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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地坛读书笔记好词好句好段(精品20篇)

导语:书籍是人类的进步阶梯,相信大家在读书的过程中都会有自己喜欢的书,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欢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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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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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童话作家安徒生写的《皇帝新装》,说是有两个骗子为皇帝做了一套新装,实际上这套新装是根本不存在的东西,但骗子说,任何不称职的或者愚蠢得不可救药的人,都看不见这新装。大臣们和皇帝为了证明自己不愚蠢,都说这套新装确确实实存在,最后只有一个小孩说实话,说皇帝未穿衣,才揭穿了骗子的阴谋。

从这篇童话,可以看出大臣和皇帝的极端虚荣、愚味和自欺欺人的本质。分明是看不见的东西,为了表明自己是聪明人,硬说是看见了,在我们今天的社会里,仍然有这种现象,只要留心观察一下,可以说,俯拾皆是。

从文坟上看,有的人写的诗歌,人们明明知道语法不通,看不懂,但由于作者有点名气,于是有的人就随声附和,说什么看得懂,不然,就害怕别人说自己水平低,不懂诗。有的作者还制造出一种舆论,说他的诗是什么“深刻”、“含蓄”,只能从整体理解,不可折开来讲,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只有聪明的人才能读懂。好一个“意会”,最后连作者本人也说不清楚自己的诗是什么意思,这种人,不正是安徒生笔下的骗子吗?可悲的是。我们生活中的大部份人偏偏是受骗子愚弄的“大臣”和“皇帝”。

再从论坛上看,也有这种现象,有的什么“家”,发表的言论,分明是错误的。但由于害怕别人说自己“不懂”,因此,也只好跟着说那是正确的,说自己懂了。比方说,对于一些学术上的探讨,有所谓的权威人士说出决定后,其他的某些人也会不假思索地跟着说。如果不跟着说,别人会说自己学识浅薄,没有创造性的改革精神,因此只好违心地跟着说,这样下去,社会科学能发展吗?

但愿人们能从《皇帝的新装》中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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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城南旧事》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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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品,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部著作。这本书从小英子的视角来描述,为我们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与喜怒哀乐,同时字里行间也将老北京城的风光展露无遗。全书语言自然生动,在忧伤的氛围中透露出一股浓浓的诗意,耐人寻味。

这本书用娓娓道来的语言向我们讲述了关于小英子的丰富多彩的童年故事。故事人物有很多,比如英子的好朋友妞儿、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以及与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她们都和主人公英子有着深厚的情感,成为她生活里最重要的那一部分。随着时间的变化,这些人都因为种种原因离开了英子,甚至是永别。其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疯女人秀贞。一开始,我还担心英子和她做朋友会不会被她伤害;后来,当英子无意中发现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小桂子时,我又由衷地为她们感到高兴。秀贞日思夜想的女儿终于回来了,她们母女俩终于要重逢了!这是多么奇妙的缘分啊!可是命运似乎又和她们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在那个雨夜,一场无情的车祸让她们永远消失在了英子的世界里。秀贞的悲剧正是那个时代封建思想意识的缩影。

英子有一颗善良、纯洁的心,她用关爱温暖了周围的人们,她的勇敢和乐于助人都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深地体会到了英子童年生活的喜怒哀乐,每一种感觉都让人回味无穷。缓缓的流水、慢慢的驼队、消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童年,像一条小河,一去不复返,所以我们要倍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美好的童年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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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许翰林

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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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的书是《格列佛游记》。这本书讲了一个叫格列佛的人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遇险,无意中到达了小人国。格列佛成为了这里的奴隶,在小人国他就是“人山”。而小人国的居民却只有格列夫的十二分之一。

由于小人国国内起了内乱,格列佛便逃离了小人国,回到故乡英国。却又在一次航行中取淡水时误入了大人国,被一位农夫发现并带回了家。格列佛用办法进入了皇宫,得到了皇后的宠信。有一次小保姆,把装在小箱子里的格列佛放在海滩边,却不幸被一只鹰连箱子带人一块拎到空中,又重重的摔倒了海底,最终被一位船长给收留,从此获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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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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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奇遇记》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是19世纪意大利儿童文学家科洛迪的代表作,被誉为“意大利儿童读物的杰作”、“意大利儿童读物中最美的书”。它讲述了一个生动又有教育意义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老木匠樱桃师傅送给杰佩托一块木头,杰佩托把它雕成了一个既会翻跟头又会跳舞的木偶,并取名叫皮诺曹。皮诺曹一来到这个世界就到处乱跑,他爱搞一些恶作剧,做一些坏事,还爱撒谎。调皮的皮诺曹一不小心把脚放进了火盆,结果把脚烧没了。他爸爸杰佩拖又给他做了一双脚,皮诺曹非常高兴,答应爸爸以后一定要好好上学。杰佩托为了皮诺曹好好学习,不再贪玩,把自己的上衣卖了,买了识字课本送给匹诺曹。皮诺曹却把识字课本卖了换成木偶戏院门票,接着皮诺曹又遇到坏蛋狐狸和猫,差点被它们吊死,幸亏好心的仙女救了他,他答应仙女以后不再说谎。可是,皮诺曹还是管不住自己,和它的好朋友灯芯一起到了玩具国。因为皮诺曹非常贪玩,最后它变成了一头驴,在商人手里卖来卖去。最后他还是想办法逃走了,不幸的是他却被一头鲸吃了。在鲸的腹中,遇到了爸爸杰佩托,后来他们一起想办法逃了出去。遭遇了这么多事情以后,皮诺曹终于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读完这个故事,我懂得了要做个好孩子,就不能自私、不能撒谎。在学习上我以后不能像皮诺曹一样贪玩,要好好学习,确定一个目标努力去实现。在生活中我要做一个懂事、听话、有爱心、有智慧的孩子。以后遇到困难不能退缩,懂得爱爸爸妈妈,尊敬老师同学,做个有责任心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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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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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学了课文《丑小鸭》,主要讲一只丑小鸭的成长过程。丑小鸭从一出生就长得又大又丑,毛灰灰的,嘴巴大大的,身子瘦瘦的。哥哥、姐姐咬他,公鸡啄他,主人讨厌他,小鸟讥笑他……大家都不喜欢丑小鸭。经历种.种磨难,冬去春来,丑小鸭变成了美丽的白天鹅,他有雪白的羽毛,长长的脖子,真是惊喜!

由此,我想到英国伟大的科学家牛顿,幼年的他并不聪明,在学校里,他学习成绩很差,因此常受到歧视和欺侮。但是他热衷于研究一切事物,经过他的努力,他成功地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力学三定律,他对光学、数学、化学的研究,为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不经历风雨,怎么能见彩虹”,当我们面对困难时,要勇敢地前进,不久的将来,也许我们也能变成“白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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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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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欧也妮葛朗台》看完之后,我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似的,说不出什么滋味。

原来是那么单纯的少年——夏尔,是那么的单纯,对堂姐充满爱慕的夏尔那你去了?去印度的旅途,怎么让他忘了这么多?取而代之的是奸诈、贪婪,比葛朗台还变本加厉,难道他忘了苦难思念他的堂姐——欧也妮了呢?难道他忘了和欧也妮的一吻定情了吗?难道他忘了和欧也妮数个月的朝夕相处了吗?难道他忘了和欧也妮不顾个人安危给他六千法郎了吗?是的,除了钱,他都忘了!回到巴黎,他多久了才和欧也妮通信啊!还编出花言巧语哄骗欧也妮,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狼心狗肺的人啊!他为了区区的世袭领地和侯爵,就抛弃了苦苦等他七八年的欧也妮!试想,当他得知欧也妮有一千七百万的家产后,又有怎样的表情?这样的男人,根本不配得到欧也妮的爱!昨晚的祝福白写了,诅咒这样的人全部都下地狱!

说实话,蓬丰先生是一个好人,是一个,除了长脚娜农和欧也妮逝世的母亲,对欧也妮最好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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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2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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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世界》是一本现象级的入门哲学书,很遗憾在奔三的时候才阅读到此书。确实感触很深,所以这次推荐给大家,但这篇读后感我不想仅仅是简要的概括下书中内容、说下推荐的理由,这样的荐书逻辑来推给大家。我觉得,看了一本书,你想写些什么,这才是最重要的,也就有了下面这几段天马行空的内容。

在距离地球4.7万光年的遥远太空中有一个叫做“詹弗妮”的星球,她处在银河系与仙女星系的交界处。在这颗直径2千万公里的星球上生活着仅有的一种生物,确切的说是一种没有肉体的生物。他们以无数的智子组成,这些智子像光子一样,静止时质量为零,但却携带者巨大的能量。这些生物称自己为“智慧”,组成他们的智子总是在高速运转,借以维持他们的生命状态。在“詹弗尼”星球上,他们无节制的繁殖并从这颗星球上获取能量,这貌似与他们的称呼确实不相称,但当一亿多个“智慧”生活在一起,还有什么智慧可言呢。智子的高速运转消耗着太多的能量,能量的持续不断的消耗让“詹弗尼”这颗肉体开始不断的坍缩,坍缩的持续让星球最终变成了黑洞,星球上的生命体也被吸入了黑洞,在虫洞中智子被无尽的撕碎。幸运的是,一个叫做“苏菲”的智慧体侥幸存活了下来。她在虫洞中穿梭着,终于有一天,“苏菲”被从虫洞另一端的白洞喷出。白洞的位置位于银河系猎户支臂,“苏菲”借着白洞的推力继续向前。大约过了70年,“苏菲”突然觉得自己的速度变缓了下来,她在落向一颗蓝色的星球,尽管这颗星球还不足“詹弗尼”的1亿分之一,但却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这颗星球的压强也同样如此的微弱,智子之间越来约难以聚拢,“苏菲”知道自己再难以维持现在的形态,就这样,“苏菲”暂时将已经为数不多的智子融入到了眼前的苹果园,等待着真正的容器。

一群猩猩来到了这片苹果园,它们手舞足蹈,尽情的享受着这些苹果,“苏菲”终于等来了她的容器。智子们分别融入到了各猩猩的大脑,但这一切并不像他们想象的这样顺利。原来,这些猩腥的大脑了隐藏着原始的欲望,智子的到来反而让这些肉体的欲望更加的活跃。于是,一场“苏菲”与“欲望”的世纪大战即将展开。

直至公元前3500年的这段时间里,原始的“欲望”还未被真正的激活,“苏菲”一直占据着上风,历史的走向也一直沿着“苏菲”制定的路线。她使“肉体”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着超自然力量的存在,用迷信活动来引导他们的生活,那些被“智慧”影响深入的“肉体”变成能了与神通话媒介。在宿主的影响下,“肉体”逐渐发明了石器、火种等工具的使用,这时的“肉体”主要是通过采摘果实、狩猎或捕捞获取食物,这时的社会还没私有财富的出现,“肉体”的稀少,物质的丰富也没有为他们带来饥饿的烦恼,“肉体”之间形成部落,共同生活,其乐融融,这就是伊甸园的生活。但“苏菲”不想止步于此,因为她的目标是让“肉体”不断的繁殖,创造更多的智子,最终脱离“肉体”成为这颗星球真正的主宰者。她要引导这些“肉体”继续提高生产能力,她要让生产资料更加的丰富,她让“肉体”学会了金属工具的使用。

“苏菲”自以为事情都在朝着自己控制的方向发展,她轻视了“欲望”力量的强大,更可怕的是“欲望”甚至已经影响到了她的想法,让她对主宰这颗星球的欲望更加膨胀。金属工具的使用,使生产进一步提升,在“肉体”已经学会种植农作物的基础上,大量的原始深林得以用金属工具开垦。剩余的产品的出现,为私有制的产生提供了必备条件,随着私有制的产生,阶级开始分化,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开始出现,一直被压抑的“欲望”终于爆发了。部落之间为了土地的争夺开始爆发的战争,俘获的外族人成为了奴隶;部落内部的贫富分化不断加剧,富裕氏族开始了对贫困氏族的奴役;权力、财富等概念的涌现,更进一步强化了“欲望”的力量。这一战,“苏菲”惨败。

战争在不断的持续,部落之间在不断相互吞并,权力的不断集中使帝国开始出现,这时的“欲望”已经非常强大,独裁政权的力量让他们现在已经控制了大部分的“肉体”。但善于谋划的“苏菲”在原始社会就已经埋下了一颗文明的种子—神话。起初,“苏菲”仅仅是通过神话故事、祭祀来控制“肉体”的意识形态,但上一战的惨败让她知道这种迷信活动还不足够深入,还不足够与独裁政权进行抗争。这一次,“苏菲”不再急于求成,通过神话的演化,她发明了两种强大的武器:宗教与哲学。那些还未被独裁者控制的“肉体”开启了自由、公平、正义、的追求,他们在“苏菲”的引导下,开启了百花齐放的时代,各类宗教的创造用以抑制、消灭“欲望”;各派哲学的出现用以追求真理、科学;宗教与哲学相互之间的抗争只为营造相互矛盾的假象,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洗涤那些充满“欲望”的“肉体”。自由、正义的口号在广为传播,独裁的政权感觉到了恐慌,但真正的恐惧远远没有到来。

哲学,一个探讨终极意义的学科,它代表着真正意义上的思考与真理。它的出现让“肉体”更加接近于生活的世界规律,具体的科学开始在哲学的基础上不断被发现,进而引发了一次从根本上改变“苏菲”与政权局势的革命—工业革命。工业革命的出现,推动了社会意识形态的更迭,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再到社会主义,“苏菲”太高兴了,以至于在美国纽约的哈德逊河口上立起了自己的雕像。“苏菲”完胜,她甚至已经能操控“肉体”的“欲望”来引导科技的发展,这一次甚至出乎“苏菲”的意料。她为这一刻的到来,隐忍了太久了。

别忘了“苏菲”的野心,她的阴谋可是要主宰这颗星球。其实在侵入“肉体”的时候,“苏菲”发现她已不能自主的离开“肉体”。AI技术的发展直接创造出了智子并能随意的将智子转移到物联网上,这让她看到摆脱禁锢的希望。她曾经隐忍进入“肉体”,与“欲望”征战,这一刻她下定决心:AI技术完全的侵入“肉体”的生活之时,就是她摒弃“肉体”,将这颗星球变成下一个“詹弗尼”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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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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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叫《木偶奇遇记》的书。这本书是意大利作家科洛迪的原著。书中主要描写了老木匠杰佩托有一次在森林里得到一段神奇的木头。之后他把这段神奇的木头精心雕刻成一个木偶,他还给木偶取了一个名字,叫皮诺乔。

老木匠杰佩托非常喜欢皮诺乔,可木偶皮诺乔却是个让人失望、淘气、撒谎、不爱读书、好吃懒做的孩子。杰佩托为了让皮诺乔能够好好地学习,卖掉了自己的上衣给皮诺乔买本子。可这淘气的皮诺乔却卖掉了自己崭新的识字课本,买了门票到马戏团去看戏,马戏团好心的班主看他家里很穷,就给了皮诺乔五个金币,叫他带给爸爸用。在回去的路上,拿着金币的皮诺乔相信了假扮成穷人的瘸腿狐狸和瞎眼猫,结果被他们的花言巧语骗去了所有的钱。后来,皮诺乔跟着班上的同学小灯芯到了玩儿国,他们整天在玩儿国里玩。有一天他洗脸的时候,发现自己变成一头驴子,他害怕极了,幸好有个披着蓝头发的仙女帮助了皮诺乔,但仙女告诉他要好好学习,孝敬父母。他醒来的时候,已回到了老木匠杰佩托身边。从此,皮诺乔刻苦学习,他不在是木偶了,而是一个聪明漂亮的男孩子了。

我最喜欢看《木偶奇遇记》里的最后一篇,皮诺乔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那时皮诺乔有多么高兴啊。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很多道理。一是要听父母的话,做一个孝敬父母勤奋学习的好孩子;二是不能像皮诺乔那样不动脑筋,随便听坏人的话,结果被骗去了金币;要想想有些事情会不会发生;三是做错一件事后要马上改正,不能像木偶皮诺乔那样,经过了一连窜的教训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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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鲁滨孙漂流记》六年级读书笔记500字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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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的小说后,心中不禁感慨万分,非常佩服鲁滨逊顽强的生命力和乐观向上、永不放弃的生活态度。

《鲁滨逊漂流记》主要讲一个英国商人,在航海时,遇到了大风暴,独自漂流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在这座荒岛上,他用自己的双手和顽强的毅力克服了种.种意想不到的困难。在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终于在某一天因救了一位船长,才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英国。

从这篇文章中,我感受到了鲁滨逊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他在遇难时,将自己处境的幸运与不幸运放在一起,仔细对比,从而使自己能够打起精神,理智的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他不但乐观,还很顽强。在文章中鲁滨逊曾经历过山洞塌方、岛上发生地震、染上疾病等等困难,他都靠着自己乐观的生活态度,和自己所掌握的科学知识,生活了下来,这不都表明了鲁滨逊那不畏艰险、顽强、勇敢的 品质。

假使流落在荒岛上的是我而不是鲁滨逊,我一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勇敢,也许我会失去希望,呆呆地坐在沙滩上大哭,自己放弃了自己,最终等待死亡。

所以我们应该学习鲁滨逊那不畏艰险,正视现实,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而不是对生活悲观,经历不起一点点风雨、挫折,一遇到一点不如意就放弃对生活的希望,自暴自弃,最终只能坠入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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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400字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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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看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以后,我那幼小的心灵收到了强烈的震撼!

小三毛从小没爹没娘的,没有一天享受过父母的关爱。他天天流浪在大街小巷,他把地当成床,把报纸当成被子,把温暖的太阳当成爸爸,把纯洁的月亮当成妈妈,这大自然哪里都是三毛的家。他以往在街头擦过鞋子、扫过地、也以往在小饭馆洗过碗,烧过炉子,也替别人带过孩子,能够说大人的活小三毛也都能干。虽然生活得这么艰辛,他尝尽了我们无法想象的苦,可是他很多的时候却仍不忘助人,冬天到了,他会毫不犹豫脱下衣服给那个比他更可怜的小朋友穿上,自我却冻得直哆嗦;过马路的时候有个老爷爷摔倒了,当路人熟视无睹走过的时候,又是三毛连忙跑过去把老爷爷扶起来,并把那个来之不易的饼分成两半。

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里就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样,心里一向沉沉的。因为我们的生活实在是太幸福了,我们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在家有爸爸妈妈对我的呵护,学校里有教师辛勤地教育我们,家里住的是小别墅,学校搬了新家以后,一切现代化的设备一应俱全,和小三毛相比,我们简直就像是生活在天堂里的孩子。

我是学校田径队的队员,有时训练把我压得喘可是气来,异常是前段时间的高温,每次训练完后回到教室,都有一种脱水的感觉,真的想对教师说,我不要参加了!可是看了小三毛的故事以后,我觉得每一天的1000米的长跑、100个蛙跳、那些高强度的运动,都已经算不上是一种苦了,我倒觉得大汗淋漓也是一种享受,不仅仅能强身健体,更能磨练一个人顽强的意志力。

我要学习小三毛身上那种刻苦耐劳的精神,更要珍惜此刻的完美生活,长大做一个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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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昆虫记读书笔记600字左右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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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不转睛的浏览着著作《昆虫记》,昆虫的各种特征与蕴含着的耐人寻味的哲理把我深深的迷住了!从而,我明白了,原来每一种昆虫都是平等的。每种生物都有自己的精彩,甚至都远远超过了我们人类。

昆虫们和我们一样,也在不断的说着话,唱着歌,跳着舞。在属于他们的乐园里玩耍,在城市田野中飞行走路时,一座被遗忘的花坛,或是一段还没整修的河堤……也许都有他们的身影,也许连草根底下也会成为它们的乐园。

比如,夏天的蝉。你或者会对它喋喋不休的歌声、厌烦,你或许会捕捉它当宠物玩,蝉小小的生命或许会在你的手中终结。但是你知道蝉的一生吗?蝉的一生要经过四年黑暗的苦工。我们不应该去讨厌它的歌声。因为它掘土四年,现在突然穿起漂亮的衣服,张开美丽的翅膀,能在温暖的日光中沐浴是多么的不易。

萤火虫,是大家都很熟悉的一种昆虫,萤火虫有着色彩斑斓的外衣,它的身体成棕栗色,胸部是柔和的粉红色,其圆形服饰的边缘则点缀着一些鲜艳的棕红色的小斑点。它的肚子顶端会发出微弱的光亮,就好像肚子里镶了一盏小灯。在宁静的夏夜,经常会看到它们在草丛中游荡。

萤火虫长着三对短短的腿,它们利用这三对小短腿迈着碎步跑动。雄性萤火虫到了成虫时期,会长出鞘翅,就像其它的甲虫一样。而有的雌虫则永远都保持着幼虫阶段的形态,无法享受飞翔的快乐。虽然我们人类强大,但我们不应该瞧不起他们。

蜘蛛也很常见,他的形体雌雄悬殊甚大。大多数雄蛛都比雌体小,有些种类雌体超过雄体1000—1500倍,所以蜘蛛时,如同螳螂那样,雄体常有被雌蛛吃掉的危险,因此雄蛛欲与雌蛛时,必须小心翼翼地事先试探雌蛛是否允诺。

世界上大约有4万种蜘蛛,除南极洲外,各地都有分布。它们有的外貌奇丑、有的步履蹒跚、有的能走善跳,可谓千奇百怪。蜘蛛丑陋的外表下有着聪明的脑袋。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蜘蛛帮我们维持生态平衡,是人类的好朋友。

读完了《昆虫记》让我最终明白,在这个世界,人与自然需要和谐,人与动物需要友谊。只有学会尊重大自然,敬畏自然界中的大小生命,人类才会有光明的坦途。这让我想到佛教中的一种思想:叫众生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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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童年》大学生读书笔记1000字

全文共 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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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西姆.高尔基(1868-1936)生于俄国中部的尼日尼?诺夫戈罗德城,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度过童年。他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向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十六岁时,他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命运的争斗中它深入俄国社会得罪底层,和各个阶层、各种人物接触,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从而不断的丰富了它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

1905至1907年,高尔基积极投身誉为大的无产阶级革命,1906年写成了长篇小说《母亲》。《母亲》真实地反映了20世纪初俄国风起云涌的工人运动,表现了俄国工人阶级从自发走向自觉的斗争过程,被列宁称赞为一本“非常及时的书”。十月革命后,高尔基写出了他最着名的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

内容介绍:

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最初发表1913年,它既是作者童年至青年时期生平的自述,也是举世公认的艺术珍品,是作者根据自己亲身的生活经历,对俄罗斯19世纪末期社会政治生活所描绘的一幅生动的历史画卷。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这一形象即是作者早年生活的写照,也是俄国人民,特别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经过磨练后走向新生活的典型。

好词摘录:

忽如其来、飘忽、兴趣盎然、熠熠生辉

好句摘录:

伏尔加河蓝色的水面上,桔红色的轮船在逆流而上,而一张张金色的叶片则缓缓顺流漂下。

我非常害怕外祖父,总觉得他的绿眼珠无时无刻不在盯着我看。

那曲子激昂中含着忧伤,仿佛是从高山奔流而下的河水,激荡在房间中。

经常有人听见了他们的歌声从窗户底下停下来看着他们,那一张张仰起的面孔让我想起没洗的脏盘子。

好段摘录:

“唉,你们这些人啊”他常常这样忽如其来地叹气,也不知在感叹什么。“人啊……”的尾音总是被他拉得长长的。

茨冈脸色红红地走到厨房中间,像一团火焰般地跳动起来:两手高高扬起,脚步快得让人难以分辨,衬衫抖动着,像燃烧一般发出灿烂地光辉。他放纵地舞着,仿佛打开门让他出去他就能跳遍全城!大家都被他感染,跟着他颤动起来。

歌唱中,外祖母时而前进,时而后退,时而飞旋,青春瞬间回到了她的身上,令她呈现出一种鲜花绽放般的美丽。每个人都被她吸引住了。

我的感想:

作者将主人公当时所处的肮脏的环境写得很到位,在语言描写上很有功夫。使文章生动,令人身临其境,对美与丑及人复杂的感情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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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论语》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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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践迹,亦不入于室:

昨日《论语》共修,老师讲解此章。当时听到,就觉惊心动魄,感慨不已。今日重听录音,仍有步步惊心之感。遂整理成文,以享诸位:

为何学?

有些人天生淳朴,为人厚道,在一般人眼里也确实是好人。这样的人,常常对自己的现状感到满意,也因此一辈子就被限定在这样的境界里,不足以通达人性的核心,进入圣域。故夫子曾言,“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不学的善人终究只是俗人。这样的善,层次其实是很低的,一旦人生出现大的变动,往往经受不住,难免留下遗憾。唯有通过学习得到的满足,才是真满足。

孔子十五志于学,至七十从心所欲,其中也是经过漫长、艰难困苦的修学,却不曾见夫子中道而废。释迦摩尼在悟道之前,也是广学多闻,转益多师。只要中途任何一次,他觉得“我可以了”。这世上就不会有佛教。

这“入于室”就是进入人格成就的殿堂。门外路过的人,永远不知道自己失去的是什么。唯有进入者,才能见宗庙之美,百官之富。

跟谁学:

在学道路上,“好人”有时候是一个贬义词。学习是为了什么?为了得到别人的认可吗?你需要那么多俗人的肯定做什么?涛涛者天下皆是也,最重要的是你要跟着谁走?

古往今来,人类历史上什么样的人没出现过?随大流的也有,自称“大师”的也有,随便跟着一个人糊里糊涂去走,你会走向哪里呢?这路上的脚印可乱着呢!因此,必要怀着戒慎恐惧、恭敬之心,选择正确的老师。读后感·即使全世界都反对,只要有一个明眼人肯定就可以,只要老师的一句赞叹就够了。

怎么学:

真正求道的人不会迷失。会走错路的,都是自己先迷失的人。为何会迷失?就是因为自作聪明,自作主张。孔门高足中,聪明者不可谓不多。然最能体会夫子心法的,是“参也鲁”的曾子,是“夫子步亦步,夫子趋亦趋”的颜回。

我们虽然离圣人遥远,但圣人留下的经典,仍然鲜明地记录着圣人的足迹。它即是真理,又是道路。顺着这些足迹走,我们才能走进最深的内殿。而这条路的第一步,就是立志。第一步没踩对,一步错,步步错。人的生命,首先要有个定向,定下终极的目标,这就是远虑。人无远虑必有近忧,鼠目寸光,只看眼前,每一步都是未知的,怎么能不担心呢?相反,以目标为导向,即使中途走了几步弯路,只要目标不迷失,还能纠正回来。

虽然我们现在还在旅途中奔波,风雨飘摇,前路也不见人。但能顺着圣贤留下的足迹走,我们也能走进人格成就的殿堂。一路上,历代圣贤都在看着我,护着我,等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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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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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一篇散文,它是法国作家法布尔在54岁时完成的一部巨著。这本书给我们介绍了许许多多的虫子,读来令人爱不释手。

书中尤为吸引我的要数那勇敢、机智的蚂蚁了——

炎热的夏天,红蚂蚁组队出征,一个个昂首挺胸,整齐的迈着前进的步伐,浩浩荡荡,那样式像极了我们阅兵式的解放军叔叔们。更趣味的是,当这排在最前面的“蚂长”发现有黑蚂蚁的巢穴时,队伍霎时出现了一阵骚动,可是很快,后面的“大个子”冲了上来,他们排列整齐,一个个并肩而立,构成了一道坚不可摧的“蚁墙”。他们开始准备攻巢了,你瞧,大个子红蚁用又尖又大的嘴夹住守穴的那几只黑蚂蚁的脑袋,狠狠地,死命地咬着,直到这个“敌人”断了气儿才肯松口,巢穴的门攻破了,全军奋力而上,一会儿就横扫千军,红蚁大军一窝蜂冲入敌人的巢穴,纷纷抢夺里面的食品,占领敌人的物资,大获全胜!读到这,我也兴奋得拍起手来,深深地为他们的勇敢和机智折服,我也想用我的方式和他们一齐庆祝他们的胜利!

我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让我认识到了许多不一样的虫子,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乐趣和无数的启发,更让体会到蚂蚁们的世界是多么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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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水浒传》500字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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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这本书描写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梁山泊聚义,以及聚义之后接受招安、四处征战的故事。

宋江,人唤“及时雨”。早先为山东郓城县押司,整日舞文弄墨,书写文书。晁盖等七个好汉智取生辰纲时,被官府缉拿,幸好宋江事先告知。晁盖派刘唐送金子和书信给宋江,宋江的老婆阎婆惜发现宋江私通梁山,趁机要胁,宋江怒杀阎婆惜,逃往沧州。被迫上梁山。后来宋江做了梁山泊首领。受招安后,被宋徽宗封为武德大夫、楚州安抚使兼兵马都总管,最后被高俅用毒酒害死。在上梁山之前,宋江为了自己的心腹兄弟,私放晁盖。怕事情暴露,杀死阎婆惜。从这些事情上我们可以看出宋江是一个仗义的英雄。那么上梁山之后,他就变成了一个首领,他领导梁山兄弟的几次战役,都充分显示了他的指挥和组织才能。而在受招安之后,他把梁山的堂名由原来的“替天行道”改为“顺天护国”,他就变成了一个国家的忠臣。这是一个国家的忠臣才有的行为。我们应该像宋江一样,做一个仗义的朋友,做一个爱国的人民。

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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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1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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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感叹一番也就丢下。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迷途丈夫,撑起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土地改革,买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qiāng毙,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认命。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那时有庆已经不行,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有庆嘴唇都青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听说:心跳都没。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凤霞却死。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谁知一过又过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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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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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一本著名的小说。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关于狼的,关于爱的,关于生命的,有关梦想的故事。母狼紫岚一直有个梦想,也是为了完成狼王黑桑的心愿,培养它们的小狼崽成为狼王所发生的故事。

《狼王梦》的故事既紧张又刺激,最吸引我的是魂捕兽夹中的一个细节,是关于狼群捕狗熊的描写。快接近春天了,狼群一连五天没有找到任何食物,实在饿极了,便去捕杀冬眠中的狗熊。而狗熊决不是狼所能轻易对付得了的食草类动物。狗熊住在一棵老态龙钟的苦楝数洞里,哪怕最强的大公狼进去,万一被狗熊发现并扇一掌的话,非死即伤。但是年幼的蓝魂儿勇敢地跳进树洞,咬醒了狗熊,并把它成功得领到了外面。这时聪明的大公狼用计谋将呆头呆脑的狗熊成功捕杀,狼群终于饱餐一顿。蓝魂儿也被分到半颗的熊心。作为紫岚精心培育的“战狼”——蓝魂儿,当它面对强大的猎物时,真的非常勇敢,有魄力,同时狼也具有足够的计谋,比如说捕杀狗熊。别看狗熊这么野蛮凶狠,狼用计谋也可以把它吓破胆呢!

这本书不仅深刻地描述了动物的故事,让我对动物的奇妙世界有了更深的好奇,同时也告诉我们在面对困难时,就应该像蓝魂儿一样,去勇敢面对。同时也要运用我们的头脑去化解困难,别像狗熊那样用蛮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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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亲爱的笨笨猪》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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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中国四川省儿童作家杨红樱写的——《亲爱的笨笨猪》。

书中的笨笨猪真的很笨,总是无心办一些意想不到的坏事,却又在不知不觉中做了许多助人为乐得好事。它总爱捅娄子、闹笑话,它能给朋友们带来无穷的快乐。同时,自己也能收获很多的乐趣。

笨笨猪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对扇子似得耳朵耷拉在左右两旁,一个粉红粉红的鼻子镶嵌在大脸中央,两个鼻孔大的几乎可以插进二个小蜡烛。可爱极了。

在小熊的生日宴会上,笨笨猪因为太贪吃,吃光了蛋糕和所有的毒蘑菇,因此救了来参加宴会的小动物们。天气越来越冷,因为上了年纪的驴伯伯没有房子,笨笨猪和小熊就准备给驴伯伯盖一座温暖而又舒服的家。可是,他们却因此拆掉了驴伯伯辛辛苦苦搭建的窝棚。笨笨猪听猫咪咪说减肥可以变美,当笨笨猪咬牙坚持减肥后,自己结果变得又瘦又丑难看极了。通过这些事,我感觉笨笨猪虽然笨的可爱,但缺乏遇事思考沉着冷静的态度。总是听信别人的意见,自己不动脑子不善于观察,是不会发现生活中的道理的。我们小学生也一样,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养成善于观察,养成勤于动手又动脑的好习惯。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简单的道理,聪明不一定能收获快乐,如果能给身边的人带来乐趣。那么自己才会更快乐。

《亲爱的笨笨猪》读书笔记

《亲爱的笨笨猪》这本书中主要讲的就是笨笨猪和它的小伙伴们之间发生的一切事情。笨笨猪有一双大大的耳朵和长长的鼻子非常可爱,它那肥嘟嘟、圆溜溜的肚子使他成为欢乐村庄中最胖最肥的人。在这本书中作者杨红樱把笨笨猪讲述的非常笨,可是非常可爱、好玩、有趣。

有一次,笨笨猪刚开学。第一节是语文课语文老师是鼎鼎有名的鹦鹉。鹦鹉在黑板上写了个a,老师让笨笨猪念,笨笨正准备念“啊”肚子却先叫了一声“咕”自己才念“啊”。鹦鹉说:“那到底是啊还是咕。”笨笨猪又准备念“啊”,肚子又先念了一声“咕”,自己才念啊,鹦鹉老师说小猪啊小猪你怎么就这么笨呢,全班同学都笑了。从此以后大家都叫他笨笨猪。

还有一次上游戏课,玩捉迷藏。是狗汪汪抓,大家都藏好了,狗汪汪很聪明,他知道小猪笨,就叫了一声藏好了,没有小猪马上叫到“藏—好—了”。狗汪汪顺着声音找到了笨笨猪……

笨笨猪很笨,但他过得比谁都快活。在小熊的生日会上,他因贪吃,吃光了所有的毒蘑菇,却因此救了参加生日会的所有动物;他睡觉打呼噜像打雷,居然吓跑了想来吃兔子的大灰狼……相反,笨笨猪一点都不笨,它常常在无意中帮助了别人,

因为给别人带来太多的快乐,所以笨笨猪快乐。这种快乐的品质,就显得尤为可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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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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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西游记》《宝葫芦的秘密》……不过我最喜欢看的是《小巴掌童话》。

书的作者是获奖无数的著名作家张秋生,其中他讲了许多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扔上房顶的牙齿》。他讲了小熊一颗摇动的牙齿掉了,然后小熊把牙齿一扔。小熊又想起奶奶说的话:“下面的牙齿掉了就要往上面扔,如果上面的牙齿掉了就要往下扔。”平平来了说:“我有一颗牙齿晃了。”平平和小熊一起去找牙齿。小熊先发现了一口井,然后小熊说:“我爬下去找一下吧!”小熊找了老半天还是没有,平平说:“让我爬下去找一找吧!”然后平平又想到了一个很好很好的办法。他把自己的那颗摇动的牙齿,用它小小的手指把它拔了下来,然后对小熊说:“我找到了你的牙齿。”小熊非常开心,小熊就把这颗牙齿扔在了他们家的屋顶。

我读完觉得很有趣,我想到了我掉牙的时候,有一天,我牙齿摇摇晃晃,我叫妈妈帮我拔牙,妈妈却三下五除二地帮我拔了下来,牙齿就直接扔进了垃圾桶。如果我早点看这本书,我就可以像小熊一样把牙齿扔到房顶上了。

书中的平平是一个多么善良的孩子啊!他担心小熊找不到牙齿会难过,居然把自己的牙齿拔下来给小熊,真让人感动!

读了这本书我很受感动,希望你也去看这本书,相信你会爱上这本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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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1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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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生活,对于人生,千古年来无数哲人智者发表过无数精辟的语论。滚滚长江东流水,许多流过了,淡了。而在生命的长河当中,必须有些东西是留下来了的。每一个都有权利改变他的人生,或苦或甜。或许在一般人看来福贵的一生是苦不堪言,而他的从容与恬然改变了我的看法。有尽头的是人生,而生活是没尽头的。这就是活着的。他给予了我生活的另一种新的看法。

《活着》通过“我”一个收集民谣的年轻人与“福贵”,一位经历过穷困潦倒,生离死别的老人的谈话,道出了主人公“福贵”历尽沧桑的人生故事。故事以描写老人神态动作,以及周边的环境为过渡连接,一个感性的故事倾泻而出。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福贵的一生。在我看来是悲喜交接,沉郁淡忘,最后平淡而终的。生于富贵之家,吃喝玩乐赌嫖无所不做。把百亩良田的家业输掉,从此一败涂地。躲过铲除大地主,战事的厄运。勤勤谨谨,有懂事的儿女一双,温柔贤淑的妻子,困窘也算其乐融融。而命运之神并没有因此降临。一家六口人,前后相继地死去。家珍得软骨症而死,有庆因被过量抽血而死,凤霞难产而死,二喜辛苦劳作意外死在岗位上,而最让人揪心的是福贵抱有唯一希望的外孙,因吃太多的黄豆而撑死了。最后我们看到的陪伴福贵的只有一头跟他一样老,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的老牛。

诚然福贵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人,但我不得不为他活着的勇气,活着的坚强致敬。他用他的一生告诉我们什么是生活。一个老人活了大半辈子,亲手埋葬了他挚爱的每一位亲人,然后剩下他自己。每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伤痛,而他却可以如此平淡的讲叙他一辈子的故事。陶醉于故事中,像回味着他的一生。那是属于他独特的一生,就算是悲痛也是珍贵的难忘的回忆。他不介意别人知道他的伤痛,因为在他看来那过去的一切都已化为可以美丽的传说。淡淡回味,那就是他无悔的一生。在他挚爱的亲人活着的时候,他深深地爱着他们,他们用他生命的全部,努力着,奋斗着,为了生存,为了他的亲人更好地生活。他没有干过滔天的坏事,甚至小恶也不曾多犯。他不奢求荣华富贵,只求一家人平平安安,永远在一起。命运弄人,他最终没有完成他这一生唯一的愿望。在所有人离他而去以后,或许他的人生不再有什么意义。颓废,绝望这些名词此刻用在他身上再恰当不过。然而,他并没有选择逃避人生,他活着,安然恬静地活着。不为什么,只为好好珍惜上天让他在世上活着的每一天。主人公大悲大喜过后淡然让人肃然起敬。

在我看来,“活着”是那么一个简朴是在而又深沉的词语。特别在我经历过亲人的离逝,看多了离合聚散后。当上帝赋予我们生命时,我们尚不知道何为活着。到我们渐渐成长,我们甚至一度迷糊,轻言生死,不知道为何而活着。而更多的,直到我们死的那天我们也不曾清楚活着为何。不管是浑浑噩噩,还是意气风发,为生活而活着,为自己而活着,为希望而活着。活着很好。死或许可以摆脱一切的痛苦。而只有活着才能真正地体会生活。只有活着才能欣赏初升太阳的美丽。活着是一根连着希望的线。千丝万缕的神经星罗密布,敏感的感知着这世界的苦与乐。而这也就是人生,也便是生活,可以痛并着快乐着。

生活中有太多的烦恼,然而也很玄妙。在我们呼吸着的每一刻都有无数的生命消逝,同时也有无数新的生命诞生。在如此竞争激烈的社会,有人说人生就是一场赌博,赢者为王,败者为寇。尔虞我诈不在话下,为成败甚至是情感一时小事放弃生命人不乏其数。然我相信到经历了更多以后,最终会有人知道,人生世上,输赢不是长久的,只有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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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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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园筑何处,仙境别红尘。——题记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这是黛玉低吟着的悲凉诗句一直被古往今来传唱着。这句诗出自于曹雪芹的手笔似乎也暗示了《红楼梦》的悲惨结局和它之中蕴含着的作者对封建社会独有的苍凉与无奈。

前几天,我刚读完《红楼梦》。第一次读时,那大观园的繁杂与喧闹,宝玉的轻浮,黛玉的忧郁、清高,宝钗的大方,凤姐的见风使舵、心狠手辣……总之,这本书只是记录了晚中清时一户人家的兴衰史,当时,我就是这样理解的

但当我再一次细细品读之后,随着见识的丰富,这本书在我心中,不仅只意味着一个俗气的故事了,他开始有了更深远的寓意,那故事背后所揭示的那些不为人知的悲伤与凄惨,也让我领略到了曹雪芹这个怀才不遇的文学者的深刻思想和反叛观念。

回想的黛玉初进荣国府,府中上上下下,都一片欢迎。然而,当她父亲死后,那曾经对她嘘寒问暖的人,便一点点冷淡下来。而当她在生命最后的时候,又有谁管过她的死活?

她的一生,正如她当年所吟唱的诗句一样:

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教污掉陷渠沟。

玉黛林中柱,金簪雪里埋。——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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