后,情归唐鹤德,开始了十八年艰难而漫长的爱情长跑。两个看似很有缘分的人,却只能把当初的一切美好与情谊当成怀念。“在困苦中百转,但结果在眼前,事实证实无缘”,两人之间淡然的结局让人唏嘘不已。

坦率地说,我希望看到张国荣与梅艳芳终成眷属,那将是怎样一种完美啊。当然,歌是歌,现实是现实,留给我们的,是永远也无法实现的愿望。

《缘分》这首歌,我最喜欢的,还是在2002年梅艳芳入行二十年演唱会上的精彩演绎。这是张国荣生前最后一次在公开场合演出。在《芳华绝代》的一段热舞之后,《缘分》的荡气回肠让人回味无穷。两个人站在宽阔的舞台上,深情地凝望着对方,“你我相隔多么远,哪年哪天可相见?那处境可会改变?”疑问是伤人的,永远没有答案的疑问更是伤入骨髓。“我已不敢再说,来日可相见……”我相信每个人都看到了梅艳芳眼角的泪花。此时无声胜有声,一切答案在心中。无论是友情,还是其他。

只是不知道,他们是否都已想到了一年之后的归宿?

2003年4月1日,听闻张国荣从二十四楼飞下的噩耗后,梅艳芳心如刀割,只有靠镇静剂度日。她没有出现在他的追悼会上,没有人感到惊讶。我能理解她,张国荣也能理解她。我们都不能接受这个现实,就更不能苛求那个名叫梅艳芳的女人。

在《胭脂扣》中,十二少幽幽地对如花说:“三三八一,我在老地方等你,如花。”2003年的最后一天,梅艳芳没有熬过那个冬季,因病辞世。他们是不是去了那个“老地方”?我想,在天堂里重逢,他们的身影将不再孤独。

今生缘已定,来生缘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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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发先生陆谷孙一生的故事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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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复旦二教的走廊里,65岁的陆谷孙先生背着手,微笑地望向窗外说,我还是没有话语权啊,都被剥夺了。声如洪钟,花白头发飘扬着。

一生研究莎士比亚成痴,2006年将要出版的《莎士比亚史讲》是多年心血的集成。

他主持编写的《英汉大辞典》,被董桥形容为“不可一日无此君”,英美的词典专家评论这是“远东最好,也是世界范围内较好的双语词典之一”、“具有超世纪的生命力”。

当年,他父亲陆达成和董浩云一道在航运公司里打拼,因为割舍不下对故土的眷恋,从香港上到北京,在中国科学院做了许多年的法语翻译。在洋行工作,和外国人打交道,却爱穿唐衫,习性上完全是个旧式的传统中国文人。

和父亲相似,陆谷孙也是这样的一束矛盾。自小学过俄文、法语,从大学开始,就没有离开过复旦英语系。

操一口中庸的英语腔调,既不像伦敦口音,也不是美国音调,而是无意中在英美两个世界两头讨喜的“超越大西洋”的英语。中西学养都同样深厚,固守传统道德和个人原则,恋家,固执,铁齿。学院送去美国的公派留学生逾期不返,对方学校又不放人,陆先生就主动写了信去跟校长理论,坚持 要对簿公堂。对方来访的时候,他也固执地拒不相见。“最让我生气的是,原则被破坏了。人要做得刚正。”

妻子和女儿10年前相继拿到了美国绿卡,已经离不开美国的主流生活,陆先生自己却坚决不愿申请,去美国、英国不下10次,每次出去都不可遏止地想家。“一到秋天,秋虫叫起来了,就想到小时候在余姚斗蟋蟀的情景。” 他因此一个人生活着。无论冬夏,风雨无阻,黄昏时分穿行复旦校园是他每天恒定的行程,几乎成了一种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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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舟求剑的寓言故事

全文共 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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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舟求剑是一个经典的寓言故事,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yuwenm小编整理了刻舟求剑的寓言故事,欢迎欣赏与借鉴。

Making His Mark

“刻舟求剑”

A man from the state of Chu was taking a boat across a river when he dropped his sword into the water carelessly. Immediately he made a mark on the side of the boat where the sword dropped, hoping to find it later. When the boat stopped moving, he went into the water to search for his sword at the place where he had marked the boat. As we know, the boat had moved but the sword had not. Isn’t this a very foolish way to look for a sword?

楚国有个人坐船渡江时,他不小心把自己的一把宝剑掉落江中。他马上掏出一把小刀,在宝剑落水的船舷上刻上一个记号。船靠岸后,那楚人立即从船上刻记号的地方跳下水去捞取掉落的宝剑。他怎么找得到宝剑呢?船继续行驶,而宝剑却不会再移动。像他这样去找剑,真是太愚蠢可笑了。

寓意:

刻舟求剑告诉我们,办事不能只凭主观意愿,要学会观察事物本质,这才是现代人为人处世的基本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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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汉字的故事

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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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我天天和它打交道。它也是我的好朋友,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我与它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

有一次,妈妈为我报名了“硬笔书法”培训班。我知道了一蹦三尺高。星期六下午我兴高采烈的来到“东城百汇”三楼,我走进一间教室,哇!里面的人真多啊,我找到一个位子坐下来,我拿出铅笔和橡皮还有书法纸写了一个“雨”,写的歪歪扭扭的,我连忙把字遮住,生怕被别人看见,然后立刻擦掉。上课了林老师走进了教室,真巧今天要学的四个字里就有一个是雨,林老师开始讲解雨的写法:横要左低右高写的时候要轻一点,写竖的时候开头要按一下笔,写的时候要重一点,写点的时候要有一点圆弧度。我按照老师说的又写了一遍果然比之前写的好多了。林老师走过来看了看我的字,夸我是个会学习的孩子。

我们每天都在汉字的海洋里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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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的成语故事汇总

全文共 6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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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中华民族的文化中地位非常高呢!龙马精神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所崇尚的奋斗不止、自强不息的进取、向上的民族精神。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马的成语故事,欢迎大家参考!

1. 九方皋相马

秦国国君穆公问伯乐:你的家族有能相马的人吗?伯乐回答说:我的后辈都是下等的才能.于是推荐了九方皋.穆公召见了他,让他出去找马,三个月后他回来说:已经找到了,在沙丘.穆公问是什么样的马?九方皋回答说是黄色的母马。结果穆公派人去取那匹马的时候发现是黑色的公马。

穆公很不高兴,对伯乐说:您推荐的相马人连颜色公母都分不清,还能知道什么马啊?

伯乐喟然叹息道:九方皋相马的技艺已经是我所不能比拟的了。他发现马的精髓而不管其它,关注马的内在而忘记了马的外表;看见应该看的方面,忽略了不重要的。像九方皋这样的相马人,比最好的马都还要宝贵啊。

马到了后,果然是天下最好的马。

2. 王亥驯马的故事

马,原是一种野生动物,最早叫“火畜”。在5000年前的黄帝时代,人们过着迁徙不定的游牧生活。传说有一次,黄帝的部下捕获了一匹野马,每当人们接近它时,它就前蹄腾空,昂头嘶鸣,或把后腿崩起,但它并不伤害人和其它动物,只以草为食。当时人们都还不认识这种动物,便把黄帝请来辨认。黄帝观察很长时间,也未能认出是什么动物,只让大家不要杀掉,派驯养动物的能手王亥用木栏先把它圈起来。

过了一段时间,王亥发现栏杆外边又来了几匹这种红色的野马,它们对着栏杆内的那匹野马叫个不停,不肯离开。过了一天,王亥把木栏门打开,不料外边的好几匹野马一下子都冲进木栏,和圈在栏内的野马混在一起,互相嘶叫了一阵,然后又都卧了下来。王亥把栏杆门关住,用割来的草喂它们。过了不长时间,其中一匹马突然生下了一只小马驹。王亥高兴极了。消息传开,人们也都纷纷前来观看。这些野马和人接触的时间一长,好像发现人类并不想伤害它们,所以在人面前也不惊慌,变得十分温顺。特别是小马驹,很喜欢和人在一起玩耍。

有一天,王亥喂过马后,牵出一匹性格温顺的马,纵身跳上马背。马一受惊,猛地四蹄腾空飞奔起来,把毫无精神准备的王亥一下子抛下来跌了个仰面朝天。等王亥从地上爬起来,马已跑得很远了。王亥站起来望着越跑越远的马,心里十分着急,以为它再也不会回来了。正要往回走,不料,这跑得很远的马,又扭头跑回来了。王亥高兴极了,忙把马引进栏杆内圈好。后来他想出了一个办法,用桑树皮拧成一条绳子,把马头绑好,慢慢牵出来。然后又跳上马背。马仍像头一次一样,四蹄腾空,飞奔起来。这回王亥吸取了上次教训,一只手紧紧抓住绑在马头上的绳子,另一只手又紧马鬃,任凭马怎么飞跑,王亥总是不松手。跑了一阵后,马的速度减慢下来,直到马不再跑时,王亥这才勒过马头,缓缓地骑着回去。

王亥骑马成功后,一下子轰动了许多人,风后、应龙、常先、大鸿等前来观看,很快黄帝也知道了。应龙是黄帝身边的一员大将,对骑马当然更感兴趣。他积极协助王亥驯马,练习骑马。就在这时,一件不幸的事发生了,一天清早,王亥、应龙起来练马,忘记把栏杆门关上,一只老虎乘无人时闯进圈里,把可爱的小马驹咬死,正张口要吃的时候,被人们发现了。老虎来不及吃掉小马驹,跳出栏杆逃走了。王亥和应龙一见小马驹被老虎咬死,气得快要发病,立刻带上弓箭,骑上马向老虎逃去的方向追去。他们一口气奔跑了几十座山。终于找到了这只老虎。两人看准目标,连发几箭,把老虎射死在山谷中。在返回路上,王亥、应龙又骑在马上顺便射死了几只鹿。不料他们的行动,引起了风后的注意。风后一向智多谋广,他脑子一动,便对黄帝说:“既然骑在马上能追老虎,能射杀野兽,那么,打仗时能不能也骑在马上,追杀敌人?”风后建议黄帝下一道命令:“各部落所有打猎的人,今后出外打猎,一律不许射杀野马。凡能捉回野马者,给予奖励。”黄帝不仅同意这个建议,而且自己也开始练习骑马。他命应龙、王亥对捉回来的200多匹野马要精心饲养,进行训练。应龙专门挑选200多名精干的小伙子,每天从早到晚,既驯马,又练人。经过两年多的训练,中华民族最早的一支骑兵就这样诞生了。这支骑兵在后来的涿鹿大战中起了重大作用。

3. 赵高指鹿为马

秦二世的时候,赵高权倾朝野,想要检验朝官是否俯首听命,便在朝会时献上一只鹿,并指着它说是马。二世笑着说:“丞相搞错了,指鹿为马!”又问左右群臣是鹿是马,有人沉默不语;有人害怕赵高而回答是马;也有人则据实而言。事后赵高阴谋杀害了那些回答是鹿的人,贬黜了不说话的人,将回答是马的人都升了高官.从此,人人自危,没有人再敢说赵高有错.

4. 燕昭王以千金买千里骨马

公元前314年,燕国发生了内乱,临近的齐国乘机出兵,侵占了燕国的部分领土。

燕昭王当了国君以后消除了内乱,决心招纳天下有才能的人,振兴燕国,夺回失去的土地。虽然燕昭王有这样的号召,但并没有多少人投奔他。于是,燕昭王就去向一个叫郭隗的人请教,怎样才能得到贤良的人。

郭隗给燕昭王讲了一个故事说:从前有一位国君,愿意用千金买一匹千里马。可是3年过去了,千里马也没有买到。这位国君手下有一位不出名的人,自告奋勇请求去买千里马,国君同意了。这个人用了3个月的时间,打听到某处人家有一匹良马。可是,等他赶到这一家时,马已经死了。于是,他就用500金买了马的骨头,回去献给国君。国君看了用很贵的价钱买的马骨头,很不高兴。买马骨的人却说,我这样做,是为了让天下人都知道,大王您是真心实意地想出高价钱买马,并不是欺骗别人。果然,不到一年时间,就有人送来了3匹千里马。

郭隗讲完上面的故事,又对燕昭王说:“大王要是真心想得人才,也要像买千里马的国君那样,让天下人知道你是真心求贤。你可以先从我开始,人们看到像我这样的人都能得到重用,比我更有才能的人就会来投奔你。”燕昭王认为有理,就拜郭隗为师,还给他优厚的俸禄。并让他修筑了“黄金台”,作为招纳天下贤士人才的地方。消息传出去不久,就有一些有才干的名人贤士纷纷前来,表示愿意帮助燕昭王治理国家。经过20多年的努力,燕国终于强盛起来,终于打败了齐国,夺回了被占领的土地。

5. 田忌赛马

齐国的大将田忌和齐威王赛马把各自的马分成上,中,下三等。比赛的时候,要上马对上马,中马对中马,下马对下马。由于齐威王每个等级的马都比田忌的马强得多,所以比赛了几次,田忌都失败了。

田忌的好朋友孙膑给田忌出了一个主意,再次和齐威王比试的时候,孙膑先以下等马对齐威王的上等马,第一局输了。第二场比赛孙膑拿上等马对齐威王的中等马,获胜了一局。第三局比赛,孙膑拿中等马对齐威王的下等马,又战胜了一局。比赛的结果是三局两胜,田忌赢了齐威王。还将以前输给齐威王的钱都赢回来了.

6. 伯乐相马

传说中,天上管理马匹的神仙叫伯乐。在人间,人们把精于鉴别马匹优劣的人,也称为伯乐。

第一个被称作伯乐的人本名孙阳,他是春秋时代的人。由于他对马的研究非常出色,人们便忘记了他本来的名字,干脆称他为伯乐,延续到现在。

一次,伯乐受楚王的委托,购买能日行干里的骏马。伯乐向楚王说明,千里马少有,找起来不容易,需要到各地巡访,请楚王不必着急,他尽力将事情办好。

伯乐跑了好几个国家,连素以盛产名马的燕赵一带,都仔细寻访,辛苦倍至,还是没发现中意的良马。一天,伯乐从齐国返回,在路上,看到一匹马拉着盐车,很吃力地在陡坡上行进。马累得呼呼喘气,每迈一步都十分艰难。伯乐对马向来亲近,不由走到跟前。马见伯乐走近,突然昂起头来瞪大眼睛,大声嘶鸣,好像要对伯乐倾诉什么。伯乐立即从声音中判断出,这是一匹难得的骏马。

伯乐对驾车的人说:“这匹马在疆场上驰骋,任何马都比不过它,但用来拉车,它却不如普通的马。你还是把它卖给我吧。”

驾车人认为伯乐是个大傻瓜,他觉得这匹马太普通了,拉车没气力,吃得太多,骨瘦如柴,毫不犹豫地同意了。伯乐牵走千里马,直奔楚国。伯乐牵马来到楚王宫,拍拍马的脖颈说:“我给你找到了好主人。”千里马像明白伯乐的意思,抬起前蹄把地面震得咯咯作响,引颈长嘶,声音洪亮,如大钟石磐,直上云霄。楚王听到马嘶声,走出宫外。伯乐指着马说:“大王,我把千里马给您带来了,请仔细观看。”

楚王一见伯乐牵的马瘦得不成样子,认为伯乐愚弄他,有点不高兴,说:“我相信你会看马,才让你买马,可你买的是什么马呀,这马连走路都很困难,能上战场吗?”

伯乐说:“这确实是匹千里马,不过拉了一段车,又喂养不精心,所以看起来很瘦。只要精心喂养,不出半个月,一定会恢复体力。”

楚王一听,有点将信将疑,便命马夫尽心尽力把马喂好,果然,马变得精壮神骏。楚王跨马扬鞭,但觉两耳生风,喘息的功夫,已跑出百里之外。

后来千里马为楚王驰骋沙场,立下不少功劳。楚王对伯乐更加敬重

7. 老马识途

春秋战国时期,齐国的齐桓公和丞相管仲讨伐孤竹国,被敌军骗到了沙漠地带。看看天晚,但见白茫茫一片平沙,黑黯黯千重惨雾,冷凄凄数群啼鬼,乱飒飒几阵悲风。管仲说:“久闻北方有旱海,是极厉害之处, 就是此地,不可前行。”急教传令收军,带来火种,遇风即灭,吹之不燃。随行军士,各各敲金击鼓,一来以屏阴气,二来使各队闻声来集。管仲见山谷险恶,急教寻路出去,却东冲西撞,盘盘曲曲,全无出路。管仲说:“我知道老马识途,老马多从漠北而来,可择老马数头,观其所往而随之。”桓公依其言,取老马数匹,纵之先行,委委曲曲,遂出谷口。

后人有诗云:

蚁能知水马知途,异类能将危困扶。

堪笑浅夫多自用,谁能舍己听忠谟。

8. 老骥服盐车而上太行

有匹千里马老了,拉着盐车来到太行山。它吃力地伸着蹄子,弯着膝盖向前走,尾巴下垂,脚掌也烂了,涎水洒在地上,浑身汗水直流,拉到半山坡便走不动了,驾着车辕不能继续上山。

正巧伯乐遇到了,他赶忙下了车,抚着这匹马心疼地哭起来,并脱下自己的麻布衣服盖在它身上。

这时,千里马低着头喷着鼻子,仰起头长鸣了一阵,宏亮的声音直达天际,好像是从钟磐之类乐器发出的声音一样。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它感到伯乐是它的知己呀!

9. 按图索骥

春秋时候,秦国有个叫孙阳的人,擅长相马,无论什么样的马,他一眼就能分出优劣。他常常被人请去识马、选马,人们都称他为伯乐(“伯乐”本是天上的星名,据说负责管理天马)。

有一次,孙阳路过一个地方,忽见一匹拖着盐车的老马冲他叫个不停,走近一看,原来是匹千里马,只是年龄稍大了点。老马拉着车艰难地走着,孙阳觉得太委屈了这匹千里马,它本是可以奔跑于疆场,可以发挥更大作用的宝马良驹,现在却默默无闻地拖着盐车,慢慢地消耗着它的锐气和体力,实在可惜!孙阳想到这里,难过得落下泪来。

为了让更多的人学会相马,使千里马不再被埋没,也为了自己一身绝技不至于失传,孙阳把自己多年积累的相马经验和知识写成了一本书,配上各种马的形态图,书名叫《相马经》。

孙阳有个儿子,看了父亲写的《相马经》,以为相马很容易,就拿着这本书到处找好马。他按照书上所绘的图形去找,一无所获。又按书中所写的特征去找,最后发现有一只癞蛤蟆很像书中写的千里马的特征,便高兴地把癞蛤蟆带回家,对父亲说:“爸爸,我找到一匹千里马,只是蹄子稍差些。”父亲一看,哭笑不得,没想到儿子竟如此愚笨,便幽默地说:“可惜这马太喜欢跳了,不能用来拉车。”接着感叹道:“所谓按图索骥也。”

10. 秦琼卖马

隋朝末年,在济南府当差的山东豪杰秦琼受命来潞州办事,不幸染病于店中,所带盘费俱已耗尽。无奈之中,牵着他心爱的坐骑黄膘马到西门外的二贤庄去卖。

秦叔宝将黄膘马拴在庄南大槐树下,二贤庄庄主单雄信听说有人卖马,便去相马。秦叔宝早 在山东就听说单雄信是一条好汉,只是眼下穷困潦倒,羞于颜面,难以通报真名实姓。偏偏单雄信听说卖马人是济南来的,便请他到府上吃茶,还顺便打听仰慕已久的山东好汉秦叔宝。秦叔宝谎称:“员外打听的人正是小弟同衙好友。”雄信闻知他与叔宝是朋友,随即修书一封托交叔宝,并付了马价纹银三十两,外加程仪三两,不在马价数内,还取潞绸两匹相赠。

却说秦叔宝瞒得了单雄信,却在潞州酒楼上邂逅了另一条好汉王伯当。伯当告知了单雄信,害得雄信到处寻找秦叔宝。后来两位英雄终得相识,单雄信盛情款待,让叔宝在二贤庄精心养病八个月。离别时单雄信为其黄膘马配上了金镫银鞍,并以潞绸、重金相赠,从此二人结下莫逆之交。随后二人在推翻隋王朝的农民起义中同仇敌忾,为起义军创造了不可磨灭的业绩。唐朝兴起后,秦琼终身保唐,单雄信则抗唐到底。尽管单、秦二人后来分道扬镳,但患难中结下的兄弟情谊始终如故。《说唐》中的“秦琼建祠报雄信”,说的就是秦琼闻得擒了雄信,飞马来救。走到跟前,头已落地。叔宝抱住雄信的头,跪在地上,悲痛欲绝。后将雄信夫妻合葬在洛阳南门外,起造一所祠堂,名为“报恩祠”,以报潞州知遇之恩。

11. 马马虎虎

人们都喜欢用“马虎”来形容某人办事草率或粗心大意,殊不知在这个俗语的背后,原来有一个血泪斑斑的故事。形容想马和虎一样,没有人的机制头脑。

宋代时京城有一个画家,作画往往随心所欲,令人搞不清他画的究竟是什么。一次,他刚画好一个虎头,碰上有人来请他画马,他就随手在虎头后画上马的身子。来人问他画的是马还是虎,他答:“马马虎虎!”来人不要,他便将画挂在厅堂。大儿子见了问他画里是什么,他说是虎,次儿子问他却说是马。

不久,大儿子外出打猎时,把人家的马当老虎射死了,画家不得不给马主赔钱。他的小儿子外出碰上老虎,却以为是马想去骑,结果被老虎活活咬死了。画家悲痛万分,把画烧了,还写了一首诗自责:“马虎图,马虎图,似马又似虎,长子依图射死马,次子依图喂了虎。草堂焚毁马虎图,奉劝诸君莫学吾。”

诗虽然算不上好诗,但这教训实在太深刻了,从此,“马虎”这个词就流传开了。

12. 汗马功劳

古时作战多用马。战马疾驰疆场,冲锋陷阵,每战都要出很多汗。战斗次数越多,战况越激烈,出汗当然也越多。因此,形容有战功,就叫“汗马”。

13. 天马行空

相传汉武帝时期,在西域有一匹马叫做天马。那匹马四肢健壮,腿脚灵敏,因此没人可以抓住它。后来人们在山脚下放了一匹五彩马,不久它与天马配对生出了很多匹小马。据说这种马出的是赭石色的汗,马蹄踏在石头上就可以形成深深的坑。不久这个消息传到汉武帝耳中,汉武帝十分高兴,便派使者通过丝绸之路送去百匹绸缎以换得一匹小马。可是西域人认为这马万万不能送,于是就将使者赶了回去。汉武帝十分生气,于是下兵攻打西域,终于得到了一匹小马。后人也将天马称作西极天马。

14. 走马观花

走马观花,叙述一段春季相亲过程,在花开的季节,男子瘸子骑马,女子豁嘴口馅鲜花,双方相遇,相互产生爱慕,成亲后懊悔不及。

指鹿为马:指鹿为马一词出自《史记·秦始皇本纪》。相传赵高试图要谋朝篡位,为了试验朝廷中有哪些大臣顺从他的意愿,特地呈上一只鹿给秦二世,并说这是马。秦二世不信,赵高便借故问各位大臣。不敢逆赵高意的大臣都说是马,而敢于反对赵高的人则说是鹿。后来说是鹿的大臣都被赵高用各种手段害死了。指鹿为马的故事流传至今,人们便用指鹿为马形容一个人是非不分,颠倒黑白。

15. 马齿徒增

春秋时期,晋献公一心想吞并虢国,苦于没有路到达。大夫荀息建议用骏马和美玉作为交换条件,换取虞国借道。晋献公忍痛割爱拿出骏马和美玉。晋国轻而易举灭了虢国,荀息于是马上建议灭掉虞国,夺回了美玉和骏马,玉还是原来的玉只是骏马多长了几颗牙齿而矣。

[关于马的成语故事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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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的成语故事大全

全文共 1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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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龙”乃动物之传奇,关于龙的成语故事你知道多少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龙的成语故事,欢迎大家参考!

1、【画龙点睛】:

传说中国古代有一个叫张僧繇的画家,他在一个寺院的墙上画了四条龙,这四条龙都没画上眼睛。有人问他,为什么不给龙画上眼睛呢,他说,画上眼睛,龙就会飞去。听的人不相信,偏要让他画上。张僧繇没有办法,只好用毛笔在龙头上点上了眼睛。谁知道,刚点完两条龙的眼睛天上就电闪雷鸣,刮起了大风,下起了大雨,墙壁也震破了,那两条龙腾空而起,飞到天上去了,墙上就只剩下没点眼睛的两条龙了。

“画龙点睛”赞美了画家画龙的技艺。“画龙点睛”现在已成为一句成语。比喻说话和作文时加上一两句关键的话,使内容更加精辟有力。

2、叶公好龙:

古代的春秋时期,陈国有个叶公,他非常喜爱龙,他家里的梁、柱、门、窗和日用摆设上都雕刻着龙,连衣服被子上也绣着龙,屋里的墙壁上也画着龙,叶公的家简直成了龙的世界。天上的真龙知道了,很感动,就来到叶公家拜访他。这条真龙的龙头从窗口伸进来,尾巴拖到客堂里。谁知叶公一见到真龙,吓坏了,呼叫着逃走了。

原来,叶公爱的不是真龙,而是似龙非龙的假龙。“叶公好龙”现在也是一句成语,比喻表面爱好某种事物,而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爱好。

3、屠龙之技:

从前,有个人一心想学到一种出奇的本领。他听说支离益会宰龙,心想:这可是世上罕见的本领。于是他就去拜支离益做老师。

他学呀学,学了整整三年,把家产都折腾光了,才把宰龙的本领学到手。可是本领学到手又有什么用呢?天下根本没有龙,他那绝妙的本领到哪儿去施展呢?

“屠龙之技”比喻毫无实际用途的本领。

4、龙阳泣鱼:

《战国策·魏策四》:“魏王与龙阳君共船而钓,龙阳君得十馀鱼而涕下。王曰:‘有所不安乎?如是,何不相告也?’对曰:‘臣无敢不安也。’王曰:‘然则何为出涕?’曰:‘臣为王之所得鱼也。’王曰:‘何谓也?’对曰:‘臣之始得鱼也,臣甚喜,后得又益大,今臣直欲弃臣前之所得矣。

今以臣凶恶,而得为王拂枕席。今臣爵至人君,走人於庭,辟人於途。四海之内,美人亦甚多矣,闻臣之得幸於王也,必褰裳而趋王。臣亦犹曩臣之前所得之鱼也,臣亦将弃矣,臣安能无涕出乎?’”后遂以“龙阳泣鱼”为失宠之典。

5、龙去鼎湖:

典出《史记·封禅书》:“黄帝采首山铜,铸鼎於荆山下。鼎既成,有龙垂胡涘下迎黄帝。黄帝上骑,群臣后宫从上者七十馀人,龙乃上去。馀小臣不得上,乃悉持龙涘,龙涘拔,堕,堕黄帝之弓。百姓仰望黄帝既上天,乃抱其弓与胡涘号,故后世因名其处曰鼎湖,其弓曰乌号。”后因以“龙去鼎湖”谓帝王去世。

6、人中之龙:

比喻出类拔萃的人。晋时酒泉太守马岌是一位高尚的人。他久慕宋纤的大名,有一次带着仪仗队、敲着铙鼓去拜访宋纤。宋纤身在重重的楼阁中,拒不见马岌。最后马岌边命令返回,边说:“我能听得宋纤的名声却不能见到宋纤,我仰慕他高尚的品德却见不到他的人。从今以后我知道他是人中之龙。”

7、乘龙快婿:

对别人女婿的美称。春秋时,萧史善吹箫,秦穆公的女儿弄玉也爱吹箫,秦穆公就把女儿嫁给了萧史。几年后,弄玉乘凤,萧史乘龙,升天而去。“乘龙”或“乘龙快婿”就成为对别人女婿的美称。

8、笔走龙蛇:

笔一挥动就呈现出龙蛇舞动的神态。比喻草书的笔势矫健生动。唐贺知章在家宴请宾客。座中有诗仙李白、僧人怀素等。酒过三巡,贺知章请李白作诗助兴,李白推辞说:“还是请怀素上人挥毫助兴吧。”贺知章说:“那就李白赋诗,怀素挥毫,珠联璧合吧!”怀素几杯酒下肚,开始挥毫如飞,一旁李白也开始朗朗念来:“少年上人号怀素,草书天下称独步。吾师醉后倚绳休,起来向笔不停手。一行数字大如斗,时时只见龙蛇走……”自此“笔走龙蛇”成为形容书法笔势矫健、洒脱的专用成语。

9、龙生九子:

在明代,龙还被人们附会出了一个繁盛的家庭,龙的九子是:饕餮(tāoti?),性喜水,被雕成桥柱上的兽形;嘲风,喜欢冒险,因而人铸其像,置于殿角;睚眦(yázì),平生好杀,喜血腥之气,其形为刀柄上所刻之兽形;敝屣(bìxǐ),力大,其背亦负以重物,即令刻在门的铺首上;鸱(chī)吻,平生好吞,即殿脊的兽头之形;蒲(pú)牢,平生好鸣,它的头像被用做大钟的钟纽;狻猊(suānní),喜欢蹲坐,佛像座下的狮子是其造型;囚牛,喜性音乐,故常立在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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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长的名人小故事

全文共 11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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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的家乡很穷,没有地方可以买书。即便有买书的地方,我也没有钱,所以,借书成了我主要的阅读方式。我像一只警觉的猎犬一样,无论大人和孩子,只要我能闻到那股特有的书香味道,我一定会软磨硬泡把人家的书借来不可。因为别人催得紧,所以我看书速度很快,差不多是一目十行,估计我的快速阅读法就是借书养成的。

有一次,我到一个同学家里,看到他正坐在苹果树下的小桌子上读书,那是一本发黄的很厚很厚的书。

“什么书,我看看!”不容分说,我就从他的双肘之下将书抽了出来。

同学很不高兴地说:“我正看得带劲呐,是《红日》。很好看。”

我说:“我先看,我看得很快的。”

他说:“不行不行,我也是借来的。再说,我正看到精彩处,不看,难受。”

我说:“我家里正炸麻花,我带你去吃。先借我看吧!”

我这么一说,他就动心了。毕竟,物质的诱惑远远大于精神诱惑,我看他很贪婪地咽了一下口水,喉结那里一动。我们谈妥了,三根麻花换三天先看书的权力。

《红日》这本书,差不多像砖头一样厚。发黄以后,就像发酵的馒头一样,膨胀了许多,就显得更厚了。我不分白天黑夜玩命地看起来了。而那个同学,差不多每天都要问我看了多少页,催命鬼似的。

我从小和爷爷、奶奶、弟弟睡在一张炕上。电灯的绳子被爷爷接了一根布条,长到可以放在爷爷的枕头边上。爷爷每天晚上负责熄灯,催促和监督我们睡觉。那天夜里,我看得入迷,爷爷说:“快睡,我要关灯了。”我说:“等等,还有几页,马上就好了。”不知道过了多久,“吧嗒”一声,爷爷把灯关了。屋子里黑乎乎的,我没脱衣服,就钻进了被窝,但是,那看过的故事情节像电影一样在我脑海里闪现,而故事的发展又牵动着我的神经。我睁着眼睛,注视着窗外的夜色,直到听见爷爷的鼾声,我又悄悄地拉亮了点灯。

“明天还上不上学啊,啊!”突然,爷爷大喝一声,吓得我一哆嗦,不知道他什么时候醒的。他的声音很大,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显得格外响亮。

我赶紧又钻进被窝,脱掉衣服,这一次,假装真的要睡的样子。

灯熄灭了。爷爷的鼾声像摩托车发动机的声一样响起来了。

我突然感到腿边有个冰凉的东西,顺手一摸,呀,手电筒。我欣喜若狂,看来可以继续阅读了。

我用被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缩作一团,开始看书。我不时要掖掖被角什么的,怕手电筒的光亮暴露我的秘密。但这样的小心,总不能持久,因为故事太迷人,书太好看,所以警惕性就渐渐放松了。

突然,我发现自己的被子被人揭开了,很冷。爷爷哈哈大笑几声说:“你跟我玩捉迷藏呀。”我说:“我睡不着啊。”这一次,爷爷没有生气,而是慈祥而又关切地说:“天都快亮了,你睡一会儿吧。”

啊,天快亮了?可不是吗,窗外天空中的黑色像海水退潮一样慢慢远去。我赶紧丢掉手里的书,合上了眼睛。

多年后,我一直保持着躺在被窝里看书的习惯。看书累了,睡梦会格外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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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萨克·牛顿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2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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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萨克·牛顿是曾出现过的最伟大、最有影响的科学家。他于1642年圣诞节出生在英格兰伍尔斯索蒲村,这一年正值伽利略与世长辞。和穆xxx一样,牛顿也是一个遗腹子。童年时代的牛顿就显示出巨大的力学天赋。他有一双非常灵巧的小手。他聪明伶俐,但对功课却总是粗心大意,在学校并未引起特别的重视。十几岁时,母亲让他辍学,希望他能成为一位象样的农民。幸亏他的母亲被说服了,她相信了儿子的主要天赋不在于务农,而是另有所为。十八岁的牛顿进入剑桥大学后,迅速地掌握了当时的科学和数学知识,很快就开始进行独立的研究工作。他在21到27岁期间为科学理论奠定了基础,使随后的世界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

十七世纪中期是一个科学鼎盛的时期,该世纪初期望远镜的发明,使天文学的研究发生了彻底的革命。英国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和法国哲学家勒内·笛卡尔都极力劝告所有欧洲的科学家,再不要依赖亚里士多德的权威,而要亲自做观察和实验。培根和笛卡尔的倡导为伟大的伽俐略所实践。他用新发明的望远镜所做的天文观测给天文学带来了革命,他的力学试验建立了现在人称的牛顿第一运动定律。

其他伟大的科学家,如发现血液循环的威廉·哈维和发现行星绕日运动定律的约翰尼斯·开普勒都为科学领域提供了新的基本知识,而且纯科学成了知识分子的一种消遣,但还无法证明弗朗西斯·培根的预言:当科学被运用到技术领域时,就会使人类的全部生活方式发生革命。

虽然哥白尼和伽俐略澄清了古代科学中的一些错误观念,为人类更好地了解宇宙作出了贡献,但是还没有一套系统的定律来把这些似乎是互不相干的发现变成可以做科学预测的统一学说。是艾萨克·牛顿提出了这种统一的学说,从而使现代科学进入了它一直所遵循的航程。

牛顿一般不愿意发表他的研究成果。早在1669年他就在他的大多数着作里对基本概念作了系统的阐述,但是他的许多学说却在很久以后才公开发表出来。他公布的第一个发现是有关光的性质的一项突破性的贡献。牛顿经过一系列认真的试验,发现普通光是彩虹所有的不同色光的混合光。他还对光的反射和折射定律的结果做了认真的分析,根据这两个定律,1668年他设计并真正制造出了第一台反射望远镜,如今大多数天文台都使用这类望远镜。牛顿29岁时把他的这些发现及其许多其他光学试验结果呈交给英国皇家学会。

仅就光学方面的成就或许就可以使他在本书中占有一席之地,但是他在这方面的成就比起他在数学或力学方面的成就来,那就相形见绌了。他对数学的贡献主要是发明了积分,这一成就可能是他在二十三、四岁时做出的,这一发明是当代数学中最伟大的成就,它不仅仅是许多现今数学学说产生的种子,而且也是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没有这一工具现代科学在随后就不会取得进展。如果牛顿仅仅发明了积分而别无所获,也可以使他在本册中排到相当高的名次。

但是牛顿最重要的发现是在力学方面,力学是研究物体运动的科学。伽俐略发明了第一运动定律,这一定律描述在没有外力的作用下物体运动的情形。当然在现实中所有的物体都受外力作用,力学中最重要的问题是这种情况下物体怎样运动。牛顿提出的最着名的第二运动定律,解决了这个问题,这一定律可能被理所当然地视为经典物理学中最基本的定律。他的第二定律(其数学表达式为F=ma)可表述为:物体运动的加速度(即速度变化率),与作用在该物体上的合力成正比,与物体的质量成反比。除了这两个定律外,牛顿又提出了着名的第三运动定律(这定律可表述为,有作用力即外力就必然有反作用力,且两者大小相等方向相反)和他的科学定律中最着名的定律──万有引力定律。这四条定律一起构成一个统一的体系,实际上所有的宏观力学体系都可以利用这一体系来加以研究和预测,从单摆的振动到行星绕日在其轨道上运动都用得上。牛顿不仅提出了这些力学定律,而且还利用积分这一数学工具说明了如何利用这些基本定律来解决实际问题。

牛顿定律可以而且已被用来解决极其广泛的科学和工程学方面的问题。牛顿在世时,他的定律的最有戏剧性的应用是在天文学领域里。他在这个领域里也处于领先地位。1687年发表了他的伟大着作《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人们通常只称作《原理》),在该书中他提出了万有引力定律和运动定律,并说明如何利用这些定律来准确预测行星绕日的运动。牛顿的这一壮举圆满地解决了动力天文学的主要问题,即准确预测星体和行星的位置和运动。因此牛顿常被认为是所有的天文学家之魁。

应该怎样评价牛顿在科学中的重要地位呢?如果我们翻阅一部科学百科全书的索引,就会看到提到牛顿及其定律和发现的条目比任何其他一个科学家都要多(也许多二到三倍)。况且我们还要考虑其他伟大的科学家对牛顿的评价。莱布尼兹决不是牛顿的朋友而是与他进行过唇枪齿剑之争的对手,他写道:“从有世以来,到牛顿所处的时代,他在数学领域所做的工作占了整个的绝大部分。”伟大的德国科学家拉普拉斯写道:“《原理》一书比任何其他天才的作品都出类拔革。”拉格朗日常说牛顿是曾经出现过的最伟大的天才。厄恩斯特·马赫在1901年写道:“自从牛顿时代以来所取得的一切成就都是牛顿力学在演绎上、形式上和数学上的进展。”这也许说出了牛顿的伟大成就的关键所在:他发现科学是一门由孤立的事实和定律构成的杂学,它能描述一些现象,但只能预测几种现象,他为我们留下了一个统一的定律体系,这个体系能解释大量的物理现象,能用来做准确的预测。

由于篇幅有限,不能把牛顿所有的发明都一一包罗进来,因此他的小发明就其本身来看虽然也是重要的成就,但这里只好忽略不提了。牛顿对热力学(对热的研究)和声学(对声的研究)都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他提出了极其重要的物理学定律:动量守恒定律和角动量守恒定律;他发现了数学中的二项式定理;他第一次对星体起源作出了令人信服的解释。

现在读者虽然会认定牛顿是曾出现过的最伟大、最有影响的科学家,但是仍然会提出为什么把牛顿排在如亚历山大大帝和华盛顿这样重大的政治人物以及如耶稣·基督和乔达摩·佛伦这样重大的宗教人物之前呢?我自己的观点是:尽管政治变化是重大的,但仍有理由认为在亚历山大之死前后1000年间的大多数生活方式并没有发生变化。同样,就主要的日常活动而论,大多数人在公元前后3000年间的生活方式也没有发生变化。但是在过去的500年中,随着现代科学的出现,大多数人的日常生活发生了彻底的变化。但是与1500年的人们相比,我们的吃喝穿戴有了变化,我们的娱乐活动也有了很大的改观。科学发现不仅仅使技术和经济发生了革命,而且使政治、宗教思想、艺术和哲学发生了彻底的变化。科学革命使人类所有的活动方式均有变化。正因为如此,许多科学家和发明家才被列入本册。牛顿不仅仅是无与伦比的科学家,而且是科学理论发展中最有影响的人物,因此在任何一部世界上最有影响的人物册上,他名列前茅是当之无愧的。

1727年,牛顿这颗巨星陨落了,他安葬在西敏寺大教堂,是被赐予这种荣誉的第一位科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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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东西_寓言故事

全文共 1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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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轻的女人和丈夫一起从乡下搬到了小城里。这个年轻的女人很怀念乡村的生活,就在住的小房子旁边开出一块菜园,养了几只小鸡和兔子。

一天,年轻的女人看到一只半死不活的老猫躺在水沟里,她很可怜这只老猫,就把老猫抱回家里,给它洗了澡,喂了好吃的,然后又用一只木盒子给猫做了一张床,使老猫也有了一个家。

老猫的身体很快就康复了。它得了个外号:叫“野东西”。野东西很小就学会了消灭敌人,寻找食物。但现在它老了,经常受到年轻力壮的猫的欺负。

野东西在年轻的女人家里过着舒心的日子,它开始喜欢它的女主人了。女主人待它那么友善,从来不把它看作一只又丑又老的猫。只是女主人养的那只兔子很使它生气。兔子住在一间真正的小房子里。女主人给兔子喂食的时候,总是把兔子抱起来,抚摸它,甚至还吻它。野东西看到这些就会咆哮起来,可是谁也不注意它。

春天来了。野东西的窝也搬到院子里来。它像一只看门狗一样。用尖锐的眼光看着小鸡们,不许它们走远;看见陌生人走近房子,它就立刻发出尖叫声。只有对兔子,它才不愿意去理呢。

一天晚上,野东西正蹲在兔子笼的前面,忽然听到一种吱吱的、难听的声音。这声音十分可疑。原来是一只大老鼠打通了通到兔子笼里的洞;正从一个角落里注视着兔子。兔子很害怕,缩在一边浑身发抖。

野东西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从它现在衰老的情况来说,实在不敢去攻击这么大的一只老鼠。可是,兔子快要做妈妈了,滚圆的身体像一只绒毛球。野东西很清楚地知道,在小兔子们生下来的第十个夜晚,老鼠就会把它们吃个干净。

野东西想:这些只会吃草的兔子,一点也不能保护自己。野东西想告诉女主人,可年轻的女人不知道它在说些什么,只是抱起兔子轻轻抚摸着。

两天以后,兔子生下了六只小兔子。小兔子紧紧地偎在苎妈妈身边,一个个都试着睁开没见过世面的眼睛。女主人鬲兴极了,根本没有发现老鼠洞。

这天夜里,野东西突然听见了兔子的叫喊。它一纵身跳到兔子笼旁边。只见那只大老鼠正舔着嘴,准备向兔子进攻。大老鼠只是瞅了野东西一眼,并不害怕这只老猫。

一股怒火从野东西心里冒出来,野东西猛地感觉到浑身上下又有了年轻时的力量。它大喊一声,就向大老鼠扑了过去。在可怕的厮杀中,野东西不顾大老鼠在它身上加上的许多创伤,拼着性命又抓又咬。最后,大老鼠一点也不动弹了,野东西也觉得精疲力尽了。

几分钟前因为害怕而绝望的兔子这时才喘过气来,野东西看着它,已经不像以前那样不喜欢它了,想到自己为女主人保住了她所喜爱的兔子,野东西不由得走出兔子笼,向女主人的房子望了一眼。可是年轻的女人一点也不知道刚才发生的事情。

第二天,年轻的女人打开兔子笼,吓了一跳。“可怜的兔子!

竟然会跟大老鼠斗了一场!我真想不出它是怎样干的,亲爱的,这有多么奇怪呀!”女主人把大老鼠丢出去,又发现了那个鼠洞,就小心地把它堵上了。

野东西听见子女主人的话,咪呜咪呜叫着跑过来。可是女主人一看见它就叫起来:“啊,你打过架了!你都这么老了怎么还打架?”

野东西想:只要兔于还活着,女主人喜欢怎么想就怎么想吧。

野东西安心地闭着眼睛,从一个碟子里舔着牛奶。这时候,就是年轻的女人能听懂它的话,它也不会说什么了。

过了一会儿,野东西又来到兔笼前,留神地看护这些只会吃草、不会保护自己的兔子。但它没有多久就打起瞌睡来。它毕竟不再是一只年轻的小猫,再也不能够整夜游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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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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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知识的摇篮,读书是一种享受,是一种乐趣。可小时候的我,对书根本不了解,觉得书里面黑漆漆的汉字有什么好看的,还不如看那么生动有趣的动画片呢!

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我们便有了每天阅读的作业。一开始,我不愿意看书,妈妈就陪我一块儿看,到了精彩的地方就会跟我分享。渐渐地,我喜欢上了看书。

有一天,我运动完后洗澡时,妈妈对我说:“这么热的天,你怎么还用热水洗呀?”“因为洗冷水澡,毛孔就会冻得关上‘家门,虽然暂时凉快了,但是热量还没有释放出来,不过一会儿,你又会烦热起来,但是你先热水澡,毛孔就会打开,释放出热量,这样才有可能让你凉快下来!”“你怎么知道的?”“从《科学野战营》上看到的。”“你看,课外阅读让你增长了见识,阅读是有收获的吧!”从此,我就迷上了阅读。

周末,爸爸妈妈都午睡了,我却一点睡意也没有,惦念着前面看的那本书,就一骨碌起了床,捧起书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读着读着,妈妈睡醒了,她走进书房问:“你一直在看书吗?”“我已经看完三本了!”昏昏沉沉的妈妈立刻清醒过来:“我睡了多久?”“好几个小时了。”“那你休息一下吧!”“不,不,我要把这本书看完。”不知不觉,阅读已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书,带我走进了知识的海洋:奇妙的科学、古今中外的历史、美丽的童话……看似平淡无奇的一页又一页的文字,却让我身临其境,让我爱不释手,让我欲罢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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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笔和橡皮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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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具盒里,住着一支铅笔和一块橡皮。铅笔画画好,写字也好。橡皮只会跟在铅笔后面,“吃”掉铅笔所写的字迹,铅笔很瞧不起橡皮。

一天,铅笔在画画,多画了一条鱼尾,橡皮走上去把这条鱼尾巴“吃”掉了。铅笔看见后,不但没有感谢橡皮,还对着它大声嚷嚷:“你看看你,干了什么好事?”“我……我只是想帮你。”橡皮小声地说。“哼!你根本就不懂艺术!”铅笔讽刺橡皮。

几天后,铅笔受不了了,决定离开橡皮。橡皮只好眼睁睁地看着铅笔离开,直到铅笔的身影越来越小……

铅笔离开橡皮以后,来到杂物箱,日子过得非常轻松,铅笔的画在杂物箱里非常有名,个个都知道这位绘画大师。

有一天,铅笔想开画展。于是,它在杂物箱的公告栏上张贴广告:令目,铅笔的画展在杂物广场举为。这时,大伙都来看铅笔的画展,可当大伙看到广告上的错别字时,个个都捧腹大笑。茶杯先生笑得在地上打滚,发出“铛铛铛”的声音。盒子小姐把自己的盖子都笑坏了,里面的发夹和头饰都像小鸟一样飞了出来。篮球大爷笑破了肚皮。皮球小丑笑得蹦蹦跳跳……没有一个不笑的。

此时,铅笔躲在一个小小角落里,脸红红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突然,橡皮从人群中跑出来,急忙上前大口“吃”掉了几笔,还向嘈杂的人群大声说:“大家都别笑了!你们看!”大家朝橡皮指的方向看去。咦?铅笔之前写的广告变成了:今日,铅笔的画展在杂物广场举办。

大伙见状,就开开心心地进屋看画展了。

杂物广场只剩下铅笔和橡皮,铅笔小声地说:“对不起,之前我以为我画画好,写字也好,我比你厉害,所以对你很不友好,不知道你这么重要,当我遇到困难时,你还不计前嫌过来帮助我,谢谢你!”“没关系,以前的事都过去了,你别往心里去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橡皮说。

铅笔高兴地抱住橡皮,说:“在这个世界上,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铅笔和橡皮发誓,永远做好朋友,永远,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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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电脑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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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时,我很少外出。那是,家里只有电视还“苟延残喘”着。父亲见我有如笼中困兽,摇了摇头,叹息道:也是时候了……

在那晚,我便看见了一个“怪东西”:正正方方的脑袋,雪白的。发光的黑色屏幕,使人眼花缭乱,他只有一只“手”,一只“脚”,“手”任人摆布。“脚”的膝盖处还有一盏一按就亮的灯。它没有嘴,但可以说出话来,那时我有些好奇——它没嘴不可能说话呀?现在我才知道,它的秘密,原来,它背后有两个音箱。我还发现,爸爸对它还爱不释手哩!我不时对它乱闹一气,按下这建,砸下那建,它也不生气,只是“嘟嘟”的小声警告罢了,偶然一次,我抬头看它,发现,它的脸上带着母亲的慈祥……也许,那时的慰藉也只是看着电脑上的动画片了罢!

我渐渐长大了,电脑就更离不开我了。只记得那次我正在做作业,却遇上难题,去问爸爸,只见他皱起眉,思量了好一会,说,用小学的方法他不会。我急了,忙让爸爸再想想,不想,他却说,让我自己想。我木讷了,又气又急,这时,我灵机一动——还有电脑呀!马上,我坐到忙活开来,不一会,我便查到了这道题的答案。哈,已后我就不用再“劳驾”爸爸出马来!

电脑我的知音,你是我的一个梦,近在眼前,远在天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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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花钱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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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好看的手表啊!”黑蓝色的手表泛着光泽,指针闪亮着,正在诱惑我,真想要一块啊!40元钱。“老妈就给我一点零花钱吧!”我期待着,妈妈同意吧。“不行!”这声音好似一道闪电劈过,我呆住了,瞪着老妈,为什么?老妈一个斜眼,老妈肯定下定决心了。我的心里仿佛是一盒冰水浇过。

鲜红色的棉衣穿在身上,它仿佛很温暖,开心。可我的心里却没有被它带动。内心像是结了冰一像,很伤心失望。为什么啊妈妈?阳台上面的兰花枯萎着露出焦黄色,垂着头,和我灰暗的无助的心情一样都希望得到满足。妈妈你为什么不同意呢?就给我一点零花钱吧。电脑上的手表上的数字弯弯的,特别是上面的“3”正在向我招手一样,我在试一次吧!

“妈妈!你就给我一点零花钱吧!求你了,就一次,一次!”心里焦急期待着妈妈求你了同意吧,心里怦怦跳着。“不行!你要什么零花钱!”妈妈皱着眉头吼着。眉毛很浓密交叉在一起形成一张大网把我包住,手表的光泽仿佛是我在黑暗中看到的最后一丝光明。为什么呢?零花钱啊,你在哪里?

“好吧!只要你能多抓紧时间完成作业,我就给你。”这声音像一道耀眼的光芒打破我的黑暗。我很高兴,赶紧写作业。就这样我有了第一笔零花钱。买了一块手表,黑蓝色的手表还是这么有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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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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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宝贵的精神食粮,我与书之间发生了许许多多的故事,那件事让我最难忘怀。

那天放学,我情不自禁地走进了书店里,想买一本书看,我扫了一眼书架上的书,其中有一本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它叫《鲁滨孙漂流记》,我看了一下它的简介,一下子就吸引了我,我便决定买下了它。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抱着我心爱的书,生怕把它弄丢了。到了公交车站,我一看,车还没来,我便开始津津有味地在椅子上看着,只听“嘎”的一声,公交车进站了。我竟然毫无察觉,呆呆地坐在那里对书傻笑。这时一位好心的奶奶拍了拍我的肩说:“小弟弟,你是要坐这辆车吗?要的话就赶快,不然快要开了。”我一听,一回神,赶紧合上我手中的书,向车跑去,就在车启动的一瞬间,我喊道:“叔叔停一下,我要上车。”司机听了便重新打开了车门。司机说:“小朋友,下次不要这么拦车,很危险的。”我投了一个硬币,点了点头,找了一个座位坐下了。坐到座位上我便又拿出宝贵的书,继续读起来。1站、2站、3站……第七站时我该下车了,但我仍然沉醉在书中。天渐渐黑了,车上的人也越来越少了。而我依然看着我的书,车停了,终点站也到了。那位司机便问我:“小朋友,你家在哪儿,这里已经是终点站了。”我完全没有听见,叔叔又清了清嗓子喊道:“小朋友,你家到底在哪里?”我猛一抬头看了看车上,只剩我一个人了。“啊呀,乘过站了!”正当我准备下车时,那位叔叔让我不要离开,呆会车还要开回去的。就这样,我坐了返程的车回家。

回到家,我不停在想:今天到底怎么回事,看书看得这么入迷。吃完饭后,我草草地把书的结尾看完了。

读书不仅丰富我们的知识,还能让我们有片刻的愉悦和满足。但阅读也要看场合哦,要不然,说不定闹出什么危险或者笑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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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诵故事

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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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梓萱

开学的时候,黄老师对我们说:“语文书上的课文和日积月累都要背。”

这可把我难住了,背课文是我烦人的一件事了,我每次在黄老师那里背课文时间都有两三天那么长。我很着急,只要没背完,我就会被黄老师留下来背

真当我烦恼的时候,李雅婷走过来对我说:“你怎么了?”我说:“我不会背课文。”她告诉我:“如果全文不会背的话,就一段一段的背,那一段背熟了之后再背下一自然段,最后全文一起背,这样子很容背完了。”

我望着她想了想,觉得她说的话挺有道理的,于是便一段一段的背了起来。

她说的方法果然很有用,我在黄老师那里背书都轻松多了,以后都不要再怕背课文了。

回到家在妈妈那里背课文,有了这个方法,我背课文都不需要很多时间了,也不要怕,很晚回家了。

我很感谢黎雅婷,有她的帮助,我才能这么顺利的把课文背下来。我和她说了,谢谢。她却说:“没事的,这样的小事,以后你不会背的话就过来问我吧!”

原来背课文,并不来难呀,只要有自己的方法,就能背的特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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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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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瘴蒸如火,光阴走似车。”伴随着温暖的阳光,军训也已走向了结束,回想起刚踏进校园时的情景,我的脸上不禁浮出了一抹笑容。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我相信老师、同学、家人,包括我们自己都发现了我们身上从未有过的种种闪光点。这些,正是我们军训的收获和成长。

从“军姿一分钟,还在乱动。”到“军姿十分钟,很好。”这是我们的忍耐和坚持,在这过程中,我们经历了身体的压迫和心理的斗争,但最终却完成了坚持;“报告,报告,报告…”到“汗水滴在眼睛里都不动一下”这是我们的坚韧与刚强,不论发生什么事,我们都在忍耐,服从教官的命令;“再动一下,别吃饭啦。”“不吃就不吃…”到全体同学大声地唱歌“请把新征程号角吹响…”这是我们的团结和奉献,一向在家我有无虑,自私的我们也学会了无私地为集体做出贡献;“坐姿,要听起来,都快趴下了!”到“很好,继续保持。”这是我们养成的好习惯,这样的习惯我们将受益终生。在军训这个严格的环境下,我们改变了很多,因为严格,逼迫我们去努力,去奋斗,不为自己,为了整个班级,整个大组。在今后社会这个更严格,竞争隔墙的环境中,我们没有资格不努力。只有努力,才有机会取得成功!这是军训带给我的收获与成长!

在最后,我衷心感谢军训七天陪伴我们的老师、教官们,是你们严格的要求改变了我的人生,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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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尖流出的故事小学六年级优秀作文

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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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风呼啸,这条望不到尽头的高速公路上,只有一辆通往武汉的货车在飞速行驶着,他有一个关系到许多人生命的任务。

他运输着火神山医院的重要医用物资,刻不容缓。在驾驶舱的人是大学生王宇,他旁边坐着老长途司机零零一八,因为他经常说:“姓名不重要,叫我零零一八就行!”除了亲人没人知道他叫什么。

此时,货车刹车坏了,他们到了一座休息站,零零一八叫到:“就知道你小子没经验!现在找不到维修所怎么办?”王宇大吼道:“还不是因为我姐!他现在电话不接,微信不回!他现在在武汉,武汉!”

零零一八是王宇姐的同事,公司也很着急。零零一八去买东西时,遇见了一位从武汉来的货车,小便利店前服务员大喊大叫:“出去!快出去!〞

原来从武汉来的车是王宇他姐王玲的,服务员不让王玲进入便利店,王玲说:“我出武汉十四天了,体温也正常。”服务员依旧叫着。

零零一八走进去了,将王玲姐拉了出来。“终于找到你了!”王宇看见姐姐激动的流出眼泪。

零零一八上了王玲的车,带着王玲回家了。

王宇继续向武汉开去,在高速路口拉开一卷字“致最美的英雄”安全人员问到:“你叫什么名字?” mouth . "What is your name?"

王宇说道:“姓名不重要,叫我零零一九就好!”

货车飞速驶去,带着团结与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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