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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父追日扩写作文精彩20篇

《塞下曲六首》是唐代伟大诗人李白的组诗作品。开学吧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范文,欢迎欣赏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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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写蒲松龄的《狼》

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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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一轮明月照在森林里的小路上。一位屠夫背着草编的担子,单子里面的肉已经卖完了,只剩下骨头。

屠夫走着走着,突然看见两只紧紧地跟在他后边。屠夫很害怕,拿起一块骨头扔了过去,一只狼得到骨头停下来了,另一只狼却仍然跟在后面。屠户又拿起一块骨头扔了过去,后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停了下来。可是,先得到骨头的那只大狼又赶了上来。而骨头已经扔完了,两只狼又象原来一样一起追赶屠夫。

屠夫非常紧张为难,唯恐前后一起受到狼的攻击。忽然间,屠夫向旁边看野地里有一个麦场,场主人把柴草推在打麦场里,覆盖成小山似的。屠夫于是奔过去倚靠在柴草堆下面,放下担子拿起屠刀。两只狼都不敢向前,瞪眼朝着屠夫。过了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另一只狼象狗似的蹲坐在前面,时间长了,那只狼的眼睛似乎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这时候,屠夫突然跳了起来,用刀直劈狼的脑袋,连砍几刀把狼杀死!

整理了一下屠夫准备上路了,一转身,看到柴草后面还有一只狼正在柴草里打洞!浪身体已经钻进去一半,只有屁股和尾巴露在外面,屠夫果断从侧面砍断了狼的后腿,又杀死了这只狼!这时候,屠夫才明白,前边的狼是假装睡觉,是用来迷惑自己的!狼也太狡猾了。可这短短的时间,两只狼都被自己杀死,看来,禽兽的欺骗手段只能增加些笑料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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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一张照片扩写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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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一沓沓厚厚的相册,立即打开了我对儿时记忆的那扇窗,其中一张照片勾起了我对那次勇坐摩托艇的幸福回忆。

瞧!我和爸爸坐在日照海边的摩托艇上,爸爸双手高举,满面荣光,摆着胜利的姿势;而我呢?胳膊肘无力地靠在摩托艇的方向盘上,右手机械地摆了一个胜利的pose!嘴巴半张,面部肌肉僵硬,一脸苦笑。说起那次乘坐摩托艇,我可是即兴奋又恐惧。

那年暑假,爸爸妈妈带我往日照海边玩,其中,重要的一个游玩项目就是乘坐海上摩托艇。摩托艇大约有三米长、一米宽,穿着黄白搭配的外衣。我和爸爸在工作职员的指引下坐上了摩托艇。我坐在前面,由开艇人护着,爸爸坐在后面,抱着开艇人的腰。一切预备停当,我们出发啦!

一开始,速度还不是很快,可还没过两秒钟,速度迅速提升,一下就把我们带到了离沙滩几百米远的地方。我的耳旁响起了“嗡嗡”的发动机声,一股股热风如浪般扑面而来,夹杂着淡淡的海腥味儿。四周溅起了一朵朵白色的浪花。摩托艇不时随着海浪上下颠簸,吓得我“啊——啊——”大叫起来。很快我们来到了深海养鱼区,摩托艇的速度慢了下来,这时,我才回过神来细细观赏四周的景色。一艘艘小船上站着头戴斗笠的渔民,他们手中的渔网不时向远方撒往,据开摩托艇的人先容,渔民们天天都不厌其烦地做着相同的动作,为的就是能有一个好收获。再往远方看往:白茫茫的一片,海水和天空融为一体,正所谓:雾锁山头山锁雾,天连水尾水连天。远处的海水,在娇艳的阳光照耀下,像片片鱼鳞展在水面……

我还沉醉在四周的美景之中,忽然,摩托艇开动了,而且速度极快,还没做好预备的我吓了一跳,惊慌失措,心像兔子一样快速跳着,原来我们该回头了。回到岸边,我惊魂未定,就在我两眼发直、狼狈不堪的时候,只闻声“咔嚓”一声,原来是妈妈抢拍了刚才的一幕。

现在再看看手中的照片,似乎时光又回到了那次惊心动魄的海上之旅。每每想起,我还会偷着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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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古诗《次北固山下》扩写

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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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是青山,我被锁在这一汪碧绿之中。辨不太清东南西北,没有家的庇护,哪儿都是迷茫。云,临于我的头顶,仿佛一伸手就能触到,这么近又那么远,正如我思乡的愁绪一样。家在很远的地方,可却从来没离过我的心,那么远又这么近。

潮涨了,满到几乎要溢出来。我放眼望去,是一种不着边际的辽阔,澹澹的水波,漾在心中,随着我的乡愁起伏。不着边际的寂寞中,唯有我这一叶孤舟在漂泊。

我本不该在这儿的,是吗?就要过年了,人人都回家与家人团聚,大概也只有我会在这个本该回家的日子里与家背道而驰吧?

但是,我并不后悔!这就是我的使命,既然目标是地平线,那么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过去的已经过去了,还挽留什么?我只是静静地期待新春的到来,等待我的希望萌发。

回归的大雁啊,先停下你匆匆的脚步,请等等。待我写好家书,请为我传达对家的思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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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刻舟求剑扩写的作文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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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多么美丽的风景啊!清风拂过水面,草儿轻轻摇摆,花儿翩翩起舞……”一个渡江的楚国人称赞道。他手持着宝剑,一路欣赏着江边美景,被深深地陶醉着,他放开双手正想吟诗一首。只听“通”的一声,宝剑脱手掉入了水中,同船的人议论纷纷,,一位好心人赶忙提醒,说:“这位兄台,你的剑掉入水中,还不将其捞起,免得船驶远了,忘了位置不好捞啊!”“不急,不急。”他慢条斯理地说道。“为何不急?”“看看便知。”说完,他拿起了一把小刀深深的在掉剑之处留下了刀痕。那个人更加疑惑,问道:“留下有何用?”“此我剑掉水之地方,留痕,靠岸后便可寻剑。”“这……”这个人脸憋红了,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同船的人有的嘲讽,有的嬉笑,可他依然面不改色,悠闲自得。还说“无人有我之聪明,如此明理竟遭众人讽刺,唉——”他长叹一声,不禁大笑起来,同船之人都说他为异想天开,笨拙之人。

到岸之后,楚人脱下外衣,按照船上留下的刀痕,下水便去寻找,他左游右游,还不见宝剑踪影,他奇怪地在水里深思起来,几分钟后,便呛水急忙到岸上去吐水,他摸摸脑袋奇怪地说:“咦?难道是我留下的刀痕不够准确?”“唉,兄台啊,船移动了,船舷上的刀痕自然也跟着移动,而掉落江水的宝剑并没有跟着移动啊!所以等船靠岸后,再从船舷上刻的刀痕跳下去捞,再怎么捞都是徒劳的啊!”他听了同船人的意见,可依然执迷不悟,不顾寒冷的江水又跳下去寻找……

不懂事物已经发展了变化,而仍静止地看问题的人,就像文中的楚人一样。所以,事物是在不断发生变化的,情况变了,处理问题的方法也要跟着变,像他这样找,那岂不是太糊涂了吗!

之后,他才恍然大悟,后悔不己,宝剑没了,也被大家嘲笑够了,真是颜面扫地,令他无地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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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狼》扩写作文

全文共 1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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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光渲染了白云,一大团一大团的粉色,映得人心窝暖洋洋的。集市上的喧闹随着时间的流逝,也都渐渐静了。

“嗯,今天的肉卖得挺好,只剩了两块骨头没人要,看来今晚可以吃骨头,晚饭有着落喽!”屠夫抬头看了看大街已经没人了,便收拾着担子准备回家,心情如同那天上的粉云逐渐高涨,小康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可他不知道,就在他身后多了两双闪着寒光的眼睛。

渐渐的,月亮终于赶走了太阳,把皎洁的月光洒向了大地。屠夫的影子被拉得好长。他饶有兴趣地踩着自己的影子,一蹦一跳地往前走。这时,他停住了,发现就在自己影子的旁边又莫名多出了两团影子,他不觉扭头一看,妈呀!这一看不要紧,后面竟多出了两匹,屠夫吓得眼珠都要瞪掉了,他急忙转过头,握紧了担子,脚步也加快了两倍。我绝不能引狼入室,把两匹狼带回家伤害我的妻儿。不行,得赶快想办法甩掉这两匹狼。于是他便向家相反的地方走去。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那两匹狼依然紧紧的跟着他,他紧张地想:“这样拖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呀,唉,看来,只能把担子里的两块骨头先抛给它们,或许,这样能先拖住它们。”屠夫打开盖布,取出一块大骨头,眼睛一闭,手使劲一扬,一块骨头便划破天空“飞”到了两只狼的面前。一只狼停了下来,它先闻了闻那骨头,又舔了几下,放心下来了,便开始大吃大嚼。一只狼停了下来,可另一只狼则继续跟在屠夫后面,屠夫不得不把唯一的一根骨头抛给了狼。这下总算两只狼都停下了脚步。屠夫心里稍微松了口气,可随即,前面那只狼吃完后双双跟了上来。屠夫心里又是一紧,全身上下每寸皮肤都在颤抖。几秒钟后,两只狼全都跟上来了,屠夫的心理防备线快崩塌了,因为现在除了他自己身上的骨头,已经没有多余的骨头再来喂狼了。此刻对于狼是十分有利的,它们有可能采用一前一后的夹击战术,把屠夫包围在里面——太恐怖了!屠夫不敢再想下去。

或许是上天开眼吧。就在屠夫不远处有一座小山似的柴草,他眼前一亮,急忙迈开大步向那堆柴草奔去,蹲下身,又弯下腰,取出一把明晃晃的杀猪刀,紧紧握在手上。狼停住了,它们嗅到了危险的气息,眯起了黄棕色的大眼睛,发出咕噜声,小声商量了几句,其中一只便离开了,而另一只则像狗一样坐下来,眯起眼睛装出一副悠闲的样子,却在偷偷观察着屠夫。屠夫心想:这肯定是狼的阴谋,哼,我才不上当呢。宁愿与狼搏斗一回,我也不愿坐在这儿等死。随即便提着刀,一个健步跨过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狼的眼皮还未睁开时就被砍成了一半儿。屠夫还嫌不够,又加砍了几刀。看着满地狼血,屠夫终于松了口气,挑起担子准备回家。

突然,他意外看见另一只狼竟在打洞。屠夫大惊,急忙砍断了狼的后腿,杀死了狼。看到这儿,屠夫恍然大悟,第一只狼是想诱惑自己,让第二只狼乘机袭击自己,想着想着不禁大笑起来。

“哈哈,狼再狡猾,它终究是牲畜,骗术也就这么多,怎能与人匹敌?这是在给我们增添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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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钱塘湖春行》扩写

全文共 1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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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是唐朝赫赫有名的诗人:苏东坡老先生。(谁敢欺负我?那可是吃了熊心豹子胆的人也不敢,反倒还得敬我三分呢!)自从我派人建造好了白堤后,早就打算去观赏观赏那儿的风景了,可是太忙了,始终没时间。(唉,没办法!谁叫我官这么大,天天都有干不完的事呢?)终于,我今天闲着了,就赶紧牵着马来到了白堤。

我站在贾亭里,风吹来,(啊,凉爽极了。)往北望,就能看见有名的孤山寺,听见寺里的钟声。(震耳欲聋,吓人极了。)下过一场倾盆大雨后,空气格外的清新,水面也涨高了不少。而云却变得非常低非常低了,犹如湖水与天连接在了一起。只见几只刚从南方飞回来的黄莺都争着到被太阳照到的柳树上去。有几只燕子落在一户人家的树上搭窝,我羡慕地连声说道:“幸运啊,真是幸运啊!”原来,以前人们相信:燕子在哪家造窝,哪家从此就会得到幸福。(如果这户人家是我的话,那该有多好啊!)不知不觉间我走到了白堤。猛然间我闻到一股清香飘逸的花香。(啊!)原来,白堤四周长满了野花,多得令人看得眼花缭乱。(我差点儿连东南西北都认不清了)我牵着马来到了草地上,只见地上长满了浅草,没过了马蹄。我最爱绿阴下的白堤,就是因为这里实在是太美了,果然是名不虚传的人间天堂,所以我走再多的路也不会觉得疲倦。

钱塘湖的景色令我深深地陶醉了,我情不自禁地提笔写下了这首诗:

钱塘湖春行

孤山寺北贾亭西,水面初平云脚低。

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

春天真的来了,太阳暖暖地照在我身上,我伸了伸懒腰,该出去活动活动了。

外面的雾笼罩着大地,笼罩着房屋,也笼罩着来西湖边晨练的人们。登上孤山,阵阵凉风习习吹过,掠去冬天的疲倦,带来春天的朝气。树木相互掩映。“欲把西湖比西子,浓装淡抹总相宜。”放眼望而却步去,西湖是那么辽阔、空蒙。水波荡漾,如海市蜃楼,明来可见,时隐时现。坐在孤山寺中休息,喝上一口上好的龙井茶,顿觉清神倍加。

不久太阳用那一缕缕如丝般的光轻轻地撩开了雾气,雾仿佛舍不得离开西湖似的,缠缠绵绵,袅袅娜娜地轻轻飘散开来。远处几只早莺叽叽喳喳地飞来飞去,停在树上,又飞了起来,好象在争夺地盘,争到好地盘的鸟儿停在树上高兴地唱起了歌,歌声婉转悠扬洒满了山谷、湖畔。燕子也从更南的南方飞来了,嘴里叼着泥巴,在屋檐下搭着自己的房子。

我轻轻地漫步在湖畔,怕惊动了岸边刚刚睡醒的小虫儿。草儿破土而出,花儿竞相绽放。蜜蜂忙着采蜜传粉,在花丛中飞来飞去,留下忙碌的身影。一旁的蝴蝶却显得轻松自在,成双成对地翩翩起舞,在花丛中嬉戏,玩起了捉迷藏,累了就靠在花瓣上休息,然后,又扑扇着翅膀,钻进另一朵花中。花儿鲜艳得迷醉了我的眼睛,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百花的芬芳怡人、沁人心脾。近处草色初露,令我想起了“草色遥看近却无”的诗句。

最让我喜爱的是湖东那在绿杨翠柳掩映中的白堤。白堤上那一排排碧绿的垂柳在微风中舒展着枝叶,飘动的柳条;那块块绿地中的青青嫩草也静静地躺着。好一派优雅、静谧的景致。

“湖上春来似画图,乱峰围绕水平铺。松排山面千重翠,月点波心一颗珠。”就像这首诗描写的,西湖似诗、似画、似歌。哦,西湖,你就那首令我陶醉的诗,你就是那幅令我迷恋的画,你就是那支令我难忘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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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地球上最后一个人扩写600字

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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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上最后一个人坐在家里的时候,忽然响起了敲门声……

这个最后一个人是一个中年男人。当年因为人类在火星上发现了火星人。人类想对火星人斩尽杀绝,好让越来越多地球人移居到火星上去。可是因为火星的科学技术比地球技高一筹,所以火星人便开始反击,他们用高科技武器对付人类,把具有反抗意识的人类杀掉,把投降的人类变成动物怪兽,给自己做牛做马。

因为这个中年男人是地球上第一个会说火星语的人类,所以他用火星语向火星人投降。火星人便把他作为战利品,让他成为地球上最后一个长人样的人类,也就是一个最高级的俘虏。

这时,这个中年男人听到了敲门声,本能地颤抖了一下,然后小心翼翼地走到门边,害怕地把门打开。

门开了,中年男人往外望了望,没有人呀。这时一个声音从脚边传来:“嘿!是我呀。”中年男人低头一看,原来是他的一个老朋友。这位老朋友也在星际大战中受害,它变成了一只能说人话的深棕色松鼠。

中年男人马上把这位松鼠朋友请进屋。他朝外面左右看看,之后小心地关好门。松鼠朋友环视了一下这间屋子:一盏快要掉下来的灯挂在天花板上发出微弱的光,一张破旧的床放在房间的尽头,床边还有一个食品柜里面,是火星人提供的食物。

中年男人和他的松鼠朋友只打算坐在床上聊天。这时,门又被敲响。中年男人又去开门。这回门外站着六个火星人,他们一见中年男人就马上押着他离开屋子。中年男人大声抗议:“你们要干什么!我已经投降了!我已经投降了!你们又要把我带到哪里去?你们要干什么?”

火星人没有回答他,到了实验室他才知道……原来火星人反悔了,他们怕最后一个有人样的地球人的存在,会让其他地球人有希望,不服从管理,便打算把中年男人也变成动物。

中年男人听到后一脸绝望,但也只好接受现实。他害怕地闭上眼睛,随着火星人一阵操作,它变成一只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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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扩写叶公好龙

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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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公是春秋时期的一个人,叫沈诸梁。叶公家里到处是龙,屋外用鹅卵石铺的小路上一条条体态矫健的龙,龙爪雄劲,似乎奔腾在云雾之中。意想不到的是,他家院子里的每棵树都被修成了龙形。来到叶公家的厅堂里,只见墙上有一些巨龙。其中有条青龙,龙身抖动,昂首摆尾,盘绕弯曲,在云雾中穿行,犹如真龙再现,宛然如生。甚至连毛笔的笔杆上都雕有龙,居然连他家茶杯把儿也是龙形的。

叶公逢人就谈论家里的龙,三句话不离一个“龙”字。瞧!今天他又在和别人在谈龙的事儿。

看来叶公还是很喜欢龙嘛!

这天,叶公这番话被天上的真龙听见了。真龙想:既然叶公这么喜欢我,我倒要去会会这个喜欢我的人。不过我先要打扮一下,要不然就不帅了。于是真龙好好地打扮了一番,到人间去了。

这天,叶公一边优哉游哉地喝着极品乌龙茶,一边欣赏着他新买的一幅价值500两银子的龙字画。只见上面画着一条黄龙和一条白龙一起打斗,黄龙张牙舞爪,白龙张大了嘴巴,好像一口气要把黄龙给吃了似的。突然一个硕大的头从窗子外伸了进来,叶公见了,脸吓得煞白。他第一个反应是叫,第二个是跑。他一口气,三步并作两步,跌了一个跟头,爬起来,再跑。而龙一直追着叶公飞,边飞边叫:“叶公,你不是喜欢我吗?怎么现在又怕我呢?”而叶公此时已跑到五里开外的衙门那去了。

回来时,他听过路人窃窃私语,有人说:“原来沈诸梁不是喜欢真正的龙,而是喜欢那些像龙而又不是真龙的东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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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渔家傲秋思扩写

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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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日,傍晚,边塞一味的荒凉,萧瑟重重.南归的大雁,成群结队地幔过天际,那样的无情,似是厌烦了硝烟战火.那悲壮的军乐和杂乱的边声混合在一起,像是有意撩拨人的情怀.在落日余晖、烟雾缭绕的群山中,有一座被人遗忘的孤城,只有在落日下,才能看见袅袅的长烟,有种存在的意外,粗劣的酒水永远也抵不过绵长的相思

是啊,永远的战场,永远的兵戈,看不到尽头的胜利,是归乡最后的绝望.絮棉不绝的羌管声,在寒霜落地,笛声哀怨的夜晚,又有几人能抵抗无眠?帐中的将军,青丝已转成白发,铁血男儿的眼泪已失去最后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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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夸父逐日》扩写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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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一个具有巨人身躯的人,出现在大地上,他,就是夸父。 一天,夸父在大地上走着,双脚踏出“咚,咚”的沉重的响声,走着走着,他来到了沙漠,感到十分炎热,一抬头,看见了一个圆形的,像正在起火的球——太阳。夸父第一次看见,也第一次知道天下还有这样一个东西,于是,他十分好奇,打算追上去问个究竟。 就这样,太阳不停地在天空中前进,夸父不停地在地面上追赶,在这荒无人烟,又十分干旱的大沙漠里,夸父踩着被烤得炎热无比的细沙,迈着常人几倍的步伐,追赶着太阳。他不知道跑了多长时间,终于跑过了沙漠,来到一条小溪前,俯下身子,一口气喝干了小溪,抬头望了望遥遥领先的太阳,不禁想:这到底是什么东西,竟能跑得如此之快?我一定要向他问个清楚。想着又迈开大步。 不知不觉,一座高大的山脉挡在眼前,夸父看着太阳轻而易举的“跑”过去,更是感到不可思议,他不顾艰难,不顾险峻,爬上了山顶,看着早已飞过了前面的另一座山峰的太阳,夸父想打退堂鼓,他回头一看,那么远的路被踩在脚下,那么高的山被徒步翻过,放弃太不甘心!于是,他跺了跺脚,深吸一口气,攒足了劲,又奋力向前跑去,比以前跑得更快,步子还大,眼看就要追上太阳了,他想和太阳说话,可嗓子怎么也出不了声——他太渴了,头上早已布满了豆大的汗珠,并且像下雨似的往下落,看到前面有条大河,他猛冲过去,把黄河水喝干了,但仍不解渴,又紧接着喝干了渭水,却还是不行,夸父的脚步越跑越慢,又由跑变为走,再后来是拄着手杖一步拖一步,终于坚持不住,倒在了地上……. 神奇的是,夸父丢下的手杖,竟然变成了一片桃林,永久的存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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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黄鹤楼扩写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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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境的贫寒,致使诗人崔颢长期营养不良,面黄肌瘦。四十岁的年龄,却使人以为他年届五十。

虽然时运不佳,可是崔颢依然刻苦诵读,同时像李白一样追求得道成仙的梦想。

据传,位于长江边上的武昌有一个胜景——黄鹤楼,曾经出现神仙下凡的故事,传授长生的秘诀。崔颢闻讯摩拳擦掌,决定徒步千里,去实现人生的梦想。

经过艰难的跋涉,有限的盘缠几乎耗尽,日夜期盼的大江以及古色古香的黄鹤楼终于向崔颢展现迷人的容颜。

登临上黄鹤楼,却空无一人,更无黄鹤的踪迹。

恰巧江边徘徊着一个白发老者,困惑之时,崔颢向老人求教:“长辈,小生叩问此地莫非黄鹤楼?”

“足下所问正是。”

“黄鹤楼不是流传仙人的故事吗?”

“但是那是很久以前的佳话了。我的儿子就因为久盼无果而投江自尽的。”

告别素不相识的老人,崔颢重新登临俯瞰大江的黄鹤楼。纵目远眺,浩浩荡荡的大江,向东奔流而去,时间仿佛无穷无尽,又似乎凝固在这个轰响不止的时刻。黄鹤楼空空荡荡,四周也不见游人踪迹。极度的失望,感觉太阳瞬间失去了光芒,犹如月亮一般暗淡。得道成仙的夙愿顿时土崩瓦解,化为一道看不见的青烟。崔颢泪流满面,当即研墨挥毫,直抒胸中块垒。

故人西辞黄鹤楼,此地空余黄鹤楼。

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写罢一阵天旋地转,崔颢栽倒在黄鹤楼的石阶上,直至一个慈眉善目的老人用米汤把他灌醒。

老人循循善诱,告诫他: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不要对神仙执迷不悟。

崔颢感谢老人搭救之恩,辞别老人,在一家简陋的旅馆连续睡了三天三夜,终于从幻想的迷梦中挣脱出来,准备返回故里。

临别之前,崔颢再度登临黄鹤楼。此日,正值响晴天气,从黄鹤楼纵目远眺,武昌城掩映在繁茂的绿树中,显得格外壮观,格外生气勃勃。而长江中的小洲——鹦鹉洲,如一枚翠绿的碧玉,引人遐想万千。可是想到自己人生的至高追求,崔颢顿时又觉得眼前瑰丽的景物似乎暗淡下来。

还是回家吧,还是和至爱亲朋叙叙天伦之乐吧。崔颢不由想到,于是归心似箭的他不由吟道: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为了把自身人生教训警示他人,崔颢把前后八句诗,用楷体书写于黄鹤楼墙壁上。所以后来发生李白见诗而罢笔之佳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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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刻舟求剑》扩写

全文共 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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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诗钰

楚国有位要涉江的人在船上悠闲地坐着。他背着包袱,位子边上还有一把宝剑,船上的人都非常羡慕他,因为那宝剑十分漂亮。突然,船停了下来,那宝剑掉落在水中。大家都为他感到惋惜。而那位楚人并不伤心,而是从包裹里拿出一把锋利的小刀在剑掉落的地方刻了一个记号,便从包里拿出吃的,一边吃一边欣赏湖边的美景。等船停下来后,楚人骄傲地说:“你们就等着看我怎么样把我那把宝剑找到的吧!”围观的人都有点不敢相信。楚人从他刻记号的地方跳入了水中,他东摸西找,却怎么找都找不到宝剑。最后他怀着不解的心情回到岸上。围观的一个人过来询问道:“怎么样,你找到了宝剑吗?”楚人生气地说道:“找没找到都和你没有关系,走开!”那人看楚人什么也没找到便语重心长的说“船走了,剑又没走,这样找剑不是太糊涂了吗?”楚人知道错后便给那人道歉了,满怀歉意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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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石壕吏扩写

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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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火声起、刀光闪闪、鲜血四溅、尸横遍野。敌人渐渐的散去,一个左臂中箭的男子渐渐的醒来。缓缓站起、踏过自己战友的尸体。一瘸一拐的走向自己的营地。点起蜡烛、翻出一张皱巴巴的泛黄了的纸片。小心的理平、提起笔、一笔一划的用心的写着什么。写完后将小纸片卷起。一只鸽子飞来、他将纸片拴在它的爪子上、看着它飞远。突然、一支箭吵他急速飞来。正中他的心脏、他向后倒去、房间中唯有烛光在摇晃。

一间破烂的小屋里、一个老妇正拿着一张泛黄的信哭泣。一个妇女正在给自己的孩子喂奶。老头子在一旁剥豆子。一位看起来十分瘦弱的书生坐在炕床上。身旁站着他的书童。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老头子慌忙的丢下手中的豆子从后院翻墙而去。书生被老妇藏在了一个柜子里,门外的敲门声越发的急促,还隐隐约约传来了咒骂的声音。妇女抱起孩子往里屋不紧不慢的走去。老妇忙去开门,却在还未到门口的时候被推到在地。两个官差破门而入,一个握着大刀十分凶悍,一个满脸横肉双手背在身后。

“快!把你家的男人叫出来!”

老妇坐在地上、摇起头。

“没有、家里没有男人了……”

官差看着她、大刀在地上一敲。老妇打了个惊颤。

“我有三个儿子都去邺城防守了、一个儿子才来信说兄弟都死了、他也没得安全。只是暂时的苟且活着”

老妇又开始哭泣、官差不耐烦的又用大刀敲了一下地面。老妇回过神来。

“家里还有个没断奶的孙子、你们要带他去打仗吗?除了他、就只有他的母亲了、但是她的母亲出出入入连件完整的衣服都没有啊……”

老妇又哽咽了一下、继续说。

“我虽然老了……可是还是有点力气的。我可以跟你们走、到和阳去服役。来得及的话还可以给你们做顿早餐呢。”

官差带走了老妇、书生悄然从柜子里出来。站在窗前、感叹着这战争给这户人家带来的不幸。

天微亮、他向老头子告别时握住了他的手。良久后、书生带着他的书童继续上路。

破旧的小院里、老头子缓缓坐下。又开始剥起昨日没有剥完的豆子、泪一滴滴打在了装豆的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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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春望扩写

全文共 1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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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队士兵向我走来,我才记就在不远处,安禄山的大军以兵临城下。我们的皇上,这时做了最英名的抉择,逃亡。

他走的时候是那么的仓惶,偌大一个皇宫,沉闷。恐慌,太多太多的不幸压到这深宫大院中仿佛就在一瞬间经历了生和死,繁荣和衰败。万物被洗劫殆尽,徒有山河依旧。好不容易百姓能安居乐业,为什么还要颠覆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呢?望着这片分分和和的大地,阳光普照,城中春意正浓,杨柳舒展开它婀娜的手臂迎风摇曳着,牡丹依然那么丰满,鲜艳夺目,不愧为花中富贵者也。可惜,他们不能为我们担负些什么,睹物思人,愁上心头,满园春色,却无法消去我们心中的困惑,他们是那么的逍遥,那么的自在。但人去城空,草木凌乱。我伸出手,触摸到冰冷的石墙,我靠着石墙倾听,却听见霓裳羽衣黯然的收尾。

“杀阿……”我似乎能感觉到战士们在这片被鲜血染红的大地上吼叫,火光冲天,他们的双眼被鲜血染成了红色,怒火在他们心中燃烧,一个战士倒下了,无数个战士站起来。战斗,又是战斗,这一亘古不变的动作,会一直永无止境下去吗?我未曾亲眼看见箭是如何穿透人的身躯,我未曾让自己的双手沾满鲜血,更未曾体会杀戮带来的快感,我不想,更不要,不要那种以别人的生命当成赌注的游戏,我不要那种胜利的愉悦,我不要!他们,那些双手沾满了无辜生灵鲜血的人会感到快乐吗?会不会深夜被死者的亡灵惊醒?他们难道不会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可憎吗?

黄昏用她的温柔笼罩这里,花朵埋下了头,是因看见那堆积如山的尸体吗?花精看了也不忍要哭泣,不然清晨时候怎会在花瓣上结着他们的泪水,伤心的泪水是苦的,他们的泪苦不堪言。夕阳西下,倦鸟归巢,在这寂静的时刻,他们的叫声显得那么悲凉,是为了给死者吊唁吧,他们一定会用他们的双翅载着那些亡魂飞翔遥远的天际。

“爸爸,原来你在这里阿。”我抬头望去,不远处尸体,硝烟进入我的眼,那是一段长长的古道,是一段不归路,多少尸体走过,并且留下了白骨的痕迹,没有人哭闹,因为他们以长眠,死在战场上,换来短暂的平静。一个约莫三岁的女孩闯入我的视线,“爸爸,你怎么睡着了,醒醒阿,妈妈也来了,现在那么早,要回去吃饭了,妈妈烧了很多菜阿,你那么久都没回去了,你看妈妈都哭了,醒来阿,懒惰虫……”我回头看见了女孩的母亲,她早已泣不成声,可是她不愿让女儿知道年幼的孩子将会永远失去父亲,她只好骗她,父亲睡着了,“孩子,回去吧,爸爸去了一个美丽的地方,他不会回来了,他太留恋那里了,我们不要叫他回来了,饭都凉了,回家吧。”母亲终于忍住了哭泣,“妈妈,骗人,爸爸还在这里,怎么走了那?我要等爸爸,不吃饭了。”小女孩嘟哝着,“回家吧,爸爸一会儿会回来的,到家里去等吧……”女孩不舍的离开了,她童稚的脸上写满了不解,还不知道死是什么吧,但愿永远都不要知道。

远处传来阵阵叛军肆虐的笑声,给这里的空气加上了一抹沉重。

“杀阿,杀!”杀是为了歌颂破灭前的壮丽,但是如果没有杀戮,没有战争,我想会更撼人心魄。那对母女走远了,夕阳的包围下,那位母亲散发出神圣的光辉。我的母亲,她想必也是老泪纵横了吧,天上南归的雁儿阿,看见我的母亲了么?你们会给我带来一封满是母亲的关爱和叮嘱的家书吗?大雁飞走了,母亲你的叮嘱我已收到。只是母亲,远在天边的您,还好吗?

“好走了,快点,走阿,还赖着不走干吗?”差吏催促着我,低下头,泪眼潸然,不知何时已滑落到我嘴边,尝了尝,是苦的。婆娑的脚步声像是被粉碎了一般,发出低沉的哀号,枷锁发出的碰撞声伴随着我走向远处,远处,离开这个战火纷飞的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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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老鼠开会扩写

全文共 1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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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老鼠们一直深受猫的侵袭,家破人亡,流离失所,苦不堪言,为此,老鼠们是伤透了脑筋呀!它们是一天商量一个对策,一天举行一个会议。 这天,广播里又开始嚷嚷:“鼠国广播电台,鼠国广播电台,现在插播一条重要新闻,请鼠国臣民赶快到会议室来,请鼠国臣民赶快到会议室来。”鼠国臣民对此一点儿也不意外,他们排着整齐的队伍,踏着一致的步伐,向会议室走去。要知道,近日来经常出现这样的事情,去了会议室开会,目的只有一个:有什么办法对付猫的骚扰,以求平安。

老鼠们来到会议室,安安静静地坐在座位上。只见会议室的最上方,有一把金光灿灿的椅子,上面雕刻着一条怒目圆睁的龙,一看便知,这是权力的象征,是国家领导人的龙椅。往下看一点,两张不如龙椅华贵却又不失威严的椅子,无疑这是鼠国两位丞相的椅子。再往下看一点,就是一些宦官大臣们的椅子。 会议开始了,鼠国领导人穿着一身用金丝织成的云锦龙袍,露出一副无奈的表情,叹了口气,说道:“我的子民们,我相信你们也知道吧!鼠国最近由于猫的骚扰,使我们老鼠一族苦不堪言,我们的许多兄弟们命丧猫口,我们流离失所,不断地搬家;我们家破人亡,我的哥哥为了救我而献出了生命······我们鼠国人心惶惶,是一日不如一日。”说到这儿,鼠王眼睛红红的,一滴一滴的泪水从眼眶中溢出来,滴落在龙袍上。台下的鼠民们的眼眶也都是红通通的,大厅内顿时如死一般的寂静。

鼠王擦干了眼泪,接着说:“为了我们能够继续生存下去,我们必须想个办法。” 大家积极地出主意,一只强壮的老鼠起身来发言,只见他自信满满的,好像他的回答大家一定会赞同一样,他昂首挺胸,说道:“我认为我们只要一只老鼠当哨兵,当猫一来就通知我们。”

他刚说完,一只瘦瘦的老鼠就一脸不屑地起身反驳道:“这样老掉牙的方法你也想的出来,真是服了你了!你用你那快要生锈的脑袋瓜好好想一想,如果猫来了,将哨兵吃掉,没有鼠回来告诉大家怎么办?” 受到瘦老鼠如此的羞辱,强壮的老鼠恼羞成怒,不服气的对瘦老鼠说:“有本事你也说一个!”

瘦老鼠说道:“说就说,谁怕谁!”他转了一百八十度,面对主席台,接着说:“圣上,我认为我们可以随身带着老鼠药,等猫来了就把它扔进猫嘴里就安全了。” 一只女鼠大学生气愤的说的:“老鼠药是针对我们老鼠设计的,对猫有什么用还不知道呢!你不是存心让我们去送死么!”

之后又有许多老鼠提出意见、建议,但都被否决了。 当要散会时,一只连牙都没长齐全的小老鼠,摇摇摆摆地站了起来,一本正经地说道:“不如我们在猫的脖子上挂个铃铛吧!这样,只要铃铛一响,就知道是猫来了,大家就可以及时逃走了!”老鼠们一致认为这个方法可行。

顿时鼠王大悦,只有两位丞相闷不做声,待鼠王要奖赏那只小老鼠时,两位丞相发言了:“陛下,且慢!请听臣等一言。” 鼠王现在心情大悦,爽快地说道:“爱卿请讲。”

“请问,该派谁去往猫的脖子上挂这个铃铛呢?” 大家一下子全都傻了眼,一声不吭了。

要知道,再好的办法,没有人愿意执行,也没有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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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狼》扩写_1500字

全文共 1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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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黑灯瞎火,伸手不见五指,让人毛骨悚然的旷野里,有一个挑着担子的莽汉正左摇右晃地一边喝着“江津老白干”一边走在回家的路上。

这个莽汉不是“山城棒棒军”,他是一个屠户;但他不是普通的屠户,他是——一个喝高了的屠户;一个满载而归的屠户;一个时不时还来几句跑调的“大山的子孙哟,爱太阳哟……”的屠户。就是这样一个莫名其妙的屠户,在邂逅了两只莫名其妙的后,发生了一件莫名其妙的事,最后的结局也那么的……莫名其妙。

俗话说:“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再这么一个环境下,果然出现了不祥的东西——两只狼。这两只狼也不是普通的两只狼,它们是——两只阴险狡诈的狼;两只饥肠辘辘的狼;两只恶名昭彰的狼……但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这是拔了皮可以用来做“七匹羊”牌保暖狼毛裤的两只狼。

屠户还在一边喝酒一边唱歌,根本就没有发现身后有两只“狼仔队”在跟踪他。这是屠户突然被石头绊倒了,他拽了一扑爬,两只狼停下了脚步,不知道这个屠户在搞什么飞机。(这两只狼也真够蠢的的,一个饱餐一顿的大好时机就这么错过了)

屠户发现了这两只狼后,立即语无伦次地大叫道:“狼…狼…狼……狼…狼……狼狗!”(他喝高了)屠户以为是两条狼狗要抢他卖剩下的骨头吃,于是他便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从筐子里掏出了一根——骨头!他把骨头使劲朝一只狼抛去,想用骨头打狗(他认为是狗,其实是狼)——一抛不再追。结果那只狼反倒像条训练有素的警犬一样,只见它纵身一跃——被骨头打倒在地。

屠户高兴地拍手叫好,然后又迅速地从筐子里抽出一根——还是骨头。并用力地向另一只狼甩去,只是这只狼比较聪明,它没有一跃而起,而是张开大嘴等骨头飞到自己的嘴里,这下,它终于——又被骨头打倒在地。

两只狼狈不堪的狼十分不甘心,本来想讨根骨头,吃完就走了算了的,但却被屠户戏弄了,狼急了还要人呢(虽然不急也会咬),它们在一阵窃窃私语,交头接耳后,一致决定该如何处置屠户,它们的作战方案是——见机行事。(它们可能是被骨头给砸傻了)

屠户见“狗”还没有追上来(酒还没醒),便想到身旁的麦场去打个盹儿,醒醒酒。他来到了一个柴草堆旁,放下担子和屠刀,立地成佛才怪。他刚准备进入梦乡,结果发现那两只狼直冲冲地朝他走了过来,然后一只狼一边儿凉快去了,一只则猪狗不如地像狗一样坐在地上。屠户拿起了屠刀,走了过去。对那只狼说到:“你,给我站起来。”他又见狼没有什么反应,又继续发酒疯:“你不就是我以前养的那条看门狗吗?哎呀!终于找到你啦!”那只狼心想:那你就赶快带我跟你回去吧!让我吃了你全家吧!狼以为美事就要来了,便闭上了眼睛,想象着自己大吃一顿的画面,十分地悠然自得。谁知,就在狼正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屠户却给了它当头一刀:“上次偷吃俺家的鸡还没有认错便跑了,俺还没有找你算账呢!”

解决掉第一之狼后,屠户刚一转身,便又发现另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只露了根尾巴在外面。屠户又走了过去,说道:“好大一条蛇啊”原来这一次他又把狼的尾巴当成了一条蛇。“打蛇要打七寸,捅肛门。”说罢便一刀捅向狼的屁股。于是乎,这只狼自然也“自挂东南枝了”。

屠户杀完狼后,觉得十分的畅快,酒也醒了,大摇大摆地扛起担子,向家走去。

第二天,麦场的主人到麦场里收麦子,见到以下情景,差点晕了过去:一只没脑袋的狼蹲在地上;一只狼趴在柴草堆里,屁股上插着一把血淋淋的大屠刀……

[《狼》扩写_15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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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扩写宿建德江

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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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孟浩然,虽说是唐代着名诗人,才华出众,但一直未能得到重用,一生都没能当上什么官儿,真是怀才不遇啊!为了排解心中的郁闷,我便常常外出旅行,散散心。在外久了,却又非常思念故乡。故乡的亲人们啊,你们现在境况如何,生活愉快吗?你们可知道,我是多么想念你们呀!

这天,我在建德江上漂浮了一整天,时近黄昏,天色渐晚,总该找个地方住下来吧。想到这里,我移动小船,将船停靠在江中的沙州边。太阳西沉,似乎快要被江水吞没,这又勾起了我新的愁思,难道就没有人能理解我、来安慰我吗?放眼望去,茫茫旷野,天幕低垂,似乎要笼罩一切。近处岸上的树木在晚风中颤动。天显得比树还要低呢!清清的江水中,只有一轮明月在悄悄地陪伴着我。看到这里,我不禁触景生情,情不自禁地脱口吟道:

“移舟泊烟渚,

日暮客愁新。

野旷天低树,

江清月近人。”

我真想让世界上所有的人都了解我现在的心情。愿我的后人们读了这首诗,也来安慰我这寂寞的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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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扩写楚王好细腰400字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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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楚国有位国君——楚灵王。楚灵王喜欢有纤细腰身的人,所以,楚国有一些大臣每天都坚持瘦身,希望取得楚灵王的宠信。

楚灵王刚继位时,朝中大多数大臣都没有参加瘦身,不过,自从一次事件后,楚国朝中上下大臣,都开始节食瘦身了。

一次,朝中一位腰身纤细的大臣与一位比较胖的大臣由于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起来,恰巧,楚灵王从此路过,听了他们的争吵,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那位比较胖的大臣拖出去斩了。从此以后,朝中大臣都开始瘦身,原因就是:楚灵王偏爱有纤细腰身的人。

由于大臣们为了瘦身,把一日三餐减为每日只吃一餐,每天早晨起床时,先要深吸一口气,然后把腰带扎得紧紧的。所以朝中有几个大臣被活活饿死了,还有一些久经沙场的常胜将军,因受不了这地狱般地痛苦,所以便辞官还乡了。而有一些没有本事的人,更也是拼命地瘦身,因为楚国人奉身材瘦的人为上宾,楚王也随时会招瘦人进宫做官。所以不到一年时间,朝中便都是一些斗大的字不识一个、刀枪不会的废物了。

又过了一年,楚国上上下下,每个人的脸色都是黑黄黑黄的了,楚国也由原来的繁荣富强,变成了邻国嘴边的一块大肥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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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共工怒触不周山》扩写

全文共 1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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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久以前,黄帝与炎帝还在为了争到统治全天下的权力而争战不休,可是争了很久,直到他们两人死了都没有结果。

黄帝的儿子颛顼和炎帝的儿子共工为了他们父亲的遗愿也在争夺权力,共工说:我是炎帝的儿子,这个权利就是我的。而颛顼说:我还是黄帝的儿子呢!我的权力和能力都比你大!祖祖辈辈的恩怨,就因为两人的一语不合而彻底爆发了。只见共工喝颛顼各领一群将士,共工披着一身老虎皮,手里拿着一柄钢叉;颛顼身着一身铠甲,手拿一把长剑,两人冷哼一声,共工手一挥,身后的将士们冲了上去,两队的将士们厮打起来,共工和颛顼在地上打得不过瘾,竟飞上了天空,一旁的天兵天将在呐喊助威。人间也一直因为他们两个人的争战而阴雨不断。

在他们大战了三天三夜之后,共工输了,他一气之下就跑到了不周山前:哼,不就是黄帝的后裔么,有什么好得意的?!不就是打赢了我么?还没等他想完,就怒火冲心,用自己比钢铁还坚硬的脑袋撞上了不周山,只听见轰的一声巨响,不周山倒塌了,支撑着天的柱子折了,压倒了许多百姓的房子,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天向西北方向移去,渐渐天阴沉下来,最后被一片漆黑包围着,系挂着大地的绳子也断掉了,大地的东南方已经开始塌陷,大地上的人们开始四处逃跑,他们尖叫着,呼喊着,哭声连成一片,天地间一片混乱,一片狼藉。

共工怒触不周山扩写颛顼认为共工氏一平整土地,会触怒鬼神,引来灾难,因此颛顼得到了多数民众的支持。共工氏不能得到民众的理解和支持,但他坚信自己的计划是正确的,坚决不肯妥协。为了天下人民的利益,他决心不惜牺牲自己,用生命去殉自己的事业。他来到不周山,想把不周山的峰顶撞下来,来表示自己的坚强决心。

共工氏驾起飞龙,来到半空,猛地一下撞向不周山。霎时间,一声震天巨响,只见不周山被共工氏猛然一撞,立即拦腰折断,整个山体轰隆隆地崩塌下来。天地之间发生巨变,天空中,日月星辰都变了位置;大地上,山川移动,河川变流共工怒触不周山扩写作文。原来这不周山是天地之间的支柱,天柱折断了,使得系着大地的绳子也崩断了,只见大地向东南方向塌陷。天空向西北方向倾倒

因为天空向西北方向倾倒,日月星辰就每天都从东边升起,向西边降落;因为大地向东南塌陷,大江大河的水就都奔腾向东,流入东边的大海里去了。

共工氏英勇的行为得到了人们的尊敬。在他死后,人们奉他为水师,他的儿子后土也被人们奉为土地神。最后,共工凭着他那份不甘心失败的精神赢得了人们的尊重!

[关于《共工怒触不周山》的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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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杨氏之子扩写400字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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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梁国有个员外姓杨,他儿子今年九岁,十分聪明。

一天,杨员外的老朋友孔君平来登门拜访,恰好杨员外不在家。孔君平心想:早听闻杨员外9岁的儿子十分聪明,我何不借此机会考考他呢?于是,孔君平把杨子叫了出来。

杨子知道是父亲的好友前来,赶忙从屋里端出水果,招待客人,这时,孔君平看到了摆在了桌上的杨梅,又想起孩子的姓氏,便想戏弄杨子一番。孔君平指着杨梅对杨子说:“这是你家的水果!”杨子一听,知道孔君平的姓氏,不加思索的回答到:“我可没听说过孔雀是你家的鸟!”

孔君平听了孩子的话想:这孩子真是聪明,没有,从正面说,杨梅不是自己家的水果,也没有生硬的说孔雀是你家的鸟!而是婉转的说:没有听说孔雀是你家的鸟,使我无言以对,真是“以其人之道,还置其人之身”,孔君平拍手连连叫好:杨氏之子的聪明果然名不虚传呀!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杨子听了只是微微一笑,转身走开了。

孔君平也不在戏弄杨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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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郑人买履扩写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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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有一个郑国人,将要出门远行,但就是缺了一双好鞋。“听说今儿的集市上有许多卖鞋的,我得瞧瞧去。”

这个人刚要出门,可转念一想:“不对,这鞋有大有小,谁知道哪一双合脚呢?我还是先把尺码量好再说吧!”他立即翻箱倒柜,找出了早已积满了灰的皮尺。郑国人在凳子上坐定,拉着尺子先量了量左脚――6寸多;可他仍不放心,又量了量右脚――与左脚一般大。“嘿,还是我聪明,要是空手去,到了集市上也挑不出一双合脚的鞋,但有了这尺码??嘿嘿??”他随手将量好的尺码放在了椅子上,坐下来暗自高兴,还直夸自己聪明。“哎呀,得出门了!” 他一打精神,甩着大袖子出了门。可尺码却忘带了。

到了集市,他直奔卖鞋子的铺子。这挑挑,那拣拣,终于选出了一双美观而耐穿的鞋。他付了钱, 把鞋揣在怀里,刚走出没多远,他大呼:“不好!尺码呢?”他急忙把买好的鞋退给卖鞋的人。卖鞋的人觉得很奇怪,问:“这鞋不是挺好吗?为什么不买呢?”郑国人就把事情的前前后后都说了一通,末了,还长叹一声:“唉,没了尺码,这鞋一定不合适!掌柜的,这鞋先还给你,我回去取尺码,一会儿就回来,你等着??”郑国人气喘吁吁地跑回家,拿了尺码,又急忙往回跑。

等他再回到集市时,集市已经散了。郑国人气呀,恨呀,但这有什么用呢?他一下子瘫坐在地上。一个过路人得知原委,便问他:“你为何不用自己的脚试鞋呢?”“因为尺码才是最准的呀??”这个郑国人的一番“定义”使围观的人哭笑不得。后来,人们便把他做为墨守成规的人的典型,也就有了《郑人买履》这则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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