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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扩写【最新20篇】

狼是古老的物种,经过几万年的进化,练就一身好本领,狼捕食时通常是群体出动。以下是小编收集的关于《狼的作文》,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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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和小羊作文300字

全文共 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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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一只小羊在河边散步,正好碰见来喝水的

狼心里美美地想:“要是能抓到这只小羊就能填饱肚子了!”狼太开心了,忘了前面有河,结果扑通一声掉进水里了!等它从水里爬出来,小羊已经不见了。

小羊向北逃走了,狼踩着小羊的脚印走。小羊走到一块路牌旁边,它这回想往东走,结果还是被狼跟着。它发现前面有一个很大的草丛,于是躲到了草丛里面。

狼发现小羊不见了,只好回到河边。小羊发现狼走了以后,它就从草丛里走出来了。狼发现前面又有一串脚印。当小羊看见狼跟着它的时候,觉得很奇怪,于是它躲到了竹子后面。

小羊要回到牧场,狼还是跟着他。于是它飞快地跑了起来,小羊跑得越来越快,越来越快,然后它冲到了栏杆里面。狼被挡住了,进不去了。

小羊以他的聪明和机智逃过了狼的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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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狼王梦读后感初一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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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常回想起那头壮勇剽悍又充满慈爱的母紫岚。

母狼紫岚一直怀揣着一个梦想,他希望自己的儿子能登上狼王的宝座。完成它丈夫黑桑的遗愿,紫岚在极大的危险之下,分娩出5只可爱的小狼崽,当时它正在与恶狠狠的猎狗搏斗。这段时间让我为紫岚捏了一把汗,生怕一个不小心,该死的猎狗便夺取了它的命。紫岚因为没有食物充饥,忍痛割爱将那只因高烧而死去的小狼崽吞食,获取奶水供其他狼崽喝奶。我的泪水往外涌,既为死去的狼崽感到惋惜,也为紫岚做出的抉择感到痛心!接下来,紫岚开始了漫长的培育狼崽的道途,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黑仔,这只曾经让紫岚为之骄傲的狼崽,被可恶的金雕叼了去,紫岚发了疯一样,又开始培育蓝魂儿。但蓝魂儿中了猎人的圈套,紫岚实在解救不出,又不忍心自己的孩子被猎人活生生的解剖,竟咬断了孩子的喉管。这也是出于一种爱,一种特殊的爱。

我又哭了:这是多伟大的母亲啊!

母狼紫岚只剩下唯一一只公狼:双毛。紫岚又历经了种种磨难,不惜自己的腿被双毛摔断,最终把它培养的胆子大了起来。可在争夺王位时,双毛还是因一时的软弱被狼王洛戛咬死。成了瘸子的紫岚只好把希望寄托在媚媚这只母狼的狼崽身上,为了自己的孙子以后安全,它拼死与金雕搏斗,最后与金雕一同摔下乱石滩。

我再次被泪水模糊双眼。

原来世间还有这么一只狼,肯为了儿女,不惜“痛苦”的死去。但媚媚将自己的生母拒之门外,着实让我心头一惊:哪有儿女这样对待父母?但狼的世界就是这样,就是这样不讲孝道。

那人呢?

是啊!人与浪不同,人是高等生物,不会像媚媚那样绝情。现在才明白,为什么会有“全天下的父母都是一样的”这句话。母亲是那么爱自己的孩子,但孩子却一次次令母亲伤心,这是不是有违常理呢?“妈妈,洗脚。”每次想起这则耐人寻味的广告,便陷入沉思:“孝”向来是中国的传统美德,现如今又有多少人尽了孝道呢?如果在不久的将来,人们忽视了对孝的感触与认知,那么中国的“礼仪之邦”,是否是浪得虚名呢?

愿全天下的父母能心想事成!

愿全天下儿女能多尽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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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浣溪沙扩写500字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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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徐州发生旱灾而远去求雨,如今作物颇有收成,也该去谢雨了。徐州百姓纷纷前来送行,一时快意喝了数杯,直到酒意微醺才开始启程。

初夏时节,阵阵清风掠过我的耳边,阳光晴好钻过树枝,在地下投射出斑驳的影子。村中那些枣树的花又开了,年复一年,微风拂过,有几朵落在了小溪上,随它远去;有几朵则飞入几户百姓家中;亦有几朵,落在衣襟之上。耳畔隐隐传来缲车的声音,我顾不得留恋,循声走去,越深入村中声音愈响,从南,从北,从四面八方传来,农人在缫丝!心中得雨的喜悦,随着这声音,一路弥散,直至天边。

村中那棵古老的柳树依旧,树下,声声的叫卖依旧。这时,一声吆喝传入我的耳鼓,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位披着牛衣的农民坐在古老柳树荫中,面前摆着一堆黄瓜……枣花簌簌声,农人骚丝声,牛衣卖瓜声,交织相汇,形成了乡村独有的华美乐章。

叫卖声渐渐消逝,有些人已经归家。我只觉口渴难忍,身旁之人也无一带水,只好离开柳树,向村庄里走去。酒意还未全消,已到正午,头顶的太阳火辣辣地炙烤着大地,想要去农家讨杯茶来喝,走到一户人家门前,只听得里面缫丝声断断续续,轻轻叩动大门。有人应声开门,出来的是一位老妇,在说明来意后,她很友好地给我端了一杯茶,还情不自禁说起了这个村庄的变化,在她的话语中,我想出了一条拯救民生的计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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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游园不值全诗扩写

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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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园不值》是宋代诗人叶绍翁的名篇,这首小诗写诗人春日游园所见所感。此诗先写诗人游园看花而进不了园门,感情上是从有所期待到失望遗憾。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游园不值扩写,希望对你有帮助。

“哗”一阵柔和的春风吹来,拂过诗人叶绍翁的脸颊。他满面春风地向前走着,独自一人走在去朋友家的路上。几十年不见的老朋友即将再次相遇,诗人叶绍翁内心激动不已……

“咚咚咚”叶绍翁来到朋友家轻轻敲门,可是无人来开,他便再次敲着门,可过了很久,门却迟迟没有开。他看上去脸上有些扫兴,也有那么一些遗憾。但叶绍翁并没有打算走,他心想:来了朋友家,人不在,但总不能一无所获地回去吧。前几天刚听说这儿有一座大花园,我若不好好看看这美丽的景色,那不就是白来了吗?想完,他便找了几块砖头,微微踮起脚尖,把脖子伸长了,望着里面迷人的春色……

这儿简直是花的世界、花的海洋!瞧那粉红如霞的桃花,白似雪的槐花,红似火的杜鹃……都在这里争奇斗艳,竞相开放,还不时散发出沁人心脾的香气,正所谓“百般红紫斗芳菲”。蜜蜂“嗡嗡”地忙着采蜜,五颜六色的蝴蝶成双成对地在花丛中翩翩起舞。它们扇动着又大又美的翅膀,如同成千上百只活泼可爱的小精灵在林间飞舞。它们舞出了春的美丽,春的欢乐。小河里的冰雪早已融化了,河里的水清澈见底,像一条湛蓝的绸带,静静地躺在大地的怀抱中。从不远,有一群活蹦乱跳的鸭子向前走来,纵身一跳,跳入河中,拍打着翅膀,互相嬉戏,碎纸又有许多小鱼在水中游来游去。再放眼望去,啊,岸上桃红柳绿、芳草如茵。小草从土里探出脑袋,又嫩又绿。柳树们一会儿随着和煦的春风,翩翩起舞;一会儿又用河水慢慢梳理自己的长发。此时一枝红杏伸出自己华丽的身躯,一朵朵红粉可爱的杏花迎接着春天的到来。

叶绍翁看到这儿,已经陶醉在这美景之中。便情不自禁地吟诵道:“应怜屐齿印苍苔,小扣柴扉久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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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扩写从军行600字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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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大唐的城墙上,眺望着远处。楼兰的军营错落有序地排列着,一个接一个,十分整齐。中心是指挥部,左右两侧是军队,后方是后勤部,这样规划完美的布局让我们久攻不下。城墙上挂着的铠甲也久经沧桑,原本闪耀发光的鳞片如今也暗淡无光了,曾经坚实的铁片也不堪一击。这副铠甲已经失去了光泽,但它所贡献的功劳让人铭记。我环顾四周,大唐依然是如此的繁华昌盛,街上的闹市总是人来人往,整座城池都十分热闹,富有生机。再望向楼兰的城池,一片死气,大唐战士们的鲜血染红了那里的每一寸土地,几万名战士在那里离去,而他们的遗愿无不是打下楼兰,开疆拓土,壮大国家。

我也是怀着报效祖国的豪情壮志前来从军的,想为国家贡献一份力量。出征前,乡亲父老向我们告别,在临走的最后一刻还提醒我们要“平安归来”,就连皇帝也亲自送我们出征,以表达他最诚恳的敬意。

战斗很快就打响了,将士们勇往直前与敌军展开了殊死搏斗。我挥舞着刀枪冲了上去,遇到敌人就拼命挥着大刀,将他们一个个砍倒。不一会儿,鲜血就淋满了脚下的每一寸疆土。战士们不断地死去,最后楼兰选择了撤退,我们也没有追击,而是跑向受伤的战士们,希望能挽救他们的生命。我跑向一名身体高大、强壮的战士旁,原来他因杀敌太多而体力不支,被敌军砍成重伤,他用尽全身的最后一口气对我说:“攻下楼兰,大唐必胜”,然后倒在了地上,没有了气息。我心中的豪情壮志也彻底被点燃,以后的战斗亦是如此,战士们一个接一个地离开了我们,可楼兰却仍然没有被攻打下来。

站在玉门关上,遥望着楼兰的城池,俨然是一座孤城,被将士们包围着,经历了许多战争的黄金铠甲也已经被击穿了,将士们也不断地离去,可我心中的那种攻下楼兰的壮志还在,没有攻下楼兰,绝不离开玉门关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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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守株待兔扩写

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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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兴

从前,宋国有一位农夫,他有一片非常大的田地,田里的庄稼长得很好,每年都会大丰收。

可是。有一天,他在田里工作,额头上满是汗水,他来到一个树桩旁,坐了下来,他看见后面有一个白乎乎的小球滚到树桩上就停了下来,农夫抓起来一看,原来是一只兔子,撞到树桩上,折断了颈部,农夫心里乐开了花。心想:真是个天大的好事呀!以后一定天天都有!以后不用再种田了!因为这只兔子,农夫放下农具,守在树桩旁,一天又一天过去了,农夫从早到晚一直守在树桩旁,他一点都没有察觉,庄稼已经一点一点地死掉了,等到庄稼全部死掉了,他才知道,下一年没有米饭可以吃了。宋国人嘲笑他,说他笨。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不要有侥幸心理,不要想不劳而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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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猎人和狼续写800字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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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森林的深处,猎人静静的埋伏着。在猎人的前方不远处,借着月光,可以看到一只高大的母正悄悄的潜近一只豪无戒心的梅花鹿。就在母狼攻击的一瞬间,时机成熟了,猎人毫不犹豫的举起枪,对着母狼开了一枪,母狼应声倒下,猎人不由得欢呼一声,放下枪走向自己的猎物。

就在这时,母狼突然跳了起来一瘸一拐的逃跑了。猎人不由的呆了一下,这母狼可真聪明,知道装死。可是再次端枪射击已经来不及了,猎人只好循着血迹追踪那匹受伤的母狼。他走着走着,忽然发现血迹不见了,眼前出现了一个半人高的山洞,猎人拿出手电筒,小心翼翼的走进了山洞,进去没几步,猎人就看见了那只受伤的母狼,母狼凶狠瞪着他,却没有上前攻击,在凶狠眼神后却充满了悲伤、绝望。当猎人正准备开枪时,母狼的身后传来了细小的叫声,猎人仔细一看,母狼身后竟然有五六只幼小的狼崽子,猎人终于知道母狼为什么一定要回来了,他的心软了下来,他想:如果我打死了这只母狼,失去母狼保护的小狼们估计也是活不下去的!想到这里,猎人放下了手中的枪,转身默默的走了。

几年后的一天,猎人一早起来,打开大门的时候,发现地上有一只死去的兔子,兔子的脖子处有明显的咬痕,这是谁咬死的兔子,还扔到了自己家门前呢?猎人有点疑惑。之后的时间里,猎人的门前经常出现各种各样的小猎物,猎人感觉好奇极了,他决定把这件事查个水落石出。

这天夜深了,猎人却没有睡,他躲在房间透过窗户死死得盯着门外,没多久,森林的边缘几只黑影向这边走来,慢慢的近了,他才看清,原来是一只母狼带着几只健壮的小狼,母狼的嘴里还叼着一只兔子。猎人这才明白了,原来是以前那母狼和它的孩子们报恩来了。猎人忍不住打开门走了出去,母狼和小狼们看到大门打开,警惕的向后退去,可当它们看到猎人眼里的善意后,又慢慢的向猎人靠近,母狼在猎人脚下小心的放下了叼着的小猎物。猎人的心中充满了温暖,他蹲下身子用手轻轻地扶摸母狼的背部,小狼们看到母狼温顺的身影,也跑过来围在他身边欢快的跳跃着。

从此以后,森林里多了一个猎人带着几只狼捕猎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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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四时田园杂兴扩写小学作文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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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醒来,又是一个明媚的好天气:绿色的山原铺满遍地,而杜鹃鸟也在雨中唱歌,而我呢,也准备出去玩玩。一看,根本找不到像我这么闲的人呢!不信你看:

女人呢坐在家门口做着针线活,双眼目不转睛地看着手;老人呢拿着一盆的饲料,倒在鸡舍里,让鸡填饱肚子;男人呢在田地里又是除草又是播种的,额头流下了豆大的汗珠;小孩子也没有闲着,他们跑到山上,捡了一堆柴草扛回家,用来烧火做饭。

中午到了,大家干活都干累了。老人腿跑酸了;孩子就气喘吁吁的;女人们的手连举都举不起来了;男人呢,就坐在树荫下,擦着汗,喝着水。而吃完了就继续干活。可是,小孩子可没事干了,就拿着锄头跑到桑树荫底下模仿大人的样子学种瓜呢!口里还念叨着:“小瓜苗啊,快长大,长大了让我把你吃掉。”

我看到之后,大声吟道:“昼出耘田夜绩麻,村庄儿女各当家。童孙未解供耕织,也傍桑阴学种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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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扩写送元二使安西1000字

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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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一看,我已经送元二到了渭城。春天的早晨,雨水湿润了地上的泥土。淅淅沥沥的雨声伴随着我们的脚步声,在道路上回荡。道路旁的柳树随处可见,柳叶上蒙了一层薄薄的雨雾,那雨雾仿佛洗去了叶上的尘垢,使柳树变得愈加青翠了。在这春意盎然的一天,我却要与元二告别:他即将前往远方的西域,可是那里,寸草不生啊。我的心中不免流露出一丝担忧,就像雨雾一样,笼罩在我心头,无法驱散。

在烟雨的尽头,是一家客栈。我和元二缓缓走进了朱红色的大门。昏暗的灯光下,他拿起酒杯,欲饮又止,长叹一声,却是始终一言不发。我猛地想起他在接受皇帝命令时的情景。

当时,桌上摆满了丰盛的菜肴,有肉,有酒,宫廷里灯火通明,外面更是停了一辆又一辆豪华的马车,官员们都恭恭敬敬地坐在席位上。当所有人就位时,皇帝庄重地宣布道:“不知大家是否已经知道西域愿意归顺朝廷?这不仅对我们是一件好事,对整个天下也是件好事。而经过再三考虑,朕决定派遣元二出使西域。爱卿可别令朕失望啊!”整个宫廷都安静了。我分明看到元二一愣,受宠若惊,紧接着他泛红的脸上洋溢出喜悦的神色,满朝文武都上前庆祝,众人羡慕和嫉妒的目光都落在了元二身上。元二接过一杯又一杯的酒,喝得不亦乐乎,此时,恐怕是他一生中最耀眼的时刻。但当他走到我的面前,接过我的酒时,我能感觉到他的身子在微微颤抖,他久久没将酒喝下,脸上浮现出的,是离别的不舍。

雨依然下着,不知不觉地,我和元二已经喝了整整一壶酒了。元二犹豫地站起来,向我笑了笑:“我想我该走了,朋友!”我一把将他拉住,将一杯淡黄的米酒递到他的面前,说:“再喝一杯吧,你到了西域以后,再也没有其他朋友可以像我今天这样伴你喝酒了。”他盯住我的眼睛,目光久久不动。半晌,他才接过酒杯,一饮而尽。我深情地说:“元二兄,此次前去,你是为国为民,责任重大,但也记得多加小心。待你志得意满,凯旋归来的那一天,我必会再次陪你开怀畅饮!”元二的眼里闪烁着骄傲的光芒,激动地说:“好,我一定不负众人之所望,努力建功立业,报效国家,这是你我之间的约定,也是我与天下的约定。”

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夕阳西下,我送元二到了马车旁。我折下那最长的柳枝,递给了元二,他紧紧地握住了柳枝,仿佛握着珍宝似的不放。那微微下垂的柳枝,寄托的是我们多年以来的情谊。马蹄声划破了寂静,带着元二前往远处的沙漠。最终,那马车成了一个小点,然后消失在黄昏之中。这一别,何时再能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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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扩写《三个猴孩子》700字

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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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碧波环绕的小岛中,有一片浩瀚无垠的大海,海边有一片茂密的森林,森林里住着猴子一家。猴妈妈有三个孩子,老大是男孩,叫胖头,老二是女孩,叫二丫,老三也是男孩,叫三宝。

随着时间的流逝,三个猴孩子渐渐长大了,它们有了各自的性格及爱好。

有一天,年过花甲的猴妈妈把三个孩子叫到一起,语重心长地说:“孩子们,我已经老了,你们呀,也都长大了,该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闯荡闯荡了。”妈妈边说边拿出三张100元的钱,分别交给三个孩子,“孩子们,拿着,这是爸爸妈妈辛苦了一辈子挣来的血汗钱,你们用这些出去生活吧!记住,三年后你们一定要回来!”

三个孩子各自收拾完行李,给家人打完招呼后,就一起出门了……

胖头好吃懒做,一出门就用100元买了垃圾食品,坐在街边吃,不到一天就吃完了。它又不想出去挣钱,天天睡在街边以乞讨为生,生病了也不会照顾自己,不久就病死了。

二丫勤劳能干,她用100元学了企业管理,然后通过应聘成为一家公司的管理人员。由于他管理能力出众,又能吃苦耐劳,为公司做出了许多贡献,很受老板的器重,被老板一步步提拔成了部门经理,过上了好日子。

三宝呢!聪明机灵。他用100元学了服装设计,成为一名服装设计师。由于他头脑灵活,设计的产品创意十足,市场反响良好,逐步在业内有了很高的知名度,很多老板都抢着购买它的设计,不久他便发了大财。

三年后,二丫和三宝回到了妈妈身边,妈妈看到姐弟俩都发展的很棒,感到欣慰极了。过了很久,妈妈始终没见胖头回家,于是便安排姐弟俩外出寻找大哥。几天后,姐弟俩终于打听到大哥原来是以乞讨为生最后病死了。听到这个消息,她俩十分伤心,泪流不止……最后姐弟俩不得不回家,但一路心情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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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鹞死怀中扩写700字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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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一生将国家治理的井井有条,繁荣富强。这其中至少有一部分是贤相魏征的功劳。

有一次,唐太宗曾得到过一只白鹞。这鹞通体羽毛雪白,柔顺。两翅优雅而又矫健协调。双目深蓝,炯炯有神,似有灵气而又通人性一般。唐太宗爱不释手,总要日日与其观赏一番。

一开始,他怀抱着这白鹞,偶尔游览御花园,一次当作处理繁杂公文间的一点休息与娱乐。但是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他对这白鹞愈发喜爱,自然休息时间也就更长。虽然还谈不上玩物丧志,不理朝政,但是这么下去也总不是个办法。太宗自己也建国后也说过并不反对进谏,但是这毕竟是皇帝的一点点小爱好,也还没有那个大臣愿意去触这个霉头。

一日,听闻皇帝又在休息,贤相魏征不禁一阵难受:自己与皇帝一步步走到今天,眼看就要天下太平,太宗却有些不务正业了。不由得一阵叹息,想前往御花园歇息一番。正巧,刚好碰到太宗。魏征一向有些“言官”特质,太宗自然也对此心知肚明。虽然太宗见到后立马将白鹞藏于怀中,试图掩饰一下目前的尴尬。然而,魏征还是看见了这一幕。他想了想,决定借题发挥一下。

于是,他赶忙紧跑几步,拦住太宗的去路,立刻就上前说理。这魏征也真是广闻博记,从古代帝王贪图享受的故事一路说起,微微有对唐太宗以讽刺方式进行劝谏的意味。

太宗自然听出他的含沙射影,想回击,却无力辩驳。于情于理,一些正常的爱好是自然,可对方却也不无道理:天下苍生怎能被这小小白鹞而耽误?二来,无论太宗是否在理,只要他一还口,两旁的史官巴不得记上他玩物丧志的名头下来。最末,他也知道且敬重魏征的心理,明白这是为了国家好的。不论怎样,他决定让魏征畅所欲言。

不过,他还是发现了什么不对劲儿。魏征走后,他急忙查看白鹞,却不禁一阵无奈:这鹞早被闷死了。唐太宗看后,带着一丝苦笑,摇了摇头,走回了书房,继续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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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羊和狼童话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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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惬意的午后,一只骨瘦如柴的饿红着眼寻找食物。它皮毛暗淡稀疏,一只尾巴无力的耷拉着,一条狰狞的,血淋淋的伤口横扫一半狼脸,显然是因为它太老了,被野生牛角划着了。

它一步一步无力地走着,寻找容易捕捉猎物。一阵微风吹过,伤口痛得使它哀嚎一声。

“哎,坐下休息会儿吧。”老狼在一棵小树旁坐下,俯下身去喝一旁小水坑中浑浊不堪的泥水。就在这时,它看见一间木屋,最令人兴奋的是木屋旁的羊圈,一只只胖美的羊儿成群结队地吃着多汁的嫩草。

老狼在下风口缓缓移动,羊骚味儿越来越重,让老狼直流口水。老狼看准一只小羊,千钧一发之际,扑了上去。还没等小羊喊“救命”,已一命呜呼。

老狼很久没尝到羊肉的肥美,没闻过羊血儿的腥味儿了。它大吃特吃,可算真正的“狼吞虎咽”了。不一会儿,地上的洋尸体渣都不剩了,它还不满足,接二连三地咬死了一只只的绵羊。羊群发现了老狼,一齐恐惧地“咩——咩”叫起,羊圈里,羊群四处乱窜。这可被午睡的木屋主人发现了,拿起猎枪,要将老狼打死。老狼看见平民,转身要跑,但是,羊肉撑得它跑不起来,连羊圈也跳不过去。

“砰——”一枪,老狼双目圆睁,倒在血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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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给我的启示作文300字

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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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我回到家里,打开电视看《动物世界》,讲述的是和有关的故事,看完以后我发现,这只狼就是我的“老师”它教会了我“只要有坚持就有胜利”。

饥饿的狼遇到了一只非常谨慎的羊,因为它知道周围有敌人,一直不靠近,狼就埋伏在周围的草丛里,一个多小时过去了,羊才放松了谨慎,这时,狼以比风还要快的速度冲到羊的面前,一下子扑杀了猎物。

狼一直在等待猎物放松警惕,是靠耐心和坚持才得到最后扑杀猎物的机会。这种精神从此一直鼓励着我。有时我在练书法,觉得很累,不想练了,可是只要一想到狼的耐心,就又有了新的动力,“狼”这位老师用它自己的行动教会了我,只有坚持,才有胜利。其实大自然里藏着很多老师,只有我们去发现它们,终将收获新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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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刻舟求剑》扩写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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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子涵

在春秋时期的楚国,有一个人从自己的家远涉至京,参加科举应试。

这天,他来到了江边,那水流之湍急,让他无法看清水底发生了什么。不过还好,他看见远远的有船向这边驶来。

渡船靠岸了,船上的人下来后他便招呼船家,付了船资坐上了船。他是一个小财主的儿子,所以随身佩带了一把镶金嵌玉的宝剑,其锋利程度堪称削铁如泥,大家都觉得很是稀奇,于是叫他拿出来摆弄几下。那人骄傲的拿了出来,在大伙们面前炫耀着,不料船一抖,宝剑掉入水中,众人大惊,连忙对他说;“快去找船家!”但他却不慌不忙地拿出一把小刻刀在掉剑的地方刻了一个记号,得意洋洋地说:“这是我宝剑掉的位置,等船停下来,就从这里跳下去找剑就行了,不用浪费大家的时间。”众人看到他那自作聪明的样子,不禁在心里好笑,却不露声色。终于船靠岸了,只见那人从船上他标记号的地方跳了下去,在水里摸索了半天,却没有找到他掉下去的宝剑,他湿淋淋的爬上船,失落的问:“这是什么原因?”船上的人大笑起来:“船已经向前走了,而剑又不会向前移动分毫,像您这样找剑,不是太糊涂了吗?”

那人听后自觉羞愧难当,无脸去京城赴考,便灰溜溜的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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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夸父逐日的扩写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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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在商朝时期,有几个部落和平的生活着,没有暴君的侵扰,和妖魔的威胁。这一切多亏了一个力大无比正义凛然的巨人——父。

据说,夸父本性善良,不会以大欺小,所以他的一言一行都会得到大家的支持和赞同。

一次,他在溪边散步,无意间抬头望见了太阳,这是,他惊讶地发现太阳在不停地跟着他走!而且还不断超越他,这让他很火大。心想:这世界还没有人敢跟我挑衅,就算你是至高无上的太阳,我要要超过你!

于是,在乡民的支持下,夸父出发了。因为考虑到要想超过太阳就一定要提高速度,所以他只带了一袋水,和一根桃木手杖,可谁知……

夸父很快的锁定了目标——向着太阳前进的方向全速前进,虽然他速度横快,但依然无法超过太阳,然而此刻突然腹痛难忍,四肢抽搐,他红润的嘴唇也变得像干枯的河床一样。但他的目光依旧是那么的坚定,他中有着一个永恒的信念——一定要战胜太阳。

可他毕竟是血肉之躯,他没能赶在太阳落山前超过他!此刻,他心中的信念崩塌了,他实在太渴了,也许是失败的打击加上身体的疼痛促使他去喝水。于是,夸父拖着沉重的身体来到了黄河,他沉重的压下头,用力一吸,黄河的水顿时锐减,很快,黄河就露出了光秃秃的河床。可那多的水还是无法洗去他心中的失败感。她依旧很渴,非常渴!

于是他又将目标指向了太湖。的缓慢的走着,可身体好像越来越重。终于,他倒下了,如同山崩一样的声音响彻整个世界,大地为之颤动!

他知道自己不行了,于是用尽身上最后一点力气,将手仗丢向西方,落地化为了桃林,从此,原本荒草凄凄的这里遍地生机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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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季札挂剑故事扩写700字

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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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公子季札要向西去出使晋国,徐国是他旅程的必经之路。徐国的国君将季札请到宫中来摆宴款待。席间,他发现季札腰间佩着一把看上去就很雄浑锐利的剑,虽然他能看到的不过是并不华丽张扬的剑鞘而已。季札正吃着饭,抬眼却看到徐君闪亮的目光死死钉在自己的佩剑上,夹汤中菜的筷子悬在碗上,脸上带着发愣的呆滞和莫名其妙的一抹微笑,“怎么,您想要我这把剑么?”季札望着刚回过神儿的徐君问。“啊……啊,不不不,这把剑是公子的心爱之物,我怎会夺人所爱呢?”只是嘴上这么说,徐军的眼睛可还是时不时地瞥向季札的剑。季札因为还要去出使晋国,便没敢将自己的佩剑献给徐君,可他知道徐君必是真识到了自己这把剑的好处,自己才是不能夺人所爱的那个呀!于是他在心里默默许下诺言:待我从晋国回来的时候,我一定要将这把剑献给徐君。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几月之后,季札在回途中又到了徐国,可早已在数日前听说徐君在楚国去世了,心中无比悲痛。他摘下佩剑,到宫中要将剑送给新继任的徐君:“这是令尊生前看上的宝剑,他当初只看到了这朴实无华的剑鞘就明白了剑刃的锋利,不过见是我所佩才没有要去。如今他已弃世而去,我当初也许下了诺言说会将这把剑送给他,我不能因为令尊的不在就违背我的诺言哪,再说令尊是真正识剑的人,剑得好主也是一幸!”

新任徐君还沉浸在丧夫的哀痛中,很平静地将季札的话听完,却摇了摇头,只是说:“先父没和我说过这件事,我不能接受公子您的宝剑,如果您真的愿将这把宝剑送给先父,就去给他吧,先父地下有知,会为了公子您的仁义慷慨露出笑容的。”

季札于是来到郊外徐君的墓前,默默地行了礼。草木青翠得刺人眼,如洗的天空是那么湛蓝,面前却有人永远长眠。季札叹了口气,轻轻地将佩剑挂到墓旁的小树上,他知道徐君今夜定会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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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游园不值扩写450字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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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大诗人叶绍翁一起床,立刻大叫一声,原来,是一场春雨过后,家里的花草,树木全开了,树上的新叶生机勃勃地向他招手,花草欢快地向他点头。多美好啊!叶绍翁不由想起了好朋友,他家的花一定更美!

叶绍翁立刻穿上他平时舍不得穿的木屐鞋,换上一件新衣服,刚要出门,立刻想起来,酒!酒没拿,想着,他随手拿起一壶好酒快步向朋友家走去。走了好长一段路,已可以清晰地看见好友家了,他不禁泪流满面:几十年不见了,不知好友身体如何?他又加快脚步,来到好友家门前。

他轻轻地敲门,好久也没人来开,叶绍翁有些生气了:难道是好友怕他会破坏家里的青苔吗?他皱了皱眉头,不对呀,好友不是这样的人呀!叶绍翁又看了看,原来上面有锁,朋友出门去了,真可惜!

正当叶绍翁转身准备回家之时,他不禁意向上一看,啊!多美的红杏啊!叶绍翁仿佛看到了里面那****满园,春意盎然,百花争奇斗艳的情景,想着想着,叶绍翁诗性大发,随口呤出了脍炙人口的古诗《游园不值》:“应怜屐齿印苍苔,小扣柴菲久不开。****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

正当叶绍翁已心满意足要离开之时,他忽然看到好友回来了。叶绍翁欣喜若狂,把酒一拿,与好友进了屋,好友向他赔不是,两人边喝酒边谈心,当叶绍翁把自己呤的诗念给好友听后,他也赞叹说“好诗啊好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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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郑人买履扩写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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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这有一天啊,一个郑国人的鞋子破了,于是他便向从市场上买一双鞋回来。可是,这样才能买到合适的鞋呢?他左思右想,终于想出了一个好办法:用尺子量出自己脚的大小,第二天再将尺子带到市场上,这不就结了么?想到这儿,他马上开始动手,量出了自己脚的大小,并细心的在尺子上作了标注,还贴心的放在枕头上,以防忘记带。

第二天,郑国人早早的起来便去了市场上,市场离他家极远,这快到中午才到了市场上,匆匆在小摊上吃了一碗混沌,便匆忙赶往市场。

他左挑右选,终于选到了一双看起来极为舒适又漂亮的鞋子。“老板,帮我拿一双……”话未说完,他突然一顿,糟了!他忘记拿尺子了!这可怎么办啊?“老板,你看我这脚能穿多大的鞋?”郑国人将脚抬在人家的桌面上,那店主以为郑国人在开玩笑,便也回了一句:“依老朽看,您这脚有50码!”那店主开玩笑的说。

“哦,那您这有50码的鞋子吗?”郑国人傻傻的问道。

那店主皱了皱眉,面前这人不会是个傻子,连这都听不出来,当下语气也冷了许多:“没有!”

“哦。”郑国人失望的走了。

这个下午,郑国人在市场问鞋店便问有没有50码的鞋,人们都不知道从哪来了个疯子,避之不及。

商场关门了,郑国人苦恼的坐在市场门前,朝天大叫:“我不就想买双鞋么?我做错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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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夸父逐日扩写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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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太阳不想再为人间发光发热了,所以他想躲到黑暗的死海里去。

有一人知道了,决定去追赶太阳,不要他去死海。那个人长着一只很大的鼻子,一张一口可以吞掉一座大山的嘴巴,一双可以拿起一百座宫殿的手,两只比风火轮还大的眼睛以及两只可以踩破大海的脚掌。这个巨人说自己的名字叫父,是女娲娘娘派来帮助人间的。

我们说这话的时候,夸父已经在追赶太阳了。他边跑边喊叫:“阳阳啊,你快回去吧。大家都在等你呢。”夸父就这样叫呀唤呀,可是太阳根本不听。夸父终于还是渐渐地接近太阳了,但是太阳发出了很强烈的光和热让夸父受不了,他口渴了,很想去喝水。

夸父先去黄河喝水。太阳看了,就说:“你还喝水,看我怎么烤死你。”黄河被喝干了,他仍然口渴,又去渭河喝水。

夸父太热、太渴了,渭河的水也被喝光了。太阳说:“你还喝水,你看我再发点光热,看你能不能忍受得住。”夸父更加口渴了。

夸父想起北方的大海,他就准备前往大海去喝水。可是,还没有等他走到,就被渴死在半路上。夸父庞大的身躯“轰”

地一声倒在路边,变成了一条巨大的山脉,身上的汗毛都变成了大树和小草,连手中的拐杖也变成了一大片桃林,年年都会挂满好吃的桃子。

太阳终于被感动了,他回到天上,每天都给人间发光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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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渔家傲秋思扩写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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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呼呼。“一阵阵萧瑟的秋风在繁华的洛阳都市徘徊着。一群群大雁随着秋风,排成“人”字形朝南方飞去。阵阵秋风把金黄的落叶卷起了一次又一次。远处,大片的麦子和果树都丰收了,丰收的喜悦盖过了千万游子思乡的情念。

在一所普通的院子里,作者张籍跟往常一样在散步。突然,一片落叶伴着秋风飘到了作者的脚上。他站在窗前,紧锁眉头,凝望着天空,眼中透露出丝丝泪光,想起了家乡的亲人。作者想:明天正是邻居吴贤弟回乡之日,我可以借此机会让他帮我捎一封家信啊。

于是,作者在夜暮之时点上一盏油灯。借着微弱的灯光,他浓浓的思乡情义流满了一张又一张信纸。直到鸡鸣之时才写好。作者看了一遍又一遍,读了一遍又一遍。是啊,自己已经30多年没有回到自己的家乡了,想对亲人说的话也太多太多了,这深厚的情念岂是一封信能装下的?

次日清晨,吴贤弟已经准备出发了。作者小步疾奔过去,语重心长地说:“吴贤弟啊,我自小漂泊在外,居无定所,30多年没有回家了。这次逢你回乡,请帮我捎一封家书,好吗?”“没问题。”作者又望了一下装着十几页信纸,鼓鼓囊囊的信封,叹了一口气。吴贤弟骑着马,大喝一声“驾”,马就向远处奔去。等马跑出十多丈远,作者又大喊:“吴贤弟,请留步!”吴贤弟驶了回来,“有什么事吗?”“我能否再看一下家书?”“可以。”作者拿着信看了半个多钟头,才把信交给吴贤弟。吴贤弟抽了抽鞭子,马又奔驰起来。

作者望着远去的吴贤弟,又叹了一口气。吟道:“洛阳城里见秋风,欲作家书意万重。复恐匆匆说不尽,行人临发又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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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杨氏之子扩写400字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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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梁国有个员外姓杨,他儿子今年九岁,十分聪明。

一天,杨员外的老朋友孔君平来登门拜访,恰好杨员外不在家。孔君平心想:早听闻杨员外9岁的儿子十分聪明,我何不借此机会考考他呢?于是,孔君平把杨子叫了出来。

杨子知道是父亲的好友前来,赶忙从屋里端出水果,招待客人,这时,孔君平看到了摆在了桌上的杨梅,又想起孩子的姓氏,便想戏弄杨子一番。孔君平指着杨梅对杨子说:“这是你家的水果!”杨子一听,知道孔君平的姓氏,不加思索的回答到:“我可没听说过孔雀是你家的鸟!”

孔君平听了孩子的话想:这孩子真是聪明,没有,从正面说,杨梅不是自己家的水果,也没有生硬的说孔雀是你家的鸟!而是婉转的说:没有听说孔雀是你家的鸟,使我无言以对,真是“以其人之道,还置其人之身”,孔君平拍手连连叫好:杨氏之子的聪明果然名不虚传呀!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杨子听了只是微微一笑,转身走开了。

孔君平也不在戏弄杨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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