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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典故

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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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昭公三十一年》

冬,邾黑肱以滥来奔,贱而书名,重地故也。君子曰:“名之不可不慎也如是。夫有所有名,而不如其已。以地叛,虽贱必书地,以名其人,终为不义,弗可灭已。 是故君子动则思礼,行则思义,不为利回,不为义疚。或求名而不得,或欲盖而名章,惩不义也。齐豹为卫司寇,守嗣大夫,作而不义,其书为“盗”。邾庶其、莒 牟夷、邾黑肱以土地出,求食而已,不求其名,贱而必书。此二物者,所以惩肆而去贪也。若艰难其身,以险危大人,而有名章彻,攻难之士,将奔走之。若窃邑叛 君,以徼大利而无名,贪冒之民.将寘力焉。是以《春秋》书齐豹曰“盗”,三叛人名,以惩不义,数恶无礼,其善志也。故曰:《春秋》之称微而显,婉而辨。上 之人能使昭明,善人劝焉,淫人惧焉,是以君子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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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潘和伏秃龙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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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岛上有一座秃岭山,秃得乱石满山,树木不长,只有几根稀稀疏疏的茅草,蓬蓬松松的生在岩缝里,一片荒凉!有一条秃龙,秃得掉了角,满头癞疮疤,全身黑不溜丢,又脏又丑。秃龙丑,秃龙脏,谁也不愿跟他来往,只好住在秃岭山上的石洞里。当他看到黄龙身披金,白龙鳞如银,青龙似翡翠,一个个长得那样威武俊俏,他是多么的妒嫉啊!当他见到别的山岭上树木葱郁,水明花香,与自己住的秃岭山一对比,他是多么眼红啊!他希望世上所有的龙都比他更丑更脏,所有的山都比秃岭山更秃更荒凉。

一天夜里,人们都熄灯入睡了。秃龙趁机溜进花园山,见四下无动静,在地上猛啃乱扒。一眨眼,哗啦啦一大片青松被他连根扒起。他又挺身一跃,跳进竹园,骨碌碌一阵猛滚,辟哩啪啦一大片翠竹被他拦腰折断。这还不满足,他又扑进果树林里,一阵拳打脚踢,把杨梅和水蜜桃打落一地。这才收住拳脚,得意地嘿嘿一笑,趾高气昂地走了。第二天,花园山下傅家村,人们三五成群,议论纷纷。有的说:“自古至今,花园山从未出过这种怪事!”有的说:“妖魔作怪,傅家村要倒霉了!” 你一言,他一语,说得神乎其神,弄得全村人心惶惶,不得安宁!

秃龙见传家村的人那样惊慌失措,心里更高兴。他坐在石洞口,望着花园山,动着坏脑筋:偌大一座花园山,青松成林,翠竹满园,花草果木遍山野,即使每夜毁掉一大片,不知要花多少精力,要花多长时间!他摸摸圆鼓鼓的肚皮,吭吭打了两声响屁,眼珠骨碌一转,计从心上来。他顺着傅家村人的说法,加油添醋,放出谣言: “花园山林深树密,阴森森不见天日,林中住着一个凶恶的妖怪。此妖不除,百姓要遭灾。若要除此妖,只有用火烧。森林一起火,烧不死妖怪,也会把他吓跑!” 经秃龙这么一游说,果然有人主张立即放火烧山。

可是,村里有几个胆大的小子,不怕妖怪,不信这套鬼话。他们凑在一起,商量了一阵,便匆匆上山去了。这一来,秃龙的如意算盘落空了。他眼睛一眨,摇身变成一个小孩,避过护林人,钻进竹园里,一伸手咱的一声,一根毛竹捏得粉碎。他捏碎了这根,又捏那根,劈哩啪啦转眼间毛竹捏碎一大片。毛竹碎裂声惊动了护林人。他们围上去一看,只见竹围里有个黑不溜丢的癞头小孩用手指轻轻一捏,一根碗口粗的毛竹就被捏碎了。大家都很惊奇,一齐叫喊起来: “哪里来的野小孩,放在这里毁坏竹林?” 癞头小孩抬头看看大家,一点也不害怕,反而嬉皮笑脸地说: “我是潘家坳的,怎么样?毛竹劈咱响,就像放炮仗,多好玩!”说罢,又伸手劈哩啪啦地捏了起来。 “狗贼种!你敢再捏,轨敲断你的手骨!” 护林人大喊一声,扑了上去。癞头小孩不慌不忙,挥动双臂,一下打倒了两个护林人。一眨眼睛,他已溜得无影无踪。护林人气恼不过,奔到潘家坳去评理。潘家坳人听罢事情经过,面面相觑,都说潘家坳里从未见过这么个癞头小孩。

传家村人哪里肯信,硬要对方交出凶手,否则绝不罢休。这时,人群中问出一个名叫潘和的小子,抱拳施体说: “本村确无此人,如若不信,进村去寻好了!” 护林人一听,怒火中烧,喊道: “此事是我们亲眼所见,亲耳所闻,难道冤枉你们不成?这样大一个潘家物,叫我们到哪里去寻?” 潘和还想以礼相劝,但护林人一口咬定对方袒护凶手拒不交人,猛地挥拳朝潘和打来,潘和急忙侧身闪开。潘家坳人见对方蛮不讲理,实在忍无可忍,一哄而上,围住了傅家村人。就这样,双方互不相让,拳来脚去,互打起来。潘和心里又焦急又纳闷:这个癞头小孩是谁呢?为什么他有这等能耐?他悄悄来到花园山想着个究竟。果然他前脚刚造山,后脚来了癞头小孩。他急忙闪身躲到大树后面,只见癞头小孩一头闯进竹园,一伸手,一根碗口粗的毛竹被捏碎了。

潘和心中一惊:这癞头小孩的手上功夫不凡!可是从未见过,也没听说过啊!不管怎么说,两村变冤家,祸根是他,若能抓住他,真相就大白。他心里想着,取下弓箭,箭搭弦上,弓拄满弦,“嗖”一声射了出去,将癞头小孩的手掌钉到了一根粗竹上。癞头小子大叫一声,现了龙形,张牙舞爪地直朝潘和扑来。潘和眼明手快,“嗖”地又是一箭,不偏不倚,正中秃龙右眼。秃龙连中两箭,知道对手武艺高强,不敢恋战,“忽喇喇”凌空飞腾,朝东海大洋逃遁而去。正在打冤家约两村小子,清清楚楚着见一条前爪带箭、右眼流血的秃龙腾空逃去,这才恍然大悟:毁坏山林的癞头小孩原来是这秃龙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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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历史典故:结草衔环

全文共 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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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草衔环,汉语词汇,读音为jié cǎo xián huán,旧时比喻感恩报德,至死不忘。后世用结草衔环代指报恩。不妨看看历史典故。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左传·宣公十五年》,《后汉书·杨震传》。

【释义】比喻感恩报德,至死不忘。

【历史典故】

“结草”的典故见于《左传·宣公十五年》。春秋时,晋国的魏武子有个爱妾。魏武子生病后,对他的儿子魏颗说:“我死之后,你一定要把她嫁出去。”不久魏武子病重,又对魏颗说:“我死之后,一定要让她为我殉葬。”等到魏武子死后,魏颗没有把那爱妾杀死陪葬,而是把她嫁给了别人。魏颗说:“人在病重的时候,神智是昏乱不清的,我嫁此女,是依据父亲神智清醒时的吩咐。”

后来,秦桓公出兵伐晋,晋军和秦兵在晋地辅氏(今陕西大荔县)交战,晋将魏颗与秦将杜回相遇。二人厮杀在一起。正在难分难解之际,魏颗突然见一老人用草编的绳子套住杜回,使这位堂堂的秦国大力士站立不稳,摔倒在地,当场被魏颗所俘,使得魏颗在这次战役中打败秦师。

晋军获胜收兵后,当天夜里,魏颗在梦中见到那位白天为他结绳绊倒杜回的老人,老人说:“我就是你把她嫁掉而没有让她为你父亲陪葬的那女子的父亲。我今天这样做是为了报答你的大恩大德!”

“衔环”典故则见于《后汉书·杨震传》中的注引《续齐谐记》。杨震父亲杨宝九岁时,在华陰山北,见一黄雀被老鹰所伤,坠落在树下,为蝼蚁所困。杨宝怜之,就将它带回家,放在巾箱中,只给它喂饲黄花,百日之后的一天,黄雀羽毛丰满,就飞走了。当夜,有一黄衣童子向杨宝拜谢说:“我是西王母的使者,君仁爱救拯,实感成济。”并以白环四枚赠与杨宝,说:“它可保佑君的子孙位列三公,为政清廉,处世行事像这玉环一样洁白无瑕。”

果如黄衣童子所言,杨宝的儿子杨震、孙子杨秉、曾孙杨赐、玄孙杨彪四代官职都官至太尉,而且都刚正不阿,为政清廉,他们的美德为后人所传诵。

后世将“结草”“衔环”合在一起,流传至今,比喻感恩报德,至死不忘。

【成长心语】

平时,如果别人对自己有恩惠,往往会用“结草衔环”来表示要感恩报德。懂得感恩的心灵,是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最美的心灵;懂得感恩的生命,是行走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值得敬重的生命。同时,这两个典故也旨在告诫人们“善有善报”,“勿以善小而不为”。

[历史典故:结草衔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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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悬壶济世典故

全文共 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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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世有壶翁(约公元2世纪),不知其姓名,一称壶公。“一说壶公谢元,历阳人,卖药于市。不二价,治病皆愈。语人曰:服此药必吐某物,某日当愈,事无不效。日收钱数万,施市内贫乏饥冻者。”以此观之,壶翁乃身怀医技、乐善好施之隐士医者。因其诊病货药处常悬一壶为医帜,所以人称壶翁,民间传说多有其神话故事。壶翁曾传医术于费长房。记载虽语涉传奇,但若揭其神诞外衣,不难知壶公、费长房乃东汉时名医。壶公的事迹传之甚广,历代医家行医开业,几乎无不以,“悬壶之喜”等为贺,或于诊室悬葫芦为医之标志,今仍有不少药店、制药厂等沿以为用。

老酒以为,“壶”疑由“葫”、“瓠”因同音通假而来。后世药房有以葫芦为幌子者,药厂亦有以葫芦为商标图案者,又有“不知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一说。

医者仁心,以医技普济众生,世人称之,便有悬壶济世之说。其典概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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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千里眼和顺风耳的神话典故

全文共 1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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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很早以前,我们就从各种传说里知道了千里眼顺风耳这两个神。他们有着奇特的长相:千里眼一张红脸,头上还顶着两只角,虽然是闭着嘴巴,却双目圆睁,显得十分吓人;而顺风耳更是典型的青面獠牙,再加上一双奇大的招风耳,别提多怪异了。但是他们却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奇异功能,千里眼能看到远在千里之外的细微物体,顺风耳则能够听到千里之外发出的任何声音。

对于两位奇神的形象来源,大家都认为,就是师旷和离娄。据传闻,顺风耳的形象来源于师旷,他是一位技艺高超的古代音乐家,双目失明,却对声音有着极强的敏感性,能听到很多常人听不到的细微声音。而离娄,则是一个传说中才存在的人物。人们传言他能看清很远地方的东西,哪怕是动物身上细小的毛尖,他都能分辨清楚,故而才被人们越传越神,成就了千里眼的形象。

千里眼和顺风耳是道教里的两位守护神,地位比较低,却因为拥有他人所没有的特异功能,在中国古代神话中大放异彩。在很多古代神话小说里,都能找到这两位奇神的形象,他们或正或邪,配合着主角演绎出一段段离奇美妙的故事。

关于千里眼和顺风耳两位奇神的生平传说有许多,广为人们传诵的,却是以下几个故事。

这第一个故事里,千里眼和顺风耳是一对亲兄弟,本名高明和高觉。在远古时代人们的生活原本就艰苦,部落间又常常是战事连连,男子基本都要担任保护族里女人、孩子和老人的任务。高氏兄弟自然不例外,而高明和高觉就是在一次战斗中作战身亡的。

高氏兄弟成了孤魂野鬼,为了有个照应,也就没有分开,而是相互扶助着四处寻找地方希望能安顿下来。因为各地法术高强的人都很多,两兄弟为了不被高人打得魂飞魄散,就苦练技艺,并在一次次求生的作战中不断提高,从而练就了顺风耳和千里眼的特异功能。原本亲兄弟的配合就比旁人默契,有了特异功能之后,高氏兄弟就越来越强大,再不用怕别人了。

兄弟俩在经过一处叫作桃花山的地方时,看到当地的风景不错,灵气也比较充足,最关键的是居住的人还比较多,不至于太孤单,高明、高觉就决定留下来。但是兄弟俩耐不住寂寞无聊,就经常到附近的村里去找人排遣。艺高人胆大,说得一点儿不错,高氏兄弟就仗着自己两个人比较强大,慢慢就放开了胆子胡闹,渐渐竟然成了扰乱地方、危害百姓的妖精。

直到有一天,两人终于闯祸了。

千里眼和顺风耳的神话故事

原来,这天两兄弟在山头上无聊地闲逛,看到半山腰上有个女子在行走。两兄弟一时兴起,就决定去捉弄一番。走近了,高明、高觉才发现这女子竟然十分美丽,两人一使眼色,就决定要把这女子强行娶回去做老婆。但是这女子却不是普通人,她就是妈祖,妈祖被逼婚,这说出去真让人笑掉大牙。妈祖因为办事路过这里,虽然听说桃花山有两个法力高强的妖精,也不觉得什么,毕竟能打得过自己的人屈指可数。只是妈祖没有去找他们,他们就大摇大摆地送上门来了,不能不说,有些事真的是很“巧”啊!

看着两个自大骄傲的家伙,妈祖只微微一笑,说:“这样吧,只要你们能打败我,我就跟你们走。但是如果我赢了,你们就要终生做我的仆人!”

高氏兄弟一听就乐了,一个小女子,怎么可能敌得过我们兄弟俩呢?于是就爽快地答应了。但是一比之下,兄弟俩才知道自己大意了,妈祖的法力本就比他们高出很多,他们又轻敌,不多时就败得一塌糊涂,不得不跪在地上求饶。

妈祖看他们服气了,就停住说:“以后你们就是我妈祖的仆人了,要记住为人向善,不得再作恶!”兄弟俩一听这女子就是妈祖,更是不敢再说什么,只唯唯诺诺地答应,从此就随侍妈祖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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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冰糖葫芦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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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糖葫芦,酸甜适口,老少皆宜,它不仅好吃,而且还十分好看,红彤彤的山植果按大小排列穿在竹签子上,外面裹着晶莹透明的糖稀,出售它的人往往把一只只糖葫芦串插在特制的木棍上,像一颗结满硕果的小树,煞是诱人。

早些年在北京春节的庙会上,厂甸里,还时常看到串得长长的糖葫芦,最顶上贴着一面小彩旗,一串上足有百十来个山植果,被红红的果实压弯了的竹签子,拿在手中一颤一颤的,更增添了节日的热闹气氛。提起冰糖葫芦的来历,还得说说南宋的宋光宗皇帝呢。

宋光宗,名赵停(公元1147——1200年),是宋孝宗赵慎的第三个儿子。公元11对年,孝宗立他为皇太子,任临安府尹。公元1187年10月受孝宗内禅而继位,第二年改年号为“绍熙”。

赵伸长期生活于深宫,不达世务。即位时,他43岁,却已满头白发了。臣下献上何首乌,说服后能使头发转黑,但他不肯服用,说:“我头发已白,可叫天下人知道我是老成的。”即位后,他为李皇后所左右,罢免周必大、辛弃疾等主战派大臣,起用留正为宰相,朝政为主和派所操纵。

赵倍和大上皇孝宗的关系长期不和,孝宗死后,他不去服丧,致使丧礼无法进行,满朝大为骚动。知枢密院事赵汝愚和知阁门事韩化胄上奏,建议太皇太后下诏令赵停退位,传位于其子赵扩,由赵扩主持孝宗丧礼。太皇太后同意赵停禅位,称大上皇,闲居寿康宫。他每回忆在位时的事情,总要自言自语地咒骂,有时还会痛哭。

公元1200年春,皇帝赵扩从郊外祭礼回来,鼓乐之声传入深宫。赵停问是什么事,左右回答说是街上百姓在奏乐游戏。赵悼大怒道:“你们这些奴才也如此欺骗我!”一拳击去,因收制不住而跌倒在地,从此不起,8月辛卯日,病死于;阳安寿康宫。葬于永崇陵(今浙江省绍兴县东南35里处宝山)。

那是绍熙年间,赵停最宠爱的黄贵妃有病了。她面黄肌瘦,不思饮食。御医用了许多贵重药品,皆不见什么效果。皇帝见爱妃日见谁淬,也整日愁眉不展。最后无奈只好张榜求医。一位江湖郎中揭榜进宫,为黄贵妃诊脉后说:“只要用冰糖与红果(即山植)煎熬,每顿饭前吃五至十枚,不出半月病准见好。”开始大家还将信将疑,好在这种吃法还合贵妃口味,贵妃按此办法服后,果然如期病愈了。皇帝自然大喜,展开了愁眉。

后来这种做法传到民间,老百姓又把它串起来卖,就成了冰糖葫芦。原来,山植的药用功效很多,它能够消食积、散淤血,驱绦虫,止痢疾,特别是助消化,自古为消食积之要药,尤长于消肉积。也许是黄贵妃所食山珍海味积住了食,做下的病,小小山楂解除了病痛。明代杰出的医药学家李时珍也曾经说过:“煮老鸡硬肉,入山植数颗即易烂,则其消向积之功,盖可推矣。”

今人研究证明,山植还有降血脂、降低血清胆固醇等作用。因此而更加受到人们的青睐,山植食品也花样翻新,品种繁多。但酸甜香脆的冰糖葫芦直至今日仍是受人们喜爱的吃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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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自强不息的历史典故启示

全文共 1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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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沉浮如电光石火,盛衰起伏,变幻难测。如果你有天才,勤奋则使你如虎添翼;如果你没有天才,勤奋将使你赢得一切。命运掌握在那些勤勤恳恳工作的人手中。推动世界前进的人并不是那些严格意义上的天才,而是那些智力平平而又非常勤奋、埋头苦干的人;不是那些天资卓越、才华四射的天才,而是那些不论在哪一个行业都勤勤恳恳、劳作不息的人们。即使你身体有残缺,即使你没有过人的天资,即使别人看不起你。但是,只要你自强不息,就能改变别人对你的看法,就能开拓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天赋超常而没有毅力和恒心的人只会成为转瞬即逝的火花。许多意志坚强、持之以恒而智力平平乃至稍稍迟钝的人都会超过那些只有天赋而没有毅力的人。懒惰是一种毒药,它既毒害人们的肉体,也毒害人们的心灵。无论多么美好 的东西,人们只有付出相应的劳动和汗水,才能懂得这美好的东西是多么的来之不易。

真正的智慧总是与谦虚相连,真正的哲人必然像大海一样宽厚。浅薄的嫉恨和无知的轻蔑都是真正不尊重劳动、不尊重勤劳的表现。人们常说:播下行为的种子,你就会收割习惯;播下习惯的种子,你就会收割性格;播下性格的种子,你就会收割一定的命运。 “闻鸡起舞早耕耘,天道酬勤有志人。”让我们养成勤劳的习惯,培养勤奋的性格,收割丰收的果实!

我曾用清华大学的校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为题,要学生写文章。发现学生虽能从正面理解“自强不息”之意,然对其深厚的意蕴却是不甚了了的;至于“厚德载物”,绝大多数人更是字面意思亦不能了然,对此我觉得非常遗憾。

我曾对人说,我国学校校训之最佳者,当推清华大学的校训,因为它表述的是传统文化的精粹。“自强不息”,出于《易·乾象》:“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天上的日月星辰在不断运行,这就是“天行健”的意思。君子效法天,要像天那样不断运行,不断努力。“厚德载物”,见《易·坤》:“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土地的地势就是厚广,可以承载万物,君子取法地,要积累道德,方能承担事业。

所以,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是要人们效法天地,在学、行各方面不断去努力。传统文化强调“天人合一”,人源于天地,是天地的派生物,所以天地之道就是人生之道。古代不少学者,能深刻体认这种精神并自觉加以践履,如孔子,自述“发愤忘食,乐而忘忧,不知老之将至”。孔子有一次在河边对学生们说:“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就是激励他们效法自然,珍惜时光,努力进取。

明末顾炎武有诗云:苍龙日暮还行雨,老树春深更著花。他认为“有一日未死之身,则有一日未闻之道”。王夫之于垂暮之年,疾病卧床,犹克服各种无法想象的困难,勤奋著书。《姜斋公行述》说他:“迄于暮年,体羸多病,腕不胜砚,指不胜笔,犹时置楮墨于卧榻之旁,力疾而篡注。”他们所体现的,都是这种精神。这种精神由于人们的践履,使我们后人仍时时感受到它那幽杳的理性与璀璨的美。传统文化中富含极有价值的东西是绝无疑义的,对这一点,人们口头上似也都能道,然我总觉得等闲视之或视而不见者仍滔滔皆是。如此优秀的自家珍藏不知宝爱教人不可思议,近来读到一条注释尤让我叹息不已。《朱子语类》载朱子语曰:“试思人以眇然之身,可以赞天地之化育;以常人而可以为圣贤……。”某大学出版社出版之《朱子语类选注》注“赞”字为“称颂,赞美”,真是大错特错。这里的“赞”,应解为“助”,人可以助天地之化育,是儒家所乐道的,这也是传统文化的一种常识。注释者的无知令人吃惊。同书又注禅家话头“云在青天水在瓶”云:“要考查行为的结果,考虑到行事的困难。”更是胡说八道。如果敢于注释古书的人如此不学浅陋,对传统文化如此隔膜无知,则前面说到的我的学生们不知“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出处与意蕴,也就不足为奇了。可见传统文化的精髓与人们已疏离到何等程度。

“上善若水,厚德载物”,意思是说多做好事,善事日积月累就象滴水汇成江河湖海而升华为高尚的品德,具有高尚品德的人就会受到人们的拥戴,恪守道德准则的团体就会与时俱进,健康发展。笔者认为具有五千年文明历史的中华民族之所以虽历尽沧桑却一脉相承依然屹立在世界东方,是一代代龙的传人上下求索扬善弃恶的必然结果。孟子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孔子的“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的“为人民服务”,都无不劝诫提倡人们从善。从这个角度说,中华民族的发展史就是一部追求“善”的历史。所谓“善”就是“好”,“善事”就是遵循大多数人认可并遵守的行为准则或游戏规则所做的“好事”。的意思“勿以善小而不为, 勿以恶小而为之”与各位兴业同仁共勉,愿我们为荣誉、为国家多做“善事”,积“小善”为“厚德”。

“天道酬勤,厚德载物”,伟大的成功和辛勤的劳动成正比,而增厚美德以容载万物应成为我们崇高不变的追求,自强不息,是一切成功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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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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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捎书为一墙,让他三尺又何妨。

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这首诗出现在三年级首师大版品德与社会教材的三年级上册的内容,这首脍炙人口的“让墙诗”还有另外的版本“纸纸索书只说墙,让渠径寸又何妨。秦皇枉作千年计,今见墙成不见王。” 从各种版本来看,诗的前两句都有差异,但后面两句,也就是“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基本上一样。

这首诗的出处还真不少,主要有以下几种:

版本一:

康熙朝「张英」版。桐城县志记载:康熙年间,文华殿大学士、礼部尚书张英在京做官。礼部尚书张英,世居桐城,其府第与吴宅为邻,中有一属张家隙地,向来作过往通道,后吴氏建房子想越界占用,吴氏想占用两家之间的公共隙地建房,势必影响了张英家人的正常出行,张家不服,双方发生纠纷,告到县衙,因两家都是显贵望族,县官左右为难,迟迟不能判决。张英家人见有理难争,便寄书京城,告诉张英之此事。张英阅罢,在家书上批诗四句:“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中得到张英寄回的信,毫不迟疑地让出三尺地基,吴家见状,觉得张家有权有势,却不仗势欺人,深受感动,于是也效仿张家向后退让三尺。便形成了一条六尺宽的巷道,名谓「六尺巷」。两家礼让之亦被传为美谈。

版本二:

在合肥三孝口西南侧,曾有一巷,名“龚万巷”,又名“龚弯巷”。说起该巷由来,在民间流传有一颇具趣味的传说。

当年这里曾居住着两户相邻的人家。一家姓龚,家主为朝廷重臣,人称“龚大司马”;另一家姓万,家主为地方权贵,人称“万大老爷”。此两户人家,虽相邻多年,但并不来往。好歹是左邻右舍,各走各的门,各用各的灶,井水不犯河水,倒也相安无事。

孰知这年,龚、万两家同时大兴土木,翻建房屋,大有以亮宇而显荣贵之意。其实这本是各家自己的事,但问题是,此两户人家在翻建房屋时,均欲将各自山墙向外延伸,以扩大房基,结果引发了争吵。你不允我不依,一时间吵得天昏地暗,直吵到县衙老爷那里。

龚、万两家都是有权有势的人家,县衙老爷乃七品芝麻小官,岂敢轻易判决,以致官司迟迟没有结果。 龚家因家主官大,见此小小的官司竟迟迟无果,不免气愤难忍,无奈何,只好派管家人持书星夜赶往京城,禀报龚大司马,希求龚大司马出面干预,以振族威,出掉这口怨气。

再说远在京城的龚大司马,接到家书后,见诉,起初确也很气恼,好在 其妇人乃一知书明理之人,闻情后淡淡一笑而劝道:“相邻相争,只为一墙,何值如此。汝乃朝廷要臣,官居高位,对此区区小事,当大度才是,让人几尺何妨?”

龚大人闻妻言之有理,顿时息怒,随即付书一封,交管家人带回。龚家人接到龚大人来书,拆开一看,见书仅诗一首。词曰:“千里来信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还在,不见当年秦始皇。”龚家人见言,皆息怒默语,悄悄将与万家相邻的山墙拆除退后三尺。

龚家一反当初的举动,使万家很受震动,愧疚之余,也仿效龚家做法,主动将与龚家相邻的山墙退建三尺。这样一来,使得龚、万两家宅居间形成了一条六尺宽的巷道。人们便把这条巷道称为“龚万巷”,也即后来改称的“龚弯巷”。

版本三:

清朝康熙年间的大易学家、理学家胡煦(1655—1736)在京为官时,收到家信,老家与邻居为房屋地界发生纠纷,以至中间巷道狭窄几乎不能走人。胡煦当即写下上面诗句,托人带回家中。于是胡家在原来争辩的基础上朝里让了三尺,邻居非常感动,也朝里让了三尺,过道多了六尺,为此陡然开阔,行人不再感到狭窄,于是时人称此巷为“仁义巷”。此故事在光山县几乎家喻户晓,已被载入《光山县志》。

版本四:

明朝郑板桥说。郑板桥的弟弟为了盖房子与邻居争地,彼此互不退让,郑板桥回信时做了一首诗:“千里捎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邻居知悉非常感动,遂各自退让三尺,而成了六尺巷。

版本五:

话说明朝的时候,有一个吏部尚书名字叫做郭朴,为人清高廉洁,颇受时人推重。有一回,他接到家中弟弟捎来的书信,信中提到邻里建屋,与他互争一墙之地的情形。这件事已经缠讼多年,始终无法获得解决。所以,他想请哥哥以朝中大臣的名义,向地方县官施加压力,如此一来,定能平息纷争。郭朴看完,笑了笑,只写了一首诗答复他的弟弟:千里捎书为一墙,让他几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弟弟收信一看,猛然醒悟,于是主动让出一墙,想不到邻居也是客气地让出一墙。两家彼此让出一墙,便在原地空出一条巷道。后人便将该处称为「仁义巷」,此事也成为地方佳话,传诵不已。

版本六:

明朝舒芬说。明正德年间的状元舒芬家书:“千里书来只为墙,让他几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明朝江西进贤北山人舒芬,当了翰林院修撰,后又被授谏议大夫。舒芬当了官后,为官清正,刚正不阿。他对自己家里人要求很严,不许家人利用自己的牌子为非作歹,因此清名远播,官声极佳。有一次,他家的邻居盖房子,把墙脚下到属于他家的地基上。而他家也正准备将原来的房屋扩修一下,这样,两家自然要发生争执。于是,家人立即给舒芬写了一封信,要他出面干预。舒芬接到家书后,立即给家人寄去一首诗。诗云:千里书来只为墙,让他几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家里接到他的「信」,自然理解他的意思。他的父母都是明白人,弟妹们也都是读书人,看了他的诗,心静下来了,气顺过来了,于是,便主动上对方家门,答应让出地基。对方也主动地将自己下下去的墙脚挖起,向后退了好几尺。直到现在,舒芬的家乡北山镇,还保存着宽宽的「让墙巷」。

版本七:

明朝林翰说。林翰《诫子弟》诗云:“何事纷争一角墙,让他几尺也无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版本八:

清朝张廷玉说。张廷玉是前述张英的儿子。雍正年间曾写家书:“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版本九:

清朝曾国藩说。曾国藩给弟曾国潢家书:“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版本十:

清朝何绍基说。道州人何绍基家书:“万里家书只为墙,让人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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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司马昭之心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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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昭早年随父抗击蜀汉,多有战功。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司马昭之心的历史典故,欢迎阅读!

魏少帝曹芳恨透了司马家族,结果被废黜,司马师立曹丕的孙子曹髦(mao)为帝。可是,曹髦空有皇帝的虚名,手中却没有实权,只是个傀儡(kuilei),连任命一个朝廷官员都做不了主。朝中的全部权力都集中在司马师和他弟弟司马昭手中。

司马昭是司马懿的第二个儿子,哥哥司马师死后,他接替做了大将军。司马昭同父亲、哥哥一样,工于心计,谋略过人。司马昭刚刚坐上大将军的宝座,镇东大将军诸葛诞谋反,司马昭率兵讨伐,大胜而归。司马昭为人奸诈,他认为魏国完全是依靠司马家族才得以有了今天,因此他进进出出都有三千名手执武器的护卫前呼后拥,所有的事情也不禀报朝廷,而直接由他决断。

曹髦做了几年有名无实的皇帝,他对司马昭大权独揽,自己不能亲理朝政,越来越不满,更担心自己有朝一日会像曹芳一样,被司马昭废掉。他想了好几天,终于作出了决定。

这天,曹髦把平日里还比较听他话的王经、王沈和王业三位大臣召入宫内,从怀中取出事先写好的讨伐司马昭的诏书,说道:“三位爱卿,司马昭大权独揽,野心勃勃,他称帝之心连过路人都知道。我决不能坐以待毙,等着他来废掉我。今天,我决定和你们一起去讨伐他!”这就是成语“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来历。

听了这话,三位大臣呆若木鸡,半晌才回过神来。

王经跪下身,一边叩头一边劝阻道:“陛下,这可万万使不得啊!从前鲁昭公不能容忍季氏专权,结果是失败亡国,被天下人耻笑!现在司马昭专权并非一天两天的事,朝廷中他的爪牙也不是一个两个,而宫中肯听命于您的,实在是太少了!您赤手空拳,拿什么去讨伐?如果不成功的话,恐怕祸患更大。还请陛下慎重考虑,从长计议!”

曹髦激动起来,咬着牙说:“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了。我已下了决心,做好了死的准备,还有什么可怕的?何况我们不一定会死!”

说完,他径自入后宫,向太后禀报去了。

王沈和王业清楚地知道曹髦根本不是司马昭的对手,肯定必死无疑。他们生怕司马昭以后会治他们的罪,立刻溜出大殿,直奔司马昭府中告密去了。

曹髦手持利剑,带了一百多名童仆刚出宫门,迎面遇上了司马昭的心腹贾充奉令带了一队人马赶来。双方动起手来,曹髦持剑大喝一声:“我乃当朝天子,你们冲入宫中,难道想杀君谋反不成?”

这一声大喝把贾充的手下全吓得一动也不敢动,有几个胆小的甚至想转身逃跑。贾充见这情形,扯着嗓子对一个名叫成济的手下人喝道:“司马公平日里养你们是干吗用的?难道不正是为了今天这样的时刻吗?”

成济哆哆嗦嗦地问:“您看该怎么办?是杀还是绑起来?”

贾充瞪着眼说:“司马公有令,只要死的。”

成济这才壮起了胆,拿着长矛一直冲到曹髦的车前。曹髦大声说:“你小子竟敢对我无礼?”谁知话还未说完,已被成济一下子刺穿胸膛,从车上跌了下来,当场断了气。

司马昭没想到曹髦真的被手下人杀死,他有些心慌,更有些心虚。他马上把大臣们召集起来,装出非常伤心的样子,挤出几滴眼泪,假惺惺地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大臣们心中都明白,却谁也不敢吱声。

司马昭又问老臣陈泰:“发生了这样的事,天下人会怎样看我呢?”

陈泰想了想,说:“只有杀了贾充,才可以向世人谢罪。”

这话让司马昭听了不顺耳,他又问:“您再想想,还有什么其他办法吗?”

陈泰说:“实在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

司马昭不再吭声,心里暗暗地盘算着这事如何处置才好。最后,他决定将罪责归于成济一人,下令将成济斩首示众。

就这样,司马昭把杀曹髦的事轻易地掩饰了过去;接着,他立曹奂为帝,即魏元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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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活埋赵兵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3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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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昭襄王按照范睢“远交近攻”的计策,一边跟齐国、楚国交好,一边侵略临近的小国,首先是韩国。

公元前261年(周赧王54年),秦昭襄王派大将王龁[he二声]攻打韩国,占领了野王城[在河南省沁阳县],切断了上党[在山西省东南部]和韩国都城[在河南省新郑县]的联系。这一来,上党的军队可就变成了孤军了。这部分军队的首领冯亭对将士们说:“秦国占了野王城,上党再也守不住了。我想,与其投降秦国,还不如去投降赵国。赵国得到了上党,秦国准得去争。这一来,赵国跟韩国就不得不联合到一块儿去抵抗秦国了。”大伙儿全都赞成他这个办法。当时就打发使者带着上党的地图去献给赵孝成王。

赵孝成王叫相国平原君[平原君回到赵国之后,赵王因为虞卿走了,就拜他为相国]带领五万人马到上党去接收土地。平原君到了上党,仍然派冯亭为上党太守,又封他为华陵君。冯亭关了门,在屋子里哭着,不愿意跟平原君见面。平原君左三右四地请他出来,他总是推辞说:“我有三件大罪,没有脸见人:我不能为国君守住城,这是头一件大罪;自作主张把土地献给了赵国,这是第二件大罪;断送了国家的土地,自己得了富贵,这是第三件大罪。我身上背着这么大的罪过,怎么还能当太守呐?”平原君在门口等着不走,冯亭只好含着眼泪出来跟平原君见面。他请求平原君接收上党,另外派个人去做太守。平原君挺诚恳地叫他保卫着上党,维持秩序。冯亭实在推辞不了,只好接受了太守的职位,可是不受封号。平原君临走的时候,冯亭对他说:“上党归了赵国,秦国一定来攻打。公子回去之后,请赵王快派大军来,才能够把秦军打退。”

平原君回去把所有的经过报告了赵孝成王,赵孝成王得了上党,非常高兴,天天喝酒庆祝,反倒把抵抗秦国的事搁下了。秦国的大将王龁随后就把上党围住。冯亭这点儿军队不顾死活地守了两个月一直不见赵国的救兵。将士们和老百姓急得没有法子,只好开了城门,拼着死命往赵国逃跑。冯亭的残兵败将,带着上党的难民,一直到了长平关[在山西省高平县西北],这才碰见赵国的大将廉颇带着二十万大军来救上党,可是上党已经丢了。

廉颇和冯亭会合在一起,打算反攻。秦国的兵马跟着就到了,一下子把赵国的前哨步队打败了。廉颇急忙退下去,守住阵脚,叫士兵们增高堡垒,加深壕沟,准备跟远来的秦军对持下去,作个长期抵抗。他出了一道命令,说:“谁要出去跟敌人开仗,就有死罪,就算打了胜仗,也照样定罪。”王龁屡次三番地向赵军挑战,赵军说什么也不出来。两下里耗了足有四个多月,王龁想不出进攻的法子。他派人去禀报秦昭襄王,说:“廉颇是个有经验的老将,不轻易出来交战。我们老远地到了这儿,本来想痛痛快快决战一下。真要是这么长期对持下去,粮草接济不上,可怎么好呐?”

秦昭襄王请应侯范睢想办法。范睢说:“要打败赵国,必须先想个办法叫赵国把廉颇调回去。”秦昭襄王说:“这哪儿办得到呐?”范睢说:“让我试试看。”

过了几天,赵孝成王的左右纷纷地议论,说:“廉颇太老了,哪儿还敢跟秦国开仗呐!要是叫那年轻力壮的赵括去,秦国这点儿兵马早就给他打散了。”赵孝成王听了这种议论,就真派人去催廉颇快点跟秦国开仗。廉颇还是照旧不动声色地守住阵线。这下子可把赵孝成王气坏了。他把赵括叫来,问他能不能把秦军打退。赵括说:“要是秦国派白起来,我还得考虑一下。如今来的是王龁,他不过是廉颇的对手。要是碰上我,不是我说句大话,简直就像秋天的树叶子遇见大风,全都得刮下来!”赵孝成王一听,特别高兴,当时就拜他为大将,去替换廉颇。

赵括还没动身,他母亲上了一道奏章,请求赵孝成王别派她儿子去。赵孝成王不知道其中底细,把她召了来。赵括的母亲见了赵孝成王,说:“他父亲赵奢临死的时候,再三嘱咐过,他说,‘打仗是多么危险的事儿,战战兢兢,处处都顾虑到,还怕有疏忽的地方。赵括这小子倒把军事当作闹着玩儿似的,一谈起兵法来,就眼空四海,目中无人,纸上谈兵,夸夸其谈。将来要是大王用他为大将的话,我们一家大小遭了灾祸还在其次,怕的是连国家都要断送在他手里。’为这个,我请求大王千万别用他。”赵孝成王说:“我已经决定了,你不必说了。”她说:“那么万一有个三长两短,请别连累我们一家大小。”赵孝成王答应了她,就叫赵括带领着二十万兵马,从邯郸一直向长平关开去。

公元前260年,赵括到了长平关,请廉颇验过兵符,办了移交。廉颇带着一百多个手底下的人回邯郸去了。赵括统领着四十万大军,声势非常浩大。紧跟着他就把廉颇的法令废了,换了一些将士,出了一道命令,说:“要是秦国来挑战,必须迎头打回去;敌人要是打败了,就一直追下去,非杀得他们片甲不留不算完。”冯亭极力劝止他,把廉颇打算消耗秦国兵马的意义说了一遍,还劝他像廉颇那样守住阵地。赵括说:“他懂得什么?”

当天就有两三千的秦国士兵来挑战。赵括立刻出兵一万,跟他们交战。秦国兵马败了下去,退了十几里地。赵括一瞧前哨得胜了,第二天亲自带领着大队兵马追赶下去。冯亭赶紧拦住他,说:“秦国人向来狡猾,将军千万别上他们的当。”赵括哪儿肯听。他说:“这种西戎,不值一打。”他带着士兵一气又追下了十几里地。他接着往下追,催促后队人马一齐上来。王龁只好反攻为守,不跟赵括交战。

赵括进攻了好几天,王龁不让秦国军队出去。赵括乐着说:“我早就知道王龁不过如此!”他正在得意的当儿,忽然一位将军慌慌张张地跑来报告,说:“后队的大军给秦国人切成两截,过不来了。”话还没说完,接着又有一位将军跑来报告,说:“西边全是秦国的军队,东边一个人也没有。”赵括只得指挥着军队,往长平关退却。

他们跑了四五里地,横斜里钻出一队人马来,带队的是秦国的大将蒙骜[活埋赵兵的历史典故o二声]。就听蒙骜高声喊着说:“赵括,你中了武安君的计了!还不快快投降!”赵括一听说“武安君”这个名儿,吓得脸色都白了。他早就说过,他不怕王龁,就怕白起。哪儿知道范睢一得到赵括替换了廉颇的信儿,就暗中叫武安君白起去指挥王龁。这下子可真把赵括吓坏了。他连忙在半道上驻扎下来,准备守在那儿。冯亭对他说:“咱们虽说打了一阵败仗,要是大家伙儿同心协力,跟秦军拼个你死我活,咱们还能够回到大营去。要是在这儿驻扎下来,万一给他们前后围起来,咱们说什么也跑不了啦!”赵括不理他,照旧吩咐士兵们筑堡垒,也不跟敌人交战。白起早把他们围上了。

赵括的大军就这么变成了孤军,受尽艰难困苦,守了四十六天,眼瞧着粮草接济不上,救兵也没有。赵括只得把大军分为四队,四面八方地冲出去。白起早就挑选了弓箭手,四下里埋伏着。赵国军队一出来,就见乱箭像狂风暴雨似地一齐射过来了。他们一连气往外冲了三四回,全给人家的箭射得没法出去。

赵括的人马实在冲不出去。他们在那圈儿里凑合着又呆了几天。士兵们一见内无粮草,外无救兵,就乱起来了。赵括带着五千名精兵作最后一回的挣扎。他首先骑着一匹快马冲出去。没想到迎头来了两位大将,一瞧正是王翦和蒙骜。赵括哪儿还敢对敌?急忙往横斜里跑下去,没留神踩了个空,连人带马掉下去,给乱箭射死了。赵国军队大乱起来。那些有本事的将军,趁着乱哄哄的当儿,有的跑出去了。冯亭叹了一口气,说:“我接连劝了他三回,他一死儿不听,这真是无可奈何,我还跑个什么呐?”他就自杀了。

白起叫人竖起一面大旗,叫赵军投降。赵军一见,全把家伙扔了。白起又叫人挑着赵括的脑袋,上赵国另一个兵营去招抚其余的士兵。那边赵国兵营里还有二十多万人。他们一听说主将给敌人杀了,全都投降了。盔甲兵器,真是堆积如山,营里的辎重也全给秦军拿去了。

白起一检查赵国前后投降的人数,一共有四十多万人。他把他们分为十个营,每营配上秦国的士兵,由秦国的将官管理着。当天晚上,秦国兵营里,把牛肉和酒都搬到赵国兵营里来,给赵国的将士儿郎们大吃一顿,对他们说:“明天武安君要改编军队。赵国的士兵情愿编在秦国兵营里的都发给兵器,其余年岁大的,身子不太好的,还有不愿意或是不便上秦国去的,武安君都让他们回赵国去。”四十万赵兵一听到这个命令,大家伙儿全都欢天喜地地睡觉去了。

王龁偷偷地跟白起说:“将军干么这么优待他们?”白起说:“别傻了!上回你打下了野王城,上党不是早就在你手里了吗?可是他们不愿向你屈服,反倒投降了赵国。由这儿就可以看出这儿的人并不是愿意归附秦国的。如今赵国投降的人数,前前后后有四十多万,随时随刻都能叛变。谁管得住他们?你去通知咱们那十个将军,叫每个秦国人都拿块白布包上脑袋。这么着,凡是脑袋上没有白布的,全是赵国人,把他们统统杀了。”

秦国的士兵们得到了这个秘密的命令,一齐动起手来。那些投降了的赵国人,一来没有准备,二来手里没有家伙,全给秦国人捆上。四十多万人怎么杀呐,再说这些尸首扔到哪儿去呐?白起早就叫人刨了好些个大坑,把俘虏全都埋了。这是战国时期最残酷的一个大屠杀。赵国四十多万士兵,一宵工夫全结果了,只留下二百四十人,叫他们活着回邯郸去传扬秦国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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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霸王别姬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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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这一凄美的爱情故事一直被人们传颂,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下面是小编分享的霸王别姬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霸王别姬成语解释

霸王别姬 [ bà wáng bié jī ]

【解释】:姬:指西楚霸王项羽的宠妾虞姬。形容英雄末路的悲壮情景。

霸王别姬成语出处

【出处】《史记·项羽本纪》记载:霸王项羽在和汉高祖刘邦争夺封建统治权的战争中,最后兵败,自知大势已去,在突围前夕,不得不和虞姬诀别。

霸王别姬历史典故

有美人名虞,常幸从;骏马名骓,常骑之。于是项王乃悲歌慷慨,自为诗曰:“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歌数阕,美人和之。项王泣数行下,左右皆泣,莫能仰视。

“有美人名虞”,但是并没有以后世流传的“虞姬”其名称唿;直到唐《括地志》等书才出现“虞姬”其名。当然,“姬”只是代称,并非虞姬的本名。五代时期的词牌名则干脆以“虞美人”唿之。

班固在《汉书·司马迁传》中说:“司马迁据《左氏》、《国语》,采《世本》、《战国策》,述《楚汉春秋》,接其后事,讫于天汉。”其中《楚汉春秋》一书乃汉初陆贾所着,至南宋时亡佚。毫无疑问,司马迁着《史记》时参考过《楚汉春秋》一书:“盖司马迁撰《史记》据《楚汉春秋》,故其言秦、汉事尤详。”(王利器)可是,《楚汉春秋》中记载的“美人和之”的和歌,注重细节兼好奇的司马迁却没有录入《史记》。唐张守节《史记正义》从《楚汉春秋》中引录了这首和歌:歌曰:汉兵已略地,四方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

一直以来,就有人怀疑这首和歌是后世的伪作,理由是秦汉没有如此成熟的五言诗。但是,《汉书·外戚传》记录的戚夫人哀歌却已是相当成熟的五言诗:“子为王,母为虏,终日舂薄幕,常与死为伍!相离三千里,当谁使告女?”郦道元《水经注·河水》记录的秦时民谣也已是相当成熟的五言诗:“生男慎勿举,生女哺用脯。不见长城下,尸骸相支柱。”因此,《楚汉春秋》所录的这首和歌并非伪作,应无问题。

《楚汉春秋》和《史记·项羽本纪》是“霸王别姬”故事的最早记载,二书都没有涉及虞姬的结局。以常情度之,虞姬不可能活下来,否则就不会有民间口耳相传的虞姬自刎情事,就不会至唐时尚有“项羽美人冢”的地望方位。垓下一战,四面楚歌声中,饮剑楚帐只能是虞姬唯一的结局。

[霸王别姬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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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历史典故:老骥伏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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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骥伏枥比喻有志之士,年纪虽老而仍有雄心壮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历史典故:老骥伏枥,欢迎阅读!

老骥伏枥:为梦想奋斗终生

【出处】《三国志·魏书·武帝纪》。

【释义】骥:良马,千里马;枥:马槽,养马的地方。比喻有志向的人虽然年老,仍有雄心壮志。

【历史典故】

东汉末年,政治动荡,诸侯四起,天下大乱。其中以曹操最有远见,他想统一天下,重新建立安定的社会。

曹操自从“挟天子令诸侯”,许昌屯田以后,先后消灭了董卓、黄巾军、吕布、袁术、袁绍、刘表等地方势力,基本上统一了北方。

建安五年(即公元200年),曹操在官渡之战中,以少胜多,大败袁绍,从此,军威大振,曹操更加雄心勃勃。但是,袁绍的两个儿子投奔了乌桓,企图借助乌桓的力量卷土重来。乌桓的经济、文化较落后,当时尚处奴隶制时代。他们乘中原地区经常混战,常常侵袭汉朝的领土,北方人民的生命财产没有保障。对此,曹操决心征讨乌桓。

公元207年,即建安十二年,曹操亲自统帅大军北上远征乌桓。当时曹操已年过半百。古人认为,人到50岁,就进入衰老阶段。这点曹操心里也十分明白,但为了彻底消灭袁氏残余势力,真正统一北方,他胸怀宏志,人老心不老,仍然驰骋疆场。经过长达几个月的艰苦行军作战,曹操在白狼山一带与乌桓的20余万兵马进行了激烈的争战,彻底击败了乌桓,杀死了他们的头领,十几万人被迫投降。

曹操率领大军,凯旋而归。在返回的路上,曹操带着胜利的喜悦,想着自己已经是五十三岁的人,但历史的重任肩负在身,统一中原的大业尚未完成,他激情澎湃,赋诗一首:

神龟虽寿,犹有竟时。

腾蛇乘雾,终为土灰。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

这首诗表现了曹操热爱自然、蔑视天命、老当益壮、志在千里的积极进取精神,抒发了他那变革现实、统一中原的豪情壮志。

【成长心语】

曹操在他年过半百时,仍然充满雄心壮志,而我们青少年,更应该从现在开始就坚定为理想奋斗终生的信念。“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句话曾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而对于我们来说,这句话同样意义非凡。作为学生,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努力学习,不虚度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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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历史典故:渔夫的儿子

全文共 1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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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两个女人,一个祈祷将来嫁给一个国王;另一个则表示愿意嫁给一个渔夫。她俩的心愿都实现了。

同渔夫结婚的女人生了一个小男孩,并且辛辛苦苦地将小男孩拉扯到大。有一天,小男孩到河里打鱼,却从撒下的网里捞出两只金鸡。这时国王的大臣正好经过,想将两只金鸡占为己有,而小男孩死活不给,于是这位大臣十分气愤,便到国王那里说小男孩的坏话,想置他于死地。

国王听信了谗言,召来了渔夫的儿子,让他去找一匹会飞的马。小男孩伤心极了,不知道到哪里去找。这时路上迎面走来一位面目慈善的老婆婆,老婆婆见他十分可怜,就问他为什么会哭,小男孩如实说了。“孩子,”老婆婆生气地说,“这个人太坏了。要是没有真主的帮助,你就是去了也会白白送死。你到沙漠的中心会遇见会飞的马,你一定要把你随身带的马鞍加在它身上,然后骑着它回来。”小男孩告别了母亲和老婆婆踏上了漫漫长路。

在经历了路上的千难万险之后,他终于来到沙漠的中心,看到了会飞的马,并按老婆婆教他的方法去做了,顺利安全地将会飞的马交给国王。

国王见他没死,很不高兴,又想了一个坏主意害小男孩,让他去找会跳舞的树枝和会唱歌的水。小男孩哭着找到老婆婆请求她的帮助,老婆婆很难过地说:“这个人太坏了,不过真主会帮助你的。你带上一只葫芦和一把刀到七条河的彼岸去。把河里的水盛到葫芦里,砍下河边树上的树枝,然后你快往回跑,切记,不管听到什么声音都不要回头。”小男孩告别了母亲和老婆婆又踏上了艰难的征程。

当他顺利地装满水,砍下树枝往回走的时候,听到又一个声音在喊:“回头看,渔夫的儿子!”他想到了老婆婆的忠告,头也不回地走了。刚刚离开,河里的水就暴涨起来,国王看到渔夫的儿子又安全归来,心里更不满了,于是想了一件更危险的事情让小男孩去做,让他把食尸鬼看守国国王的女儿带回来。

小男孩又伤心地到老婆婆那里征求意见,老婆婆叹了一口气说:“真主保佑你,你在去那个遥远的地方的路上会分别遇见一个大肚子、大眼睛、大耳朵、长腿的食尸鬼。你不要怕他们,只要给他们理发洗头,然后坐在他们身旁。他们会将你带到国王女儿住的村庄,并把她带回来的。”果然不出老婆婆的所料,渔夫的儿子在路上先遇见了一个大肚子的食尸鬼在睡觉。他轻轻地给“大肚子”理了发洗了头,然后坐在旁边耐心等待。

不一会食尸鬼醒了,他既凶恶又惊奇地问渔夫的儿子:“是谁让你上这来的?”“真主!”小男孩答道。“好!你像那个将会飞的马、会唱歌的水和会跳舞的树枝弄回去的渔夫的儿子。”食尸鬼立马佩服得五体投地,成为了小男孩的随从。就这样沿路走去,男孩居然将四个食尸鬼都收作随从。

当他们来到国王的女儿居住的那个村庄,就径直向村民们索要国王的女儿。一开始村民们见四个食尸鬼都被收服很吃惊,后来又听到他们提出的非份要求就决定把那五个人害死。大耳朵竖起耳朵一听,说:“他们要烧死我们。”大眼睛睁大眼睛看了一会说:“他们搭了一个棚子。”而大肚子却充满信心地说:“他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吧,不要怕。”当村民们请他们进那个大棚子的时候,他们毫不畏惧地坦然进去了。当村民们点起火烧他们的时候,大肚子就将提前喝下的水全喷出来,浇灭了火焰。

村民们见自己计划被轻易地破解了,都十分害怕,但他们又迫于国王的压力,不愿随便交出公主。这时大眼睛又睁大眼睛四处一瞧,很快发现国王女儿的住处,长腿一伸脚就到了公主的住处,并将她带走了,国王一听他的女儿被带走了,就气死过去了。

一个国家没有了首领是不行的,所以在四个食尸鬼的提议下,大家都拥立聪明勇敢的渔夫的儿子作了国王,并把国王的女儿嫁给了他。

从此,渔夫的儿子不再是一个国家的居民了,而成了另一个国家的统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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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舍生取义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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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舍生取义,舍弃生命以正义。指为正义而牺牲生命。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舍生取义的历史典故,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拼音]shě shēng qǔ yì

[释义]舍:舍弃;生:生命;取:求取;义:正义。舍弃生命以正义。指为正义而牺牲生命。

[出处]《孟子·告子上》:“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原文】

鱼我所欲也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通"避",下同)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由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通“德”感激)我与(通"欤"语气助词)?乡(xiàng通:向"过去,从前.下同)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荀巨伯探友

荀巨伯远看友人疾,值胡贼攻郡,友人语巨伯曰:“吾今死矣,子可去。”巨伯曰:“远来相视,子令吾去;败义以求生,岂荀巨伯所行邪!”贼既至,谓荀巨伯曰:“大军至,一郡尽空,汝何男子,而敢独止?”巨伯曰:“友人有疾,不忍委之,宁以我身代友人命。”贼相谓曰:“我辈无义之人,而入有义之国。”遂班军而还,一郡并获全。

【翻译】

鱼我所欲也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着给别人吃,乞丐因轻视而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为了“礼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礼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礼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荀巨伯探友

荀巨伯到远方探望生病的朋友,正好遇上匈奴人来攻城。友人对巨伯说:“我是快死的人了,你赶快走吧!”荀巨伯说:“我远道而来探望你,你却要我离开;败坏道义来乞求活命,难道是我荀巨伯所能做得出来的吗?”等到贼兵到了,问荀巨伯:“大军一到,全城的人都逃走了,你是什么人,竟敢独自留在这里?”荀巨伯回答说:“友人生了重病,我不忍心抛下他,宁愿用我的性命来换取他的生命!”匈奴人听了相互说:“我们这些不讲道义的人,竟攻入了一个讲道义的国家!”于是调整个军队回去了,全城因已得到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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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奥运与中国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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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四世纪的战国时期,赛马是当时最受齐国贵族欢迎的娱乐项目。上至国王,下到大臣,常常以赛马取乐,并以重金赌输赢。齐国的大将军田忌多次与国王及其他大臣赌输赢,屡赌屡输。一天他赛马又输了,回家后闷闷不乐。他的知己孙膑安慰他说:“下次有机会带我到马场看看,也许我能帮你。”

当又一次赛马时,孙膑随田忌来到赛马场,满朝文武官员和城里的平民也都来看热闹。孙膑了解到,大家的马按奔跑的速度分为上中下三等,等次不同装饰不同,各家的马依等次比赛,比赛为三赛二胜制。孙膑仔细观察后发现,田忌的马和其他人的马相差并不远,只是策略运用不当,以致失败。孙膑告诉田忌:“大将军,请放心,我有办法让你获胜。”田忌听后非常高兴,随即以千金作赌约请国王与他赛马。国王在赛马中从没输过,所以欣然答应了田忌的邀请。

比赛前田忌按照孙膑的主意,用上等马鞍将下等马装饰起来,冒充上等马,与齐王的上等马比赛。比赛开始,只见齐王的好马飞快地冲在前面,而田忌的马远远落在后面,国王得意地开怀大笑。第二场比赛,还是按照孙膑的安排,田忌用自己的上等马与国王的中等马比赛,在一片喝彩中,只见田忌的马竟然冲到齐王的马前面,赢了第二场。关键的第三场,田忌的中等马和国王的下等马比赛,田忌的马又一次冲到国王的马前面,结果二比一,田忌赢了国王。在双方条件相当时,对策得当可以战胜对方,在双方条件相差很远时,对策得当也可将损失减低到最低程度。

在现代的奥运比赛中也需要运用相应的策略才能取得成功。许多项目的比赛都需要经过数次小组赛,才能最后开始金牌的争夺。如果在预赛中成绩出得太好,作为运动员来说很难在接下来决赛中马上达到另一个巅峰。在体操跳水等项目中,以何种动作来迎战对手也是需要经过仔细考量,再比如一些团体项目,往往教练的策略和指导决定一个团队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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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历史典故成语故事2:卧薪尝胆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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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吴越两国相邻,经常打仗,有次吴王领兵攻打越国,被越王勾践的大将灵姑浮砍中了右脚,最后伤重而亡。吴王死后,他的儿子夫差继位。三年以后,夫差带兵前去攻打越国,以报杀父之仇。

公元前497年,两国在夫椒交战,吴国大获全胜,越王勾践被迫退居到会稽。吴王派兵追击,把勾践围困在会稽山上,情况非常危急。此时,勾践听从了大夫文种的计策,准备了一些金银财宝和几个美女,派人偷偷地送给吴国太宰,并通过太宰向吴王求情,吴王最后答应了越王勾践的求和。

但是吴国的伍子胥认为不能与越国讲和,否则无异于放虎归山,可是吴王不听。

越王勾践投降后,便和妻子一起前往吴国,他们夫妻俩住在夫差父亲墓旁的石屋里,做看守坟墓和养马的事情。夫差每次出游,勾践总是拿着马鞭,恭恭敬敬地跟在后面。后来吴王夫差有病,勾践为了表明他对夫差的忠心,竟亲自去尝夫差大便的味道,以便来判断夫差病愈的日期。夫差病好的日期恰好与勾践预测的相合,夫差认为勾践对他敬爱忠诚,于是就把勾践夫妇放回越国。越王勾践他回国以后,立志要报仇雪恨。为了不忘国耻,他睡觉就卧在柴薪之上,坐卧的地方挂着苦胆,表示不忘国耻,不忘艰苦。经过十年的积聚,越国终于由弱国变成强国,最后打败了吴国,吴王羞愧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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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历史典故:子产放生

全文共 1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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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郑国有一个贤大夫公孙侨,字子产,心地仁厚。他常济贫并救人于危难,喜欢行善,特别是从不杀生。

一天,一个朋友送给子产几条活鱼。这些鱼很肥,做成菜肯定是一道美味。子产非常感激朋友的好意,高高兴兴地收下了礼物,然后吩咐仆人:“把这些鱼放到院子里的鱼池里。”他的仆人说:“老爷,这种鱼是鲜有的美味,如果将它们放到鱼池中,池里的水又不像山间小溪那样清澈,鱼肉就会变得松软,味道也就不会那么好了。您应该马上吃掉它们。”子产笑了:“这里我说了算,照我说的做。我怎么会因为贪图美味就杀掉这些可怜无辜的鱼呢?我是不忍心那样做的。”仆人只得遵照命令。当仆人把鱼倒回池中时,眼见鱼儿悠游水中,浮沉其间,子产不禁感叹说:“你们真幸运啊!如果你们被送给别人,那么你们现在已经在锅中受煎熬了!”

形容人心地善良。孔子称赞子产:“有仁爱之德古遗风,敬事长上,体恤百姓。”子产因其聪明和善良,而被人们传诵至今。“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要因为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善事就不去做,也不要因为是一件很小的坏事就去做。因为生活其实就是由这些小事堆积形成的。更重要的是,这些小善和小恶会成为日后那些大善和大恶的基础。人人都应该存有善念,心中有善就会觉得生活很充实。人的行为都要符合道德的准则,要对的起自己的良知,这是实现自己的生命价值的前提条件,这也是一种人生的哲理。

人物简介:

据记载,子产出生于郑国的贵族家庭,他的父亲子国是郑穆公的儿子。子产少时就很聪明,有很成熟的政治见解。郑简公十二年(公元前554年),郑人立子产为卿。执政二十三年。郑定公八年(公元前522年),子产卒。 载:子产死,家无余财,子不能葬,国人哀亡。丈夫舍玞佩,妇人舍珠玉以赙之,金银珍宝不可胜计。其子不受,自负土葬于邢山。

孔子听说后,曰:“古之遗爱也。”现有墓,位于河南省新郑市西南17公里陉山顶上,墓冢高约5米、周长约50米。据载:“子产墓累石为方坟,东有庙”。1987年3月4日,郑州市政府公布为郑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子产对当时国际国内形势的判断是:“国小而逼,族大宠多。”子产从政后,在郑国进行了内政改革,整理田制,整顿贵族田地和农户编制,承认土地私有,按田亩征税等等。接着,他又用200多斤铁铸造了一只鼎,把新制定的刑书铸在鼎上,放置于王宫门口,让百姓都知道新刑法。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刑鼎。子产推行法治,宽猛相济,安抚百姓,抑制强宗,保持国内政局长期稳定。不毁乡校,以听取“国人”意见。对外进行了一系列外交活动,维护了郑国的利益,使郑国免遭兵革之祸。子产“知人善用,择其能者而使之”,为政数十年,政绩显赫。《左传》 :为相一年,竖子不戏狎,斑白不提挈,僮子不犁畔;二年,市不豫贾;三年,门不夜关,道不拾遗;四年,田器不归;五年,士无尺籍,长期不令而治。

子产的思想接近于孔子以前的儒家思想。子产具有人本主义的思想,强调人事,但也不否认鬼神。提出“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在子产看来,人道先于天道,天道可以存而不论,人道则不能不察。他还提出了人性观念,认为夫小人之性,衅于勇,啬于祸,以足其性而求名焉者。这是中国哲学史上探讨人性问题的开端。

[历史典故:子产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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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历史典故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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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成语出自于《史记·淮阴侯列传》。

秦末汉初,淮阴(今属江苏省)有一个名叫韩信的人,年轻时,生活孤苦,很被人瞧不起。后来,韩信投奔项羽,参加反秦。他曾向项羽提过一些作战建议,但都没有被采纳。韩信看到自己的才能无法施展,便改投刘邦。

一开始,刘邦也没有重用韩信,只让他当了一名小军官,一次犯了军法,还差点儿受刑处死。免死后,只让他充当一名管理粮草的小官(治粟都尉)。一次偶然的机会,韩信遇上了萧何。萧何是刘邦的亲信,刘邦对他可以说是言听计从。萧何与韩信一席长谈之后,对韩信非常钦佩,认为韩信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军事天才。但是,正当萧何决定向刘邦推荐韩信的时候,韩信却逃跑了。原来,刘邦的部下多是徐州一带的人,刘邦被封为汉王,封地在汉中,地区偏狭,难以发展。因此,部下因想家而纷纷逃亡。韩信见刘邦没有重用自己的意思,也跟着跑了。

萧何得知韩信逃跑的消息,心急如焚,来不及报告刘邦,跳上战马,连夜把韩信追了回来。刘邦原来以为萧何也逃跑了,非常生气。后来得知萧何竟亲自追回韩信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小官,骂萧何是小题大做。萧何向刘邦详细地介绍了韩信的情况,然后说:“韩信具有杰出的军事才能,不是普通的人才。您若甘愿做一辈子汉中王便罢,如要夺取天下,非重用此人不可。”由于萧何的力荐,刘邦终于同意拜韩信为大将军,并选择吉日良时,举行隆重的拜将仪式。

韩信被刘邦拜为大将军以后,充分发挥了自己的军事才能,为刘邦统一天下、建立汉朝立下了赫赫战功。但是刘邦做了皇帝以后,却对韩信越来越不放心。首先,解除了韩信的兵权,由“齐王”改封为“楚王”;不久,又将韩信逮捕;赦免后,只封了个“淮阴侯”。韩信闲住长安,郁郁不得志,便图谋反叛,被人向刘邦的妻子吕后告发。吕后想把韩信召来除掉,又怕他不肯就范,就同萧何商议。最后,由萧何设计把韩信骗到宫中,吕后以谋反的罪名把韩信杀害在长乐宫钟室。

后人根据这段历史,引出“成为萧何,败也萧何”这一成语来,比喻事情的成败或好坏都由于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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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以茶代酒的典故,以茶代酒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1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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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是礼义之邦,素有“以茶代酒”的习俗,每逢宴饮,不善饮酒或不胜酒力者,往往会端起茶,道一句“以茶代酒”,以尽礼数,既推辞摆脱了饮酒,又不失礼节,而且极富雅意。这一轶事广为应用,可知此典故是从何而来呢?

话得从头说起,公元252年,吴太祖孙权病死,其子孙亮继位,由干后宫政变,孙亮之兄孙休上台,到孙休临终时,遗诏儿子继位,任丞相濮阳兴和左将军张布为“顾命大臣”,辅佐幼主。

荒淫、残暴、滥杀,孙皓的罪恶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罄竹难书。相貌堂堂的好青年怎么就变成一个恶魔了呢?有人分析,这是他小时遗留的恐惧种下的祸根。父亲当了太子,后被废又被杀。全家的境况急转直下,从天堂跌到地狱,他从小颠沛流离、担惊受怕,尝尽世态炎凉。而对他家下毒手的,又是血缘最近的亲人,心中的仇恨无以言说。

他戴上了面具,小心翼翼,实际灵魂已扭曲变形,变得乖张暴戾。等他掌握生杀大权,能呼风唤雨,曾经压抑的愤怒终如火山爆发,有悖常论的疯狂,才能让内心得到发泄和满足。

一、大选美女扩建皇宫

孙皓继位之初是释放宫女,很快走向反面,开始大肆选美。

孙皓规定:东吴凡是2000石(大致相当于现在部级)以上的官员,家中有女儿要上报。女孩到了15岁,必须让孙皓先挑选一遍,看不上的,才能出嫁。他的后宫有数千人,但他还是嫌少,又派亲信到各地选美。

偶尔碰到个美女会当个宝。真正满眼绝色,也就不值钱了。后宫之中,遍是佳丽,孙皓怎么可能珍惜她们呢?弃之如草芥。他在宫中引入水流,环绕殿堂,每天在后宫晃悠,看到哪个美女不顺眼,马上杀掉,扔到水中。美女们吓得魂飞魄散,躲在宫中不敢出来。

女人多了,总要安排个宫室。孙权建的太初宫就显得太小气了,孙皓在太初宫东边新建了一座昭明宫,位置大致相当于现在的成贤街及偏东一带。

官职在2000石以下的,都要参与这个浩大的工程。老百姓到山上砍木材当苦力,官吏到山中做监工。太初宫周长约700多米,建成后的昭明宫约1200多米,宏伟壮观,富丽堂皇。

宫中有数以千计的各种首饰,孙皓让美人们戴上首饰,看她们追逐打闹。经常早上戴下午就坏,工匠们也趁机偷盗,国库挥霍一空。

二、滥杀大臣令人发指

孙皓在内杀美女,在外杀大臣,没有理由没有原因,就看他的心情。孙皓杀人的方式很多,剥人脸皮,挖人眼睛,多种多样,残酷至极。

中书令(帮助皇上在宫廷处理政务)贺邵因为中风,不能说话,也没有办法上朝。孙皓怀疑他装病,命人严刑拷打,割断他的头,烧成了灰。

大臣王蕃在宴会上喝醉了,孙皓怀疑他作假,先送走他,又召见他。王蕃这个人好面子,不希望自己失态,在孙皓面前强装镇定。孙皓看他举止正常,认定他是装醉,立即处斩。然后,孙皓率群臣出宫登到山上,命令亲信扮成虎狼,把王蕃的人头抛来抛去,最后人头完全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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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曹冲称象典故故事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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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冲,字仓舒,他是三国时魏王曹操的小儿子,天资聪慧,思维敏捷,五六岁时的智力已和成年人不相上下。

大约在曹冲十岁的时候,有一次,吴王孙权派人给曹操送来一头大象。大象生长在南方的丛林里,北方人极少看到。因此,曹操带着儿子们和文武官员一起前往观看。

大伙儿看着这庞然大物,纷纷议论。谁都想知道它的重量,但哪儿有那么大的秤呢?

曹操也很想知道大象的重量,就问文武百官说:

“你们谁能想办法称出它的重量?”

文武大臣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个个束手无策。这时,曹冲上前对曹操说:“父王,我有一个办法,可以称出大象的重量。”

曹操知道曹冲一向聪明过人,平常也很喜欢他,就说:“你说说看,用什么办法?”

曹冲说:“用一只大船,先把大象安置在大船上,在大船吃水的深度刻上一个记号,然后把大象牵上岸。再把一些石块装到船上,让船沉到原来刻上记号的深度。只要称一称石块的重量,就可以知道大象的重量了。”

曹操听了,连声称赞说:“好!这个办法好!”

于是,曹操马上让人准备船只和石块,果然很快就称出了大象的重量。

后来,“曹冲称象”这一典故,用来称颂人年幼聪颖,才智过人。(雅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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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历史典故:一字师

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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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yī zì shī

【成语故事】

元朝时期,萨天锡送濬天渊入朝,有“地湿厌闻天竺雨,月明来听景阳钟”之句,很多人都夸好,只有山东一个老叟认为应将“闻”改为“看”,萨天锡问为什么要这样改,老叟说:“唐人有林下老僧来看雨。”萨天锡俯首拜他为“一字师”。

【出处】

五代·王定宝《唐摭言·切磋》载李相读《春秋》,叔孙婼之“婼”应读“敕略切”,李误为“敕晷切”,小吏言之,公大惭愧,“命小吏受北面之礼,号曰‘一字师’”。

【解释】指订正一字之误读,即可为师。亦指更换诗文中一、二字的老师。

【用法】作宾语;指改正一个字的老师

【结构】偏正式

【相近词】一字之师

【同韵词】自我得之,自我失之、春蚕抽丝、捻着鼻子、红豆相思、聚而歼之、不得已而为之、执法无私、不了了之、挖空心思、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年代】古代

【示例】姐姐真是‘一字师’了!从此只叫你师傅,再不叫姐姐了。 清·曹雪芹《红楼梦》第十八回

相关资料:

【原文】:一字师

郑谷①在袁州,齐己②因携所为诗往谒焉③。有《早梅诗》曰:"前村深雪里,昨夜数枝开。"谷笑曰:"数枝非早也,不若一枝则佳。"齐己矍然④,不觉兼⑤三衣⑥叩地⑦膜拜⑧。自是⑨士林⑩以谷为齐已"一字之师"。(选自《五代史补》〕

【注释】:

①郑谷:唐朝诗人。字守愚,袁州宜春人。

②齐己:唐朝诗僧,本姓胡,名得生。

③谒焉:拜见他。谒,拜见(地位或辈分高的人);焉:他,代郑谷。

④矍(jué)然:惊讶的样子

⑤兼:提起,整理。

⑥三衣:佛教僧尼的大衣、上衣、内衣三种法衣合称三衣,指衣服。

⑦叩地:头触地。

⑧膜拜:举手加额,长跪而拜,表示及其恭敬的行礼方式。

⑨自是:从此。

⑩士林:旧时称读书人叫学士;士林,即指众多读书人。

【译文】:郑谷住在袁州,于是齐己带着自己的诗作前去拜见他。诗作中有一首《早梅》写道:"前村深雪里,昨夜数枝开。"郑谷看了笑着说:"数枝不能表现出早意来,不如用一枝更好。"齐己惊讶不已,不由得提起三衣,举手加额,长跪而拜。从这以后,读书人把郑谷看作齐己的一字之师。

【启示】:我们在写作中要注意精心推敲字句,能让句子更加生动传神。另外,要像齐己一样虚心听取接受别人的建议。

[历史典故:一字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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