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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父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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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父之名》电影观后感精选

全文共 3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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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没有看过这么发人深省的电影,这无疑是对当今的司法界敲响了警钟,我们都接受不存在绝对的正义,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们会放弃迟来的正义。

因父之名》,一部讲述真实故事的英国电影,剧情跌宕起伏也好,观众热血沸腾也罢,可是留给我们的反思确实够深刻。

这部电影,是根据格里.康伦的回忆录《证明无罪》改编而成。故事设置在在上世纪70年代的英国,此时爱尔兰正发生独立运动,是以其共和军和英国当年的暴力对抗为背景,将最真实的黑幕公之于众,很生动地表现了披着民主制度外衣下虚伪的黑手对人性的压榨情景。影片中男主人公,Gerry Conlon,这个放荡不羁的小伙子,不但视父亲为人生中的“死对头”,不能理解父亲的严苛,甚至在贝尔市街头进行偷窃,这样做只是想要证明自己和大家想的一样坏。

可是,谁又能预料到,在这样动荡的局势下,这个放荡不羁的、爱行窃的Gerry竟被英国军队当成了共和军,在伦敦碰上了恐怖爆炸活动,导致被英国政府抓捕,含冤入狱,在英格兰的铁窗下静默十五年,与此同时,他的父亲以及整个家族都被当成恐怖事件的始作俑者而被判终身监禁,这场劫难也引起了大规模的关注,也开始了小微群体挑战司法体系的局面。我们不能否认这样的事件有其偶然性,可是偶然中的必然,却也是我们不能忽略的。这一冤案中的必然也很好地揭示了我们普通人所不易触及的司法黑暗。相信这部电影是一个觉醒,它除了承载对司法界的一次深刻反省,也是个人权利被安全保障的时代。

再次把视线回到电影本身,除了整个制作团队高超的表现手法之外,就其内容而言有以下这么几点值得我们关注的。

最先进入大家视线的,是整个故事的大背景——爱尔兰的独立运动。这样的政治环境决定了整个电影的开头与基调注定是有些悲凉的。深受政治运动影响的骚乱人群,在街头“义不容辞”地与武装到牙齿的警察进行对峙。这样的场景对于众多的中国人来说并不陌生,闹独立成了人们追求民主权利的“一种方式”,这个时候的集体每个人都是热血沸腾的,中立的人稍有不慎便会成为大家眼中的对立派,再加上媒体审判的干预与作用,这个时候一个人或者一小群人的权利保障似乎已不再重要,因为“人民群众的利益总是高于一切的”,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情况下,司法的独立与公正,很有可能在舆论中会变得微不足道,而人权的保障便会有些孤立无援。

根据电影中的讲述以及回忆录的相关记载,男主人公的原版人物,即着名的“Guildford Four”,从1974年作为替罪羔羊被捕到被判罪1989年无罪释放,这期间竟然时隔十五年之久。人生又有多少个十五年能够让我们消耗?

这部电影中不乏很多让人痛心的画面,比如警方对男主人公采取过延时拘押、刑讯逼供、编造伪证等一些越权的行为,更让人气愤的是,当真相已经大白时仍然不还人清白。而影片中的法官,则是从其个人角度过于感情用事,他表现出的仇恨早已使之不能承担天平这个角色,又从何而来的公正可言呢?

在影片的最后,我们看到男主人公的遭遇最终换来的是五十英镑的国家补偿,毋庸置疑,这是个体与群体的最终讨价还价的结果,有些无奈,可是我们也别无选择。民众只能把他们的辩护律师视为最后的救命稻草,在这影片中,男主人公的女律师Gareth Pierce变成了大家眼中的“正义女神”,她是个执着勇敢的人权维护者,把很多细节都处理得很到位。换种方式而言,若不是以她为代表的千千万万个正义化身们,我们不敢想象、也无从想象究竟那些受害者们的结局会怎样,他们的家人这辈子会背负着怎样沉重的包袱独自过活,这是一个如此严肃的话题。

在网上看到一些网友关于《因父之名》的一句话影评,其中有一句话让我印象很深刻,即“混乱的社会,混乱的人。叛逆的儿子与父亲感情僵化,与犯罪产生了结核,含冤入狱,莫名其妙的成了错误的人,陪伴度过的仅有父亲。社会上苦难的根源,是因为人性有限,所以产生原罪,因为种种盘根错节的原罪纠葛,所以产生苦难,因为产生苦难,所以人人寻找终极价值关怀,为自己寻求合适的道路。”

作为一个法科学子,观看这部影片,有一种很深刻很复杂的感受,影片在娓娓道来的时候,故事所呈现的整个案件的流程与中国的案件解决思路有很大的不同,无论英国的司法制度存在多么黑暗的一面,受害者却依然能够对之抱有信心,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扞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运用权利的武器与之进行抗争。反观之,在我们的周围,又有多少人面对同样困境却采取完全不同的方式解决的呢?中国几千年的文化,发展到今天,已经不是法律制度的愈加完善与深入人心,或者是对一种共有制度的伟大信仰,最直接的反应却是“人脉关系”,一摊上事儿最初的反应便是通过人情关系来解决,如果没有这项便利的话,便会觉得就算有青天老爷也不能挽救局面,抱着“我为鱼肉”的心态。

我们越来越能够发现,一些法律制度的设立目的本应是服务于那些欲诉无门的弱势群体,提供一个更为便利的途径与平台,比如民告官,但是现在的社会潮流已经渐渐改变了初衷,民众更多地会希望借助于大众传媒来将事情给宣扬出,从而引起相关领导的重视,最后迫于公众的压力,有关部门或许会作出妥善处理,但是这样的流程真的是正常的、正确的么?我们不敢苟同,却在潜移默化中慢慢接受、习以为常。

可是退一步来看,在感慨英国如此黑暗的司法界的同时,我们也必须要明白,这方面我们中国却从来未逊色于别人。近几年涌现出的案子,比如前有林昭张志新,今有湖北佘祥林,山西聂树斌。佘祥林在杀妻案入狱十一年后有幸等到妻子偶然归来,冤案不攻自破;聂树斌则在被枪毙十年后真凶归案才得以洗刷罪名。张家口的刘前,原本有一个温馨幸福的小家,可是平静安稳的生活却被“飞来横祸”所打破。1998年他被指控强奸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可“犯罪嫌疑人尚未被传唤,证人却已辨认”这样的定案模式让刘前及他的家人走上了不断申诉的路,直到2007年背负了九年多强奸罪名的刘前才最终沉冤得雪。

面对这样层出不穷的冤案,我们除了会唏嘘不已,也不禁会疑惑,在不存在充足证据以判定罪刑的情况下,法院又是根据什么给这些人一些莫须有的罪名呢?这样一件接着一件的冤案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之中,足以说明,中国的黑手,较之英国有过之而无不及,司法情况不容乐观。

从另一个角度而言,这些因为司法黑暗而蒙受冤屈的受害人们,他们在用自己的几年甚至几十年的青春换取一个莫须有的教训之后,在付出这样惨痛的代价之后,出狱之后,他们的权利又是否能够得到保障呢?我们谁都不敢肯定说,能。在这部电影中,电影故事的主人公们在十五年后一无所有,正如帮他们重获自由的Gareth Pierce所言,“他们出来以后没有钱,没有人帮助。由于缺乏信用,他们甚至开银行户头都有困难,更别说购房贷款了。他们没有归属。”更可悲的是,剑桥犯罪研究所的精神分析学家诊断,包括主人公Gerry Conlon在内的许多受害者都多少遭受了不可逆转的脑部及精神损伤,这样的后果或许会持续他们的后半生,影响他们后半辈子的生活。我们没有经历过,所以无法想象,作为一个旁观者,我们无从体会这其中的酸楚,一个完整的家,一个有雄心壮志的青年,一个让人憧憬的未来,就这样被“稳稳”地安放在铁笼之中。我不知道这样的事实会给民众带来怎样的认知,法律权威的下降,亦或是现实的盲目接受,这,都是让人感到遗憾的结果。

反思之,我们现在,每天起床上课,抱着半认真的态度对待法律的学习,有时依然会憧憬自己化身为“正义女神”的场景,可是对法律知识的机械汲取,一丁点的实践储备,真的能够对这个社会的司法现状有很大的改变么?不能,至少说是百分八十的可能。任何一个时代的法制建设,都与其同时代的政治环境密不可分,很大程度上后者成了关键性的影响因素。每天抽空刷刷新闻,看看哪些国家又发生了误判、冤案,看看哪些国家的政坛又上演了闹剧,久而久之,我们或许会因为见得多了而变得更加麻木。我们很少从别人的自我反思中看到自己的不足,更不用说笼统思考我们的司法程序还存在哪些问题,这些离我们很遥远,遥远得有些“触不可及”,我们或许不会主动关注这样的环境下,司法公正的执行与行政和立法是否真的做到了分离,关注那些弱势群体的利益真的被保障了么?没有,因为我们尚未思考到这一层面,所以我们不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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