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全文共 255 字
+ 加入清单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6月20日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补休。
六、中秋节:9月27日放假。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按照国家规定,元宵节不是法定假期,所以2015年元宵节不放假,但是元宵节能和家里人在一起吃个饭也是不错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全文共 1626 字
+ 加入清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6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7日至13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6日(星期六)、2月14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五、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015年12月10日
春节,是农历正月初一,又叫阴历年,俗称“过年”。这是我国民间最隆重、最热闹的一个传统节日。春节的历史很悠久,它起源于殷商时期年头岁尾的祭神祭祖活动。按照我国农历,正月初一古称元日、元辰、元正、元朔、元旦等,俗称年初一,到了民国时期,改用公历,公历的一月一日称为元旦,把农历的一月一日叫春节。
春节到了,意味着春天将要来临,万象复苏草木更新,新一轮播种和收获季节又要开始。人们刚刚度过冰天雪地草木凋零的漫漫寒冬,早就盼望着春暖花开的日子,当新春到来之际,自然要充满喜悦载歌载舞地迎接这个节日。
千百年来,人们使年俗庆祝活动变得异常丰富多彩,每年从农历腊月二十三日起到年三十,民间把这段时间叫做“迎春日”,也叫“扫尘日”,在春节前扫尘搞卫生,是我国人民素有的传统习惯。
然后就是家家户户准备年货,节前十天左右,人们就开始忙于采购物品,年货包括鸡鸭鱼肉、茶酒油酱、南北炒货、糖饵果品,都要采买充足,还要准备一些过年时走亲访友时赠送的礼品,小孩子要添置新衣新帽,准备过年时穿。
在节前要在住宅的大门上粘贴红纸黄字的新年寄语,也就是用红纸写成的春联。屋里张贴色彩鲜艳寓意吉祥的年画,心灵手巧的姑娘们剪出美丽的窗花贴在窗户上,门前挂大红灯笼或贴福字及财神、门神像等,福字还可以倒贴,路人一念福倒了,也就是福气到了,所有这些活动都是要为节日增添足够的喜庆气氛。
春节的另一名称叫过年。在过去的传说中,年是一种为人们带来坏运气的想象中的动物。年一来。树木凋蔽,百草不生;年一过,万物生长,鲜花遍地。年如何才能过去呢?需用鞭炮轰 ,于是有了燃鞭炮的习俗,这其实也是烘托热闹场面的又一种方式。
春节是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也是亲人团聚的日子,离家在外的孩子在过春节时都要回家欢聚。过年的前一夜,就是旧年的腊月三十夜,也叫除夕,又叫团圆夜,在这新旧交替的时候,守岁是最重要的年俗活动之一,除夕晚上,全家老小都一起熬年守岁,欢聚酣饮,共享天伦之乐,北方地区在除夕有吃饺子的习俗,饺子的作法是先和面,和字就是合;饺子的饺和交谐音,合和交有相聚之意,又取更岁交子之意。在南方有过年吃年糕的习惯,甜甜的粘粘的年糕,象征新一年生活甜蜜蜜,步步高。
待第一声鸡啼响起,或是新年的钟声敲过,街上鞭炮齐鸣,响声此起彼伏,家家喜气洋洋,新的一年开始了,男女老少都穿着节日盛装,先给家族中的长者拜年祝寿,节中还有给儿童压岁钱,吃团年饭,初二、三就开始走亲戚看朋友,相互拜年,道贺祝福,说些恭贺新喜、恭喜发财、恭喜、过年好等话,祭祖等活动。
节日的热烈气氛不仅洋溢在各家各户,也充满各地的大街小巷,一些地方的街市上还有舞狮子,耍龙灯,演社火,游花市,逛庙会等习俗。这期间花灯满城,游人满街,热闹非凡,盛况空前,直要闹到正月十五元宵节过后,春节才算真正结束了。
春节是汉族最重要的节日,但是满、蒙古,瑶、壮、白、高山、赫哲、哈尼、达斡尔、侗、黎等十几个少数民族也有过春节的习俗,只是过节的形式更有自己的民族特色,更蕴味无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全文共 299 字
+ 加入清单(国办发[2005]18号)附件
第一条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和评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二条“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
第三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分为两类:(1)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等;(2)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