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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著作学生个人读后感经典20篇

一个好的理由是成功的一大半。那么红楼梦著作学生个人读后感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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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后感篇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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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我国古典小说的 巅峰之作,也是为天下薄命女子 唱出的一曲慷慨悲歌。

《红楼梦》中,我最喜欢的 人物是黛玉。她是《红楼梦》的 女主角,姿容绝代,才压群芳, 同 时 又 多 愁 善 感 。她 心 地 纯

洁,待人坦率纯真,在丫鬟的面 前,并没有主子的骄矜。她与 宝玉的爱情超越了世俗,二人 的相爱是基于思想与精神上的 高度认同。

我最喜欢的情节是“晴雯撕 扇”。晴雯是《红楼梦》里最具备 反抗精神的丫鬟,她无惧主仆之 别,完全自然地表达真实的自己, 那手撕折扇的场面看了真让人畅

快淋漓!

人生如梦。王蒙曾这样说:“《红楼梦》是经验的结晶”。的 确,《红楼梦》就是人生,其中有人 生经验,有社会经验,有感情经 验,有政治经验,还有艺术经验,

无所不备。

在《红楼梦》中,活着这么几 种人:一种是“一入侯门深似海”, 为了家族利益放弃了自己的幸 福,这是一种牺牲精神,是那个时 代一些人的价值观;二是每个人

都有属于自己的生活,不羡慕别 人的锦衣玉食,只有适合自己的 生活才是最好的;三是被自己心 中的念想害了的人。

不管怎么说,《红楼梦》都是 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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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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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红楼梦》,我相信大家是一点儿也不陌生。因为向后楼梦这样的好书,大家怎么会没读过呢?《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首,是章回体长篇小说,又名《情僧录》《风月宝鉴》《石头记》《金陵十二钗》《还泪记》《金玉缘》等,梦觉主人序本正式题为《红楼梦》。

《红楼梦》一书,是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故事情节由主次两条矛盾线索构成的。本书以宁、荣二府及其社会关系为中心,由一些彼此独立而又互相关联的情节组成的。它以封建的阶级压迫、等级制度以及封建遗族封建腐朽、荒淫糜烂的生活所造成的封建制度自身的矛盾为线索,它以贾府及其亲族的一一衰败为结局。

在《红楼梦》中,除却著名的金陵十二钗,其他有名有姓的人物就有400多个,这众多的人物纷繁多姿,个性鲜明,生气勃勃,绝无重复,囊括了时间各色人形,即便在同一个人的塑造上,也是一人千面,令人叫绝。

《红楼梦》这本书的作者是曹雪芹,祖籍在河北省丰润县。清初,入满洲正白旗籍。他本人出生于南京。少年时代,他过了一段豪门公子的奢侈生活,他父亲因事受株连,被革职抄家。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想亲身到《红楼梦》的世界里遨游一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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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红楼梦读后感1500字

全文共 1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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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曾这样评价过《红楼梦》——有人说过“三大恨事”是“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第三件不记得了,也许因为我下意识的觉得应当是“三恨红楼梦未完”。

周汝昌也曾这样评价过《红楼梦》——使我们中华民族的一部古往今来、的“文化小说”。从所有中国明清两代重要小说来看,没有哪一部能像《红楼梦》具有如此惊人广博而深厚的文化内涵的了。《红楼梦》到底是本什么样的书呢?我花了半个月的时间研读了一下《红楼梦》,才理解了为什么有那多人钟情于它,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研究“红学”。

就思想内容来说,《红楼梦》有着卓越的成就,在艺术技巧上也有同样的很高的造诣,前几天在网上看过有法国人这样的评论说,《红楼梦》的作者具有普鲁斯特敏锐的目光,托尔斯泰的同情心,缪塞的才智和幽默,有巴尔扎克的洞察和再现整个社会的自上而下各阶层的能力。

曾经对《红楼梦》的认识仅限于宝玉,黛玉和宝钗之间的爱情,也曾为过他们的爱情而叹息,可惜。现在重读一遍,就像品尝浓郁的茶一样,觉得爱情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不能缺少的元素罢了。

《红楼梦》这本名著是曹雪芹以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贾、史、王、薛四个家族为背景,并且以贾府家事利益和宝玉的一生为主题,通过对这个封建家族由盛到衰的过程的讲述,揭露并深刻批判了腐朽和黑暗的封建社会,并暗示着封建社会走向灭亡的趋势。

《红楼梦》第一章就讲了一个神话,在灵河畔那一抹降珠草,受神瑛待者灌溉,又因灌溉过多故五内郁结。到最后石头变成了神瑛待者,神瑛待者又如何成了宝玉,我们不知道,只觉得充满着神话的神秘和浪漫的色彩,颇引人入胜。

书中的金陵十二钗是核心的一部分,分别写林黛玉、薛宝钗、贾元春、贾探春、史湘云、妙玉、贾迎春、贾惜春、王熙凤、贾巧姐、李纨、秦可卿十二个奇女子。每个女子都有不一样的命运,她们统统被放在了“薄命司”。与此对应,在歌曲的最后,宝玉又形象的对其总结,像欠泪的泪已尽的黛玉,富贵的金银散尽的宝钗,欲知命短问前生的元春,分离聚合皆前定的探春,还有为官的家业凋零的湘云,无情的分明报应的妙玉,欠命的命已还的迎春,看破的遁入空门的惜春,痴迷的枉送了性命的凤姐,有恩的死里逃生的巧姐,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的李纨,冤冤相报岂非轻的可卿。所谓红颜薄命,也就如此了吧。

开头曲《枉凝眉》中这样唱道“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曹雪芹运用了诗歌,绘画,书法等各种艺术手法,诠释了这样一部笑着含泪的悲剧。

鲁迅曾这样评价过,《红楼梦》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在我的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证成多所爱者当大苦恼,因为世上,不幸人多。惟憎人者,幸灾乐祸,于一生中,得小欢喜少有罣碍。然而憎人却不过是爱人者的败亡的逃路,与宝王之终于出家,同一小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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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红楼梦中学生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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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被称为四大名著之首,其中一个女主角——史湘云受大部分人们的赏识。她又豪又憨的性格,对于现代的审美十分符合。人们称赞她明智又心思细腻,让其可以两袖清风行走于天地之间。关于她有许多谜团,最重大的就是关于她的结局。作者曹雪芹未完成的部分中,也包括了湘云这位受大众推广的女子的结局。我认为,在湘云的丈夫去世之后,湘云成为宝玉的知己,相互依靠,但从未完婚。从判词,宝玉与湘云的感情,与湘云与宝钗、黛玉的感情中看,这就是我眼中湘云的结局。

首先,判词中可以体现湘云与丈夫分散,且宝玉也与宝钗关系僵持。判词里说“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这一句表达了史湘云会嫁给一个门当户对的“才貌仙郎”,并且两人感情十分持久。“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大意就是,史湘云与其公子最后离散,可能是丈夫英年早逝,因此史湘云成为寡妇。在宝钗的判词中“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表达了宝钗与宝玉在婚后并不幸福,宝玉虽与宝钗结婚,成为夫妻,依然思念着林黛玉,“意难平”,所以宝玉也有可能与宝钗(其妻子)分开。一个合格的结局,要有书中原文暗示与证据支持。所以在判词中,可以看出宝玉与湘云到最后都只是一个人,没有丈夫或与妻子并不和睦。

其次,史湘云与贾宝玉关系良好,并且都了解对方,可能成为知己。第280页中宝玉请求湘云帮他梳头,“在家不戴冠,并不总角,只将周围短发梳成小辫……”湘云对于宝玉的梳头习性十分了解,知道若不出门怎么梳,且后面说道“这珠子只三颗了,这一颗不是的。我记得是一样的,这么少了一颗?”湘云记得宝玉的头饰上有几颗珠子,由此可见,湘云对宝玉的生活在细节上也十分了解。并且湘云在宝玉面前完全不掩饰,而是依然大大咧咧,也会显现出自己的内心柔弱的一面。“史湘云也不坐,宝林(宝玉,黛玉)两个只得送他至前面。那史湘云只是眼泪汪汪的……”所以湘云在宝玉面前会展现自己柔弱无助的一面,可见两人关系之好,与对对方的信任。一个合理的结局,应该有角色之间的感情的合理性。所以,史湘云与贾宝玉两人都十分了解对方,信任对方,有可能成为知己。

再者,湘云与黛玉,宝钗——两个与宝玉有着爱情的女子,关系和睦,湘云不会背叛她们与宝玉在一起的。湘云一直对宝钗有着崇拜之情,“你敢挑宝姐姐的短处,就算你是好的。”这是湘云在文中第一次正式出现,她让黛玉挑宝钗的不好,并说若是挑出来了,自己就不如黛玉,所以这体现了湘云对宝钗的爱护,难以挑出其不好之处。宝钗也一直管教着湘云,“说你没心,却又有心;说你有心,却又口直。”湘云与宝钗就是一个妹妹崇拜姐姐,而姐姐却说妹妹太大大咧咧的关系。而湘云与黛玉两人却是惺惺相惜。在第七十六回中,黛玉见院里人少,触景生情,身边只有湘云,她们两人相互安慰、扶持。“你是个明白人,何必作此形景自苦。……”后来她们两人联诗,“几处狂飞盏,谁家不启轩。轻寒风剪剪,良夜景暄暄。……壶漏声将涸,窗灯夜已昏。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诗魂。”两人对完诗后,相互赏识,也有了革命友谊之感。一个好的结局,会让里面的角色与之前的关联有呼应。所以湘云与两人关系之好,不会与宝玉成亲,让另外二(一人——黛玉已亡)人为难。

所以,从判词里表达的预言,湘云与宝玉的了解和湘云与宝钗、黛玉的信任中看,湘云最后丈夫去世,与宝玉结为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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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文化苦旅》著作读后感启示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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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凭借着他对蕴藏了几千年的中华历史文化精髓的理解力和感悟力,孕育了《文化苦旅》这部令人赞叹不已的著作

第一次与余秋雨的文章邂逅是在初中学过的一篇课文《信客》,至使至今,我仍不忘《信客》刻画的那个诚信无私·善良厚道的信客形象。他表达出来的文字也是给人一种质朴典雅·精辟而畅达的感觉。

拿起《文化苦旅》,我的心情是沉重而有压力的,“文化苦旅”顾名思义,这一条文化苦旅是艰辛的。一改以前的轻松洒脱,文字多了份苍老和沉重。“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余秋雨说:“对历史的多情总会加重人生的负载,由历史沧桑引发人生沧桑感。”倘佯在历史的海洋中,他深深地陷入了他的思绪中,因中华民族文化的兴衰得失而或喜或悲。

庐山,生疏而又认识的名字,在这里诠释了它的价值意义。

一个曾经古文人们寄情疗心的佳景,像一个埋藏着千年秘密的沧桑老人。从“走向三叠泉的漫漫山道上,我产生了大容铸感”到“谁也没有逃开,反都抬起头来仰望,没有感叹,没有议论,默默的站立着,袒示者湿淋淋的生命。”这是它的魅力,瀑布的狂暴·宏伟,甚至是浩浩荡荡的气魄,不止冲击了作者,也震撼了我的心魄。他说,文人也萎靡柔弱,只要被这种奔浑所裹卷,倒也能吞吐千年。结果就在这看似寻常的伫立瞬间。人·历史·自然混沌地交融在一起了。

在“道士塔”中,我体会到作者对文物遗失的痛心与愤懑。在“阳关雪”中,作者寻阳关,忆王维,感受历史的凄美与哀伤。在“沙源隐泉”中,我仿佛看到作者站在鸣沙山上,俯瞰月牙泉,眼中满怜惜与惊讶,然后心中鸣起了天乐般的梵呗。

苦旅,不是身体上的劳累,而是思想上的跌宕,是作者对于文化的思考和追求,以及一种对于逝去的苦涩的回味。他说,我不敢对我们过于庞大的文化有什么祝祈,却希望自己笔下的文字能有一种苦涩的后的回味,焦灼的会心,冥思的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静下心来,将“文化”含在嘴里细细的咀嚼,也是别有一番滋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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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老人与海》个人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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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可以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每当我遇到困难时,这句话总会浮现在我的脑海,给予我继续前进的勇气。这个叫桑提亚哥的老人深深地震撼了我,他在连续8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坚持着自己的信念,终于独自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这条鱼实在大,老人用他的小帆船在海上拖了3天才把鱼杀死,绑在小船的一边。但在归程中这条大马林鱼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最后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鱼骨。

老人桑提亚哥,尽管一开头就处于不利地位——8天没捕到鱼,认为“倒了血霉”,而且别的渔夫把他看作失败者。然而他的英勇正在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老人明知对方力量比他强,还是决心战斗到底,尽管结果鱼肉都被鲨鱼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英勇意志。

老人在第一条鲨鱼咬去了大约磅肉后想:“不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句话道出了本书的主题。从这方面来看,本书并不是什么寓言,而是一部现实主义的力作。老人在重压下仍能保持优雅的风度,他是他一个精神上不可战胜的硬汉子!他是明知要失败而不怕失败的英雄!他的不被失败压倒的顽强搏斗,正昭示了人类那不可摧残的精神力量。它是人的不可战胜的精神力量的化身。

在生活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当被巨大的挫折接连不断的打击时;当那蜂拥而来的灾难来临时;当你那饱受摧残的心已无力抵抗时,你可以来学习一下这位老人,一位硬汉的人生,一种奋斗的人生观。作为销售,我们需要学习这样的人生观,面对困难,需要有无畏的一种精神,绝对不能被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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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名著《红楼梦》优秀读后感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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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我们在里面不仅能看到作者曹雪芹的审美理想形成和破灭过程,更能在字里行间体会到几千年来积淀在古人心中的审美意识。今后我们就以“读红楼梦赏古典美”为一个子专题,详细地品评蕴含在书中的审美智慧。今天我们就开始第一品,从第四十一回的栊翠庵说起……

话说当时贾母带了刘姥姥来至栊翠庵,妙玉接了进去并为贾母斟了老君眉,贾母递与刘姥姥品尝,刘姥姥的一句“好是好,就是淡些,再熬浓些更好了”惹的众人哄笑。其后妙玉在和宝玉、黛玉、宝钗一起喝茶的时候说了一句很经典的话,其言:“一杯为品,二杯即是解渴的蠢物,三杯便是饮牛饮骡了”,可见妙玉确实懂得品茶之道。从美学角度而言,“解渴”源于我们的生理需要,此时对外界的判断还建立在实用功利之上,而审美是远离这些利害计较的;后面的“饮牛饮骡”更是这种束缚的极限描述,完全被肉身功利所局限,根本无“美”可言了。

只有摆脱外在功利束缚,回归初心,在祥和的心境中安宁地去把自我身心融入一杯暖茶,细细的回味那淡淡的清香,恰似回望人的生命,绚烂光华总是短暂的,只有内心温暖的安宁祥和才是永恒,这即是超越的美学。茶中上品总会让我们在灵魂深处获得许多精神慰藉,因而品茶也就成了历来文人的一件生活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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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绿山墙的安妮》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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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翻开加拿大作家蒙哥马利写的《绿山墙的安妮》时,仿佛自己就置身在生机勃勃的爱德华王子岛的绿山墙农舍中,那儿百花齐放,香气沁人。午后的温暖阳光洒在院子里,一片金灿灿。

一阵清脆的歌声从远处传来,随后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活泼的女孩,她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安妮。她是个被领养的孤儿,她那大大眼睛闪着喜悦的光芒,那挺拔的鼻子让她显得与众不同。可最令她懊恼的是那满脸的雀斑和两根胡萝卜似的粗粗的红辫子。起初,她的养父母是打算领一个男孩而不是女孩的,但她用自己的真诚得到了家人和邻居的喜爱。

安妮有着不服腧的精神,让我很佩服。她经过自己不懈的努力,在两百多号人中脱颖而出,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女王学校。这需要多大的努力呀!在考试后的饭店音乐会上,安妮看到职业朗诵家比自己的朗诵好上百倍,便无法走上台去。但她很快克服了自己的怯场,勇敢地走上台,用自己精彩的朗诵,获得了掌声。这需要多大的勇气!

安妮还是个孝顺的孩子。当她得知自己的养母因为眼睛不好,无法干活而准备卖掉绿山墙时,她放弃了自己去雷蒙的机会,留下来陪她,照顾她。

安妮的故事给了我很大的感触:从逆境中寻找希望,勇敢面对一切,纵使脚下的路越走越窄,只要有希望,一路也会有恬静的幸福之花开放。

是啊,任何东西也无法夺走希望的权利,一切总有峰回路转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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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红楼梦》800字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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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红楼,心头涌上一股酸楚。昔日的繁华烟消云散,红粉佳人香消玉殒,偌大的贾府早已人去楼空。那是一个繁荣时代的落幕,亦是一群妙龄女子的劫难。而当时那个冷月葬花魂的黛玉,可否安好?

我记得你清俊的容颜,记得你眼中的波光点点,记得你单薄孱弱的身躯,记得你过人的才识,记得你吟咏的《葬花吟》,记得你手捧落花和着泪水将青春埋葬。你是水做的女子,娇弱可人,多愁善感。阆苑仙葩、潇湘妃子,你是那个手捧诗卷、眼泪盈盈的女子。

你本是天上的一株仙草,为报答神瑛侍者的滴水之恩,转世下凡,发誓要将一生的眼泪偿还给他。你与宝玉相爱,本该是一对神仙眷侣,却遭到贾府众人的反对。你本就羸弱的身体承受不住突如其来的打击,你病倒了。突然有一天,卧病在床的你听闻了宝玉迎娶宝钗的消息,气急攻心,最终撒手人寰。

有人正燕尔新婚,有人却抑郁而终。偌大的贾府,在一片张灯结彩的祝福中,是否有人还会记得这个清高娇俏的女子?在一片对金童玉女的称赞中,是否有人会对这个佳人感到一丝痛惜?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黛玉,也许有人会说你只知柔弱,但我知道你清丽容貌下高傲的性格。你早年父母双亡、家道中落,在贾府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本该小心翼翼如临深渊的你却清高不折,你以尖刻的话语揭露封建制度的黑暗,以诗人的才华抒发对自己命运的感慨,以生命去维护爱情。你爱《西厢记》,追求被“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禁锢的自由恋爱,与封建礼教对弈,以自己的生命祭奠黑暗的年代。

我在红楼一角遇到了你,遇到了那个眉眼盈盈的你,遇到了那个才气无双的你,遇到了那个冷月葬花魂的你。黛玉葬花,葬送了自己的青春,红颜已老,时光不复。我只愿你,还是那个浅笑倩兮的黛玉。

他年葬侬知是谁?

知是谁?

终是花落人亡两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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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红楼梦初中生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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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春趣》节选自清代曹雪芹的《红楼梦》第七十回。《红楼梦》一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以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三角恋情纠葛为主线,描绘了一群集美貌与才华于一身的闺阁女子的生活百态。书中的许多故事,在我国广为流传,而《红楼春趣》可以让我们管中窥豹,犹如观看书中人物游玩休闲的日常Vlog。

《红楼春趣》讲述了宝玉、黛玉等人在大观园里放风筝的故事。说起黛玉,她是最受我青睐的金陵十二钗之首。她——善良却又常常变身“柠檬精”;聪明却又常常因一点与自己不相关的小事涕泪俱下、哭湿罗帕。正如薛宝钗说的那句话“黛玉真是叫人恨也不是,喜欢也不是”。但是在《红楼春趣》这个片段中,她却让我刮目相看。

比如:当紫鹃、探春和宝玉因为竹梢上的风筝要起争执的时候,黛玉笑着说:“把我们风筝也拿出来,也放放晦气。”这样不动声色的打圆场,可真是个双商高的小宝贝!还有后边宝玉因为风筝飞不起来而生气时,她笑道:“那是顶线不好。叫人拿去换好了,就好放了。再取一个来放罢。”犹如和风细雨般的安慰,让宝玉的心情舒缓,又有了和大家一起玩的兴致。还真是印证了那句诗“心较比干多一窍”。

在很多人心中,林黛玉就是多愁善感的代名词,但《红楼春趣》让我们认识到了一个不同的、善解人意的黛玉。就像在生活中,我们不能轻易给别人贴标签,因为,人的性格可能是多面的。这就是阅读带给我们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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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三国演义》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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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是个万花筒,他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而书籍就是这个万花筒中最灿烂的一角,那里的一切一切都让我着迷,令我陶醉.......

我最初读《三国演义》的时候,是两年前我十岁生日的时候——那天妈妈送了我一整套的“四大名著”,并且都是无删减的版本,我兴奋不已的立即挑选了一本《三国演义》开始读了起来。

里面的内容不好理解,生僻字还一打一打的——“谞”、“藜”、“镔”、“劭”、“颙”......我家那本小小的字典都快查不全了,耗了一个多小时才把第一回看个大概。

后来,我还是被它吸引了过去——引人入胜的情节此起彼伏,让我看得如痴如醉:“诸葛亮舌战群儒”、“孔明三期周公瑾”、“诸葛亮痛哭庞统”、“关羽刮骨疗毒”......这些都是我的“珍藏品”,时不时拿出来看一看。

我对题记也有更深的理解——“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鱼樵东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这是一首咏史诗,借历史兴亡抒发人生感憾,体现出一种高洁的情操,旷达的胸怀。罗贯中虽然借用了杨慎的诗,但也表达了自己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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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红楼梦》读后感300字小学

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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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头一回吟诗中,大伙儿都埋头写着诗,可是黛玉既不念叨也不泼墨,宝玉劝其快作,怎奈自己还要写,只催了几声,就理自己的去了,谁知黛玉早已胸有成竹,不紧不慢地写了出来,果然一鸣惊人。

虽说宝玉提醒黛玉是出于关心她,但是黛玉本来就有些傲气,很少见她弯腰低头,在众秭妹面前扮演着孤傲的角色,那就让这种“风格”延续下去吧,峭壁上一块嶙峋突兀的怪石,硬是凿成了和其它一样的石头,岂不太俗了?

刘姥姥也算是个倒霉的家伙,原以为来贾府可以捞它一把,可是被凤姐鸳鸯整得够呛。

就拿贾母宴请宾客来说吧,刁钻的鸳鸯跟凤姐串通一气,让刘姥姥在大家面前出尽洋相,这种打肿了脸充胖子的生活可不好过吧?

再后来,大家一起行令,刘姥姥她是乡下人,怎么会有这种出什么对什么的能耐呢?而鸳鸯还是咄咄逼人,又令刘姥姥成了大家的笑柄。

人活在世上一定要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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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学生阅读《简爱》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10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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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段追求更高人生价值的艰辛路程,这是一幅用爱和勇气拼凑出的平等与幸福的人生蓝图。没有奢华浪漫的文字,却深入人心;没有铺张烦琐的描绘,却净化了万千读者的灵魂;她就是《简爱》。

夏洛蒂·勃朗特以一颗敏感细腻的心塑造了一位坚强独立的女子——简·爱。尽管饱受命运的捉弄,尝尽生活的煎熬,遭受同伴的误解与欺辱,她却能以她的坚贞不屈,宽容豁达接受这一切的嘲讽与冷眼。生活教会了她勇敢的战斗精神,独立自主的思想,包容博爱的品质。这样一位如水一般顽强激昂月又不失温柔细腻的不凡女子让无数人领会到了人性的光芒,生存的价值。

简美吗?答案是否定的。但为何身为贵族阶级的罗切斯特先生愿意顶着封建世俗带来的压力,冒着被逐出阶级的风险也要娶简爱为妻?因为简的高贵人格,因为简的心灵美。她也总是在执着的追寻自己的自由和人格的平等,正如她所说的那样:"我现在不是以社会生活和习俗的准则和你说话,而是我的心灵同你心灵的讲话。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简用她的行动告诉我一个人最重要的是拥有心灵美,并能够不断地为达到它而做出努力与抗争。

简打动我的地方还有她的勇敢。当她的表哥欺辱她时,她勇敢的还手反抗;当无情的孤儿院院长要剪海伦的长发时,她勇敢地站出来反驳他,并陪海伦一起受着这不公平的遭遇;当她发现自己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时,她没有将自己炽烈的爱埋藏在心底,而是勇敢地表达自己这份爱;更是在发现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勇敢地、坚定的离开这个她曾认为是天堂的桑菲尔德庄园。面对舅母不怀好意的诬蔑,老师的冷眼相对,同伴的避而远之,简·爱并没有屈就于这个冰冷残酷的世界。

"当我们无缘无故挨打的时候,我们应该狠狠地回击,我确定我们应该回击——狠狠地回击,教训教训打我们的那个人,叫他们永远不敢再这样打人。"如此尖锐的话语、如此坚强的性格,坚定了她灿烂的一生。在她面对一次次痛苦的抉择时,她的勇气总是使我震撼,她用着强有力的行动表明自己有资格追求自己的爱情。她教会了我要勇敢的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与挑战,抛弃心底的懦弱,成为意志坚定,充满智慧的人。

简身上有太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她坚毅的性格,自尊自爱的品质,不断的追寻平等与自由的精神。她那坚韧不屈的身影将成为我日后拼搏的动力,我将把对简的钦佩化为我自己的精神力量。《简爱》这本书能够照出我们身上的不足,让我们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把曾经失去的东西找回来。让我们有信心、有勇气去面对困难,并且战胜困难,为我们的人生添上绚丽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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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朝花夕拾》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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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此刻让我想想小时侯的事情,恐怕不论是有好处的,还是没好处的我都会忘得精光。

近来,我看了一本书是鲁迅的回忆散文集,《朝花夕拾》。讲到那里我不禁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一部电影——“风雨故园”。

这部电影讲述的正是鲁迅童年的事情。

鲁迅的爷爷——周福清是被皇帝点中的翰林,全家都以此为荣。但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之后他的爷爷犯了罪,被抓到了京城,判了个死刑。从此,周家败落了,鲁迅父亲的病也就因此越来越严重。鲁迅从此“家、三味书屋、当铺”来回跑。在这期中,鲁迅也曾想过从此不读书,因为他想到了他的爷爷、子凌公公、父亲、三味书屋的寿先生都读了一辈子的书,结果到头来什么也没有。但是,鲁迅的父亲就期望他们三兄弟能读好书,将来好给周家增光。结果真的给他盼到了,鲁迅成为了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一个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成了中国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了解了鲁迅的童年,我觉得看《朝花夕拾》也就比原先更易懂了,因为我已经初步了解了鲁迅——这位伟人的童年生活。

《朝花夕拾》有十篇文章,再加上一头一尾的小引和后记,一共有十二篇。刚开始看这本书是一页一页、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地之后看,但之后我发现有几篇文章太深奥了,我根本看不懂,所以只好跳过去不看。但是有些文章,就好比《狗猫鼠》吧,我虽然能够从文中看出鲁迅对小动物的关心、爱护,但是我却看不到更深层的意思——《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的“流言”,表达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幅媚态”等特性的憎恶。

还有,《无常》我根本看不懂,但是,我能够从导读中理解一点意思,主要还是为了讽刺那些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

在“风雨故园”里,我真的看到了《父亲的病》中所说的那样“要原配的蟋蟀一对”,还有更离谱的呢,要什么了生三年霉的豆腐渣熬成灰,什么三年的陈仓米……唉,那些“名医”真是想得出什么说什么阿!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也反映了旧中国的科学、医术的落后和平民的愚昧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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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西游记初一学生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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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一部长篇章回体神魔小说,这部小说记载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战胜困难取到真经的故事。

师徒中最忠厚的是沙僧,他忠厚老实,一路上为师徒西行背行礼,任劳任怨,谨守会佛门戒律,踏踏实实的一心跟随师傅取到真经,他的决心让人感叹不已,修成“金罗汗”。

猪八戒,大家都知道,他好色好吃好玩,为人贪婪。他遇到困难时只会退缩,可是他聪明,18集时孙悟空被唐僧贬走后被妖抓去,八戒用激将法把孙悟空激了回来,孙悟空打败妖怪,获得唐僧原谅,又回到唐僧身边一路西行,要取回真经,猪八戒的角色又让故事回到正路,这显出猪八戒的机智聪明。取经成功后猪八戒成了“天篷元帅”。

唐僧,就是啰唆,可是他是个善良的苦行僧,就连身上爬的小虫也不愿打死,把它放生。取经路上不辞艰苦,意志坚定,不为财色迷惑,不为死亡屈服,凭着坚韧不拔的精神,终修成正果,为大唐佛教做出了贡献,后带回经书,成为了“旃檀功德佛”。

孙悟空是一个勇敢,敢斗,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与至高的玉皇大帝也敢斗,愣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练就的火眼金睛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绝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作斗争,绝不退让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英勇好斗的神话英雄,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斗战胜佛”。

《西游记》不仅有较深刻的思想内容,艺术上也有成就。它有丰富的艺术想象,生动曲折的故事,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幽默的语言,构筑了一座具有特色的艺术,神鬼妖魔的形象让人回味无穷,走过了十万八千里的大江南北,历经了一十四遍寒暑的意力让我惊讶。它让我领悟到,任何事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取经,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正象我们的人生,在面对大大小小的困难,挫折时,我们要勇于战胜困难,要经过努力,才能见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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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草房子》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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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曹文轩写的《草房子》。它主要写了主角桑桑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他从这些故事中体会到了勇敢,善良、纯真、责任……,体会到了同学之间纯真的感情,最后随着父亲调换,离开了他朝夕相处六年的草房子。

《草房子》这本书除了桑桑,还写了秃鹤、纸月、下马、杜小康等人物,每人都有一段自己的感人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也是最让我感动的,就是最后一个—药寮。

《药寮》是草房子的结尾。它主要讲了桑桑得了一种病,桑桑的父亲桑乔带他见过无数医生,医生都束手无策,几次带着希望寻找偏方也无能而返。桑桑也意识到自己的生命即将消逝,开始珍惜自己的生命。他去了温幼菊老师的药寮,从老师那里得到了鼓励,最后从一位名师那里治好了疾病,但因父亲调了工作,自己也不舍地离开了草房子。

这篇文章也是《草房子》故事里最让我紧张的一篇,随着桑桑一次次外出看病,她的病情渐渐恶化,我的心也和文章一起起伏,我真怕桑桑死掉,知道他最后治好了病,我的心才平静了下来。给桑桑勇气与让她他活下去的信念的人是温幼菊和她的药寮,他那首无名的歌给了桑桑勇气和无穷的力量。从这个故事中让我懂得了要珍惜生命,珍惜时光。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让生命的每一天都感到充实快乐。正如泰戈尔所说“使生命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在桑桑认为自己快死的几天了,他带着妹妹柳柳看了城墙,和爸爸一起打过猎,这让她感到无比的开心与幸福。我们要每一天都一样快乐,珍惜时间,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命。

通过阅读《草房子》,我还懂得了要勇于面对困难,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当初桑乔带着桑桑到处寻找医生,寻找药方,为了桑桑在到处奔波着。我本以为他会不停地寻医求药,最终治好桑桑得病。可是很遗憾,他没有一直坚持下来,如果他当时没有放弃,也没有沮丧,而是不停鼓励桑桑,也许桑桑会被早点治好。从桑乔起初带着桑桑四处看医生,我明白了遇到困难要永不放弃,即使失败了,也不能沮丧,一直坚持下来,总会成功的。

《草房子》像是一部没有讲完的故事,最后的结局悲伤而又令人感动。每一个故事的结局,都有着淡淡的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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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红楼梦》的读后感200字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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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玩的电脑时间一长,便觉得没意思。所以就满怀期待的把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里面的第一章节“黛玉进贾府”读了。内容也真有意思!

第一章大概讲的是这样的:贾府出生了一名男婴,应为出生嘴里就掉,所以命名为贾宝玉。贾宝玉家里面有好多人,又有钱。林海如就不一样了,林黛玉的父亲让黛玉到贾府,虽说不肯,但最终还是来到了贾府。

读了这一章节,我很奇怪。为什么贾宝玉出生时会叼着一块一块五彩缤纷的稀玉?我在书中寻找,没有答案。我想应该是他们前世有缘吧!因为我之前看过《红楼梦》的视频,说是前世黛玉救过宝玉,之后来世感谢。

《红楼梦》真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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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活着经典名著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2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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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j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虽然其中一个叫老全的人还未摆脱那样黑暗的生活就先在战场上死了)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x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字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当时的糖和盐对老百姓可都稀有着)。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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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昆虫记八年级学生读后感经典

全文共 3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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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昆虫记》,那本书里介绍了许许多多的昆虫,像:蝉、开隧道的矿峰、樵叶峰、迷宫蛛其中最吸引我的就是迷宫蛛。

普通的虫子,如果好好地研究起来,也能发现许多有趣的事情。在七月的清晨,太阳还没有焦灼着人的头颈的时候,每星期达尔文总要去树林里看几次迷宫蛛。孩子们也都跟着达尔文去,每人还带上一个橘子,以供解渴之用。

走进树林,不久,他们就发现许多很高的丝质建筑物,丝线上还串着不少露珠,在太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好像皇宫里的稀世珍宝一般。孩子们被这个美丽的“灯架”惊呆了,几乎忘记了他们的橘子。

经过太阳半小时的照射,魔幻般的珍珠随着露水一起消失了。现在可以来专心观察它的网了。在那丛蔷蔽花的上方张着一张网,大概有一块手帕那么大,周围有许多线把它攀到附近的矮树丛中,使它能够在空中固定住,中间这张网看起来犹如一层又轻又软的纱。

网的四周是平的,渐渐向中央凹,到了最中间便变成一根管子,大约有八寸深,一直通到叶丛中。

蜘蛛就坐在管子的进口处。它对着他们坐着,一点儿也不惊慌。它的身体是灰色的,胸部有两条很阔的黑带,腹部有两条细带,由白条和褐色的斑点相间排列而成。在它的尾部,有一种“双尾”,这在普通蜘蛛中是很少见的。

达尔文猜想在管子的底部,一定有一个垫得软软的小房间,作为迷宫蛛空闲时候的休息室。可事实上那里并没有什么小房间,只有一个像门一样的东西,一直是开着的,它在外面遇到危险的时候,可以直接逃回来。

上面那个网由于用许多丝线攀到附近的树枝上,所以看上去活像一艘暴风雨下抛锚的船。这些充当铁索的丝线中,有长的,也有短的;有垂直的,也有倾斜的;有紧张的,也有松弛的;有笔直的,也有弯曲的,都杂乱地交叉在三尺以上的高处。这确实可以算是一个迷宫,除了最强大的虫子外,谁都无法打破它,逃脱它的束缚。

果然,一切都在蜘蛛的意料之中。它不慌不忙地扑到猎物上,慢慢地一口一口地吮吸着它的血,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至于那蝗虫,在蜘蛛咬它第一口的时候就死了蜘蛛的毒液使它一命呜呼。接下来蜘蛛就要从容地来吃完它了,而对于这只蝗虫来说,这远比半死不活或者活活被蜘蛛撕成碎片要舒服多了。

到快要产卵的时候,迷宫蛛就要搬家了。尽管它的网还是完好无损,但它必须忍痛割爱。它不得不舍弃它,而且以后也不再回来了。它必须去完成它的使命,一心一意去筑巢了。它把巢做在什么地方呢?迷宫蛛自己当然知道得很清楚,而达尔文,却一点头绪都没有,实在猜想不出它会把巢造在哪儿。我花了整个早晨在树林中各个地方搜索。工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发现了它的秘密。

在离网相当远的一个树丛里,它造好了它的巢。那里堆着一堆枯柴,草率而杂乱地缠在一起,显得有点脏。就在这个简陋的盖子下,有一个做得比较细致、精巧的丝囊,里面就是迷宫蛛的卵。

看到它的巢那么简陋,我不禁有些失望。但是后来达尔文想到了,这一定是因为环境不够好。你想,在这样一个密密的树丛里,一堆枯枝枯叶中,哪有条件让它做精致的活呢7为了要证明自己的推想没有错,达尔文带了六只快要产卵的迷宫蛛到达尔文家里,放在实验室的一个铁笼子里面,然后把铁笼子竖在一个盛沙的泥盘子里,又在泥盘中央插了一根百里香的小树枝,使每一个巢有攀附的地方。一切准备就绪后,现在就让它们大显身手吧。

这个实验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七月底的时候,达尔文得到了六只雪白的、外观富丽精致的丝囊。迷宫蛛在这样一个舒适的环境里工作,活干得自然细致了许多。尽情地观察吧!这个巢是一个由白纱编织而成的卵形的囊,有一个鸡蛋那么大。内部的构造也很迷乱,和它的网差不多看来这种建筑风格在它的脑子里已经根深蒂固了,所以无论在什么场所,在什么条件下,它造的建筑物都是那样的迷乱无章。

这个布满丝的迷宫还是一个守卫室。在这乳白色的半透明的丝墙里面还装着一个卵囊,它的形状有点像那些代表某一等级的骑士的星形勋章。这是一个很大的灰白色的丝袋,周围筑着圆柱子,使它能够固定在巢的中央。这种圆柱都是中间细,两头粗,总共大约有十个,在卵室的周围构成一个白色的围廊。母蛛在这个围廊里徘徊着,一会儿在这儿停住,一会儿又在那儿停住,时时聆听着卵囊里的动静,活像一个马上要做父亲的人在产室外面焦急地等待着孩子的第一声啼哭。这样一个卵巢里面,大概藏着一百颗左右淡黄色的卵。

轻轻移去外面的白丝墙后,可以看到里面,还有一层泥墙,那是丝线夹杂着小碎石做成的。可是这些小沙子怎么到丝墙里面去的呢?是跟着雨水渗进去的吗?不对,因为外面的丝墙上白得没有一丝斑点,更不用说什么水迹了,看来决不是从这墙上渗进去的。

到后来,达尔文才发现这是母蛛自己搬进去的,它为了怕卵受到寄生虫的侵犯,所以特地把砂粒掺在丝线里面做成一培坚固的墙。

这丝墙里面还有一个丝囊,那才是盛卵的囊。我打开的这个巢里面的卵已经孵化了,所以我能看到许多弱小的小蜘蛛在囊里快乐地爬来爬去。

但是,再回过头来看看那母蛛,它为什么要舍弃那张还完好无损的网,而把巢筑到那么远的地方呢?它的舍近求远自然有它的道理,你还记得它的网的样子吧?在它的网的上方,有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高高地露在树叶丛的外面,这是一个巨大的陷阱,同时也是一个很醒目的标志,它的敌人寄生虫轻而易举地就能看到这个迷宫,然后循着它再找到迷宫蛛的巢如果这巢离那醒目的网很近的话,那么寄生虫会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它的巢找到。寄生虫的卑鄙手段上面已经详细地报述过了,提防寄生虫入侵是每一个母亲为了保护下一代所必须做的一项重要事业。况且这种迷宫蛛的死敌寄生虫专门吃新生的卵,如果找到迷宫蛛的巢,会毫不客气地把它毁灭。所以聪明而尽责的迷宫蛛就趁着夜色到各处去察看地形,找一个最安全的地方作为未来家族的安乐窝,至于那个地方美观不美观,环境怎么样,倒是次要考虑的了。那沿着地面生长的矮矮的荆棘丛,它们的叶子在冬天里也不会脱落,而且它们还能钩住附近的枯叶,对迷宫蛛来说,不能说不是一个理想的居处,还有那又矮又细的迷迭香丛,也是迷宫蛛爱做巢的地方。在这种地方,我常常能够找到不少迷宫蛛的巢。

有许多蜘蛛产卵以后就永远离开自己的巢了。可是迷宫蛛和蟹蛛一样,会一直紧紧地守着巢。不过和蟹蛛不同的是,它不会像蟹蛛那样绝食,以致日益消瘦下去,它会照常捕蝗虫吃。它用一团纷乱错杂的丝。筑起了一个捕虫箱,继续补充营养。

当它不捕食时,那就像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在走廊里踱来踱去,侧耳倾听四面八方的动静。如果我用一根稻草在巢的某一处拨一下,它就会立即冲出来查看个究竟。就是用这种警惕的办法,它尽心尽责地保护着自己的未成年的孩子们。

迷宫蛛产了卵后胃口还那么好,表示它还要继续工作。因为昆虫不像人类,有时候吃东西仅仅是因为嘴馋。它们吃东西就是为了工作。

可是产完卵后,它这一生中最伟大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它还要作什么工作呢?经过我细细地探究后,我才发现它所要做的工作是什么。大约又花了一个月左右的工夫,它继续在巢的墙上添着丝。这墙最初是透明的,现在却变得又厚又不透明了。这就是它之所以还要大吃特吃的原因:为了充实它的丝腺来为它的巢造一垛厚墙。

大约在九月中旬,小蜘蛛们从巢里出来了。但是它们并不离开巢,它们要在这温软舒适的巢里过冬。母蜘蛛继续看护着它们,继续纺着丝线。不过岁月无情,它一天比一天迟钝了。它的食量也渐渐地小起来。有时候我特意放几条蝗虫到它的陷阱里去喂它,

它也显得无动于衷,一口也不想吃。虽然这样,它还能维持四五个星期的生命,在它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它继续一步不离地守着这巢,每次一听到巢里新生的小蛛在活泼地爬来爬去,它便感到无限的满足和快慰。最后,到十月底的时候,它用最后一点力气替孩子们咬破巢后,便精疲力尽地死去。它已尽了一个最慈爱的母亲所应尽的责任,它无愧于它的孩子,无愧于这个世界。至于以后的事;它便托付给造物主了。到了来年的春天,小蜘蛛们从它们舒适的屋里走出来,然后像蟹蛛那样,靠着它们的飞行工具游丝,飘散到各地去了。它们的母亲在天之灵,看着自己的孩子一个个各自成家立业了,也该欣慰了。

多么聪明的迷宫蛛啊!如果把这技术用到社会科技上那我们的生活将会很快富裕起来,有些时候也要虚心向动物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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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名著《童年》个人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1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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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微软雅黑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

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受颇深。首先,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比较之下,我深切地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幸福的!在家里,父母宠爱着,关心着,保护着。在学校,有老师的教导和同学们的陪伴,真正可以说是无忧无虑。而高尔基呢?与我们恰恰相反。有人说:“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了高尔基,成就了高尔基。在如此邪

恶和污_的社会中,他那颗光明和博爱的心没有动摇,没有被污染,反而变得越加开阔、光明。也许,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吧!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坚强勇敢、正直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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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中学生红楼梦读后感篇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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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

曹雪芹笔触下所创造和热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级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

一个世俗之人无法明白她的思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面对落花,她想到自己死后的情景,无法释怀,又潸潸泪下。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尊,当宝玉挨打后,工于心计、精于世故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而且还用训教的口气规劝宝玉改邪归正。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宝玉的支持人——善良孤傲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睛都哭成了桃儿一般,她的哭不是软弱,她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体验来真诚声援宝玉,默默对抗封建礼教,因此只有他们二人的心才贴得最近,爱得最深。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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