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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引人入目的书汇集20篇

我有一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它就是天天陪伴我的——书包。小编收集了我的书包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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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演变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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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机盎然的春天,激发着我外出踏青的欲望。万物复苏的美景,吸引着我的脚步,来到远近闻名的文化景点——三坊七巷冰心故居。兴致勃勃的我,欣赏着墙上古老的黑白照片,其中一张深深地吸引住了我的目光。

照片里的冰心奶奶紧抱着一本看似已翻过无数遍的破旧的。她捧书的模样,仿佛这本书是块玉——“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我不禁暗笑,不就是一本书嘛!为什么她视书如珍宝?我震惊了:“书,竟然在他们那个年代如此珍贵!”在过去,有的书是手抄的,字迹不清,难以阅读;好一点的书是油墨印刷的,读者阅读时双手会沾满黑乎乎的油墨。我不禁感慨:“想要读一本好书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

我喜欢阅读。小时候的我每天睡前都要缠着妈妈讲故事,那时候的我被各种彩绘本、立体书和带有点读功能的书所吸引。上大班时,我开始自主阅读注音版的书籍。随着我的阅读量的增加,妈妈带我逛书店选,书店就像是书的海洋,让我挑花了眼。若是妈妈忙,没空去书店,她便通过网上书城帮我选书,方便又快捷。近年来,电子书被大众所青睐,因为它既便于携带还节约环保。现在,还有了3D立体书,翻开书,书里的情节和画面便会以3D立体的效果呈现在你眼前。这样的发明简直太酷了!这要感谢新时代科技的发展。

在这个值得人们奋斗的,逐梦的新时代,我要阅读更多的书籍,争取创造对国家有利的发明,做国家的“顶梁柱”,做开发新时代的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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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朋友小书虫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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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他非常喜欢读,他叫谢宇博,他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看到书之后会散发出光芒。厚厚的嘴唇,不是特别爱说话,胖胖的身子,个头也不算太高,我们俩很早以前就是好朋友了,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真是视书如命啊!

一天,我跟好朋友正在操场上踢足球,朋友一个回旋踢,足球像长了眼睛一样直奔谢宇博的头去,只听“咚”的一声,足球撞向他的脑袋,我想:谢宇博一定疼死了。但是,谢宇博只是抬了抬头,全又神贯注的看书了,仿佛没有感觉到痛似的。还有一次,我星期天去找他玩,我在楼底下喊了好几声,但是依然没有人开门,我觉得有点不对劲,就走到门前敲了敲门,果然,他正在聚精会神的读书呢,他真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啊!

我最开心的时刻当然是逛超市啦,超市里不但有各种各样的玩具,还有太多太多的好吃的。这天,谢宇博竟然约我一起去逛超市,我高兴的答应了。来到超市,我的第一件事当然是买玩具啦,而他的呢?当然,不用说都知道吧,就是读读书。嗯,我们约好在超市门口集合,这距离我们约定的时间已经超过了30分钟了,但是依然不见他的身影。我焦急的走里走去,心想:他一定在卖图书的地方呢。于是我就去找他了,终于在一个角落里看到了他,他正在看书,我呼唤他的时候他仿佛什么也没有听见,依然沉浸在书的海洋里,我用手轻轻的碰了一下他,他这才回过神来不好意思的说:“我一看书就忘记时间了。”我回答说:“小书虫,赶紧走吧,要不然爸爸妈妈该担心啦!”

因为他喜欢看书,小书虫的作文每次都被老师当做范文在班上读,我也只有羡慕的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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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书虫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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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背后说我是呆子,其实我一点也不呆。我只是很喜欢书、很爱看书,我经常被书里的道理和故事情节所打动,所以没有注意身边的事情。

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看书呢?因为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能让我明白许多道理,还增长了我各方面的知识,使我进步很快。

我喜欢在书的海洋里遨游,那种感觉快乐极了,我希望可以做书里的大人物,写出各式各样的好文章,为祖国做出贡献,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

可是因为我太爱看书,我就有点控制不住自己了,上课时我也偷偷看书,看到精彩处忍不住笑出声来,影响大家听课,自己也知道不好可就改不了,就连睡觉时也藏本书在被子里看。书就像我天天一日三餐吃饭一样,缺一不可。看书花掉我所有的时间,以至作业都没完成。爷爷说:“我必须看对学习有用的书,还要不影响学习。”唉,我只好照办了,谁让我管不住自己呢?

我希望我能做一个聪明的书虫,还要做一个知识博大精深的大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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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小书虫初二作文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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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有一个同学叫小星,是一个“小虫”。

他长得圆头圆脑圆眼睛,精致的鼻子上面还架着一副眼镜,看起来知识很渊博的样子。不管你问什么问题,他都会给你答案,没有什么可以难倒他。所以他作文写是很好,故事也讲得最棒了。他经常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次当他看起书来时都废寝忘食的。

有一次,学校组织去春游。一到郊外,同学们就像冲出牢笼的小鸟,个个都去玩了,唯独不见他的身影。我找来找去,原来他躲在一棵大树下面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书,正徜徉在书海之中呢。天黑了,大家要回去了,老师数来数去,就差“小书虫”一个人。老师叫同学们分头去找,原来他还在树下看书。我过去推了他一下,他才如梦初醒。

这就是我们班的“小书虫”。他看书看到有趣的地方时,就会哈哈大笑;看到悲伤的情节时,就会流下眼泪;看到发人深省的地方时,就会陷入沉思。你们说他是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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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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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描写大自然最优美的文字。这本虽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却用另一种方式让人对它爱不释手。

《夏日走过山间》的作者约翰•缪尔是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的自然文学作家;优美,简洁的文笔一直是他的标签。他开启了自然文学创作的新方式,直接影响了爱默生、梭罗等人对自然的观点,被誉为“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在自然文学上的造诣可见一斑。

该书主要描述的是作者应一位牧场主的邀请帮忙把羊群赶往清凉的山谷度夏的过程。书中作者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了旅途中夏日山间每时每刻的风景变化,植物以及可爱的小动物们,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绚丽壮阔的大自然画卷。其中,约翰•缪尔对景物的描写尤为精彩,成为全书一大亮点的同时也不乏对人物心理活动独特又生动的描绘,并在文中将所使用的各种修辞手法和多感官描写运用到了极致——“……这个有生命的顶蓬滤过的光线柔和宜人,弯成拱形的叶梗和叶脉在透光下显得格外分明,像是一个小窗格,中间则精巧地镶嵌着无数嫩绿,嫩黄的彩玻璃——这是最普通的蕨类植物,却营造出了一个仙境。”瞧,能感受美,表达美的人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美丽的眼睛。

不仅如此,约翰•缪尔还是一位画家。书里那些作者一路走来碰到的各种各样有趣的动植物都被他一一记录了下来。这些栩栩如生的插图穿插在文字里,给白底黑字的文章又添了几分色彩。

推荐《夏日走过山间》,还有一点是因为作者约翰•缪尔对待自然的看法和感悟。说实话,在这个节奏越来越快的社会环境里,人是很容易变得浮躁的。人们没有时间与自然相拥,也无法真正体会那种在自然里纯粹的快乐;我们只能怪可怜地,通过书籍,触碰能净化心灵的诗和远——“我们置身于群山深处,让大山的气息充实我们的每个毛孔和细胞。面对身外之美,我们的血肉之躯变得像玻璃一样透明,仿佛真真切切已和外界融为一体,沐浴在翻滚的阳光下,和空气,树木,溪流,岩石一同生机勃发——我们变为自然的一部分,没有青春,也无苍老;无所畏健康,也无所谓病痛;唯有不朽与永恒。”

最后在这里我不得不夸一下刘颖的译文,他真的做到了“信、达、雅”,完整地传递了原著的美。这里再摘录一段给大家品尝一下:“又是山间岁月里美好的一天,人在其中仿佛被消解、被吸收,只剩下脉搏仍在向着未知的远方推进。生命无增无减,我们不再去留意时间,不再匆匆忙忙,宛如树木和星辰。这是真正的自由,是可实现的不朽。”

这就是我本次要推荐给大家的书—《夏日走过山间》。希望大家有机会都去读一读。希望这本书能带给你快乐、思考、还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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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和一本书的故事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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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向人借过无数本,还回去时,不是消失,就是破损,不是破损,也会被我折磨地不像一本书,没有经过我致命摧残的,完好如处的还一回去的,只有一本书,相知道为什么?那就来听听我和这本书的故事吧!

说起来,这本书并不是十分特别,使我不忍心下手”,它是一本三年级下册以上的学生多有的书——三年级下册的英语书,为什么我不肯摧磨它呢?因为它曾像一米阳光照亮了我的心房。

记得那是期末考试的前一晚,我欢快地唱着歌儿,迈着轻快的脚步回到家,打开书包,正准备复习一下英语书中的几个不会的难点,却发现向来马虎”的我又犯病了,在这么紧要的关头,竟把英语书忘学校了,更没想到的是,老天爷真不给我面子,我赶到学校,保安告诉我一个不幸的消息——因为怕丢失东西,比须给班主任大个电话,打就打把,可没想到的是班主任老师有事,打了2个都没接,哎白跑了一趟。为了明天的期末考试,我只得另想它招了。

接着,我和妈妈又去了潘琳家,我敲响了门,叫了几声:琳琳,开门!”她听见了,立即开了门。我进了她家,支支吾吾地说:那个……那个……琳琳,我的……英语书给……忘在学校里了,你能不能……能不能把你的那个……那个英……英语书,借我……借我看……看一下。”我的声音越来越小,到后来几乎成了蚊子叫,但也总算凑足了一句话。她听了我用好几分钟才拼出来的几十个字的话来,好看的眉头绞在了一起,打了几个结,嘴巴紧闭,我的心像一只在东跑西撞的小鹿,生怕她会开口拒绝,她终于在沉思N分钟后开了金口。

她终于开金口了,说:没问题,你在这等一会儿,我去拿。”

后来,我成功地借到书。

再后来,我考了好成绩。

再后来,我知道她考差了。

再后来,我知道她也没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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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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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11岁的小男孩,喜欢运动,还特喜欢读书。老师常对我们讲“读可以改变命运”。我虽然觉得“命运”离我还很遥远,但通过读书我的确结识了更多的“朋友”、得到了更多的启迪与帮助。李白、杜甫、冰心、□、“英子”、爱迪生、达尔文、牛顿……这些都是我书中结识的朋友。

书外,几个“小书虫”交换阅读,相互推荐好书更是别有一番滋味。读书,让我认识到“每个人都该有自己的理想。如果不努力,那么“理想”只会成为“梦想””。上期期末考试,我又取得了年级第一的好成绩。但我心里清楚,这是读书给我带来的。

读书还帮我改掉了“爱出手”的坏毛病。我从前是一个管不住自己手脚的人,随着年级的增高,随着我兴趣的转移,在书香的“浸润”下,我从鲁莽变得文静、从无知变得懂事多了。因为从书中我明白了“只有尊重别人,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持强凌弱”是无知的表现。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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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一本书的自述作文350字

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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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一本有很多知识的,我就是《百科全书》。我的家就在南京图书馆,我可受欢迎了。

有一次,一个小女孩,她是一个昆虫爱好者,她在图书馆里找到了我,小心地捧着我,找到一个靠窗的角落坐了下来,然后仔细地找起来资料,温暖的阳光洒下来,照在我的身上,舒服极了。最后她终于找到了她想要的资料,便小心翼翼地把我放回了原处。后来我听说她参加了“昆虫知识竞赛”,还得奖了呢!

还有一次,有一个小男孩来到了我的身边,他是一个物理爱好者,他在研究万有引力,我很高兴能把我的知识教给他。他很细心地向我学习,还参加了“科学知识竞赛”,得到了一等奖呢!我真的很高兴可以帮助到他。

不仅如此,我还帮助了很多人,有医生、科学家、教师、学生等各行各业的人。

我是一本书,一本《百科全书》,可以像这样把我的知识贡献给很多人,帮助他们进步,我感到十分骄傲。每每看到他们开心的笑脸,我便感到十分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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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一本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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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刘尚雨

有一天晚上,妈妈做好晚饭,让爸爸和儿子吃饭,爸爸来到餐桌前,可儿子却没有来,爸爸问妈妈:“儿子跑哪去了?”妈妈说:“在房间里。”

爸爸蹑手蹑脚地来到儿子房间门前,就听见里面有哈哈大笑的声音,就推开虚掩的门,看见儿子正趴在地上看,看得津津有味。儿子双脚翘得高高的,嘴里好像还在说:“好看,好看!”儿子还不知道爸爸在他后面呢!

爸爸心里想:什么样的书能让不爱看书的儿子看得那么入迷?“儿子快去餐桌吃饭。”儿子站起来,就去餐桌吃饭。

爸爸过来看了看那本书,哦,原来是《父与子》漫画书啊!妈妈和儿子一直等爸爸,都等了十几分钟了,爸爸还不来吃饭,妈妈就对儿子说:“去看看你爸爸在干什么?让他来吃饭。”

儿子就去自己的房间让爸爸来吃饭,他打开门,看到爸爸正趴在地上津津有味地在看那本书,也跟着爸爸看起来了。饭都快凉了,父子俩还没来吃饭,妈妈就气呼呼地走进儿子放进,看见父子俩在看书,都忘了吃饭了。

就让他俩人打扫一个星期的卫生,妈妈肚子饿得咕咕叫,可饭早就凉了。

小朋友们,你们看哪本书会入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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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推荐一本书主题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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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看的小女孩,我看过的书成堆数。可是,在我看的这部分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本书是《爱的教育》。

《爱的教育》是一部日记体儿童小说,原名《心》。这本书是特地写给9岁到14岁的儿童。书中以小学生的口吻,记述了发生在小学四年级学生中100个动人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主如果学生、老师、与学生的家长。它在1886年发表,哄动了全世界,书中我最赏析的人物是卡罗纳由于他不但助人为乐还团结友爱。卡罗纳有一次遇见同学克罗西被其他人辱骂,克罗西将墨水扔向辱骂我们的那位同学,结果不小心砸中了刚进门的老师,卡罗纳竟为了维护同学克罗西说是自己扔的,并劝说向克罗西扔墨水的人,如此的举动得到大伙的鼓励和赞赏,还有老师的喜欢。

我十分赏析卡罗纳乐于助人的精神,赞赏他可以宽恕其他人的高尚品德,我想假如每人都像卡罗纳一样拥有高尚的品质那就好了,那时人间就会像天堂一样美好。读《爱的教育》,让我知道了:人间处处有真情;要记住:爱可以传递爱,爱可以感染性爱可以相连世界。

我喜欢《爱的教育》这本书,期望大伙也看看这本书,你肯定会喜欢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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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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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这是一本好,我想推荐给大家。

《海底两万里》是一部科幻小说,讲述了一位教授和尼摩船长带领鹦鹉螺号探索海底,克服各种困难,横渡大西洋和太平洋,经历了一次次冒险的故事。

这本书多有趣啊!船长和教授反复探索,克服了各种困难。这种精神值得学习。我想:我们身边有这样的人吗?要通过困难实现自己的愿望,但是有的人就是懒,就是想不劳而获。这样的人再这样懒下去,脑子就不动了,观察不到,思考不到,手什么都不会做。他们到最后连饭都不吃,多可怕啊!人不是生来就这么懒的,他们拒绝动脑。

孩子们,请想想你们的未来:如果当时什么都做不了,你们会怎么办?

就像冰心奶奶说的:“好好读书,好好读书,好好读书。”今天,我给你介绍一本书。这本书叫《笑猫日记——孩子的秘密天堂》。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他是一位深受喜爱的儿童文学作家。这本书的内容很有趣。故事是这样的:春天的一天,一个马戏团来到翠湖公园,这个宁静的冬天终于热闹起来了!但是,马戏团里没有动物明星,没有空中飞人艺人,亲爱的西瓜小丑也不能上台表演。所有的节目都让孩子们失望。在“我”和万年乌龟的帮助下,西瓜小丑们在楠木森林成立了酷马剧团。从此,楠木森林成了一片充满故事的神秘森林,成了永远只属于孩子的秘密天堂。

哦,差点忘了介绍英雄。他就是“笑猫”。故事人物包括万年龟、西瓜小丑、绿鹦鹉、黑旋风、小白和菲娜┅ ┅。我最喜欢西瓜小丑,因为他能表演马戏,能给孩子带来快乐。

我喜欢这个故事,因为它告诉我们,大人有大人的世界,小孩有小孩的世界。成年人应该保护孩子的纯真,这样我们才能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嗯,听了我的介绍,你喜欢这本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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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好书伴我成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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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能启迪人的智慧,让人受益无穷。记得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特别爱读书,更爱读好书,连吃饭、坐车的时间都不放过。书是伴我成长的好伙伴。

一张张卡片、一幅幅图画,把我从一个无知、幼稚的小孩子带到认识事物的道路上。卡片、图画是一种非常简单的书,我记得小时候爸爸、妈妈经常拿着它教会我认识颜色、物品、动物……使我变得聪明、快乐了。

一个个故事、一幅幅漫画,使我懂得了许许多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还带给了我无穷无尽的乐趣。记得上幼儿园时老师教我们读了《乌鸦喝水》的故事,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遇到事情要自己想办法解决。我们家有好多好多故事书,有《一万个为什么》、《寓言故事》、《布鲁姆博士搞不懂》……书使我懂得如何帮助别人,爱别人,妈妈还夸我懂事了呢!

一个个文字、一篇篇课文,把我带进了知识的海洋,六岁那年,我上学啦!我读的书更多了,有语文、数学、英语……我读的书越来越广泛了,读书使我掌握了丰富的词汇,计算的方法和许多单词。我们的班主任孙老师经常给我们推荐好书,比如说:《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柳林风声》、《爱德华的奇妙之旅》等,读书使我掌握了更多的知识。

在书中行走,我的到了知识,得到了快乐,还有一份宁静。高尔基说的没错,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已经迈上了这个阶梯,我还要登上更高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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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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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儿,真好!万里晴空,展翅翱翔;

鱼儿,真好!碧波万顷,如梦如幻;

马儿,真好!大地无垠,驰骋沙场。

读书真好,是我的天空网,书是我的大地,书是我的海洋!

书籍,收集了人类最美丽的灵魂。文学家高尔基先生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我把书籍看作为良师和益友,陪伴着我们,启迪着我们。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感动小学生的100个故事》,这本书有一则《享受生命春光》的故事让我落泪,更让我震撼。

王飞越阿姨是一名护士,不幸身患绝症,她勇敢地与病魔作战,病痛中申请捐献自己的角膜。

当癌细胞肆虐地扩散,王飞越阿姨为了防止角膜也受到损伤,影响将来的移植手术,不肯使用止痛药。为保证自己眼球的完好无损,她请求在她停止呼吸之前就摘掉眼球。她的丈夫、女儿,在场所有医生、护士、和守护在一边的眼科专家们都哭了,一朵顽强的生命之花凋零了,只有她的眼角膜被完好地保留了下来,四位盲人因此重见光明。

王飞越阿姨留有一段录音说:“你好,我不知道你姓什么叫什么,我祝福你,希望你重见光明,尽情享受春光。”

这个故事告诉我生命的伟大不在于索取,而在于无私的奉献。因为爱的奉献,世界才变成美好的人间。我们都生活在爱的怀抱中,父母的疼爱,老师的关爱,同学的友爱,而读书更让我感受到了人类的智慧之爱,崇高的生命之爱。我爱读书,因为它们教会了我识别善与恶;教会了我去行为善事,去痛恨邪恶;我从书中学会了欣赏,学会了鉴别,更从书中学会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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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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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诗人歌德感言:“读一本好,就是在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今天,我来推荐一本动物小说——《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这是一本由加拿大作家E·T·西顿写的小说,它把我们带进了一个奇妙的动物王国。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动物和人类一样,不光拥有自己的思想,还有丰富的情感和鲜明的性格特点。如:忠心耿耿的牧羊犬宾果,战无不胜的长耳野兔“小战马”,勇猛的灰狼加洛,坚持不懈的信鸽阿诺克斯……

在这些动物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只长耳兔——“小战马”。它跑得飞快,头脑灵活,常常把猎狗耍得团团转。尽管人们把它抓住,送到了狗场上,成为了狗狗们玩乐的“工具”,但是“小战马”发挥了自身优势,战胜了所有猎狗,成为了狗场上的英雄,最后在善良的米克的帮助下重新回了家。从“小战马”的故事中,我们读出了人类的卑劣无耻和不守信用,但是也在“小战马”身上学到了它那不畏艰难、勇往直前的优秀品质。

在作者西顿笔下,一个个动物的故事感人、精彩,我也要学习动物身上的精神。

人类和动物一样也有自己的特点,我们要不断学习、进步,让我们的生活过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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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与书同行作文初三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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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坐在阳台上,泡一杯清茶,翻开一本或精致或古朴的籍,思绪便飞入书中的`世界,成长路上,与书籍同行,真好!

尤记小时候,晚上睡觉前总蹦着跳着要妈妈给我读书,也许从那时候起,我便与书籍结下了不解之缘。因为母亲职业的缘故,她总要求我读各种各样的书。自从学会了看拼音后,我便开始独自看书了。因为喜欢读故事,所以看的书以寓言、小说为主,从《成语故事》《三个小猪》……到《西游记》《三国演义》等名著,妈妈总是把我不愿读、无法读的书抽空用录音的方式教给我,我也常因为自己知识略多而沾沾自喜。

在书籍的陪伴下,我进入了中学,或许是因为自以为是,有段时间我几乎是不读书的。宋朝诗人黄山谷有一句名言:“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我当时并不明白这点,幸而遇上了一位好老师,常常推荐书籍,就算再不愿读书的人也会读上些许。于是我的家中多上了不少有深意的书,我的思想也逐渐深刻起来,读的书由故事转向散文,像林清玄的文章都是有所接触。他们的文章让我明白了社会的复杂,人生的美好……

自此后,我又迷上了书,无论中外名著或是些不出名的好书,林语堂《老子的智慧》,使我惊奇万分,原来除了儒家外,还有如此一派超热、洒脱、深刻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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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七年级推荐一本书的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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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我翻阅了不少好,有《草鞋湾》、《哈利·波特》、《象母怨》、《少女的红发卡》、《云雀谣》等,书中的精彩内容都使我记忆犹新,我尤其欣赏《云雀谣》。

《云雀谣》出自曹文轩的小说文集,出版于2014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曹文轩文集以落笔唯美、简单质朴,结尾给人遐想而闻名。

离别十年,蓝蓝从农村来到妈妈和外婆身边,外婆是这个城市的市长,蓝蓝从一个乡村丫头摇身一变成了高官家属,蓝蓝不仅要面对身份巨大的转变,更要体验随之而来的人情冷暖和世间百态。妈妈想补偿蓝蓝失去的母爱,又对来自农村的奶奶充满了嫌弃与轻视,终于,奶奶无法忍受妈妈厌恶的眼神而回到了农村,她带走的不止是蓝蓝的心……

本篇文章中那鲜明的人物特点深深地打动了我。外婆十分善良,有耐心;妈妈则势利,以金钱为重;奶奶勤劳、憨厚、老实、隐忍。人物的性格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看得出,作者在刻画人物性格方面十分用心。

除了人物性格之外,生动、感人的故事情节也吸引了我的眼球。在这个支离破碎的家中,妈妈总是对奶奶横眉冷对,弟弟童童更是傲气不已,蓝蓝只能感受到奶奶一人的爱,她被孤独包围了,同时也开始变得多愁善感。

“人,且不说该有多好的境界、多好的德行、多好的品德,但最起码得讲点良心、讲点孝心!”这句话出自外婆的口中,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也是使我感触最深的一句。文章中的奶奶最终回到了农村,然而,她却带走了辛劳和痛苦。当然,如果你想细细品味书中的酸甜苦辣,就请打开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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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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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看书能够令人忘记全部忧虑与苦恼。在上幼儿园中班的情况下,我也把一、二年级的必读书给看完了,三年级的情况下,又把四、五年级的必读书一扫而光,长时间的学习习惯要我练成了一副好进行,还我明白了来到很多专业知识。

有一段时间,我的培训机构非常少,除开工作我基本上一天到晚都窝在家里,扑在沙发上,边上放着的,是一叠叠书,我很喜欢手机看书,尤其是世界名著:《红与黑》、《羊脂球》、《双面人》。富华书店那标着“世界名著”的铁架子旁,常常看到我的影子。

还记得一次看书的短故事:一天,我还在富华书店看那本沈石溪的《鸟奴》,突然,广播节目里响起來将要闭店的通告。我那时候想:也有15分钟看书的時间呢!再看一小一会儿吧!看见看见,书使我忘记了一切,被书里的“老毛”打动了。一盏灯灭了,我没发现;两盏灯灭了,我还是没发现……

“嚓”,书店忽然深陷了一片黑喑,我了吓一大跳。“有人吗?”害怕的询问道。没有人回应,仅有书店里空落落的回音在逐层萦绕。

回来好长时间,.我被书店老总发现。

嘿嘿,很搞笑吧!我与书的故事也有许多 !如今不多说了。我喜欢看书,只愿,这一习惯性能维持下来。给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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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书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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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一日无粮,不可一日无,这是中国的一句古训。是啊,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离开了书,人们的生活将是一片空白。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自从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才真正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含义。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海伦凯勒,在她生命的88个春秋里,只拥有19个月的光明与声音,但她的精神却给世界人民带来了无穷的光明与希望。她接受了命运对她的挑战,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难,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

海伦非常想要看她生活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她在书中写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第一天,我要看人,看他们的温厚与善良第二天,我要去看黎明第三天,要看我生活的世界,那是多么美好!三天的时间,这对海伦来说多么珍贵啊!然而,这只不过是她的一个愿望而已。三天光明,对有些人来说微不足道,像我们学生中就有一些这样的人,拥有优越的学习条件,但是,他们却不知道珍惜拥有的一切,遇到一点点困难就退缩,给自己找这样那样的借口。

我非常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我从这本书中找到了自信、坚强与乐观,相信大家看过以后,一定会终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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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第一本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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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咏鹅》,这是我会背的第一首诗,出自《唐诗三百首》,顺理成章它也成为了我读的第一本

对于这一本书,我可是“宠爱有加”。印象中,我是因为听起小伙伴们读起故事时朗朗上口的押韵声,才开始鹦鹉学舌地学着读。学完一首,又希望在学下一首诗。从此,越发得喜欢上了唐诗,即使不懂它的含义,但仍是喜欢。

慢慢地,我开始期盼自己也能有一本,我跟妈妈说了自己的愿望。妈妈听了很是高兴,答应地十分爽快,可是太多的琐事缠得她将这事忘的一干二净。我也不死心,只要一呆住空闲的间隙,在妈妈闲暇时,我就不时提起这事。禁不住三番五次的“软磨硬泡”。妈妈大手牵小手地走进了书店的大门,美滋滋地买下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书。眉宇下笑弯的眼睛像两片掰弯的豆荚。

书本的来之不易使我更加珍惜。那是,我几乎整天都是书不离手。空闲是,就会翻开读一读。为了不让这本书变得陈旧,我特地为它“量身定做”了一个书皮,以防,会有折痕。我用那时最公整的字,一本正经地写上我的名字。

都说即使“不会作诗,也会吟”。久而久之,我已会背一百来首的诗。一个二年级的暑假,其中有个作业就是背古诗,当别人都在唉声叹气时,唯独我高兴得不亦乐乎。开学那天,无论老师抽哪首诗,我都是倒背如流。老师也为我扬起大拇指,为之我也感到小小的光荣。

现在时隔八年左右,虽已八年,书已陈旧。但热衷于这本书的热情却从未减少一分一毫。

我的第一本书,至今对它的喜爱仍是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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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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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没有籍,就好像没有阳光;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了翅膀。—莎士比亚

也许是厌倦了苦燥无味的化学方程式,也许是为了逃避令人窒息的x+y,我切盼着每天与你见面。你一次又一次地陪伴着我,你用那泛着清香的扉页,引领着我走向一个鲜活的世界——我心中那份渴望、那片怡人的“绿地”。你的知识广阔无垠,你的语言富有哲理。你的目光是那么温暖,好像能融化世界上所有冰冻了的心,你的双手是那么温柔,好像能抚平人间的累累伤痕……

当我因失败而痛苦迷惘时,你总这样对我说:“真正的光明并不是没有黑暗的时候,只不过永远不为黑暗所遮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并不是永远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不为卑下的情操所左右罢了;当你要战胜外来敌人时,首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要你不断地自拔与更新。”当我因成功而手舞足蹈时,你总这样对我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中更有强中手。

真正的强者,不但要经得起失败的考验,还要经得起成功后糖衣炮弹的洗礼,当你沉浸在幸福的甜蜜里赏花赏月时,只怕别人已到了峰巅了。”当我因困惑而不能自拔时,你总这样对我说:“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有的是流星,有的是恒星。流星是美的,可它终究是一颗流星,流星的意义在于瞬间即逝,流星的美也只源于刹那间。

流星毕竟是流星,若追寻长久,只能等待属于自己的那颗恒星,死死地抓住这瞬间的美,痛苦只能是自己。”当我畏首畏尾踌躇不前时,你给我送来这样的诗句:“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是啊!这就是你,不管是树荫之外喧嚣着浮躁的热浪,还是窗外肆虐着凛冽的寒风,只要和你在一起,就会在热浪之中享受一片清凉,在严寒之中享受一份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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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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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数不胜数的,书就像大海一样广阔无垠。在这个世界上,书是永远也读不完,看不完的,但是我们是可以选择自己所喜爱的、感兴趣的书来看,这样以来,不仅乐趣无穷,而且开阔了视野,陶冶了性情。而我最感兴趣的书,那就是《鲁滨逊漂流记》,因为这里面内容十分曲折、奇特、引人入胜。接下来就由我来介绍故事的情节吧!

这里的主人公是“鲁滨逊”他是一个聪明机智、勇敢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人,并且他还能在恶劣的环境下长达28年的历险生存下来。

鲁滨逊从小就喜欢航海,曾三次离家到南美各地旅行。一日,他怀着云游四海的高远志向,告别家人,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的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遭遇到船底,唯一的只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上。他以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性格坚强的鲁滨逊在岛上独立生活了28年。在荒岛上劳作生息,并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种植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地与孤独伴,克服了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圣经》成为他的精神支柱,凭着惊人般的毅力和顽强不息的劳动,他盖起了房子,收获谷物,驯养山羊,用兽皮制作衣物。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后来,他搭救一个士人,称他为“星期五”,把他收做仆人。一直到算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荒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这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收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但他念念不忘“领地”,还专程回去“视察”他“领地的居民”,并给岛上带去一些必需品,使荒岛兴旺繁荣起来。

我很喜欢书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因为,这本书内容不仅十分曲折、奇特、引人入胜,它还教导我们不要害怕危险,危险的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害怕危险的心理,让人学会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所以我要向你推荐这本书——《鲁滨逊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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