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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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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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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中共绵阳市游仙区街子乡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全乡党支部书记、机关干部和场镇负责人会议,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于6月28日主持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重要精神。各支部、各单位、各部门要从自身做起,杜绝混世魔王,以问责倒逼诠释忠诚,使之党的工作、问责机制像拧螺丝一样越拧越紧。

有权必有责,责权必相等。党员干部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群众赋予的,因此必须服务于人民并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力象征着责任、义务和无私奉献。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重。责任愈重、奉献愈大。如果有责无权,则很难实现组织及工作意图;有权无责,更会滥用权力,给党和人民群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甚至滋生腐败。因此,作为党的基石的基层党员干部,更不能在党的各项工作中随心所欲,要时刻以“四有”要求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思想修养和精神境界,要结合当前“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宗旨意识,摆正权力与责任的关系,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与使命,自觉将权力置于制度的笼子。

有责要担当,做事要干净。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党和人民赋予其一定的职权,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绝不能把权力作为敛财的工具。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为了党和人民事业,党员干部要敢想、敢做、敢当,做我们时代的劲草、真金”。所以,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真正做到为官一任,富民一方。我们要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使之党员干部在党政工作中多一点担当少一点推诿、多一点责任少一点扯皮,率先垂范,不能滥用手中的权力。我们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负起责任来、带头做起事情来,把所有的心思和精力用在“干”字上,体现在“落实”中。在大事大非面前要主动担当,不推诿、不扯皮,不当缩头乌龟。要敢于直面问题,破除碰到矛盾绕道走、遇到困难“踢皮球”、有了问“抛篮球”的思想,想尽千方百计去面对、去破解工作中的“密码”。要牢记党的宗旨,视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就必须将“担当”作为履职标准,“落实”作为满意答卷,真正做到敢想、敢干、敢当,面对歪风邪气,敢于亮剑决斗。我们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奋发有为,切实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等同的职责记在心间,扛在肩上,更好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失责必追究,问责零容忍。对党的工作失责,说穿了就是没有将党的工作放在心上,貌似党纪国法。责任是党员干部的职责道义和从政准则,是一个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问责的目的是剑指为官乱象,确保一个地方依法行政、风清气正。只有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让问责传导压力、倒逼问题解决,才会真正让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有效提升党政在社会中的公信力。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责”字入心,“担”字入脑,做到随时自省。对那些不讲政治、不懂规矩、缺乏责任感特别是失责的党员干部要绝不姑息,须采取“杀鸡儆猴”的方式才能以正衣冠、取得实效进展,正如王岐山强调的: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执行制度关键在人。所以,各级党委、纪委不能当“懒猫”“病猫”,要将达摩利斯之剑高悬,不能让失责者潜形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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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2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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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政府的指示,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征求意见的座谈会先后在北京和辽宁召开。会上强调,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笼子,制定条例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认识、释放失责必问强烈信号的过程。(中国青年网 北京6月13日)在全国掀起学习问责条例的高潮,通过学习从内心受到很大触动,也思考了一些问题。通过问责条例的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觉得最重要的是要把问责条例融会贯通于本职工作之中,杜绝不良行为侵蚀自己的头脑。

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失责必追究。管党治党不能有权力无责任。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一级压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巩固发展全党动手的局面。共产党员的权利和责任问题向来都是社会群众热议的话题。今年1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实施,对党员干部追求的高标准和全面管党治党有了更强的明确。现今对中共问责条例征求意见,更是对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全面深化从严治党的有力体现,是对时下正在全党如火如荼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效契合。党的责任重如泰山。落实政治责任,一把手是关键,领导班子成员人人有责,决不能把自己当旁观者,坐在城楼上观山景,唱管党治党的“空城计”。不能领“职务”时都跃跃欲试、当仁不让,而发现干部有问题却不去管、不报告、不批评;等到干部被审查了还跟没事人儿似的,说“感到很惊讶”。难不成这里面就没有你的监督管理的责任?平日里真的一点反映都没有听到?党内正常的政治关系都跑到哪里去了?领导干部不担当,就是对党不忠诚!当年革命先烈前赴后继、不怕牺牲。今天我们的干部不需要天天经历生与死的考验,无非是为党的事业得罪点人,难道连这都担当不起来?“四个意识”不能光表态,讲政治、讲大局、讲核心、讲看齐,要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旗帜立场态度看齐,找到差距、发现问题。领导就得真“领”真“导”,既要自身正、敢担当、言传身教;又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敢红脸敢瞪眼,领好班子、带好队伍,保持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紧紧牵住“牛鼻子”,有力推动了“两个责任”的落实。过去那种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只是纪委的事、事不关己的思想,已经有所转变。但是,还有一些党组织和党委书记没有认清形势,全面从严治党还存在说的多、做的少,上面九级风浪、底下纹丝不动的状况。有些领导干部身边发生了许多严重的问题,都只说别人,却不谈自己的责任。对这种态度和行为,上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委书记不能不管不问,否则就等于姑息放纵。只有抓住典型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党的纪律才能真正严肃起来,责任才能压下去,不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在这个问题上,党中央已经是言出纪随。从彻底调查山西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到严肃问责湖南衡阳贿选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体现了以强力问责推进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中央作出了表率,各级党组织就要紧紧跟上,高悬问责利剑,对党的领导作用没有发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了样、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发生严重“四风”和腐败问题、巡视整改不力的地方、部门和单位,都要严肃问责。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上追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要黑下脸来找典型,或批评诫勉,或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释放出强烈信号,不管是党委还是纪委,谁不落实责任就问责谁!

问责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怜悯之心。只要条件够了,就要较真叫板,该问到哪一级就问到哪一级,这样才能发挥震慑效应,警醒一大片。要研究制定党内问责条例,完善和规范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中共问责条例的即将出炉,是继中共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再次为共产党员戴上的一个“紧箍咒”。党员及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肌体,而党的强大力量也是在基层。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执行者、带头人,是社会群众的身边人,其一言一行都关乎着党的形象,影响着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成效,所以我们的党员合格且优秀,才能使党的基层组织坚强有力,才能积聚人心,党的根基才能稳健。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担当起应该担当的责任,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为党员领导干部早就刻画出的“担当底线”。而现实中,有不少党员干部对党的意识薄弱、组织纪律涣散、立场不坚定,存在信念动摇和缺失,导致精神“缺钙”,其影响极坏,危害极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反腐倡廉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效,加强了对党的权力运行监督和纪律建设,真正在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道路上而努力。而制定党的问责条例,就是要把责任这把利剑高悬起来,剑指为官乱象,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实实在在刻画出为官底线。做合格党员,就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权责统一,失责就要被问责,强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其本质就是为了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内团结统一、强化政治纪律的刚性、政治规矩的强制性和严肃性,以净化党的政治生态,严防不作为、乱走为的腐败现象,真正让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成为一名合格并且优秀的共产党员。

在实际工作中和为人处事中,必须时刻不放松自己思想修养,不忘记党的宗旨,增强法制观念,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为居民办事的能力,时刻用问责条例提醒自己,来约束自己,在加强学习的基础上,提高自身素质,并将此条例贯彻到自己的工作中,以此规范自己的行为。增强工作创新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更新观念,大胆工作,工作中勤于思考,多发现问题,扎实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加强道德素质修养,树立文明服务的良好工作形象,敬业爱岗,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工作,做实践职业道德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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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

全文共 1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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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后,牟定县高度重视,积极行动,采取多种形式,迅速组织“学”,让《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入脑如心,在全县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热潮。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后。2016年7月19日至21日,牟定县充分利用开展举办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业务培训班的时机,组织7个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县级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县纪委监察局(含纪工委监察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共计90人,共同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逐条解读相关《条例》内容,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正确认识、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6种问责情形和7种问责方式。

牟定县纪委监察局通过“牟定纪检信息交流平台”,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权威发布明确6种问责情形7种问责方式、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逐条解读传送给6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和内设7个室、7乡(镇)纪委及县级单位纪委(纪检组),并设立讨论组,为纪检监察干部提供交流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平台;通过“牟定纪检监察网站”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一图读懂《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刊发到网站上供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学习参考。牟县纪委监察局彝族干部将利用楚雄州彝族火把节休息日回家之机用彝族语言向彝族群众宣讲《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充分发挥网络、手机等科技平台进行宣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牟定县纪委第二纪工委副书记冯伟华还自觉通过学习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问责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相关材料。深切感受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对党员领导干部是一种工作的督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把权力与责任、义务与担当对应起来、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属于问责情形的就会受到问责。

牟定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通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一致认为要深刻领会党中央意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抓好部门纪检监察的同时要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要密切联系自已负责的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言出纪随,抓住典型问题,勇于铁面问责,发挥震慑警示效应,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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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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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勒县委组织部积极组织干部开展专题学习,坚持知行合一,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研读原文系统学。县委组织部将新《条例》学习纳入日常学习必学计划,通过领导带头学、科室互动学、党员主动学等形式,认认真真、逐章逐条、原汁原味学习新《条例》全文,让组工干部熟悉《条例》的新举措,特别对党员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做到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各级党组织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等进行重点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正确把握《条例》要求。

丰富载体深入学。县委组织部将学习《条例》与当前深入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队伍培训计划,并作为各单位各部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争做学习的表率。并在疏勒组工微信群进行在线交流学习,要求每名组工干部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交流学习心得,进一步加深对《条例》的理解感悟。通过相互提问、谈心谈体会等形式,切实将《例会》全文学深悟透,确保领导熟悉、干部精通。

真知真行对照学。在通读、研读、精读的同时,在全体组工干部中带头开展了“三对照三反思”活动。即“对照《条例》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新要求,反思自己的党性修养高不高;对照《条例》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新规定,反思自己的工作职责落实好不好;对照《条例》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新标准,反思自己的担当意识强不强”。通过认真学习《条例》,部机关全体干部深有感触地说:作为组工干部在学习《条例》中不仅要自觉、主动,更要积极、到位。只有带头学习贯彻好《条例》的新要求,才能成为合格的党员和优秀的组工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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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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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3天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就在6月2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在这个时刻出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标志着什么呢?有网友这样评论说,“这下可要动真格了,又会出现那些问题官员呢?”

问责也并非新鲜事,我们对于问责并不陌生,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严和实”已经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热词。早在以前,也有一些官员因问责从省级降至科员。如:江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智勇从副省级连降7级到科员,云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原书记张田欣由副省级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遍览古今中外列国,莫不以问责追责为治国之利器。问责追责之要,本质上就是人们所形成的关于问责追责的理性。因此,只有实现问责追责的理性化,才能用好问责追责这件利器。

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更像一把规尺,对责任有一个法度。《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明确规定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使“有权必有责,有错必问责”成为治党法规、执政定律。

然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更是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定决心和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执政信心,充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担当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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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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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以常态化问责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具有着关键性作用,形势越复杂,任务越艰巨,越要牢牢抓住这个“牛鼻子”。它不是一阵风,更不是一场运动,而是一项常抓不懈的伟大工程,考验的是全党的政治决心,需要全党上下同心同向,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这是一场攻坚战,更是持久战。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更要注重落细落小落实,要在突出问题导向的同时,坚持区分层次,做到有的放矢,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稳步推进,确保切切实实遏制和根治作风之弊、行为之垢。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肩负的主体责任,从严落实好问责制度。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在。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取决于落实党委党建主体责任的情况。在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座谈会上,王岐山书记从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角度言简意赅地、明确地诠释了权责的内涵及辩证关系。两者是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有权力必然会有责任。有些地方政府一门心思关注GDP,关心硬指标,对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疲软,这些问题不是小事,长此以往会恶化政治生态,损害党的形象。党委书记要牢记职责,以上率下,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做到“一岗双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形成人人有责、事事尽责、层层传导的局面。

从严问责不是一句空话,更不是纸老虎,必须逗真碰硬,才能让威慑持续发力。问责是为了更好地让责任主体明晰权与责,懂得“责任和权力是相互的,权力有多大”,知道“责任和担当是相联的”,知道是干什么的、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怎样干才能干好。问责的目的并不单纯是处罚,而是为了以此为戒,惩前毖后,最终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如果对于失职失责行为任之不管,或者从轻发落,实则是变相纵容,政策条例被沦陷为一纸空文。

问责条例的出台,为相关职能部门抓制度建设以及执行指明了方向,失责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从严问责才能让条例落地有声,让铁规发力,从而成为管党治党的利器,助推风清气正政治环境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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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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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再次强调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的强烈信号。第一纪检组第一时间组织集体学习条例,严格落实责任。

一是学习到位。纪检组全体成员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全文,结合学习相关专家解读,切实掌握问责条例的具体内容和重要意义;结合学习党章、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掌握从不同维度扎牢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的本真要义;结合学习各级纪委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责领导干部的典型案例,切实把握越往后执纪越严、贯彻执行法规制度关键在真抓的坚定实践。

二是监督到位。把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情况作为接下来派驻纪检组监督检查综合监督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廉政谈话的重点内容,层层传导压力,切实维护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督促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层级管理责任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层层传导,一把手带头执行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抓好责任范围内的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工作。

三是担当到位。结合市纪委“双学双争”主题活动和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以更高的标准遵章守纪,严格遵守六大纪律,牢记宗旨,筑牢防线,守住底线,远离红线,以敬畏之心对待责任,以担当精神诠释对党的忠诚,永葆纪检人应有的一身正气,彰显纪检监察“铁军”风范。突出问题导向,想监督敢监督善监督,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抓住典型问题,勇于铁面问责,充分发挥“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作用,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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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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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二下午,是刘河镇干部职工雷打不动的集体学习时间。7月19日下午,刘河镇组织委员门发展首先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镇党委书记刘道存结合党员队伍建设实际,深入浅出地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并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认清问责目的,切实履职尽责。针对条例规定的应当予以问责的各种情况,刘道存书记在本次党课上通过释文义、举实例,让大家进行自我对照,学透组织纪律,更好地发挥先锋作用。

二是大事作于细,作风从点滴抓起。如何进一步调整角色,彻底从“管理型”干部过渡到“服务性”干部,首先就要提升干部的自身素质,从一言一行做起,讲礼仪、守纪律,以党员干部作风的转变带政风、促民风,弘扬正能量。

三是加强监督,人人都是一面镜子。从会议纪律到财经纪律,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监督别人的同时,还要欢迎领导、同事、群众对自身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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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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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下午,省政府党组书记、省长李锦斌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研究讨论 《中共安徽省人民政府党组关于贯彻省委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省政府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副省长谢广祥列席会议。

李锦斌指出,要深刻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省政府系统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聚焦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以强有力的问责督促责任落实。要强化政治责任,切实担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李锦斌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引导政府系统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要准确把握内涵要义,深刻理解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深刻理解问责既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也针对党的各级组织和部门,深刻理解党员领导干部不仅是《条例》的执行者,也是《条例》的问责对象。要切实抓好贯彻实施,抓住责任担当这个落脚点,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用走在前列、干在实处的担当向党和人民交出合格答卷;抓住失责必问这个着力点,立足抓小抓早、抓长抓常,真正“问”出从严治党成效;抓住制度完善这个关键点,进一步细化问责情形,明确问责的方式和程序,保证《条例》在政府系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要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将学习贯彻《条例》落实到从严履职尽责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保证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李锦斌强调,要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强化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拧紧管党治党的责任螺丝,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问责,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推动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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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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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上午,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省人大机关纪委集中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一部规范全党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履职尽责的重要文件,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颁布后的又一项党内重要法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制定党内问责条例,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要求,更是党内问责走向精细化、系统化和法治化的现实需要。《条例》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党的伟大历史使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条例》以党章为基本遵循,从六个方面明确规定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需要问责的情形,对问责原则、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方式、问责程序和问责的运用等作出了详细规定,特别强调实行终身问责。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纪检干部先学一步,其目的就是要先把问责的利剑高悬起来,权为民所授,不负责就要被追责。

组长要求:纪检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党的形象,体现着对党的责任和担当。全体纪检干部要及时按照中央、中纪委的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释放好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全体纪检干部要以身作则、深刻领会,全面、准确掌握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责任将予以问责的六种情形,带头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密切联系实际,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条例》的学习与其他党纪党规的学习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学习载体和形式,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和内涵,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力求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规范好自己的工作形象和言行举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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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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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政府党组召开第十二次(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肖盛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党组成员曹爱华、卢林、刘岩、洪登金、骆东升出席会议,副市长朱程清列席会议。

在听取了部分党组成员的交流发言后,肖盛峰指出,《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问责条例》显示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信念,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依法用权、履责担当作出了刚性约束。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重要意义。

肖盛峰强调,市政府党组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用“忠诚、干净、担当”的精神贯彻落实这一条例。要学深悟透、把握内涵,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依纪依规治党的重大部署,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从严从紧执行《问责条例》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要压实责任、有效问责,拿出具体的操作办法和配套措施,具体明确责任追究情形、责任追究方式、程序及结果运用等,促进问责落地生根。要严字当头、敢于担当,做到言出纪随,强化执行力,进一步提升问责公信力。要不忘初心、忠诚干净,以《问责条例》为遵循,严以律己、严以修身,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既要做遵纪守规的先行者、示范者,又要做执纪问责的监督者、引领者;自觉按规矩、制度、程序办事,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带头用《问责条例》规范行为;坚持正确的思想信念、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弘扬党的优良传统、追求高尚道德情操;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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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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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7月19日在《中国纪检报》上发表的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再次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劲信号,进一步厘清了权利与义务、责任与担当的关系,对做好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必须紧密联系实际,深刻领会文章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切实把“挺纪在前”、“忠诚担当”的要求和承诺落实到行动中。

一、在转变思想观念上,应树立一个正确的政绩观。

党员干部的政绩观是职业操守的风向标,是鼓励干部在某一领域持续发力的动力源。是映照干部对职业的责任与担当的透视镜。如何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使纪检干部队伍在高压反腐势态下凝聚共识、迸发潜力尤为重要,树立正确政绩观,要求纪检工作正确处理好三种关系。

一是要正确处理好“大”与“小”的关系。开展纪律审查不仅要办大案、打老虎,也要抓早抓小抓预防。要认识到审查大案要案是政绩,严执纪、纠小错也是政绩;采取“双规”审查是政绩,一般调查审查也是政绩;查案问责是政绩,函询约谈也是政绩;惩治腐败是政绩,教育挽救干部也是政绩。要从一顿饭、一个红包等看似“小”的违纪行为抓起,紧追小错小责,时常红脸出汗,及时咬耳扯袖,采取有效措施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早查处,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二是要正确处理好“纪”与“法”的关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必须严格执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立起来、严起来。要紧紧抓住纪律这个根本,厘清国法和党规党纪之间的关系,在贯彻落实中做好两者的衔接工作。“四种形态”作为依规治党的重要成果,给出了量纪的适用情形,明确了执纪的法理解释。“破法”者,无不从“破纪”开始,须拿稳纪律“尺子”,紧盯“破纪之初”,使逾矩者初露端倪就受到警醒,使违纪者在“破纪”之初就付出代价。同时根据违纪和违法行为作出合理的裁量。

三是要正确处理好“权”与“责”的关系。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问责条例的出台,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激发了全党的责任意识,唤醒了全党的担当精神。作为党纪的“守护神”,把守着管党治党的最后一道防线,手中权力大,肩上责任重。要求我们必须行其权,尽其责,充分发挥好“前哨”和“探头”作用,对于工作中遇到的矛盾不回避,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遮掩,确保常问责、严问责,促进党规党纪执行到位。

二、在强化工作措施上,应注重把握好三个关键点。

把担当体现在工作中,要求我们进一步聚焦主业,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用“纪律有没有挺在前面”来检验“忠诚和担当”。在工作措施上需要把握三个关键点。

一是要注重搞好组织协调。纪检监察工作难度大、要求高,单靠纪检监察部门单兵作战是不够的,需要各级领导、各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协调;要有效运用大数据,加强与公安、检察、审计、金融、电信、房管等部门在查办案件中的协调配合,实现问题线索的资源共享。进一步拓宽查办案件的渠道,提高查办案件的能力,不断巩固资源共享、力量共聚、案件共用等手段查办的 “一盘棋”工作格局。

二是注重强化办案程序。纪检监察机关处在反腐败斗争的最前沿,纪检干部是在大是大非面前亮出的“矛”,是站在风口浪尖抵御风浪的“盾”,什么时候出矛,什么时候扬盾,直接关乎案件背后的人财物。我们在对违纪行为进行纪律审查时,特别是依规依纪处理敏感案件时,须严把线索处置关、程序执行关、定性处理关、办案纪律关,确保每个线索处置、每个案件调查、每个处分执行都应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三是注重创新监督方式。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是管党治党的有力抓手。如何创新监督方式。一方面,要利用驻的优势,靠前提醒、贴身监督,紧盯综合监督单位职责特点,找准症结,抓住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重要岗位负责人等“关键少数”,在监督上下功夫,强化纪律教育和警示提醒,筑牢廉政防线,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巡察监督,紧握《准则》和《条例》纪律红线,紧盯“四风”问题的“隐形”行为,紧扣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对象、重要节点、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督促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内部审计等监督发挥作用,以啄木鸟的精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在提高履职能力上,应打好监督执纪组合拳。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履职能力,需对照党规党纪、岗位职责要求,深入查摆个人思想及纪检工作的“短板”, 强化四种意识,提升四种能力。

一是强化看齐意识,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大预备会上说:“一个队伍经常不大整齐,所以要常常喊看齐,向左看齐,向右看齐,向中间看齐。我们向中央基准看齐,向大会基准看齐。看齐是原则,有偏差是实际生活,有了偏差,就喊看齐。”保持看齐,要求我们常补精神之“钙”,常浇思想之“根”,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政治上坚定自信、思想上同心同向、行动上自觉; 践行看齐,要求我们要把忠诚、干净、担当作为座右铭,要把“看齐意识”体现到抓“四风”上,牢牢看住“关键少数”,科学运用“四种形态”,以《问责条例》和《问责办法》的颁布为契机,把《准则》《条例》时时铭记、事事坚持、处处上心,紧盯“三种人”,严查“三个后”充分发挥问责利剑的作用,以零容忍态度,对于违反党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手软。

二是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绿叶忽低知鸟立,浮萍微动觉鱼行”,在反腐大环境、新形势下,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突出的政治鉴别力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前提,明是非、辩善恶是根本的职业素质。要在实践中不断增强明辨是非、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善于从政治的高度来考虑和处理党风廉政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办事公道正派、客观公正,力求使纪检监察工作具有针对性、系统性、科学性、客观性和有效性。

三是强化法治意识,提升依法执纪的能力。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要以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拒绝腐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最大程度的减少制度漏洞。”强化法制意识,善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法是我们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是聚焦主业的迫切需要,纪检干部处于反腐斗争的风口浪尖,执纪水平会受到无数双眼睛的监督,稍有不慎就会产生负面影响。纪检干部必须从自身加强法制学习,完善工作规则,在查案惩腐、党纪监督、信访受理、纠风治理等问题上,必须严格使用裁量权,让每一起案件的查办都能体现出公平和正义。

四是强化廉政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能力。“打铁还须自身硬。”纪检干部处在反腐斗争最前沿,时刻面临着诱惑与腐蚀的严峻考验,要将手电筒对着自己照,切实增强自律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素养,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自觉把自己摆进去,自觉带头遵章守纪、自觉带头改进作风、自觉带头接受监督,慎独、慎思、慎言、慎行,切实做到政治上清醒、作风上清廉、经济上清白、生活上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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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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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主旨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其内容大多是围绕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作部署,而与“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相关联的内容显得偏少、力度不够、可期成果有限,不能不说是方案的一个缺憾。

理论上,“互联网+政务服务” 是目标,“信息共享”是条件,只有条件满足,目标才能真正有效实现,“信息共享”的实现程度决定“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绩效和质量,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也会倒逼“信息共享”的加速进程,两者应良性协同发展,同步推进,甚至对“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要更加重视,应示范在前。政府应该为推进两者协同发展做周全的顶层设计和细致的统筹安排,同时,对“互联网+政务服务”与“部门间信息共享”的绩效和质量的评估也要实时进行。

在此有必要搞清,除了政府和社会公众之外,还可以利用谁来实施评估,另外,究竟评哪些内容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的绩效和质量,以促成直接地“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间接地“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的效果。“完善考核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溯源、可核查”等保障措施为评估操作创设了有利条件。鉴于“建立健全效能评估和监督考核制度”只能由政府部门来做并且只有在政府内部施行才有有效性与可行性,而“接受群众监督”乃至“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只有在开放的互联网中才有可行空间,故而,对在电子政务网络这样的封闭性网络中以电子政务系统为载体的政务服务来说,虽然政府可以在互联网上“以惠民效果和群众反响来检验考核信息惠民工作”,社会公众也可以感知和体验政府在互联网上是否做到了“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并据此对“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绩效和质量作出评价,但这些毕竟都只能反映政务服务的外在表现和最终产出情况,对于在电子政务网络中封闭运作的政务服务的整体或局部的实际绩效和质量状况,社会公众根本无从知晓,就是处于电子政务网络空间中的政府工作人员,在其普遍缺乏科技素质和信息能力的现实条件下,要实时判断或体察出政务服务链条连接起来的各部门之间的流程衔接绩效及业务协同质量也很难做到。随着服务需求的增多、质量要求的攀升、工作量的增加以及服务绩效和质量数据的日积月累,要实时地把业务流程中的各环节和节点的绩效以及质量的情况测量准确并把问责的板子明确地打到某个部门或某个人的身上就更难了。故此,基于成本和能量考量,要对电子政务网络中的政府内部管理(服务后台)和外部产出(服务前台)的绩效和质量进行全面评估,要对承载政务服务重任的电子政务系统、对使用它提供服务的人以及对它与人协同工作情况进行定向评估,仅靠“完善考核制度,接受群众监督”难以做到,借助电子化绩效评估系统才是极明智、最便利的选择。

因为,电子化绩效评估系统可以内嵌入电子政务系统而在政务内外网中联合施用且具有人工难以企及的独特优势,它对于监控电子政务系统运行的绩效质量及其中间和最终产出的合规守矩价值重大,难以替代,为此,政府应配套评估问责制度建设,而不是仅限于“首问负责”,同时在各网运作的电子政务系统中嵌入电子化绩效评估系统这一虚拟的评估工具,使之以评估问责制度为依据,担当评估主体执行评估,作为评估客体接受评估。惟有如此,政府才能切实实践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内容的全面评估以及对行政权力运作的全程监控,并以对其合规守矩状况的测量作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和实施行政问责的抓手。可见,如果政府能把虚拟评估主体与其他评估主体结合起来,坚持内容评估与流程评估相结合,坚持监控行为与监控权力相结合,就不仅能为促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局部乃至整体的绩效改进与质量提升提供有力保障,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的工作目标的达成、主要任务的实现及保障措施的可行可量提供有效支持,还能因配套评估问责制度的有效跟进,实现对电子政务系统流程的运行情况以及其操作者的行为和权力运作情况的日常化监控和规范化管理,从而发挥电子政务系统反腐败的效力和潜力,催生“互联网+政务服务”在反腐倡廉方面的新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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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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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心党委非常重视,做了动员部署,下面我结合学习谈点体会

一、共产党员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党章第六章党的干部第三十四条(二)规定:“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政策……”。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人的崇高追求,是每个党员的奋斗动力和前进目标。只有有了理想和信念,才能不断努力。记得上学时教我们高数的老师入党誓言就是: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做合格党员。这位老师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无论是教学水平还是系里活动,她都是带头人。对学生来说真正做到了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当前对我们每一名共产党员来讲就是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贡献。工作不会一帆风顺,有了理想信念,才能克服一切困难,把工作做好。

二、共产党员必须不断学习

《党章》第一章党员第三条(一)规定:“……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位人民服务的本领”。共产党员是党的事业的骨干,党员干部个人能力和素质的强弱,直接影响着单位整体履职能力。党员要有比一般人更强的工作能力,更高的政治素质,才能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才能影响和带领干部队伍做出贡献。

干部基本素质,一是能说,一是会写。要做好这两点,根本方法就是不断学习。只有静下心来读书学习,才能不断提高自身能力,才能胜任工作。“吾生有涯,知无涯。”因此,每名党员要养成自觉学习、终生学习的习惯。一是要加强政治学习,在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和党组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加强业务学习,成为本职工作的专家。三是要加强文化知识的学习,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共产党员要有奉献精神

奉献是—种崇高的精神境界。《党章》第一章党员第三条(三)规定:“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说明党员要把奉献作为必须履行的义务。周恩来同志曾经讲过“人到无求品自高”,有了奉献精神,就会把工作看作是应尽的义务,就能保持良好的心态和精神状态,严于律己,甘于奉献。

当前,在腐败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人利用职权谋求利益的环境下,我们重温党章、党规,学习习总书记的讲话,对每位党员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升华思想境界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不断完善自己,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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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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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为市人社局党组织统一活动日,社保中心第四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条例以党章为基准,以问题为导向,紧扣全面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为广大党员干部戴上了“紧箍咒”。作为一名党员,必须深刻领会党中央意图,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责任意识,尽心尽力履好职、尽好责。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件利器,条例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但如果没有统一、配套、刚性的问责制度作支撑,问责的执行效果必将大打折扣。党的责任重如泰山,有权必然有责,失责必须追究。制定问责条例,既是为了减少问责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提高党的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同时也是在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

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时刻不放松自己思想修养,不忘记党的宗旨,增强法制观念,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办事能力,时刻用问责条例提醒自己,来约束自己,在加强学习的基础上,提高自身素质,并将此条例贯彻到自己的工作中,以此规范自己的行为。增强工作创新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更新观念,大胆工作,工作中勤于思考,多发现问题,扎实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加强道德素质修养,树立文明服务的良好工作形象,敬业爱岗,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工作,做实践职业道德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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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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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之要,贵在谋事,重在执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高度,对提升干部队伍执行力提出了系列要求。他强调:“抓落实是领导工作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是党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当前,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发展这一要务,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保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畅通无阻、执行有力、落实见效。

一、坚持问题导向,抓住“总开关”,着力查找执行力问题存在的思想根源

总体上看,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和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全区干部队伍形象明显改善,执行力明显提升,赢得了群众的点赞。然而,监督检查发现少数干部职工在抓工作、促落实过程中仍然存在软执行、慢执行、不执行、乱执行等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宗旨意识不强,软执行。少数党员干部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弱化、服务思想虚化,能力不强“官”念强,官职不大架子大。思想上患“冷漠症”,深入基层不多,对群众诉求麻木不仁,对群众呼声充耳不闻,对群众疾苦置若罔闻,干群关系不是鱼水情深,而是水深火热。工作上患“麻痹症”,落实政策空对空,调处矛盾不及时,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直至闹出人命、赴省进京上访才肯处理。执行上患“自闭症”,奉行“好人主义”,怕得罪人,怕引火烧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该管的不管,该配合的不配合,该落实的不落实。

(二)能力素质低下,慢执行。少数临近退休的干部职工自认为工作了一辈子,“船到码头车到站”,“前途已看穿,努力有何干”,因此,执行时喜欢慢慢来、看着干,混到退休“安全着陆”就行。少数军转职工认为自己是工勤身份,没有政治前途,干好干坏一个样,学习缺乏动力,工作缺乏激情,执行缺乏干劲,业务不熟,水平低下,不推不动,甚至推而不动。有的干部职工不学习不看报、不调查不研究,缺乏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干工作、抓落实总是“老一套”,结果是“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导致执行力大打折扣。

(三)功利思想严重,不执行。一是重官型。只向上看、不向下看,只对个别领导负责,不对基层群众负责,眼中只有官位,不做具体的事,“嘴上说得头头是道,干起工作没有一套”,占位子、混日子、贪杯子,这种人谈不上执行,更无所谓执行力。二是趋利型。不服从组织纪律,不服从工作安排,干工作讲价钱,办事情要好处,不是组织指向哪里,就奔向哪里,而是组织指向哪里,价钱就讲到哪里,个人利益至上。三是“淡薄”型。这类型的干部大都以工作条件差、工资待遇低、提拔交流机会少为借口,出工不出力,工作难以落实到位。

(四)法纪观念淡薄,乱执行。少数党员干部不懂规矩,摆权力耍威风,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有的不讲法纪,把行贿受贿当成是礼尚往来;有的心存侥幸,总认为党纪国法离自己很遥远,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工作推三阻四,故意制造阻力从中获利;有的视权力为私有,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索、拿、卡、要、报,为谋一己私利而不失损害群众的利益。

执行力问题,表面上看是能力水平问题,从根本上讲是作风问题,究其原因是思想、观念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上述现象的存在,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影响到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向前发展,必须对症下药,切实加以解决。

二、坚持实践探索,狠下“死决心”,着力强化执行力提升的监督检查手段

执行力是凝聚力、是战斗力,更是硬实力。大政方针确定之后,关键就在于执行力如何。近年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围绕发展抓执行、抓好执行促发展”为主题,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强化责任追究,着力破解执行难题,取得较好成效。

(一)扎紧制度笼子,让执行力“挺”起来。制度管全局、管根本、管长远。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就意味深长地说过,还是制度靠得住些。提升干部执行力,亦是如此。要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只有把制度“立”起来,让干部职工明白,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哪些事做了是正确的,哪些事做了就该罚,做到有制可依、有章可循,这样才能让执行力“挺”起来。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零陵区作风建设“十个不准”》、《零陵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干部执行力建设的意见》等制度,将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建设项目、重要投资领域等纳入执行力建设范畴,将办事拖拉、索拿卡要、挥霍公款等影响执行力建设的27项情形列入重点督查内容,视情节轻重,问责处理,将职能、职责、职权与执行力挂钩,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必对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二)强化监督检查,让执行力“严”起来。监督检查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也是提升执行力的有效途径。“三分部署,七分落实”。在抓执行力上,我们注重抓好“三个督查”:一是常态督查,确保执行有责。通过开展“人去哪里了”、“车去哪里了”、“事干哪里了”三项督查活动,规范工作纪律、公车管理等日常行为,定岗、定事、定责,做到人有事做、事有人管、办事有人,不空档、不虚位。二是重点督查,确保执行有力。围绕“三个创建”、项目建设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重点督查,建立动态台账,实行发函交办、电话催办、跟踪督办、蹲点守办,一日一反馈,一周一小结,盯住不落实的人、瞄准不落实的事、问好不落实的责,形成强大震慑。三是专题督查,确保执行有效。在全区开展“执行力提升年”活动,认真组织作风建设“春雷行动”、专项整治“回头看”、“践行‘三严三实’,清除作风之垢”等专题督查活动,强力推进执行力建设,促进各项工作提质提速提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让执行力“硬”起来。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区作风办严格落实“上溯一级、一事三责”制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十个不准”的行为,既给予当事人责任追究,又给予分管领导责任追究,还给予单位扣减年度作风建设考核分值;既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又追究单位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去年以来,全区共开展重点督查和专项督查150次,下发督查通报81期,对125个单位和251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处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65人。在被追责的人员中,因作风漂浮、执行不力而被问责的达106人,占全部问责人数的42%以上。

三、坚持巩固深化,打好“组合拳”,着力构建执行力提升的长效常态机制

执行力体现好作风,好作风保证执行力。执行力的核心是“干”和“做”。邓小平同志曾告诫全党:“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结合当前实际,要全面加强执行力建设,就必须紧紧抓住“关键的少数”这一重点,突出文化引领,创新考核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在全区营造一种狠抓落实、善抓落实、不折不扣、完全到位的执行力氛围。

(一)突出示范带动,为执行“聚力”。作风优不优,执行力强不强,关键在领导、重点在领导、难点也在领导。要突出领导抓、抓领导。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抓好本级,带动下级,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要敢于叫响“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执行力口号,让身份亮在一线,把形象树在一线,将实事干在一线。要突出典型抓、抓典型。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注重发掘、培养、树立、宣传一批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以一带十,影响和带动全区干部职工,唤醒他们“激情燃烧的岁月”,激发他们主人翁的责任感和内心无穷的潜能,将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打造执行文化,为执行“造势”。文化是软实力,更是推动力。思想决定行动。作为意识形态领域重要组成的文化,以其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教育渗透功能,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执行选择。当前,要加强执行力建设,在文化层面就必须强化两种意识:一是树牢执行理念。一切难题,只有在执行中才能破解;一切机遇,只有在执行中才能把握;一切愿景,只有在执行中才能实现。要教育全区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不找借口、坚决执行、说了就算、定了就干、干就干好”的执行理念,使一切制度规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行为自觉,形成工作定力。二是要有担当精神。要把工作当责任,要视事业为生命,要以“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以“不待扬鞭自奋蹄”的自觉性,以“不到长城非好汉”的执著和坚韧,坚决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创新考核机制,为执行“增压”。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更没有执行力。要突出压力传导,一级一级压实责任,一层一层分解目标。要加强执行力考核机制建设,层层制定岗位责任制,因岗定责,分类定责,个个头上有指标,人人身上有任务,确保人有事干,干事有人,建立一整套科学合理、有效管用的考核体系。要强化激励机制,实行严格的“重奖重罚”制度,对敢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职工,既要给予物质鼓励,又要提拔重用,真正做到有为者有位;对那些不想事、不干事、干坏事,混日子、占位子、耍嘴皮子的干部职工,既要给予经济处罚,又要实施末位淘汰,直至清除出干部职工队伍。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把好干部任用关,要将执行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切实选好用好执行力强的干部职工。

(四)加大问责力度,为执行“提速”。制度不问责,是只纸老虎。要把问责摆到突出位置,以更严厉的手段促进执行力大提升、工作大落实、事业大发展。要深化问责领域。坚持抓大不放小,实行“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既要加强对重点工作、重要部门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又要加强对上下班纪律、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实现“全方位”、“无盲区”。要拓宽问责途径。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作风民主评议和机关单位作风建设综合评议活动,对排名靠后的启动问责程序。要强化责任追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和倒逼整改机制,对发生违纪违规问题或“四风”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正的,实行“一案三查”,既要彻查当事人,又要倒查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形成追责问责长效、常态机制。

作风建设新常态,干部应有新作为。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肩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历史使命,敢于担责、勇于负责、严于追责,为全区干部执行力提升提供监督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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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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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日前召开常务会议,听取第二批督查问责不作为情况的汇报,强调要加大督察力度,坚决整肃懒政怠政等不作为行为。这对那些不作为的“太平官”而言,不啻为当头棒喝。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是自古以来从政为官者的基本道德追求,也是百姓的希望。从督查情况来看,目前一些干部为官不为、尸位素餐,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担当。有的地方整天喊着财政资金收支压力大、用地指标满足不了发展需要,却又同时出现大量资金和土地的闲置;有的地方项目规划多年,预算内资金早已下达,但多年之后仍未开工……凡此种种,严重影响改革发展事业推进。

干部为官不为,是缺乏主观能动性。有的担心犯错误,有的能力不足,不敢干、不会干,自然在工作中拈轻怕重、不思进取。同时,长期以来对不作为的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加剧了一些干部的自我放任。只有加大对不作为领导干部的问责力度,才能遏制为官不为的歪风蔓延。

惩治干部不作为要下“猛药”,让“太平官”不能再太平。既要完善制度设计让干部放下顾虑,也要用严格问责倒逼干部真抓实干。这就需要细化岗位职责,做到奖惩分明、奖优罚懒。另外,也要将干部作为和能上能下机制有效衔接,把不作为的问责“板子”打到痛处,让庸官昏官挪出位子,让有所作为、愿意作为的干部有位子。

从长期来看,问责干部不作为还要形成督查的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好各地现有督察队伍,形成层层督查;查处的问题和整改进展,也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让群众参与监督。唯有如此,广大干部才会进一步增强干事创业的热情,主动去破解改革发展中的难题,不断造福于广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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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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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县委政法委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交流学习体会,进一步推动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着力从“六个方面”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一是原原本本学习《条例》。要求每名党员干部利用学习时间对《条例》的具体内容原原本本再学习,弄清弄懂内容和要求,进一步认识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加大问责力度,党的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供了重要遵循。

二是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做到在学习方面领导干部先行一步;深刻体会《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之后的又一部重要党内法规,显示了党中央扎紧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笼子的坚定决心,是党中央总结实践经验、完善党内制度体系的又一创新成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是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刻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勇于铁面问责,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带头落实好相关制度。

四是科办负责人带领大家学。委机关党员干部要将学习贯彻《条例》的举措和成果及时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强大动力,进一步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更好履行职责使命,把学习《条例》活动经常化,做到警钟常鸣。

五是结合《条例》完善考核制度。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科学安排全县政法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所规定的内容,对政法委机关的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六是学习《条例》撰写心得体会。采取个人学习方式继续巩固学习《条例》,并撰写个人心得体会 把自己的真实感受写出来,以便更好的遵守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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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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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所谓规矩,就是指无形的道德和有形的制度;而“方圆”则是中国共产党员。古有曹操削发遵军纪,今有《条例》治党风。“规矩”并不是静止的,它总是随着社会的变迁而改变,从秦始皇的郡县制到现今的社会主义制度,都在说明“规矩”是运动的。

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受到“诫勉”的干部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一条,明确指出党的领导干部要遵纪守法,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中国共产党员作为群众的领路人,带领群众走进先进文化社会,其一言一行都关系着党的方向,可以说党员领导干部是群众的依靠,甚至是榜样,因此我们总能听到从严治党,以党管党的话。

党对领导干部历来都是严厉的,从“三严三实”到“两学一做”无不体现党对领导干部素质、能力和服务等各方面的要求,同时通过各种宣传方式来提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以确保党内风清气正,为群众树立威信。当然,党员领导干部也有犯错的时候,而党对于犯错的同志,只要没到不可挽救的地步,且犯错人员主动积极改正,党都会给予其改正的机会。

《条例》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就是一项规范其行为准则的规矩,美国第26任总统西奥多·罗斯福曾说过:“一位最佳领导者,是一位知人善任者,而在下属甘心从事其职守时,领导要有自我约束力量,而不插手干涉他们。”所谓领导,是在制度的约束下和群众的监督下领导。制度,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群众,是党员领导干部服务的主体。领导的权利是群众给的,受群众监督,好的党员领导干部则要听民意、解民困、实民权,做到真正的为民服务。

以“规矩”正“方圆”,其实就是以《条例》治党员。规矩历来都在,各行各业也有自己不同的规矩,党员领导干部要在规矩的约束中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工作,才能真正做到为民为家为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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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学习心得体会

全文共 1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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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迅速行动,采取多种形式及时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深刻领会《问责条例》的内涵要求和精神实质,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一、层层传导责任,明确学习贯彻要求

市委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问责条例》,原原本本学习原文,深刻领会《问责条例》的主旨要义和精神实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管党治党责任担当起来、传导下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按照市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下发通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组织开展《问责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确保把《问责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传达到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要求落实到基层。

二、强化专题学习,深刻领会《问责条例》精神实质

7月29日上午,崇左市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以专题党课的形式,组织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全体干部和市直、中区直驻崇左各单位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梁日端同志从《问责条例》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精神实质,以及如何学习宣传贯彻等方面,对《问责条例》进行了专题辅导和精心解析。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做学习贯彻的表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仔细研读条例原文,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和内涵,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密切联系实际,及时撰写心得体会,做到真学、真懂、真用,确保忠诚干净担当。

三、深抓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制定《问责条例》学习宣传方案,把《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纳入党委宣传教育大格局,大力宣传《问责条例》。一是在崇左电视台、《左江日报》、市纪委官方微博、崇左纪检监察网站开辟专栏,广泛宣传《问责条例》的目的依据、指导思想、问责原则、问责的主体和对象、问责的内容和事项及方式方法,大力宣传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有关活动信息;在中心广场、主要街道悬挂横幅,利用各单位LED显示屏等宣传《问责条例》有关条文,营造浓厚氛围。二是把《问责条例》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的重点培训内容,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班子中心学习、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深化党规党纪教育,提升教育实效。三是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将《问责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发送给30000多名党员,到每位机关(事业)单位普通党员的手机上,扩大学习宣传覆盖面,迅速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学习《问责条例》的热潮。四是编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资料,将《问责条例》的原文、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一文读懂《问责条例》、关于《问责条例》的系列解读文章、《问责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等汇编成册下发到各级各部门,方便党员干部学习,确保学习效果扎实有效。

四、狠抓贯彻落实,统筹做好各项工作

全市各级党组织将学习《问责条例》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专题分析会等活动,主动对照《问责条例》明确的“六种情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督促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真正把《问责》条例和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贯彻《问责条例》贯穿到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和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工作始终,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落实到基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亲自带队到龙州县、大新县、江洲区等地,检查指导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情况、贯彻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执纪监督问责的通知》精神情况以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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