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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系统反洗钱征文

全文共 1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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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心构建完善组织领导体系

我县联社为了做好反洗钱工作,成立了以联社副主任谢新录为组长,联社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办公室,领导全辖区信用社的反洗钱工作。同时,各社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确定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反洗钱工作,从而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

二、加强学习,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为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我们首先从自身做起,加强了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一是深刻领悟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一方面我们注重中层干部、基层社主任及主办会计参加的反洗钱动员会,学习了人民银行精神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反洗钱知识,提高了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首先,联社充分认识到金融机构是控制洗钱的第一道屏障,要确保金融领域反洗钱工作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就必须充分发挥基层信用社“了解客户”的优势,提高其反洗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强化了临柜人员反洗钱方面知识的培训。为确保切实履行好这项重要职责,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反洗钱专业队伍的建设工作,三是通过与其他银行及公安部门的合作,强化了反洗钱意识,初步形成了一支反洗钱工作队伍。对反洗钱一线工作人员说明当前国内外反洗钱形势与任务的同时,了解反洗钱的操作技术与方法。四是认真选配工作人员。联社要求,各社应注意将一些文化程度较高、业务能力强、熟悉经济金融及法律等方面知识的安排到反洗钱工作岗位上来。各社均按要求认真选配人员,逐步充实反洗钱工作岗位。

三、从严把关加强对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监测

在单位开立结算账户时,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六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企业代码证、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及经办人身份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详细询问了解客户有关情况,根据其经营范围开立相对应的科目账户;在为单位客户办理存款、结算等业务,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要求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对并登记。对于开立个人账户,严格按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审查开户资料,要求客户出示本人(或连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的姓名和号码进行开户操作,对于未能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个人账户一概不予办理开户手续。

对现有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按《人民币大额和可凝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存款人信息资料库,对不符合要求的存款账户(如营业执照过期或被注销的),已通知客户尽快提供新的营业执照或办理销户手续。

在提取现金方面,严格执行逐级审批的制度,对明显套现的账户不给予现金支付。我联社坚持每天对每笔超过5万元(含)的现金收付业务进行查询和实时监控,并要求个人或单位需提前一天预约提现金额;单位结算账户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交易和个人结算账户20万元以上的大额支付交易和单位结算账户发生与个人结算账户之间(含他代本)单笔20万元以上的大额转账交易都设立了手工登记本。

严格监管和控制公款私存现象。我联社成立专项小组专门对有意要套现或公款私存的帐户实施严格监控,狠抓狠管杜绝类似这样的帐户发生,以确保我联社结算帐户帐户都能合规性地运各单位结算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的大额现金收支和大额转账收付等现象,经过我县信用联社员工的深入了解和观察,都是属于正常结算业务范围,没有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

今年以来,我联社辖区内没有出现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的账户;没有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出现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的现象等可疑支付交易。

四、建议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充分认识反洗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完善反洗钱内控机制,建立健全相应的机构和制度。

(三)加强反洗钱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反洗钱技能。

今后我们将继续把反洗钱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执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加大反洗钱培训的力度,确保全员树立应有的反洗钱意识,掌握必要的反洗钱技能,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感、主动性;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切实预防洗钱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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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银行五四青年节征文

全文共 1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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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前的五月四日,一批热血青年在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担起了民族救亡的重任,谱写了可歌可泣的历史篇章。弹指一挥间,90年过去了,昔日饱受屈辱的中华民族,曾经满目疮痍的华夏大地,已经凭借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傲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江山待有人才出,各领风骚数百年”。生长在和平时期的我们,当以何种姿态演绎历史赋予的使命?当以何种作为书写无憾无悔的人生?当以何种风貌展现平凡岗位的恢宏?作为一名信合人,我给出的答案是:传承五四精神,在传承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争当岗位先锋,在争先中创新创业、再铸辉煌!

争当岗位先锋,就是要深怀敬业之心,树立爱岗之德。敬业爱岗是工作的动力和源泉。xx年前,当我带着对事业的追求和向往迈进信合大门时,我曾深感自豪。这自豪来自一位“老信合”--我的母亲。母亲的言传身教,不仅让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更让我了解了信合,爱上了信合。我要弘扬“诚信、和谐、敬业、有为”的信合精神,让“老信合”的生命延续。在这xx年中,我先后担任过储蓄记账员、大库出纳员、复核员、联行交换员、信贷员、会计记账员,但无论岗位怎样变换、形势怎样变化,我的身边总有一个勤奋敬业的群体,在平凡的岗位辛勤耕耘,默默奉献。正是这种令人感动的平凡,换来了接踵而来的成功与喜悦:我们率先获得央行专项票据的兑付资金,全面实施了贷款五级分类工作;顺利实现了综合业务网络系统上线运行,与广东、湖北等17个省成功联网,实现全国农信银系统“汇通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顺利开通,大小额支付系统优化升级顺利完成;各类代理业务不断增多,服务地方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正是这些令人欣慰的成绩,让爱岗者有了“为”,让敬业者有了 “位”,让所有工作在平凡岗位上的员工倍增了动力,坚定了信心。

争当岗位先锋,就是要牢记工作之本,恪尽服务之责。“社兴我荣,社衰我耻”。在各大商业银行压缩县以下机构、上收贷款审批权,国家加大对“三农”及中小企业扶持力度的新形势下,信用社面临着新一轮发展机遇。抓住机遇靠什么?很重要的一条就是靠服务。服务就是效益,就是生产力、就是战斗力、就是竞争力。记得有一次,一位中年妇女拿一张非我社的存单,她说由于存款的储蓄所已搬迁,想通过我们了解储蓄所搬到什么地方去了,我们营业室的白姐不但热情得告诉她储蓄所的位置后,还决定送她到那家储蓄所,中年妇女非常感动,不但把到期的钱存到我社,还说,“今后有业务就到这办,有钱就到你们信用社存。” 如今她在我社的存款已达到40多万元。这样的例子经常可见。目前,不让差错在自己身上发生,不让客户在自己这里受到冷落,不让单位形象因自己言行不当而蒙尘,不让集体利益因自己失误而受损,已经成为××全体信合人的服务准则。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联社领导和全体职工的努力下,××信合既实现了自身的大发展,又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快发展,我社重点扶持的耐力木业已成为千万元纳税大户,××农民人均纯收入全省领先。

争当岗位先锋,就是要勤修业务之道,打造精干之师。实践证明,一个人如果没有一身过硬的本领,就会被社会所淘汰;一个单位如果没有一支过硬的队伍,就会被竞争所淘汰。信合就是一所学校,就是一本书,在这所学校会学到怎么去做人,怎样去工作、生活。在信合这本书里会读到什么是奉献,什么是成功。作为新时期的信合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加快提升业务能力是当务之急。怎样才能提升能力?就是四个字:“勤学苦练”。要以全党全国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夯实理论基础,提升工作技能,争当业务标兵,学有所获,获有所用,用有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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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保险行业反洗钱征文

全文共 1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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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机构和其它金融机构一样,承担着社会资金融通和转移的职能,其对社会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容易被洗钱犯罪分子利用,以看似正常的交易作掩护,通过改变犯罪资金的资金形态或转移犯罪资金实施洗钱行为。从国际国内洗钱犯罪趋势来看,保险正因其社会渗透性和独特的金融属性而逐渐成为洗钱的重要渠道。随着保险业洗钱活动频率的日趋增高和洗钱规模的不断扩大,保险业已然成为我国反洗钱工作的重点领域。保险洗钱危害极大,不但会影响保险公司自身的长远健康发展,还直接为其上游犯罪提供了资金通道和便利,无形中助长纵容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会对国家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产生多重的负面影响。而我国保险业反洗钱工作起步较晚,缺乏相应的反洗钱行业经验。

客户身份识别是保险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保险服务时,依据反洗钱有关法规,采取相应措施,确认客户身份,了解和关注客户的职业情况或者经营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以及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实际受益人等情况的过程。是保险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因此,不断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是做好反洗钱工作的关键,对保险公司有效开展反洗钱工作意义重大。

自《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在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与此同时,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难点也显现出来:

一、无法获取客户身份识别信息。在与客户建立业务或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保险服务时,核对客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信息容易,但要深入了解客户的关联企业、经营范围、资金性质和资金用途等信息有明显的难度。一是存在认识误区。部分客户对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的做法难以认同,认为客户身份识别的制度与保护客户隐私的法律规定相冲突。二是法律软约束。现行《反洗钱法》等反洗钱法律规范对客户不履行反洗钱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明确,致使客户不提供身份信息资料时金融机构面临两难选择。

二、无法核对客户提供的身份信息。一是证明文件辨别难。特别是虚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身份证等的审查只能利用人工进行。二是客户信息查询难。《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公安、工商等部门核实客户的有关身份信息。但要核实这些身份信息,必须到颁证、出证单位登门核查或者电话查询,而保险机构普遍实行柜员制,经办人员很难有时间打电话或亲自登门核对;即使电话查询或登门核对,也不一定能得到及时回复。

为了更好的完成客户身份识别,做好反洗钱工作,特提出一些建议:

一、建议进一步明确信息证明和核实标准,完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一是明确提出反洗钱工作不是金融机构的“专利”而是全社会的责任,各行业必须对反洗钱工作进行积极配合。二是确立各种证件、文件的审查指导性原则和标准,划定真实性和有效性底线,在确保客户身份识别基本质量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和提高。三是明确提出客户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职业、联系方式、地址、资金来源等关键信息的真实、有效,并负责提供佐证。

二、建议将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内容纳入征信管理。一是建议征信管理部门建立有效机制,将客户如实提供个人信息义务以合理方式纳入征信管理。二是客户提供的个人信息存在隐瞒、作假行为,或有洗钱嫌疑,应及时上报人民银行;属于诚信问题的,予以记录,纳入征信管理。三是积极营造反洗钱社会舆论氛围,鼓励社会公众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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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银行五四青年节征文

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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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什么?有人说,青春是一首歌,回荡着欢快、美妙的-旋律;有人说青春是一幅画,镌刻着美丽、浪漫的-色彩。塞缪尔说,青春-是放飞的-想象,青春-是炽热的-感情,青春是生命-在涌流,迈入青春并不等于拥有青春。青春不是年华,而是一种心境。无论年届花甲,或则是二八芳龄,只要你拥有青春的心境,那么,(停顿)你(停顿)就是一位青年。

鲁迅说,(停顿)拥有青春,就-百折不挠,遇见深林,可以移为平地,拥有青春,就-活力无限,遇见旷野,可以栽种树木,拥有青春,就踏踏实实,遇见沙漠,可以开掘泉水。

马克思说(停顿)青春的光辉,理想的钥匙,生命的意义,乃至人类的生存、发展……全包含两个字当中(停顿)那就是奋斗

青春是什么?

跨出校门,幸运来到交行的我,在自己平凡的工作中细细的品味到了-一些青春的含义。

我感谢银行,能让我在青春的年纪为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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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反洗钱法颁布十周年征文

全文共 2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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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学习,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为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我们首先从自身做起,加强了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

一是深刻领悟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一方面我们注重了管理人员的学习,于2009年11月2日召开了由联社领导、中层干部、及各网点主办会计参加的反洗钱宣传活动动员会,会上分管主任强调了此次活动的目的和重要性,学习了人民银行丹江口市支行《关于开展金融机构反洗钱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反洗钱知识,提高了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二是有组织地开展业务培训。首先,联社充分认识到金融机构是控制洗钱的第一道屏障,要确保金融领域反洗钱工作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就必须充分发挥金融机构 了解客户 的优势,提高其反洗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强化了临柜人员反洗钱方面的培训。为确保切实履行好这项重要职责,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反洗钱专业队伍的建设工作,,通过与各商业银行及公安部门的合作,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地点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座谈会、培训班,强化了反洗钱意识,初步形成了一支反洗钱工作队伍。培训过程中,请资深人士向农村信用社反洗钱一线工作人员讲授当前国内外反洗钱形势与任务的同时,还传授了反洗钱的操作技术与方法。

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承担此项工作职能之初,市联主党组就明确要求全系统各级分支机构务必从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的高度来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将条件适合的干部配置到此项工作岗位上,并提出了 加强信合系统反洗钱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培养出一批专业化、知识化的反洗钱专家 的人才战略和长远目标。为此,联社在会计科设置了反洗钱工作管理处,各社也按要求设置了工作岗位。为保证反洗钱队伍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联社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审议有关队伍建设的工作意见,并对全系统的人员培训计划作出了明确部署。

四是认真选配工作人员。联社要求,各社应注意将一些文化程度较高、专业知识对口、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水平、业务能力强、熟悉经济金融及法律等方面知识的青年干部充实到反洗钱工作岗位上来。各社均按要求认真选配人员,逐步充实反洗钱工作岗位。目前,全系统的反洗钱工作人员中,71.68%为中青年干部,67%以上人员在经济金融、法律、会计、计算机等专业获得专科以上的学位。

二、精心组织,确保反洗钱宣传周活动的有序开展。

为确保反洗钱宣传周活动有序开展,丹江联社从构建组织体系、健全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全力构筑反洗钱安全防线。

一是精心构建完善的组织体系。对活动的时间、形式和要求进行了安排,并成立了相应的反洗钱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接通知后,迅速成立了丹江口市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和分管主任任正副组长,设立反洗钱科;同时,各社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确定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反洗钱工作,从而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与此同时,还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反洗钱工作的支持,全面加强与公安、其他金融机构等部门反洗钱工作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增进共识,形成合力。

二是抓紧进行一系列制度建设。建立了反洗钱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合理,责任到人,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全面抓,部门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业务人员各负其责的分级负责制,确保反洗钱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同时,结合丹江口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反洗钱操作相关规章制度细则;

三是通过现场及信息化手段展开专项检查,并以此进一步推动反洗钱工作。针对在检查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通过检查摸清情况,积累经验,锻炼了队伍,增强了做好反洗钱工作责任意识;

四是着力培养一支综合业务能力强的反洗钱专业队伍。丹江联社以开展 创建学习型单位 活动为契机,利用每周三下午,采取自学、座谈以及聘请专家授课方式对辖内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反洗钱知识重点培训。此外,根据反洗钱工作的职责要求,认真拟订了全市反洗钱工作培训方案,在抓好联社机关培训工作的基础上,督促、指导和协助辖区各社分层次、分批次完成反洗钱业务培训。

三、周密实施,做到了宣传活动形式与内容统一。

一是在所辖各网点悬挂反洗钱宣传周活动横幅和张贴标语。主要向社会公众宣传反洗钱知识,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不知道什么是 洗钱 的社会公众对反洗钱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更使他们认识了洗钱对社会的危害以及反洗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是组织辖网点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我们于11月6日先后组织30名干部职工通过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展反洗钱、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的法律法规宣传,解答疑问,普及反洗钱知识,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

三是组织临柜人员系统地了解了反洗钱的操作程序。在加强对外宣传的同时,我市农村信用社财会部门还组织临柜人员系统地了解了反洗钱的操作程序,掌握了可疑资金的识别和分析,学习了反洗钱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防止了内部或外部勾结开展洗钱犯罪活动。

四是通过对各类客户在信用社开立帐户的审查,大额和可疑资金的及时报告,组织职工了解和掌握反洗钱的操作程序,掌握可疑资金的识别和分析,加强柜面宣传,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级人行的有关规定,提高了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防止了内部或外部勾结开展洗钱犯罪活动,使本次 金融机构反洗钱宣传周 活动取得了实效并获得了圆满成功。

总之,通过反先钱洗钱活动的宣传,使反洗钱工作达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公众认识到了洗钱是经济领域一种常见的犯罪现象,不仅影响一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安全,也威胁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增强了公民的责任意识,打击洗钱犯罪已成为共识。

但是,举办这次 反洗钱知识宣传周 活动在我市还是第一次,在活动开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我们还存在一些不足,距人民银行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突出表现在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够、使命感不强、操作困难,公众在办理业务时,不理解业务处理程序,不积极配合反洗钱工作等。

当然,反洗钱工作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反洗钱的法定义务,维护国家的经济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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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银行反洗钱

全文共 2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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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银行洗钱现场检查和案件协查工作已开展了5年,积累了不少经验,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邮储银行反洗钱工作依然处在初级阶段,且有诸多不足之处。尤其是在当今非法洗钱无孔不入,不法分子手段层出不穷,金融机构防不胜防的情况下,笔者归纳亟待解决的问题,道出以下“三问”,寻求“三策”,以期更好地推动邮储银行反洗钱工作开展下去。

一问“人”。“人”是反洗钱工作的核心从业者,“人”的主观能动性决定着反洗钱工作的成败。虽然邮储银行已初步建立起反洗钱内控制度,但担负此项工作的核心从业人员还存在着业务知识欠缺,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专业人员数量不足,兼职人员较多;部分从业人员警惕意识不强,工作策略不当等问题。许多职工的观念还存在转型不到位的现象,对反洗钱工作的敏感性不强,以为反洗钱工作都是领导层应该处理的事,有些从业人员甚至为了完成余额增长任务,放宽对客户的审核条件,容易让不法分子钻空子。

二问“法”。“法”为正义的天平,只有严格遵守执行,才能维持“法”的尊严。我国出台了《反洗钱法》,但在贯彻的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很多法律规章得不到有效落实,使得反洗钱工作体系不够顺畅。如在调查客户资金来源方面,客户有时候不愿意填写或告知其资金来源、用途等相关信息,而反洗钱人员、柜员为防止客户投诉,仅凭个人主观猜测判断来填写相关单据,这就容易造成客户信息的偏差或错误。同时,目前许多内部规定以及操作流程还没有通过相关的制度规定来确定或明细,容易造成反洗钱从业人员遇到不常见问题时无从下手,只好为洗钱者开“绿灯”。同时,因为“人”的警惕意识有待提高,造成了反洗钱监管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漏洞。如反洗钱检查存在“一阵风”现象,没有做到持之以恒,做不到全员全程监控等。

三问“技”。唯有先进的技术才能适应邮储银行转型的需求和未来发展的需求。目前,邮储银行反洗钱技术手段还比较传统,还存在以手工操作为主、以技术手段甄别为辅的状况;一些硬件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监控手段比较落后,还要以人为方式来进行收集、统计并甄别、判断是否可列入可疑交易报告,存在工作量大且效率低、处理时间过长等问题。

围绕上述“三问”,寻求“三策”,笔者认为,要加强“人”的管理,提高“人”(即反洗钱工作核心从业人员)的执行能力;加强“法”(即《反洗钱法》)的落实,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规范的制度保障;提高“技”的水平,改进反洗钱工作的技术手段。

一策“管”。一定要有配套的约束机制加强对“人”的管理,充分发挥并挖掘出“人”的潜力,推动反洗钱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对核心从业人员反洗钱知识的培训,提高反洗钱专业人员业务素质。要放开眼界,吸纳一批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熟悉经济金融、法律、会计等方面知识的人才从事反洗钱工作,提高反洗钱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要做好反洗钱工作相关宣传,提高员工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同时加大邮储银行从业人员排查力度,对一些生活奢侈,明显与其收入不符合、不愿休假的银行职员重点排查,防止他们内外勾结,在银行内部制造腐败,为洗钱不法行为开“绿灯”。

二策“立”。“法”的颁布实施是为了落实执行。要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和法律,让严密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贯穿邮储银行各项业务处理过程中。为此,要理顺反洗钱工作与其他工作关系,从大局出发贯彻落实《反洗钱法》,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做好《反洗钱法》及监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解释工作,争取客户的理解与配合;改革金融系统内部客户保密制度,细化保密制度的司法解释,使金融保密制度不成为洗钱者进行洗钱活动的“保护伞”。同时,加强反洗钱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的制定,及时出台新业务反洗钱规定,让反洗钱从业人员有法可依。

三策“改”。改进目前相对落后的“技”,用先进的“技”推动反洗钱工作进一步开展。要提高反洗钱技术手段含量,节约反洗钱人工成本,提高反洗钱工作效率;完善反洗钱客户管理系统,发挥非现场检查技术功能;加强信息平台开发与交流,电子稽查系统与反洗钱客管系统相结合,加强与人行征信系统、公安犯罪记录系统、工商登记管理系统、税收征管系统的对接工作,做到实时互联、资源共享,提高反洗钱从业人员的客户身份识别能力。

温馨提示:

技术水平的高低决定了银行业务发展的方向,而反洗钱工作又需要依靠技术手段来实现。面对不法分子洗钱手段的日益先进,银行需要对自身的监控手段和硬件设施持续进行完善和更新。

邮储银行反洗钱系统于2007年11月29日正式向人民银行反洗钱中心实现“总对总”数据报送。反洗钱监测系统作为金融客户管理系统的子系统,基于该数据仓库建设而成。系统包括公共功能、数据加工生成、数据确认、数据补正、报文生成、数据报送、数据录入、业务查询、报表与分析、系统管理十大模块。其中,数据加工生成、报文生成、数据补正、数据报送支撑了日常数据的报送工作;数据录入项下的黑名单功能是由基层工作人员分析可疑交易结果后,将符合黑名单标准的交易录入系统,完成系统抽取;总行每日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数据后,对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反馈的错误回执和补正回执,通过系统下发到基层,由基层业务人员修正有瑕疵的数据,直至收到正确回执。另外,反洗钱系统具备基于邮储银行反洗钱管理工作的统计分析功能。反洗钱系统根据人民银行的监管要求不断升级,具有持续的扩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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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银行合规征文

全文共 2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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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的价值,在文明社会体现的淋漓尽致;诚信的作用,觅于生活的每个角落;诚信的状态,体现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程度;诚信的本质,要靠个人的修炼与企业的核心价值。诚信是绚丽多彩的人生所不可缺少的一种宝贵资源,是当今金融企业在竞争社会中立足之本,赢得客户、赢得市场,实现健康、快速、长期发展的基石。

我国已成功入世,对银行来说,入世的根本就是信用入世,按照WTO的规则,城市守信,与西方的金融企业一起竞争。因此,要抓好诚信工作,是诚信守信变成广大员工的自觉行动,成为人人遵守的行为准则,成为一种行业风气。

我国金融行业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其资产规模也迅速扩大。诚信的理念已经深入各个银行的企业文化中。例如,中国建设银行的核心价值观是诚实、公正、稳健、创造。中国银行的核心价值体现在诚信、绩效、责任、创新、和谐五方面。光大银行的核心价值观是诚信为本、创新为先、团队合作、卓越执行、和谐发展。

抓诚实守信的立足点在强化诚信理念,抓诚实守信的着力点在营业窗口,而抓诚实守信的结合点在合规。不依规矩,不成方圆;没有规矩,难成方圆。诚实守信与依法合规是相辅相成,失信与违规是一丘之貉,弄虚作假与违法违规如出一辙。就如,联合爱尔兰银行宣布一名美籍外汇交易员约翰•鲁纳斯伪造交易单,从事违法外汇交易,导致该行发生7.5亿美元的巨额诈骗案。我国银行的一些“家贼”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他们在失足的过程中首先是失信。据《国际金融报》今年3月份日发表了施坚妍、秦培丰的文章《银行要严防家贼》。从文中可以看出银行这些“家贼”失信的表现:他们有的私自销毁银行票证或者附随单据另设账户;有的伪造银行同业账户交换进账单;有的私自挪用客户委托贷款;有的窃取信用卡号码侵占存款;有的利用计算机虚增存款利息贪污公款。这些违法违规、不诚实守信的.“家贼”,不仅给银行造成巨额的经济损失,而且还严重危害了银行的信誉。

同样,目前在我国的银行工作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合规的现象:

一、合规经营缺少系统性,各阶段制定的业务规章没有形成较为系统、适用的合规经营手册,使员工难以进行全面系统的合规学习。

二、员工缺少主动意识,部分员工对制度的学习以及重视程度还很不到位,所以在执行制度上难免会有偏差。

三、对合规经营产生松懈态度,基层银行往往都把目光盯在完成上级行下达工作指标上,片面的专注于市场拓展,而将业务的合规经营松懈下来,检查粗浅,整改应付等情况屡屡发生。

四、不良习惯带入工作当中,一些员工知道规章制度,但往往没有放在心里,盲目的信任,用自身的习惯代替了规章制度。比如,不数残钞,离柜不退屏、收章、锁箱,不妥善保管本人的柜员卡和个人名章,柜员密码不经常修改,给用心不良者处心积虑的作案机会。

既然了解了问题的所在,就要下力气去整改。“细节决定成败,合规创造价值,责任成就事业”是我行的管理理念,只有做到道德教育到位、执行能力到位、合规操作到位、监督管理到位和榜样作用到位,才能使合规经营深入人心,促进银行的健康发展。

一、强化合规意识,必须让“违规就是风险,安全就是效益”的风险理念以及合规的观念、意识渗透到全行员工的血液中,渗透到每个岗位、每个业务操作环节中,促使所有员工在开展经营管理工作时能够遵循法律、规则和标准。要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员工的防范意识、法律意识;用现实的案例教育员工,及时敲响警钟。做为银行的员工要加强自身修养,学会心理调控,面对各种诱惑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同时也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地运用各种社会规范指导和检点自己的行为,使自己循规蹈矩。

二、培养良好习惯,要制定尽可能详尽的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并加大执行力度,引导员工增强利用制度自我保护意识,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形成制度制约。及时开展全面的自查和互查活动,确保无问题存在。最重要的就是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坚持按照操作规程处理每一笔业务,把习惯性的合规操作工作嵌入各项业务活动之中,让合规的习惯动作成为习惯的合规操作。

三、加强自我管束,“合规操作,从我做起”。合规不是一日之功,违规却可能是一念之差。一是管好自己。自尊自爱是员工自我培养自立能力、防腐拒变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的基础,员工要从保护自己、保护家人的立场,切实提高自身防微杜渐的能力。二是监督别人。不轻易相信别人,留心观察身边人,善于及时提出对异常业务处理的疑问,对自己经手的复核和授权业务警惕性负责并追问到底,是有效监督平等业务柜员间业务处理合规性的有力手段。三是坚持流程。流程制是解决合规经营、防范资金风险的最有效方法。

四、完善绩效考核机制,秉着“德才兼备 以德为本 尚贤用能 绩效为先”的人才理念,要切实做到将合规经营落实情况考核纳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并使之成为衡量各单位工作绩效的指标之一,将其同领导业绩、员工收入紧密挂钩。建立奖罚并重的专项考核激励机制,对合规工作做得好或对举报、抵制违规有贡献者给予保护、表扬或奖励;对履行工作职责中仅有微小偏差或偶然失误、且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免责或从轻处理;对存在或隐瞒违规问题、造成不良后果者,要按照规定给予处罚,追究责任。另外,制度不是颁发了就完事,管理人员要经常向员工宣讲,不厌其烦地沟通、解释、提醒,制度才能得以执行。

作为反映银行对外形象的台前营业的窗口应高度重视“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效益为目标”的经营理念,诚实守信、依法合规,内抓管理,外塑形象,狠抓员工良好诚实守信、依法合规习惯的养成,将诚实守信、依法合规渗透到每一项业务,体现在每一个岗位,落实到每一名员工。要把诚实守信、依法合规工作抓出特色,抓出创意,抓出成效,在社会上展现金融员工和金融行业的良好形象。

遵纪守法、文明服务、爱岗敬业是我们银行员工的基本职业道德,也是与职业道德相适应的诚信理念。只有确立了这样的诚信理念,才能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职业信誉,讲信用,守承诺,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才能在工作中做到令必行、禁必止、言必信、行必果,遵纪守法,文明服务,为人民管好钱、把好关、用好权、确保金融资产安全,防范金融风险;也才能将十字行风落到实处。

服务改进无止境,银行业服务当然还存在不尽人意的地方。面对金融业日新月异的发展形势和社会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我们银行一线工作者应认真倾听消费者倾听大众的诉求,关注群众的意见及建议,把公众的社会监督作为改进服务的不竭动力,继续深入推进文明规范服务工作,大力倡导“客户至上,始终如一”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打造最受信赖的友好型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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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设三好银行征文2500字

全文共 2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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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思想认识,坚持发展、支农、扶贫三位一体战略,确立支农支小扶持小微企业信贷的战略目标和市场定位,以客户为中心,增强科技支撑,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从思想上认识到创建“三好银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制度和和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层层分工负责、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学习培训,建立激励政策,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学习主动性,提升发展软实力。强化沟通与协调,各部门在分工明确、边界清晰的基础上保持各要素相互协调相互合作有效衔接并且有效分离相互制约。强化检查监督和考核,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健全绩效考核机制。

学习“三好银行”,我认识到在业务知识上需要逐步完善,先学习,后落实,循序渐进,阶段突破。结合个人岗位实际情况,我知道,我需要集中精力努力提升自我,克服当前面临的困难,不断提升个人素质,业务水平。与客户接触文明服务、文明用语做到服务好的要求,理解客户需求,推广新业务、新产品,做到不管什么业务先自己熟悉,自己熟悉后才能清晰的向客户介绍,更好的向客户推广,真正意义上留住客户资源。

在闲暇时间熟读各项规章制度,认识到岗位工作中会遇到的风险点,对风险问题做到预防与防范。按照规章制度办理各项业务,不去办理“人情”业务,规避自己在业务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不为单位带来可能存在的风险业务,做到自律在业务经营活动中自觉崇尚廉洁。从个人角度出发,为“三好银行”内控好打牢基础。

作为支行会计,要做好各项业务的学习,在自己熟悉各项业务的前提下,对新业务、新产品及各项中间业务的发展向客户进行宣传、对内部职工加强学习。充分认识到在业务发展中及柜面操作中存在的风险点和发展前景,对风险问题进行规避,对业务的发展进行把握。在柜面业务办理中加大对中间业务发展的宣传,留住现有的客户资源,

“内控好银行”要达到监管评级3A级标准以上,主要监管指标达到全国商业银行平均水平;省联社确立的内控指标、合规指标等达到全系统平均水平;资产质量较好,其中不良贷款率控制在3%以内,新增不良贷款率控制在2%以内;法人治理有效,“三会一层”及专门委员会相互制衡、协调运行;流程银行建设全面落地;“标准基层行社”持续有效推进,一级支行达到80%以上。考核重点包括:

——内部控制符合要求。内部控制健全,能够做到内控优先、审慎经营,有效防范风险,保障安全稳健运行;内部控制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内部控制措施齐全,保障有力,评价监督有效。

——经营机制有效转换。激励约束机制有效,绩效考评体系科学,考评标准和指标体系合理;人力资源政策健全,企业文化培育良好。

——战略管理有效实施。战略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战略澄清工作持续开展,战略目标清晰且有效分解,战略规划合理且有效实施。

——流程建设持续开展。制度流程岗责体系健全并有效执行,形成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建立统一的授信、分级授权制度;制度流程能够落地实施和执行监督;流程体系文件持续改进;组织结构、部门岗位设置科学合理,职责清晰。

——风险管理体系健全。合规与全面风险管理政策有效

建立并执行;前中后台分离,风险管理“三道防线”职责边界清晰;风险管理的制度、程序和方法齐全,风险管理的手段与技术有效;资本管理机制健全,能够持续达到资本规划。

——基础管理持续加强。信息系统控制有效;信贷风险管理和授权体系健全;案件防控组织体系和机制健全;重点风险防控、安全保卫、反腐倡廉工作扎实;内部审计和日常监督工作有效,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报告、整改和责任追究;违规事件、违规积分、监管问责等控制在一定容忍度之内。

(三)创建“服务好银行”的考核重点

“服务好银行”要宗旨定位明确,支农、支小贷款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或达到70%以上标准(城区机构涉农贷款由相关指标替代考核)。服务满意度等指标超过当地银行业平均水平。品牌标识、企业形象和内外营业环境符合省联社统一规定,并达到相应考核等级,在当地银行业和服务业中服务评价较高(前三名)。考核重点包括:

——宗旨定位准确。市场客户细分符合市场定位,信贷投向投量符合战略规划。

——服务质量优良。服务礼仪、服务行为等达到银行业协会相应标准;服务纠纷及客户投诉率等低于当地银行业平均水平且控制在一定容忍度之内;抽查《文明服务规范》综合得分高于全系统平均水平

——功能环境优化。营业网点、服务设施、产品功能等达到当地银行业平均水平;电子渠道建设和机具布放持续增

长且实现省联社安排的目标计划;营业环境和服务功能良好,系统应用和科技支撑较好。

——服务机制有效。营销机制和服务模式灵活;综合柜员、客户经理等制度有效实施;首问负责、上门服务、“家家到”活动等有效开展;服务的培训、检查、考核、评比等机制有效落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客户投诉和应急处理等工作有效实施。

——业务拓展创新富有成效。省联社推广的新业务、新产品以及特色业务持续增长且实现省联社安排的目标计划;产品创新和业务拓展适应当地客户需求;自主创新拓展的业务产品取得实质成效。

——普惠金融服务全面提升。基础金融服务、均等化服务超过当地银行业平均水平;社区银行建设和普惠金融服务取得明显成效;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四)创建“效益好银行”的考核重点

“效益好银行”的经营指标、效益指标、转型指标、差异化指标等均要达到或超过当地银行业的平均水平。考核重点包括:

——存贷规模、市场份额等主要业务的总量指标、人均指标、份额指标和增长指标等经营指标达到或超过当地银行业平均水平。

——当年利润增速、调整后的资产利润率、调整后的资本利润率、人均效益、成本收入比、社会贡献度等盈利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银行业平均水平。

——中间业务及其他新兴业务有效拓展,电子银行投入产出及贡献率达到全省银行业平均水平;中间业务收入增长率等达到或超过全省银行业平均水平;同业业务实行专营或事业部制,非信贷资金收益率超过全省银行业平均水平。

——小额信贷、农户贷款、个人客户贷款、微小贷款等指标达到省联社要求并高于全省银行业平均水平。

——成本管理、风险定价、资金计价和资产负债管理扎实有效;经营特色明显,经营模式及盈利模式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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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反洗钱的征文

全文共 1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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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洗钱法草案今年将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部法律很可能采取列举的方式将贪污、贿赂等严重犯罪均纳入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这一信息首先显示,全社会重点关注的反****工作将获得新的法律支持。遏制贪污、贿赂及形形色色****犯罪高发是当前中国社会面临的严峻任务,****犯罪与洗钱存在直接联系。近年来,国内有多少赃款赃物被“漂白”难以计数。舆论一再聚焦贪官外逃所裹挟的巨额资金,事实上,在国内就地改头换面的犯罪所得比例更高。一些人采用“洗钱”一词的“词源”方式(上世纪20年代美国芝加哥黑社会分子开设洗衣店,把贩毒所得现金转化为合法经营收入),通过办企业“漂白”赃款;更方便的则是与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机构内部人员勾结,以“伪造交易”的办法,达到洗钱目的。由于反洗钱法制建设严重滞后,至今刑法仅规定贩毒、走私、恐怖活动、黑社会组织4种犯罪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造成****犯罪于反洗钱这一关键环节逃脱打击。上游犯罪的列举范围囊括贪污、贿赂的反洗钱法如得以尽快出台,有望填补法律空子,为依法惩治****提供有效工具。

其次,它提示,在法律体系的协调与相互促进、具体实施方面,反洗钱法立法工作的推进势必促进刑法等相关法律修改;与此同时,推动行政法规如国务院颁布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以及部门规章――如央行颁布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与效力提升。逐步认识到反洗钱的重要性之后,近年国家行政部门主要针对银行类金融机构出台了初步监管要求,在银行业建立了反洗钱报告和信息监督基本框架。但由于法律规定滞后,法规与规章“单兵突进”面临障碍。

实际运作中,自去年3月施行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制度以来,银行机构“机械”上报的信息占绝大多数,带分析意见上报“可疑交易”的案例罕见。一个浮在表层而全国城乡屡见不鲜的现象是,“存款实名制”要求开户人持有本人身份证,而银行业务人员在做大业务的动机驱动下,对身份证是否与开户人相符视而不见。惟有以反洗钱法的形式明确规定金融机构所承担的反洗钱法律责任,一旦违法依据条文追究,才能促使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逐步养成反洗钱责任意识,落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要求。

反洗钱法潜在的作为空间十分广大。银行业外,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类别金融机构则至今未受到反洗钱法规、规章约束。而众所周知,证券公司一度是洗钱者的“天堂”,一些营业部配合“庄家”操纵股价,甚至提供从假身份证、假资金账户到销毁交易记录的“一条龙”服务,哪管资金来源。如何对该类“合谋行为”罪刑法定,无疑应纳入反洗钱法的立法视野。

央行反洗钱局负责人同时透露,年内将规定证券、保险业报告可疑信息的义务,以后还会规定非金融行业如房地产、彩票、珠宝、贵金属经营业,以及会计师、律师事务所反洗钱义务。显而易见,如果这些行业都分别承担起反洗 钱功能,洗钱空间将大为缩校不过,要让相关机构与个人切实履行“义务”,必须做出相应惩罚性规定―――这也是反洗钱立法需要把握之处。 最后,比遏制****犯罪更大的意义是,在犯罪治理模式上,反洗钱法草案扩大洗钱罪的上游罪范围,标志着中国将进入削弱、阻塞犯罪行为经济诱因的新阶段。“打蛇打七寸”,依据国际经验,针对以牟利为目的的犯罪,抓住反洗钱要冲,不仅便于技术上事后追究、惩治,而且能够抓犯罪行为于现场,进而震慑、预防犯罪。中国制定反洗钱法既是内在需要,又在于寻求参与防止犯罪的国际合作。采用国际通行的洗钱罪行列举确定标准,几乎所有重要犯罪行为均属于“指定罪行”。在直接的意义上,反洗钱治理模式力图让犯罪变得无利可图,有效遏制经济诱因,无疑是防止犯罪的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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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朝阳银行杯”全力推进“五个一工程”建设主题征文启事

全文共 1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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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回顾党的光辉历程,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运用文学的表现手法,大力讴歌95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中所取得的辉煌业绩,大力弘扬伟大的长征精神,大力宣传朝阳市在党的领导下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和成功经验,展示朝阳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变化、新风貌,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激励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大力弘扬长征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爱家乡,积极投身“五个一工程”建设,为实现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朝阳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中共朝阳市委宣传部和朝阳银行联合举办“朝阳银行杯”“激扬诗篇歌颂党、奋发有为建家乡”——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全力推进“五个一工程”建设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1.应征作品要紧紧围绕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暨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这一主题,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深情回顾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真理、不畏艰难、敢于胜利的风雨历程;真情讴歌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奋发图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功伟绩;衷心歌颂在党的领导下,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朝阳发生的巨大变化,抒发广大干部群众热爱家乡朝阳、建设美好家园的心声。同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也可以展示我市各条战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的风采。

2.应征作品要紧紧围绕中共朝阳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确立的着力开展“五个一工程”建设(在全市每个县市区科学规划建设一个工业开发区、一个农业园区、一个旅游景区、一个服务业集聚区、一个新市镇试点,并加快建设凤凰山、鸟化石、牛河梁三个重点旅游景区。)这一主题,畅谈对“五个一工程”建设的美好希冀,表达为家乡建设有一分热发一分光的美好愿望,抒发新时期要大力弘扬伟大的长征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朝阳“五个一工程”建设拼搏进取、真抓实干,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朝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决心和信心。

二、征文要求

1.应征作品必须主题突出、思路清晰,立场坚定、内容健康,感情真挚、语言流畅,唱响时代主旋律,传播社会正能量。

2.应征作品风格不限,题材以散文、诗歌为主,散文字数在3000字以内,新诗歌在40行之内,古体诗词30句之内。

3.参赛作品统一要求为a4纸,标题为二号宋体,正文为三号仿宋。

4.参赛作品实行实名投稿,严禁抄袭,对于不是原创文章,取消参赛和评奖资格。参赛者在提交征文的同时,必须提供个人详细联系方式。来稿一律不退,请自行保留底稿。

三、截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7月15日(信件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投稿方式

投稿以信函和电子邮件同时报送的方式,缺其一视为无效稿件。稿件一定要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否则投稿无效。

1.信函寄送。信函请寄至:朝阳市委宣传部社会宣传科,邮编:122000,信封注明“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征文”字样。

2.邮箱报送。请将参赛作品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xk*******@126.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建党95周年征文”,作品请以附件形式发送。

五、征文奖励

本次征文活动将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由大赛组委会对来稿进行评选,获奖作品将择优在朝阳日报刊发。本次活动设优秀组织奖,对征文活动组织得比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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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反洗钱征文

全文共 1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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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社会中,贩毒、走私、贪污腐败、偷税漏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些说起来都是很严重的刑事犯罪,这些犯罪的目的都可以和钱联系起来。最后,“洗钱”都会成为最为关键的一环。

何谓洗钱?通俗的概括:“就是把黑钱漂白,把脏钱洗干净,给非法的资金披上合法的外衣。”

在法律上的洗钱,是将贩毒、走私、贪污腐败、偷税漏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等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洗钱”对国家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安全以及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由此,反洗钱诞生了!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反洗钱是政府动用立法、司法力量,调动有关组织和商业机构对可能的洗钱活动予以识别,对有关款项予以处置,对相关机构和人士予以惩罚,从而达到组织犯罪活动的一项系统工程。

反洗钱工作在当今复杂的金融和社会环境下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做好反洗钱工作是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客观要求。对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维护社会公正和市场竞争。打击腐败等经济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银行的基层员工,做好反洗钱工作毋庸置疑是我的义务和责任。在反洗钱工作支行为我行员工进行反洗钱知识培训,增强了员工的反洗钱意识。通过培训也为全体员工更好的履行反洗钱义务,提供了良好的学习交流平台,巩固了员工的反洗钱知识。

反洗钱工作中,公民也是反洗钱工作的主要参加人。但是,大部分公民“不清楚什么是反洗钱”,这可能会纵容洗钱犯罪行为。其中,犯罪分子往往利用普通人对反洗钱的不熟悉,以及对个人信息安全的疏忽,通过普通人的账户进行洗钱,这种方式更隐蔽,给反洗钱加深了难度,同时,还可能是给公众造成不良的影响,严重的可能构成协同犯罪。针对以上问题,我支行引导客户“反洗钱”学习,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立宣传展台、分发宣传资料进行。

反洗钱工作中,还需要专人进行“反洗钱”工作,作为我支行的“反洗钱”工作人员之一。通过营业室主任的“反洗钱”知识培训,自身工作中的实践学习,逐渐对反洗钱工作明了,深刻的明白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为了做好反洗钱工作,我要从根本做起,尽可能的了解客户,及时更新客户资料。每天及时对反洗钱系统中的案例进行分析处理,发现可疑案例及时上报,从而使反洗钱工作更好的进行。

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做好反洗钱各项工作,防范金融风险,打击一切不法洗钱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金融体系稳定。为反洗钱工作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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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反洗钱法十周年征文1500字

全文共 1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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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社会对恐怖融资打击的强化和国内洗钱活动的不断猖獗,我国重视和加快了反洗钱的法制建设。继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禁毒的决定》,在其第4条首次将洗钱活动规定为犯罪后,1997年修订的新《刑法》第191条又明确增设了洗钱罪,并于20xx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第7条对刑法第191条进行了修改,将恐怖活动犯罪增列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建立健全反洗钱法律制度有利于控制反洗钱的违法乱纪行为。

1、完善反洗钱刑事立法。

一是要在《刑法》中明确对洗钱罪的概念进行界定,在犯罪的主观要件上,应借鉴国外有关国家立法,将“明知”改为“应知”,或者直接改为“明知或怀疑”,应明确除了主观上有洗钱目的外,知情而不履行反洗钱法定职责的行为也构成为犯罪,增强相关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反洗钱法律意识;在犯罪的客观要件上,应拓展犯罪行为的范围,至少应将掩饰、隐瞒犯罪人或严重犯罪所获收益的行为纳入到洗钱罪打击之列。二是应适时扩大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与有关国际条约相衔接,使清洗任何严重犯罪收益的行为都构成洗钱犯罪;同时,鉴于我国目前贪污腐败、诈骗和偷、逃税侵吞国有资产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应将通过贪污、受贿、诈骗、偷逃税所得脏钱合法化的行为都规定构成洗钱罪,以有效阻止日益严重的贪污受贿、诈骗和偷逃税洗钱行为。

2、尽快制订颁布专门的反洗钱法。

目前金融系统反洗钱主要依据的“一个规定、两个办法”,其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明显不够。因此,必须尽快制订出台专门调整规制洗钱活动的反洗钱法。鉴于当前国际国内反洗钱斗争需要,国家立法机关也意识到出台反洗钱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反洗钱法的制订纳入到五年立法规划并优先予以考虑。目前,反洗钱法也正在紧张制订之中。专门的反洗钱法不但可以为洗钱犯罪的打击、惩处提供有效的法律武器,也能够对洗钱犯罪的预防起到重要作用。在具体内容上,将来的反洗钱法一方面应将其调整范围由目前局限的金融业主要是银行业扩大到证券、保险以及珠宝、建筑、零售等洗钱高风险行业,甚至会计师、律师、审计、资产评估等中介行业;另一方面,应明确规定反洗钱主管机关人民银行和其他执法部门在反洗钱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分工,并就金融机构和其他高风险行业应承担的反洗钱法律义务和应遵循的原则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应明确反洗钱各部门间协调机制,赋予反洗钱监管机构和有关执法部门足够的监督管理措施和惩处手段,以有效打击洗钱犯罪活动。

3、制定、完善反洗钱相关法律制度和行业规则。

一是要完善金融机构反洗钱的《一个规定、两个办法》,使其更具有操作性。应进一步明确细化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报告标准,使得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人员在开展不同类别业务时都能得到有所指导;对反洗钱内控制度的内容也应该予以细化明晰,制定通用的、较原则的反洗钱内控风险评价体系标准,并要求各金融机构根据本系统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指导本系统反洗钱工作;明确客户尽职调查的对象、范围、程度,尤其要明确对从事高风险行业人员和政治人物的特别尽职调查义务,要强调发挥客户经理在尽职调查中的作用;应补充有关电子化支付方式、通存通兑等新情况下的反洗钱工作要求和内容;修改有关反洗钱的罚则,使得金融机构违反反洗钱规定应承担相适应的法律责任,促使其重视反洗钱工作。

二是要完善反洗钱相关法律制度和行业规则。反洗钱不是单一的某一项业务管理,而是涉及到金融和其他行业的各种不同业务,因此,应逐步完善防止洗钱活动的相关制度和行业规章。控制洗钱迫切需要限制银行保密的范围,除在专门的反洗钱法中应明确金融机构的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信息报告义务外,还应该在金融法的基本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中作出明确规定;要尽快修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要求银行加强对客户现金缴存尤其是大额现金缴存来源的审查和报告制度;完善有关账户管理和结算的规定,建立实时账户管理系统和预警系统,对账户的违规提现和违规转账等行为实行实时预警;同时,应加强个人储蓄账户的管理,修改《储蓄管理条例》中的有关无记名存单的规定,避免与《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的冲突。

三是要修订有关行业规则,解决法律规定和行业规定的冲突。目前主要是要尽快修改“一个规定、两个办法”中对违反反洗钱有关规定的罚则,强化处罚力度,完善反洗钱工作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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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银行业反洗钱征文

全文共 3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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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洗钱犯罪活动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随着经济金融形势的 不断变化,基层地区的反洗钱工作任务也变得日益繁重。有效打击洗钱犯罪活动对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商业银行的崛起,在金融市场上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同时商业银行也成为了洗钱犯罪的主要渠道,那么如何做好反洗钱以及当前在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在反洗钱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是银行从业人员值得认真思考和探索的。

一、 洗钱的概念

洗钱的正式概念最早出现在 1988年12月19日《联合国反对非法交易麻醉药品和精神病药物公约》里,该公约对洗钱定义为:“为隐瞒或掩饰因制造、贩卖、运输任何麻醉药品或精神药物所得之非法财产来源、性质、所在,而将该财产转换或转移者。”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从金融角度将洗钱定义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可能无意间被利用为犯罪资金的转移或存储中介。犯罪分子及其同伙利用金融系统将资金从一个账户向另一账户作支付和转移,以掩盖款项的真实来源和受益所有权关系;或者利用金融系统提供的安全保管服务存放款项。此即常言之洗钱。”尽管不同的组织对洗钱有不同的定义,但洗钱实质上可归纳为将非法收入合法化的过程。不同的组织对洗钱定义的差异主要是因其对“非法收入”和“洗钱的手段”规定不同而产生的。

二、现阶段不法分子如何通过商业银行进行洗钱活动:

1、 票据“虚拟交易”自行买卖。目前,我国票据市场还不发达,各级上级行对下级行承兑

汇票授权力度不够,为争取票源,各行对票据承兑、贴现业务的竞争比较激烈,经常出现为争取票源而随意降低利率、不严格审查持票人与前手交易的现象,没有商品交易的票据转让很容易实现,一些商业银行甚至为非现金票据提现。也有洗钱者将犯罪收益作为100%的保证金存入银行,并用其购买银行承兑汇票,而该银行承兑汇票再经过转让、贴现等一系列过程,最终作为形式上的合法收入回到洗钱者手中。

2、 多开银行帐户使资金合法化。为达到增加存款的目的,不少商业银行违规为客户多头开立基本账户,在无贷款的背景下开立一般存款帐户,对开户资料不认真审查,也不执行向人民银行申报制度。一些商业银行为逃避监督将卫队户放入应解汇款科目核算,对非基本账户体现采取通过内部往来转入储蓄所再提取现金的方式等。 而正因为商业银行的这种态度,不法分子多头开户,在通过虎头之间款项划转,来掩盖其资金的本来面目,使不法资金合法化。

3、 利用信贷回收洗钱。洗钱者利用非法资金作抵押,取得完全合法的银行贷款,然后再 利用这些贷款购买资产。资金经改头换面后,其真正的资金来源就越来越不明显。

三、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反洗钱缺乏足够的认识

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存在对反洗钱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对《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中的反洗钱要求仅仅认为是履行程序而已,缺乏作为义务主体清醒的认识。我国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刚刚开始,各家商业银行担心谁率先严格执行反洗钱监视义务——审查与登记客户身份、要求客户提供有效证明、开立账户具有条件要求、大额可疑支付交易按规定上报等,谁就会面临失去大量客户的风险,即使是正常的、非可疑的大额的客户也有因回避银行披露信息的隐私性自保心理而离开。

2、重经营业绩轻信用安全

作为追求利润的商业银行,容易通过放宽开户条件,放松支取管理制度来争取客户、扩大业务、吸收存款。往往是见钱就揽,有钱就收,而忽视了对钱的性质和来源的了解,面对大额支付交易,仍为其办理业务,表现出重经营业绩轻信用安全的厚此薄彼倾向。

3、成本考虑

商业银行要承担反洗钱“监视器”的作用,就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如设置反洗钱机构,配备反洗钱人员,制定反洗钱规定,落实反洗钱行动,进行反洗钱培训,购置与调整符合反洗钱要求的信息系统等。而这些对于银行而言,无一不导致银行经营成本增加。

4、一线临柜人员反洗钱业务素质偏低

洗钱犯罪是一种智力型、知识型、隐蔽性的犯罪,防范和遏制洗钱行为,不仅要求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反洗钱立法,还要求具有懂法律、熟悉业务、有反洗钱经验、经过专门训练的银行从业人员。与此要求相比,基层商业银行一线人员专业素质普遍偏低,反洗钱知识匮乏,其中有的不熟知反洗钱法规,有的对洗钱手段一知半解,有的对企业经济活动规律了解不多,不能很好地落实反洗钱措施。

5、人民银行监管机制中没有激励机制和补偿机制

一旦查出洗钱金额,按照我国现有程序先是冻结,后是上缴国库,商业银行不仅无利可图,而且成本和收益失衡。运用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来分析,这种在激励机制和补偿机制缺失的制度下,商业银行反洗钱积极性受到挫伤,降低反洗钱机制的效率。

6、反洗钱监测系统科技手段不先进,自动洗钱识别系统急需开发

目前商业银行尚未建立自动的可疑支付交易电子识别系统,特别是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无业务综合系统或业务综合系统落后,在无法实现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数据信息的计算机系统提取的情况下,各商业银行只能依靠人工提取、手工上报,工作量大。

四、商业银行开展反洗钱工作的对策建议

1、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反洗钱管理

当前,洗钱犯罪日益猖獗,其所造成的金融风险的积聚和释放,将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的大敌。依靠法律法规和完善的制度结构,来管理、防范和化解这种风险,显而易见是艰巨的。因此,必须彻底改变制度体系不配套、且陈旧老化的局面,改变有制度不能遵守、违反制度不受应有追究的不良环境,弘扬法治精神,加强制度的执行和管理,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基

本制度体系,按国际惯例和规则来规范业务的规程,形成有效的洗钱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加大奖惩力度,在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形成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在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良好氛围。

2、健全反洗钱控制制度

第一,各金融机构应根据各自的特点和经营情况,制定具体的反洗钱制度措施,将反洗钱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管理和业务流程当中去,并以此作为内部管理考核、奖励和惩罚的依据,增强反洗钱制度的操作性和实效性。其次,基层央行应对金融机构落实上级机构制定的内控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还应要求基层商业银行在落实的情况下根据自身经营和现实情况制定出符合自身特点的内控制度和操作章程,要对反洗钱工作的组织架构、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主要制度等作出详细规定,切实做到反洗钱工作有章可循,并努力将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转化成实实在在的行动。第三,要建立和政府、金融机构、银监办、财政、税务、工商、公安、检察等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第四,要引导各金融机构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反洗钱与业务发展的关系,依法经营,依法履行反洗钱的有关职责。

3、开展人员培训,建立反洗钱骨干队伍

人民银行出台的反洗钱法规是国有商业银行必须遵守和执行的法律,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必须在人行法规中进行,国有商业银行的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反洗钱是法律的观念。由于反洗钱工作在我国的开展时间短,“洗钱”手段又多种多样,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加大反洗钱工作的培训力度。那么提高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技能出发,来提高反洗钱工作的实际效果是第一步关键动作。提高商业银行高管人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促使他们对当前洗钱的严峻形势及反洗钱的重要意义有所了解,让他们能够正确对待反洗钱在工作中形成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4、利用科技手段配合有关部门营造全局性反洗钱环境

一是要运用科技手段,不断改进反洗钱监测措施,统一开发出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自动采集检测系统,并实现与大额支付系统及各金融机构的账务系统连接,真正落实实时网络监控,增强反洗钱监测及时性和有效性。二是建立和推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监测、跟踪、报告系统。三是建立涉及银行、证券、保险部门的反洗钱网络,拓宽反洗钱工作辐射的行业范围,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职能部门沟通和配合的联动网络。四是构建信息共享机制。构建与工商、税务、海关、外经贸和公安间的长期反洗钱协作机制,畅通联系渠道,共享数据信息资源,形成部门监管合力。

5、建立法律保护屏障,强化网上银行业务监管

网上银行业务,作为现代商业银行激烈竞争的新领域,已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在入世后建立竞争的优势的重要手段,同样,这也成为洗钱犯罪首选渠道。应该制订相应的解决方案:第一,制订规范的网上银行服务电子合同格式文本,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第二,加强和完善电子支付等相关方面的法律制度,制定严密有效的《电子资金划拨法》,实施对电子资金划拨、电子支付的有效的监管,以期进一步减少和预防洗钱行为的发生。第三,通过人总行与社会相关部门联合,共建金融认证中心体系,对客户的数字、数字签章、真实身份进行认证,确保客户身份的真实可靠。第四,通过高科技来研究开发反洗钱软件和系统。这个软件可以根据需要,自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地检索、汇总等操作,使得反洗钱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数据化和网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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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中原银行杯“我的压岁钱我做主”有奖征文启事

全文共 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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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

为了弘扬素质教育,倡导勤俭质朴优秀传统,反对奢侈浪费等享乐主义,引导广大青少年儿童富有爱心,懂得感恩,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未成年人正确的理财意识,新乡市文明办、新乡市教育局、新乡日报社联合开展“我的压岁钱做主”有奖征文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我的压岁钱我做主

二、参赛对象:全市小学、初中、高中学生

三、参赛组别: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

四、参赛要求:

1.征文作品形式不限,体裁不限。一般情况下,字数可在500字~1500字以内。

2.征文内容以“我的压岁钱我做主”为主线,结合作者在寒假的具体体会和具体感受,合理安排,提倡创新,题目自拟。

3.所有征文必须系作者原创,一旦发现有剽窃、抄袭行为,将立

即取消作者的评奖资格。

4.征文活动的参加者在2015年3月15日前按照征文要求,需参赛本人手写稿,并将作品发到邮箱:xxrbjyb@163.com,或yangrh858@163.com,请在作品下面注明以下信息:所在学校、年级、姓名、性别、父母电话、辅导教师姓名。

5.参赛单位须填写打印报名汇总表,一式两份,随作品一并上报,来稿一律不退。

五、参赛时间、交稿地点

1.征文交稿时间:3月6日至3月15日。

2.作品展示时间:3月20日至4月17日。

3.征文评奖时间:3月16日至3月18日。

4.评奖结果公布时间:3月20日。

5.颁奖时间:3月28日。

6.交稿地点:(1)新乡日报社主楼教育工作部(平原路东段441号牧野公园对面)(2)市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活动科(东区三合一综

合大楼b区)

联系人:

秦老师:*******杨老师:*******六、评选与奖励

1.本次活动奖项设置有作品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并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2.经专家组评审后,2015年3月20日在《新乡日报·教育专刊》上公布评奖结果,并于2015年3月28日向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同时在《新乡日报》《平原晚报》上展示获奖作品。

3.本次活动不向参与者收取任何费用。本次活动奖金等费用由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提供。

咨询电话:*******

*******新乡市文明办新乡市教育局新乡日报社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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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有关反洗钱的征文1000字

全文共 1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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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工作在当今复杂的金融和社会环境下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做好反洗钱工作是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客观要求,是维护金融机构诚信及金融稳定的需要,也是保证信誉支付的稳定。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反洗钱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中国反洗钱法草案今年将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部法律很可能采取列举的方式将贪污、贿赂等严重犯罪均纳入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这一信息首先显示,全社会重点关注的反****工作将获得新的法律支持。遏制贪污、贿赂及形形色色****犯罪高发是当前中国社会面临的严峻任务,****犯罪与洗钱存在直接联系。近年来,国内有多少赃款赃物被“漂白”难以计数。舆论一再聚焦贪官外逃所裹挟的巨额资金,事实上,在国内就地改头换面的犯罪所得比例更高。一些人采用“洗钱”一词的“词源”方式(上世纪20年代美国芝加哥黑社会分子开设洗衣店,把贩毒所得现金转化为合法经营收入),通过办企业“漂白”赃款;更方便的则是与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机构内部人员勾结,以“伪造交易”的办法,达到洗钱目的。由于反洗钱法制建设严重滞后,至今刑法仅规定贩毒、走私、恐怖活动、黑社会组织4种犯罪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造成****犯罪于反洗钱这一关键环节逃脱打击。上游犯罪的列举范围囊括贪污、贿赂的反洗钱法如得以尽快出台,有望填补法律空子,为依法惩治****提供有效工具。

其次,它提示,在法律体系的协调与相互促进、具体实施方面,反洗钱法立法工作的推进势必促进刑法等相关法律修改;与此同时,推动行政法规如国务院颁布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以及部门规章——如央行颁布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与效力提升。逐步认识到反洗钱的重要性之后,近年国家行政部门主要针对银行类金融机构出台了初步监管要求,在银行业建立了反洗钱报告和信息监督基本框架。但由于法律规定滞后,法规与规章“单兵突进”面临障碍。

实际运作中,自去年3月施行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制度以来,银行机构“机械”上报的信息占绝大多数,带分析意见上报“可疑交易”的案例罕见。一个浮在表层而全国城乡屡见不鲜的现象是,“存款实名制”要求开户人持有本人身份证,而银行业务人员在做大业务的动机驱动下,对身份证是否与开户人相符视而不见。惟有以反洗钱法的形式明确规定金融机构所承担的反洗钱法律责任,一旦违法依据条文追究,才能促使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逐步养成反洗钱责任意识,落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要求。

反洗钱法潜在的作为空间十分广大。银行业外,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类别金融机构则至今未受到反洗钱法规、规章约束。而众所周知,证券公司一度是洗钱者的“天堂”,一些营业部配合“庄家”操纵股价,甚至提供从假身份证、假资金账户到销毁交易记录的“一条龙”服务,哪管资金来源。如何对该类“合谋行为”罪刑法定,无疑应纳入反洗钱法的立法视野。

央行反洗钱局负责人同时透露,年内将规定证券、保险业报告可疑信息的义务,以后还会规定非金融行业如房地产、彩票、珠宝、贵金属经营业,以及会计师、律师事务所反洗钱义务。显而易见,如果这些行业都分别承担起反洗 钱功能,洗钱空间将大为缩校不过,要让相关机构与个人切实履行“义务”,必须做出相应惩罚性规定———这也是反洗钱立法需要把握之处。 最后,比遏制****犯罪更大的意义是,在犯罪治理模式上,反洗钱法草案扩大洗钱罪的上游罪范围,标志着中国将进入削弱、阻塞犯罪行为经济诱因的新阶段。“打蛇打七寸”,依据国际经验,针对以牟利为目的的犯罪,抓住反洗钱要冲,不仅便于技术上事后追究、惩治,而且能够抓犯罪行为于现场,进而震慑、预防犯罪。中国制定反洗钱法既是内在需要,又在于寻求参与防止犯罪的国际合作。采用国际通行的洗钱罪行列举确定标准,几乎所有重要犯罪行为均属于“指定罪行”。在直接的意义上,反洗钱治理模式力图让犯罪变得无利可图,有效遏制经济诱因,无疑是防止犯罪的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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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反洗钱法征文:拒绝洗钱行为

全文共 1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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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犯罪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因为世界上有许多不同的反洗钱法规。特别是世界上被洗钱犯罪影响最严重的其中两个国家:哥伦比亚和中国。两个国家的法律系统最开始只因为毒品贩卖罪而建立起联系,而现在慢慢地包含其他的犯罪活动。

组织犯罪是一个古老的现象,而且具有必要的组织结构。组织犯罪不断增多,是因为存在两个互相关联的因素:第一个因素是犯罪是资金不断丰富的来源,第二个因素是不法分子利用这些非法收益再实施更多的犯罪。因此,洗钱活动常常成为犯罪组织获取的资金途径。

以上的分析是建立反洗钱立法的国际合作体系的根据。遵循以上分析,旨在打击洗钱犯罪,也出现在很多国际协定里。因为它们遵循两个相同的目标,第一,限制犯罪团伙金融活动的范围,第二,防止新的犯罪。其中的一个原因是犯罪团伙隐藏其非法收益从而产生大量的资金,并且它们能再投资于腐败去收买那些沉默的无辜的人。让他们介入未来的犯罪,直接或间接的,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因此将促进这种犯罪活动的增加。

我们这里所讲到的原则是刑事检控的一般标准。它们不仅包括对犯罪分子或者对他们的社会行为的制裁,而且更深刻地聚焦起诉洗钱犯罪的不同方面,其根本是聚焦其犯罪产生的结果。寻找一种防止未来犯罪的途径。原因是,这种犯罪是危害公共财产或者是税收诈骗。因为其创造的可观利润和经济价值使这些犯罪一直在发生。如果我们迁移那些非法利润,我们就可以删除犯罪分子的犯罪资金来源。创建一种普遍的预防机制,更是为了下一代。这种概念在犯罪历史的不同时期已经提到过,从那时候也有对犯罪活动其经济来源的关注。例如我们这种反洗钱法,通过设立不同的体制,没收犯罪组织的非法收益来打击和阻止洗钱活动。因此我们这里只打击他们的非法收益, 而不对其前犯罪本身实行更长或更严厉的处罚。

当今,出现了全球化反犯罪体系的新现象,不仅通过协定和其他国际合作文书,而且通过超国家的司法机构,例如国际刑事法院司法。这反映出反有组织犯罪所采取的行动,尽管有组织犯罪它们的快速增长及扩张超越政治边界。它们也会以同样的方式和在同一领域被攻击。对于旨在打击它们的机构,有组织犯罪不会取胜,因此也就不会造成有罪不罚的现象。

我们知道当这种洗钱犯罪出现不罚现象的时候,它将是一个即容易又有效获取巨大数额资金的机会。特别是由于它获取资金的速度,这是促进不法分子进行这种犯罪的心理因素,因为它似乎是一个低风险获取经济资源的方法,它帮助不法分子很容易获得一个更好的社会和经济地位。因此,设立起诉方法来控制这种犯罪成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为了避免犯罪分子保护其不法收益并且防止未来犯罪的执行。因为违法犯罪可能成为一项有自己资源管理系统的经常性活动。

反洗钱法规应该坚持打击犯罪的经济来源或其非法收益,这样我们可以在短期或长远取得更好的效果,同时也会将正确的信息发`送给潜在的罪犯。让他们知道违法犯罪取得都是非法利益。以此相类似的如其他学者原来也提议过必须强调运用行政法这个有效途径诉这起诉种罪行和其资源。因为这种法律结构具备及时性和有效性的特点。为实现打击洗钱犯罪提供了很好的保证。还比如,在司法和行政程序,尊重其正当法定诉讼程序。履行国家的责任及保护公民的责任。一般来说,国家和它的组织所对其采取的任何行为负责,作为管制机构对公共权力和职能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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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反洗钱征文

全文共 2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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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银行业电子化金融服务的迅猛发展,电子银行已成为当前金融服务的主角。然而,电子银行在为广大客户提供便利、快捷服务的同时,由于其隐蔽性等特点,也可能被金融犯罪分子所利用,充当其洗钱的工具。因此,如何有效避免电子银行业务中的洗钱风险,已成为各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中面临的现实问题。

一、电子银行业务中存在的洗钱风险

(一)电子银行业务的特殊性和隐敝性增加了发现可疑支付交易的难度。客户只需要拥有一台连接网络的电脑和一部电话,就可以突破时间空间的局限,随心所欲地完成转账、支付交易。犯罪分子利用电子银行的方便、快捷、可靠、无空间时间限制、客户资料隐蔽、远程操作的特点,从事洗钱活动。而各大银行从事反洗钱工作的人员却只是意力放在可疑的传统业务上,只关注大额存取款、转账等日常柜面业务,而对电子银行的流水账和分户账缺乏甄别分析,从而漏报或迟报可疑交易行为。

(二)电子银行交易信息无纸化的保存方式增加了对可疑交易监测和核查的难度。电子银行是客户通过网络或电话终端异地远程操作,故客户开户所在银行不能像传统业务受理一样,审查资金用途、金额,客户不能提供签名,也没有柜面录入。客户通过电子银行进行多笔大额资金汇划转账也不容易被察觉,且不用向银行说明资金用途。没有了原始单据,就只能通过流水账和分户账进行分析判断,加大了监测和核查的难度。

(四)电子银行的交易特点使得银行了解客户难。了解自己的客户是反洗钱工作的基础,而电子银行恰恰增加了此项工作的难度。客户不用和银行相关人员见面就可以完成操作,虽然在开设电子银行账户时有提供一些客户资料,签订过一些协议,但资料过于简单,银行也没有定期对电子银行账户客户资料进行核实审查,对于客户的资料变更也无从得知。银行系统内部对于电子银行客户交易情况的记录保存方法也不统一,保存数量不明确,造成目前交易流水记录覆盖以往交易流水记录,增加了基层监管部门对历史交易数据核查的难度,形成了资金监测的“死角”,给洗钱案件的侦破带来巨大的困难。

如沈阳分行协助破获的“5?22专案”,犯罪分子就是通过网上银行在1个月内疯狂转账16万笔,金额达186亿之巨。转账金额限制标准执行不严在一定程度上为洗钱者提供了方便之门,容易诱发洗钱风险。

同时,客户只有在网络银行开户时才与银行发生接触,以后交易都在网上进行,客户几乎完全离开了银行的视线。就算最初开立账户时可辨别客户真实身份,但在以后的网络交易中,使用该账户的交易人可能不是开户人,不法分子可通过各种手段,比如利用他人或虚假账户交易逃避银行监控。

并且,金融业务的自助交易可匿名操作,客户只需借助电话、互联网和自助银行等渠道便可完成划款转账,支付交易过程完全避开了金融机构的监督,给反洗钱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障碍。

(五)电子银行业务因其隐蔽性特点备受犯罪分子青睐

与传统业务相比,电子银行业务采用的是账号(或者id)验证及证书验证方式,只要客户提供正确的账户信息、客户证书和密码,甚至只需输入手机号,银行系统则认可交易操作的有效性。并且,只要在账户余额不透支的情况下,客户便可通过互联网随意地汇划资金,无须注明用途。银行很难对其资金进行事中的监控和事后的分析。

电子银行突破了时间和地域的局限,客户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通过互联网络或电话完成各种支付交易,实现724小时全天候操作,使洗钱者进行资金转移更加便捷,存在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资金快速转移的极大风险。

二、电子银行反洗钱的对策和建议

(一)增强银行内部合力,提高对电子银行反洗钱工作的重视

金融机构首先要对电子银行洗钱的资金汇划的快捷性、身份运作的隐蔽性、操作地点的任意性给予高度重视。充实反洗钱力量,设立专职人员,确保反洗钱工作尤其是可疑交易信息核查落到实处。同时要组织相关部门对新业务进行一次重点排查,重点防范电子银行渠道洗钱风险。其次,各银行要加强反洗钱的内部组织协调工作。由于网上银行的反洗钱工作涉及银行内部诸多部门,应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杜绝工作中互相推诿现象发生,使银行内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反洗钱工作。

(二)严把客户的审核关,切实履行“了解客户”义务

银行应按照反洗钱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客户调查工作,从源头防范洗钱风险。

首先,在银行开立账户必须通过公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系统验证,并严格审查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及开户材料。各级银行要建立统一系统的客户资料库,从了解客户做起,将客户的真实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工作地点、收入等涵盖在客户资料库中,并规定更新年限,对到期的客户资料进行更新。

第二,对电子银行设置严格的准入条件。经严格审核和筛选,符合条件、信誉度好的客户,才能为其提供电子银行服务,并签订规范、严密的服务协议,以明确责任。

第三,金融机构对开通电子银行业务的账户应适当提高风险等级,并对客户基本信息至少每半年审核1次,经审查认为使用网银业务理由不合理的,应拒绝受理其申请。

第四,在客户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后,银行发现客户的交易行为违反协议、交易情况存在疑点,应暂停或中止其电子银行业务,从源头缩小洗钱活动的生存空间。

(三)建立、健全电子银行支付规范,完善内控机制

应建立电子银行风险评估机制,明确电子银行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建立健全电子银行业务内部审计、合规和后续评价机制,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且,应针对电子银行的业务特点建立系统化的电子银行反洗钱内部工作机制,细化标准,以利于执行过程中把握政策尺度,保障反洗钱全过程有效涵盖电子银行业务。

(四)提高监控工作水平,加大对电子银行业务的监控力度

金融机构加强对从事反洗钱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对可疑交易的识别能力。在可疑交易数据的监控、上报工作中明确建立人工识别流程。改变单纯依靠系统提取数据上报的做法,做到系统提取与人工甄别相结合,避免上报垃圾信息。针对电子银行业务开发实时监控软件,对开通电子银行业务的账户实行实时监控,依靠现代化的监测手段增强反洗钱监测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提高可疑交易的报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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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反洗钱征文

全文共 41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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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机构作为一般金融机构在反洗钱中面临的现实困境

(一)动力不对称

洗钱者可以分为主动洗钱者和被动洗钱者。主动洗钱者主要基于以下目的:一是将犯罪收益变成表面合法的资金,即洗钱是贩毒、走私等上游犯罪的下游犯罪,其动力来自于“价值创造”的使命,即“实现价值”;二是把合法资金洗成黑钱以用于非法用途,如把银行贷款通过洗钱来资助恐怖行动或其他非法活动,主要是基于利益之争,达到政治宗教甚至是报复目的;三是将一种合法资金洗成另一种表面合法实际不合法的资金,如把国有资产通过购买团体年金,将公款转移到个人账户以达到侵占目的,即“公饱私囊”,满足私利。而被动洗钱者在洗钱过程中,既增加了收入,又过失地成为了主动洗钱者的帮凶,如,保险公司增加了保费;中介人得到了佣金;跨国洗钱中,资金流入国增加了外汇收入和税收收入。无论是主动洗钱还是被动洗钱都给洗钱者带来一定实际意义上的好处,洗钱带来的巨大收益就如同一个磁力超强的磁场吸引着洗钱犯罪者。

反洗钱是一种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领导的行政行为,其动力主要来自于社会的正义感。反洗钱行为会使反洗钱的积极参加者付出一定的经济或其他成本。而我国又有规定:罚没收入和追缴的赃款要全部上缴国库。如此一来,保险机构反洗钱所付出的制度成本、雇员成本、展业成本、核保成本……根本无从得以补偿;对于协助国而言,成本大于收益,一部分外汇无偿流出,可能还会因此导致国际收支的困难。如由于缺乏国内法规的直接管制,地下保单的保单中介人很少有反洗钱的意识。再加上地下保单的佣金提成非常高,一般来说,首期佣金高达60%,有的甚至达到80%-100%,为了招揽业务,他们通常不会严格追查保费的来源,对客户资料的审核也是能宽则宽。可见动力的严重不对称,很可能会导致洗钱犯罪恶性膨胀,而反洗钱行动热情不高、力度不够的局面。在我国目前以保费作为保险公司业务评价的体制下,参与洗钱还可增加一定时期的保费。所以,对于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公司,追求短期利益,会使其乐于看到资金流到自己的手中,而懈于追究资金的性质及来源,不愿去监控资金的流向,更不愿意去建立一套显然要增加保险机构成本但又不直接创造利润的反洗钱体系。

(二)外部效应的不对称性

若从经济学的外部性角度来分析洗钱与反洗钱,则洗钱作为一个独立的“行业”具有负外部性,即“向他人施加成本,而非为他人带来收益”--洗钱活动损害了合法的商业活动和健全的金融市场,造成一国经济政策的失控,导致经济扭曲和动荡,所有这些都由国家和无辜的其他人来承担。而反洗钱是典型的具有正外部性的活动,即“不被补偿的收益向他人溢出”--反洗钱行为维护了社会正义,稳定了金融市场,使国家和人民受益。这种外部效应的严重不对称,给反洗钱工作埋下了严重的隐患。下面建立模型来说明这个问题。

假如将洗钱与反洗钱看作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般商品,如图1所示SS、DD是满足有效市场假设的“反洗钱产品”的供给、需求函数,姑且以政府代表反洗钱的受益方,政府和各金融机构为供给方。Q1是消费者在该产品可以排他性消费时的需求。而反洗钱活动存在正的外部性,“直接消费者”对此产品的消费就会为他人创造价值或收益,故反洗钱给社会、国家带来的附加收益由外部需求函数DeDe反映,所以整个社会反洗钱的需求函数为D*D*,“反洗钱产品”的真实需求为Q2,而实际供给却停留在Q1点,这样就会造成供给不足,也就是整个社会对反洗钱投入力度不够。

洗钱的负外部性推论恰好与前面相反,由洗钱人支付的成本SS,但因洗钱带来的社会危害的外部成本为SeSe,因而洗钱的总成本为S*S*,其中犯罪组织、非法机构为“洗钱产品”的需求方,而各种地下金融机构以及合法金融机构中的洗钱参与者为供给方。如图2所示:“洗钱产品”的真实需求为Q1,而实际供给却停在Q2,这样就会造成供给过多,即整个社会洗钱活动猖獗。

保险公司作为一般金融机构,必然会考虑其外部效益和内部效益。银行业参加反洗钱最为直接的受益在于免受监管机构的处罚并且能够从中央银行获得再贷款、贴现的好处。保险业反洗钱不但失去一笔可观的保费收入,还增加了核保、监管、报告等成本,而这些成本并不能得到直接的补偿。保险业洗钱与反洗钱外部效应的严重不对称导致洗钱犯罪受经济利益的刺激作用,势头强劲,而反洗钱供给不足,从而容易造成大量黑钱逍遥法外,金融体系混乱,无论是公众利益,还是政府利益都得不到保护。

(三)信息的不对称

从总体来看,金融领域的反洗钱要立足于防范,金融机构本身不具有执法权,其反洗钱作用说到底是提供情报,也就是说金融机构的反洗钱核心职能就是提供金融交易报告。对于保险机构而言,就是对投保信息、退保信息等可疑性信息进行报告。保险业在洗钱与反洗钱的较量过程中,也存在信息不对称。洗钱方与反洗钱方的信息不对称,如承保时,并不知道这笔资金是否合法,退保时也并不知道退保人退保的真实意图;反洗钱体系内部存在信息不对称,反洗钱的监管机构(保监会和央行)与反洗钱的执行部门(保险机构)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在这一关系中,监管机构很难知道执行机构的任务执行力度,以及是否存在隐蔽行为,这就存在了道德风险。

信息劣势方为了增进自身的利益,就必须积极行动,消除非对称信息的方法是信息搜寻和信息甄别。由于信息甄别的成本低于信息搜寻,而且信息搜寻往往是为信息甄别服务的,因此,信息劣势方消除非对称信息的方法主要是信息甄别。保险机构和中国保监会在借助信息甄别行为消除非对称信息的过程中存在规模不经济和外部性问题。以保险机构为例,规模不经济是指保险机构在信息甄别的过程中,由于单个保险公司信息甄别的规模过小,难以达到规模经济要求而使信息甄别的边际成本过高,导致信息甄别的边际成本大于边际收益,从而使信息甄别呈现规模不经济。保险机构信息甄别的积极性不足,使其难以完全消除非对称信息。

二、保险业参与反洗钱的策略

保险业本身的行业特征,以及其保险产品特性,使保险业暗藏洗钱通道,寿险领域尤其严重。在团体寿险中,当事人通过长险短做,趸交即领,团险个做等不正常的投保、退保方式,达到将集体的或国家的公款转入单位“小金库”,化为个人私款或逃避纳税的目的。首先,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可以不是同一个人,这样洗钱者便可直接达到模糊监管者视线,掌握“黑钱”流向的目的。如甲为自己投保三年储蓄返还性保险,但受益人是乙,乙通过保险公司过一下手就可拿到甲的钱。其次,保险合同遵循“投保自愿,退保自由”原则,保险公司无法阻止退保,因为投保人有退保的权利,何况保险当事人各方有时出于利益关系而保持相当的默契,因而隐蔽性较强,查处难度更大。再次,洗钱者也经常在保险期限上做文章,如长险短做,利用长期保险合同做幌子,私下和保险公司约定在一定保险期限届满时退保后再重新投保,这笔交易并不记入公司的账上,这样就完成了秘密的洗钱交易。

保险业反洗钱的主要困境是无约束机制和利益问题,因而要有效地遏制保险业反洗钱,就必须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对金融保险领域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全面围剿保险洗钱。

(一)建立保险业反洗钱监管体系。首先要从法律层面完善保险业反洗钱监管的法律制度,有法可依是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的前提。2007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反洗钱法》,正式建立了我国预防、监控洗钱活动的基本法律制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制裁、打击洗钱犯罪的法律条款共同构成了我国全面预防、控制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的基本法律框架,形成了一道全面预防监控洗钱活动的反洗钱“法网”。中国保监会也于近日公布了《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导意见(草案)》,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明确将反洗钱列入保险公司合规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之一;其次建立交易申报制度和嫌疑交易报告制度,要求保险机构从事超过一定数额的现金交易须向保监会报告,发现涉嫌洗钱的交易应主动向保监会或司法部门报告;再次在反洗钱立体监管网络体系中保监会应充分发挥其执行和监管职能,做好对保险机构报送的大额和可疑交易的甄别、筛选、分析和检查,充分发挥规模经济效应。

(二)加强保险业反洗钱的制度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中央监测系统,适时监控境内所有保险公司的出单系统,通过监控系统掌握退保受益人与投保人的全部信息,对于没有血源和姻缘关系的受益人要进行密切监控;加强制度约束,对提前退保的团体险,尤其是国企和国企控股的公司,保险公司有义务上报有关部门,追踪钱的来源和去向,并且不准国有企业把年金交给外资保险公司,对身居要职的公务员和国企高管层,不准在外资保险公司投保;出台相应规定,要求保险公司对大额(10万以上)付款金建立档案制度,保留线索。

(三)建立保险业反洗钱利益补偿和利益激励机制。根据科斯定理,只有当交易费用为零时,市场才不会失灵,但在现实中交易费用均为正,所以解决外部性问题只能靠制度建设,所以有效反洗钱要建立相应的利益补偿机制,逐渐改变以单一的保费规模评估保险公司效益的制度,应逐步加入资金运营状况、偿付能力等各项指标;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出台一系列政策重奖提供保险洗钱重要线索的人员,同时对合伙造假进行洗钱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业务员要实行严惩;实行收缴黑钱利益部分返还制度,对国内而言,将收缴的黑钱作为国有资产的一部分向参与反洗钱的保险公司投保,使反洗钱外部效应内在化,对国外而言,双方可签定“黑钱分割协议”,以增强国际反洗钱合作的积极性。

(四)完善保险产品的设计,提高保险业的声誉。要查与研相结合,即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反洗钱意识,改进保险业反洗钱的技术手段,完善保险产品的设计,对现有保险产品存在的可能被洗钱者利用的漏洞进行监督、预防,制定严密的防范洗钱的处理程序;完善保单条款,如对退保理由进行核查,并设立不同等级的解约防范措施,杜绝黑钱从保险系统流过。积极研发出更优质的,且能有效预防成为洗钱工具的新型保险产品,增强本国保险产品的竞争力,提高保险业声誉,积极有效的遏制“地下保单”的盛行。

(五)联合互动工作制度。为加强保险业的反洗钱工作,保险业要与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机构、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加强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按照分业监管,职责明确,规则透明,讲究实效的原则,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保险业反洗钱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跨行业监管的复杂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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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银行合规征文

全文共 1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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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农村合作银行是一个服务性的行业,宗旨很明确,就是为“三农”服务。不过现实工作中,真正把农村合作银行当作服务行业、从意识上认定每个农民就是我们的发展对象和业务壮大的源泉的同志,恐怕并不是很多。笔者认为,在大力创建合规文化的过程中,将能有效增强员工服务意识,进一步推进优质服务活动,从而提高我行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一、大力的创建合规文化,必能使我们每一个农村合作银行的从业人员认清我们的行业特征和工作本质,从而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在我们农村合作银行里面,无论是一线临柜的还是管理人员,岗位存在的目的都是为农民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直白地说,同其他的服务行业如餐饮业、服饰业等,在服务特性上并没有多大区别。然而对比一下,我们和其他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是不是相同?为什么我们就不能有“顾客就是上帝”、“顾客上门就是赏我们饭吃”的服务意识呢?客户不分大小,服务的要求必须统一,我们应该理解这一点,牢记这一点,那我们的优质服务才能在行动中得以持之以恒的保持,从而为提升服务品牌打下基础。

二、大力创建合规文化,从而营造一种独特的职业氛围,标准规范的服务程序,使服务质量得以提升。一件价值不菲的商品的质量取决于制作过程的有章可循和制造技术的科学合理,而我们农村合作银行服务质量则取决于对相关服务规则的遵循。这种规则应是科学的、简单的、有章可依的,而且有一个条件,应该极具操作性的。如果一位经常来我们农村合作银行办同一类业务的客户发现,操作人员对同一类业务的操作并不相同,上次是这样做,下次那样做。客户会对此作何感想呢?这份服务在客户心中将会失去信赖和尊重。在金融市场竞争日益白热化的今天,想要以这样的服务留住回头客简直是天方夜谭。合规文化要求我们尊重操作中的每一步程序并严格执行,为客户提供整齐划一的服务程序,才能保证我们的服务质量始终如一,才能赢得客户对服务的信赖和尊重。

三、大力创建合规文化,必能提升每个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当合规文化深入人心,那力量将会无穷,制度和道德将能有机地结合,在每一个行员的行动中体现出来。人有时候具有海绵的特质,处在合规文化的氛围中,吸收那些积极向上的合规细胞,并在实际工作中自然而然地表现出来,这就形成了好的员工素质,进而决定我们的服务品质。这其实就是创建合规文化的目标所在,效果所在。

显然,合规文化与我们的优质服务有着很大的联系,大力创建合规文化,必能促进优质服务,从而使我们的事业在农村根扎得更深、路走的更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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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保险公司反洗钱征文

全文共 1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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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为金融行业的腾飞插上了翱翔的翅膀,同时也给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带来严峻的考验。值反洗钱法颁布十周年之际,如何做好反洗钱工作?如何让反洗钱工作落实到实处,需要我们做到:

一、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合法的金融机构接受监管,履行反洗钱义务,是对客户和自身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规定,金融机构在履行反洗钱义务中获取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确保金融机构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得到保护。

网上钱庄等非法金融机构逃避监管,不仅为犯罪分子和恐怖势力转移资金、清洗黑钱、成为社会公害,而且无法保障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性。选择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您的资金和个人信息才更安全。

二、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

开办业务时,请您带好身份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是证明个人真实身份的重要凭证。为避免他人盗用您的名义窃取您的财富,或是盗用您的名义进行洗钱等犯罪活动,当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以及任何方式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实填写您的身份信息;配合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核查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或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您确认身份信息;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合理的提问。如果您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将不能为您办理相关业务。

大额现金存取时,请出示身份证

凡是存入或取出5万元以上人民币或者等值1万美元以上外币时,金融机构需核对您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这不是限制您支配自己合法收入的权利,而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手段,防止不法分子混水摸鱼,保护您的资金安全,创造更纯净的金融市场环境。

他人替您办理业务,请出示他(她)和您的身份证件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需要核实交易主体的真实身份,当他人代您办理业务时,需要对代理关系进行合理的确认。

特别提醒,当他人代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存取大额资金时,金融机构需要核对您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身份证到期更换的,请及时通知金融机构进行更新

金融机构只能对身份真实有效的客户提供服务,对于身份证件已过有效期的,金融机构应通知客户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更新。超过合理期限未更新的,金融机构可终止办理相关业务。

三、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产生以下后果:

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可能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

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

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致使自己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受损。

四、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

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不仅是您进行金融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经济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贪官、毒贩、恐怖分子以及其他犯罪都可能利用您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因此不出租、出借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既是对您的权利的保护,也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五、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取现

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采用的洗钱手法之一。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包括银行卡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请您切忌,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六、远离网络洗钱陷阱

在我们获得网络时代的快捷信息和高效沟通的同时,不法分子也利用网络快速传播非法信息,在更广的范围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破获的网银诈骗、互联网非法集资等网络洗钱案件警示我们,对于网络信息要仔细甄别,不要轻易通过网银、电话等方式向陌生账户汇款或转账;对于网络信息要时刻谨惕,不可因贪占一时便宜而最终落入骗局。

七、举报洗钱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为了发挥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动员社会的力量与洗钱犯罪作斗争,保护单位和个人举报洗钱活动的合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同时规定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每个公民都有举报的义务和权利,所有举报信息将严格保密。

总之,反洗钱工作,是打击一切不法洗钱犯罪活动的举措,是纯洁社会风气,保持社会安定,提高金融信誉,促进金融业务快速发展的保证。反洗钱工作,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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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银行员工反洗钱征文

全文共 1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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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的规章制度还是比较全面的,它具体规定职员的操作规范及行为守则,在今天日益激烈的同行业竞争中,农行深知只有优质的服务才能赢得市场,所以它要求他的员工每天要有晨会及晚会,加上必要的例会,让员工能够在一起提高业务水平,大家互帮互学,共同面对工作中的问题。同时他要求员工要礼貌待客,微笑服务,并设立了强大的监控网络,时刻监督自己的员工要遵守农行规定,按章办事。

其次给我留下比较深的印象的是现代银行在人民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的角色,现代银行已不仅仅局限于储蓄及放贷,恰恰相反,现代银行的服务触角触及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交保险,充话费,交罚单,买基金,炒股票,外汇,理财。。。。。。夸大一点就是“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银行办不到的”。

现在谈谈我在农行的工作经历,开始几天主要是跟师傅后面看,看师傅具体怎么操作,大概看来有3天,了解了银行柜面服务的全套流程,由于农行有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得操作,所以我一般是指导客户填单子,教客户使用自助设备,有点类似于大堂经理的任务。后来,我又跟随客户经理了解了一下农行的信贷系统,由于市场过于激烈,各大银行纷纷降低贷款门槛,为了在市场中求生存,农行加大了对当地企业的扶持力度,规定了对企业的合理信贷以及个人客户的质押贷款要随到随办,尽量简化手续,充分扶持,支持当地经济发展。

后来,由于中国基金市场红火异常,一大批新基民涌入市场,我开始在柜面向客户解释我所了解的基金的基本知识,并提示客户基金有风险,入市要谨慎。随后我开始向客户推销农行托卖的基金,取得了不小的业绩。共卖出基金42万元。在这过程中,我对基金也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什么是基金,买基金有什么好处呢?通俗地说,证券投资基金是通过汇集众多投资者资金,交给银行保管,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投资于股票和债券等证券,以实现保值增值目的的一种投资工具。买基金最大的好处是借专家智慧参与股票和债券市场投资,降低了个人直接投资股票和债券风险,达到使个人资产增值的目的,最后实现您关于退休、子女教育等理财目标。简单地说,基金就是帮人买卖股票、债券等的一种投资品种,风险和收益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如果私下里运作的,就叫私募基金;如果公开在社会上募集资金,由正规的基金公司来管理的就是公募基金。这里面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封闭式基金,募集完钱后规模不变,你可以把它想象成股票,一般可以按照基金净值打折买卖;另一种就是开放式基金,这是基金中的主流,你可以按照基金净值在银行等机构随时买卖。按照收益和风险从高到低排列,大体可以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基金等。股票基金主要投资股票,它又可以细分为成长型基金、指数型基金和收益型基金等,三者的收益和风险水平也是从高到低排列。债券基金投资债券,收益很稳定,但不高;而货币基金投资于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债券和央行票据等,收益更为稳定,可比定期存款略微高些,但几乎不存在亏钱的可能性。

其间,我还阅读了大量农行内部文件,知道了现在金融犯罪很严重,银行担负起越来越重的反洗钱重任,银行要重视防范假的汇票等等,既不能得罪客户又要确保不被欺骗蒙蔽。要防止客户利用频繁的大额资金往来达到洗黑钱的目的,也要防止客户造假。我还了解到转账电话,对公结算,银鉴比对,电汇等等一系列银行业务。

在农行的一个月我学到了很多在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我对中国的银行系统有了一个粗略的了解,也发现了其中的一些弊端。

1. 人情大于制度。可能是受中国两千年封建制度的影响,虽然银行业的制度是比较完善的,但真正能做到的却很少,从我看到的文件,我知道这一直是农行的一个软肋。今年新疆某支行内勤主任,利用其职权,屡次指示自己的下属职员方便其挪用资金,盗窃高达1000多万的资金购买彩票,最终锒铛入狱,其下属也因渎职包庇纵容罪,判刑的判刑,下岗的下岗。其实这件事完全可以避免,就是他的下属职员不愿意去揭发他,不敢违逆他的指示,捱不过面子,最终导致了这起案件。

2. 监管不力。虽然农行在每个营业部都安装了大量监控摄像头,并说会每天派人查看,但真正做到的分行很少。农行规定在柜员每天接送现金箱时必须携带自卫武器,可就我所见到的和从农行抽查的结果来看,能做到的极少。另外,农行规定在给柜员机加装现金时必须关好联动门,并打开自动报警系统。可我在农行的一个月,每天都帮忙加装不少于三十万的现金,也没见一次有人按章执行,而且我敢肯定这绝不是个例。今年4月14日,河北邯郸市农业银行金库发生一起特大盗窃案,被盗现金人民币近5100万元。经调查发现,系该行现金管理中心管库员任晓峰、马向景所为。分析此案,一是盗窃现金数额巨大。把五千多万元的现金卷走,无异于搬走银行的一个金库。二是盗窃犯罪手段简单。犯罪嫌疑人几乎没有受到任何限制,更不用说采取什么高科技手段,便将大量现金盗走,足以见得,农行的管理还是比较松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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