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人社部新闻:年内实现大病医保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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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关于深入推进医药卫生改革发展,李克强在2014年工作回顾中指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扩大到所有省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基本建立,全民医保覆盖面超过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深化,县乡村服务网络逐步完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市达到1300多个。
在2015年工作总体部署中,李克强指出,将加快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基本实现居民医疗费用省内直接结算,稳步推行退休人员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强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100个地级以上城市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破除以药补医,降低虚高药价,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通过医保支付等方式平衡费用,努力减轻群众负担。
鼓励医生到基层多点执业,发展社会办医。开展省级深化医改综合试点。加快建立医疗纠纷预防调解机制。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35元提高到40元,增量全部用于支付村医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便几亿农民就地就 近看病就医。
加强重大疾病防控。积极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健康是群众的基本需求,要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打造健康中国。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人的生命最为宝贵,要采取更坚决措施,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专家认为,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满负荷”运行且统筹层次较低的背景下,大病医保各地筹资能力差别较大、压力不容小觑,同时,医疗费用快速增长给大病医保基金可持续性带来挑战,如何控制费用增长值得关注。
“全面推行这一目标有两个层面,一是各地全部出台政策,二是全部实施政策并开始支付待遇,我们的理解是年内至少完成层面一,力争完成层面二。”一位政策层人士表示,大病医保覆盖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新农合参合人员,资金也来源于这两项基金,也就相当于已经完成了参保和筹资的阶段,下一步方向就是实现由商业保险公司支付待遇。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即大病医保)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
“开展大病医保的一个原则就是要确保新农合的保障水平不降低,而新农合基金一直是‘满负荷’运行,那么在筹措大病医保资金时只能看各地能力了。”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各地筹资标准有所浮动,今年按照全国平均每人30元的标准开展,有钱的地方在这基础上多出一点,但没钱的地方可能一个人只有20元。同时,大病医保的一次性支付风险很大,因此有必要提高大病保险的统筹层次。”
此外,医疗费用增长也给大病医保基金支出带来压力,如何控制费用增长值得关注。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有专家提出,适当提高筹资额是需要的,但提高筹资额很容易陷入筹资额增加-医疗费用上涨-收支缺口加大-再提高筹资额-费用再上涨这样的恶性循环,而且会加重所有家庭的缴费负担,不是可持续的运营模式。
此外,对患者方面的约束是大病医保设计中需要完善的地方。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封进说:“一方面希望减轻医疗负担,另一方面又会鼓励过度消费,这是大病医保面临的困境,还有待通过设计更为精细化的保险报销规则缓解这一矛盾。”
大病医保全覆盖不可遗忘“罕见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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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去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尚未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的省份,要在2014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工作。通知还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利用全国网络优势,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异地结算等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得到大病保险补偿。据了解,截至2013年底,已有23个省份出台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确定120个试点城市。
新年伊始,国家卫计委就下发要求6月底前大病保险试点全覆盖的通知,可谓是实实在在的“春消息”。即便只是从媒体报道的通知内容来看,它也可圈可点。譬如通知明确提出,“将建立健全由医改办牵头,发展改革、财政、社保、民政、卫生计生、保监等部门参与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 由此可见试点推进之决心和协调力度。譬如在提及“一站式”即时结算之外,通知还提及建立大病保险信息通报制度,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待遇水平、年度收支情况等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可以预见,透明将为大病医保制度增加更多民生成色。
大病保险试点全覆盖在推进,曾经的因病一夜返贫的现象必将大大地减少,这催人击掌。可正如新闻所披露的,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仍然是由各省份来制定,所以虽然有着“通知”宏观指导,但有一些问题还是必须提请关注,它们事实上在以往也被重复地讨论过。大病医保在扩容,但其政策制定应该更灵活,大病医保的认定在顾及病种之外,还需兼顾实际的医疗费用。主管部门在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到大病医保的支付、结算中来,此时也须强调政府部门的相关配套责任。尤为重要的是,大病医保全覆盖切不可遗忘“罕见病”。
所谓“罕见病”,通常的解释是,它又称“孤儿病”,指盛行率低、少见的疾病,世卫组织将罕见病定义为患病人数占总人口的0.65%~1%之间的疾病或病变。我国的罕见病患者数以千万计,他们往往就存在于我们身边,常见的病症就有“成骨不全症”(民间又称“瓷娃娃”)、地中海贫血症等等。庞大的患病人群存在于现实之中,然而另一方面,大多数罕见病既无药可治,少数病症就算可以医治,缘于国内药厂常常不生产对症药物,患者也只能依赖于昂贵的国外进口药。身患罕见病者,往往不是“等死”,就是因为昂贵的治疗费用倾家荡产。
在一个医疗保障日益完善的社会里,没有谁应该因为疾病而倾家荡产。如何对罕见病患者伸出援手?相比于一些欧美发达国家对它有相对完善的法律保障,我国的系列社会救助基本上还处于空白。正因如此,当下最应该从医保制度上来发力。客观地说,将罕见病救治纳入大病医保范畴势在必行。一些罕见病虽不致命,但缘于巨大的治疗费用,事实上已成为个体者的“大病”。而说到大病医保试点的全覆盖,在实现区域上全覆盖的同时,也必然要实现对所有“大病”病种的全覆盖。由是观之,将罕见病患者纳入大病医保试点的范畴,理当成自觉举动。“大病保险试点6月底前覆盖全国”———医疗保障在提速,但在速度之外,勿忘对所有因病而困顿者的关注。无力医治的悲剧不能再出现,这要求医保改革能够有切实的改变。切实的改变意味着无遗漏,也意味着要与民间的呼吁和无力感相对接。大多数罕见病患者都是一个家庭的灾难,是依靠个体努力无法得以救治的“大病”,这恰是民间哀声的一部分。在相关省份已出台的试点方案中,我不知道它们有无对罕见病的救助内容,但我希望接下来各地的大病保险试点方案中能有对此的救助。唯有制度性的眷顾,方能慰藉那数量以至千万的绝望心灵。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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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申请人:刘某某,男,汉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某市某区某镇x号。
被申请人:王某某,男,汉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某市某区某小区四区x号楼x单元x号。
申请事项:
立即冻结被告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的其他财产。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已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争议向贵院提起诉讼。为了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采取冻结其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财产的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房产(位于某市某区某某小区四区7号楼1单元601号,房产证号:xxx135600)。如因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